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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市区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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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市区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 天津市市区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职工食堂管理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PYGP-2021-C-0640)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详情

天津市市区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 天津市市区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职工食堂管理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PYGP-2021-C-0640)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天津市市区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职工食堂管理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天津市河西区洞庭路16号美年广场2号楼309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1年09月2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PYGP-2021-C-0640
项目名称:天津市市区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职工食堂管理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328.2万元
最高限价:328.2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 是否设置最高限额 预算(万元) 最高限额(万元) 采购目录 采购需求
第1包 328.2 328.2 餐饮服务 天津市市区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职工食堂管理服务,食堂位于天津市河西区解放南路376号。服务范围:二楼食堂,面积约249平方米;四楼职工用餐区域,面积约450平方米。本项目需服务人员约23人。服务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具体内容详见项目需求书。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一)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开标时间之前“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二)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项目是专门面向中型、小型企业采购的项目。(三)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第二条约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四)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提供2020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扫描件(应包括完整的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或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近3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3.提供2021年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等)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税的证明文件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4.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注: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实际查询结果以采购代理机构于开标当日,开标时间之前打印的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查询结果为准。(二)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投标人若为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如身份证、驾驶证、护照等);投标人若为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人代表授权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如身份证、驾驶证、护照等)(原件备查)。(三)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要求及采购人的需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型、小型企业采购。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型、小型企业。注:中型、小型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加盖公章,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加盖公章,监狱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并加盖公章,否则不予认定。(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函》。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1年09月06日到 2021年09月10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河西区洞庭路16号美年广场2号楼309
方式:现场领取或网上领取,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售价:5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09月2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磐宇咨询有限公司第一评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人须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上完成注册并成为合格投标人(注册网址: http://ccgp-tianjin.gov.cn/register/organization/supplierRegister.jsp)。 (2) 提供以下两种方式:a. 现场领取:为保证开票信息的准确性,请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时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以现金形式支付;b. 网上领取,具体要求如下:(1)请将标书款以电汇或银行转账方式从投标人账户汇至我公司的银行账号,并请在汇款备注中标明:“PYGP-2021-C-0640标书款”,采购代理机构开户信息如下:单位名称:天津磐宇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大沽南路支行 银行帐号:698198982 (2)标书款汇款后,请将如下报名信息: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地址、营业执照扫描件、汇款单截图、项目编号、投标人联系人、联系电话及投标人邮箱以邮件正文形式发送至info@tjpygp.com,并电话至我公司予以确认。(3)邮件主题为:PYGP-2021-C-0640报名信息。(4)采用网上领取方式进行报名的,报名日期以标书款到账日期为准。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市区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解放南路376号富裕大厦1-3层底商
联系方式:022-8159101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磐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洞庭路16号美年广场2号楼309
联系方式:022-8839112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老师
电 话:022-88391127
其他附件文件下载
项目需求书.pdf

天津磐宇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9月3日

包号 是否设置最高限额 预算(万元) 最高限额(万元) 采购目录 采购需求 第1包 否 328.2 328.2 餐饮服务 天津市市区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职工食堂管理服务,食堂位于天津市河西区解放南路376号。服务范围:二楼食堂,面积约249平方米;四楼职工用餐区域,面积约450平方米。本项目需服务人员约23人。服务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具体内容详见项目需求书。
项目需求书 (一)项目背景 天津市市区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采购职工食堂管理服务,食堂位于天津市河 西区解放南路 376 号。正常工作日用餐人数约 380 人/日(人员包含不动产登记、 驻点税务、银行、公证处、邮局、司机等),周六加班用餐人数约 30 人/日。职 工用餐标准为 25 元/人/日。服务范围为二楼食堂(面积约 249 平方米),四楼 职工用餐区域(面积约 450 平方米)。 (二)服务内容 1、负责提供采购人食堂用工人员; 2、负责采购人职工每日早、午两餐用餐保障; 3、负责制定食谱,做好成本核算,做到日清、周结、月核算; 4、负责各类应急加班等任务的餐饮保障; 5、负责原材料、食材、辅料的采购、货品验收、货品库房登记管理、原材 料配料、菜品的出品服务及管理,采购人负责监管; 6、配备专人进行餐费的财务账务管理。建立货品入库、出库登记和盘库制 度,建立台账,定期向甲方公示账务情况; 7、负责食堂加工设备及其它设施卫生管理; 8、负责食堂食品卫生安全; 9、配合采购人做好食堂日常管理工作。 (三)服务要求 1、供餐要求 (1)参考用餐人数:正常工作日用餐人数约 380 人/日(人员包含不动产登 记、驻点税务、银行、公证处、邮局、司机等),周六加班用餐人数约 30 人/ 日。 (2)正常工作日早、中餐配置: ①早餐:主食不少于 10 种;自制凉拌、小菜不少于 6种,其中小吃不少于 2种;汤羹不少于 8种;每周菜谱不少于 4道创新菜。 ②中餐:主食不少于 8种;热菜不少于 6种,其中主荤菜不少于 2种;凉菜 不少于 2种;汤羹不少于 2种;特色小吃不少于 4种;副食不少于 1种;水果不 少于 1种;特色饮品不少于 2种;确保每周菜谱不少于 4道创新菜。 (3)周六菜品安排 ①早餐:主食不少于 5种;自制凉拌、小菜不少于 4种;汤羹不少于 4种。 ②中餐:主食不少于 4种;热菜不少于 4种,其中主荤菜不少于 1种;汤羹 不少于 2种;副食不少于 1种;水果不少于 1种。 (3)根据季节变换情况,制定周营养食谱,公布并严格执行,食谱要确保 主副食花色、品种、营养及人体每日所需的热量。做好食堂每日早、午餐的供应 保障工作,严格按照要求确保主副食的品种、数量质量,做到种类丰富,营养均 衡,有益健康,适合大众口味。 2、项目及卫生管理要求 (1)对厨房、餐厅均有严格的卫生管理制度和食品安全保障制度; (2)厨具、餐具均符合国家相关卫生标准,做好菜肴留样备检工作,确保 绝不发生因食物、餐具不卫生而导致用餐人员身体不良反应事件; (3)厨房设施保持清洁,及时消毒,食堂出品卫生合格率 100%,无卫生防 疫责任事故; (4)厨师、面点师等各类岗位人员要具有相应的资格证书,不低于三星级酒 店厨师水平,主要厨师应具有技师以上等级资格; (5)餐饮服务人员须持健康证上岗,并定期进行健康体检; (6)认真执行操作规程,杜绝违规操作和人员伤亡的问题; (7)每季度做好服务质量满意度测评,根据测评情况及时调整服务方案和落 实改进措施,不断提高管理服务水平; (8)负责各类应急加班等任务的餐饮保障; (9)按季节提前做好各类蔬菜的采购、储存工作,合理控制成本; (10)指标要求:卫生质量合格率 100%;工作人员拥有健康证和年体检率 100%;通过满意度测评就餐人员满意率达 90%以上; (11)员工统一着装,工作规范,作风严谨,文明服务,严格考勤; (12)中标人应维护采购人利益和形象,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四)主要岗位人员配置及要求(共 23 人) 1、项目经理兼库房管理 1人, 男女不限, 年龄 55 岁(含 55 岁)以下。10 年(含 10 年)以上食堂或餐厅管理经验。 2、厨师长 1人。男女不限,年龄 55 岁(含 55 岁)以下,10 年(含 10 年) 以上餐饮主厨经验和厨房管理经验,对营养餐有一定研究。具备在有效期的由劳 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二级/技师技能或以上《职业资格证书》(中式烹调师)。 3、厨师 4 人。男女不限,年龄 55 岁(含 55 岁)以下,10 年(含 10 年) 以上厨师工作经验。具备在有效期的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三级/高级技能 或以上《职业资格证书》(中式烹调师)。 4、面点组长 1 人,面点师 3人。男女不限,年龄 55 岁(含 55 岁)以下, 10 年(含 10 年)以上面点经验,掌握多种面点技术,对精细搭配、营养餐有一 定研究。 5、切配工 4 人,要求男性,年龄 55 岁(含 55 岁)以下,5 年(含 5 年) 以上相关经验。 6、服务员 3人,要求女性,年龄 50(含 50 岁)岁以下,5年(含 5年)以 上工作经验,身体健康、能吃苦耐劳。 7、勤杂工 2 人,男女不限,年龄不限,5 年(含 5 年)以上工作经验,身 体健康、能吃苦耐劳。 8、洗消组长 1 人,洗消工 3 人,男女不限,年龄不限,5 年(含 5 年)以 上工作经验,身体健康、能吃苦耐劳。 9、以上人员要求必须面试合格,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卫生习惯,有较强 的责任心和敬业精神,本人心理健康,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食堂人员每年 进行一次体检,保证身体健康状况良好。 (五)其他要求 1、中标人接到采购人通知后,应尽快组建拟派本项目的食堂服务队伍。组 织人员招聘、面试、培训等工作,员工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2、中标人要保证人员相对稳定,厨师长等主要人员应满足采购人要求,如 不符合采购人要求的,采购人有权要求予以更换。 3、中标人定期向采购人提交卫生检疫检验部门出具的卫生检疫报告。 5、操作环境要求:干净、干燥、无污染、无杂物、无残渣、无异味、无油 垢、无蝇虫、无老鼠。垃圾要随有随清,日产日清,垃圾桶加盖、内外袋无外溢。 6、中标人必须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及《生产安全法》。 7、中标人应报出投诉解决方案。 8、中标人应报出突发事件预案及安全事故处理预案; 9、中标人不得擅自拆改和扩建房屋; 10、因中标人原因造成误饭、断供、食品安全问题,由中标人承担全部责任, 按合同约定自愿接受处罚; 11、由中标人供应食物不洁或霉变引发的细菌性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病等所 发生的治疗费用由中标人全部承担并按合同约定自愿接受处罚。 12、中标人供应的食品应 48 小时留样备查; 13、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从安全、库房、初加工、烹制、服务、洗消、设 备安全操作及卫生常识等方面进行阐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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