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招标通

西昌市农业农村局(西昌市乡村振兴局)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您的位置: 首页 > 招标公告 > 西昌市乡村振兴培训中心购买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西昌市乡村振兴培训中心购买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招标详情

西昌市乡村振兴培训中心购买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系统发布时间:2021-08-25 14:43

项目概况 西昌市乡村振兴培训中心购买服务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凉山州鸿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西昌市城郊片区风情园路海河南岸海河一号1幢2层201铺B)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9月06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513401202100342
项目名称 西昌市乡村振兴培训中心购买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980000.00
最高限价(元) 917700.00
采购需求 详见附件 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西昌市乡村振兴培训中心购买服务采购项目: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1年08月26日到2021年09月01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凉山州鸿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西昌市城郊片区风情园路海河南岸海河一号1幢2层201铺B)
方式: (1)、本次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申请人报名时须现场(四川省西昌市城郊片区风情园路海河一号正大门口二楼201铺)提供书面介绍信、营业执照复印件、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司鲜章)。 (2)、本次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供应商须提供书面介绍信、营业执照复印件、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司鲜章)扫描件(PDF格式)发送到邮箱 1018837848@qq.com,并注明“XXX公司-项目名称”,代理在收到资料后在邮箱回复收款二维码,扫码支付(注明公司名称)即可。
售价: 300.0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1年09月06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凉山州鸿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西昌市城郊片区风情园路海河南岸海河一号1幢2层201铺B)
五、开启
时间: 2021年09月06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凉山州鸿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西昌市城郊片区风情园路海河南岸海河一号1幢2层201铺B)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西昌市农业农村局
地址: 西昌市三岔口东路192号西昌市农业农村局
联系方式: 0834-32304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凉山州鸿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西昌市城郊片区风情园路海河南岸海河一号1幢2层201铺B
联系方式: 0834-376359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吴兰
电话: 15881530286

凉山州鸿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竞争磋商判文件 采购编号 :以系统生成为准 西昌市乡村振兴培训中心购买服务采 购项目 中国·四川 西昌市农业农村局 凉山州鸿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 年 08 月 竞 争 性 磋 商 文 件 凉山州鸿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竞争磋商判文件 2 目 录 第一章 磋商邀请 .......................................................................................................... 3 第二章 磋商须知 ........................................................................................................ 7 第三章 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 .................................................................................. 22 第四章 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 .................................................................................... 24 第五章 采购项目技术 、服务 、政府采购合同内容条........................................ 26 第六章 磋商内容 、磋商过程中可实质性变动的内容........................................ 39 第七章 磋商内容 、磋商过程中可实质性变动的内容........................................ 40 第八章 响应文件格式 .............................................................................................. 41 第九章 评审方法 ...................................................................................................... 63 第十章 政府采购合同(参考文本) ........................................................................ 71 凉山州鸿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竞争磋商判文件 3 第一章 磋商邀请 凉山州鸿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受西昌市农业农村局 (采 购人)委托 ,拟对西昌市乡村振兴培训中心购买服务采购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 方式进行采购 ,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 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 一 、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 . 项目编号 :以系统生成为准。 2 . 采购项目名称 :西昌市乡村振兴培训中心购买服务采购项目 。 3 .采购人 :西昌市农业农村局 。 4 .采购代理机构 :凉山州鸿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二 、 资金情况 资金来源及金额 :财政性资金 ,采购预算980000元。 三 、采购项目简介 采购项目技术 、服务及其他商务要求 。(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 。 四 、供应商邀请方式 公告方式:本次竞争性磋商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 sichuan.gov.cn/)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五 、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供应商对是否存在受到财政部门或有关部门认定的失信行为(有效期 内)以及认定次数进行承诺;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凉山州鸿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竞争磋商判文件 4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中 小企业) (二)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无。 (三)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 1 、诚信情况承诺函原件; 2 、授权参加本次投标活动的供应商代表证明材料 。 六 、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 .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 库 〔2016〕125 号)的要求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 “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 “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 . ccgp . gov . cn ) 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 页 截图 ,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政府 采购 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以 联合体 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 ,视同联 合体存在 不良信用记录) 。 2 . 供应商为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 需求 、编制磋商文件过程 中提供咨询论证 ,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磋商文 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 件 、技术服务商务要求 、评审因素和标准 、政府采购 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 ,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 七 、磋商文件获取方式 、 时间 、地点 磋商文件自 2021 年 08 月26 日至 2021 年 09 月1 日 9:00- 17:30(北京时 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现场或者网上获取。 本项目磋商文件有偿获取,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 300 元/份,磋商文件售 后不退, 磋商资格不能转让。 获取方式 : (1)、本次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申请人报名时须现场(四川省西昌市 城郊片区风情园路海河一号正大门口二楼201铺)提供书面介绍信、营业执照复 印件、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司鲜章)。 凉山州鸿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竞争磋商判文件 5 (2)、本次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供应商须提供书面介绍信、营业执照 复印件、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司鲜章)扫描件(PDF格式)发送到邮 箱 1018837848@qq.com,并注明“XXX公司-项目名称”,代理在收到资料后在邮 箱回复收款二维码,扫码支付(注明公司名称)即可。 申请人购买磋商文件时须如实认真填写项目信息及申请人信息;若因申请人 提供的错误信息 ,对其投 标事宜造成影响的 , 由申请人自行承担所有责任(若申请 人需变更报名信息 ,请 于获取磋商文件截止之日前到采购代理机构重新登记)。 八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021 年 09 月6 日 10:00(北京时间) 。 九 、递交响应文件地点 :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磋商地 点凉山州鸿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西昌市城郊片区风情 园路海河南岸海河一号1幢2层201铺B) 。逾期送达 、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 件 ,凉山州鸿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不接收 。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 十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1年 09 月6 日 10:00(北京时间)在磋商地点开 启 。 十一 、磋商地点 :凉山州鸿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西昌 市城郊片区风情园路海河南岸海河一号1幢2层201铺B) 。 十二 、供应商信用融资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 (川财采[2018]123 号)文件要求 ,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 、成交供应商资金不 足 、融资难 、融资贵的困难 ,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有融 资 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 “政采贷”产品 , 自行 选 择符合自身情况的 “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 ,凭中标 (成交)通知书向银行 提 出贷款意向申请 。 十三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西昌市农业农村局 地址 :西昌市农业农村局 邮编:615350 联 系 人 :吴老师 联系电话 :0834-2172301 采购代理机构 :凉山州鸿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凉山州鸿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竞争磋商判文件 6 地 址 :四川省西昌市城郊片区风情园路海河一号正大门口二楼201铺 邮 编 :615000 联 系 人 :王先生 联系电话 :18282868111 2021 年0 8 月 7 第二章 磋商须知 一 、供应商须知附表 序号 应知事项 说明和要求 1 确定邀请磋商的 供应商数量和方式 本次采购采取在四川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 sichuan.gov.cn/)上发布公告的方式邀请参加磋商的 供应 商 。 2 采购预算 (实质性要求) 采购预算 :980000元 超过采购预算的报价无效 。 3 最高限价 (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最高限价 :917700元 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无效 。 4 联合体 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 5 低于成本价不正当 竞争预防措施 (实质性要求) 在评审过程中 ,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 他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的报价 ,有可能影响服务质 量的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 ,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 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 ,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供 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 ,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 无效投标处理 。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 规定要求 ,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 、工程和服务的主 营业务成本(应根据供应商企业类型予以区别) 、税金 及附加 、销售费用 、管理费用 、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 项详细陈述 。 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 ,否则无 效 。 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 ,磋商小组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 8 购需求 、专业实际情况 、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 、与其他 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 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 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 ,磋商小组应当将其响应文件 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在确定中标 、成交供应商过程中 , 采购人通过调查核实供应商确实无偿或低于成本价报价 ,可能导致无法按照政府采购法律制度规定和政府采购 合同约定履约的 ,可以不确定该供应商作为中标 、成交 供应商。 6 小微企业(监狱 企业 、残疾人福 利性单位视同小 微企业)价格扣 除和失信企业报 价加成或者扣分 (实质性要求) 一、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 福利性单位视同中小企业) 二 、失信企业报价加成 1 、对按照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联合惩戒实 施办法》(川发改信用规〔2019〕405号)、《关于对政 府采购领域严重违法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 录》(发改财金〔2018〕1614号)记入诚信档案的且在 有效期内的失信 供应商 ,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实行 10%的报价加成 、 以加成后报价作为该供应商报价评标 ,且供应商失信行 为惩戒实行无限制累加制 ,因其失 信行为进行报价加成 惩戒后报价超过政府采购预算的 ,其投标文件按照无效 处理 。 2 、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 ,应当就自己的诚信情 况在投标文件中进行承诺 。 9 7 磋商情况公告 供应商资格审查情况 、磋商情况 、报价情况 、磋商结果 等在四川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 sichuan.gov.cn/)上采购结果公告栏中予以公告 。成 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 , 同时公告其《残疾人 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接受社会监督 。 8 磋商保证金 本项目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 间政府采购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川财采[2020]28 号) “四 、大力支持企业复工复产 :对疫情防控期间参加政 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不再收取磋商(响应)保证金。” 相关要求 ,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9 履约保证金 金额 :履约保证金不超过签订合同总金额的10% 。 交款方式 :履约保证金可以以支票 、汇票 、本票或者金 融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包括网银转账 , 电汇等方式)至采购人指定账户 。 交款时间 :成交通知书发放后 ,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前 。 10 磋商文件咨询 联系人 :王先生 联系电话 :18282868111 11 磋商过程 、结果工 作咨询 联系人 :王先生 联系电话 :18282868111 12 成交通知书领取 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后 ,采购结果公告在四川 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后 ,成交公告公示期满后 ,成交供应 商凭有效身份证明证件到凉山州鸿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四川省西昌市城郊片区风情园路海河一号正大门口二 楼201铺)领取成交通知书。 联系电话 :18282868111 13 供应商询问 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 ,供应商询问由凉山州鸿信项 目管理有限公司负责答复 。 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 ,对磋商文件的质疑由凉山州 鸿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负责答复;对磋商过程的质 疑 由凉山州鸿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负责答复;对 磋商结 果的质疑由凉山州鸿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负责答复 。 10 14 供应商质疑 联系人 :王先生 联系电话 :18282868111 联系地址 :凉山州鸿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四川省西 昌市城郊片区风情园路海河一号正大门口二楼201铺) 邮政编码 :615000 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 ,供应 商质疑不得超出磋商文件 、磋商过程 、磋商结果的范围。 15 供应商投诉 投诉受理单位 :西昌市财政局。 联系地址 :西昌市财政局 邮政编码 :615000 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 定 ,供应商投诉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 16 响应文件份数 (实质性要求) 正本 1 份 、副本 2 份 , “开标一览表”1 份 、 电子文档 U 盘或光盘形式 1 份 。 16 招标代理服务费 代理服务费收取 : 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和需求论证费用均由成交供应 商 一次性支付给代理机构; 11 1 、代理服务费收取 : 1.1、采购代理服务费和需求论证费均由成交供应商支 付 。 1.2、参照国家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 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精神收取。由 成交单位支付, 成交单位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与代理机 构结算招标代理服务费 。 招标代理服务费不单独报价,由供应商综合考虑入投标 报价。 18 政府采购合同 公告备案 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 ,政府采购合同 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 sichuan.gov.cn/)公告;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七 个工作日内 ,政府采购合同将向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 备案 。 19 节能 、环境标志 、 无线局域网产品 本项目不涉及 。 20 补充说明 无 12 二 、总 则 1 .适用范围 1 . 1 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磋商所叙述的货物/服务采购 。 1 . 2 本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所有 。 2 .采购主体 2 . 1 本次磋商的采购人是西昌市农业农村局 。 2 . 2 本次磋商的采购代理机构是凉山州鸿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3 . 合格供应商 (实质性要求) 合格供应商应具备以下条件 : 3 . 1 具备法律法规和本采购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 3 . 2 不属于禁止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3 . 3 按照规定获取了磋商文件 ,属于实质性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 4 . 磋商费用 供应商应自行承担参加磋商活动的全部费用 。 5 . 充分 、公平竞争保障措施 (实质性要求) 5 . 1 利害关系供应商处理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 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采购项目实行资格预 审的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可以参 加资格预审 ,但只能由供应商确定其中一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后续的政府 采购活动 ,否则 ,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 5 . 2 利害关系授权代表处理 。两家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 项目中 ,委托同一个自然人 、 同一家庭的人员 、 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授权代 表 ,否则 ,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 5 . 3 前期参与供应商处理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 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供 应商为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 、编制采购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 论证 ,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采购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技术服 务商务要求 、评标因素和标准 、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 ,视同为采 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 5 .4 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处理 。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 项下采购活动的 , 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且报价最低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报价相 同的 , 由采购人自主采取公平 、择优的方式确定一个供应商参加磋商 ,其他响 应文件无效 。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 , 多家供应商提供的部分或所有核心产品品牌相同 的 ,视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 。 5 . 5 供应商实际控制人或者中高级管理人员 , 同时是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 员 ,不得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 5 . 6 同一母公司的两家以上的子公司只能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 13 项下的采购活动 ,不得以不同供应商身份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 活动 。 5 . 7 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存在关联关系 ,或者是采购代理机构的母公司或 子公司 ,不得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 5 . 8 回避 。政府采购活动中 ,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 之一的 ,应当回避 : (1)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 (2)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 、监事; (3)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 、直系血亲 、三代以内旁系 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 、公正进行的关系 。 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需要依法回避的采购人员是指采购人内部负责采购 项目的具体经办工作人员和直接分管采购项目的负责人 , 以及采购代理机构负 责采购项目的具体经办工作人员和直接分管采购活动的负责人 。本项目政府采 购活动中需要依法回避的相关人员是指磋商小组成员 。 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 ,可以向采购 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 , 并说明理由 。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询问被申请回 避人员 ,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 。 6 . 联合体竞争性磋商 (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 : 6 . 1 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竞争性磋商 , 以一个供应商的身 份竞争性磋商 。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竞争性磋商的 ,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第一 章第五条第一款第 1 项至第 6 项规定的条件 ,联合体各方中至少有一方符合第 一章第五条第一款第 7 项规定的特定条件 。 6 . 2 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竞争性磋商协议 , 明确约定联合体各 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 。联合体参与竞争性磋商的 ,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 联合体协议原件 。 6 . 3 联合体应当确定其中一个单位为竞争性磋商的全权代表 , 负责参加竞 争性磋商的一切事务 。 6 .4 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 ,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 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 6 . 5 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 ,将按照 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 6 . 6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 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 7 .磋商保证金 (本项目不涉及) 7 . 1 供应商必须以人民币为计量单位提交磋商文件规定数额的磋商保证 金 ,并作为其报价的一部分 。联合体磋商的 ,可以由联合体的一方或者共同提 交磋商保证金 , 以一方名义提交磋商保证金的 ,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 7 . 2 未按磋商文件要求在规定时间前交纳规定数额磋商保证金的响应文件 无效 。 14 7 . 3 供应商所交纳的磋商保证金不计利息 。 7 .4 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 ,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全 额退还 。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 ,在合同签订生效并按规定交纳了履约保证 金后五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 。 (注 :①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的保证金延迟退 还 ,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相应责任;②供应商因涉嫌违法违规 ,按照规定应当 不予退还保证金的 ,有关部门处理认定违法违规行为期间不计入退还保证金期 限内 。 ) 7 . 5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 ,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退还磋商保证金 : (一)在磋商文件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二)在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之前放弃成交候选资格的; (三)成交后放弃 、不领取或者不接收成交通知书的; (四)由于成交供应商的原因未能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 (五)由于成交供应商的原因未能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的; (六)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七)报价有效期内 ,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违法 、违规 、违纪行为 。 8 . 响应文件有效期 (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响应文件有效期为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 90 天 。供应商响应 文件中必须载明响应文件有效期 , 响应文件中载明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可以长于 磋商文件规定的期限 ,但不得短于磋商文件规定的期限 。 否则 ,其响应文件将 作为无效处理 。 9 . 知识产权 (实质性要求) 9 . 1 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目中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 (包括部分使用) , 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 、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 经济纠纷 ,如因专利权 、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 , 由供 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 9 . 2 除非磋商文件特别规定 ,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 果及知识产权 。 9 . 3 供应商将在采购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或者第三方知识成果的 ,应当 在响应文件中载明 ,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 。使用该知识成果后 ,供应 商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资料 , 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支持 ,采购人享 有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 。 9 .4 如采用供应商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 ,则在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 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 。 三 、磋商文件 10 .磋商文件的构成 (实质性要求) 10 . 1 磋商文件是供应商准备响应文件和参加磋商的依据 ,同时也是磋商的 重要依据 。磋商文件用以阐明磋商项目所需的资质 、技术 、服务及报价等要求 、 磋商程序 、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 。 10 . 2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 、格式条款和规 的 15 范要求 。供应商应详细阅读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 ,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响 应文件 ,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一经发现有虚假行为的 , 将取消其参加磋商或成交资格 ,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11 . 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11 . 1 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 ,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磋商文件 进行澄清或者修改 。 11 . 2 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 ,应当以书面形 式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通知所有购买了磋商文件的供应商 , 同时在四川政府 采购网上发布更正公告 。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 ,澄清 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布公告 并书面通知供应商的时间 ,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前; 不足上述时间的 ,应当顺延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 。 11 . 3 供应商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需要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 的 ,可以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 5 日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 理机构提出申请 , 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决定是否采纳供应商的申请事项 。 12 . 答疑会和现场考察 12 . 1 根据采购项目和具体情况 ,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认为有必要 ,可以 在磋商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前 ,组织已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 供应商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 。 12 . 2 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的 ,将以书面形 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 。供应商接到通知后 ,不按照要求参加 现场考察或者答疑会的 ,视同放弃参加现场考察或者答疑的权利 ,采购人 、采 购代理机构不再对该供应商重新组织 ,但也不会以此限制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 或者以此将供应商响应文件直接作为无效处理 。 12 . 3 供应商考察现场或者参加答疑会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 担 。 四 、 响应文件 13 . 响应文件的组成 (实质性要求) 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响应文件 。供应商在成交后将成 交项目的非主体 、非关键性工作分包他人完成的 ,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或磋 商过程中澄清 。供应商编写的响应文件应包括资格性响应文件和其他响应文件 两部分 ,分册装订 。 14 . 响应文件的语言 (实质性要求) 14 . 1 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报 价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 。 响应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 ,必须逐一 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 ,否则 ,供应商的 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处理 。 (说明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为外籍人士的 ,法定 代表人的签字和护照除外 。 ) 14 . 2 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 , 以中文为准 。但不 16 能故意错误翻译 ,否则 ,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处理 。 15 .计量单位 (实质性要求) 除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外 ,本次采购项目所有合同项下的报价均采用国家 法定的计量单位 。 16 . 报价货币 (实质性要求) 本次磋商项目的报价货币为人民币 ,报价以磋商文件规定为准 。 17 . 响应文件格式 17 . 1 供应商应执行磋商文件第八章的规定要求 。 17 . 2 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磋商文件由供应商自行编写 。 18 . 响应文件的编制和签署 18 . 1 资格性响应文件正本壹份副本贰份 ,并在其封面上清楚地标明资格性 响应文件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项目编号 、包件号及名称 (若有) 、供应商名 称以及 “正本”或 “副本”字样 。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 , 以正本书面 响应文件为准 。 18 . 2 其他响应文件正本壹份副本贰份 ,并在其封面上清楚地标明其他响应 文件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项目编号 、包件号及名称 (若有) 、供应商名称以 及 “正本”或 “副本”字样 。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 , 以正本书面响应 文件为准 。 18 . 3 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均需在规定签章处签字和盖章 。响应文件副本可 采用正本的复印件 , 电子文档采用 U 盘或光盘制作 。 18 .4 响应文件的打印和书写应清楚工整 ,任何行间插字 、涂改或增删 ,必 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盖供应商公章 。 18 . 5 (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应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或 其授权代表在响应文件要求的地方签字 (或加盖私人印章) ,要求加盖公章的 地方加盖单位公章 ,不得使用专用章 (如经济合同章 、投标专用章等)或下属 单位印章代替 。 18 . 6 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需要逐页编目编码 。 18 . 7 (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应当采用胶装方式装订成册 ,不 得散装或者合页装订 。 18 . 8 (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应根据磋商文件的要求制作 ,签署 、盖章 。 (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评审工作规程(修订)》规范) 18 . 9 响应文件统一用A4 幅面纸印制 , 除另有规定外 。 19 . 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不属于本项目磋商小组评审范畴 ,由采 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在接收响应文件时及时处理) 19 . 1 响应文件可以单独密封包装 ,也可以将所有响应文件密封包装在一个 密封袋内 。 19 . 2 响应文件密封袋的最外层应清楚地标明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项目编 号 、包件号及名称(若有) 、供应商名称 。 17 19 . 3 所有外层密封袋的封口处应粘贴牢固 。 19 .4 未按以上要求进行密封和标注的响应文件 ,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将 拒收或者在时间允许的范围内 ,要求修改完善后接收 。 19 . 5 “开标一览表”单独封装 , 电子文档 U 盘或光盘同时封装在 “开标一 览表”内 。 20 . 响应文件的递交 20 . 1 资格性响应文件和其他响应文件应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 指定地点 ,采购代理机构拒绝接收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 。 20 . 2 采购代理机构将向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发出磋商邀请;告知未通过 资格审查的供应商未通过的原因 。 20 . 3 报价表在磋商后 ,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进行最后报价时递交 。 20 .4 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 21 . 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补充 、修改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按照 本章 “19 . 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规定处理) 21 . 1 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后可对其响应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 ,但该修改 或撤回的书面通知须在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送达采购代理机构 ,补充 、修改的内 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且该通知需经正式授权的供应商代表签字方为有 效 。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 ,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 、 修改或者撤回 ,补充 、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 , 以补充 、修改的内容 为准 。 21 . 2 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修改的书面材料或撤回的通知应该按规定进行编 写 、密封 、标注和递送 ,并注明 “修改响应文件”字样 。 21 . 3 供应商不得在递交截止时间起至响应文件有效期期满前撤销其响应文 件 。 否则其磋商保证金将按 “第二部分供应商采购须知 7”的相关规定被没收 。 21 .4 响应文件中报价如果出现下列不一致的 ,可按以下原则进行修改 : (一 )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 , 以大写金额为准 ,但大写金额文字 存在错误的 ,应当先对大写金额的文字错误进行澄清 、说明或者更正 ,再行修 正 。 (二)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 , 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 但单价或者单价汇总金额存在数字或者文字错误的 ,应当先对数字或者文字错 误进行澄清 、说明或者更正 ,再行修正 。 (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 , 以总价为准 ,修正单价 。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 ,按照上述规定的顺序修正 。修正后的报价经 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 ,供应商不确认的 ,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供应 商确认采取书面且加盖单位公章或者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的方式 。 21 . 5 供应商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 、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 。 五 、评审 22 . 磋商小组的组建及其评审工作按照有关法律制度和本文件第九 18 章的规定进行 。 六 、成交事项 23 .确定成交供应商 采购人将按磋商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 。 23 . 1 采购代理机构自评审结束后 2 个工作日内将磋商报告及有关资料送交 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 。 23 . 2 采购人收到磋商报告及有关资料后 ,将在 5 个工作日内按照磋商报告 中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 。成交候选供应商并列的 ,采购 人自主采取公平 、择优的方式选择成交供应商 。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 且不提出异议的 ,视为确定磋商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 23 . 3 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过程中 ,发现成交候选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 的 ,应当不予确定其为成交供应商 : (1)发现成交候选供应商存在禁止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违法行为的; (2)成交候选供应商因不可抗力 ,不能继续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3)成交候选供应商无偿赠与或者低于成本价竞争; (4)成交候选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 (5)成交候选供应商恶意串通 。 成交候选供应商有本条情形之一的 ,采购人可以确定后一位成交候选供应 商为成交供应商 ,依次类推 。无法确定成交供应商的 ,应当重新组织采购 。 24 . 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24 . 1 提供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 、主要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承 诺函或 “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络查询截图 。 。 24 . 2 成交候选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 、主要负责人存在行贿犯罪 记录的 ,成交后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 ,将认定成交无效;成交后签订政府采 购合同未履行的 ,将认定成交无效 , 同时撤销政府采购合同 ;成交后签订政府 采购合同且已经履行的 ,将认定采购活动违法 , 由相关当事人承担赔偿责任 。 25 . 成交结果 25 . 1 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后 ,将及时书面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发出成交 通知书并发布成交结果公告 。 25 . 2 成交供应商应当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 。本项目需要交纳履约保证金 的 ,成交供应商应当及时向采购人交纳 。 25 . 3 成交供应商不能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应当通 过邮寄 、快递等方式将项目成交通知书送达成交供应商 。 26 . 成交通知书 26 . 1 成交通知书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之一 ,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 26 . 2 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 。成交通知书发出 后 ,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改变成交结果 ,或者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的 , 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19 26 . 3 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响应文件处理或者有政府采购法律法 规规章制度规定的成交无效情形的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取得有权主体的认 定以后 ,有权宣布发出的成交通知书无效 , 并收回发出的成交通知书 ,依法重 新确定成交供应商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 七 、合同事项 27 .签订合同 27 . 1 成交供应商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 合同 。 由于成交供应商的原因逾期未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 ,将视为放弃成 交 ,取消其成交资格并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 27 . 2 磋商文件 、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双方确认的澄清文件等 ,均为有 法律约束力的合同组成部分 。 27 . 3 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 ,作为签订合同的条 件 ,不得与成交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任何协议 ,所签订的合 同不得对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确定的事项进行修改 。 27 .4 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或放弃成交的 ,采购人 可以与排在成交供应商之后第一位的成交候选人签订采购合同 , 以此类推 。 27 . 5 竞争性磋商文件 、成交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 、磋商中的最后报价 、 成交供应商承诺书 、成交通知书等均称为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组成内容 。 28 . 合同分包 (实质性要求) 28 . 1 经采购人同意 ,成交供应商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 ,但必须 在响应文件中事前载明 。这种要求应当在合同签订之前征得采购人同意 ,并且 分包供应商履行的分包项目的品牌 、规格型号及技术要求等 ,必须与成交的一 致 。 分包履行合同的部分应当为采购项目的非主体 、非关键性工作 ,不属于成 交供应商的主要合同义务 。 28 . 2 采购合同实行分包履行的 ,成交供应商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 人负责 ,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 。 28 . 3 中小企业依据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 [2020]46 号)规定的政策获取政府采购合同后 ,小型 、微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 包给大型 、 中型企业 , 中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企业 。 29 . 合同转包 (实质性要求) 本采购项目严禁成交供应商将任何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包 。本项目所称转 包 ,是指成交供应商将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让给第三人 ,并退出现有政府采购 合同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 ,受让人 (即第三人)成为政府采购合同的另 一方当事人的行为 。 成交供应商转包的 ,视同拒绝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 ,将依法追究法律责 任 。 30 .补充合同 20 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 ,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 , 在不改变合同 其他条款的前提下 ,可以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 ,但所 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 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 ,该补充合同应当 在原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 ,不得在原 政府采购合同履行结束后 ,且采购货 物 、工程和服务的名称 、价格 、履约方式 、验收标准等 必须与原政府采购合同 一致 。 31 . 履约保证金 (实质性要求) 31 . 1 成交供应商应在合同签订之前交纳采购文件规定数额的履约保证金 。 31 . 2 如果成交供应商在规定的合同签订时间内 ,没有按照采购文件的规定 交纳履约保证金 ,且又无正当理由的 ,将视为放弃成交 。 32 . 合同公告 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 (双方当事人均已签字盖章)之日起 2 个 工作日内 ,将 政府采购合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ichuan.gov.cn/)上公告 ,但政府采购 合同中涉及 国家秘密 、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 33 . 合同备案 采购人应当将政府采购合同副本自签订 (双方当事人均已签字盖章)之日 起七个工作日 内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ichuan.gov.cn/)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 34 . 履行合同 34 . 1 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 ,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 ,履 行合同规定的义 务 ,保证合同的顺利完成 。 34 . 2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 ,如发生合同纠纷 ,合同双方应按照《合同法》的 有关规定进行 处理 。 35 .验收 35 . 1 本项目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 法规以及四川省 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相关规定的要求进行验收 。 35 . 2 验收结果合格的 ,成交供应商凭相关证明材料到业主指定地方办理履 约保证金的退 付手续;验收结果不合格的 ,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也将不予 支付采购资金 ,还可能会报 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 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联合惩戒实施 办法》(川发改信用规〔2019〕405号)、《关于对政府采购领域严重违法失信主体开展联合 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8〕1614号)等有关规定给予 行政处罚或者以失信行为记 入诚信档案 。 36 . 资金支付 采购人将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 ,及时向成交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 。本项 目采购资金采取 直接支付/授权支付 ,支付程序为 : (一 )资金支付方式详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六章。 八 、磋商纪律要求 21 37 .供应商不得具有的情形 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磋商不得有下列情形 :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 、排挤其他供应商; (3)与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 、或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 (4)向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 、磋商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5)在磋商过程中与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进行协商; (6)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7)未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8)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或者违规分包; (9)提供假冒伪劣产品; (10)擅自变更 、 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 (11)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供应商有上述情形的 ,按照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具备 (1)- (10)条情形 之一的 , 同时将取消被确认为成交供应商的资格或者认定成交无效 。 九 、询问 、质疑和投诉 38 . 询问 、质疑 、投诉的接收和处理严格按照《中华人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 《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供应商 投诉受理审查工作的通知》和四川省的有关规定办理 (详细规定请在四川政府 采购网政策法规模块查询) 。 十 、其 他 39 . 本磋商文件中所引相关法律制度规定 ,在政府采购中有变化的 ,按照变 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 。本章规定的内容条款 ,在本项目递交响应文件 截止时间届满后 ,因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变化导致不符合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 , 直接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 ,本磋商文件不再做调整 。 41 .(实质性要求)在本次递交磋商文件之前一周年内 ,供应商本次磋商中 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产品报价与其在中国境内其他地方的最低报价相比不得 高于 10%(建议在 10%-20%区间) 。 42 .(实质性要求)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对供应商和采购产品的技术标准 、 质量标准和资格资质条件等有强制性规定的 ,必须符合其要求 。 43 . 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 ,否则作无效处理 。 22 第三章 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 一 、竞标人资格 、 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供应商对是否存在受到财政部门或有关部门认定的失信行为(有效期内)以及认定次数进 行承诺;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中小企业);行业划分 :本项目为餐饮行业。 (二)法律 、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单位 、法定代表人 、主要负责人在 前3年内不得具有 行贿犯罪记录; (三)根据本项目提出的特殊要求 :无。 (四)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相关证明材料 : 1 、诚信情况承诺函原件; 2、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 购网 (www.ccgp.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政府采购严 重违法失信行为 记录名单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采 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 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3 、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3 . 1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 2016〕125 号)的要求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 .gov.cn)、 “四川政府采 购网”网站(www. ccgp .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 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 ,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政府 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 3 . 2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 务的供应商 , 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供应商为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 、编制磋商文件过程 中提供咨询论证 ,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磋商 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技术服务 商务要求 、评审因素和标准 、政府采 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 ,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 编制 。 23 注: 1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 2 、本项目确定供应商重大违法记录中较大数额罚款的金额标准为 :5万元 。 3 、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被纳入法院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税务部门 、 银行认定的失信名单且在有效期内 ,或者在前三年政府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他经营 活 动履约过程中未依法履约被有关行政部门处罚(处理)的 ,本项目不认定其具有良好 的商业信誉 。 4、代理机构在评审结束后依法对供应商所提供的资格性证明材料和实质性要求证明材料 的真实性进行核实,如发现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报财政部门依法处理。 24 第四章 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 一 、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 : (一 )资格要求相关证明材料 : 1 、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注 :①供应商若为企 业法人 :提 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未换证的提供“营业执 照 、税务登记证 、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②若为 事业法人 :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未换证的提交“ 事业法人登记证书 、组织机构代码证”;③若 为其他组织 :提供“对 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④若为自然人 :提 供“身份证明材料” 。 以上均提供复印件加盖鲜章 。 ) 2 、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不是法定代表人或企 业负责人 现场参加投标的供应商 ,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授 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鲜章) 3 、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 ;(以下任 何一种证明材料即可 :(①竞标人 2019 年或 2020 年度 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 件(包含审计报告和审计报告中所涉及的财务 报表和报表附注);②竞标人 2019 年或 2020 年度内部财务报表复印 件(至少应包含资产负债表 、损益表 、现金流 量表);③提供距文件 递交截止一年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④竞标人注册时 间至文件递交 截止日不足一年的 ,也可提供在工商备案的公司章程复印件 。 ) 4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可提供承诺函原件并 加 盖鲜章) 5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可提供承诺函原件 并加 盖鲜章) 6 、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 ,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 录 的证明材料;(可提供承诺函原件并加盖鲜章) 7、供应商对是否存在受到财政部门或有关部门认定的失信行为(有效期内 )以及认定次数进行承诺;(提供承诺函原件并加 盖鲜章) 8、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或监狱企业证明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二)法律 、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提供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 (姓名 、 身份证号码) 、主要负责人 (姓名 、 身份证号码)在前 3年 内不得具有行贿犯 罪记录的证明材料(可提供承诺函原件并加盖鲜章 ); (三)根据本项目提出的特殊要求 :无。 25 (四)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相关证明材料 : 1 、诚信情况承诺函原件; 2、提供供应商“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或“四川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 收违法案件、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当事人名单的 证明材料或网络截图(加盖鲜章); 提供不得为被财政部门禁止 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 间和地域范围内)的证 明材料(可提供承诺函原件并加盖鲜章); 注: 1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 2 、 本项目确定供应商重大违法记录中较大数额罚款的金额标准为 :5 万元 。 3 、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被纳入法院 、工商行政管理部 门 、税务部门 、银行 认定的失信名单且在有效期内 ,或者在前三年 政府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他经营活动 履约过程中未依法履约被 有关行政部门处罚(处理)的 ,本项目不认定其具有良好的商 业信 誉 。 4 、 申请人提供的以上资格证明文件原件或复印件必须加盖申请人 鲜章 ,有对应格式要 求的 ,从其格式 ;没有格式要求的 , 由申请人 自拟格式 。 5 、 以上要求的资料复印件(身份证明材料 、采购文件购买情况证 明材料除外)均须加 盖供应商单位的公章(鲜章),证明材料是双 面的 ,在单面加盖公章 ,不影响响应文件 的实质有效性 。 6、代理机构在评审结束后依法对供应商所提供的资格性证明材料和实质性要求证明材 料的真实性进行核实,如发现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报财政部门依法处理。 26 第五章、采购项目技术 、服务 、及其他商务要求 一、项目概述: 为保障讲习所餐饮、住宿的正常运行,规范餐饮、住宿的日常管理,全面 提升服务质量,拟对讲习所餐饮、住宿面向社会进行委托管理服务。现拟采用 竞争性磋商的方式邀请符合条件的竞标供应商参加本次招标,本次采购时间紧 、任务重,为确保该项目在规定时间内按照行业标准规范化实施,采购人将明 确验收程序并组织专家组对项目严格按照程序制定验收方案,按照《财政部关 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 205号)的文件要求进行验收,严厉打击服务不及时、履约质量差、降低服务标 准的不诚信行为。本项目涉及广大学员和教职工的切身利益,项目实施地现场 情况由竞标供应商自行踏勘,采购人不组织现场踏勘,竞标人如未踏勘,视为 已了解现场情况。 二、技术、服务部分 ★1.服务目标 本项目以营造一个环境舒适,健康安全的高质量服务为目标,切实保障讲习 所餐饮、住宿工作的正常开展,服务组织机构完整,管理运行机制健全,提供 全天候的管理服务。 2.服务原则 2.1结合实际,合理计划,科学统筹; 2.2充分准备,精心组织,规范实施; 2.3周密部署,衔接有序,高效服务。 3.服务内容及要求 3.1 项目情况 27 讲习所规划占地面积约1700㎡,其中改建老建筑700㎡,扩建配套建筑1000㎡, 主要包括三个部分, 一:乡村振兴讲习所(2层)一楼茶室、书画室、和一部分农耕文化、茶马古道 的展示区。 二楼为讲习室和研讨室。 二:是餐饮区(1层);2个包间,40个卡座。 三:住宿区十二个房间(其中套房2间,标间1间,单间9间)床位13, 四:多功能会议室110平,能满足59人会议 3.2服务范围 (1)服务保障范围:负责讲习所区域培训、会务期间的餐饮、住宿管理和服务 。 (2)负责教室、宿舍、会议中心日常管理及服务。 (3)管理、使用和维护好服务范围内的设施设备,含卧具、电器、电力箱变、 发电机、厨具、日常易耗品、桌椅等。按讲习所要求管好用好采购回来的食材 (包括但不限于米、面、油、调料、干杂、肉类、蔬菜等),保障讲习所教学 、办公、食宿等正常运行。 (4)其他增值服务:为讲习所培训班提供学员教学用车、代买学员保险、票务 等服务,费用由讲习所据实支付。 1 服务内容 1、组建管理团队,对讲习所餐饮、住宿进行规范化的运行管理 ,建立相应的管理体系和服务体系,按照相关标准实施全面质量 管理,切实保障教职工就餐和学员培训工作的正常开展; 2、建立健全管理团队各项规章制度,完善机构设置,实施各项 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按照讲习所的设备、设施条件,提供先进的经营管理方法和 服务水平,对讲习所餐饮、住宿设施布局进行调整和完善; 4、竞标供应商积极筹建管理团队,组建的团队人员必须无犯罪 记录,同时具备住宿从业素质,通过开展员工上岗前的业务知识 、技能的培训,强化人员素养。建立岗位责任制,保障讲习所工 28 作正常开展,并根据采购人的要求做好服务工作。 2 竞标供应 商人力资 源 1、项目经理 (1)管理团队项目经理人选经竞标供应商与采购人充分协商后 由竞标供应商任免。 (2)项目经理是竞标供应商在采购方的总代表。项目经理对经 营管理事务有指挥权和决定权,对餐饮、住宿工作经营管理全面 负责。 (3)项目经理如有营私舞弊行为,经证实后,采购方有权要求 成交人进行撤换。 2、其他 (1)成交人工作人员着装上岗,标志明显,应明确工作内容和 工作要点,制定出具体的工作标准、检查标准。 (2)按照讲习所划定的工作范围、工作内容及管理目标成立相 关机构,制定相应工作流程、工作制度、监督考核办法,合理安 排人员,科学管理,严格要求,达标运行。采购人分管领导、职 能部门负责监督、检查、指导,发现问题及时沟通、整改,规范 运行。 (3)成交人对其员工的疾病和人身安全负责。 (4)采购人提供管理团队办公用房。 (5)完成采购人其它临时性工作(包含但不限于加班、接待、 其他相关工作)。 4 管理责任 1、不断引进先进适用的经营方法和管理经验,使餐饮、住宿的 管理不低于国内同类住宿的管理水平; 2、负责编制和健全餐饮、住宿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 3、成交人应按月给采购人做工作汇报,形成书面材料交付采购 人。 29 4、其他必须由竞标供应商办理的一切有关事宜。 5 设施维护 与保养 1、从正式运行之日起由竞标供应商定期配合采购方对设施设备 进行维修,保养,确保正常,低成本的技术状态下运行。 2、成交人认为需要时,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向采购人建议更换、 添置讲习所餐饮、住宿内的设备、陈设和家具等。 3、成交人竭尽全力维护好讲习所的硬件设施,使之能良性循环 ,确保设施常新、环境优美。 6 税务及财 务要求 1、按照国家的有关法律和税收条例的规定缴纳各项税金。 2、成交人所属职工按照有关规定由竞标供应商缴纳个人所得税 或个人收入调节税。 3、财务核算的会计年度从每年1月1日起至同年12月31日止,一 切记帐凭证、单据、报表、账簿用中文书写。 4、除已有规定以外,会计的处理原则均按《企业会计制度》办 理。 7 执行标准 1、2018年12月29日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2000年1月16日第10号部长令《餐饮业 食品卫生管理办法》 3、GB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 4、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应符合GB2760《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 》的规定。 5、国家市场监管局2018年10月1日起施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 作规范》 6、《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7、《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安全法》 8、《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9、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 30 3.2.1员工配置要求 店长1人; 总台3人; 服务员2人; 万能工1人; PA(保洁)2人; 主厨1人; 厨师1人; 厨房杂工2人; 销售(兼讲习所讲解员)2人。 ★3.2.2工作要求 (1)本项目服务期间,所有服务人员只能在本项目服务,不得从事本项目以外 的其他服务。 (2)餐饮方面要求: 1、服务模式:采用服务外包的模式。由成交人委派专业厨房工作人员及餐饮 管理人员对采购人餐饮提供劳务、餐饮膳食服务及管理服务。餐饮用设施设备 、原辅材料采购由采购人负责。后厨用低值易耗品由竞标供应商采购,包括但 不限于:后厨厨师使用各类物品、器具,塑料制品,前后堂保洁用品及经营管 理用办公用品。 2、菜单拟定要求:厨师长提供的每周菜单中,每餐规格不得超过规定的餐标 。 3、每周一上午厨师长应向采购人提供下一周菜单,经采购人审核后不超过周 二上午10点返还给厨师长,以此为准,进行配菜,在周三下午2点前将订货单以 发送物资清单等形式(明确需要食材项目、数量及要求)交到采购人作为订货 依据。 4、餐饮人员必须保证早餐、午餐、晚餐能准时供给,同时满足不定期晚餐服务 。 31 5、对餐饮的日常生产、人员做好管理工作;负责食品质量、消防卫生等安全工 作;6、制定餐饮的管理流程及应急预案;配合采购人进行餐饮物资管理,并做 好餐饮日常统计等工作,按时给采购人递交食材采购计划表。 7、原材料验收:派专人负责对供应的肉类、蔬菜和干杂等原材料进行验收。 8、质量要求:每天对原材料质量进行跟踪检查,如遇不合格原材料立即更换, 绝不上桌。所有菜品均由厨房制作完成,杜绝外购成品进入餐桌:餐厅菜肴的 质量控制, 根据膳食营养搭配, 审核定制每日菜谱:保障食品安全,严格跟 踪食品配送环节,严格做好每日菜品留样48小时。 9、负责餐厅菜肴的质量控制,根据膳食营养搭配, 审核定制每日菜谱。 10、卫生要求:地面干净无杂质、无积水,无明显污迹、油渍,保持地面材质 原貌;门框、窗框、窗台、金属件表面光亮、无灰尘、无污渍;门窗玻璃干净 无尘,透光性好,无明显印迹;各种金属件表面干净,无污渍、无蛛网;门把 手干净、无印迹、 定时消毒;天花板干净,无污渍、无蛛网;灯具干净无积尘 ,空调风口干净,无污迹,进出口地垫摆放整齐,表面干净无杂物,盆栽植物 无积尘。包括餐饮生活垃圾的处理 12、工作人员要经常学习卫生知识,按照设备分工和划分的卫生区域,经常打 扫,做到每日一小扫, 每周一大扫。 13、人员要求:竞标供应商中标后其配备的工作人员必须经过体检合格,持有 健康证、上岗证、身份证及卫生知识培训证并报采购人备案。 14、竞标供应商工作人员需遵守餐饮法规以及采购人的规章制度。 15、全部工作人员,每年进行一次体检,发现患传染病者,立即停止工作。 16、坚持一检,二洗,三切的蔬菜加工流程,荤素分开专用。 17、食品烧煮符合工艺要求 18、严格控制使用添加剂 19、每半年进行一次就餐人员满意度调查。对就餐人员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应积 极响应, 对存在的瑕疵制定有效的改善措施并经采购人负责人同意后实施。 20、供应商应制定不少于5天的菜谱报采购人备案,每周一在餐饮明显的位置公 布本周菜谱及价格, 接受采购人及就餐人员的监督。 21、每周定期向采购人提供各项数据报表(包括但不限于食材使用供应商数量 及价格管理建议、餐饮具、设备及工具卫生消毒情况,加工操作过程关键项目 情况,卫生检查情况,人员健康状况、教育与培训情况,食品留样、检验结果 及投诉情况、处理结果、发现问题后采取的措施等均应予以记录)。 32 22、食材及调味品等物资采购由采购人负责。 ★(3)住宿方面要求 1、服务模式:采用服务外包的模式。由中标供应商委派住宿管理人员对采 购人住宿提供星级酒店标准管理服务。设施设备、原辅材料采购由采购人负责 。成交人自身办公用低值易耗品和经营过程中的费用由竞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2、住宿部人员每天工作时间实行24小时轮班制;值班人员上班期间坚守岗 位,认真履行值班职责,不得擅离职守,做个人私事,严禁上班时喝酒、打牌 等。手机不得关机,保持信息畅通身体健康,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不良嗜 好,服从指挥,履职尽责,文明耐心,有一定的突发事件处置能力,沟通协调 能力,规范操作。 3、做好外来人员的登记管理工作;对入宿人员的财产安全;搞好“三防”(防 火、防盗、防破坏)工作;加强节约水、电的教育、管理,按时开关水电;经 常巡查住宿区内外安全。 ★3.3服务质量 3.3.1加强队伍建设,保持管理团队的相对稳定。 3.3.2管理设施设备配备齐全。 3.3.2.1采购人给成交人提供管理服务所具备的场所和条件,对采购人所提供的 现有场所和设施设备在签订合同时必须清点确认。 3.3.2.2在服务过程中,不能满足采购人教育培训工作开展等情形并导致工作延 误,采购人有权根据合同有关条款的规定对因此造成的直接损失向竞标供应商 索赔。 3.4国家有关标准和招标文件要求对其在本采购项目范围内进行服务质量验收。 (1)托管公司所服务的项目为讲习所学员教育和培训,管理人员和员工必须24 小时响应,安排好吃住行、用电、维护等各项环节的人员值班,确保讲习所教 学、办公及学员食宿的正常运行。如有重大应急突发事件,及时向项目负责领 导报告。 (2)托管公司员工要爱惜讲习所财产,节约用水用电,损坏的财物照价赔偿。 33 (3)托管公司员工在讲习所从事服务工作,要有政治觉悟,注意形象、言谈举 止,不该做的不做,不该说的不说。 (4)项目执行人24小时响应服务。 (5)能够与相关部门良好合作,如机场、景区、交通车队等。 4.其他技术、服务要求 4.1根据采购文件的要求进行运行、管理、维护。成交人所提供的服务必须 满足国家现行相关行业要求,须进行标准化实施; 4.2竞标供应商在项目实施过程当中须合理配置人员,提供好各项服务。 ★4.3中标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团队人员不得随意更换,确实需要调整的应当 书面报告采购人同意,且人员素质不应低于被更换人员,否则采购人将依法追 究成交人的不诚信行为,并将其列入不诚信行为名单。(须提供承诺函) ★4.4竞标供应商承诺中标后,一个月内完成经营地《食品经营许可证》办 理。(须提供承诺) 4.5不得擅自占用讲习所内的公共设施或改变使用其功能,中标供应商不得 将管理责任及利益转让给其他单位或个人,不得在讲习所内开展与本服务管理 无关的活动,不得干涉或影响采购人进行各种合法活动。 4.6标识管理:根据管理需求,在必要时应设置临时的或可移动的安全警示 标识或提示标识,避免公共安全责任事故发生。 4.7成交供应商自行解决其提供人员的住宿,其住宿地应当为能为本项目及 时提供服务的地方,采购人不再为此支付费用。 三、商务部分 ★1.安全要求 本项目自成交人中标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合格日止,成交人将负责实施场地内 的人身安全、财产安全、环境安全。因服务实施过程中造成的直接或间接损失 ,均由成交人自行承担。(须提供承诺,详见格式) 2.服务期限及地点 2.1服务期限:一年。 34 2.2服务地点:西昌市海南乡大石板村(西昌市乡村振兴讲习所)。 注:合同期内成交人若不能通过采购人组织的考核,采购人有权立即终止合 同,并责令成交人在接到采购人下发的撤场通知书后立即撤场。 3.其他 3.1培训空档期托管事宜另行约定; 3.2如讲习所相关设施设备已经验收合格,无安全、质量等问题,因托管公司员 工操作不当,造成设施设备(包括但不限于房屋、车辆、电器、卧具、桌椅、 厨房设备等)损坏,或造成安全事故,托管公司要负责赔偿。 4.履约验收 每月月底由采购人组织验收小组,按照规定的目标考核表对竞标供应商的 履约情况进行验收,如果各项指标达不到响应要求,应将验收结果详细记录在 案,并根据验收结果酌情扣减竞标供应商的管理服务费。若连续2次考核不及格 ,采购人有权辞退该成交人。 履约保证金在竞标供应商退场的时候,完清所有后续事宜之后,经采购人 同意并按文件规定办理资金验收结算单后,方可办理退还手续。 (1)考核的方法和实施 由项目经理负责日常性考核。通过每天检查供应商工作的方法,对人员着 装和操作规范情况等情况作出考核,并每月向办公室汇总报告,作为考核结果 的基本依据。 由采购人和供应商负责人进行每月考核。通过检查供应商的各项工作制度 进行逐项打分的考核。把日常考核和阶段考核情况进行分析汇总,作为每月考 核结果。单项考核内容出现事故,该项考核分值为0。分值90分以上,责任押金 全额返还;平均分值80-90分的,扣除责任押金30%;平均分值80分以下的,责 任押金全部扣除,采购人有权立即终止合同,在接到采购人下发的撤场通知书 后立即撤场。 若年度考核分数(每月分数加权平均计算),达到80分的,双方继续执行 合同,未达到80分的,采购人有权立即终止合同,在接到采购人下发的撤场通 知书后立即撤场。 (2)考核结果的使用 35 考核结果必须用于对被考核方的奖惩,以达促进工作之功效。根据服务团 队运行机制和资金结算方式,考核结果的使用拟定为: ①作为向采购人提出是否满额拨付服务管理费之依据。 ②造成事故或损失,以及考核很差的结果,作为扣除供应商责任押金之依据。 ③平均分值低于80分的(不包括80分),责任押金全部扣除,采购人有权立即 终止合同。 工作考核评分表 考核 内容 评分标准 分值 得分 备注 仪容仪 表、个 人卫生 及工作 态度 1、着装要清洁整齐,上班要穿工衣,工衣 要干净整齐,钮扣要齐全,并扣好; 2、仪容大方得体,不留长指甲; 3、精神状态良好,微笑服务; 4、行为举止规范得体; 5、与上级、宾客相遇时,要点头示礼致意 ; 6、按规章制度办事; 7、认真、严谨、一丝不苟; 8、礼貌待客,不骂人、不讲脏话,文明礼 貌; 9、用户满意无违章、无投诉; 10、积极进取、踏实肯干、责任心强; 11、并有很强的团队合作精神与合作能力; 12、注重工作效率、性格开朗、做事果断有 主见; 13、时间观念强; 14、且具备优秀的表达能力,注重细节; 15 一项不合格 扣1分,直 至扣完为止 36 15、有良好的心理承受能力。 住宿、 餐饮卫 生标准 1、定期清洁保养,物品摆放整齐、数量齐 全; 2、房间无杂物、无污迹,每日清洁打扫; 3、洗漱用品、卷纸机、擦手纸盒使用正常 、无破损、随时保持供应; 4、卫生间地面干燥,无油迹、无水迹、无 杂物;地面死角无尘土,无杂物; 5、墙壁干净,无污迹,墙角无尘无蜘蛛网 ; 6、玻璃镜面明亮、无水印、无灰尘、家具 表面干净无尘,无脱色和破损; 7、窗台、桌面、家具、隔板、踢脚板无灰 尘; 8、垃圾桶外壁干净,桶内无垃圾; 9、餐饮内卫生标准符合国家规定,餐饮内 保持空气清新,窗明几净,一尘不染,餐具 用后必须清洗消毒; 10、餐台及餐桌等清洁光亮,无污渍台面无 粥、菜、水渍、油渍等洒落痕迹; 11、餐具须定时保洁存放,防止污染; 12、操作间设施及相关餐具摆放有序,餐具 表面无明显污渍,抽屉内无与工作有关的物 品; 13、装菜、售卖菜品符合卫生要求,装盘、 售卖食品使用托盘等工具; 14、桌椅、地面每餐打扫,表面洁净无油污 ; 15、服务期间,食品必须按规范留样、抽检 ; 16、住宿内卫生整洁。 16 一项不合格 扣1分,直 至扣完为止 37 设施 设备 维护 标准 1、所有设备进行日常保养、运行正常,无 意外事故; 2、维修速度快,无返工现象,公共区域无 损坏无法使用设备; 3、出现故障后1小时响应维修维护; 4、爱惜相关设施、设备; 5、是否由操作不善引发的故障; 6、对员工定期进行操作培训; 7、建立和完善设施设备检修记录; 14 一项不合格 扣2分,直 至扣完为止 库房 卫生 标准 1、对进库的各种食品原料,半成品应进行 验收和登记;掌握食品的进出状态,做到先 进先出,尽量缩短贮存时间; 2、库房内有防蝇、防尘、防鼠及防潮设施 ,防止食品生虫霉变、腐败变质; 3、对酒店布草间、物资间的物件存放整齐 、环境整洁,管理符合行业规范; 4、建立完善的库房管理制度; 5、库房进行人员出入登记。 10 一项不合格 扣2分,直 至扣完为止 团队 综合 能力 1、健全管理制度,合理规范管理人员; 2、餐饮、住宿员工档案、人事记录、突发 事件等记录档案存档情况; 3、规范的财务制度; 4、管理者具备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 5、管理团队是否具备较强的学习能力; 6、管理团队是否具备较强的执行力。 12 一项不合格 扣2分,直 至扣完为止 安全 管理 能力 1、 是否建立了住宿安全管理制度; 2、 是否建立了餐饮安全管理制度; 3、 消防设施配备完全,杜绝无法正常使用 器材; 4、 是否建立了设施设备安全使用制度; 5、 建立防火安全制度,定期进行消防预演 和检查。 6、 严格秩序国家、行业技术规范; 12 一项不合格 扣2分,直 至扣完为止 38 综合服 务满意 率 1、 团队运行是否科学合理; 2、 住宿服务是否达到采购人实际需求; 3、 餐饮服务是否满足采购人实际需求; 4、 资金节约率是否得到体现; 5、 是否严格执行采购人交办的各项工作; 6、 是否恪尽职守,是否真正做到为采购人 排忧解难; 7、 采购人对服务团队提供的整体服务达到 采购人要求 21 一项不合格 扣3分,直 至扣完为止 4.资金结算 1、采购人根据中标供应商当月实际到岗人数结算合同的人均综合单价结算 。 2、采购人每月10日前以转账方式据实结算上月服务。如遇公休或节假日, 转账期顺延。 3、供应商每月给采购人预留责任押金5000元,作为采购人对供应商工作考 核惩罚经费,预留责任押金每月由采购人直接扣除,合同期满后10个工作日内 根据考核结果按绩实施惩罚后的余额全数支付给供应商。 四、其他部分 竞标供应商须提供针对本项目要求提供(履约目标分析、总体规划与工作设想 、质量控制和流程管理、安全保障与应急预案、组织运行实施方案)等证明材 料,要求深入实地勘察调研,各项措施均须结合实地情况且逐项响应。 注意:1、以上打★号的为本次招标项目的实质性要求,不允许有负偏离。 39 第六章 磋商内容、磋商过程中可实质性变动的内容 本项目在磋商过程中,评审委员会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 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 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 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评审委员会应 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 的变动情况和评审委员会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 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 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注意:采购人不同意磋商文件在磋商过程中有任何变动的,可以不规定此章内 容。 40 第七章 磋商内容 、磋商过程中可实质性变动的内容 本项目在磋商过程中,评审委员会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 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 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 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评审委员会应 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 的变动情况和评审委员会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 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 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注意:采购人不同意磋商文件在磋商过程中有任何变动的,可以不规定此章内 容。 41 第八章 响应文件格式 一 、本章所制响应文件格式 , 除格式中明确将该格式作为实质性要求的 , 一律不具有强制性 ,但是 ,供应商响应文件相关资料和本章所制格式不一致的 , 磋商小组将在评分时以响应文件不规范予以扣分处理 。 二 、本章所制响应文件格式有关表格中的备注栏 , 由供应商根据自身响应 情况作解释性说明 ,不作为必填项 。 三 、本章所制响应文件格式中需要填写的相关内容事项 ,可能会与本采购 项目无关 ,在不改变响应文件原义 、不影响本项目采购需求的情况下 ,供应商 可以不予填写 ,但应当注明 。 42 第一部分 “资格性投标文件”格式 封面 : (正本/副本) (项目名称) 资格性响应文件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项目编号 : 包 号 : 投标时间 : 年 月 日 43 一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采购人) 本授权声明 : (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姓名 、职务)授权 XXX (被授 权人姓名 、职务)为我方参加 项目(采购编号 : )磋商采购活动 的合法代表 , 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该项目有关磋商 、报价 、签订合同以及执行 合同等一切事宜 。 特此声明 。 供应商名称 :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 (签字或盖章) 职 务 : 被授权人签字 : 职 务: 日 期: 44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法定代表人姓名)在(供应商名称)处任(职务名称)职务 , 是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 特此证明 。 供应商名称: (加盖公章) 日期:XX 年 XX 月 XX 日 说明 :1 、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时适用 。 2 、上述证明文件在资格性响应文件中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身份 证两面均应复印)或护照复印件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为外籍人士的 ,则提供 护照复印件)时才能生效 。 45 二 、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供应商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网址 组织结构 法定代表人 姓名 技术职称 联系电话 技术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 联系电话 成立时间 员工总人数 : 企业资质等级 其中 项目经理 营业执照号 高级职称人员 注册资金 中级职称人员 开户银行 初级职称人员 账号 技工 经营范围 备注 供应商名称 :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 日 期 : 46 三 、承诺函 :(采购人) 我公司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 ,根据磋商文件要求 ,现郑重承诺如下 : 一 、具备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和本项目规定 的条件 : 1 .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6 .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 ,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 、完全接受和满足本项目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 ,如对磋商文件 有异议 , 已经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届满前依法进行维权救济 ,不存在对磋 商文件有异议的同时又参加磋商以求侥幸成交或者为实现其他非法目的的行 为 。 三 、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中 ,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 控股 、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 。 四 、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中 ,不存在和其他供应商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 项目中 , 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 、 同一家庭的人员 、 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代理 人的行为 。 五 、如果有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联合惩戒实施办法》(川发改 信用规〔2019〕405号)、《关于对政府采购领域严重违法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 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8〕1614号) 规定的记入诚信档案的失信行为 ,将在响应文件中全面如实反映 。 六 、 响应文件中提供的任何资料和技术 、服务 、商务等响应承诺情况都是 真实的 、有效的 、合法的 。 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 。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 存在虚假 ,我公司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法律责任 。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者加盖个人私章 : 授权代表签字 : 供应商名称 : (盖章) 日 期 : 47 四 、诚信承诺书 :(采购人) 我公司依法参加贵单位组织的项目名称为 : ,采购编号 为 : 的政府采购项目招标活动 。本公司对参加本次采购项目活动前一 年内(自开标之日起倒推 1 年计算)就失信行为记入诚信档案情况郑重承诺如 下 : (一)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成交的;( ) (二)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 、排挤其他竞标人的;( ) (三)与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 、评审委员会成员或者其他竞标人恶意串通; ( ) (四)递交响应文件时间截止后撤回采购响应文件 、非招标采购评审过程中不 报价或者退出 ,影响采购活动正常进行的;( ) (五)不遵守开标 、评审现场工作纪律 ,扰乱或者委托其他人扰乱开标 、评审 现场秩序的;( ) (六)向采购人 、采购人代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 ,评审委员会成员或者单一来 源采购相关专业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 (七)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 、成交候选人资格的 ,或者放弃中标 、成交的 ,或 者中标 、成交后不与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 ) (八)在采购过程中与采购单位进行协商谈判 、不按照采购文件和中标 、成交 竞标人的竞标 、 响应文件订立合同 ,或者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 容的协议的;( ) (九)将中标 、成交项目转包给他人或者违规分包给他人的;( ) (十)拒绝或者不按照约定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 ,或者擅自变更 、 中止或者终 止政府采购合同的;( ) (十一 )不按政府采购法律制度规定的途径依法进行维权 , 多头投诉 、举报 , 造成行政成本浪费的;( ) (十二)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材料投诉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质 疑 、投诉 、举报的;( ) (十三)维权的目的不是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而是为实现非法目的 、获取非法 利益 、不当得利的 ,或者在维权过程中自己不出面而委托社会人员不通过正常 途径维权的;( ) (十四)明知投诉 、举报事项不属实 ,仍然坚持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最终查 无实据的;( ) (十五)明知自己的竞标文件 、 响应文件不符合采购文件规定 ,评审结束后自 己未中标 、成交时 ,又投诉 、举报自己不符合采购文件规定 ,企图重新开展采 购活动的;( ) (十六)在财政部门投诉 、举报处理过程中隐瞒采购项目相关情况的;( ) (十七)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在监督检查过程中提供虚假情况的;( ) (十八)工商部门 、税务部门 、审判机关及其他有关部门单位认定的失信行为; ( ) (十九)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失信行为 。( ) (二十)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情形参加本 48 次政府采购活动 。( ) 如本公司对以上条款提供虚假承诺 ,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 法定代表人签字 : 承诺人(公章) : 年 月 日 备注 : 1 、供应商自行分别对本承诺书中所列诚信条款进行承诺 ,承诺内容为“是” 或 “否” 。 2 、在()内填 “是”表明该条款行为已被财政部门 、工商部门 、税务部门 、 审判机关及其 他有关部门单位认定为失信行为 ,并依法进行了处罚 、处理;在 ()内填 “否”表明该条 款行为未被财政部门 、工商部门 、税务部门 、审判机 关及其他有关部门单位认定为失信行为 ,并依法进行了处罚 、处理; 3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存在失信行为的 ,按《四川省政 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 理办法》可以以书面形式向西昌市农业农村局举报 , 由 布拖县财政局调查处理 。 49 五 、 中小企业声明函 ( 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 法》(财库 ﹝2020 ﹞46 号)的规定 ,本公司(联合体)参加 (单位名 称)的 (项目名称)采购活动 ,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 的中小企业(或者 :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 (含 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 、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 1 . (标的名称),属于 (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 承建(承接)企业为 (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 ,营业收入 为 万 元 ,资产总额为 万元 ,属于 (中型企业 、小型 企业 、微型企 业); 2 . (标的名称) ,属于 (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 (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 ,营业收入为 万元 ,资产总额为 万元 ,属于 (中型企业 、小型企业 、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 ,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 ,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 , 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如有虚假 ,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 日 期 : 注 :从业人员 、营业收入 、 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 ,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 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 50 五 、供应商和投标产品其他资格 、 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 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注 :供应商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 、第四章相关要求提供佐证材料 ,有格 式要求的从其要求 ,无格式要求的格式自拟 。 51 第二部分 “其他响应性投标文件”格式 封面 : (正本/副本) (项目名称) 其他响应性投标文件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项目编号 : 包 号 : 投标时间 : 年 月 日 52 一 、报价函 :(采购人) 1 . 我方全面研究了 “ ”项目磋商文件(项目编号 : ) ,决定 参加贵单位组织的本项目磋商采购 。 2 . 我方自愿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服务 ,愿意以 总报价为 元进行报价(大写 : 元整),服务期限 日 历天 ,承诺接受磋商文件 “政府采购合同条款”的权利义务 ,按照磋商文件要 求实施和完成承包内容 ,质量达到 。 3 . 一旦我方成交 ,我方将严格履行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 4 . 我方同意本磋商文件依据《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四川 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联合惩戒实施办法》(川发改信用规〔2019〕 405号)、《关于对政府采购领域严重违法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 录》(发改财金〔2018〕1614号)对我方可能存在的失信行为进行惩戒 。 5 . 我方为本项目提交的响应文件正本 份 ,副本 份 ,用于磋商报价 。 6 . 我方愿意提供贵单位可能另外要求的 ,与磋商报价有关的文件资料 ,并 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资料是真实 、准确的 。 7 . 本次磋商 ,我方递交的响应文件有效期为磋商文件规定起算之日起 天 。 供应商名称 :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 通讯地址 : 邮政编码 : 联系电话 : 传 真 : 日 期 : 53 二、首轮报价函 三、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项目完成时间 报价 ?: 大写 元 注: 所报价格是履行合同的全部价格。人员、材料、机械、培训、税金和保险等费用 以及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费用均应包含在报价中。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供应商名称: (单位盖章) 日期 54 三、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 , 根据 《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 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 ,本单位 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且本单位参加 ______ 单位的 ______ 项目采 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 (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 , 或者提供 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 标的货物) 。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 如有虚假 ,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 注 : 1 、 请供应商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 , 如提供虚假中小企业声明函 , 骗取小微企业优惠政策的将纳入不诚信名单 , 两年内不得参加政府采购活 动 , 做无效报价处理 。 2 、 监狱和戒毒企业 (简称监狱企业) , 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 、 戒毒 管理局 (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 3 、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还应提供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不是残疾 人福利性单位的可删除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4 、供应商为非企业单位的 , 可不提供此声明 。 单位名称 :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 日期 : 55 四 、安全责任承诺书 (样例) :(采购人) 为确保本项目在实施过程中的人员 、设备安全 ,本公司郑重承诺 ,将依照 合 同对本次项目实施范围内的安全管理承担责任 ,承诺基本内容如下 : 一 、承诺在项目实施过程期间 ,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进行施工 ,文 明 施工 ,保证现场不出现安全事故和工伤事故 ,设立现场安全负责人 , 向甲方 相关 部门解释施工消防 、安全工作保障情况及施工方案实施情况 ,保证项目实 施人员 和公司及第三方人员 、财产安全 。如因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任何意外或 造成人员 伤亡 ,本公司承诺完全负责 ,与西昌市农业农村局无关 。 二 、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 ,并监督教 育 其按照规定正确佩戴和使用 。 三 、承诺项目实施人员自觉遵守甲方安全管理规定 ,如发生人为的不安全 行 为 ,危及人身 、财产安全的 ,必须无条件立即整改 。 四 、本承诺书作为本项目合同的附件 ,具有法律效力 ,承诺方如有违反 , 一 切责任后果由承诺人自行承担 。 五 、安全问题包括但不仅限于上述情况 ,如有未尽详细事宜 ,参照国家法 律 法规和本承诺书的条款执行 。 承 诺 人 :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 日期 : 电话 : 56 五 、技术 、服务要求应答表 第 XX 包 序号 包号 采购文件要求 响应文件响应 注 :供应商必须根据磋商文件第五章要求据实逐条填写 ,不得虚假响应 , 虚假响应的 ,其响应文件无效并按规定追究其相关责任 。 供应商名称 :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 日 期 : 57 六 、商务应答表 第 XX 包 序号 包号 采购文件要求 响应文件响应 注意 :供应商必须据实填写 ,不得虚假响应 ,虚假响应的 ,其响应文件无 效并按规定追究其相关责任 。 供应商人名称 :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 日 期 : 58 七 、供应商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 年份 用户名称 项目名称 完成时间 合同金额 验收情况 备注 注 :供应商(仅限于供应商自己的)以上业绩需提供有关书面证明材料 。 供应商名称 :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 日期 : 59 八 、供应商拟派本项目管理 、技术 、服务人员情况表 (若有) 拟派往本项目管理人员一览表 项目名称 : 序号 姓名 年龄 职称 专业 从事本专业 工作年限 拟任职务 备注 注 :供应商需提供相关书面证明材料 。 供应商名称 :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 日期 : 60 拟派往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简历表 项目名称 : 姓名 性 别 出生年月 职 称 专 业 从事本专业 工作年限 拟在本工 程担任职 务 证书号 : 时间 参加过的项目名称 项目概况 (规模 、投资等) 担任何职 注 :本表须提供拟派人员相关资格证书复印件 。 61 九 、服务实施方案 (格式自拟) 62 十 、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 (格式自拟) 63 第九章 评审方法 1 . 总则 1 . 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 施条例》 、《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制度 ,结合本 采购项目特点制定本磋商方法 。 1 . 2 磋商工作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 ,具体磋商由采购人/采购代 理机构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 。 1 . 3 磋商工作应遵循公平 、公正 、科学及择优的原则 ,并以相同的磋商程序 和标准对待所有的供应商 。 1 .4 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程序 、评分方法和标准进行评审 ,并 独立履行下列职责 : (一)熟悉和理解磋商文件 ,确定磋商文件内容是否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 定或者磋商文件存在歧义 、重大缺陷 ,根据需要书面要求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 对磋商文件作出解释; (二)审查供应商响应文件是否满足磋商文件要求 ,并作出公正评价; (三)根据需要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 、 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 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 、说明或者更正; (四)推荐成交供应商 ,或者受采购人委托确定成交供应商; (五)起草评审报告并进行签署; (六)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财政部门或者其他监督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 审工作的行为; (七)法律 、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 1 . 5 (实质性要求)磋商过程独立 、保密 。供应商非法干预磋商过程的 ,其 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 。 2 .磋商程序 2 . 1 审查磋商文件和停止评审 。 2 . 1 . 1 磋商小组正式评审前 ,应当对磋商文件进行熟悉和理解 , 内容主要包 括磋商文件中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 、采购项目技术 、服务和商务要求 、磋商办法 和标准 、政府采购政策要求以及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等 。 2 . 1 . 2 本磋商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磋商小组应当停止评审 : (1)磋商文件的规定存在歧义 、重大缺陷的; (2)磋商文件明显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 (3)采购项目属于国家规定的优先 、强制采购范围 ,但是磋商文件未依法体 现优先 、强制采购相关规定的; (4)采购项目属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范围 ,但是磋商文件未依法 体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的; (5)磋商文件将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列为评分因素的; (6)磋商文件载明的成交原则不合法的; (7)磋商文件有违反国家其他有关强制性规定的情形 。 64 2 . 1 . 3 出现本条 2 . 1 . 2 规定应当停止评审情形的 ,磋商小组应当向采购人书 面说明情况 。 除本条规定的情形外 ,磋商小组不得以任何方式和理由停止评审 。 2 . 2 资格性审查 。 2 . 2 . 1 本项目需要磋商小组进行资格性检查 。 磋商小组应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 ,对响应文件是否按照规定要求 提供资格性证明材料 、是否属于禁止参加磋商的供应商等进行审查 , 以确定供应 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 。 2 . 2 . 2 资格性审查结束后 ,磋商小组应当出具资格性审查报告 ,没有通过资 格审查的供应商 ,磋商小组应当在资格审查报告中说明原因 。 2 . 2 . 3 磋商小组应依据磋商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 ,对符合资格的响应文件 进行有效性 、完整性和响应程度审查 , 以确定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名单 。 2 . 2 .4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宣布未通过资格性审查的供应商名单时 ,应 当告知供应商未通过审查的原因 。 2 . 3 通过资格性审查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终止本次采购活动 ,并发布终止 采购活动公告 。 2 .4 磋商 。 2 .4 . 1 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一轮或多轮磋商 ,并给 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 。磋商顺序以现场抽签的方式确定 。磋 商过程中 ,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情况调整磋商轮次 。 2 .4 . 2 每轮磋商开始前 ,磋商小组应根据磋商文件的规定 ,并结合各供应商 的响应文件拟定磋商内容 。 2 .4 . 3 在磋商过程中 ,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磋 商文件的技术 、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 ,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 。 实质性变动的内容 ,须经采购人代表书面确认 。 2 .4 .4 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磋商小组 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 2 .4 . 5 磋商过程中 ,磋商文件变动的 ,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 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 ,并由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或其 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 。磋商过程中 ,供应商根据磋商情况自行决定变更其 响应文件的 ,磋商小组不得拒绝 ,并应当给予供应商必要的时间 ,但是供应商变 更其响应文件 ,应当以有利于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为原则 ,不得变更为不利于满足 磋商文件规定 ,否则 ,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 2 .4 . 6 磋商过程中 ,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 术资料 、价格和其他信息 。 2 .4 . 7 磋商过程中 ,磋商小组发现或者知晓供应商存在违法 、违纪行为的 , 磋商小组应当将该供应商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 ,不允许其提交最后报价 。 2 .4 . 8 磋商完成后 ,磋商小组应出具磋商情况记录表 ,磋商情况记录表需包 含磋商内容 、磋商意见 、实质性变动内容等 。 2 . 5 最后报价 。 2 . 5 . 1 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 、服务要求的 ,磋商结束后 , 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提交最 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三家 。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 、服务要 求 , 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 ,磋商结束后 ,磋商小组 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 3 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 65 案 ,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 2 . 5 . 2 磋商结束后 ,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 内提交最后报价 。两轮(若有)以上报价的 ,供应商在未提高响应文件中承诺的 产品及其服务质量的情况下 ,其最后报价不得高于对该项目之前的报价 ,否则 , 磋商小组应当对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 ,不允许进入综合评分 ,并书面告知供应 商 ,说明理由 。 2 . 5 . 3 供应商最后报价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或其授权代表签 字确认或加盖公章 。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 2 . 5 .4 最后报价中的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修正 :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 写金额不一致的 , 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 , 以单 价汇总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 ,应以总价为准 ,并修 改单价 。如果小写 、大写金额和单价 、总价金额出现明显文字错误 ,应当按照澄 清 、说明或者更正程序先纠正错误后 ,再行修正 ,不得不经过澄清 、说明或者更 正 ,直接将供应商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 异议的 , 以中文文本为准 。 2 . 6 比较与评价 。 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 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具体要求详见本章综合评分部分 。 2 . 7 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 。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 ,按照评审得分 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三家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 ,并编写磋商报告 。评审得分相同的 , 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 。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 ,按照技术指标 优劣顺序推荐 。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且技术指标分项得分均相同的 ,成交候选供 应商并列 。 2 . 8 磋商小组复核 。磋商小组评分汇总结束后 ,磋商小组应当进行评审复核 , 对拟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 、报价最低的 、供应商资格审查未通过的 、供应商 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的重点复核 。 2 . 9 采购组织单位现场复核评审结果 。 2 . 9 . 1 评审结果汇总完成后 ,磋商小组拟出具磋商评审报告前 ,采购人/采购 代理机构应当组织 2 名以上的本单位工作人员 ,在采购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之下 , 依据有关的法律制度和磋商文件对评审结果进行复核 , 出具复核报告 ,存在下列 情形之一的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根据情况书面建议磋商小组现场修改评审 结果 : (1)资格性审查认定错误的; (2)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 (3)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 (4)客观评分不一致的以及评审委员会一致认定评分畸高 、 畸低的情形 。 存在本条上述情形的 ,由磋商小组自主决定是否采纳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 书面建议 ,并承担独立评审责任 。磋商小组采纳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书面建议的 , 应当按照规定现场修改评审结果或者重新评审 ,并在磋商报告中详细记载有关事 宜;不采纳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书面建议的 ,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采购人/采购 代理机构书面建议未被磋商小组采纳的 ,应当接照规定程序要求继续组织实施采 购活动 ,不得擅自中止采购活动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磋商小组评审结果不 合法的 ,应当书面报告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 。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复核过程中 ,磋商小组成员不得离开评审现场 。 2 . 9 . 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不得现场修改评审结果 : 66 (1)磋商小组已经出具磋商报告并且离开评审现场的; (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现场复核时 ,复核工作人员数量不足的; (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现场复核时 ,没有采购监督人员现场监督的; (4)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现场复核内容超出规定范围的; (5)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提供书面建议的 。 2 . 10 编写磋商报告 。磋商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后 ,应向采购人/采购代 理机构出具磋商报告 。磋商报告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 (1)邀请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具体方式和相关情况; (2)响应文件开启日期和地点; (3)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名单和磋商小组成员名单; (4)评审情况记录和说明 ,包括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情况 、供应商响应文件 审查情况 、磋商情况 、报价情况等; (5)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排序名单及理由 。 磋商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 。磋商小组成员对磋商报告有异 议的 ,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 ,采购程序继续进 行 。对磋商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 ,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 , 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 。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 不同意见和理由的 ,视为同意磋商报告 。 2 . 11 磋商异议处理规则 。在磋商过程中 ,磋商小组成员对响应文件是否符合 磋商文件规定存在争议的 ,应当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处理 ,但不违背磋商文件 规定 。有不同意见的磋商小组成员认为认定过程和结果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磋商 文件规定的 ,应当在磋商报告中予以反映 。 2 . 12 供应商澄清 、说明 2 . 12 . 1 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 、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 ,可 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 、 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 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 、说明或者更正 。供应商的澄清 、说明或者更 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 2 . 12 . 2 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 、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 出 。供应商的澄清 、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或其授权 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 。 2 . 13 终止磋商采购活动 。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 动 ,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 ,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 (1)因情况变化 ,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 、违规行为的; (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 3 家的 。 3 . 综合评分 3 . 1 本次综合评分的因素是 :报价 、施工组织设计 、履约能力 、业绩 、扶持 不发达地区或少数名族地区 、 响应文件的规范性等 。 3 . 2 除价格因素外 ,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根据自身专业情况独立对每个有效供 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价 、打分 。技术 、与技术有关的服务及其他技术类评分因 67 素由抽取的技术方面磋商小组成员独立评分 。财务状况及其他经 济类评分因素由 抽取的经济方面磋商小组成员独立评分 。政府采 购政策功能 、政府采购合同主要 条款及其他政策合同类的评分因 素由抽取的法律方面磋商小组成员独立评分 。采 购人代表原则上 对技术 、与技术有关的服务及其他技术类评分因素独立评分 。价 格及其他不能明确区分的评分因素由磋商小组成员共同评分 。 3 . 3 综合评分明细表 3 . 3 . 1 综合评分明细表的制定以科学合理 、 降低评委会自由裁量权为原 则 。 3 .4 本评分因素(综合评分明细表) 序号 评分因 素及权 重 分值 评分标准 备注 说明 1 报价20% 20分 以本次最低有效投标报价为基准价,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 价)×100×20% 评标委员 会认为竞 标供应商 报价明显 低于其他 通过符合 性审查竞 标供应商 的报价, 有可能影 响产品质 量或者不 能诚信履 约的,按 第二章规 定处理。 共同 评分 因素 2 技术、 服务应 答10% 10分 完全符合招标文件技术、服务要求, 没有负偏离得10分;技术、服务应答 要求有负偏离的,不得分。 提供承诺 函,并加 盖单位鲜 章,不提 供不得分 共同 评分 因素 3 信誉6% 6分 竞标供应商具有下列处于有效期证书 的,每有一个得2分,此项最多得6分 ,不提供不得分。 ①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②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提供有效 期内相关 证书复印 件,并加 盖竞标供 应商鲜章 共同 评分 因素 68 ③OHSAS18000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 系认证证书 4 人员配 备6% 6分 提供的服务团队人员具有 三级及以上中式面点师证人员得3分; 三级及以上中式烹调师证人员得3分; 此项最多得6分。 提供有效 期内相关 证书复印 件,并加 盖竞标供 应商鲜章 共同 评分 因素 5 履约能 力保障 15% 15分 根据竞标供应商提供的1.人员保障; 2.制度保障;3物资保障进行评审。 响应材料结构严谨、图文并茂,内容 完整翔实,能针对采购项目内容要求 而细化制订,竞标供应商综合实力较 强,为本项目履约需要而专门配备的 硬件、技术、服务人员力量相对雄厚 ,并且人员专业配置齐全、职称结构 和类似项目经历丰富,卫生保障有力 。附有翔实的相关佐证材料,具有很 强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行性,能够 完全满足采购人针对本项目的各项采 购需求,响应材料语言表述准确清晰 ,可信度高得满分15分;每缺一项扣5 分;每有一项不完整或可行性不高, 扣2.5分。 根据投标 文件评定 共同 评分 因素 6 服务实 施方案 35% 35分 根据竞标供应商编制的项目服务实施 方案各分项的完整性、科学性、合理 性及对本项目的响应程度和最大限度 满足采购人的采购需求为标准进行综 合评定,包括: 1、履约目标分析; 2、总体规划与工作设想; 3、质量控制和流程管理; 4、安全保障与应急预案; 根据投标 文件评定 共同 评分 因素 69 5、组织运行实施方案。 服务实施方案内容完整翔实,能针对 采购项目内容要求而细化制订,具有 很强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行性,能 完全满足采购人针对本项目的采购需 求(特别是满足服务人数、服务时间 等相关要求)。服务实施方案语言表 述准确清晰,方案可信度高得满分35 分。每缺一项扣7分;每有一项针对性 、实用性、可行性不强,不能完全满 足本项目采购需求的扣3.5分,扣完为 止。 7 类似业 绩5% 5分 竞标供应商2016年至今(本项目开标 时间为止)具有类似业绩,每提供一 个符合要求的业绩证明材料得1分,此 项最高得5分。 要求:供应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须 与本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求相适 应才能予以认定。 提供完类 似业绩的 合同和被 服务方履 约合格证 明材料复 印件,加 盖鲜章) 缺件不予 认定 共同 评分 因素 8 扶持不 少数民 族地区 2% 2分 竞标供应商注册地为少数民族地区企 业各得2分。 注:①少数民族地区以营业执照的注 册地为准。 根据投标 文件评定 共同 评分 因素 9 投标文 件的规 范性1% 1分 投标文件制作规范,没有细微偏差情 形的得1分;有一项细微偏差扣0.5分 ,直至该项分值扣完为止。 根据投标 文件评定 共同 评分 因素 注:1、有效最低报价指通过资质、资格、符合性审查且不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 2、作为评审资料的,在响应文件中应提供复印件加盖公司鲜章,复印件应清 晰,真实,模糊不清或可能导致非唯一理解带来的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总分汇总后按四舍五入法只保留两位小数。 70 4 . 磋商纪律及注意事项 4 . 1 磋商小组内部讨论的情况和意见必须保密 ,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透露 给供应商或与供应商有关的单位或个人 。 4 . 2 在磋商过程中 ,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形式对磋商小组成员进行旨在影响 谈 判结果的私下接触 ,否则将取消其参与磋商的资格 。 4 . 3 对各供应商的商业秘密 ,磋商小组成员应予以保密 ,不得泄露给其 他供 应商 。 4 .4 磋商小组独立评判 ,推荐成交候选人 ,并写出书面报告 。 4 . 5 磋商小组可根据需要对供应商进行实地考察 。 5 .磋商小组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 : (一)遵守评审工作纪律; (二)按照客观 、公正 、审慎的原则 ,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 、评审 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 (三)不得泄露评审文件 、评审情况和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商业秘密; (四)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评审过程中发现的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向评审 专家做倾向性 、误导性的解释或者说明 , 以及供应商行贿 、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 通等违法行为; (五)发现磋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磋商文件存在歧义 、 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时 ,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书面 说明情况; (六)及时向财政 、监察等部门举报在评审过程中受到非法干预的情况; (七)配合答复处理供应商的询问 、质疑和投诉等事项; (八)法律 、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 。 6 . 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 (一)不得参加与自己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九条规 定的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项目的评标活动 。发现参加了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评审 活动 ,须主动提出回避 ,退出评审; (二)评审前 ,应当将通讯工具或者相关电子设备交由采购代理机构统一保 管; (三)评审过程中 ,不得与外界联系 , 因发生不可预见情况 ,确实需要与外 界联系的 ,应当在监督人员监督之下办理; (四)评审过程中 ,不得发表影响评审公正的倾向性 、歧视性言论 ,不得征 询或者接受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 ,不得明示或暗示供应商在澄清时表达与其响应 文件原义不同的意见 ,不得以磋商文件没有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作为评审的依 据 ,不得修改或者细化评审程序 、评审方法 、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 ,不得违规撰 写评审意见 ,不得拒绝对自己的评审意见签字确认; (五)在评审过程中和评审结束后 ,不得记录 、复制或带走任何评审资料 , 不得向外界透露评审内容; 71 (六)评审现场服从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的管理 ,接受现场监督人员的合 法监督; (七)遵守有关廉洁自律规定 ,不得私下接触供应商 ,不得收受供应商及有 关业务单位和个人的财物或好处 ,不得接受采购代理机构的请托 。 第十章 政府采购合同(参考文本) 一、针对本章所包含的全部内容,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在获得采购人代表确 认的前提下,可以根据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相关内容。磋商小组对磋商文件作出 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会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 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二、合同草案条款如下: (以下简称“甲方”)为一 方和 (以下简称“乙方”)为另一方同意按下述条款和条 件签署本合同(以下简称“合同”): 1.合同文件 本合同所附下列文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 成交后双方签订的采购合同;(包括服务方案、项目验收标准和验收 方法等) 1.2 买方针对本项目的磋商文件; 1.3 卖方提交的磋商响应文件及磋商过程中相关承诺; 1.4 成交通知书。 2.合同范围和条件 本合同的范围和条件应与上述合同文件的规定相一致。 3. 合同期限 4. 服务内容与质量标准 72 4.1 4.2 4.3 4.4 4.5 … 5. 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 5.1 本项目服务费用由以下组成: 5.1.1 万元; 5.1.2 万元; 5.1.3 万元。 5.2 服务费支付方式: 6. 知识产权 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 商标权或著作权。 7. 无产权瑕疵条款 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服务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 疵。如有产权瑕疵的,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负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 8. 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适用) 8.1 乙方交纳人民币 元作为本合同的履约保证金。 8.2 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的一部分及用于补偿甲方因乙方不能履行合同 义务而蒙受的损失。 9.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9.1 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 管权。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对甲方认为不合理的部 分有权下达整改通知书,并要求乙方限期整改。 9.2 甲方有权依据双方签订的考评办法对乙方提供的服务进行定期考评。 9.3 负责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73 9.4 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 9.5 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10.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0.1 对本合同规定的委托服务范围内的项目享有管理权及服务义务。 10.2 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并有权在本项目管理 范围内管理及合理使用。 10.3 及时向甲方通告本项目服务范围内有关服务的重大事项,及时配合 处理投诉。 10.4 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 10.5 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11. 违约责任 11.1 甲乙双方必须遵守本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本合同的 正常履行。 11.2 如因乙方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 或者过失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本身的财产损失、由 此而导致的甲方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乙方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 任。 12. 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2.1 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 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12.2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 的证明。 12.3 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 履行合同。 13.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13.1 在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端,双方应通过友好协 商解决,经协商在60天内不能达成协议时,应提交成都仲裁委员会仲裁。 74 13.2 仲裁裁决应为最终决定,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13.3 除另有裁决外,仲裁费应由败诉方负担。 13.4 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部分外,合同其他部分继续执行。 14. 合同生效及其他 14.1 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 位公章后生效。 14.2 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政府采购 监管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 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14.3 本合同一式 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起效。甲方 份,乙方 份,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份,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盖单位公章) 乙方:(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代表 ): 地址: 地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签约日期:XX年XX月XX日 签约日期:XX年XX月XX日 注: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本合同的具体内容及格式进行协商并作出双方一 致同意的调整后再签订。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