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2021年09月13日 18:41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宁德人民医院工会委员会中秋节及国庆节节日慰问品招标采购项目 | ||
品目 | 货物/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食品及加工盐/其他食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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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 | 福建省宁德人民医院工会委员会 | ||
行政区域 | 蕉城区 | 公告时间 | 2021年09月13日 18:41 |
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 | 福建省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惠风路1号华府豪庭16幢1梯302室 |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1年09月14日至2021年09月16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2:00 下午:15:00 至 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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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金额 | ¥37.73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小章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93-2885699 | ||
采购单位 | 福建省宁德人民医院工会委员会 | ||
采购单位地址 | 福建省宁德人民医院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联系人:陆先生 联系电话:13685085155 | ||
代理机构名称 | 福建中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宁德市闽东东路华府豪庭16号楼1梯302单元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小章:0593-2885699 |
项目概况
宁德人民医院工会委员会中秋节及国庆节节日慰问品招标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省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惠风路1号华府豪庭16幢1梯302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9月17日 15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1[FJZJZB]058
项目名称:宁德人民医院工会委员会中秋节及国庆节节日慰问品招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37.73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7.73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货物一览表
合同包 |
品目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最高限价 (元) |
主要技术规格及要求 |
保证金 |
1 |
1-1 |
中秋节节日慰问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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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批 |
188650 |
详见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 |
3773元 |
1-2 |
国庆节节日慰问 |
1批 |
188650 |
合同履行期限:按招标文件执行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一)、中小企业优惠政策:根据财政部、工信部印发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精神,对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 6%(工程项目为 3%)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即所投产品属于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按其产品的合计价格的6%(工程项目为 3%)进行扣除,若所提供的属于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仅是构成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的,则该产品不享受该政策)。 1、享受价格扣除的供应商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①、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中小、微企业的标准(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②、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即供应商为所投产品代理商的,所投产品制造商也应为小微企业方可享受价格扣除)。2、联合体是否享受该扶持政策的规定:(拒绝联合体投标的项目不适用于此款规定)。 ①、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中小企业型企业享受规定的扶持政策。 ②、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的,其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2%(工程项目为 1%)的的价格扣除。 3、下述情形,不享受中小企业优惠政策: ①、供应商提供的产品为进口产品的; ②、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存在投资关系的; ③、小型、微型企业将获得政府采购合同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中型企业,中型企业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企业的; ④、中型企业不享受该项优惠政策。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⑤、供应商提供的产品为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的。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否则不予价格扣除。
(二)、监狱企业优惠政策:根据财库【2014】68号文《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价格扣除。
(三)、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优惠政策:根据财库〔2017〕141号文《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民政厅 福建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就业政策的通知》规定,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价格给予10%的扣除;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与其他组织组成联合体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协议合同金额占总合同金额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合同金额3%的价格扣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财库〔2017〕141号文规定格式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加单位公章。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资格标准:1、凡有能力提供本谈判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供货商或制造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供应商。需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1)供应商的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的复印件);(3)供应商代表身份证(正反面的复印件)若有;(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格式详见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供应商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2、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或替代材料:供应商须在招标文件中提供《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或供应商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格式自拟),原件须附在技术商务部分正本中,副本附复印件;3、供应商需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①财务状况报告:上一年度或上一季度公司财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者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②依法缴纳税收: 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③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4、供应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5、供应商需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和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信息查询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打印件(或截图);6、特定资格: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故只接受中小企业前来报价[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8、其他详见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中第一部分“说明”中的第3条款。注:以上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应属法定有效期内的,若发生变更的,应按有关规定办理完变更手续后方可参加谈判,并以发证机关核准的变更为准,否则按无效报价处理。其复印件应是清晰的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9月14日 至 2021年09月16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省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惠风路1号华府豪庭16幢1梯302室
方式:现场报名或电子报名
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9月17日 15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惠风路1号华府豪庭16幢1梯302室
五、开启
时间:2021年09月17日 15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惠风路1号华府豪庭16幢1梯302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建省宁德人民医院工会委员会
地址:福建省宁德人民医院
联系方式:联系人:陆先生 联系电话:136850851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中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宁德市闽东东路华府豪庭16号楼1梯302单元
联系方式:小章:0593-28856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章
电 话: 0593-28856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