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招标通

东阳市看守所食材配送招标公告

您的位置: 首页 > 招标公告 > 关于东阳市公安局看守所干警食堂原材料配送项目的公开招标采购公告[东阳市鑫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关于东阳市公安局看守所干警食堂原材料配送项目的公开招标采购公告[东阳市鑫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详情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经主管部门批准,现就东阳市公安局看守所干警食堂原材料配送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及有服务及供货能力的企业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XSGYCG2021-302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内容:

序号

采购内容

服务期

预算金额

(元)

备注

1

东阳市公安局看守所干警食堂原材料配送项目

1年

70万元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投标人的特定条件: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

2、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日前三年内,未被“信用中国” 、“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招标文件的发售及报名方式

1、招标文件发售、报名截止日期:2021年10月8日16时00分前;

2、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0元,售后不退。

3、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21年9月15日至2021年10月8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 (节假日除外)。

报名地点:浙江省东阳市白云街道八华南路63号(东阳市鑫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通过发送电子邮件进行报名

潜在的投标人可以通过发送电子邮件(东阳市鑫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电子邮箱:1816352277@qq.com)进行报名;报名费可通过银行转帐(帐号详见第三章投标人须知)或其它电子支付方式进行支付;潜在的投标人向东阳市鑫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发送报名单(详见附件),电子邮件发送成功并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完成(注:电子邮件收到时间和报名费到账时间均应在招标文件发售、报名截止时间前)。

▲七、投标截止时间和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1年10月9日9时00分前;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的形式开标,各投标人自行下载钉钉,在开标截止时间前1小时内招标人将邀请各投标人进入本项目钉钉群签到,并开启群视频直播,对开标现场情况进行全程直播。

各投标人应先将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密封要求进行密封,然后快递邮寄至东阳市鑫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东阳市白云街道八华南路63号;邮编:322100;联系电话:0579-86683133;联系人:王瑾),快递邮件应于2021年10月8日16时00分前送达东阳市鑫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规定时间内收到的投标文件视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逾期未送达的视为投标人放弃投标。东阳市鑫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将快递收到的投标文件原封(包括快递包装)不动的送往开标室。

▲八、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为:2021年10月9日9时00分;

投标人无须到开标现场开标,但应在授权委托书中注明往来信件的电子邮箱、钉钉号,随时关注电子邮箱、钉钉动态,若在开评标过程中评审小组需要求投标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均通过授权委托书中指定的电子邮箱或钉钉中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对电子邮箱或钉钉中作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相关内容承担全部责任。

九、招标文件下载地址:

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

十、投标确认

1.投标人报名成功后还须按投标确认函的要求进行投标确认后方可参加投标。投标确认截止时间:2021年10月8日16时00分前。

2.投标确认函样张附后。

十一、其他事项:

为确保招投标活动的公开、公平、公正,切实维护各方合法权益,凡在招标投标、开标评标过程中,受到敲诈、勒索或发现围标串标、虚假投标、恶意竞标等涉黑涉恶线索者,请及时保留相关证据并向有关部门举报。举报电话:

市扫黑办:0579-86655381 市公安局:110、0579-86096000

市检察院: 0579-86642000 市 法 院:0579-86620148

市公共资源办:0579-86691835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0579-86691729

十二、业务咨询:

东阳市看守所联系人:马力

联系电话:0579-86010034

东阳市鑫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瑾、张英华、张叶君

联系电话:0579-86683133传 真:0579-86633123

电子邮箱:1816352277@qq.com

主管部门:

东阳市公安局联系电话:0579-86096083

附件:东阳市公安局看守所干警食堂原材料配送项目

东阳市看守所

东阳市鑫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9月15日


附件信息:

  • 招标文件公告版.doc

    463.9 KB

浙江泰宁建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东阳市鑫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东阳市公安局看守所干警食堂原材料配送项目

公开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XSGYCG2021-302

项目名称:东阳市公安局看守所干警食堂原材料配送项目

采购单位:东阳市看守所

主管部门:东阳市公安局

招标机构:东阳市鑫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9月

目 录

TOC \o "1-3" \h \z \u 第一章 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3

第二章 招标需求 7

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 12

前附表 12

一、总 则 14

二、招标文件 16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17

四、开标 22

五、评标 23

六、定标 25

七、合同授予 26

第四章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27

第五章 采购合同主要条款 31

东阳市采购合同(样本) 31

第六章 投标文件组成内容及格式 34

一、招标文件封面格式 34

附件一:投标声明书 38

附件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9

附件三: 投标人资信商务、技术自评得分表 40

附件四:商务响应表 41

附件五:技术响应表 42

附件六:主要投入设备一览表 43

附件七:同类项目业绩一览表 44

附件八:服务费承诺书 45

附件九:投标函 46

附件十: 开标一览表 47

附件十一: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48

附件十二: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 49

附件十三:东阳市采购项目验收方案 50

附件十四:东阳市采购代理机构社会评价表 51

附件十五:报名单 52

第一章 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经主管部门批准,现就东阳市公安局看守所干警食堂原材料配送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及有服务及供货能力的企业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XSGYCG2021-302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内容:

序号

采购内容

服务期

预算金额

(元)

备注

1

东阳市公安局看守所干警食堂原材料配送项目

1年

70万元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投标人的特定条件: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

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日前三年内,未被“信用中国” 、“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招标文件的发售及报名方式

1、招标文件发售、报名截止日期:2021年10月8日16时00分前;

2、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0元,售后不退。

3、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21年9月15日至2021年10月8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 (节假日除外)。

报名地点:浙江省东阳市白云街道八华南路63号(东阳市鑫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通过发送电子邮件进行报名

潜在的投标人可以通过发送电子邮件(东阳市鑫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电子邮箱:1816352277@qq.com)进行报名;报名费可通过银行转帐(帐号详见第三章投标人须知)或其它电子支付方式进行支付;潜在的投标人向东阳市鑫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发送报名单(详见附件),电子邮件发送成功并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完成(注:电子邮件收到时间和报名费到账时间均应在招标文件发售、报名截止时间前)。

▲七、投标截止时间和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1年10月9日9时00分前;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的形式开标,各投标人自行下载钉钉,在开标截止时间前1小时内招标人将邀请各投标人进入本项目钉钉群签到,并开启群视频直播,对开标现场情况进行全程直播。

各投标人应先将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密封要求进行密封,然后快递邮寄至东阳市鑫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东阳市白云街道八华南路63号;邮编:322100;联系电话:0579-86683133 ;联系人:王瑾),快递邮件应于2021年10月8日16时00分前送达东阳市鑫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规定时间内收到的投标文件视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逾期未送达的视为投标人放弃投标。东阳市鑫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将快递收到的投标文件原封(包括快递包装)不动的送往开标室。

八、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为:2021年10月9日9时00分;

投标人无须到开标现场开标,但应在授权委托书中注明往来信件的电子邮箱、钉钉号,随时关注电子邮箱、钉钉动态,若在开评标过程中评审小组需要求投标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均通过授权委托书中指定的电子邮箱或钉钉中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对电子邮箱或钉钉中作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相关内容承担全部责任。

九、招标文件下载地址:

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

十、投标确认

1.投标人报名成功后还须按投标确认函的要求进行投标确认后方可参加投标。投标确认截止时间:2021年10月8日16时00分前。

2.投标确认函样张附后。

十一、其他事项:

为确保招投标活动的公开、公平、公正,切实维护各方合法权益,凡在招标投标、开标评标过程中,受到敲诈、勒索或发现围标串标、虚假投标、恶意竞标等涉黑涉恶线索者,请及时保留相关证据并向有关部门举报。举报电话:

市扫黑办:0579-86655381 市公安局:110、0579-86096000

市检察院: 0579-86642000 市 法 院:0579-86620148

市公共资源办:0579-86691835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0579-86691729

十二、业务咨询:

东阳市看守所 联系人:马力

联系电话:0579-86010034

东阳市鑫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瑾、张英华、张叶君

联系电话:0579-86683133 传 真:0579-86633123

电子邮箱:1816352277@qq.com

主管部门:

东阳市公安局 联系电话:0579-86096083

附件:东阳市公安局看守所干警食堂原材料配送项目

东阳市看守所

东阳市鑫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9月15日

附:

投 标 确 认 函

东阳市鑫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关于贵方2021年9月15日发布的东阳市公安局看守所干警食堂原材料配送项目招标公告,本单位愿意参加该项目的投标。现予以确认!

单位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

单位地址: 钉钉号:

电 话: 邮 编:

传 真: 日 期:

联系人: 手机号码:

电子邮箱:

注:此投标确认函请于2021年10月8日16时00分前通过快递或传真或邮箱方式送达到东阳市鑫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东阳市白云街道八华南路63号,传真:0579-86633123,邮箱:1816352277@qq.com)。

(如投标单位发送投标确认函后未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将以失信单位上报东阳市财政局)

第二章 招标需求

项目编号:XSGYCG2021-302

项目名称:东阳市公安局看守所干警食堂原材料配送项目

采购内容:

序号

采购内容

服务期

预算金额

(元)

备注

1

东阳市公安局看守所干警食堂原材料配送项目

1年

70万元

技术参数:

(一)招标概况:

本次招标为东阳市看守所干警食堂所需的原材料配送项目采购,日均就餐人数100人左右,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所提出的配送能力、食品安全、产品质量和服务质量要求,以优质的货物、优良的服务、优惠的价格,充分显示投标供应商的竞争实力。

(1)猪肉类:就指猪肉,要求鲜肉。

(2)冷冻类:指冷冻肉类、冷冻面点、冷冻水产、冷冻蔬菜类;

(3)粮油类:主要包括大米、面粉、食用油、调味品等

(4)菜品类:除上述(1)、(2)、(3)类之外的菜品;主要包括肉类(鲜猪肉类除外)、鲜蔬菜、蛋类、鲜活农副产品类、豆制品类、干货类等;

(二)服务时间:一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三)条件约定

1、投标人必须保证各类证照齐全、有效。

2、投标人必须有独立的仓储、配菜间、冷藏室、食品检测室,安装管理软件及监控设备;自备食品检测设备、车辆等所必需的设备设施;食品质量管理符合相关部门要求。

3、投标人必须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内容要求如下:

《从业人员持健康证上岗、定时培训制度》,《不合格产品召回、销毁制度》,《食品原料进出货台账登记制度》,《食品原料留样管理制度》,《食品检验制度》,《卫生管理制度》,《卫生检查制度》,《送货不达应急预案》,《食品安全应急处置预案》,《财务制度》,《消费投诉处理管理制度》等其它相关制度。

4、投标人必须投保食品安全保险。

5、投标人在投标时必须对以上相关内容作出书面承诺。

(四)质量要求

1、中标人对所有食品原料应严格把关,确保食品质量安全。所供各类食品原料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验收要求,配送的食品有效期在该食品保质期限的一半之前,并提供所供商品生产企业的资质、产品合格证等相关证件。中标人非自产的非初级农产品应来源于具有相关许可证的企业,尽可能入围全国名牌产品,并提供质量合格的相关证明材料;中标人非自产的初级农产品须提能证明货品来源的有效凭证,建立进出货台账。

2、中标人不得将业务转包,也不得由上游供应商直接配送。

3、猪肉类等肉类产品的质量要求符合金华市肉类产品的生产、检验检疫、销售的相关规定。

4、中标人配送的鲜活食品原料要求优质、新鲜、清洁卫生并符合相关规定,同时对每批次食品原料进行检测,并出具产品证明合格材料。配送的食品原料必须符合食品安全管理相关规定,分类仓储保鲜、分类包装运输。食品原料(不少于200克)48小时留样备查。

5、中标人要加强食品源头管理,做好索证索票工作,非自产的初级农产品应向供应商索取食品来源的有效凭证;预包装食品和散装食品,应来源于具有生产、经营许可证的企业,并向其索取证明质量合格的相关材料。所有进货台账,实行电子监管。所有索证索票材料,要有供货单位的印章或签名。

6、具体要求

6.1.蔬菜类

6.1.1蔬菜要求为新鲜、安全、成熟度适中的无公害产品,无烂枯叶、黄叶,按要求去皮、去壳、去叶、去泥等,并适宜用切菜机操作。农残量不得超过国家标准。

具体感观要求;

6.1.2从蔬菜色泽看,各种蔬菜都应具有本品种固有的颜色,大多数有发亮的光泽,以此显示蔬菜的成熟度及鲜嫩程度;

6.1.3从蔬菜气味看,多数蔬菜具有清馨、甘辛香、甜酸香等气味,可凭嗅觉识别不同品种的质量,不允许有腐烂变质的亚硝酸盐味和其他异常气味;

6.1.4从蔬菜滋味看,因品种不同而各异,多数蔬菜滋味甘淡、甜酸、清爽鲜美,少数具有辛酸、苦涩等特殊风味以刺激食欲,如失去本品种原有的滋色即为异常;从蔬菜形态看,应尽量避免由于客观因素而造成的各种非正常、不新鲜的蔬菜,例如萎蔫、枯塌、损伤、病变、虫害侵蚀等引起的形态异常等。中标人须对蔬菜进行48小时留样备查。

6.2.豆制品类要求提供食品检测合格证明。中标人须对豆制品进行48小时留样备查。

6.3.水产品类具有鲜鱼固有的鲜明体色余光泽,粘度透明;鳞完整或稍有花鳞,紧贴鱼体不易剥落,有透明黏液;鳃盖紧合,鳃丝鲜红或紫红,色清晰,黏液透明无异味;鱼眼饱满,角膜光亮透明;腹部呈白色或淡玫瑰红色,无破肚;肌肉结实或富有弹性,无风干、异味现象。须按国家要求提供每批次检验检疫证等合格证明,特殊食材还需提供抗生素、兴奋剂、瘦肉精含量检测。中标人须对同批次鲜活食材进行48小时留样备查。

6.4 猪肉类 符合GB2707-2005标准,色泽正常,无异味,无注水,具有动物检验检疫合格证明。中标人须对同批次食材进行48小时留样备查。

6.5 冷冻类 符合GB16869-2005标准,皮肤有光泽,呈淡黄、淡红、灰白色等,肌肉切面有光泽,指压后凹陷恢复得慢,且不能完全恢复。中标人须对同批次食材进行48小时留样备查。

6.6食用油要求通过QS认证,每批次送货时须提供产品合格证。要求为非转基因产品。

6.7大米

6.7.1外包装完好,标明产品名称、净含量、生产者名称和地址、生产日期、保质期、产品标准号、质量等级、生产许可证号、产品批号等内容。剩余保存期不少于保质期的三分之二。

6.7.2具有大米固有的色泽和香味,无异味或霉味(变),无虫蛀结块挂丝或杂质异物;看碎米粒、黄粒米、杂质是否超标。

6.7.3取清洁容器,用温水浸泡少许米,如水面上浮起一层油,应退货处理。

6.7.4大米质量不低于《大米》(GB1354)四级籼米要求,符合国家粮食卫生标准。

6.8佐料、辅料、干货、酱菜须确保新鲜、不变质,无掺杂充假,无蛀虫,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标准。

(五)服务约定

(1)所供应的食堂原料应按采购人订货时的要求,按照有利于加工和保鲜的原则,保质、保量、按时送达指定的地点。部分菜品需要初步处理(简单去皮等),猪肉等需要按照菜品要求配送指定的部位(如仔排、大排等)。如供应的伙房原料不符合相关要求,中标人必须按采购人要求及时补货(不合格的原料采购人作废品处理)。

(2)服务要求:中标人按采购人规定时间内配送;将所供物品运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并负责卸车完毕;采购人提前将配送要求通知中标人,中标人应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按该通知规定的时间、地点、批次、数量、要求供货。采购人的通知包括口头通知、书面通知(传真)和电子邮件。采购人的通知(传真)或邮件发送至中标人时,视为中标人已经收到。具体供货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六)价格约定

1、菜品类价格的约定

1.1菜品类价格每月确定一次。

1.2菜品类的定价以东阳市民生商品价格监测信息发布的东门菜场零售价格为基准价,东门菜场商品未涵盖的,以东阳市民生商品价格监测信息发布的超市商品价格监测信息中联华超市价格为基准价。东阳市民生商品价格监测信息发布未涵盖的菜品,由东阳市看守所组成食品配送定价小组在东门菜场进行价格调查为辅助,定出基准价。时令蔬菜价格变化快,可临时申请调价,投标人以书面形式向定价小组提出申请,在定价小组审核后,调动后的结算价按申请日期起执行。结算价不得高于市场零售价。

2、猪肉类价格的约定

2.1猪肉类价格每月确定一次。

2.2猪肉类(指鲜猪肉)基准价的确定:以浙江省肉类协会建立的浙江放心肉商情网(www.zjmeat.com)上公布的金华地区白肉批发价为标准,以当月平均价为基准价,每月调整一次。若出现最终结算价高于东阳市场零售价的,应以市场零售价为准。

3、冷冻类价格的约定

3.1冷冻类价格每月确定一次。

3.2冷冻类的基准价以东阳市民生商品价格监测信息发布的东门菜场零售价格为基准价,东门菜场商品未涵盖的,以东阳市民生商品价格监测信息发布的联华超市价格为基准价。 东阳市民生商品价格监测信息发布未涵盖的菜品,由东阳市看守所组成食品配送定价小组在东门菜场进行价格调查为辅助,定出基准价。结算价不得高于市场零售价。

4、粮油类价格的约定

4.1粮油类价格每月确定一次。

4.2基准价的确定:以浙江粮油交易网(www.zjlyjy.com)发布的每个品种的批发价为标准,以前一个月公布的价格的平均价为基准价。(当供应的品种未在浙江粮油交易网价格公示时,以公示价格中每单位最低价的品种的批发价为基准价;当网站发布的价格出现异常时,由采价小组采集市场批发价为基准价)。

(七)中标人责任约定

1、配送食品(材)的质量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经查实后第一次处以该批次货物总价款的三倍罚款,并扣除履约保证金2000元;第二次查实后处以该批次货物总价款的三倍罚款,扣除履约保证金10000元;第三次查实后处以该批次货物总价款的三倍罚款,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并取消配送资格。

2、延误配送时间,造成伙房不能正常供应食品(不可抗力除外)的,第一次扣除履约保证金1000元,第二次扣除履约保证金2000元,第三次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并取消配送资格。

3、涉嫌垄断经营,故意串通,哄抬食品价格,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并取消配送资格。

4、中标人公司运作不正常,被司法部门干预不能继续履行合同规定的,扣除履约保证金5000元,并取消配送资格。

5、严重违反党风廉政规定,情节严重的,扣除履约保证金1000元,并取消配送资格。

6、因配送食品被职能部门检测,出现三次不合格的,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并取消配送资格。

7、配送到的食品中含有毒有害物质引发食品安全责任事故的,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并取消配送资格。

8、违法违纪经营,受到市场监管、农业部门行政处罚并被认定为情节严重的,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并取消配送资格。

9、出现转包或分包经营的,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并取消配送资格。

10、经采购人认定的其他严重违法违约的行为,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并取消配送资格。

11、中标人因上述或其他情形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八)报价要求

猪肉类投标折扣率报价区间:115.00%-125.00%;冷冻类投标折扣率报价区间:75.00%-85.00%;粮油类投标折扣率报价区间:103.00%-108.00%;菜品类投标折扣率报价区间:75.00%-85.00%;超过区间范围外的报价,作无效标处理;

(九)结算及付款约定

合同签订后每月凭货物汇总清单向采购人结算货款,清单经采购人审核确认后凭正式税务发票5内支付该批次货款。

(结算单价=猪肉类/冷冻类/粮油类/菜品类/基准价(或零售价)*中标折扣率)

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

前附表

序号

内容、要求

1

项目名称:东阳市公安局看守所干警食堂原材料配送项目

2

投标报价及费用:1、本项目投标应以人民币报价;2、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3、投标费用:中标服务费按照本招标文件总则第(五)条规定收取。

3

答疑与澄清:投标人如认为招标文件表述不清晰、存在歧视性、排他性或者其他违法内容的,应当于2021年922日16:00前,以书面形式要求采购人作出书面解释、澄清或者向采购人提出书面质疑;在质疑截止时间前,未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时,视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默认;采购人将于2021年923日16:00前将答疑内容以传真或网上发布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已报名的投标人;答疑内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因其他紧急情况影响本项目正常招标活动的,采购人将于投标截止日期5天前书面通知所有已报名的投标人。

4

投标文件组成:资格审查文件、资信及商务文件、技术文件和投标报价文件正本各 1 份;副本各4。(需提供原件的资料,资料原件装订在正本,资料复印件装订在副本)

5

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10月9日9时00分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的形式开标,各投标人自行下载钉钉,在开标截止时间前1小时内招标人将邀请各投标人进入本项目钉钉群签到,并开启群视频直播,对开标现场情况进行全程直播。

各投标人应先将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密封要求进行密封,然后快递邮寄至东阳市鑫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东阳市白云街道八华南路63号;邮编:322100;联系电话:0579-86683133;联系人:王瑾),快递邮件应于2021年10月8日16时00分前送达东阳市鑫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规定时间内收到的投标文件视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逾期未送达的视为投标人放弃投标。东阳市鑫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将快递收到的投标文件原封(包括快递包装)不动的送往开标室。

6

开标时间:2021年10月9日9时00分

投标人无须到开标现场开标,但应在授权委托书中注明往来信件的电子邮箱、钉钉号,随时关注电子邮箱、钉钉动态,若在开评标过程中评审小组需要求投标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均通过授权委托书中指定的电子邮箱或钉钉中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对电子邮箱或钉钉中作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相关内容承担全部责任。

7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8

中标结果公告: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中标结果公告于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公告1个工作日。

9

《中标通知书》的领取时间:中标人应自中标结果公告结束日起,在三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领取《中标通知书》,否则按放弃中标资格处理。

10

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为20000元,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交纳至采购人指定账户。

11

签订合同时间: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

12

中标人与东阳市看守所签订采购合同。

13

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每月凭货物汇总清单向采购人结算货款,清单经采购人审核确认后凭正式税务发票5内支付该批次货款。

(结算单价=猪肉类/冷冻类/粮油类/菜品类/基准价(或零售价)*中标折扣率)

14

服务地点:东阳市内,采购人指定的地点。

验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技术标准,按招标文件以及合同规定的验收评定标准等规范,由采购人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采购人出具验收报告;且随时接受监督部门的抽检;验收费用由中标人承担;采购人出具一式二份验收报告(不含其他单位存档份数),一份由中标人保管,一份由东阳市鑫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原件)存档。

15

投标文件有效期:60天。

16

采购人对投标人的落选不作出任何解释。

17

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任何工作人员对投标人所作的任何口头解释、介绍、答复,仅供投标人参考,不作为招标依据,对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和投标人无任何约束力,一切以网上公告及书面形式为准。

18

解释: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东阳市鑫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注:如本招标文件后面的条款与本表有矛盾的以本表的内容为准。

一、总 则

(一)适用范围

本招标文件适用于东阳市公安局看守所干警食堂原材料配送项目的招标、投标、评标、定标、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定义

1.招标采购单位系指组织本次招标的东阳市鑫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方”)和东阳市看守所(“采购人”)。

2.“投标人”系指向招标方提交投标文件的单位或个人。

3.“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须承担的本项目所衍生的一切服务义务。

4.“项目”系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成果和项目服务。

5.“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电报等。

6.“*”、 “▲”、 “”、 “”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

(三)招标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

(四)投标委托

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有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正本用原件,副本用复印件,格式见附件),委托代理人应当是投标人的在职正式职工(投标人本单位缴纳社保花名册为准)

▲(五)投标费用

1.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招标文件有相反规定除外)。

2. 东阳市鑫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按预算价的1.5%向中标人收取中标服务费,中标服务费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之日起3天内(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交纳。

中标服务费由中标人汇至以下账户:

帐户名称:东阳市鑫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阳市支行

账号:19635101040030115

(六)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转包与分包

1.本项目不允许转包。

2.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八)特别说明:

*1.多个投标人参加投标,如其中两家或两家以上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相互之间存在投资关系且达到控股的,应当按一个投标人认定。

*2.投标人投标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必须为本法人所拥有。投标人投标所使用的采购项目实施人员必须为本法人员工(或必须为本法人或控股公司正式员工)。

*3.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4.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其投标无效,并报监管部门查处;中标后发现的,中标人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之规定双倍赔偿采购人,且民事赔偿并不免除违法投标人的行政与刑事责任。

*5. 评标委员会认为预中标人的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成果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预中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6. 招标方不保证最低报价者为中标人。

*7. 为维护国家利益及招标方自身利益,招标方在授予合同之前仍有选择或拒绝任何或全部投标的权力。

(八)质疑

1.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或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人提出质疑。投标人对招标采购单位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采购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采购监管部门反映。

2.质疑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质疑书均应明确阐述招标文件、招标过程或中标结果中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实质性内容,提供相关事实、依据和证据及其来源或线索,便于有关单位调查、答复和处理。

二、招标文件

(一)招标文件的构成。本招标文件由以下部份组成:

1.招标公告

2.招标需求

3.投标人须知

4.评标办法及标准

5.合同主要条款

6.投标文件格式

7.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

(二)投标人的风险

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三)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1.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本招标文件,发现其中有误或有不合理要求的,投标人必须在2021 922日16:00前以书面形式要求招标采购单位澄清。招标方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十五日前,在指定的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

2.招标方必须以书面形式答复投标人要求澄清的问题,并将不包含问题来源的答复书面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除书面答复以外的其他澄清方式及澄清内容均无效。

3.招标文件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招标文件与招标文件的答复、澄清、修改、补充通知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4.招标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都应该通过本招标机构以法定形式发布,采购人非通过本机构,不得擅自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招标文件。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一)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由资格审查文件、资信及商务文件、技术文件、投标报价文件四部份组成。

1.资格审查文件:

(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3)信用记录网络查询页面截图(信用中国与中国政府采购网);

(4)投标人提供近六个月税收缴纳凭证;

(5)连续近六个月社保缴纳凭证;

(6)投标人本单位缴纳社保人员花名册;

(7)东阳市采购代理机构社会评价表;(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原件装订在正本)

(8)投标声明书 (格式见附件) ;

(9)投标人情况介绍;

(10)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文件。

2.资信商务文件:

(1)投标人资信商务、技术得分自评表(格式见附件);

(2)商务响应表(格式见附件);

(3)人员情况;

(4)认证证书;

(5)同类项目业绩;

(6)服务保障;

(7)服务费承诺书(格式见附件);

(8)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文件(如本地化服务能力等)。

3.技术文件

(1)技术响应表(格式见附件);

(2)项目实施方案

(3)制度;

(4)种植基地;

(5)配送场地;

(6)食品质量追溯机制;

(7)质量安全保障措施及服务;

(8)设施设备;

(9)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

4.报价文件

(1)投标函(格式见附件);

(2)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附件);

(4)监狱企业声明函;

(5)开标一览表(格式见附件);

(6)投标人针对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格式自拟)。

▲(二)投标文件的语言及计量

1.投标文件以及投标方与招标方就有关投标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汉语书写。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汉语以外的文字表述的投标文件视同未提供。

2.投标计量单位,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单位:人民币元),否则视同未响应。

▲(三)投标报价

1.投标报价应按招标文件中相关附表格式填写。

2.投标折扣率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投标折扣率包括货物的价款、税金、包装、运输配送、装卸、验收及其所有税费、相关工作人员费用等全部费用以及供货时间内所供货物的价格浮动因素,投标折扣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得以任何理由进行调整。

3.投标文件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四)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1.自投标截止日起60天投标文件应保持有效。有效期不足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书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以书面形式进行。

3.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自开标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止均应保持有效。

(五)履约保证金

▲1.履约保证金交纳形式:汇票、电汇、转帐、保函

▲2.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履约保证金为20000元,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交纳至采购人指定账户。

▲(六)投标文件的签署和份数

1.投标人应按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装订投标文件并标注页码,投标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是投标人的责任。

2.投标人应按资格审查文件、资信及商务文件、技术文件、投标报价文件正本各1份,副本各4份分别编制并单独装订成册,投标文件的封面应注明“正本”、“副本”字样。

3.投标文件需打印或用不褪色的墨水填写,投标文件正本除本《投标人须知》中规定的可提供复印件外均须提供原件。副本可为正本的复印件。

4.投标文件需盖章签字的地方无论正本或副本必须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投标人应写全称。

5.投标文件不得涂改,若有修改错漏处,须加盖单位公章和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七)投标文件的装订、包装、递交、修改和撤回

1.投标文件的包装与密封

1.1投标文件应按以下方法装订、装袋密封标记:资格审查文件、技术文件、资信商务文件及报价文件装订成册,按照投标文件的内容分别包装密封;

1.2密封包装袋内装相应的《资格审查文件》、《技术文件》、《资信商务文件》及《报价文件》正本1份和副本4份;

1.3各密封包装袋封面上应标明“招标编号、投标项目名称、投标文件名称、投标人名称、于2021年10月9日9时00分前不准启封”等,并在各封口骑缝加盖单位公章;

1.4资格审查文件、技术文件、资信商务文件内不得有商务报价出现,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2.未按规定密封或标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由此造成投标文件被误投或提前拆封的风险由投标人承担。

3.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对已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并书面通知招标采购单位;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得撤回、修改投标文件。修改后重新递交的投标文件应当按本招标文件的要求签署、盖章和密封。

(八)投标无效的情形

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但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属于投标人疏忽、笔误所造成的差错,应当允许其在评标结束之前进行修改或者补正(可以是复印件、传真件等,原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修改或者补正投标文件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并应在中标结果公告之前查核原件。限期内不补正或经补正后仍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应认定其投标无效。投标人修改、补正投标文件后,不影响评标委员会对其投标文件所作的评价和评分结果。

1.在符合性审查和商务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未进行报名登记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投标确认的;

(2)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包装的;

(3)不能提供真实性查询证明的;

(4)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或者不符合招标文件标明的资格要求的,及未提供招标文件中标有“*”、“ ▲”、“※”、“★”等特殊符号的证明文件的;

(5)投标文件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未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声明书或者填写项目不齐全的;

(6)投标代表人未能出具身份证明或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身份不符的;

(7)投标文件格式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格式的、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编制投标文件的或者内容虚假的、未按规定签字或盖章的;

(8)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未使用中文表述的或意思表述不明确、前后矛盾的或者使用计量单位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并允许其当场更正的笔误除外)

(9)投标有效期、交货时间、质保期、付款方式等商务条款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10)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或者投标文件有招标方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11)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投标无效的情况;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投标无效情况。

2.在技术资信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投标文件标明的响应或偏离与事实不符的或虚假投标的;

(2)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质量标准的,或者与招标文件中标有“*”、“ ▲”、“※”、“★”的技术指标、主要功能项目发生实质性偏离的;

(3)招标文件中允许偏离的技术、性能指标或者辅助功能发生较大负偏离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对项目实际使用造成影响的;

(4)投标技术方案不明确,存在一个或一个以上备选(替代)投标方案的;

(5)与其他参加本次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的文字表述内容相同连续20行以上或者差错相同2处以上的;

(6)在资信及商务标、技术标内出现商务报价;

(7)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投标无效的情况;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投标无效情况。

3.在报价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未采用人民币报价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标明的币种报价的;

(2)投标报价具有选择性的,或者开标价格与投标文件承诺的优惠(折扣)价格不一致的。

(3)报价超出用户设定的最高限价的。

(4)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投标无效的情况;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投标无效情况。

4.被拒绝的投标文件为无效。

5.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为无效、废标的,按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四、开标

(一)开标准备

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规定的时间进行开标,投标人无须到开标现场,但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应当是投标人的在职正式职工(以投标人本单位缴纳社保花名册为准)】应做好投标准备,准时在线参加开标会议,随时关注开标进度。

(二) 开标程序

1.开标会由招标代理机构主持,主持人宣布开标会议开始;

2.主持人宣布评标室会议纪律及评标期间的有关事项;告知应当回避的情形,提请有关人员回避;

3.由采购人代表或招标采购单位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投标文件密封的完整性,由招标代理机构逐一开启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4.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进入商务技术响应文件评审环节;

5.将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技术文件、资信商务文件发放给各评标委员会成员,评标委员会成员对技术文件、资信商务文件进行评审;

6. 技术文件、资信商务文件评分结束后,由代理机构人员公布无效投标的投标人名单、投标无效的原因及技术、资信商务总得分;

7.由代理机构人员宣读各投标人是否属于小型、微型企业待遇,宣读《投标报价一览表》中的投标人名称及在其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报价、投标内容(投标服务项目名称),以及招标方认为有必要宣读的其他内容。

8.由招标方做开标记录。

(三)特殊情况处理

采购响应(指投标或谈判、报价,下同)截止时间止及评审期间,出现有效供应商不足3家的,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报请主管部门同意,可以按原采购方式继续进行采购活动,也可以改为竞争性谈判等其他采购方式。

五、评标

(一)组建评标委员会

本项目评标委员会由评审专家4人和采购人代表1人,共5人组成(允许采购人不推荐采购人代表参加,如采购人不推荐采购人代表参加评审时,评标委员会(5人)都从东阳市财政局专家库中抽取)。

(二)评标的方式

本项目采用不公开方式评标,评标的依据为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

(三)评标程序

1.形式审查

招标方工作人员协助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格和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合法性等进行审查。

2.实质审查与比较

(1)评标委员会审查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2)评标委员会将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核对,如有疑问,将对投标人进行询标,投标人要向评标委员会澄清有关问题,并最终以书面形式进行答复。

投标人拒绝澄清或者澄清的内容改变了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的,评标委员会有权对该投标文件作出不利于投标人的评判。

(3)各投标人的技术得分为所有评委的有效评分的算术平均数,由指定专人进行计算复核。

(4)招标方工作人员协助评标委员会审核商务报价有无计算错误,并根据本项目的评分标准计算各投标人的商务报价得分。

(5)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 招标方工作人员对各部分得分汇总,计算出本项目最终得分。

(四)澄清问题的形式

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五)错误修正

投标文件如果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5.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87号令)第五十一条第二款规定: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六)评标原则和评标办法

1.评标原则。评标委员会必须公平、公正、客观,不带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不得向外界透露任何与评标有关的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评标的正常进行;评标委员会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投标人接触。

2.评标办法。本项目评标办法是:综合评分法 ,具体评标内容及评分标准等详见《第四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七)评标过程的监控

本项目评标过程实行全程录音、录像监控,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所进行的试图影响评标结果的不公正活动,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六、定标

(一)确定中标人,本项目由采购人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1.招标方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交采购人确认。

2.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无异议的,采购人应在收到评标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对评标结果进行确认。如有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提出质疑的,采购人可在质疑处理完毕后确定中标人。

3.采购人依法确定中标人后2个工作日内,招标人在相关网站上发布中标结果公告,中标公示一个工作日后无异议的,发出《中标通知书》。

4.确定中标人后,中标人应在三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否则,按放弃中标资格处理,并由第二预中标人接替中标,以此类推。

七、合同授予

(一)签订合同

1.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签订采购合同。同时,招标方对合同内容进行审查,如发现与采购结果和投标承诺内容不一致的,应予以纠正。

2.中标人拖延、拒签合同的,在30日内未完成合同签订的,将被扣罚履约保证金并取消其中标资格,由第二预中标人接替,以此类推。但第二预中标人的投标报价与第一预中标人的投标报价差额大于第一预中标人所交纳的履约保证金时,将重新组织招标。

(二)履约保证金

1.履约保证金为20000元,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交纳至采购人指定账户。

2.签订合同后,如中标人不按双方合同约定履约,则没收其全部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足以赔偿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

第四章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为公正、公平、科学地选择中标人,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并结合本项目的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东阳市公安局看守所干警食堂原材料配送项目的评标。

一、总则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为100分,其中技术分、商务分、资信及其他60分,价格分40分。合格投标人的评标得分为各项目汇总得分,中标候选资格按评标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二的投标人为候补中标候选人……其他投标人中标候选资格依此类推。评分过程中采用四舍五入法,并保留小数2位。

投标人评标综合得分= (技术分+商务分+资信及其他分) + 价格分

二、评标内容及标准

(一)技术、商务、资信及其他分(60分)

技术、商务资信及其他分响应标书要求的投标单位全部进入商务报价评审。

(二)价格分(40分)

(1)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取所有技术、资信商务得分入围投标人中,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小型、微型企业待遇报价或监狱企业待遇报价或残疾人福利企业待遇报价低于投标价格时,小型、微型企业待遇报价或监狱企业待遇报价或残疾人福利企业待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猪肉类价格分=评标基准价(或小型、微型企业待遇报价或监狱企业待遇报价或残疾人福利企业待遇报价)/投标报价×5

冷冻类价格分=评标基准价(或小型、微型企业待遇报价或监狱企业待遇报价或残疾人福利企业待遇报价)/投标报价×5

粮油类价格分=评标基准价(或小型、微型企业待遇报价或监狱企业待遇报价或残疾人福利企业待遇报价)/投标报价×10

菜品类价格分=评标基准价(或小型、微型企业待遇报价或监狱企业待遇报价或残疾人福利企业待遇报价)/投标报价×20

价格分=猪肉类价格分+冷冻类价格分+粮油类价格分+菜品类价格分

(2)参照《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件、《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及《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生产的产品价格给予6%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但不重复享受价格扣除。小型和微型企业是指投标文件中提供了中小企业声明函且符合《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规定的要求。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是指投标文件中提供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且符合《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企业。监狱企业是指投标文件中提供了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企业。

小型、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企业)待遇报价的计算方法:

小型、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企业)待遇报价=小型、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企业)投标人投标报价*(1-6%)

(三)技术、商务、资信及其他分的计算

技术、商务、资信及其他分按照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独立评分结果的算术平均分计算,计算公式为:

技术商务资信及其他分=评标委员会所有成员有效评分合计数/5

:技术、商务、资信及其他分评分标准60

序号

评分内容

评分标准说明

分值

技术分

42分

1

技术服务水平

项目实施方案

1、索证索票、留样、检测等制度健全,具有《食堂食品安全应急处置预案》、《食品配送送货不达应急预案》、《疫情防控及配送保障方案》及投标人提供的整体方案(包含保鲜方案、实施方案、运行方案、管理目标、仓储情况、难点要点分析等)等,是否能够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根据内容的合理性、科学性,可操作性强的酌情打分,本项最高4分。

2、为东阳市看守所制定《配送服务方案》,根据配送服务方案的合理、切实可行,可操作性强等情况酌情打分。本项最高2分。

6

2

制度

投标人应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卫生管理制度、岗位职责、质量考核办法,满足采购人实际需求,根据方案的合理性、科学性酌情打分。

2

3

种植

基地

投标人自有或控股或租赁蔬菜种植基地的,200亩及以上的得2分,100—200亩(不含)的得1分,50-100亩(不含)的得0.5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

4

配送

场地

投标人在东阳市内有配送场地800平方米(不含)以上(不含违章建筑)或承诺中标后配备配送场地面积800平方米(不含)以上(不含违章建筑)的得2分,投标人在东阳市内有配送场地300平方米(不含)-800平方米(不含违章建筑)或承诺中标后配备配送场地面积300平方米(不含)-800平方米(不含违章建筑)的得1分,最高得2分。(需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2

5

食品质量追溯机制

是否具有食品留样管理制度,酌情打分。

1

6

是否具有清晰的进销存台账,酌情打分。

1

7

是否建立食品质量追溯体系,酌情打分。

1

8

质量安全保障措施及服务

根据食品采购质量保障措施、配送整个过程的安全保障措施完善等情况酌情打分。

2

9

为本项目提供食品安全责任险在100万元以上(含)的得0.5分,每增加100万元加0.5分,最高得2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

10

承诺遇退、换货在0.5小时内响应的得2分,在1小时内响应的得1分。

2

11

服务情况:针对采购人内部管理的特殊性的了解及服务和应急处置方案酌情打分。

1

12

承诺东阳市看守所在疫情防控需要时,在东阳市区域内设立采购点并在东阳市区域内采购原材料配送的得2分。

2

13

相关质量承诺及服务计划:从投标人对所供商品质量保证、物流是否及时、是否为积压商品等酌情打分。

2

14

投标人承诺配送的食品类商品剩余保质期超三分之二以上的得1分。

1

15

承诺对所供商品质量保障、配送整个过程的安全保障承担完全责任的,酌情打分。

2

16

投标人承诺经营至今无安全食品事故发生的得1分。

1

17

设施

设备

1、自备箱式货车配送车3辆(其中冷藏车不少于1辆)的得2分,每增加一辆箱式货车加1分,本项最高得4分;(行驶证应属于企业或法人代表,所有车辆必须在检测合格期内方可计分,提供车辆行驶证复印件,否则不得分)

2、投标人自有或控股或租赁冷冻库设备容积在60立方米(含)以上的得1分;

3、投标人自有或控股或租赁保鲜库设备容积在60立方米(含)以上的得1分;

4、投标人设有规范的检测室且面积达到15平方米及以上的得1分;

5、投标人具有农残检测、亚硝酸盐、吊白块、二氧化硫、重金属检测设备的每项得0.5分,最高得2.5分;

6、检测数据能自动上传并可远程查询监管(手机等移动监管)的得1分;

7、有监控设备,配送场所做到无盲区监控的得1.5分。

(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2

商务、资信及其他分

18分

18

履约能力

人员

情况

1、从业员工持有健康证的每人得0.5分,最高得3分;

2、检测人员持证上岗的每人得1分,最高得3分。

(以上人员不重复计分,须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及投标人近六个月为其缴纳社保清单)

6

19

认证

证书

投标人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且在有效期内的每个得1分,本项最高得3分。

3

20

同类项目业绩

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承担过同类项目业绩的,每个得1分,最高得6分。(需提供合同复印件)

6

21

服务

保障

承诺满足采购人临时采购、增减货物、更换货物等附加要求的,及其他所能提供给采购人的服务内容,对采购人的实用程度及后续服务保障体系健全、应对措施科学、与采购人配合能高效落实等酌情打分。

3

第五章 采购合同主要条款

东阳市采购合同(样本)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合同号:

甲方(买方):

乙方(卖方):

鉴证方(招标方):

甲、乙双方根据 日东阳市鑫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 项目公开招标的结果,签署本合同。

一、服务内容:

二、合同金额

本合同金额为(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___元)人民币。

三、技术资料

1. 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有关技术资料。

2. 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

四、知识产权

乙方应保证提供服务过程中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

五、履约保证金:

六、转包或分包

1.本合同范围的服务,应由乙方直接供应,不得转让他人供应;

2.如发现有转包或分包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七、服务质量保证期(质保期)和服务质量保证金(选用)

1. 服务质量保证期(质保期) 年。(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

2. 服务质量保证金 元。(履约保证金在中标投标人按合同约定验收合格后自行转为质保金)。

八、合同履行时间、履行方式及履行地点

1. 履行时间:

2. 履行方式:

3. 履行地点:

九、付款方式

十、税费

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

十一、质量保证及后续服务

1. 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向甲方提供服务。

2. 乙方提供的服务成果在服务质量保证期内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免费提供后续服务。对达不到要求者,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

⑴重做: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⑵贬值处理:由甲乙双方合议定价。

⑶解除合同。

3. 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 小时内到达甲方现场。

4.在服务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对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

十二、违约责任

1.若因甲方向乙方在本协议项下提供的信息或内容涉及或产生任何纠纷或诉讼,由甲方应承担全部法律责任,乙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有权要求甲方向乙方赔偿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2.如因甲方原因需提前终止本协议,甲方应在30日内书面通知乙方,且甲方无权要求乙方返还任何已支付费用,乙方有权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并要求其赔偿由此给乙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3.如因乙方原因,造成该出版物有错登或漏登甲方提供内容的情形,则乙方有义务按甲方要求以错1补1、漏1补1的方式免费予以补登,所补登的内容应在乙方随后两个月出版的两期杂志中发布。

4.如因乙方原因,造成该出版物延时出版,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每延误一日,乙方需按照本协议约定费用金额的0.5‰缴纳违约金,直至履行完毕之日。

5.任何一方若未按合同约定积极充分、及时履行合同义务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若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另一方由此所遭受的直接和间接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鉴定费、差旅费、商誉损失、支付第三人的赔偿款及实现债权所支付的全部费用)。

十三、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十四、诉讼

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起诉。

十五、合同生效及其它

1. 合同经三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报东阳市国资办备案后生效。

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国资办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3.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合同法》有关条文执行。

4. 本合同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招标代理机构执二份,其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公章): 乙方(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受委托人 法定代表人或受委托人

(签字) (签字)

地址: 地址:

邮编: 邮编: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鉴证方: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

签约地点: 签约时间:

注:签订合同时,可以使用项目相关国家标准合同文本

第六章 投标文件组成内容及格式

一、招标文件封面格式

1.所有投标文件的外包装封面格式:

投 标 文 件

项目名称:东阳市公安局看守所干警食堂原材料配送项目

项目编号:

标 项:

投标文件名称:资格审查文件、技术文件、资信商务文件、报价文件

(相应选择一个投标文件封面外包装名称)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地址:

在2021年10月9日9时00分之前不得启封

年 月 日

2.所有投标文件封面格式:

正本/或副本

资格审查文件、技术文件、资信商务文件、报价文件

(相应选择一个投标文件封面外包装名称)

项目名称:东阳市公安局看守所干警食堂原材料配送项目

项目编号:

标 项: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地址:

年 月 日

3.资格审查文件:

(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3)信用记录网络查询页面截图(信用中国与中国政府采购网);

(4)投标人提供近六个月税收缴纳凭证;

(5)连续近六个月社保缴纳凭证;

(6)投标人本单位缴纳社保人员花名册;

(7)东阳市采购代理机构社会评价表;(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原件装订在正本)

(8)投标声明书 (格式见附件) ;

(9)投标人情况介绍;

(10)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文件。

4.资信商务文件:

(1)投标人资信商务、技术得分自评表(格式见附件);

(2)商务响应表(格式见附件);

(3)人员情况;

(4)认证证书;

(5)同类项目业绩;

(6)服务保障;

(7)服务费承诺书(格式见附件);

(8)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文件(如本地化服务能力等)。

5.技术文件

(1)技术响应表(格式见附件);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