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2021年09月24日 14:37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扬州市公安局西区食堂设备采购项目(二次) | ||
品目 | 货物/家具用具/厨卫用具/其他厨卫用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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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 | 扬州市公安局 | ||
行政区域 | 扬州市 | 公告时间 | 2021年09月24日 14:37 |
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 | 附件下载 |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1年09月24日至2021年09月28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2:00 下午:14:0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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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金额 | ¥8.477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赵凌云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14-87986785 | ||
采购单位 | 扬州市公安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扬州市翠岗路48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赵凌云 0514-87986785 | ||
附件: | |||
附件1 | 扬州市公安局西区食堂设备采购项目谈判文件.doc |
项目概况
扬州市公安局西区食堂设备采购项目(二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附件下载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9月30日 15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ZGAJ-2021-015-1号
项目名称:扬州市公安局西区食堂设备采购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8.477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8.477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谈判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20个日历天(除不可抗力、非乙方原因)供货及安装完毕,并完成验收、文档整理工作。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9月24日 至 2021年09月28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附件下载
方式:附件下载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9月30日 15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二楼开标一室(扬州市翠岗路48号)
五、开启
时间:2021年09月30日 15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四楼评标室(扬州市翠岗路48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扬州市公安局
地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扬州市翠岗路48号
联系方式:赵凌云 0514-8798678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凌云
电 话: 0514-87986785
YZGAJ-2021-015-1号
扬州市公安局西区食堂设备采购项目(二次)
竞争性谈判文件
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9月24日
目 录
TOC \o "1-3" \f 第一章 竞争性谈判采购邀请 3
第二章 谈判须知 6
第三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16
第四章 项目需求 22
第五章 谈判响应文件格式 25
第一章 竞争性谈判采购邀请
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扬州市公安局的委托,就其扬州市公安局西区食堂设备采购项目(二次)进行竞争性谈判,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扬州市公安局西区食堂设备采购项目(二次)
编 号:YZGAJ-2021-015-1号
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及预算金额
本项目预算8.477万元,报价超过预算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三、合格谈判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并提供下列材料;
1 谈判响应函(原件)
2 资格声明(原件)
3 若法定代表人参加谈判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4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5 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2021年6月-2021年8月三个月内任意一份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
6 供应商2021年6月-2021年8月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7 与第(6)条相对应的纳税申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0年度财务报告 (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8 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二)其他资格条件:无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谈判;
(四)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使用进口产品参与谈判。
四、响应文件接收信息
响应文件接收开始时间:2021年9月30日 下午 3 :00(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1年9月30日 下午 3 :30(北京时间)
逾期送达将作无效响应处理
响应文件接收地点: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标一室(扬州市翠岗路48号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谈判地点: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四楼评标室
响应文件接收人:赵凌云
五、本次谈判联系事项
(一)代理机构: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赵凌云
电话:0514-87986785
地址: 扬州市翠岗路48号
采购人: 扬州市公安局
地址: 扬州市润扬中路98号
六、本次谈判响应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一份正本,二份副本,每份响应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副本与正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七、本次谈判保证金要求:
本次谈判收取保证金。
本次谈判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壹仟陆佰元整
谈判保证金缴纳账户信息:
谈判保证金缴纳账户名: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招商银行扬州分行营业部 账 号:514902678510909
谈判保证金必须在谈判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之前(2021年9月30日 下午 3 :30)到达指定账户。(注:以个人名义缴纳的保证金无效。请各供应商务必确认保证金在上述规定时间到达指定账户,否则谈判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谈判响应截止时间前,请凭谈判保证金交纳凭证至代理机构二楼报名处窗口换取谈判保证金收条。谈判保证金将按保证金交纳凭证信息原渠道退回。(友情提醒:保证金交纳凭证中单位名称、开户行、账号和开户行行号信息需清晰可辨,否则影响保证金退还。)
八、其他说明事项:
(一)本谈判文件中斜体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响应条件,为必须遵守的条件,如不满足将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二)本谈判文件提供及公告期限:自谈判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本谈判文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下载,供应商如确定参加谈判,请如实填写《供应商参加谈判确认函》并按要求回复(电子邮箱:531653482@qq.com,联系电话:0514-87986785),同时需与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确认是否收到《供应商参加谈判确认函》,回复接收截止时间:2021年9月28日23:59。如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去做,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有关本次谈判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
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9月24日
第二章 谈判须知
一、总 则
1、适用范围
本竞争性谈判文件(以下简称谈判文件)仅适用竞争性谈判采购邀请中所述项目。
2、项目采购方式
本次采购采取竞争性谈判的方式。
3、合格的谈判供应商
3.1满足本谈判文件“竞争性谈判采购邀请”中合格谈判供应商资格要求的规定。
3.2 满足本谈判文件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规定。
4、参加谈判费用
4.1 参加谈判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谈判有关的费用。不论最终的成交结果如
何,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4.2 本次竞争性谈判文件售价300元,递交响应文件时缴纳,售后不退,请谈判供应商应予以关注。
4.3成交服务费
(1)本次采购由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一次性支付给代理机构成交服务费1900元。
(2)成交服务费支付方式:一次性以电汇或转账等非现金形式支付。
(3)成交服务费不在谈判报价中单列,包含在谈判总价中,由成交供应商支付给代理机构。
成交服务费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扬州雍华府支行
开户名称: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帐号:1108020819100000612
4.4专家评审费按《扬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扬州市政府采购专家评审费标准的通知》(扬财购【2020】40号文)执行,由采购人支付。
5、谈判文件的约束力
供应商一旦下载了本谈判文件并决定参加谈判,即被认为接受了本谈判文件的规定和约束,并且视为自竞争性谈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知道或应当知道自身权益是否受到了损害。
6、谈判文件的询问及修改
6.1任何要求对谈判文件进行询问的供应商,均应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3个工作日前按竞争性谈判采购邀请中的通讯地址,向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谈判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代理机构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3个工作日前,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书面更正公告通知所有获取谈判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个工作日的,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7、谈判文件的解释
7.1 本谈判文件由代理机构负责解释。
二 、谈判响应文件的编制及保证金收取
1、谈判响应文件份数和签署
1.1 参加谈判供应商应严格按照竞争性谈判采购邀请要求准备谈判响应文件(以下简称响应文件),每份响应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响应文件的正本和所有的副本均需打印或复印。响应文件正本中,谈判文件要求提供原件的必须按照要求提供,文字材料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响应文件正本须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和加盖谈判供应商公章。本谈判文件所表述(指定)的公章是指刻有供应商法定名称的印章,不包括合同、财务、税务、发票等形式的业务专用章。
1.2 除谈判供应商对错处做必要修改外,谈判响应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响应文件签署人签字或盖章。
2、响应文件编制要求
2.1谈判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谈判供应商与代理机构及采购人就有关谈判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简体中文。谈判文件中既有中文也有外文的,以中文意义为准。
2.2 除技术性能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须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3、参加谈判供应商资格的文件证明
3.1谈判供应商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谈判和成交后有能力独立履行合同的文件,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一部分。
3.2谈判供应商除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需提供的设备以及服务的能力外,还必须具备相应的财务、技术方面的能力。
3.3谈判供应商应填写并提交谈判文件所附的“资格证明文件”。
4、供货一览表和谈判响应报价表
4.1 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应按照谈判文件规定格式填报供货一览表、谈判响应报价表(含分项报价),在表成交明所提供的设备品牌、规格、型号、原产地、主要部件型号及其功能的中文说明和供货期。每项货物设备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若有备选配件,则备选件的报价不属于选择性报价)。
4.2 标的物
详见项目需求。
4.3 有关费用处理
本次采购谈判供应商的总报价应包括为完成本项目发生的所有费用,本谈判文件中另有规定的除外。
4.4 其它费用处理
谈判文件未列明,而谈判供应商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报价。
4.5报价采用的货币
响应文件中的单价和总价,无特殊规定的采用人民币报价,以元为单位标注。谈判文件中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4.6谈判响应报价表上的价格应按谈判文件规定填写。
5、谈判保证金
5.1谈判供应商在谈判开始前必须按照竞争性谈判采购邀请的要求提交谈判保证金,作为其谈判的一部分。谈判保证金是为了保护采购人免遭因谈判供应商的行为而蒙受的损失,采购人因谈判供应商的行为受到损害时,代理机构可根据相关规定处理。
5.2在谈判时,对在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前未按谈判文件要求提交谈判保证金的响应文件,代理机构将视其为无效响应文件而予以拒绝。
5.3未成交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凭谈判保证金收条无息退还,不计利息。
5.4成交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
5.5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谈判保证金不予退还:
(1)为谋取最终成交,谈判供应商在整个谈判过程中提供的相关文件被确认是虚假的、不真实的;
(2)参加谈判的供应商之间被证实有串通、欺诈行为或者恶意进行竞争,影响采购人合法权益的。
(3)整个采购活动中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4)与采购人、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恶意串通的;
(5)向采购人、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6)成交供应商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根据规定签订合同。
三 、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
1、谈判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1参加谈判供应商应将谈判响应文件密封,密封的谈判响应文件应标明“正本”、“副本”的字样。
1.2密封的谈判响应文件应:
(1)按采购邀请中注明的地址送达规定地点;
(2)注明参加谈判项目名称、谈判文件编号;
(3)密封包装上应写明参加谈判供应商名称和地址。
1.3如果密封包装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代理机构对误投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对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谈判响应文件,代理机构将予以拒绝。
2、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1代理机构收到响应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本谈判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
2.2代理机构可通过修改谈判文件自行决定酌情推迟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谈判供应商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受制的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均应以延长后新的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为准。
3、迟交的谈判响应文件
3.1代理机构将拒绝在其规定的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后接收谈判响应文件。
4、谈判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4.1谈判供应商在递交谈判响应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谈判响应文件,但这种修改和撤回,必须在规定的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送达指定地点。
4.2谈判供应商的修改或撤回通知书,应按本文件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发送,并应在封套上加注“修改”和“撤回”字样。
4.3谈判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谈判情况退出谈判,代理机构退还退出谈判的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
四、谈判与评审
1、谈判仪式
1.1代理机构将在采购邀请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谈判开始仪式,仪式由代理机构主持,供应商应委派携带有效证件的代表准时参加,参加仪式的代表需签名以证明其出席。
2、谈判小组
2.1 谈判开始仪式结束后,代理机构将立即组织谈判小组进行评审、谈判。
2.2 谈判小组由采购评审专家、采购人代表组成,且人员构成符合采购有关规定。
2.3谈判小组应以科学、公正的态度参加评审、谈判工作并推荐成交候选人。评审专家在评审过程中不受任何干扰,独立、负责地提出评审意见,并对自己的评审意见承担责任。
2.4谈判小组将对供应商的商业、技术秘密予以保密。
3、评审过程的保密与公正
3.1谈判开始仪式结束后,直至签订合同之日止,凡是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谈判响应文件的有关资料以及推荐建议等,均不得向供应商或与评审无关的其他人员透露。
3.2在评审过程中,如果供应商试图向代理机构和参与评审的人员施加任何影响,有可能对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
4、评审过程的澄清、说明和更正
4.1谈判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4.2接到谈判小组要求的供应商应派人按谈判小组通知的时间和地点做出书面澄清、说明或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4.3 接到谈判小组澄清要求的供应商如未按规定做出澄清,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对响应文件的初审
5.1响应文件初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
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谈判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参加谈判的资格。
符合性检查:依据采购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采购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5.2在正式谈判之前,谈判小组将首先审查每份谈判响应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了采购文件的要求。实质性响应的谈判响应文件应该是与采购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
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与采购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存在负偏离,或者在实质上与谈判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合同中买方的权利或供应商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是否属于重大偏离由谈判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谈判小组决定响应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谈判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
5.3被认定为未实质性和符合性响应谈判文件的响应文件的情形
(1) 未按要求交纳谈判保证金的;
(2) 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
(3) 供应商在报价时采用选择性报价;
(4) 供应商不符合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合格谈判供应商资格要求的;
(5) 不符合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本采购文件中斜体且有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6) 其他法律、法规及本采购文件规定的属未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的情形。
5.4未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谈判小组将予以拒绝,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改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谈判响应文件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文件。
5.5同一项目(项目未分包)或同一分包(项目有不同分包),如出现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产品有多个供应商参加谈判时,谈判中在其他条件合格的前提下,选取报价最低的供应商参加谈判报价,其他供应商作为无效谈判响应处理。
6、谈判程序及成交原则
6.1谈判程序
6.1.1 对于通过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谈判小组所有成员将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
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可能根据谈判文件和谈判情况实质性变动的内容有: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对谈判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谈判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谈判小组将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谈判文件的变动情况和谈判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
6.1.2谈判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将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谈判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谈判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将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6.1.3谈判供应商未在谈判小组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最后报价的视为放弃谈判,其谈判响应按无效响应处理。最后报价须由谈判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谈判情况退出谈判。代理机构将退还退出谈判的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
6.1.4 各供应商最后报价结束后,如谈判小组认为最后最低的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自身成本,涉嫌恶意竞争,有可能影响商品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则有权要求其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说明理由,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若该供应商拒绝说明或未在规定期限内提供书面说明,或虽有书面说明但仍无法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则谈判小组有权取消其谈判成交资格,按顺序由最后报价次低的供应商递补,以此类推。
6.2 成交原则
6.2.1谈判小组将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人。
6.2.2供应商的最后报价如相同,则优先采购 “环境标志产品”或“节能产品”;若均非“环境标志产品”、“节能产品”,则将优先采购交货期短者。
环境标志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环境保护部最新公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的产品;节能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国家发改委最新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的产品。
供应商如为联合体的,请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相应的《联合体协议》。
6.3采购活动终止的情况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将被终止: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五、成交
1、确定成交单位
1.1谈判小组根据本采购文件规定评审办法、原始谈判记录和谈判结果,编写评审报告,推荐成交候选人。
1.2采购人根据谈判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人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后,代理机构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成交结果公告,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1.3若有充分证据证明,成交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一经查实,将被取消成交资格: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
(2)与评审专家、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恶意串通的;
(3)向评审专家、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4)恶意竞争,最终总报价明显低于其自身合理成本且又无法提供证明的;
(5)不满足本采购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但在评审过程中又未被谈判小组发现的;
(6)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或者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采购合同;
(7)将采购合同转包;
(8)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属于成交无效的其他情形。
2、质疑处理
2.1参加谈判的供应商认为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从采购结果公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照《谈判公告》中的地址,经办人须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经办人如为法定代表人只需提供身份证原件)以书面文件(原件)形式向谈判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质疑申请书》及《授权委托书》见网站::http://pan.baidu.com/s/1c1G12Cg,上述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2.1.1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1.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2.1.3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2质疑必须以参加谈判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响应文件中所确定的)原件送达的方式提交,未按上述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含传真、电子邮件等)代理机构有权不予受理。
2.3未参加谈判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或在谈判采购活动中自身权益未受到损害的供应商所提出的质疑不予受理。
2.4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2.4.1质疑供应商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
2.4.2具体的质疑事项及明确的请求;
2.4.3认为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或可能受到损害的相关证据材料;
2.4.4提起质疑的日期;
2.4.5质疑函应当署名: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质疑人委托代理质疑的,应当向代理机构提交授权委托书,并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
2.5代理机构收到质疑函后,将对质疑的形式和内容进行审查,如质疑函内容、格式不符合规定,代理机构将告知质疑人进行补正。
2.6质疑人应当在法定质疑期限内进行补正并重新提交质疑函,拒不补正或者在法定期限内未重新提交质疑函的,为无效质疑,代理机构有权不予受理。
2.7对于内容、格式符合规定的质疑函,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参加谈判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2.8供应商提出书面质疑必须有理、有据,不得恶意质疑或提交虚假质疑。否则,一经查实,代理机构有权依据采购的有关规定,报请采购监管部门对该供应商进行相应的处罚。
六、合同签订相关事项
1、签订合同
1.l成交供应商确定后,代理机构将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应按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按照采购文件及采购人确定的事项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成交供应商不得更改采购人确定的合同条款和内容,且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签订采购合同,否则采购人有权取消该成交决定,谈判保证金将不予退还,由此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成交供应商还应承担赔偿等法律责任。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将按国家有关规定另选成交供应商。对未能成交的供应商,采购人无任何义务和责任对其未能成交的原因作出说明和解释,供应商不得提出任何异议。
1.2 采购文件、成交供应商的谈判响应文件及谈判采购过程中有关澄清、承诺文件均应作为合同附件。
1.3 签订合同后,成交供应商不得将成交产品及其他相关服务进行转包。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成交供应商也不得采用分包的形式履行合同,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成交供应商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转包或分包造成采购人损失的,成交供应商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2、履约保证金
无
第三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以下为成交后签定本项目合同的通用条款,成交供应商不得提出实质性的修改,关于专用条款将由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结合本项目具体情况协商后签订。
项目名称:扬州市公安局西区食堂设备采购项目(二次)
编号:YZGAJ-2021-015-1号
甲方(采购人/买方):扬州市公安局
乙方(供应商/卖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按照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本项目谈判结果签订本合同。
1、合同标的
乙方根据甲方需求,提供下列货物: 。
货物名称、规格及数量等要求详见谈判文件及乙方响应文件。
2、合同总金额
2.1 本合同金额为(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_____元),该金额为固定含税总价,系乙方为全面履行本合同而需甲方支付的全部对价。任何情况下,乙方均无权要求甲方增加支付任何费用和款项。
2.2 本合同总金额包括所乙方提供货物的产品费用、安装调试费、税金及其他有关的为完成本项目发生的所有费用,谈判文件中另有规定的除外。
2.3 在文件未列明,而乙方认为履行本合同必需的费用也包含在合同总金额中。
2.4 本合同总金额还包含乙方提供的伴随服务/售后服务费用。
2.5 本合同签订后:甲方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和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乙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增加的金额不超过原合同金额的10%,且增加的金额和本合同金额之和不得超过本项目预算价即8.477万元;甲方若由于各种客观原因,必须对采购项目所牵涉的货物和服务进行适当的减少时,在与乙方协商一致后,可以按照谈判采购时的价格水平做相应的调减,并据此签订补充合同;除上述情况外,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总金额不变。
3、组成本合同的有关文件
3.1乙方应按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使用货物的有关技术资料。
3.2 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
3.3 关于本项目采购的谈判文件、乙方响应文件或与本次采购活动方式相适应的文件及有关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这些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1)谈判文件; (2)响应产品配置与报价文件;
(3)供货一览表; (4)技术参数响应表;
(5)服务承诺; (6)成交通知书;
(7)甲乙双方补充协议; (8)乙方谈判时提供的响应文件。
4、知识产权保证
乙方保证甲方在使用、接受本合同货物和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版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起诉或投诉。一旦出现侵权,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5、产权保证
乙方保证所交付的货物的所有权无任何抵押、查封等权利瑕疵。
6、履约保证金
无
7、转包或分包
7.1 本合同禁止转包,本合同范围的货物,应由乙方直接供应的,不得转让他人供应。
7.2 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但是分包方式履行的,乙方应就采购项目向甲方负全责。
8、免费质保期
8.1 免费质保期 年。(自验收合格、验收报告签字确认之日起计算)
9、交货期、交货方式及交货地点
9.1 交货期:_________
9.2 交货方式:_________
9.3 交货地点:_________
10、货款支付
10.1 本合同项下所有款项均以人民币支付。
10.2 本合同项下的采购资金由甲方支付,付款前乙方向甲方开具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且不构成违约。
10.3 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全部货物送达甲方指定地点,并安装调试完毕,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至合同价的100%。
11、税费
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
12、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12.1 乙方应按谈判文件规定、甲方要求及响应文件承诺的货物性能、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向甲方提供未经使用的全新产品,并应令甲方满意,达到甲方签订本合同的目的;若技术性能无特殊说明,则按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标准及规范为准。
12.2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内具有良好的性能。货物验收后,在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所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12.3 乙方提供的货物在质保期内因货物本身的质量问题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免费更换。对达不到技术要求者,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货物可按以下办法处理:
⑴更换: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⑵贬值处理:由甲乙双方合议定价。
⑶退货处理:乙方应退还甲方支付的合同款,同时应承担该货物的直接费用(运输、保险、检验、货款利息及银行手续费等)。
12.4 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在_________小时内到达甲方现场进行技术支持并解决故障,否则,每逾期一次,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一万元。
12.5 在质保期内,乙方应对货物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及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12.6上述的货物免费保修期为______年,免费提供产品保修及维护,国家和(或)生产商对本合同所涉产品规定的质保期和(或)免费保修期与前述期限不一致的,以三者中期限较长者为准)。免费维护期内更换的部位应自更换合格之日重新起算保修期。超过保修期的机器设备,终生维修,维修时只收部件成本费。
13、交货、调试和验收
13.1乙方应当在合同生效后 天内将货物交付甲方,地点由甲方指定,谈判文件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在发货前,乙方应对产品作出全面检查和对验收文件进行整理,并列出清单,作为甲方收货初验收和使用的技术条件依据,检验的结果应随货物交甲方。
13.2 货到甲方后,甲乙双方须在 工作日内初验收,甲方对乙方提交的货物依据谈判文件上的技术规格要求和国家有关质量标准进行现场初步验收,外观、说明书、包装符合谈判文件技术要求的,给予签收,由甲乙双方共同签署验收单并加盖公章,验收时乙方必须在场,验收时乙方未到场或未签署验收单的,视为质量不合格;初步验收不合格的不予签收。
13.3 乙方按照谈判文件要求负责产品安装并培训甲方的使用操作人员,乙方在甲方使用前进行调试,调试直到符合技术要求的甲方才做最终验收,由乙方通知甲方验收并同时提交完整验收资料,乙方应配合甲方验收,并对验收结果签字,否则,应视为验收不合格。甲方未经验收而使用的,不得视为验收合格及验收结果符合合同约定。
13.4 对技术复杂的货物,甲方可请国家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参与初步验收及最终验收,并由其出具质量检测报告。验收时乙方必须在现场,验收完毕后作出验收结果报告;若聘请第三方中立机构验收,如验收不合格,验收费用由乙方承担;如验收合格,验收费用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3.5 甲乙双方关于调试和验收的其他约定: 。
14、货物包装、发运及运输
14.1 乙方应在货物发运前对其进行满足运输距离、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破损装卸等要求包装,以保证货物安全运达甲方指定地点。
14.2 乙方发货时,产品使用说明书、检验证明书、随配附件和工具以及清单一并附于货物内。
14.3 乙方在货物发运手续办理完毕后24小时内或货到甲方48小时前通知甲方,以准备甲方接货。根据甲方通知的时间和指定的地点,乙方负责安排送货、装卸、清点、堆放,设备初验收合格前的保管工作由乙方负责,费用乙方承担。
14.4 货物在交付甲方并经终验合格前发生的风险均由乙方负责。
14.5 货物在规定的交付期限内由乙方送达甲方指定的地点,经初步验收即视为货物交付。
15、违约责任
15.1 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初验收和终验收货物的,甲方应按未付货款金额每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15.2 甲方无故逾期办理货款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金额每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15.3乙方迟延本协议约定工作日程、逾期交付合格产品、合格服务项目或有其他违约,在消除违约情形前,应按货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可以从待付货款中扣除。乙方迟延本协议约定工作日程、逾期交付合格产品、合格服务项目超过10天(含10天),或因其他违约行为经甲方催告后7日内仍未纠正的,同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5.4乙方因逾期交货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还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25%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
15.5 乙方所交的货物全部或部分品种、型号、规格、技术参数、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及谈判文件规定标准的,应按双方约定要求无条件更换,乙方更换货物但逾期交货的(甲方拒绝接受的除外),按乙方逾期交货处理;乙方拒绝更换货物的,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30%的违约金,同时甲方可选择解除本合同或本合同的一部分,并可追究乙方的其他违约责任。
15.6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擅自解除本合同的,应按合同总值的3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15.7合同生效后,发现乙方响应属虚假承诺,或经权威部门监测提供的货物不能满足谈判文件要求,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乙方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外,还应向甲方支付不少于合同总价 %的违约金,同时甲方还有权解除本合同。
16、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6.1 在合同履行期内,甲乙双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相应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例如战争、严重的地震、洪水等,但一方违约或疏忽导致合同不能履行的不属于不可抗力因素。
16.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除甲方书面另行要求外,乙方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以及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若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17、争议解决
17.1 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可在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对货物质量进行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17.2 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争议,甲乙双方同意采取下列两种方式的第(1)种方式解决争议:
(1)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向扬州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申请仲裁。
17.3 若甲乙双方任何一方都没有选择解除合同的,为避免扩大损失,在诉讼或仲裁期间,双方应继续履行。
18、合同其它
18.1 乙方应诚实信用,严格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和响应承诺履行合同,不向甲方进行商业贿赂或者提供不正当利益。
18.2 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18.3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
18.4 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乙方各执两份。
甲方:扬州市公安局 乙方: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项目需求
本项目预算价8.477万元,响应报价不得高于预算价,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一、采购清单
序号 |
产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技术参数 |
电功率 |
单位 |
数量 |
1 |
电子大灶 |
2000*1100*800 |
304不锈钢板材 |
35kw 380v |
台 |
1 |
2 |
电子平板灶 |
1000*600*1100 |
304不锈钢板材 |
15kw 380v |
台 |
1 |
3 |
蒸饭箱 |
12盘 |
304不锈钢板材 |
12kw 380v |
台 |
1 |
4 |
调料台 |
600*700*800 |
1.2mm不锈钢 |
台 |
1 |
|
5 |
四门商务冷藏柜 |
1220*760*1950 |
1.2mm不锈钢板材 |
1kw 220v |
台 |
1 |
6 |
工作台冷餐柜 |
1800*800*800 |
1.2mm不锈钢板材 |
1kw 220v |
台 |
1 |
7 |
保温台 |
5格 |
1.2mm不锈钢板材 |
2kw 220v |
台 |
1 |
8 |
消毒柜 |
KC500 |
701L定款 |
台 |
1 |
|
9 |
四星水池 |
2450*600 202不锈钢1.0mm |
304不锈钢1.2mm |
台 |
1 |
|
10 |
工作台 |
1800*800*800 |
304不锈钢1.2mm |
台 |
1 |
|
11 |
电饭煲工作台 |
2200*800*800 |
304不锈钢1.2mm |
台 |
1 |
|
12 |
绞肉机 |
600*500*400 |
绞切3用 |
台 |
1 |
|
13 |
排烟罩 |
5.6米 |
304不锈钢1.2mm |
套 |
1 |
|
14 |
风箱 |
6米 |
镀锌钢板1.0mm |
套 |
1 |
|
15 |
弯头 |
现场尺寸 |
镀锌钢板1.0mm |
个 |
3 |
|
16 |
管道 |
5米 |
镀锌钢板1.0mm |
套 |
1 |
|
17 |
变径 |
现场尺寸 |
镀锌钢板1.0mm |
套 |
2 |
|
18 |
管道 |
5米 |
镀锌钢板1.0mm |
套 |
1 |
|
19 |
高压风柜 |
现场尺寸 |
纯铜电机10000风量 |
3kw |
套 |
1 |
20 |
油烟净化器 |
现场尺寸 |
98%除烟 |
台 |
1 |
|
21 |
风机控制箱 |
现场尺寸 |
随厂标配 |
台 |
1 |
|
22 |
大电饭煲 |
600*600 |
煮米10斤 |
1kw |
台 |
2 |
23 |
豆浆机 |
500*600*700 |
随厂标配 |
台 |
1 |
|
24 |
紫外线灭蝇灯 |
随厂标配 |
台 |
2 |
||
25 |
炸鸡但电子灶 |
现场尺寸 |
30v 1220v |
台 |
1 |
|
26 |
风幕机 |
1200 |
低音大风量 |
台 |
1 |
|
27 |
人工、辅料、安装、运输、调试费 |
|||||
28 |
定制货架 |
1500*2000*800 |
304不锈钢1.2mm |
台 |
1 |
|
29 |
不锈钢刀 |
/ |
不锈钢 |
/ |
把 |
4 |
30 |
砍刀 |
/ |
铸铁 |
/ |
把 |
2 |
31 |
刨子 |
/ |
钢 |
/ |
把 |
5 |
32 |
镊子 |
/ |
铜 |
/ |
把 |
5 |
33 |
杂木菜板 |
70cm |
木材 |
/ |
块 |
2 |
34 |
水果菜板 |
70cm |
木材 |
/ |
块 |
1 |
35 |
广铲 |
80cm |
1.0不锈钢 |
/ |
把 |
2 |
36 |
广勺 |
80cm |
1.0不锈钢 |
/ |
把 |
2 |
37 |
水舀 |
90cm |
1.0不锈钢 |
/ |
把 |
2 |
38 |
细漏勺 |
60cm |
1.0不锈钢 |
/ |
把 |
2 |
39 |
粗漏勺 |
60cm |
1.0不锈钢 |
/ |
把 |
2 |
40 |
大眼漏勺 |
60cm |
1.0不锈钢 |
/ |
把 |
2 |
41 |
调料缸 |
15cm |
1.0不锈钢 |
/ |
个 |
10 |
42 |
油缸 |
30cm |
1.0不锈钢 |
/ |
个 |
2 |
43 |
打菜勺 |
70cm |
1.0不锈钢 |
/ |
把 |
5 |
44 |
食品夹 |
/ |
塑料 |
/ |
个 |
5 |
45 |
不锈钢70盆 |
70cm |
1.0不锈钢 |
/ |
个 |
1 |
46 |
60盆 |
60cm |
1.0不锈钢 |
/ |
个 |
1 |
47 |
50盆 |
50cm |
1.0不锈钢 |
/ |
个 |
1 |
48 |
50保温桶 |
50cm |
1.0不锈钢 |
/ |
个 |
1 |
49 |
50不锈钢桶 |
50cm |
1.0不锈钢 |
/ |
个 |
2 |
50 |
保鲜盒 |
30cm |
塑料 |
/ |
个 |
10 |
51 |
大菜框 |
80cm |
塑料 |
/ |
个 |
4 |
52 |
刷把 |
/ |
竹子 |
/ |
把 |
4 |
53 |
小菜框 |
30cm |
塑料 |
/ |
个 |
6 |
二、商务及报价要求:
1、供应商对本项目整体内容须提供一年或以上免费质保。质保期内成交人提供免费上门维护服务。对故障在1小时内响应,4小时以内到现场,24小时以内解决问题。保修期之后继续提供维护、维修,收取合理的费用。
2、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项目包含货物、安装、施工、运输、验收和售后服务、利润、税金以及所包含的风险、责任等所有费用均包含在报价内,请各供应商认真考虑其各种风险。除合同另有规定之外,伴随服务的费用均已含在合同价款中,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
3、安装队伍必须加强管理,遵守现场的一切规章制度,文明安装,注意安全;安装期间,成交人必须服从采购人管理,货物进场须经采购人验货后才能安装;成交人安装人员、安装机械或在运输装卸途中对其他设备及邻近管线等造成损坏,应由成交人负责修复及承担一切费用;无论安装期间或退换过程中,成交人负责及时清理垃圾。项目实施过程中若发生相关的安全事故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4、供货、安装时间要求:合同签订后20个日历天(除不可抗力、非乙方原因)供货及安装完毕,并完成验收、文档整理工作。供应商可先到项目地点充分了解地理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施工配合等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投标报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项目现场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
5、货物由供应商运至采购人指定地点,验收交货前存放及保管概由供应商负责。
6、设备材料的包装均应有良好的防湿、防锈、防潮、防雨、防腐及防碰撞的措施。凡由于包装不良造成的损失和由此产生的费用均由供应商承担。
第五章 谈判响应文件格式
项 目 名 称:扬州市公安局西区食堂设备采购项目(二次)
项 目 编 号:YZGAJ-2021-015-1号
谈判供应商名称 :
日 期 :
说明:
对本章所有的响应文件格式 ,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进行补充和修改,但补充和修改不得造成与本格式内容有实质性的违背。
响应文件主要目录
一、资格性和符合性检查响应对照表
二、资格证明文件
三、谈判响应函
四、谈判响应报价表
五、供货一览表
六、技术参数响应及偏离表
七、商务条款响应及偏离表
八、......
一、资格性和符合性检查响应对照表
供应商全称(加盖公章):
序号 |
资格和符合性检查响应内容 |
是否响应 (填是或者否) |
响应文件中的页码位置 |
1 |
|||
2 |
|||
3 |
|||
4 |
|||
5 |
|||
...... |
|||
谈判文件中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
二、资格证明文件
1、实质性资格证明文件目录
(1)谈判响应函(原件)
(2) 资格声明(原件)
(3)若法定代表人参加谈判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4)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5)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2021年6月-2021年8月三个月内任意一份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
(6)供应商2021年6月-2021年8月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7)与第(6)条相对应的纳税申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0年度财务报告 (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8)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2、相关格式
法人授权书
本授权书声明:____________(供应商名称)授权________________(被授权人的姓名)为我方就 号项目采购活动的合法代理人,以本公司名义全权处理一切与该项目采购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特此声明。
代理人(被授权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单位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
日期:
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参考格式)
声 明
我公司郑重声明: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 3 年内,我公司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 月 日
三、谈判响应函
致: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根据贵方的 号谈判文件,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_________ (姓名和职务)代表我方______________(供应商的名称),全权处理本次项目谈判采购的有关事宜。
据此函,__________(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
1.按谈判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买方提供所需服务。
2.我们已详细审核全部谈判文件及其有效补充文件,我们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问题的权利。
3.我们同意从规定的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起遵循本响应文件,并在规定的谈判有效期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
4.如果在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后规定的谈判有效期内撤回响应文件或成交后拒绝签订合同,我们的谈判保证金可被贵方没收。
5.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另外要求的与谈判采购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是真实的、准确的。
6.一旦我方成交,我方将根据谈判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并保证在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完成项目,交付买方验收、使用。
7.遵守谈判文件中要求的收费项目和标准。
8.与本谈判采购有关的正式通讯地址为:
地 址: 邮 编:
电 话: 传 真:
供应商开户行: 账 户: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姓名(签字): 联系电话:
供应商名称(公章):
日 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资 格 声 明
1、名称及其它情况:
(1)供应商名称:
(2)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3)成立和/或注册日期:
(4)法定代表人:
(5)实收资本:
(6)近期资产负债表:(到20 年12月31日)
<1> 固定资产:
<2> 流动资金:
<3> 长期负债:
<4> 短期负债:
2、近三年同类货物和服务的主要销售业绩(无有效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合同复印件的视为未填报本项目):
甲方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 |
项 目 名 称 |
|
|
|
|
3、近三年的营业额:
年 份 |
国 内(万元) |
出 口(万元) |
总 额(万元) |
年 |
|||
年 |
|||
年 |
4、本次采购要求的其他资格文件以及供应商认为需要声明的其他情况:
兹证明上述声明是真实的、正确的,并提供了全部能提供的资料和数据,我们同意遵照贵方要求出示有关证明文件,如有虚假,自愿丧失成交资格,一年内退出采购人采购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