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高明监狱广东省佛山片区监狱(高明、明康、佛山、江门监狱)2021-2022年度服刑人员大宗生活物资(蔬果及塘鱼)采购项目采购需求征求意见公告
发布机构:广东省高明监狱 发布时间:2021-09-13 19:06:00
项目编号:440001-2021-41679
一、采购项目名称:
广东省高明监狱广东省佛山片区监狱(高明、明康、佛山、江门监狱)2021-2022年度服刑人员大宗生活物资(蔬果及塘鱼)采购项目采购需求征求意见公告
|
二、采购品目名称:
A150199 其他农副食品
|
三、本公告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自:
2021
年
09
月
13 19:06:00
日至
2021
年
09
月
18 23:59:59
日止 |
四、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本项目采购需求(征求意见稿)公告有异议的,可以自公告开始之日起至公告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
五、联系事项 |
(一)采购人:
广东省高明监狱
地址:
广东省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祥福路538号
|
联系人:
江先生
联系电话:
0757-88869611
|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州顺为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地址:
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中路203号恒生大厦B座5楼
|
联系人:
张春燕
联系电话:
020-86699006
|
广东省佛山片区监狱(高明、明康、佛山、江门监狱)2021-2022年度服刑人员大宗生活物资(蔬果及塘鱼)采购项目需求公示.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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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佛山片区监狱(高明、明康、佛
山、江门监狱)2021-2022 年度服刑人员
大宗生活物资(蔬果及塘鱼)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GZSW21201HG3171
货物采购
公开招标文件
(征求意见稿)
采购人:广东省高明监狱
采购代理机构:广州顺为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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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釆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下列材料: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
件。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
务会计制度(提供 2020 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 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
力情况。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 2021 年任意 1 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
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5) 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
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
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
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
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
6) 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
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
投标(响应)。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2.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
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以采购代理机构于评审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
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
证明资料)。
3.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本项目采购
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农、林、牧、渔业”,投标人所投全部产品制造商
-第 3 页-
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农、林、牧、渔业)政策划分标准。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
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注:中小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投标格式)
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投标格式)
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
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4.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2)存在隶属关系或同属一母公司或法人的企业,仅能由一家企业参与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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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采购需求
注:
(1)本《用户需求书》中,带★号条款为必须满足条款,如不满足(负偏离)将导致投标无效。带
▲号条款为重要条款,不满足(负偏离)将影响技术评审对应得分。
(2)本次采购产品为非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
产品)。
一、项目概况
(一)本项目为佛山片区监狱(高明、明康、佛山、江门监狱)所需的服刑人员生活物资——
蔬果及塘鱼的采购,中标后中标人须分别与上述监狱签订合同。货物供应期为:
高明、明康、佛山监狱:预计货物供应期为 2021 年 11 月 1 日至 2022 年 10 月 31 日;
江门监狱:蔬果类预计货物供应期为 2021 年 11 月 1 日至 2022 年 10 月 31 日,塘鱼预计货物供
应期为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10 月 31 日。
(二)本项目所需物资按监狱需求分期分批供应,采购金额约 1263902.49 元/月;预算金额约
15,166,829.88 元,如实际采购数量未达或超过需求计划的,以实际为准。其中:
高明监狱预算金额约 5828516.88 元;
明康监狱预算金额约 2569299.60 元;
佛山监狱预算金额约 3769200.00 元;
江门监狱预算金额约 2999813.40 元。
(三)本项目具体终止时间以达到采购预算或截止日期两者先到为准。
合同包 1(广东省佛山片区监狱(高明、明康、佛山、江门监狱)2021-2022 年度服刑人员大宗生活
物资(蔬果及塘鱼)采购项目)
1.主要商务要求
标的提供的
时间
(1)高明、明康、佛山监狱:预计货物供应期为 2021 年 11 月 1 日至 2022 年 10 月
31 日;
(2)江门监狱:蔬果类预计货物供应期为 2021 年 11 月 1 日至 2022 年 10 月 31 日,
塘鱼预计货物供应期为 2022 年 1 月 1日至 2022 年 10 月 31 日。
标的提供的
地点
高明、明康、佛山、江门监狱服刑人员伙房。
付款方式
支付方式:中标人按监狱要求完成当月供货后,于次月 10 日前凭国家正式发票(监
狱企业采购的物资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向监狱申请支付款项,监狱收到申请后应
在三十日内结清货款(监狱向财政部门申请办理国库支付即视为已按期支付)。
验收要求 (1)按《广东省监狱罪犯生活物资验收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进行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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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双方对质量有争议,需将货物送至具有资质的质量检测机构检测的,若检测结
果合格,检测费用由监狱支付;若检测结果不合格,则检测费用由中标人支付,监狱
将该批次货物退货,中标人需重新配送合格物资。
(3)合同期内,省监狱管理局随机对货物质量进行一到两次抽查(因食品安全事故
调查、接到投诉调查而送检的,不受此次数限制),检验费用由中标人支付;抽查发
现货物质量(含包装)不合格的,责成监狱对该批次产品作出更换、退货、扣除 50%
履约保证金、情节严重的解除合同等处理;合同期内两次抽查发现不合格的(可为相
同或不同货物),责成监狱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并立即解除合同。
(4)监狱在物资验收时未发现质量问题,而入库后七日内发现质量问题的,如中标
人无法证明该质量问题是由于监狱保管、使用不善而导致的,应无条件更换该批次该
品种物资。
履约保证金
(1)合同签订后十五日内,中标人须向监狱支付合同金额 5%的履约保证金。在中标
人完成其合同义务,包括任何保证义务后三十日内,监狱应一次性无息退还履约保证
金。
(2)履约保证金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
形式提交。供应商以银行保函形式缴纳履约保证金的,需提交不可撤销、见索即付的
独立保函,且保函在中标人完成其合同义务,包括任何保证义务后三十日内失效。
其他
(一)报价要求
1、报价及最高限价:投标报价包含产品价格、运输、装卸、售后服务、保险、搬运
费、税金等所有费用,价格精确到分。
2、单价最高限价为:见采购清单,超过最高限价的视为无效投标。
3、投标报价采用“优惠率(%)”的方式,即:报价=最高限价×(1-优惠率%)。
(二)合同签订
中标人凭①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②营业执照(复印件
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③法定代表人证明书;④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等证明材料到采购人采购部门确认中标资格后,移交需求部门洽谈合同事宜。
2.技术标准与要求
序号
核心产品
要求
(“△”)
品目
名称
标的名称 单位 数量
分项预算单
价(元)
分项预算总
价(元)
权重
%
招标技
术要求
1 △ 大白菜 批 1
详见附表
一
2 其他产品 批 1
详见附表
一
附表一:广东省佛山片区监狱(高明、明康、佛山、江门监狱)2021-2022 年度服刑人员大宗生活
物资(蔬果及塘鱼)采购项目
参数
性质
序号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1
一、货物报价及最高限价、品种、质量要求
(一)报价及最高限价:投标报价包含产品价格、运输、装卸、售后服务、保险、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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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费、税金等所有费用,价格精确到分。
单价最高限价为:如下表(品种),超过最高限价的视为无效投标。
投标报价采用“优惠率(%)”的方式,即:报价=最高限价×(1-优惠率%)。
(二)品种:蔬果及塘鱼
类
别
序
号
品
名
最
高
限
价
(
元/
公
斤)
高
明
监
狱
预
计
合
同
期
内
用
量
(
公
斤)
高 明
监 狱
预 计
合 同
期 内
金 额
(元)
明
康
监
狱
预
计
合
同
期
内
用
量
(
公
斤)
明 康
监 狱
预 计
合 同
期 内
金 额
(元)
佛山
监狱
预计
合同
期内
用量
(公
斤)
佛 山
监 狱
预 计
合 同
期 内
金 额
(元)
江
门
监
狱
预
计
合
同
期
内
用
量
(
公
斤)
江 门
监 狱
预 计
合 同
期 内
金 额
( 元
)
四 所
监 狱
预 计
合 同
期 内
金 额
(元)
1 菠
菜
6.9
8
480
0
33504
.00
60 418.8
0
2400
0
16752
0.00
120 837.
96
20228
0.76
2 西
芹
5.0
4
120
00
60480
.00
246
00
12398
4.00
2400
0
12096
0.00
120 605.
04
30602
9.04
3
叶
用
莴
苣
(
生
菜)
3.0
9
840
00
25956
0.00
360
00
11124
0.00
3600
0
11124
0.00
240
00
7419
9.96
55623
9.96
4
蕹
菜
(
空
心
菜)
3.1
5
840
00
26460
0.00
216
00
68040
.00
3600
0
11340
0.00
120 377.
52
44641
7.52
5
油
麦
菜
2.4
8
840
00
20832
0.00
436
32
10820
7.36
8400
0
20832
0.00
240
00
5940
0
58424
7.36
6
芫
荽
(
香
菜)
32.
49 120
3898.
80 60
1949.
40 120
3898.
80 120
3899
.04
13646
.04
绿
叶
菜
类
7
甜
荬
菜
2.3
9
840
00
20076
0.00
540
00
12906
0.00
3600
0
86040
.00
480
00
1146
00
53046
0.00
8
大
白
菜
2.1
9
840
00
18396
0.00
415
20
90928
.80
8400
0
18396
0.00
120
000
2633
19.9
6
72216
8.76
9
小
白
菜
2.7
7
840
00
23268
0.00
348
00
96396
.00
4800
0
13296
0.00
720
00
1994
40
66147
6.00
1
0
菜
薹
(
菜
心)
4.6
8
840
00
39312
0.00
156
00
73008
.00
2400
0
11232
0.00 120 561
57900
9.00
白
菜
类
1
1
结
球
甘
蓝
(
圆
白
1.7
7
237
600
42055
2.00
426
00
75402
.00
2397
6.96
42439
.20
960
00
1697
28
70812
1.20
-第 7 页-
菜)
1
2
叶
用
芥
菜
3 780
00
23400
0.00
480
00
14400
0.00
6000
0
18000
0.00
120 360.
12
55836
0.12
1
3
芥
蓝 6.2
480
00
29760
0.00
360
0
22320
.00
2400
0
14880
0.00 120 744
46946
4.00
1
4
油
菜
(
上
海
青)
2.5
7
840
00
21588
0.00
396
00
10177
2.00
5400
0
13878
0.00
480
00
1232
31.9
6
57966
3.96
1
5
白
萝
卜
1.9 156
000
29640
0.00
432
00
82080
.00
3600
0
68400
.00
120
000
2274
99.9
6
67437
9.96
1
6
胡
萝
卜
2.5 240
00
60000
.00
264
00
66000
.00
2400
0
60000
.00
600
0
1502
9.04
20102
9.04
根
菜
类
1
7
根
芹
菜
4.6
1
240
0
11064
.00 60
276.6
0
1800
0
82980
.00 120
552.
96
94873
.56
1
8
黄
瓜
3.7
3
240
00
89520
.00
180
00
67140
.00
3600
0
13428
0.00
120
000
4470
00
73794
0.00
1
9
冬
瓜
1.4
2
180
000
25560
0.00
288
00
40896
.00
4800
0
68160
.00
120
000
1704
99.9
6
53515
5.96
2
0
南
瓜
1.5
8
780
00
12324
0.00
288
00
45504
.00
1800
0
28440
.00
120
000
1890
00
38618
4.00
2
1
苦
瓜
3.3 240
00
79200
.00
60 198.0
0
3000
0
99000
.00
120
0
3960 18235
8.00
2
2
丝
瓜
3.6
3
120
0
4356.
00
60 217.8
0
3000
0
10890
0.00
180
00
6525
0
17872
3.80
瓜
类
2
3
节
瓜
3.1 480
0
14880
.00
264
00
81840
.00
2400
0
74400
.00
720
0
2232
0
19344
0.00
2
4
韭
菜
4.1
4
240
0
9936.
00
60 248.4
0
2400
0
99360
.00
120 497.
04
11004
1.44
2
5
洋
葱
1.9
9
240
00
47760
.00
120
00
23880
.00
1200
0
23880
.00
120 239.
04
95759
.04
2
6
分
葱
(
四
季
葱)
5.8 108
00
62640
.00
360
0
20880
.00
6000 34800
.00
240 1392 11971
2.00
2
7
大
蒜
(
蒜
头)
7.9
3
480
0
38064
.00 600
4758.
00 5400
42822
.00
240
0
1902
0
10466
4.00
2
8
青
蒜
(
蒜
苗)
5.0
3
120
0
6036.
00 60
301.8
0 6000
30180
.00 120 603
37120
.80
葱
蒜
类
2
9
蒜
薹
6.8
5
600
0
41100
.00
144
00
98640
.00 4800
32880
.00 120 822
17344
2.00
3
0
番
茄
(
西
红
柿)
3.7
8
240
00
90720
.00
168
00
63504
.00
1440
0
54432
.00 120
453.
96
20910
9.96 茄
果
类
3
1
茄
子
2.6
2
312
00
81744
.00
288
00
75456
.00
3600
0
94320
.00
480
00
1257
12
37723
2.00
-第 8 页-
3
2
辣
椒
3.6
8
240
00
88320
.00
60 220.8
0
6000 22080
.00
480
0
1766
0.04
12828
0.84
3
3
甜
青
椒
5.1
8
240
0
12432
.00
168
00
87024
.00
8400 43512
.00
120 621.
96
14358
9.96
薯
芋
类
3
4
姜 8.1
8
960
0
78528
.00
720
0
58896
.00
9600 78528
.00
480
0
3924
0
25519
2.00
3
5
莲
藕
5.1
7
120
0
6204.
00
600
0
31020
.00 4800
24816
.00
240
0
1239
9.96
74439
.96
其
他 3
6
甜
玉
米
3.8
8
144
0
5587.
20 60
232.8
0 9600
37248
.00
360
0
1395
0
57018
.00
3
7
苹
果
9 720
0
64800
.00
108
00
97200
.00
6000 54000
.00
300 2700 21870
0.00
3
8
梨 6.6 720
0
47520
.00
720
0
47520
.00
6000 39600
.00
120 792 13543
2.00
3
9
柑
橘
7.3
4
288
0
21139
.20
60 440.4
0
6000 44040
.00
120 881.
04
66500
.64
4
0
香
蕉
4.3
3
288
0
12470
.40
480
0
20784
.00
6000 25980
.00
120 519 59753
.40
水
果
类
4
1
橙
子
7.4
5
288
0
21456
.00
720
0
53640
.00
6000 44700
.00
120 894 12069
0.00
4
2
草
鱼
15.
33
360
00
55188
0.00
230
40
35320
3.20
1680
0
25754
4.00
120
00
1839
99.9
6
13466
27.16
4
3
鲢
鱼
7.7
3
554
40
42855
1.20
24 185.5
2
9600 74208
.00
300
00
2319
99.9
6
73494
4.68
鲜
活
塘
鱼
4
4
鳙
鱼
16.
08
104
76
16845
4.08 24
385.9
2 8400
13507
2.00
120
00
1929
99.9
6
49691
1.96
合计
181
491
6
58285
16.88
737
040
25692
99.60
1033
920
37692
00
106
710
0
2999
813.
4
15166
829.8
8
四所监狱采购
数量合计
4,652,976.00
四所监狱金额
数量合计
15,166,829.88
(三)质量要求:1.符合相应蔬菜及水果品种的质量标准。蔬菜农药残留限量应符合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的有关规定。2.鲜活塘鱼应体
表光滑、色泽鲜明、体态匀称、鱼体健康,鳞片、鱼鳍完好。
(四)包装要求:容器(框、箱、袋)要求清洁、干燥、牢固、透气,无污染、无异
味。
二、合同签订及履约保证金
(一)中标人与监狱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签订合同。
(二)合同签订后十五日内,中标人须向监狱支付合同金额 5%的履约保证金。在中标
人完成其合同义务,包括任何保证义务后三十日内,监狱应一次性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
交。供应商以银行保函形式缴纳履约保证金的,需提交不可撤销、见索即付的独立保函,,
且保函在中标人完成其合同义务,包括任何保证义务后三十日内失效。
-第 9 页-
(三)发生以下情形,经调查属实的,扣除 5%履约保证金:
1.未按要求随货提供相关票证;
2.质量验收不合格,退货数量未超过 50%(不含本数)的;
3.未按监狱采购计划的时间供货(提前一天与监狱协商,且未影响服刑人员伙食供应
的除外);
4.供货数量仅为监狱采购计划数量的 80%-90%(不含本数),且未影响服刑人员伙食
供应;(供应数大于计划数的,可退回给供应商或验收合格后入库,不扣除履约保证金);
5.未按监狱指定秩序卸货;
6.货物出现质量问题,供应商不积极配合查找原因,不及时反馈处理结果的;
7.工作人员不遵守监狱对外来人员相关管理规定,情节比较轻微的。
(四)发生以下情形,经调查属实的,扣除 10%履约保证金:
1.供应货物品种、品牌、规格或质量等级与合同不符;
2.货物质量验收不合格,退货数量超过 50%(含本数)的;
3.提供虚假检验报告等相关票证;
4.因退货或未按监狱采购计划数量、时间供应,造成监狱伙食无法按时供应;
5.供货数量低于监狱采购计划数量的 80%(含本数);
6.同一品种货物连续两次验收发现质量不合格产品并退货;
7.把监狱验收不合格退货的货物重新配送给监狱;
8.在包装、运输、装卸等环节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9.组织机构发生调整,或经营场所、联系人、联系方式变更,未及时通知监狱业务部
门,造成无法及时联系;
10.食品溯源管理制度不落实,进货查验记录不全。
在合同期前两个月内发生上述(三)、(四)扣除履约保证金情形的,次数不超过三
次(含三次),在未影响服刑人员伙食正常供应、未因所供货物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前提
下可免予扣除履约保证金,第三个月起严格执行。
(五)发生以下情形,经调查属实的,扣除 20%履约保证金:
1.监狱第一次发现中标人的工作人员为服刑人员传带物品的;
2.中标人对货物检查把关不严,造成现金、绳索、利器等危险品、违禁品、违规品流
入狱内,影响监管安全的。
(六)发生以下情形,经调查属实的,扣除 50%履约保证金:
监狱第二次发现中标人工作人员为服刑人员传带物品的。
若同时出现上述履约保证金扣除情形,则仅按扣除数额最大的情形执行,不对同时出
现的情形累计扣除履约保证金。
(七)如在合同执行期间因中标人违约导致履约保证金部分或全部扣除的,中标人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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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七日内补齐履约保证金。
(八)如中标人在合同执行过程需终止合同履行的,应提前九十日以书面形式告知监
狱,并应继续供应九十日后方可终止。履行合同未满六个月就提出终止合同的,扣除 60%
履约保证金;履行合同六个月以上不足九个月提出终止合同的,扣除 40%履约保证金;履
行合同九个月以上提出终止合同的,扣除 20%履约保证金。如提出终止合同后未继续供应
九十日的(剩余合同期小于九十日的,供应到合同结束时间为止),按单方面违约处理,
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
(九)如监狱在合同执行中需终止合同履行的,应提前六十日以书面形式告知中标人,
并在合同正式终止后三十日内退还全部履约保证金。
三、配送与支付要求
(一)交货地点:高明、明康、佛山、江门监狱服刑人员伙房。
(二)首次供应时,中标人应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予监狱存档。每次供应时应提
供自检或委托第三方检验的蔬菜农药残留检测合格报告及盖有中标人公章的货物清单。
(三)整个运输过程应科学合理,必须采用符合卫生要求的外包装和运载工具,并且
要保持清洁和定期清洗消毒,车厢内无不良气味、异味。
(四)监狱根据时令季节与中标人协商蔬菜的供应品种,绿叶菜类、白菜类、根菜类
及瓜类等主菜每月供应不少于 8 个品种,每个品种的供应数量不得超过当月蔬菜供应总量
的 50%;其中,6 至 9 月(雨季)绿叶菜及白菜类供应比例均不得低于 15%;其余时间绿叶
菜及白菜类供应比例均不得低于 25%。
(五)送货时间:合同签订后,监狱根据实际需求,提前三日以书面形式将需求通知
中标人。
中标人在接到通知后备齐货物,按时送抵交货地点。中标人除不可抗力外,不得以其
他任何理由延迟送货。监狱如遇特殊情况需推迟送货,应提前通知中标人。中标人不能按
时、按质、按量供货,导致监狱无法正常供应伙食的,监狱有权自行采购同等质量的货物,
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和责任均由中标人承担,并承担违约责任。
(五)支付方式:中标人按监狱要求完成当月供货后,于次月 10 日前凭国家正式发票
(监狱企业采购的物资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向监狱申请支付款项,监狱收到申请后应
在三十日内结清货款(监狱向财政部门申请办理国库支付即视为已按期支付)。
四、物资验收
(一)按《广东省监狱罪犯生活物资验收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进行验收。
(二)双方对质量有争议,需将货物送至具有资质的质量检测机构检测的,若检测结
果合格,检测费用由监狱支付;若检测结果不合格,则检测费用由中标人支付,监狱将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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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次货物退货,中标人需重新配送合格物资。
(三)合同期内,省监狱管理局随机对货物质量进行一到两次抽查(因食品安全事故
调查、接到投诉调查而送检的,不受此次数限制),检验费用由中标人支付;抽查发现货
物质量(含包装)不合格的,责成监狱对该批次产品作出更换、退货、扣除 50%履约保证
金、情节严重的解除合同等处理;合同期内两次抽查发现不合格的(可为相同或不同货物),
责成监狱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并立即解除合同。
(四)监狱在物资验收时未发现质量问题,而入库后七日内发现质量问题的,如中标
人无法证明该质量问题是由于监狱保管、使用不善而导致的,应无条件更换该批次该品种
物资。
五、中标人的管理要求
(一)中标人有以下行为并经调查属实的,监狱将立即解除相关供应合同,并扣除全
部履约保证金:
1.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取得中标供应资格的;
2.中标供应项目有转包、分包行为的;
3.经营情况发生重大变更,已经不具备承接中标供应项目能力的;
4.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合同向监狱供货的;
5.有行贿、给回扣等不正当竞争行为的;
6.因所供货物质量原因导致狱内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
7.所供应货物存在故意假冒伪劣行为的;
8.因供应商原因导致狱内发生监管安全事故的;
9.监狱第一或第二次发现中标人工作人员为服刑人员传带物品,且造成重大社会不良
影响的;
10.监狱第三次发现中标人工作人员为服刑人员传带物品的;
11.中标人工作人员为服刑人员私传违禁品、违规品、危险品等违反监狱管理规定的;
12.有其他违法违纪行为的。
(二)中标人必须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保证食品安全,
有明确的食品安全责任人。因所供货物质量原因导致狱内发生食品安全事故,除扣除全部
履约保证金并解除合同外,中标人还需赔偿监狱救治费用及其他损失。
(三)中标人应按合同约定的标的供货,不得转包、分包,否则监狱有权单方面终止
合同并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中标人应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四)中标人应严格按招标要求(含品种、质量等)供应,不得随意变更。对监狱验
收认为不符合规格要求或质量标准的商品,中标人应无条件退货或更换。
(五)因生产商原因停产、改变生产规格的,中标供应商凭生产商证明告知监狱,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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狱经市场调查确认,选择替换品种、规格,报省监狱管理局生活卫生处备案后与供应商协
商确认更换的品种、规格。
(六)中标人须按供应商品的销售额开具国家正式发票。
(七)食品溯源要求:食品供应链必须明确,所有食品的来源必须清晰,来源应当是
自有基地、商品蔬菜基地或收到地方政府部门监管的流通市场,严禁收购散户农民的蔬菜
或水果供应。
(八)中标人应保存以下资料备查:1.与生产企业的销售合同;2.生产企业的送货单
和销售发票;3.与采购方的采购合同及送货单据、销售发票。
备注:时令蔬菜(水果)品种
春季(农历一至三月,公历 3、4、5 月)
菠菜、芹菜、叶用莴苣(生菜)、油麦菜、甜荬菜、大白菜、小白菜、菜薹(菜心)、
结球甘蓝(圆白菜)、叶用芥菜、油菜(上海青)、萝卜、胡萝卜、黄瓜、冬瓜、南瓜、
洋葱、番茄(西红柿)、茄子、甜椒、莲藕等
夏季(农历四至六月,公历 6、7、8 月)
蕹菜(空心菜)、油麦菜、甜荬菜、结球甘蓝(圆白菜)、叶用芥菜、油菜(上海青)、
黄瓜、冬瓜、南瓜、苦瓜、节瓜、洋葱、番茄(西红柿)、茄子、甜椒、马铃薯、西瓜、
香蕉等
秋季(农历七至九月,公历 9、10、11 月)
芹菜、叶用莴苣(生菜)、蕹菜(空心菜)、油麦菜、甜荬菜、大白菜、小白菜、结
球甘蓝(圆白菜)、叶用芥菜、油菜(上海青)、萝卜、胡萝卜、黄瓜、冬瓜、南瓜、苦
瓜、番茄(西红柿)、茄子、甜椒、马铃薯、莲藕、苹果、梨等
冬季(农历十至十二月,公历 12、1、2 月)
芹菜、叶用莴苣(生菜)、油麦菜、大白菜、小白菜、菜薹(菜心)、结球甘蓝(圆
白菜)、叶用芥菜、油菜(上海青)、萝卜、胡萝卜、冬瓜、南瓜、洋葱、番茄(西红柿)、
甜椒、马铃薯、柑橘等
六、外来人员进出监管区须知
由于监狱工作的特殊性,中标人应认真教育本单位工作人员严格遵守监狱的相关管理
规定:
(一)外来人员必须遵守法律法规,不得假借监狱名义从事有损监狱形象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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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外来人员进入监管区应提高警惕,注意人身安全保护,加强自我防范意识;自觉与
服刑人员划清界线,防止被服刑人员利用。
(三)外来人员进入监管区必须衣着整齐,举止文明;女士不得衣着暴露。
(四)凡需进入监管区的外来人员必须由合作方开具委派证明和身份证明原件,向监狱提
出申请,经核准后办理相关手续。
(五)外来车辆应凭审批手续并由监狱警察带领或监狱指定人员驾驶,方可进出监管区大
门。
(六)所有进出监管区大门的人员、车辆和物品应接受监门警察和监门哨兵的检查,凭通
行证件或经监狱审批的手续,人证相符、手续齐全方可进出监管区大门。
(七)外来人员进出监管区大门必须遵守《广东省监狱监管区大门管理规定(试行)》。
凭有效身份证件办理《外来人员通行证》或《外来人员临时通行证》,由监狱相关部门警
察带入带出,并接受监门武警和值班警察的检查管理。
(八)外来人员不得携带违禁品、违规品、危险品等可能影响监管安全的物品进入监管区,
进入监管区时必须按规定将移动电话等物品保管在贮物箱。
违禁品是指枪支弹药、通讯设备、现金、刀具、毒品、麻醉及精神药品、军警制服、便服、
假发、反动、淫秽宣传制品等物品;
违规品是指含有酒精的饮品、火种及可用作点火的可燃物品、身份类证件、绳索及可用作
绳索的生产原材料、半成品、成品、玻璃陶瓷类制品及含有玻璃制品的物品、绝缘物品、
燃料炊具和电炊具等物品;
危险品是指钝器、攀高物、易燃易爆、剧毒、放射、腐蚀性等物品。
(九)外来人员进入监管区大门后,必须将《外来人员通行证》或《外来人员临时通行证》
挂于胸前,并妥善保管。
(十)外来人员在监管区内必须遵守监狱的下列规定:
1.不得擅自与服刑人员接触,与服刑人员认老乡、攀亲结友;
2.不得为服刑人员传带、保管任何物品;
3.不得为服刑人员邮寄信件、捎口信或替服刑人员打电话;
4.不得在监管区拍照、摄像或录音;
5.不得在监管区内随意走动,非经许可不得进入监舍区;
6.不得与服刑人员交谈业务以外的内容;
7.不得散布不利于服刑人员改造的言论;
8.不得干涉、干扰监狱对服刑人员的执法活动;
9.不得破坏监狱设施;
10.患有传染性疾病的外来人员严禁进入监管区;
11.不得向无关人员谈及监狱工作秘密,或从事其它有碍监管安全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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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外来车辆应按指定位置停放并熄火,拔下钥匙,锁紧车门窗。所有车辆在当天 18
时前应驶离监管区。
(十二)外来人员若违反本管理规定,监狱将责成乙方将其解聘、辞退或调离,严禁其再
次进入监管区;存在违法行为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十三)外来人员应严格遵守监狱的疫情防控管理规定,进入监管区必须接种新冠疫苗,
疫情防护防疫费用和核酸检测费用由中标人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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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评审内容
表一资格性审查表: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的能力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
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
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提供 2021 年任意 1 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
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
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20 年度财
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
和专业技术能力
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
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
违法记录
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
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
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
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
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
信用记录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
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 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
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
(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
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
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
件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
参加本采购项目(包组)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
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报价)
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2)存在隶属关系或同属一母公司或法人的企业,仅能由一家企业参与投标。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
-第 16 页-
足的资格要求 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农、林、牧、渔业”,投标人所投全部产品制造商须
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农、林、牧、渔业)政策划分标准。监狱企
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注:中小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
小企业声明函》(见投标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
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投标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
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
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表二符合性审查表:
投标保证金 已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
投标有效期 投标有效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90 天)
签署和盖章 投标文件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签署和盖章要求
实质性条款 满足“用户需求书”中的实质性条款要求(带“★”)
投标报价 投标报价没有超过最高限价,且投标报价是固定唯一的
投标报价合理性
投标报价没有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或者评标委员
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
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投标人能在规定时间内应评标委员会
要求证明其报价合理性。
其他 投标文件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且无经评委认定为无效标的
投标文件制作机器 MAC
地址
与其他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不存在投标文件制作机器 MAC 地址为同一个的
情况
表三详细评审表: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分值构成
1、技术部分 33 分
2、商务部分 12 分
3、报价得分 55 分
技术部分
食品安全责任
保险
(9 分)
1、投标人购买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年保额大于或等于年采购预算金额 3
倍的,得 9分;
2、投标人购买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年保额大于或等于年采购预算金额 2
倍但小于 3倍的,得 6分;
3、投标人购买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年保额大于或等于年采购预算金额但
小于 2 倍的,得 3 分;
4、投标人购买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年保额小于年采购预算金额或未购买
食品安全责任险的,不得分。
-第 17 页-
(需提供有效期内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投保单复印件、发票复印件并加盖
单位公章)
食品安全追溯
能力
(5 分)
1、投标人具有食品安全(质量)追溯系统,食品安全追溯方案全面、
科学、合理、针对性强的,得 5 分;
2、只提供食品安全追溯方案,方案全面、科学、合理、针对性强的,
得 3 分;
3、只提供食品安全追溯方案,方案不够全面、科学、合理,针对性不
强的,得 1分;
4、未提供有关评比资料的不得分。
(提供追溯系统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或购买合同、发票复印
件,食品安全溯源方案)
质量及安全保
证措施
(5 分)
1、来源清晰具体、验收方案全面,质量及安全保证各环节措施具体、
完善,完全符合采购需求,得 5 分;
2、来源清晰较具体、验收方案较全面,质量及安全保证措施各环节基
本合理、完善,基本符合采购需求,得 3 分;
3、有提供质量及安全保证措施,但来源不够清晰、验收方案不够全面,
质量及安全保证各环节措施不够具体、完善,得 1 分;
4、未提供质量及安全保证措施,或未提供投标产品来源,不得分。
(主要根据投标产品的来源、加工、储存、运输、验收各环节的质量保
证及食品安全措施进行评价)
配送服务方案
(3 分)
1、投标人对本项目的配送服务方案全面、科学、合理、针对性强,得
3 分;
2、投标人对本项目的配送服务方案基本全面、科学、合理,针对性一
般,得 2 分;
3、投标人对本项目的配送服务方案不够全面、科学、合理,针对性不
强,得 1 分;
4、没有项目配送服务方案不得分。
(主要根据食品包装、运输、装卸、派发及善后处理等安排计划、专人
服务,专人跟踪等进行评价)
应急响应
(3 分)
1、承诺采购人需应急供应时,在 2 小时(含)内将货物送达采购人配
送地点,得 3 分;
2、承诺采购人需应急供应时,在 2小时(不含)-3 小时(含)内将货
物送达采购人配送地点,得 2 分;
3、承诺采购人需应急供应时,在 3小时(不含)-4 小时(含)内将货
物送达采购人配送地点,得 1 分;
4、承诺采购人需应急供应时,送达时间大于 4 小时,或未承诺应急供
应送达时间,不得分。
(须提供对各所监狱的送达时间承诺函,格式自定。以对各所监狱响应
时间中最慢的时间进行应急响应的评审。)
货源保障能力
(8 分)
1、投标人自有或租赁蔬菜种植基地,得 3 分;(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并加盖投标人公章:①如自有的需提供产权证明复印件、相关基地实景
照片;②如租赁的需提供租赁协议复印件、租赁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及基地实景照片)
2、投标人自有或租赁水果种植基地,得 2 分。(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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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加盖投标人公章:①如自有的需提供产权证明复印件及相关基地实景
照片;②如租赁的需提供租赁协议复印件、租赁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及基地实景照片)
3、投标人自有或租赁鱼塘养殖基地,得 3 分。(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并加盖投标人公章:①如自有的需提供产权证明复印件及相关基地实景
照片;②如租赁的需提供租赁协议复印件、租赁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及基地实景照片)
同类项目业绩
(5 分)
投标人提供 2018 年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已完成同类项目业绩,
每提供一项同类业绩得 1 分,最高 5分;
1、属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业绩:提供中标公告(须提供
系统查询截图和查询网址)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成交通知书复印件、
合同关键页复印件、验收报告复印件、最后一次供货发票复印件及税务
部门网站查询的相关发票信息截图;
2、属于同类其他业绩:提供购买方工商登记信息(须提供系统查询截
图和查询网址)、合同关键页复印件、验收报告复印件、最后一次供货
发票复印件及税务部门网站查询的相关发票信息截图。
(注:合同关键页应包括封面页、服务内容页、双方签字盖章页)
运输能力
(5 分)
1、投标人自有或租赁运输车辆 4 辆(含)以上,且总运输能力大于 20
吨(含)的,得 5 分;
2、投标人自有或租赁运输车辆 3 辆(含)以上,且总运输能力大于 15
吨(含)的,得 3 分;
3、投标人自有或租赁运输车辆 2 辆(含)以上,且总运输能力大于 10
吨(含)的,得 1 分;
4、运输车辆少于 2 辆或总运输能力少于 10 吨,或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
料的,不得分。
以最高档次得分,不重复得分。
(投标人自有车辆:提供有效的机动车行驶证复印件,车辆应为投标人
所有;投标人租赁车辆:提供有效的车辆租赁协议复印件、《机动车行
驶证》复印件)
商务部分
管理体系认证
情况
(2 分)
投标人具有(如投标人非蔬菜塘鱼种养生产企业,则提供所投蔬菜塘鱼
种养生产企业的有关证书,同时提供双方签订的供货合同复印件,最近
一次供货发票复印件及税务部门网站查询的相关发票信息截图):
1、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每具有一项证书得 1 分,满分 2 分。
(须同时提供有效期内的认证证书复印件和打印网站公布的链接信息
资料【网址以http://www.cnca.gov.cn网站公布为准,证书状态须为“有
效”】)
投标报价
投标报价得分
(55 分)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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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合同文本
广东省政府采购项目
合 同 书
(货物类)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合同编号:
签约地点:
签订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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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采购人)
电话:传真:
地址:
乙方:(中标人)
电话:传真:
地址:
项目名称:
采购编号:
根据(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的采购结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民法典
(合同编)》的规定,经双方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如下。
一、货物内容
货物的品种、价格详见合同附件 1。
1.合同金额:大写人民币元(小写:¥)
2.供货数量:以甲方计划为准。
3.供货金额:按合同单价和当月实际供货量为准,按以下公式计算:
当月供货金额=∑(当月实际供货量×相应品种的合同单价)
3、供应期:年月日起至年月日。
4、乙方应严格按合同约定(含品牌、品种、质量、规格、数量等)供应。乙方未经甲方同意,
不得变更乙方的品牌、品种、质量、规格等,否则,甲方有权拒收。
二、配送与支付要求
(一)交货地点:监狱服刑人员伙房。
(二)首次供应时,乙方应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予甲方存档。每次供应时应提供自检或委
托第三方检验的蔬菜农药残留检测合格报告及盖有乙方公章的货物清单。
(三)整个运输过程应科学合理,必须采用符合卫生要求的外包装和运载工具,并且要保持清
洁和定期清洗消毒,车厢内无不良气味、异味。
(四)甲方根据时令季节与乙方协商蔬菜的供应品种,绿叶菜类、白菜类、根菜类及瓜类等主
菜每月供应不少于8个品种,每个品种的供应数量不得超过当月蔬菜供应总量的50%;其中,6至9月
(雨季)绿叶菜及白菜类供应比例均不得低于15%;其余时间绿叶菜及白菜类供应比例均不得低于
25%。
(五)送货时间:合同签订后,甲方根据实际需求,提前三日以书面形式将需求通知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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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在接到通知后备齐货物,按时送抵交货地点。乙方除不可抗力外,不得以其他任何理由延
迟送货。甲方如遇特殊情况需推迟送货,应提前通知乙方。乙方不能按时、按质、按量供货,导致
甲方无法正常供应伙食的,甲方有权自行采购同等质量的货物,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和责任均由乙
方承担,并承担违约责任。
(五)支付方式:乙方按甲方要求完成当月供货后,于次月10日前凭国家正式发票(监狱企业
采购的物资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向监狱申请支付款项,甲方收到申请后应在三十日内结清货款
(甲方向财政部门申请办理国库支付即视为已按期支付)。
三、货物要求
1、质量要求:1.符合相应蔬菜及水果品种的质量标准。蔬菜农药残留限量应符合《食品安全国
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的有关规定。2.鲜活塘鱼应体表光滑、色泽鲜明、体
态匀称、鱼体健康,鳞片、鱼鳍完好。
2、包装要求:容器(框、箱、袋)要求清洁、干燥、牢固、透气,无污染、无异味。
四、合同签订及履约保证金
(一)乙方与甲方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签订合同。
(二)合同签订后十五日内,乙方须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额 5%的履约保证金。在乙方完成其合同
义务,包括任何保证义务后三十日内,甲方应一次性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供应
商以银行保函形式缴纳履约保证金的,需提交不可撤销、见索即付的独立保函,且保函在乙方完成
其合同义务,包括任何保证义务后三十日内失效。
(三)发生以下情形,经调查属实的,扣除 5%履约保证金:
1.未按要求随货提供相关票证;
2.质量验收不合格,退货数量未超过 50%(不含本数)的;
3.未按甲方采购计划的时间供货(提前一天与监狱协商,且未影响服刑人员伙食供应的除外);
4.供货数量仅为甲方采购计划数量的 80%-90%(不含本数),且未影响服刑人员伙食供应;(供
应数大于计划数的,可退回给供应商或验收合格后入库,不扣除履约保证金);
5.未按甲方指定秩序卸货;
6.货物出现质量问题,乙方不积极配合查找原因,不及时反馈处理结果的;
7.工作人员不遵守甲方对外来人员相关管理规定,情节比较轻微的。
(四)发生以下情形,经调查属实的,扣除 10%履约保证金:
1.供应货物品种、品牌、规格或质量等级与合同不符;
2.货物质量验收不合格,退货数量超过 50%(含本数)的;
3.提供虚假检验报告等相关票证;
4.因退货或未按甲方采购计划数量、时间供应,造成甲方伙食无法按时供应;
5.供货数量低于甲方采购计划数量的 80%(含本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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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同一品种货物连续两次验收发现质量不合格产品并退货;
7.把甲方验收不合格退货的货物重新配送给甲方;
8.在包装、运输、装卸等环节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9.组织机构发生调整,或经营场所、联系人、联系方式变更,未及时通知甲方业务部门,造成
无法及时联系;
10.食品溯源管理制度不落实,进货查验记录不全。
在合同期前两个月内发生上述(三)、(四)扣除履约保证金情形的,次数不超过三次(含三
次),在未影响服刑人员伙食正常供应、未因所供货物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前提下可免予扣除履约
保证金,第三个月起严格执行。
(五)发生以下情形,经调查属实的,扣除 20%履约保证金:
1. 甲方第一次发现乙方的工作人员为服刑人员传带物品的;
2.乙方对货物检查把关不严,造成现金、绳索、利器等危险品、违禁品、违规品流入狱内,影
响监管安全的。
(六)发生以下情形,经调查属实的,扣除 50%履约保证金:
甲方第二次发现乙方工作人员为服刑人员传带物品的。
若同时出现上述履约保证金扣除情形,则仅按扣除数额最大的情形执行,不对同时出现的情形
累计扣除履约保证金。
(七)如在合同执行期间因乙方违约导致履约保证金部分或全部扣除的,乙方需在七日内补齐
履约保证金。
(八)如乙方在合同执行过程需终止合同履行的,应提前九十日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并应继
续供应九十日后方可终止。履行合同未满六个月就提出终止合同的,扣除 60%履约保证金;履行合
同六个月以上不足九个月提出终止合同的,扣除 40%履约保证金;履行合同九个月以上提出终止合
同的,扣除 20%履约保证金。如提出终止合同后未继续供应九十日的(剩余合同期小于九十日的,
供应到合同结束时间为止),按单方面违约处理,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
(九)如甲方在合同执行中需终止合同履行的,应提前六十日以书面形式告知乙方,并在合同
正式终止后三十日内退还全部履约保证金。
五、物资验收
(一)按《广东省监狱罪犯生活物资验收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进行验收。
(二)双方对质量有争议,需将货物送至具有资质的质量检测机构检测的,若检测结果合格,
检测费用由监狱支付;若检测结果不合格,则检测费用由乙方支付,监狱将该批次货物退货,乙方
需重新配送合格物资。
(三)合同期内,省监狱管理局随机对货物质量进行一到两次抽查(因食品安全事故调查、接
到投诉调查而送检的,不受此次数限制),检验费用由乙方支付;抽查发现货物质量(含包装)不
合格的,责成监狱对该批次产品作出更换、退货、扣除 50%履约保证金、情节严重的解除合同等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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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合同期内两次抽查发现不合格的(可为相同或不同货物),责成甲方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并立
即解除合同。
(四)甲方在物资验收时未发现质量问题,而入库后七日内发现质量问题的,如乙方无法证明
该质量问题是由于监狱保管、使用不善而导致的,应无条件更换该批次该品种物资。
六、乙方的管理要求
(一)乙方有以下行为并经调查属实的,甲方将立即解除相关供应合同,并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
1.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取得中标供应资格的;
2.中标供应项目有转包、分包行为的;
3.经营情况发生重大变更,已经不具备承接中标供应项目能力的;
4.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合同向监狱供货的;
5.有行贿、给回扣等不正当竞争行为的;
6.因所供货物质量原因导致狱内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
7.所供应货物存在故意假冒伪劣行为的;
8.因供应商原因导致狱内发生监管安全事故的;
9.监狱第一或第二次发现乙方工作人员为服刑人员传带物品,且造成重大社会不良影响的;
10.监狱第三次发现乙方工作人员为服刑人员传带物品的;
11.乙方工作人员为服刑人员私传违禁品、违规品、危险品等违反监狱管理规定的;
12.有其他违法违纪行为的。
(二)乙方必须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保证食品安全,有明确的
食品安全责任人。因所供货物质量原因导致狱内发生食品安全事故,除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并解除
合同外,乙方还需赔偿监狱救治费用及其他损失。
(三)乙方应按合同约定的标的供货,不得转包、分包,否则监狱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扣除
全部履约保证金,乙方应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四)乙方应严格按招标要求(含品种、质量等)供应,不得随意变更。对甲方验收认为不符
合规格要求或质量标准的商品,乙方应无条件退货或更换。
(五)因生产商原因停产、改变生产规格的,乙方凭生产商证明告知甲方,甲方经市场调查确
认,选择替换品种、规格,报省监狱管理局生活卫生处备案后与供应商协商确认更换的品种、规格。
(六)乙方须按供应商品的销售额开具国家正式发票。
(七)食品溯源要求:食品供应链必须明确,所有食品的来源必须清晰,来源应当是自有基地、
商品蔬菜基地或收到地方政府部门监管的流通市场,严禁收购散户农民的蔬菜或水果供应。
(八)乙方应保存以下资料备查:1.与生产企业的销售合同;2.生产企业的送货单和销售发票;
3.与甲方的采购合同及送货单据、销售发票。
七、外来人员进出监管区须知
由于监狱工作的特殊性,乙方应认真教育本单位工作人员严格遵守监狱的相关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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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外来人员必须遵守法律法规,不得假借监狱名义从事有损监狱形象的行为。
(二)外来人员进入监管区应提高警惕,注意人身安全保护,加强自我防范意识;自觉与服刑
人员划清界线,防止被服刑人员利用。
(三)外来人员进入监管区必须衣着整齐,举止文明;女士不得衣着暴露。
(四)凡需进入监管区的外来人员必须由合作方开具委派证明和身份证明原件,向监狱提出申
请,经核准后办理相关手续。
(五)外来车辆应凭审批手续并由监狱警察带领或监狱指定人员驾驶,方可进出监管区大门。
(六)所有进出监管区大门的人员、车辆和物品应接受监门警察和监门哨兵的检查,凭通行证
件或经监狱审批的手续,人证相符、手续齐全方可进出监管区大门。
(七)外来人员进出监管区大门必须遵守《广东省监狱监管区大门管理规定(试行)》。凭有
效身份证件办理《外来人员通行证》或《外来人员临时通行证》,由监狱相关部门警察带入带出,
并接受监门武警和值班警察的检查管理。
(八)外来人员不得携带违禁品、违规品、危险品等可能影响监管安全的物品进入监管区,进
入监管区时必须按规定将移动电话等物品保管在贮物箱。
违禁品是指枪支弹药、通讯设备、现金、刀具、毒品、麻醉及精神药品、军警制服、便服、假发、
反动、淫秽宣传制品等物品;
违规品是指含有酒精的饮品、火种及可用作点火的可燃物品、身份类证件、绳索及可用作绳索的生
产原材料、半成品、成品、玻璃陶瓷类制品及含有玻璃制品的物品、绝缘物品、燃料炊具和电炊具
等物品;
危险品是指钝器、攀高物、易燃易爆、剧毒、放射、腐蚀性等物品。
(九)外来人员进入监管区大门后,必须将《外来人员通行证》或《外来人员临时通行证》挂
于胸前,并妥善保管。
(十)外来人员在监管区内必须遵守监狱的下列规定:
1.不得擅自与服刑人员接触,与服刑人员认老乡、攀亲结友;
2.不得为服刑人员传带、保管任何物品;
3.不得为服刑人员邮寄信件、捎口信或替服刑人员打电话;
4.不得在监管区拍照、摄像或录音;
5.不得在监管区内随意走动,非经许可不得进入监舍区;
6.不得与服刑人员交谈业务以外的内容;
7.不得散布不利于服刑人员改造的言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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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不得干涉、干扰监狱对服刑人员的执法活动;
9.不得破坏监狱设施;
10.患有传染性疾病的外来人员严禁进入监管区;
11.不得向无关人员谈及监狱工作秘密,或从事其它有碍监管安全的行为。
(十一)外来车辆应按指定位置停放并熄火,拔下钥匙,锁紧车门窗。所有车辆在当天18时前
应驶离监管区。
(十二)外来人员若违反本管理规定,监狱将责成乙方将其解聘、辞退或调离,严禁其再次进
入监管区;存在违法行为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十三)外来人员应严格遵守监狱的疫情防控管理规定,进入监管区必须接种新冠疫苗,疫情
防护防疫费用和核酸检测费用由中标人支付
八、违约责任与赔偿损失
1) 乙方交付的货物、工程/提供的服务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或本合同规定的,甲方有
权拒收,并且乙方须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价 5%的违约金。
2) 乙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交付货物的/提供服务,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本合同总
价 3‰的数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半个月以上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甲方经济损
失由乙方承担。
3)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接受服务,到期拒付货物/服务款项的,甲方向乙方偿付当批次
总价的 0.05% 的违约金。甲方逾期付款,则每日按当批次总价的 0.03%向乙方偿付违约金。
4) 其它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处理。
九、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或由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
时按以下第(2)种方式解决):
(1)仲裁委员会仲裁。
(2)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 1 日内向对方通报,以
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
修订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十一、税费
在中国境内、外发生的与本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
十二、知识产权
乙方应保证本项目的投标技术、货物、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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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第三方提出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
识产权的侵权之诉,则一切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
十三、其它
1) 本合同所有附件、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通知书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
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有经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
即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3) 如一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有变更,应在变更当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相应责
任。
4) 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义务。
十四、合同生效
1)本合同在甲乙双方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2) 合同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采购代理机构执份。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授权代表(签字): 法定代表/授权代表(签字):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地址: 地址:
开户名称: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签约日期:年月日 签约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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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
监狱蔬果及塘鱼品种及最高限价
类别 序号 品名
最高限价
(元/公斤)
预计合同期内
用量(公斤)
中标价格
(元/公斤)
备注
1
2
3
4
5
6
…
1
2
3
4
5
6
…
1
2
…
备注:中标下浮率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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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2:
廉政合同
甲方:
乙方:
为切实防范和杜绝物资采购中各种腐败行为,实现“廉洁工程”目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等规定,甲乙双方签订本廉政合同,并严格遵守。
第一条 总则
(一)甲乙双方人员要严格遵守国家关于物资采购的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
(二)甲乙双方要严格执行廉政“双合同”管理机制。
(三)甲乙双方要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
行为。
(四)甲乙双方要互相监督,若发现对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应及时提
醒对方;情节严重的,应向其上级主管单位和纪检监察部门举报。
(五)甲乙双方严禁违反程序进行合同变更;在合同价款支付、结算等过程中,严禁违规操作。
第二条 甲方责任
(一)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广东省高明监狱的有关规定。
(二)不准向乙方和相关单位索要或接受回扣、礼金、各种有价证券、信用卡及其他支付凭证
或好处费、感谢费等;不准在乙方和相关单位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三)不准接受乙方馈赠的物品;不准借用、租用乙方的交通、通讯等工具;不准参加乙方及其相
关单位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
(四)不准暗示,要求或者接受乙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安
排出国出境、旅游等活动。
(五)不准向乙方及其相关单位介绍配偶、子女、亲属参与各种经济业务活动;不准私自要求乙
方购买合同规定以外的设备、材料以及向乙方推荐或指定制造商、供应商等。
第三条 乙方的责任
(一)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开展业务工作,严格执行政策及甲方的有关规定。
(二)不准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及其相关人员赠送礼金各种有价证券、信用卡及其他支付凭证和好
处费、感谢费等;不准以任何理由为甲方以其相关人员报销应由甲方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
(三)不准向甲方及其相关人员赠送物品;不准为甲方及其相关人员购置或提供通讯及交通工具
和高档办公用品等;不准以任何理由安排甲方及其相关人员参加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
(四)不准为甲方及其相关人员装修住房、安排婚丧嫁娶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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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准为甲方及其相关人员的配偶、子女安排工作;不准为甲方及其相关人员的配偶、子女、
亲属参与有关业务活动谋取不正当利益提供方便。
第四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及其工作人员有违反本合同第一条第五项或第二条各项规定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
和规定给子党纪政纪处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二)乙方及其工作人员有违反本合同第一条第五项或第三条各项规定,经甲方纪检监察部门
查实认定的,每发生一次,处以乙方涉及金额 10 倍的违约金,在认定当期应支付的合同款中扣除,
累计扣款不超过应支付合同款的 5%;情节特别严重的,甲方有权终止其合同,并给予乙方二年内
不得进入甲方市场的处罚,由此给甲方所造成的损失以及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 本廉政合同与物资采购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定后生效。
第六条 本廉政合同与物资采购合同同时签订。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授权代表(签字): 法定代表/授权代表(签字):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地址: 地址:
日期:年月日 日期:年月日
一、项目概况
第一条 总则
第三条 乙方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