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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阳市教育局厨具设备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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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东阳分中心关于东阳市教育系统智能阳光厨房设备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详情

项目概况

东阳市教育系统智能阳光厨房设备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网上下载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 2021年09月22日 10:0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DYCG2021-A088

项目名称:东阳市教育系统智能阳光厨房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元):1700000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东阳市教育局东阳市智能阳光厨房设备采购项目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17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见采购文件第二章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2021年10月15日前完成安装天使工作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至2021年09月22日 ,每天上午00:00至12:00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网上下载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9月22日 10: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东阳市艺海北路388号(行政服务中心)B幢西区11楼

开标时间:2021年09月22日 10:00

开标地点(网址):东阳市艺海北路388号(行政服务中心)B幢西区11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无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东阳市教育局

地 址:东阳市江滨北街18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许克兵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9-86092185

质疑联系人:许克兵

质疑联系方式:1377752969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东阳分中心

地 址:东阳市艺海北路388号(行政服务中心)B幢西区14楼

传 真:0579-86691729

项目联系人(询问):徐校琴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9-86691535

质疑联系人:贾锦程

质疑联系方式:0579-89302877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东阳市采购办

地 址:东阳市人民北路8号

传 真:/

联系人 :东阳市采购办

监督投诉电话:0579-86662677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附件信息:

  • 2021-088东阳市教育系统智能阳光厨房设备采购项目.doc

    456.9K

  • 1630484756812.jpg

    1.9M

浙江省政府采购招标文件范本(试行)

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东阳分中心关于

东阳市教育系统智能阳光厨房设备采购项目

公开招标采购文件

项目编号:DYCG2021-A088

项目名称:东阳市教育系统智能阳光厨房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单位:东阳市教育局

招标机构: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东阳分中心

2021年9月1日


目录

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招标需求

投标人须知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

投标文件格式

第一章 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东阳市教育系统智能阳光厨房设备采购项目(经东阳市财政局临[2021]4740号采购计划确认书批准)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网址: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dongyang.gov.cn/ggzyjy/index.html)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9月22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DYCG2021-A088

2、采购组织类型:政府集中采购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170万元。

5、最高限价:170万元。

6、合同履行期限:2021年10月15日前完成按照调试并验收合格。

7、联合体投标:本项目 接受联合体投标

8、采购需求:

标项

货物名称

型号技术规格

数量

预算价(万元)

1

智能阳光厨房设备

详见第二章“招标需求”

1批

170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和本公告设定的特定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A、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C、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D、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E、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F、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限,所有大中小微型企业均可参加投标,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依法享受6%价格评审优惠)。

(3)▲投标人的特定条件:

A、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浙财采监【2013】24号《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且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近三年各行政部门处罚的以上两网未记录的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以被处罚地“行政处罚适用听证程序较大数额罚款标准”为准),经举报查实的,取消中标资格。

B、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采购文件的获取:
(1)网上获取:

A、由投标单位通过浙江省政府采购网( http://zfcg.czt.zj.gov.cn/)上的登录系统进行获取(首次参加投标的单位应先登录浙江省政府采购网( http://zfcg.czt.zj.gov.cn/)进行账户注册,注册完毕待审核成功后方可登录获取,注册咨询电话:400-881-7190;注册流程见网址
http://zfcg.czt.zj.gov.cn/register/2017-07-24/6728.html?
B、网上获取截止日期:2021年9月10日17:00时止;若截止时间后仍欲获取请按以下(3)执行。
C、网上获取成功后(获取流程: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投标单位须按投标确认函的要求进行投标确认(格式见附件)投标确认为依法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未按规定进行投标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2)在网上获取截止时间之后至2021年9月21日17:00止,仍允许供应商继续获取采购文件,但在“投标人澄清时间”截止之后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如对采购文件有异议的,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东阳分中心可不予受理、答复。网上获取截止时间后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仍须按“(1)网上获取”此款规定进行投标确认。

(3)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招标人不再向投标人提供纸质招标文件,请投标人自行在下列网址下载电子版的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不收工本费。
浙江省政府采购网( http://zfcg.czt.zj.gov.cn/);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www.dongyang.gov.cn/ggzyjy/index.html)

四、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9月22日10:00时。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电子投标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投标人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经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和CA驱动制作出的后缀名为“bfbs”的加密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发送至邮箱:961424781@qq.com,逾期发送或发错后缀名的备份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提交不作强制要求。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项目开标时间:2021年9月22日10:00时。本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到开标现场开标,但投标人应派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应当是投标人的在职正式职工(以社保网站拉具的含授权代表的投标单位社保清单为准,无社保网站拉具的投标单位社保清单的,可以提供投标人注册所在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投标人本单位缴纳社保花名册)】准时在线出席电子开标会议,随时关注开标进度,如在开标过程中有电子询标,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对电子询标函进行澄清、答复。

投标截止时间后,政采云(电子交易平台)自动提取所有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好的投标文件,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对上传政采云的投标文件进行解密(为防止解密失败,政采云建议采用制作投标文件的电脑进行解密),所有投标人在规定的解密时限内完成解密或解密时限到后,由采购代理机构开启投标文件。

六、开标会议:

本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到开标现场开标,但投标人应派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应当是投标人的在职正式职工(以社保网站拉具的含授权代表的投标单位社保清单为准,无社保网站拉具的投标单位社保清单的,可以提供投标人注册所在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投标人本单位缴纳社保花名册)】准时在线出席电子开标会议,随时关注开标进度,如在开标过程中有电子询标,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对电子询标函进行澄清、答复。

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派代表参加电子开标会议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不得对开标过程及开标结果提出质疑。

七、投标说明

1、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各潜在供应商应按照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交投标文件。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的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采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联系方式:400-881-7190。

2、各潜在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流程详见http://zfcg.czt.zj.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5-27/12945.html)。CA数字证书申请后至办理成功预计需一周左右的时间,请各潜在供应商预留好相应的时间,抓紧办理。

3、投标人通过政采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投标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各潜在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下载网址:http://zfcg.czt.zj.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5-27/12946.html),电子投标具体的流程文档详见网址:http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8/12-28/2573.html

八、其他事项:

1、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以公告发布次日开始计算)。

2、质疑: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纸质)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投诉模板详见招标文件附件18。供应商在线质疑投诉渠道见:

http://www.zjzwfw.gov.cn/zjservice/item/detail/index.do?localInnerCode=2ca19a7a-aa2d-4cca-a191-a5edf3bf69f8 。

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1)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获取采购文件之日(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为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3、本采购项目,中标单位与采购单位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适用于政府采购贷款政策,简称“政采贷”,具体内容详见附件17《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相关事项通知》。本项目中的预付款保函也可通过政采云系统办理。

4、为扩大政府采购金融服务面,除政采云网上金融服务合作银行外,东阳市范围内增加浙商银行金华分行东阳支行作为线下合作银行。

浙商银行金华东阳支行联系人:倪姚波 联系电话:13750943108 0579-86222987

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东阳市教育局

联系人:许克兵 联系电话:0579-86092962

联系地址:东阳市江滨北街16号

质疑联系人:许克兵 联系电话:1377752969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东阳分中心

联系电话及传真:0579-86691729

联系地址:东阳市艺海北路388号(行政服务中心)B幢西区14楼。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校琴 联系电话:0579-86691535

质疑联系人:贾锦程 联系电话:0579-89302877

4.政府采购行政监管及投诉受理部门:

东阳市财政局采购办,联系电话:0579-86662677

联系地址:东阳市人民北路8号

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联系电话:0579-86691835

联系地址: 东阳市行政服务中心(艺海北路388号)C幢10楼督查科

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东阳分中心

2021年9月1日

附件:投标确认函

投 标 确 认 函(政府采购)

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东阳分中心:

关于贵方 年 月 日发布(出)的 项目 标项 招标公告,本单位愿意参加该项目的投标。现予以确认!(★各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参加投标前须进行投标确认。如投标单位发送投标确认函后未参加投标项目,又未及时撤回投标确认函的,将上报东阳市财政局采购办作失信名单处理)

单位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章):

单位地址:

电 话: 邮 编:

传 真: 日 期:

联系人: 手机号码:

注: 此投标确认函请于投标截止日24小时前通过特快专递、传真或邮箱等方式送达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东阳分中心(地址:东阳市艺海北路388号B幢西14楼,传真号:0579-86691729,邮箱961424781@qq.com)

招标需求

采购内容及数量
经过一期工程的建设,东阳市学校已初步在原料清洗、切配、烹饪、专间、餐具消毒等场所部署监控摄像头和相关物联监管件,并已完成数字东阳物联网平台建设,目前总体上可实现上述场所的操作视频展示、相关场所的监管和食品安全监管的智慧阳光厨房。此次东阳市学校智慧阳光厨房全覆盖建设是东阳市政府2021年的十大民生实事之一。

▲所承建的设备须无缝接入“数字东阳物联网平台”。

序号

产品名称

功能参数

数量

单位

1

监控摄像头

具有200万像素 CMOS传感器。
最大分辨率1920x1080。
需具有20路取流路数能力,以满足更多用户同时在线访问摄像机视频。
★最低照度彩色:0.001 lx,黑白:0.0001 lx,灰度等级不小于11级。
红外补光距离不小于50米。
需支持三码流技术,可同时输出三路码流,主码流最高1920x1080@30fps,第三码流最大1920x1080 @ 30fps,子码流704x576@30fps。
在1920x1080 @ 25fps下,清晰度不小于1000TVL。
支持H.264、H.265、MJPEG视频编码格式,且具有High Profile编码能力。
信噪比不小于59dB。
需具100dB宽动态。
需支持8行字符显示,字体颜色可设置,需具有图片叠加到视频画面功能。
支持区域遮盖功能,并能支持8块区域。
需具有黑白名单功能,其中白名单可添加不小于10个IP地址。
需具备人脸检测、区域入侵检测、越界检测、虚焦检测、进入区域、离开区域、徘徊、人员聚集、逆行、音频异常、场景变更等功能。
可开启或关闭智能后检索功能。
需具有电子防抖、ROI感兴趣区域、SVC可伸缩编码、自动增益、背光补偿、数字降噪、强光抑制、防红外过曝、走廊模式、视频水印等功能。
摄像机能够在-30~60摄氏度,湿度小于93%环境下稳定工作。
★需具有2路报警输入、2路报警输出、1个音频输入、1个音频输出接口。
不低于IP67防尘防水等级。
需具有1个RJ-45 10M/100M自适应网络接口。
需支持DC12V供电,且在不小于DC12V±30%范围内变化时可以正常工作。
设备工作状态时,支持空气放电8kV,接触放电6kV,通讯端口支持6kV峰值电压。
需支持本地SD卡存储,最大支持128G,并支持存储卡可使用时长显示。
支持1个BNC模拟视频接口。
★同一静止场景相同图像质量下,设备在H.265编码方式时,开启智能编码功能和不开启智能编码相比,码率节约1/2。
★支持对存储卡进行读写锁定,锁定后的存储卡在移动终端需要密码才能访问。

400

2

物联网关

天线形式:内置天线
网络接口: 1个WLAN
工作温度: -5?C ~ +60?C
工作湿度:20%~70%

功率:<5W
Wi-Fi特性
网络无线标准: IEEE 802.11n; IEEE 802.11g; IEEE 802.11b
最高传输速率:300Mbps
覆盖范围:室外100m(无障碍环境)
频率范围:Wi-Fi工作频段:2.4G-2.4835GHZ / 1-14信道
Wi-Fi工作模式:AP/STA模式切换
最大发射功率:20dBm
天线类型:陶瓷天线/双天线
zigbee特性
传输协议:Zigbee@GreenPower (IEEE 802.15.4)
工作频段:2.390Ghz - 2.483Ghz
最大发射功率: 20dBm
接受灵敏度: -93dbm
最高传输速率: 250Kbps
传输距离:>100m
调频方式:DSSS
频偏:±20Khz(25℃)

169

3

专间温湿度检测器

材料 :ABS 阻燃材料

传感器 :全数字温湿度传感器

符合标准 :新版 GSP 标准

温度量程 :-20~70℃

温度精度 :±0.5℃

温度分辨率 :0.1℃

湿度量程 :0% - 100%

湿度精度 :±3%

显示方式:液晶屏显示

湿度分辨率 :0.1%

供电方式 :5-9V DC

工作电流 :<5MA

记录方式 :离线记录、在线补传

记录间隔 :1 分钟

360

4

温湿度主机

1、材料 :ABS 阻燃材料

2、温度量程 :--40~85℃;

温度精度 :±0.5℃ 温度分辨率 :0.1℃

湿度量程 :0% - 100% 湿度分辨率 :0.1%

湿度精度 :±3%

3、显示方式:液晶屏显示

4、记录方式 :离线记录、在线补传

5、记录间隔 :1 分钟

6、上网方式 :无线 WIFI (2.4G)

180

5

冰箱温度监测器

材料 :ABS 阻燃材料

传感器 :全数字温度传感器

符合标准 :新版 GSP 标准

温度量程 :-40~85℃

温度精度 :±0.5℃

温度分辨率 :0.1℃

显示方式:液晶屏显示

供电方式 :5-9V DC

工作电流 :<5MA

记录方式 :离线记录、在线补传

记录间隔 :1 分钟

540

6

紫外线灯消毒监测器

网络:无线zigbee连接物联网关;

控制:通过手机移动端进行控制;

定时:支持定时管理;

电流电压:可对电压、电流参数的实时监控;

通信方式:匹配智能网关,内置天线;

材质:阻燃ABS+PC;

电压:AC90~250V宽频电压输入;

继电器:每路继电器≥10万次;

规格:标准86底壳,零线,火线,灯头线接线方式;

372

7

蒸汽消毒检测器

温度传感器:热电偶

材料 :ABS 阻燃材料

热电偶监测工作温度 :0-200℃

温度精度 :±1℃

温度分辨率 :0.1℃

显示方式:液晶屏显示

供电方式 :5-9V DC

工作电流 :<5MA

记录方式 :离线记录、在线补传

记录间隔 :1 分钟

510

8

视频转码设备

三年服务

1

9

互联网视频链路

并发100路

1500

10

施工

169家学校的设备安装及设备所需耗材

本项目设有最高限价,如高于或等于最高限价,作无效标处理。

所有带“▲” 标记的参数为核心参数,不得负偏离,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四、商务要求

(一)项目投标报价要求

(1)投标报价包括方案设计、产品购置费、运输费、培训费、安装调试费、技术支持、质保期内的服务费和税金等所有费用。投标人所投报的投标报价为投标人所能承受的整个项目的一次性最终最低报价,如有漏项,视同已包含在其它项目中,合同总价和单价不作调整。

(2)按国家规定由中标人缴纳的各种税收已包含在投标总价内,由中标人向税务机关缴纳。

(二)工期及地点

(1)工期: 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完成安装调试;

(2)实施地点:安装地点为采购人指定地点。

(三)采购设备的总体要求

1. 中标人应提供已注册品牌制造商原装、全新、符合国家及招标文件中有关质量标准规定的设备。必须符合招标文件(包括补充更正,如有)的技术要求和配置;必须是国内相应制造厂商生产并提供的原装合格产品;必须是2020年1月1日以后生产的、符合国家质量技术标准的设备。

2. 投标文件所有设备必须提供详细的配置清单、附件清单,清单中应包含设备的型号、规格、产地、制造商以及设备的技术说明书、能达到的性能、技术指标及功能。如使用或验收中出现配件不齐,或未达到与标书要求相符的配置数量或性能,由中标人负责免费添置更换;售后服务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国家其他有关规定执行,国家没有规定的按厂商规定执行。国家规定标准低于厂商标准的按厂商标准执行。

(四)保修及售后服务

1、本项目所有设备的质量保修期1年(招标规格参数内有注明的以招标规格参数要求为准)。保质期内因不能排除的故障而影响工作的情况每发生一次,其质保期相应延长60天,保质期内因设备本身缺陷造成各种故障应由卖方免费技术服务和维修。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有固定专业维修机构及维修人员。

2、在设备(或系统)整个使用期内,卖方应确保正常使用,在接到用户维修要求后在立即作出响应并提出解决方案,2小时内到达现场对故障进行处理,维修过程中所需材料卖方在接到通知后应及时提供,最长不超过24小时必须送达买方。若24小时内无法修复的,应及时提供相应备用设备并负责安装调试,为此,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承诺书。备品备件服务:中标人应有备品备件,为项目及时提供备件更换服务;

3、保修期内,非采购单位的人为原因而出现产品质量及安装问题,由中标人负责包修、包换,并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但人为因素、自然因素(如火灾、雷击等)造成的故障可适当收取元件的更换费用。中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详细具体的售后服务承诺条款,就设备的保修、维护期予以说明;

4、所有设备保修服务方式均为中标人上门保修,即由中标人派技术人员到招标方设备使用现场维修,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

(五)产品质保期满后服务

1、故障响应:发生的故障,应2小时内响应,在采购单位无法自行排除时,中标人应在接到通知后24小时内派技术人员到现场,并在24小时内排除故障,免收维护费用(如有更换设备,收取成本费);

2、中标人应保证提供本项目所有设备所需配件至少3年的备件和技术支持服务,其价格参考中标价格;如因生产厂商停产,可用同品牌更高型号的兼容设备代替。

(六)安装调试

1. 安装完成时间:2021年10月15日前完成设备供货、安装调试并验收合格后交付采购单位使用,如在规定的时间内由于卖方的原因不能完成安装的,中标方应承担由此给用户造成的损失。

2. 送货地点:由中标单位送至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3. 安装标准:符合我国国家有关技术规范要求和技术标准,所有的软件和硬件必须保证同时安装到位。

4. 中标方免费提供中标设备的安装服务。

5. 投标商应在投标文件中应提供安装计划、对安装场地和环境的要求。

(七)验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技术标准,按招标文件以及合同规定的验收评定标准等规范由用户组织验收。

用户对采购项目验收合格后,双方共同签署验收合格证书,验收中发现软件或货物达不到验收标准或合同规定的性能指标,中标方必须免费更换,并且赔偿由此给用户造成的损失,直到验收合格为止。所有项目用户验收合格后需将验收报告报送至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东阳分中心备案,验收表格见附件16。

(七)技术培训

1.供方须对需方的操作人员、技术人员进行免费培训。

2.技术培训费用应包含在供货总价中。

3.供方负责对需方进行技术培训,包括对需方进行详尽的工作原理、操作使用、一般维护、常见故障排除等一系列的专业培训,并提供系统操作、维修手册及各类设备的说明书。

以上需要提供原厂商针对本项目的保修服务承诺函的,在中标公示期内提供授权函原件,复印件无效,如原厂商无故不予授权,在预中标成交供应商作出保证质量和售后服务的承诺后,可以不需要授权文件将合同授予该供应商,但需另外增加合同总额3%的质量保证金,至质保期结束。

(八)支付方式

1.货款由采购人报国库直接支付。合同生效并在中标供应商提交相应金额的金融机构出具的预付款保函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30%作为项目的预付款,不提供保函者,不予支付预付款。

全部货物安装完毕并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将合同款的5%作为质量保证金缴存至东阳市财政局非税收入结算户(户名:东阳市财政局非税收入结算户;账号:19635101040000506,开户行:东阳市工商银行,备注栏务必注明:东阳市教育系统智能阳光厨房设备采购+5%质保金),甲方收到乙方质保金后,在20个工作日内付至合同总额的100%。

合同款的5%质量保证金,在验收合格满1年后20天内付清。第一次付款凭预付款保函,第二次付款凭东阳市政府采购验收单、发票原件,第三次付款凭东阳市政府采购售后服务满意度调查表,满意或基本满意的予以支付,不满意不予支付。

2.当采购数量与实际使用数量不一致时,乙方应根据实际使用量供货,合同的最终结算金额按实际使用量乘以成交单价进行计算。

(八)、授权函

以上需要提供原厂商针对本项目的保修服务承诺函的,在中标公示期内提供授权函原件,复印件无效,如原厂商无故不予授权,在预中标成交供应商作出保证质量和售后服务的承诺后,可以不需要授权文件将合同授予该供应商,但需另外增加合同总额6%的质量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前向采购人缴纳,在质保期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退还。


投标人须知

前附表

序号

内容、要求

1

项目名称:东阳市教育系统智能阳光厨房设备采购项目

2

投标报价及费用:1、本项目投标应以人民币报价;2、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3、本项目免收代理服务费。

3

此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生产的产品,报价给予6%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同样的价格扣除。

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4

答疑与澄清:投标人如认为招标文件表述不清晰、存在歧视性、排他性或者其他违法内容的,应当于质疑期限届满之日前,以书面形式要求招标采购单位作出书面解释、澄清或者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书面质疑(超过此规定时间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招标采购单位将于答疑期限届满之日将答疑内容以传真或网上发布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已报名的投标人;答疑内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因其他紧急情况影响本项目正常招标活动的,招标采购单位将于投标截止日期5天前书面通知所有已报名的投标人。

5

投标文件组成:本项目投标文件由资格响应文件、报价要求响应文件、商务技术响应文件三部分组成。投标人应按以下方式递交投标文件:

▲1、本项目采用“网上投标、电子评标”,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平台)上传输、递交电子版投标文件(包括资格响应文件、报价要求响应文件、商务技术响应文件);

2、为了避免由于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等技术、安全故障等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导致投标无效的情况发生,投标人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经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和CA驱动制作出的后缀名为“bfbs”的加密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发送至邮箱:961424781@qq.com,逾期发送或发错后缀名的备份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3、投标人仅提交了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

4、本项目不强制投标人提交电子备份投标文件;但如在开评标时出现电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等情况,因投标人未提供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或者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制作不当而导致政采云系统无法读取等原因造成投标无效的一切后果和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中标方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东阳分中心提供纸质投标文件(纸质投标文件递交要求详见本章三、投标文件的编制第(五)条:投标文件的签署和份数的相关规定)。(递交或邮寄地址:浙江省东阳市艺海北路388号东阳市行政服务中心B幢西区14楼,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东阳分中心;电话:0579-86691729)

6

1、投标人应当在2021922日10:00时前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平台)上自行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将被政采云平台拒收。

2、电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电子投标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3、投标人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经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和CA驱动制作出的后缀名为“bfbs”的加密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发送至邮箱:961424781@qq.com,逾期发送或发错后缀名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提交不作强制性要求。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投标人应当在2021922日10:00时前,逾期未递交的视为自动放弃递交电子备份投标文件。

7

本项目开标时间:2021年9月22日10时00分

投标截止时间后,政采云(电子交易平台)自动提取所有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好的投标文件,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对上传政采云的投标文件进行解密(为防止解密失败,政采云建议采用制作投标文件的电脑进行解密),所有投标人在规定的解密时限内完成解密或解密时限到后,采购代理机构开启投标文件;投标人超过解密时限解密的且采购代理机构无法开启投标文件的,系统默认自动放弃。

8

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9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10

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如有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提出质疑的,采购人可在质疑处理完毕后确定中标人。

11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并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中标、成交结果。

12

签订合同: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签订。

13

1.货款由采购人报国库直接支付。合同生效并在中标供应商提交相应金额的金融机构出具的预付款保函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30%作为项目的预付款,不提供保函者,不予支付预付款。

全部货物安装完毕并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将合同款的5%作为质量保证金缴存至东阳市财政局非税收入结算户(户名:东阳市财政局非税收入结算户;账号:19635101040000506,开户行:东阳市工商银行,备注栏务必注明:东阳市教育系统智能阳光厨房设备采购+5%质保金),甲方收到乙方质保金后,在20个工作日内付至合同总额的100%。

合同款的5%质量保证金,在验收合格满1年后30天内付清。第一次付款凭预付款保函,第二次付款凭东阳市政府采购验收单、发票原件,第三次付款凭东阳市政府采购售后服务满意度调查表,满意或基本满意的予以支付,不满意不予支付。

2.当采购数量与实际使用数量不一致时,乙方应根据实际使用量供货,合同的最终结算金额按实际使用量乘以成交单价进行计算。

14

投标文件有效期: 60

15

解释: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招标采购单位。

一、总则

(一)适用范围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东阳市教育系统智能阳光厨房设备采购项目的招标采购。

(二)定义

1.招标采购单位系指组织本次招标的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东阳分中心(“招标方”)和东阳市教育局(“采购人”)。

2.“投标人”系指向招标方提交投标文件的单位。

3.“产品”系指供方按招标文件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设备、保险、税金、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

4.“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须承担的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技术指导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

5.“项目”系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产品和服务。

6.“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电报等。

7.凡是标有“▲”符号或标有“必须”字眼描述的条款以及项目的数量、工期(交货期)、付款方式、质保期、投标有效期、均属于实质性条款,不允许负偏离,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三)招标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

(四)投标委托

本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到开标现场开标,但投标人应派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应当是投标人的在职正式职工(以社保网站拉具的含授权代表的投标单位社保清单为准,无社保网站拉具的投标单位社保清单的,可以提供投标人注册所在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投标人本单位缴纳社保花名册)】准时在线出席电子开标会议,随时关注开标进度,如在开标过程中有电子询标,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对电子询标函进行澄清、答复。超过规定时间的询标函将不予接受,评标为委员会可以作出不利于被询标人的决定。评标委员会只对投标文件内容进行询问,不接受外部补充证据,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不符合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明确时,可不经过询标而直接予以无效标认定,但代理机构应将无效标原因当场告知投标人。

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派代表参加电子开标会议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不得对开标过程及开标结果提出质疑。

(五)投标费用

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招标文件有相反规定除外)。

(六)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七)转包与分包

1.本项目不允许转包。

2.本项目不可以分包。

(八)特别说明:

▲1. 多家供应商参加投标,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综合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多家投标人提供相同品牌核心产品的预算金额占本项目所列核心产品预算总额的50%以上的,按前款规定处理。

2.(1)投标人投标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必须为本法人所拥有。

▲(2)投标人投标所使用的采购项目实施人员必须为本法人员工(或必须为本法人或控股公司正式员工)。

▲3.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4.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其投标无效,并报监管部门查处;中标后发现的,中标人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之规定双倍赔偿采购人,且民事赔偿并不免除违法投标人的行政与刑事责任。

(九)质疑和投诉

1.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或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招标方提出质疑。投标人对招标采购单位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采购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采购监管部门投诉。

2.质疑、投诉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质疑书、投诉书均应明确阐述招标文件、招标过程或中标结果中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实质性内容,提供相关事实、依据和证据及其来源或线索,便于有关单位调查、答复和处理。

二、招标文件

(一)招标文件的构成。本招标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

1.招标公告

2.招标需求

3.投标人须知

4.评标办法及标准

5.合同主要条款

6.投标文件格式

7.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

(二)投标人的风险

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三)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1.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本招标文件,发现其中有误或有不合理要求的,投标人必须在质疑期限届满之日前以书面形式要求招标采购单位澄清。招标方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的,将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五日前,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以书面形式发布更正公告,不另作通知。

2.招标方必须以书面形式答复投标人要求澄清的问题,并将不包含问题来源的答复书面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除书面答复以外的其他澄清方式及澄清内容均无效。

3.招标文件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招标文件与招标文件的答复、澄清、修改、补充通知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4.招标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都应该通过本招标机构以法定形式发布,采购人非通过本机构,不得擅自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招标文件。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一)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由资格响应文件、报价要求响应文件、商务技术响应文件三部份组成。

资格响应文件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声明函(格式见附件2)及上一年度的财务报告;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格式格式见附件3)

(4)投标单位情况表(格式见附件6)

(5)最近一个季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费的证明[税费凭证复印件,或者依法缴纳税费或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格式自拟)],须附社保参保人员花名册。

(6)投标声明书(格式见附件4)

(7)截至公告发布日止,相关主体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是否有失信行为的查询结果截图。

(8)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5)

(9)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10)招标公告里要求的特定资质。

(11)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文件。

2.商务技术响应文件:

(1)评分响应表(格式见附件7)

(2)货物主要技术指标、功能及配置的详细说明。(格式见附件8)

(3)投标货物主要设备的宣传彩页或官方网站打印的主要参数表。

(4)技术偏离表:投标方必须针对招标文件要求的技术参数逐个作出实质性响应(格式见附件9)。

(5)投标产品服务计划表(格式见附件10)

(6)技术服务、技术培训、售后服务的内容和措施。

(7)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承诺书(格式见附件11)

(8)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

3.报价要求响应文件:

(1)投标函(格式见附件14)

(2)开标一览表(格式见附件15)

(3)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16:小微企业投标时适用)

(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附件17: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时适用)

(5)投标人针对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不含报价)。

(二)投标文件的语言及计量

1投标文件以及投标方与招标方就有关投标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汉语书写。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汉语以外的文字表述的投标文件视同未提供。

2投标计量单位,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单位:人民币元),否则视同未响应。

(三)投标报价

1.▲投标报价应按招标文件中相关附表格式填写。

▲2.投标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应包括货款、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包装、运输、装卸、保险、税金、货到就位以及安装、调试、培训、保修等一切税金和费用。

3.投标文件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四)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1.自投标截止日起60天投标文件应保持有效。有效期不足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书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以书面形式进行。

投标人可拒绝接受延期要求。同意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人不能修改投标文件。

4.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自开标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止均应保持有效。

(五)投标文件的签署和份数

1.1.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所有内容,按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编制顺序和统一格式编制投标文件并标注页码,电子投标文件须根据评分标准进行关联定位投标文件因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或者电子投标文件未按评分标准进行关联定位或者关联定位不准确,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是投标人的责任。电子投标文件须按政采云平台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及本招标文件要求制作和加密。(操作指南下载网址:

http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8/12-28/2573.html)

2.电子投标文件(包括资格响应文件、报价要求响应文件、商务技术响应文件)中招标文件要求加盖公章的部分均采用CA签章。电子投标文件的封面格式详见附件1。

3.中标方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须向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东阳分中心提供纸质投标文件;中标方须提供资格响应文件、报价要求响应文件、商务技术响应文件正本各1份、副本各2份,分别编制并单独装订成册;封面应注明“正本”、“副本”字样。(递交或邮寄地址:浙江省东阳市艺海北路388号东阳市行政服务中心B幢西区14楼,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东阳分中心;电话:0579-86691729)

4.投标文件纸质版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的墨水填写,投标文件纸质版本正本除本《投标人须知》中规定的可提供复印件外均须提供原件。副本可为正本的复印件。

5. 招标文件对签字、盖章有特别要求的地方,纸质版本投标文件无论正本或副本(副本可以是正本的复印件)必须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电子投标文件中有签字要求的部分,投标人可以将签字后的扫描件上传至政采云系统,有盖章要求的部分,要求采用CA签章。投标人应写全称。

6.纸质投标文件须与电子投标文件保持一致。如有篡改,一经发现,将被列入不良行为。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修改和撤回

1、电子投标文件按政采云平台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网址:http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8/12-28/2573.html)及本招标文件规定的的要求、编制顺序和统一格式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进行关联定位。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电子投标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电子投标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3、投标人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经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和CA驱动制作出的后缀名为“bfbs”的加密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发送至邮箱:961424781@qq.com,逾期发送或发错后缀名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提交不作强制性要求。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投标人应当在2021年9月22日10:00时前,逾期未递交的视为自动放弃递交电子备份投标文件。

4、未按规定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将被拒绝,由此造成投标文件解密失败或被误投的风险由投标人承担。

5、 投标截止时间后,政采云(电子交易平台)自动提取所有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好的投标文件,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对上传政采云的投标文件进行解密(为防止解密失败,政采云建议采用制作投标文件的电脑进行解密),所有投标人在规定的解密时限内完成解密或解密时限到后,采购代理机构开启投标文件;投标人超过解密时限解密的且采购代理机构无法开启投标文件的,系统默认自动放弃。

6、电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时,投标人提供了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以电子备份投标文件作为评审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无效。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

7、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得撤回、修改投标文件。修改后重新递交的投标文件应当按本招标文件的要求签署、盖章。

(七)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列入失信名单,同时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规定处罚并追求法律责任。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3、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5、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

6、向评标委员会、竞争性谈判小组或者询价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7、中标或者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8、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9、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

10、提供假冒伪劣产品;

11、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

12、其他严重扰乱招投标程序的。

(八)投标无效的情形

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但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属于投标人疏忽、笔误所造成的差错(带▲的条款不得更正),应当允许其在评标结束之前进行修改或者补正,修改或者补正投标文件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投标人修改、补正投标文件后,不影响评标委员会对其投标文件所作的评价和评分结果。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A.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B.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C.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D.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E.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F.其他严重扰乱招投标程序的。

2.在符合性审查和商务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资信及商务标内有商务报价出现的;

(2)超出经营范围投标的;

(3)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或者不符合招标文件标明的资格要求的;

(4)投标文件无法定代表人(或营业执照上注明的企业负责人)签字,或未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声明书或者填写项目不齐全的;

(5)投标文件格式不规范、项目不齐全或者内容虚假的;

(6)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未使用中文表述、意思表述不明确、前后矛盾或者使用计量单位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并允许其当场更正的笔误除外);

(7)投标有效期、交货时间、质保期等商务条款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8)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中标有“▲”条款要求的;

(9)未提交本招标文件资格响应文件中第(1)、(5)、(7)、(8)、(9)条资料的;

(10)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且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

(11)电子投标文件未按规定要求进行签字、电子签章的。

(12)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日前三年内,相关主体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有失信行为或被列入受惩黑名单。

(13)投标文件有招标方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3.在技术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技术标内有商务报价出现的;

(2)未提供或未如实提供投标货物的技术参数,或者投标文件标明的响应或偏离与事实不符或虚假投标的;

(3)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规格型号、质量标准,或者与招标文件中标有“▲”的技术指标、主要功能项目发生实质性偏离的;

(4)投标技术方案不明确,存在一个或一个以上备选(替代)投标方案的;

(5)与其他参加本次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技术文件)的文字表述内容相同连续20行以上或者差错相同2处以上的。

(6)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且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

(7)电子投标文件未按规定要求进行签字、电子签章的。

4.在报价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未采用人民币报价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标明的币种报价的;

(2)报价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3)投标报价具有选择性。

(4)投标报价文件格式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格式的;

(5)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6)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且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

(7)电子投标文件未按规定要求进行签字、电子签章的。

5.被拒绝的投标文件为无效。

6.对仅出现以上1、2、3情形之一中小项情况的,经审定凡没有实质性影响和损害的,可不作无效标处理。

四、开标

(一)开标准备

本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到开标现场开标,但投标人应派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应当是投标人的在职正式职工(以社保网站拉具的含授权代表的投标单位社保清单为准,无社保网站拉具的投标单位社保清单的,可以提供投标人注册所在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投标人本单位缴纳社保花名册)】准时在线出席电子开标会议,随时关注开标进度,如在开标过程中有电子询标,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对电子询标函进行澄清、答复。超过规定时间的询标函将不予接受,评标为委员会可以作出不利于被询标人的决定。评标委员会只对投标文件内容进行询问,以投标文件的内容作为评审依据,不接受外部补充证据,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不符合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明确时,可不经过询标而直接予以无效标认定,但代理机构应将无效标原因当场告知投标人。

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派代表参加电子开标会议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不得对开标过程及开标结果提出质疑。

投标截止时间后及评审过程中,有效投标人不足3家的标项,则予以废标。

开标程序:

1、本项目原则上采用政采云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开标及评审,但有下情形之一的,按以下情况处理:

(1)若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工作人员将开启投标人递交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以完成开标。

(2)若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或者因政采云平台原因无法读取或电子开评标无法正常进行时,工作人员将上传投标人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以完成开标。

2、开标及评审程序

(1)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须登录政采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在线解密。在线解密电子投标文件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起半个小时内。

(2)由采购人代表对资格审查文件进行评审,评标委员会对商务技术响应文件进行评审;

(3)在系统上公开资格审查和技术商务评审结果;

(4)在系统上公开报价开标情况;

(5)评标委员会对报价情况进行评审;

(6)在系统上公布评审结果。

特别说明:政采云公司如对电子化开标及评审程序有调整的,按调整后的程序操作。

五、评标

(一)组建评标委员会

本项目评标委员会由政府采购评审专家4人和采购人代表1人,共5人组成。

(二)评标的方式

本项目采用不公开方式评标,评标的依据为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

评标程序

1.资格审查

采购人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2.形式审查

招标方工作人员协助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格和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合法性等进行审查。

2.实质审查与比较

(1)评标委员会审查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2)评标委员会将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核对,如有疑问,将对投标人进行电子询标,投标人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评标委员会澄清有关问题,并在政采云上进行询标答复。

投标人代表未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澄清、拒绝澄清或者澄清的内容改变了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的,评标委员会有权对该投标文件作出不利于投标人的评判。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不符合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明确时,可不经过询标而直接予以无效标认定,但代理机构应将无效标原因当场告知投标人。

(3)技术、商务、资信及其他分按照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独立评分结果的算术平均分计算,由指定专人进行计算复核。

(4)招标方工作人员协助评标委员会审核投标报价有无计算错误,政采云系统根据本项目的评分标准计算各投标人的报价得分。

(5)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招标方工作人员通过政采云系统对各部分得分进行汇总,计算出本项目最终得分。评标委员会按评标原则推荐中标候选人并起草评标报告。

(四)澄清问题的形式

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澄清、说明或者纠正通过政采云系统发起。投标人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评标委员会澄清有关问题,并在政采云上进行询标答复。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五)错误修正

投标文件如果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1.开标一览表总价与投标报价明细表汇总数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2.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4.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同意并签字确认,经投标人确认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六)评标原则、办法及依据

1.评标原则。评标委员会必须公平、公正、客观,不带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不得向外界透露任何与评标有关的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评标的正常进行;评标委员会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投标人接触。

2.评标办法。本项目评标办法是综合评分法,具体评标内容及评分标准等详见《第四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3、评标依据: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

(七)评标过程的监控

本项目评标过程实行全程录音、录像监控,同时聘请东阳市公证处公证员进行现场监督,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所进行的试图影响评标结果的不公正活动,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六、定标

(一)确定中标人。本项目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人授权的评标委员会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1)排名第一的候选供应商,因自身原因放弃中标成交或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

(2)经质疑,采购组织机构审查确认因排名第一的候选供应商在本次采购活动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或其他原因使质疑成立的。

2.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如有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提出质疑的,采购人可在质疑处理完毕后确定中标人。

3.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并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中标、成交结果。

七、合同授予

(一)签订合同

1.招标方与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同时,采购方对合同内容进行审查,如发现与采购结果和投标承诺内容不一致的,应予以纠正。

2.中标人拖延、拒签合同的,将取消中标资格,并按有关规定报有关部门处罚。中标通知书发出后,若中标人放弃中标,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当确定的中标人放弃中标,采购人可以依次类推,由下一中标候选人中标,或重新组织招标。


第四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为公正、公平、科学地选择中标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本项目的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东阳市教育系统智能阳光厨房设备采购项目的评标。

一、总则

1、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为100分(价格分、技术、商务、资信及其他分的分值详见各个标的评标内容)。合格投标人的评标得分为各项目汇总得分,中标候选资格按评标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综合得分相同且投标报价相同的,依次按技术分,商务分、资信及其他分得分顺序由高到低排列名次。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二的投标人为候补中标候选人……其他投标人中标候选资格依此类推。评分过程中采用四舍五入法,并保留小数2位。

投标人评标综合得分=价格分+(技术分+商务分+资信及其他分)

二、标项1评标内容及标准

(一)价格分(40分)

1、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取所有进入报价评审的投标人中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价格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40分

2、依据《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

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