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招标通

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办事处食材配送招标公告

您的位置: 首页 > 招标公告 > 2021-2023年度桂城街道办事处日常食材供货资格采购项目(包组2)采购公告
2021-2023年度桂城街道办事处日常食材供货资格采购项目(包组2)采购公告

招标详情

2021-2023年度桂城街道办事处日常食材供货资格采购项目(包组2)采购公告
2021-08-24 10:19

广东信诚招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受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办事处委托,就2021-2023年度桂城街道办事处日常食材供货资格采购项目(包组2)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2021-2023年度桂城街道办事处日常食材供货资格采购项目(包组2)

2.项目编号:JF2021(NH)WZ0138

3.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人民币3,000,000.00元(包组2)

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采购数量:1项

6.项目所属行业:餐饮业

7.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

包组

包组名称

包组内容

服务期限

采购预算

2

干货粮油及副食品

干货、大米、食用油、调味品、副食品等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具体供货时间待甲方通知。

约人民币150万元/年,人民币300万元/两年

备注:1. 投标人可同时参与“2021-2023年度桂城街道办事处日常食材供货资格采购项目(包组1)”、“2021-2023年度桂城街道办事处日常食材供货资格采购项目(包组2)”的投标;本项目按包组先后顺序评审,每个包组各确定2名供货商,即各包组综合得分排名前两名的投标人作为中标人候选人,如该包组符合中标候选人推荐条件的投标人少于 2 家,则该包组作招标失败处理。中标候选人可继续参与其他包组的评审、推荐,兼投兼中。

2.投标人必须对所投包组全部内容进行投标报价,不允许只对包组内部分内容进行投标。如有缺漏的,将导致投标无效。投标人允许对全部或部分包组进行投标。

3.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即投标折扣率)超出有效报价范围的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本项目中标后不得转包、分包。

二、供应商资格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交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等);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不足一年的单位可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上一月份财务会计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12个月内至少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可参照投标文件格式);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书面声明,可参照投标文件格式)。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允许非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与项目投标。

3.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何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①由资格性审查人员于投标截止日资格审查期间在“信用中国”网站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不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②采购代理机构开标当天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

4.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复印件);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书面声明);

6.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书面声明);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1.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1年08月24日的23:59至2021年08月31日的23:59期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http://ggzy.foshan.gov.cn/。投标人通过网上获取采购文件,具体要求详见“六、其他补充事宜”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9月14日09点46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2.开标时间:2021年09月14日09点46分(北京时间)。

3.提交投标文件地点: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详细地址:http://ggzy.foshan.gov.cn/)。

4.开标地点: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指定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采用电子化采购模式,投标人须按照电子采购文件要求,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进行网上获取采购文件和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参与投标。

招标文件公示

招标文件公示时间:2021年08月24日—2021年08月31日

网上获取招标文件

(1)本项目采用网上获取采购文件。供应商须先办理供应商信息入库后,并通过登录交易系统“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后,才能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2)供应商信息入库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监督监管-主体信息库-入库指引”栏目相关信息,入库咨询电话:0757-83281129、83281125。

(3) 已办理供应商信息入库的供应商应当在采购公告规定时间内,登录交易系统“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按照系统提示下载采购文件。(如项目附有图纸的,需同时下载)。

电子投标文件提交与解密要求

(1) 电子投标文件提交时间:北京时间2021年08月24日23:59- 2021年09月14日09:46前。

(2) 电子投标文件提交方式:投标人在2021年09月14日09点46分开始后30分钟内,登录交易系统对其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

(3) 投标文件解密(开启):

1)解密开启时间:本项目网上开标,因疫情防控要求,投标人只需要进行远程解密,不需要到开标地点进行现场解密。如采购文件中有与本条款不一致的内容,以本条款为准。

(4)注意事项:编制电子投标文件的相关软件和工具,供应商可通过以下路径进行下载: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登录页面-驱动及操作手册下载-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下载,技术咨询电话:4009280095。

信用记录查询及使用

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评审时“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各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打印存档。

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

投标保证金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到帐。投标保证金数额及其支付方式等要求详见本项目采购文件。

询问、质疑

1.各供应商对采购文件(详见采购公告附件)存有任何疑问,可在采购公告期内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或质疑。

2.询问函、质疑函的内容和格式应符合法规及采购文件要求,并应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方式(投标人须知-重要须知事项前置表)进行提交。

注意事项

1、供应商通过交易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按要求在交易系统中成功上传完整的电子投标文件,且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成功解密后,成为本项目的合法投标人。
2、供应商获取了本招标文件并非意味着满足了合格、有效投标人的基本条件,一切均以初步评审、评标委员会共同评定确认的结果为准。

七、联系事项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办事处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南港路10号

联系人:钟先生 联系电话:0757-8678136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信诚招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德政北路538号17楼1708

联系人:简小姐 联系电话:020-83224833

传 真:/ 邮编:510000

邮 箱:gdxc@gdxczb.cn

广东信诚招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8月

附件:
南海区区级政府采购代理委托协议(区版)1.pdf
招标文件正文.pdf


公开招标文件 项目名称:2021-2023年度桂城街道办事处日常食材供货资 格采购项目(包组2) 项目编号:JF2021(NH)WZ0138 采 购 人: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办事处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信诚招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 编制时间:2021 年 8 月 目 录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 ................................................................................................... 3 第二部分 采购项目内容 ........................................................................................... 9 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 ............................................................................................. 26 第四部分 评审标准与方法 ..................................................................................... 57 第五部分 合同条款及格式 ..................................................................................... 71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 投标邀请 广东信诚招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受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办事处委托,就 2021-2023 年度桂城街道办事处日常食材供货资格采购项目(包组 2)进行公开 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2021-2023 年度桂城街道办事处日常食材供货资格采购项目 (包组 2) 2.项目编号:JF2021(NH)WZ0138 3.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人民币 3,000,000.00 元(包组 2) 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采购数量:1 项 6.项目所属行业:餐饮业 7.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 包组 包组名称 包组内容 服务期限 采购预算 2 干货粮油 及副食品 干货、大米、食用油、 调味品、副食品等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 年,具体供货时间待甲 方通知。 约人民币 150万 元/年,人民币 300 万元/两年 备注:1. 投标人可同时参与“2021-2023 年度桂城街道办事处日常食材供货资格采购项 目(包组 1)”、“2021-2023 年度桂城街道办事处日常食材供货资格采购项目 (包组 2)”的投标;本项目按包组先后顺序评审,每个包组各确定 2 名供货 商,即各包组综合得分排名前两名的投标人作为中标人候选人,如该包组符合 中标候选人推荐条件的投标人少于 2 家,则该包组作招标失败处理。中标候 选人可继续参与其他包组的评审、推荐,兼投兼中。 2.投标人必须对所投包组全部内容进行投标报价,不允许只对包组内部分内容进 行投标。如有缺漏的,将导致投标无效。投标人允许对全部或部分包组进行投 标。 3.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即投标折扣率)超出有效报价范围的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本 项目中标后不得转包、分包。 二、供应商资格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交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工 商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等);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20年度财务状况报告 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不足一年的单位可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上一月 份财务会计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 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 12 个月内 至少任意 1 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 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 声明,可参照投标文件格式);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书面声明,可参照投标文件格式)。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 购的项目,允许非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与项目投标。 3.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何记录名单 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 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 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①由资格性审 查人员于投标截止日资格审查期间在“信用中国”网站 ww.creditchina.gov.cn) 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 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不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②采购代理机构开标当天对 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 4.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复印 件);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 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书面声明); 6.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 供应商,不得再参与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书面声明);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1.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21 年 08 月 24 日的 23:59 至 2021 年 08 月 31日的 23:59 期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 5个工作日)到佛山市公共资源交 易信息化综合平台 http://ggzy.foshan.gov.cn/。投标人通过网上获取采购文 件,具体要求详见“六、其他补充事宜”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 年 09 月 14 日 09 点 46 分(北京时间)(自 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 20 日)。 2.开标时间:2021 年 09月 14 日 09点 46 分(北京时间)。 3.提交投标文件地点: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详细地址: http://ggzy.foshan.gov.cn/)。 4.开标地点: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指定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采用电子化采购模式,投标人须按照电子采购文件要求,登录佛山 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进行网上获取采购文件和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参 与投标。 招标文件公示 招标文件公示时间:2021 年 08 月 24 日—2021 年 08 月 31 日 网上获取招标 文件 (1)本项目采用网上获取采购文件。供应商须先办理供应商信息入库后, 并通过登录交易系统“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获取采购 文件后,才能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2)供应商信息入库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监督 监管 -主体信息库 -入库指引”栏目相关信息,入库咨询电话: 0757-83281129、83281125。 (3) 已办理供应商信息入库的供应商应当在采购公告规定时间内,登录 交易系统“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按照系统提示下载 采购文件。(如项目附有图纸的,需同时下载)。 电子投标文件 提交与解密要 求 (1) 电子投标文件提交时间:北京时间 2021 年 08 月 24 日 23:59- 2021 年 09 月 14日 09:46 前。 (2) 电子投标文件提交方式:投标人在 2021 年 09 月 14 日 09 点 46分开 始后 30分钟内,登录交易系统对其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 (3) 投标文件解密(开启): 1)解密开启时间:本项目网上开标,因疫情防控要求,投标人只需要进 行远程解密,不需要到开标地点进行现场解密。如采购文件中有与本条 款不一致的内容,以本条款为准。 (4)注意事项:编制电子投标文件的相关软件和工具,供应商可通过以 下路径进行下载: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登录页面-驱动 及操作手册下载-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下载,技术咨询电话:4009280095。 信用记录查询 及使用 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 知》(财库﹝2016﹞125 号)的要求,根据评审时“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 息,对各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 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应 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 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打印存 档。 投标保证金截 止时间 投标保证金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到帐。投标保证金数额及其支付方式 等要求详见本项目采购文件。 询问、质疑 1.各供应商对采购文件(详见采购公告附件)存有任何疑问,可在采购公 告期内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 出询问或质疑。 2.询问函、质疑函的内容和格式应符合法规及采购文件要求,并应按照 采购文件规定方式(投标人须知-重要须知事项前置表)进行提交。 注意事项 1、供应商通过交易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按要求在交易系统中成功上传 完整的电子投标文件,且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成功解密后,成为本项目 的合法投标人。 2、供应商获取了本招标文件并非意味着满足了合格、有效投标人的基本 条件,一切均以初步评审、评标委员会共同评定确认的结果为准。 七、联系事项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办事处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南港路 10 号 联系人:钟先生 联系电话:0757-8678136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信诚招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德政北路 538 号 17 楼 1708 联系人:简小姐 联系电话:020-83224833 传 真:/ 邮编:510000 邮 箱:gdxc@gdxczb.cn 广东信诚招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1 年 8月 第二部分 采购项目内容 一、供应商资格要求 序号 资格条件 文件内容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 和国政府采购法》 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交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境内注册的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副 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等);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20 年度 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不足一年的 单位可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上一月份财务会计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文件格 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 日前12个月内至少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 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 应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 录(提供书面声明,可参照投标文件格式);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书面声明,可参照投 标文件格式)。 2 “信用中国”及 “政府采购网” 的网站打印页 (2)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以下任何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 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 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① 由资格性审查人员于投标截止日资格审查期间在“信用中国” 网站 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 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不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②采购代 理机构开标当天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 序号 资格条件 文件内容要求 档。) 3 企业资质 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提供复印件) 4 投标承诺函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 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书面声明)。 5 投标承诺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 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提供书面声明)。 6 非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采购项目商务要求 1.报价要求 (1)本项目的结算支付以人民币为货币单位。 (2)投标报价(投标折扣率)应综合考虑包括但不限于:配送运输费、加工费、 人工费、交通费、运营费、保险费、验收费、售后服务费、税费、其他伴随服务费用 及合同实施过程中的一切可预见和不可预见费用。 (3)投标折扣率有效报价范围:0%(0.0%或 0.00%)<投标折扣率≤95%(95.0% 或 95.00%),即投标人的投标折扣率不得高于 95%,折扣率必须为固定报价(例如提 供八折优惠,投标折扣率写为 80.00%或 80.0%或 80%,不接受区间报价如 70%~ 80%或 70.0%~80.0%或 70.00%~80.00%),最多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四舍五入。 投标人如获得中标资格并签订合同,其投标折扣率即成为本项目的该中标人的合同折 扣率,且中标人在服务期间不得随意更改合同折扣率。 (4)结算基准价为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公布的《佛山市五区农副产品市场零售 价格表》(http://www.fspc.gov.cn/gzcx/nfcpjgcx/gqlfcpjg/)每月 1 日和 15 日对 应价格平均价格作为当月结算基准价。若《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网站上无公布的产 品,则以当地卜蜂莲花的产品价格为结算基准价(以中标人提供的商场货品价格图片 为准)。若《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网站上无公布的产品和当地卜蜂莲花无售卖的产 品,则由采购人和中标人双方协商决定结算基准价。中标人须在每月 20 日前提供当 月结算基准价清单,结算基准价经双方确认后均不得随意修改。中标人应根据合同折 扣率确认供货价格(含税费价),按采购人当月实际采购量制定每月结算清单,结算 清单应在下个月 5 日前交采购人确认。中标人货款按月度进行结算,供货价格 = 结 算基准价 × (合同折扣率)。 例子:白菜的供货单价为 1.5 元/斤,合同折扣率为 90%,则最终的供货价格为 1.5 元×90%=1.35 元/斤 (5)投标人应被认为在填报投标报价(投标折扣率)之前,已经仔细阅读了本招 标文件的所有有关章节以及审查了所有相关资料,已确保本次招标的所有招标范围内 的各种价格风险均已包含在投标报价(投标折扣率)内。开标后,任何因投标人的疏 漏而提出的另行支付与本项目相关的任何费用的申请将不被接受。 (6)招标文件中所列货品名称及数量供参考之用,实际供货数量以采购人每次提 供的订单为准。采购人不保证中标人在合同履行期间的实际配送量。投标人应充分考 虑经营风险,并尽可能提供优惠的投标报价(投标折扣率)和优质的服务,以提高自 身的竞争力。 2.服务期限 (1)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具体供货时间待甲方通知。 (2)合同一年一签,第一年度服务如通过考核中标人才可与采购人签订次年服务 合同,且在一个月内签订;如中标人在第一年服务过程中不通过考核,则不再签订次 年的合同,因此而造成的损失由中标人负责,余下份额交给通过考核的单位完成。 3.服务地点 由采购人指定。 4.服务人数 现有用餐总人数:约 1500 人,具体人数根据实际报餐人数确定。 4.付款方式 (1)中标人在完成当月供货订单后的 15 日内凭国家正式发票和供货单据向采购 人申请付款,采购人收到申请并核实后在 15 个工作日内办理相关结算支付手续。 (2)(汇总各类供应品)每日的结算金额=(各类供应品)经双方核定的供货单 价×(合同折扣率)×(各类供应品)每日实际供货量; 每月的结算金额=(汇总各类供应品)每日的结算金额的每月合计。 (3)中标人须凭以下有效的文件向采购人申请支付合同款: ①合同; ②中标人开具的合法等额有效的正式发票; ③供货单据(采购人工作人员签名和加盖中标人公章); ④中标通知书。 (4)收款方、出具发票方、合同乙方均必须与中标人名称一致。 (5)因采购人使用的是财政资金,采购人在前款规定的付款时间为向政府采购支 付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在规 定时间内提出支付申请手续后即视为采购人是按期支付。 5.响应扶贫政 策 根据《佛山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开展消费扶贫行动的实施意见》(佛扶[2020]5 号)相关规定,中标人在本项目实施农副产品供货时,应预留不低于采购总额的 20% 的比例定向采购贫困地区的农副产品,具体采购贫困地区的农副产品的内容由采购人 根据上级相关部门的要求确定,由采购人实施采购(投标时提供承诺函作证明材料, 格式自拟)。 6.其他要求 (1)配送期内中标人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采购人有权解除本合同,取消其配送 服务资格、不向中标人作任何赔偿或补偿并将相关情况提交相关部门进行处理,列入 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标人须对此承担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且中标人须向采购 人支付合同总价 15%的违约金: 1)因货物质量问题造成集体卫生安全事故【5 人(含)或以上属于集体卫生安 全事故】的; 2)提供假冒伪劣、过期产品的; 3)货物检测报告造假的; 4)被行政机关单位抽检食品存在不合格或被处罚的; 5)无正当理由拒绝供货次数达 3 次的; 6)中标人的工作人员不遵守采购人各项管理规定,或泄露采购人内部情况,造 成社会不良影响的; 7)因中标人的原因影响采购人无法正常用餐的; 8)因供货价虚高被投诉达 3 次或以上的; 9)将本项目转包、分包给第三方的; 10)在一个自然月内逾期供货达 3 次或以上的; 11)货物出现质量问题或者不符合合同约定要求,中标人拒不履行退换货义务的。 (2)本项目为确定每次采购金额少于 10 万元的小额项目,本项目包组 1、包组 2 各确定 2 名中标人,中标后采购人授予中标人供货资格,签订 2 年供货资格协议, 然后与中标人签订具体供货协议和订单,具体供货协议签订周期不定,由采购人与中 标人双方商议而定。 (3)中标人获得本项目的中标资格并不意味拥有业务保障,中标人在合同履行期 间,采购人可根据项目的情况或其他工作需要的情况,可直接委托非本项目的中标人 提供服务(优先从本项目替补候选单位中选择)或再次组织招标增加其他供应商,采 购人无需通知原中标人且将不作任何补偿。在合同履行期限内,如因政策调整而导致 本项目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采购人视情况与中标人协商终止合同,中标人承诺不就 此向采购人追究任何违约责任。 (4)中标人不得将中标项目转让或分包给他人,否则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5)中标人在合同履行期间保证对采购人的货物供应,若中标后反悔或不能履行 合同的,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注:“商务需求”所述内容和条款如本文未有特别声明均作为投标实质性响应内容,投标 人投标时必须响应满足或实质性优于。否则,其投标将被认定为不能满足投标文件要求而作 为无效投标处理。本“商务需求”的招标时陈述所称的采购人、投标人,在中标后合同签订 时须转换为合同语言的甲方、乙方或买方、卖方。 三、采购项目服务要求 (一)项目内容 包组号 包组名称 类别 种类名称 2 干货粮油 及副食品 干货类 菜干、干冬菇、干木耳、干茶树菇、陈皮、提子干、鸡 骨草、五指毛桃、干腐皮、干金针菜、干沙姜、干葱头、 昆布、干云耳、虾米、瑶柱、贝壳类干货、当归、无花 果、干鱿鱼、虾皮、水草、菊花、海带、面筋、腐竹、 榄角、粽叶、冬瓜干、丁香、虫草花、花旗参、淡菜、 干生蚝肉、召实、沙参、玉竹、杞子、党参、萝卜干、 笋干。 薏米、红枣、赤小豆、红豆、眉豆、黄豆、百合、莲子、 花生、扁豆、绿豆、南北杏、红腰豆等。 粮油 谷类、麦类、杂粮类和豆类。包括稻谷、小麦、燕麦、 玉米粉、高粱、谷子、大麦、荞麦、大豆、小豆、蚕豆、 芸豆、甘薯等。 大米、小麦粉,小米、油菜籽、 白芝麻、黑芝麻、棉 籽、葵花籽、香瓜籽、油茶籽、棕榈籽等。 花生油、菜油、香油、葵花籽油、蓖麻籽油、大豆油、 玉米胚油、棕榈油、橄榄油,色拉油、调和油,调味油, 起酥油等。 副食品 杂面茶、挂面、龙须面,荞麦挂面,通心面,凉面,面 饼,方便面,米粉、粉丝、西米、花生米、烧饼、可可 粉、色拉调料、芝麻酱、面粉、糯米粉、粘米粉、生粉、 花生酱、奶粉等。 饼干、食品、果品、罐头等。 奶制类饮料、碳酸饮料、果蔬汁饮料、茶饮料等。 河粉、布拉肠、饺子皮、云吞皮、猪肠粉、陈村粉、濑 粉、面条(非干面类)、粉条、糯米盏、饺子、云吞、 汤圆 .生切面、包子、面包、汤圆等。 鲜牛奶、杀菌奶、灭菌奶、酸奶、全脂乳粉、脱脂乳粉、 全脂加糖乳粉、调味乳粉、炼乳类、乳脂肪类打蛋糕用 的稀奶油、常见的配面包吃的奶油、干酪类、乳冰淇淋 类、干酪素、乳糖、奶片等。 酸豆角、酸笋、梅菜、榨菜、大头菜、酸菜、雪菜、萝 卜干、冬菜、五柳菜、腌青瓜等。 调味品 盐、酱、醋、味精、糖、辣椒酱、腐乳、豆鼓、榄槛菜、 鸡粉、番茄酱、炼奶、南乳、枧水、泰汁、急汁等。 注:1.中标人在合同有效期内负责供应的干货粮油及副食品,应包括但不限 于以上子项内容。 2.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按下述需求列出详细清单顺序,详细列明拟供 货品的品牌、型号、供货价等。 3.中标人保证所提供的粮油肉副的种类的多样性和季节性,以保证新鲜 感。并在投标文件中列出相关品目。 (二)货品质量及包装要求 1.基本质量要求 (1)中标人应充分理解并认真遵循本招标文件的要求,所提供的货物必须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保证合同货品均为正规生产的新鲜(本项目不接受冰鲜食 品)、检验合格、无毒、诚实、无辐射、无侵权货品,符合国家有关卫生、质量、 包装和保质标准;有使用有效期的货品,其剩余有效期不得少于标注有效期的 80%。 (2)中标人应遵守采购人单位的各项规定,不得提供违反食品安全法要求 的货物。 ★(3)投标人必须签署针对本项目的《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 (4)食品溯源要求。中标人应对食品供应链进行明确,所有食品的来源必 须清晰,包装食品要有以 SC 开头的生产许可证号。生产食品的源头与中标人要 有固定的合法的供应关系,严禁收购非标准产品供应。投标人应对食品的来源和 质量标准进行详尽的描述,并提出验收的行业标准和感官标准。如该品牌商品无 质量标准,则需由投标人按国家和行业的要求自行描述。 (5)中标人保证提供的大米、食用油、副食品商品具有以 SC 开头的生产 许可证号;提供的猪肉牛肉羊肉均为定点屠宰厂(场)经检疫和肉品品质检验合 格的产品,具有由定点屠宰厂(场)加盖验讫印章并出具《畜产品检验证明》; 所有商品并可追索。 (6)所有果蔬类及畜禽类产品都须出自无公害蔬菜农场和种养基地(需提 供供应农场和种养基地资质证明材料)。 (7)中标人应能够配合采购人及时更新所提供的符合卫监部门的有效证明 材料。如有效的营业执照、产品合格证、食品卫生许可证等。 (8)所供应的蔬菜瓜果类食品必须有政府职能部门或政府职能部门授权的 检测中心提供的农药检测证明,且量足价平,并提供有完善的售后服务。 (9)中标人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绝对质量可靠,如出现食物中毒事故,送 卫生、检疫部门鉴定属于中标人责任的,一切责任由中标人承担,采购人有权无 条件终止合同。 (10)中标人提供假冒伪劣、过期、变质的、有毒食品的,一经发现,除按 采购人要求无条件退货或换货外,还将承担如下违约责任: 1)中标人提供假冒伪劣、过期、变质食品的,除应无条件退货或换货外, 还应向采购人赔偿当次供应食品货款 2 倍的违约金,违约金在供货结算款内扣 除。 2)中标人提供有毒食品的,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经有关单位鉴定原因后, 如确实为中标人提供之食品问题,中标人除需负担全数之医药费外,采购人有权 取消中标人供货资格和供货合同,中标人同时承担相应的民事及刑事法律责任及 放弃先诉抗辩权。 (11)采购人发现新购商品不能正常使用的,中标人应无条件退换。中标人 未能履行招标文件和合同所定事项,或供应不合格的、假冒伪劣、以次充好的商 品,采购人退货后将记录在案,并对中标人予以违约处理,除要承担因此产生 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外,情节严重的可取消其供应资格。 (12)中标商品在保质期出现损坏的,中标人应承诺提供替换服务,因替换 货物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人负责。 (13)如物品非因采购人人为而出现质量问题的,由中标人包换或包退,所 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中标人负责。 2.基本包装要求 (1)货物有包装的,货物的包装必须完整清洁(无损、无污、无皱),采 购人有权拒收包装不整齐、已拆封的商品。 (2)采购人发现商品出现损坏(包括表面损坏),或出现水渍、串味、受 潮等导致货物性质改变的,中标人必须无条件退货或更换商品。 3.基本检查要求 (1)食品应清洁,并符合企业相关验收标准;食品应无损伤、腐烂现象, 无寄生虫或已受虫害现象;对温度有要求的食品应确定食品的温度与包装上指示 温度一致。 (2)食品到达目的地时外包装完整。冷冻食品没有曾经解冻痕迹或软化现 象,包装呈干爽状态。 (3)对食品检查如下: 1)中标人供应的食品必须符合食品卫生要求及国家有关标准,如无标准, 按行业规范。采购生产、经营证明文件齐备,明确食品来源,并具有检验合格证 明。严禁采购有害、有毒、腐烂变质、酸败、霉变、生虫、污垢不洁、混有异物 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禁止采购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 2)食品包装必须符合国家规范。采购的食品不得存放在有害、有毒的容器 内。食品包装上必须使用原产地标识,应注明:制造商名称和厂址、食品名称和 重(容)量、生产日期和保质期限以及规格和 SC 认证等。 3)对不符合采购要求的食品由验收人员提出清退,退货前应实行留板备案, 如双方对质量争议可送佛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或国家法定的质量鉴定单位检测。 对缺斤短两(或含水量超标)的应按实际重量扣减。 (4)中标人所购买的蔬菜全部由采购人不定时组织人员在使用前进行农药 残留检测,如检测不合格则不能使用;同时所有食物必须取样保留 48 小时,所 需检测和取样保留的试纸、药品等由中标人提供及承担费用。 (三)加工要求 ★1.中标人应根据采购人实际要求运送货物,承诺委派 2 人或以上在采购人 指定地点进行免费加工,所有鲜活食材必须在采购人检验鲜活合格后,在指定的 场所内进行加工并在早上 10 点前加工完毕。 2.所有的瓜果类都要按照采购人要求进行初加工,达到半成品或成品状态。 包括但不限于凉瓜开边、去籽;西红柿去蒂;土豆去皮、切丝;洋葱剥皮等。 3.所有肉类都要按照采购人要求进行粗加工,达到半成品或成品状态。包括 但不限于五花肉切条;排骨切段;鸡、鸭、鹅等家禽、家畜类宰杀、烫泡、褪毛、 开膛取内脏;鱼类去鳞、去内脏、去鳃、洗净;鱿鱼去眼睛、去牙齿、洗净以及 虾类、贝壳类的加工等。 (四)配送服务要求 1.中标人不得擅自变更供应商品(含商标、名称、产地、包装、规格和重量 等),并严格按采购人要求供应,否则,采购人有权拒收。如因市场流通问题确 实需要变更的,应事先书面申请,并经采购人同意后方可改变。 2.除客观不可抗力外,中标人不得更改供货内容。如确需变更供货内容的, 中标人应在得知情况的同时告知采购人并征得采购人同意。经发现中标人有私自 更改订单中货品时以中标人违约处理,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由中标人承 担。若第 1 次出现上述情况的,采购人对中标人作书面警告处理,中标人提供书 面整改意见书;若第 2 次出现上述情况的,采购人对中标人作书面违约扣款通知 书,中标人须向采购人提交人民币 1000 元的违约金,违约金在供货结算款扣除, 若供货结算款余额不足则由中标人自行补足,且中标人提供书面整改意见书;出 现 3 次上述情况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取消其供应资格,中标人须向采购人提 交人民币 1000 元违约金,违约金在供货结算款内扣除。 3.中标人须严格按照采购人的指令配送相应数量的货品,不得随意增减数 量,否则采购人有权拒收。如因市场流通问题确实需要变更的,应事先书面申请 并经采购人同意后方可变更。 ★4.中标人分别于每个工作日早上 5:30 前(早餐)、7:15 前(午餐)(其它 时间采购人如有特殊供货要求的,应在采购人指定时间内完成供货)把所需食材 送达饭堂,并提供供货清单。如不符合验收要求一律退货,并分别在当天上午的 6:00 前、7:45 前完成补充或更换所需品。 5.若中标人不能按时、保质、保量供货,导致采购人要自行采购的,中标人 需承担采购人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并无条件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金额为采购人 自行采购金额的 2 倍)。 6.中标人应当根据采购人实际情况,按与采购人的约定,在约定的时间内将 约定的货物数量送到指定地点。除客观不可抗力外,中标人不得推迟送货。如确 需延迟送货的,中标人应在得知情况的同时告知采购人并征得采购人同意,由于 中标人拖沓造成采购人利益受损的,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赔偿,出现 3 次上述 情况的,中标人须向采购人提交人民币 1000 元违约金,违约金在供货结算款内 扣除。 7.中标人不能按中标价格交付中标商品、不能提供与其承诺相符的服务或中 标人存在违反招标文件和合同的行为,并且不予纠正的,将被取消其中标资格。 此项下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各项: (1)中标人在收到采购人订货要求后,在承诺的供货时间内不能供货的; (2)中标人未能提供承诺的服务的。 8.在采购人签收之前,货物的所有权和风险属于中标人,货物发生遗失、损 坏由中标人负责。 9.采购人根据自身的需求,有权终止某类中标商品的采购或变更某类商品的 采购。 10.中标人不得泄露采购人的商业秘密。泄密造成采购人损失的,中标人将 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法律责任。 (五)仓储、送货、卸货要求 1.中标人负责货品的仓储,采购人不提供仓库。投标人须承诺如中标后将准 时送货到采购人指定地点。 2.中标人必须负责中标货物的运输、搬运等工作,所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人负 责。 3.中标人的送货单必须详细注明商品的品牌、型号、单价、数量,送货单不 得涂改。标记不清的,采购人将拒绝签收。结算期末中标人还应提供送货清单供 采购人结算。 4.每次送货,中标人必须安排不少于 2个专职送货员及不少于 1 辆专车负责 送货。负责货物的运输、过秤,并协助采购人验收货物,货物的品种和重量以采 购人验收的结果为准。送货车应做好消毒措施。 5.人员及车辆要求:2 名专职人员及 2台专车实行 24 小时待命,全程负责 早餐、午餐及临时接待餐食材供应的车辆应急及人员配合等。 6.中标人指定的送货专员必须穿着便于辨认的工衣和配戴胸卡,送货专员在 采购人单位内活动必须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不得做出有损采购人形象和利益 的事情。 7.食品运输必须采用符合卫生标准的外包装和运载工具,并且要保持清洁和 定期消毒。运输车厢的内仓,包括地面、墙面和顶,应使用抗腐蚀、防潮,易清 洁消毒的材料。车厢内无不良气味、异味。 8.冷藏、冷冻食品必须用专用冷藏、冷冻载具运输,应当有必要的保温设备 并在整个运输过程中保持安全的冷藏、冷冻温度。特别是对于长途运输的食品, 保证食品在运输全过程处于合适的温度范围。整个运输过程应科学合理,运输车 辆应定期清洁,保持性能稳定,符合规定的温度要求,使运输食品处于恒定的环 境中。 9.送货车辆实行一小时配送圈运作,目的地在一小时内的用保温车配送,一 小时以外的用制冷车配送,保证冷冻肉中心温度控制在-2-7℃的范围之内,保证 运输过程冷链不中断。商品到达目的地时外包装箱干爽,无软化现象。 10.送货车辆应保持清洁;食品堆放科学合理,避免造成食品的交叉污染; 如对温度有要求的食品应确定食品的温度,记录送货车辆温度,并记录存档。 11.在配送卸货环节中应保证冷藏食品脱离冷链时间不得超过 20 分钟,冷冻 食品脱离冷链时间不得超过 30 分钟。 (六)验收要求及验收标准 1.验收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要求) (1)做好卸货前的检查。采购人和中标人双方的验收人员卸货前应对场地 和验收设备做好准备,并对商品的外观质量进行初步了解。 (2)采取现场验收的方式,验收人员应认真检查物资的质量,按索票、验 证—留样—抽查—过磅—入库的程序完成验收,中标人提供原件的留原件,原件 只有一份而无法提供给采购人的,查验原件后索取复印件留存。每批次每种货物 均留样,检测按后附产品质量描述对货物质量进行抽查。 (3)抽查发现食品安全质量问题的处理: 1)对危及人身安全的食品质量问题采取零容忍措施,一经发现,当日所送 同批次产品全部退货,如水产品中发现河豚鱼,发现腐败变质肉类等。 2)若抽查未发现问题,而在加工食用前发现部分产品质量问题,应立即通 知单位伙食物资验收小组及中标人,将问题产品退货处理。 (4)抽查发现资质证照不全问题的处理: 1)整批产品无政府部门出具的动植物检疫合格证明的全部退货; 2)抽查发现部分产品无政府部门出具的动植物检疫合格证明,加抽 15%, 两次抽查数 50%以上没有动植物检疫合格证明的,全部退货;50%以下没有动植 物检疫合格证明的,将无动植物检疫合格证明的货物退货; 3)抽查发现部分产品无政府部门出具的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的,加抽 15%, 两次抽查数 50%以上没有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的,全部退货;50%以下没有产品质 量检验报告的,将无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的货物退货。 (5)货物的质量问题争议及解决办法: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佛 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或国家法定的质量鉴定单位进行质量鉴定。货物符合质量标 准的,鉴定费由采购人承担;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中标人承担,并 且采购人有权追究中标人的相关责任。 (6)退(补)货流程:对不符合采购要求的食品由验收人员提出清退,如 双方对质量或重量有争议的可送具有检验资质的部门检测,同时留样备检,对数 量不足或部分退货的,责成供应商以不影响伙食供应为前提尽快补送。 (7)验收记录:对每次验收的物资均记录物资名称、数量、验收情况等事 项,并由送货人签名确认。 (8)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规定定期提供检验检疫证明。 2.验收标准 包组二:干货粮油及副食品 (1)副食品主要商品供货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货物有包装的,货物的包装必须完整清洁(无损、无污、无皱),采购人 有权拒收包装不整齐、已拆封的商品。 2)采购人发现商品出现损坏(包括表面损坏),或出现水渍、串味、受潮等 导致货物性质改变的,中标人必须无条件退货或更换商品。 3)中标人保证所提供的非精酒类饮料的多样性和季节性,以保证新鲜感。 奶制品类饮料生产日期至送货日期不得超过 60 日,其他非精酒类饮料生产日期 至送货日期不得超过 120 日。 (2)粮油类主要商品供货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大米 ① 大米品种要求:符合国家现行有效标准(GB/T1354)一级籼米 ② 大米质量标准: 有“SC”标志,标明加工厂名称、品名、生产日期、保持期或保存期,供货 时的剩余保质期不少于三分之二,质量等级、产品标准号、产品合格证,质量符 合大米国家标准与国家粮食卫生标准。具有固有色泽和香味,无污染、无虫害, 色泽、气味、口味正常,无异味或霉味(霉变),无虫蛀结块挂丝或杂质异等, 符合国家粮食卫生标准。 ③ 大米包装规格:50kg/包、30kg/包、15kg/包 ④ 大米要求的资质证明: 生产(供应)企业的资质证明(首次供应时提供):《营业执照》、《食品生产 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由政府产品质量监督部门 出具,每季度一次。《出厂检验报告》交货时提供本批次产品的出厂(库)检验 合格报告单。 2)食用油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有效标准(GB/T2716) ① 基本要求:外包装完好,有 SC 标志,标明品名、厂名、重量、生产 日期、保质期或保存期、执行标准,剩余保质期不少于三分二,具有产品合格证。 具有正常植物油的色泽、透明度、气味和滋味,无焦臭、酸败及其他异味。 ② 食用油生产企业的资质证明(首次供应时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③ 气味、滋味:具有固有的气味和滋味,无异味。 ④ 加热试验(280℃)油色不得变深,无析出物。 ⑤ 不得混有其他食用油或非食用油。 ⑥ 卫生标准和动植物检疫项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七)考核标准 1.考核制度标准:每次实际供货单价超过上一个月的市场平均单价 10% (含)以内扣 1 分,10%(不含)至 20%(不含)扣 2 分,20%(含)以上扣 3 分;每次供应肉菜不提供残留农药合格证明扣 10 分;每次不符合肉菜验收标 准细则中任一条扣 3分/条;每次在超过约定时间 15 分钟供货的扣 2 分。如因中 标人供应给采购人所需的有质量问题造成卫生安全事故,中标人须负一切责任并 且采购人有权利取消其服务资格。 2.采购人在服务期限内对中标人实行考核制度,服务期第一年内扣分达到 30 分或服务期限内(即两年内)若扣分累计达到 50 分或以上,则采购人有权 取消中标人的中标资格,在采购人选取到合适的供货商前中标人要继续按要求 向采购人提供服务。 (八)违约责任 1.中标人未按要求履行合同义务时,采购人有权拒绝验收,且对逾期履行的 服务内容,中标人从逾期之日起每日向采购人支付 1000 元作为违约金;逾期 3 日以上时,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采购人的经济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2.采购人未按要求履行合同义务时,或无故拖延验收、付款时,采购人须向 中标人支付滞纳金,标准为每日按违约总额的 2‰计算。 3.中标人违反合同条款的,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采购人的损失,中标人应继 续履行合同,直到完善为止;如中标人不履行与采购人订立的合同的,给采购人 造成的损失的,应当予以赔偿。 4.中标人违反项目服务要求等合同条款的,第一次采购人以口头方式作警告 处理;第二次采购人发出整改通知书,由中标人提出书面整改意见;第三次采购 人出具违约处罚金的通知并扣分。 5.中标人因不良行为或其他情况终止合同的,不得参与采购人随后的饭堂农 副产品、副食品及粮油供应资格采购内容的招标活动。 注:“服务要求”中所列的带“★”号条款为不可负偏离的重要要求,在投 标响应中须完全实质性响应,若其中一项出现劣性负偏离时将作无效投标处理。 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 重要须知事项前置表 序号 事 项 主 要 内 容 1. 投标保证金数 额及其支付 □本项目无需交纳投标保证金。采购文件中涉及投标保证金的事 项及有关条款不适用。 ?本项目需要交纳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如下: 保证金数额:?60,000.00(人民币陆万元整)。 支付方式:仅限于银行转账方式。 支付时间: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保证金必须以投 标人(或联合体主体方)的名义汇入,不接受个人或其它单位代 为缴交。 其他说明:转账单位应注明“(项目编号)”。 2. 投标保证金汇 入帐户 1.投标保证金汇入账户详见投标人网上获取采购文件时打印的 《政府采购项目缴纳保证金账户信息》。 2.投标保证金须按规定时间、金额和要求提交。 3.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或联合体主体方)的账户一次性汇入到 交易中心指定账户(即“缴纳保证金账户信息回执”上的内容, 该账号是银行系统为本项目不同投标人随机生成的唯一子账 号,仅限本项目该报名投标人缴纳保证金使用),否则作无效投 标处理。 3. 投标保证金退 回 符合退付条件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法定时间内全额无息退还到投 标人原汇出账户。 4. 中标服务费 □本项目无需交纳中标服务费。 ?本项目需要交纳中标服务费,具体要求如下: 本项目(包组 2)招标向中标人收取的中标服务费,参照国家发 展计划委员会颁布的计价格﹝2002﹞1980 号《招标代理服务收费 管理暂行办法》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差额定率累进法执行, 按包组独立计算。 如:某包组招标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 1000 万元,计算招标代理 服务收费额如下: 100 万元*1.5%=1.5(万元) (500 万元-100 万元)*1.1%=4.4(万元) (1000 万元-500 万元)*0.8%=4(万元) 合计收费=1.5+4.4+4=9.9(万元) 中标服务费由该包组的两位中标人共同承担,即每名中标人支付 4.95 万元。 2.中标服务费以现金或电汇或转账方式一次性支付。中标人根据 招标代理机构中标后发出的《收费通知》要求支付中标服务费。 5. 统一结算币种 均不计息,以人民币元结算。 6. 投标有效期 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时间起满 90 日历日。投标有效期不足的 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7. 有关资质、荣 誉证书有效期 要求 (1)投标文件中提交的所有企业或人员的资质、荣誉证书均须有 效; (2)如证书设有有效期的,有效期要求不少于投标截止当日或已 办理延期手续; (3)如证书没有有效期且该资质未被取消的,则视为仍在有效期 内; (4)有关企业或人员的资质证书如有最新的行业管理规定或政策 文件要求的,按照有关要求执行; (5)采用电子化采购的项目,电子投标文件提交的资质、荣誉证 书、合同等资料或证明材料,均应提交其正本原件的扫描件。 8. 项目论证情况 本项目采购文件需经过专家论证。 9. 项目采购预算 人民币 3,000,000.00 元(包组 2)。 10. 项目最高限价 人民币 3,000,000.00 元(包组 2)。 11. 评审方法 综合评分法 12. 中标候选人数 本项目(包组 2)推荐中标候选候选人 2 家。 量 13. 采购合同备案 □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7个工作日内,由采购人按照有关规定 将采购合同副本报同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管理部门) 备案。 ?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经采购代理机构盖章 鉴证后,由采购人按照有关规定将采购合同副本上传广东省政府 采购网进行公示备案。 14. 现场考察或答 疑会 ?不举行; □举行:(发售期限截止后) (1)集中时间: 年 月 日 : (2)地点:(必须明确写明具体门牌号) (3)联系人: (4)联系电话: 15. 采购信息发布 网站 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gov.cn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http://www.chinabidding.com.cn 中国财经报网 http://www.cfen.com.cn/ 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foshan.gov.cn/) 广东信诚招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 http://www.gdxczb.cn/ 本项目相关信息和内容一经在项目公告网站发布,视作已送达所 有投标人,并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投标人须及时登录上述网站 获取与本采购项目相关的所有信息。 16. 质疑受理机构 及 联系方式 1.采购人: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办事处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南港路 10号 联系人:钟先生 联系电话:0757-86781369 2.采购代理机构:广东信诚招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德政北路 538 号 17楼 1708 联系人:简小姐 电话:020-83224833(工作/接收时间:9:00-17:30) 17. 询问受理方式 投标人将询问函(格式附后)填写完整并盖章后,到采购人或采 购代理机构处现场提交,也可以邮件方式进行提交。 18. 质疑受理方式 授权代表携带授权书、身份证明文件及质疑函(格式附后),到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处现场提交,上述资料均需提供原件。通 过传真、邮件、电话等其他方式提交的质疑材料均不予受理。 19. 投标文件信息 公开要求 根据《佛山市南海区财政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南财采〔2020〕6 号) 的有关规定,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 中心“交易信息”网页发布中标(成交)公告的同时一并公示中 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内容,接受社会公众监督,投标人必须作出 以下承诺: 1、承诺同意采购人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将投标文件中以下信息 予以公开,公开内容包括:营业执照、资质证书、项目业绩、检 验检测报告、履约验收报告及评价、社保证明、设备发票、职 称、各种证件(身份证除外)、货物的规格型号及配置参数等。 以下投标文件信息不属于公开范围: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投标文 件签署 授权委托书、项目实施方案、售后服务方案。 2、投标人承诺保证上述应公示的内容的真实性,且确认不涉及 任何个人隐私、商业秘密和其他不可公开的内容; 3、投标人承诺配合的公示工作,保证在接到采购代理工作人员 通知的 1个工作日内把上述投标文件应公示的信息内容以电子邮 件形式打包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指定电子邮箱,并保证所提供内 容与投标文件一致。 (注:如发现提供的资料与投标时提供的投标文件不一致,将报 南海区财政局处理,投标供应商可能会面临被取消本项目中标资 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和三年内禁止参与佛山市南海区政府 采购活动的风险。) 20. 履约保证金 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投标人须知 一、概念释义 1.1.招标适用法律 本次招标适用的主要法律法规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 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及政府采购其它相关法规。 1.2. 释义 1. 采购代理机构:是指广东信诚招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是根据采购人的 委托,依法组织实施整个采购活动。采购代理机构不以任何身份出任评审委员 会成员。 2. 采购人:是指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办事处。采购人是采购活动当事人 之一, 负责项目的整体规划、技术方案可行性设计论证与实施、确定采购需 求,作为合同采购方(用户)的主体承担答复询问质疑、履行合同义务、验收与 评价等义务。 3. 投标人:指接受本次采购活动投标邀请,并按要求递交了投标文件的法 人或者其他组织、自然人。 4. 中标人:是指经法定程序确定并授予合同的投标人。 5. 交易系统:本文特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简称“交易 综合平台”),包括采购文件和投标文件制作专用工具、企业信息数据库等。 6. 电子投标文件:本文是指使用交易中心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专用工具制 作的投标文件。 7. 电子签名和电子签章:是指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签发的电子签 名认证证书和电子签章,供应商应当到上述服务机构设立的办理点办理。电子 签名及电子签章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8. 产品制造商:是指符合行业的生产专业技术条件及标准,能独立承担主 体设备或核心 技术的设计与生产安装,具备品质检测技术及手段,并具有完善 可靠的售后服务的生产性经营企业。 9. 采购文件:是指包括项目公告、公开招标文件以及公开招标文件的补 充、变更和澄清 等一系列文件。 10.采购过程:是指从采购项目信息公告发布起,到中标结果公告止,包括 采购文件的发布、开标、评标、澄清等各个程序环节。 11.实质性响应:是指符合招标文件的关键性和重要要求、条款、条件、规 定,且没有不利于项目实施质量效果和服务保障的重大偏离或保留。实质性条 款包括项目采购预算、最高限价、报价要求、质保期、完工期、服务期、付款 方式、本文件涉及的“基本商务要求一览表”的条款及其它带“★”标注的强 制响应条款,以及法律法规规定 必须满足的要求。 12.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影响到招标文件规定的范围、质量和性能或限制 了采购人的权力和投标人义务的规定,而调整纠正这些偏离将直接影响到其它 投标人的公平竞争地位。 13.轻微偏离: 是指投标文件能够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 存在漏项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者 不完整不会对其他投标人造成不公平的结果。它包括负偏离(劣于)和正偏离(优 于)。 14.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 品。 15.中小企业: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 46 号)的规定,包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具体标准依据《关于印发中小企 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进行划分。 16.佛山市:是指包括禅城区、南海区、顺德区、高明区、三水区共五个 行政辖区。 17.日期、天数、时间:未有特别说明时,均为公历日(天)及北京时间。 1.3. 合格的投标人、合格的产品与服务 1. 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 具备下列条件: ①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②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 会计制度;③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④ 有依法缴纳税 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⑤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 没有重大违法记录;⑥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 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对于“较大数额罚款”,法 律、行政法规 规定、或行政主管部门有相关规定的,按照其规定,没有规定的 按照以下约定:根据《广东省行政处罚听证程序实施办法》和《广东省人民政府 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省政府规章的决定》(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 251 号),较大 数额罚款是指对公民处以 5000 元以上罚款,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 10 万 元以上罚款。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依法对供应商作出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行政处罚决定的,在全国范围内生效。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限制其从事政府采购业务。 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 ( 财 库 ﹝ 2016 ﹞ 125 号 ) 的 要 求 , 根 据 “ 信 用 中 国 ” 网 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 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信息, 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 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 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 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 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 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 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 政府 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2. 供应商须在中国大陆境内有合法的注册登记,符合政府采购法规规定的 必备条件,于本文件指定时效内均能满足投标资格及相关重要要求。 3. 供应商通过交易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按要求在交易系统中成功上传完 整的电子投标文件,且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成功解密后,成为本项目的合法投 标人。 4. 供应商获取了本招标文件并非意味着满足了合格、有效投标人的基本条 件,一切均以资格审查、评标委员会共同评定确认的结果为准。 5. 供应商应保证提交的资料合法真实且准确有效,如发现自身资料被盗用 或复制,应遵循法律途径解决,追究侵权者责任。对同一份投标文件中出现多 家投标供应商名称的,评标委员会将按招标文件中有关无效投标的规定处理。 法律法规规定投标文件中必须公开的信息,供应商不得列为不同意公开的内 容,否则视为实质性条款不响应,评标委员会将按规定对供应商作无效投标处 理。 6. 属于国内制造商投标人须满足:在中国大陆合法注册的生产经营性企 业,符合行业的生产专业技术条件、标准和履约供应能力,能独立承担主体设 备或核心技术的设计与生产安装,具备品质检测技术和手段,具有完善持续可 靠和最便利的售后服务保障。国外制造商须在中国大陆设有合法注册的直辖专 属机构。 7. 属于经销代理资格性质的投标人须满足:合法有效的经营范围,符合投 标准入资格和专业技术条件,遵从制造商或其驻中国大陆有授权资格的直辖专 属机构所核定的业务范围和供货渠道,能独立承担项目实施与交付验收的一切 责任义务,具有完善持续可靠和最便利的售后服务保障。 8. 中小企业须符合财库〔2020〕46 号和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文件 关于中型、小型、微型企业的要求,且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 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但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 的货物。 9. 根据《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4〕68 号)的有关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 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监狱 企业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 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10. 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 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 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 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符合条 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 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11. 关于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适用) (1)若投标准入条件允许两个以上的法人组成一个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各 方均须符合政府采购法规相关法定条件。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 供应商特定条件的,联合体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采购人规定的特定条件。由 同一资质条件的供应商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联合体 的资质等级。联合体的任何一方在参与本次投标中,不得再以独立体名义或在 其它联合体中重复出现。 (2)若大中型企业法人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时,联合协议中约 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 可享受国家规定的价格扶持政策。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 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国家规定的相应扶持政策。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 业法人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 12. 信息系统建设项目中,受托为整体采购项目的前期工作提供设计、编 制规范、进行管理服务等的供应商,其法人及其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再参加该 整体项目及其所有分项目的采购活动。受托为采购项目的分项目提供上述服务 的供应商,其法人及其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再参加该分项目的采购活动。 13. 所有产品必须具有在中国境内法定许可的生产及销售资格,且符合产 品所属行业的 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 14.所有产品为全新原厂制造,其核心关键部分为近 10 个月内所生产的非 淘汰类产品;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的产品, 不能提供超出此目 录范畴外的替代品,此外,还须同时具备国家认监委颁布 《中国强制认证》(CCC 认证)。 15. 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属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范围中优先 采购或强制采购的,应当提供国家认可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 内的节能产品、环境 标志产品认证证书,超过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的自动失 效。 16. 主机设备要有标准配置清单,使用操作及安全须知等重要资料应附有 中文说明;国内制造的产品必须同时具备出厂合格证和相关检测报告。购置的 计算机设备必须配有正版合法的经采购人认可的操作系统和软件。 17. 信息安全产品应当获得国家信息安全认证,并可提供由中国信息安全 认证中心按照 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 18. 根据财库〔2007〕119 号文与财办库〔2008〕248 号文关于政府采购进 口产品管理的有关规定,未经核准同意,投标人投标时必须提供本国产品,投 标人以进口产品参与投标的,将作无效投标处理。 19. 如采购文件中已说明,经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允 许部分或全部产品采购进口产品,投标人既可提供本国产品,也可以提供进口 产品。在提供的进口产品中,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 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供应商的进口产品。进口产品必须同时具备原产地证 明、中国商检证明及合法进货渠道 全套单证。 20.知识产权与保密事项: (1) 所有涉及知识产权的产品及设计,供应商必须确保采购人拥有其合法 的、不受限制的无偿使用权,并免受任何侵权诉讼或索偿,否则,由此产生的 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由供应商承担。 (2) 由采购人向投标人提供的用户需求书、图纸、样品、模型、模件和所 有其他资料,投标人获得后,应对其保密。除非采购人同意,投标人不得向第 三方透露或将其用于本次投标以外的任何用途。开标后,若采购人有要求,投 标人须归还采购人认为需保密的文件和资料,并销毁所有相应的备份文件及资 料。 21. 不合格的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可认定为无效投标行为,对其提供的 货物、工程和 伴随服务,采购人拒绝为其承担任何责任义务,且不予支付任何 费用。 22. 政府采购质押融资:根据《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佛山市政府采购 支持中小微企业质押融资的实施意见》(佛府办[2017]30 号),凡是取得政府采 购合同并在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办理合同备案的广东省行政区域内中小微企业供 应商,可凭借政府采购备案合同和中标通知书,向银行申请“政府采购质押融 资”。供应商在签署拟采用“政府 采购质押融资”的政府采购合同时,应向采 购单位提示该合同将用于贷款申请,并在合同中注明“政府采购质押融资”字 样和“融资银行名称及该银行的唯一收款账号,未获得融资银行同意不得变更 收款账号”内容。 二、招标文件说明 2.1 本文件是采购人阐明所实施的采购项目内容、投标规约等综合性文 件,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评审结果、合同书和相关承诺确认文件,均作为约 束当事人行为的重要标准,各方当事人均应以最基本的职业道德和商业诚信履 行自己应尽的责任义务。 2.2 在发布招标公告的同时,通过交易系统发布电子招标文件。 2.3 招标文件由:投标邀请函、采购项目内容、投标人须知、评审标准与 方法、合同书范本、投标文件格式共六部分组成。 2.4 招标文件的专业技术内容如涉及到有官方强制性要求或行业标准规范 限制和禁止性内容时,应以官方强制性要求或行业标准规范为准;否则,以招 标文件约定的技术要求为准。 2.5 招标文件中重复描述的内容出现不一致时,均以文件中首次对该内容 描述为准。 2.6 投标人在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电子招标文件内容的完整 性,并应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修改内 容、重要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参数及要求等)。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 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 应,有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或被认定为无效投标。 2.7 招标文件的询问与澄清: 1.供应商必须认真阅读理解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如有任何疑问应按照采 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和方式提出询问,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将对供应商提出的 询问予以回复。 2.询问函的内容和格式应符合法规及采购文件要求,并应按照采购文件规 定方式进行提交。 3.如在回复投标人提出的询问时,需对招标文件作出修改的,将按本须知 “招标文件的修改”作出处理。 4.投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对招标文件提出询问的,采购代理机构将视其 为无异议。 2.8 招标文件的修改: 1.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主 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疑问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 2.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正内容将在项目公告网站发布更正公告,当澄清修正 涉及项目重要内容或影响投标文件编制时,将在交易系统发布招标文件的最新 版本(澄清文件),投标人需按照更正公告要求重新下载最新的澄清文件并重新 编制投标文件, 否则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3. 各供应商应随时关注本项目信息,对已发布澄清修正的项目应及时查看 更正公告。 4. 澄清文件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后的内容一经在项目公告网站和 交易系统发布,视作已送达所有供应商,并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 2.9 采购过程中的一切补充文件,与原招标文件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均 依照最后确定的文件执行。一切要约承诺未经缔约方同意不得擅自变更、撤销 或转让。 2.10 采购文件中约定的实质性条款为不可负偏离的重要参数要求,在投标 响应中须完全实质性响应,若其中一项出现负偏离时将作无效投标处理。 2.11 未有注明具体配置的产品和相关服务,均以出厂标准配置或行业通用 标准为准。 2.12 采购人在没有特别要求时,只允许参与投标的供应商提供唯一最具代 表性和竞争力的投标报价方案,对提供含糊不清、不确定或可选的报价方案者 均作无效投标处理。 2.13 答疑会及踏勘现场 1. 对于有计划举行项目答疑会时,供应商的项目主要负责人等应按时出 席,主办方将围绕招标文件的内容现场澄清、解答问题,对确有必要作澄清修 正的内容时,采购代理机构将发布澄清修正公告。 2. 供应商出席答疑会及踏勘现场的费用、过失责任及风险均自行承担。 3. 对未有计划举行项目答疑会时,供应商应及时主动向采购人了解项目详 情。 三、投标文件说明 3.1. 原则 投标文件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符合诚实信用、客观真实的原则,对弄虚作假 或违背诚信的违法行为,应承担相应的后果及法律责任。 无论采购结果如何,供应商自行承担因参加本次投标而发生的一切费用。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及其他当事人不承担任何形式的赔偿或补 偿。 投标文件中,除规定采用交易系统中企业信息数据库登记的信息外,其他 内容均以电子文件编制,其格式要求详见“投标文件格式”。如因不按要求编 制而所引起系统无法检索、读取相关信息时,其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投标人应及时维护、更新交易系统中企业信息数据库的相关信息及资料, 确保其真实性、有效性。因投标人未及时维护、更新数据库内信息造成的后 果,由投标人自负。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投标文件,并对投标文件进行盖章(电子签 章)。电子投标文件必需有数字证书签名方为合法的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的组成与制作要求: (1)投标人必须使用交易系统专用工具编制电子投标文件,进行合成、电子 签名、电子签章及加密打包。所有投标文件不能进行压缩处理。 (2)投标文件所使用的公章必须为单位法定名称章,不能以其它业务章或附 属机构章代替。电子投标文件中组成的每份文件应按照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要求 加盖电子签章,其效力涵盖整份文件,签章不应加盖在文件中有超链接的地 方,否则造成超链接无法打开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投标人为分公司不具备法人资格的,须另行提供法人出具的授权书。 (4)投标文件中提交的所有企业或人员的资质、荣誉证书均须有效;如证书 设有有效期的,有效期要求不少于投标截止当日或已办理延期手续;如证书没 有有效期且该资质未被取消的,则视为仍在有效期内。有关企业或人员的资质 证书如有最新的行业管理规定或政策文件要求的,按照有关要求执行。 (5)投标文件的制作、不同文字文本的释义均以简体中文文本为准,重要的 外文资料须附有中文译注。 (6)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指定的格式填写各种报价,各报价应计算正确。 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以人 民币填报所有报价。 3.2. 投标报价 1.任何报价是以投标人可独立履行项目合同义务,通过合理预测与准确核 算后,可达到预期设计功能和常规使用效果,满足约定的验收标准和符合自身 合法利益的前提下所作出的综合性合理报价,对在投标文件和合同书中未有明 确列述、投标方案设计遗漏失误、市场剧变因素、应预见和不可预见的费用等 均视为已完全考虑到并包括在投标总价之内。 2.对超出常规、具有特别意义的报价,或报价明显低于成本价或高于同业 同期市场平均价时须作出重点说明,详述其理由和依据。 3.在投标时间截止后至投标有效期截止前任何报价为固定不变价,此报价 将作为评审的重要依据之一,但并不是确定中标人的唯一依据。 3.3. 投标保证金和中标服务费 1.投标保证金:对约定需要交纳投标保证金时,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要求 交纳。 (1)投标保证金的交纳金额、形式和时间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投标人 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和期限交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作 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 无效。 (3)保证金必须以投标人(或联合体主体方)的名义汇入,不接受个人或其 它主体单位代为缴交。投标保证金仅限于采用银行转账形式交纳,不接纳现 金、支票、汇票和其它票证。 (4)退还说明: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未中 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后 5 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中标人 的投标保证金。 (5)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退还 投标保证金。 2. 中标服务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4. 投标有效期 1. 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本项目投标有效期为投标 截止时间起满 90 天,中标人投标有效期延至合同验收之日。在此有效期内未 经采购代理机构同意,投标文件的一切内容和补充承诺均为持续有效且不予改 变。 2. 特殊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可于投标有效期期满前,要求投标人延长其投 标有效期,其要求与答复均为书面形式提交。不同意或拒绝延期的投标人将视 为自动放弃投标,其投标保证金将予以退还。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4.1.投标人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使用制作该投标文件的 CA 数 字证书通过交易系 统成功完整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必须打印回执 单作为网上递交投标文件的凭证。为防止网络阻塞,建议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 尽早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如遇网络上传速度较慢情况,投标人也可选择到交易 中心自助服务区完成上传。 4.2.交易系统接入国家授时中心发布的标准时间,并为网上政府采购活动 提供时间戳。投标人应当合理安排投标文件的提交时间,确保在招标文件载明 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递交,递交时间以交易系统成功接收的时间为准。 4.3.交易中心对因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投标文件的损坏、丢失的,不承担 责任。 4.4.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 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通过交易系统通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投标文件以 投标截止时间前最后一次上传至交易系统的投标文件为准。 4.5.投标人应保证在交易系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不得超过 200MB,否则出 现因投标文件过大而造成不能正常开标、评标等情况的,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 承担。 4.6.投标人在交易系统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同时,应保证投标文件中不含 病毒或者其他恶意程序。 4.7.下列情形视为投标文件未送达: 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投标文件未完整上传并保存的;投标文件损坏或格 式不正确的;未使用最新发布的招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的。 五、开标会 5.1. 投标文件解密时间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具体时间详见第一部 分第六条“投标人的资格要求”的“其他事项说明”。 5.2. 投标人须在前款规定时间内,使用生成投标文件的 CA 数字证书对电 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逾期未解密或解密失败的投标文件将退回。 5.3 投标文件解密时间截止后,采购代理机构通过电子开标系统自动导入 投标人已成功解密的投标文件,自动记录投标保证金交纳情况(如有),投标文 件提交及解密情况。 5.4 如因投标人丢失、损坏 CA 数字证书等自身原因造成投标文件不能在 规定时间内成功解 密的,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 件无法导入或无法完整导入电子开标系统的,投标保证金未按要求交纳的(需交 纳投标保证金项目),均作无效投标处理。 5.5 采购代理机构通过开标系统对投标人解密后的投标人名称、开标一览 表内容、投标文件递交情况、投标保证金交纳情况(如有)和解密情况进行公 布。开标结束后投标人可登录交易系统查看开标情况及《开标记录表》内容。 5.6 投标人所提交的响应文件完成解密后,无论其中标与否都不退还。 5.7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招投标过 程的公平、公正和信息安全时,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应暂停或终止电子 化政府采购活动:因互联网中断、停电、病毒入侵、不可抗力等非可控因素, 导致交易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的。服务器等硬件设备发生故障无法访问网站或无 法使用交易系统的。交易系统软件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 交易系统出现安全漏洞导致泄密的。 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若出现上述情形而又不能及时解决的, 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采取以下处理办法: 宣布项目暂停,并通知供应商,待交易系统或网络故障排除后,重新恢复 暂停的项目。宣布终止该项目在网上政府采购系统中的运行程序,并通知采购 人重新组织招标。 六、资格审查及评标 6.1.资格审查及评标依据 1.投标文件涉及的投标人资质、业绩、证照、人员等内容资料要求从企业 信息数据库中获取的,以供应商在企业信息数据库中登记的数据及内容为准。 对评审部分内容在企业信息数据库中暂未有该信息登记的(如社保证明等),投 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制作投标文件时上传。 2.采购人、评标委员会判断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合格性和响应情况,仅依 赖于投标人最基本的商业诚信和所递交投标文件的真实表述,不额外主动寻求 外部证据,不受与本项目无直接关联的外部信息、传言而影响自身的专业判 断。 3. 有效投标人家数核定标准及同品牌投标处理: (1)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 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 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投票表决并以少数服从 多数的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其他投标无效。 (2)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 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 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 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投票表决并以少数服从多数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 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3)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在采购文件载明核心产品,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 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上述规定处理。 6.2.资格审查 1.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2.资格审查时,以“ 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 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 为查询渠道,对各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 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 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 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打印存档。 3.资格审查时,对照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在满足完整和有效的 前提下,方可核定其投标资格合格。 4.合格投标人不足 3 家的,不进行评标。 6.3.评标委员会的组成及评审工作要求 1.采购代理机构根据项目的特点和专业技术要求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评 标委员会由七人组成,其中专家成员在评标前从省级以上财政部门设立的政府 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通过随机方式抽取产生。对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采购项 目,通过随机方式难以确定合适评审专家的,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采购人可 以自行选定相应专业领域的评审专家。 2.评标委员会应当遵守评审工作纪律和评审回避的相关规定。评审专家有 下列情形之一的,受到邀请应主动提出回避,采购当事人也可以要求该评审专 家回避: (1)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 (2)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 (3)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 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6)曾经参加过该采购项目的进口产品或采购文件、采购需求、采购方式的 论证和咨询服务工作; (7)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回避以及其他可能影响公正评审的。 3.评标委员会将本着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法律法规 和招标文件的要求推荐评审结果。 4.评审期间,采购人、评标委员会不得对招标文件中一些涉及竞争的公 平、公正性重要内容(包括带“★”项)进行现场临时修改调整,也不得单独与 投标人进行联系接触。 5.各方当事人、专家成员如对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相关补充文件的理解 存有歧义时,评标委员会可对这些文件或向有关方面进行查证了解质询,通过 集体讨论或表决达成一致处理意见。任何形式的决定,须以合法公正和有利于 项目的安全顺利实施为前提。 6.根据法律法规相关规定,评标委员会成员和与评标活动有关的人员不得 泄露有关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供应商的推荐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 他情况。 6.4.电子评标的应急措施 1.开标结束后,因交易系统出现故障无法评标时,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确 认后,暂停评标活动,等待故障排除后继续评标;如故障无法排除,由交易中 心报政府采购管理部门作出处理。 2. 采取应急措施时,必须对原有资料及信息作出妥善保密处理。 6.5.评审流程与相关事项 1.评标委员会成员登录交易系统进行电子化评标。通过交易系统查看电子 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规定对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2. 确认评审纪律和回避规定。 3. 符合性审查: (1)评标委员会对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进行符合性审查。 (2)符合性审查内容:对照本项目的服务、商务、项目采购预算、最高限 价、报价要求及文件制作要求,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完全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 要求,没有出现重大偏离。实质性条款包括项目采购预算、最高限价、报价要 求、服务期限、付款方式、本文件涉及的“基本商务要求一览表”的条款及其 它带“★” 标注的强制响应条款,以及法律法规规定必须满足的要求。 (3)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 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 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 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4) 符合性审查结论以记名方式独立表决,对有过半数评委审定为“不合 格”或“无效投标”者将不进入下一程序。 4.质询与澄清: (1)评标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 问题表述不一致或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可要求投标人在限定时间内 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对澄清、说明或补正的内容不得超出投标文件 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内容,均以书面形式为准,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 权代表签署后将作为投标文件不可分割的内容。 (2) 如果投标人授权代表未能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达到的,视为放 弃澄清、说明或补正的权利,并认同评标委员会对其作出的决定且无异议。对 此情形,评标委员会应以不利于投标人的倾向考虑和作出决定。 5. 投标文件差异修正原则及顺序: 投标文件出现差异时,修正原则如 下: (1) 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 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 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5)投标文件描述内容与原始材料引述内容不一致的,以原始材料内容为 准; (6)对投标标的的关键、主要内容,投标人报价漏项的,作实质性条款不响 应处理; (7)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8)评标委员会认定为表述不清晰或无法确定的报价均不予修正。 上述第(1)-(4)情形,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 前款规定的 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 其授权的代表签字确认后 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6. 评审比较和推荐:评标委员会按照“第四部分 评审标准与方法”对各 投标文件进行评 审比较和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 7. 政策性价格折扣:对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供应商提供的小型和微型 企业产品给予相 应的价格扣除,按照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计分,具体扣除比 例详见“第四部分 评 审标准与方法”。 8. 原件备查审核:若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交项目业绩证明文件、客户验收报 告、企业资质证 书、人员资格证书、社会保险证明、聘用合同书、产品检测报 告等资料扫描件,评标委员会认为有必要时,可要求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递 交原件审核验证。投标人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评标委员会提交原件,否则, 将有可能影响投标人对应评审因素的 评审得分。 9. 投标人必须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无 条件接受采购人 和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对其中任何资料进行核实(核对原件) 的要求。评审结束后 采购人核对发现有不一致或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提供 原件的,应当书面知会采购 代理机构,并书面报告本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 6.6.废标情形与处理 本项目或分包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作废标处理: 1.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 2.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 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项目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采购过程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 5.采购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或者采购文件内 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 6.因重大变故,接采购人通知本项目采购任务取消的。 符合以上废标情形第 1-5 条其中之一时,将择日重新组织招标,同时将废 标理由和处理决定知会各相关投标人。 6.7.无效投标行为的认定: 1.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对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 条件; 2.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3.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4.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进行签署、盖章、电子签章,或电子签 名、电子签章不完整的; 5.未按要求提供重要的样品、样板、物证和资料; 6.投标有效期及报价有效期不响应; 7.以假借、挂靠他人名义或用串通合谋等不正当手段形式参与投标,或在 独立投标人之间存有利益共享、虚假竞争的同盟关系;违反了诚实信用、公平 竞争原则;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9.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汇入到同一个“缴纳保证金账户信息回执”上 的子账号(该账号是银行系统为本项目不同投标人随机生成的唯一子账号); 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同时参与 本项目或分包的投标; 11.投标人的主要成员同时出任其它投标人的重要职位,包括:法定代表 人、董事成员、监事成员、高级经理或有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关键岗位; 12.投标方案、报价表述不清晰或无法确定; 13.投标报价超过了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项目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 14.投标方案或报价出现缺漏,无法满足项目要求; 15.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为严重低于成本的恶意报价; 16.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 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且投标人不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交 书面说明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 17.投标文件中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 18.未能有效通过资格审查与符合性审查,对约定必备的合格条件和重要关 键内容出现实质性偏离; 19.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与承诺等证明材料经认定后存在虚假或与事实不符 的情形;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 20.出现了违反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的情形; 21.评审期间没有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提供补充材料,或调整补充内容及修正 报价超出允许规定范围; 22.由于投标人计算机系统遭遇网络堵塞、病毒入侵、硬件故障等原因造成 不能正常操作交易系统的; 23.上传至交易系统的投标文件本身含有计算机病毒或非完整文件等无法参 与开标评标活动的; 24.解密后,投标人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无法满足资格审查及评标的需要 的,投标文件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作无效投标处理的; 25.因投标人自身行为导致无法参与电子政府采购活动的其他情形; 26.符合招标文件中载明会导致无效投标的其它规定和要求; 27.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七、评审结果确定 7.1.确定评审结果 采购人可事先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或在法定时间内对评审结 果进行确认。采购代理机构自评审结束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及《采 购结果确认通知书》送交采购人,采购人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 按顺序确定中标人。 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 5 个工作日内未按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 确定中标人,又不能说明合法理由的,视同按评标报告推荐的顺序确定排名第 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7.2.中标通知 1.采购代理机构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 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中标结果,并同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不在中标名单 之列者即为落标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再以其它方式另行通知。 2.《中标通知书》将作为授予合同资格的唯一合法依据。 3.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中标。否则,应当依法 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赔偿采购人由此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7.3. 替补候选人的适用情形 1.确定中标人后,有供应商对采购过程、中标结果依法提出质疑,质疑成 立且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中标、成交结果的,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 从合格的中标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的,采购人应当依法确定下 一顺序的中标人;否则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2.在合同签订生效之前,中标候选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 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 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3.对放弃中标资格的供应商,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报监督管理部门依 法处理。 7.4. 合同签订 1.中标人应按照《中标通知书》的要求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如拒绝或拖延签 订合同,应承担违约责任和经济赔偿,同时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列入不良 行为记录。 2. 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相关澄清材料及来往确认文件,均作为合同订立 和裁定争议的依据,对这些文件个别条款要约的理解存有歧义、偏差、含糊、 疏漏等情形时,一切以能够实现项目的功能效果和设计目标为前提,均以采购 代理机构的理解判断为准。 3. 在不违背原采购方案要求和各方认可的文件内容前提下,合同当事人可 对合同范本中个别非实质性条款共同协商完善补充修正。 4. 采购人应当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照有关规定将采购 合同副本报同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 5. 合同生效后一切行为均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履约期间有 违约过错的一方,须承担相应的责任。 7.5. 质疑与处理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 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照本招标文件约定 的质疑受理方式(详见本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向委托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提出质疑,逾期质疑无效。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①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②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③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供应商提出的 询问或者质疑超出委托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将告 知供应商向委托人提出。在法定质疑期内,供应商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 疑须一次性提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质疑应当由组成联合 体的所有供应商共同提出。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 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①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②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③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④事实依据; ⑤必要的法律依据; ⑥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 或者签章,并加盖公章。 供应商提出质疑和投诉应当坚持依法依规、诚实信用原则。供应商质疑应 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内容不得含有虚假、恶意成份。依照 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提出质疑者必须同时提交相关确凿的证据材料和注明事 实的确切来源,其证据来源必须合法。对捏造事实、滥用维权扰乱采购秩序的 恶意质疑者,将上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 部门依法处理。 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应当坚持依法依规、权责对等、公平公正、简便高效原 则。委托人、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质疑函转发质疑事项各关联方,请其作出解 释说明。对中标人提出质疑时,质疑函及相关质疑内容的举证材料将转递予被 质疑者,被质疑者对举证材料须给予书面澄清回复和接受质询,其投标文件可 公开的内容须接受任何形式的审查核实。提交质疑方式:详见本文件“投标人 须知前附表” 质疑联系方式:详见本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委托人、采购代理机 构在质疑受理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书面答复质疑供应商。答复函可以直接领 取、传真或邮寄方式均视为有效送达。 质疑供应商对委托人、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委托人、采 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 15 个工作日内向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起投诉。 投诉联系方式:详见本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6. 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列入不良行为记录或违规处罚的 适用情形 1.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 2.投标人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中包含病毒或者其他恶意程序对交易系统进 行破坏的; 3.投标文件中提供伪造、虚假的材料或信息; 4.在评标期间,使用不正当手段试图影响、改变评标结果; 5.恶意串通或捏造事实,对其竞争对手进行诋毁、排挤、攻击; 6.投标人之间互相串通投标或与采购人串通投标; 7.除因不可抗力或招标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拒绝或不按期签订合同,违 背投标承诺和拒绝、拖延履行合同义务; 8.擅自将合同项目或主体关键性合同义务分包转让他人;小型、微型企业 将合同项目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中型企业;中型企业将合同项目分包或转包给 大型企业; 9.获中标候选通知或公示后,无法如期按采购人要求履行承诺并提供合法 有效的重要证明材料; 10.违反政府采购法规,违反了诚实信用、公平竞争和如实告知原则,扰乱 了采购程序;提供虚假、恶意质疑投诉材料或在一年内有三次以上查无实据的 质疑投诉记录。 附件一:询问函格式 关于 (采购人)(项目名称)的询问函 (可根据询问事项增加或删减) 采购人名称/采购代理机构: 我单位已报名并准备参与 (项目名称) 项目 (项目编号: )的投标(或 报价)活动,现有以下几个内容(或条款)存在疑问(或无法理解),特提出询问。 一、 (事项一) (1) (问题或条款内容) (2) (说明疑问或无法理解原因) (3) (建议) 二、 (事项二) …… 随附相关证明材料如下:(目录)。 询问人:(单位公章或自然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项目联系人: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附件二:质疑函格式 关于(采购 人)(项目名称)的质疑函 (可根据质疑事项增加或删减) 采购人名称/采购代理机构: 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 质疑供应商: 地址: 邮编: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地址: 邮编: 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 质疑项目的名称: 质疑项目的编号: 采购人名称: 采购文件获取日期: 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 质疑事项 1: 事实依据: 法律依据: 证据来源: 质疑事项 2 …… 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 请求: 签字(签章): 公章: 日期: 质疑函制作说明: 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 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 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 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 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 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 织的, 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 公章。 7.不按上述要求拟写的质疑函,采购代理机构将有可能不予受理。 第四部分 评审标准与方法 1. 本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2. 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合格投标人不足 3家的,不得评标。资格审查通过后,由评标委员会进行符合 性审查及综合评分。 3. 评标步骤:评标委员会先进行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对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 标文件进行服务、商务及价格的详细评审,最后评标委员会出具评标报告。 4. 评分及其统计:按照评标程序、评分标准以及权重分配的规定,评标委员会 各成员分别就各个投标人的服务状况、商务状况及其对招标文件要求的响应情 况进行评议和比较,评出其服务评分和商务评分、价格评分相加得出其综合得 分。 5. 商务、服务评分:所有评委评分分值的算术平均值(四舍五入后,小数点后 保留两位有效数)。 6. 商务、服务评分中的证明材料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不提供或所提供的资料 不清晰导致不能辨认的,不得分。 (1)资格性审查表 序号 评审内容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何记录 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 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 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①由资格性审查人员于投标截止 日资格审查期间在“信用中国”网 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 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 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不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②采购代理 机构开标当天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 3 具有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复印件); 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 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书面声明) 5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 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书面声明) 6 本项目不属于联合体投标 7 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它资格条款 注:投标人必须严格按照资格性评审条款及采购文件的要求如实提供证明材料,对缺漏和不 符合 项将直接导致无效投标。 (2)符合性审查表 1.基本商务条款要求 序号 商务条款 要求 1 费用承担 (1)本项目的结算支付以人民币为货币单位。 (2)投标报价(投标折扣率)应综合考虑包括但不限于:配送运 输费、加工费、人工费、交通费、运营费、保险费、验收费、售后服 务费、税费、其他伴随服务费用及合同实施过程中的一切可预见和不 可预见费用。 (3)投标折扣率有效报价范围:0%(0.0%或 0.00%)<投标折扣 率≤95%(95.0%或 95.00%),即投标人的投标折扣率不得高于 95%, 折扣率必须为固定报价(例如提供八折优惠,投标折扣率写为 80.00% 或 80.0%或 80%,不接受区间报价如 70%~80%或 70.0%~80.0%或 70.00%~80.00%),最多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四舍五入。投标人如获 得中标资格并签订合同,其投标折扣率即成为本项目的该中标人的合 同折扣率,且中标人在服务期间不得随意更改合同折扣率。 (4)结算基准价为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公布的《佛山市五区农副 产品市场零售价格表》 (http://www.fspc.gov.cn/gzcx/nfcpjgcx/gqlfcpjg/)每月 1 日和 15 日对应价格平均价格作为当月结算基准价。若《佛山市发展和改革 局》网站上无公布的产品,则以当地卜蜂莲花的产品价格为结算基准 价(以中标人提供的商场货品价格图片为准)。若《佛山市发展和改革 局》网站上无公布的产品和当地卜蜂莲花无售卖的产品,则由采购人 和中标人双方协商决定结算基准价。中标人须在每月 20 日前提供当月 结算基准价清单,结算基准价经双方确认后均不得随意修改。中标人 应根据合同折扣率确认供货价格(含税费价),按采购人当月实际采 购量制定每月结算清单,结算清单应在下个月 5 日前交采购人确认。 中标人货款按月度进行结算,供货价格 = 结算基准价 × (合同折扣 率)。 例子:白菜的供货单价为 1.5 元/斤,合同折扣率为 90%,则最 终的供货价格为 1.5 元×90%=1.35 元/斤 (5)投标人应被认为在填报投标报价(投标折扣率)之前,已经 仔细阅读了本招标文件的所有有关章节以及审查了所有相关资料,已确 保本次招标的所有招标范围内的各种价格风险均已包含在投标报价(投 标折扣率)内。开标后,任何因投标人的疏漏而提出的另行支付与本项 目相关的任何费用的申请将不被接受。 (6)招标文件中所列货品名称及数量供参考之用,实际供货数量 以采购人每次提供的订单为准。采购人不保证中标人在合同履行期间的 实际配送量。投标人应充分考虑经营风险,并尽可能提供优惠的投标报 价(投标折扣率)和优质的服务,以提高自身的竞争力。 2 服务期限 (1)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具体供货时间待甲方通 知。 (2)合同一年一签,第一年度服务如通过考核中标人才可与采购 人签订次年服务合同,且在一个月内签订;如中标人在第一年服务过程 中不通过考核,则不再签订次年的合同,因此而造成的损失由中标人负 责,余下份额交给通过考核的单位完成。 3 服务地点 由采购人指定。 4 服务人数 现有用餐总人数:约 1500 人,具体人数根据实际报餐人数确定。 5 付款方式 (1)中标人在完成当月供货订单后的 15 日内凭国家正式发票和供 货单据向采购人申请付款,采购人收到申请并核实后在 15 个工作日内 办理相关结算支付手续。 (2)(汇总各类供应品)每日的结算金额=(各类供应品)经双 方核定的供货单价×(合同折扣率)×(各类供应品)每日实际供货 量; 每月的结算金额=(汇总各类供应品)每日的结算金额的每月合 计。 (3)中标人须凭以下有效的文件向采购人申请支付合同款: ①合同; ②中标人开具的合法等额有效的正式发票; ③供货单据(采购人工作人员签名和加盖中标人公章); ④中标通知书。 (4)收款方、出具发票方、合同乙方均必须与中标人名称一致。 (5)因采购人使用的是财政资金,采购人在前款规定的付款时间为向 政府采购支付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支 付部门审核的时间),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支付申请手续后即视为采购人 是按期支付。 6 响应扶贫 政策 根据《佛山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开展消费扶贫行动的实施意 见》(佛扶[2020]5 号)相关规定,中标人在本项目实施农副产品供货 时,应预留不低于采购总额的 20%的比例定向采购贫困地区的农副产 品,具体采购贫困地区的农副产品的内容由采购人根据上级相关部门的 要求确定,由采购人实施采购(投标时提供承诺函作证明材料,格式自 拟)。 7 其他要求 (1)配送期内中标人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采购人有权解除本合 同,取消其配送服务资格、不向中标人作任何赔偿或补偿并将相关情况 提交相关部门进行处理,列入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标人须对此承 担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且中标人须向采购人支付合同总价 15%的违约 金: 1)因货物质量问题造成集体卫生安全事故【5 人(含)或以上属 于集体卫生安全事故】的; 2)提供假冒伪劣、过期产品的; 3)货物检测报告造假的; 4)被行政机关单位抽检食品存在不合格或被处罚的; 5)无正当理由拒绝供货次数达 3 次的; 6)中标人的工作人员不遵守采购人各项管理规定,或泄露采购人 内部情况,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 7)因中标人的原因影响采购人无法正常用餐的; 8)因供货价虚高被投诉达 3 次或以上的; 9)将本项目转包、分包给第三方的; 10)在一个自然月内逾期供货达 3 次或以上的; 11)货物出现质量问题或者不符合合同约定要求,中标人拒不履 行退换货义务的。 (2)本项目为确定每次采购金额少于 10 万元的小额项目,本项 目包组 1、包组 2 各确定 2 名中标人,中标后采购人授予中标人供货 资格,签订 2 年供货资格协议,然后与中标人签订具体供货协议和订 单,具体供货协议签订周期不定,由采购人与中标人双方商议而定。 (3)中标人获得本项目的中标资格并不意味拥有业务保障,中标 人在合同履行期间,采购人可根据项目的情况或其他工作需要的情况, 可直接委托非本项目的中标人提供服务(优先从本项目替补候选单位中 选择)或再次组织招标增加其他供应商,采购人无需通知原中标人且将 不作任何补偿。在合同履行期限内,如因政策调整而导致本项目合同不 能继续履行的,采购人视情况与中标人协商终止合同,中标人承诺不就 此向采购人追究任何违约责任。 (4)中标人不得将中标项目转让或分包给他人,否则采购人有权 单方终止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5)中标人在合同履行期间保证对采购人的货物供应,若中标后反悔 或不能履行合同的,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 失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8 投标承诺 函 投标承诺函已提交并符合招标文件“第六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要 求的; 9 其他 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不属于投标无效的。 2.通用服务条款要求 序号 服务条款 评审内容 1 服务要求 满足招标文件第二部分 采购项目内容 “三、采购项目服务要 求” 的带“★” 要求; 2 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不属于投标无效的。 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人进入服务商务价格评审, 对于不能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进入详细评审。 (3)分值分配 评分项目 服务部分 商务部分 价格部分 分值 43 47 10 (3.1)服务部分(分值 43.00)(包组 2) 评比因 素 最高分 值 评分内 容 评分细则 技术部 分 (43 分) 5 实施方 案及应 急措施 根据各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货物组织、原材料加工制作、配 送运输、装卸、应急措施等方案进行评审: (1)实施方案具体、合理、可行性强,有完善的应急措施 方案、且方案合理可行,得 5 分; (2)实施方案具体且具有可行性,有应急措施方案、且方 案基本可行,得 3 分; (3)实施方案不够具体,应急措施方案不够详尽,得 1 分; (4)其他或不提供不得分。 5 售后服 务 根据各投标人针对售后服务及出现产品质量问题退换货承 诺进行评审: (1)售后服务及出现产品质量问题退换货承诺有针对性, 紧贴本项目特点,完整可行,得 5 分; (2)售后服务及出现产品质量问题退换货承诺较有针对性, 较紧贴本项目特点,较完整可行,得 3 分; (3)售后服务及出现产品质量问题退换货承诺基本符合本 项目特点,完整可行,得 1 分; (4)其他或不提供不得分。 4 拟投入 的项目 团队人 员情况 根据各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团队人员情况进行评审: (1)拟投入本项目团队人数≥50 人,得 4 分; (2)30≤拟投入本项目团队人数<50,得 3 分; (3)10≤拟投入本项目团队人数<30,得 2 分; (4)拟投入本项目团队人数<10 人,得 1 分。 注:须同时提供相关人员有效的健康证复印件及近三个月在 投标人购买社保的证明或单位代缴个人所得税证明的复印 件加盖公章作为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 6 食品安 全管理 的人员 配备 根据各投标人拟派项目团队成员具备的职业技能情况进行 评审: (1)项目负责人(仅限一人)具有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內部 审核员资格证书;具有食品安全管理员证书;具有与项目相 关的售后服务管理师;具有“现代农业职业经理人;具有公 共营养师资格证书。 每提供以上一项证书得 1 分,本小项最高得 4 分。 (2)项目团队成员(除项目负责人外)具有食品安全管理 员证书的,每提供一人得 0.5 分,最高得 1 分;具有食品安 全快检培训结业证书或农产品食品检验员证书的,每提供一 人得 0.5 分,最高得 1 分;本小项最高得 2 分。 注: ① 本项最高得 6 分。 ② 须同时提供相关人员证书复印件及投标截止日前任意一 个月在投标人购买社保的证明或单位代缴个人所得税证明 的复印件加盖公章作为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 6 供应保 障措施 根据投标人针对大米、粮油等食材的货源情况进行评价: (1)提供供货商数量≥5 家,得 6 分; (2)5 家>提供供货商数量≥3 家, 得 3 分; (3)提供供货商数量<3 家,得 1 分; (4)其他情况或不提供货源情况的,不得分。 注:须提供与合作供应商签订的供货协议、近半年内任一个 月采购发票(发票内容须为大米、粮油类)、货物出厂报告 及第三方检测报告等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 9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来源、加工、包装、保存、运输各环 节的质量保证及食品安全措施进行评审: (1)各环节的质量保证及食品安全措施科学、合理、可行, 得 9 分; (2)各环节的质量保证及食品安全措施较科学、较合理、 较可行的,得 5 分; (3)各环节的质量保证及食品安全措施科学、合理、可行 性一般的,得 3 分; (4)各环节的质量保证及食品安全措施粗略、缺漏、不符 合项目要求的或不提供,得 0 分。 5 保障承 担风险 能力的 投保情 况 1.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已购买或作出投保承诺的食品安 全责任险的情况进行评审: (1)每年投保总额≥人民币 9000 万元,且每次食品安全事 故每人(人身伤害责任险)额度≥人民币 50 万元的,得 5 分; (2)人民币 5000 万元≤每年投保总额<人民币 9000 万元, 且每次食品安全事故每人(人身伤害责任险)额度≥人民币 50 万元,得 3 分; (3)人民币 2000 万元≤每年投保总额<人民币 5000 万元, 且每次食品安全事故每人(人身伤害责任险)额度≥人民币 50 万元,得 2 分; (4)人民币 500 万元≤每年投保总额<人民币 2000 万元, 且每次食品安全事故每人(人身伤害责任险)额度≥人民币 50 万元,得 1 分; 其他情况或没有承诺的,得 0 分。 注:已购买的须提供投标人购买食品安全责任险发票复印件 加盖公章、有效的保单,否则不得分;作出投保承诺的须提 供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食品安全责任险的投保承诺函复印 件加盖公章作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 3 2.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公众责任险作出的投保承诺(投 保承诺期限须涵盖本项目服务期)进行评审: (1)承诺每年投保总额≥人民币 100 万元的,得 3 分; (2)人民币 50 万元≤承诺每年投保总额<人民币 100 万元 的,得 1.5 分; (3)其他情况或没有承诺的,得 0 分。 注:须提供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公众责任险的投保承诺函, 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 合计 43 (3.2)商务部分(分值 47.00)(包组 2) 评比因 素 最高分 值 评分内容 评分细则 商务部 分(47 分) 7 企业认证 和管理 1.体现投标人的企业管理规范情况,具有以下有效证书: (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2)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3)环境管理系统认证; (4)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5)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体系认证证书; (6)企业诚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7)供应链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以上全部满足得 7 分,每缺少一项扣 1 分,最多扣至 0 分。 注:提供上述相关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及在全国认证 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nca.gov.cn/) 的查询页面截图打印件,以采购代理机构投标截止当天现 场查询为准。 3 2.体现投标人的企业组织管理规范情况: (1)已成立工会组织的,得 3 分; (2)计划成立工会组织的,得 1 分。 注:已成立的:提供政府相关部门关于同意成立工会委员 会的批复、工会法人资格证明、任意一个月的公会缴费记 录截图;计划成立的:提供承诺函作证明材料,内容须包 含拟成立时间和相关成立条件。否则不得分。 4 企业荣誉 及信誉 根据投标人具有企业荣誉情况进行评审: (1)获得“优质粤菜食材配送企业”荣誉称号; (2)获得“民生保供企业资质证明”; (3)投标人获得“菜篮子基地”等荣誉证书; (4)获得“放心消费肉菜配送单位”荣誉称号。 (5)获得“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荣誉称号。 每提供一项得 1 分,本项最高得 4 分。 注:投标人须提供获得荣誉称号或证书的网站查询网址和 证书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可以是网站截图打印件)作为证 明材料(须加盖公章),证明材料不提供或提供不齐全不得 分。 6 企业创新 智慧能力 1.投标人拥有仓储管理系统的得 2 分;本单项最高得 2 分。 (提供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复印件及系统使用说明 截图作证明材料,如软件系统为投标人购买的,须同时提 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信息管理系统平台图文介绍、信息管 理系统界面截图、购买系统结算发票及合同复印件。) 2.投标人拥有食品检测管理系统的得 2 分;本单项最高得 2 分。(提供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复印件及系统使用 说明截图作证明材料,如软件系统为投标人购买的,须同 时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信息管理系统平台图文介绍、信 息管理系统界面截图、购买系统结算发票及合同复印件。) 3.投标人获得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平台审核 注册,得 1 分,其他情况不得分。(提供国家农产品质量安 全 追 溯 管 理 信 息 平 台 追 溯 系 统 网站的登录页面截图 和国家追溯平台生产经营主体注册信息表作证明材料 ) 4.投标人获得广东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审核注册,得 1 分,其他情况不得分。(提供广东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 台追溯系统网站的登录页 面截图和以及提供食用农产品合格证的复印件作为证明材 料作证明材料 ) 5 拟投入经 营场所 1.经营场所面积(包括但不限于分拣加工场所、检测检验 场所等面积总和)进行评审: (1)总面积≥5000 平方米,得 5 分; (2)5000 平方米>总面积≥3000 平方米,得 3 分; (3)3000 平方米>总面积≥1000 平方米,得 2 分。 (4)1000 平方米以下得 1 分。 注: ① 经营场所为投标人自有的须提房产证明材料或有印花 税收讫的买卖房产合同复印件作证明材料; ② 经营场所为投标人租赁的提供房产证明材料(或提供所 属村居委、镇街出具场地证明)和有印花税收讫的租赁合 同复印件作证明材料; ③ 以上场所须同时提供配置说明、设备购置发票复印件、 设备设施图片及经第三方出具的场地测绘报告(须有标注 分拣加工场所、检测检验场所等面积情况)作为证明材料, 如未按要求提供的,该项为 0 分。 3 2.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检测检验场所具有的自有食品安全检 测仪器: (1)食品重金属检测仪器; (2)农药残留检测仪器; (3)瘦肉精检测仪器; (4)食品添加剂检测仪器; (5)油品油料检测仪器; (6)真菌毒素检测仪器。 注: ① 以上全部仪器满足得 3 分,每缺少一种仪器扣 1 分。 ② 以上每种仪器均须提供检测设备购买发票复印件加盖 公章及设备对应以上哪种检测仪器的名单作证明材料并提 供第三方设备校准证明,如未按要求提供的,该种仪器作 扣分处理。 5 拟投入仓 储情况 1.根据投标人设有的仓储面积进行评审: (1)面积≥2000 平方米的得 5 分; (2)1000 平方米≤面积<2000 平方米的得 3 分; (3)500 平方米≤面积<1000 平方米的得 2 分; (4)面积<500 平方米的得 1 分。 注: ① 场地为投标人自有(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其股东名 下)的须提供相关产权证明文件复印件作证明材料。 ② 场地为投标人租赁的,须提供租赁合同的乙方或承租方 为投标人合同复印件且合同租用期须涵盖本项目配送服务 期及提供其租赁场地相关产权证明文件复印件作证明材 料。 ③ 投标人设有多个仓储(配送)场地的,其面积按各场地 合计得出的数值进行评分。 10 配送保障 能力(全 部为非冷 链) 1. 投标人自有专用配送车辆须配备 GPS 系统,其中自有的 车辆每台 1 分、租赁的车辆每台 0.5 分,本项最高得 8 分。 2. 所有车辆的车身贴有“‘菜篮子’工程配送车标识喷印” 的得 2 分。 注: (1)自有的:车辆以投标人名义购买,须同时提供有效期 内的车辆行驶证、登记证的复印件及车辆正、侧面图片; 租赁的:须同时提供车辆租赁合同的复印件、有效期内的 车辆行驶证、登记证的复印件及车辆正、侧面图片。 (2)GPS 系统建造合同、购置发票的复印件及对应车辆使 用界面截图,缺少一项或不提供均不得分。 (3)以上车辆投入本项目配送使用的承诺函。 (4)车辆登记证须中标后原件核查。 (5)以上缺少一项或不提供均不得分。 4 同类项目 业绩 提供自 2017 年 1 月 1 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投 标人名义供货的同类项目业绩。每提供一项得 1 分,最高 得 4 分。 注:须同时提供中标公告网页截图、中标通知书、合同复 印件及加盖用户公章的正面评价作为证明材料,否则不得 分。 合计 47 (3.3)价格部分(分值 10.00)(包组 2) 评审因素 满分值 评分标准 1 价格部 分 10 以满足招标文件要求(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且进行了政策性 价格扣除后的有效投标折扣率中的最低折扣率定为评标基准价,其 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价格得分= (评标基准价÷投标折扣率)×10 注: 1、“评标基准价”是指有效投标折扣率当中的最低折扣率。 2、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四舍五入。 3、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价格扣除 6 %,评审价格=投标折扣率× (1-6%)。 4、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依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对 符合要求的有效供应商,按照比例给予相应的价格扣除。 (注:1、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包括货物及其提供的服务与工程。2、监狱企业 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 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 不予认可;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 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该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 明函》(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一旦中标将在中标公告中 公告其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 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7.评分汇总 服务总分= 各评委评分总和 ÷ 评委人数 商务总分= 各评委评分总和 ÷ 评委人数 价格总分= 统一公式计算得分 综合总分=服务总分+ 商务总分+价格总分(每次计算均精确到二位小数,四舍 五入) 8.推荐结果 (1)评标委员会按最终评标得分由高到低顺序对有效投标人排序,并按照排名 顺序推荐前 2名为中标候选人。最终评标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投标折扣率) 由低到高排列;投标报价(投标折扣率)相同的,按服务指标优劣顺序排列;如以 上都相同的,则由评标委员会随机抽取选取中标候选人。 (2)评审过程中涉及和产生的所有程序文件、原始打分表格、评审综合评审意 见、推荐意见、评标报告等,均须由评委会成员签名确认。 第五部分 合同条款及格式 注:本合同格式仅为合同的参考文本,合同签订双方可根据项目的具体要求进行修订,但 合同标的、数量、金额、服务承诺、履约方式等必须与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保持 一致。在不违反原采购方案要求和各方认可的文件内容前提下,合同当事人可对合同范本 中个别非招标文件规定和投标文件承诺的合同条款共同协商完善补充修订。 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办事处 合 同 书 采购编号: 项目名称: 包 组:2 甲 方: 电 话: 传 真: 地 址: 乙 方: 电 话: 传 真: 地 址: 项目名称: 采购编号: 根据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的采购结果,按照《中华人民共 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经双方协商,本着平等 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如下: 一、合同金额 1.本合同的结算支付以人民币为货币单位。 2.合同折扣率: 。中标人在服务期间不得随意更改合同折扣率。 3.合同总金额应包括:配送运输费、加工费、人工费、交通费、运营费、保 险费、验收费、售后服务费、税费、其他伴随服务费用及合同实施过程中的一切 可预见和不可预见费用。签订合同后,任何因乙方的疏漏而提出的另行支付与本 合同项目相关的任何费用的申请将不被接受。 4.结算基准价为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公布的《佛山市五区农副产品市场零售 价格表》(http://www.fspc.gov.cn/gzcx/nfcpjgcx/gqlfcpjg/)每月 1 日和 15 日对应价格平均价格作为当月结算基准价。若《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网站 上无公布的产品,则以当地卜蜂莲花的产品价格为结算基准价(以乙方提供的商 场货品价格图片为准)。若《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网站上无公布的产品和当地 卜蜂莲花无售卖的产品,则由甲方和乙方双方协商决定结算基准价。乙方须在每 月 20 日前提供当月结算基准价清单,结算基准价经双方确认后均不得随意修改。 乙方应根据合同折扣率确认供货价格(含税费价),按甲方当月实际采购量制定 每月结算清单,结算清单应在下个月 5 日前交甲方确认。乙方货款按月度进行结 算,供货价格 = 结算基准价 × (合同折扣率)。 5.实际供货数量以甲方每次提供的订单为准。甲方不保证乙方在合同履行期 间的实际配送量。 二、服务期限及服务地点 1.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具体供货时间待甲方通知。 合同一年一签,第一年度服务如通过考核乙方才可与甲方签订次年服务合 同,且在一个月内签订;如乙方在第一年服务过程中不通过考核,则不再签订次 年的合同,因此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余下份额交给通过考核的单位完成。 2.服务地点:由甲方指定。 三、服务人数 现有用餐总人数:约 1500 人,具体人数根据实际报餐人数确定。 四、服务内容 包组号 包组名称 类别 种类名称 2 干货粮油 及副食品 干货类 菜干、干冬菇、干木耳、干茶树菇、陈皮、提子干、鸡 骨草、五指毛桃、干腐皮、干金针菜、干沙姜、干葱头、 昆布、干云耳、虾米、瑶柱、贝壳类干货、当归、无花 果、干鱿鱼、虾皮、水草、菊花、海带、面筋、腐竹、 榄角、粽叶、冬瓜干、丁香、虫草花、花旗参、淡菜、 干生蚝肉、召实、沙参、玉竹、杞子、党参、萝卜干、 笋干。 薏米、红枣、赤小豆、红豆、眉豆、黄豆、百合、莲子、 花生、扁豆、绿豆、南北杏、红腰豆等。 粮油 谷类、麦类、杂粮类和豆类。包括稻谷、小麦、燕麦、 玉米粉、高粱、谷子、大麦、荞麦、大豆、小豆、蚕豆、 芸豆、甘薯等。 大米、小麦粉,小米、油菜籽、 白芝麻、黑芝麻、棉 籽、葵花籽、香瓜籽、油茶籽、棕榈籽等。 花生油、菜油、香油、葵花籽油、蓖麻籽油、大豆油、 玉米胚油、棕榈油、橄榄油,色拉油、调和油,调味油, 起酥油等。 副食品 杂面茶、挂面、龙须面,荞麦挂面,通心面,凉面,面 饼,方便面,米粉、粉丝、西米、花生米、烧饼、可可 粉、色拉调料、芝麻酱、面粉、糯米粉、粘米粉、生粉、 花生酱、奶粉等。 饼干、食品、果品、罐头等。 奶制类饮料、碳酸饮料、果蔬汁饮料、茶饮料等。 河粉、布拉肠、饺子皮、云吞皮、猪肠粉、陈村粉、濑 粉、面条(非干面类)、粉条、糯米盏、饺子、云吞、 汤圆 .生切面、包子、面包、汤圆等。 鲜牛奶、杀菌奶、灭菌奶、酸奶、全脂乳粉、脱脂乳粉、 全脂加糖乳粉、调味乳粉、炼乳类、乳脂肪类打蛋糕用 的稀奶油、常见的配面包吃的奶油、干酪类、乳冰淇淋 类、干酪素、乳糖、奶片等。 酸豆角、酸笋、梅菜、榨菜、大头菜、酸菜、雪菜、萝 卜干、冬菜、五柳菜、腌青瓜等。 调味品 盐、酱、醋、味精、糖、辣椒酱、腐乳、豆鼓、榄槛菜、 鸡粉、番茄酱、炼奶、南乳、枧水、泰汁、急汁等。 注:1.乙方在合同有效期内负责供应的干货粮油及副食品,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上 子项内容。 2.乙方保证所提供的粮油肉副的种类的多样性和季节性,以保证新鲜感。 五、服务要求 1.货品质量及包装要求 (1)基本质量要求 1)乙方应充分理解并认真遵循本合同项目招标文件的要求,所提供的货物 必须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保证合同货品均为正规生产的新鲜(不接受冰鲜食品)、 检验合格、无毒、诚实、无辐射、无侵权货品,符合国家有关卫生、质量、包装 和保质标准;有使用有效期的货品,其剩余有效期不得少于标注有效期的 80%。 2)乙方应遵守甲方单位的各项规定,不得提供违反食品安全法要求的货物。 3)乙方必须签署针对本合同项目的《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 4)食品溯源要求。乙方应对食品供应链进行明确,所有食品的来源必须清 晰,包装食品要有以 SC 开头的生产许可证号。生产食品的源头与乙方要有固定 的合法的供应关系,严禁收购非标准产品供应。 5)乙方保证提供的大米、食用油、副食品商品具有以 SC 开头的生产许可 证号;提供的猪肉牛肉羊肉均为定点屠宰厂(场)经检疫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的 产品,具有由定点屠宰厂(场)加盖验讫印章并出具《畜产品检验证明》;所有 商品并可追索。 6)所有果蔬类及畜禽类产品都须出自无公害蔬菜农场和种养基地(按照投 标时提供的供应农场和种养基地资质证明材料)。 7)乙方应能够配合甲方及时更新所提供的符合卫监部门的有效证明材料。 如有效的营业执照、产品合格证、食品卫生许可证等。 8)所供应的蔬菜瓜果类食品必须有政府职能部门或政府职能部门授权的检 测中心提供的农药检测证明,且量足价平,并提供有完善的售后服务。 9)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绝对质量可靠,如出现食物中毒事故,送卫生、 检疫部门鉴定属于乙方责任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无条件终止合同。 10)乙方提供假冒伪劣、过期、变质的、有毒食品的,一经发现,除按甲方 要求无条件退货或换货外,还将承担如下违约责任: ① 乙方提供假冒伪劣、过期、变质食品的,除应无条件退货或换货外,还 应向甲方赔偿当次供应食品货款 2 倍的违约金,违约金在供货结算款内扣除。 ② 乙方提供有毒食品的,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经有关单位鉴定原因后, 如确实为乙方提供之食品问题,乙方除需负担全数之医药费外,甲方有权取消乙 方供货资格和供货合同,乙方同时承担相应的民事及刑事法律责任及放弃先诉抗 辩权。 11)甲方发现新购商品不能正常使用的,乙方应无条件退换。乙方未能履行 本合同项目招标文件和合同所定事项,或供应不合格的、假冒伪劣、以次充好的 商品,甲方退货后将记录在案,并对乙方予以违约处理,除要承担因此产生的一 切损失和费用外,情节严重的可取消其供应资格。 12)合同商品在保质期出现损坏的,乙方应承诺提供替换服务,因替换货物 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13)如物品非因甲方人为而出现质量问题的,由乙方包换或包退,所造成的 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 (2)基本包装要求 1)货物有包装的,货物的包装必须完整清洁(无损、无污、无皱),甲方 有权拒收包装不整齐、已拆封的商品。 2)甲方发现商品出现损坏(包括表面损坏),或出现水渍、串味、受潮等 导致货物性质改变的,乙方必须无条件退货或更换商品。 (3)基本检查要求 1)食品应清洁,并符合企业相关验收标准;食品应无损伤、腐烂现象,无 寄生虫或已受虫害现象;对温度有要求的食品应确定食品的温度与包装上指示温 度一致。 2)食品到达目的地时外包装完整。冷冻食品没有曾经解冻痕迹或软化现象, 包装呈干爽状态。 3)对食品检查如下: ① 乙方供应的食品必须符合食品卫生要求及国家有关标准,如无标准,按 行业规范。采购生产、经营证明文件齐备,明确食品来源,并具有检验合格证明。 严禁采购有害、有毒、腐烂变质、酸败、霉变、生虫、污垢不洁、混有异物或其 他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禁止采购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 ② 食品包装必须符合国家规范。采购的食品不得存放在有害、有毒的容器 内。食品包装上必须使用原产地标识,应注明:制造商名称和厂址、食品名称和 重(容)量、生产日期和保质期限以及规格和 SC 认证等。 ③ 对不符合采购要求的食品由验收人员提出清退,退货前应实行留板备案, 如双方对质量争议可送佛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或国家法定的质量鉴定单位检测。 对缺斤短两(或含水量超标)的应按实际重量扣减。 4)乙方所购买的蔬菜全部由甲方不定时组织人员在使用前进行农药残留检 测,如检测不合格则不能使用;同时所有食物必须取样保留 48 小时,所需检测 和取样保留的试纸、药品等由乙方提供及承担费用。 2.加工要求 (1)乙方应根据甲方实际要求运送货物,委派 人在甲方指定地点进 行免费加工,所有鲜活食材必须在甲方检验鲜活合格后,在指定的场所内进行加 工并在早上 10 点前加工完毕。 (2)所有的瓜果类都要按照甲方要求进行初加工,达到半成品或成品状态。 包括但不限于凉瓜开边、去籽;西红柿去蒂;土豆去皮、切丝;洋葱剥皮等。 (3)所有肉类都要按照甲方要求进行粗加工,达到半成品或成品状态。包 括但不限于五花肉切条;排骨切段;鸡、鸭、鹅等家禽、家畜类宰杀、烫泡、褪 毛、开膛取内脏;鱼类去鳞、去内脏、去鳃、洗净;鱿鱼去眼睛、去牙齿、洗净 以及虾类、贝壳类的加工等。 3.配送服务要求 (1)乙方不得擅自变更供应商品(含商标、名称、产地、包装、规格和重 量等),并严格按甲方要求供应,否则,甲方有权拒收。如因市场流通问题确实 需要变更的,应事先书面申请,并经甲方同意后方可改变。 (2)除客观不可抗力外,乙方不得更改供货内容。如确需变更供货内容的, 乙方应在得知情况的同时告知甲方并征得甲方同意。经发现乙方有私自更改订单 中货品时以乙方违约处理,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由乙方承担。若第 1 次出 现上述情况的,甲方对乙方作书面警告处理,乙方提供书面整改意见书;若第 2 次出现上述情况的,甲方对乙方作书面违约扣款通知书,乙方须向甲方提交人民 币 1000 元的违约金,违约金在供货结算款扣除,若供货结算款余额不足则由乙 方自行补足,且乙方提供书面整改意见书;出现 3 次上述情况的,甲方可终止合 同,取消其供应资格,乙方须向甲方提交人民币 1000 元违约金,违约金在供货 结算款内扣除。 (3)乙方须严格按照甲方的指令配送相应数量的货品,不得随意增减数量, 否则甲方有权拒收。如因市场流通问题确实需要变更的,应事先书面申请并经甲 方同意后方可变更。 (4)乙方分别于每个工作日早上 5:30 前(早餐)、7:15 前(午餐)(其 它时间甲方如有特殊供货要求的,应在甲方指定时间内完成供货)把所需食材送 达饭堂,并提供供货清单。如不符合验收要求一律退货,并分别在当天上午的 6:00 前、7:45 前完成补充或更换所需品。 (5)若乙方不能按时、保质、保量供货,导致甲方要自行采购的,乙方需 承担甲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并无条件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金额为甲方自行采 购金额的 2 倍)。 (6)乙方应当根据甲方实际情况,按与甲方的约定,在约定的时间内将约 定的货物数量送到指定地点。除客观不可抗力外,乙方不得推迟送货。如确需延 迟送货的,乙方应在得知情况的同时告知甲方并征得甲方同意,由于乙方拖沓造 成甲方利益受损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出现 3次上述情况的,乙方须向甲 方提交人民币 1000 元违约金,违约金在供货结算款内扣除。 (7)乙方不能按中标价格交付中标商品、不能提供与其承诺相符的服务或 乙方存在违反本合同项目招标文件和合同的行为,并且不予纠正的,将被取消其 中标资格。此项下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各项: 1)乙方在收到甲方订货要求后,在承诺的供货时间内不能供货的; 2)乙方未能提供承诺的服务的。 (8)在甲方签收之前,货物的所有权和风险属于乙方,货物发生遗失、损 坏由乙方负责。 (9)甲方根据自身的需求,有权终止某类合同商品的采购或变更某类商品 的采购。 (10)乙方不得泄露甲方的商业秘密。泄密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将承担由 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法律责任。 4.仓储、送货、卸货要求 (1)乙方负责货品的仓储,甲方不提供仓库。乙方须按承诺如中标后将准 时送货到甲方指定地点。 (2)乙方必须负责中标货物的运输、搬运等工作,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 责。 (3)乙方的送货单必须详细注明商品的品牌、型号、单价、数量,送货单 不得涂改。标记不清的,甲方将拒绝签收。结算期末乙方还应提供送货清单供甲 方结算。 (4)每次送货,乙方必须安排不少于 2 个专职送货员及不少于 1辆专车负 责送货。负责货物的运输、过秤,并协助甲方验收货物,货物的品种和重量以甲 方验收的结果为准。送货车应做好消毒措施。 (5)人员及车辆要求:2 名专职人员及 2 台专车实行 24 小时待命,全程负 责早餐、午餐及临时接待餐食材供应的车辆应急及人员配合等。 (6)乙方指定的送货专员必须穿着便于辨认的工衣和配戴胸卡,送货专员 在甲方单位内活动必须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不得做出有损甲方形象和利益的 事情。 (7)食品运输必须采用符合卫生标准的外包装和运载工具,并且要保持清 洁和定期消毒。运输车厢的内仓,包括地面、墙面和顶,应使用抗腐蚀、防潮, 易清洁消毒的材料。车厢内无不良气味、异味。 (8)冷藏、冷冻食品必须用专用冷藏、冷冻载具运输,应当有必要的保温 设备并在整个运输过程中保持安全的冷藏、冷冻温度。特别是对于长途运输的食 品,保证食品在运输全过程处于合适的温度范围。整个运输过程应科学合理,运 输车辆应定期清洁,保持性能稳定,符合规定的温度要求,使运输食品处于恒定 的环境中。 (9)送货车辆实行一小时配送圈运作,目的地在一小时内的用保温车配送, 一小时以外的用制冷车配送,保证冷冻肉中心温度控制在-2-7℃的范围之内,保 证运输过程冷链不中断。商品到达目的地时外包装箱干爽,无软化现象。 (10)送货车辆应保持清洁;食品堆放科学合理,避免造成食品的交叉污染; 如对温度有要求的食品应确定食品的温度,记录送货车辆温度,并记录存档。 (11)在配送卸货环节中应保证冷藏食品脱离冷链时间不得超过 20 分钟, 冷冻食品脱离冷链时间不得超过 30 分钟。 六、验收方式及标准 1.验收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要求) (1)做好卸货前的检查。甲方和乙方双方的验收人员卸货前应对场地和验 收设备做好准备,并对商品的外观质量进行初步了解。 (2)采取现场验收的方式,验收人员应认真检查物资的质量,按索票、验 证—留样—抽查—过磅—入库的程序完成验收,乙方提供原件的留原件,原件只 有一份而无法提供给甲方的,查验原件后索取复印件留存。每批次每种货物均留 样,检测按后附产品质量描述对货物质量进行抽查。 (3)抽查发现食品安全质量问题的处理: 1)对危及人身安全的食品质量问题采取零容忍措施,一经发现,当日所送 同批次产品全部退货,如水产品中发现河豚鱼,发现腐败变质肉类等。 2)若抽查未发现问题,而在加工食用前发现部分产品质量问题,应立即通 知单位伙食物资验收小组及乙方,将问题产品退货处理。 (4)抽查发现资质证照不全问题的处理: 1)整批产品无政府部门出具的动植物检疫合格证明的全部退货; 2)抽查发现部分产品无政府部门出具的动植物检疫合格证明,加抽 15%, 两次抽查数 50%以上没有动植物检疫合格证明的,全部退货;50%以下没有动植 物检疫合格证明的,将无动植物检疫合格证明的货物退货; 3)抽查发现部分产品无政府部门出具的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的,加抽 15%, 两次抽查数 50%以上没有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的,全部退货;50%以下没有产品质 量检验报告的,将无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的货物退货。 (5)货物的质量问题争议及解决办法: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佛 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或国家法定的质量鉴定单位进行质量鉴定。货物符合质量标 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并且甲 方有权追究乙方的相关责任。 (6)退(补)货流程:对不符合采购要求的食品由验收人员提出清退,如 双方对质量或重量有争议的可送具有检验资质的部门检测,同时留样备检,对数 量不足或部分退货的,责成供应商以不影响伙食供应为前提尽快补送。 (7)验收记录:对每次验收的物资均记录物资名称、数量、验收情况等事 项,并由送货人签名确认。 (8)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规定定期提供检验检疫证明。 2.验收标准 包组二:干货粮油及副食品 (1)副食品主要商品供货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货物有包装的,货物的包装必须完整清洁(无损、无污、无皱),采购人 有权拒收包装不整齐、已拆封的商品。 2)采购人发现商品出现损坏(包括表面损坏),或出现水渍、串味、受潮等 导致货物性质改变的,中标人必须无条件退货或更换商品。 3)中标人保证所提供的非精酒类饮料的多样性和季节性,以保证新鲜感。 奶制品类饮料生产日期至送货日期不得超过 60 日,其他非精酒类饮料生产日期 至送货日期不得超过 120 日。 (2)粮油类主要商品供货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大米 ① 大米品种要求:符合国家现行有效标准(GB/T1354)一级籼米 ② 大米质量标准: 有“SC”标志,标明加工厂名称、品名、生产日期、保持期或保存期,供货 时的剩余保质期不少于三分之二,质量等级、产品标准号、产品合格证,质量符 合大米国家标准与国家粮食卫生标准。具有固有色泽和香味,无污染、无虫害, 色泽、气味、口味正常,无异味或霉味(霉变),无虫蛀结块挂丝或杂质异等, 符合国家粮食卫生标准。 ③ 大米包装规格:50kg/包、30kg/包、15kg/包 ④ 大米要求的资质证明: 生产(供应)企业的资质证明(首次供应时提供):《营业执照》、《食品生产 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由政府产品质量监督部门 出具,每季度一次。《出厂检验报告》交货时提供本批次产品的出厂(库)检验 合格报告单。 2)食用油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有效标准(GB/T2716) ① 基本要求:外包装完好,有 SC 标志,标明品名、厂名、重量、生产 日期、保质期或保存期、执行标准,剩余保质期不少于三分二,具有产品合格证。 具有正常植物油的色泽、透明度、气味和滋味,无焦臭、酸败及其他异味。 ② 食用油生产企业的资质证明(首次供应时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③ 气味、滋味:具有固有的气味和滋味,无异味。 ④ 加热试验(280℃)油色不得变深,无析出物。 ⑤ 不得混有其他食用油或非食用油。 ⑥ 卫生标准和动植物检疫项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七、甲方、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检查监督乙方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2)对乙方不称职的工作人员,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更换; (3)采购文件、中标文件及合同附件中约定的甲方其它权利义务。 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不得转包或分包项目内容,乙方转包或分包项目内容的,甲方有 权解除合同,并限期乙方在规定的时间内移交有关档案资料; (2)在服务期内,乙方必须做好服务人员所需要的安全教育及安全措施, 保证服务人员的安全,乙方服务人员在甲方工作范围内发生事故的一切责任由乙 方承担,因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当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3)乙方的服务人员须遵守甲方各项管理规定; (4)采购文件、中标文件及合同附件中约定的乙方其它权利义务; (5)乙方需成立项目部。 八、响应扶贫政策 根据《佛山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开展消费扶贫行动的实施意见》(佛扶 [2020]5 号)相关规定,乙方在本合同项目实施农副产品供货时,应预留不低于 采购总额的 20%的比例定向采购贫困地区的农副产品,具体采购贫困地区的农副 产品的内容由甲方根据上级相关部门的要求确定,由甲方实施采购(按乙方投标 时提供的承诺函)。 九、付款方式 1.乙方在完成当月供货订单后的 15 日内凭国家正式发票和供货单据向甲方 申请付款,甲方收到申请并核实后在 15 个工作日内办理相关结算支付手续。 2.(汇总各类供应品)每日的结算金额=(各类供应品)经双方核定的供货 单价×(合同折扣率)×(各类供应品)每日实际供货量; 每月的结算金额=(汇总各类供应品)每日的结算金额的每月合计。 3.乙方须凭以下有效的文件向甲方申请支付合同款: ①合同; ②乙方开具的合法等额有效的正式发票; ③供货单据(甲方工作人员签名和加盖乙方公章); ④中标通知书。 4.收款方、出具发票方均必须与乙方名称一致。 5.因甲方使用的是财政资金,甲方在前款规定的付款时间为向政府采购支付 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 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支付申请手续后即视为甲方是按期支付。 6.乙方确认收取合同价款的账户为: 收款单位: 开户银行: 账 号: 十、考核标准 1.考核制度标准:每次实际供货单价超过上一个月的市场平均单价 10% (含)以内扣 1 分,10%(不含)至 20%(不含)扣 2 分,20%(含)以上扣 3 分;每次供应肉菜不提供残留农药合格证明扣 10 分;每次不符合肉菜验收标 准细则中任一条扣 3分/条;每次在超过约定时间 15 分钟供货的扣 2 分。如因乙 方供应给甲方所需的有质量问题造成卫生安全事故,乙方须负一切责任并且甲方 有权利取消其服务资格。 2.甲方在服务期限内对乙方实行考核制度,服务期第一年内扣分达到 30 分 或服务期限内(即两年内)若扣分累计达到 50 分或以上,则甲方有权取消乙方 的中标资格,在甲方选取到合适的供货商前乙方要继续按要求向甲方提供服务。 十一、违约责任: 1.配送期内乙方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取消其配送服 务资格、不向乙方作任何赔偿或补偿并将相关情况提交相关部门进行处理,列入 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乙方须对此承担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且乙方须向甲方 支付合同总价 15%的违约金: (1)因货物质量问题造成集体卫生安全事故【5 人(含)或以上属于集体 卫生安全事故】的; (2)提供假冒伪劣、过期产品的; (3)货物检测报告造假的; (4)被行政机关单位抽检食品存在不合格或被处罚的; (5)无正当理由拒绝供货次数达 3 次的; (6)乙方的工作人员不遵守甲方各项管理规定,或泄露甲方内部情况,造 成社会不良影响的; (7)因乙方的原因影响甲方无法正常用餐的; (8)因供货价虚高被投诉达 3 次或以上的; (9)将本合同项目转包、分包给第三方的; (10)在一个自然月内逾期供货达 3 次或以上的; (11)货物出现质量问题或者不符合合同约定要求,乙方拒不履行退换货义 务的。 2.乙方未按要求履行合同义务时,甲方有权拒绝验收,且对逾期履行的服务 内容,乙方从逾期之日起每日向甲方支付 1000 元作为违约金;逾期 3日以上时, 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甲方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3.甲方未按要求履行合同义务时,或无故拖延验收、付款时,甲方须向乙方 支付滞纳金,标准为每日按违约总额的 2‰计算。 4.乙方违反合同条款的,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甲方的损失,乙方应继续履行 合同,直到完善为止;如乙方不履行与甲方订立的合同的,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的, 应当予以赔偿。 5.乙方违反项目服务要求等合同条款的,第一次甲方以口头方式作警告处 理;第二次甲方发出整改通知书,由乙方提出书面整改意见;第三次甲方出具违 约处罚金的通知并扣分。 6.乙方因不良行为或其他情况终止合同的,不得参与甲方随后的饭堂农副产 品、副食品及粮油供应资格采购内容的招标活动。 7.其他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处理。 十二、争端的解决: 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如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向甲方所 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三、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 1 日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 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 承担违约责任。 十四、税费: 在中国境内、外发生的与本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 十五、其它: 1.本合同项目为确定每次采购金额少于 10 万元的小额项目,确定 2 名乙方, 中标后甲方授予乙方供货资格,签订 2 年供货资格协议,然后与乙方签订具体供 货协议和订单,具体供货协议签订周期不定,由甲方与乙方双方商议而定。 2.乙方获得本合同的服务资格并不意味拥有业务保障,乙方在合同履行期 间,甲方可根据项目的情况或其他工作需要的情况,可直接委托非本项目的中标 人提供服务(优先从本项目替补候选单位中选择)或再次组织招标增加其他供应 商,甲方无需通知原中标人且将不作任何补偿。在合同履行期限内,如因政策调 整而导致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甲方视情况与乙方协商终止合同,乙方承诺不 就此向甲方追究任何违约责任。 3.乙方不得将中标项目转让或分包给他人,否则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由 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4.乙方在合同履行期间保证对甲方的货物供应,若中标后反悔或不能履行合 同的,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5.本合同所有附件、招标文件、中标的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均为合同的有 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有经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 充协议、往来信函)即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7.本合同首部合同主体所述的地址为各方的合法、有效的送达地址,如一方 地址、电话、传真号码有变更,应在变更当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相 应责任。 8.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 义务。 9.合同签订地点: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 十六、合同生效、变更与终止: 1.本合同经采购代理机构(广东信诚招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鉴证后,由甲 方和乙方的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即行生效。 2.本合同有效期自生效之日起,至乙方履行完毕全部合同义务止。在合同履 行期限内,如因政策调整而导致本项目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甲方视情况与乙方 终止合同。 3.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当在 20 个工作日前书面通知对方, 因解除合同使其他方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的责任外,应由责任方负责赔 偿。 4.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或协议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协议未达成之前,原合 同仍然有效。 5.本合同的终止并不影响各方应有的权利和应当承担的责任。 6.本合同一式柒份,甲乙双方各贰份、桂城公共资源交易所、财政部门、采 购代理机构(广东信诚招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各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合同附件: (签字盖章页) 合同鉴证单位:广东信诚招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盖公章) 合同鉴证意见:本合同条款与招标文件、中标的投标文件相符。 经办人(签名): 合同鉴证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盖章): 经办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第六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目 录 一、开标一览表 二、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 三、投标承诺函 四、投标授权书 五、守法经营声明书 六、联合体投标协议书 七、企业资质、资格性证明 八、其他资格文件 九、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十、商务条款响应表 十一、企业综合概况 十二、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 十三、项目业绩介绍 十四、投标人资质、证书及人员情况 十五、实施本项目的相关主要人员情况 十六、商务部分其他文件 十七、报价清单明细表 十八、技术条款响应表 十九、技术方案总体内容 二十、其他材料参考格式 二十一、其他材料 特别提示与要求:投标人应严格按格式内容及要求制作投标文件,并进行电子 签章。 一、开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 2021-2023 年度桂城街道办事处日常食材供货资格采购项目(包组 2) 交易编号: JF2021(NH)WZ0138 分项名称 单位 填报内容 折扣率 % 服务期限 备注 详细内容见《报价清单明细表》。 填表要求: 1 投标文件差异修正准则详见“第三部分投标人须知”。 2 以上投标报价须满足“第二部分 采购项目内容”的商务要求中“报价要求”的内容和 要求。 3 开标内容与投标文件对应内容必须一致,否则,以开标公布的内容为准。 4 本表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盖章将作无效投标处理。 投标人名称: (全称) (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二、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 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 (转帐的银行凭证复印件) 注: 1、投标人投标时,应当按招标文件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仅限于银 行转账方式递交,转账单应注明交易编号。 2、保证金必须以投标人的名义汇入,不接受个人或其它单位代为缴交。 3、投标人应按要求上传凭证复印件。 4、投标保证金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之前到帐。投标保证金的到帐时间以交 易中心查询的银行到帐记录为准。 投标人名称: (全称) (单位公章) 日 期 : 年 月 日 三、投标承诺函 投标承诺函 致广东信诚招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 我方根据《公开招标文件》的要求,向贵方递交的投标文件参与下列项目的 投标,现为我方的一切投标行为作郑重承诺及声明如下: 1.投标项目名称:2021-2023年度桂城街道办事处日常食材供货资格采购项 目(包组 2) ;交易编号:JF2021(NH)WZ0138 2.我方已认真阅读了全部招标文件及其相关文件,完全清楚理解其内容要求 及规约,对文件的合理性、公正性和程序安排均没有任何异议、质疑和误解之处。 3.我方所提供的一切文件均已经过认真、严格的审核,其内容已充分表达了 我方的真实意愿,没有任何遗漏、虚假、侵权之处,若出现违背诚实信用和商业 道德之行为,愿独自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时间起满 90 天,若我方获中标资格,投标有效期 则相应延长至项目最终验收合格之日,不论在任何时候,定将按贵方的要求在规 定时间内如实提供一切补充材料。 5.完全服从和尊重评标委员会所作的评审结果,同时清楚理解到仅凭投标报 价或单一竞争优势并非是决定中标资格的唯一重要依据。 6.同意按招标文件的要求认真履行中标供应商应尽的义务,若我方行为不当 而损害了采购人的合法权益,我方愿在任何时候无条件承担相应的缔约过失责任 和经济赔偿。 7.我方已依法缴纳了各项税费及社会保险费用,如有需要,可随时向采购人 提交近三个月内的相关缴费证明,以便核查。 8.我方已依法建立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如有需要,可随时向采购人提交相 关证明材料,以便核查。 9.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我方如为采购项目 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再参加 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否则,由此所造成的损失、不良后果及法律责任, 一律由我方承担。 10.我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与所参投的本采购项目的其他投标人的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不为同一人且与其他投标人之间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 关系。 11.本承诺函效力及范围均涵盖我方整套投标文件和一切补充文件。 12.本项目我方没组成联合体投标。 13.我方承诺项目中提供的一切资料均真实有效。如若获得中标,同意采购 人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将业执照、资质证书、项目业绩、检验检测报告、履约验 收报告及评价、社保证明、设备发票、职称、各种证件(身份证除外)、货物的 规格及配置参数等内容予以公示。 投标人名称: (全称) (单位公章) 承诺日期: 年 月 日。 四、投标授权书 投标授权书 致广东信诚招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 我单位特授权委任:以下为本单位现职员工,作为我方唯一全权代表,亲自 出席参与贵方承办的政府采购项目投标,对该代表人所提供、签署的一切文书均 视为符合我方的合法利益和真实意愿,我方愿为其投标行为承担全部责任。 交易编号:JF2021(NH)WZ0138 项目名称:2021-2023 年度桂城街道办事处日常食材供货资格采购项目(包 组 2) 委任授权代表姓名: ,身份证号码: , 工作单位: ,职务: , 联系电话: ; 传真号码: ;手机: ; 授权权限:全权代表本单位参与上述项目的投标、出席开标全程,按照采购 人和评标委员会的要求现场处理投标相关事宜,负责提供与签署确认一切文书资 料,以及向贵方递交的任何补充承诺。 有效期限:与本单位投标文件标注的投标有效期相同,自本单位盖章之日起 生效。 特此授权证明。 附件:投标人授权代表身份证 授权机构名称: (全称) (单位公章) 日 期 : 年 月 日。 附件:投标人授权代表身份证 投标人授权代表身份证 授权代表身份证正面 授权代表身份证反面 注: 1. 须与《投标授权书》委任的全权代表一致。 2. 上传全权代表的身份证扫描件。 五、守法经营声明书 守法经营声明书 我方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并已清 楚招标文件的要求及有关文件规定。我方诚意参与本项目投标,特此声明: (一)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我方在经营活动中没有以下违法 记录,或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期限已届满:因违法经营受 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 处罚。 (二)我方没有正处于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的处罚期内;没有涉及对 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的诉讼案件; (三)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我方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发生重 大质量和安全事故,没有发生围标串标、骗取中标、提供虚假投标材料、严重违 约及拖欠工人工资等违法违纪行为; (四)我方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 人员名单如下:(除法定代表人外,其他管理人员可根据本单位的管理架构 和职位名称进行填写) 人员职位 姓名 联系固话及手机 法定代表人 董事成员 监事成员 总经理 副总经理 …… (三)我方未被列入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如投标人为非法人的,特此 声明:我方负责人未被列入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 其它事项说明: 投标人名称: (全称) (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 1.本声明书内容不得擅自删改。 2.如允许分公司投标的项目,除须填写上述法人机构人员情况,还须增加分公司负 责人及管理人员情况。 3.供应商应对该声明书的真实性负责,如若发现与实际不符,将视为提供虚假材料,报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处理。 六、联合体投标协议书 七、企业资质、资格性证明 ★企业资质、资格性证明 以下材料须按照采购文件“投标人资格要求”所列述的内容和要求提供: 一、营业执照复印件 1 份 二、企业资质证明:《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1份); 三、网上信用记录证明: 1、“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企业信用信息查询结果; 2、“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 息记录”查询结果。 要求: (1)提供“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官网网站的查询页面打印件,查询 时间不能早于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页面无法打印的可以截图打印。 (2)“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可提供网页打印件或截图,或下载打印信用报告。 相关资料须体现投标人全称、查询时间、查询网址和查询结果,查询界面须能体 现“信息概览、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守信红名单、重点关注名单、黑名单”, 或直接下载打印信用报告。 (3)“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结果可提供网页打印件或截图。相关资料须体 现投标人全称、查询时间、查询网址和查询结果。 (4)查询结果如显示无投标人信息或没有该企业相关记录的,亦须按照上述要 求打印网页或截图。 (5)查询页面显示的关键内容见下图标注指引。 说明: 1. 上述资格性证明文件属性是打印件的,应将打印件扫描上传后加盖电子章; 文件属性为截图的,直接复制粘贴在文档后加盖电子章。 2.投标人须如实提供网上信用记录证明,采购人将在资格审查环节时对其真实性 和有效性进行审查、验证,如有造假或情况不一致,将导致投标无效! 八、其他资格文件 ★其他资格文件 (一)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1.财务状况报告可提供以下两种形式之一: (1)2020 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 (2)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注:成立不足一年的单位可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上一月份财务会计报表。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要求:提供投标截止日前 12 个月内至少任意 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 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 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要求:提供投标截止日前 12 个月内至少任意 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 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 证明材料。 (二)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按投标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供应商根据自身情况对履 行本项目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情况介绍,除情况介绍外,可提供相关设 备购置发票、或相关业绩合同、企业资质、技术人员职称证书(含人员任职 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 说明: 1.以上材料将作为资格性审查环节的重要内容,供应商必须严格按照以上内容及序 列要求在投标/响应文件中对应如实提供,对缺漏和不符合项将会直接导致无效! 2.本项目“企业综合概况”格式文件中已要求在“企业年度主要财务状况摘要”提 交财务报告(要求从供应商库获取),此处不用重复上传,但应注明“财务报告详 见《企业综合概况》的企业年度主要财务状况摘要”; 3.本项目“项目业绩介绍”、“投标人资质、证书及人员情况”格式文件中已要求提 交相关业绩合同、企业资质、技术人员职称证书(含人员任职证明)等资料(要求 从供应商库获取),此处不用重复上传,但应注明“详见《项目业绩介绍》、《投标 人资质、证书及人员情况》”。 投标人名称: (全称) (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资格声明函 致:广东信诚招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 关于贵方 (项目名称) 项目(项目编号: )的投标邀请, 本签字人愿意参加投标,提供招标文件规定的服务,并证明提交的下列文件和说 明是准确的和真实的。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交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工 商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等);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20年度财务状况报告 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不足一年的单位可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上一月 份财务会计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 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 12 个月内 至少任意 1 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 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 声明,可参照投标文件格式);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书面声明,可参照投标文件格式)。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 购的项目,允许非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与项目投标。 3.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何记录名单 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 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 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①由资格性审查人 员于投标截止日资格审查期间在“信用中国”网站 ww.creditchina.gov.cn)及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 没有相关记录,视为不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②采购代理机构开标当天对信用 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 4.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复印 件);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 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书面声明); 6.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 供应商,不得再参与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书面声明);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 注:证明文件复印件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相关证明文件附后) 投标人名称: (全称) (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承诺书 致:广东信诚招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 (投标人名称)参与投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活动中,我方承诺: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设备情况一览表 序号 设备名称 数量 (2)人员情况一览表 序号 姓名 职称 特此承诺! 投标人名称: (全称) (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投标文件公示信息承诺书 广东信诚招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 本公司 (投标人名称) 在参加 (项目名称) (项目 编号:(项目编号))的招标中如获中标,我公司承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同意代 理机构将我司投标文件应公示内容于发布中标(成交)公告时予以公开,投标文 件公示信息内容(如有)包括:营业执照、资质证书、项目业绩、检验检测报告、 履约验收报告及评价、社保证明、设备发票、职称、各种证件(身份证除外)、 货物的规格型号及配置参数等。我司承诺我司投标文件关于上述应公示的内容是 真实的,且确认不涉及任何个人隐私、商业秘密和其他不可公开的内容。本公司 对上述公示信息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特此承诺! 投标人名称(公章): 日期: 九、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材料名称 查看 说明: 1. 该信息从供应商库获取,供应商是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的,提供营业执照;供应商是 事业单位的,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供应商是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2. 上述证明文件的机构名称与投标人名称应一致。 十、商务条款响应表 商务条款响应表 序号 招标文件商务要求 投标商务实际情况 是否偏离(无偏离 /正偏离/负偏离) 偏离简述 1 2 3 4 5 6 7 8 … 说明:1.投标人必须对应招标文件“采购项目内容”的“商务要求”内容逐条响应。如有缺 漏或负偏离,缺漏项或负偏离项视同不符合招标要求,视为不通过初步评审。 2.投标人响应采购需求应具体、明确,含糊不清、不确切或伪造、变造证明材料的,按照不 完全响应或者完全不响应处理。构成提供虚假材料的,移送监管部门查处。 3.本表内容不得擅自修改。 投标人名称: (全称) (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十一、企业综合概况 投标人企业基本概况 单位名称 地 址 邮 编 企业网址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身 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业务联系人 联系人身份 证号码 职 务 电 话 手机 传 真 财务联系人 联系人身份 证号码 职 务 电 话 手机 传 真 单位简介及机构 设置 主营业务介绍 单位概况 注册资本 万元 占地面积 M2 职工总数 人 建筑面积 M2 分支机构情况 机构名称: 地 址: 负 责 人: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传 真: 售后服务机构 机构名称: 地 址: 负 责 人: 服务机构性质:企业自有 /委托/ 合作代理 联系电话: 传 真: 注:以上内容均应如实详细地填写,如不具有“分支机构情况”可写“无”。 企业年度主要财务状况摘要 序号 年度 附件链接 1 2 3 注: 1、该信息从供应商库获取。 2、请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第四部分 评审标准与方法”评分内容选择对应的财务 报告(经审计)。评分内容没有要求的,请选择最近三年的财务报告(经审计), 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告。 十二、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 中小企业确认及声明函 (一)确认是否属于中小企业 供应商确认内容 所属情形 供应商根据本企业的真实情况,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 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颁布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确认是否属于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 是 □ 否 备注: (1) 供应商应如实选择确认其“是否属于中小企业”,当所属情形选择为“是” 时,须同时按要求填写附件《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当选择为“否”时, 无须填写附件《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 (2) 如供应商确认的上述情形与附件《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一致的,该《中 小企业声明函》作无效处理。 (二)附件:《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 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 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 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 (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 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 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承建(承接)企业为(企 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 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 为大企业的情形, 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 可不填报。 十三、项目业绩介绍 项目业绩介绍 序号 客户单位名称 项目内容 合同金额 (万元) 合同验收时间 客户单位 联系人 客户单位 联系电话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说明: 1. 以上业绩信息及合同等资料从供应商库获取,此将作为综合评价、评分的重要参考依 据。 2. 以上项目业绩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评分内容,请投标人按照评分内容的要求(如是否同 时要求提供验收报告或客户验收评价等)从供应商库中选择对应的业绩证明文件。 3. 业绩的验收或客户满意度评价,均以采购单位或其经办部门的公章确认为准。 十四、投标人资质、证书及人员情况 投标人资质、证书及人员情况 序 号 资质类型 资质/证书名称 发证机构 发证日期 有效期 1 2 3 4 5 6 7 8 说明: 1. 以上资质信息从供应商库获取,此将作为综合评价、评分的重要参考依据。 2. 以上资质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评分内容,请投标人按照评分内容的要求从供应商库中选 择对应的企业资质证明文件。 3. 证书有效期要求:以上证书均须在有效期内,如证书设有有效期的,有效期要求不少 于投标截止当日或已办理延期手续;如证书没有设置有效期要求的,视为长期有效。 4. 资质类型分为:企业资质、产品资质、荣誉证书(以上证书应为投标人自有证书,如 属于其他企业或其代理产品制造商的资质证书,请在《技术方案总体内容》中提供)。 投标人现有专业人员资质(含本项目的实施人员) 序号 姓名 在本单位 工作时间 资质/证 书名称 发证机构 发证日期 有效期 联系电话 手 机 是否本项目 实施人员 1 2 3 4 5 6 7 说明: 1. 以上资质信息从供应商库获取,此将作为综合评价、评分的重要参考依据。 2. 以上资质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评分内容,请投标人按照评分内容的要求从供应商库中选 择对应的人员资质证明文件。 3. 证书有效期要求:以上证书均须在有效期内,如证书设有有效期的,有效期要求不少 于投标截止当日或已办理延期手续;如证书没有设置有效期要求的,视为长期有效。 专业人员的项目经验介绍(仅指本项目实施人员) 序 号 姓名 项目内 容 担任职 务/岗位 合同金 额 (万元) 合同签 订时间 项目完 成时间 客户单 位联系 人 客户单 位联系 电话 1 2 3 4 5 说明: 1. 以上业绩信息从供应商库获取,此将作为综合评价、评分的重要参考依据。 2. 以上业绩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评分内容,请投标人按照评分内容的要求(如客户证明或 项目合同书等)从供应商库中选择对应的业绩证明文件。 3. 上述人员必须为相应项目的主要负责人员或技术总监(经理)等管理人员,资料应能 反映该人员在项目中担任的职务或岗位。 十五、实施本项目的相关主要人员情况 实施本项目的相关主要人员情况 十六、商务部分其他文件 (一)其它材料 其它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材料。 十七、报价清单明细表 报价清单明细表 项目名称:2021-2023 年度桂城街道办事处日常食材供货资格采购项目(包组 2) 项目编号:JF2021(NH)WZ0138 投标分项报价表 一、费用组成 序 号 分项名称 具体内容 单位 数量 单价 合计(元) 说明 二、管理费用 三、其他费用 合计: 总 计 ?: 大写: 人民币 元整 填表要求: 1. 以上内容必须与服务方案中所介绍的内容、《开标一览表》一致相符。 2. 投标人须按采购项目服务要求中的内容逐项填写,如有缺漏,视为已包含 在项目投标 总价中。 投标人名称: (全称) (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十八、技术条款响应表 一般服务条款响应表 序号 招标服务要求 投标服务实际情况 是否偏离(无偏离/正偏 离/负偏离) 偏离简述 1 2 3 4 5 6 7 8 … 说明:1.投标人必须对应招标文件“采购项目内容”的“服务要求”内容逐条响应。如有缺 漏或负偏离,缺漏项或负偏离项视同不符合招标要求,视为不通过初步评审。 2.投标人响应采购需求应具体、明确,含糊不清、不确切或伪造、变造证明材料的,按照不 完全响应或者完全不响应处理。构成提供虚假材料的,移送监管部门查处。 3.本表内容不得擅自修改。 投标人名称: (全称) (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不可负偏离服务(“★” 项)响应表 序号 招标规格/要求 实质性响应条款要求 是否偏离(无偏离/正 偏离/负偏离) 偏离说明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注:1.投标人必须对应采购文件“服务要求”的“★”项内容逐条响应。如有缺漏,缺漏项 视同不符合招标要求。 2.响应供应商响应采购需求应具体、明确,含糊不清、不确切或伪造、变造证明材 料的,按照不完全响应或者完全不响应处理。构成提供虚假材料的,移送监管部门查 处。 3.本表内容不得擅自修改。 投标人名称: (全称) (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条款偏离表 序 号 合同条款号 合同条款要求 投标人响应情况 是否偏离(无偏离/ 正偏离/负偏离) 偏离说明 1 2 3 4 5 6 7 8 … 注:1.本表必须对应招标文件《合同条款》条目号逐项填写,不得有任何遗漏,否则视为不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或针对与招标文件《合同条款》条目号上有偏离款项填写相应的填写, 并注明除填写的款项有偏离以外,其他款项均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 2.如有偏离,应在“偏离情况”栏内注明“有”,并在“说明”栏内予以说明;如无偏离, 应在“偏离情况”栏内注明“无”。 投标人名称: (全称) (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十九、技术方案总体内容 (一)服务方案总体内容 技术方案设计必须科学合理、真实可行,能充分体现出自身技术和专业优势。 技术方案必须对应评审方法中评审因素的顺序逐一进行描述,不限于以下几个部 分及内容要点: 第一部分 项目实施方案及应急措施。 第二部分 项目售后服务。 第三部分 项目拟投入的项目团队人员。 第四部分 项目供应保障措施。 第五部分 项目保障承担风险能力。 第六部分 其它。 二十、其他材料参考格式 其它文件资料 一、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材料 1. 企业变更资料: 比如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地址、生产或经营范围等信息曾变更的记录 或证明文件等;供应商如果有名称变更的,应提供由工商管理部门出具的变更 证明文件。 2. 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有) 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 (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无须提供《中小企业声 明函》。 3.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 有关要求及说明如下: (1)文件格式详见附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此声明函仅适用于 符合《财政部 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 知》(财库〔2017〕141 号)规定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2)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提供本声明 函,无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 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附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 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 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 单位的 项目(项目编号: )采购活动提供 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 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 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 期: 说明: 1、本声明函内容不得擅自修改。 2、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提供本声明函, 无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 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4.不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可不填写或不提交此附件。 注: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 25%(含 25%),并且 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 10 人(含 10 人); (二)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 协议; (三)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 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四)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 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五)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 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 标的货物)。 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 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 至 8 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 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 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 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 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附件: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 《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 为确保广大职工的身体健康和食品安全,根据 2019-2021 年度桂城街道办事 处日常食材供货资格采购的要求,我方对食品质量安全做如下承诺: 第一条 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我国其他食品卫生安全管理 的法规。严格执行招标文件和合同的规定。 第二条 对采购人饭堂配送的食品保证品质优良、新鲜卫生,符合合同要求,符 合国家标准。严禁下列食品进入法院饭堂: (一)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 状异常,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二)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三)含有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的,或者微生物毒素含量超过国家限定标准的; (四)包装物污秽不洁、严重破损或运输工具不洁造成污染的; (五)掺假、掺杂、伪造,影响营养卫生的; (六)将非食品当作食品的、加入非食用化学物质的或用非食品原料加工的; (七)超过保质期限的; (八)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或省、市人民政府专门规定禁止出售的; (九)含有未经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批准使用的添加剂的或者农药残留超过国家 规定容许量的; (十)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 第三条 加强对食品贮存、运输和装卸等各环节的管理,并配备专用配送车辆, 防止食品二次污染。 第四条 配送的食品保证履行索证索票制度,向采购人饭堂提供索证索票等相关 证明件。 第五条 严格履行投标文件中明确许诺的“配送方案”和“服务承诺”。 第六条 对配送的食品的质量问题处理实行“包退、包换、包赔”三包政策。 第七条 如果发生食品质量安全事件,我方保证服从相关部门处理,并承担一切 经济费用和法律责任。 投标人名称(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章): 职务: 日期: 年 月 日 资信证明书参考格式 资信证明书 现有 (企业名称) 因参加 2021-2023 年度桂城街道办 事处日常食材供货资格采购项目(包组 2)项目(项目编号:JF2021(NH)WZ0138) 政府采购活动,委托我行对其资信状况出具证明书,经确认具体情况如下: ( 企 业 名 称 ) 在 我 行 开 立 基 本 帐 户 , 账 号 为: 。自 年 月 日开始到 年 月 日止,该企业资信状况良好,在我行办理的各项资金结算业务往来正 常,无违反银行结算纪律的行为,无不良信用记录。 特此证明。 XXXXXXXXXXX 银行(盖章) 日 期: 注: 1. 资信证明的落款单位名称必须与《开户许可证》的开户银行名称一致。 2. 此证明书格式仅供参考。如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不按此格式出具证明 的,其证明书内容应能够清晰准确反映供应商最近 6个月内(从本项目采 购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倒推计算)的商业信誉情况和满足招标文件有关 要求,且其符合性及有效性将以资格性审查环节结果为准。 资信证明书的抬头可以写“<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办事处>”或“<广东信诚招 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 第二部分 采购项目内容 二、采购项目商务要求 (二)货品质量及包装要求 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 重要须知事项前置表 一、概念释义 1.1.招标适用法律 1.2. 释义 1.3. 合格的投标人、合格的产品与服务 二、招标文件说明 三、投标文件说明 3.1. 原则 3.2. 投标报价 3.3. 投标保证金和中标服务费 3.4. 投标有效期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五、开标会 六、资格审查及评标 6.1.资格审查及评标依据 6.2.资格审查 6.3.评标委员会的组成及评审工作要求 七、评审结果确定 7.1.确定评审结果 7.2.中标通知 附件一:询问函格式 关于 (采购人)(项目名称)的询问函 附件二:质疑函格式 关于(采购 人)(项目名称)的质疑函 第四部分 评审标准与方法 (1)资格性审查表 第五部分 合同条款及格式 一、开标一览表 二、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 三、投标承诺函 四、投标授权书 五、守法经营声明书 六、联合体投标协议书 七、企业资质、资格性证明 八、其他资格文件 九、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十、商务条款响应表 十一、企业综合概况 十二、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 十三、项目业绩介绍 十四、投标人资质、证书及人员情况 十五、实施本项目的相关主要人员情况 十六、商务部分其他文件 (一)其它材料 十七、报价清单明细表 十八、技术条款响应表 一般服务条款响应表 不可负偏离服务(“★” 项)响应表 十九、技术方案总体内容 二十、其他材料参考格式 2021-08-22T15:59:39+0800 2021-08-22T15:59:47+0800 2021-08-22T15:59:47+0800 2021-08-22T15:59:47+0800 2021-08-22T15:59:47+0800 2021-08-22T15:59:47+0800 2021-08-22T15:59:47+0800 2021-08-22T15:59:47+0800 2021-08-22T15:59:47+0800 2021-08-22T15:59:47+0800 2021-08-22T15:59:47+0800 2021-08-22T15:59:47+0800 2021-08-22T15:59:47+0800 2021-08-22T15:59:47+0800 2021-08-22T15:59:47+0800 2021-08-22T15:59:47+0800 2021-08-22T15:59:47+0800 2021-08-22T15:59:47+0800 2021-08-22T15:59:47+0800 2021-08-22T15:59:47+0800 2021-08-22T15:59:47+0800 2021-08-22T15:59:47+0800 2021-08-22T15:59:47+0800 2021-08-22T15:59:47+0800 2021-08-22T15:59:47+0800 2021-08-22T15:59:47+0800 2021-08-22T15:59:47+0800 2021-08-22T15:59:47+0800 2021-08-22T15:59:47+0800 2021-08-22T15:59:47+0800 2021-08-22T15:59:47+0800 2021-08-22T15:59:47+0800 2021-08-22T15:59:47+0800 2021-08-22T15:59:47+0800 2021-08-22T15:59:47+0800 2021-08-22T15:59:47+0800 2021-08-22T15:59:47+0800 2021-08-22T15:59:47+0800 2021-08-22T15:59:47+0800 2021-08-22T15:59:47+0800 2021-08-22T15:59:47+0800 2021-08-22T15:59:47+0800 2021-08-22T15:59:47+0800 2021-08-22T15:59:47+0800 2021-08-22T15:59:47+0800 2021-08-22T15:59:47+0800 2021-08-22T15:59:47+0800 2021-08-22T15:59:47+0800 2021-08-22T15:59:47+0800 2021-08-22T15:59:47+0800 2021-08-22T15:59:47+0800 2021-08-22T15:59:47+0800 2021-08-22T15:59:47+0800 2021-08-22T15:59:47+0800 2021-08-22T15:59:47+0800 2021-08-22T15:59:47+0800 2021-08-22T15:59:47+0800 2021-08-22T15:59:47+0800 2021-08-22T15:59:47+0800 2021-08-22T15:59:47+0800 2021-08-22T15:59:47+0800 2021-08-22T15:59:47+0800 2021-08-22T15:59:47+0800 2021-08-22T15:59:47+0800 2021-08-22T15:59:47+0800 2021-08-22T15:59:47+0800 2021-08-22T15:59:47+0800 2021-08-22T15:59:47+0800 2021-08-22T15:59:47+0800 2021-08-22T15:59:47+0800 2021-08-22T15:59:47+0800 2021-08-22T15:59:47+0800 2021-08-22T15:59:47+0800 2021-08-22T15:59:47+0800 2021-08-22T15:59:47+0800 2021-08-22T15:59:47+0800 2021-08-22T15:59:47+0800 2021-08-22T15:59:47+0800 2021-08-22T15:59:47+0800 2021-08-22T15:59:47+0800 2021-08-22T15:59:47+0800 2021-08-22T15:59:47+0800 2021-08-22T15:59:47+0800 2021-08-22T15:59:47+0800 2021-08-22T15:59:47+0800 2021-08-22T15:59:47+0800 2021-08-22T15:59:47+0800 2021-08-22T15:59:47+0800 2021-08-22T15:59:47+0800 2021-08-22T15:59:47+0800 2021-08-22T15:59:47+0800 2021-08-22T15:59:47+0800 2021-08-22T15:59:47+0800 2021-08-22T15:59:47+0800 2021-08-22T15:59:47+0800 2021-08-22T15:59:47+0800 2021-08-22T15:59:47+0800 2021-08-22T15:59:47+0800 2021-08-22T15:59:47+0800 2021-08-22T15:59:47+0800 2021-08-22T15:59:47+0800 2021-08-22T15:59:47+0800 2021-08-22T15:59:47+0800 2021-08-22T15:59:47+0800 2021-08-22T15:59:47+0800 2021-08-22T15:59:47+0800 2021-08-22T15:59:47+0800 2021-08-22T15:59:47+0800 2021-08-22T15:59:47+0800 2021-08-22T15:59:47+0800 2021-08-22T15:59:47+0800 2021-08-22T15:59:47+0800 2021-08-22T15:59:47+0800 2021-08-22T15:59:47+0800 2021-08-22T15:59:47+0800 2021-08-22T15:59:47+0800 2021-08-22T15:59:47+0800 2021-08-22T15:59:47+0800 2021-08-22T15:59:47+0800 2021-08-22T15:59:47+0800 2021-08-22T15:59:47+0800 2021-08-22T15:59:47+0800 2021-08-22T15:59:47+0800 2021-08-22T15:59:47+0800 2021-08-22T15:59:47+0800 2021-08-22T15:59:47+0800 2021-08-22T15:59:47+0800 2021-08-22T15:59:47+0800 2021-08-22T15:59:47+0800 2021-08-22T15:59:47+0800 2021-08-22T15:59:47+0800 2021-08-22T15:59:47+0800 2021-08-22T15:59:47+0800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