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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镇县教育科技局食材配送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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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镇县教科局2021-2022学年度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课间加餐食品软式面包、坚果制品采购中标公告

招标详情

天镇县教科局2021-2022学年度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课间加餐食品软式面包、坚果制品采购中标公告
招标编号:SXKS-2021-H062 发布日期:2021年08月30日 点击下载:标书样本附件
天镇县教科局2021-2022学年度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课间加餐食品软式面包、坚果制品采购中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SXKS-2021-H062

二、项目名称:天镇县教科局2021-2022学年度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课间加餐食品软式面包、坚果制品采购

三、成交信息

第一包

供应商名称:天镇县海洪食品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天镇县玉泉镇迎宾路东侧

成交金额:小写:¥2600000.00元

大写:人民币贰佰陆拾万元整

第二包

供应商名称:大同市新荣区京来商贸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大同市新荣区商业街

成交金额:小写:¥1500000.00元

大写:人民币壹佰伍拾万元整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第一包)

名称:软式面包

品牌:麦麦亲

规格型号: 45克/包

数量:一批

单价:¥2600000.00元

货物类(第二包)

名称:坚果制品

品牌:斯涛

规格型号:25克

数量:一批

单价:¥1500000.00元

五、评审专家名单:周美萍、牛贞、冯志高、武咏梅、宋建波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参照国家标准

代理费金额:

第一包:3.26万元

第二包:2.05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第一包

成交单位联系人:杨海洪

成交单位联系方式:0352-6831555

第二包

成交单位联系人:狄晓小

成交单位联系方式:0352-8529969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镇县教育科技局

地址:大同市天镇县

联系方式:闫先生、1383426019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山西开世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山西省大同市东方名城好旺角16号楼底商103、104商铺

联系方式:李女士、0352-552775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文书

电话:19888528088

评审专家名单:牛贞 周美萍 武咏梅 冯志高
代理费收费标准:参照国家标准
代理费收费金额:5.31

山西开世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08月30日

序号:13

项目名称:天镇县教科局2021-2022学年度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课间加餐食品软式面包、坚果制品采购

项目编号:SXKS-2021-H062

招 标 文 件

采 购 人:天镇县教育科技局

采购代理机构:山西开世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八月


天镇县教科局2021-2022学年度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课间加餐食品软式面包、坚果制品采购

招 标 文 件

项 目 编 号:SXKS-2021-H062

项 目 名 称:天镇县教科局2021-2022学年度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课间加餐食品软式面包、坚果制品采购

采 购 人:天镇县教育科技局(盖章)

法人代表或授权人代表: (签字或盖章)

采购代理机构:山西开世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盖章)

法人代表或授权人代表: (签字或盖章)

日 期: 二〇二一年八月


目 录

TOC \o "1-1" \h \u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 1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

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 10

第四部分 商务、技术要求 24

第五部分 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 33

第六部分 资格审查内容及标准 36

第七部分 符合性审查的内容及标准 38

第八部分 合同原则 42

第九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45

第十部分 相关附件 62

附件一: 62

附件二: 63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

项目概况

天镇县教科局2021-2022学年度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课间加餐食品软式面包、坚果制品采购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山西省大同市东方名城好旺角16号楼底商103、104商铺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8月30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XKS-2021-H062

项目名称:天镇县教科局2021-2022学年度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课间加餐食品软式面包、坚果制品采购

预算金额:人民币(小写):?4485000.00元

人民币(大写):肆佰肆拾捌万伍仟元整

最高限价(如有):无

采购需求:

1、招标内容:天镇县教科局2021-2022学年度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课间加餐食品软式面包、坚果制品采购

2、本次招标共二包,采购产品中未特别标注为“进口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所采购的货物、服务必须符合国家的强制性标准,投标人所投包内项目必须完全响应本招标文件所列内容。

3、采购范围:货物的供应、运输和售后服务等。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招标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4、供货地点: 采购方指定地点

5、供货时间:2021年8月至2022年7月(供货时间为一学年两个学期约200天,每学期约100天)

合同履行期限:2021年8月至2022年7月(供货时间为一学年两个学期约200天,每学期约100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企业为制造生产企业必须具备《食品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2)投标企业为经销商必须提供生产企业的委托书、《食品经营许可证》及生产企业的《食品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8月06日至 2021年08月12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山西开世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山西省大同市东方名城好旺角16号楼底商103、104商铺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人民币:每包伍佰元整 (¥:500.00元/包),招标文件一经售出,不予退还。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08月30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山西开世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山西省大同市东方名城好旺角16号楼底商103、104商铺)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单位获取招标文件须携带以下资料:(本项内容提供仅作为报名要求,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符合要求的条件)

有效的:

1、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3、如投标人代表为法定代表人,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法人身份证明书;

4、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经办人需持有法人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5、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内容;

6、社会信用体系查询(报名期限内):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记录查询、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

注1:以上资料均须携带原件以供查验,并提供加 盖投标单位公章的复印件3套(按顺序装订成册)。

注2:报名单位获取招标文件后需在“中国山西政府采购网”首页(http://ccgp-shanxi.gov.cn),供应商库中进行注册,注册后登录已注册的账号密码填报信息(星号必填)、自主备案,否则无法发布中标公告。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天镇县教育科技局

地 址:大同市天镇县

联系方式:闫先生、1383426019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山西开世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山西省大同市东方名城好旺角-底商-16-103、104商铺

联系方式:李女士、0352-552775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文书

电   话:19888528088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

1

本项目

预算金额

总预算:人民币:?4485000.00元

第一包:人民币:2860000.00元

第二包:人民币:1625000.00元

2

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

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3、是否接受代理商投标:是

4、所需的其他特定资格条件:

(1)投标企业为制造生产企业必须具备《食品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2)投标企业为经销商必须提供生产企业的委托书、《食品经营许可证》及生产企业的《食品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3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1、■不接受

2、□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

4

偏差

1、■不允许

2、□允许,偏差范围:

5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

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5天。

6

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

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书面更正公告形式

7

投标人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

本次招标应按下列顺序提交资格证明文件,其中加*项为实质性响应条款。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见‘第九部分投标文件格式’);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见‘第九部分投标文件格式’);

*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投标保证金凭证;

投标人为法人的需提供具备审计资格的第三方对投标人出具的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近期企业财务报表或基本账户的资信证明,其他组织或自然人的,可提供基本账户的资信证明;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投标人最近一次的纳税凭证(依法免税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投标人最近一次交纳社保凭证;

投标人履行合同能力的承诺(见‘第九部分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人无违法记录声明(见‘第九部分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人企业简况(见‘第九部分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人应具备的特定资质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2)

按照评分要求中的材料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格证明材料。

加*的资格证明文件若有一项未提供或无效,将导致其不具备投标资格,且不允许在开标后补正。

8

投标人应提交的商务技术文件

本次招标应按下列顺序提交商务技术文件,其中加*项为实质性响应条款。

*投标函(见‘第九部分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货物主要技术指标和运行性能的详细描述;

*开标报价一览表(见‘第九部分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货物技术规范响应及偏离表(见‘第九部分投标文件格式’);

近三年完成的同类项目情况表(见‘第九部分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人针对本次项目具体的供货方案;

货物质量保证措施;

货物交付验收;

售后服务;

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技术材料。

加*的商务、技术文件若有一项未提供或无效,将导致其不具备投标资格,且不允许在开标后补正。

9

保证金金额及交纳要求

1、是否要求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

□不要求

■要求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第一包:人民币 45000.00元

第二包:人民币 25000.00元

3、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将本项目报价保证金交纳到指定银行的账户上:

开户名称:山西开世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账号:14050162460800000636

行号:105162000016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同分行

保证金应当采用支票、汇票、本票、网上银行支付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交纳,保证金应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汇出.

请在汇款单位附加信息及用途栏注明如下内容【SXKS-2021-H062 第**包 保证金】,如未注明您的汇款无法确认,将被财务退回,一切以银行票据为准。

10

投标文件

有效期

90日历天(从提交交响应文件日起计算)

11

投标文件份数

正本壹份、副本肆份、电子版壹份

如投报多个包,请分包提供文件。

12

本次采购中

可能实质性

变动内容

投标文件中第四部分采购需求中技术、服务要求等相关内容及第八部分合同条款中相关内容

13

评标委员会构成

专业类评委4名,采购单位代表1名。

14

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要求

1、报价货物未特别注明“进口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否则报价无效。

2、采购货物中属于国家强制性采购产品,必须符合《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要求。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

查询网站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网站(http://www.mof.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国家发展改革委网站(http://hzs.ndrc.gov.cn/);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网站(http://www.cqc.com.cn/)。

3、采购货物中属于国家强制性采购产品,还必须符合《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要求。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

查询网站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网站(http://www.mof.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网站(http://www.zhb.gov.cn);

中国绿色采购网(http://www.cgpn. org/)。

4、本项目所采购的计算机,必须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所采购的其它软件必须为正版软件。

5、本项目所采购的信息安全产品,必须是列入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下发的《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的产品,供应商须附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复印件。

6、小、微企业

(1)须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参加投标视同小微企业,提供由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2)小、微企业只有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才享受投标货物6%的价格折扣,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享受价格折扣的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小、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若有的话,如实填写《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货物、服务明细表》

(3)联合体价格折扣:本项目若允许联合体参加,联合体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金额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3%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价格参与评审。

7、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1)须根据财库【2017】141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要求,如实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本项目投标时,享受6%的价格折扣,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A.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

B.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C.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D.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E.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

8、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15

付款方式

按合同约定付款。

16

现场踏勘

不组织现场踏勘,供应商也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踏勘

17

其他事项

购买招标文件后如对招标文件中认为有不合理、不清楚以及有疑义并需要修正的地方,请在开标规定日期前以书面形式告知,以便统一上网公告更正,如不提交书面材料视同完全同意招标文件所有条款

注:本表内容与供应商须知内容不一致的,以本表内容为准。


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

一、总则

适用范围

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本次招投标活动。

定义

2.1 “招标货物”指本招标文件中第四部分所表述的所有货物。

2.2 “服务”指本招标文件所表述投标人应当履行的承诺和义务。

2.3 “投标人”指符合本招标文件规定并参加投标的供应商。

2.4 本招标文件各部分规定的期间以时、日、月、年计算。期间开始的时和日,计算在期间内。

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3.1 具有本项目生产、制造、供应或实施能力,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招标文件各项规定的国内投标人均可参加投标。

3.2 投标人必须是已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并仍有效存续的投标人,并且其所持有的由工商行政管理局所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上所载明的营业期限余额应当不少于本次采购的相关合同基本义务履行所需期限。

3.3 投标人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本文件中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记录查询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本项目所需要的其他特定条件

3.4 本次招标是否允许代理商参加投标,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条。

3.5多家代理商代理一家制造商的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参加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投标供应商数量。若某包内包含多种产品的,主要产品或金额大的产品以加※号来确定,如果加※号产品的品牌、型号完全相同,则按一家投标人计算投标人数量。

3.6具有法人资格且与其他法人具有控股关联关系的投标人的特别规则如下: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或者未分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7 本次招标是否允许由两个以上投标人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身份共同投标,如果允许,联合体各方应符合下列要求:

两个以上投标人可以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投标。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本招标文件规定的特定条件。

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当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5. 通知

对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包括书面材料、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下同)或以在本次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上发布公告的形式送达所有已登记备案并领取了投标文件的投标人,联系方式以投标人的登记为准。收到通知的投标人应以书面方式立即予以回复确认。因登记有误或线路故障导致通知延迟送达或无法送达,采购代理机构不因此承担任何责任,有关的招标活动可以继续有效地进行。

二、招标文件

6. 招标文件的内容

招标文件由下列十部分内容组成: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

第四部分 商务技术要求;

第五部分 评标标准和评分方法;

第六部分 资格审查内容及标准;

第七部分 符合性审查的内容及标准 ;

第八部分 合同原则;

第九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第十部分 相关附件。

7. 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7.1采购代理机构认为需要澄清或者修改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前,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不足15日的顺延够15日。

7.2 如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3日前,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

7.3 更正公告或变更公告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后,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更正公告或变更公告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必要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均具有约束作用。

7.4 采购代理机构将视情况确定是否有必要召开标前会。如果召开标前会,将向所有已购买了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发出通知。

三、投标文件

8. 投标文件的语言和计量单位

8.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包括技术文件和资料、图纸中的说明)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简体字体。

8.2投标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必须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9. 投标文件的组成及相关要求

9.1 投标文件分为资格证明文件部分和商务、技术文件部分。投标文件所有内容须装订为一册,投标文件的份数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1条的规定提交。

资格证明文件部分指投标人提交的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的文件。

商务、技术文件部分指投标人提交的能够证明其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和提供的货物及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

本次招标,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7、8条规定提交资格证明文件和商务、技术文件内容及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条的“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要求”内容(若有的话),其中加★项目为必须做出实质性响应的条款,若有缺失或无效,将作无效投标处理。

9.2 投标文件规格幅面(A4),采用胶印形式装订。统一编目、编页码装订(投标文件中复印件及彩色宣传资料等均须与投标文件正文一起逐页编排页码)。为方便评标,必须按照招标文件第九部分格式要求制作。由于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其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9.3 投标保证金

9.3.1 投标人应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金额和提交方式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9条。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9.3.2 中标结果公告期满后,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付。

9.3.3 中标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须将合同送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将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予以退付。

9.4 投标报价

9.4.1 所有投标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只要投报了一个确定数额的总价,无论分项价格是否全部填报了相应的金额或免费字样,报价均被视为已经包含了但并不限于各项购买货物及其运送、安装、调试、验收、保险和相关服务等的费用。在其它情况下,由于分项报价填报不完整、不清楚或存在其它任何失误,所导致的任何不利后果均应当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9.4.2 投标人投报多包的,应对每包分别报价并分别填报开标报价一览表。

9.4.3 本次招标不接受可选择或可调整的投标和报价。

9.4.4 投标人要按投标货物数量、价格表(统一格式)的内容填写货物单价(包括货物报价、装箱、包装、包装物料、送货和保险费用)、总价及其他事项。

9.4.5 投标人对投标报价若有说明应在开标报价一览表显著位置注明,只有开标时唱出的报价优惠承诺才会在评标时予以考虑。

9.4.6 投标的报价优惠承诺应对应开标报价一览表、投标货物数量价格表等提供相应的明细清单。除报价优惠承诺外,任何超出招标文件要求而额外赠送的软硬件设备、免费培训等其他形式的优惠,在评标时将不作为价格折算的必备条件。

9.4.7 对于有配件、耗材、选件、备件和特殊工具的货物,还应填报投标货物配件、耗材、选件、备件及特殊工具清单,注明品牌、型号、产地、功能、单价、批量折扣等内容,该表格式由投标人自行设计。

10. 投标内容填写说明

10.1 投标人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投标文件须对招标文件中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和完整性的响应。

10.2 投标人照搬照抄招标文件技术、商务要求,并未提供技术资料或提供资料不详的,评标委员会有权决定是否通知投标人限期进行书面解释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该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未做出解释、做出的解释不合理或不能提供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有权作无效投标处理。

10.3 投标文件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7、8的要求提交,有固定格式要求的须按第九部分提供的统一格式逐项填写,不准有空项;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应填写“无”、“未测试”、“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

10.4 开标报价一览表为在开标仪式上唱标的内容,要求按格式统一填写。

10.5 投标人必须保证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评标委员会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

10.6 为提倡诚实信用的投标行为,特别要求投标人应本着诚信的原则,在本次投标文件的偏离表和其它偏离文件中(若本次招标文件中没有提供偏离表或其它偏离文件样本,投标人亦应当自制偏离表并装订于本次投标文件中,并应当在总目录及分目录上清楚表明所在页数),以审慎的态度明确、清楚地披露各项偏离。若投标人对某一事项是否存在或是否属于偏离不能确定,亦必须在偏离表中清楚地表明该偏离事项,并可以注明‘不能确定’的字样。

10.7 投标人应保证投标文件副本与正本内容严格一致,如果正本与副本不一致,以正本为准;

10.8 因投标文件字迹潦草、提交资料不清晰或表达不清楚所引起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11.投标文件的有效期限

本项目投标文件的有效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条,有效期短于该规定期限的投标文件投标无效。

12.投标文件的签署

12.1 组成投标文件的各种文件均应遵守本款规定。

12.2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及相关文件的签订、履行、通知等事项的书面文件中的“单位盖章”、“印章”、“公章”等处均仅指与当事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不得使用其它(如带有“专用章”等字样)的印章,否则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12.3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每一份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封面下方以及其他招标文件要求的位置填写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公章,同时在每一份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封面下方以及其他招标文件要求的位置及方式签署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代表的全名或加盖本人签名章。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3 . 投标文件的密封及标记

13.1 投标文件应按以下方法密封:

投标人须将投标文件所有正、副本及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资料密封提交。封口处应有投标人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代表的签字或盖章。封皮上须写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投标人全称、地址,注明“开标时启封”字样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13.2 如果投标人未对投标文件进行密封、盖章的,将做无效投标处理。采购代理机构对由此带来的问题和后果概不承担任何责任。

14.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文件须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时间、地点送达。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15.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

15.1 投标人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否则无效。

15.2 投标人撤回投标的要求应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代表签署,补充、修改投标文件的书面材料,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密封后,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采购代理机构,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同时应在封套上标明“修改投标文件(并注明项目编号)”和“开标时启封”字样。

15.3 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

五、开标

16. 开标及其有关事项

16.1采购代理机构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主持开标活动,采购人代表、投标人代表及有关工作人员参加。

16.2 参加开标的投标人代表必须在投标人签到表上签到。

16.3 开标时由投标人推选两名以上代表查验投标文件密封情况并当众报告查验结果,确认无误并签字后拆封唱标。

16.4 采购代理机构将当众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报价格、价格折扣、书面补充、修改和撤回投标的通知以及采购代理机构认为适当的其他内容。投标人若有报价和优惠未被唱出,应在主持人征求澄清说明时及时声明或提请注意,否则采购代理机构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16.5 采购代理机构将编制唱标记录表,并在唱标结束后提请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投标人代表签字确认。

六、评标程序和要求

17. 组建评标委员会

17.1 采购代理机构根据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和本招标文件的规定,结合本招标项目的特点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五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经济、技术等方面的专家不少于三分之二。

17.2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就招标文件征询过意见的专家,不得作为评标专家参加评标,采购人不得以专家身份参与评标,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参加评标。

18. 投标文件初审

18.1 投标文件初审包括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判定,只依据投标文件内容本身。

18.2 资格性检查:由采购方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各投标投标人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投标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经审查如果投标供应商投标文件中资格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条件的,将作无效投标处理。

18.3 符合性检查:由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18.4实质上响应的投标是指与招标文件的主要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

18.4.1 重大偏离或保留系指投标货物的质量、数量和交货期限等明显不能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或者实质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利或投标人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对其他实质上响应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包括但不限于:

应当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投标保证金金额不足的;

本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7、8条和第14条中,带★部分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无效的;

投标有效期不足的;

投标货物性能、规格、数量、交货时间、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售后服务承诺等不满足招标文件中的相关要求和超出本招标文件可接受的偏差范围的;

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报价的;

不符合招标文件中有关分包规定的;

联合体投标文件未附联合体投标协议书的;

投标文件附有本招标文件不能接受的条件;

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18.4.2 重大偏离不允许在开标后修正,但评标委员会将允许修正投标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地方,这些修正不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

18.4.3 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评标委员会将作无效投标处理,投标人不得再对投标文件进行任何修正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

18.4.4 投标文件的细微偏差是指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者不完整不会对其他投标人造成不公平的结果。细微偏差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

18.5 审查中,对明显的文字和计算错误按下述原则处理:

A 如果正本与副本不一致,以正本为准;

B 开标报价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报价一览表为准;

C 如果大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D 调整后的数据应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

19. 投标的澄清

19.1 评标委员会有权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等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该要求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评标委员会专家共同签字确认。

19.2 投标人必须按照评标委员会要求的内容和时间做出书面答复,该答复须经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代表签字认可,将作为投标文件内容的一部分。澄清、说明或者纠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19.3 如评标委员会一致认为某个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不合理,有降低质量、不能诚信履行或者是价格虚高、物无所值等情形时,评标委员会有权决定是否通知投标人限期进行书面解释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该投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做出解释、做出的解释不合理或不能提供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可作无效投标处理。

20 . 比较与评价

评标委员会只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评审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标准、方法和中标条件进行。

21. 评审复核

评标委员会要对评审数据进行校对、核对,对畸高、畸低的重大差异评分进行复核;要对评分汇总情况进行复核,特别是对排名第一的、报价最低的、投标或相应文件被认定为无效的情形进行重点复核。

22. 推荐中标候选投标人名单

评标委员会根据详细评审结果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中标候选供应商,推荐或者确定中标候选人。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

23 . 编写评标报告

评标委员会主任委员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并由全体评标成员共同签字确认。

24 . 评标过程保密

开标之后,直到授予中标人合同止,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意向等,均不得向投标人或其他与评标无关的人员透露。

25. 关于投标人瑕疵滞后发现的处理规则

无论基于何种原因,各项本应作拒绝投标和无效投标处理的情形,即便未被及时发现而使该投标人进入初审、详细评审或其它后续程序,包括已经签约的情形,一旦被发现存在上述情形,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依法采取相应的纠正或补救措施。一旦此前评议结果被取消,其相关的一切损失均由该投标人承担。

26. 采购项目废标

26.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对采购项目予以废标:

A 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数量不足3家的;

B 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采购预算的;

C 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D 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采购项目废标后,评标委员会应做出书面报告。

26.2 废标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废标结果公告,并依法重新组织采购活动。

26.3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或在评标期间出现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情形的,采购代理机构将视具体情况报告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按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答复的意见改为其他方式继续采购。

七、签订合同

27.中标通知

27.1 中标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刊登本次招标公告的媒体上发布中标公告,并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但该中标结果的有效性不依赖于未中标的投标人是否知道中标结果。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以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7.2 采购代理机构对未中标的投标人不作未中标原因的解释。

27.3 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28.签订合同

28.1 中标人应在接到中标通知书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28.2 中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评标过程中的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文件的内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中标人不得再与采购人签订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或声明。

28.3 中标人应当自合同或补充合同签订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合同副本送采购代理机构。

八、中标服务费  

29. 1本次公开招标按国家有关规定收取成交服务费,请投标人在测算报价时充分考虑这一因素。

29.2收费标准

参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及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和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

九、保密和披露

30. 保密

投标人自领取招标文件之日起,须承诺承担本招标项目下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招标获得的信息向第三人外传。

31 . 披露

31.1 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政府部门或评审标书的有关人员披露。

31.2 在采购代理机构认为适当时、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采购代理机构无须事先征求投标人/中标人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投标人/中标人的名称及地址、投标文件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应当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投标人/中标人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

十、询问和质疑

32. 询问

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采购文件有询问或疑问的,可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做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33. 质疑

33.1 招标程序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约束,并受到严格的内部监督,以确保授予合同过程的公平公正。

33.2 投标人认为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33.3投标人已经参与了投标,并于开标后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其质疑应当被视为无效质疑。

33.4 质疑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第十部分提供的“质疑函”格式书面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函须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33.5 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质疑时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质疑材料按照一式二份提供。

33.6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无效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可不予受理:

A 未在有效期限内提出质疑的;

B 质疑未按格式要求以书面形式提出的;

C 质疑函没有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的;

D 质疑事项已经进入投诉或者诉讼程序的;

E 其它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情形。

33.7 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收到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或相关处理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

33.8 投标人进行虚假和恶意质疑的,采购代理机构可以提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将处理决定在相关政府采购媒体上公布。

33.9投标人对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以及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政府采购监管部门进行投诉。

十一、投标人违规处罚

34.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标、成交无效,采购代理机构将提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依据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规定做出处理。

A 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

B 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C 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的;

D 开标后投标人撤回其投标的;

E 在评标期间,影响采购代理机构或评标委员会正常履行职责的;

F 中标后未按本招标文件规定签约或与采购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的;

G 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规定和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

H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四部分 商务、技术要求

第一包:软式面包

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软式面包定点生产企业除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要求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投标企业或供应商必须提供合法的且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证件。

2. 软式面包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要求,须在包装袋上标明单个重量。

3. 生产软式面包食品生产企业须通过食品HACCP体系认证、质量管理体系及诚信体系有效认证证书。

4.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且近6个月内无产品质量不合格情况。

5.投标企业必须具备软式面包标牌证书且必须在有效期内。

6.投标供应商必须取得软式面包食品生产企业的委托书。

7.投标企业或供应商必须提供软式面包类食品2021年由第三方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

投标企业或供应商须提供以上相关证件(原件、复印件)和软式面包类食物样品。

技术要求及预算

1、基本要求

(1)中标价格为一包软式面包到天镇县各学校的落地价,包括拟提供货物本身价、途中运输、装卸、人工费、管理费、税收等其他全部费用;

(2)软式面包的配送、贮存由中标企业(供应商)按国家相关要求进行,确定专车专人,按照教科局提供的各学校地点、学生人数和时间次数完成配送。每次配送到我县的软式面包必须免费向学校留样1份并完善留样相关记录;

(3)投标人是经销商的,有一年以上与厂家购销合同的一级授权经销商;

(4)中标企业(供应商)必须接受由县政府有关职能部门组成的检查小组,对产品质量、存放及运输等环节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

2、产品技术规格和要求、数量、预算金额

(1).规格、数量:

规格

包装

学生数

数量

备注

45克/包

符合国家包装标准袋装

1.25万人左右

约260万包

预算价2860000元

(2).营养成分

项目

每100克(g)含量

营养素参考值%

(NRV%)

能量

≥1337千焦(kg)

≥16%

蛋白质

≥10.9(g)

≥18%

脂肪

≥4.7(g)

≥8%

碳水化合物

≥57.5(g)

≥19%

≥740毫克(mg)

≥37%

(3)技术参数(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

货物名称:软式面包

规格型号:≥45克/包

质量及配送要求:

1. 软式面包的质量及其标识应执行《国家面包标准GB/T20981-2007》。

2.中标企业(供应商)所提供的软式面包保质期不少于5天。

3.中标企业(供应商)对学校供应的每批次软式面包到校时间距保质期限2日以上。

4.中标企业(供应商)所供软式面包必须为企业生产,不得提供委托企业代理生产。

5.中标企业(供应商)保证软式面包的质量,对破包等存在质量问题的软式面包无条件更换。若因产品质量引发的经济、法律等问题,由中标方承担全部责任。

商务要求

(一)供货时间和地点

1、供货地点:采购方指定地点。

2、供货期:2021年8月至2022年7月(供货时间为一学年两个学期约200天,每学期约100天)。

(二)货款支付与结算

以实际用货量结算,采用分期付款方式,待需方验收合格后,供方开具正式发票金额后,需方以银行转账形式支付货款。

(三)售后服务

1、采购人在发放过程中发现食品过期、包装损坏、数量短缺、破损有异味等,厂家应及时补足或予以无偿退换。

2、中标供应商应建立完善食品完全事故应急预案,一旦发生食品卫生安全事故,迅速启动应急预案。

3、在供应服务过程中,中标供应商应坚持每月回访一次,征询学校及师生对公司服务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

(四)验收要求

采购方对中标人供应的食品进行严格验收,对不符合规格要求的食品,中标人必须无条件退货、换货,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中标方承担。

提供样品的要求

1、提供样品的理由

仅凭书面方式不能准确描述采购需求或者需要对样品进行主观判断以确认是否满足采购需求。

2、样品制作的标准和要求、对检测机构和检测内容的要求

(1)样品的名称、大小、数量、颜色、材质等要求:

货物名称:软式面包

规格型号:≥45克/袋

(2)交货时供应商所提供产品必须优于或等于投标时所提供的样品,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签收。

3、样品的评审方法以及评审标准

提供的样品符合采购文件技术要求的,由评审专家对比各投标人提供的样品进行综合评定,区分优、良、一般分别赋予一定的分值;提供的样品部分不符合采购文件技术要求的,得最低分;提供的样品完全不符合采购文件技术要求的或未提供样品的,本项不得分。

4、样品的退还

采购活动结束后,对于未中标供应商提供的样品,及时退还或者经未中标人同意后自行处理,并做好退还签字手续;对于中标供应商提供的样品,在采购人、中标方、代理方三方在场时封存,然后移交采购人,作为日后履约验收的参考。

第二包:坚果制品

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具备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且均在有效期内;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 坚果类食品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要求,须在包装袋上标明单个重量。

10.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

11.投标供应商必须取得坚果类食品生产企业的委托书。

12.投标企业或供应商必须提供坚果类食品2020年或2021年由第三方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

13.投标商需提供本单位最近一次的职工社会养老保险缴费凭证和审计报告。

投标企业或供应商须提供以上相关证件(原件、复印件)和坚果类食物样品。

技术要求及预算

1、基本要求

(1)中标价格为一包坚果制品到天镇县各学校的落地价,包括拟提供货物本身价、途中运输、装卸、人工费、管理费、税收等其他全部费用;

(2)坚果制品的配送、贮存由中标企业(供应商)按国家相关要求进行,确定专车专人,按照教科局提供的各学校地点、学生人数和时间次数完成配送。每次配送到我县的坚果制品必须免费向学校留样1份并完善留样相关记录;

(3)供应商是经销商的,有一年以上与厂家购销合同的一级授权经销商;

(4)中标企业(供应商)必须接受由县政府有关职能部门组成的检查小组,对产品质量、存放及运输等环节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

2、产品技术规格和要求、数量、预算金额

1.规格、数量:

规格

包装

学生数

数量

备注

≥25克/包

符合国家包装标准袋装

1.25万人左右

约125万包

预算价1625000元

2.营养成分

项目

每100克(g)含量

营养素参考值%

(NRV%)

能量

≥1016千焦(kg)

≥12%

蛋白质

≥8.0(g)

≥13%

脂肪

≥10(g)

≥16%

碳水化合物

≥30(g)

≥10%

≥200毫克(mg)

≥10%

(2)技术参数(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

质量及配送要求:

1、坚果类食品的质量及其标识应执行执行《坚果炒货食品通则GB/T22165-2008》和《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 28050—2011》。

2、中标企业(供应商)保证坚果类食品的质量,对破包等存在质量问题的坚果类食品无条件更换。若因产品质量引发的经济、法律等问题,由中标方承担全部责任。

3、所供食品必须严格执行食品的检验、留样、放存程序,对学校供应的每批次食品到校时间至少距保质期限五个月以上,并提供每批次食品的质量检验报告单;

4、供方在合同期内所提供的产品不得随意更换品牌,如因产品质量问题造成学生中毒事故,供方必须在接到通知后三小时内到达现场处理,并由供方承担全部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同时需方可终止合同。

5、供方对每批次出厂的坚果制品都留样备查。

6、产品保质期不低于3个月。

商务要求

(一)供货时间和地点

1、供货地点:采购方指定地点。

2、供货期:2021年8月至2022年7月(供货时间为一学年两个学期约200天,每学期约100天)。

(二)货款支付与结算

以实际用货量结算,采用分期付款方式,待需方验收合格后,供方开具正式发票金额后,需方以银行转账形式支付货款。

(三)售后服务

1、采购人在发放过程中发现食品过期、包装损坏、数量短缺、破损有异味等,厂家应及时补足或予以无偿退换。

2、中标供应商应建立完善食品完全事故应急预案,一旦发生食品卫生安全事故,迅速启动应急预案。

3、在供应服务过程中,中标供应商应坚持每月回访一次,征询学校及师生对公司服务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

(四)验收要求

采购方对中标人供应的食品进行严格验收,对不符合规格要求的食品,中标人必须无条件退货、换货,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中标方承担。

提供样品的要求

1、提供样品的理由

仅凭书面方式不能准确描述采购需求或者需要对样品进行主观判断以确认是否满足采购需求。

2、样品制作的标准和要求、对检测机构和检测内容的要求

(1)样品的名称、大小、数量、颜色、材质等要求:

货物名称:坚果制品

规格型号:≥25克/袋

(2)交货时供应商所提供产品必须优于或等于投标时所提供的样品,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签收。

3、样品的评审方法以及评审标准

提供的样品符合采购文件技术要求的,由评审专家对比各投标人提供的样品进行综合评定,区分优、良、一般分别赋予一定的分值;提供的样品部分不符合采购文件技术要求的,得最低分;提供的样品完全不符合采购文件技术要求的或未提供样品的,本项不得分。

4、样品的退还

采购活动结束后,对于未中标供应商提供的样品,及时退还或者经未中标人同意后自行处理,并做好退还签字手续;对于中标供应商提供的样品,在采购人、中标方、代理方三方在场时封存,然后移交采购人,作为日后履约验收的参考。


第五部分 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

一、评标原则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时,依据投标报价和各项技术、服务因素对投标人及投标货物进行综合评价

二、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的主要因素为价格、技术、财务状况、信誉、业绩、服务以及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每一投标人的商务、服务、技术、政策因素的最终得分为所有评委评分的算术平均值。

三、评定内容及标准

评 定 内 容 及 标 准

分值范围

一、商务部分  (由评标委员会共同认定15分)

1、企业业绩

具有相类似的案例,以投标人提供的合同为准,要求必须提供与最终用户签订的合同首页、合同金额所在页、签字盖章页,近3年同类项目合同证明材料,每提供一个在投标截止日期前三年内签署的业绩提供一项得1分,最高得5分。

注:1)所附合同复印件均须准备对应的合同原件以便现场备查;

2)合同复印件中无金额或金额不清楚的,不得分。

5分

2.企业信誉

企业获得相关荣誉证书、近三年用户评价、各类认证证书或对投标人的反馈意见等,提供证明材料,经评标组成员共同认定后打分;每一项得1分,最高6分

6分

3、投标文件编制质量

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内容和格式编制的得4分,每有1项未按相关格式编制投标文件的扣0.5分,最多扣3分(包括投标文件未胶装、页码编制混乱、投标文件不清晰等)。

4分

二、技术部分(55分)

1、响应产品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产品的技术参数若低于招标文件要求将导致投标被拒绝,满足招标文件技术标准得基础分7分,根据各单位投标文件中技术参数的描述和承诺,对各投标人货物技术参数的正偏离情况进行横向比较打分,每有一项主要技术需求或性能描述正偏离的得0.5分,得满1分为止。

注:正偏离是指投标人的技术指标比照招标文件技术要求有倍数的提升或者对采购人开展工作有实质性的提升。正偏离评分须结合投标人提供的证明,否则不予算分

8分

投标产品安全、稳定性强,技术先进,整体设计成熟,根据投标产品情况酌情打分,分值分三档:5-4分、3-2分、1-0分。

5分

根据产品的质量承诺及保证措施酌情打分,分值分三档:5-4分、3-2分、1-0分

5分

4、项目团队

A.项目团队的构成情况:根据项目团队的组成结构, 人员搭配、职权分工、工作能力、专业技术水平、业务素质等进行评价,分值分三档:3分、2分、1分

B.根据投标人拟派负责此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的工作经验、工作业绩、管理能力进行打分,分值分三档:3分、2分、1分;

6分

5、服务

A、有项目实施时间进度表且安排科学合理,分值分三档:3分、2分、1分

B、提供的样品符合采购文件技术要求的(样品的名称、大小、数量、颜色、材质等),由评审专家对比各投标人提供的样品进行综合评定分值分三档:3分、2分、1分

C、在质保期内外服务方案,响应时间等情况,具备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良好的售后服务能力,根据各投标人的响应程度,分值分三档:3分、2分、1分

D、投标人有健全详细的仓库方案及仓储管理制度,分值分三档:3分、2分、1分

E、投标人有详细的配送方案含配送时间、交货、验收、留样、调换货等,分值分三档:3分、2分、1分

15分

6、投标人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其他优惠条件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分

根据响应服务方案、机构配置情况、售后服务网点本地化、响应时间及时程度、售后服务人员配备情况综合比较,酌情打分,分值分三档:6-4分、3-1分、0分

6分

7、突发事件的解决预案

对本项目应急预案全面性进行综合评价,提供安全保障措施,以及应急预案和紧急事件处置措施,具有针对性、合理、可行且能够有效解决,横向比较,酌情打分,分值分三档:5-4分、3-2分、1-0分

5分

8、项目管理组织架构及管理制度:组根据投标人所提供材料,评定是否有较完善的组织架构,管理服务制度、作业流程及管理服务工作计划及实施方案,有完善的档案管理制度,信息反馈渠道及处理机制,服务质量检查、考核方法和标准、投诉处理和及时整改方案等,酌情打分,分值分三档:5-4分、3-2分、1-0分

5分

三、价格分(30分)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100     

注:小型、微型企业给予6%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报价参与价格评审。

30分


部分 资格审查内容及标准

资格审查内容及标准

序号

内容

标准

1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内容齐全,签署符合要求。

2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内容齐全,签署符合要求。

3

投标函

内容齐全,签署符合要求。

4

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复印件清晰、符合要求。

5

具有独立承担

民事责任的能力

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多证合一的,提供营业执照)

6

健全的

财务会计制度

提供具备审计资格的第三方对投标人出具的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提供审计报告正文,审计报告正文需有会计师事务所公章及注册会计师签字盖章,以出报告日期为准)或近期企业财务报表或资信证明,其他组织或自然人的,可提供基本账户的资信证明

7

履行合同的能力

投标人履行合同能力的承诺;

内容有效,签署和印章使用完整、清晰、符合要求。

8

前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无违法记录声明内容完整,签署符合要求。

2、登录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看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记录情况;登录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看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情况。

3、网上查询的内容有不良记录且在执行期间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投标无效,并将相关内容存档。

9

投标保证金的交纳及开户许可证

投标保证金要求足额交纳,且从投标人的基本存款账户转出并将交纳凭证附在投标文件内,以备资格审查时审验。

10

本项目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复印件清晰、符合要求。

11

投标主体

对是否允许代理商投标进行审查

对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进行审查,如果允许联合体投标,须对联合体各方签订的联合体协议进行审查,审查的标准为:内容齐全,签署符合要求。

说明:1、资格检查的内容若有一项未提供或达不到检查标准,将导致其不具备投标资格,且不允许在开标后补正。

2、投标人提供的其他材料,不作为资格检查的内容。

部分 符合性审查的内容及标准

符合性审查的内容及标准

序号

内容

标准

1

投标文件的报价

1、所有投标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

2、投标人投报多包的,应对每包分别报价并分别填报开标报价一览表。

3、不接受可选择或可调整的投标和报价。

4、不接受超出本项目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的报价

2

商务要求响应内容

对照本文件第四部分中“商务要求”内容和投标文件的响应内容进行审查,没有做出实质性响应的做无效投标处理。

3

技术要求响应内容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