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招标通

云和县人民法院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您的位置: 首页 > 招标公告 > 云和县招标投标中心关于云和县人民法院审判综合大楼物业管理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云和县招标投标中心关于云和县人民法院审判综合大楼物业管理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详情

云和县招标投标中心关于云和县人民法院审判综合大楼物业管理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 2021/8/25

项目概况

云和县人民法院审判综合大楼物业管理项目采购项目的应在政采云系统 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9月08日 09:00(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HJC2021-20

项目名称:云和县人民法院审判综合大楼物业管理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2300000.02

最高限价(元):2300000

采购需求:


数量:1

预算金额(元):2300000.02

单位:批

简要规格描述: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

时间:/至2021年09月08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系统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

截止时间:2021年09月08日 09:0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政采云系统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1年09月08日 09:00 (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政采云系统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无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云和县人民法院

地 址:云和县解放东路235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周女士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8-5121915

质疑联系人:叶女士

质疑联系方式:0578-51219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云和县招标投标中心

地 址:云和县城南路1号

传 真:0578-5132602

项目联系人(询问):叶海芬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8-5132602

质疑联系人:严韵

质疑联系方式:0578-5132602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云和县财政局行事科(采购办)

地 址:云和县中山路2号(云和县财政局)

传 真:/

联系人 :李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5122418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附件信息:

  • 磋商(法院物业).doc

    608.4K

竞争性磋商

项目编号:

YHJC2021-20

项目名称:

云和县人民法院审判综合大楼物业管理项目

采 购 人:

云和县人民法院

采购代理机构:

云和县招标投标中心

地 址:

云和县城南路1号体育馆一楼

2021825


TOC \o "1-3" \h \z \u 1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邀请) 1

第二章 采购需求 5

第三章 供应商须知 6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一) 6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二) 9

总则 10

1.1 适用范围 10

1.2 定义 10

1.3 供应商应具备资格条件 11

1.4 联合体 11

1.5 磋商响应文件的语言及计量 11

1.6 磋商费用 11

1.7 现场踏勘 11

1.8 答疑会 11

1.9 分包 12

1.10 保密 12

1.11 政府采购政策 12

1.12 信用信息记录查询 13

1.13 质疑和投诉 13

1.14 特别声明 14

磋商文件 14

2.1 磋商文件的组成 14

2.2 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 15

磋商响应文件 15

3.1 磋商响应文件的形式和效力 15

3.2 在线磋商响应(电子投标)说明 15

3.3 磋商响应文件组成 16

3.4 资格审查文件的组成 16

3.5 资信商务及技术文件的组成 16

3.6 报价文件的组成 16

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 16

4.1 磋商响应文件编制 16

4.2 磋商报价要求 17

4.3 磋商有效期 17

4.4 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17

4.5 磋商响应文件份数及签署 17

磋商响应文件的提交 17

5.1 磋商响应文件导入和加密 17

5.2 磋商响应文件的提交 18

5.3 磋商响应文件修改和撤回 18

5.4 备选磋商方案 18

5.5 磋商诚实信用 18

开标、资格审查、磋商和评审 19

6.1 开标 19

6.2 资格审查 19

6.3 磋商和评审 21

6.4 磋商响应文件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22

6.5 报价错误修正 23

6.6 评审报告 23

响应无效的情形 23

7.1 在开标时,如发现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响应无效 24

7.2 在符合性审查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其响应无效 24

7.3 在资信商务技术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其响应无效 24

7.4 在报价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其响应无效 24

7.5 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响应无效 25

成交和合同 25

8.1 成交 25

8.2 成交公告和成交通知书 26

8.3 履约保证金 26

8.4 合同 26

其他事项 26

9.1 解释权 27

第四章 合同格式 28

(服务类) 28

第五章 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37

资格审查文件格式 37

1.1 资格审查文件封面格式 37

1.2 资格审查文件目录 38

1.3 有效营业执照电子文档 38

1.4 负责人身份证电子文档 38

1.5 授权委托书格式 39

1.6 具有良好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函格式 40

1.7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格式 41

1.8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书格式 41

1.9 联合体协议书格式 42

1.10 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附件(若有) 43

1.11 其他 43

资信商务及技术文件格式 44

2.1 资信及商务文件封面格式 44

2.2 资信商务及技术文件目录 44

2.3 磋商响应函格式 45

2.4 类似案例成功的业绩格式 47

2.5 商务响应表格式 47

2.6 实施方案及实施计划 48

2.7 技术规格偏离表格式 48

2.8 供应商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 49

报价文件格式 50

3.1 报价文件文件封面格式 50

3.2 报价文件文件目录 50

3.3 开标一览表格式 51

3.4 响应分项报价表格式 52

3.5 供应商类型声明函格式 53

第六章 评审办法和细则 58

总则 58

评审一般规定 58

评审内容及标准 58

附件: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 60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邀请)

项目概况:

云和县人民法院审判综合大楼物业管理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浙江政府采购网(zfcg.czt.zj.gov.cn,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云和)(www.lssggzy.com)采购公告附件中自行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090809: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HJC2021-20

项目名称:云和县人民法院审判综合大楼物业管理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采购需求:见采购文件第二章

标项一

数量:1

单位:

预算金额:230.000002万元

最高限价:230万元

简要规格描述:见采购文件第二章

备注:

合同履行期限: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联合体投标:接受 不接受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

1. 时间:发布公告之日至20210908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2. 地点: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云和)(http://www.lssggzy.com)公告附件

3. 方式:自行下载获取

⑴浙江政府采购网注册正式供应商-用户入驻/登录—用户登录-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管理;

⑵未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的,请注册完成审核成功后方可登录获取,注册流程见网址:http://zfcg.czt.zj.gov.cn/register/2017-07-24/6728.html?_=2020-03-09%2006:00:22 ,注册咨询电话:400-881-7190;

⑶在浙江政府采购网采购公告附件中以“游客”身份(或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云和))获取的采购文件在仅供阅览;潜在供应商未按上述第⑴条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不得对采购文件提起质疑投诉。

4.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

1. 截止时间:2021090809:00(北京时间);

2. 地点:

⑴ 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在“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提交,“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成功上传提交后,供应商自行打印磋商响应文件接收回执。

⑵备份磋商响应文件:供应商自行确定是否提交;若提交请将备份磋商响应文件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2803178325@qq.com),备份磋商响应文件在“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在线解密失败后启用,否则不予以启用;未在规定时间内发送备份磋商响应文件造成的响应无效或失败由供应商自行承当。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1090809:0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浙江政府采购网—用户入驻/登录—用户登录—项目采购—开标评标—进入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 其他事项:本项目全称电子招投标,相关的操作规程务必关注《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网址:https://service.zcygov.cn/#/knowledges/CW1EtGwBFdiHxlNd6I3m/6IMVAG0BFdiHxlNdQ8Na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称:云和县人民法院

址:云和县解放东路235号

真:0578-5121221

项目联系人(询问):周女士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8-5121915

质疑联系人:叶女士   质疑联系方式:0578-5121915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云和县招标投标中心

址:云和县城南路1号体育馆一楼

真:0578-5132602  

项目联系人(询问): 叶海芬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8-5132602

质疑联系人:严韵 质疑联系方式:0578-5132602

3.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云和县财政局行事科(采购办)  

地    址:云和县中山路2号(云和县财政局)

传 真:0578-5122418

联系人:李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578-5122418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第二章 采购需求

采购需求

一、服务年限

1、服务期限为两年;

2、在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合同一年签订一次,第二年根据第一年的服务及考核情况由采购方决定是否续签。

二、招标内容

云和法院审判综合大楼于2006年10月正式启用,占地面积10732平方米,建筑面积10447平方米,拥有7个审判法庭。审判大楼配有内部局域网、自动化办公系统、大型电子显示系统等设施,建成规范化立案大厅、审判流程系统和执行管理系统、全方位录音录像监控系统,已运行2个高清标准型数字法庭、3个高清简约型数字法庭。

服务要求:

(一)物业管理服务的内容:

大楼的安检(秩序维护)、门卫、保洁、食堂、绿化、水电维修等。

(二)物业管理服务的要求、内容和范围:

1、日常管理:
   ①以安检(秩序维护)、卫生保洁、会议服务、设备维运及食堂承包经营为主要管理内容。
②供应商按照管理内容编制检查表,每日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③采购人对供应商各工作岗位的服务质量随时进行抽查。发现问题,及时书面通知整改。每月进行统计,参与综合评分。
  ④采购人定期向机关人员发放“服务意见征询书”,根据反馈意见书进行统计,进行综合评分。
  ⑤采购人根据综合评分酌情进行物业管理费的支付。
   ⑥除供应商对服务人员的培训外,需接受采购人对服务人员的集中培训。

  ⑦加强能源管理,供应商每月编制书面月度能耗分析报告。

⑧所有岗位建立岗位责任制与运作程序、工作质量标准。

⑨供应商建立各类应急预案(如消防、抗台等),并培训相关人员达到相关要求。

⑩重大接待任务必须事先制订周密的接待工作计划,并严格按照计划实施。
  2、具体要求:

安检员

投标人应为派驻人员交纳,每月按时发放劳动工资。且保持队伍稳定性,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随意调动岗位和抽调从事其它任务。

投标人关于派驻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等应与采购人商议,并得到采购人认同。

派驻人员在上岗报到前必须提供居民身份证、劳动合同、毕业证书、健康证明、培训证书等资料

派驻人员必须服从管理,严格履行工作职责,做好安检、秩序维护、巡逻、守护等服务

派驻人员应当穿着省高院规定安检服装(黑色特保服),佩带全省法院安检统一的服务标志

6.派驻人员项目负责人年龄应40周岁以下,安检员年龄应18-35周岁,男性身高1.70m以上,女性身高1.60m以上

7.派驻人员应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身体健康,品行良好

8.派驻人员无违法违纪记录无法院案件纠纷(含直系亲属),无犯罪前科。

门卫服务

①年龄要求:男性,60周岁以下,保证24小时值班,统一着装;

②严格执行车辆进站程序,做到一停二问三登记;管理好车辆停放,将车辆引导至指定地点停放;

③明确门卫服务范围和职责、门卫服务的种类和对象、门卫服务负责人和区域管理人、门卫服务投诉、应急求助方法,门卫教育管理规定、门卫值班、巡查规定和门卫服务奖惩规定等;

④明确执行巡逻、门卫、守护等岗位的责任,提供设计、安装、保养、维护安全技术防范设施和门卫装置等技术服务管理的责任,对发生在执勤区域内的治安突发事件、刑事案件、治安灾害事故的及时报告责任,门卫执勤、巡查交接班及登记岗位责任;

⑤明确门卫招录及聘用规定,门卫日常管理规定,门卫岗前、岗中培训规定,门卫执勤、考勤规定,门卫违纪、查处规定,门卫信息系统管理规定。

卫生保洁

负责大楼室内外(除各楼层办公室以外)的公共区域的卫生及部分办公室。

 ①提供24小时的室内外清洁服务,并针对特殊情况,制定防止交叉感染、消毒隔离制度和工作标准、流程。

 ②预防与灭治白蚁、消杀老鼠、蟑螂、蚊子、苍蝇等“四害”。

③保洁频率及标准见附件。

④外墙清洗不包括在本次招标内容范围内。

会议服务

根据采购人需要提供三星级以上酒店优质会议服务。

设备维运

本单位配备专业设备维保技术人员,供应商负责按三星级以上酒店要求提供设备日常维运的值班及巡查。

绿化养护

本单位配置专业的绿化养护人员,负责日常的绿化养护修剪工作。

食堂承包经营管理

本食堂采取承包经营管理方式。

①负责全院干警一日三餐(早、中、晚)的用餐(节假日除外),保证食品质量。

②负责制订每周菜单,按照节俭、优质的要求,丰富菜肴品种。

③负责原料采购及帐务登记,完善成本核算。

④负责厨房设备、器具的使用和管理。

⑤负责厨房、器具及餐厅的卫生。

 ⑥各类管理服务人员应持有健康合格证,做到持证上岗。

3、供应商人员配备要求

供应商结合自身实际情况提供本项目人员配备情况,但必须包含以下人员:

序号

岗位名称

人数

岗位要求

备注

1

项目经理

1人

要求持人力社保部二级(含)以上厨师岗位证书及旅游部门职业经理证书

要求年龄40周岁以下,男女不限。本科以上学历,具有较强员工培训能力、厨房和保洁管理能力、安全防范能力,具有三星及以上酒店管理或机关单位物业管理、食堂管理经验,身体健康,无违法犯罪记录。

全面负责本项目物业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各岗位工作,确保服务及各岗位顺利开展。

2

门卫

5人

60周岁以下,保证24小时值班,统一着装

3

安检员

4人

持安检员培训证明,高中以上学历,35周岁以下。

4

保洁员

3人

要求至少一人持三星级(含)以上酒店业服务员岗位培训证书。

要求年龄50周岁以下,初中以上学历,身体健康,能吃苦耐劳。

5

会议服务员

2人

要求持有三星级(含)以上酒店业服务员岗位培训证书。要求40周岁以下,高中以上学历。

6

厨师

1人

厨师长、副厨、面点师要求持人力社保部三级(含)以上的厨师岗位证书和健康证。

洗碗洗菜、食堂服务员要求至少一人持三星级以上酒店岗位培训证书及健康证

7

面点师

1人

8

服务员

2人

9

洗碗工

2人

10

绿化养护工

1人

从事绿化养护工作2年以上工作证明,60周岁以下。

11

水电工

1人

持有电工证,60周岁以下。

合计

23人

备注:

①工作时间为一周五个工作日,每天上班时间为行政班提前一小时,下班为行政班后移一小时。

②所有相关人员的配备如需获得相关主管部门认证的,均需配证并持证上岗。

③相关人员要求政治上可靠,身体素质好,无不良行为记录,重要岗位人员必须由法院考核、政治审查通过方可录用。

④本项目一律不得采用退休返聘人员,人数不得低于要求配备要求人数。

⑤上述人员如需成交后进行招聘的,供应商应结合实际情况作出合理承诺。

采购人提供的相关条件

采购人提供物管人员的办公及工作用房(用于存放工作设备、用具、耗材等),并提供办公家具等。

三、经费结算

1、供应商所需的设备由采购方提供,供应商应妥善保管并保证设备的完整。

2、所有人员的服装费用由供应商自行负责配备,但服装式样需经采购人核准。

3、经费支付每季度支付一次服务费用。

报价要求

1、除招标文件特殊说明外,供应商的报价应包括为完成本项目服务可能发生的全部费用及供应商的利润和应交纳的税金等(包括食堂管理、附属楼、办公楼保洁、会务服务安检服务、人员培训、工资、福利、奖金、保险、服装、管理费等)。供应商对合同内容的费用、质量、安全、文明服务等实行全面承包。

2、供应商应考虑企业自身实力、经验及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各种因素,详细说明所能提供的各项具体服务内容,自主确定报价,实行总价包干。

其他要求

承诺中标后,项目整体实施方案、项目人员拟派及分工安排等相关事项必须与采购方先行协调对接工作,并经采购方确认同意后方可实施,中标方应无条件予以配合。

2、安全责任:成交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的一切人身意外事故由其自行负责,与采购人无关。


第三章 供应商须知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一)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2.1

采购人

见第一章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邀请)

1.2.2

采购代理机构

见第一章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邀请)

1.4.1

联合体

不接受;

接受。

1.7.1

现场踏勘

不组织。

组织,详见第二章采购需求。

1.8.1

答疑会

不召开;

召开。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地点:

1.9.1

分包

1.不允许。

2.允许,但主体部分不得分包,详见第二章采购需求

1.11.1

小型、微型企业的价格扣除

1. 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给予6%的价格扣除

2. 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2%的价格扣除

3. 本项目所属行业:物业管理

1.13.6

质疑联系人

1. 采购需求及供应商资格条件质疑:

单 位:云和县人民法院

联系人:叶女士联系电话:0578-5121915传真:0578-5121915

2. 其他事项质疑:

单 位:云和县招标投标中心

联系人:严女士联系电话:0578-5132602传真:0578-5132602

1.13.11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见第一章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邀请)

2.2.4

澄清、修改发布网址

1. 浙江政府采购网(zfcg.czt.zj.gov.cn

2. 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云和)(www.lssggzy.com

3.4

资格审查文件组成

1. 有效的营业执照电子文档;

2. 负责人身份证电子文档。

3. 若有委托代理人的,则还应当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电子文档;

4. 具有良好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函;

5.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6.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书;

7. 联合体协议书(若有);

8. 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电子文档(若有);

9. 其他。

注:编制格式要求见第五章磋商响应文件格式,无格式的自行设计。

3.5

资信商务及技术文件组成

1. 磋商响应函;

2. 类似案例成功的业绩(若有)

3. 实施方案及实施计划(结合“第二章采购需求”和“第六章评审办法和细则”进行编制)

4. 供应商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证明。

注:结合“第二章招标需求”和“第六章评标办法和细则”进行编制,编制格式要求见第五章磋商响应文件格式,无格式的自行设计。

3.6

报价文件组成

1. 开标一览表;

2. 磋商响应分项报价表;

3. 中小企业声明函(若有);

4. 制造企业声明函(若有);

5. 监狱企业声明函(若有);

6. 残疾人福利性企业声明函(若有)。

注:编制格式要求见第五章磋商响应文件格式,无格式的自行设计。

4.3.1

磋商有效期

90

4.5.1

磋商响应文件份数

1. 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提交、上传一份;

2. 备份磋商响应文件:电子邮件提交一份,由供应商自行确定是否提交;若提交请将备份磋商响应文件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2803178325@qq.com)

注:供应商在线解密失败后,启用备份磋商响应文件,否则不启用备份磋商响应文件。

6.1.1

开启时间和地点

见第一章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邀请),供应商可以远程在线参加,不需现场参加开标

6.3.1

评审办法

综合评分法

8.2.1

成交公告发布网址

1. 浙江政府采购网(zfcg.czt.zj.gov.cn

2. 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云和)(www.lssggzy.com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二)

采购活动日程安排表

序号

工作内容

时间安排

备注

1

发布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20210825

1.浙江政府采购网(zfcg.czt.zj.gov.cn

2.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云和)(www.lssggzy.com)

2

发放磋商文件

20210825日起

获取方式: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附件自行下载

3

现场踏勘和地点

XXXXXXXX日XX时

地点:

4

更正公告

澄清或修改内容可能影响磋商响应文件编制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时间5日前,不足5日的,顺延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澄清或修改内容获取方式:更正公告

5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见第一章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邀请)

6

开启时间

见第一章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邀请)

7

成交公告及成交通知书

成交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

8

成交结果质疑期限

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9

成交结果投诉期限

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

10

签订合同

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磋商文件和成交人磋商响应文件的规定,与成交人签订书面合同。


总则

1.1 适用范围

磋商文件适用于本次采购项目的采购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1.2 定义

1.2.1 “采购人”是指: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一);

1.2.2 “采购代理机构”系指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中载明的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一);

1.2.3 “供应商”系指按照本磋商文件的规定参加并递交磋商响应文件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1.2.4 “负责人”系指法人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组织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或自然人本人;

1.2.5 “供应商代表”系指负责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

1.2.6 “合同”系指采购人与成交人双方签署的规定双方权利与义务的协议,以及所有附件、附录、磋商文件和磋商响应文件所提到的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

1.2.7 “服务”系指供应商按磋商文件规定应承担的服务内容,包括送货上门、安装、调试、技术协助、维修、产品三包制度、校准、培训、技术指导以及其他类似的附随义务;

1.2.8 “产品”系指供应商按磋商文件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产品(包括:虚拟产品),以及产品相关的保险、税金、备品备件、附件、耗材、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等;

1.2.9 “项目”系指供应商按磋商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服务和产品;

1.2.10 标有“”符号均属于“实质性条款”,不允许负偏离;

1.2.11 标有“★”系指项目关键核心产品;

1.2.12 “电子磋商响应文件”系指供应商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

1.2.13 “备份磋商响应文件”系指与“电子磋商响应文件”同时生成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文件。

1.2.14 “磋商响应文件”系指供应商提交的首次响应文件。

1.3 供应商应具备资格条件

1.3.1 符合本文件第一章“第二条”的规定。

1.4 联合体

1.4.1 联合体: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一);

1.4.2 联合体各方均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

1.4.3 联合体中至少有一方符合本文件规定的特定资质要求。但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1.4.4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1.4.5 联合体参与的,必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

1.5 磋商响应文件的语言及计量

1.5.1 磋商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采购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磋商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简体中文书写,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

1.5.2 磋商响应资料提供外文证书或者外国语视听资料的,应当附有中文译本,由翻译机构盖章或者翻译人员签名;

1.5.3 磋商响应计量单位,磋商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磋商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磋商文件没有规定的,应当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6 磋商费用

不论磋商的结果如何,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磋商有关的全部费用。

1.7 现场踏勘

1.7.1 采购人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一)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供应商现场踏勘;

1.7.2 供应商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7.3 除采购人的原因外,供应商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7.4 采购人在现场踏勘中介绍的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供应商在编制磋商响应文件时参考,采购人不对供应商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7.5 供应商自身原因不参与答疑会的,不得就此提出质疑。

1.8 答疑会

1.8.1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答疑会;

1.8.2 答疑会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按本章第2.2款规定对供应商所提问题进行澄清答复;

1.8.3 供应商自身原因不参与答疑会的,不得就差别待遇或歧视待遇提出质疑。

1.9 分包

1.9.1 分包: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一);

1.9.2 供应商根据磋商文件的规定和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当在磋商响应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

1.10 保密

参与磋商响应活动的各方当事人应当对评审情况以及在评审过程中的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11 政府采购政策

1.11.1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要求,在政府采购活动按下列情形之一给予价格扣除:

⑴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价格扣除比例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一);

⑵联合体协议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价格扣除比例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一);

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相应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企业声明函》及《制造企业声明函》。

1.11.2 供应商符合《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要求,并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则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第1.11.1条的扶持政策;

1.11.3 供应商符合《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要求,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则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第1.11.1条的扶持政策。

1.11.4 采购进口产品:采购需求中未注明进口产品或允许进口产品,不得提供进口产品。

1.12 信用信息记录查询

1.12.1 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1.12.2 信用信息记录查询截止时间:同资格审查结束时间,网站显示的信用信息记录将作为供应商资格审查的依据;

1.12.3 查询内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12.4 信用信息留存方式: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以网页页面打印(或截图)等方式进行留存;

1.12.5 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信息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1.13 质疑和投诉

1.13.1 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1.13.2 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磋商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磋商文件或者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

1.13.3 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须一次性提出,否则不予以答复;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