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招标通

国家税务总局保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食堂承包中标公告

您的位置: 首页 > 中标公告 > 国家税务总局保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食堂服务成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保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食堂服务成交公告

招标详情

国家税务总局保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食堂服务成交公告

2021年08月23日 11:52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保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食堂服务
品目

服务/住宿和餐饮服务/餐饮服务

采购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保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
行政区域 保定市 公告时间 2021年08月23日 11:52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何晓霞(组长)、吴建卫、刘春乐(采购人代表)
总成交金额 ¥47.992328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芦萌
项目联系电话 0312-3108235
采购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保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
采购单位地址 河北省保定市复兴中路3199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芦萌 0312-3108235
代理机构名称 河北方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河北省保定市莲池区东二环1999号未来微墅7号楼705室商用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李静 0312-3215777
附件:
附件1 国家税务总局保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食堂服务--磋商文件7.30.pdf
附件2 中小企业声明函.jpg

一、项目编号:HBFB-2021-150(招标文件编号:HBFB-2021-150)

二、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保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食堂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保定艾维爱后勤服务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保定市云杉路131号向阳驿C座709室

中标(成交)金额:47.992328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保定艾维爱后勤服务有限公司 国家税务总局保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食堂服务 为国家税务总局保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南院、北院)提供工作人员工作日早餐、午餐;工作日值班人员值班餐;节假日加班人员加班餐,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符合国家、地方、行业现行规范及标准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 符合国家、地方、行业现行规范及标准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何晓霞(组长)、吴建卫、刘春乐(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采购人支付;收费标准参照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标准的92%收取。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720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保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

地址:河北省保定市复兴中路3199号

联系方式:芦萌 0312-310823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河北方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河北省保定市莲池区东二环1999号未来微墅7号楼705室商用

联系方式:李静 0312-321577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芦萌

电 话: 0312-3108235

采购人:国家税务总局保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 采购代理机构:河北方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八月 国家税务总局保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税务局食堂服务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编号:HBFB-2021-150) 目 录 第一部分 竞争性磋商公告..............................................................................................................................1 一、项目基本情况......................................................................................................................................1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 三、获取采购文件......................................................................................................................................3 四、响应文件提交......................................................................................................................................3 五、开启......................................................................................................................................................3 六、公告期限..............................................................................................................................................3 七、其他补充事宜......................................................................................................................................3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4 第二部分 供应商须知......................................................................................................................................5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5 1、总则........................................................................................................................................................9 2、竞争性磋商文件..................................................................................................................................10 3、响应文件.............................................................................................................................................. 11 4、递交响应文件......................................................................................................................................13 5、响应文件、最后报价的接收与开启................................................................................................. 14 6、磋商与评审..........................................................................................................................................14 7、评审结果..............................................................................................................................................15 8、合同授予..............................................................................................................................................15 9、重新招标和采用其他方式采购......................................................................................................... 16 10、纪律和监督........................................................................................................................................17 11、质疑与投诉........................................................................................................................................18 12、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9 第三部分 采购需求........................................................................................................................................20 第四部分 评审标准和方法............................................................................................................................23 一、评标原则............................................................................................................................................23 二、评标组织............................................................................................................................................23 三、评审办法............................................................................................................................................23 四、评审程序............................................................................................................................................23 五、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及评审报告................................................................................................... 26 第五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32 一、投标函................................................................................................................................................34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5 三、磋商报价明细表................................................................................................................................37 四、磋商保证金........................................................................................................................................39 五、拟投入本项目人员一览表................................................................................................................40 六、经营管理方案....................................................................................................................................41 七、食品安全质量控制方案....................................................................................................................42 八、食品安全管理体系............................................................................................................................43 九、服务承诺............................................................................................................................................44 十、资格审查资料....................................................................................................................................45 十一、供应商业绩....................................................................................................................................46 十二、供应商应提供的其他资料........................................................................................................... 47 附件:最终报价函....................................................................................................................................51 第六部分 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52 第七部分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 57 1 第一部分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保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食堂服务 采购 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河北省保定市莲池区东二环 1999 号未来微 墅 7 号楼 705 室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1 年 08 月 16 日 14 点 3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BFB-2021-150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保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食堂服 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83597.44 元 最高限价:483597.44 元 采购需求:为国家税务总局保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南 院、北院)提供工作人员工作日早餐、午餐;工作日值班人员值班餐; 节假日加班人员加班餐,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 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中有关规定,本项目 只针对中小企业采购,非中小企业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20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资信证 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 书,格式自拟)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 2021 年 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 记录;(提供声明,格式自拟)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查询地址为“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由采购人或 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当日现场查询);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 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存在以上情况的供应 商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均做无效投标处理; 3.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 年 08 月 04 日至 2021 年 08 月 10 日,每天上午 09:00 至 11:00,下午 15: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河北省保定市莲池区东二环 1999 号未来微墅 7 号楼 705 室 方式:现场发售,售出不退 售价:500 元/套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1 年 08 月 16 日 14 点 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河北省保定市莲池区东二环 1999 号未来微墅 7 号楼 705 室 五、开启 时间: 2021 年 08 月 16 日 14 点 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河北省保定市莲池区东二环 1999 号未来微墅 7 号楼 705 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注:凡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供应商报名需提交以下资料的原件及 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资料不全、不清晰或不符合要求者,不予受 4 理):营业执照、2020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 审计报告或银行资信证明、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 诺书、2021 年 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证明材料、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函、还需提供一份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身份 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到河北省保定市莲池区东二环 1999 号未来 微墅 7 号楼 705 室购买招标文件。 本公告发布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国家税务总局保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 地 址: 河北省保定市复兴中路 3199 号 联系方式: 芦萌 0312-310823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河北方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河北省保定市莲池区东二环 1999 号未来微墅 7 号 楼 705 室商用 联系方式: 李静 0312-321577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静 电 话: 0312-3215777 5 第二部分 供应商须知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1.2 采购人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保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 地 址:河北省保定市复兴中路 3199 号 联系人:芦萌 联系方式:0312-3108235 1.1.3 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河北方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保定市莲池区东二环 1999 号未来微墅 7 号楼 705 室商用 联系人:李静 联系方式:0312-3215777 1.1.4 项目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保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食堂服务 1.1.5 项目实施地点 国家税务总局保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南院、北院 1.2.1 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 财政资金,100% 1.2.2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采购范围 为国家税务总局保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南院、北院)提供工 作人员工作日早餐、午餐;工作日值班人员值班餐;节假日加班人员加 班餐,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1.3.2 服务期限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 1.3.3 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地方、行业现行规范及标准 1.4.1 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 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中有关规定,本项目只针对中小 企业采购,非中小企业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20 年度经 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格式 自拟)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 2021 年 1 月 至今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 供声明,格式自拟)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 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地址 6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为“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在开标当日现场查询);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 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存在以上情况的供应商同时参加 本项目投标均做无效投标处理; 3.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4.2 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1.5 费用承担 供应商在投标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自行承担;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 由采购人支付;收费标准参照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招标代理 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 号)标准的 92%收取。 1.9 踏勘现场 不组织 1.10 标前答疑会 不召开 1.11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 策 购买本国货物、节约能源、支持环境标志产品、支持中小微企业。 2.2.1 供应商提出问题截止时 间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5 日前 2.2.2 采购人书面澄清时间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5 日前 3.3.1 投标有效期 自投标截止时间起 60 日历天 3.4.1 磋商保证金 保证金金额:人民币捌仟元整(8000元) 保证金形式:电汇或转账 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08月15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以到账时 间为准)。 保证金接收帐户: 开户名称:河北方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高开区支行 账号:50570101040038768 注:供应商须在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保证金由供应商存款账户一 次性汇入上述指定账户。 保证金电汇时须注明“国家税务总局保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食 堂服务项目保证金(项目名称可简写)”, 保证金不能及时到账后果由 供应商自负。 3.5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 方案 不允许 3.6.4 响应文件份数 正本 1 份,副本 2 份,电子版(U 盘)1 份。电子版响应文件应封装在单 独的信封里,与响应文件正副本一起递交。 3.6.5 装订要求 胶装成册,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采用活页装订,否则响 应文件按无效处理。 7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4.1.2 封套上写明 供应商地址: 供应商名称: (项目名称)响应文件(或响应文件电子版) 在 年 月 日 时 分(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得开启 4.2.1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021 年 08 月 16 日 14 时 30 分 4.2.2 递交响应文件地点 河北省保定市莲池区东二环 1999 号未来微墅 7号楼 705 室 6.2 磋商小组组成 磋商小组构成:3 人,其中采购人代表 1 人,专家 2人; 磋商小组专家确定方式:从河北省政府采购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6.3 是否授权磋商小组 确定成交供应商 否,推荐成交候选人人数:3 11.2 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征收管理科 0312-3108242 8.3.2 履约担保 不采用 12 需补充的其他内容 12.1 最高限价 本项目最高限价为 肆拾捌万叁仟伍佰玖拾柒元肆角肆分(小写:人民币 483597.44 元),磋商报价超过此限价的视为超出采购人的支付能力其响 应文件做无效标处理。 12.2 付款方式 按季度支付。 12.3 响应政策 (1)采购货物未特别注明“进口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 (2)采购货物中含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必须符合国家财政部、发 展改革委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最新一期及相关规定的要求, 否则投标无效。《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 》 在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财 政 部 网 站 ( http://www.mof.gov.cn )、 中 国 政 府 采 购 网 (http://www.ccgp.gov.cn)、国家发展改革委网站(http://www.ndrc.gov.cn) 和中国质量认证中心网站(http://www.cqc.com.cn)上发布,请自行查阅、 下载。 供应商投标货物含有上述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必须在响应文件中附加 盖公章的节能产品证书复印件或打印出上述网站公布的含有投标货物的 清单(只打印出投标货物所在页即可)并加盖公章,否则其投标无效。 (3)为响应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 政府采购属于节能清单中产品时,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应 当优先采购节能清单所列的节能产品。 (4)为推进和规范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对列入财政部、环境保护部 最新一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产品为政府优先采购产品。对于同 时列入环保清单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应当优先于只列入其 中一个清单的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 财 政 部 网 站 ( http://www.mof.gov.cn ) 、 中 国 政 府 采 购 网 (http://www.ccgp.gov.cn)、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环 境 保 护 部 网 站 ( http://www.zhb.gov.cn ) 、 中 国 绿 色 采 购 网 (http://www.cgpn.org)上发布,请自行查阅、下载。 (5)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 8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中有关规定,本项目只针对中小企业采购,非中小企业不得参与本次采 购活动。 9 1、总则 1.1 采购项目概况 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 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招标。 1.1.2 本项目采购人: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3 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5 本项目实施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2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和落实情况。 1.2.1 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2.2 资金落实情况:见供应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 采购范围、服务期限及质量要求 1.3.1 本次采购范围: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2 本项目服务期限: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3 本项目质量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4 供应商资格要求 1.4.1 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资格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4.2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允许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磋商的,参加联合体 的供应商均应当具备本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应当向采购人提交联合协 议,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 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对联合体供应商的其他要 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5 费用承担 供应商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同时应承担投标须知前附表中 列明的费用,以上费用视为包含在供应商投标总价中,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 1.6 保密 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各方应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 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10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 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现场考察 采购人不组织现场考察,由供应商自行根据需要对项目现场及周边环境及条 件进行考察。 1.10 标前答疑会 本采购项目不召开标前答疑会。 1.11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竞争性磋商文件 2.1 竞争性磋商文件包括以下内容 第一部分 竞争性磋商公告 第二部分 供应商须知 第三部分 采购需求 第四部分 评审标准和方法 第五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 第六部分 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 第七部分 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 根据本章 2.2 规定对磋商文件所作出的澄清、修改构成磋商文件的组成部 分,当磋商文件、磋商文件的澄清与修改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 出的文件为准。 2.2 磋商文件的修改与澄清 2.2.1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和检查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 全,应及时向采购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 时间将提出的问题书面送达采购人,要求采购人对磋商文件予以澄清。 2.2.2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 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 11 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 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 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 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 5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 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3、响应文件 3.1 响应文件的内容 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 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响应文件格式详见本磋商文件第五部分“响应文件 格式”。 3.2 磋商报价 3.2.1 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按本磋商文件第五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中报价清 单的格式进行报价,最终报价应按本磋商文件第五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附件最后 报价的格式填报,最后报价在磋商小组要求进行最后报价后,并在磋商小组或采 购人规定的时间前提交。 3.2.2 供应商最后报价不得超出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最高限价,否则 视为超出采购人支付能力,其响应文件无效。 3.3 投标有效期 3.3.1 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供应商不得要求撤销或修 改其响应文件。 3.3.2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供 应商延长投标有效期。供应商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磋商保证金的有效期, 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响应文件;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 但供应商有权收回其磋商保证金。 3.3.3 投标有效期从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响应文件中承诺的投标 有效期应当不少于磋商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内供应商撤销响应 文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退还磋商保证金。 3.4 磋商保证金 3.4.1 供应商应该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缴纳磋商保证金;供应商未按 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响应无效。 12 3.4.2 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响应文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 代理机构应当自收到供应商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 5个工作日内,退还已收取的磋 商保证金,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退还 未成交人的磋商保证金,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人的磋商 保证金或者转为成交人的履约保证金。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逾期退还磋商保证金的,除应当退还磋商保证金本 金外,还应当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 20%后的利率支付超期资 金占用费,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3.4.3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供应商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响应文件的; (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成交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或未按 磋商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的其他情形。 3.5 备选投标方案 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3.6 响应文件的编制 3.6.1 响应文件应按第五部分“响应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 增加附页,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响应文件在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 础上,可以提出比磋商文件要求更有利于采购人的承诺。 3.6.2 响应文件应当对磋商文件有关服务期限、投标有效期、服务要求、采 购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明确响应。 3.6.3 响应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按“第五部分 响应文件 格式”要求签字盖章。响应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 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 签字确认。 13 3.6.4 响应文件份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 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响应文件电子版、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 本为准。 3.6.5 响应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响应文件不得 采用活页夹装订,否则,采购人对由于响应文件装订松散而造成的丢失或其他后 果不承担任何责任。装订的其他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递交响应文件 4.1 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 响应文件的正本、副本应一并包装在一个封套里,响应文件电子文件 单独密封在一个封套里。 4.1.2 响应文件的封套上应清楚地标记“响应文件”或“响应文件电子版” 字样,封套上应写明的其他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1.3响应文件封套封口处应加贴密封条并在骑逢处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进 行密封。 4.2 响应文件的递交 4.2.1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2.2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2.3 重新递交响应文件及最后报价时间:磋商完成后磋商小组要求的时间 内,具体时间根据磋商情况由磋商小组、采购人、采购代理酌情安排。 4.3 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 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 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4.3.2 补充、修改内容应当密封提交,封套封口骑逢处加盖供应商单位章或 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进行密封。并标明采购人名称、采购项目名 称、供应商名称及“补充文件”或“修改文件”字样,未按要求密封的补充修改 内容,采购人不予接收 。 4.3.3 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 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14 5、响应文件、最后报价的接收与开启 5.1 响应文件接收 供应商应当在磋商文件要求的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密封送达指定地点。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 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绝。 5.2 响应文件开启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采购人对所有接收到的响应文件进行开启,开启 程序如下: 1)宣布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到,并宣读会场纪律; 2)介绍参会人员及响应文件递交情况; 3)由供应商代表检查响应文件密封情况; 4)开启供应商响应文件,宣读供应商名称,并对开启情况进行记录。 5)供应商在开启记录表上签字。 5.3 最后报价的提交与宣读 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规定的提交最后报价截止时间到后, 由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公开宣读所有提交的最后报价,已经宣读的最后报价不 可撤回,不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修改与补正。 6、磋商与评审 6.1 磋商小组 6.1.1 磋商事务由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并履行下列职责: (1)磋商小组应当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审情况和评审中获悉的 商业秘密。 (2)磋商小组在评审过程中发现供应商有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 违法行为的,应当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 (3)评审专家在评审过程中受到非法干涉的,应当及时向财政、监察等部门 举报。 (4)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第四部 分 评审标准和方法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未实 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 15 的供应商。 (5)磋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磋商小组应当停止评审并向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说明情况。 6.2 磋商小组组成 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 3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 不得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 2/3。采购人代表不得以评审专家身份参加本部门 或本单位采购项目的评审。采购代理机构人员不得参加本机构代理的采购项目的 评审。 评审专家应当从河北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内相关专业的专家名单中随机 抽取。符合本办法第三条第四项规定情形的项目,以及情况特殊、通过随机方式 难以确定合适的评审专家的项目,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可以自行选定评审专家。 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评审专家中应当包含 1名法律专家。 本次磋商小组的组成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6.3 磋商评审办法 磋商小组按照本磋商文件第四部分中规定的磋商办法对响应文件进行审查 与供应商进行磋商和综合评分,磋商小组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推荐成交候选人, 或根据供应商须知前附表采购人的授权,直接确定综合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 供应商。 7、评审结果 7.1 除资格性检查认定错误、分值汇总计算错误、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 围、客观分评分不一致、经磋商小组一致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情形外,采购人 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组织重新评审。 7.2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得通过对样品进行检测、对供应商进行考察 等方式改变评审结果。 8、合同授予 8.1 确定成交供应商 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 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 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 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 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 16 接确定成交供应商,确定供应商方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 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 应商。 8.2 成交通知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成交供应商确定后 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 上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公告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 出成交通知书,并将磋商文件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 8.3 合同签订 8.3.1 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按照磋 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 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8.3.2 供应商应当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履约担保金额,以支票、 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 的数额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8.3.3 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超出磋商文件以外的任何要求作为签 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订立背离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 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8.3.4 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从评审报告提出的 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其他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并 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 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 9、重新招标和采用其他方式采购 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上的采购项目,投标截止后供应商不足 3家或者通过资 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不足 3家的,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按照以下方 式处理: (1)磋商文件存在不合理条款或者招标程序不符合规定的,采购人、采购 代理机构改正后依法重新招标; (2)磋商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招标程序符合规定,需要采用其他采购方 式采购的,采购人应当依法报财政部门批准。 17 10、纪律和监督 10.1 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 (1)采购人不得泄漏磋商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供应商串通 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2)不得向磋商小组中的评审专家作倾向性、误导性的解释或者说明。 10.2 对供应商的纪律要求 (1)供应商应当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得恶意串通,不得妨碍其他供应 商的竞争行为,不得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 (2)供应商不得以向采购人、磋商小组成员行贿或者采取其它不正当手段 谋取成交。 10.3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1)与磋商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它好处,不得 向他人透漏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效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 它情况。 (2)在磋商活动中,与磋商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 程序正常进行。 (3)不得向磋商小组中的评审专家作倾向性、误导性的解释或者说明。 10.4 采购人员回避 10.4.1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 之一的,应当回避: (一)参加采购活动前 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 (二)参加采购活动前 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 (三)参加采购活动前 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四)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 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五)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10.4.2 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 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 理机构应当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 18 11、质疑与投诉 11.1 质疑 11.1.1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成交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 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 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 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采购文件可以要求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 节的质疑。 提出质疑的供应商(以下简称质疑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 的供应商。 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 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提出。 11.1.2 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 括下列内容: (一)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二)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三)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四)事实依据; (五)必要的法律依据; (六)提出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 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11.1.3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拒收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发出的 质疑函,应当在收到质疑函后 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 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 质疑答复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质疑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 (二)收到质疑函的日期、质疑项目名称及编号; (三)质疑事项、质疑答复的具体内容、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19 (四)告知质疑供应商依法投诉的权利; (五)质疑答复人名称; (六)答复质疑的日期。 质疑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接受质疑电话: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2 投诉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 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 15 个工作日内向《政府采 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 94 号)规定的财政部门提起投 诉。 采购监督部门的联系方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2、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2.1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0 第三部分 采购需求 一、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为国家税务总局保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南院、北院食堂费 用。南院食堂面积约为 120 平方米,就餐人数约为 90 人;北院食堂面积约为 300 平方米,就餐人数约为 130 人。 食堂内所需食材、炉灶、座椅、蒸饭设备、冰柜、低值易耗品等所有材料、 设备及服务期限内的水费、电费、设施设备维修费等费用由采购人承担。 二、食堂人员配备及要求 1、服务人员身体健康,无任何犯罪前科,无不良嗜好; 2、所有服务人员都必须具有符合规定的健康证; 3、服务人员的管理要求: (1)服务人员应服从采购人及成交供应商的双重管理,应认真履行岗位职 责,遵守采购人的规章制度,服从采购人根据工作需要做出的统一安排调配,遇 紧急突发事件发生,必须积极作为。 (2)采购人有权对服务人员的工作进行检查、督促。对不称职的人员提出 批评、教育或经济处罚,屡教不改者,采购人有权要求更换。 三、食堂服务内容 提供高区税务局南院、北院工作人员工作日早餐、午餐;工作日值班人员值 班餐;节假日加班人员加班餐。 四、食堂服务管理要求 1、采购人所提供的场所及设备符合《食品卫生法》和《餐饮卫生要求》等 有关饮食卫生规定; 2、成交供应商必须严格执行采购人的各项规章制度,并制定配套的内部管 理制度,严禁出现任何破坏采购人工作秩序的行为; 3、成交供应商负责食堂的饮食安全卫生,签订合同时还须与采购人签订饮 21 食安全卫生责任状; 4、成交供应商严格执行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如在服务期内发生食物中毒等 重大责任事故,损害就餐职工身体健康,成交供应商必须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责 任和经济损失,采购人有权无条件终止合同; 5、食堂内的服务人员属于成交供应商的员工,与采购人不存在任何雇佣、 委托等劳动关系,同时食堂服务人员在工作过程中的安全责任由成交供应商负 责。如用电、用水、用气等不注意安全引起生产事故,或发生意外伤亡事故,成 交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和必要的经济补偿,采购人概不承担任何责任; 6、成交供应商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向食堂服务人员发放工资、福 利,缴纳职工保险等费用; 7、成交供应商必须严格履行承包合同要求,不得在中标后转包或分包给他 人经营服务。 五、食堂服务质量标准要求 1、食品质量要求 (1)冷菜酱制食品不含过多汤汁; (2)冷菜切配的食品刀口细腻及均匀并搭配合理; (3)冷菜凉拌食品汤汁适度并及时拌制; (4)熟制后食品完整不碎及不松散; (5)热菜供餐时保持温热; (6)热菜食品表面无风干及水浸现象; (7)素食食品即时烹炒并控干过多汤汁和水分; (8)所供食品保证质量。 2、饭菜出品时间和要求 (1)按规定准时开餐,每餐所供食品在开餐前 15 分钟布置完毕,如变更或 其他情况,不能准时开餐,成交供应商应提前通知采购人,并留有充分时间做出 补救; (2)维护好用餐秩序,做好用餐人员分流工作,保持供餐器皿内食品充足, 不可出现用餐人员等候拥挤混乱现象; 22 (3)服务人员及时准确进行分餐,保证菜量。 3.服务人员岗位要求 (1)要求年龄 60 周岁以下,身体健康,无传染疾病,工作任劳任怨,遵守 单位工作时间,能保质保量的完成日常职工餐的制作; (2)其中厨师具备健康证且在有效期、具有相关荣誉证书,其他岗位人员 要求具备健康证且在有效期。 4.早中餐标准 早餐标准:主食不少于三种,菜品不少于六种,汤、粥类不少于二种; 午餐标准:主食不少于三种,菜品不少于四种。 六、服务期限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 七、人员配置要求 1、食堂管理人员:1 名 2、厨师:2 名 3、面点师:2 名 4、帮厨:3 名 合计 8 名。 注:报价应包含人员工资、体检费、福利费、保险费、服装费、企业管理费、利 润、税费等一切费用。 八、本项目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23 第四部分 评审标准和方法 一、评标原则 1.1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 1.2 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对所提出的 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1.3 评审人员应认真执行国家有关政策和法令,维护采购人和供应商的合法 权益。 二、评标组织 评审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以及从河北 省政府采购专家评标库内随机抽取的有关技术、经济等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磋 商小组构成:3人,其中采购人代表 1人,专家 2人。磋商小组成员名单在成交 结果确定前严格保密。与供应商有隶属和利益关系的专家不能担任评委。 三、评审办法 本次评审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即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 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 列,推荐前三名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人。 四、评审程序 4.1 评审工作准备 磋商前,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向磋商小组成员宣布磋商工作纪律。磋商小 组成员熟悉磋商文件。磋商小组成员对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磋商项目应当主动提 出回避。 4.2 资格审查 首先对投标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内容详见“附表一、资格审查内容及 合格条件”。其中有一项不通过的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递交响应 文件的供应商。 24 4.3 符合性审查 对响应文件的符合性进行审查,审查内容见“附表二、符合性评审内容及合 格条件”,其中有一项不通过的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递交响应文 件的供应商。 4.4 供应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无效处理: (1)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2)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3)投标报价低于成本或超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4)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5)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投标,其响应文件无效: (一)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二)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竞争性磋商响应事宜; (三)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四)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五)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 (六)不同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4.5 响应文件的澄清补正 4.5.1 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 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 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 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4.5.2 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 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 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 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4.6 磋商 25 4.6.1 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 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 4.6.2 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 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 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 4.6.3 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 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4.7 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 4.7.1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 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 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4.7.2 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 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 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 2家。 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 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 2家。 4.7.3 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 退出磋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退还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 4.8 综合评分 4.8.1 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 用综合评分法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综合评分(详见附表三、综合评分表) 4.8.2 综合评分法评审标准中的分值设置应当与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相对 应。磋商文件中没有规定的评审标准不得作为评审依据。 4.8.3 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 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各项评分最终结果保留两位小 数计算,其中技术方案最终得分为各磋商小组成员分值的平均值。 26 4.8.4 响应文件最后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一)最终报价表中投标总价金额与分项报价表中金额不一致的以投标总价 金额为准,并按比例调整单价。 (二)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最后报价表中总价为准, 并修改单价; (四)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 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文件无效。 五、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及评审报告 5.1 推荐成交供应商 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 3名以上 成交候选供应商,或根据供应商须知前附表采购人的授权,直接确定综合得分最 高的供应商为成交人。并编写评审报告。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 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可以推荐 2家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 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方案优 劣顺序推荐。 5.2 评审报告 5.2.1 评审报告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邀请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具体方式和相关情况; (二)响应文件开启日期和地点; (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名单和磋商小组成员名单; (四)评审情况记录和说明,包括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情况、供应商响应文 件评审情况、磋商情况、报价情况等; (五)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排序名单及理由。 5.2.2 评审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 27 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 序继续进行。对评审 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 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 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 28 附表一、资格审查内容及合格条件 序 号 审查项目内容 合格条件 是否通过 通过打 “√” 不通 过,说 明原因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 能力 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 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提供 2020 年度审计报告或银行资信证明 3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 障金的良好记录 提供 2021 年 1 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证 明材料,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 证明其依法免税 4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 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 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 违法记录 提供声明,格式自拟 6 信用查询结果 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 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 询地址为“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网站,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当日现 场查询) 结论(通过/不通过) 注:“资格审查内容及合格条件”资料除备注可以提供复印件的,其他的均需提供原件, 开标时核查。响应文件中所附的复印件须与供应商提供的原件保持一致,不一致的按无 效标处理。 29 附表二、符合性评审内容及合格条件 序号 审查项目内容 合格条件 是否通过 通过打“√” 不通过,说明原因 1 签字盖章 按磋商文件“第五部分 响应文件 格式”要求签字盖章 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 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有效,且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 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符合本文件 要求 3 投标保证金 合格递交 4 投标方案 不允许备案方案的只能有一个方 案投标 5 磋商报价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且不超过最 高限价 6 响应文件份数 响应文件正本、副本及电子版数量 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7 响应文件完整性 响应文件内容齐全、无遗漏。 8 投标有效期 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相应 规定 9 服务期限 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相应 规定 10 质量要求 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相应 规定 11 付款方式 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相应 规定 12 服务要求 满足磋商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 的要求 13 其他情形 磋商文件规定的投标无效的情形 结论(通过/不通过) 30 附表三、综合评分表 序号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1 磋商报价 (30 分) 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报价最低的有效磋商报价为评标基准价,磋商报价 为评标基准价得满分 30 分,其它供应商的价格分别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小数点后保留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磋商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磋商报价)×30 2 企业业绩 (3分) 每提供一项类似业绩得 1 分,满分 3 分。 类似业绩是指 2018 年 8 月 1 日至今的食堂服务类业绩,以合同的签 订时间为准。(投标文件中附合同、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未提供或提供 不齐全的不得分)。 3 人员配备(16 分) 厨师 2 人,每提供一个中式烹调师证,得 2 分,满分 4 分; 面点师 2 人,每提供一个面点师证,得 2 分,满分 4 分; 所投入人员每提供一个营养师证,得 2 分,满分 2 分。 (注:评标时以在投标文件中附原件的复印件为准打分,开标时携带原 件,不提供不得分。) 所投入人员中 1-3 人具备五险得 1 分;4-6 人具备五险得 2 分;7-8 人具 备五险得 3 分。(投标文件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证明扫描件,开标 时携带原件) 所投入人员中年龄在 55 周岁以下的 1-3 人得 1 分;4-6 人得 2 分;7-8 人得 3 分。 4 投标供应商综 合实力(3 分) 质量体系认证、环境体系认证、职业健康体系认证,每具备一个得 1 分。(注:评标时以在投标文件中附原件的复印件为准打分,开标时携 带原件,不提供不得分。) 5 经营管理方案 (35 分) 企业的财务管理、员工管理、卫生环境管理、经营状况符合采购人的模 式较好得 5-10 分,一般得 0-4.9 分; 管理、激励、监督、反馈机制等规章制度实际操作性,得 0-6 分; 管理服务理念明确、管理机构设置合理、有明确的管理机构构架和各部 门职责,工作流程完整、科学的,得 0-7 分; 对食品原材料的采购、加工、验收、保管、营养等的制度及管理较好得 5-12 分,一般得 0-4.9 分。 6 食品安全质量 控制(7 分) 食品安全、消防安全、质量监督、防疫措施等的管理制度与应急措施得 4-7 分,一般得 0-3.9 分; 7 服务承诺 (6分) 配合采购人管理、稳定经营、定期向采购人汇报餐饮情况、突发状况处 理、应急处理等作出服务承诺等科学合理全面得,3-6 分,一般得 0-2.9 分。 31 备注: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中有关规定, 本项目只针对中小企业采购,非中小企业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2、对小、微企业判定的标准以《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 企业〔2011〕300 号)文件中规定的相关标准标准为准。供应商需根据上述文件中的标 准来判定其是否符合小、微企业的标准。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文件相关规 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根 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文件相关规定, 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须提供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4、供应商对其声明及证明文件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5、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 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 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 效投标处理。 32 第五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 响应文件封面 正本/副本 国家税务总局保定高新技术产业 开发区税务局食堂服务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HBFB-2021-150) 供应商: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印鉴) 日期: 年 月 日 33 目 录 一、投标函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三、磋商报价明细表 四、磋商保证金 五、拟投入本项目人员一览表 六、经营管理方案 七、食品安全质量控制方案 八、食品安全管理体系 九、服务承诺 十、资格审查材料 十一、供应商业绩 十二、供应商应提供的其他材料 34 一、投标函 致 (采购人):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采购项目名称) 磋商文件的全部内 容,第一次响应报价为人民币 元(大写: ),最终愿意按 经磋商后我方的最后报价,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本合同中的全部合同内容,服 务期限 ,质量要求 。 2.我方承诺在投标有效期( 日历天)内不修改、撤销响应文件。 3. 随同本投标函递交投标保证金一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 (¥: )。 4.如我方中标: (1)我方承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在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 订合同。 (2)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 (3)履行响应文件中规定的其他义务。 (4)我方承诺按响应文件约定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代理服务费。 5.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响应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印鉴): 日期: 年 月 日 35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 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供应商单位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供应商(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注:适用于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时。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另需手持该证明书原件、 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36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人 (法定代表人姓名)系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 现委托 (被授权人的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 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 响应文件、 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自授权之日起至投标有效期满。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供应商: (全称并加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印鉴)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附: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注:适用于授权代理人参加开标会。开标时另须单独手持一份委托书原件、有效身份证 件原件。 37 三、磋商报价明细表 表一:员工工资 序号 岗位 人数 (个) 金额(元) 报价金额 (元) 备注 1 食堂管理人员 1 元/月*1 人*12 月 含五险 2 厨师 2 元/月*2 人*12 月 含五险 3 面点师 2 元/月*2 人*12 月 含五险 4 帮厨 3 元/月*3 人*12 月 含五险 合计 大写: 小写: 38 表二:报价明细 序号 项目明细 金额(元) 备注 1 员工工资 详见附表一 2 员工体检费 元*8 人*1 年 3 员工福利费 元*8 人*1 年 小计 4 企业管理费 上述 1-3 项金额合计的 % 5 税费 上述 1-4 项金额合计的 % 合计 大写: 小写: 备注: 1、报价应包含人员工资、体检费、福利费、保险费、服装费、企业管理费、利润、税 费等一切费用; 2、投标总报价不得超出磋商文件载明的最高限价否则其投标无效。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印鉴): 日期: 年 月 日 39 四、磋商保证金 后附磋商保证金缴纳凭证及开户许可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0 五、拟投入本项目人员一览表 序号 姓名 学历 专业 经验年限 拟担任职务 1 2 3 4 5 6 7 8 本表后附以上人员的身份证、健康证、劳动合同、基本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如有)等相 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印鉴): 日期: 年 月 日 41 六、经营管理方案 42 七、食品安全质量控制方案 43 八、食品安全管理体系 44 九、服务承诺 45 十、资格审查资料 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供应商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 话 传 真 电子邮件 法定代表人 姓名 电话 成立时间 营业执照号 注册资金 基本账户开户银行 基本账户账号 经营范围 备 注 注:在本表后附营业执照、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 明(格式自拟)、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书(格式自拟)、2020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资信证明、2021 年 1 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缴税证明材料的 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开标现场核验原件。 46 十一、供应商业绩 备注:1、供应商业绩指 2018 年 8 月 1日至今已完成的食堂服务类业绩复印件,以合同签订日 期为准。 2、后附合同、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开标现场核验原件。 3、此表可扩展。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印鉴): 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项目名称 合同总价 合同签订日 期 业主名称 业主联系人 及联系方式 服务情况 …… 47 十二、供应商应提供的其他资料 1、中小企业声明函 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 3、监狱企业证明资料(如有) 4、磋商文件及评标办法要求,供应商应提供的其他材料。 48 附件 1: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 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 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 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 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 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 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 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备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 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2.供应商根据自身情况如实填写,不符合的可不填写。 49 附件 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 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 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 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 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 期: 备注:供应商根据自身情况如实填写,不符合的可不填写。 50 附件 3:监狱企业声明函格式 监狱企业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4)68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监狱企业单位,且本单位 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 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监狱企业、戒毒企业)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 用非监狱企业、戒毒企业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未提供本声明函的供应商,其投标报价不参与评审价格扣除。 单位名称(盖章): 日期: 备注:后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 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开标现场提供原件。供应商根据自身情况如实填写, 不符合的可不填写。 51 附件:最终报价函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供应商全称 最终报价(人民币,元) 小写: 元 大写:人民币 备注:1、报价应包含人员工资、体检费、福利费、保险费、服装费、企业管理费、利润、 税费等一切费用; 2、磋商报价不得超出磋商文件载明的最高限价否则其投标无效。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最终报价函”不必装订在响应文件中,待磋商小组和供应商磋商后,由供应商的授权代 表斟酌后再行填写报价并提交。(自备) 52 第六部分 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 (仅供参考) 甲方: 乙方: 为满足甲方就餐需求,经双方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国家有关规 定,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签订以下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经营范围: 第二条 委托范围: 甲方将 食堂委托乙方经营,一方应在法律及甲方允许的范围内经营,乙 方需提供完的食堂经营方案报甲方同意后执行。 第三条 委托期限:自 xx 年 xx 月 xx 日起至 xx 年 xx 月 xx 日止。 第四条 食堂服务费 直接拨付费用 1、食堂服务费 食堂费共计人民币(大写) ,人民币(小写) 元。 付款方式:按季度支付 第五条 委托服务责任: 乙方在食堂经营服务期间,须自行承担经营范围内所发生的安全事故责任、经济责 任、民事责任、服务纠纷和其他相关法律责任,包括人员损伤、操作事故、食物中毒、 火灾消防等情况。乙方如有严重违法、违规事件发生,甲方将按规定对乙方实行相应的 处罚,并有权终止委托经营合同,追究其相关责任。 第六条 委托服务经营核算: 乙方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保证花色品种供应,遵守食堂相关法规及甲方相关规定 和要求。 第七条 委托服务经营结算:乙方使用计算机刷卡系统收费 第八条 食堂内所需的食材、炉灶、桌椅、蒸饭设备、冰柜、低值易耗品等所有材料、 设备由甲方提供。服务期限内的水费、电费、设施设备维修费等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九条 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进行转移委托或委托他人经营,一经发现,按违约处理, 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交纳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并由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相 53 关责任。 第十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根据国家、省、市关于食堂服务管理相关政策以及行业规范,遵循河北省 食堂服务、管理、建设规范的标准要求监督管理和执行。 (2)乙方管理出现问题时,甲方有权责令其限期整改;若乙方违反合同,甲方有权 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3)在乙方经营期间,主动配合甲方接受卫生防疫、环保等部门的工作检查,甲方 积极帮助乙方协调内外关系,以保证食堂经营安全有序的进行。 (4)甲方负责提供食堂经营中所需的基础场地和相关设施、设备(具体详见清单)。 按照非经营性资产管理,不计折旧,免收管理费。甲方提供给乙方的设施设备、家具等 资产登记造册,委托期满后乙方应将固定资产完好的交还甲方。 (5)经查实乙方因食品质量、卫生等问题,造成消费者食物中毒、食源性疾病等重 大安全事故,甲方有权无条件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全部经济责 任;乙方在政府、有关执法部门检查中,因存在食品卫生、质量问题被通报,或被新闻 媒体曝光,损害了甲方的声誉,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处罚直至无条件终止合同,并要求 乙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全部经济责任。 (6)食堂售饭系统的通畅和维护由甲方负责,如发生故障,由甲方负责维修,相关 费用由甲方承担。 (7)甲方接到职工对乙方服务态度、食品质量、卫生等方面的投诉,经查实,视情 况轻重与乙方进行协商解决,情况严重者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惩处。 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 位卫生规范》等国家有关法律和法规,遵守甲方相关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管理、监督和 指导,在经营期间内所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食品安全、人身伤害及劳资纠纷等均由乙 方负责,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乙方应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完善财务管理、用工管理、安全管理、卫生保 障、员工培训、质量监督、价格核算和文明服务等规范、规程,形成完备的食品原材料 储存、加工、销售,以及餐饮器具消毒、食品留样等各项卫生安全制度。 (3)乙方不得将食堂转包,不得更改变各功能区用途,不得变更各功能区使用范围, 不得在现有场所范围外搭盖,在食堂内外设置广告、宣传标牌应征得甲方的同意并符合 54 甲方的要求。 (4)食堂内外环境属于乙方管理范围,乙方应保证卫生、整洁。 (5)乙方应当根据甲方的要求安排工作时间,并保证正常的餐饮供应,做到品种花 色多样、饭菜价格合理,能适应不同经济状况和口味的就餐,不得随意中途停止营业或 不正常营业。 (6)开业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工作人员《健康证》,以及乙方管理人员的身份证 (复印件)和履历表,所有员工持《健康证》上岗。 (7)乙方工作人员要遵守国家规定的法律法规及相关的制度要求,要有良好的服务 态度,不能与甲方就餐人员发生争吵或冲突,如发现违规者,甲方有权视情节严重情况 进行相应处理。 (8)乙方责任食堂的消防安全工作,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相 关规定,服从甲方的统一管理,消防设施的维护费用由乙方承担,如发生火灾事故,乙 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9)乙方自觉接受甲方的检查、监督,发现问题必须及时纠正、改进,并接受甲方 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的处罚。 (10)乙方在经营食堂期内,必须积极配合、参与甲方的各类重大活动,并提供优 质服务。 (11)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未经允许不得以甲方的名义进行任何形式的商 业活动和经济活动。 (12)乙方必须保护好食堂所有财产,对甲方提供的设备、设施应及时进行保养、 维修,保养、维修的费用由甲方承担。合同到期后,所有设备设施交还时应保证可正常 使用,若有损坏必须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 (13)乙方根据经营需求可自愿对委托服务食堂进行装修、改造,在不损坏建筑结 构、不影响餐厅美观和不污染环境的前提下,将设计方案交甲方审核,经甲方同意后方 可施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委托期满后,装修等不动产无偿交于甲方,乙方投资的可移 动资产由乙方自行处理。 (14)委托服务期内的食堂雇工属于乙方企业行为,与甲方无关,乙方向员工说明 用工性质、劳资关系等并按照国家相关规章确保员工权益。乙方应加强员工的管理,加 强思想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抓好安全生产,委托经营期内,员工发生的任何事故应由 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15)每季度甲方支付费用前,乙方应提前向甲方提供正式的发票。 55 第十一条 合同的变更及解除 1、合同期满,本合同自动终止。 2、合同期内,如遇国家政策、法律、法规导致甲方不能履行合同需要终止时,应提 前 15 天书面通知乙方;因乙方遭遇不可抗力原因导致乙方不能履行本合同需要终止时, 需在情况发生后 3 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双方应及时做好合同终止后的处理工作, 办理相关手续和食堂移交工作。 3、合同期满,乙方选择自动退出或参加新一轮招投标,未能中标的视为正常退出; 在合同期限内乙方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视为非正常情况退出,并 由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1)未按相关法律法规和已签订的《协议书》的约定建立相应管理制度或执行制度 不力,经营管理混乱,不按照相关规定配合甲方工作,被相关行政部门处罚且限期整改 不力的。 (2)发生食物中毒、火灾事故、人员伤亡等安全事故,后果严重的。 (3)损坏公共财产,造成重大损失的。 (4)因擅自提高饭菜价格或因食品卫生安全和服务质量及其他问题引起就餐人员强 烈不满而发生群体事件,影响恶劣的。 (5)掺杂使假、销售无证、过期、有害食品及国家明令禁止的添加剂的。 (6)未按合同经营范围经营,经规劝,限期整改无效的。 (7)在经营过程中有转包、分包经营行为的。 (8)经营期内无故停餐或停止营业的。 (10)其他严重违规、违约行为。 4、合同期内,由于乙方原因,甲方根据合同规定和相关要求,决定终止委托服务合 同,并取消乙方经营资格时,乙方须在甲方正式通知下达后一周内办理完成相关退出事 宜,不得拖延影响食堂的正常运营工作,否则由此产生的责任后果由乙方负责。 5、合同期内,如需补充或修订合同中相关条款和事宜,甲方将根据相关规定要求, 经与乙方协商后,双方签订补充或修订协议,并共同执行。 第十二条 其他条款 1、委托期间,本合同其它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可制定补充条款。 2、本合同书发生争议时,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 院提起诉讼。 3、本合同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执叁份,合同自签订之日起正式生效。 56 附:《委托服务食堂设备交接细则》 甲方: (盖章) 乙方: (盖章) 甲方代表: (签字) 乙方代表: (签字)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57 第七部分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 第一部分 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四、响应文件提交 五、开启 六、公告期限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第二部分 供应商须知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总则 2、竞争性磋商文件 3、响应文件 4、递交响应文件 5、响应文件、最后报价的接收与开启 6、磋商与评审 7、评审结果 8、合同授予 9、重新招标和采用其他方式采购 10、纪律和监督 11、质疑与投诉 12、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第三部分 采购需求 一、项目基本情况 二、食堂人员配备及要求 三、食堂服务内容 四、食堂服务管理要求 五、食堂服务质量标准要求 六、服务期限 七、人员配置要求 八、本项目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第四部分 评审标准和方法 一、评标原则 二、评标组织 三、评审办法 四、评审程序 五、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及评审报告 第五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 一、投标函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三、磋商报价明细表 四、磋商保证金 五、拟投入本项目人员一览表 六、经营管理方案 七、食品安全质量控制方案 八、食品安全管理体系 九、服务承诺 十、资格审查资料 十一、供应商业绩 十二、供应商应提供的其他资料 附件:最终报价函 第六部分 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 第七部分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

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