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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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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师专教工食堂劳务托管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招标详情

赣州兴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赣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的委托,对其赣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教工食堂劳务托管服务项目(项目编号:GZXY2021-GZ-Z033)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国内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响应。

(一)项目编号:GZXY2021-GZ-Z033

(二)采购内容:

品目

项目名称

数量

单位

主要服务内容及要求

预算金额(元)

赣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教工食堂劳务托管服务项目 (国内服务)

1

详见附件

350000.00

(三)磋商方式: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四)响应供应商资格要求: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设备和专业技术人员及相应的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特定资格条件:响应供应商具有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响应文件中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五)磋商文件的购买:2021年9月14日至2021年9月18日(工作日内)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7∶30,在赣州兴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购买,磋商文件工本费300元/本,文件售后不退(转帐汇款时请备注“GZXY2021-GZ-Z033工本费”字样,以邮件方式发到:gzxyzbgz@163.com,邮箱内容“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另附缴款凭证”)。

(六)响应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地点:

1、响应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2021年9月24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磋商地点:赣州兴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交易大厅,届时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经营者或负责人或自然人)或经正式授权的代表出席磋商会议。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磋商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七)响应保证金:响应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人民币:陆仟元整(6000.00);须在磋商响应截止时间之前到账(以到账时间为准),由响应供应商从各自基本账户全额转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帐户(自然人参加的,从自然人的储蓄账户转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户名:赣州兴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章贡分公司;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赣州金峰支行;账号:36050181019800000270 ;转账时请备注:“GZXY2021-GZ-Z033保证金”字样),否则响应无效。

(八)招标代理服务费:本项目将向成交供应商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具体收费标准详见磋商文件。

(九)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采购将落实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规定详见磋商文件。

(十)新冠肺炎防控:
(1)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将分别对参与开标人员健康情况开展排查,做好排查登记,不得漏排、瞒报。对未按规定履行排查责任,造成疫情传播或其他严重后果的,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开标评标现场:一是最近14天接触过新冠肺炎疑似或确诊患者的;二是来自湖北等重疫区隔离期未满的;三是近期有发热、乏力、干咳、气促等可疑症状的;四是现场测量体(额)温超过37.3℃的;五是进入开标评标现场未带口罩的。
(3)做好健康信息登记备案。参加开评标活动的供应商代表、评标专家等有关人员应当携带居民身份证及《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附件),供应商代表还需加盖所在单位公章,评标专家在开标现场填写。《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由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保存备查。
(4)自开评标次日起14天内,开评标活动参加人员确诊为新冠肺炎、出现疑似症状被医学观察或被采取其他强制隔离措施的,应立即通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招投标监管部门。

(5)场内人员全程戴口罩,保持适当距离就坐,杜绝人员扎堆聚集。在疫情防控期间,原则上一家供应商只允许一位供应商代表进入开标会现场,以增加开评标活动空间,确保现场人员合理间隔距离,强化现场疫情防控。

(温馨提示:因新冠肺炎防控期间需求,请各响应供应商提前做好准备)。

(十一)联系方法:

采购单位:赣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联系人:蒋女士

电话:0797-8363211

地址:赣州市章贡区赣南大道

代理机构:赣州兴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赣州市章贡区长征大道3号丰德园小区A栋1单元301(九方后门)

电话:0797-8353988

邮箱:gzxyzbgz@163.com

联系人:叶女士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赣州金峰支行

户名:赣州兴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章贡分公司

账号:36050181019800000270

网址:http://www.ganzhsz.cn/default.shtml

赣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赣州兴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1年9月13日


附件

一、项目概况

为完善赣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以下简称“采购人”)教工食堂管理状况,经学校研究决定,将教工食堂的劳务工作对外托管。托管服务期限为一年(从签订协议之日起计)。按预计工作日平均每天早餐用餐人数约200人、中餐用餐人数约500人、晚餐用餐人数约100人规模计算,预算服务费用约为35万元/年,以实际成交总额据实结算。

二、项目内容和托管方式

1、采购人为食堂厨房、餐厅、配套设备的所有权人,免费提供食堂场地及设施、设备给成交供应商使用(具体情况由双方现场核实及清点)。采购人负责统一采购成交供应商所需要的食材,采购食材可以按照成交供应商所建议的清单采购,采购人保障食材来源,禁止“三无”食品和过期食品进入食堂,否则所造成的食品安全事故及相关责任由采购人承担。采购人承担食堂餐厅文化布置、厨房内制度布置的广告费用。

2、成交供应商需按照省级A级单位标准负责采购人食堂的劳务工作,根据采购人的运营需求派遣工作人员,向采购人收取相应的服务管理费用及奖励费用。成交供应商在服务过程中不得将服务转包、变相转包他人或委托他人服务,一经发现,采购人有权中止合同,其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对采购人造成的其他损失概由成交供应商负责。

3、成交供应商根据采购人的经营需求派遣工作人员,收取托管项目管理费,每年按10个月计算。采购人按月依据成交供应商的成交全额÷10支付给成交供应商项目托管服务费。

4、托管期内,如厨房设备必须更新或添置时,成交供应商应提出申请呈报采购人,经采购人核准后,由采购人负责购买并承担费用。

5、托管期内,成交供应商必须确保托管使用的各种设备、设施的完好无损及正常使用,对食堂工作人员进行设备、设施的使用培训,并负责各种设备设施的日常维护和保养工作。

6、托管期内,成交供应商管理、使用食堂所用水、电、燃气由采购人负责提供,费用由采购人承担。成交供应商应节约使用,不得浪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