招标详情
2021年08月19日 17:03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天津市消防救援总队机关食堂副食品配送服务项目 | ||
品目 | 服务/其他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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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 | 天津市消防救援总队 | ||
行政区域 | 天津市 | 公告时间 | 2021年08月19日 17:03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1年08月19日至2021年08月26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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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售价 | ¥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 | ||
开标时间 | 2021年09月09日 08:30 | ||
开标地点 | 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 | ||
预算金额 | ¥500.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杨光 | ||
项目联系电话 | 022-24538301 | ||
采购单位 | 天津市消防救援总队 | ||
采购单位地址 | 天津市南开区南马路708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王俊树 022-27330119 | ||
代理机构名称 | 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 | ||
代理机构地址 | 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79号二楼(邮编:300161)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杨光 022-24538301 | ||
附件: | |||
附件1 | 招标文件(TGPC-2021-D-0516).docx |
项目概况 天津市消防救援总队机关食堂副食品配送服务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9月09日 08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GPC-2021-D-0516
项目名称:天津市消防救援总队机关食堂副食品配送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50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第一包:蔬菜类、海鲜类、蛋类、水果类等配送服务,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第二包:肉类配送服务,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第三包:冻品类配送服务,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一)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
(二)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三)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注:中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四)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
(五)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解密截止时间 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投标人具备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证书扫描件;(二)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1. 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扫描件。2. 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A.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0年度财务报告扫描件。B. 2021年度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3. 2021年度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4. 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8月19日 至 2021年08月26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
方式:使用天津市电子认证中心发出的CA数字证书(USBKey)登录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网址:http://tjgpc.zwfwb.tj.gov.cn)-“网上招投标”-“供应商登录”下载招标文件。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9月09日 08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09月09日 08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天津市消防救援总队
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南马路708号
联系方式:王俊树 022-2733011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79号二楼(邮编:300161)
联系方式:杨光 022-2453830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光
电 话: 022-24538301
天津市消防救援总队机关食堂副食品配送服务项目
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TGPC-2021-D-0516)
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
2021.8
目 录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函
第二部分 招标项目要求
第三部分 投标须知
第四部分 合同条款
第五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函
受天津市消防救援总队委托,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将以公开招标方式,对天津市消防救援总队机关食堂副食品配送服务项目实施政府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本项目为远程招投标,一律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只接受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的PDF格式电子投标文件(以通过电子签章客户端软件winaip正确读取签章信息为准)。供应商参加投标前须办理CA数字证书(USBKEY)和电子签章。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在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招投标系统中提交网上应答并上传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的PDF格式电子投标文件(以通过电子签章客户端软件winaip正确读取签章信息为准)。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一)项目名称:天津市消防救援总队机关食堂副食品配送服务项目
(二)项目编号:TGPC-2021-D-0516
二、项目内容
第一包:蔬菜类、海鲜类、蛋类、水果类等配送服务,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第二包:肉类配送服务,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第三包:冻品类配送服务,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三、项目预算
第一包:220万元
第二包:160万元
第三包:120万元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实质性要求)
(一)投标人具备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证书扫描件;
(二)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 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扫描件。
2. 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
A.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0年度财务报告扫描件。
B. 2021年度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
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
3. 2021年度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
4. 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
(二)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三)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注:中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四)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
(五)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解密截止时间“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六、获取招标文件时间、方式
(一)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1年8月19日至2021年8月26日,每日9: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1. 获取招标文件网址:使用天津市电子认证中心发出的CA数字证书(USBKey)登录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网址:http://tjgpc.zwfwb.tj.gov.cn )-“网上招投标”-“供应商登录”下载招标文件。
2. 供应商注册及CA数字证书(USBKey)领取办法:
(1)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注册:登录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http://tjgpc.zwfwb.tj.gov.cn)首页点击“供应商注册”,填写相关内容。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注册窗口联系电话:022-24538316。
(2)天津市政府采购网注册:登录天津市政府采购网(http://tjgp.cz.tj.gov.cn/gys_login.jsp)点击“申报注册”,完成网上注册。
(3)CA数字证书(USBKey)领取:参见天津市电子认证中心(网址:http://www.tjca.org.cn ,电话:022-23593752)首页-机构证书办理流程。
3. 电子签章办理:登录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网址:http://tjgpc.zwfwb.tj.gov.cn),按照“服务指南”栏目中《供应商如何办理CA数字证书(USBKey)及电子签章制章的通知》的要求至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窗口办理电子签章,联系电话:022-24538316。
(三)下载招标文件后如放弃投标,请于网上应答截止时间之前取消投标。
(四)本项目不组织踏勘现场,不组织标前答疑会。
七、网上应答时间
2021年8月19日9:00至2021年9月9日8:30,使用天津市电子认证中心发出的CA数字证书(USBKey)登陆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网址:http://tjgpc.zwfwb.tj.gov.cn)-“网上招投标”-“供应商登录”进行应答并提交。
网上应答帮助链接:http://tjgpc.zwfwb.tj.gov.cn/webInfo/getWebInfoListForwebInfoClass.do?fkWebInfoclassId=W008
八、投标截止时间及方式
(一)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9月9日8:30。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网上应答并上传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的PDF格式电子投标文件(以通过电子签章客户端软件winaip正确读取签章信息为准)方为有效投标。
(二)投标方式:本项目投标采用网上电子投标方式,投标人须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天津市电子认证中心发出的CA数字证书(USBKey)登陆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网址:http://tjgpc.zwfwb.tj.gov.cn)-“网上招投标”-“供应商登录”提交网上应答并上传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的PDF格式电子投标文件(以通过电子签章客户端软件winaip正确读取签章信息为准)。
九、开标时间及方式
(一)开标解密时间:2021年9月9日8:30至9:30完成开标解密的投标为有效投标。
(二)开标解密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开标方式,投标人须于规定时间内使用天津市电子认证中心发出的CA数字证书(USBKey)登陆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网址:http://tjgpc.zwfwb.tj.gov.cn)-“网上招投标”-“供应商登录”完成开标解密。
(三)网上开标公示时间:2021年9月9日9:30至12:00。投标人可在规定时间内使用天津市电子认证中心发出的CA数字证书(USBKey)登陆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网址:http://tjgpc.zwfwb.tj.gov.cn)-“网上招投标”-“供应商登录”自行查看开标信息。
十、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一)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79号二楼(邮编:300161)
(三)联系人:杨光
(四)网址:http://tjgpc.zwfwb.tj.gov.cn
(五)对外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9:00~12:00,14:00~17:00
(六)咨询服务电话:
1. 供应商注册、电子签章办理咨询:022-24538316
2. 采购文件咨询:022-24538301
3. 网上应答操作咨询:022-24538176
4. 解密操作咨询:022-24538309
十一、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名称:天津市消防救援总队
(二)采购人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南马路708号
(三)采购人联系人:王俊树
(四)采购人联系电话:022-27330119
十二、质疑方式
(一)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第三部分《投标须知》“8. 询问与质疑”的相关规定,以书面原件形式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一次性提出质疑,否则不予受理。
采购人质疑受理:
1. 联系部门:天津市消防救援总队
2. 联系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南马路708号
3. 联 系 人:高峰
4. 联系方式:13652067191
(二)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十三、公告期限
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十四、招标代理服务费
本项目按以下比例向中标供应商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
中标金额(万元) |
费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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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以下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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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500 |
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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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1000 |
0.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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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5000 |
0.25% |
|
5000-10000 |
0.1% |
|
10000-100000 |
0.05% |
服务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向下取整,精确到元。例如中标金额为6805000元,服务费=1000000×1%+(5000000-1000000)×0.8%+(6805000-5000000)×0.45%=50122.5元,服务费缴纳50122元。其中中标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
中标供应商应于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缴费单位名称须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缴费时请注明项目编号及中标包号。
名 称: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及账号: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明华支行
1205 0162 4900 0000 0675
银行联行号:105110039436
纳税人识别号:1212 0000 MB1E 44809C
地址: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79号
缴费及开票咨询电话:022-24532012
2021年8月19日
第二部分 招标项目要求
一、商务要求
(一)报价要求
1. 投标报价按附件A所列具体采购项以人民币填列。以投标人附件A中报价合计为依据计算价格分。一旦中标,此价格作为整个服务期内采购人项目支出的上限。
2. 价格应包括:人员费用、食材费用、配送费用、运输保险费用、装卸费用、管理费、利润税金等为完成招标文件规定的一切工作所需的全部费用。
3、服务期内,中标供应商配送的任何食材单价不得高于配送当日以下市场同等食材单价的平均价,否则采购人有权拒收单日配送食材,扣除当日所有配送食品费用,情节严重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1)天津市红旗农贸综合批发市场
(2)天津韩家墅农产品批发市场
(3)天津金钟农产品批发市场
4、 验收相关费用由投标人负责。
(二)时间、地点要求
1. 时间要求: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的服务期(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2. 配送地点:天津市南开区南马路708号(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四)付款方式
结算价格以实际发生的配送量为准,采购人每月按照实际发生量进行付款,中标供应商须提供正式发票(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五)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不收取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应采购人要求,中标供应商在签订合同的同时,向采购人缴纳中标金额10%的履约保证金,此保证金的形式、缴纳、退还、罚没等事宜以合同规定为准。
(六)验收方法及标准
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和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企业标准对每一服务环节、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考核与验收。必要时,采购人有权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参与验收的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验收结束后,应当出具验收书,列明各项服务的考核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由验收双方共同签署。
二、技术要求
(一)投标人须承诺所提供的服务、人员及设备符合相关国家强制性规定。
(二)具体需求详见本部分项目需求书。
三、评分因素及评标标准
本项目兼投不兼中,经评标委员会综合评分后,若某投标人成为多包中综合评分排序第一的供应商,则由该供应商自行选择保留其在某一包的中标侯选供应商推荐资格,并自动放弃在其他包中的中标候选供应商推荐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