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稷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厨具设备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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稷山县2021年冬季清洁取暖工程煤改气项目的采购公告

招标详情

稷山县2021年冬季清洁取暖工程煤改气项目的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稷山县2021年冬季清洁取暖工程煤改气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山西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9月28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1408242021AGK00020;

2.项目名称:稷山县2021年冬季清洁取暖工程煤改气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

货物名称

简要技术需求

最高限价(元/台)

备注

取暖壁挂炉(含附件)

20KW

3000


24KW

3300


28KW

3600


32KW

3900


燃气灶

台式

300


嵌入式

450


5.本次招标共分三个包;第一包:稷山县稷峰镇(孙家城村、上廉村、下廉村、下费村、五街四村);第二包:稷山县稷峰镇(吴城村、南阳村、荆平村、苑曲村);第三包:稷山县稷峰镇(永宁村、马村、姚村、陶梁村),稷山县化峪镇(胡家庄村、化峪村、南堡村),稷山县清河镇(吴壁村、店头村),稷山县太阳乡(均和村);

6.招标范围:取暖壁挂炉(含附件)、燃气灶的供应、运输、安装(含壁挂炉与暖气、壁挂炉与供水系统3米内的管材管件等)、调式、培训及售后服务等;具体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招标文件具体规定为准;

7.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完成供货、安装调试;

8.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若为联合体投标,牵头人须为壁挂炉企业;联合体各方必须向采购人提供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由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为联合体授权代表执行联合体有关的协议,以联合体名义处理与本项目相关的事务,并应当向采购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

(2)本次投标仅限两个单位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之间必须以协议的形式确定内部关系,既要明确各方拟承担的具体工作,又要载明各方应承担的责任;

(3)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采购项目的特殊条件要求:

(1)投标人所投产品生产企业及设备型号必须在运城市住建局网站发布的《运城市2021年度燃气燃烧器具销售目录》内或运城市城市管理局公示的《运城市2021年度燃气器具销售指导目录》最近一期内;

(2)所投产品生产企业须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或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认证);

(3)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须满足)。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9月08日00时00分00秒至2021年09月14日23时59分59秒(北京时间)

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

方式:在政采云平台(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进行注册,主体库注册完成后办理CA数字证书(USBKey),凭借CA数字证书在政采云平台交易系统登录入口登录,通过系统下载免费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通过其他渠道获取招标文件的不具备投标资格。

售价: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2021年09月28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须使用系统提供的投标文件编制工具编制完成,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政采云平台(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上传经过CA签章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逾期递交或未按要求递交投标文件的,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开标时间:2021年09月28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山西省运城市盐湖区智雅茗苑11号1单元302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发布。针对本项目的质疑需一次性提出,多次提出将不予受理。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稷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地 址:稷山县稷峰西街14号

联系方式:1393438366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山西恒晟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运城市盐湖区铺安街金城商务大厦B座301室

联系方式:0359-852930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女士

电 话:13935928629

附件信息:

  • 招标文件.docx


稷山县2021年冬季清洁取暖工程煤改气项目

项目编号:1408242021AGK00020







招 标 文 件











招 标 人:稷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代理机构:山西恒晟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 期:2021年09月

目 录

第1章 招标公告

第2章 招标文件前附表

第3章 投标须知

第四章 评标方法及标准(综合评分法适用)

第五章 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

第六章 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第七章 投标文件组成

商务文件

技术文件

第八章 技术要求

第1章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稷山县2021年冬季清洁取暖工程煤改气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山西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09280900(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1408242021AGK00020

2.项目名称:稷山县2021年冬季清洁取暖工程煤改气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

货物名称

简要技术需求

最高限价(元/台)

备注

取暖壁挂炉(含附件)

20KW

3000

24KW

3300


28KW

3600


32KW

3900


燃气灶

台式

300

嵌入式

450


5.本次招标共分三个包;第一包:稷山县稷峰镇(孙家城村、上廉村、下廉村、下费村、五街四村;第二包:稷山县稷峰镇(吴城村、南阳村、荆平村、苑曲村;第三包:稷山县稷峰镇(永宁村、马村、姚村、陶梁村),稷山县化峪镇(胡家庄村、化峪村、南堡村),稷山县清河镇(吴壁村、店头村),稷山县太阳乡(均和村);

6.招标范围:取暖壁挂炉(含附件)、燃气灶的供应、运输、安装(含壁挂炉与暖气、壁挂炉与供水系统3米内的管材管件等)、调式、培训及售后服务等具体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招标文件具体规定为准;

7.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完成供货、安装调试

8.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若为联合体投标,牵头人须为壁挂炉企业;联合体各方必须向采购人提供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由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为联合体授权代表执行联合体有关的协议,以联合体名义处理与本项目相关的事务,并应当向采购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

(2)本次投标仅限两个单位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之间必须以协议的形式确定内部关系,既要明确各方拟承担的具体工作,又要载明各方应承担的责任;

(3)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采购项目的特殊条件要求:

(1)投标人所投产品生产企业及设备型号必须在运城市住建局网站发布的《运城市2021年度燃气燃烧器具销售目录》内或运城市城市管理局公示的《运城市2021年度燃气器具销售指导目录》最近一期内;

2)所投产品生产企业须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或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认证);

3)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须满足)。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908日00时00分00秒至2021年0914日23时59分59秒(北京时间)

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

方式:在政采云平台(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进行注册,主体库注册完成后办理CA数字证书(USBKey),凭借CA数字证书在政采云平台交易系统登录入口登录,通过系统下载免费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通过其他渠道获取招标文件的不具备投标资格。

售价: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202109280900分(北京时间)

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须使用系统提供的投标文件编制工具编制完成,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政采云平台(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上传经过CA签章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逾期递交或未按要求递交投标文件的,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开标时间:20210928090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山西省运城市盐湖区智雅茗苑11号1单元302室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发布。针对本项目的质疑需一次性提出,多次提出将不予受理。

、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稷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地 址:稷山县稷峰西街14号

联系方式:1393438366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山西恒晟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运城市盐湖区铺安街金城商务大厦B座301室

联系方式:0359-852930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女士

电 话:13935928629


第二章 招标文件前附表

注: 请在方框□内划√选择,在“条款号”内限选一项。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规定

第三章 投标须知(前附表)

一、说明

第三章 第1.1

采购项目

稷山县2021年冬季清洁取暖工程煤改气项目

第三章第2.1

招标人

名称:稷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地址:稷山县稷峰西街14号

电话:13934383662

联系人:刘先生

第三章第2.2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山西恒晟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运城市盐湖区铺安街金城商务大厦B座301室

电话:13935928629

联系人:李女士

邮箱:sxhsyyxgs@163.com

第三章第3.1

投标人资格条件

1、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行贿犯罪行为;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特定资格条件:

(1)投标人所投产品生产企业及设备型号必须在运城市住建局网站发布的《运城市2021年度燃气燃烧器具销售目录》内或运城市城市管理局公示的《运城市2021年度燃气器具销售指导目录》最近一期内;

(2)所投产品生产企业须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或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认证);

(3)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须满足)。

第三章第6.1

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 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若为联合体投标,牵头人须为壁挂炉企业;联合体各方必须向采购人提供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由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为联合体授权代表执行联合体有关的协议,以联合体名义处理与本项目相关的事务,并应当向采购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

(2)本次投标仅限两个单位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之间必须以协议的形式确定内部关系,既要明确各方拟承担的具体工作,又要载明各方应承担的责任;

(3)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二、招标文件

第三章第7.3

财政部门

指定的媒体

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

第三章第8.1

招标文件的

提供期限

2021年09月08日00时00分00秒至2021年09月14日23时59分59秒(北京时间)

第三章第9.2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法

在政采云平台(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进行注册,主体库注册完成后办理CA数字证书(USBKey),凭借CA数字证书在政采云平台交易系统登录入口登录,通过系统下载免费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通过其他渠道获取招标文件的不具备投标资格。

第三章第11.1

提交投标文件

截止期时间

2021年09280900(北京时间)

三、投标文件的编写

第三章第16.3

备选方案

不接受

□ 接受

第三章第16.4

最高限价

最高限价:取暖壁挂炉(含附件):20KW:3000.00元/台,24KW:3300.00元/台,28KW:3600.00元/台,32KW:3900.00元/台;燃气灶:台式:300.00元/台;嵌入式:450.00元/台凡投标人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其投标将被否决。

第三章第20.1

投标保证金

1.递交方式:通过本单位基本银行帐户电汇或以银行保函形式递交。

2.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3.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壹万元整。缴纳投标保证金时请在备注栏中注明项目编号和包号(1408242021AGK00020 、第 )。

4.缴纳账户信息:投标人应将投标保证金缴纳到山西恒晟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设立的统一账户。

开户单位:山西恒晟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运城分行

账 号:19210078801100001524

行 号:310181000014

5.投标保证金必须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汇出,在投标文件中需附基本账户证明资料。

6.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同投标有效期。

注:采用银行保函形式缴纳的,银行保函应当是山西省区域内银行直接出具的保函或基本户开户银行(基本存款账户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银行保函原件扫描件发送至山西恒晟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邮箱(sxhsyyxgs@163.com)

第三章第21.1

投标有效期

90 日历天

第三章第22.1

投标文件份数及递交方式

正本 份,副本份,电子版投标文件【 壹 份(不加密BFBS格式)、word格式投标文件 壹 份(U盘介质)】

注: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须使用系统提供的投标文件编制工具编制完成,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政采云平台(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上传经过CA盖章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逾期递交或未正常递交投标文件的,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现场递交: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首先应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山西省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云平台,同时在开标现场提交纸质版投标文件(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份)一份不加密BFBS格式和word格式电子版投标文件(U盘),并确保现场递交的投标文件与网上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一致,若出现不一致,以网上上传的投标文件为准。如果投标人没有按规定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视为投标无效,现场投标文件亦不再接收。现场递交的投标文件仅在因网络故障等不可抗力造成无法从网上获取投标文件的情况下启用。

投标人要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进行盖章和加密,并在开标时携带制作电子版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进行在线解密操作。无法解密所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第三章第21.2

封套上应

载明的信息

稷山县2021年冬季清洁取暖工程煤改气项目(项目名称)投标文件

项目编号:

号: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2021 分之前不得启封

第三章第22.1

投标文件的递交地点及截止时间

递交地点:山西省运城市盐湖区智雅茗苑11号1单元302室

截止时间:2021年09280900分(北京时间)

五、开标和评标

第三章第25.2

其他唱标内容

/

七、合同签订

第三章第31.1

履约担保

双方协商

第三章第37.1

招标代理服务费

招标代理服务费约定由中标单位支付,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此项费用;本项目中标服务费为人民币壹万元,由中标单位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

第三章第38.1

其他规定

/

第四章 评标方法及标准(综合评分法适用)(前附表)

第四章第

1.2.2

评标因素和标准

(提示:因评标因素“技术”项涉及政府采购政策优惠,为便于计算,应与其他评标因素分列)

第四章第

1.2.3

权值

评审因素

权值

价格

30

商务

10

技术

60

第四章第

2.1.2

无效投标的规定

投标文件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在资格性、符合性检查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1) 应交未交投标保证金或金额不足或投标保证金形式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2)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的;

(4)不具备第三章“投标须知”第3.1规定资格要求的;

(5)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

(6)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的,但第三章“投标须知”第16.3允许提交备选方案的除外;

(7)投标文件载明的投标范围小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招标范围的(缺漏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内容)

(8)联合体投标文件未附联合体投标协议书的

9投标有效期不足的;

10)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

第四章第

2.1.3

废标的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时,评标委员会应予废标:

(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最高限价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直接确定中标人。

第五章 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前附表)

第五章第1.1

甲方名称、地址

稷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稷山县稷峰西街14号

第五章第5.1

履行合同的时间、

地点

供货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完成供货、安装调试

实施地点:稷山县(采购人指定地点)

第五章第9.2(1) 款

质量保证期

三年

第五章第13.5

合同价款

支付方式和条件

签订合同时,甲、乙双方协商。

第五章第14.2(6)款

伴随服务

第五章第21.2

解决争议的方式

□ 诉讼

仲裁


查询信用的方式

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要求,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渠道查询投标人信用,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要求

1、投标货物未特别注明“进口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即非“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投标产品各项技术标准必须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

2、本项目涉及“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要求:

(1)本项目采购标的物中如包含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 投标人必须投报“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范围内的产品;

(2)本文件未列出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投标人可投报“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中政府优先采购产品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范围以外的产品;

(3)投标产品中如包含“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需将政府强制采购产品如实填写到《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明细表》(格式见第八部分),并提供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

3、本项目涉及“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 政府优先采购产品的要求:

投标人须如实填写政府优先采购产品明细表( 格式见第八部分)。 并提供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

4、中小微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

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要求:

(1)须根据财库【2017】141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要求,如实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八部分)。

(2)投标人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投标人参加本次投标活动,上述要求(如涉及的话),均应作出响应。

6、监狱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要求:须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的标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采购项目中如含有计算机,必须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项目中所采购的其它软件必须为正版软件。

8、信息安全产品:投标货物中如含有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下发的《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中的产品(8类13项),提供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复印件。


第三章 投标须知

一、说明

1.适用范围

1.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第二部分第二章“招标文件前附表” (以下简称招标文件前附表)中所叙述的采购项目。

2.定义

2.1 “招标人”系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采购项目的招标人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招标文件前附表

2.2 “招标代理机构”系指接受招标人委托,代理采购项目的集中采购机构和经财政部门认定资格的其他招标代理机构。本采购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招标文件前附表。

2.3 “投标人”系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2.4 “货物”系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向招标人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设备、产品(包括软件)及相关的其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技术资料和材料。

2.5 “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须承担的系统集成、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以及其它类似的义务。

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l《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

a.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c.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d.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e.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f.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特定资格要求

a.投标人所投产品生产企业及设备型号必须在运城市住建局网站发布的《运城市2021年度燃气燃烧器具销售目录》内或运城市城市管理局公示的《运城市2021年度燃气器具销售指导目录》最近一期内;

b.所投产品生产企业须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或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认证);

c.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须满足)

d.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若为联合体投标,牵头人须为壁挂炉企业;联合体各方必须向采购人提供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由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为联合体授权代表执行联合体有关的协议,以联合体名义处理与本项目相关的事务,并应当向采购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

(2)本次投标仅限两个单位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之间必须以协议的形式确定内部关系,既要明确各方拟承担的具体工作,又要载明各方应承担的责任;

(3)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3.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l)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2)投标人或者其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但警告和罚款额在三万元以下的行政处罚除外;

(3)投标人或者其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3.3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两个以上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政府采购项目投标。

4.投标费用

4.1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参与投标的相关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5. 授权委托

5.1 投标人代表必须为投标人在职正式职工,若投标人代表不是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应持有授权委托书,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6.联合体投标

6.1除招标文件前附表另有规定,本采购项目不接受除政府采购政策规定以外的其他联合体投标。

6.2本章第6.1规定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除应符合本章第3.2、第3.3规定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l)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合同工作量比例;

(2)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本章第3.1规定的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

(3)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本章第3.1规定的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

(4)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

(5)联合体牵头方应当符合本章第3.1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二、招标文件

7.招标文件的构成

7.1 招标文件共八章。内容如下: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二章 招标文件前附表

第三章 投标须知

第四章 评标方法及标准

第五章 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

第六章 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第七章 投标文件的组成

第八章 技术要求

7.2本章第9.1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7.3招标代理机构发售的纸质招标文件与在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的电子招标文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见招标文件前附表。

7.4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任何对招标文件的忽略或误解不能作为投标文件存在缺陷或瑕疵的理由,其风险由投标人承担。

8.招标文件的提供期限

8.1招标文件的提供期限自开始发出之日起不得少于五个工作日。具体提供期限见招标文件前附表

8.2投标人应以招标文件前附表规定的方法获取招标文件。

8.3招标文件的提供期限截止时,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三家,招标代理机构可以延长招标文件的提供期限或者不再限制提供期限,或者修改招标文件,重新发布招标公告。延长招标文件的提供期限或者不再限制提供期限的,遵守本章第9.1关于招标文件修改的规定。

9.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9.1招标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前附表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十五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并在本章第7.3款指定的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

9.2 如果澄清或者修改发出的时间距本章第9.1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十五日,将相应顺延投标截止时间。

10. 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10.1 招标代理机构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但应当在本章第9.1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日前,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并在本章第7.3指定的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

三、投标文件

11.投标语言

11.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及投标人与招标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使用中文。投标人可以提交其它语言的资料,但应附有中文注释,有差异时以中文为准。

12.计量单位

12.1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3.投标文件的组成

13.1 投标文件由商务文件、技术文件两部分组成。各部分的内容如下:

商务文件

(1)投标函

(2)开标一览表

3)投标货物技术规范响应及偏离表

4)投标保证金

5)近三年同类项目合同案例及相关证明资料

6)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

技术文件

7实施方案(供货方案、安装方案)

8售后服务方案

9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文件和资料

10)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要求的响应情况

13.2 投标文件内容及题目的编排顺序和编号按本章第13.1要求的结构。

13.3 根据《政府采购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投标人无论中标与否,其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13.4投标人如有投标优惠,涉及价格的,应当直接在开标一览表的投标报价中给出(即投标报价中己包含价格折扣)。

14.投标报价

14.1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供货及服务要求、责任范围和合同条件,以人民币进行报价。

14.2 投标人应按开标一览表的内容和格式要求填写各项货物及服务的分项价格和总价。投标总价中不得包含招标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标时不予核减。投标总价中也不得缺漏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内容,否则,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

14.3除招标文件前附表允许提交备选方案外,投标人对每种货物及服务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不接受选择性报价,否则,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

14.4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采购项目预算见招标文件前附表

14.5 投标文件中标明的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和条件的投标,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

14.6投标人的价格折扣(价格变更声明)应当直接在开标一览表的投标报价中给出。

15.备选方案

15.1 除本章第14.3另有规定外,本采购项目不接受备选方案投标。

15.2本章第14.3规定接受备选方案投标时:

(1)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只能提交一个备选方案并注明主选方案,且备选方案的投标报价不得高于主选方案。如果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两个以上备选方案或未注明何为主选方案,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

(2)在评标时,评标委员会仅对主选方案进行评标。

(3)备选方案应当在开标一览表列出。

16.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文件

16.1投标人应提交满足本章第3.1规定的资格条件要求的证明文件,该证明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6.2如果投标人为联合体,则应提交联合体各方资格证明文件、联合体协议。否则,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

16.3除招标文件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及服务不是投标人制造或拥有的,则应当提供经销、或代理投标货物、或为投标货物提供售后服务的证明文件。否则,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

16.4投标人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其投标将被否决。

17.投标货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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