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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山县消防救援大队食材配送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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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山县消防救援大队主副食品配送供应商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MASCG-1-F-F-2021-0447)

招标详情

含山县消防救援大队主副食品配送供应商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MASCG-1-F-F-2021-0447)

含山县消防救援大队主副食品配送供应商采购项目(二次)

竞争性谈判公告(实行网上招投标)

项目概况

(含山县消防救援大队主副食品配送供应商)采购项目(二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zbcg.mas.gov.cn/)获取谈判文件,并于2021年5月8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MASCG-1-F-F-2021-0447

项目名称:含山县消防救援大队食材配送供应商采购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预算金额:45万元/年

最高限价:45万元/年

采购需求:含山县消防救援大队主副食品配送供应商采购项目,包括但不仅限于畜肉、禽蛋、蔬菜、水产、调料干货、水果、豆制品等八大类,实行集中配送;详见项目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三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技术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具有技术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有效期内)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5、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不得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供应商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以上仅以开标当日 信用中国 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信息为准)。

6、已从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获取谈判文件。

7、供应商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不良行为记录以《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不良行为信息处理暂行办法》(马公管〔2016〕35号)为准):

(1)开标日前两年内未被马鞍山市、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或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未满5分的。

(2)最近一次被马鞍山市、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5分到9分(含9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3个月。

(3)最近一次被马鞍山市、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0分到19分(含19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6个月。

(4)最近一次被马鞍山市、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20分到29分(含29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12个月。

(5)最近一次被马鞍山市、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30分以上(含30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24个月。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获取谈判文件

1、谈判文件获取时间:即日起至2021年4月29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

2、谈判文件获取地点: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3、谈判文件获取方式:供应商登陆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办理网上用户登记,通过后网上获取谈判文件和其他相关资料。网上用户登记详见《马鞍山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网上用户登记流程须知》。网上资料获取、投标技术支持联系电话:400-998-0000,0555-5200194

4、谈判文件售价:免费

四、响应文件提交

1、谈判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1年5月8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谈判地点:含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2开标室。(含山县望梅路与褒禅山路交叉口县住建局大楼一楼东侧)

3、供应商需在谈判截止时间前,通过马鞍山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提交且系统接收成功的电子谈判响应文件/

五、开启

开启时间:2021年5月8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开启地点:含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2开标室。(含山县望梅路与褒禅山路交叉口县住建局大楼一楼东侧)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获取谈判文件和其他相关资料时间期限:同谈判文件获取时间。

2、本项目不收取谈判保证金。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含山县消防救援大队

地 址:含山县凌家滩路

项目联系人: 郑泉子

联系方式:1385558760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凯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含山经济开发区鸿泰物流园3F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宫能武 干方震

电 话:13635552966、18156568299

九、重要提示:

1. 根据《关于积极应对疫情做好公共资源交易工作保障经济平稳运行的通知》(马公管办〔2020〕10号)文件要求:

2、疫情防控期间开评标各方主体均严格参照《通知》第十一条规定执行,其中出现该条款第(一)项情况的人员,将拒绝其进行开评标场所并按照相关要求上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予以处理。

3、供应商仅能委派1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现场递交谈判响应文件电子光盘及授权委托书并参加谈判。

4、到场参加谈判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于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前在手机上下载 皖事通 APP,并完成相关实名制注册。

5、谈判当日,应携带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谈判响应文件电子光盘,并自行考虑谈判现场所在地(安徽省马鞍山市含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疫情防控期间对入场人员身体健康检测的时间要求,做好提前到达,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6、谈判前14天内,有境外和高中风险地区旅居史,新冠病毒核酸或血清特异性lgM抗体检测结果为阳性者,是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或系上述人员的密切接触者、密接的密接者以及出现发热、咳嗽、胸闷、腹泻等异常症状未明确诊断者,不得参加开标、投标和评标活动;

7、谈判时,参加开标和评审人员需持健康码或通行码为绿码,且现场测量体温小于或等于37.3℃,方可进入评标室。

8、谈判时,参加开标和评审人员是安徽省外或开标前14天内有省外旅居史的,需持3日内有效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健康码或通行码为绿码,且现场测量体温小于或等于37.3℃,方可进入评标室。

采购需求.doc

含城环城路工程施工图设计

采购内容及总体要求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含山县消防救援大队主副食品配送供应商采购项目(二次)

2、项目单位:含山县消防救援大队

3、项目内容:包含但不仅限于畜肉、禽蛋、蔬菜、水产、调料干货、水果、豆制品等八大类,实行集中配送

4、项目预算:45万元/年(含配送费)

二、项目范围及要求:

1、配送商品:包含但不仅限于畜肉、禽蛋、蔬菜、水产、调料干货、水果、豆制品等八大类,实行集中配送;

2、配送价格:采取浮动费率方式计算。按照上级下发通知文件中副食品采购价格公示机制“参照地市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或物价局官网公布的副食品信息价为基准价,采取浮动费率方式进行计算。基准价格为:购买时该物品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大型超市的价格

3、配送质量要求:

3.1、本项目副食品配送种类包括但不限于蔬菜、水果、海鲜、生鮮肉类、家禽类、水产品类、豆制品、辅料等(具体配送品种由业主指定);

3.2生鮮肉类、家禽类、水产品类等产品必须具有动物检验检疫合格证明或化验单不得提供半成品加工和熟食品;

3.3、豆制品、辅料等产品必须具有QS"食品质量安全认证;

3.4、蔬菜必须保证新鲜,按供货批次提供农贸市场蔬菜农药检测结果,且符合食品卫生安全法要求,肉类必须提供生鲜肉;

3.5、供应商负责供货产品的食品安全,须做到来源可溯;

3.6、本项目需提供人员配置及设备情况、专用配送车辆行驶证、服务承诺、食材安全应急预案等资料(格式自拟)。

4、考核要求:
4.1、供应商不得抬高价格;不得虚报货款;不得虚开发票;不得以次充好;不得向采购方人员送礼品和回扣;不得向第三方泄露采购方采购计划,透露任何信息;若违反任意一条采购方可单方面解除协议,同时供应商应支付采购方赔偿金,赔偿金从供应商保证金中扣除,如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采购方损失的,采购方有权以供应商的货物(款)作抵偿。涉及供应商违反国家或地方相关法律的,供应商将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4.2、若供应商发生未按采购方提供的采购计划清单及数量供货,或未按指定时间配送完成的,配送超时1小时以上的,采购方有权处当天货价10%的罚金或终止协议。

4.3、供应商必须严格按照谈判文件报价实行配送价,若供应商私自调价或经需求方每月市场考核累计超过3次中标价位,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供应商全部承担,并处当天货价10%的罚金,或终止协议。

4.4.、发生食品质量问题,供应商要在30分钟内响应,2小时内到现场解决问题;不能当场解決的,必须采取更換等措施,以保证采购单位的正常使用不更换残次问题副食品,采购方有权拒收副食品,且处当天所有货价10%的罚金;如因食品质量问题造成食用人的不良反应,供应商需负全部责任。

4.5、供应商需随时接受采购方上级单位的监督检查,对提出的问题要按协议无条件做出整改。

4.6、任意一方违反本协议之约定的即视为违约,则本协议自行终止,由此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由违约方负责賠偿,赔偿金额须以弥补另一方直接经济损失为标准。

5、订货

5.1、采购人在每天下午19时前将第二天的订单交与供应商。订单内容包括名称、种类、规格、数量、订单联系人等具体要求。

5.2、供应商接到招标人订单后,个别品种因缺货而无法提供的,供应商应在接到供货当日上午6时前及时知会采购人并协商好解决方法。

5.3、若遇特殊情況,如:采购人用餐人数临时増减,特需物品临时増减等,供应商需无条件配合采购人。

6、交货

6.1、供应商每天早上9点前将订单内所有货品送到采购人指定的地点并配送完毕,供应商提供(送货清单)一式四份(其中采购人三份),双方现场过秤并验收签名,作结算凭证。

6.2、所有品种按除箱净重过磅,最终交易重量以双方确认的过磅数为准。

6.3、供应商送货人员负责将货物从车上搬到秤上过磅,然后放到指定地点,由采购人专职负责人验收并签字确认。

6.4、若供应商发生三次及以上未按采购人提供的采购计划清单及数量供货,或未按指定时间配送完成的,采购人有权处当天货价10%的罚金,或终止合同。

6.5、售后服务考核对食品质量问题在30分钟内响应,2小时内到现场解决问题;不能当场解决的,必须采取更换等措施,以保证采购单位的正常使用,如因食品质量问题造成食用人的不良反应,供应商需负全部责任。具体处罚措施由采购人与供应商在后期合同中约定。

7、其他要求:

7.1、供应商应严格遵守部队的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规定,要主动配合采购人管理部门的检査,当遇到采购人特殊仼务需要时,应无条件服从;

7.2、供应商的人身、车辆等安全工作由其自己负责,采购人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7.3、供应商必须严格执行采购人的各项保密规定,不得随意外泄、销毁相关采购资料。

7.4、供应商中标后,采购人有权实地考察,若发现提供虚假信息,取消中标资格。

7.5、谈判响应内容须真实有效,中标后若发现提供虚假内容,取消中标资格

三、投标报价

1、供应商须对项目所在地及其周边现场进行充分考察,对配送费用进行充分考虑,中标后不得以任何理由增加费用。

2、投标时,供应商应自行勘察现场,考虑各种风险,在此基础上自主确定投标报价,凡因供应商对谈判文件阅读疏忽或误解,或因市场行情了解不清而造成的后果和风险,供应商负责。供应商最后报价应包含供应商所有成本、利润、运输、装卸、各类劳保、保险、税金及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一切费用

四、付款方式

每月月底供应商根据供货清单*基准价*费率结算费用(费率=供应商最后报价/项目预算)。每月基准价定价两次原则上是每月1号和15号,如遇特殊情况,正负不超过三个工作日。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