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招标通

重庆市江津区珞璜开发建设有限公司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您的位置: 首页 > 招标公告 > 2021年珞璜建司食堂餐饮服务外包(BD202100331)采购公告
2021年珞璜建司食堂餐饮服务外包(BD202100331)采购公告

招标详情

2021年珞璜建司食堂餐饮服务外包(BD202100331)采购公告
【信息时间:2021-09-07】
下载
下载
采购公告.pdf
2021年度食堂管理考核制度(定).pdf
竞争性磋商-珞璜建司食堂.doc
附件:竞争性磋商-珞璜建司食堂.doc
2021年度食堂管理考核制度(定).pdf
采购公告.pdf
竞争性谈判文件

国企采购

竞争性磋商

文件

项目交易编号:BD202100331

项目名称:2021年珞璜建司食堂餐饮服务外包

采 购 人:重庆市江津区珞璜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重庆市江津区津兴市场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2021年9月


目 录

第一篇 投标邀请书

第二篇 采购项目内容及要求

第三篇 项目商务要求

第四篇 蹉商程序、评审办法和评审标准

第五篇 投标人须知

第六篇 响应文件编制要求


第一篇 投标邀请书

重庆市江津区津兴市场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区交易平台)受重庆市江津区珞璜开发建设有限公司的委托,对2021年珞璜建司食堂餐饮服务外包项目以竞争性磋商方式实行采购,欢迎有资格的投标人前来参与磋商。

一、竞争性磋商内容

项目名称

最高限价

(万元)

投标保证金(万元)

履约保证金

备注

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2021年珞璜建司食堂餐饮服务外包

120.9095

2.4

中标金额的10%

本项目投标产品必须为中国大陆境内生产。

餐饮业

二、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预算金额120.9095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合格投标人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条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鲜章)

1.供应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餐饮服务或餐饮管理;

2.供应商具有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四、磋商有关说明

(一)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渝财采购201545号)规定,投标人应按要求进行注册,通过重庆市政府采购网(https://www.ccgp-chongqing.gov.cn/),登记加入“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二)凡有意参加磋商的投标人,请自行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津区)(https://www.cqggzy.com/jiangjinweb/)上下载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以及补遗等磋商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投标人领取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磋商实质性要求内容。

(三)磋商文件公告期限:2021年9月7日—— 2021年9月13日。

(四)投标人须满足以下三种要件,其响应文件才被接受:

1、按时递交了响应文件;

2、按时报名签到;

3、按磋商公告规定的方式按时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

(五)递交响应文件地点:江津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江津区几江街道塔坪路219号)

(六)响应文件递交起止时间:2021年9月17日13:30 ——14:00(以交易平台开标室屏幕显示时间为准)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1年9月17日14:00(以交易平台开标室屏幕显示时间为准)

五、投标保证金(投标人自行选择以下两种方式之一)

方式一:投标保证金以银行转账递交

(一)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开户行)在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前通过转账支票直接划付或以电汇方式直接划付至下面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转款时汇出账号必须与《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上的账号一致,否则投标无效。转款时在备注或用途栏注明项目名称(可简写)。投标人自行考虑汇入时间风险,如同城汇入、异地汇入、跨行汇入的时间要求。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相应部分提供转款凭证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若投标人为联合体,则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交投标保证金。

(二)投标保证金账户

银行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江津支行

银行账号:110270984660

银行账户名称:重庆市江津区津兴市场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三)保证金退还方式

凡参加现金转帐的投标人必须在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登录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津区)(https://www.cqggzy.com/jiangjinweb/),点击“投标人基本信息注册登记入口”进入注册登记界面进行免费注册登记,并保证注册登记信息的准确和完整,区交易平台不对注册信息进行审核。本平台退还投标保证金将以注册登记的信息为准按程序退还投标保证金。因投标人未注册或注册信息有误而导致无法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自行负责。投标人注册登记信息有误或变更的,投标人请及时与交易平台信息和见证部(023-47217302)联系,更正完善注册信息。

保证金退还查询电话:023-47217307(区交易平台综合部)或本项目联系人。

方式二:以纸质投标保函形式缴纳投标保证金

(一)缴纳形式:投标人提供不可撤销见索即付的银行保函,该保函为重庆市范围内的银行开具或投标人基本账号所在银行开具。

(二)具体要求:1.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投标保函部分提供银行开具的投标保函正本复印件,投标保函正本原件随投标文件现场单独递交。投标保函正本原件不退还,由采购人委托交易平台保管。投标保函应至少体现如下内容:①担保项目必须为本项目;②受益人必须为本项目采购人;③保函担保金额必须满足本项目要求;④保函生效时间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有效期限必须至少包含整个投标有效期;⑤保函须不可撤销见索即付。不满足上述要求的纸质投标保函无效。

2.若投标截止时间延期,则纸质投标保函递交的截止时间和投标截止时间保持一致。若投标人为联合体,则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交。

3.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投标保函部分中提供纸质投标保函的核验地点、方式和联系人,否则该纸质投标保函视为无效。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保函不得有弄虚作假行为,否则一经招标人核实,将上报行政主管部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三)、投标保函的退还、注销

1.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后,向除中标人以外的其他投标人退还投标保函正本。具体投标保函注销事宜由投标人与银行协商。

2.采购人和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函正本。具体投标保函注销事宜由投标人与银行协商。

六、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按照《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二)按照<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三)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七、其它有关规定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响应。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超过规定时间送达或未按要求密封和标记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投标文件一经收取不予退还。

(四)投标人应自行踏勘现场。投标人自身应对考察中获取的现场资料负责。不管投标人是否踏勘过现场,均被认为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之前已踏勘过现场,对本项目的风险和义务十分了解,并在其投标文件中充分考虑了现场和环境条件。

(五)投标人自行承担参加本项目的全部费用,责任和风险。

(六)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渝财采购〔2015〕45号)规定,投标人应按要求进行注册,通过重庆市政府采购网(https://www.ccgp-chongqing.gov.cn/),登记加入“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八、联系方式

(一)采购代理机构:重庆市江津区津兴市场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余佳财

电 话:023-47217308

地 址:江津区几江街道塔坪路219号(江津区祥瑞步行街中段津华大厦二楼)。

(二)采购人:重庆市江津区珞璜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联系人:周老师

电 话:023-47607966

地 址:江津区珞璜工业园园区大道99号


采购项目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概况

(一)食堂位置:重庆市江津区珞璜工业园B区

(二)食堂个数:2个

(三)用餐人数:共289人(2个食堂)。其中新食堂现有固定就餐人员235人,老食堂现有固定就餐人员54人。

(四)为保证菜品原材料的品质,食材由采购人负责采购。

(五)中选供应商需确保法定工作日在岗服务人员不低于19人,非法定工作日在岗服务人员不低于8人,如有服务人员请假或离职,中选供应商应立即安排同配备要求人员接替其工作,如无法立即安排同配备要求人员,将直接从服务费中扣除请假或离职人员费用。如中选供应商在5天内仍未安排同配备要求人员接替请假或离职人员的工作,采购人将按合同金额3‰/天的违约金扣除服务费。
(六)新、老食堂不得对外营业。

(七)中选供应商的服务人员的工作餐由采购人提供,住宿由中选供应商自行负责。

二、服务人员配备要求

服务人员共配置不低于19人,要求如下:

(一)经理1名。要求:40岁以下,初中以上文化,无违法犯罪记录,具有相关服务工作经历,形象气质佳,普通话标准,责任心、学习能力、团队意识、服务意识、保密意识强。负责服务、打杂人员管理,保障用餐服务,确保餐具的清洁、维护。听从安排,服从指示。(需提供从事相关服务工作佐证资料:聘用合同

(二)主厨1名、副厨3名。要求:55岁以下,身体健康,无违法犯罪记录,从事餐饮行业5年以上,对菜品有见解、有创新精神,精通中、西餐,通晓凉菜、面点,有较强的责任心、学习能力、团队意识、服务意识、组织及协调能力。(需提供从事餐饮行业工作佐证资料:聘用合同、厨师资质证明)

主厨负责后厨人员管理,确保厨房设施设备的清洁、维护,负责食材原材料使用和保存、管理。听从安排,服从指示;

副厨协助主厨确保厨房设施设备的清洁、维护,负责食材原材料使用和保存、管理。听从安排,服从指示。

(三)面点师1名。要求:55岁以下,无违法犯罪记录,身体健康,从事餐饮行业5年以上,对菜品有见解、有创新精神,精通中、西面点,通晓中、西餐,有较强的责任心、学习能力、团队意识、服务意识、组织及协调能力。协助主厨确保厨房设施设备的清洁、维护,负责食材原材料使用和保存、管理。听从安排,服从指示。

(四)墩子3名。要求:50岁以下,无违法犯罪记录,身体健康,从事餐饮行业3年以上,有较强的责任心、学习能力、团队意识、服务意识,听从安排,服从指示。

(六)领班1名。要求:女,40岁以下,初中以上文化,无违法犯罪记录,形象气质佳,普通话标准,责任心、学习能力、团队意识、服务意识、保密意识强。负责协助经理管理,保障用餐服务,确保餐具的清洁、维护。听从安排,服从指示。负责协助经理保障用餐服务,确保餐具的清洁、维护。听从安排,服从指示。

(七)服务员3名。要求:女,40岁以下,初中以上文化,无违法犯罪记录,形象气质佳,普通话标准,责任心、学习能力、团队意识、服务意识、保密意识强。负责服务、打杂人员管理,保障用餐服务,确保餐具的清洁、维护。听从安排,服从指示。

(八)打杂员、洗碗员、保洁员共6名。要求:50岁以下,无违法犯罪记录,身体健康,能吃苦,责任心强。

备注: 以上人员无犯罪记录要求,在投标时候投标人只需响应承诺,中标后中标人签订合同前提交派出所查询的无犯罪记录佐证资料。

三、用餐标准

工作餐、接待餐、周末节假日值班和加班餐用餐标准,以甲方要求为准。

四、经营方式

(一)由采购人提供食堂经营和服务的场地及必要的厨房设备, 采购人将厨房设备免费移交中标人经营使用,若有操作不当造成损失的需要维修或赔偿的按《食堂管理考核制度》执行。经营期间因设备自然损坏造成的维修由采购人负责。

(二)采购人提供的设备, 在中标人核实后列清单双方盖章签名确认, 该确认清单为合同附件是本协议的一部份。

(三)中标人应按采购人要求, 负责供应采购人职工早餐、午餐、晚餐及因公务接待安排的工作用餐。中标人不得在未经采购人许可下, 擅自对除上述用餐人员范围之外的其他对象提供用餐服务, 否则采购人有权追究中标人违约责任。

五、经营费用

(一)中标人与聘请的员工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并履行按时支付工资及缴纳社会保险金等用人单位的义务,采购人有权对中标人进行监督;中标人应将其与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等资料的复印件在盖鲜章后交与采购人备案。

(二)为确保用电安全,中标人不得私自乱接电器,超负荷用电。

六、双方的责任与义务

采购人责任与义务

1.负责协助维护食堂的就餐秩序。

2.负责对中标人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并根据《食堂管理考核制度》对食堂服务进行考核。

3.负责采购粮食、蔬菜、调味品等食材,食材送到食堂后,中标人应进行重量及质量检查。

(二)中标人责任与义务

1.负责制定相关制度对食堂工作人员进行管理,应以健康养生为原则,保证做出的食品、蔬菜新鲜,并有义务定期收集采购人用餐人员对菜品的意见和建议,适时优化改进。就餐完毕打扫卫生,就餐过程及时清理垃圾,不堆积。

2. 工作人员入职前须进行健康检查,向采购人提供健康证明复印件,不合格人员不能参与食堂工作。

3. 厨房内工作人员意外事故,其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概由中标人自行负责。

4. 经证实为中标人加工制作的食物导致采购人职工、公务接待等用餐人员食物中毒, 因此产生的 医疗费,交通费,误工费等一切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且采购人有权解除本合同并保留向中标人要求赔偿的权利。

5. 在经营过程中如出现重大责任事故、严重违法违纪事件, 设备人为损坏等, 采购人根据《食堂管理考核制度》进行相应处罚, 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6. 应杜绝浪费, 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应以开源节流为原则, 科学合理地评估就餐人数; 因人为原因造成的浪费, 中标人第一次承担500元的违约金, 第二次承担1000元的违约金, 第三次承担2000元的违约金,若有第四次,采购人将直接与中标人解除合同。

7. 在承包过程中应约束员工不得私拿,外带食堂任何物品,如经发现查实, 采购人根据《食堂管理考核制度》进行相应处罚。

8. 非经采购人同意, 中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停业。如擅自停业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中标人支付合同金额3%的违约金,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9. 承包的食堂必须做好留样工作, 设立专门的留样柜, 每餐留样并贴上日期标示, 且至少保留48小时。

10. 为雇员购买工商补偿保险、公众责任险等保险、发放员工工作服(四季)、宿舍租赁等。


第三篇 项目商务要求

一、服务期、服务地点及验收方式

(一)服务期限

服务时间1年,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

(二)服务地点

重庆市江津区珞璜工业园B区

(三)验收方式

采购人自行组织验收。

二、报价要求

本次报价须为人民币报价,报价包括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人工费、管理服务费、加班/值班费、员工工作服(四季)、员工宿舍租赁费、公众责任险、雇员工商补偿保险等保险费、税费及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不包含经营产生的水、电、气费,该费用由采购人负责。

三、服务保证及售后服务

严格按照《食堂管理考核制度》执行。每月采购人对中标人承包的内容进行考核,考核与结算金额挂钩。

四、付款方式

采购人按月向中标人支付费用,次月10日前支付上月服务费用。按《食堂管理考核制度》约定应承担的罚金、违约金由采购人在支付费用时扣除,具体结算方式为:每月支付金额=中标价÷12–考核扣减金额

五、知识产权

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中标人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六、其他商务要求内容

中标后不得转包或分包。

七、其他

(一)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中对以上条款和服务承诺明确列出,承诺内容必须达到本篇及竞争性磋商其他条款的要求。

(二)其他未尽事宜由采购人和中标人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


第四篇 磋商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

一、磋商程序及方法

(一)磋商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投标人须有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参加并签到。竞争性磋商以抽签的形式确定磋商顺序,由本项目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分别与各投标人进行磋商。

(二)磋商小组对各投标人的资格条件、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各投标人只有在完全符合要求的前提下,才能参与正式磋商。

1、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投标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磋商资格。资格性检查资料表如下:

序号

检查因素

检查内容

1

投标人应符合的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投标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可用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代替以上三证),以及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委托书。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提供健全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以及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相关资料可用诚信声明(承诺)代替。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工具

2

特定资格条件

证明材料复印件

3

投标保证金

按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方式从基本账户提交足额投标保证金。

2、符合性检查。依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符合性检查资料表如下:

序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1

有效性审查

响应文件签署

响应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的签字齐全。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有效,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签字或盖章齐全。

响应方案

只能有一个响应方案。

报价唯一

只能在采购预算范围内报价,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

2

完整性审查

响应文件份数

响应文件正、副本数量(含电子文档)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

响应文件内容

响应文件内容齐全、无遗漏。

3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审查

响应文件内容

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三篇规定的磋商内容作出响应。

磋商有效期

满足磋商文件规定。

(三)澄清有关问题。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投标人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四)磋商小组要求投标人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五)在磋商过程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向他人透露与磋商有关的技术资料、价格或其他信息。

(六)投标人在磋商时作出的所有书面承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七)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且磋商结束后,投标人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或重新做出相关的书面承诺,最后书面提交最后报价及有关承诺(填写《最后报价表》并密封提交)。已提交响应文件但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最后报价的投标人,视为放弃最后报价,以投标人响应文件中的报价为准。

(八)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投标人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含有效书面承诺)进行综合评分。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投标人总得分为价格、商务、技术等评定因素分别按照相应权重值计算分项得分后相加,满分为100分。

(九)磋商小组各成员独立对每个实质性响应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投标人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并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若投标人的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列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

二、评审标准

(一)评审因素

序号

评分因素

及权重

分值

评分标准

说明

1

投标报价

( 30%)

30

有效的投标报价中的最低价为评标基准价,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每个投标人的投标价格得分。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重×100。

见(二)投标报价政策性扣减

2

技术部分

(50%)

10

供应商根据项目情况,提供针对本项目的人员职责及管理方案(职责明确,工作程序清晰,有相应的奖惩激励管控措施,可操作性强)、以及应急服务措施、方案(必须包括停电、停气、停水、员工群体性事件等内容),优秀得10分,良好得9分,一般得8分。

供应商提供方案

10

供应商根据项目情况,提供针对本项目质量管控方案(包括食材保管、食材使用及服务质量等),优秀得10分,良好得9分,一般得8分。

供应商提供方案

10

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围绕“控制成本”主题编制设备和器具使用维护、物资使用管理、节能降耗等管理方案。优秀得10分,良好得9分,一般得8分。

供应商提供方案

10

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编制菜品开发、营养搭配管理措施和考核方案(方案中附按本项目要求拟定的一月菜谱)。优秀得10分,良好得9分,一般得8分。

供应商提供方案

10

供应商根据项目情况,提供针对本项目的卫生管理控制方案(包含食品卫生、人员卫生、环境卫生、垃圾处理方案、环境管理方案等)等,优秀得10分,良好得9分,一般得8分。

供应商提供方案

3

商务部分

(20%)

荣誉

4

2018年以来获得国家相关行政职能部门颁发的与餐饮相关荣誉的每具有一项得2分,最多不超过4分。

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人员保障

16

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主厨及副厨具备(高级)中式烹饪职业资格证,一个得4分,具备(中级)中式烹饪职业资格证,一个得2分。

1. 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2. 服务本项目的厨师上岗前,需将厨师证原件交到采购人暂存,本项目服务结束后返还。

说明: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二)关于小微企业报价扣除比例说明

1.对小微型企业给予6%的扣除,以扣除后的报价参与评审。

2.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三、无效响应

投标人发生以下条款情况之一者,视为无效响应,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一)投标人不符合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或特定资格条件的;

(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未参加磋商;

(三)投标人未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

(四)投标人的最后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

(五)投标人未响应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要求的;

(六)投标人超出营业范围投标的;

(七)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在同一分包采购中同时参与磋商;

(八)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

(九)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十)投标人的服务期、质量保证期及磋商有效期不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

(十一)投标人响应文件内容有与国家现行法律法规相违背的内容,或附有采购人无法接受的条件;

(十二)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无效标情形。

四、采购终止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一)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三)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投标人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但《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以及财政部财库[2015]124号文件规定的情形除外。


第五篇 投标人须知

一、磋商费用

无论磋商结果如何,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磋商的所有费用均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二、投标人

1.合格投标人条件

合格投标人应完全符合磋商文件第一篇中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并对磋商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

2.投标人的风险

投标人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投标人没有对磋商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被拒绝参与磋商或评定为无效响应。

三、磋商文件

1.磋商文件包括投标人资格条件、采购邀请、采购方式、采购预算、采购需求、政府采购政策要求、评审程序、评审方法、评审标准、价格构成或者报价要求、响应文件编制要求、保证金交纳数额和形式以及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磋商过程中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以及合同草案条款等。

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磋商文件所作的一切有效的书面通知、修改及补充,都是磋商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

3.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需要进行澄清或修改的,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磋商文件收受人或在指定媒体上发布公告。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

4.投标人对磋商文件有异议的,应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否则视同认可磋商文件所有要求。逾期提出异议的,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予受理。

四、磋商响应文件

投标人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磋商响应文件,并对磋商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

(一)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装订、制作及密封。

磋商响应文件由商务文件、经济文件、技术文件和投标人所作的一切有效补充、修改和承诺等文件组成。

本项目商务文件、经济文件、技术文件分别装订成册,封面按规定格式制作。

1.装订

(1)商务文件的装订和制作要求

分别装订成册,除封页格式外,其他内容的格式仅供参考。正本逐页加盖公章。

(2)经济文件的装订要求

分别装订成册,本项目经济文件应严格按照第六篇“投标文件格式”打印填写。正本逐页加盖公章。

(3)技术文件的装订要求

分别装订成册,除封页格式外,其他内容的格式仅供参考。正本逐页加盖公章。

2、密封

商务文件、经济文件、技术文件、电子文档密封。在密封袋上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密封袋封口处密封并加盖投标人鲜章或授权代表签字。

3、如果未按上述规定进行装订制作和密封的,投标文件无效。

(二)联合体参与磋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三)磋商响应有效期。

响应有效期为磋商截止日期后90天内。

(四)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应按磋商文件第一篇规定向区交易平台交纳投标保证金。

2.投标保证金为参与磋商的有效约束条件。

3.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限在磋商响应文件有效期过后90天内继续有效。

4.投标保证金币种和磋商报价币种均为人民币。

5.区交易平台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不退还现金,只能转帐退还投标人基本帐户,不能转委托退还其它单位或个人。

6.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2)投标人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投标人与采购人、其他投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5)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磋商响应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磋商响应文件一式四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二份,电子文档一份(电子文档内容应与投标文件正本一致),且每份投标文件须在封面清楚地标注正本、副本、电子文档字样。副本与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投标文件电子文档与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不一致时,以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为准。

2.磋商响应文件按磋商文件要求签名和加盖投标人公章。

3.若投标人对磋商响应文件的错处作必要修改,则应在修改处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由法人或法人授权代表签字确认。

4.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磋商响应文件概不接受。

5.除经济文件格式和封页格式外,本项目提供的其余“投标文件格式”仅供参考,投标人应根据实际情况制作投标文件。

(六)磋商报价。

1.投标人应严格按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中“竞争性磋商报价函”的格式填写报价,没有分包号的不填分包号。

2.本项目只接受一个磋商报价,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在响应有效期内磋商价格固定不变。

(七)修正错误

若投标文件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1.开标一览表总价与投标报价明细表汇总数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2.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4.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正单价;

5.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评标委员会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人投标报价,投标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后,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具有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五、磋商

1.磋商应当在磋商文件中“磋商邀请书”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进行。

2.江津区交易平台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但至少应当在磋商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日前进行公告,特殊情况除外。

3.磋商由区交易平台主持,邀请采购人、投标人、财政部门和有关监督部门代表参加,财政部门和有关监督部门可视情况派员现场监督。

4.投标人参与人员

各个投标人应当派1-2名代表参与磋商,至少1人应为法定代表人或具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的授权代表。

5.磋商过程由区交易平台指定专人负责记录,并存档备查。

六、评审

见第四篇内容。

七、确定成交供应商

1.确定成交供应商原则

采购人或其授权的磋商小组应按照评审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排名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

2.确定成交供应商程序

2.1江津区交易平台在评标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交采购人确认,同时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津区)上对评标结果进行公告。

2.2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无异议的,采购人应在收到评标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对评标结果进行确认。如有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提出质疑的,采购人可在质疑处理完毕后确定中标人。

2.3中标结果应当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津区)上公告。公告内容应当包括招标项目名称、中标供应商名单、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和电话。

2.4中标供应商无充分理由放弃中标的,采购人及江津区交易平台应将情况报财政部门,财政部门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违规供应商进行处罚。

八、中标通知书

(一)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津区)上发布成交结果公告。

(二)结果公告发出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

(三)《中标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四)如有投标人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在质疑处理完毕后发出成交通知书。

九、询问、质疑和诉讼

(一)询问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投标人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投标人询问可以是口头或书面形式。

(二)质疑

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伤害的,可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

提出质疑的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投标人。

1.质疑时限、内容

1.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在依法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

1.2 投标人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应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

1.3投标人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应当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

1.4投标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4.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4.2质疑项目的名称、项目编号以及采购执行编号;

1.4.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1.4.4事实依据;

1.4.5必要的法律依据;

1.4.6提出质疑的日期;

1.4.7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1.4.8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其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

1.5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2.质疑答复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投标人和其他有关投标人。

3.其他

3.1投标人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3.2质疑函范本可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津区)网站下载。

4.质疑联系方式详见第一篇“联系方式”。

(三)诉讼

投标人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代理服务费

投标人成交后向津兴公司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采购代理服务费的收取标准按照以下标准执行:

采购类型

成交金额

(万元)

货物采购

服务采购

100以下

1.5%

1.5%

100-200

1.1%

0.8%

200-500

1.08%

0.78%

500-1000

0.54%

0.31%

1000-5000

0.23%

0.12%

5000-10000

0.09%

0.036%

10000-100000

0.014%

0.014%

100000以上

0.002%

0.002%

注: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例如:某服务代理业务成交金额为500万元,计算代理服务收费额如下:

100万元×1.5%=1.5万元

(200-100)万元×0.8%=0.8万元

(500-200)×0.78%=2.34万元

合计收费=1.5+0.8+2.34=4.64(万元)

十一、签订合同

1.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的约定,与中标供应商签订书面合同;无故不签订合同的为自动放弃中标。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2.磋商文件、中标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及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采购合同的依据。

3.合同生效条款由供需双方约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后生效的合同,依照其规定。

十二、履约保证金

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采购文件和采购人签订合同。签订合同前,按采购文件要求向采购人交纳中标价10%的履约保证金(银行转账或不可撤销见索即付的银行保函)。中标人履约完毕后,采购人应在30日内无息退还其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账号:

开户行:重庆农村商业银行江津支行珞璜园区分理处

账户名称:重庆市江津区珞璜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账号:1545 0101 2001 0002 670

注明格式:履约保证金(项目名称:(可简写))

履约保函递交地址:

重庆市江津区珞璜工业园园区大道99号珞城大厦18楼总工部(1805)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周老师 023-47607966


第六篇 响应文件编制要求

一、经济文件

二、技术文件

三、商务文件


江津区        (项目名称)政府采购

正本/副本

投 标 文 件

(经济文件)

投标人: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一、竞争性磋商报价函

江津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我方收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及_____________(项目交易编号)的竞争性磋商文件,经详细研究,决定参加该项目的磋商。

1、愿意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一切要求,提供本项目的技术服务,初始报价为人民币大写: 元整;人民币小写: 元。以我公司最后报价为准。

2、我方现提交的响应文件为:响应文件正本份,副本份,电子文档一份。

3、我方承诺:本次磋商的有效期为90天。

4、我方完全理解和接受贵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一切规定和要求及评审办法。

5、在整个竞争性磋商过程中,我方若有违规行为,接受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等规定给予惩罚。

6、我方若成为成交供应商,将按照最终磋商结果签订合同,并且严格履行合同义务。本承诺函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7、我方理解,最低报价不是成交的唯一条件。

8、我方同意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交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投标保证金。

9、我方未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投标人(公章):

年 月 日

二、分项报价明细表

分项报价表

序号

项目

人数

投标报价

小计(元)

备注

1

人员薪酬

新食堂

含:基本工资、考核绩效、五险、值班/加班费等

主厨

1

元/人

副厨

2

元/人

面点师

1

元/人

墩子

2

元/人

经理

1

元/人

领班

1

元/人

服务员

3

元/人

打杂、洗碗、保洁员

4

元/人

老食堂

副厨

1

元/人

墩子

1

元/人

打杂、洗碗、保洁员

2

元/人

2

日常运营费用

员工宿舍租赁、公众责任险、雇员工伤补偿保险等费用

3

服装费

四季

4

管理费及利润

5

税费

总计


江津区        (项目名称)政府采购

正本/副本

投 标 文 件

(技术文件)

投标人: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一)技术部分差异表

项目交易编号:

招标项目名称:

序号

招标要求

投标应答

差异说明

投标人: 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或自然人:

(投标人公章)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注:

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二篇 采购项目内容及要求”中所列条款进行比较和响应,应逐条如实填写,“投标应答”中必须列出具体数值或内容。如投标人未应答或只注明“符合”、“满足”等类似无具体内容的表述,将视为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2.本表可扩展,并逐页签字或盖章。


(二)招标文件第二篇 采购项目内容及要求及第四篇 磋商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评审因素中技术部分所需要的证明材料。(如果有)

江津区        (项目名称)政府采购

正本/副本

投 标 文 件

(商务文件)

投标人: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一)投标函(格式)

招标项目名称:

致江津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投标人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注册地址: 。我方就参加本次投标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

一、我方完全理解并接受该项目招标文件所有要求。

二、我方提交的所有投标文件、资料都是准确和真实的,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三、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招标项目的技术服务。

四、我方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投标文件为: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电子文档1份。

五、我方承诺:本次投标的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时间起90天。

六、我方投标报价为闭口价。即在投标有效期和合同有效期内,该报价固定不变。

七、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履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要求以及我方投标文件的各项承诺,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合同约定条款承担我方责任。

八、我方未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九、我方理解,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条件。

十、我方同意按有关规定及招标文件要求,交纳足额投标保证金。

十一、若我方中标,愿意按有关规定及招标文件要求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和交易服务费。

(投标人公章或自然人签署)

年 月 日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

招标项目名称:

致江津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法定代表人姓名)在 (投标人名称)任 (职务名称)职务,是(投标人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

(投标人公章)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电话:XXXXXXX 电子邮箱:XXXXXX@XXXXX(若授权他人办理并签署投标文件的可不填写)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招标项目名称:

致江津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名称)是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授权 (被授权人姓名及身份证代码)代表我单位全权办理上述项目的投标、谈判、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文件、协议及合同。

我单位对被授权人的签署负全部责任。

在撤消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消而失效。

被授权人: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

(签署或盖章) (签署或盖章)

(附: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投标人公章)

年 月 日

被授权人电话:XXXXXXX 电子邮箱:XXXXXX@XXXXX(若法定代表人办理并签署投标文件的可不填写)

注:

1.若为法定代表人办理并签署投标文件的,不提供此文件。

2.若为联合体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由联合体主办方(主体)出具。

(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五)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六)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七)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材料或投标保函正本复印件

和《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

(八)企业诚信声明(格式)

致重庆市江津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投标人名称)郑重声明:我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我方参加 项目(项目交易编号: )采购项目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符合《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我方对此声明的真实性负全部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投标人: (公章)

年 月 日


(九)特定资格条件证书或文件复印件

(十)商务条款差异表

项目交易编号:

招标项目名称:

序号

招标商务要求

投标商务应答

差异说明

投标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投标人公章)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注:

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三篇 项目商务要求”中所列条款进行比较和响应,应逐条如实填写,“投标商务应答”中必须列出具体数值或内容。如投标人未应答或只注明“符合”、“满足”等类似无具体内容的表述,将视为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2.本表可扩展,并逐页签字或盖章。

(十一)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提供基本情况和相应资质证书复印件)和设备

(十二)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没有则不提供)

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类)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为本标的提供的服务人员 人,其中与本企业签订劳动合同 人,其他人员 人。有其他人员的不符合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2. (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为本标的提供的服务人员 人,其中与本企业签订劳动合同 人,其他人员 人。有其他人员的不符合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中小企业声明函》填写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2.中小企业应当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如实填写并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

3.投标人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中所属行业时,应与采购文件第一篇“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中填写的所属行业一致。

注:各行业划型标准:

(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

附件(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