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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干县人民医院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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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干县人民医院食堂承包经营权转让公告

招标详情

新干县人民医院食堂承包经营权转让公告
发布时间:2021-09-03

新干县人民医院食堂承包经营权转让

业主单位: 新干县人民医院

联 系 人: 肖先生

联系电话: 13755430726

编制时间: 2021年9月2日

公 告

新干县人民医院食堂承包经营权拟面向社会公开转让,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标的概况

新干县人民医院食堂因医院建设原因迁至滨阳路老建设银行办公楼,待医院院内建设完成再回迁至院内新建食堂。食堂包括老建设银行一、二楼,一楼就餐面积约167㎡,厨房面积约35㎡,洗菜面积约39㎡(以上经营面积以实际交付为准),二楼包括四个包厢。

二、对竞买人的要求

具有在本省经营餐饮或食堂资质并且在新干县城有实体店(提供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实体店六寸相片一张),从业3年以上,近3年(即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年营业额有一年达到过60万元以上(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或相关材料),上述材料应在开标现场提交供相关部门查验。

具有良好的经营管理经验,从未发生过食品安全等责任事故,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在相关部门没有不良记录。

三、承包经营期限

承包经营期限为3年,具体日期以合同为准。

四、每年的承包费报价范围与竞标保证金

每年的承包费报价范围为12万元---15万元(含12万元及15万元)不在此范围之内的报价均属无效报价,竞标保证金7.2万。

五、交易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1年9月17日16:00

地点:新干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干县城金川南大道35号,新干农商行营业部2楼2号开标厅)

六、标的展示时间及地点

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1年9月17日

地点:标的物现场(联系人:肖先生 13755430726)

七、报价书的制作与递交

本次转让采用密封报价的方式进行(明标暗投),竞买人采取填写 报价书 的形式进行竞买, 报价书 必须按样本制作(见附件一),通过快递方式递交。递交截止时间为2021年9月17日12:00,以《报价书》送达到交易中心的时间为准,未在规定时间内送达的无效。

收件人地址:新干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江西新干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2楼产权交易股), 收件人: 唐佳明 联系电话18797819836。

八、报名须知

1、本次转让取消现场报名环节,有意竞买者可自行到网上下载交易资料,网址: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ian.gov.cn/),竞买保证金缴交到指定账户,即视同报了名。

2、竞买保证金缴纳者户名必须与竞买人一致(以个人名义缴款,缴款人必须是营业执照上所标注的法定代表人、个体工商户或其经营者、负责人),否则视为无效。

3、竞买保证金7.2万元必须在2021年9月17日12:00前缴入指定账户(户名:新干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江西新干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账号:175267701000003378;未按时足额到账者视为自动弃权。竞买成交者,保证金冲抵等额成交价款;竞买未成交者,保证金在开标会结束3个工作日后退还。

联系电话:13755430726(肖) 0796-2682259(朱)

新干县人民医院

竞 买 须 知

一、交易方式

1、本次转让竞买人以密封报价的方式进行竞买 , 报价书 的制作(详见样本),每个竞买人只能填写一张 报价书 ,并且 报价书 上只能填写一个价格,价格以人民币元为单位,精确到元为止,不能出现小数点,即不能出现角与分,报价大小写必须电脑打印。另 报价书 上签名必须由法定代表人、个体工商户或其经营者、负责人手写,否则视为无效。

二、报价书的递交方式和递交时间、地点

竞买人必须通过快递方式递交《报价书》,递交截止时间为2021年9月17日12:00,以《报价书》送达到交易中心的时间为准,未在规定时间内送达的无效。

三、开标规定:

1、各竞买人必须在2021年9月17日16:00前赶到开标现场参与开标会,经资格验证后方可进入竞买现场,进场时竞买人必须签到并提供保证金缴纳凭证、身份证原件、如委托他人参与竞买的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以上原件均须复印一份与报价书一并递交),在规定时间内未到达开标现场的签到的竞买人视为自动弃权。

2、因目前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为减少人员长时间聚集且有序地开展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参与本项目的各竞标人务必佩戴口罩提前到达新干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经体温检测、查验健康码、行程码无异常后方可进入开标厅,每个竞标单位仅允许一人进入开标现场。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开标评标现场:一是最近14 天接触过新冠肺炎疑似或确诊患者的;二是来自重疫区隔离期未满的;三是近期有发热、乏力、干咳、气促等疑似症状的;四是体(额)温超过37.3℃的。

4、各投标人需对自身健康情况进行排查,不得瞒报。对未按规定履行排查责任,造成疫情传播或其他严重后果的,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5、自开标次日起14 天内,开标活动参加人员确诊为新冠肺炎、出现疑似症状被医学观察或被采取其他强制隔离措施的,应立即通知转让方、监督机构及交易中心。

6、受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影响需延期的,另发补遗通知。

四、报价书开封办法:首先由主持人将 报价书 进行密封展示,之后由主持人进行现场开封并展示。

五、买受人的确定:竞买人以一年的承包费进行报价,报价必须在12万元---15万元(含12万元及15万元)范围内,超出此范围的报价均为无效报价。所有有效 报价书 的价格公布后,现场计算所有有效报价的平均值(平均值不四舍五入)为基准价,取报价最接近且高于基准价的三个竞标单位为预中标候选人(不排序),不足三家则全部进入;如报价相同则由转让方采取现场抽签的方式确定,同等条件下原承包人享有优先权。之后由转让方组织相关人员对预中标候选人分别进行综合考评后排名,取排序第一的为中标人(即买受人)。之后转让方与买受人签订合同,并先试用3个月,试用期满经转让方考核合格则直接进入合同期。如试用期考核不合格,则取消其中标资格,转让方将取第二名作为考察对象,以此类推。如考核都不合格,则宣布此次转让失败,转让方将重新组织交易。

六、付款

成交后买受人须向交易中心缴纳交易服务费(3年成交总价的1.4625%),并在七日内付清第一年的承包价款及履约保证金贰万元整,再与转让方签订合同。试用期为三个月。如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中标人在与转让方完成财务清算及财产等交接手续后,转让方将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贰万元及剩下的9个月的承包费(买受人试用期间的装修和购置的设备自行处理,医院不承担任何费用)。

七、违约责任

买受人超过规定期限未交清成交价款及履约保证金的视为违约。买受人的竞标保证金将不予返还,转让方有权另行选择中标单位,造成损失的可追究买受人的赔偿责任。

八、对买受人的要求

1、一是买受人必须添制足够的餐桌及椅子,安装足够的空调,便于职工就餐。二是厨房内要添制足够的厨房设备、冰箱、冰柜、碗筷消毒柜以保证职工餐具能达到消毒使用。包括买受人对目前位于滨阳路老建设银行办公楼的食堂进行装修改造等,以上所涉及的费用全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医院院内新建食堂建设完成后须再回迁至院内,此时买受人须对新建食堂进行装修改造及添置设备,费用全部由买受人承担。

承包期满后买受人所添置的一切资产,均由买受人自行处置,医院一概不负责。

2、工作人员要求:厨师二人、勤杂人员至少5人。

3、中、晚餐保证二荤一素一汤,保质保量,价格合理。

4、保证职工及值班人员早、中、晚餐的供应,保证住院病人及家属的营养餐供应。

5、医院每6个月随机抽取院班子、院中层干部代表(20人左右)、职工代表(40人左右)等对食堂管理进行考核评价,评价满意度低于60%为不达标,考核未达到院方要求,院方对买受人口头警告一次;连续二次考核未达到院方要求,院方可对买受人无条件辞退,合同自动终止。

6、医院内部与食堂所产生的餐费,由医院直接支付到该买受人本人账户,不与其他账户进行结算。

7、医院食堂承包期以合同为准,承包期内买受人不得将标的物转包,一经发现合同自行终止,履约保证金不予以返还。

8、其它事项详见附件二合同样本及附件三新干县人民医院食堂管理办法

9、以上条款最终解释权归新干县医院膳食委员会。

九、其他事宜

1、买受人在经营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均由买受人承担,转让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2、竞买人应遵守纪律,不得扰乱竞买会现场秩序,如违反将追究竞买人相关责任。

3、交易资料具有法律约束力,竞买人需认真阅读理解。

4、本须知的解释权归新干县人民医院。

十、特别提醒竞买人注意事项:

本次转让的标的品质、数量以现状为准,竞买人应在开标会前到现场踏勘,向转让方详细咨询了解相关事项,未到现场踏勘者视为已知,转让方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均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

新干县人民医院

2021年9月2日

附件一:

新干县人民医院食堂承包经营权竞价转让报价书(样本)

每年承包费人民币(小写)¥130000。(电脑打印)

人民币(大写):壹拾叁万元整。(电脑打印)

竞买人签名: XXX(手写)

注:

1、竞买保证金缴纳者户名必须与竞买人一致(以个人名义缴款,缴款人必须是营业执照上所标注的法定代表人、个体工商户或其经营者、负责人); 报价书 上签名必须由法定代表人、个体工商户或其经营者、负责人手写

2、报价大小写必须电脑打印, 所报价格大写和小写金额必须相互一致,并且报价书上只能有一个报价,如果出现二个或二个以上的报价或报价金额大小写不一致时,作废标处理。

新干县人民医院

2021年9月2日

附件二:

新干县人民医院医院食堂承包合同(样本)

甲方:新干县人民医院(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就食堂承包事宜经共同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承包租期:

承包期为三年,从2021 年 10月1日至2024年10月1日。承包费为买受人中标价,一年一付,先付款后经营。

二、双方权利及义务:

1、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按承包合同规定监督乙方依法经营、履行合同,做好指导和协调工作。

2)、甲方对乙方进菜、配菜、营养搭配、服务水平及卫生状况进行监督,并有权要求乙方及时整改。

2、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在遵守国家的各种政策、法律、法规和新干县人民医院的规章制度的前提下对食堂经营管理,并承担一切法律责任。食堂不得做其他用途。

2)乙方应遵守新干县人民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新干县人民医院食堂管理办法》,服从新干县人民医院膳食委员会的监督,乙方(或乙方直系亲属)必须亲自参与食堂管理,服从医院打卡制度,每个月打卡不少于20天,如每少一天考勤,罚款一百元,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3)食堂内的一切用具由乙方负责添置,使用的水电费用由乙方承担。

4)、乙方必须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和卫生的标准,严禁供应腐烂变质有毒的食品。

5)、乙方必须根据医院作息时间按时、按质、按量供应全院职工用餐,做到新鲜可口、花样翻新、营养搭配好。

6)、根据病人需要,乙方即时到病房征集、供应病人所需主食,负责送餐到病房。

7)、督促厨房员工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厨房纪律及医院规章制度,如有违反一切责任由承包全权负责。

8)、按时交纳承包费用。食堂交回时,损坏东西照价赔偿。

9)、乙方需严格执行新干县人民医院食堂管理办法(详见附件)。

三、若一方因为不可以抗拒因素而终止合作关系,需提前一个月通知另一方。

四、合同有效期限:从双方签署合同之日起,到双方依照以上条约终止合作关系之日结束。

五、争议解决:

因执行该合同发生争议时,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人民法院诉讼解决。该合同自双方签章后生效。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六、其他约定:

甲方:新干县人民医院

乙方:

年月 日

附件三:

新干县人民医院食堂管理办法

为了确保医院食堂饭菜安全、卫生和质量,让全院职工工作用餐吃得放心、吃得健康、吃得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相关法规、制度,结合医院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办法。

1、医院食堂采取每人每月200元方式对本院干部、职工中餐实际补贴,以发卡方式进行,乙方要保证当班人员及单身职工每天的早餐、中餐及晚餐的供应,并且要保质、保量、物美价廉。

2、建立稳定的厨师团队,必须聘用两名厨师,勤杂人员至少5人,所有人员均需有健康证,能提供多品种四季适令菜肴;拥有优秀的面点师,能提供面条、饺子、混沌、煎饼、麻圆、包子、馒头、油条等多品种面食。

3、食堂每天供应三餐,早餐由就餐人员根据个人喜好自行搭配挑选,定价不高于市场价;中、晚餐供应套餐(两荤一素一汤),套餐标准为12元/份(套餐标准不超过8元,米饭收费),其中:荤菜6元/份、花荤4元/份、素菜2元/份,,汤和米饭自取不收费。同时,为满足部分就餐人员的不同需求,食堂供应一定数量的点菜(小炒菜),就餐人员可按自身需求加价将套餐内的一个品种更换为点菜,点菜价格标准控制在7-15元/份。

4、医院膳食委员会有权决定菜谱价位,以上食堂的菜谱价格可以根据物价进行调整,调整前需报告医院膳食委员会,医院膳食委员会在审核调价理由并同意后方可调价。每周一到周六的中餐菜谱要基本固定但花样要翻新,医院膳食委员会不定期的到食堂抽查当天用餐材料和数量和质量进行核查。

5、医院每6个月随机抽取院班子、院中层干部代表(20人左右)、职工代表(40人左右)等对食堂管理进行考核评价,评价满意度低于60%为不达标,考核未达到院方要求,院方对买受人口头警告一次;连续二次考核未达到院方要求,院方可对买受人无条件辞退,合同自动终止。

6、三年承包期满后,医院职工饭卡内的余额要允许在承包商实体店面一年内消费完成。如承包方在承包期内或承包期满后一年内实体店停止经营的,承包方应按原价现金退回职工饭卡余额给医院。

7、承包方要保证医院病房医务人员或患者送餐,在逢年过节(包括大年三十、初一、初二)不能停止营业,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要保证餐饮供给。

8、乙方所采购的大米,食用油要定点到有检验合格证的厂家进行采购,并且要有票据可查。实行大宗食品采购报告、定点、备查制度。对大米、面、粉、食用油、猪肉、调味品、蛋等大宗食品的采购必须一月一报告。报告品种、质量、标准、价格、采购点,承包者必须按照报告内容,定点、按标准采购,索要产品检验合格证和标证,以便监督检查。新鲜蔬菜、鱼、禽等都要尽量在批发市场相对固定可靠的供应商中购买。

9、乙方承包费一年一付,第一年承包费要在中标后一周内交清,第二、第三年承包费在每年开始的一周内交清,不能和医院的招持费用冲减,医院每月的月初和乙方结算上月的费用。

10、乙方在食堂的所有从业人员须持有饮食行业健康证。要求乙方履约保证金20000元向甲方一次性交清,便于甲方对乙方的监督管理,如因平时检查扣分则在押金中扣除,第二年补齐押金,依此类推。

11、乙方须派人员到病房征集,供应病人所需主食及营养餐按时负责到病房,所供营养餐要得到病人的满意,满意度要达到60%,不足者按比例扣分。最好以一次性多用餐具包装。

12、乙方厨房要清洁卫生,污染区和清洁区分开,排油烟设施要达到要求,必须添制足够数量的冷冻及消毒设备,餐器,大型的空气能热水器,确保干部职工餐具能消毒,冬天能用热水。

13、乙方要在中标后对食堂大厅及包房的环境重新装修,添制餐桌及椅子,一切费用乙方自理,确保用餐人员能坐。

14、膳食委员会对乙方在经营过程中未履行合同要求的,医院有权进行处罚。

15、建立 一天一小扫,一周一大扫除,一周检查一次加工房,两周检查一次大宗食品,两周检查一次留样饭菜制度 ,检查结果存档备案。

16、实行卫生知识培训制度。制定培训计划,定期组织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参加食品卫生知识、职业道德和法律法规的培训以及卫生操作技能培训。

17、实行监督管理扣分法。总为1000分,如扣分至600分以下(不含600分),视承包者为不合格,具体扣分条款,经双方商定如下:

1)、从业人员必须进行健康体检和卫生知识培训,取得合格证后方可上岗。发现一人无证上岗扣2分,并要求不准上岗。

2)、从业人员必须穿戴统一工作衣、帽,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不得在食堂内吸烟、吃东西、随地吐痰,不得穿工作服入厕。发现一人次扣2分,并要求立即整改。

3)、从业人员不得面对食品打喷嚏、咳嗽及做其他影响食品卫生的行为,不得直接用手抓取食品,操作用具用后不得随处乱放。发现一次扣2分,并立即整改。

4)、凡 五病 人员和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疾病的,不得在食堂从业,发现一人有上述病症还在上岗,扣20分,并立即下岗。

5)、加工间要分设肉类、水产类、蔬菜、原料加工洗涤区域池。食品原料的加工和存放要在相应场所进行,不得混乱和交叉使用。发现一处不合格要求,扣5分,并予以整改。

6)、清洗加工食品原料必须先检查质量,发现腐乱变质、有毒有害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不得加工。变质食品不下锅,不蒸煮、不烘烤。在供应的饭菜中发现一次变质食品扣100分,并立即停止出售。

7)、不采购易造成农药残留的蔬菜,蔬菜类食品原料要按 一择二洗三切 的顺序操作,彻底浸泡清洗干净,做到无泥沙,无杂草、无烂叶。易造成农药残留的蔬菜要浸泡30分钟以上。在供应的菜肴中发现一次泥沙、杂草、烂叶、虫子等问题,扣2分;出现一次农药残留中毒现象扣100分并承担相关责任。

8)、肉类、水产品类食品原料的加工要在专用加工洗涤区域池中进行。肉类清洗后要无血、毛、污,鱼类清洗后要无鳞、内脏,活禽宰杀放血完全,去净羽毛、内脏。在供应的菜肴中发现一次不应有物,扣5分。

9)、主食、副食分库存放,食品与非食品不能混放,食品仓库内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不得存放个人物品和杂物。检查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扣5分,并要求立即整改。

10)、仓库内要定期清扫,保持仓库、货架清洁卫生,经常开窗或用机械通风设备通风,保持干燥。检查发现一次不符合要求扣5分,并要求整改。

11)、发现腐烂变质、发霉生虫、有毒有害、掺杂掺假、质量不新鲜的食品,扣50分,并要求立即销毁,不得提供给食堂。

12)、饭菜要烧熟煮透,发现一次不熟食品,扣5分,并停止出售。

13)、不出售隔餐隔夜变质食品,发现一次扣10分,并立即停止出售。

14)、不出售冷菜,发现一次扣1分,冷冻食品以卫生防疫标准为准,发现一次过期现象扣10分,并立即停止出售。

15)、不出售腌制品、烧烤卤品发现一次扣10分,并立即停止出售。

16)、不准使用食品添加剂,特别是不得为掩盖食品腐烂或以掺杂、掺假、伪造为目的而使用食品添加剂。发现一次扣100分,并立即停止出售相关食品。

17)、严格按照 除残渣 碱水(或餐用洗净剂) 清水冲洗 热力消毒 保洁 的顺序进行洗涤餐具、用具。药物消毒增加一道清水冲的程序。

18)、每餐收回的餐饮具、用具,立即清洗消毒,不隔餐隔夜。

19)、餐用洗净、消毒剂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和要求。餐具消毒必须清洗干净,消毒后的餐饮具表面光洁、无油渍、无异味、无泡沫、无不溶性附着物。及时将其放入保洁柜密闭保存、备用。

20)、提倡自制面食。凡购买面点都必须报告购买点。由承包者承担一切责任。

21)、严格实行大宗食品采购报告、定点、索证、备查制度。对不按时报告相关情况的扣5分,立即补报;不按报告,按质采购的扣20分,立即按报告补采;采购物证不符的扣3分,按物补证;采购了腐败变质、掺杂掺假、发霉生虫、有毒有害、质量不新鲜食品的扣50分,并监督销毁有问题食品。

22)、留样饭菜经检验不符合卫生标准的扣20分,并要求采取措施整改。

23)、不遵守合同要求,出售食品或其他物品来套现、兑现单位补贴的,发现一次扣10 50分。

24)、膳食管理委员会每季度检查一次。但针对用膳对象反映的问题进行不定期检查。

15、为保证住院病人营养用餐及病人家属用餐,承包方需建立相应的联系方式,预约或上门登餐,送饭菜到床头,不准病人到食堂用餐。

16、经营食堂的一切费用(包括卫生防疫部门、环保部门等各种收费在内)、税收及水电费等由承包方负担。

17、承包方需改建或装修,须经医院同意,但医院不承担任何费用,承包方需配备食堂所需的一切餐具、桌椅、空调,承包期满后自行处置,改建或装修而产生的费用医院不作补偿。

18、根据医院工作性质,食堂用餐时间安排如下:

早餐:7:00-8:00

中餐:值班人员11:30-12:00

上班人员12:00-13:00

加班人员按时间另行通知用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