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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阳市精神病医院食堂承包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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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阳市精神病医院病人食堂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成交公告

招标详情

简阳市精神病医院病人食堂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成交公告

系统发布时间:2021-08-30 16:45

一、项目编号
510185202100130
二、项目名称
简阳市精神病医院病人食堂服务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成都米乐福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 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人民南路四段58号1幢1层(自编号附6号)
中标(成交)金额 单价:1240000元
四、主要成交标的信息
1.名称:病人食堂服务 服务时间:服务期限1年(自采购合同生效之日起算) 服务范围:1、配备完善的管理服务团队提供食堂日常管理服务;2、负责食堂日常制作餐食所需食材的采购、加工和制作;3、提供病人日常所需的就餐服务;4、食堂日常运行的管理;5、成交单价12.5元/人/天(包括早餐、午餐、晚餐),若遇传统佳节(春节、端午节、中秋节)需提高供餐标准,双方另议等服务范围,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服务要求:1、服务期限1年(自采购合同生效之日起算),以下两种情况结束合同:(1)若在服务期内,采购最高限价金额及补充合同金额使用完后,仍未满一年的,合同结束;(2)若服务期1年已满但最高限价金额未使用完,合同结束。2、采购方每月对供应商进行一次考核,日常开展督导检查。考核不达标或督导发现问题的,限期整改,等服务要求,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服务标准:1、遵守就餐供应时间,在规定时间内不得提前停止供餐,必要时需适时延长供餐时间。2、服务质量标准包含功能标准、性能标准、材质标准、安全标准、服务标准等国家(行业)规范标准,供应商必须依法开展食堂服务工作,服务活动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法律、法规以及采购方的相关管理制度和要求。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信息)名单:
陈冬霞,王强,王俊帆
六、代理机构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机构收费标准 成交服务费参考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等相关规定,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为采购预算金额*1.5%,即:人民币21750.00元。由成交供应商支付。
代理机构收费金额 2175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1、计划号: (2021)0329号。2、监督管理部门:简阳市财政局,联系电话:028-27224330。3、根据《成都市财政局 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营业管理部关于印发〈成都市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暂行办法〉和〈成都市级支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实施方案〉的通知》(成财采[2019]17 号)要求,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中标(成交)供应商无需提供财产抵押或第三方担保,凭借政府采购合同可向融资机构申请融资。4、付款方式及时间:食堂就餐服务费按月支付,根据实际就餐的病人数量、餐次据实进行结算;供应商提供合法有效票据后,采购方收到票据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银行转账向供应商支付相关费用。5、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6、成交单位为小型企业;7、成交日期:2021年08月23日;8、本项目报名供应商共8家,6家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共5家供应商通过资格性及实质性审查。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简阳市精神病医院
地址: 简阳市青龙镇建设路134号
联系方式: 联系人:谢老师;联系电话:028-2734539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四川全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金科南路169号安格斯峰汇中心1216号
联系方式: 联系人:田女士;联系电话:028-8767354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田女士
电话: 028-87673546
十、附件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附件
2.评审文件: 附件
3.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附件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6.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