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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江县精神病医院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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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江县精神病医院食堂托管服务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招标详情

中江县精神病医院食堂托管服务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系统发布时间:2021-09-23 17:22

项目概况 中江县精神病医院食堂托管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本项目采用网络方式或现场方式获取招标文件,采用网络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将公司名称发送至我公司邮箱(3362565056@qq.com),再按我公司回复的邮件内容办理。也可现场获取招标文件,现场获取招标文件地址:德阳市泰山南路二段733号银鑫.五洲广场一期21栋24楼1号。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0月14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510623202100134
项目名称 中江县精神病医院食堂托管服务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 2759400.00
最高限价(元) 12.00
采购需求 本项目为中江县精神病医院食堂托管服务,具体内容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六章 招标项目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本公告附件)。 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中江县精神病医院食堂托管服务: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釆购,落实扶持少数民族地区、不发达地区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1年09月24日到2021年09月29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本项目采用网络方式或现场方式获取招标文件,采用网络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将公司名称发送至我公司邮箱(3362565056@qq.com),再按我公司回复的邮件内容办理。也可现场获取招标文件,现场获取招标文件地址:德阳市泰山南路二段733号银鑫.五洲广场一期21栋24楼1号。
方式: 本项目采用网络方式或现场方式获取招标文件,采用网络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将公司名称发送至我公司邮箱(3362565056@qq.com),再按我公司回复的邮件内容办理。也可现场获取招标文件,现场获取招标文件地址:德阳市泰山南路二段733号银鑫.五洲广场一期21栋24楼1号。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需准备的资料如下: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只需提供单位介绍信原件(介绍信中须注明联系方式,固定电话和移动电话并保持畅通)、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和介绍信均需加盖单位鲜章);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
售价: 300.0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21年10月14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德阳市泰山南路二段733号银鑫.五洲广场一期21栋24楼1号开标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它补充事宜
1.本项目政府采购预算金额为:一招三年,2021年采购预算:275.94万元/年。2.本项目价格不列为评审因素,采用固定价格采购,服务费用单价标准:12元/人/天,投标人不作报价。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中江县精神病医院
地址: 中江县南华镇团结村1社
联系方式: 1899020802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四川三和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四川省德阳市泰山南路二段733号银鑫.五洲广场一期21栋24楼1号
联系方式: 1828100222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刘老师
电话: 18990208020

1 第六章 招标项目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 一、项目概况 中江县精神病医院位于中江县南华镇团结村 1社,食堂坐落于中江县精神病 医院。本项目为中江县精神病医院食堂托管服务,投标人须为中江县精神病医院 的所有病人提供每日三餐,投标人须保证每日早餐、午餐、晚餐的制作及餐饮服 务等相关工作,不得以外卖形式供应食品。 二、项目服务内容及要求 (一)服务范围和内容 投标人须为本项目采购人提供食堂托管服务。投标人须在接受采购人监管的 前提下,履行食堂日常经营管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按照本项目服务要求和采购人的相关要求在本项目服务期限内为中江县 精神病医院的所有病人制作每日三餐,并在规定时间内用不锈钢器皿装餐。 2、投标人须具有餐饮专业技术人员和服务人员,提供劳务服务。 3、投标人须负责食品质量、食品卫生安全、人员管理与安全、消防安全等 相关工作。 4、本项目为包干制。投标人须负责食材的采购、加工和制作,按时提供病 人的每日三餐,承担人员的工资与保险、人员安全与管理、水电气费、厨房耗品 杂件、抽油烟机的清洗、食堂的清洁耗材、消毒用品及防四害所需物资、不锈钢 厨具(用于盛饭菜)、锅、冰柜、餐厨垃圾处理、人员工作服、人员工作牌及相 关制度上墙等一切相关食堂日常经营管理服务。采购人只负责提供食堂设施设备 (灶台、抽油烟机、消毒柜、蒸饭机、发酵箱、排风系统等大型硬件设施设备)、 就餐场所、潲水处理(潲水须由投标人集中投放到采购人指定地点)。病人所需 餐具由病人自备,投标人不负责病人餐具清洗工作。 5、投标人须负责食堂设施设备的管理、维修维护,相关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若食堂需增添设施设备,投标人须向采购人提出书面申请并经采购人审核同意, 相关费用由采购人承担。本项目服务期满,投标人须将采购人提供的设施设备如 数、完好归还采购人,由投标人自费添置的设施设备由投标人自行处置。 6、采购人要求的与本项目相关的其他服务事项。 2 (二)服务对象 服务对象:中江县精神病医院的所有病人,共计约 630 人(服务期限内人数 可能出现小范围浮动)。 (三)食堂供餐要求 1、出餐时间:早餐:7:00—7:30;午餐:11:00—11:30;晚餐:17:00 —17:30。 出餐时间是指:投标人出餐完毕,采购人会指派工作人员到食堂取餐。采购人有 权调整出餐时间,中标人须按采购人要求执行。 2、供餐标准 序号 就餐 人员 餐种 出餐时间 正常供餐标准 备注 1 病人 早餐 7:00—7:30 稀饭、泡菜、馒头,其中稀饭泡 菜不限量,馒头至少 2个/人。 1、供应商须提前三 天制定下一周菜谱 并提供给采购人审 核及检验。2、当病 人午餐为荤菜时; 按正常供餐标准执 行,当病人午餐为 素菜时,当天早餐 增加鸡蛋,至少每 人 1个。 2 午餐 11:00—11:30 一天荤,一天素,主食米饭。保 证荤菜份量 150-200 克/人/餐; 素菜份量 200-300 克/人/餐;荤 素按天轮流交替供应,米饭不限 量。午餐菜品一周内不重复。 3 晚餐 17:00—17:30 素面和稀饭按天轮流交替供应, 配泡菜。素面、稀饭、泡菜不限 量。 2、如遇传统节日(例如元旦、春节、端午、中秋、国庆等)需要给病人提 高用餐标准的,所需费用由采购人另行支付。 (四)食堂卫生与安全要求 1、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服务质量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和采购人的要求,严格组织加 工、生产,确保食品安全;做好食品卫生、消毒工作;杜绝不合格的食品流入食 堂。为防止交叉感染,食堂区域每日进行全面清扫、整理,保证各区域干净卫生 等工作;厨房作业区应当分区明确,标注清晰,物品归类有序,厨房用具应保持 3 洁净,做到每餐消毒;各种食品原材料在使用前须清洗干净,蔬菜与肉类、水产 品类须分池清洗,分开盛放,容易残留农药的蔬菜须浸泡后再进行洗切加工;在 食物加工过程中严格将生食、熟食所使用的餐具分开。环境卫生要定人、定物、 定时、定质量,做到保持清洁,无垃圾污物。保持炊具、灶具清洁卫生。定期进 行防“四害”处置。严格实施垃圾分类,规范处理餐厨垃圾。食堂仓库要专库专 用,原料分类存放,食品生熟分开保管,并有四防 (防蝇、防尘、防鼠、防潮) 措施,防止食品污染。负责食堂门前卫生三包等。 2、投标人须做好食堂的消防安全工作,消防日常管理符合消防相关要求, 消除火灾隐患,接受采购人及相关机构的监督检查并积极整改。消防设施设备由 采购人提供。投标人须定期对所有人员进行消防安全生产和安全操作专业培训, 确保所有人员熟练掌握消防知识和相关操作。 3、投标人自行做好安全、防盗、防火和食品安全卫生等工作,如发生失窃、 火灾、食物中毒,饮食纠纷,拖欠员工工资,触犯治安管理及法律行为或其他安 全责任事故等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行政,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等)均由投标 人承担,概与采购人无关。 4、投标人须做好设施设备的维护保养,每天负责设施设备和水、电、气等 安全检查,并做好记录,发现问题及时修复处理,确保各类电器、设备设施正常 投用。在每天供餐结束后应关闭 水、电、气。投标人每周应对抽油烟系统进行 彻底清洗。 5、投标人须指定专人负责对食品(食用油及食品原料)、食用农产品和食 品添加剂等原材料实施采购索证、进货验收、原材料储存制度,并建立台账。 6、食品原材料采购相关要求: 6.1 大米:一级大米,有 QS 或 SC 认证,执行标准:GB/T1354-2018 《大米 国家标准》、GB 2761-201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2-201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等国家和行业最新标准。 6.2 面粉:特制一等面粉,有 QS 或 SC 认证,加工精度符合特制一等要求符 合国家标准 GB/T5504-2011《粮油检验 小麦粉加工精度检验》,符合国家小麦 粉 GB/T1355-1986 标准,GB 2761-201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 量》、GB 2762-201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等国家和行业最 4 新标准,不得添加任何防腐剂、着色剂。 6.3 菜籽油:三级及以上非转基因压榨菜籽油,符合 GB1536-2004 菜籽油 国家标准、GB 2716-20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植物油》等国家和行业最新标准。 6.4 蔬菜类:符合 GB 2763-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 限量 》等国家和行业最新标,应保证新鲜、无杂质、无公害。 6.5 肉类:冷鲜猪肉,应当有产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出具当日的《动物检疫 合格证明》和动物产品检疫合格验讫印章以及生猪定点屠宰厂肉品品质检验合格 验讫印章,并附有《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 6.6 每批次大米、面粉、菜籽油、鸡蛋供货时须向采购人提供本批次合格的 检测报告供采购人查验。 注:针对上述 6.5 和 6.6 项,投标人只需在投标文件中进行书面响应,无 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中标后,供货前须向采购人提供此项要求的所有资料复 印件,否则按虚假应标处理,并取消中标资格。 7、食品贮存场所应保持干燥清洁,通风良好,日常物资应分类、分架、分 生熟存放并定期检查,及时处理变质或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8、投标人须坚持卫生检查,建立食品留样制度,做好留样记录:留样时期、 食品名称,便于检查,留样食品必须保留在冰箱 48 小时,每份留样不少于 50 克。时间到后方可倒掉。 9、因投标人负责食堂卫生与安全而产生所有费用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0、投标人采取有效节能管理措施,降低食堂能耗成本。 (五)服务要求 1、服务质量目标:严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中华 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相关国家现行法律法规,确保优质服务,供 餐及时,制作卫生,不允许发生食品卫生安全事故。 2、投标人须为该项目制定餐饮服务方案、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及相关岗 位责任制和操作规程,严格按制度和操作规程工作,不得擅自或变相将食堂的劳 务服务转给任何第三方承担。 3、投标人须合理使用并维护采购人提供的设施设备,未经采购人同意,不 5 得擅自对食堂房间、厨房设施设备做任何改动,区域内做到无干扰作业。 4、投标人应当加强对本项目餐饮专业技术人员和服务人员的劳动保护和安 全教育等相关管理,人员风险自控,对所有人员在本项目服务期限内出现的一切 安全、工伤等事故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若投标人与本项目餐饮专业技 术人员和服务人员之间发生劳动争议、劳资纠纷,由投标人自行及时妥善处理, 如因此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由投标人承担所有损失。 5、投标人须主动接受采购人的监督管理、检查、考核。采购人有权对业务 素质差的人员提出更换,投标人须积极配合并及时更换。 6、投标人须按照规定时间准时供餐,保证现做现供,以保证菜品色香味和 热度。 7、投标人按采购人要求,定期进行应急措施的演练(①食堂突发断水、断 电、停气的应急措施;②食堂火灾等消防应急措施;③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 置措施④疫情期间安全防控应急处理措施等)。对管理服务过程中可能出现的突 发性事件建立应急预案,组织实施培训、演习、评价和改进,事发时按规定途径 及时报告采购人和有关部门,并采取相应措施。 8、如中标人有重大过失或发生食品卫生安全事故或食堂运营服务中损害员 工或第三方合法权益引起群体性事件或给采购人造成重大不良社会影响等,采购 人有权终止合同,中标人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9、投标人须全力做好新冠疫情防控工作。 10、投标人在参加本次采购项目前 3年内的餐饮经营中无任何食品安全、食 品卫生、消防安全、劳务纠分等方面的不良记录(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单独对 此项进行承诺,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六)人员要求 1、投标人须根据本项目情况和食堂运行情况为本项目配备相应的餐饮专业 技术人员和服务人员,原则上不少于 7人,并保证足员到岗,确保食堂的日常经 营正常运转。 2、拟配备人员要求明细表 序号 岗位 人数 (最低要求) 任职要求 岗位职责 备 注 6 3、投标人为本项目提供的餐饮专业技术人员和服务人员都须取得饮食行业 健康证(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拟派本项目所有餐饮专业技术人员和服务 人员的饮食行业有效健康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投标处理。 中标后,采购人有权查验原件,如有不符,按虚假应标处理),持证上岗,相关 费用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4、投标人为本项目提供的餐饮专业技术人员和服务人员须按食品行业的要 求穿戴整洁统一的工作衣帽,佩戴工作牌及工作口罩,食品操作人员不得留长指 甲,涂指甲油,不得留长发、留胡子,不得戴戒指、耳环、手镯,在直接用手接 触食品前,必须洗手消毒;工作人员不得在厨房、切配间等食品加工场所抽烟、 吃零食,不得有对着食品咳嗽、打喷嚏等有碍食品卫生的行为。 1 厨师 2名 1、50 岁以下,身体健康,无传染病 及传染病史,持有饮食行业健康证; 2、熟练掌握烹饪知识和烹饪技术, 具有丰富的烹制川菜经验; 3、具有良好的道德素质和职业素养。 1、制定菜谱、负责菜品的 加工及制作。 2、监督食品原材料的质量。 2 主管 1名 1、50 岁以下,身体健康,无传染病 及传染病史,持有饮食行业健康证; 2、吃苦耐劳。 负责食堂日常管理工作,贯 彻落实食堂管理的各项规 章制度。 3 采购 1名 1、55 岁以下,身体健康,无传染病 及传染病史,持有饮食行业健康证; 2、吃苦耐劳。 1、做好食堂采购计划,负 责采购食堂所需食品原材 料,按时、按量、按质。 2、做好采购索证、出入库 登记、台账记录等管理工 作。 4 勤杂工 3名 1、60 岁以下,身体健康,无传染病 及传染病史,持有饮食行业健康证; 2、吃苦耐劳。 负责食堂的清洁卫生,菜品 的清洗工作,协助分餐等, 服从并协助厨师的工作安 排。 7 5、投标人须为本项目提供的餐饮专业技术人员和服务人员定期进行食品卫 生、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和操作规程等培训。 6、投标人须与本项目服务的餐饮专业技术人员和服务人员按照国家规定签 订《劳动合同》,购买法律法规规定的各项保险和意外险,员工薪资不得低于当 地最低薪酬标准,严格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管理的相关规定。针对此项,投 标人只需在投标文件中进行书面响应,无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中标后,采购 人有权查验相关资料。 7、投标人应根据本项目服务内容及要求,合理配备的餐饮专业技术人员和 服务人员,充分利用人力资源。 8、采购人有权对投标人拟聘用的相关人员进行审查,采购人审查不合格的, 投标人不得自行聘用。 9、供应商应无条件配合采购人做好各级卫生部门对食品卫生安全的检查及 培训。 (七)考核方式 采购人对中标人将进行每月一次的考核。考核标准依据本项目要求,由采购 人制定具体实施办法,按百分制实行考评,采购人有权根据工作实际对考核标准 进行完善和细化。每月综合考评在 80 分(含)以上的视为考核合格,每月综合 考评分在 80 分以下,采购人将以书面形式告知中标人,要求限期整改。中标人 一年内累计三次考评分数低于 70 分时,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且不承担 任何违约责任及赔偿。 综合考评得分 80 分(含)以上全额支付本项目当月服务费。 综合考评得分低于 80 分,扣除 5%本项目当月服务费。 综合考评得分低于 70 分,由采购人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本项目当月服务费的 扣除比例,但不低于 5%。 考核结果作为服务费用及与采购人续签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 三、商务要求 1、服务期限:本项目一招三年。政府采购合同一年一签,第一年服务期满 后经考核合格并在保证预算充足的前提下可续签。总服务期限不得超过三年。 2、付款方式:服务费按月支付,每月服务费次月支付。根据实际就餐的病 8 人数量按 12 元/每人/每天的标准据实进行结算,每月服务费=12 元×就餐病人 数量×就餐天数-扣款费用(若有时)。在中标人向采购人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 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后十个工作日内进行支付结算。 3、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4、本项目不报价,采用固定价格采购,服务费用单价标准:执行 12 元/每人 /每天。 5、履约、验收要求与标准:中标人与采购人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 院令第 658 号)以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 导意见》(财库〔2016〕205 号)文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文件的规定,并结 合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投标文件的承诺进行验收。 四、其他要求 1、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服务人员未经采购人同意在本项目服务期内不得更 换。如因客观原因需要更换相关服务人员的,须取得采购人的同意且中标人须向 采购人保证更换人员须与被更换人员具有相当的技术服务水平,且满足相应任职 标准。 2、采购人有权对专业素质差的服务人员提出更换,中标人应给予积极配合 并及时更换。 3、本项目服务过程中的一切安全责任由中标人负全责,与采购人无关,采 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4、其他未尽事宜由采购人与中标人共同协商解决,并在政府采购合同中进 行约定。 注:本章为本项目实质性要求,投标人须全部满足。 第六章 招标项目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 一、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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