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中心医院食堂食材采购项目公开招标采购公告更正公告
系统发布时间:2021-09-03 17:05
一、项目基本情况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
511701202100191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
达州市中心医院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1年08月17日 |
二、更正信息 |
更正事项 |
采购文件 |
更正内容 |
附件 |
更正事项一:更改鸡精、味精的计量单位和控制价。详见附件。更正事项二: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更正为:2021年9月24日14:30(北京时间)。 |
更正日期 |
2021年09月03日 |
三、其它补充事宜 |
无 |
|
四、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1.采购人信息 |
名称: |
达州市中心医院 |
地址: |
达州市通川区大东街151号 |
联系方式: |
0818-2397018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名称: |
四川九星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达州市达川区盛达路73号晟达电气4楼 |
联系方式: |
0818-3580777 |
3.项目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 |
王老师 |
电话: |
0818-2965777 |
达州市中心医院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招
标
文
件
编制单位:达州市中心医院
四川九星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编号:511701202100191
编制时间:2021 年 6 月
目 录
第一章 投标邀请...................................................................................................................1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3
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22
第四章 投标人和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51
第五章 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52
第六章 招标项目技术、服务及其他商务要求.................................................................54
第七章 评标办法.................................................................................................................70
第八章 合同主要条款.........................................................................................................81
1
第一章 投标邀请
四川九星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达州市中心医院(采购人)委托,
拟对“达州市中心医院食堂食材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
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511701202100191
二、采购项目名称:达州市中心医院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三、采购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四、采购项目预算:本项目为下浮费率报价,据实结算,结算总价不超过 1650 万
元。
五、采购项目简介:本项目共一个包,对达州市中心医院食堂食材采购项目进行
采购,详见“第六章 招标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
六、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
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8.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8.1 投标人为非生产厂家的,须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和所投货物生产厂家《动
物检疫合格证明》;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须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和所投货物生
产厂家《动物检疫合格证明》;
8.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
七、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
016〕125 号)的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
hina.gov.cn)、“四川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
2
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
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
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如采购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
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八、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21 年 8 月 18 日至 2021 年 8 月 24 日 9:00--17:00(北
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足三家的,可能顺延获取招标文
件时间,并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公告。
2.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2.1 本项目接受现场报名及线上报名。现场获取招标文件时,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
他组织的,提供加盖供应商鲜章的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明以及供应商报名登记
表壹份(格式见附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线上获取招标
文件时,提供以上资料的扫描件发送至邮箱 1365911571@qq.com,详询 0818-3580777
(分机号码:803,联系人:王老师)。
2.2 招标文件售价:200 元/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1 年 9 月 24 日 14:3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投标文件。
十、开标地点:四川九星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厅
十一、本投标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www.ccgp-sichuan.gov.cn)以公告形式发
布。
十二、联系方式:
采 购 人:达州市中心医院
地 址:达州市通川区南岳庙街 56 号
联 系 人:付老师
联系方式:0818-2397018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九星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达州市达川区盛达路 73 号晟达电气 4楼
联 系 人:王老师
联系方式:0818-2965777
3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人须知附表
序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
1
采购预算
(实质性要求)
本次采购项目采购预算:本项目为下浮费率报价,据实结算,
结算总价不超过 1650 万元。
超过采购预算的投标为无效投标。
2
最高限价
(实质性要求)
本次采购项目最高限价:本项目为下浮费率报价,据实结算,
结算总价不超过 1650 万元。
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投标。
3
低于成本价不正当
竞争预防措施
(实质性要求)
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
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
信履约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
供书面说明或必要的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提供的书面说明或
证明材料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政府采
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 87 号)第六十
条、《四川省政府采购评审工作规程(修订)》(川财采[2016]53
号)第三十一条等规定提供,提供的材料无法证明其报价合理
性或经评标委员会评审认定提供的材料无法证明其报价合理性
的,其投标文件应当按照无效投标处理。若投标人拒绝或者未
在评标委员会要求的时间内提供有效书面说明的,其投标文件
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3.投标人提供书面说明应当加盖公章或者签字确认,否则无效。
若采取签字方式的,供应商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
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
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
4
失信企业报价加成
(实质性要求)
1.对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
[2015]33 号)记入诚信档案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失信供应商,在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实行 10%的报价加成、以加成后报价作为
该供应商报价评标,且供应商失信行为惩戒实行无限制累加制,
因其失信行为进行报价加成惩戒后报价超过政府采购预算的,
其投标文件按照无效处理。
2.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就自己的诚信情况在投标
文件中进行承诺。
5 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法
6
本项目落实的相关
政府采购政策
(实质性要求)
1.扶持中小企业、支持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价格给予 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
格参与评标。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
业。
2.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本项目采购产品中如有《节能产
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标注“★”的政府强制采购产品,供
4
应商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
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投标无效;投标产品为《节能产品政府
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政府
优先采购产品的,供应商应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
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
否则不予认定。
3.无线局域网产品:采购人采购无线局域网产品和含有无线局
域网功能的计算机、通信设备、打印机、复印件、投影仪等产
品时,在政府采购评审方法中,应当考虑信息安全认证因素,
优先采购清单中的产品。属于优先采购无线局域网产品的,提
供投标产品所在清单页截图并标注,否则不予认定。
7 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8 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9 采购文件咨询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818-2965777
10 开标、评标工作咨询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818-2965777
11 中标通知书领取
中标公告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公告后,请中标供应商凭有效身
份证明证件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中标通知书。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818-2965777
地址:达州市达川区盛达路 73 号晟达电气 4楼
12 供应商询问或质疑
1.(1)供应商对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应当具备的条件,
招标项目技术、商务及其他要求和评审细则、标准以及对招标
项目资格审查事项提出询问或质疑的,应向采购人提出;(2)
供应商对采购过程(本条中第一款情形除外)及中标结果提出
询问或质疑的,应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3)供应商可以在知
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
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同时递交电子文档)
2.潜在供应商已依法从代理机构处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
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
获取采购文件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 个工作日
内提出。
3.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得拒收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
发出的质疑函,应当在收到质疑函后 7 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
4.投标人行使质疑权时,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
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818-2965777
联系地址:达州市达川区盛达路 73 号晟达电气 4楼
邮政编码:635000
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供应商质疑
不得超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范围。
13 供应商投诉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
5
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
满后 15 个工作日内向本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投诉受理单位:本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达州市财政局。
联系电话:0818-2675041。
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供
应商投诉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14
是否允许
进口产品参与
是( ) 否( √ )
15
是否允许
联合体投标
是( ) 否( √ )
16 是否允许合同分包 是( ) 否( √ )
17
强制性规定
(实质性要求)
不论招标文件是否规定,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对供应商和采购
产品的技术标准、质量标准和资格资质条件等有强制性规定的,
必须符合其要求。
18 招标代理服务费
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收取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和发改办价格
【2003】857号文件规定收费标准收取,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
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
19
政府采购合同
公告备案
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将政府采购合
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公告;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
日内,采购人应将政府采购合同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报同级财
政部门备案。
20 特别说明
1.本招标文件所称的“以上”、“以下”、“内”、“以内”,
包括本数;所称的“不足”,不包括本数。
2.本招标文件中如存在相关产品的具体品牌、型号,均不作为
指定要求,而仅作为技术水平、产品品质的客观参考,且其内
容不作为技术评审因素。
21 “政采贷”业务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
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 号)和《四川省财政厅关于
进一步推进“政采贷”有关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20]53 号),
为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
贵的问题,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
开展“政采贷”业务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
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
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
附:开展“政采贷”业务的银行名单:
1.中国建设银行四川省分行;2.中国工商银行四川省分行;3.
中国农业银行四川省分行;4.中国银行四川省分行;5.交通银
行四川省分行;6.中国邮储银行四川省分行;7.华夏银行成都
分行;8.民生银行成都分行;9.四川天府银行;10.兴业银行成
都分行;11.成都银行;12.成都农村商业银行;13.上海银行成
都分行;14.渤海银行成都分行;15.雅安农村商业银行;16.
雅安市商业银行;17.眉山农村商业银行;18.乐山市商业银行;
19.乐山嘉州民富村镇银行;20.绵阳市商业银行;21.四川省农
村信用社联合社;22.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23.上
6
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24.雅安雨城惠民村镇
银行有限责任公司;25.自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6.宜宾市商
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省分行包括各下属支行。
二、总 则
1. 适用范围
1.1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招标采购项目。
2. 有关定义
2.1 “采购人”系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
招标的采购人是达州市中心医院。
2.2 “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根据采购人的委托依法办理招标事宜的采购机构。本
次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是四川九星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3 “招标采购单位”系指“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统称。
2.4 “投标人”系指购买了招标文件拟参加投标和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及相应服务
的供应商。
3. 合格的投标人(实质性要求)
合格的投标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1)本招标文件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2)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政策制度;
(3)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了招标文件。
4. 投标费用(实质性要求)
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有关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合格的投标产品(实质性要求)
5.1 参加政府采购所投标的产品,必须是合法生产厂家生产的合格产品,产品涉
及到第三方知识产权的,必须是已依法获得了该知识产权的所有权或使用权,不得存
在侵犯知识产权的问题。
5.2 若投标产品为需要安装软件才能正常工作的,投标人必须提供正版软件安装
使用,不得安装使用盗版软件。
5.3 除非招标文件要求采购进口产品,否则只能用国产产品投标报价;招标文件中
明确规定可以采购进口产品的,若国产产品的质量、技术和服务均能满足需求,按照
7
公平竞争原则,可以参与采购竞争。
6. 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实质性要求)
核心产品: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
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多家投标人提供的任一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视为提供相同品
牌产品。本采购项目核心产品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招标项目技术、服务及其他商务
要求”(招标文件没有明确的视为本项目无核心产品)。
6.1 核心产品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处理。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
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
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
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
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6.2 核心产品提供同一制造厂商不同品牌产品处理。制造厂商与分销商、经销商
或代理商同时参加投标,投标产品为该制造厂商不同品牌产品的,制造厂商投标品牌
产品为有效投标,其他投标无效。
制造厂商未参与投标,分销商、经销商或代理商以该制造厂商不同品牌产品同时
参加投标。报价不同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投标人的投标
产品参加评审;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自主采取公平、择优的方式选择确定一个投标
产品参加评审。其他投标无效。
6.3 利害关系供应商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
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采购项目实行资格预审的,单位
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可以参加资格预审,但只
能由供应商确定其中一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后续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其投标
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6.4 前期参与供应商处理。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为采购
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
询论证意见成为采购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标因素和
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8
6.5 利害关系代理人处理。不同供应商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不得同时
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成员或同一单位人员为其代理人,否则,其投标文件作
为无效处理。
6.6 供应商实际控制人或者中高级管理人员,同时是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
得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6.7 同一母公司的两家以上的子公司只能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
采购活动,不得以不同供应商身份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6.8 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存在关联关系,或者是采购代理机构的母公司或子公
司,不得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6.9 回避。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
的,应当回避:
(1)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
(2)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
(3)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
者近姻亲关系;
(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需要依法回避的采购人员是指采购人内部负责采购项目的
具体经办工作人员和直接分管采购项目的负责人,以及采购代理机构负责采购项目的
具体经办工作人员和直接分管采购活动的负责人。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需要依法回
避的相关人员是指评标委员会成员。
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代理机
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
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
三、招标文件
7.招标文件的构成
7.1 招标文件是供应商准备投标文件和参加投标的依据,同时也是评标的重要依
据,具有准法律文件性质。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招标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
价等要求、招标投标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本招标文件包
9
括以下内容:
(一)投标邀请;
(二)投标人须知;
(三)投标文件格式;
(四)投标人和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五)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六)招标项目技术、服务及其他商务要求;
(七)评标办法;
(八)合同主要条款。
7.2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招标文件中的所有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
求。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全面、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没有按照招标文
件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将视为无效投标。
8.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8.1 招标采购单位可以依法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
8.2 招标采购单位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应当以书面形式(电
子邮件方式视同书面形式)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通知所有购买了招标文件的供应商,
同时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更正公告。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
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
采购代理机构发布公告并书面通知供应商的时间,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 15 日前、
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至少 3 日前;不足上述时间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
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
8.3 供应商应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在四川政府采购网查询本项目的更正
公告(如有),以保证其对招标文件做出正确的响应。供应商未按要求下载相关文件,
或由于未及时关注更正公告的信息造成的后果,其责任由供应商自行负责。更正公告
通过供应商报名时备注的电子邮箱发送至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供应商在收到
相应更正公告后,以书面形式给予确认,该更正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
约束作用。如供应商未给予书面回复,则视为收到并认可该更正公告的内容。
8.4 投标人认为需要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可以以书面形式向招标采
购单位提出申请,但招标采购单位可以决定是否采纳投标人的申请事项。
8.5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招标采购单位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或
10
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并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或提交资格预审申
请文件的截止时间 3 日前,将变更时间以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变更公告形式通知所
有购买了招标文件的供应商。
8.6 招标文件中编制的内容前后有矛盾或不一致的,有时间先后顺序的,以时间在
后的修改、澄清或补正文件为准;没有时间先后顺序的,按有利于投标人的原则进行
处理。
9. 答疑会和现场考察
9.1 根据采购项目和具体情况,招标采购单位认为有必要,可以在招标文件提供
期限截止后,组织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会。组
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的,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9.2 供应商考察现场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
注:本次采购不组织现场考察和标前答疑会。
四、投标文件
10.投标文件的语言(实质性要求)
10.1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采购单位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
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投标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必须逐一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
盖投标人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否则,所提供的外文资料将可能被视为无效
材料。(说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为外籍人士的,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和护照除外。)
10.2 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涉嫌虚假
响应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11.计量单位(实质性要求)
除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本次采购项目所有合同项下的投标均采用国家法定的
计量单位。
12. 投标货币(实质性要求)
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
13.联合体投标(实质性要求)
11
13.1 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投标,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投标。以联
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
的条件。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
应当有一方符合采购人规定的特定条件。
13.2 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
和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联合体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采购单位。
13.3 联合体应当确定其中一个单位为投标的全权代表,负责参加投标的一切事
务,并承担投标及履约中应承担的全部责任与义务。
13.4 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
人承担连带责任。
13.5 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
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13.6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
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13.7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的相关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附表”规定。
14. 知识产权(实质性要求)
14.1 投标人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
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
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投标人承担所有相关责
任。
14.2 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
14.3 投标人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投标人需提供开发接口和
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含采购
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
14.4 如采用投标人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
识产权的相关费用。
14.5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针对知识产权进行声明或者承诺,否则,投标无效。
15.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包括
下列两部分文件:
12
文件一:资格性投标文件
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第五章要求提供相关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
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文件二:其他投标文件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以下相关材料:
(一)报价部分(实质性要求)。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填写的“开标一览表”
及“报价明细表”。 本次招标报价要求:
(1)投标人的报价是投标人响应招标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
投标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
(2)投标人每种货物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并且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
任何有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并按无效投标处理。
(3)在本次投标之前一周年内,投标人本次投标中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相同配置
的产品报价与其在中国境内其他地方的最低报价比例不得高于 20%,投标人须在投标文
件中针对此项进行承诺或者说明,否则,投标无效。
(二)技术部分。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做出的技术应答,主要是针对招标项
目的技术指标、参数和技术要求做出的实质性响应和满足。
(三)商务部分。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有关文件及优惠承诺。
投标人承诺给予招标采购单位的各种优惠条件(优惠条件事项不能包括采购项目
本身所包括涉及的采购事项。投标人不能以“赠送、赠予”等任何名义提供货物和服
务以规避招标文件的约束。否则,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即使
中标也将取消中标资格)。(实质性要求)
(四)售后服务。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中售后服务要求作出的积极响应和承诺。
(五)其他部分。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作出的其他应答和承诺。
16.投标文件格式
16.1 投标人应执行招标文件第三章的规定要求。第三章格式中“注”的内容,投
标人可自行决定是否保留在投标文件中,未保留的视为投标人默认接受“注”的内容。
16.2 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投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编写。
17.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13
18.投标有效期(实质性要求)
18.1 本项目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时间届满后 90 天(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
件的截止之日起算)。投标人投标文件中必须载明投标有效期,投标文件中载明的投
标有效期可以长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但不得短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否则,其
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18.2 因不可抗力事件,采购人可于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前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有
效期。投标人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续采购活动,但由此给投
标人造成的损失,采购人可以自主决定是否可以给予适当补偿。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
有效期的,不能修改投标文件。
18.3 因采购人采购需求作出必要调整,采购人可于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前与投标人
协商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续采购活
动,但由此给投标人造成的损失,采购人应当予以赔偿或者合理补偿。投标人同意延
长投标有效期的,不能修改投标文件。
19.投标文件的印制和签署
19.1 投标文件分为“资格性投标文件”和“其他投标文件”,两部分投标文件应
分册装订。
19.2 投标人应按 19.1 准备两部分投标文件,资格性投标文件含正本壹份、副本
三份;其他投标文件正本壹份、副本陆份;电子文档(U 盘)壹份(两部分投标文件
电子文档可复制在一个 U 盘),以及用于开标唱标单独密封提交的“开标一览表”(壹
份)。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在其封面右上角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开标一览表”除单独密封提交外,还应编制于其他投标文件正、副本内,如有遗漏,
将视为无效投标(实质性要求)。
19.3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用不褪色、不变质的墨水书写,并由投标
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在规定签字、盖章处签字或盖个人名章。投
标文件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投标文
件为准。
19.4 投标文件的打印和书写应清楚工整,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须由投
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个人印鉴。
19.5 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应当采取胶装方式装订成册,不得散装或者活页装订
14
(实质性要求)。
19.6 投标文件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制作,且需逐页盖章,签署、盖章和内容应
完整。(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评审工作规程(修订)》规范。)
19.7 投标文件统一用 A4 幅面纸印制(除另有规定外),逐页编目编码。
19.8 本次招标要求的复印件是指对图文进行复制后的文件,包括扫描、复印、影
印等方式复制的材料。
20.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注
20.1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的封面上注明投标人名称、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及分包号(如有分包)。
20.2 资格性投标文件,其他投标文件,电子文档(U盘),用于开标唱标单独提
交的“开标一览表”应分别封装于不同的密封袋内,密封袋上应分别标上“资格性投
标文件”、“其他投标文件”、“电子文档” 、“开标一览表”字样。
20.3 投标文件的密封袋上应当注明投标人名称、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及分包号(如
有分包)。
20.4 所有外层密封袋的封口处应密封完好,并加盖密封章(投标人单位公章、投
标专用章、投标专用密封章均可)。
20.5 未按上述要求标注和密封的,将被视为无效投标。但投标文件(包括单独递
交的开标一览表)密封完好,完整标明了投标人及投标项目名称,虽未完全按前款要
求进行标注,但不影响公平竞争的情形除外,由评标委员会在投标文件规范性方面根
据情况进行扣分。
21.投标文件的递交
21.1 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的规定
密封后送达开标地点。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招标采购单位
将告知投标人不予接收的原因。
21.2 递交投标文件时,报名供应商名称和招标文件的项目编号、分包号应当与投
标供应商名称和招标文件的项目编号、分包号一致。但是,投标文件实质内容报名供
应商名称和招标文件的项目编号、分包号一致,只是封面文字错误的,可以在评标过
程中当面予以澄清,以有效的澄清材料作为认定投标文件是否有效的依据。
21.3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单独准备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投标人营业执照副
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
15
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参加的还应同时准备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
委托书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一并同时递交。
21.4 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投标文件。已经递交的投标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
机构不予退还。
22.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2.1 投标人在递交了投标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但必须在规定的
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22.2 投标人的修改书或撤回通知书,应由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
签署并盖单位印章。修改书应按投标须知第 20 条规定进行密封和标注,并在密封袋上
标注“修改”字样。
22.3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递交的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撤回投
标的,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相应处理。
五、开标和中标
23.开标
23.1 开标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进行,采购人、投标人应派代表参加
并签到以证明其出席。开标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采购人、投标人代表参加。评标委
员会成员不参加开标活动。
23.2 开标时,可根据具体情况邀请有关监督管理部门对开标活动进行现场监督。
23.3 开标时,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其自己递交的投标文件的密封情
况,经确认无误后,由招标工作人员将投标人单独递交的“开标一览表”当众拆封,
并由唱标人员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进行宣读。
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确认投标文件情况,仅限于确认其自己递交的投标文件
的密封情况,不代表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确认。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
代表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密封情况有异议的,应当当场反映开标主持人或者现场
监督人员,要求开标现场记录人员予以记录,并在评标时予以认定处理,但不得干扰、
阻挠开标工作的正常进行。
23.4 投标文件中相关内容与“开标一览表”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23.5 所有投标唱标完毕,如投标人代表对宣读的“开标一览表”上的内容有异议
16
的,应在获得开标会主持人同意后当场提出。如确实属于唱标人员宣读错了的,经现
场监督人员核实后,当场予以更正。
23.6 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24. 开标程序
开标会主持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宣布开标,按照规定要求主持开标会。
开标将按以下程序进行:
(1)宣布开标会开始。当众宣布参加开标会主持人、唱标人、会议记录人以及根
据情况邀请的现场监督人等工作人员,根据“供应商签到表”宣布参加投标的供应商
名单。
(2)根据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对投标文件密封的检查结果,当众宣布投标文
件的密封情况。
(3)开标唱标。主持人宣布开标后,由现场工作人员按任意顺序对投标人的“开
标一览表”当众进行拆封,由唱标人员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价格折扣)、或
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未宣读的投标价格(价
格折扣)或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等实质内容,评标时不予承认。同时,
做好开标记录。唱标人员在唱标过程中,如遇有字迹不清楚或有明显错误的,应即刻
报告主持人,经现场核实后,主持人立即请投标人代表现场进行澄清或确认。唱标完
毕后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需现场对开标记录进行签字确认,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
代表对唱标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当场提出,并要求会议记录人在开标记录中予以记录,
或者另行提供书面异议资料,不签字又不提出异议的,视同认可唱标内容和结果,且
不得干扰、阻挠开(唱)标、评标工作。
(4)宣布开标会结束。主持人宣布开标会结束。所有投标人代表应立即退场(招
标文件要求有演示、介绍等的除外)。同时所有投标人应保持通讯设备的畅通,以方
便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必要澄清、说明和更正。评标结
果投标人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查询。
25.开评标过程存档
开标和评标过程进行全过程电子监控,并将电子监控资料存储介质留存归档。
26.中标结果公告
26.1 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 2个工作日内,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公告中标结果。
26.2 中标结果公告内容应当包括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
17
联系方式,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中标人名称、地址和中标金额,主要中标标的的名
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中标公告期限以及评审专家名单。
26.3 中标结果公告期限为 1个工作日。
27.中标通知书
27.1 中标通知书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之一,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27.2 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
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7.3 中标人的投标文件本应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或者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
规定的中标无效情形的,招标采购单位在取得有权主体的认定以后,将宣布发出的中
标通知书无效,并收回发出的中标通知书(中标人也应当缴回),依法重新确定中标
人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27.4 中标公告发出后,中标供应商须在两个工作日内凭有效身份证明证件到采购
代理机构领取中标通知书。
六、签订及履行合同和验收
28.签订合同
28.1 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由于中
标人的原因逾期未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将视为放弃中标,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将
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28.2 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
中标人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任何协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
标人投标文件确定的事项进行实质性修改。
28.3 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
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28.4 中标人在合同签订之后三个工作日内,应将签订的合同(一式一份)送交采
购代理机构。
29. 合同分包(实质性要求)
29.1 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人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这种要求应当在合
同签订之前征得采购人同意,并且分包供应商履行的分包项目的品牌、规格型号及技
术要求等,必须与中标的一致。
18
分包履行合同的部分应当为采购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不属于中标人的
主要合同义务。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和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
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
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
29.2 采购合同实行分包履行的,中标人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
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
29.3 中小企业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
规定的政策获取政府采购合同后,小型、微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中型企业,
中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企业。
30.合同转包(实质性要求)
本采购项目严禁中标人将任何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包。本项目所称转包,是指中
标人将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让给第三人,并退出现有政府采购合同当事人双方的权利
义务关系,受让人(即第三人)成为政府采购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的行为。
中标人转包的,视同拒绝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31. 补充合同
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
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
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该补充合同应当在原政府采购合同
履行过程中,不得在原政府采购合同履行结束后,且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名称、
价格、履约方式、验收标准等必须与原政府采购合同一致。
32. 履约保证金
32.1 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之前交纳招标文件规定数额的履约保证金(不收取履约
保证金的情形除外)。
32.2 如果中标人在规定的合同签订时间内,没有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
证金,且又无正当理由的,将视为放弃中标。
32.3 履约保证金退款时间以中标人与采购人合同约定时间为准。
32.4 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中标人单方面原因(自然灾害和国家政策因素除外)不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
(2)中标人提供的货物经质量监督相关部门查实有假冒伪劣、以次充好现象的;
(3)中标人在售后服务中,被查实有被采购人举报服务质量问题且不妥善处理的。
19
33. 合同公告
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双方当事人均已签字盖章)之日起 2 个工作日
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
秘密的内容除外。
34. 合同备案
采购人应当将政府采购合同副本自签订(双方当事人均已签字盖章)之日起七个
工作日内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35. 履行合同
35.1 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行合同规定
的义务,保证合同的顺利完成。
35.2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合同法》的有关规
定进行处理。
36. 验收
36.1 政府采购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负责。采购人可以根据采购项目具体情况自
行组织验收,或者委托采购代理机构组织验收,但委托验收不能免除采购人应当承担
的法律责任。采购人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参
与验收的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采购人委托
采购代理机构组织验收的,验收服务费及验收过程中发生的有关费用不得由供应商支
付。
36.2 中标人与采购人应严格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
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采〔2015〕32 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36.3 验收结果合格的,采购人向中标人出具《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报告》,中
标人凭《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报告》办理履约保证金的退付手续;验收结果不合格
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也将不再支付采购资金,还可能会报本项目同级财政部
门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
33 号)等有关规定,给予中标人行政处罚或者以失信行为记入诚信档案。
37.资金支付
采购人出具《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报告》确认验收合格后,按政府采购合同约
定和有关财政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向中标人支付政府采购合同价款。
七、投标纪律要求
20
38. 投标人纪律要求
投标人应当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得恶意串通,不得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
为,不得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下述情形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其投标无效,并书
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38.1 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不得有下列情形: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
(3)与招标采购单位、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
(4)向招标采购单位、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5)在招标过程中与招标采购单位进行协商谈判;
(6)中标或者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7)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8)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或者违规分包;
(9)提供假冒伪劣产品;
(10)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
(11)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投标人有上述情形的,按照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具备(1)-(10)条情形之一的,
同时将取消中标资格或者认定中标无效。
38.2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本项不适用于招
标文件规定不收取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38.3 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
(1)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本项不适用于招标文件规定不收
21
取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2)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3)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4)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5)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6)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八、询问、质疑和投诉
39.询问、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受理审查工作
的通知》的规定办理(详细规定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政策法规模块查询)。本项目要
求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九、其他
40.本招标文件中所引相关法律制度规定,在政府采购中有变化的,按照变化后的
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章和第七章中“1.总则、2.评标方法、3.评标程序”规定
的内容条款,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届满后,因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变化导致不符合
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直接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招标文件不再做
调整。
22
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
一、本章所制投标文件格式,除格式中明确将该格式作为实质性要求的,一律不
具有强制性,但是,投标人投标文件相关资料和本章所制格式不一致的,评标委员会
将在评分时以投标文件不规范予以扣分处理。
二、本章所制投标文件格式有关表格中的备注栏,由投标人根据自身投标情况作
解释性说明,不作为必填项。
三、本章所制投标文件格式中需要填写的相关内容事项,可能会与本采购项目无
关,在不改变投标文件原义、不影响本项目采购需求的情况下,投标人可以不予填写,
但应当注明。
23
第一部分 “资格性投标文件”格式
封面:
(正本/副本)
资格性投标文件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项目编号:
分包号: (如有)
投标人名称: (单位公章 )
投标日期: 年 月 日
24
一、承诺函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我单位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和本项目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二、完全接受和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如对招标文件有异议,
已经在投标截止时间届满前依法进行维权救济,不存在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同时又参
加投标以求侥幸中标或者为实现其他非法目的的行为。
三、如果有《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 号)规定
的记入诚信档案的失信行为,将在投标文件中全面如实反映。
本单位对上述承诺内容、事项的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
虚假,我单位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追究法律责任。
投标人名称:XXXX(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XXXX
日期: 年 月 日
25
二、资格证明材料
说明:
1、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第五章 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
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提供证明材料,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有格式要求的从其要求,无格式要求的格式自拟。
26
格式 1: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码: ,职务: ,系 (投标人) 的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名称:XXXX(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注: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
27
格式 2: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本授权声明: (投标人名称) (法定代表
人/单位负责人姓名、职务)授权 (被授权人姓名、职务)为我方
“ ” 项目(项目编号: )投标活动的合法代表,以我方名
义全权处理该项目有关投标、签订合同以及执行合同等一切事宜。
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者加盖个人名章:XXXX
授权代表(被授权人)签字:XXXX
投标人名称:XXXX(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注:
1、供应商为法人单位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其他组织时提供“单
位负责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时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材料”。
2、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明材料复
印件。
3、身份证明材料包括居民身份证、军官证、外籍人员的护照等。
28
格式 3:
商业信誉承诺函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我单位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现郑重承诺:我单位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本单位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由我单位承担相关法律责
任。
投标人名称:XXXX(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XXX
日期:XXX 年 XXX 月 XXX 日
29
格式 4: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
能力的承诺函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我单位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现郑重承诺:我单位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本单位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由我单位承担相关法律责
任。
投标人名称:XXXX(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XXX
日期:XXX 年 XXX 月 XXX 日
30
格式 5: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良好
记录的承诺函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我单位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现郑重承诺:我单位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本单位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由我单位承担相关法律责
任。
投标人名称:XXXX(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XXX
日期:XXX 年 XXX 月 XXX 日
31
格式 6:
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我单位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现郑重承诺:
我单位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即因
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
政处罚的行为)。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由我单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投标人名称:XXXX(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XXX
日期:XXX 年 XXX 月 XXX 日
32
三、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本单位作为“ (项目名称) ” (项目编号: )的投标人,
现郑重承诺:
我单位及现任法定代表人________(姓名),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主要负
责人_________(姓名),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
三年内不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名称:XXXX(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XXXX
投标日期: 年 月 日
33
四、诚信行为声明函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本公司作为“ (项目名称) ” (项目编号: ) 采购项目的
投标人,郑重声明:
1、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未被纳入法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税务部门、
银行认定的失信名单内;
2、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的政府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他经营活动
履约过程中,无未依法履约被有关部门处罚(处理)的行为;
3、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内无《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第八
条之规定的失信行为。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名称:XXXX(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XXXX
投标日期: 年 月 日
34
第二部分 “其他投标文件”格式
封面:
(正本/副本)
其他投标文件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项目编号:
分包号: (如有)
投标人名称: (单位公章)
投标日期: 年 月 日
35
一、报价部分
(一)投 标 函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我方全面研究了“XXXXXXXX”项目(项目编号:XXXX)招标文件,决定参加贵单
位组织的本项目投标。我方授权 XXXX(姓名、职务)代表我方 XXXXXXXX(投标单位的
名称)全权处理本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
一、我方自愿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货物和服务,报价
为下浮 %。
二、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严格履行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三、我方同意本招标文件依据《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
【2015】33 号文件)对我方可能存在的失信行为进行的惩戒。
四、我方为本项目提交的其他投标文件正本壹份,副本 XXXX 份,其他投标文件电
子文档 1份(U盘),用于开标唱标的“开标一览表”一式壹份。
五、我方同意本次招标的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时间届满后 XXXX 天。
六、我方愿意提供贵单位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
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
投标人名称:XXXX(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XXXX
通讯地址:XXXX
邮政编码:XXXX
联系电话:XXXX
日期: 年 月 日
36
(二)开标一览表
项目编号:
序号 项目名称 下浮比例(%)
交货时间、
交货方式
备注
注:
1. 报价应包括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
2.“开标一览表”为多页的,每页均需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并盖投标人印章。
3.“开标一览表”以包为单位填写(如涉及)。
投标人名称:XXXX(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XXXX
投标日期: 年 月 日
37
(三)分项报价明细表
本项目无分项报价。
投标人名称:XXXX(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XXXX
投标日期: 年 月 日
38
(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声明函
(投标人名称) 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 (供应商名称) 参加 (采购人名称)
的 (项目名称) 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
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达州市中心医院食堂食材采购项目),属于 (批发业) ;承接企业为
(企业名称) ,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
于 (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监狱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
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注:
1.投标人不属于小微企业(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此声明。
2.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批发业。
3.根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文件规定,批发业:从业人员 200 人以
下或营业收入 4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20 人及以上,
且营业收入 5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5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0 万元以下的
为微型企业。
39
(五)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
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8〕 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
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 XXXX_单位的_XXXX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
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
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XXXX(单位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注:投标人不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此声明。
40
二、技术部分
(一)投标产品技术参数响应表
项目名称:
序
号
产品(设备)名称 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产品技术参数
生产厂家或品牌
(如涉及)
规格型号
(如涉及)
正/负偏离 备注
注:1.供应商必须把招标项目的全部技术参数列入此表。
2.按照招标项目技术要求的顺序逐条对应填写。
3.供应商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填写,否则将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
投标人名称:XXXX(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XXXX
投标日期: 年 月 日
41
(二)投标产品本身的详细的技术指标和参数
说明:应尽可能提供检测报告、产品使用说明书、用户手册等材料予以佐证。
42
(三)项目实施方案
(格式自拟)
包括但不限于:
1、交货(服务、施工)方案;
2、人员配备方案;
3、产品验收标准和验收方法;
...... ......
投标人名称:XXXX(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XXXX
投标日期: 年 月 日
43
三、商务部分
(一)承诺函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我单位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
一、完全接受和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如对招标文件有
异议,已经在投标截止时间届满前依法进行维权救济,不存在对招标文件有异议
的同时又参加投标以求侥幸中标或者为实现其他非法目的的行为。
二、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
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
三、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不存在和其他供应商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
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代理人的
行为。
四、未参与本采购项目前期咨询论证,未对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
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不属于禁止参加投标的供应商。
五、如果有《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 号)
规定的记入诚信档案的失信行为,将在投标文件中全面如实反映。
六、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能够给予我公司带来优惠、好处的任何材料资料和技
术、服务、商务等响应承诺情况都是真实的、有效的、合法的。
七、如本项目评审过程中需要提供样品,则我单位提供的样品即为中标后将
要提供的中标产品,我单位对提供样品的性能和质量负责,因样品存在缺陷或者
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导致未能中标的,我单位愿意承担相应不利后果。
本单位对上述承诺内容、事项的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
存在虚假,我单位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追究法律责任。
投标人名称:XXXX(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XXXX
日期: 年 月 日
44
(二)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网址
组织结构
法定代表人/
单位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技术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成立时间 员工总人数:
企业资质等
级
其中
项目经理
营业执照号 高级职称人员
注册资金 中级职称人员
开户银行 初级职称人员
账号 技工
经营范围
备注
投标人名称:XXXX(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XXXX
投标日期: 年 月 日
45
(三)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
年份 用户名称 项目名称 完成时间 合同金额 是否通过验收 备注
注:以上业绩需提供招标文件要求的有关书面证明材料。
投标人名称:XXXX(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XXXX
投标日期: 年 月 日
46
(四)商务应答表
项目编号:
序号 招标要求 投标应答 备注
注:投标人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填写,否则将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
投标人名称:XXXX(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XXXX
投标日期: 年 月 日
47
四、售后服务部分
(一)服务承诺和保障措施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项目编号:
致 (采购人名称) :
备注:
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说明投标产品的保修时间、保修期内的保修
内容与范围、维修响应时间等(应当尽可能提供相关材料予以佐证)。
2、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说明培训内容及培训的时间、地点、目标、培
训人数、收费标准和办法。
3、其他有利于用户的服务承诺。
投标人名称:XXXX(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XXXX
投标日期: 年 月 日
48
(二)投标人(产品制造商)设立的能为本项目提供售后服
务的机构网点清单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项目编号:
序号 机构名称 所在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售后人员
数量
备注
1
2
3
4
5
…
注:1.提供售后服务机构(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2.售后服务机构属于合作伙伴的提供合作协议复印件。
投标人名称:XXXX(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XXXX
投标日期: 年 月 日
49
(三)投标人本项目管理、技术、服务人员情况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类别 职务 姓名 职称 常住地
资格证明(附复印件)
证书
名称
级别 证号 专业
管理
人员
技术
人员
售后服
务人员
注:以上人员需附身份证复印件及相关证书(如有)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投标人名称:XXXX(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XXXX
投标日期: 年 月 日
50
五、其他部分(如有)
(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作出的其他应答和承诺,格式自拟)
51
第四章 投标人和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
类似效力要求
一、投标人的资格、资质性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的项目。
8.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8.1 投标人为非生产厂家的,须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和所投货物生产厂
家《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须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和
所投货物生产厂家《动物检疫合格证明》;
8.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
二、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要求:无
三、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1.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3.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
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4.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内无《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
第八条之规定的失信行为。
52
第五章 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
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投标人应当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注:①投标人若为企业法人:提供“统
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②若为事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
记证书”;③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
业执照”;④若为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材料”。以上均提供复印件;⑤投标
人属于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移动、联通、广电等有行业特殊情
况的,可提供企业分支机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其他企业
分支机构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签署和授权可由分支机构负责人签署和授权);
2.具有良好商业信誉的证明材料(可提供承诺函,格式见“第三章 格式 3”);
3.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注:①可提供 2019 年度或 2020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包含审计报告和审计报告中所涉及的财务报表和
报表附注);②也可提供 2020 年度投标人内部的财务报表复印件;③也可提供
截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一年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④投标人注册
时间截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不足一年的,也可提供在工商备案的公司章程复印
件);⑤投标人为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可提供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
函原件;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可提供承诺函,
格式见“第三章 格式 4”);
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的证明材料(投标人可提供以下任一资料:
①2020 年以来连续 3 个月以上纳税的银行电子回单(复印件);②税务部门出
具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复印件);③免税单位需提供免税的相关证明材料(复
印件);④提供书面承诺函(格式见“第三章 格式 5”);
6.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证明材料(投标人可提供以下任
一资料:① 2020 年以来连续 3个月以上缴纳社保的银行电子回单(复印件);
②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复印件);③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
53
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④提供书面承诺函(格式见“第三章 格式
5”);
7.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
声明(格式见“第三章 格式 6”);
8.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
证明材料复印件;
9.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被授权代
表身份证明复印件(授权代表参加投标时提供);
10.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
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函原件(格式见第三章 “三、无行贿犯罪
记录承诺函”);
11.投标人为非生产厂家的,须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和所投货物生产厂
家《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须具有《食品生产
许可证》和所投货物生产厂家《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证书复印件;
1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内无《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
第八条之规定的失信行为的诚信行为声明函原件(格式见第三章 “四、诚信行
为声明函”)。
13.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格证明材料。
注:
1.以上证明材料要求为原件的必须提供原件,提供的原件及复印件均须加盖
供应商公章。
2.身份证明材料包括居民身份证、军官证、外籍人员的护照等。
54
第六章 招标项目技术、服务及其他商务要求
一、采购项目清单及技术参数
(一)采购项目清单(本表所列即本章中提及的《食堂采购食材明细表》)
编
号
类别 项目名称 规格等级 单位 控制价
1
△
粮油类
籼米 二级 元/500克 2.53
2 粳米 二级 元/500克 2.91
3 糯米 元/500克 4.00
4 小米 元/500克 6.95
5 黑米 元/500克 5.45
6 薏米 元/500克 6.95
7 玉米碎 元/500克 5.96
8 面粉 特一级 元/500克 2.56
9 菜籽油 桶装一级压榨,当地主销品牌 元/5 升 68.55
10 调和油
大豆调和油,桶装一级,
当地主销品牌
元/5 升 58.17
11
鲜肉类
猪肉① 精瘦肉,鲜 元/500克 31.13
12 猪肉② 肋条肉,五花肉,鲜 元/500克 28.86
13 猪肉③ 带皮后腿肉,鲜 元/500克 27.81
14 前夹肉 带皮前腿肉,鲜 元/500克 26.00
15 排骨 鲜 元/500克 28.00
16 猪蹄 鲜 元/500克 25.00
17 猪肝 鲜 元/500克 22.00
18 猪腰花 鲜 元/500克 22.00
19 猪血 鲜 元/500克 2.00
20 猪板油 鲜 元/500克 18.00
21 猪耳朵 鲜 元/500克 30.00
22 猪脸 鲜 元/500克 13.00
23 猪充嘴 鲜 元/500克 25.00
24 猪舌 鲜 元/500克 30.00
25 猪心 鲜 元/500克 12.00
26 猪尾 鲜 元/500克 40.00
27 肥肠 鲜 元/500克 30.00
28 牛肉 牛腩,鲜 元/500克 41.33
55
29 精牛肉 鲜 元/500克 34.00
30 牛排 鲜 元/500克 35.00
31 牛油 鲜 元/500克 3.00
32 牛肝 鲜 元/500克 20.00
33 毛肚 鲜 元/500克 38.00
34 年腱子肉 鲜 元/500克 40.00
35 羊肉 鲜 元/500克 40.00
36 羊排 鲜 元/500克 40.00
37 羊杂 鲜 元/500克 20.00
38 鸡肉 白条鸡,开膛,鸡场鸡 元/500克 13.83
39 鸭肉 鸭场鸭 元/500克 14.56
40 鹅肉 鹅场鹅 元/500克 17.00
41 草鱼 活 1000 克左右一条 元/500克 9.58
42 花鲢 活,1500 克左右一条,鳙鱼 元/500克 11.14
43 鲫鱼 活 350 克左右一条 元/500克 11.70
44 白鲢 鲜 元/500克 4.50
45 鲤鱼 鲜 元/500克 8.00
46 武昌鱼 鲜 元/500克 12.00
47 鲈鱼 鲜 元/500克 27.00
48 黄辣丁 鲜 元/500克 23.00
49 土鸡脚 鲜 元/500克 20.00
50 兔肉 鲜 元/500克 15.00
51 虾 基围虾,14-16 厘米 元/500克 38.00
52 鸽子 鲜 元/500克 30.00
53
蔬菜类
黄瓜 新鲜一级 元/500克 3.61
54 青冬瓜 带皮 元/500克 1.98
55 老南瓜 带皮 元/500克 1.98
56 黄瓜 新鲜一级 元/500克 2.58
57 苦瓜 新鲜一级 元/500克 5.50
58 丝瓜 新鲜一级 元/500克 2.50
59 胡萝卜 新鲜一级 元/500克 1.28
60 圆萝卜 新鲜一级 元/500克 1.28
61 红萝卜 新鲜一级 元/500克 0.99
62 白萝卜 新鲜一级,白萝卜 元/500克 1.56
63 平菇 新鲜一级 元/500克 7.81
64 金针菇 新鲜一级 元/500克 4.97
56
65 香菇 新鲜一级 元/500克 9.12
66 海鲜菇 新鲜一级 元/500克 2.70
67 杏鲍菇 新鲜一级 元/500克 3.40
68 姬菇 新鲜一级 元/500克 3.99
69 茶树菇 新鲜一级 元/500克 14.0
70 磨菇 新鲜一级 元/500克 5.0
71 鸡腿菇 新鲜一级 元/500克 5.0
72 香芹 新鲜一级 元/500克 3.99
73 叶芹 新鲜一级 元/500克 1.99
74 西芹 新鲜一级 元/500克 2.99
75 大白菜 新鲜一级 元/500克 1.96
76 油菜 新鲜一级,白油菜或红油菜 元/500克 3.59
77 圆白菜 新鲜一级,莲白 元/500克 1.89
78 散花菜 新鲜一级 元/500克 2.58
79 小白菜 新鲜一级 元/500克 1.48
80 油麦菜 新鲜一级 元/500克 1.58
81 瓢儿菜 新鲜一级 元/500克 1.80
82 茼蒿菜 新鲜一级 元/500克 3.00
83 冬寒菜 新鲜一级 元/500克 2.80
84 豌豆尖 新鲜一级 元/500克 6.80
85 苕尖 新鲜一级 元/500克 1.80
86 空心菜 新鲜一级 元/500克 2.50
87 菠菜 新鲜一级 元/500克 3.50
88 笋子菜 新鲜一级 元/500克 0.99
89 娃娃菜 新鲜一级 元/500克 3.80
90 油菜苔 新鲜一级 元/500克 2.99
91 菜心 新鲜一级 元/500克 3.58
92 青菜 新鲜一级 元/500克 2
93 牛心白 新鲜一级 元/500克 1.99
94 豆腐菜 新鲜一级 元/500克 2.5
95 生菜 新鲜一级 元/500克 3.99
96 韭菜 新鲜一级 元/500克 3.50
97 韭黄 新鲜一级 元/500克 8.80
98 黄花菜 新鲜一级 元/500克 20.00
99 小葱 新鲜一级 元/500克 6.50
100 大葱 新鲜一级 元/500克 4.98
57
101 蒜苗 去泥,新鲜一级 元/500克 3.98
102 香菜 去泥,新鲜一级 元/500克 7.80
103 青椒 新鲜一级,柿子椒 元/500克 4.01
104 小米青 新鲜一级 元/500克 8.50
105 小米红 新鲜一级 元/500克 18.0
106 红尖椒 新鲜一级 元/500克 7.0
107 甜椒 新鲜一级 元/500克 7.00
108 四季豆 新鲜一级 元/500克 5.08
109 无筋豆 新鲜一级 元/500克 3.58
110 荷兰豆 新鲜一级 元/500克 7.00
111 豇豆 新鲜一级 元/500克 6.50
112 土豆 新鲜一级 元/500克 2.22
113 扁豆 新鲜一级 元/500克 5.00
114 嫩蚕豆 新鲜一级 元/500克 4.00
115 红苕 新鲜一级 元/500克 1.20
116 莴笋 带皮,新鲜一级 元/500克 2.93
117 毛芋儿 新鲜一级 元/500克 2.58
118 红薯 新鲜一级 元/500克 1.88
119 紫薯 新鲜一级 元/500克 2.5
120 香芋儿 新鲜一级 元/500克 1.99
121 面山药 新鲜一级 元/500克 2.99
122 铁山药 新鲜一级 元/500克 3.68
123 洋葱 去皮,新鲜一级 元/500克 1.80
124 青莴笋 新鲜一级 元/500克 1.68
125 莲藕 去泥,新鲜一级 元/500克 2.99
126 黄豆芽 新鲜一级 元/500克 1.60
127 绿豆芽 新鲜一级 元/500克 1.80
128 茄子 新鲜一级 元/500克 2.00
129 玉米棒 新鲜一级 元/500克 2.99
130 甜玉米籽 新鲜一级 元/500克 3.5
131 折耳根 去泥,新鲜一级 元/500克 5.50
132 竹筒白 新鲜一级 元/500克 1.68
133 西红柿 新鲜一级 元/500克 4.21
134 板栗 新鲜一级 元/500克 5.75
135 黄花 新鲜一级 元/500克 38.10
136 西蓝花 新鲜一级 元/500克 2.99
58
137 二青条 新鲜一级 元/500克 6.50
138 豌豆米 新鲜一级 元/500克 7.00
139 儿菜 新鲜一级 元/500克 1.38
140 羊角菜 新鲜一级 元/500克 1.68
141 去皮大蒜 新鲜一级 元/500克 3.80
142 大蒜 新鲜一级 元/500克 2.99
143 生姜 去泥,新鲜一级 元/500克 4.50
144 鲜蒜苔 去皮,新鲜一级 元/500克 5.00
145 冻蒜苔 新鲜一级 元/500克 4.00
146 地瓜 新鲜一级 元/500克 2.00
147 兔儿瓜 新鲜一级 元/500克 2.00
148 三月瓜 新鲜一级 元/500克 2.00
149 佛手瓜 新鲜一级 元/500克 1.50
150 苤蓝 新鲜一级 元/500克 2.00
151 竹笋 新鲜一级 元/500克 3.50
152 高笋 新鲜一级 元/500克 2.50
153 芦笋 新鲜一级 元/500克 5.00
154 蕨菜 新鲜一级 元/500克 4.00
155 银耳 新鲜一级 元/500克 30.00
156 黄凉粉 新鲜一级 元/500克 3.00
157 白凉粉 新鲜一级 元/500克 2.00
158 豆腐 老、嫩,无包装 元/500克 2.74
159 魔芋 新鲜一级 元/500克 3.50
160 茴香 新鲜一级 元/500克 4.00
161 烟熏豆干 新鲜一级 元/500克 4.00
162 紫甘蓝 新鲜一级 元/500克 2.50
163 西兰花 新鲜一级 元/500克 3.50
164 玉兰 新鲜一级 元/500克 3.00
165 鲜花生 去泥,新鲜一级 元/500克 6.00
166 毛豆 新鲜一级 元/500克 3.00
167 秋葵 新鲜一级 元/500克 6.00
168 仔姜 去泥,新鲜一级 元/500克 6
169
干货
黑木耳 元/500克 69.17
170 绿豆 元/500克 5.70
171 红豆 元/500克 4.00
172 黄豆 元/500克 3.00
59
173 花生米 剥壳 元/500克 6.00
174 海带 元/500克 8.00
175 干香菇 元/500克 32.00
176 干茶树菇 元/500克 32.00
177 龙口粉丝 150g/袋 4.50
178 苕粉 元/500克 3.50
179 手工挂面 750g/把 5.50
180 锅巴 元/500克 6.00
181 豆皮 元/500克 5.00
182 海带丝 元/500克 8.00
183 紫菜 元/500克 10.00
184 干黄花 元/500克 5.63
185 银耳 元/500克 49.50
186 大木耳 元/500克 59.50
187 火锅粉 元/500克 12.90
188 豆筋 元/500克 33.80
189 芸豆 元/500克 19.90
190 海带结 元/500克 6.78
191
冻货
鸡胸肉 元/500克 7.00
192 鸭胸肉 元/500克 7.80
193 冻鸡脚 元/500克 21.80
194 冻鸭脚 元/500克 20.00
195 冻郡肝 元/500克 16.00
196 火腿肠 元/500克 8.00
197 冻鸡腿 鸡小腿 元/500克 8.98
198 冻母鸡 元/500克 8.00
199 冻公鸡 元/500克 10.00
200 冻鸡翅 中翅 元/500克 23.80
201 冻翅尖 元/500克 8.98
202 冻鸭翅 元/500克 13.80
203 速冻饺子 元/500克 12.00
204 汤圆 元/500克 7.40
205 粽子 元/500克 8.00
206 冻鸭舌 元/500克 40.00
207 冻鸭唇 元/500克 15.00
208 冻掌中宝 元/500克 40.00
60
209 千页豆腐 元/500克 4.25
210 香菇丸子 元/500克 6.50
211 蟹肉棒 元/500克 7.08
212 牛肉丸 元/500克 11.50
213 脆皮肠 元/500克 6.50
214
调料
食用盐 精制含碘盐,400g 纸塑袋 元/500克 2.26
215 白砂糖 袋装 元/500克 5.35
216 干辣椒 中等,朝天椒 元/500克 17.43
217 花椒 中等,红花椒 元/500克 90.28
218 当归 元/500克 38.00
219 党参 元/500克 38.00
220 花椒面 元/500克 60.00
221 香油 元/500克 10.00
222 生粉 玉米 元/500克 1.90
223 辣椒面 元/500克 10.50
224 老抽 1.9L 元/瓶 12.20
225 生抽 1.9L 元/瓶 12.20
226 醋 一级,430ml 元/瓶 6.50
227 白醋 500ml 元/瓶 1.50
228 排骨酱 240g 元/瓶 7.50
229 醪糟 1000g 元/瓶 5.00
230 辣鲜露 460g 元/瓶 10.80
231 火锅料 70g 元/袋 6.50
232 花椒油 400ml 元/瓶 15.40
233 料酒 500ml 元/瓶 1.50
234 豆瓣酱 元/500克 3.65
235 十三香 45g 元/个 2.70
236 鸡精 元/50 克 2.9
237 味精 元/50 克 1.5
238 蒸肉粉 元/500克 8.33
239 蚝油 260g 元/瓶 5.50
240 红糖 元/500克 4.00
241 罗汉果 元/500克 39.90
242 广香 元/500克 39.95
243 黑胡椒粒 元/500克 50.00
244 五加皮 元/500克 35.80
61
245 香茅草 元/500克 59.90
246 香松 元/500克 49.90
247 黄栀子 元/500克 29.90
248 荜拨 元/500克 59.90
249 紫草 元/500克 55.80
250 沙参 元/500克 79.80
251 灵草 元/500克 47.80
252 小茴香 元/500克 88.00
253 黄芪 元/500克 58.35
254 十里香 元/500克 29.90
255 红扣 元/500克 55.80
256 白扣 元/500克 198.00
257 陈皮 元/500克 18.80
258 香叶 元/500克 69.90
259 胡椒颗 元/500克 98.00
260 八角 元/500克 109.40
261 冰糖 元/500克 12.00
262 三奈 元/500克 40.00
263 红醋 元/500克 8.80
264 孜然粉 元/500克 55.71
265
奥尔良
腌料
元/500克 64.00
266 甘松 元/500克 29.00
267 草果 元/500克 47.50
268 香果 元/500克 21.80
269 砂仁 元/500克 46.00
270 红枣 元/500克 13.80
271 枸杞 元/500克 74.50
272 沙参 元/500克 45.00
273 黑胡椒汁 元/500克 31.80
274 红薯淀粉 元/500克 12.45
275 丁香 元/500克 55.00
276 桂皮 元/500克 49.00
277 肉桂 元/500克 43.20
278 皮蛋 元/500克 24.30
279 野山椒 元/500克 18.68
62
280 泡椒 元/500克 2.20
281 泡姜 元/500克 13.43
282 泡豇豆 元/500克 5.47
283 泡菜 元/500克 3.96
284 干咸菜 元/500克 25.00
285 芽菜 元/500克 8.95
286 白酒 元/500克 5.00
287
面包糠
黄色
元/500克 9.90
288 酵母 元/500克 280.00
289 泡打粉 元/500克 55.00
290 吉士粉 元/500克 6.33
291 白芝麻 元/500克 7.18
292 黑芝麻 元/500克 10.40
293 剁椒 元/500克 11.80
294 豆豉 元/500克 7.80
295 胡椒面 元/500克 22.80
296 甜面酱 元/500克 4.98
297 豆沙 元/500克 12.00
298 莲蓉 元/500克 13.00
299
其他
米线 元/500克 1.90
300 河粉 元/500克 1.50
301 活面 元/500克 2.40
302 抄手皮 元/500克 2.40
303 饺子皮 元/500克 2.40
304 鸡蛋 鸡场蛋,普通鸡蛋 元/500克 5.45
305
水果类
圣女果 元/500克 7.50
306 菠萝 元/500克 16.00
307 西瓜 元/500克 2.00
308 香蕉 元/500克 3.50
309 橙子 元/500克 3.00
310 柚子 元/500克 2.50
311 苹果 元/500克 5.50
312 桃子 元/500克 4.00
313 梨 元/500克 4.00
314 大青枣 元/500克 5.98
63
315 草莓 元/500克 5.00
316 石榴 元/500克 6.23
317 金橘 元/500克 9.90
318 山楂果 元/500克 12.90
319 香瓜 元/500克 5.36
320 李子 元/500克 3.00
321 桂圆 元/500克 6.76
322 枇杷 元/500克 5.00
323 哈密瓜 元/500克 5.50
324 猕猴桃 元/500克 4.00
325 沙糖橘 元/500克 3.50
326 脐橙 元/500克 2.50
327 车厘子 元/500克 15.00
(二)技术要求
1.配送要求
1.1 投标人必须具备(或配备)符合行业规定及满足配送需要的仓储、交通
运输等设施设备,确保食品原料的安全储存和安全运输。
★1.2 所有食品均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要求以及四川省
和达州市最新卫生、食品部门颁发的相关标准。供应商供货时需提供大米、调和
油和面粉的重金属检测报告;供应商供应蔬菜、水果时需对每批次进行农残检测,
提供当天配送食材的农残检测报告;供应商供货时需提供肉禽类兽药及瘦肉精残
留检测报告等。(提供承诺函)
1.3 投标人提供的食品原料必须是符合质量标准和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不
得提供转基因食品或利用转基因食品原料加工的成品(提供承诺函),所供产品
达到相关食品卫生安全规定,国家有出台新的更高标准的,以新的更高标准为准,
保证所供产品配送到被服务单位时的质量、卫生和安全。
★1.4 投标人应具有符合规定的自有或租赁的厢式食材配送专用车辆 1 辆
和带有温度控制设备的运输配送冷冻、冷藏食品的车辆 1辆,共计 2辆。车厢应
为专用封闭式,车辆内部结构应平整、便于清洁,符合相关卫生要求。所有车辆
应做到每日清洗、消毒并做好消毒记录(提供有效购买发票或有效租赁协议、车
辆的彩色打印图片,含车辆的正面照、后面照及温控设备的照片)。
★1.5 投标人拟为本项目配备的服务保障人员,至少包括专职配送服务人
64
员、专职驾驶员、食品安全员、农残检测员或食品检验员、营养师或健康管理师
各 1人。(提供人员名单及有效的身份证、健康证、相关专业证书复印件)。
★1.6 投标人必须自行提供配送服务,不得将配送工作进行任何方式的转包
或分包。(提供承诺函)
★1.7 投标人需承诺在配送运输中要确保安全,在运输及装卸过程中发生的
一切安全事故,包括人员、车辆事故等情况,由配送供应商负责处置,并依法承
担所有责任。(提供承诺函)
2.技术要求
2.1 粮油干杂类
(1)所配送的食品原料必须符合国家卫生、安全标准要求。定型包装类食
品原料应具有 SC 标记,其中米、面应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GB2715-2016 和
GB2762-2017 标准要求(或最新标准),食用油应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GB2716-2018(或最新标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不接
受采购转基因食品或利用转基因食品原料加工的成品。
(2)预包装原料必须为原公司(厂)生产的全新产品,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的质量标准、环保标准、技术参数和规格要求,不得提供假冒伪劣、有毒有害食
品,并达到采购方对食材的要求,特殊食品必须符合国家有关特殊标准和规定。
2.2 蔬菜瓜果类
(1)蔬菜类必须是整理菜,保证菜面干净、无明显泥土、码放整齐、无破
损、不得过熟或欠熟、无黄叶、枯死叶、无虫、无杂质,须当日采摘,当日供应,
并按相关规定配送前采样送检测,提供具有农药、杀虫剂等残留检测合格的报告。
农药残留符合 GB2763-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农残最大残留限量》(或最新标
准)要求。
(2)水果类必须保证果型匀称,色泽均匀,无干疤、斑点、裂口、腐烂,
口感好,农药残留符合 GB2763-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农残最大残留限量》(或
最新标准)要求。
2.3 禽肉蛋类
(1)猪肉(冷鲜肉、热鲜肉):执行标准:GB9959A 或国家最新标准,鲜
猪肉供应时(投标时无需提供)应符合达州市生猪溯源体系的要求并有产地动物
65
卫生监督机构出具当日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和动物产品检疫合格验讫印章以
及生猪定点屠宰厂肉品质检验合格验讫印,其它肉类可提供包括定点屠宰卫生防
疫合格证明材料、动物检疫(或检测)等相关证明材料。
★(2)肉类应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GB2707-2016 标准要求。必须保证供
应为当日生产的产品,肉身必须盖有卫生检疫章,须出具加盖地方政府监督所检
疫章的动物检疫证明,畜肉品须色泽鲜亮、无任何异味、无毛、按压无水迹;禽
肉类制品须肉面干净、无任何异味、无毛发、表皮处理清洁,大小统一、码放整
齐。鲜蛋的食品安全指标应符合 GB2749-2015(或最新标准)的规定,感官指标
不低于国家有关食品质量标准的二级指标要求,应保证新鲜;蛋类须保证 5日内
产品。外壳完整、洁净,将鲜蛋打开之后,蛋壳内部应为纯白蛋,不能有斑点或
污浊,卵白透明,卵黄膜不破裂,卵黄卵白分明,不能有血管形成,不能有腐败
等异臭味。光照试验:右手持蛋,左手遮盖光线透视,新鲜蛋整个呈微红色,陈
蛋有暗影,腐蛋暗影更多或不透明。振荡试验:将蛋握在手中,使其摇动,新鲜
蛋无哑板声,内容物无流动感,无活动声;陈旧蛋由于水分蒸发,内容物缩小,
有振荡声。包装应采用符合国家卫生标准要求的包装材料(提供承诺函)。
★2.4 食品安全保障:投标人须购买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赔偿金额不少于 200
万元。(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其他要求
★3.1 采购人需完成政策性采购时(如扶贫产品采购等),投标人应无条件
配合(提供承诺函)。
★3.2 《食堂采购食材明细表》中所有食材不接受采购转基因食品或利用转
基因食品原料加工的成品。(提供承诺函)
★3.3 其他:合同履行期间,中标人须无条件配合采购人按照巩固脱贫攻坚
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指令性要求,在市财政局指定的“832 贫困地区农副
产品网络销售平台”上采购食材等物资。(提供承诺函)
★3.4 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按如下要求列明《食堂采购食材明细表》中要
求的食材的投标明细表(格式自拟),投标人列入明细表中的食材规格等级须满
足《食堂采购食材明细表》中的要求:
(1)粮油类
66
在《食堂采购食材明细表》编号 1-10 的食材品种,每个编号的品种需列明
品牌、产品名称、配料、质量等级、包装规格等。
(2)鲜肉类
在《食堂采购食材明细表》编号 11-52 的品种,每个编号的品种需列明产品
名称、产地、规格等级等。
(3)蔬菜类
在《食堂采购食材明细表》编号 53-168 的品种需列明规格等级等。
(4)干货、冻货、调料类
按《食堂采购食材明细表》中项目名称,编号 169-298 的品种,每个编号的
品种需列明品牌、产品名称、规格等级、保质期等。
1.标注“△”的为本采购项目的核心产品;
2.注:标注“★”项为实质性要求,投标人须全部满足,否则视为无效投
标。
二、商务要求
1.服务期限及交货时间
1.1 服务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不超过三年或采购金额使用完毕。投标人须
书面承诺在解约后、合同到期后,采购人未招到新的投标人前,继续按照合同约
定事项提供服务。
1.2 交货时间:采购人提前 1天通知中标人送货,中标人须在每日早上 8:
00 前将所有货物送达,在紧急情况下,送货时间在 2小时以内。
2.交货地点:达州市中心医院三个院区(胡家坝院区、大东街院区、西区分
院)。
3.报价要求
3.1 报价价格:应包含中标人所有税费、成本、利润、运输、装卸、各类劳
保、保险等一切费用,统一下浮比例报价。
3.2 结算价格:①《四川省城市居民食品价格监测表》的食材品种和《四川
省特色农产品价格监测表》中达州特色监测的食材共 37 个品种,最高限价执行
四川省发改委每月定期发布的价格,即食材结算价格=当期发布价格×(1-下浮
率)。②《食堂食材采购明细表》中所列其他品种食材,最高限价为采购人询价
67
价格或控制价,采购人每月组织相关方面到蔬菜生产基地、农贸市场、超市等进
行认质认价,认价价格低于招标控制价的,以认价价格为最高限价;认价价格高
于招标控制价的,以招标控制价为最高限价,食材结算价格=认价价格或控制价
×(1-下浮率)。(举例:带皮后腿肉招标控制价为 40 元/500g,报价下浮率:
5%,中标人配送后,经医院组织认质认价,同等质量的带皮后腿肉市场认定价格
为 30 元/500g,则带皮后腿肉结算单价:30 元/500g×(1-5%)=28.5 元/500g)
(下浮比例的定义:如单价 10 元,下浮 2元,即下浮率为 20%。下浮比例≥100%
或下浮比例≤0,作为无效投标)(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一位)
4.付款方式:按月支付,每月一次性结算,按1个月的供货总量结算货款。
由采购人、中标人共同核实供货量及价格后开具发票。每月采购人在收到发票后
按照采购人报账流程为中标人办理结算手续。
5.违约责任
5.1 中标人超过配送时间的送货造成采购人不能按时就餐,根据用餐人数的
标准,并视情节给予采购人 1000-5000 元/次的经济补偿。
5.2 提供商品溯源:积极配合采购人及相关部门抽查商品来源、制作场所及
流程。中标人如无正当理由拒绝,也不书面安排重新抽查的,给予采购人 2000
元/次的经济补偿。
5.3 因食用饭菜发生食物中毒,经有关单位鉴定原因后,如确定为中标人提
供之货品问题,中标人除需负担全数医药费及赔偿相关一切损失之外,应承担法
律上一切责任,同时办理解约事宜。
5.4 供应商未依规定告知即停止或中断供货时,采购人将向财政部门建议纳
入失信企业黑名单,并不予支付全部上月货款。
6.合同实质性条款:采购人和供应商双方应根据本采购项目的特点,在不违
背招标文件要求、中标原则的条件下,就具体条款进行修改和增减。
7.验收方法和标准: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
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 号)的要求,每次所供应食品原材料
根据供货要求须接受现场验货。中标人将货物送达后,由采购人验收小组对食品
质量、数量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双方人员在送货清单上签字。若采购人发现配
送的食品原材料存在腐烂、变质,将及时通知中标人进行处理并做好记录,中标
68
人需无偿更换相同品种相同数量的原材料。
8.食材配送服务考评办法
投标人须承诺接受采购人的监督和考核管理,遵守考核制度和规则,采购人
每月将对食品及原材料质量、配送等各服务环节进行综合考评(考评方式按《供
应商食材配送服务质量考核标准表》打分),出具考核结果,并作为支付货款、
继续履约的主要依据。履行合同期间,采购人根据招标文件中考核细则按月对中
标人货品及服务质量进行考核,如考核得分累计两次低于 80 分,采购人有权解
除合同。
9.其他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在采购合同中约定。
附:供应商食材配送质量考核标准表
考核
项目
考核内容 减分值 得分
送货
服务
安排正式人员为食堂提供配
送服务,并且要提供健康证。
非正式人员,出现一次扣 5分;未
办理健康证或者健康证过期,在月
考核分上扣 5分,最多扣 10 分。
按照采购方要求按时将原材
料配送到指定地点,包括退
换货。
未按要求配送,出现一次扣 5分,
最多扣 10 分。
货物
质量
按照采购方要求提供食材检
验检疫证、检验报告、合格
证书、每批次的质量检测报
告、送货清单、进货凭证等,
接受行政主管部门抽检。
未提供食材检验检疫证、检验报
告、合格证书、每批次的质量检测
报告、送货清单、进货凭证或被行
政主管产部门抽检不合格的,每月
一次扣 5分,最多扣 15 分。
未按招标文件或采购方要求
食材质量标准和类别进行配
送的。
每个品种扣 2分,最多扣 10 分。
以次充好、缺斤少两的。 每个品种扣 2分,最多扣 10 分。
配送破损变形食材的。 每个品种扣 2分,最多扣 10 分。
食材有砂石污染的、混有虫、
卵的。
每个品种扣 2分,最多扣 10 分。
食材不新鲜有变质倾向的、
冷冻制品外置时间长出现化
冰严重的或有变质倾向的。
每个品种扣 2分,最多扣 10 分。
配送食材混杂有明显异物的 每个品种扣 1分,最多扣 5分。
应急 及时保障采购方应急需求, 未能及时响应的出现一次扣 5分,
69
保障 响应并确保货物质量。 最多扣 10 分。
①采用倒扣分制,基本分为 100 分;
②考核结果作为支付货款的主要依据,考核得分在 90 分及以上,考核合格,得
分 90 分以下为考核不合格。考核得分在 80 分(含)至 90 分(不含)之间,每
降低 5分,扣除 2%当月货款;考核得分在 80 分以下,每降低 5分,扣除 5%当月
货款;月考核累计 2次得分均在 80 分以下,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③采购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不断修订完善考核标准表。
70
第七章 评标办法
1.总则
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
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法律制度,结合采购项
目特点制定本评标办法。
1.2 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对投
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本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是否按照
规定要求提供资格性证明材料、是否按照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招标文件规定不
收取投标保证金的情形除外),以确定投标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
合格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不得评标。
评标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评标事务由采购代理机构依法组建
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法律等方面的
专家组成。
1.3 评标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及择优的原则,并以相同的评标程序
和标准对待所有的投标人。
1.4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进行评标,并独立履行
下列职责:
(一)熟悉和理解招标文件;
(二)审查供应商(已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文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并作出评价;
(三)根据需要要求招标采购单位对招标文件作出解释;根据需要要求供应
商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说明或者更正;
(四)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或者受采购人委托确定中标供应商;
(五)起草评标报告并进行签署;
(六)向招标采购单位、财政部门或者其他监督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标工作
的行为;
(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1.5 评标过程独立、保密。投标人非法干预评标过程的行为将导致其投标文
件作为无效处理。
1.6 评标委员会评价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对于投标人而言,除评标委员会要
71
求其澄清、说明或者更正而提供的资料外,仅依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不寻求
其他外部证据。
2.评标方法
2.1 本项目评标方法为:综合评分法。
3.评标程序
3.1 熟悉和理解招标文件和停止评标。
3.1.1 评标委员会正式评标前,应当对招标文件进行熟悉和理解,内容主要
包括招标文件中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和商务要求、评标方
法和标准以及可能涉及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内容等。
3.1.2 评标委员会熟悉和理解招标文件以及评标过程中,发现本招标文件有
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停止评标:
(1)招标文件的规定存在歧义、重大缺陷的;
(2)招标文件明显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
(3)采购项目属于国家规定的优先、强制采购范围,但是招标文件未依法
体现优先、强制采购相关规定的;
(4)采购项目属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范围,但是招标文件未依
法体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的;
(5)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是综合评分法之外的评标方法,或者虽然名
称为综合评分法,但实际上不符合国家规定;
(6)招标文件将投标人的资格条件列为评分因素的;
(7)招标文件有违反国家其他有关强制性规定的情形。
3.1.3 出现本条 3.1.2 规定应当停止评标情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向招
标采购单位书面说明情况。除本条规定和评标委员会无法依法组建的情形外,评
标委员会成员不得以任何方式和理由停止评标。
3.2 符合性检查。
3.2.1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对符合资格的投标文件进
行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本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本项目符合性审查事项仅
限于本招标文件的明确规定。投标文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必须以
本招标文件的明确规定作为依据,否则,不能对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评标委
72
员会不得臆测符合性审查事项。
3.2.2 投标文件(包括单独递交的开标一览表)有下列情形的,本项目不作
为实质性要求进行规定,即不作为符合性审查事项,不得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一)正副本数量齐全,只是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进行分装或者统装的;
(二)存在个别地方(不超过 2 个)没有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但
有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的私人印章或者有效授权代理人签字的;
(三)除招标文件明确要求加盖单位(法人)公章的以外,其他地方以相关专
用章加盖的;
(四)以骑缝章的形式代替投标文件内容逐页盖章的(但是骑缝章模糊不清,
印章名称无法辨认的除外);
(五)其他不影响采购项目实质性要求的情形。
3.2.3 除政府采购法律制度规定的情形外,本项目投标人或者其投标文件有
下列情形之一的,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一)投标文件正副本数量不足的;
(二)投标文件组成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要求,影响评标委员会评判
的;
(三)投标文件的格式、语言、计量单位、报价货币、知识产权、投标有效
期等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影响评标委员会评判的;
(四)投标报价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或其他报价规定
的;
(五)商务、技术、服务应答内容没有完全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的;
(六)未载明或者载明的招标项目履约时间、方式、数量及其他政府采购合
同实质性内容与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且招标采购单位无法接受的;
(七)没有完全响应招标文件的其他实质性要求或属于招标文件中投标无效
情形的。
3.3 比较与评价。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未作无效投标处
理的投标文件进行技术、服务、商务等方面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3.4 复核。评分汇总结束后,评标委员会应当进行复核,特别要对拟推荐为
中标候选供应商的、报价最低的、投标文件被认定为无效的进行重点复核。
73
3.5 推荐 3名中标候选供应商。中标候选供应商应当排序。按评审后得分由
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
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
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排名并列的由采购人自主采
取随机抽取的方式选择中标供应商。
评标委员会可推荐的中标候选供应商数量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数量的,
只有在获得采购人书面同意后,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未获得
采购人的书面同意,评标委员会不得在招标文件规定之外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
否则,采购人可以不予认可。
3.6 出具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后,应当向招标采购单
位出具评标报告。评标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名称、开标日期和地点;
(二)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名单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三)评标方法和标准;
(四)开标记录和评标情况及说明,包括无效投标人名单及原因;
(五)评标结果和中标候选供应商排序表;
(六)评标委员会授标建议;
(七)报价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对其报价的合理
性予以特别说明。
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中签字确认,对评标过程和结果有不同意见
的,应当在评标报告中写明并说明理由。签字但未写明不同意见或者未说明理由
的,视同无意见。拒不签字又未另行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同同意评
标结果。
3.7 评标争议处理规则。评标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对于符合性审查、对供
应商投标文件做无效投标处理及其他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以少
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但不得违背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有不同意见
的评标委员会成员认为认定过程和结果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招标文件规定的,应
当及时向招标采购单位书面反映。招标采购单位收到书面反映后,应当书面报告
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依法处理。
74
3.8 供应商应当书面澄清、说明或者更正。
3.8.1 在评标过程中,供应商投标文件实质性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前提下,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
算错误的内容,应当以书面形式(须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要求供应商作
出必要的书面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并给予供应商必要的反馈时间。
3.8.2 供应商应当书面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并加盖公章或签字确认(供应
商为法人的,应当由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
其他组织的,应当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
当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否则无效。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影响投标
文件的效力,有效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材料,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8.3 评标委员会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招标文件的范
围,不得以此让供应商实质改变投标文件的内容,不得影响供应商公平竞争。本
项目下列内容不得澄清:
(一)按财政部规定应当在评标时不予承认的投标文件内容事项;
(二)投标文件中已经明确的内容事项。
3.8.4 本项目采购过程中,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
修正:
(一)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
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二)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
并修改单价;
(四)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投标
人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
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出现本条第(四)项规定情形,单价汇总金额比总价金额高,且超过政府采
购预算或者本项目最高限价的,供应商投标文件应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单价汇总
金额比总价金额高,但未超过政府采购预算或者本项目最高限价的,应以单价汇
75
总金额作为价格评分依据。
注:评标委员会当积极履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职责,不得滥用权力。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应当要求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不得未经澄清、说明或者
更正而直接作无效投标处理。
3.9 低价投标处理。在评标过程中,投标人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
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要
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或必要的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提供
的书面说明或证明材料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政府采购货
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 87 号)第六十条、《四川省政府采
购评审工作规程(修订)》(川财采[2016]53 号)第三十一条等规定提供,提
供的材料无法证明其报价合理性或经评标委员会评审认定提供的材料无法证明
其报价合理性的,其投标文件应当按照无效投标处理。若投标人拒绝或者未在评
标委员会要求的时间内提供有效书面说明的,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应当加盖公章或者签字确认,否则无效。若采取签字方
式的,供应商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
的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
签字确认。
3.10 招标采购单位现场复核评标结果。
3.10.1评标结果汇总完成后,评标委员会拟出具评标报告前,招标采购单位
应当组织2名以上的本单位工作人员,在采购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之下,依据有
关的法律制度和采购文件对评标结果进行复核,出具复核报告。除下列情形外,
任何人不得修改评标结果:
(一)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
(二)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
(三)客观评分不一致的;
(四)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
存在本条上述规定情形的,由评标委员会自主决定是否采纳招标采购单位的
书面建议,并承担独立评审责任。评标委员会采纳招标采购单位书面建议的,应
当按照规定现场修改评标结果或者重新评审,并在评标报告中详细记载有关事
76
宜;不采纳招标采购单位书面建议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招标采购单位书面建
议未被评标委员会采纳的,应当按照规定程序要求继续组织实施采购活动,不得
擅自中止采购活动。招标采购单位认为评标委员会评标结果不合法的,应当书面
报告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依法处理。
3.10.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修改评标结果或者重新评审:
(一)招标采购单位现场复核时,复核工作人员数量不足的;
(二)招标采购单位现场复核时,没有采购监督人员现场监督的;
(三)招标采购单位现场复核内容超出规定范围的;
(四)招标采购单位未提供书面建议的。
4、评标细则及标准
4.1 本次综合评分的因素详见综合评分表。
4.2 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根据自身专业情况对每个有效投标供应商的投标
文件进行独立评分,汇总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得出每个有效投标供应商的总分。
技术类评分因素由技术方面评标委员会成员独立评分。经济类评分因素由经济方
面评标委员会成员独立评分。政策合同类的评分因素由法律方面评标委员会成员
独立评分。采购人代表原则上对技术类评分因素独立评分。价格和其他不能明确
区分的评分因素由评标委员会成员共同评分。
4.3 综合评分明细表:
序号
评分因素
及权重
分值 评分标准 备注
1
报价
30%
30 分
投标报价核定依据为《达州市中心医院食
堂食材采购明细表》中的价格,所有食材
下浮百分比最多的得 30 分,1-下浮百分比
最多的为投标基准价,其他报价得分按照
公式:报价得分=基准价/(1-下浮百分比)
×30 计算。
注:分值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本项
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评审时不再进
行价格扣除。失信企业报价加成按投标人
须知附表执行。
共同评分
因素
2
实施方案
23%
23 分
1.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货物配送方案(5分):
包括但不限于①货源组织;②人员配置及
车辆配置;③配送时间安排;④配送流程
及配送线路安排;⑤仓储设施方案。货物
配送方案包含以上五个方面且完全满足采
购需求的得 5分,每缺少一项内容扣 1分;
技术类评分
因素
77
每有一项内容描述不完整,不符合采购需
求,针对性不强的扣 0.5 分。扣完为止。
2.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安全保障方案(1
0 分):包括但不限于①货物采买环节;
②货物出入库环节;③货物配送环节;④
货物原料留样环节;⑤货物安全查验记录
方案。货物安全保障方案包含以上五个方
面且完全满足采购需求的得 10 分,每缺少
一项内容扣 2 分;每有一项内容描述不完
整,不符合采购需求,针对性不强的扣 1
分。扣完为止。
3.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应急措施方案(5分):
包括但不限于①自然灾害(不限于洪灾、
地震、火灾等);②交通管制;③意外事
故;④因食品原料质量或卫生安全引发食
物中毒事故的应急处置预案;⑤应急赔付
情况方案。应急措施方案完整包含以上五
个方面且完全满足采购需求的得 5 分,每
缺少一项内容扣 1 分;每有一项内容描述
不完整,不符合采购需求,针对性不强的
扣 0.5 分。扣完为止。
4.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3分):
包括但不限于①售后服务体系;②售后响
应时间。售后服务方案包含以上两个方面
且完全满足采购需求的得 3 分,每缺少一
项内容扣 1.5 分;每有一项内容描述不完
整,不符合采购需求,针对性不强的扣 0.
5 分。扣完为止。
3
综合实力
24%
24 分
1.拟投入本项目的配送车辆在满足招标文
件第六章一、(二)1.4 点的要求的基础
上得 3 分;拟投入本项目的配送车辆在满
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基础上,每多提供 1 辆
得 1分,最多得 6分。本项最多得 9分。
注:提供车辆购买发票或有效租赁协议及
行驶证复印件、车辆前后照片(含车牌),
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冷藏车辆须提供具备
冷藏功能证明材料(车辆内部外部照片)。
2.拟投入本项目的服务保障人员在满足招
标文件要求的基础上,每增加一个食品安
全员得 1 分,最多得 2 分;每增加一个食
品检验员得 1 分,最多得 2 分。本项最多
得 4分。
注:提供相关证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
投标人公章。
3.货源保障
(1)投标人具有稳定可靠的货源保障,自
共同评分
因素
78
有屠宰加工企业或与屠宰加工企业合作的
得 4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投标人具有稳定可靠的货源保障,自
有蔬菜基地或与其他蔬菜基地有合作协议
的得 3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3)投标人为本项目配有食品安全检测设
备得 3 分。(提供设备照片及购买发票或
租赁证明材料)
(4)投标人承诺在为本项目购买食品安全
责任保险的基础上,每多 100 万元赔偿金
额的得 0.5 分,最多得 1 分。(提供有效
证明资料)
4
业绩
10%
10 分
投标人每有一个2018年 1月1日以来类似
项目业绩得 5分,本项最高得 10 分。
注:提供中标/成交通知书或采购合同(协
议)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共同评分
因素
5
企业信誉
12%
12 分
投标人提供的管理体系具有国家相关资质
的专业认证机构出具的体系含有“ISO900
1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1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45001 职
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证书”、“GB/T2792
2 商品售后服务认证证书”、“ISO2200/C
NCA/CTS0013 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
书”、“SA8000 社会责任管理体系认证证
书”。上述证明材料缺一项扣 2分,扣完
为止,全部具有得 12 分。
注:提供证书复印件及全国认证认可信息
公共服务平台的查询截图佐证。
共同评分
因素
6
投标文件
的规范性
1%
1 分
投标文件制作规范,没有细微偏差情形的
得 1 分;有一项细微偏差扣 0.2 分,本项
分值扣完为止。
共同评分
因素
5、 废 标
5.1 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废标:
(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
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废标后,采购代理机构应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公告,并公告废标的情形。投
标人需要知晓导致废标情形的具体原因和理由的,可以通过书面形式询问招标采
购单位。
79
5.2 对于评标过程中废标的采购项目,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招标文件是否存在
倾向性和歧视性、是否存在不合理条款进行论证,并出具书面论证意见。
6、定标
6.1. 定标原则:本项目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按顺
序确定中标供应商。
6.2. 定标程序
6.2.1 评标委员会将评标情况写出书面报告,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
6.2.2 采购代理机构在评标结束后 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
6.2.3 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后 5个工作日内,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
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
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
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
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排名并列的由采购人自主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选
择中标供应商。
注意,采购人按照推荐的中标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不能认为
采购人只能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供应商为中标供应商,采购人有正当理由的,可
以确定后一顺序中标候选供应商为中标供应商,依次类推。
6.2.4 根据采购人确定的中标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
布中标公告,并自采购人确定中标之日起 2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
知书。
6.2.5 招标采购单位不退回投标人投标文件和其他投标资料。
7. 评标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
(一)遵守评审工作纪律;
(二)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
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
(三)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商业秘密;
(四)及时向监督部门报告评审过程中采购组织单位向评审专家做倾向性、
误导性的解释或者说明,供应商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受到的非法干预
情况等违法违规行为;
80
(五)发现采购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存在歧义、重大缺陷
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时,停止评审并向采购组织单位书面说明情况;
(六)配合答复处理供应商的询问、质疑和投诉等事项;
(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
8.评标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
(一)遵行《政府采购法》第十二条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九条及财
政部关于回避的规定。
(二)评标前,应当将通讯工具或者相关电子设备交由招标采购单位统一保
管。
(三)评标过程中,不得与外界联系,因发生不可预见情况,确实需要与外
界联系的,应当在监督人员监督之下办理。
(四)评标过程中,不得干预或者影响正常评标工作,不得发表倾向性、引
导性意见,不得修改或细化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程序、评标方法、评标因素和评
标标准,不得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和解释,不得征询采购人代表的意见,
不得协商评分,不得违反规定的评标格式评分和撰写评标意见,不得拒绝对自己
的评标意见签字确认。
(五)在评标过程中和评标结束后,不得记录、复制或带走任何评标资料,
除因规定的义务外,不得向外界透露评标内容。
(六)服从评标现场招标采购单位的现场秩序管理,接受评标现场监督人员
的合法监督。
(七)遵守有关廉洁自律规定,不得私下接触供应商,不得收受供应商及有
关业务单位和个人的财物或好处,不得接受采购组织单位的请托。
81
第八章 合同主要条款
(范本格式,仅供参考)
合同编号:XXXX。
签订地点:XXXX。
签订时间:XXXX 年 XX 月 XX 日。
采购人(甲方):
供应商(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 XXXX
采购项目(项目编号:XXXX)的《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及《中标通
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详细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
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合同附件及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
知书》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双方同意共同遵守如下条款:
一、合同货物
货物
品名
规格
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
(元)
金额
(元)
随机
配件
交货期
二、合同总价
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大写:元,即 RMB¥元;该合同总价已包括货款、运输、
安装、调试、检测、人工费、利润等所有其他有关各项的含税费用、招标文件规
定的所有费用及可能存在的未知费用。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总价不变,甲方无须
另向乙方支付本合同规定之外的其他任何费用。
三、质量要求
1、乙方须提供全新的货物(含零部件、配件等),表面无划伤、无碰撞痕
迹,且权属清楚,不得侵害他人的知识产权。
2、货物必须符合或优于国家(行业)标准,以及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质量要
82
求和技术指标与出厂标准。
3、乙方须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送交货物成品样品给甲方确认,在甲方
出具样品确认书并封存成品样品外观尺寸后,乙方才能按样生产,并以此样品作
为验收样品;每件货物上均应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标志。
4、货物制造质量出现问题,乙方应负责三包(包修、包换、包退),费用
由乙方负担,甲方有权到乙方生产场地检查货物质量和生产进度。
5、货到现场后由于甲方保管不当造成的质量问题,乙方亦应负责修理,但
费用由甲方负担。
四、交货及验收
1、乙方交货期限为合同签订生效后的 XX 日内,在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 XX
天内交货到甲方指定地点,随即在 XX 日内全部完成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交付使用,
并且最迟应在XX年XX月XX日前全部完成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如由于采
购人的原因造成合同延迟签订或验收的,时间顺延)。交货验收时须提供产品质
检部门从同类产品中抽样检查合格的检测报告。
2、验收由甲方组织,乙方配合进行:
(1) 货物在乙方通知安装调试完毕后日内初步验收。初步验收合格后,进入
试用期;试用期间发生重大质量问题,修复后试用相应顺延;试用期结束后日内
完成最终验收;
(2) 验收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以及甲方招标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
乙方的投标文件及承诺与本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甲乙双方如对质量要求和技
术指标的约定标准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由甲方在招标与投标文件中按质量
要求和技术指标比较优胜的原则确定该项的约定标准进行验收;
(3) 验收时如发现所交付的货物有短装、次品、损坏或其它不符合标准及本
合同规定之情形者,甲方应做出详尽的现场记录,或由甲乙双方签署备忘录,此
现场记录或备忘录可用作补充、缺失和更换损坏部件的有效证据,由此产生的时
间延误与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验收期限相应顺延;
(4) 如质量验收合格,双方签署质量验收报告。
3、货物安装完成后日内,甲方无故不进行验收工作并已使用货物的,视同
已安装调试完成并验收合格。
83
4、乙方应将所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配件、随机工具、用户使用手册、原
厂保修卡等资料交付给甲方;乙方不能完整交付货物及本款规定的单证和工具
的,必须负责补齐,否则视为未按合同约定交货。
5、如货物经乙方次维修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有权退货,
并视作乙方不能交付货物而须支付违约赔偿金给甲方,甲方还可依法追究乙方的
违约责任。
6、其他未尽事宜应严格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
理办法》(川财采〔2015〕32 号)的要求进行。
五、付款方式
(一)适用于无预付款采购项目
1、全部货物安装调试完毕并验收合格之日起,甲方接到乙方通知与票据凭
证资料以后的日内,按照财政性资金支付有关规定,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元,
人民币大写元整;
2、履约保证金退还:在货物验收合格满后,甲方接到乙方通知和支付凭证
资料文件,以及由甲方确认本合同货物质量与服务等约定事项已经履行完毕的正
式书面文件后的日内,递交结算凭证资料给银行并由其向乙方支付价款¥元,人
民币大写:元整;乙方履约不合格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3、乙方须向甲方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进行支付结算。
(二)适用于有预付款采购项目(预付款建议不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
30%)
1、甲方在本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接到乙方通知和票据凭证资料以及乙方交
给甲方的合同履约保证金(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计算款额¥元,人民币大写:元
整)后的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百分之的价款;
2、全部货物安装调试完毕并验收合格之日起,甲方接到乙方通知与票据凭
证资料以后的日内,提交支付凭证资料给财政国库支付执行机构办理财政国库支
付手续,并由其向乙方核拨合同总价的百分之款项:¥元,人民币大写元整;
3、履约保证金退还:在货物验收合格满后,甲方接到乙方通知和支付凭证
资料文件,以及由甲方确认本合同货物质量与服务等约定事项已经履行完毕的正
式书面文件后的日内,递交结算凭证资料给银行并由其向乙方支付价款¥元,人
84
民币大写:元整;乙方履约不合格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4、乙方须向甲方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进行支付结算。
六、售后服务
1、质保期为验收合格后 XX 年,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通知后
小时内响应到场,小时内完成维修或更换,并承担修理调换的费用;如货物经乙
方次维修仍不能达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视作乙方未能按时交货,甲方有权
退货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货到现场后由于甲方保管不当造成的问题,乙方亦
应负责修复,但费用由甲方负担。
2、乙方须指派专人负责与甲方联系售后服务事宜。
七、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责任
(1) 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甲方应偿付合同总价百分之的违约金;
(2) 甲方逾期支付货款的,除应及时付足货款外,应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
万分之/天的违约金;逾期付款超过天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
(3) 甲方偿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还应按乙方损失尚未弥补
的部分,支付赔偿金给乙方。
2、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交付的货物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
的百分之的违约金,并须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内更换合格的货物给甲方,否则,
视作乙方不能交付货物而违约,按本条本款下述第“(2)”项规定由乙方偿付
违约赔偿金给甲方。
(2)乙方不能交付货物或逾期交付货物而违约的,除应及时交足货物外,
应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额的万分之/天的违约金;逾期交货超过 XX
天,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则应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的款额向甲方偿付赔偿金,
并须全额退还甲方已经付给乙方的货款及其利息。
(3)乙方货物经甲方送交具有法定资格条件的质量技术监督机构检测后,
如检测结果认定货物质量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标准的,则视为乙方没有按时交货而
违约,乙方须在天内无条件更换合格的货物,如逾期不能更换合格的货物,甲方
有权终止本合同,乙方应另付合同总价的百分之的赔偿金给甲方。
85
(4)乙方保证本合同货物的权利无瑕疵,包括货物所有权及知识产权等权
利无瑕疵。如任何第三方经法院(或仲裁机构)裁决有权对上述货物主张权利或
国家机关依法对货物进行没收查处的,乙方除应向甲方返还已收款项外,还应另
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5)乙方偿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还应按甲方损失尚未弥补
的部分,支付赔偿金给甲方。
八、争议解决办法
1、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其指定的质量鉴定
机构进行质量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
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2、合同履行期间,若双方发生争议,可协商或由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
调解不成的,由当事人依法维护其合法权益。
九、其他
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政府采购监管
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
可分割的一部分。
3、本合同未言明事项,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执行。
4、本合同一式六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甲方三份,乙方、政府采购
管理部门、采购代理机构各一份。
甲方: (盖章) 乙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地 址: 地 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签约日期:XX 年 XX 月 XX 日 签约日期:XX 年 XX 月 XX 日
第一章 投标邀请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二、总 则
1. 适用范围
2. 有关定义
3. 合格的投标人(实质性要求)
4. 投标费用(实质性要求)
5.合格的投标产品(实质性要求)
6. 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实质性要求)
三、招标文件
7.招标文件的构成
8.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9. 答疑会和现场考察
四、投标文件
10.投标文件的语言(实质性要求)
11.计量单位(实质性要求)
12. 投标货币(实质性要求)
13.1 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投标,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投标。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
14. 知识产权(实质性要求)
15.投标文件的组成
16.投标文件格式
17.投标保证金
18.投标有效期(实质性要求)
19.投标文件的印制和签署
20.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注
21.投标文件的递交
22.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五、开标和中标
23.开标
24. 开标程序
25.开评标过程存档
26.中标结果公告
27.中标通知书
六、签订及履行合同和验收
28.签订合同
29. 合同分包(实质性要求)
30.合同转包(实质性要求)
31. 补充合同
32. 履约保证金
33. 合同公告
34. 合同备案
35. 履行合同
36. 验收
38. 投标人纪律要求
八、询问、质疑和投诉
九、其他
40.本招标文件中所引相关法律制度规定,在政府采购中有变化的,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章
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
一、本章所制投标文件格式,除格式中明确将该格式作为实质性要求的,一律不具有强制性,但是,投标人投标文
二、本章所制投标文件格式有关表格中的备注栏,由投标人根据自身投标情况作解释性说明,不作为必填项。
三、本章所制投标文件格式中需要填写的相关内容事项,可能会与本采购项目无关,在不改变投标文件原义、不影
一、承诺函
三、如果有《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号)规定的记入诚信档案的失信行
投标人名称:XXXX(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二、资格证明材料
投标人名称:XXXX(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本授权声明: (投标人名称) (法定
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者加盖个人名章:XXXX
授权代表(被授权人)签字:XXXX
投标人名称:XXXX(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商业信誉承诺函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良好
格式6:
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投标人名称:XXXX(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XXXX
投标日期: 年 月 日
投标人名称:XXXX(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XXXX
一、报价部分
(一)投 标 函
我方全面研究了“XXXXXXXX”项目(项目编号:XXXX)招标文件,决定参加贵单位组织的本项目投标
一、我方自愿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货物和服务,报价为下浮 %。
二、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严格履行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三、我方同意本招标文件依据《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号文件)对我方
四、我方为本项目提交的其他投标文件正本壹份,副本XXXX份,其他投标文件电子文档1份(U盘),用于开
五、我方同意本次招标的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时间届满后XXXX天。
六、我方愿意提供贵单位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资料是真
投标人名称:XXXX(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XXXX
通讯地址:XXXX
邮政编码:XXXX
联系电话:XXXX
日期: 年 月 日
项目编号:
2.“开标一览表”为多页的,每页均需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盖投标人印章。
3.“开标一览表”以包为单位填写(如涉及)。
投标人名称:XXXX(单位公章)
(三)分项报价明细表
投标人名称:XXXX(单位公章)
投标日期: 年 月 日
(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声明函
日 期: 年 月 日
二、技术部分
(一)投标产品技术参数响应表
项目名称:
序号
产品(设备)名称
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产品技术参数
注:1.供应商必须把招标项目的全部技术参数列入此表。
2.按照招标项目技术要求的顺序逐条对应填写。
3.供应商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填写,否则将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
投标人名称:XXXX(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XXXX
投标日期: 年 月 日
投标人名称:XXXX(单位公章)
投标日期: 年 月 日
三、商务部分
(一)承诺函
投标人名称:XXXX(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投标人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网址
组织结构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技术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成立时间
员工总人数:
企业资质等级
其中
项目经理
营业执照号
高级职称人员
注册资金
中级职称人员
开户银行
初级职称人员
账号
技工
经营范围
备注
投标人名称:XXXX(单位公章)
投标日期: 年 月 日
(三)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
年份
用户名称
项目名称
完成时间
合同金额
是否通过验收
备注
投标人名称:XXXX(单位公章)
投标日期: 年 月 日
(四)商务应答表
项目编号:
序号
招标要求
投标应答
备注
注:投标人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填写,否则将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
投标人名称:XXXX(单位公章)
投标日期: 年 月 日
四、售后服务部分
(一)服务承诺和保障措施
投标人名称:XXXX(单位公章)
投标日期: 年 月 日
(二)投标人(产品制造商)设立的能为本项目提供售后服务的机构网点清单
投标人名称:XXXX(单位公章)
投标日期: 年 月 日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类别
职务
姓名
职称
常住地
资格证明(附复印件)
证书
名称
级别
证号
专业
管理
人员
技术
人员
售后服务人员
投标人名称:XXXX(单位公章)
五、其他部分(如有)
(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作出的其他应答和承诺,格式自拟)
第四章 投标人和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
类似效力要求
第五章 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投标人应当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6.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证明材料(投标人可提供以下任一资料:① 2020年以来连续3
第六章 招标项目技术、服务及其他商务要求
第七章 评标办法
1.总则
2.评标方法
3.评标程序
4、评标细则及标准
5、 废 标
6、定标
7. 评标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
8.评标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
第八章 合同主要条款
(范本格式,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