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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湛江出入境边防检查站食材配送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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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出入境边防检查站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需求预公告

招标详情

湛江出入境边防检查站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需求预公告

2021年08月24日 09:39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湛江出入境边防检查站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品目

服务/住宿和餐饮服务/餐饮服务

采购单位 湛江出入境边防检查站
行政区域 湛江市 公告时间 2021年08月24日 09:39
开标时间
预算金额 ¥28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龙啸
项目联系电话 0759-2289502
采购单位 湛江出入境边防检查站
采购单位地址 广东省湛江市霞山区人民大道东一路2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龙啸 0759-2289502
代理机构名称 详见公告正文
代理机构地址 详见公告正文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详见公告正文
附件:
附件1 湛江出入境边防检查站机关所属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采购需求预公告(8.23).doc

详见公告正文受湛江出入境边防检查站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湛江出入境边防检查站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湛江出入境边防检查站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龙啸

项目联系电话:0759-2289502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湛江出入境边防检查站

采购单位地址:广东省湛江市霞山区人民大道东一路2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龙啸 0759-2289502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详见公告正文

代理机构联系人:详见公告正文

代理机构地址: 详见公告正文

一、采购项目内容

详见需求文件正文

二、开标时间:

三、其它补充事宜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28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Xxx系统外包维护需求

湛江出入境边防检查站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采购需求预公告

1、项目名称:湛江出入境边防检查站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3、项目预算:人民币贰佰捌拾万元整(?280.00万元);本项目采用费率报价,投标报价(费率)≤100%,不能为负数或为0,报价超过上限或为负数或为0的作无效投标处理。

4、技术需求详见采购需求

5、征求意见内容:详见采购需求(附件1)

6、回复意见的供应商资格:具备承接项目要求的供应商

7、文件获取时间及办法:

即日起至回复意见截止时间止,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可登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免费下载

8、回复意见截止时间:2021年8月27日17:30(北京时间)

9、回复意见格式:请按照采购需求修改建议书(附件2)的参考格式对本项目提出限制性条款及要求的修改理由和修改建议

10、回复意见方式:将采购需求修改建议书及相关材料邮寄到湛江市赤坎区体育北路2号御海湾10栋1001号(广东丰联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并致电确认

(1)项目联系人:陈小姐

(2)联系电话:0759-3380227-812;邮箱:gdflzb@126.com

(3)地址:湛江市赤坎区体育北路2号御海湾10栋1001号

注:我单位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按照实际情况修改完善采购需求,公示内容不作为质疑依据,我单位对反馈意见不作答复。


附件1:湛江出入境边防检查站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采购需求

第一部分 商务需求

一、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具体以招标公告载明的为准)

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投标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

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可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前期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该本次采购活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分支机构投标。

只有报名的供应商才有资格参加本项目投标。

第二部分 技术和服务需求

一、有关说明

1、投标供应商须对本项目的采购标的进行整体投标,任何只对本项目采购标的其中一部分内容、数量进行的投标都被视为无效投标。

2、用户需求书中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有任何一条负偏离则导致无效投标。

二、项目基本概况

采购内容

数量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预算

最高限价

湛江出入境边防检查站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一项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人民币280.00万元

100%(费率)

三、项目简介

为保证湛江出入境边防检查站食堂食品安全健康,规范食材采购程序,现面向社会招标,选择优秀的投标供应商为湛江出入境边防检查站机关所属食堂提供食材原料的配送服务。

项目采购范围:需求对象为全站5个伙食点,配送产品为大米、食用油、面粉、鲜肉蔬菜、调料、等主、副食品。

项目依据及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产品国家标准等。

项目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采购预算:服务期内,招标人食材采购量约280万元(其中全年采购量总额的10%,本单位需在832扶贫网站采购主副食品),此采购金额仅作为投标时各投标单位参考,招标人不能保证中标人食材等货物的供应量,所涉风险需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结算方式:结算价=实际采购量×招标人审核后的基准价格×中标费率,货款每个月以人民币为计价与支付货币进行结算,中标人需提供符合国家要求的正规发票,发票公章必须与公司名称相符,合同方、收款方、发票方三者必须一致。若提供假发票,除补开真发票外,另承担发票所开全额20%的违约金,且招标人保留向税务及公安机关举报的权力。

四、付款方式

1、结算周期为30天,必须凭招标人所出具的验收合格意见书方可办理相关结算手续。

2、中标人每月5日前必须提供上月配送结算清单送招标人财务部门核对,10日前招标人依照对账结果以银行转账方式一次性支付上月货款。

中标人凭以下有效文件与甲方结算:

(1)合同;

(2)中标人开具的真实有效的增值税发票;

(3)验收合格意见书(加盖招标人公章);

4、因招标人执行财政审批程序,招标人在前款规定的付款时间为向相关审核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审核部门审批的时间),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支付申请手续后即视为招标人已经按期支付。

五、服务要求

1、供货要求。中标人供货期内,如出现配送服务异常情况,包括质量异常、价格异常、服务异常、送货迟到和其他情况,第一次招标人提出口头警告,第二次要求中标人做出书面保证,第三次进行罚款,罚款金额为当天货款20%。不符合要求超过三次的,招标人可取消中标人供货资格,由招标排名次之的第二中标候选人递补供货。若因中标人提供的食品安全等问题,导致严重影响的,招标人当即取消中标人供货资格,且中标人承担因食品安全等问题造成的一切损失。

2、供货价格。要求中标人于每月5日前,向招标人提供湛江市市场相应食材零售价格行情作为参考价,经招标人组织市场询价核定确认后(中标人需提供菉民市场、百园市场纸质文件。取两市场相应食材平均价),方可采纳取两市场的平均价,作为当月食材结算基准价。若网上开通湛江市肉菜市场价公布平台,则供货结算基准价以当日公布湛江市肉菜市场的最低零售单价为准。如遇台风暴雨、供求关系、宏观调控等原因造成的市场价格上涨或下降需临时调整时,中标人应提前书面通知招标人,由招标人和中标人以协调会议的形式解决,征得招标人同意后方可调整。

3、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5个工作日内,合同签订前,向招标人缴纳采购合同预算总价3%的履约保证金,应当以银行转账方式或保函形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币种应与投标报价币种相同。如在合同执行期间因中标人违约导致履约保证金部分扣除,中标人需在五个工作日内将扣除的履约保证金补齐。逾期视为违约,招标人有权单方面取消中标资格。

4、为确保项目质量,中标人不得转包、分包,否则招标人有权即刻终止合同,并要求中标人赔偿相应损失。

5、交货地点:按招标人指点的地点。

六、技术要求

1、食材质量要求

(1)所提供食材均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标准》、《食品卫生法》和《动物检疫法》等相关规定,保证卫生安全,应当无毒、无害,具有相应的色、香、味等感官性状。

(2)蔬菜水果类应保持较好的色泽和新鲜度,不得有黄叶、腐烂、泥沙等现象,或属于无公害蔬菜水果。

(3)冷冻类及干货应在保质期范围内,并保持较好的外观和品质。

(4)鲜肉类全部来源于国家认可的正规肉厂,为当日新鲜商品,并经政府相关部门检验合格。

(5)海鲜、河鲜产品必须鲜活。

(6)粮油、副食、调料等由大型正规厂供货,相关证件齐全。

(7)进口食材须提供海关报关及检验检疫等资料。

(8)严禁配送假冒、变质、过期的产品,不得弄虚作假或以次充好,对于不符合质量标准与要求的货物,采购单位有权要求退货或换货。因供应的货物质量达不到国家有关食品安全标准而造成食物中毒或其它后果,经卫生防疫部门鉴定属于配送单位责任的,其产生的一切法律和经济责任全部由中标人承担。

2、供货商需具备配送服务的专用车辆及配送人员,并专门派一名员工跟单办理业务,按每天制订的采购单提供专门配送服务。

(1)必须在每天早上8:30前把所配送的食堂原材料按质按量送达指定地点,由食堂工作人员验收核对后入库。

(2)安排专人负责本项目的服务,并提供其联系手机、电话、传真、Email;如人员需要调整应及时通知采购方;定期有温馨提示,及时向招标人提示货物质量与价格方面的变动等信息。

3、所有物资的报价应含但不限于采保费、运输费、服务费、检测费、人工费、管理费、税金等与其有关的全部费用。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分值构成

1、技术部分30.0分

2、商务部分50.0分

3、报价得分20.0分

技术部分

质量保证方案 (10分)

食品的质量及安全保证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①食品的加工、包装、保存、运输各环节的质量保证;②食品安全措施。

1、食品的加工、包装、保存、运输各环节的质量保证及食品安全措施完整,能切实保障用户单位食品的质量及安全要求的,合理可行,得 10 分;

2、食品的加工、包装、保存、运输各环节的质量保证及食品安全措施较完整,能较保障用户单位食品的质量及安全要求的,合理较可行,得 8 分;

3、食品的加工、包装、保存、运输各环节的质量保证及食品安全措施一般,能基本保障用户单位食品的质量及安全要求的,有一定合理性、可行性,得 6 分;

4、质量保证方案内容不齐全,仅包含上述要求部分内容的得 4 分;

5、未提供方案,得 0 分。

应急响应方案(5分)

应急响应方案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①应急服务人员;②食品质量问题退换方案;③应急保障方案。

1、投标人在本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特殊情况应急响应方案科学、售后服务承诺合理、服务人员、食品质量问题退换方案、应急保障方案十分完善的,得5 分;

2、投标人在本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特殊情况应急响应方案较科学、售后服务承诺较合理、服务人员、食品质量问题退换方案、应急保障方案较完善的,得 4 分;

3、投标人在本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特殊情况应急响应方案不科学、售后服务承诺不太合理、服务人员、食品质量问题退换方案、应急保障方案不完善的,得 3 分;

4、应急响应方案内容不齐全,仅包含上述要求部分内容的得 2 分;

5、未提供方案,得 0 分。

配送服务方案(10分)

配送服务方案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①配送人员的配置人数情况;②对采购人情况的熟悉程度;③配送程序。

1、配送服务方案有针对性、合理完善,配送人员的配置人数充足、对采购人的情况熟悉、配送程序均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得 10 分;

2、配送服务方案有针对性、合理完善,配送人员的配置人数充足、对采购人的情况熟悉、配送程序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8分;

3、配送服务方案没有针对性,或不够合理完善,或配送人员的配置人数不充足,对采购人的情况熟悉、配送程序不能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6分;

4、配送服务方案内容不齐全,仅包含上述要求部分内容的得4分;

5、未提供方案,得0分。

食材加工、品控承诺及方案(5分)

1、投标人承诺根据采购需求提供所供应食材的粗加工服务,得 2 分。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投标人公章,不提供承诺函不得分。

2、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所需配送的粮谷(米、粉、面)、蔬菜、水果、禽畜生肉、禽蛋、冻品、水产品、副食品、干货、杂货、调料、酱料 12 种食堂原材料所设置的食品粗加工方案进行评分:

加工方案详细、完善,设备先进,加工质量保障措施完整,得 3 分;

加工方案较详细,设备较先进,加工质量保障措施较完整,得 2 分;

加工方案简单,设备较落后,加工质量保障措施不完整,得 1 分;

未提供加工方案相关内容不得分。

注:加工方案中须包括场地、设备、质量控制措施等情况文字描述及照片展示,未按要求提供不得分。

商务部分

资质认证(8分)

投标人具有以下有效证书的,每项得 2 分,满分 8 分:

①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②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③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④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认证证书;

注:投标文件中提供上述有效的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得分。

相关业绩(10分)

根据投标人 24 个月以来(投标截止日当月不算,前推 24 个月)完成过的食材配送服务项目业绩情况进行评分,每个有效业绩得 5 分,最高得 10 分。

注:同一项目或同一用户单位的业绩只计一次,计算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关键页须体现项目名称、项目基本内容、项目单位名称、项目单位地址、项目金额、供货清单、签字盖章等)加盖投标人公章。

食品安全保障(9分)

投标人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 12 个月,委托政府行政管理部门或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对主要原材料(蔬菜类、鲜禽肉类、鲜畜肉类、水产类、大米、食用油)进行检测,且检测结果符合国家相关标准,每提供一个月包括上述全部原材料的检测报告(须含有 CMA 标识)得 3 分,满分为 9 分。

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相关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得分。

食材配送服务团队(10分)

1、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服务团队的项目经理具有同类项目管理工作经验的得 1 分;具有有效的食品安全管理员证书,得 3 分。

2、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服务团队(项目经理除外)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食品检验工、食品加工人员,具有食品安全管理员证书或者食品相关行业的职业证书,每人得 2 分,满分 6 分。同一人同时有多个证书只按一个证书计算。

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服务团队人员配置一览表、项目经理工作经验证明文件(公司证明,格式自定)、上述人员有效证书复印件及近一年(投标截止日当月不算,前推一年)中连续 6 个月(请务必清晰标注出相关人员社保位置)在投标人单位参保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不提供不得分。

配送车辆(8分)

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自有或租赁的配送车辆:每配备一辆货车得 1 分,最高得 4 分。若提供货车属于冷藏车的,每辆加 1 分,最多加 4 分。本项满分 8分。

注:

1、自有车辆:提供有效的《机动车行驶证》复印件和车辆照片以及车辆购置发票复印件;车辆注册用户须和投标人名称或法人代表名称一致;

2、租赁车辆:提供有效的车辆租赁合同复印件、《机动车行驶证》复印件和车辆照片作为证明资料。

3、车辆类型以行驶证所载类型为准(冷藏车以发票或出厂合格证书所载车辆类型为准);

4、未按要求提供或不提供的不得分。

食材来源(5分)

1、投标人承诺建立配送采购人食材的追踪溯源体系及专门台账档案,得 2分。

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投标人公章,不提供承诺函不得分。

2、投标人有经营大型农贸市场或与大型农贸市场有稳定合作关系的,得 2 分。

注:投标文件中提供经营大型农贸市场的证明文件或与大型农贸市场的合作协议(合同)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不提供不得分。

3、投标人自有或租赁原材料(蔬菜、肉类、粮食、水果、水产品、副食品)生产基地的,每提供 1 项原材料生产基地证明材料得 0.5 分,满分 1 分。

注:投标文件中提供自有基地相关的产权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租赁原材料基地的提供租赁合同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得分。

投标报价

投标价格得分(20.0分)

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20

备注:

1、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详见《价格扣除》。

2、此处的投标报价以费率计算价格评分,投标报价得分四舍五入后,小数点后保留两位有效数。

说明:

(一)技术、商务评分: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分值的算术平均值(四舍五入后,小数点后保留两位有效数)。

(二) 投标人应如实提交《综合评分表》要求提交的相关各类证明、资料等并应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如未按要求提交的,该项评分为零分。


附件2:

采购需求修改建议书

一、针对存在限制性的技术指标的修改建议

序号

本项目技术需求中的技术指标(请详细标明该指标及该指标在采购需求中的页码、行数)

该指标是否具有限制性(请明确回答“是”或“否”)

我公司有无能够满足该技术指标的产品(“有”或“无”),如有请写明具体型号

据了解,市场上能够满足该指标的产品有哪些(请写明具体的品牌型号)

修改理由及修改建议

(请明确说明)

1

2

3

请潜在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技术需求中的“限制性技术指标”按上表提出修改意见。

二、针对采购需求中表述不够清晰的修改建议

序号

本项目采购需求中的表述不够清晰项(请详细标明该项在项目需求书中的页码、行数)

修改理由及修改建议

(请明确说明)

1

2

3

潜在投标人: (加盖公章)

地址:

潜在投标人联系人: 职务:

电话: 手机: 邮箱:

日期: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