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酒泉市公安局肃州分局新办公大楼餐厅设备补充采购项目
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公共资源交易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市县公共资源交易工作意见的通知》(甘政办发〔2018〕6号)、《酒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提高政府采购效率的意见> 的通知》(酒政办发〔2018〕301号)、《酒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限额以下非必须招标工程项目发包方式的指导意见(试行)》(酒政办发〔2018〕324号)等文件要求,对“酒泉市公安局肃州分局新办公大楼餐厅设备补充采购”项目以询价方式进行采购。确定邀请“酒泉中恒商贸有限责任公司、酒泉轩栋商贸有限责任公司、酒泉市亿博嘉源商贸有限公司”三家单位参与本项目投标。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提高政府采购效率的意见>
一、项目编号:SZYGCG〔2021〕017号
二、采购内容:
序号 |
货物名称 |
规格要求 |
单位 |
数量 |
1 |
电热快速汤炉 |
750750800; 9000W。 |
台 |
1 |
2 |
排烟罩 |
1200800 |
台 |
1 |
3 |
单通工作台 |
1200800800; 三面围边。 |
台 |
1 |
4 |
排烟离心风机 |
550W |
台 |
1 |
5 |
室外换气扇 |
台 |
1 |
|
6 |
风管 |
φ250 |
米 |
8 |
7 |
弯头 |
φ250 |
个 |
2 |
8 |
众邦电线 |
6平方; |
米 |
10 |
三、采购预算总金额:¥120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万贰仟元整。
四、竞价办法:最低价评标法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企业独立法人资格,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采购内容,开具正规税务票据。
3、能履行合同条款及符合甲方要求的质量标准。
六、竞价截止时间:
上传资质证明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8月27日18时00分
竞价截止时间:2021年08月28日18时30分
七、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电话及地址:
采购人:酒泉市公安局肃州分局
地 址:酒泉市肃州区盘旋中路36号
联系人:金源
联系电话:13893746338
酒泉市公安局肃州分局
2021年0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