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信息发布时间:2021-08-20 】
南通市第一人民医院工会会员节日慰问品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上海申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称代理机构)受南通市第一人民医院(以下称采购人)的委托,就南通市第一人民医院工会会员节日慰问品采购项目组织竞争性磋商采购,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参加磋商响应。
一、项目名称:南通市第一人民医院工会会员节日慰问品采购;
二、项目需求:详见本磋商文件第三章;
三、项目预算:约350万元/年;
四、服务期限:壹年;
五、供应商资格: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供应商应具有食品(百货)经营许可证。
3.供应商须有提供粮油制品、食品饮料、日用百货的大型连锁超市,具备履行合同、提供优质服务的能力、诚信及承担风险的能力。
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采购项目相同标段中同时参加磋商,一经发现,将视同围标处理。
5.磋商响应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的两人身份证的复印件。
6.磋商响应供应商须提供参与本次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格式参见磋商文件第七章)。
7.磋商响应供应商须提供《企业履约情况证明及无不良记录承诺书》(格式参见磋商文件第七章)。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具体资格要求详见第七章中的“资格审查文件”。
请供应商认真对照资格要求,如不符合要求,无意或故意参与磋商的,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承担。对提供虚假材料的响应供应商作无效磋商处理,并报财政部门后将其列入政府采购黑名单,视情况公布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六、磋商文件工本费:本项目磋商文件300元/份。
七、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
八、磋商响应文件接收截止及评审的时间为:2021年8月31日9时30分;地址:南通市第一人民医院10号楼451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九、磋商响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采购人名称:南通市第一人民医院;
采购人联系人:朱老师 ;
采购人电话:0513-85061381。
2.采购代理机构
代理机构:上海申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南通市桃坞路2号友谊大厦10楼;
代理机构联系人:宋工;
代理单位联系电话:0512-89011009;
邮箱:sitc.js@vip.163.com。
采购人名称:南通市第一人民医院
代理机构:上海申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2021年8月20日
南通市第一人民医院工会会员节日慰问品采购
竞争性磋商文件
(资格后审)
采购人:南通市第一人民医院
代理机构:上海申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日 期:二〇二一年八月
目 录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章 磋商供应商须知第三章 项目需求 第四章 评审方法和程序第五章 合同授予第六章 质疑提出和处理 第七章 响应文件组成及格式
第二章 磋商供应商须知
第三章 项目需求
第四章 评审方法和程序
第五章 合同授予
第六章 质疑提出和处理
第七章 响应文件组成及格式
尊敬的磋商响应供应商:
欢迎参加本采购项目的竞争性磋商。为了保证本次磋商项目顺利进行,请在制作响应文件之前,仔细阅读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各项条款,并按要求制作和递交响应文件。谢谢合作!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上海申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称代理机构)受南通市第一人民医院(以下称采购人)的委托,就南通市第一人民医院工会会员节日慰问品采购项目组织竞争性磋商采购,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参加磋商响应。
一、项目名称:南通市第一人民医院工会会员节日慰问品采购;
二、项目需求:详见本磋商文件第三章;
三、项目预算:约350万元/年;
四、服务期限:壹年;
五、供应商资格: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供应商应具有食品(百货)经营许可证。
3.供应商须有提供粮油制品、食品饮料、日用百货的大型连锁超市,具备履行合同、提供优质服务的能力、诚信及承担风险的能力。
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采购项目相同标段中同时参加磋商,一经发现,将视同围标处理。
5.磋商响应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的两人身份证的复印件。
6.磋商响应供应商须提供参与本次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格式参见磋商文件第七章)。
7.磋商响应供应商须提供《企业履约情况证明及无不良记录承诺书》(格式参见磋商文件第七章)。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具体资格要求详见第七章中的“资格审查文件”。
请供应商认真对照资格要求,如不符合要求,无意或故意参与磋商的,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承担。对提供虚假材料的响应供应商作无效磋商处理,并报财政部门后将其列入政府采购黑名单,视情况公布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六、磋商文件工本费:本项目磋商文件300元/份。
七、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
八、磋商响应文件接收截止及评审的时间为:2021年8月31日9时30分;地址:南通市第一人民医院10号楼451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九、磋商响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采购人名称:南通市第一人民医院;
采购人联系人:朱老师 ;
采购人电话:0513-85061381。
2.采购代理机构
代理机构:上海申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南通市桃坞路2号友谊大厦10楼;
代理机构联系人:宋工;
代理单位联系电话:0512-89011009;
邮箱:sitc.js@vip.163.com。
采购人名称:南通市第一人民医院
代理机构:上海申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2021年8月20日
第二章 磋商供应商须知
一、说明
1.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仅适用于采购人组织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2.竞争性磋商活动及因本次磋商产生的合同受中国法律制约和保护。
3.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属于采购人。
4.供应商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本项目磋商公告及磋商文件中的所有内容:如内容或页码短缺、资格要求和技术参数出现倾向性或排他性等表述的,应在本项目磋商公告及磋商文件发布后提出询问或是在发布之日后的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实名制形式提出质疑;未提出询问或是未在规定期间内提出的视作供应商接受本项目磋商公告及磋商文件中的全部内容;供应商不得在磋商采购活动期间及磋商采购活动结束后针对本项目磋商公告及磋商文件中的所有内容提出质疑事项。
5.供应商应认真审阅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如果供应商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或者响应文件没有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将被拒绝参与项目的磋商。
6.供应商在磋商开始前可选择是否要自行踏勘现场,以便于进一步获取所需信息,一旦成交不得对现场条件提出额外要求,不得要求增加费用,采购人可视情况组织答疑会。
二、磋商文件的获取
有意愿参与本项目磋商响应的供应商,请于本公告日起至开标截止前,到“南通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本项目的磋商文件。
三、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答疑
1.代理机构有权对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修改或补充。
2.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书面明确的形式发布,并以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信息为准。
3.代理机构对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将构成磋商文件的一部分,对响应磋商的供应商具有约束力。
4.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到响应文件编制的,代理机构将在提交响应文件接收截止之日起5日前,发布澄清或者修改公告,不足5日的,当顺延提交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
5.除非代理机构以书面的形式对磋商文件作出澄清、修改及补充,供应商对涉及磋商文件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所造成的结果,均由供应商自负。
6.采购人视情况组织答疑会。如有产生答疑且对磋商文件内容有修改,代理机构将按照本须知有关规定,以补充通知(公告)的方式发出。
四、响应文件的编制及装订
供应商按磋商文件要求编写响应文件,并牢固装订成册。响应文件均需采用A4纸(图纸等除外),不允许使用活页夹、拉杆夹、文件夹、塑料方便式书脊(插入式或穿孔式)装订。响应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增删,如修改错漏处,须经响应文件签署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五、响应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响应文件由:①资格审查文件、②技术响应文件、③商务报价响应文件、④电子版U盘共4部分组成(以下由文件序号代称)。
2.磋商响文件中,除【④电子版U盘】外的其余响应文件均为一式伍份,其中“正本”壹份和“副本”肆份。
3.在每份响应文件上要明确标注项目名称、对应的响应文件名称、供应商的全称、日期、“正本”、“副本”字样。“正本”和“副本”若有差异,概以“正本”为准。
4.供应商可将响应文件正副本统一密封或分别密封,如正本和副本分别密封的,应在封袋上标明正、副本字样。
5.响应文件中的所有“正本”,其正文内容须按磋商文件要求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副本”可复印,但须加盖单位公章。
六、响应文件的密封及标记
1.供应商须将本项目响应文件:①、②、③、④单独密封。
2.密封后,应在每一密封的响应文件上明确标注磋商项目名称、响应文件各自对应的名称、供应商的全称及日期。
3.在边缝处加盖供应商公章或骑缝签字。
【特别提醒】响应文件中的①和②的“正本”或“副本”中,均不得含有商务报价响应文件中报价表(报价单)内的任何项目价格,否则作无效磋商处理。
七、磋商报价
1.本项目不接受任何有选择的报价。
2.磋商报价均以人民币为报价的货币单位。
3.报价表必须加盖供应商公章且必须经法定代表人或被委托授权人签署。
4.磋商响应文件中的报价表(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报价明细不一致的,以报价表(开标一览表)为准;报价文件中涉及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5.磋商响应报价应包含:所响应的货物及完成该服务所需的配套费用、税费及检测验收、售后服务及相关劳务支出等工作所发生的全部费用以及响应供应商企业利润、税金和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
6.除非因特殊原因并经买卖双方协商同意,成交的供应商(以下称成交人)不得再要求追加任何费用。同时,除非合同条款中另有规定,否则,成交人的成交价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
八、联合体参与磋商
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参与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九、磋商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磋商保证金;
十、响应文件及磋商费用
1.磋商文件每套工本费300元,递交响应文件的同时以现金方式递交给代理机构。
2.磋商程序顺利进行后,除供应商的原件可退回外,其余所有的响应文件都将作为档案保存,不论成交与否,代理机构均不退回。
3.无论磋商过程和结果如何,参加项目磋商的供应商自行承担与本次项目磋商有关的全部费用。
十一、磋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期
1.从磋商响应文件接收截止之日算起,45个“日历天”内响应文件应保持有效。有效期短于这个规定期限的磋商,将被拒绝。
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可与响应供应商协商延长响应文件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的形式进行。同意延长有效期的磋商响应供应商不能修改磋商响应文件。拒绝接受延期要求的磋商响应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书将被拒绝。
十二、结算方式
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合同单价不变。本项目采用固定单价的方式结算,以提券的方式发放,合同签订后提货券按采购人的需求进行发放。
十三、付款方式
【特别提醒】付款方式不接受负偏离及任何意图改变付款方式的表达,否则作无效磋商处理。
成交人按采购人要求提交已消费回收的提货券后提供详细的会员消费明细及开具正式税务发票,采购人确认无误后30天内付款(不计息)。(开票金额为采购人实际支出金额,优惠部分不开票)。
十四、合同签订
成交人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未与采购人签订合同,超期或未有协商,则视为自动放弃成交资格。
十五、代理服务费
1.成交人须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按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所列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3折收取。按照成交金额,以“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收取:
成交金额 |
费率 |
100万(含)以下 |
1.5% |
100万(不含)-500万 |
1.1% |
2.供应商自行考虑包含在报价内的该项费用及风险并将其综合在单价内,不得单列。
3.专家评审费按实际发生数收取。
4.采购代理服务费、专家评审费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送达后3日内一次性付清。
十六、未尽事宜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三章 项目需求
一、南通市第一人民医院工会会员约2200人,医院会员节日慰问品为1500元/人/年(另有一百多名新进员工为800元/人/年),本次项目实行一次性磋商采购提货券,每年分两到三个不同节日发放慰问品提货券。
有效参与供应商大于等于4名,取前两名为成交候选人,小于4名,取第一名为成交候选人;提货券由成交人制作并报医院审核,提货券选购的商品必须符合国家发放节日慰问品相关规定;医院工会按照1500元/人(少部分为800元/人)与成交人结算;成交人的供应数量以医院工会根据成交人的优惠金额、质量、服务自主选择的采购量为准,按实结算;成交人应详细记录工会会员消费的详细记录,做好统计供医院结算审核。
二、提货券所购买的商品由成交供应商和采购人协商解决,享受同时期店内各种优惠、促销活动,正常的购买商品的退换货服务。
三、提货劵使用有效期:发放后的两到三个月,具体时间由医院和成交人共同协商。
四、如成交人需要会员卡方可购物的,本提货券视同会员卡使用。
第四章 评审方法和程序
一、代理机构组织磋商
1.本次竞争性磋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及有关法规成立磋商小组。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
2.磋商小组的职责:
(1)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
(2)磋商小组成员应当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审情况和评审中获悉的商业秘密,对个人的评审意见承担法律责任;
(3)磋商小组成员在评审过程中发现供应商有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为的,应当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
(4)磋商小组成员在评审过程中受到非法干涉的,应当及时向财政、监察等部门举报。
(5)配合采购人答复供应商提出的质疑;配合财政部门的投诉处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3.评审有关记录由磋商小组成员签名,存档备查。
4.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须持身份证准时参加磋商开标会。
二、磋商的原则及方法
1.磋商小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以及有关政府采购的相关法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信用”的原则进行磋商评审。
2.磋商小组将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独立对每个进入打分程序的有效响应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的技术、商务部分以打分的形式进行评审和评价。技术分取算术平均值(计算结果均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3.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与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进行磋商。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
4.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
5.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
6.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7.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被授权人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都不得在同一采购项目相同标段中同时参加磋商,一经发现,将视同围标处理。
9.本次磋商不进行二次(最终)报价。
10.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报价未完全响应商务付款方式要求,则按无效磋商处理。
三、评审步骤
1.评审步骤规定:
本次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各磋商响应供应商资格审查通过后方能进入技术标的开标评审,技术标评审打分结束后再进入商务标的开标评审。
第一阶段:磋商小组对每个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
第二阶段:磋商小组对每个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的技术标进行评审。主要审查技术标提交的内容是否齐全,技术方案及项目实施是否完全满足采购文件的要求。磋商小组严格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条件、评分标准,对磋商响应供就商所提供货物或服务的先进性、可靠性、售后服务承诺、质量保证承诺等实质性响应内容进行比较。
第三阶段:以磋商响应供应商的商务标文件内的竞争性磋商报价为基础,磋商小组与磋商响应供应商单一分别进行磋商:内容主要是对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中的项目方案的澄清、修正、补充、确认等。如磋商内容导致竞争性磋商文件有实质性变动的,磋商小组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
第四阶段:单一分别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对供应商的报价进行评议和比较,在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技术标和商务标部分都能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前提下,磋商小组将校核后的各供应商的报价从高到低排序。
在磋商过程中,供应商提交的澄清文件和报价文件,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盖章后生效,供应商受其约束。
四、磋商评定结果的方法
经磋商 确定最终采购需求 后,由磋商小组采用 综合评分法 对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的响应文件,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进行评审。参与打分的供应商数量大于等于4名,取综合得分最高和次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人,参与打分的供应商数量小于4名,取综合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人。
1.进入综合评分评审阶段后,磋商小组成员会将仅对按本磋商文件载明的方法与规定,对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的磋商响应文件进行评审、评价和比较。
2.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的磋商响应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计算结果均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3.技术分按算术平均值计算,分值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4.根据参与打分的供应商数量来确定综合得分最高的或次高的推荐为本项目的成交人并出具评审磋商报告。
5.综合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抽签决定成交人。
6.磋商评审时,评委对评审的细则若有争议,由磋商小组集体讨论确定,并对未尽情况有最终解释权。
7.对落标的供应商不做落标原因的解释。
五、综合评分评审标准(100分)
(一)技术标(55分) |
||
评分因素 |
分值 |
评分标准 |
针对本项目的服务方案 |
20分 |
有为南通市第一人民医院工会会员量身定做的货物服务方案。 1. 产品挑选方案、活动促销、购物环境等(8分):提供的内容有针对性、物品丰富、购物环境优越、停车方便的得6-8分;提供的内容完整但针对性、物品丰富度、购物环境、停车等方面有欠缺的得3-5分;提供的内容不完整合理性欠缺的得1-2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2.针对本项目的质量保障方案及措施(4分):提供方案内容有针对性、科学合理、完整、切实可行的得3-4分;方案内容完整但科学合理及可行性欠缺的得2分;方案内容不完整且科学合理及可性性欠缺的得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3. 供货保障方案及措施(4分):提供方案内容有针对性、科学合理、完整、切实可行的得3-4分;方案内容完整但科学合理及可行性欠缺的得2分;方案内容不完整且科学合理及可性性欠缺的得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4. 针对突发事件的应急方案(4分):提供方案内容有针对性、科学合理、完整、切实可行的得3-4分;方案内容完整但科学合理及可行性欠缺的得2分;方案内容不完整且科学合理及可性性欠缺的得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
合作业绩 |
10分 |
有1500人以上合作合同每份得3分;有1000(含)-1500(含)人合作合同每份得2分;有500(含)-1000(不含)人合作合同每份得1分(提供合同,原件备查,本项最高得10分)。 |
企业实力 |
8分 |
单店营业面积6000(含)平方米以上得8分;单店营业面积4500(含)-6000(不含)平方米得4分;单店营业面积2500(含)-4500(不含)平方米的得2分,其它不得分(提供房产证或租赁合同及店面布置图等证明材料)。 |
信誉评价 |
3分 |
按曾经合作的单位会员满意度调查和会员投诉情况(提供的满意度调查必须包含有合作得分的业绩所提供的业绩满意度,否则为无效。有客户不满意或投诉的资料需如实提供,如有隐瞒,查实后作无效磋商处理)进行横向比较打分。优:合作单位满意度非常好,对服务评价很高,无任何投诉;好:合作单位的满意度好,无任何投诉;一般:合作单位的满意度一般。分值:优:3分,好2分,一般1分以下。 |
增值服务 |
8分 |
包括但不限于为有需要送货上门的会员免费送货上门、线上下单、多种便民服务等增值服务进行横向比较打分。提供切实可靠的产品配送方案,为每位职工送货上门,并承诺下单后的送货上门时间,提供实用的便民措施。根据配送方案、送货上门时间及便民服务内容评分: 优秀:能提供满足采购人需求的增值服务,针对性的措施,人性化的便民服务,配送方案可靠送货上门时间快捷的得5-8分;良好:提供满足采购人需求的增值服务和措施,配送方案较可靠送货时间较快捷的得2-4分;一般:服务不能满足要求,响应时间慢,处理能力一般,配送方案一般,送货时间一般的得1分。 |
售后服务 |
6分 |
提供送货后产品损坏、错漏等情况下的调换、补偿方案及售后保障方案。根据方案可行性及完善性评分:可行完善的得4-6分;较可行完善略有欠缺的得2-3分;可行性一般不够完善的得1-2分;可行性差不完善的得0分。 |
(二)磋商报价得分 |
45分 |
本项目单份合计金额限价最低为1500元,低于这个价格为无效磋商处理,采用提货券最高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高的供应商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分值四舍五入小数点后保留2位):磋商报价得分=(磋商报价/评标基准价)×45。 |
(三)综合得分=技术标得分+磋商报价得分。 |
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作无效磋商处理
1.响应文件未按规定要求装订、密封、签署、盖章及主要资料不齐全的;
2.响应文件的资料有虚报或者谎报的;
3.不具备磋商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4.响应文件有重大漏项或重大不合理的;
5.项目服务要求、方案不满足项目需求中的要求,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
6.磋商响应报价低于项目预算的;
7.被认定为低于成本报价磋商竞标的;
8.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响应要求的;
9.磋商小组依据法律法规可以认定为无效磋商的其他情况。
七、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作废标处理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所适用情形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4.磋商小组依据法律法规可以认定为废标的其他情况。
八、成交通知
成交结果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公示1个工作日。《成交通知书》一经发出,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人放弃成交的,各自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成交通知书》是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五章 合同授予
一、成交人在《成交通知书》发出30个工作日内须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采购合同。合同一式四份,采购人、成交人各执两份。所签合同不得对磋商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人提出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人私下订立背离磋商文件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二、采购人故意推迟项目验收时间的,与成交人串通或要求成交人通过减少货物数量或降低服务标准的,在履行合同中采取更改配置、调换物品等手段的,要求成交人出具虚假发票或任意更改销售发票的,谋取不正当利益的,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成交人出现违约情形,应当及时纠正或补偿;造成损失的,按合同约定追究违约责任;发现有假冒、伪劣、走私产品、商业贿赂等违法情形的,应由采购人移交工商、质监、公安等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处。
四、按采购合同约定支付合同款。
五、不响应付款方式的,视同响应文件无效,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六、付款方式详见磋商文件第二章。
七、以上项目款的支付不计息。
第六章 质疑提出和处理
一、质疑的提出
1.质疑必须是直接参加本次磋商活动的当事人。
2.取得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应根据磋商文件第二章 “磋商供应商须知”中“第一条第4款”的约定提出质疑,磋商响应文件接收截止后未进行磋商登记的供应商,不能就响应文件接收截止后的磋商过程、成交结果提出质疑;在磋商过程中,凡主持人或磋商小组明确提出须由供应商确认的事项,供应商当场无异议的,事后不得提出质疑、投诉。
3.提出质疑时,必须坚持“谁主张,谁举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能臆测。属于须由法定部门调查、侦查或先行作出相关认定的事项,质疑人应当依法申请具有法定职权的部门查清、认定,并将相关结果提供给采购人。采购人不具有法定调查、认定的权限。
4.对本次磋商有质疑的,须实名制以书面形式提出,不得进行匿名、虚假、恶意质疑。
质疑人应在质疑有效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函》(向代理公司索取),内容应包括质疑事项、主要内容、事实依据、适应法规条款、佐证材料等。同时,质疑人应保证其提出的质疑内容及相关佐证材料的真实性及来源的合法性,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对不能提供相关佐证材料的、涉及商业秘密的、非书面形式的、非送达的、匿名的《质疑函》作无效质疑处理,将不予受理。
相关佐证材料要具备客观性、关联性、合法性,无法查实的(如宣传册、媒体报道、猜测、推理等)不能作为佐证材料。
采购人不负责搜集相关佐证材料等工作。
二、《质疑函》的受理和回复
1.《质疑函》须由质疑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参加本次磋商被委托授权人送达采购人。
2.对符合提出质疑要求的,采购人签收并出具《质疑受理通知书》并在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答复质疑人。在处理过程中,发现需要质疑人进一步补充相关佐证材料的,请质疑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质疑答复时间相应顺延。质疑人不能按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的,视同放弃质疑。
3.对不符合提出质疑要求的《质疑函》,出具《质疑退回通知书》并提出相关补充材料要求,质疑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补充佐证材料的,视同放弃质疑。
4.采购人负责将质疑人提交的质疑相关材料提供给相关专家或磋商小组审核,并将审核意见回复质疑人。
必要时,可向被质疑供应商(以下称被质疑人)转发《质疑函》及相关佐证材料。被质疑人应当在要求的时间日期内,以书面形式作出说明回复,并提交相关证据。被质疑人在规定时间内,无正当理由未提交相关证据的,视同放弃说明权利,认可被质疑事项。
5.因质疑情况复杂,组织论证或审查时间较长的,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人,可适当延长质疑回复处理时间。
三、质疑处理
1.质疑成立的处理。采购人终止采购,并建议有关部门给相关当事人予以处理。
2.质疑不成立的处理:
(1)质疑人书面《申请撤回质疑函》。
(2)质疑人在规定的时间内不配合进行质疑调查处理的,按自动撤回《质疑函》处理。
(3)质疑人不按《质疑函》格式就提出质疑的,视情况列入不良供应商名单。
(4)质疑人不能提供相关佐证材料的,采购人已指出,质疑人仍然坚持提出质疑的,质疑人虽提供了相关佐证材料,但不能证明其质疑成立的,采购人请质疑人补充相关佐证材料,仍不能证明其质疑成立的,列入不良供应商名单。
(5)对明显有违背事实的、经相关专家或评委认定无依据的、经其他供应商举证无依据的质疑,列入不良供应商名单;同时,对其中每一项不成立的质疑给予质疑人1年内禁入本单位采购活动的处理,依次类推;视情况在南通政府采购网、省、国家级相关媒体予以披露。
(6)质疑人承担使用虚假材料或恶意方式质疑的法律责任。
四、无佐证材料的举报作违约处理
供应商不得进行不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含无法查实的如宣传册、媒体报道、猜测、推理等)而向有关部门的举报,否则对其在1至3年内禁入崇川区政府采购活动。
五、投诉的提出
质疑人对采购人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位的上级主管部门投诉。
六、投诉不成立的作违约处理
质疑人进行质疑后,采购人回复质疑事项不成立仍进行投诉,但最终投诉不成立的,在1至3年内禁入采购人政府采购购活。
七、质疑、举报、投诉不成立的等相关情况
《质疑函》、《质疑回复函》,质疑、举报、投诉不成立的等相关情况,视情况在市、省、国家级等相关媒体予以披露。并建议相关政府采购机构对该供应商同步实施1至3年内禁入。
第七章 响应文件组成及格式
响应文件由资格审查文件、技术响应文件、商务报价响应文件、电子版U盘四部分组成。本次竞争性磋商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供应商须将资格审查文件作为响应文件组成部分,按磋商文件要求装订密封后一起递交。
一、资格审查文件(一个密封包,单独密封):
1.响应供应商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磋商响应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的两人身份证的复印件。
3. 供应商须提供食品(百货)经营许可证原件的复印件。
4. 供应商是大型连锁超市,在崇川区主要商场,超市等有固定的提货场所,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5.供应商具有提供粮油制品、食品饮料、日用百货等的能力证明材料复印件。
6.提供磋商响应供应商在本项目磋商公告之日前连续3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这2项证明材料原件的复印件。
7.磋商响应供应商须提供参与本次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格式参见第七章)。
8.磋商响应供应商须提供《企业履约情况证明及无不良记录承诺书》(格式参见磋商文件第七章)。
以上材料复印件均需加盖磋商响应供应商的公章。
9..对供应商的信用记录进行审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磋商截止后1小时的时期内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其磋商将被认定为无效磋商。
不良信用记录指: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
二、技术响应文件(一个密封包,单独密封):
技术响应文件的内容,不得有缺陷或漏项。否则有可能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而作无效磋商处理,或可能直接影响技术磋商评审的得分。同时,供应商应根据本磋商文件第三章“项目需求”提供的主要技术规范,配置要求和货物产品标准等,仔细阅读并在踏勘现场获得的直接资料与理解的基础上结合第四章评审方法内的评审细则,编写编制技术响应文件。技术磋商响应文件内涉及到的证明材料的原件须携带备查,以便磋商评审时核查。
1.竞争性磋商响应函;
2.服务方案;
3.合作业绩;
4.企业实力;
5.信誉评价;
6.增值及售后服务;
7.根据第四章评标办法中的评分点,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注:为方便评委评审,请响应供应商按评审办法中所涉及的评分点及相关事项顺序进行编制。
三、商务报价响应文件(一个密封包,单独密封)
1.磋商响应报价总表(格式参见附件);
2.磋商响应报价明细表。(格式自拟,如有);
四、电子版(U盘)(一个密封包, 单独密封)
有签字盖章的PDF文件。标明“电子版(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并单独密封。内容包括:资格审查文件、技术响应文件、商务报价响应文件。
附件: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须出示此证明)
南通市第一人民医院:
我公司法定代表人 参加贵单位组织的 (竞争性磋商项目名称)项目的磋商活动,全权代表我公司处理该磋商活动的有关事宜。
附:法定代表人情况: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身份证号码:
手机: 传真:
单位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粘贴此处)
注:参加磋商活动时法定代表人将身份证原件带至开标现场备查。
2.授权委托书
(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须出示此证明)
南通市第一人民医院:
兹授权 (被授权人的姓名)代表我公司参加 (竞争性磋商项目名称)项目的磋商活动,全权处理一切与该项目磋商有关的事务。其在办理上述事宜过程中所签署的所有文件我公司均予以承认。
被授权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附:被授权人情况: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身份证号码:
手机: 传真:
单位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粘贴此处)
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粘贴此处)
注:参加磋商活动时被授权人将身份证原件带至开标现场备查。
3.企业履约情况证明及无不良记录承诺书
南通市第一人民医院:
我单位 (供应商名称)郑重声明承诺:
1.我单位未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
2.我单位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3.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声明人:(公章)
年 月 日
4.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南通市第一人民医院:
我单位 (供应商名称)郑重声明: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 (在下划线上如实填写:有或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说明: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声明人:(公章)
年 月 日
5.竞争性磋商响应函
南通市第一人民医院:
依据贵单位委托代理机构组织的 (采购项目名称)项目竞争性磋商的邀请,我方授权 (姓名) (职务)为全权代表参加该项目的磋商工作,全权处理本次竞争性磋商的有关事宜。同时,我公司声明如下:
1.同意并接受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各项要求,遵守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各项规定,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报价。
2.我公司已经详细阅读了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我方已完全清晰理解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不存在任何含糊不清和误解之处,同意放弃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所表述的内容提出异议和质疑的权利。
3.我公司已毫无保留地向贵方提供一切所需的证明材料。
4.我公司承诺在本次磋商响应中提供的一切文件,无论是原件还是复印件均真实有效,绝无任何虚假、伪造和夸大的成份。否则,愿承担相应的后果和法律责任。
5.我公司尊重磋商小组所作的评定结果。
6.一旦成交,我方承诺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将被贵方取消成交资格。
7.一旦成交,我方将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并保证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时间期限内完成合同项目。
供应商(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6. 服务方案;
(根据项目需求、格式自定)
7. 合作业绩;
(根据项目需求、格式自定)
8. 企业实力;
(提供合同原件及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9. 信誉评价;
(提供房产证或租赁合同及店面布置图等证明材料)
10. 增值服务;
(根据项目需求、格式自定)
11. 售后服务
(根据项目需求、格式自定)
12.根据第四章评标办法中的评分点,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13.磋商响应报价总表
项目名称:南通市第一人民医院工会会员节日慰问品采购
名称 |
提货券实际(结算)金额/份 |
提货券金额报价(元)/ |
金额 |
1500元 |
人民币大写: 人民币小写?: |
合同总价 |
2200*1500=3300000元 |
|
付款条件 |
完全响应磋商文件要求 |
供应商(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注:(1)本表格式,不得自行改动,报价不得低于1500元。
(2)实际采购中有部分会员采购金额为800元,提货券金额按比例计入。
(3)每年分两到三次发放的提货券金额为报价按比例分别计算各自的金额。
(4)本表中的工会会员数量2200是暂估数量,实际以消费回收的提货券数量为准。
(5)磋商响应报价应包含:所响应的货物及完成该服务所需的配套费用、税费及检测验收、售后服务及相关劳务支出等工作所发生的全部费用以及响应供应商企业利润、税金和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
14.磋商响应报价明细表
(如有,格式自拟)
满意度调查表
项目名称 |
南通市第一人民医院工会会员节日慰问品采购 |
|
项目负责人 |
吴笑融 |
|
服务时间 |
2021年8月 |
|
对项目组工作的评价: |
||
项目负责人综合素质 |
1.业务水平 □好 □较好 □一般 □不满意 2.组织协调 □好 □较好 □一般 □不满意 3.责任性 □好 □较好 □一般 □不满意 |
|
项目组工作评价 |
4.合同履约 □好 □较好 □一般 □不满意 5.工作质量 □好 □较好 □一般 □不满意 6.工作效率 □好 □较好 □一般 □不满意 7.服务态度 □好 □较好 □一般 □不满意 8.工作资料 □好 □较好 □一般 □不满意 |
|
综合评价: □满意 □基本满意 □不满意 |
||
对项目组工作的要求与建议: 填写单位(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
注:本表盖章后随身携带,无须密封,与响应文件一并递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