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自贡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支队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系统发布时间:2021-09-22 17:38
项目概况 支队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自贡市)网站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9月28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项目编号 |
510301202100411 |
项目名称 |
支队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谈判 |
预算金额(元) |
1315710.00 |
最高限价(元) |
1315710.00 |
采购需求 |
详见附件 附件 |
合同履行期限 |
支队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天 |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
三、获取采购文件 |
时间: |
2021年09月23日到2021年09月26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 |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自贡市)网站 |
方式: |
7.3.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自贡市)网站首页—交易平台入口—政府采购(会员端)—采购业务—填写报名信息—采购文件下载。提示:(1)首次登录的新用户应先点击“免费注册”,注册成功后再登录。(2)本项目为电子化采购项目,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全过程中凡涉及系统操作请详见《政府采购电子化交易系统操作手册》(下载地址:网站首页-交易服务-下载中心)。 |
售价: |
0.00 |
四、响应文件提交 |
截止时间: |
2021年09月28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
地点: |
自贡市政府采购中心电子化交易平台 |
五、开启 |
时间: |
2021年09月28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
地点: |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自贡市)网站 |
六、公告期限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
七、其它补充事宜 |
|
|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1.采购人信息 |
名称: |
自贡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
地址: |
自贡市贡井区贡兴路二段129号 |
联系方式: |
13909000630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名称: |
自贡市政府采购中心 |
地址: |
自贡市汇东新区丹桂北大街777号 |
联系方式: |
0813-8126300 |
3.项目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 |
吴云 |
电话: |
13909000630 |
政府采购服务类
竞争性谈判文件
(电子化采购)
项目编号:510301202100411
项目名称:自贡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采 购 人:自贡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采购代理机构:自贡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〇二一年九月
目录
第一章 谈判邀请 3
第二章 谈判须知 6
第三章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6
第四章 供应商应当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 17
第五章 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合同内容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 18
第六章 谈判内容、谈判过程中可实质性变动的内容 35
第七章 响应文件格式 36
第八章 评审方法 50
第九章 政府采购合同(草案) 55
第一章 谈判邀请
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拟对下述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进行采购,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本次采购活动实行电子化采购,使用的电子化采购系统为“自贡市政府采购中心电子化交易平台”(以下简称“交易系统”),登录地址:http://61.157.185.14/TPBidder/memberLogin,注册登录方式详见操作手册,操作手册获取地址:http://61.157.185.14/sjzs/004002/20210302/b9f1b0f0-c4dd-4f1f-ac77-2325d06b72eb.html。
1. 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1. 项目编号:510301202100317
1.2. 项目名称:自贡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1.3. 项目要求:见第五章
2. 资金情况
2.1. 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2.2. 预算金额:1315710.00元
2.3. 最高限价:1315710.00元
3. 邀请供应商
本次采购活动通过以下方式邀请不少于3家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
发布公告。公告媒介:四川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ichuan.gov.cn/)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自贡市)(http://61.157.185.14/)。
从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建立的供应商库中随机抽取。
采购人和评审专家分别书面推荐。
4. 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本项目(或采购包XX)部分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具体第【 】种情形(可多选):
第①种情形: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的,联合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 】比例,其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 】比例(未组成联合体参加的,如未要求小微企业合同金额比例的,供应商应当为中小微企业;如要求小微企业合同金额比例的,供应商应当为小微企业)。
第②种情形:供应商合同分包的,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 】比例,其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 】比例(未进行合同分包的,如未要求小微企业合同金额比例的,供应商应当为中小微企业;如要求小微企业合同金额比例的,供应商应当为小微企业)。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5. 本项目采购服务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属于:物业管理。
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6. 供应商资格要求
6.1. 见第三章。
7. 采购文件的获取
7.1. 获取时间:见采购公告。
7.2. 获取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自贡市)网站(登录地址:http://61.157.185.14/)。
7.3. 获取方式: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自贡市)网站(登录地址:http://61.157.185.14/)首页—交易平台入口—政府采购(会员端)—采购业务—填写报名信息—采购文件下载。提示:(1)首次登录的新用户应先点击“免费注册”,注册成功后再登录。(2)本项目为电子化采购项目,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全过程中凡涉及系统操作请详见《政府采购电子化交易系统操作手册》(下载地址:网站首页-交易服务-下载中心)。
8. 响应文件的提交
8.1.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见采购公告。
8.2. 提交方式:供应商应当按照采购文件规定和交易系统操作规范编制、确认、加密响应文件,并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交易系统成功提交,交易系统将向供应商反馈提交成功的证明信息。未按前述规定编制、确认、加密、提交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9. 响应文件解密、开启
9.1. 解密时间: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登录交易系统对其成功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解密。除因交易系统发生故障导致无法解密外,未按时解密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作为无效响应处理。
9.2. 开启时间:全部响应文件完成解密或者响应文件解密时间截止后,谈判小组开启已解密的响应文件。
10. 谈判时间、方式
10.1. 谈判时间:本项目谈判小组开启响应文件后。
10.2. 谈判方式:本项目谈判小组与供应商通过在线方式谈判。供应商应当按照谈判文件规定和交易系统操作要求,使用其CA证书登录交易系统参加谈判。
11. 联系方式
11.1. 采购人联系方式
名 称:自贡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地 址:自贡市贡井区贡兴路二段129号;
联系方式:联系人:吴云 ;联系电话:13909000630;
11.2. 采购代理机构
名 称:自贡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自贡市汇东新区丹桂北大街777号;
交易受理科:林元龙;0813-8126187。
交易组织科:李 波;0813-8126300。
交易评审科:龚 艳;0813-8213509。
交易监督科:罗 峰;0813-8126302。
11.3. CA证书办理、运维服务及交易系统技术服务联系方式:0813-8213070。
12. 电子化交易
12.1. 本次采购活动实行全流程“不见面”电子化采购,采购活动参与各方要严格按照交易系统及文件编制软件的操作手册(说明)进行系统及软件操作,并承担操作不当带来的不利后果。
12.2. 供应商的CA证书是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进行系统操作的唯一身份认证,使用CA证书登录交易系统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均代表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其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由供应商负责。
12.3. 供应商应当确保其CA证书和使用交易系统的网络设备及环境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能够正常使用,严格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并自行承担未按前述规定执行所带来的不利后果。
12.4. 交易系统相关操作手册及工具下载地址:http://61.157.185.14/sjzs/004002/about.html。
13. 供应商信用融资
13.1.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要求,为缓解供应商融资难的问题,中标(成交)供应商可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四川省政采贷信息服务平台”,自行选择金融机构以政府采购合同进行融资贷款。
13.2. 开展“政采贷”业务的金融机构名单
序号
金融机构名称
序号
金融机构名称
1.
中国建设银行四川省分行
2.
渤海银行成都分行
3.
中国工商银行四川省分行
4.
雅安农村商业银行
5.
中国农业银行四川省分行
6.
雅安市商业银行
7.
中国银行四川省分行
8.
眉山农村商业银行
9.
交通银行四川省分行
10.
乐山市商业银行
11.
中国邮储银行四川省分行
12.
乐山嘉州民富村镇银行
13.
华夏银行成都分行
14.
绵阳市商业银行
15.
民生银行成都分行
16.
四川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
17.
四川天府银行
18.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
19.
兴业银行成都分行
20.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
21.
成都银行
22.
雅安雨城惠民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
23.
成都农村商业银行
24.
自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5.
上海银行成都分行
26.
宜宾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4.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
14.1. 为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请进入自贡市政府采购中心的所有人员自觉做好个人防护,正确佩戴合格口罩,主动配合做好体温监测、使用“四川天府健康通”扫码等防控工作,自觉保持1米以上间隔距离,不扎堆聚集,不喧哗闲聊,不随意走动。
14.2. 其他未尽事宜请按现场要求执行。
第47页,共48页
第二章 谈判须知
(1) 须知前附表
序号
须知事项
说明和要求
1.
采购预算
(实质性要求)
1) 预算金额:见第一章第2.2条。
2) 最后报价超过该预算金额的,响应无效。
2.
最高限价
(实质性要求)
1) 最高限价:见第一章第2.3条。
2) 最后报价超过该最高限价的,响应无效。
3) 采购项目分包采购的,在采购金额未超过采购项目总预算金额且不会导致供应商权益受损的前提下,采购人可以在谈判过程中临时调剂各包采购限价(预算金额不得调整;财政预算明确到各包的不得调整),临时调剂的内容,在评审报告中记录。
3.
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
(实质性要求)
1) 谈判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谈判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注:供应商报价低于采购预算50%或者低于其他有效供应商报价算术平均价40%的,谈判小组可以认为该供应商“报价明显低于其他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报价”。)
2) 供应商通过交易系统在谈判小组要求的合理时间内提交书面说明及谈判小组要求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否则无效。
4.
本国服务
(实质性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十条的规定,本项目采购本国服务。
5.
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仅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适用)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第九条的规定,按以下规则进行价格扣除:
1) 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对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2) 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的采购项目,对联合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的报价给予3%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3) 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3%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注:①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监狱企业证明复印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格式详见第七章) 未提供的,视为放弃享受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政策。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③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规定享受扶持政策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
6.
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无线局域网产品政府采购政策
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信息产业部关于印发无线局域网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5]366号)相关要求,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对通过认证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
1) 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强制采购范围(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平板式微型计算机、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液晶显示器、制冷压缩机、空调机组、专用制冷空调设备、镇流器、空调机、电热水器、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电视设备、视频设备、便器、水嘴)的,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承诺书(格式详见第七章),承诺供货时提供的前述产品具有认证证书,并在供货时提供认证结果信息发布平台公布的该产品认证信息截图,或者在有效期内的认证证书,否则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实质性要求)
2) 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优先采购范围的,按照第八章的规则进行加分。
注: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
7.
响应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响应保证金。
8.
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为合同金额的XX%(实质性要求)。具体要求如下:
1) 成交供应商应在成交通知书发放后,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前,向采购人交纳本项目合同金额的XX%(不超过10%)数额的履约保证金。
2) 交款方式:履约保证金可以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包括网银转账,电汇等方式)。
3) 收款单位:XXX。(履约保证金由采购人收取,采购代理机构不得代收)
4) 开户行:XXX。
5) 银行账号:XXX。
注:出具保函的主体应当是金融机构、保险机构、担保机构等依法成立且具有相关资质和偿付能力的机构,否则将取消成交供应商的成交资格,采购人将重新确定成交供应商,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6) 履约保证金退还方式:非现金形式无息退还。
7) 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间:合同约定的质保期满后7个工作日内。
8) 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中标人出现合同约定的违约情形。
9) 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上缴国库。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的,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并赔偿供应商损失。
9.
代理服务费
本项目不收取代理服务费。
10.
费用承担
(实质性要求)
供应商自行承担其准备和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11.
确定成交供应商的方式
本项目采购人书面授权谈判小组确定成交供应商。谈判小组按照推荐的候选成交供应商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成交候选供应商并列的,确定提供所响应的节能、环保优先采购产品数量最多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数量相同的,由谈判小组以随机抽签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
本项目采购人将按谈判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自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谈判报告及有关资料送交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收到评审报告后,将在5个工作日内按照评审报告中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成交候选供应商并列的,由采购人随机抽签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谈判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12.
成交通知书发放
成交通知书将通过交易系统直接推送至成交供应商和采购人。
13.
供应商询问、质疑
1) 对谈判文件(采购需求部分)、采购结果的询问、质疑,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地 址:自贡市贡井区贡兴路二段129号。
联 系 人:吴云。
联系电话:13909000630。
2) 对谈判文件(非采购需求部分)、采购过程的询问、质疑,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答复。
联 系 人:罗峰。
联系方式:0813-8126302。
地 址:自贡市汇东新区丹桂北大街777号。
3) 询问方式:书面询问或口头询问。
4) 质疑方式:书面质疑。
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等规定,供应商质疑不得超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范围,供应商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可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的“下载专区”获取)。
14.
供应商投诉
投诉受理单位: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四川省财政厅。
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58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的相关规定,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15.
合同分包
(实质性要求)
除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外,本项目:
不接受合同分包。
接受合同分包。合同分包具体要求如下:
A. 供应商根据谈判文件的规定和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事前载明并明确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
B. 分包履行合同的部分应当为采购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不属于成交供应商的主要合同义务。
16.
响应有效期
(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响应有效期:从首次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不得少于90天。在响应文件有效期内,供应商不得撤销响应文件,坚持撤销的,撤销无效。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必须载明响应文件有效期,响应文件中载明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可以长于谈判文件规定的期限,但不得短于谈判文件规定的期限。否则,其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处理。
17.
知识产权
(实质性要求)
1) 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目中使用的任何技术、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
2) 供应商将在采购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或者第三方知识成果的,使用该知识成果后,供应商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资料,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支持,采购人享有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
3) 如采用供应商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使用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
4) 构成本谈判文件的各组成部分,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供应商不得擅自复印或用于非本谈判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
18.
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
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 不同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单位的人员编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3) 不同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单位的人员办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响应事宜。
4) 不同供应商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不得为同一人。
5) 不同供应商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不得相互混装。
6)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本项目符合本条规定的供应商是:无。
7) 本项目采购代理及其分支机构不得作为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19.
信用记录查询及使用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时间截止后,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站(http://zxgk.court.gov.cn)、“国家税务总局”网站(http://www.chinatax.gov.cn)等渠道查询提交了响应文件的供应商的信用记录。经查询,截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前述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前述不良信用记录,不得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述无效响应人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将予以保存。
(2) 总则
1. 适用范围
1.1. 本谈判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1.2. 本谈判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所有。
1.3. 本谈判文件中所引相关法律制度规定,在政府采购中有变化的,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章规定的内容条款,在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届满后,因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变化导致不符合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直接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谈判文件不再做调整。
1.4. 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对供应商和采购产品的技术标准、质量标准和资格资质条件等有强制性规定的,必须符合其要求。(实质性要求)
2. 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允许或要求联合体参加的项目适用)
2.1. 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参加资格预审。联合体应当确定其中一方为本次采购活动的全权代表,代表联合体处理参加采购活动的一切事务。
2.2. 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还应同时满足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不同工作的,联合体各方不需同时具备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但应当具备承担对应工作内容的特定资格条件。
2.3. 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协议,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并将联合协议连同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一并提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协议后,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4. 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2.5. 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3) 采购文件
3. 谈判文件的构成
3.1. 谈判文件是本次采购活动的基本依据,也是供应商准备响应文件、参加采购活动的依据。
3.2. 谈判文件包括谈判邀请、采购方式、采购预算、采购需求、政府采购政策要求、评审程序、评审方法、评审标准、价格构成或者报价要求、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谈判过程中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以及合同草案条款等。
4. 谈判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4.1. 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谈判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
4.2. 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谈判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应当通过交易系统以书面形式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通知所有成功获取谈判文件的供应商,同时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更正公告。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布澄清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成功获取谈判文件的供应商的时间,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3个工作日前;不足上述时间的,应当顺延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
4.3. 供应商应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及时关注交易系统推送信息或者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本项目更正公告,以保证对谈判文件做出正确的响应。供应商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或者更正公告所造成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 答疑会和现场考察
5.1.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有必要,将在谈判文件提供期限截止时间后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组织已获取谈判文件的潜在供应商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
5.2.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的,将通过交易系统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按照规定获取了谈判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供应商接到通知后,不按照要求参加现场考察或者答疑会的,视同放弃参加现场考察或者答疑的权利,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对该供应商重新组织,但也不会以此限制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或者以此将供应商响应文件直接作为无效处理。
5.3. 供应商考察现场或者参加答疑会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
(4) 响应文件
6. 响应文件的语言(实质性要求)
6.1. 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谈判小组在评审过程中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响应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主要部分要对应翻译成中文并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
6.2. 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涉嫌提供虚假材料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6.3. 如因未翻译而造成对供应商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7. 计量单位(实质性要求)
7.1. 除谈判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本次采购项目所有合同项下的报价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
8. 报价(实质性要求)
8.1. 所有报价一律以人民币报价。
8.2. 报价是其响应本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供应商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
9. 响应文件格式
9.1. 供应商应执行采购文件第七章的规定要求。
9.2. 对于采购文件没有格式要求的由供应商自行编写。
10. 响应文件的编制和盖章
10.1. 供应商应当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谈判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
10.2. 供应商响应文件中提供的各种材料(包括提供的第三方出具的材料)、声明和承诺等所有内容均应当真实有效,供应商自行承担出现无效、虚假等内容所带来的不利后果。
10.3. 供应商应当按照谈判文件规定、交易系统操作要求,下载响应文件编制软件编制响应文件,并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
10.4. 响应文件中的附件或者图片的内容信息应当清晰可辨,否则供应商自行承担不利后果。
10.5. 本项目谈判文件及其“响应文件格式”中规定需要供应商加盖公章的内容,供应商应加盖供应商经依法认证的电子印章。
11. 响应文件的加密
11.1.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应当按照谈判文件、交易系统操作规定使用本单位的CA证书对编制的响应文件进行加密。
11.2.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交易系统将对成功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信息进行加密,供应商应当自行做好保密工作。
12. 响应文件的提交、补充、修改和撤回
12.1. 供应商应当按照谈判文件规定和交易系统操作规范编制、确认、加密响应文件,并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交易系统成功提交,交易系统将向供应商反馈提交成功的证明信息。
12.2. 未按前款规定编制、确认、加密、提交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12.3. 成功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信息,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应当保密。
12.4.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成功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的,应当先行撤回已提交的响应文件,补充、修改的后重新提交。
12.5. 除供应商外,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解密其响应文件或者调整修改其响应文件的内容及提交状态。
(5) 评审事项
13. 评审方式
13.1. 评审工作在线完成,供应商应当具备适应在线评审的软硬件条件,并按交易系统操作规定开展评审所需的澄清、说明、谈判和报价等活动。因供应商自身准备不足所造成的不利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13.2. 采购人委派的监督人员负责评审现场的监督工作。
(6) 成交事项
14. 确定成交人
14.1. 本项目确定成交人的方式,以“须知前附表”勾选项为准。
15. 成交通知书
15.1. 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交易系统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发送成功即为送达,成交供应商应当通过交易系统查收成交通知书。
15.2. 成交通知书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之一,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7) 合同事项
16. 签订合同
16.1. 除谈判文件另有规定外,成交人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由于成交供应商的原因逾期未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将视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采购人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由于采购人的原因逾期未签订采购合同的,由采购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16.2. 采购合同应当依据谈判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双方确认的澄清文件等签订;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任何协议。
17. 合同分包(实质性要求)
17.1. 除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外,本项目合同接受分包与否,以“须知前附表”勾选项为准。
17.2. 采购合同实行分包履行的,成交供应商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履行分包项目事项应当具备法定资质规定要求的,分包供应商应当具备相应资质。
17.3. 中小企业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规定的政策获取采购合同后,小型、微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企业。
18. 合同转包(实质性要求)
18.1. 本采购项目严禁成交供应商将任何政府采购合同转包。本项目所称转包,是指成交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不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和义务,将其全部转给他人或者将其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给其他单位承包的行为。
18.2. 成交人转包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19. 补充合同
19.1. 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
20. 合同公告和备案
20.1. 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双方当事人均已签字盖章)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公告本项目采购合同,但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20.2. 采购人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双方当事人均已签字盖章)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本项目采购合同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21. 履行合同
21.1. 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保证合同的顺利完成。
21.2.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22. 验收
22.1. 本项目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合同约定,依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的要求及国家行业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方法和内容组织验收。
22.2. 验收结果合格的,采购人应向成交供应商出具履约验收报告,成交供应商凭验收报告办理相关手续。
22.3. 验收结果不合格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没有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对采购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23. 资金支付
23.1. 采购人将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及时向成交人支付采购资金。本项目采购资金付款详见第五章规定的付款方式。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采购人应当自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合同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
(8) 纪律要求
24. 回避
24.1. 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
(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
(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
(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24.2. 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
25. 保密
25.1.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保证谈判活动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和谈判小组成员应当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本项目谈判文件以及采购代理机构现场管理规定,接受采购人委派的监督人员的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和影响谈判过程和结果。
25.2. 在谈判过程中,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形式和谈判小组成员进行旨在影响谈判结果的私下接触,否则将取消其参与谈判的资格。
25.3. 对各供应商的商业秘密,谈判小组成员应予以保密,不得泄露给其他供应商。
26. 询问、质疑和投诉
26.1. 询问、质疑和投诉的提出和处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的规定执行。
第三章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
2.1.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本次采购活动不接受联合体。
注:①本章第1.5条中的“重大违法记录”,即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的认定,以判罚机关所在地或相关部门明确的听证范围为准。
②供应商若不符合第二章须知前附表“信用记录查询及使用”规定,不予通过资格审查。
③供应商若不符合第二章须知前附表“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规定的,不予通过资格审查。
第四章 供应商应当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
序号
证明材料名称
说明和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证明材料
1) 提供有效的“资格声明函”(格式见第七章)。
2) 提供下述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四选一):
A. 供应商若为企业法人:提供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未换证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B. 供应商若为事业法人:提供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未换证的提供有效的“事业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
C. 供应商若为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
D. 供应商若为自然人: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明材料”;身份证明材料包括在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或户口本或军官证或护照等。
2.
中小企业证明
A. 供应商若为中小微企业:提供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详见第七章。
B. 供应商若为监狱企业:提供有效的监狱企业证明材料,格式详见第七章。
C. 供应商若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有效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详见第七章。
第五章 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合同内容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
1. 项目概述
1.1. 为严格贯彻《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以及各项从优待警工作措施,切实增强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提升自贡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内务管理水平,实现自贡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内务管理标准化、规范化、专业化,给民警和办事群众提供一个良好的办公环境,做好基层队伍的后勤保障,激发队伍战斗力。将把保洁、会议、食堂管理等项目(统称“物业管理服务”)进行统一外包,由一家专业公司进行管理、服务。
2. 项目清单
2.1. ★采购标的一览表
标的号
标的名称
服务期限
1-1
物业管理服务
本项目的服务合同期限为12个月(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计算)。
3. 项目要求
3.1. ★自贡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物业管理项目范围(面积明细)
楼层
区 域
面积(㎡)
一楼
指挥中心
245
大厅
349
食堂库房
57
食堂
393
小餐厅
61
办公室(2间)
20
备勤室
132
小计
1277
二楼
会议室
358
接待室
65
装财库房
22
小会议室
29
办公室(间)
22
备勤室
40
小计
536
三楼
接待室
20
调解室
23
事故科库房
48
备勤室
39
办公室
21
展览室
42
平台
361
小计
554
四楼
档案室1
77
查阅室
20
办公室
81
档案室2
138
备勤室
65
小计
381
五楼
办公室
81
备勤室
20
会议室
137
小计
238
六楼
荣誉室
139
办公室(3间)
66
备勤室
81
小会议室
59
小计
345
七楼
党委会议室
139
设备室
21
接待室
96
办公室3间
66
备勤室
81
小计
403
装备库房
65
备勤室(13间)
264
小计
329
九楼
视频会议室
139
音控室
24
洗衣房
22
图书阅览室
124
健身房
188
装备库房
98
小计
595
公区
楼梯间1-9楼正副楼左右两侧楼梯
279
主楼1-9楼楼道、电梯间
1062
前后院坝
1200
地下停车场
2011
1-9楼卫生间
549
小计
5101
车管所
办公区域和院坝
3757
小计
3757
山上
入口处梯阶
134
红砖道路
325
花园小路
388
小计
847
新车场
安信门口至最尾道路
4200
新车场外3条道路
1500
新车场外院坝
13972
停车场
3705
小计
23377
查验室
查验大厅
175
走廊
98
档案室
675
学习大厅走廊
87
等待区
44
考试区
176
学习大厅
208
公共厕所
18
小计
1481
贡井分所
大厅
168
厕所
18
打铲办
大厅
60
监管中心
楼梯间
28
走廊
67
小计
341
总计
39562
3.2. ★人员配置分布及主要工作内容
人员类别
人员分布及主要工作内容
人数
项目负责人
负责项目点物业的所有工作
1人
食堂管理人员
代为采购人管理食堂、负责验收各类食材、餐饮服务设计及服务
1人
会议服务人员
负责各类会议、餐饮服务
2人
保洁人员
人员分布:机关大楼6人、车管所3人、查验室1人、考试中心1人、网办中心1人、贡井分所1人、监管中心1人、山上路面1人、自贡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所有院坝及公厕6人
21人
小 计
25人
3.3. ★服务要求
3.3.1. 保洁服务
3.3.1.1. 保洁范围包括自贡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办公区域及公共区域。具体包括:办公大楼办公室、会议室、走廊、院坝、停车场、展览室、备勤休息室、图书阅览室、电梯、洗手间、指挥中心、装备室、库房和车管所、查验室以及监管中心、贡井分所所有办公区域、公共区域的保洁维护;负责对大楼值班室和备勤休息室布草等的更换送洗工作;垃圾的收集并清运至规定的垃圾收集点;其他临时任务。
3.3.1.2. 保洁服务目标:中标人根据采购人要求的保洁范围配备相应的保洁人员,能完成采购人要求的保洁服务任务并达到采购人的保洁服务标准;保洁服务标准符合采购人作为卫生单位的各项标准;能完成各外来部门的临时检查保洁任务。
3.3.1.3. 保洁服务标准:
①电梯
A.电梯轿厢内壁清洁光亮,无污染,每周涂抹一次不锈钢光亮剂,保证电梯内壁光亮;
B.电梯内外控制板干净无灰迹,无明显指印;
C.电梯地毯随时保持无污迹、果皮、纸屑、烟头等,更换下来的地毯必须及时进行清洗。
②楼梯间
A.楼梯间地面无果皮、纸屑、烟头、痰迹、水迹等;
B.墙面、天花板及灯罩无印迹、无尘、无蛛网;
C.楼梯扶手清洁、无锈、无灰、无水迹、无蛛网。
③门厅
A.地面无果皮、纸屑、烟头、痰迹、水迹;随时用排拖拖抹地面;
B.天花板、排风口、灯罩无灰尘、无蛛网;
C.玻璃门窗至少每季度清洗一次,做到清洁无灰、无水迹。
④楼道及门窗
A.楼道地面无果皮、纸屑、烟头、痰迹、水迹、毛发等;
B.墙面、门、门框、窗框无灰、无迹,玻璃光洁透亮;
C.天花板、排风口、灯具等无污染、无蛛网;
D.办公楼内侧窗户每季度清洗一次;
E.办公楼所有窗帘每半年清洗一次。
⑤屋顶
A.屋顶无杂物堆放,无果皮、纸屑、烟头、积灰等;
B.屋面无积水、落水口无堵塞。
⑥办公室、会议室、餐厅、公共休息区域
A.室内家具、桌面、设施设备、物品等洁净无尘、无迹;
B.天花板、窗户、墙壁洁净无尘、无迹、无蛛网;
C.玻璃门、窗户明亮无迹,窗帘干净无破损;
D.地面清洁,无污迹、无水迹、无尘、无烟头等杂物;
E.各类物品摆放整齐(抹尘时应将物品移开,抹后还原);
F.高空灯罩、空调口、排风罩等保持洁净无尘、无迹、无蛛网;
G.关闭灯具、空调、计算机等设施设备电源及插线板电源。
⑦卫生间
A.卫生间墙面、门窗和灯具清洁无尘、无水迹、无蛛网;
B.面盆、台面内外以及周围地面无污迹、水迹、秽物、毛发等;
C.便池内外清洁无污迹、无秽物、水龙等五金光亮;
D.卫生间镜面无水迹、无尘,光亮洁净;
E.清洁纸篓并倾倒垃圾;
F.卫生间内要求无异味、无污迹、地面保持干净干燥;
G.清扫工具应分类使用;
H.每45分钟巡视一次,并填写巡视记录表。
⑧公共区域
A.保持环境优雅整洁;
B.大院及楼外公共通道、无果皮、纸屑、烟头、积水、积灰等;
C.院内栏杆、扶手等无严重积尘;
D.水沟无积水、淤泥、杂物等(每周至少清理一次);
E.消防箱、配电箱、垃圾箱等设施无积灰(每周清洁一次);
F.绿化带内无枯枝败叶及杂物、蛛网等;
G.中标人应根据采购人办公时间和要求安排保洁人员的服务时间。
(4)保洁服务内容
①室内保洁
早上07:00到岗,8:20前完成办公室、备勤室、会议室、接待室、调解室、展览室、音控室、洗衣房、健身房的清洁卫生;负责过道、楼梯、电梯、卫生间等公共区域清洁卫生;负责发放报纸、收垃圾等工作,并保证每30分钟进行一次公共区域保洁巡视工作。17:30分下班。
②室外保洁
早上07:00到岗,11:00前完成后门停车场、天桥至花园的台阶、后门两边通道、网球运动场球场、地下车库、电梯间、负一楼梯步、台阶、垃圾桶、展板卫生,每天至少对垃圾库进行一次消杀;11:00后每30分钟一次的巡视工作;负责及时清除所有区域白色垃圾。17:30分下班。
③保洁值班
工作日下班后应安排两名值班人员值班,检查和关闭大楼所有门窗、电源,完成采购人临时交办的工作;周六、周日应安排两名值班人员值班,负责办公大楼的卫生打扫和其它区域卫生的维护及采购人临时交办的工作;节假日应安排三名值班人,负责办公大楼的卫生打扫和其它区域卫生的维护及采购人临时交办的工作。
④应服从采购人加班、调休工作安排。
3.3.2. 食堂管理服务
3.3.2.1. 食堂服务范围:代表采购人管理食堂事务。
负责管理食堂劳务承包方完成所有员工的早、中、晚三餐制作;验收采购人提供的各类食材数量及质量;督导食品卫生安全;督导管理餐、厨具的清洁;整理管理食堂设备台账及维修维护保养记录;负责每周菜单审核。
3.3.2.2. 食堂管理服务目标:
通过保质保量的食堂餐饮服务保障,以科学营养、绿色健康为原则,达到使全体员工对工作餐总体满意目标。
3.3.2.3. 食堂管理服务要求:
整理到位、责任到位、培训到位、执行到位。
①对采购人委托的食材配送供应商配送的食品原材料进行验收、过秤,严把卫生质量关、数量关。协助做好食堂成本核算,食品、食物质量确保新鲜,储存适量,减少浪费和损耗。
②验收的食品原材料必须符合国家食药卫生、安全标准要求。食品食材不得超过保质期。
③做好食堂的日常考核工作,检查监督各岗位工作完成情况和制度执行情况,提高食堂服务质量。
④严格遵守卫生制度,搞好食堂环境卫生和食品卫生,杜绝食物中毒发生。每天每餐均要检查食品卫生和环境卫生的执行情况。
⑤加强食堂炊事设备管理,做到合理使用和保管,并督促维护,注意安全操作。对所有食堂设施设备进行维护建档监管,并按照维护保养规定监督食堂操作人员进行定期维护。
⑥切实了解食堂情况,掌握食堂工作规律,善于发现问题,做到及时正确处理,重大问题及时向采购人汇报。
⑦食堂每月进行一次业务技能培训,每周进行一次职业道德、职业操守、食品卫生、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等知识培训。并留存培训记录和培训图片。
⑧制定接待餐流程设计、菜单拟定并实施接待用餐服务等工作。
⑨每周由中标人与采购人共同对食堂进行综合质检。质检内容包括:仪容仪表、清洁卫生、消防安全、食品卫生、操作流程、服务态度等。
⑩应服从采购人加班、调休工作安排。
3.3.3. 会议服务
3.3.3.1. 会议服务范围:负责采购人的各类会议服务,会议室设施设备维护保养。
3.3.3.2. 会议服务目标:对采购人的各类会议进行会议服务,达到采购人的会议服务需求。
3.3.3.3. 会议服务标准
(1)会前服务:
①会前配合主办方检查会标,摆放会议名牌、桌椅、纸笔、纸巾、水杯、话筒等,桌椅应满足开会人数的需要;
②及时做好会场卫生,整理打扫桌面、抽屉、座椅、地面、门窗等,对会场进行布置并提前检查会议各项要求落实情况。
③会议服务人员应提前45分钟以上进入会场,检查会场整体效果,确保各项准备工作到位,并备好茶水,打开安全门、照明灯及通道门,做好引导工作。
(2)会中服务:
①采购人主办会议时,会议服务人员在与会人员入场前,应站立在会议厅门口两侧,有礼貌地向与会人员点头致意,并用文明用语进行问候。同时对已入座的客人,及时递上茶水、湿巾等物品。会议期间,应确保一直有会议服务人员为会议服务,不得脱岗、漏岗。
②会议服务人员时刻注意观察会场动向,设备运营情况等,发现问题应及时报告和处理。
(3)会后服务:
①会议结束后,会议服务人员应及时做好会场清理工作,回收还可以使用的会议用品,清洁桌椅、地面等。将桌椅归位,若发现有与会人员遗留物品应迅速与有关部门联系。应及时关闭会议室,包括音响、空调、灯光、门窗等。
(4)严格做好保密工作,不询问、议论、外传会议内容和领导讲话内容,不带无关人员进入工作间。
(5)会议服务人员要求
①仪容仪表
A.着装统一整洁,佩带服务标志,不穿拖鞋、响钉鞋。
B.服务人员长发不遮眼,后发不披肩。要求化淡装,不浓妆艳抹,不佩带首饰。
C.坐站规范端庄,不翘腿。
②语言
A.语调温和亲切,音量适中,普通话规范。
B.语言文明礼貌,适时运用"您好"、"您请用"、"请"、"谢谢"、"对不起"、"没关系"等礼貌用语。
C.对服务对象主动打招呼,不漫不经心,不粗言粗语,不大声喧哗。
③态度
A.敬业、勤业、乐业,精神饱满,彬彬有礼。
B.微笑服务,态度诚恳、热情、周到。
C.工作差错失误及时纠正并当面赔礼道歉。
D.解释问题有礼有节。
E.想服务对象之所想,急服务对象之所急,尽服务对象之所需。
④纪律
A.上班前不饮酒,不吃异味食品。
B.不准擅自脱岗、漏岗,不在服务场所使用电话。
C.服务过程中不打哈欠、喷嚏、挖耳鼻。
D.严格遵守职业道德。
⑤服务卫生
A.工作服固定,整洁干净。
B.定期体检,健康合格,持证上岗。
C.勤理发洗手,勤修指甲。
D.用品、用具分类保管,及时清洗、消毒,摆放整齐。
⑥值班
周末或节假日一名会议服务人员全天保持通讯畅通,如有会议安排,30分钟内到岗。
(6)应服从采购人加班、调休工作安排,不另计费。
周末或节假日,由项目负责人和食堂管理人员轮流值班,负责整个项目的物业管理服务工作,并应服从采购人加班、调休工作安排。
3.3.4. ★人员要求
3.3.4.1. 配置要求:
1) 投标人根据采购人提供的各楼宇建筑面积和自行踏勘现场后根据采购人工作需求进行合理配置,须保证满足采购人实际工作需求,应提供不低于采购人提出的基本配置标准。
3.3.4.2. 人员素质要求:
1) 中标人对服务人员定期进行职业培训和考核。新招人员必须100%经过岗前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才能上岗,不得将培训期间人员计入本项目规定的服务人员编制及岗位中。同时服务人员文化知识符合岗位要求,身体健康,品行端正,懂礼仪,工作责任心强。
2) 遵守服务标准和要求,日常工作中使用文明用语,微笑服务,规范操作;严禁大声喧哗、嬉闹闲聊、收受物品、私自买卖采购人单位物品等。
3) 严格遵守采购人疫情防控管理规定,中标人为本项目配备的所有服务人员必须持疾控部门颁发的《四川省预防性健康检查合格证》方可上岗。中标人在签订合同时应提供本项目所有服务人员的《四川省预防性健康检查合格证》、针对传染性疾病的体检合格报告和新型冠状病毒疫苗接种记录及岗前培训参培资料,交采购人备案,若有人员变化及时更新。
4) 项目负责人年龄40周岁以下,应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责任心强,具有三年以上的同类别管理工作经验和业绩,具备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且能够熟练使用相关办公软件。项目负责人员须全职服务于本项目,保证在工作日内均驻点工作,不得兼任其他项目服务管理工作,更换必须经采购人同意。签订合同时,提供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书及三年以上同类别项目管理工作经验证明材料交采购人备案。
5) 食堂管理人员年龄40周岁以下,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应具有三年以上的食堂管理经验。签订合同时,提供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书及三年以上食堂管理经验证明材料交采购人备案。
6) 会议服务人员限女性,年龄35周岁以下,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保洁人员女性年龄小于50周岁、男性小于60周岁。签订合同时,提供人员花名册及身份证复印件交采购人备案。
3.3.4.3. 全部人员一经备案,如有更换必须经采购人同意,且更换后的人员也必须符合谈判文件要求的条件。
3.3.5. ★其他要求
3.3.5.1. 物品及设施设备要求:中标人须统一配备各岗位员工工作服。(按季节配备)
3.3.5.2. 安全要求 (注:以下各项投标时需提供承诺函)
1) 为提高抗风险能力,使釆购人免受连带责任或损失,本项目预算已包含所有服务人员的社会保险费,中标人应为本项目相关服务人员购买社会保险。
2) 投标人须承诺对本项目人员工作期间的疾病和人身安全、安全责任事故、劳动合同纠纷等负责,采购人对此不承担任何的责任和义务。
3) 中标人派遣的员工在工作期间违规操作造成人身、财产损失由中标人承担全部责任,采购人对此不承担任何的责任和义务。
4) 中标人必须建立健全劳动安全规章制度。包含但不限于:工作流程、岗位职责、日常巡查、应急预案等。
5) 中标人须在签订合同时,与采购人签订《安全生产责任协议》(见附件),并严格遵照国家及地方相关安全法规,因违反安全协议所产生的相关安全责任均与由中标方承担。在服务期间因中标人原因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的,由中标人承担相应的民事、刑事责任。
3.3.5.3. 管理要求
1) 中标人须具有相关的标准化操作体系、完善的人员培训体系和安全质量控制体系,并能严格按照实施,对采购单位发生的一般突发性事件及突发应急工作有相应的应对措施,由专人负责检查监督并记录,确保项目安全、高效、有序进行。
2) 中标人有责任配合采购人接受上级领导部门的监督、检查,提供必须的资料。每周与采购人共同对服务项目进行综合检查。质检内容包括:疫情管控、各类应急预案完善工作落实情况、仪容仪表、清洁卫生、消防安全、食品卫生、操作流程、服务态度等。采购人有权不定期进行质量检查,质量检查结果将作为考核付款依据。
3) 每月提供合同岗位人员社会保险、工资支付凭证作为考核依据,未依法为相关服务人员及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障金或支付工资的,当月考核总分为0分。
4) 中标人不得在合同期限内将本项目的物业服务进行转包或分包,如发生此类情况,采购人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第二款解除合同。
5) 该项目在日常管理中,管理人员必须保持通讯畅通,在节假日里,须由一名主管以上级别管理人员值班。
3.3.6. ★项目验收考核
3.3.6.1. 每月采购人将依照《保洁服务标准》《食堂服务标准》《会议服务标准》《制度制定及执行考核》分别对中标人的各部分服务内容的服务质量进行考核验收。各部分实行百分制,分项目评分,对达不到要求和效果的项目进行扣分,在考核评分细则设定的每一项目的标准分值范围内扣分,每一个项目扣完即止。采购人负责每月将考核结果通报中标人。
3.3.6.2. 考核总分为100分制,分值比例:
食堂管理服务
会议服务
保洁服务
制度制定及执行考核
30%
30%
30%
10%
3.3.6.3. 扣分规则:本项目扣分细则分四部分,分别为保洁服务、食堂管理服务、会议服务及制度制定及执行考核,各部分均按100分制进行评分,评分后按各部分比例计算考核总得分,计分公式如下:
(1)每月食堂服务考核得分=该部分月度评分×30%;
(2)每月会议服务考核得分=该部分月度评分×30%;
(3)每月保洁服务考核得分=该部分月度评分×30%;
(4)每月制度制定及执行考核得分=该部分月度评分×10%
每月考核总得分=每月食堂管理服务考核得分+每月会议服务考核得分+每月保洁服务考核得分。
3.3.6.4. 服务费由采购人考核中标人的服务质量后,根据考核结果按季度支付,按每个月的考核总分情况调整支付服务费。考核按以下表格的规定扣款。
当月相应比例的服务费:
每月的服务费=中标金额/12-该月的扣款金额
扣
款
标
准
90分以上(包括90分)
全数支付当月服务费
85-89.9分(包括85分)
扣当月服务费的10%
80-84.9分(包括80分)
扣当月服务费的20%
75-79.9分(包括75分)
扣当月服务费的30%
70-74.9分(包括70分)
扣当月服务费的40%
65-69.9分(包括65分)
扣当月服务费的50%
60-64.9分(包括60分)
扣当月服务费的60%
60分以下
不支付当月服务费,并发出书面警告通知书
考核总分为100分制,60分以上(含60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合同期内连续三个月考核不合格或累计五个月考核不合格,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
(1)保洁服务标准:
范围
检查项目
单位
满分
工作标准
评分标准
各场室和走廊
区域内玻璃门
扇
4分
无灰尘、无污渍、无手印
目视有明显手印,不透明,每项扣 0.5 分;手印污渍较严重的,每项扣1分。
各办公室门
扇
3分
无灰尘、无污渍
有明显灰尘的,每项扣0.5分。
消防门、消防设备
处
2分
无灰尘、无污渍,表面洁净光亮
手抹表面有明显灰尘,每项扣 0.3分;灰尘较重的,每项扣0.5 分。
垃圾桶
个
3分
无异味、无污渍且垃圾不超出容积的2/3
有异味每处扣0.3分;有污渍每处扣0.3分;垃圾未及时清理,每处扣0.3分,同一箱、桶出现以上三种情况的,每处扣0.5分。
区域内
窗台
处
2分
无灰尘、无污渍
纸巾擦抹40厘米有明显灰尘的,每项扣0.5分。
地面
㎡
5分
无垃圾、地面干净
目视经常可见垃圾,每处扣0.5 分;同一区域出现三处以上,每项扣0.8分。
电源开关
个
2分
无灰尘、无污渍
手抹有明显灰尘,扣0.3分; 目视表面有明显污渍,扣0.3分。
走道、阳台
处
2分
无垃圾、无积水
目视有1处积水或有可见垃圾,扣0.3分。
铝合金、不锈钢栏杆
个
4分
无积尘、无污渍
目视有明显灰尘,每项扣0.5 分。
标示牌
个
3分
无灰尘、无污渍
手抹有明显灰尘,扣 0.5 分; 目视表面有明显污渍,扣0.5 分。
墙面、天花
处
3分
无灰尘、无污渍、洁净、光亮(磁砖面)、无蛛网
目视墙面有明显污渍,每项扣0.3分;目视有若干蛛网,每项扣0.3 分。
护栏、花槽
㎡
2分
无灰尘、无污渍、无垃圾
目视有明显污渍或垃圾,每项扣 0.1分;出现2个以上,每项扣0.2分。
楼梯
楼梯扶手
处
3分
无灰尘、无污渍
手抹60厘米有明显灰尘,每处扣 0.5分。
楼梯地面
处
2分
无污渍、无垃圾
目视有可见垃圾,每处扣0.3 分。
各层玻璃
处
3分
无灰尘、无污渍
目视有明显污渍,不透明,每项扣0.3分;污渍较严重的,每项扣0.5分。
窗台
处
3分
无灰尘、无污渍
手抹有明显灰尘,每处扣0.5分。
洗手间
地面
处
6分
无污渍、无垃圾、无异味
目视有可见垃圾,每处扣0.5分;出现有1个污渍扣0.3分;有异味未及时处理,每项扣0.5分。
镜子
处
3分
无污渍、无水印、无手印
目视有水渍或污渍,每处扣0.3 分。
洗手台
处
3分
无污渍、无垃圾、无积水、无异味
目视台面有明显水渍或污渍,每处扣0.3分;产生异味的,每项扣0.3分。
大、小便器皿
个
3分
无污渍、无垃圾、无异味
目视有尿渍、黄斑,每处扣0.3 分;有异味,每项扣0.3分。
纸篓、垃圾桶
个
5分
无溢出垃圾、无异味且垃圾不超出容 积的2/3
垃圾未及时清理,每项扣0.5分。
墙面、天花
处
3分
无污渍、无手印、无蛛网
目视墙面有明显污渍,每项扣0.3 分;有1个蛛网,每处扣 0.3 分。
门、灯框、排气扇框
处
2分
无灰尘、无污渍
手抹60厘米有明显灰尘扣0.3分;目视有污渍每项扣0.3分。
室外
公共
区域
道路、车位
处
5分
无垃圾、无杂物
目视有垃圾每处扣0.5分。
坐凳(含石凳、木凳及花基凳)
处
4分
无垃圾、无杂物
目视有垃圾每处扣0.5分。
下水道、
明沟
个
3分
无垃圾、无杂物
目视有明显垃圾、杂物、泥沙,每处扣0.5分。
本月随机抽查
出勤
人次
10分
无迟到、无早退
凡迟到、早退者,每人次扣0.5 分。
服装
人次
7分
上班时间穿着工作服
凡无穿工作服上岗,每人次扣0.5 分。
总分
100 分
(2)食堂管理服务标准:
项目
评分标准
食堂卫生清洁
(15分)
1. 食堂卫生区域内无积尘、积水、无蜘蛛网、杂物,每出现一次不合格现象,扣3分。
2. 食堂内外环境要做到清洁、无蚊蝇、老鼠、蟑螂等滋生物,按要求开展灭蚊蝇、灭鼠、灭蟑螂工作,未按要求开展的导致滋生蚊蝇、老鼠、蟑螂的,扣2分。
3. 窗户、纱窗及时关闭,发现一次,扣3分。
4. 厨房的炉灶、工作台、电冰箱、碗柜、设备、餐厅桌、椅地面应随时保持干净,有污物及时处理,污物滞留时间不超过1小时,如发现一次,扣5分。
5. 穿工作服、戴工作帽,个人卫生干净整洁,不得留长指甲,女工作人员长发须扎起,保持清爽干净,如发现一次,扣2分。
食品安全
(15分)
1. 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对配送的食品原材料进行验收、过秤,严把卫生质量关、数量关。验收的食品原材料必须符合国家食药卫生、安全标准要求。食品食材超过保质期扣5分,数量短缺扣5分,质量不合格扣5分。
2. 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本项不得分。
出入库合理准确(10分)
1. 记录不准确、及时,账物不相符,扣5分。
2. 记录推退一天、或出入库与实物有差距、库存实物不足的,每项扣5分。
成本控制
(15分)
1. 协助做好食堂成本核算,食品、食物质量确保新鲜,储存适量,减少浪费和损耗。提前沟通和预测当日当餐就餐人数,扣5分。
2. 节约能耗,水、电、气控制在单位预算范围内,超出预算扣5分。
3. 发现员工及就餐人员对食材、饭菜进行浪费,监督不力或者包庇隐瞒、不作为的。扣5分。
员工满意度(20分)
1. 口味适中、口感较佳,饭菜不得过咸、过淡,造成有效投诉的扣5分。
2. 每日搭配合理,每周菜不得重复(早点不得重复,慢头、花卷、稀饭除外),发现一次扣5分。
3. 发现倒饭人员过多,超过一桶,且桌面有明显成堆食物的一次扣2分。
4. 每天应根据人员浮动情况有备量,无准备的的扣3分。
5. 服务热情周到,不得与就餐人员发生口角,发现态度不好一次扣除5分,与就餐人员发生口角一次扣除扣10分。
责任意识
(10分)
1. 未做好食堂的日常考核工作,未检查监督各岗位工作完成情况和制度执行情况。扣10分
执行能力
(10分)
1. 按照工作安排,及时主动完成,得10分。
2. 按照工作安排,基本完成,得8分。
3. 能在带领下完成,得6分。
4. 需检查、督促完成得4分。
5. 不能按安排完成的,不得分。
6. 不执行安排、找理由,扣10分。
培训能力
(5分)
1. 每周进行一次业务技能培训,得3分;缺少一次扣1分。
2. 每月进行一次业务技能考核,全部人员合格得2分;未全员合格扣2分。
(3)会议服务标准:
序号
项目
要 求
分值
1
会前
准备
1. 会前配合主办方检查会标,摆放会议名牌、桌椅、纸笔、纸巾、水杯、话筒等,桌椅应满足开会人数的需要;
2. 及时做好会场卫生,整理打扫桌面、抽屉、座椅、地面、门窗等,对会场进行布置并提前检查会议各项要求落实情况。
3. 会议服务人员应提前45分钟以上进入会场,检查会场整体效果,确保各项准备工作到位,并备好茶水,打开安全门、照明灯及通道门,做好引导工作。
注:上述内容(1、2、3)每有一项不满足扣10分,扣完为止。
30
2
会中
服务
1. 采购人主办会议时,会议服务人员在与会人员入场前,应站立在会议厅门口两侧,有礼貌地向与会人员点头致意,并用文明用语进行问候。同时对已入座的客人,及时递上茶水、湿巾,茶水量一般控制在8分。上茶水时应遵循从左至右的原则,从宾客翼侧依次加水,原则上每15分钟添加茶水一次。会议期间,应确保一直有会议服务人员为会议服务,不得脱岗、漏岗。
2. 会议服务人员时刻注意观察会场动向,设备运营情况等,发现问题应及时报告和处理。
注:上述内容(1、2)每有一项不满足扣15分,扣完为止。
30
3
会后
要求
1. 会议结束后,会议服务人员应及时做好会场清理工作,回收还可以使用的会议用品,清洁桌椅、地面等。将桌椅归位,若发现有与会人员遗留物品应迅速与有关部门联系。应及时关闭会议室,包括音响、空调、灯光、门等
注:上述内容不满足扣15分,扣完为止。
15
4
人员
要求
1. 仪容仪表:按规定着装,仪容仪表整洁大方,举止得体,注重礼节礼貌;
2. 语言:语调温和亲切,音量适中,用语文明规范;
3. 态度:敬业、勤业、乐业,精神饱满,彬彬有礼;服务热情、周到;
4. 纪律:不准擅自脱岗、漏岗,不在服务场所使用电话; 严格遵守职业道德;
5. 卫生:定期体检,健康合格,持证上岗;勤理发洗手,勤修指甲;用品、用具分类保管,及时清洗、消毒,摆放整齐;备勤室床上用品要及时更换、清洗。
注:上述内容(1、2、3、4、5)每有一项不满足扣5分,扣完为止。
25
总分
100分
(4)制度制定及执行考核
序号
要 求
分值
1
须统一配备各岗位员工工作服,员工未着工作服到岗的扣10分/人/次
10
2
须建立健全劳动安全规章制度。包含但不限于:工作流程、岗位职责、日常巡查、应急预案等。未建立上述内容制度或内容不齐扣5分/个
20
3
须具有相关的标准化操作体系、完善的人员培训体系和安全质量控制体系,并能严格按照实施,对采购单位发生的一般突发性事件及突发应急工作有相应的应对措施,由专人负责检查监督并记录,确保项目安全、高效、有序进行。制度体系未建立或内容不全扣5分/项(共15分),未由专人负责检查监督并记录的扣5分/次,未按制度内容执行的扣10分/次。
50
4
配合采购人接受上级领导部门的监督、检查,提供必须的资料。每周与采购人共同对服务项目进行综合检查。质检内容包括:疫情管控、各类应急预案完善工作落实情况、仪容仪表、清洁卫生、消防安全、食品卫生、操作流程、服务态度等。不配合检查或无法提供资料的扣5分/次,质检内容不合格的扣5分/次
10
5
日常管理中,管理人员必须保持通讯畅通,在节假日里,须由一名主管以上级别管理人员值班,未按要求值班的扣10分/次。
10
总分
100
3.4. ★商务要求
(1)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2) 服务地点:自贡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3) 付款方式及付款时间:签订合同后15个工作日内预付10,000.00(大写:壹万元整),在第一个季度转账结算时抵扣。物业管理费依据“项目验收考核”约定,按每月考核方案得分结果,按季度据实结算,中标人提供有效发票后采购人于15个工作日内转账支付。
(4) 履约方式:合同签订生效起,所有物业服务人员待采购人确定后,中标人自带设备与人员进场,履行应尽合同义务,物业费用从入场时间开始计算。
(5) 验收方案:采购人将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文件的相关要求进行验收。
(6) 按采购文件的要求、中标人的响应文件以及相关行业标准进行。
(7) 合同期内连续三个月考核不合格或累计五个月考核不合格,采购人有权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第二款解除合同。
(8) 中标人应根据实际采购人需要配置人员,物业服务人员的工作餐由中标人自行负责。
(9) 中标人的员工进入工作场所,必须穿着整齐的工作服,严格遵守采购人的管理规章制度,并服从采购人临时性的指挥。
(10) 服务期内中标人所有员工劳动合同纠纷、工伤事故均由中标人负全责。
(11) 其他要求:工作时间按8小时工作制,如因采购人出现临时或突发情形的,中标人应根据采购人的工作需要服从采购人临时性加班作业和完成突击任务。
(12) 报价要求:投标人报价是响应本项目要求的工作内容的验收价格,包括投标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采购人不再对本项目支付任何费用。在评审过程中,评审小组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资格性及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审小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成本构成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13) 除采购文件另有规定外,若出现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有强制性规定但采购文件未列明的情形,则评标委员会和中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强制性规定执行。
说明:本章中标注“★”号的条款为实质性要求,在谈判结束后应全部满足,否则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
第六章 谈判内容、谈判过程中可实质性变动的内容
1. 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根据项目实际需要制定谈判内容,在获得采购人代表确认的前提下,可以根据谈判情况实质性变动第五章中标注“★”号的条款以及第十章合同草案条款。
2. 谈判小组对谈判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谈判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谈判小组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
3. 项目清单不属于谈判过程中可以实质性变动的内容。
第七章 响应文件格式
1. 本章所制申请文件格式,除格式中明确将该格式作为实质性要求的,一律不具有强制性,但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相关资料和本章所制格式不一致的,需涵盖所有要求内容,未按要求提供导致响应文件被认定为无效响应文件,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 本章所制响应文件格式有关表格中的备注栏,由供应商根据自身情况作解释性说明,不作为必填项。
3. 未提供具体格式的由供应商自拟。
格式1:响应文件封面
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XXXXXX
项目名称:XXXXXX
供应商名称(加盖供应商电子印章):XXXXXX
通讯地址:XXXXXX
联系电话:XXXXXX
日 期:XXXXXX年XXXXXX月XXXXXX日
格式2:资格声明函
资格声明函
(实质性要求)
XXXXXX(采购人名称):
我方作为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根据谈判文件要求,现郑重声明如下:
1. 我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以及本项目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要求。
2. 截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我方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若截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站(http://zxgk.court.gov.cn)、“国家税务总局”网站(http://www.chinatax.gov.cn)等网站显示我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我方不予通过资格审查。
3. 我方完全符合第二章须知前附表“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的规定。若我方不符合第二章须知前附表“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的规定,我方不予通过资格审查。
4. 与我方存在直接控股关系的单位为:XXXXXX;存在管理关系单位为:XXXXXX。(如果没有的,填写“无”)
我方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经查证声明内容存在虚假,我方愿意依法承担因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法律责任。
供应商名称(加盖供应商电子印章):XXXXXX
日 期:XXXX年XX月XX日
格式3: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
(实质性要求)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为参加XXXXXX (此处填写采购人名称)的XXXXXX (此处填写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XXXXXX (此处填写采购标的名称),属于XXXXXX(此处填写竞争性谈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接企业为XXXXXX(此处填写企业名称),从业人员XXX人,营业收入为XXX万元,资产总额为XXX万元,属于XXXXXX(此处填写中型企业、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
2. XXXXXX (此处填写采购标的名称),属于XXXXXX(此处填写竞争性谈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接企业为XXXXXX(此处填写企业名称),从业人员XXX人,营业收入为XXX万元,资产总额为XXX万元,属于XXXXXX(此处填写中型企业、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名称(加盖供应商电子印章):XXXXXX
日 期:XXXX年XX月XX日
注:
1. 本声明适用于供应商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划分标准的中小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2. 供应商为非企业单位的,不得提供此声明,提供此声明的,声明无效。
3. 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格式4: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说明:①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格式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实质性要求)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XXXXXX (此处填写采购人名称)的XXXXXX (此处填写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名称(加盖供应商电子印章):XXXXXX
日 期:XXXX年XX月XX日
格式6:报价函
报价函
(实质性要求)
XXXXXX(采购人名称):
1. 我方已仔细研究了本项目谈判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XXXXXX(¥XXXXXX)的总报价,向采购人提供所需服务。
2. 如我方成交:
1) 我方承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在规定的期限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2) 我方承诺按照谈判文件规定的金额和方式向采购人缴纳履约保证金。
3) 我方将严格履行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4) 我方愿意提供贵单位可能另外要求的,与磋商报价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
5) 我方自愿按照谈判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完成本项目,最后报价以我方在交易系统中提交的“最后报价表”为准,接受采购人按照政府采购合同约定金额支付采购资金。
6) XXXXXX(其他补充说明;如果没有,填写“无”)。
供应商名称(加盖供应商电子印章):XXXXXX
日 期:XXXX年XX月XX日
格式7:承诺函
承诺函
(实质性要求)
XXXXXXXX(采购人名称):
我方作为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根据谈判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
1. 我方已认真阅读并接受本项目谈判文件的全部实质性要求。
2. 我方承诺在响应文件有效期XX天内不撤销响应文件。
3. 响应文件中提供的任何资料和技术、服务、商务等响应承诺情况都是真实的、有效的、合法的。
4. 如本项目采购过程中需要提供样品,则我方提供的样品即为成交后将要提供的成交产品,我方对提供样品的性能和质量负责,因样品存在缺陷或者不符合谈判文件要求导致未能成交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不利后果。
5. 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对工程项目的技术标准、质量标准和资格资质条件等有强制性规定的,我方承诺符合其要求。
6.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我方完全同意谈判文件第二章的全部实质性要求,并承诺严格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履行。
7. 我方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技术、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我方承担所有相关责任。除非谈判文件特别规定,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如我方在采购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或者第三方知识成果的,使用该知识成果后,我方承诺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资料,并提供无限期支持,采购人享有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如我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非自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报价中已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
我方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经查证声明内容存在虚假,我方愿意依法承担因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法律责任。
供应商名称(加盖供应商电子印章):XXXXXX
日 期:XXXX年XX月XX日
格式8:首轮报价一览表
首轮报价一览表
(实质性要求)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标的名称
服务期限(月)
单价(元/月)
总价(元)
备注
1
本项目的服务合同期限为12个月(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计算)。
首轮报价合计总价(小写金额):
首轮报价合计总价(大写金额):
供应商名称(加盖供应商电子印章):XXXXXX
日 期:XXXX年XX月XX日
说明:供应商报价应是包括谈判文件规定的全部相应内容的价格。
格式9: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合同内容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应答表
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合同内容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应答表
谈判文件要求
应答内容
备注
……
供应商名称(加盖供应商电子印章):XXXXXX
日 期:XXXX年XX月XX日
说明:供应商必须根据谈判文件第五章要求据实逐条填写,不得虚假陈述。
格式10:供应商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
供应商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
序号
采购人
项目名称
合同主要标的
验收时间
合同金额
备注
供应商名称(加盖供应商电子印章):XXXXXX
日 期:XXXX年XX月XX日
格式11:供应商拟派本项目人员情况表
供应商拟派本项目人员情况表
序号
职务
姓名
执业或职业资格
职称
证书名称
证书编号
职称专业
级别
供应商名称(加盖供应商电子印章):XXXXXX
日 期:XXXX年XX月XX日
格式12:强制、优先采购产品承诺函
强制、优先采购产品承诺函
XXXXXXXX(采购人名称):
我方作为参与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根据谈判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
一、我方提供的响应产品属于强制节能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的产品,供货时提供的前述产品具有强制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我方在供货时提供认证结果信息发布平台公布的该产品认证信息截图,或者在有效期内的认证证书。(实质性要求)
二、我方提供的XX、XX、XX、XX……产品属于优先节能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的产品,供货时提供的前述产品具有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我方在供货时提供认证结果信息发布平台公布的该产品认证信息截图,或者在有效期内的认证证书。
三、我方提供的XX、XX、XX、XX……产品属于优先环境标志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的产品,供货时提供的前述产品具有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我方在供货时提供认证结果信息发布平台公布的该产品认证信息截图,或者在有效期内的认证证书。
四、我方提供的XX、XX、XX、XX……产品属于优先无线局域网认证产品政府采购清单范围的产品,供货时提供的前述产品具有无线局域网产品认证证书,我方在供货时提供认证结果信息发布平台公布的该产品认证信息截图,或者在有效期内的认证证书。
我方对上述承诺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经查证承诺内容存在虚假,我方愿意依法承担因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法律责任。
供应商名称(加盖供应商电子印章):XXXX
日期:XXX年XXX月XXX日
格式14:最后报价表
最后报价表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最后报价(小写人民币)
最后报价(大写人民币)
供应商名称(加盖供应商电子印章):XXXXXX
日 期:XXXX年XX月XX日
说明:
1. 此表由供应商在最后报价阶段通过交易系统提交,如未按规定提交,其最后报价将做无效响应处理。(实质性要求)
2. 报价应是包括谈判文件规定的全部相应内容的报价。
第八章 评审方法
1. 总则
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化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制度,结合本采购项目特点制定本次竞争性谈判评审方法。
1.2. 评审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组织,具体由依法组建的谈判小组负责。
1.3. 评审工作应遵循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并以相同的谈判程序和标准对待所有的供应商。
1.4. 本项目采取电子化评审,通过交易系统完成评审工作。谈判小组成员、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供应商应当按照本谈判文件规定和交易系统操作要求开展或者参加评审活动。
1.5. 评审过程中的书面材料往来均通过交易系统传递,谈判小组成员使用CA证书进行签名后生效,供应商通过CA证书加盖其电子印章后生效。
1.6. 评审过程应当独立、保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评审活动。供应商非法干预评审活动的,其响应文件将作无效处理;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及其工作人员、采购人监督人员非法干预评审活动的,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2. 谈判小组
2.1. 本项目谈判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评审专家是采取随机方式在四川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系统(以下简称专家库系统)抽取/由采购人根据《四川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实施办法》(川财采〔2017〕62 号)的规定,报主管部门同意后自行选定。技术复杂、专业性较强的采购项目,评审专家中应当包含1名法律专家。
2.2. 谈判小组成员应当满足并适应电子化采购评审的工作需要,使用已身份认证并具备签章功能的CA证书,到评审地址登录交易系统进入本项目评审功能模块确认身份、签到、推荐谈判小组组长。
2.3. 谈判小组成员获取解密后的响应文件,开展评审活动。出现应当回避的情形时,谈判小组成员应当主动回避;采购代理机构按规定申请补充抽取评审专家;无法及时补充抽取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封存供应商响应文件,按规定重新组建谈判小组,解封响应文件后,开展评审活动。
2.4. 谈判小组按照谈判文件规定的谈判程序、评审方法和标准进行评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
1) 熟悉和理解谈判文件,确定谈判文件内容是否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谈判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
2) 审查供应商响应文件是否满足谈判文件要求,并作出公正评价;
3) 根据需要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
4) 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或者受采购人委托确定成交供应商;
5) 起草评审报告并进行签署;
6) 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财政部门或者其他监督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审工作的行为;
7) 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3. 评审程序
3.1. 审查谈判文件和停止评审。
3.1.1. 谈判小组正式评审前,应当对谈判文件进行熟悉和理解,内容主要包括谈判文件中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和商务要求、谈判办法和标准、政府采购政策要求以及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等。
3.1.2. 本谈判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谈判小组应当停止评审:
(1)谈判文件的规定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无法进行的;
(2)谈判文件明显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
(3)采购项目属于国家规定的优先、强制采购范围,但是谈判文件未依法体现优先、强制采购相关规定的;
(4)采购项目属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范围,但是谈判文件未依法体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的;
(5)谈判文件载明的成交原则不合法的;
(6)谈判文件有违反国家其他有关强制性规定的情形。
3.1.3. 出现本条3.1.2规定应当停止评审情形的,谈判小组应当向采购组织单位书面说明情况。除3.1.2规定的情形外,谈判小组不得以任何方式和理由停止评审。
3.2. 资格性审查
3.2.1. 谈判小组依据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的规定,审查供应商是否具备谈判资格。
3.2.2. 资格审查结束后,谈判小组编制生成资格审查报告,向参加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发出该供应商的资格审查结果,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当一并告知理由。
3.3. 符合性审查
3.3.1. 谈判开始前,谈判小组对供应商首次提交的响应文件(包括报价)进行审查,审查内容为谈判文件不允许实质性变动的实质性要求,不符合实质性要求或应当作无效响应处理的,应当作无效响应处理。
3.3.2. 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谈判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1)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但大写金额出现文字错误,导致金额无法判断的除外;
(2)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汇总金额计算结果为准,但是单价金额出现计算错误、明显人为工作失误的除外;
(3)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对不同语言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出现本条第(2)项规定情形,单价汇总金额比总价金额高,且超过政府采购预算或者本项目最高限价的,供应商响应文件应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单价汇总金额比总价金额高,但未超过政府采购预算或者本项目最高限价的,应以单价汇总金额作为价格评审依据。
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供应商确认采取书面方式并经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谈判小组不得未经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确认,直接将供应商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3.3.3. 谈判小组对所有响应文件进行审查后,确定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名单。
3.4. 谈判。
3.4.1. 谈判小组通过交易系统与供应商分别进行一轮或多轮谈判,并给予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平等的谈判机会。谈判顺序由谈判小组组长以现场或在线抽签的方式确定。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可以根据谈判情况调整谈判轮次。
3.4.2. 每轮谈判开始前,谈判小组应根据谈判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拟定谈判内容。
3.4.3. 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在获得采购人代表确认的前提下,可以根据谈判文件第五章、第九章规定的可实质性变动内容和谈判情况实质性变动谈判文件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谈判文件中的其他内容。
3.4.4. 对谈判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谈判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谈判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
3.4.5. 谈判过程中,谈判文件变动的,供应商应当按照谈判文件的变动情况和谈判小组的要求就谈判文件变动部分提交书面响应材料,并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3.4.6. 经最终谈判后,响应文件仍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1)响应文件仍不能实质响应谈判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的;
(2)响应文件中仍有谈判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响应情形的。
3.4.7. 谈判小组对供应商在谈判、评审过程中的书面交换材料,未按要求加盖电子印章或签字的,视同未提交书面交换材料。
3.4.8. 谈判小组在最终谈判后,对所有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后,确定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名单。
3.4.9. 谈判过程中,谈判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谈判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
3.4.10. 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发现或者知晓供应商存在违法行为的,应当在谈判情况记录表中予以注明,并向财政部门报告,依法应将该供应商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的,应当作无效处理。
3.5. 最后报价
3.5.1. 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谈判小组要求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
3.5.2. 供应商在未提高响应文件中承诺的产品及其服务质量的情况下,其最后报价不得高于对该项目之前的报价,否则,谈判小组应当对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不允许进入综合评分,并书面告知供应商,说明理由。
3.5.3. 供应商最后报价属于明显低价不正当竞争的,谈判小组应按照“须知前附表”规定处理。
3.5.4. 参与最后报价的供应商按谈判小组要求进行最后报价。最后报价超过谈判文件规定的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或者相关报价不符合谈判文件其他的报价规定的,应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3.5.5. 供应商最后报价应当采取书面形式报价,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3.6. 澄清、说明、更正
3.6.1. 谈判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3.6.2. 谈判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并加盖供应商的电子印章。
3.7. 谈判小组复核。供应商最后报价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进行评审复核,对拟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报价最低的、供应商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的重点复核。
3.8. 采购组织单位现场复核评审结果
3.8.1. 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后,谈判小组拟出具谈判报告前,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组织2名以上的本单位工作人员,在采购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之下,依据有关的法律制度和谈判文件对评审结果进行复核,出具复核报告,存在价格计算错误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根据情况书面建议谈判小组现场修改评审结果。由谈判小组自主决定是否采纳采购代理机构的书面建议,并承担独立评审责任。
3.8.2. 谈判小组采纳采购代理机构书面建议的,应当按照规定现场修改评审结果或者重新评审,并在谈判报告中详细记载有关事宜;不采纳采购代理机构书面建议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采购代理机构书面建议未被谈判小组采纳的,应当接照规定程序要求继续组织实施采购活动,不得擅自中止采购活动。采购代理机构认为谈判小组评审结果不合法的,应当书面报告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
3.8.3. 采购代理机构复核过程中,谈判小组成员不得离开评审现场。
3.9. 编写谈判报告
3.9.1. 谈判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后,应向采购代理机构出具谈判报告。谈判报告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 邀请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具体方式和相关情况;
2) 响应文件开启日期和地点;
3) 获取谈判文件的供应商名单和谈判小组成员名单;
4) 评审情况记录和说明,包括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情况、供应商响应文件审查情况、谈判情况、报价情况等;
5) 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排序名单及理由。
3.9.2. 谈判报告应当由谈判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谈判小组成员对谈判报告有异议的,谈判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谈判报告有异议的谈判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谈判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谈判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谈判报告。
3.10. 谈判异议处理规则。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成员对响应文件是否符合谈判文件规定存在争议的,应当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处理,但不违背谈判文件规定。有不同意见的谈判小组成员认为认定过程和结果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谈判文件规定的,应当在谈判报告中予以反映。
3.11. 终止谈判采购活动。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最后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但《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4号)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除外。
4. 谈判小组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
1) 遵守评审工作纪律;
2) 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谈判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
3) 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商业秘密;
4) 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评审过程中发现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向评审专家做倾向性、误导性的解释或者说明,以及供应商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为;
5) 发现谈判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谈判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时,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书面说明情况;
6) 及时向财政、监察等部门举报在评审过程中受到非法干预的情况;
7) 配合答复处理供应商的询问、质疑和投诉等事项;
8) 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
5. 谈判小组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
1) 不得参加与自己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九条规定的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项目的评审活动。发现参加了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评审活动,须主动提出回避,退出评审;
2) 评审前,应当将通讯工具或者相关电子设备交由采购代理机构统一保管;
3) 评审过程中,不得与外界联系,因发生不可预见情况,确实需要与外界联系的,应当在监督人员监督之下办理;
4) 评审过程中,不得发表影响评审公正的倾向性、歧视性言论,不得征询或者接受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不得明示或暗示供应商在澄清时表达与其响应文件原义不同的意见,不得以谈判文件没有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作为评审的依据,不得修改或者细化评审程序、评审方法、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不得违规撰写评审意见,不得拒绝对自己的评审意见签字确认;
5) 在评审过程中和评审结束后,不得记录、复制或带走任何评审资料,不得向外界透露评审内容;
6) 评审现场服从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的管理,接受现场监督人员的合法监督;
7) 遵守有关廉洁自律规定,不得私下接触供应商,不得收受供应商及有关业务单位和个人的财物或好处,不得接受采购代理机构的请托。
8)
第九章 政府采购合同(草案)
说明:由采购人依据项目具体需求,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等相关规定制定。可以采用行业标准合同范本。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采购人(甲方):自贡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供应商(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与项目行业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自贡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 )的《采购文件》,乙方的《响应文件》及《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详细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合同附件及本项目的《采购文件》、《响应文件》、《成交通知书》等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一条 项目基本情况
自贡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服务期限为1年。自2021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中标服务费用金额人民币 元。
第二条 乙方的资格条件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第三条 付款方式及金额
(一)项目服务费用由以下组成:
物业管理费:
(二)服务费支付方式:签订合同后15个工作日内预付10,000.00(大写:壹万元整),在第一个季度转账结算时抵扣。物业管理费依据“项目验收考核”约定,按每月考核方案得分结果,按季度据实结算,中标人提供有效发票后采购人于15个工作日内转账支付。
第四条 知识产权
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或著作权。
第5条 无产权瑕疵条款
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服务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如有产权瑕疵的,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负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
第6条 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第7条 项目范围及服务要求
1、自贡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物业管理项目范围(面积明细)
楼层
区 域
面积(m2)
一楼
指挥中心
245
大厅
349
食堂库房
57
食堂
393
小餐厅
61
办公室(2间)
20
备勤室
132
小计
1277
二楼
会议室
358
接待室
65
装财库房
22
小会议室
29
办公室(间)
22
备勤室
40
小计
536
三楼
接待室
20
调解室
23
事故科库房
48
备勤室
39
办公室
21
展览室
42
平台
361
小计
554
四楼
档案室1
77
查阅室
20
办公室
81
档案室2
138
备勤室
65
小计
381
五楼
办公室
81
备勤室
20
会议室
137
小计
238
六楼
荣誉室
139
办公室(3间)
66
备勤室
81
小会议室
59
小计
345
七楼
党委会议室
139
设备室
21
接待室
96
办公室3间
66
备勤室
81
小计
403
装备库房
65
备勤室(13间)
264
小计
329
九楼
视频会议室
139
音控室
24
洗衣房
22
图书阅览室
124
健身房
188
装备库房
98
小计
595
公区
楼梯间1-9楼正副楼左右两侧楼梯
279
主楼1-9楼楼道、电梯间
1062
前后院坝
1200
地下停车场
2011
1-9楼卫生间
549
小计
5101
车管所
办公区域和院坝
3757
小计
3757
山上
入口处梯阶
134
红砖道路
325
花园小路
388
小计
847
新车场
安信门口至最尾道路
4200
新车场外3条道路
1500
新车场外院坝
13972
停车场
3705
小计
23377
查验室
查验大厅
175
走廊
98
档案室
675
学习大厅走廊
87
等待区
44
考试区
176
学习大厅
208
公共厕所
18
小计
1481
贡井分所
大厅
168
厕所
18
打铲办
大厅
60
监管中心
楼梯间
28
走廊
67
小计
341
总计
39562
2.2人员配置分布及主要工作内容
人员类别
人数
人员分布及主要工作内容
项目负责人
1
负责项目点物业的所有工作
食堂管理人员
1
代为采购人管理食堂、负责验收各类食材、餐饮服务设计及服务
会议服务人员
2
负责各类会议、餐饮服务
保洁人员
21
人员分布:机关大楼6人、车管所3人、查验室1人、考试中心1人、网办中心1人、贡井分所1人、监管中心1人、山上路面1人、自贡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所有院坝及公厕6人
小 计
25
/
3、服务要求
3.1保洁服务
3.1.1保洁范围包括自贡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办公区域及公共区域。具体包括:办公大楼办公室、会议室、走廊、院坝、停车场、展览室、备勤休息室、图书阅览室、电梯、洗手间、指挥中心、装备室、库房和车管所、查验室以及监管中心、贡井分所所有办公区域、公共区域的保洁维护;负责对大楼值班室和备勤休息室布草等的更换送洗工作;垃圾的收集并清运至规定的垃圾收集点;其他临时任务。
3.1.2保洁服务目标:中标人根据采购人要求的保洁范围配备相应的保洁人员,能完成采购人要求的保洁服务任务并达到采购人的保洁服务标准;保洁服务标准符合采购人作为卫生单位的各项标准;能完成各外来部门的临时检查保洁任务。
3.1.3保洁服务标准:
①电梯
A.电梯轿厢内壁清洁光亮,无污染,每周涂抹一次不锈钢光亮剂,保证电梯内壁光亮;
B.电梯内外控制板干净无灰迹,无明显指印;
C.电梯地毯随时保持无污迹、果皮、纸屑、烟头等,更换下来的地毯必须及时进行清洗。
②楼梯间
A.楼梯间地面无果皮、纸屑、烟头、痰迹、水迹等;
B.墙面、天花板及灯罩无印迹、无尘、无蛛网;
C.楼梯扶手清洁、无锈、无灰、无水迹、无蛛网。
③门厅
A.地面无果皮、纸屑、烟头、痰迹、水迹;随时用排拖拖抹地面;
B.天花板、排风口、灯罩无灰尘、无蛛网;
C.玻璃门窗至少每季度清洗一次,做到清洁无灰、无水迹。
④楼道及门窗
A.楼道地面无果皮、纸屑、烟头、痰迹、水迹、毛发等;
B.墙面、门、门框、窗框无灰、无迹,玻璃光洁透亮;
C.天花板、排风口、灯具等无污染、无蛛网;
D.办公楼内侧窗户每季度清洗一次;
E.办公楼所有窗帘每半年清洗一次。
⑤屋顶
A.屋顶无杂物堆放,无果皮、纸屑、烟头、积灰等;
B.屋面无积水、落水口无堵塞。
⑥办公室、会议室、餐厅、公共休息区域
A.室内家具、桌面、设施设备、物品等洁净无尘、无迹;
B.天花板、窗户、墙壁洁净无尘、无迹、无蛛网;
C.玻璃门、窗户明亮无迹,窗帘干净无破损;
D.地面清洁,无污迹、无水迹、无尘、无烟头等杂物;
E.各类物品摆放整齐(抹尘时应将物品移开,抹后还原);
F.高空灯罩、空调口、排风罩等保持洁净无尘、无迹、无蛛网;
G.关闭灯具、空调、计算机等设施设备电源及插线板电源。
⑦卫生间
A.卫生间墙面、门窗和灯具清洁无尘、无水迹、无蛛网;
B.面盆、台面内外以及周围地面无污迹、水迹、秽物、毛发等;
C.便池内外清洁无污迹、无秽物、水龙等五金光亮;
D.卫生间镜面无水迹、无尘,光亮洁净;
E.清洁纸篓并倾倒垃圾;
F.卫生间内要求无异味、无污迹、地面保持干净干燥;
G.清扫工具应分类使用;
H.每45分钟巡视一次,并填写巡视记录表。
⑧公共区域
A.保持环境优雅整洁;
B.大院及楼外公共通道、无果皮、纸屑、烟头、积水、积灰等;
C.院内栏杆、扶手等无严重积尘;
D.水沟无积水、淤泥、杂物等(每周至少清理一次);
E.消防箱、配电箱、垃圾箱等设施无积灰(每周清洁一次);
F.绿化带内无枯枝败叶及杂物、蛛网等;
G.中标人应根据采购人办公时间和要求安排保洁人员的服务时间。
(4)保洁服务内容
①室内保洁
早上07:00到岗,8:20前完成办公室、备勤室、会议室、接待室、调解室、展览室、音控室、洗衣房、健身房的清洁卫生;负责过道、楼梯、电梯、卫生间等公共区域清洁卫生;负责发放报纸、收垃圾等工作,并保证每30分钟进行一次公共区域保洁巡视工作。17:30分下班。
②室外保洁
早上07:00到岗,11:00前完成后门停车场、天桥至花园的台阶、后门两边通道、网球运动场球场、地下车库、电梯间、负一楼梯步、台阶、垃圾桶、展板卫生,每天至少对垃圾库进行一次消杀;11:00后每30分钟一次的巡视工作;负责及时清除所有区域白色垃圾。17:30分下班。
③保洁值班
工作日下班后应安排两名值班人员值班,检查和关闭大楼所有门窗、电源,完成采购人临时交办的工作;周六、周日应安排两名值班人员值班,负责办公大楼的卫生打扫和其它区域卫生的维护及采购人临时交办的工作;节假日应安排三名值班人,负责办公大楼的卫生打扫和其它区域卫生的维护及采购人临时交办的工作。
④应服从采购人加班、调休工作安排。
3.2食堂管理服务
3.2.1食堂服务范围:代表采购人管理食堂事务。
负责管理食堂劳务承包方完成所有员工的早、中、晚三餐制作;验收采购人提供的各类食材数量及质量;督导食品卫生安全;督导管理餐、厨具的清洁;整理管理食堂设备台账及维修维护保养记录;负责每周菜单审核。
3.2.2食堂管理服务目标:
通过保质保量的食堂餐饮服务保障,以科学营养、绿色健康为原则,达到使全体员工对工作餐总体满意目标。
3.2.3食堂管理服务要求:
整理到位、责任到位、培训到位、执行到位。
①对采购人委托的食材配送供应商配送的食品原材料进行验收、过秤,严把卫生质量关、数量关。协助做好食堂成本核算,食品、食物质量确保新鲜,储存适量,减少浪费和损耗。
②验收的食品原材料必须符合国家食药卫生、安全标准要求。食品食材不得超过保质期。
③做好食堂的日常考核工作,检查监督各岗位工作完成情况和制度执行情况,提高食堂服务质量。
④严格遵守卫生制度,搞好食堂环境卫生和食品卫生,杜绝食物中毒发生。每天每餐均要检查食品卫生和环境卫生的执行情况。
⑤加强食堂炊事设备管理,做到合理使用和保管,并督促维护,注意安全操作。对所有食堂设施设备进行维护建档监管,并按照维护保养规定监督食堂操作人员进行定期维护。
⑥切实了解食堂情况,掌握食堂工作规律,善于发现问题,做到及时正确处理,重大问题及时向采购人汇报。
⑦食堂每月进行一次业务技能培训,每周进行一次职业道德、职业操守、食品卫生、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等知识培训。并留存培训记录和培训图片。
⑧制定接待餐流程设计、菜单拟定并实施接待用餐服务等工作。
⑨每周由中标人与采购人共同对食堂进行综合质检。质检内容包括:仪容仪表、清洁卫生、消防安全、食品卫生、操作流程、服务态度等。
⑩应服从采购人加班、调休工作安排。
3.3会议服务
3.3.1会议服务范围:负责采购人的各类会议服务,会议室设施设备维护保养。
3.3.2会议服务目标:对采购人的各类会议进行会议服务,达到采购人的会议服务需求。
3.3.3会议服务标准
(1)会前服务:
①会前配合主办方检查会标,摆放会议名牌、桌椅、纸笔、纸巾、水杯、话筒等,桌椅应满足开会人数的需要;
②及时做好会场卫生,整理打扫桌面、抽屉、座椅、地面、门窗等,对会场进行布置并提前检查会议各项要求落实情况。
③会议服务人员应提前45分钟以上进入会场,检查会场整体效果,确保各项准备工作到位,并备好茶水,打开安全门、照明灯及通道门,做好引导工作。
(2)会中服务:
①采购人主办会议时,会议服务人员在与会人员入场前,应站立在会议厅门口两侧,有礼貌地向与会人员点头致意,并用文明用语进行问候。同时对已入座的客人,及时递上茶水、湿巾等物品。会议期间,应确保一直有会议服务人员为会议服务,不得脱岗、漏岗。
②会议服务人员时刻注意观察会场动向,设备运营情况等,发现问题应及时报告和处理。
(3)会后服务:
①会议结束后,会议服务人员应及时做好会场清理工作,回收还可以使用的会议用品,清洁桌椅、地面等。将桌椅归位,若发现有与会人员遗留物品应迅速与有关部门联系。应及时关闭会议室,包括音响、空调、灯光、门窗等。
(4)严格做好保密工作,不询问、议论、外传会议内容和领导讲话内容,不带无关人员进入工作间。
(5)会议服务人员要求
①仪容仪表
A.着装统一整洁,佩带服务标志,不穿拖鞋、响钉鞋。
B.服务人员长发不遮眼,后发不披肩。要求化淡装,不浓妆艳抹,不佩带首饰。
C.坐站规范端庄,不翘腿。
②语言
A.语调温和亲切,音量适中,普通话规范。
B.语言文明礼貌,适时运用"您好"、"您请用"、"请"、"谢谢"、"对不起"、"没关系"等礼貌用语。
C.对服务对象主动打招呼,不漫不经心,不粗言粗语,不大声喧哗。
③态度
A.敬业、勤业、乐业,精神饱满,彬彬有礼。
B.微笑服务,态度诚恳、热情、周到。
C.工作差错失误及时纠正并当面赔礼道歉。
D.解释问题有礼有节。
E.想服务对象之所想,急服务对象之所急,尽服务对象之所需。
④纪律
A.上班前不饮酒,不吃异味食品。
B.不准擅自脱岗、漏岗,不在服务场所使用电话。
C.服务过程中不打哈欠、喷嚏、挖耳鼻。
D.严格遵守职业道德。
⑤服务卫生
A.工作服固定,整洁干净。
B.定期体检,健康合格,持证上岗。
C.勤理发洗手,勤修指甲。
D.用品、用具分类保管,及时清洗、消毒,摆放整齐。
⑥值班
周末或节假日一名会议服务人员全天保持通讯畅通,如有会议安排,30分钟内到岗。
(6)应服从采购人加班、调休工作安排,不另计费。
3.4周末或节假日,由项目负责人和食堂管理人员轮流值班,负责整个项目的物业管理服务工作,并应服从采购人加班、调休工作安排。
★4、人员要求
4.1配置要求:
4.1.1投标人根据采购人提供的各楼宇建筑面积和自行踏勘现场后根据采购人工作需求进行合理配置,须保证满足采购人实际工作需求,应提供不低于采购人提出的基本配置标准。
4.2人员素质要求:
4.2.1中标人对服务人员定期进行职业培训和考核。新招人员必须100%经过岗前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才能上岗,不得将培训期间人员计入本项目规定的服务人员编制及岗位中。同时服务人员文化知识符合岗位要求,身体健康,品行端正,懂礼仪,工作责任心强。
4.2.2遵守服务标准和要求,日常工作中使用文明用语,微笑服务,规范操作;严禁大声喧哗、嬉闹闲聊、收受物品、私自买卖采购人单位物品等。
4.2.3严格遵守采购人疫情防控管理规定,中标人为本项目配备的所有服务人员必须持疾控部门颁发的《四川省预防性健康检查合格证》方可上岗。中标人在签订合同时应提供本项目所有服务人员的《四川省预防性健康检查合格证》、针对传染性疾病的体检合格报告和新型冠状病毒疫苗接种记录及岗前培训参培资料,交采购人备案,若有人员变化及时更新。
4.2.4项目负责人年龄40周岁以下,应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责任心强,具有三年以上的同类别管理工作经验和业绩,具备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且能够熟练使用相关办公软件。项目负责人员须全职服务于本项目,保证在工作日内均驻点工作,不得兼任其他项目服务管理工作,更换必须经采购人同意。签订合同时,提供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书及三年以上同类别项目管理工作经验证明材料交采购人备案。
4.2.5食堂管理人员年龄40周岁以下,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应具有三年以上的食堂管理经验。签订合同时,提供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书及三年以上食堂管理经验证明材料交采购人备案。
4.2.6会议服务人员限女性,年龄35周岁以下,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保洁人员女性年龄小于50周岁、男性小于60周岁。签订合同时,提供人员花名册及身份证复印件交采购人备案。
4.3全部人员一经备案,如有更换必须经采购人同意,且更换后的人员也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条件。
★5、其他要求
5.1物品及设施设备要求:中标人须统一配备各岗位员工工作服。(按季节配备)
5.2安全要求 (注:以下各项投标时需提供承诺函)
5.2.1为提高抗风险能力,使釆购人免受连带责任或损失,本项目预算已包含所有服务人员的社会保险费,中标人应为本项目相关服务人员购买社会保险。
5.2.2投标人须承诺对本项目人员工作期间的疾病和人身安全、安全责任事故、劳动纠纷等负责,采购人对此不承担任何的责任和义务。
5.2.3中标人派遣的员工在工作期间违规操作造成人身、财产损失由中标人承担全部责任,采购人对此不承担任何的责任和义务。
5.2.4中标人必须建立健全劳动安全规章制度。包含但不限于:工作流程、岗位职责、日常巡查、应急预案等。
5.2.5中标人须在签订合同时,与采购人签订《安全生产责任协议》(见附件),并严格遵照国家及地方相关安全法规,因违反安全协议所产生的相关安全责任均与由中标方承担。在服务期间因中标人原因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的,由中标人承担相应的民事、刑事责任。
5.3管理要求
5.3.1中标人须具有相关的标准化操作体系、完善的人员培训体系和安全质量控制体系,并能严格按照实施,对采购单位发生的一般突发性事件及突发应急工作有相应的应对措施,由专人负责检查监督并记录,确保项目安全、高效、有序进行。
5.3.2中标人有责任配合采购人接受上级领导部门的监督、检查,提供必须的资料。每周与采购人共同对服务项目进行综合检查。质检内容包括:疫情管控、各类应急预案完善工作落实情况、仪容仪表、清洁卫生、消防安全、食品卫生、操作流程、服务态度等。采购人有权不定期进行质量检查,质量检查结果将作为考核付款依据。
5.3.3每月提供合同岗位人员社会保险、工资支付凭证作为考核依据,未依法为相关服务人员及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障金或支付工资的,当月考核总分为0分。
5.3.4中标人不得在合同期限内将本项目的物业服务进行转包或分包,如发生此类情况,采购人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第二款终止合同。
5.3.5该项目在日常管理中,管理人员必须保持通讯畅通,在节假日里,须由一名主管以上级别管理人员值班。
5.3.6工作时间按8小时工作制,如因采购人出现临时或突发情形的,中标人应根据采购人的工作需要服从采购人临时性加班作业和完成突击任务。
第八条 项目验收考核
1、每月采购人将依照《保洁服务标准》、《食堂服务标准》、《会议服务标准》、《制度制定及执行考核》分别对中标人的各部分服务内容的服务质量进行考核验收。各部分实行百分制,分项目评分,对达不到要求和效果的项目进行扣分,在考核评分细则设定的每一项目的标准分值范围内扣分,每一个项目扣完即止。采购人负责每月将考核结果通报中标人。
2、考核总分为100分制,分值比例:
食堂管理服务
会议服务
保洁服务
制度制定及执行考核
30%
30%
30%
10%
3、扣分规则:本项目扣分细则分四部分,分别为保洁服务、食堂管理服务、会议服务及制度制定及执行考核,各部分均按100分制进行评分,评分后按各部分比例计算考核总得分,计分公式如下:
(1)每月食堂服务考核得分=该部分月度评分×30%;
(2)每月会议服务考核得分=该部分月度评分×30%;
(3)每月保洁服务考核得分=该部分月度评分×30%;
(4)每月制度制定及执行考核得分=该部分月度评分×10%
每月考核总得分=每月食堂管理服务考核得分+每月会议服务考核得分+每月保洁服务考核得分。
4、服务费由采购人考核中标人的服务质量后,根据考核结果按季度支付,按每个月的考核总分情况调整支付服务费。考核按以下表格的规定扣款。
当月相应比例的服务费:
每月的服务费=中标金额/12-该月的扣款金额
扣
款
标
准
90分以上(包括90分)
全数支付当月服务费
85-89.9分(包括85分)
扣当月服务费的10%
80-84.9分(包括80分)
扣当月服务费的20%
75-79.9分(包括75分)
扣当月服务费的30%
70-74.9分(包括70分)
扣当月服务费的40%
65-69.9分(包括65分)
扣当月服务费的50%
60-64.9分(包括60分)
扣当月服务费的60%
60分以下
不支付当月服务费,并发出书面警告通知书
考核总分为100分制,60分以上(含60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合同期内连续三个月考核不合格或累计五个月考核不合格,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
(1)保洁服务标准:
范围
检查项目
单位
满分
工作标准
评分标准
各场室和走廊
区域内玻璃门
扇
4分
无灰尘、无污渍、无手印
目视有明显手印,不透明,每项扣0.5分;手印污渍较严重的,每项扣1分。
各办公室门
扇
3分
无灰尘、无污渍
有明显灰尘的,每项扣0.5分。
消防门、消防设备
处
2分
无灰尘、无污渍,表面洁净光亮
手抹表面有明显灰尘,每项扣 0.3分;灰尘较重的,每项扣0.5 分。
垃圾桶
个
3分
无异味、无污渍且垃圾不超出容积的 2/3
有异味每处扣0.3分;有污渍每处扣0.3分;垃圾未及时清理,每处扣0.3分,同一箱、桶出现以上三种情况的,每处扣0.5分。
区域内
窗台
处
2分
无灰尘、无污渍
纸巾擦抹40厘米有明显灰尘的,每项扣0.5分。
地面
㎡
5分
无垃圾、地面干净
目视经常可见垃圾,每处扣0.5 分;同一区域出现三处以上,每项扣0.8分。
电源开关
个
2分
无灰尘、无污渍
手抹有明显灰尘,扣0.3分; 目视表面有明显污渍,扣0.3分。
走道、阳台
处
2分
无垃圾、无积水
目视有1处积水或有可见垃圾,扣0.3分。
铝合金、不锈钢栏杆
个
4分
无积尘、无污渍
目视有明显灰尘,每项扣0.5分。
标示牌
个
3分
无灰尘、无污渍
手抹有明显灰尘,扣0.5分;目视表面有明显污渍,扣0.5分。
墙面、天花
处
3分
无灰尘、无污渍、洁净、光亮(磁砖面)、无蛛网
目视墙面有明显污渍,每项扣 0.3分;目视有若干蛛网,每项扣0.3分。
护栏、花槽
㎡
2分
无灰尘、无污渍、无垃圾
目视有明显污渍或垃圾,每项扣 0.1分;出现2个以上,每项扣 0.2分。
楼梯
楼梯扶手
处
3分
无灰尘、无污渍
手抹60厘米有明显灰尘,每处扣0.5分。
楼梯地面
处
2分
无污渍、无垃圾
目视有可见垃圾,每处扣0.3分。
各层玻璃
处
3分
无灰尘、无污渍
目视有明显污渍,不透明,每项扣0.3分;污渍较严重的,每项扣0.5分。
窗台
处
3分
无灰尘、无污渍
手抹有明显灰尘,每处扣0.5分。
洗手间
地面
处
6分
无污渍、无垃圾、无异味
目视有可见垃圾,每处扣0.5分;出现有1个污渍扣0.3分;有异味未及时处理,每项扣0.5分。
镜子
处
3分
无污渍、无水印、无手印
目视有水渍或污渍,每处扣0.3 分。
洗手台
处
3分
无污渍、无垃圾、无积水、无异味
目视台面有明显水渍或污渍,每处扣0.3分;产生异味的,每项扣0.3分。
大、小便器皿
个
3分
无污渍、无垃圾、无异味
目视有尿渍、黄斑,每处扣0.3 分;有异味,每项扣0.分。
纸篓、垃圾桶
个
5分
无溢出垃圾、无异味且垃圾不超出容 积的2/3
垃圾未及时清理,每项扣0.5分。
墙面、天花
处
3分
无污渍、无手印、无蛛网
目视墙面有明显污渍,每项扣 0.3分;有1个蛛网,每处扣0.3 分。
门、灯框、排气扇框
处
2分
无灰尘、无污渍
手抹60厘米有明显灰尘扣0.3 分;目视有污渍每项扣0.3分。
室外
公共
区域
道路、车位
处
5分
无垃圾、无杂物
目视有垃圾每处扣0.5分。
坐凳(含石凳、木凳及花基凳)
处
4分
无垃圾、无杂物
目视有垃圾每处扣0.5分。
下水道、
明沟
个
3分
无垃圾、无杂物
目视有明显垃圾、杂物、泥沙,每处扣0.5分。
本月随机抽查
出勤
人次
10分
无迟到、无早退
凡迟到、早退者,每人次扣0.5 分。
服装
人次
7分
上班时间穿着工作服
凡无穿工作服上岗,每人次扣 0.5分。
总分
100 分
(2)食堂管理服务标准:
项目
评分标准
食堂卫生清洁(15分)
1.食堂卫生区域内无积尘、积水、无蜘蛛网、杂物,每出现一次不合格现象,扣3分。
2.食堂内外环境要做到清洁、无蚊蝇、老鼠、蟑螂等滋生物,按要求开展灭蚊蝇、灭鼠、灭蟑螂工作,未按要求开展的导致滋生蚊蝇、老鼠、蟑螂的,扣2分。
3.窗户、纱窗及时关闭,发现一次,扣3分。
4.厨房的炉灶、工作台、电冰箱、碗柜、设备、餐厅桌、椅地面应随时保持干净,有污物及时处理,污物滞留时间不超过1小时,如发现一次,扣5分。
5.穿工作服、戴工作帽,个人卫生干净整洁,不得留长指甲,女工作人员长发须扎起,保持清爽干净,如发现一次,扣2分。
食品安全(15分)
1.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对配送的食品原材料进行验收、过秤,严把卫生质量关、数量关。验收的食品原材料必须符合国家食药卫生、安全标准要求。食品食材超过保质期扣5分,数量短缺扣5分,质量不合格扣5分。
2.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本项不得分。
出入库合理准确(10分)
1.记录不准确、及时,账物不相符,扣5分。
2.记录推退一天、或出入库与实物有差距、库存实物不足的,每项扣5分。
成本控制(15分)
1.协助做好食堂成本核算,食品、食物质量确保新鲜,储存适量,减少浪费和损耗。提前沟通和预测当日当餐就餐人数, 扣5分。
2.节约能耗,水、电、气控制在单位预算范围内,超出预算扣5分。
3.发现员工及就餐人员对食材、饭菜进行浪费,监督不力或者包庇隐瞒、不作为的。扣5分。
员工满意度(20分)
1.口味适中、口感较佳,饭菜不得过咸、过淡,造成有效投诉的扣5分。
2.每日搭配合理,每周菜不得重复(早点不得重复,慢头、花卷、稀饭除外),发现一次扣5分。
3.发现倒饭人员过多,超过一桶,且桌面有明显成堆食物的一次扣2分。
4.每天应根据人员浮动情况有备量,无准备的的扣3分。
5.服务热情周到,不得与就餐人员发生口角,发现态度不好一次扣除5分,与就餐人员发生口角一次扣除扣10分。
责任意识(10分)
未做好食堂的日常考核工作,未检查监督各岗位工作完成情况和制度执行情况。扣10分。
执行能力(10分)
1.按照工作安排,及时主动完成,得10分。
2.按照工作安排,基本完成,得8分。
3.能在带领下完成,得6分。
4.需检查、督促完成得4分。
5.不能按安排完成的,不得分。
6.不执行安排、找理由,扣10分。
培训能力(5分)
1.每周进行一次业务技能培训,得3分;缺少一次扣1分。
2.每月进行一次业务技能考核,全部人员合格得2分;未全员合格扣2分。
(3)会议服务标准:
序号
项目
要 求
分值
1
会前
准备
1.会前配合主办方检查会标,摆放会议名牌、桌椅、纸笔、纸巾、水杯、话筒等,桌椅应满足开会人数的需要;
2.及时做好会场卫生,整理打扫桌面、抽屉、座椅、地面、门窗等,对会场进行布置并提前检查会议各项要求落实情况。
3.会议服务人员应提前45分钟以上进入会场,检查会场整体效果,确保各项准备工作到位,并备好茶水,打开安全门、照明灯及通道门,做好引导工作。
注:上述内容(1、2、3)每有一项不满足扣10分,扣完为止。
30
2
会中
服务
1.采购人主办会议时,会议服务人员在与会人员入场前,应站立在会议厅门口两侧,有礼貌地向与会人员点头致意,并用文明用语进行问候。同时对已入座的客人,及时递上茶水、湿巾,茶水量一般控制在8分。上茶水时应遵循从左至右的原则,从宾客翼侧依次加水,原则上每15分钟添加茶水一次。会议期间,应确保一直有会议服务人员为会议服务,不得脱岗、漏岗。
2.会议服务人员时刻注意观察会场动向,设备运营情况等,发现问题应及时报告和处理。
注:上述内容(1、2)每有一项不满足扣15分,扣完为止。
30
3
会后
要求
1.会议结束后,会议服务人员应及时做好会场清理工作,回收还可以使用的会议用品,清洁桌椅、地面等。将桌椅归位,若发现有与会人员遗留物品应迅速与有关部门联系。应及时关闭会议室,包括音响、空调、灯光、门等
注:上述内容不满足扣15分,扣完为止。
15
4
人员
要求
1.仪容仪表:按规定着装,仪容仪表整洁大方,举止得体,注重礼节礼貌;
2.语言:语调温和亲切,音量适中,用语文明规范;
3.态度:敬业、勤业、乐业,精神饱满,彬彬有礼;服务热情、周到;
4.纪律:不准擅自脱岗、漏岗,不在服务场所使用电话; 严格遵守职业道德;
5.卫生:定期体检,健康合格,持证上岗;勤理发洗手,勤修指甲;用品、用具分类保管,及时清洗、消毒,摆放整齐;备勤室床上用品要及时更换、清洗。
注:上述内容(1、2、3、4、5)每有一项不满足扣5分,扣完为止。
25
总分
100分
(4)制度制定及执行考核
序号
要 求
分值
1
须统一配备各岗位员工工作服,员工未着工作服到岗的扣10分/人/次
10
2
须建立健全劳动安全规章制度。包含但不限于:工作流程、岗位职责、日常巡查、应急预案等。未建立上述内容制度或内容不齐扣5分/个
20
3
须具有相关的标准化操作体系、完善的人员培训体系和安全质量控制体系,并能严格按照实施,对采购单位发生的一般突发性事件及突发应急工作有相应的应对措施,由专人负责检查监督并记录,确保项目安全、高效、有序进行。制度体系未建立或内容不全扣5分/项(共15分),未由专人负责检查监督并记录的扣5分/次,未按制度内容执行的扣10分/次。
50
4
配合采购人接受上级领导部门的监督、检查,提供必须的资料。每周与采购人共同对服务项目进行综合检查。质检内容包括:疫情管控、各类应急预案完善工作落实情况、仪容仪表、清洁卫生、消防安全、食品卫生、操作流程、服务态度等。不配合检查或无法提供资料的扣5分/次,质检内容不合格的扣5分/次
10
5
日常管理中,管理人员必须保持通讯畅通,在节假日里,须由一名主管以上级别管理人员值班,未按要求值班的扣10分/次。
10
总分
100
第九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及工资和社保支付情况。对甲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有权下达整改通知书,并要求乙方限期整改。
2、甲方有权依据双方签订的考评办法对乙方提供的服务进行定期考评。当考评结果未达到标准时,有权依据考评办法约定的数额扣除履约保证金。
3、负责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4、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
5、 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第10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本合同规定的委托服务范围内的项目享有管理权及服务义务。
2、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并有权在本项目管理范围内管理及合理使用。
3、及时向甲方通告本项目服务范围内有关服务的重大事项,及时配合处理投诉。
4、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
5、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必须遵守本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本合同的正常履行。
2、如因乙方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甲方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乙方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
3、乙方将本合同约定物业服务转包或分包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
4、乙方连续三个月考核不合格或累计五个月考核不合格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
5、守约方主张权利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保全费、公证费、取证费等费用由违约方承担。
第十二条 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3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第十三条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在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端,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在15天内不能达成协议时,应提交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裁决。
=第十四条 合同生效及其他
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3、本合同一式肆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起效。甲方壹份,乙方壹份,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壹份,同级财政部门备案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具有相同效力。附件具体如下:招标文件、采购文件、投标文件、响应文件、中标通知书1、成交通知书。
甲方(盖章):
甲方代表(签字):
地址:
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帐号:
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盖章):
乙方代表(签字):
地址:
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帐号:
日期: 年 月 日
见证方(盖章):
地址:
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
安全生产责任协议
甲方:
乙方
为了认真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责任明确”的原则,为确保甲、乙双方各自的经济利益避免遭受损失,签订此安全协议,以明确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为此制定安全协议如下:
一、乙方必须组织员工进行身体检查,凡患作业禁忌症、生理缺陷或者不从事实际作业人员,一律不得进入甲方作业,否则由此引起的后果由乙方负责。乙方要向甲方提供所属员工的体检材料,供甲方存档备查。
2、 乙方应建立和健全安全管理和环保制度,物业管理期,乙方有专人负责甲方单位的有关安全、环保等工作。乙方法人代表或者委托管理人为乙方安全责任人。
3、 甲方应向乙方介绍本单位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的有关制度、规定和告知要求,并对乙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并留存培训记录。乙方在合同期内必须严格遵守甲方的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的各项规定,接受甲方的督查和指导。
4、 在物业管理过程中的个人防护用品用品由乙方自行解决。甲、乙双方督促物业管理从业人员戴好防护用品。防用品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
5、 乙方应有健全的安全管理组织体制,各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特种作业人员的审证、执证上岗制度,制定各级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及定期安全检查制度、安全教育制度等。
6、 乙方必须对本单位员工进行安全生产制度及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增强法制观念,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督促职工自觉遵守安全生产法规、制度及规定。
7、 乙方与其派遺到甲方工作的员工签署动合同,并负责办理员工相关保险。乙方员工在工作期间发生工伤事故或造成甲方/第三方人身及财产损害的,按照事故调查组的调查结果赔偿损失并追究安全责任人民事、刑事责任。
8、 乙方在服务期内应严控人员安全、食品安全、会务信息安全。因乙方原因导致的包括但不限于人员工作时间内重伤或致死、群体性食物中毒、会务信息外泄或上级机关检查发现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等,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对乙方法定代表人及安全责任人依法追究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本协议在签订物业委托合同的同时生效,委托合同终止时随之终止。协议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自存档备查。
甲方: 乙方:
负责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安全责任人(签字):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