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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宝安区文汇学校厨具设备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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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汇学校厨房设备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详情

文汇学校厨房设备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文汇学校厨房设备招标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本公告附件中)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1年10月08日 14:30: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BACG2021172001

项目名称:文汇学校厨房设备招标项目

预算金额:1500000.00(元)

最高限价:无

采购需求:

标的名称

数量

单位

简要技术需求(服务需求)

备注

厨房设备

1.0

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等证明材料扫描件,并按招标文件第三章要求提供《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

2.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按招标文件第三章要求提供《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

3.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须按招标文件第三章要求提供《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须按招标文件第三章要求《股东构成审查表》和《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

5.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须按招标文件第三章要求提供《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

6.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中国”信用服务栏的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失信被执行人,“中国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深圳信用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投标人信用信息查询渠道,相关信息以开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由招标代理机构查询,投标人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7.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信用承诺书》。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9.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相关内容以“财库【2007】119号文”和“财办库【2008】248号文”的相关规定为准)。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9月24日至2021年09月30日,每天上午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登录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宝安分公司)网站(http://www.baoan.gov.cn/jyzx/)。
方式:在线下载。
售价:免费。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10月08日 14:30:00(北京时间)
地点:深圳市中正招标有限公司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2.报名操作:投标人如确定参加投标,首先要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宝安分公司)网站或者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政府采购业务分公司)报名投标,方法为登录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宝安分公司)网站或者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政府采购业务分公司)网站后点击“应标管理→投标响应”或“应标管理→确认邀请”;如果网上报名后又不参加投标,应再到【应标管理】→【投标响应】功能点中点击“撤销响应”;如果网上报名后上传了投标文件,又不参加投标,应再到【应标管理】→【上传投标文件】功能点中进行“撤标”操作;如果是未注册为深圳政府采购的供应商,请访问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szggzy.com/),先办理注册手续,再进行投标报名。在网上报名后,点击“应标管理→下载招标文件”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

3.投标操作:具体操作为登录“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宝安分公司)”,用“应标管理→上传投标文件”功能点上传投标文件。本项目电子投标文件最大容量为100MB,超过此容量的文件将被拒绝。

4.开标操作:供应商可以登录“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宝安分公司)”,在系统登录首页面即可查看开标情况。

5.采购文件澄清/修改事项:2021年10月03日 00:00前,供应商如认为采购文件存在不明确、不清晰和前后不一致等问题,要求对采购文件作出澄清的,可登录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宝安分公司)网(http://www.baoan.gov.cn/jyzx/),在“应标管理→采购文件澄清/修改”功能点中填写需澄清内容。投标截止日三日前将采购文件澄清/修改情况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宝安分公司)网站首页“项目答疑/澄清/修改/补充公告”( http://www.baoan.gov.cn/jyzx/jyxx/zfcg/xmdy/ )中公布,望投标人予以关注。

重要提示:“提出采购文件澄清要求”并不是“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供应商提出的澄清要求内容如出现“质疑”字眼,将予以退回。供应商如认为采购文件存在限制性、倾向性、其权益受到损害,需对采购文件进行质疑的,应在法定质疑期内通过登录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宝安分公司)网(http://www.baoan.gov.cn/jyzx/),在“项目质疑管理→录入项目质疑”功能点中向我公司递交书面质疑函。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四十二条“供应商投诉的事项应当是经过质疑的事项”的规定,未经正式质疑的,将影响供应商行使向财政部门提起投诉的权利。

6.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宝安分公司)有权对中标供应商就本项目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资料(原件)进行审查。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则可能面临被取消本项目中标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和三年内禁止参与深圳市政府采购活动的风险。

7.本招标公告及本项目招标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投标人有义务在招标活动期间浏览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宝安分公司)网站(http://www.baoan.gov.cn/jyzx/),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宝安分公司)网站上公布的与本次招标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8.本项目不需要投标保证金。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深圳市宝安区文汇学校

地址:前进一路297号

联系方式:27852200

2.采购实施机构信息

名 称:深圳市中正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深圳市福田区民田路171号新华保险大厦903

联系方式:0755-83026082

(若下载招标文件有困难,请与我们联系)

网上操作咨询电话:0755-2775832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傅工

电 话:0755-83026082

八、附件

采购文件ZBS:-点此下载-
采购文件PDF:-点此下载-
采购文件DOC:-点此下载-
招标文件:请下载并使用相应的投标书编制软件打开招标文件(.zbs格式)。

深圳市中正招标有限公司
2021年09月24日


文汇学校厨房设备招标项目 招标文件信息 项目编号: BACG2021172001 项目名称: 文汇学校厨房设备招标项目 包 号: A 项目类型: 货物类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货币类型: 人民币 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法(新价格分算法) 资格性审查表 序号 内容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等证明 材料扫描件,并按招标文件第三章要求提供《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 2 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按招标文件第三章要求 提供《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 3 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 况(须按招标文件第三章要求提供《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 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 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须按招标文件第三章要求《股东构成审查表》和《政府采购投标及 2 履约承诺函》)。 5 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 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须按招标文件第三章要求 提供《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 6 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 行为记录名单(“信用中国”信用服务栏的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失信被执行 人,“中国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深圳信用网”以及“深 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投标人信用信息查询渠道,相关信息以开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 准。由招标代理机构查询,投标人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7 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信用承诺书》。 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9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 关境外的产品,相关内容以“财库【2007】119 号文”和“财办库【2008】248 号文”的 相关规定为准)。 符合性审查表 序号 内容 1 按招标要求进行投标响应。 2 投标文件的编写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3 投标报价未超出采购控制金额。 4 投标报价无重大缺漏项,未对招标文件要求的采购数量进行修改。 5 投标文件列明的项目完成期限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6 对招标文件中带★号条款的响应没有负偏离。 7 为保证公平起见,除非另有规定或说明,投标人对同一货物或服务投标时不得同时提供 两套或两套以上的方案,否则作投标无效处理。 8 投标人可只对其中一个包或几个包货物进行投标(如有的话),但不得将一个包中的内 容拆开投标,否则将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3 9 投标文件不存在电子文档带病毒,使用了不属于本公司的电子密钥进行加密,或未使用 本项目的最新加密规则文件等导致投标文件不能在开标时解密的情形。 10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评标信息 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新价格分算法) 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 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价格分计算方法: 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 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0 评标总得分=F1×A1+F2×A2+……+Fn×An F1、F2……Fn 分别为各项评审因素的得分; A1、A2、……An 分别为各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1+A2+……+An=1)。 评标过程中,不得去掉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 此方法适用于货物类、服务类、工程类项目。 序 号 评分项 权重(%) 1 价格 30 2 技术 51 序号 评分因素 权重 (%) 评分准则 1 技术参数响应情况评价 42 以投标文件《技术参数偏离表》为评审依据, 各项招标技术参数要求全部满足的得 100 分,每有 1 项▲参数负偏离的扣 10 分,其 它参数每负偏离 1项扣 5 分,最低 0分。 4 (投标人应如实填写《技术参数偏离表》, 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扫描 件(原件备查),并注明证明材料在投标文 件中的具体位置。证明材料与偏离表填写内 容不一致,未提供有效证明材料或未注明证 明材料在投标文件中的具体位置或提供的 证明材料不完整或不清晰的,该项技术指标 按负偏离处理。对于不同货物的技术要求中 的相同项不满足时按一项不满足进行扣分, 不对某一项技术要求重复扣分。) 2 现场勘察 1 为了保证项目按时、保质、保量的顺利实施, 建议投标人进行现场勘察,投标人参加现场 勘察且能提供招标单位出具的现场勘察证 明及施工现场照片(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 提供①由招标单位出具的加盖招标单位公 章及签发人签名的现场勘察证明;②现场照 片不少于 3 张,照片的真伪将由招标单位负 责核实),得 100 分,不按要求提供证明材 料不得分。 3 项目实施方案评价 5 根据投标人项目施工组织方案、工期计划、 施工安全保障方案、文明措施、环保措施、 防疫措施、项目验收方案等进行评审: 1.施工组织方案详细且完善; 2.能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安排合理的工期计 划; 3.施工安全保障方案可实施性、保障性强; 4.投标人承诺文明措施、环保措施、防疫措 施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5.项目验收方案提供施工过程资料及招标 文件要求的相关资料; 满足以上五项标准得 100 分,满足四项标准 得 80 分,满足三项标准得 60 分,满足两项 标准得 40 分,满足一项标准得 20 分,其他 情况不得分。 4 售后服务评价 3 根据投标人售后服务响应时间、售后服务计 划、售后服务人员、技术培训方案进行评审: 1)售后服务计划详细、切实可行; 2)售后服务响应时间、售后服务人员规划 5 及制度具体且完善; 3)技术培训方案详细,周到; 满足以上三项标准得 100 分,满足两项标准 得 70 分,满足一项标准得 40 分,其他情况 不得分。 3 商务 19 序号 评分因素 权重 (%) 评分准则 1 人员情况评价 3 1.投标人须为本项目配备一名装配式高级 工程师,提供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教育与考 试中心颁发的资格证书,得 30 分。未提供 或不按要求提供的不得分。 2.投标人须为本项目配备一名机电工程师 (中级或以上),提供资格证书,得 30 分。 未提供或不按要求提供的不得分。 3.投标人须为本项目配备特种作业操作证 (作业类别:焊接与热切割作业、电工作业) 各 2名,每提供 1个证书得 10 分,此项最 高得 40 分。未提供或不按要求提供的不得 分。 以上 3 项证明文件: 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近三个月社保证明 及资格证书扫描件。(中标后原件核查) 2 服务信誉安全情况评价 4 1.投标人获得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 会批准的认证机构颁发的符合“《商品经营 服务质量管理规范》GB/T16868-2009、《商 品售后服务评价体系》GB/T27922-2011”标 准的“售后服务质量测评认证证书”,得 4 0 分。未提供或不按要求提供的不得分。 2.投标人具有 GB/T 31950-2015&GB/T 2792 5-2011 标准的五星“商业信誉认证证书” 的得 40 分,未提供或不按要求提供的不得 分。 以上 2 项证明文件: 1)提供有效期内的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 委员会批准,并加盖认证机构公章的“认证 机构批准书”扫描件; 6 2)提供有效期内的认证证书扫描件。 3.投标人具有“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企业 证书”得 20 分,未提供或不按要求提供的 不得分。 证明文件: 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扫描件。 3 产品安全卫生情况评价 2 1.投标人具有不锈钢制品系列“食品接触 产品卫生认证证书”,提供认证证书得 50 分,未提供则不得分。 2.投标人具有不锈钢制品系列“食品接触 产品安全认证证书”,提供认证证书得 50 分,未提供则不得分。 以上 2 项证明文件: 提供不锈钢制品系列认证证书扫描件。 4 同类项目经验评价 3 投标人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以证明文件 落款时间为准)完成同类项目案例每提供 1 个得 35 分,最高得 100 分。 证明文件:提供同类项目中标通知书、合同 关键页及验收报告扫描件,原件备查。 5 诚信评审 5 投标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在诚信管理中受 过主管部门通报处理且仍在实施期限内的 本项不得分,否则得 100 分。 (投标人须如实提供《诚信承诺函》,格式 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承诺函格式及内容不 得修改,否则不得分。如若投标人承诺与实 际情况不相符,将按虚假应标报相关主管部 门处理) 6 服务网点 2 1.投标人在深圳市有固定售后服务机构、零 配件仓库、售后服务人员。 满足以上三项标准得 100 分,满足两项标准 得 70 分,满足一项标准得 40 分,其他情况 不得分。 证明文件: 提供营业执照、租赁合同及售后服务人员近 三个月社保证明。 2.深圳市外投标人承诺中标后一个月内在 深圳市设立固定售后服务机构、零配件仓 库、售后服务人员。 7 满足以上三项标准得 70 分,满足两项标准 得 40 分,满足一项标准得 30 分,其他情况 不得分。 证明文件: 投标人自拟承诺函。 以上两项不可重复计分。 投标书目录 ? 一、投标文件正文(信息公开部分) ? (1)投标书 ? (2)投标一览表 ? (3)分项报价清单 ? (4)商务条款偏离表 ? (5)技术参数偏离表 ? (6)货物说明一览表 ? (7)投标人情况介绍 ? (8)项目管理主要技术和售后服务人员情况表 ? (9)售后服务计划 ? (10)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 (11)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 ? (12)股东构成审查表 ? (13)诚信承诺函 ? (14)信用承诺书 ? (15)符合政府采购优惠政策的证明材料 ? (16)招标文件要求的其它内容或投标人认为需要补充的商务和技术资料 ? 二、投标文件附件(非信息公开部分) ? (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附身份证有效期内的正反面扫描件) ?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身份证有效期内的正反面扫描件) 宝安区政府采购招标文件 (货物类) 项目名称:文汇学校厨房设备招标项目 项目编号:BACG2021172001 二〇二一年九月 深 圳 市 中 正 招 标 有 限 公 司 SHENZHEN ZHONGZHENG TENDERING CO.,LTD. 9 特别警示条款 一、《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 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一 至三年内禁止其参与本市政府采购,并由主管部门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十以 上千分之二十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取消其参与本市政府采购资格,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二十 以上千分之三十以下的罚款,并由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 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在采购活动中应当回避而未回避的; (二)未按本条例规定签订、履行采购合同,造成严重后果的; (三)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的; (四)以非法手段排斥其他供应商参与竞争的; (五)与其他采购参加人串通投标的; (六)恶意投诉的; (七)向采购项目相关人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当利益的; (八)阻碍、抗拒主管部门监督检查的; (九)其他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 二、《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六条 供应商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主管部 门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并作出以下处罚: (一)违法行为属于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的(一)、(二)、(三)、(四)、(六)、(八)、 (九)项情形,涉及的采购金额累计在五十万元以下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十的罚款,一年内禁 止其参与本市政府采购;涉及的采购金额累计在五十万元以上两百万元以下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 之十五的罚款,两年内禁止其参与本市政府采购;涉及的采购金额累计在两百万以上五百万以下的, 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二十的罚款,三年内禁止其参与本市政府采购。 (二)违法行为属于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第(五)、(七)项情形,涉及的采购金额累计在一 百万元以下,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十五的罚款,两年内禁止其参与本市政府采购;涉及的采购金额 累计在一百万以上两百万以下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二十的罚款,三年内禁止其参与本市政府采 购。 第七十七条 供应商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情节严重,由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 主管部门取消其参与本市政府采购的资格,并作出以下处罚: 10 (一)违法行为属于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的(一)、(二)、(三)、(四)、(六)、(八)、 (九)项情形,涉及的采购金额累计在五百万元以上一千万元以下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二十的 罚款;涉及的采购金额累计在一千万元以上两千万元以下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二十五的罚款; 涉及的采购金额累计在两千万元以上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三十的罚款; (二)违法行为属于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第(五)、(七)项情形,涉及的采购金额累计在两 百万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二十五的罚款;涉及的采购金额累计在五百万元 以上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三十的罚款。 第七十九条 供应商有下列情形的,属于采购条例所称的串通投标行为,按照采购条例第五十七 条有关规定处理: (一)投标供应商之间相互约定给予未中标的供应商利益补偿; (二)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负责人、项目投标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 主要技术人员为同一人、属同一单位或者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 (三)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人编制,或者由同一人分阶段参与编制 的; (四)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或部分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五)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内容存在非正常一致; (六)由同一单位工作人员为两家以上(含两家)供应商进行同一项投标活动的; (七)主管部门依照法律、法规认定的其他情形。 第八十一条 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按照采购条例第五 十七的有关规定处理: (一)通过转让或者租借等方式从其他单位获取资格或者资质证书投标的; (二)由其他单位或者其他单位负责人在投标供应商编制的投标文件上加盖印章或者签字的; (三)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不是本单位人员的; (四)投标保证金不是从投标供应商基本账户转出的; (五)其他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的行为。 投标供应商不能提供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的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等劳动关系证明材料 的,视为存在前款第(三)项规定的情形。 11 文汇学校厨房设备招标项目 招标文件信息 项目编号: BACG2021172001 项目名称: 文汇学校厨房设备招标项目 包 号: A 项目类型: 货物类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货币类型: 人民币 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法(新价格分算法) 资格性审查表 序号 内容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等证明 材料扫描件,并按招标文件第三章要求提供《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 2 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按招标文件第三章要求 提供《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 3 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 况(须按招标文件第三章要求提供《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 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 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须按招标文件第三章要求《股东构成审查表》和《政府采购投标及 履约承诺函》)。 12 5 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 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须按招标文件第三章要求 提供《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 6 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 行为记录名单(“信用中国”信用服务栏的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失信被执行 人,“中国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深圳信用网”以及“深 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投标人信用信息查询渠道,相关信息以开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 准。由招标代理机构查询,投标人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7 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信用承诺书》。 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9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 关境外的产品,相关内容以“财库【2007】119 号文”和“财办库【2008】248 号文” 的相关规定为准)。 符合性审查表 序号 内容 1 按招标要求进行投标响应。 2 投标文件的编写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3 投标报价未超出采购控制金额。 4 投标报价无重大缺漏项,未对招标文件要求的采购数量进行修改。 5 投标文件列明的项目完成期限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6 对招标文件中带★号条款的响应没有负偏离。 7 为保证公平起见,除非另有规定或说明,投标人对同一货物或服务投标时不得同时提供 两套或两套以上的方案,否则作投标无效处理。 8 投标人可只对其中一个包或几个包货物进行投标(如有的话),但不得将一个包中的内 容拆开投标,否则将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9 投标文件不存在电子文档带病毒,使用了不属于本公司的电子密钥进行加密,或未使用 本项目的最新加密规则文件等导致投标文件不能在开标时解密的情形。 13 10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评标信息 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新价格分算法) 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 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价格分计算方法: 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 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0 评标总得分=F1×A1+F2×A2+……+Fn×An F1、F2……Fn 分别为各项评审因素的得分; A1、A2、……An 分别为各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1+A2+……+An=1)。 评标过程中,不得去掉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 此方法适用于货物类、服务类、工程类项目。 序号 评分项 权重(%) 1 价格 30 2 技术 51 序号 评分因素 权重 (%) 评分准则 1 技术参数响应情况评价 42 以投标文件《技术参数偏离表》为评审依据, 各项招标技术参数要求全部满足的得 100 14 分,每有 1 项▲参数负偏离的扣 10 分,其 它参数每负偏离 1 项扣 5 分,最低 0 分。 (投标人应如实填写《技术参数偏离表》, 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扫描 件(原件备查),并注明证明材料在投标文 件中的具体位置。证明材料与偏离表填写内 容不一致,未提供有效证明材料或未注明证 明材料在投标文件中的具体位置或提供的 证明材料不完整或不清晰的,该项技术指标 按负偏离处理。对于不同货物的技术要求中 的相同项不满足时按一项不满足进行扣分, 不对某一项技术要求重复扣分。) 2 现场勘察 1 为了保证项目按时、保质、保量的顺利实施, 建议投标人进行现场勘察,投标人参加现场 勘察且能提供招标单位出具的现场勘察证 明及施工现场照片(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 提供①由招标单位出具的加盖招标单位公 章及签发人签名的现场勘察证明;②现场照 片不少于 3 张,照片的真伪将由招标单位负 责核实),得 100 分,不按要求提供证明材 料不得分。 3 项目实施方案评价 5 根据投标人项目施工组织方案、工期计划、 施工安全保障方案、文明措施、环保措施、 防疫措施、项目验收方案等进行评审: 1.施工组织方案详细且完善; 2.能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安排合理的工期计 划; 3.施工安全保障方案可实施性、保障性强; 4.投标人承诺文明措施、环保措施、防疫措 施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5.项目验收方案提供施工过程资料及招标 文件要求的相关资料; 满足以上五项标准得 100 分,满足四项标准 得 80 分,满足三项标准得 60 分,满足两项 标准得 40 分,满足一项标准得 20 分,其他 15 情况不得分。 4 售后服务评价 3 根据投标人售后服务响应时间、售后服务计 划、售后服务人员、技术培训方案进行评审: 1)售后服务计划详细、切实可行; 2)售后服务响应时间、售后服务人员规划 及制度具体且完善; 3)技术培训方案详细,周到; 满足以上三项标准得 100 分,满足两项标准 得 70 分,满足一项标准得 40 分,其他情况 不得分。 3 商务 19 序号 评分因素 权重 (%) 评分准则 1 人员情况评价 3 1.投标人须为本项目配备一名装配式高级 工程师,提供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教育与考 试中心颁发的资格证书,得 30 分。未提供 或不按要求提供的不得分。 2.投标人须为本项目配备一名机电工程师 (中级或以上),提供资格证书,得 30 分。 未提供或不按要求提供的不得分。 3.投标人须为本项目配备特种作业操作证 (作业类别:焊接与热切割作业、电工作业) 各 2 名,每提供 1 个证书得 10 分,此项最 高得 40 分。未提供或不按要求提供的不得 分。 以上 3 项证明文件: 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近三个月社保证明 及资格证书扫描件。(中标后原件核查) 2 服务信誉安全情况评价 4 1.投标人获得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 会批准的认证机构颁发的符合“《商品经营 服务质量管理规范》GB/T16868-2009、《商 品售后服务评价体系》GB/T27922-2011”标 准的“售后服务质量测评认证证书”,得 40 分。未提供或不按要求提供的不得分。 16 2. 投 标 人 具 有 GB/T 31950-2015&GB/T 27925-2011 标准的五星“商业信誉认证证 书”的得 40 分,未提供或不按要求提供的 不得分。 以上 2 项证明文件: 1)提供有效期内的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 委员会批准,并加盖认证机构公章的“认证 机构批准书”扫描件; 2)提供有效期内的认证证书扫描件。 3.投标人具有“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企业证 书”得 20 分,未提供或不按要求提供的不 得分。 证明文件: 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扫描件。 3 产品安全卫生情况评价 2 1.投标人具有不锈钢制品系列“食品接触产 品卫生认证证书”,提供认证证书得 50 分, 未提供则不得分。 2.投标人具有不锈钢制品系列“食品接触产 品安全认证证书”,提供认证证书得 50 分, 未提供则不得分。 以上 2 项证明文件: 提供不锈钢制品系列认证证书扫描件。 4 同类项目经验评价 3 投标人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以证明文件 落款时间为准)完成同类项目案例每提供 1 个得 35 分,最高得 100 分。 证明文件:提供同类项目中标通知书、合同 关键页及验收报告扫描件,原件备查。 5 诚信评审 5 投标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在诚信管理中受 过主管部门通报处理且仍在实施期限内的 本项不得分,否则得 100 分。 (投标人须如实提供《诚信承诺函》,格式 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承诺函格式及内容不 得修改,否则不得分。如若投标人承诺与实 际情况不相符,将按虚假应标报相关主管部 17 门处理) 6 服务网点 2 1.投标人在深圳市有固定售后服务机构、零 配件仓库、售后服务人员。 满足以上三项标准得 100 分,满足两项标准 得 70 分,满足一项标准得 40 分,其他情况 不得分。 证明文件: 提供营业执照、租赁合同及售后服务人员近 三个月社保证明。 2.深圳市外投标人承诺中标后一个月内在 深圳市设立固定售后服务机构、零配件仓 库、售后服务人员。 满足以上三项标准得 70 分,满足两项标准 得 40 分,满足一项标准得 30 分,其他情况 不得分。 证明文件: 投标人自拟承诺函。 以上两项不可重复计分。 18 其它关键信息 一、评标定标信息 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法 中标供应商家数 1 候选中标供应商家数 1 二、投标人不符合《资格性审查表》或《符合性审查表》中任一情形的,初审不通过,投标无 效。 三、报价明显偏低的合理性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 87 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六十条规 定: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 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 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四、关于享受政府采购优惠政策的主体及价格扣除比例 (1)根据《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库〔2020〕46 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4〕68 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对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了符合政府采购优惠政策的证明材料的投标 人,其投标报价扣除 6 %(请在 6%-10%范围内选择)后参与评审。对于同时属于小微企业、监狱 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不重复进行投标报价扣除。 本项目所属行业为 工业 ,投标人应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 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 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 (2)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 可给予联合体__/__% (请在 2%-3%范围内选择)的价格扣除。 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 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享受政府采购优惠政策第一款的优惠政策。 19 (3)优惠主体资格的认定资料为《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以及《监 狱企业声明函》等承诺性质的资料(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监狱企业或者代理提供监狱企业 货物的供应商如须享受优惠政策,除上述资料外,还须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出具 的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五、其他说明 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 〔2019〕9 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 号)和《关 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 号)品目清单范围内的,应依据国家 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 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对于已列入品目清单的产品类别,采购人可在采购需求中提出更高 的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要求,对符合条件的获证产品给予适当评审加分。对于未列入品目清单的产 品类别,鼓励采购人综合考虑节能、节水、环保、循环、低碳、再生、有机等因素,参考相关国家 标准、行业标准或团体标准,在采购需求中提出相关绿色采购要求,促进绿色产品推广应用。 为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题,深圳市推出政府采购订单融资改革举措。订单融资具体流程及试点 金融机构订单融资服务承诺可参阅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www.zfcg.sz.gov.cn)信息公开栏目或 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szzfcg.cn)政府采购订单融资栏目。 20 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 一、说明 1 资金来源 1.1 采购单位已获得一笔资金,计划将一部分资金用于支付本次招标后所签订的合同项下的款项。 2 采购人及招标机构 2.1 “采购人”是指获得资金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社会组织。 2.2 “招标机构”是指根据采购人委托,代理政府采购事宜的社会采购代理机构。本招标文件 的招标机构特指深圳市中正招标有限公司。 3 版本说明 3.1 本版本适用于货物类网上招标项目采购。 4 合格的投标人 4.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享有独立关税地位的地区)注册,并有能力按本次招标文件的要 求提供本项目相关货物和服务。 4.2 遵守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的有关规定。” 4.3 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招标机构的投标人。 4.4 在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注册的政府采购供应商。 4.5 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5 合格的服务 5.1 必须是提供符合方案的服务。 5.2 投标人应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使用该服务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 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起诉。 6 投标费用 6.1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机构和采购人均 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二、招标文件 7 招标文件构成 7.1 要求提供的服务、招标过程和合同条件在招标文件中均有说明。 招标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 1.关键信息:包括投标文件初审表、评分表等 2.标书,共六章,内容如下: 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 第二章 合同格式(供参考) 21 第三章 附件 第四章 招标邀请 第五章 投标资料表 第六章 服务需求书 7.2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 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作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并可 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8 招标文件的澄清 8.1 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于“招标邀请”中所述答复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 式通知招标机构。招标机构对在规定的时间内收到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要求均以公告形式或网上答 疑形式在宝安政府采购网(ba.szzfcg.cn)上予以答复,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有义务浏览上述 网站,已发布的投标答疑视为已送达投标人。该答复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对投标人有约束力。 8.2 投标供应商若认为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有倾向性或不公正性,可在招标答疑阶段书面提出,以 维护招标行为的公平、公正,招标机构对在规定的时间内收到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要求均以公告形 式或网上答疑形式在宝安政府采购网(ba.szzfcg.cn)上予以答复,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有义 务浏览上述网站,已发布的答复公告视为已送达投标人。该答复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对投标人 有约束力。 8.3 为体现政府采购公平与效率相结合的原则,采购机构在发布澄清或修改公告时,会根据澄清或 修改内容对投标供应商影响程度作出是否延期开标的决定。如投标供应商认为澄清或修改内容对其 参与本项目投标影响较大,需要更多时间做投标准备,必须在公告或答疑发出两天前书面向采购机 构提出推迟开标的要求,否则采购机构不接受有关不推迟开标的质疑,如需延迟开标时间的在澄清 或修改发布起延期不超过 15 天。 8.4 对于没有提出澄清又参与了该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将被视为完全认同招标文件,投标截止后不再 受理针对招标文件的相关投诉。 8.5 对招标文件中描述有歧义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评标委员会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 判适用于每一个投标人。 9 招标文件的修改 9.1 在投标截止日期前,招标方可主动地或依据投标方要求澄清的问题而修改招标文件,并以公告 形式登载在宝安区政府采购网上(ba.szzfcg.cn),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有义务浏览宝安区政 府采购网站及代理机构网站,已刊登的澄清公告视为已送达投标人。 9.2 为使投标方在准备投标文件时有合理的时间考虑招标文件的修改,招标方可酌情推迟投标截止 日期,并以公告形式通知已在宝安区政府采购网上响应投标的每一投标人。 9.3 招标文件的修改书将构成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对投标方有约束力。 22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10 投标的语言及计量单位 10.1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机构和采购人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 中文书写。任何非中文的资料,都应提供中文翻译本,在解释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 10.2 除非下文另有约定,本招标文件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1 投标文件构成 11.1 投标人应按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书目录提供招标要求的所有材料。 11.2 投标文件必须是通过在深圳市宝安区政府采购网站(http://ba.szzfcg.cn)下载的投标书编制 软件制作的,并使用投标人密钥及正确加密规则加密成功的电子档文件(文件格式为 BIDX 文件), 否则将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12 投标文件格式 12.1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填写(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 12.2 本招标文件中的“包”是最小的“标的单位”,投标人可对本“招标文件”中所列的所有服 务项进行投标,投标人可只对其中一个包或几个包服务内容进行投标(如有的话),但不得将一个 包中的内容拆开投标,否则将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13 投标报价和货币 13.1 投标报价应按“投标资料表”的要求报价,以人民币为结算单位。 13.2 有关服务的报价应包括要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缴纳的增值税和国家规定的所有税费。 13.3 投标报价为一次性报价,开标后不得更改,投标人对项目的报价必须是唯一的,招标人不接 受有任何选择的报价。 14 投标人资格的证明文件 14.1 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 的一部分。 14.2 投标人除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外,还必须符合国家法规规定的强制性条件,并提供相 关证明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份。 14.3 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中标后能履行合同的资格证明文件,包括投标人已具备履行合同所需 的财务、技术和生产能力。 14.4 投标人提交的合格性的证明文件应当是合法有效的。 14.5 投标人应提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并 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5 证明服务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 15.1 投标人应提交文件证明其提供的合同项下的货物和服务的合格性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证明 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5.2 证明所投货物和服务与示文件要求相一致的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数据或照片,包括: 1) 货物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详细说明; 23 2) 货物正常使用周期内,连续地使用所必须的备件和专用工具清单,包括备件和专用工具的货源及 现行价格; 3) 对照招标文件技术规格,逐条说明所提供货物和服务已对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做出了实质性的响 应,或申明与技术规格条文的偏差和例外。 15.3 投标人在阐述第 15.2 条时应注意采购人在技术规格中指出的工艺、材料和设备的标准以及参 照的品牌、分类型号仅起说明作用,并没有任何限制性,投标人在投标中可以选用替代标准、品牌 或分类型号,但这些替代要实质上满足招标文件中技术规格的要求,是否符合招标要求,由评标委 员会作出评判。 15.4 为保证公平起见,除非另有规定或说明,投标人对同一包组货物或服务投标时不得同时提供 两套或两套以上的方案,否则作废标处理。 15.5 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 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 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 确定,其他投标无效。 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 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 审得分最高且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 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 候选人。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已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并在 招标文件中载明的。多家投标人提供的全部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两款规定处理。 属评定分离项目,结合对应招标文件相关规定,若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已进入中标候选的, 按所在品牌排名第一顺位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之一(投同品牌产品的其它投标人不再进入候选 排序),其余品牌产品投标人按中标候选条件正常顺序推荐。 16 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无需缴纳投标保证金) 16.1(1)根据《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投标(履约)保证金管理办法》,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须 是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注册供应商,并已向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预交一万元的投标保证金;已经注 册但未预交一万元保证金的供应商,可以在上传投标文件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到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 缴 纳 一 万 元 的 投 标 保 证 金 。 供 应 商 注 册 办 法 可 查 询 深 圳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中 心 网 站 (http://www.szzfcg.cn),或拨打咨询电话 0755-83938966。 (2)保证金可采用银行转帐、支票、汇票、本票、汇款等形式缴纳。 (3)由于投标保证金入帐及查询入帐信息需一定时间,为不影响供应商的正常投标,请未预交保证 金的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3 天交纳投标保证金,以确保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保证金能到账, 保证金到账查询电话:0755-83948155。 (4)帐户: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营业部,行号:307584021015,帐号:0012100200549, 24 户名: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 (5)供应商只有在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预交或缴纳保证金后才能获取在网上“上传投标文件”的权 限。供应商必须确认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已获得“上传投标文件”的权限并成功上传投标文件。 16.2 投标保证金是为了保护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和采购单位免因投标人的行为而蒙受损失。政府集 中采购机构和采购单位因投标人的行为受到损害时可根据本须知第 16.3 条的规定没收投标人的投 标保证金。 16.3 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1)投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 (2)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根据本须知签订合同条款规定签订合同; (3)投标人提供虚假投标文件或虚假补充文件。 (4)投标人质疑投诉提供虚假情况。 17 投标有效期 17.1 根据本须知第 19 条规定,投标应在“投标资料表”中所规定的时期内保持有效。 17.2 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招标机构可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这种 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投标人可拒绝招标机构的这种要求,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会被没收。 接受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而只会被要求相应地延长其投标保 证金的有效期。在这种情况下,本须知第 16 条有关投标保证金的退还和没收的规定将在延长了的有 效期内继续有效。拒绝接受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会被视为退出投标。 18 投标文件的书写要求 18.1 投标人应准备所投投标项目的电子投标文件一份,此电子投标文件须由投标人根据招标机构 提供的后缀名为.zbs 的电子采购文件,使用《投标书编制软件》编制。投标人应使用最新版本的投 标书编制软件制作投标文件,因投标人未及时更新投标书编制软件造成投标文件出错(如:开标一 览表空白,无法正常导入投标书浏览软件等)而导致的投标无效,后果由投标人自负。(请投标人 制作投标文件前,在宝安政府采购网 “相关软件下载”中下载并安装最新版本的投标书编制软件, 或在打开新版投标书编制软件时按自动升级提示要求安装投标书编制软件至最新版本)。 18.2 投标人在利用《投标书编制软件》编制投标书时须注意: 1、导入《投标书编制软件》的招标文件项目编号、包号应与以此制作的投标文件项目编号、 包号一致。例如,不能将甲项目 A包的招标书导入《投标书编制软件》,制作乙项目 B包的投标书。 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2、不能用非本公司的电子密钥加密本公司的投标文件,或者用其它公司的登录用户上传本公 司的投标文件。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3、要求用《投标书编制软件》编制投标书的包,不能用其它方式编制投标书,否则,视为无 效投标。编制投标文件时,电脑须连通互联网。 4、投标文件不能带病毒。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将用杀毒软件对投标文件进行病毒检测,如果软 件报告发现病毒,则政府集中采购机构认为该投标文件带病毒,其投标将被拒绝。 25 5、完整填写“投标关键信息”,如下图所示: 如果在投标文件的其它地方有与“投标关键信息”内容相冲突的,以“投标关键信息”为准。 6、投标人在编辑投标文件时,在投标文件目录中属于本节点内容的必须在本节点中填写,填 写到其他节点或附件的将可能导致投标无效,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填写完投标文件后,要 检查每一个章节中图片的清晰程度,如果图片中字体的笔划不连贯,难以辨识的,请及时更换,以 确保图片清晰可辨,因为无法辨识的图片将导致对该投标文件不利的专家评定。 7、投标书编写完成后,必须用属于本公司的电子密钥进行加密,否则视同未盖公章,将导致 投标文件无效。 8、投标人在使用《投标书编制软件》过程中遇到无法正常编辑或生成投标文件时,必须于开 标 24 小时前将具体问题书面送达宝安区政府采购中心,否则由此产生的问题由投标人负责。 9、深圳市中正招标有限公司不接受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纸质、电子、传真等所有形式的投标 文件。由于对网上招投标操作不熟悉或自身电脑、网络的原因导致不能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上传投 标文件,深圳市中正招标有限公司不负任何责任。建议于开标前一个工作日完成投标文件的制作与 上传,如果上传有困难,请及时咨询中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755-27758326。 10、如果开标时招标机构出现网络故障、技术故障,影响了招投标活动,深圳市中正招标有限 公司有权采取措施如延期、接受无法从网上上传的投标书等,以保障招投标活动的公开、公平和公 正,投标供应商不得对此持有异议。 18.3 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投标概不接受。 18.4 投标文件不用盖章或签字,资格证明文件按招标要求提供扫描件。 18.5 警示条款 各投标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有关规定,为增强各投标人 诚信守法、公平竞争意识,规范各投标人投标行为,有效遏制投标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的串标围标、 26 造假等不诚信行为,促进政府采购市场诚信体系建设,确保政府采购工作公开、公平和公正,本项 目将依法依规对投标信息予以公示,望各投标人给予配合,履行好自身的权益和义务。 1.公示的内容。投标书、投标一览表、分项报价清单、商务条款偏离表、技术参数偏离表、货 物说明一览表、投标人情况介绍、项目管理主要技术和售后服务人员情况表、售后服务计划、关于 资格的声明函、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诚信承诺函、信用承诺书、符合政府采购优惠政策的 证明材料、招标文件要求的其它内容或投标人认为需要补充的商务和技术资料(以招标公告、评标 信息中涉及的内容为准)。 2.公示时间。从2018年3月1日起,所有新公告的政府采购项目的投标人投标文件都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为中标结果公布环节。当发布中标结果时,同时向社会公布参加该政府采购项目的投标人 (包括中标和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对投标响应不足三家的废标项目的投标文件不予公开; 对未使用最新加密规则或携带病毒等原因导致投标无效的投标文件不予公开。 投标人对公示信息的质疑,按现规定和做法执行。 望各投标人要珍惜本次投标机会,诚实、守 信、依法、依规投标。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9 投标文件的加密 19.1 . 在投标文件制作完成后,投标书编制软件自带的加密程序能自行对其进行加密,投标 人无须用其它加密方式。此加密程序确保投标文件在到达投标截止时间后才能解密查看。在加密过 程中,加密软件会根据项目信息自动获取对应项目的加密规则文件,如下图所示: 27 (图 1:标书加密) 点击“开始”按钮进行标书加密,根据软件的提示信息完成标书的加密。 (图 2:标书加密成功) 28 20 投标 20.1 网上投标 投标人必须在采购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用电子密钥登录“深圳市宝安区政府采购网” (ba.szzfcg.cn),用“应标管理”-》“上传投标文件”功能点上传投标文件。如果没有该功能点, 请致电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保证金咨询电话核查贵公司的投标保证金是否到帐,并请求开通上传投 标文件权限。为避免网络拥堵,请提前上传投标文件,区政府采购中心不接收网下递交的投标文件。 20.2 深圳市中正招标有限公司可以按本须知第 9 条规定,通过修改招标文件自行决定酌情延长投 标截止期。在此情况下,深圳市中正招标有限公司、采购单位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期制约的所有权 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期。在项目延期后,出于投标文件的保密考虑,建议投标人重新加密 投标文件,重新上传。 20.3 投标截止时投标人不足三家,或有效投标少于三家招标方有权宣布此次招标无效,重新招标或 采用其它方式采购。 21 迟交的投标文件 21.1 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不得上传投标文件,深圳市中正招标有限公司不接收网下递交的投标文件。 22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22.1 投标方提交投标文件后,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对其投标文件进行修改并重新上传投标文件或 在网上进行撤销投标的操作。 22.2 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不得修改投标文件。 22.3 从投标截止期至投标人在投标书格式中确定的投标有效期之间的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撤 回其投标,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按照本须知第 16.7 条的规定被没收。 22.4 评标委员会不向落标方解释落标原因,不退还投标文件。 23 评标委员会 23.1 招标方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有关规定成立评标委员会,评标工作由评标 委员会负责。 五、开标与评标 24 开标 24.1 招标机构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开标,并在网上公布开标结果。 24.2 按照第 22.1 条规定,在网上进行了“撤销投标”和“投标响应拒绝”的操作的投标将不予开 封。 24.3 本项目进行网上投标,当招标机构开标后,投标人即可登录“深圳市宝安区政府采购网”,用 “应标管理?浏览开标一览表”功能查看开标一览表。 25 投标文件的澄清 25.1 在评标期间,评标委员会可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进行澄清,但不得寻求、提供或允许对 投标价格等实质性内容做任何更改。有关澄清的要求和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 29 26 投标文件的初审 26.1 投标文件的初审包括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 26.2 资格性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投标保证金等进 行审查,内容详见《关键信息》→《投标文件初审表》。 26.3 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更正(次序排先者优先): 26.3.1 若开标一览表中单价和总价相矛盾,以投标总价为准; 26.3.2 若开标一览表中报价与投标价格表不一致,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26.3.3 若投标价格表中分项报价与总价不一致,以总价为准; 26.3.4 若用文字表示的数值与用数字表示的数值不一致,以文字表示的数值为准; 26.3.5 若投标书中声明的投标总价与投标价格表不一致,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26.3.6 若投标一览表中报价与开标一览表不一致,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如投标人不接受以上对其错误的更正,其投标将被拒绝。 26.4 符合性检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 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 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内容详见 《关键信息》→《投标文件初审表》。 26.5 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将作投标无效处理。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 离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未能通过投标文件的初审包括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 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视为非实质性响应,将导致投标无效。 26.6 对不属于“投标无效”或“拒绝投标”列示的其他情形,包括投标文件中不构成实质性偏差 的不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给评审带来不便,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评标委员会可以接受,并 酌情扣分处理。 26.7 根据项目具体情况,评标委员会有权决定招标文件中“可能导致投标无效”或“可能导致其投 标被拒绝”等具体条款是否实施“投标无效”或“投标被拒绝”,但对同一条款的裁决应适用于每 一个投标人。如果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文件存在不完善或有纰漏的情况,但又没有违反实质性规定, 不足以导致投标无效的,应作扣分处理。 26.7.1 由于投标书编制软件设置开标一栏表固定格式只有“交货期”栏目的原因,服务类项目不存 在“交货期”,投标人在编制服务类项目投标文件时“交货期”建议统一填“1”,投标人投标文件 只要对项目具体的服务期限作出响应即可,此项填写内容不作为投标无效条款。 26.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 87 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六十条规 定: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 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 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27 评标方法和定标原则(本项目具体所采用的评标方法详见 《关键信息》→《评标信息》) 27.1.最低评标价法 最低评标价法,是指以价格因素确定中标候选供应商的评标方法,即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 30 提下,以报价最低的投标供应商作为中标候选供应商或中标供应商的评标方法。 中标人的投标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资质、技术要求和标准,但评标委员会无需对投标文件的技 术部分进行价格折算。 27.1.1 投标文件的初审和投标价格 27.1.1.1 资格性检查,见 26.2。 27.1.1.2 符合性检查,见 26.4。 27.1.1.3 针对第 27.1.1.2 条所述内容,如投标人未提供或未完全提供,则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 招标文件。 27.1.1.4 评标委员会将依据委托招标金额作为授予合同价格的上限,在委托招标金额未得到追加之 前,只对在委托招标金额内的投标进行评定。 27.1.1.5 评标委员会同时将按照本须知第 26 条规定,只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 进行下一步评定。 27.1.2 定标原则 27.1.2.1 通过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审查且报价不超过预算控制金额并同时具备以下(一)至(四) 条件的投标人应当确定为中标候选供应商或中标供应商: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候选供应商或中 标供应商 (一)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 (二)按以上规则,最终投标的价格最低。 27.1.2.2 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评标委员会 认为,排在前面的供应商的最低投标报价或者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 商品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 证明材料;否则,评标委员会可以取消该投标供应商的中标资格,按顺序由排在后面的供应商递补, 以此类推。对是否满足实质性要求或报价是否合理或是低于成本,评委会意见不一致时,按少数服 从多数原则作出决定。 27.2.综合评分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方法进行评审,评审委员会只评标,不定标。 综合评分法是指在最大限度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评价因素进 行量化打分,以每个投标供应商的总得分除以专家人数的平均分值确定,平均分值保留到小数点后 四位,按评审后平均分值由高到低顺序排序。 27.2.1 投标文件的初审和投标价格 27.2.1.1 资格性检查,见 26.2。 27.2.1.2 符合性检查,见 26.4。 27.2.1.3 针对第 27.2.1.2 条所述内容,如投标人未提供或未完全提供,则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 招标文件。 27.2.1.4 评标委员会将依据委托招标金额作为授予合同价格的上限,在委托招标金额未得到追加之 31 前,只对在委托招标金额内的投标进行评定。 27.2.1.5 评标委员会同时将按照本须知第 26 条规定,只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 进行下一步评定。 27.2.2 综合评审 27.2.2.1 对通过符合性检查的投标人进行综合评审,评审内容包括: 27.2.2.2 评比因素 序号 评比因素 权重 1 2 3 …… 27.2.2.3 加权计算 评标委员会按照下述公式对每个通过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且报价不超过预算控制金额的投标供 应商进行评审、打分,然后汇总每个投标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 评标总得分=F1×A1+F2×A2+……+Fn×An F1、F2……Fn 分别为各项评审因素的得分; A1、A2、……An 分别为各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1+A2+……+An=1)。 评标过程中,不得去掉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 价格分计算方法: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0 27.2.3 定标方法: 27.2.3.1 自定法 按照《深圳市政府采购评审定标分离管理暂行办法》由采购人自行组织定标委员 会,由定标委员会在候选中标供应商中确定中标供应商。 27.2.3.2 抽签法 候选中标供应商产生后,由中心组织采购单位、供应商或专家随机抽取中标供应 商。 27.2.3.3 竞价法 由中心组织候选中标供应商进行二次竞价,最终报价最低的为中标供应商。 28 评标结果公示 28.1 评标结束后,招标机构和招标人将在“深圳市宝安区政府采购网站”(ba.szzfcg.cn)上公示 评标结果,公示期为 3 个日历日。若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投标人可以用书面形式向深圳市中 正招标有限公司提出书面质疑,若公示期内未提出质疑,则视为认同评标结果。 28.2 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保证其质疑的真实性和靠性,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9 资格后审 29.1 评标委员会保留审查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响应及承诺是否与实际一致的权利,包括对中标供应 商投标的真实可靠性、规模、人员、场地、货物等方面核实或现场考察。如发现虚假投标或弄虚作 假的,评标委员会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确定最终结果。 六、授予合同 32 30 授予合同时更改采购服务内容的权力 30.1 招标机构和买方在授予合同时有权在“投标资料表”规定的幅度内对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服务 内容予以增加或减少,但不得对单价或其它的条款和条件做任何改变。 31 接受和拒绝任何或所有投标的权力 31.1 招标机构和采购单位保留在投标之前任何时候接受或拒绝任何投标或所有投标,以及宣布招标 无效的权利,对受影响的投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也无义务向受影响的投标人解释采取这一行动的 理由。 32 中标通知书 32.1 中标人确定后,招标机构将在“宝安政府采购网”(ba.szzfcg.cn)上发布招标结果公告, 中标人和采购单位可凭单位证明和本人身份证到深圳市中正招标有限公司领取《中标通知书》。 32.2 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 33 签订合同 33.1 乙方应按《中标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地点与买方签订合同。 33.2 “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33.3 政府采购合同中应包含验收、履约监管、违约责任等相应条款。采购人在抽样检测、验收或 使用过程中发现与招投标文件不符合、严重质量问题、假冒伪劣产品等重大可疑情况的,以及供应 商在服务及售后等方面违反招投标文件约定或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应当及时与供应商交涉并追究违 约责任。 34 取消中标资格 34.1 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资格的,或者中标供应商的中标资格被依法确认无效的,应当重新组织采 购或由采购人依据有关规定从其他候选中标供应商中确定替补中标供应商。 35 招标代理服务费 35.1 根据原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 号)和国家发改委办 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 号)文件相关规定,招标 代理服务费以中标金额为基数、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具体计取费率标准如下表所示: 类别 金额(万元) 工程招标 货物招标 服务招标 100 以下 1.00% 1.50% 1.50% 100-500 0.70% 1.10% 0.80% 500-1000 0.55% 0.80% 0.45% 1000-5000 0.35% 0.50% 0.25% 5000-10000 0.20% 0.25% 0.10% 10000-100000 0.05% 0.05% 0.05% 33 1000000 以上 0.01% 0.01% 0.01% 注: (1)按本表费率计算的收费为招标代理服务的收费基准价格。 (2)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35.2 招标代理服务费以转账、银行汇票形式交付。 34 第二章 合同格式(供参考) (拟签订的合同文本) 重要说明:采购人在签订合同前有权依据招标文件要求和项目实际情况对以下合同 内容进行删改或补充。 编号: 深圳市宝安区教育系统 设备类项目 合 同 书 项目名称: 项目地点: 35 第一条 合同双方 甲方: 地址: 邮编: 法定代表人: 职务: 电话: 传真: E-Mail: 乙方: 地址: 邮编: 法定代表人: 职务: 电话: 传真: E-Mail: 1.1 针对 项目的具体事宜,甲、乙双方秉持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友 好协商,形成一致意见,制定本合同书。 1.2 双方郑重保证:严格按照本合同书的条款履行各自的义务,严格依据国家法律解决 有关本合同书的一切纠纷。 第二条 合同内容 2.1项目内容 2.1.1 项目名称: 2.1.2 项目地点: 2.2 项目总款额:(人民币大写) (中标价) (人民币小写) (中标价) 2.3 甲方完全同意将此项目交由乙方进行建设,乙方负责整个系统的设备、材料的采购 和安装调试工作。 2.4 甲方招标文件和乙方投标文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招、投标文件是拟定技术方案、 36 设备配置清单的依据。 第三条 甲方职责 3.1 进场施工前,甲方应准备好符合要求的施工场地,并提供施工所必须的物质条件。 3.2 施工开始后,积极协助乙方进行项目实施并指定专人负责协调、配合乙方的工作, 并创造尽可能的方便条件,以保证工程的顺利进行。 3.3 施工中,对乙方提出的施工问题及时给予答复,满足合理的施工要求。 3.4 按照本合同第七条的约定及时支付应付款项。 第四条 乙方职责 4.1 乙方承接的甲方项目详见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乙方保证建设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 和投标文件的各项设计指标,并符合国家的有关行业标准。 4.2 乙方所提供的设备和材料必须完全与投标文件以及甲方确认的设备配置清单内容相 符合。 4.3乙方应强化施工安全管理,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本项目中如有涉及水、电、 气设备安装及调试、室外高空作业等项目的,乙方必须安排具有国家认可资质的 操作人员(资质证书仍在有效期内)实施;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而造成事故的 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任何后果由乙方负责。 4.4 乙方在设备、材料抵达现场后,在确认具备安装条件后,即派出专业技术人员进行 安装调试,且严格按照进度要求开展工作。 4.5 乙方在安装完毕后,必须进行测试,测试结果需有书面记录,并由甲、乙双方代表 确认和签字。 4.6 在验收之前出现的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调查原因并努力解决,甲方应积极配合乙 方的工作。 4.7 对甲方在施工中提出的问题和质询,乙方必须及时认真地予以解答。 4.8 乙方应遵守社会公德,依法进行施工。 4.9 乙方施工完毕后,应当清理现场,保证施工环境整洁。 37 第五条 工 期 5.1 在本合同生效后,乙方必须在 天内完工。 5.2 甲方和监理方将在 20 年 月 日前组织初步验收,如验收时,甲方要求的项目未 按期完成,每逾期一日,甲方则对乙方按项目总款额的 0.5%计收违约金。此款在 工程结算时扣减。 第六条 工程验收与监理 6.1 在本工程按照标书要求完工后,乙方向甲方提出书面的验收申请。验收工作由甲、 乙、监理三方组织实施,由深圳市宝安区教育信息中心(智慧宝安管控指挥中心教 育分中心)(以下简称区教育信息中心)监管。 6.2 验收标准:验收按照招标文件及投标书的要求。 6.3 本工程甲方将委托监理公司负责监理及验收,监理费由甲方支付。 第七条 款项的支付 7.1 本项目经费由教学装备专项经费支付。 7.2 项目初验合格后,即付项目款总额的 50%,全面验收合格后,即付项目款总额的 45%,余下项目款总额的 5%作为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于项目验收合格后使用期满 一年时支付;如果项目达到终验标准,也可直接进行全面验收,全面验收合格后,支付 项目款总额的 95%,余下项目款总额的 5%作为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于项目验收合 格后使用期满一年时支付。支付要求及时限以财政部门的规定为准。在付款前,乙方必 须先提供等额合法有效的发票。 7.3 质量保证金:项目全面验收合格后使用期满一年,如符合售后服务要求,即将剩余 质量保证金支付给乙方。如乙方未按招、投标文件相关售后服务条款及时响应并维修完 成,甲方有权采取措施另行安排专业公司进行维修、维护,所需一切费用从质量保证金 中予以扣除。如果质量保证金不足以支付维修与维护的费用,乙方应补足不足的部分。 第八条 项目变更 38 8.1 项目如因各种情况需做变更,需由甲、乙、监理、区教育信息中心、宝安区教育局 分管领导五方签字、盖章(通过宝安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或由宝安区公共资源交 易中心委托到第三方招标机构招标的项目,需经宝安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备案通过后 方可生效),变更原则需符合《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及相关法律、 法规和项目招标文件中相关规定。项目结算价格根据变更情况进行调整。 第九条 质量保证及技术支持 9.1 乙方参照有关质保的法规、标准,结合本合同所约定的项目内容及技术要求建立相 应的质量保证措施。建立相应的工程施工记录及有关工程档案资料。 9.2 乙方保证所提供的产品与本合同附件中约定的产品品牌、规格、型号、数量、产地 相符,为全新的设备,其做工、材料均无缺陷。 9.3 乙方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积极组织工程技术人员对系统进行安装和调试,确保各 项指标符合系统设计要求。 9.4 乙方向用户提供所有与产品有关的技术资料,并指导用户对系统进行维护。随时解 答用户提出的有关技术方面的咨询。 9.5 保修维护工作按投标文件执行。 9.6 乙方必须在工程验收前,提供教师培训和为其电教设备至少培训 2 名维护人员,要 求操作人员能熟悉应用新系统,并能基本维护为止。 第十条 违 约 10.1 违约的处理:合同双方之任何一方不能全面履行合同条款,均属违约。违约所造成 的经济损失概由违约方承担赔偿。违约造成工期延误责任分担: 甲方违约,工期 相应顺延;乙方违约,工期不得顺延。 10.2 违约金的标准:合同履行中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而单方提出终止合同,均属单方毁 约,毁约方除承担赔偿因此造成对方的全部经济损失外,还必须向对方支付合同总 款额 10% 的违约金。 第十一条 争议与解决 39 11.1 有关执行本合同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争议,均按照下列方式解决: 11.1.1 协商。如果发生与本合同的解释或执行中的有关争议,双方首先应通过友 好协商解决,则任何一方可将该争议提交仲裁。 11.1.2 仲裁。仲裁事项应提交深圳仲裁委员会进行裁决。 第十二条 不可抗力 12.1 若因不可抗力(指自然现象、火灾、意外事故、水灾、地震或罢工、暴动、动乱、 战争以及任何将来的法律、命令、法规等其他政府行为)造成本合同部分或全部无 法履行或延迟履行,双方应协商解决。 第十三条 保密性条款 13.1 甲方有义务保密本合同和相关附件的所有信息内容,对乙方参与工程项目的公平竞 争负有责任。 13.2 保密期限:合同生效后叁个月。 第十四条 合同的生效 变更 终止 14.1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即成立。 14.2 在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不得擅自修改或补充本合同内容。 14.3 在合同生效后需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修改或补充时,需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并达 成书面协议,由监理方见证,经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后即成立。 14.4 生效后的修改或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修改 或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前者为准。 14.5 合同的终止,在办完工程的验收以及设备的质保期结束,并结清所有货款、双方全 部义务履行完毕后即告合同终止,其所有附件也随之终止。 14.6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方各执一份(通过宝安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或由宝安 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委托到第三方招标机构招标的项目,一式三份,甲、乙方和宝 安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持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后附中标通知书,项目设 40 备报价清单(须含与投标书中一致的设备名称、品牌、规格参数、型号、数量、 产地和报价并盖好甲乙双方公章),售后服务方案(含各设备免费质保期限), 并加盖乙方公章。本合同及合同相关附件需统一装订并加盖骑缝章。 (以下为合同签署栏,无正文)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地址: 地址: 邮编: 邮编: 电话:(0755) 电话: 传真: (0755)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户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户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 帐号: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41 第三章 附件 1. 投标书 致:深圳市中正招标有限公司 根据贵方为(项目名称)项目招标采购货物及服务的投标邀请(招标编号),投标代表(姓名、 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投标人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 一、投标文件正文(信息公开部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投标书 (2)投标一览表 (3)分项报价清单 (4)商务条款偏离表 (5)技术参数偏离表 (6)货物说明一览表 (7)投标人情况介绍 (8)项目管理主要技术和售后服务人员情况表 (9)售后服务计划 (10)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11)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 (12)股东构成审查表 (13)诚信承诺函 (14)信用承诺书 (15)符合政府采购优惠政策的证明材料 (16)招标文件要求的其它内容或投标人认为需要补充的商务和技术资料 二、投标文件附件(非信息公开部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附身份证有效期内的正反面扫描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身份证有效期内的正反面扫描件) 据此函,本投标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 所附投标价格表中规定的应提交和交付的技术服务投标总价为(注明币种,并用文字和数 字表示的投标总价)。 2. 投标人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42 3. 投标人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第(编号、补遗书)(如果有的话)。我们完全理 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 4. 本投标有效期为开标日起 90 个日历日。 5. 如果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后,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本投标保证金将被贵方没收。 6. 投标人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 定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 7. 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 地址 电话 传真 电子函件 投标人代表 投标人名称 日期 43 2. 投标一览表 投标人名称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 包号 货物名称 投标总价 型号和品牌 原产地 备注 大写: 小写: ★投标总价按照数学四舍五入最多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投标报价应以人民币报价,为服务总费用。本项目服务费用采用包干制,包括但不限于服务中所 有成本及不可预见的一切费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 87 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六十条规定: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 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投标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4 3. 分项报价清单 (一) 项目报价表 序号 货物名称 规格及型号 品牌 原产地 数量 单价(元) 合价(元) 1 2 3 4 5 合计(即:投标总价;币种:人民币;单位:元)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代表: 注: 1.所有价格应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货币单位填写,货物名称根据“第六章 货物和服务需求书/ 二、采购清单”填写; 2.投标总价应为以上各分项价格之和,投标总价和表中单个采购条目报价均不得超过对应的财政预 算限额,否则将导致无效投标; 3.单价、合价和投标总价为包干价,即三者均应包含设备的价款、包装、运输、装卸、安装、调试、 技术指导、培训、咨询、服务、保险、税费、监理(若有)、检测、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前以及技 术和售后服务等其他各项有关费用(详见第五章)。 4.“原产地”是指该产品的实际生产加工地,而非品牌总公司所在地。 5. 若所投产品属于定制类的非量产货物,可以不填写品牌、型号等信息,但必须注明“定制”,否 则该产品技术参数按负偏离处理。 (二)供应商认为需要涉及的其他内容报价清单 日期: 年 月 日 注:1、所有价格应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货币单位填写; 2、投标总价应为以上各分项价格之和; 3、本表格仅为指导性范本,供应商应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对各分项内容进行调整提供详细分项报 价。 45 4. 商务条款偏离表 投标人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 序号 招标文件商务条款 投标文件商务条款 偏离情况 说明 此表可延长 注:1、投标人根据《货物和服务需求书》四、商务条款要求的相关内容逐项填写“招标文件商务 条款”,并在“投标文件商务条款”中逐项响应。 2、“偏离情况”栏中应如实填写“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 3、交货期条款为不可负偏离条款,投标文件响应为“负偏离”的,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4、投标人应在“说明”一栏中列出商务条款的证明资料名称,并注明该证明资料在投标文件中的具 体位置,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未注明证明材料的具体位置或提供的证明资料显示不符合招标文 件要求、模糊不清无法判断或未显示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均视为负偏离。未要求提供相应证 明材料的,投标人可以不提供。 投标人代表: 46 5. 技术参数偏离表 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 序号 货物名称 招标参数要求 投标参数 偏离情况 说明 此表可延长。 注:1、投标人根据《货物和服务需求书》三、技术参数要求的相关内容逐项填写“货物名称”和 “招标参数要求”,并在“投标参数”中逐项响应。 2、“偏离情况”一栏应如实填写“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 3、投标产品的技术参数应按《货物和服务需求书》三、技术参数要求中的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资 料,以证明投标人响应的真实性。证明资料包括制造商公布的产品说明书、产品彩页和我国政府机 构出具的产品检验和核准证件等。投标人应在“说明”一栏中列出技术参数的证明资料名称,并指 明该证明资料在投标文件中的具体位置,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未注明证明材料的具体位置或提 供的证明资料显示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模糊不清无法判断或未显示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均 视为负偏离。未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可以不提供。 4、证明资料(均为扫描件)的提供要求: (1)产品说明书或彩页应为制造商公布或出具的中文产品说明书或彩页;提供外文说明书或彩页的, 需同时提供加盖制造商公章的对应中文翻译说明,评标依据以中文翻译内容为准,外文说明书或彩 页仅供参考;产品说明书或彩页的尺寸和清晰度应该能够在电脑上被阅读、识别和判断; (2)我国政府机构出具的产品检验和核准证件应为证件正面、背面和附件标注的全部具体内容;产 品检验和核准证件的尺寸和清晰度应该能够在电脑上被阅读、识别和判断。 47 投标人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投标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 48 6. 货物说明一览表 投标人名称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 货物名称 规格及型号 数量 交货期 备注 此表可延长 投标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9 7. 投标人情况介绍 一、公司简介: 二、人员状况: 三、设备情况: 四、同类项目情况: 五、财务状况: 投标人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投标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 50 8. 项目管理主要技术和售后服务人员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__________________ 招标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 部门和职务 职称 主要资历、经验及承担过的项目 售后服务部门人数 投标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投标人应按要求提供售后服务机构的资料。 51 9.售后服务计划 主要内容应包括: ⑴ 售后服务机构及维护人员配置; ⑵ 应急维修时间安排; ⑶ 维修服务收费标准(保质期内、保质期外); ⑷ 主要零配件价格(保质期内、保质期外); ⑸ 技术培训安排; ⑹ 保修服务计划; ⑺ 其它服务承诺。 投标人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投标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 52 10.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致:深圳市中正招标有限公司 关于贵方________________(投标邀请函的时间)____________(项目编号)投标邀请,本人 愿意参加投标,提供招标文件中规定的_____________(货物名称),并证明提交的下列文件和说明 是准确的和真实的。 1、由(工商管理部门)签发的我方工商营业执照扫描件一份。 2、相关服务条款及服务范围。 3、招标文件要求的的资格证明文件。 4、本人确认资格文件中的说明是真实的、准确的。 单位的名称和地址: 受权签署本资格文件人: 名称: 法人代表: 地址: 被授权人姓名、职务: 传真 邮编: 电话: 53 11.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 致:深圳市中正招标有限公司 我单位承诺: 1.我单位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我单位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我单位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 情况;与其他投标供应商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况;除 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 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我单位承诺不非法转包或分包。 5.我单位本招标项目所提供的货物或服务未侵犯知识产权。 6.我单位参与该项目投标,严格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恶意串通,不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 行为,不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我单位已清楚,如违反上述要求,将作投标无效 处理。 7.我单位如果中标,做到守信,不偷工减料,依照本项目招标文件需求内容、签署的采购合同 及本单位在投标中所作的一切承诺履约。 8.我单位承诺不恶意低价谋取中标;我单位对本项目的报价负责,中标后将严格按照本项目招 标文件需求、签署的采购合同及我单位在投标中所作的全部承诺履行。我单位清楚,若我单位以“报 价太低而无法履约”为理由放弃本项目中标资格,愿意接受主管部门的处理处罚。若我单位中标本 项目,我单位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人的报价时,我单位清楚,本项目将成为重点监管、重点验 收项目,我单位将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并全力配合有关监管、验收工作;若我单位未按上述要求履 约,我单位愿意接受主管部门的处理处罚。 9.我单位已认真核实了投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所有资料均为真实资料。我单位对投标文件中全 部投标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被证实我单位的投标文件中存在虚假资料的,则视为我单位隐瞒真实 情况、提供虚假资料,我单位愿意接受主管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 10.我单位获得中标、成交资格后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成交资格的,自愿接受政府采购主管部 门将我单位放弃中标、成交资格的信息公示在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公示期一年,一切不利后果 我单位均自愿承担。 以上承诺,如有违反,愿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并承担由此给采购人带来的损失。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代表: 日期: 54 12. 股东构成审查表 序号 投标人股东构成审查内容 投标人响应情况 (是或否) 名单 1 是否存在“与投标供应商单位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为 同一人的不同单位” 2 是否存在“与投标供应商存在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3 投标供应商是否有控股的子公司 4 股东情况:控股投标供应商的股东名单 / 注: 1、响应情况为“是”,需在“名单”栏中提供相应的单位、子公司和股东的名单;响应情况为“否”, 在“名单”栏填写“无”;股东情况仅需列明股东名单即可。 2、管理关系是指:投标供应商与特定企业之间因通过间接控股、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存 在实际管理关系。 3、控股是指:其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 股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东;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资额 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 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投标人: 年 月 日 55 13. 诚信承诺函 致:深圳市中正招标有限公司 我单位承诺,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中不存在出现诚信相关问题且在相关主管部门处理措施实施 期限内,如若投标文件与事实情况不符,我单位自愿承担“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以及其 他一切不利的法律后果。 我单位承诺,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没有出现下列行为之一: (一)投标截止后,无正当理由撤销其投标行为,导致项目无法正常开评标的; (二)未按《采购条例》规定签订、履行采购合同,严重影响采购人日常工作的; (三)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情节严重的; (四)严重违反合同约定,擅自降低货物质量等次和售后服务,货物、工程或者服务存在严重 质量问题的; (五)严重违反合同约定,未能完成全部货物、服务或工程项目,中途停止配送或者变相增加 费用的; (六)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进行质疑的; (七)假冒他人名义质疑的; (八)无正当理由拒不配合进行质疑调查的。 特此承诺。 投标人: 年 月 日 56 14.信用承诺书 致:深圳市中正招标有限公司 信用承诺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更是体现诚信守法的重要标志。我司在参与贵方 ________________(招标公告时间)____________(项目编号)的政府采购活动中,谨作出以下承 诺: 一、承诺我司和我司法人代表均未被列入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如 因上述情形,引起质疑、投诉或其他方式情况反映,一经核实我司或我司法人代表为失信被执行人, 将视为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已经中标、成交的,按中标、成交无效处理(在项目投标截 止时间前失信信息被删除的或在开标后被列入失信名单的除外)。 二、承诺所提供的资料真实、合法,没有任何伪造、变造资料,或通过欺骗、窃取等非法及不 正当手段获得相关资料的行为。如存在上述情形,贵单位有权将其列入我司的信用记录,并归集纳 入到相关的信用信息系统、黑名单等,贵单位及相关信用信息系统的运营单位有权将之对外公示。 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我司自行承担。 投标人: 年 月 日 (★特别说明:若投标人在投标时不提供“信用承诺书”或修改“信用承诺书”格式内容,将导致投 标无效。) 57 15.符合政府采购优惠政策的证明材料 1、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 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 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 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 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 业); 2. (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 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 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本企业已知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中小企业划 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2011〕300 号)、《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等规 定,承诺提供的声明函内容是真实的,并知悉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46 号)第二十条规定,供应商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 谋取中标、成交,依照《政府采购法》等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投标人: 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1、填写前请认真阅读《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 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和《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 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 号)相关规定。如不符合前 述相关规定所确定的小型和微型企业,则不需要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本《中小企业声明函》;若符合 前述相关规定所确定的小型和微型企业,在投标文件中没有提供本《中小企业声明函》,视为在本 项目中放弃政府采购政策扶持,不进行价格扣除。 2、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3、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 政策。 58 2、监狱企业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监狱企业。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 日期: 年 月 日 附: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备注:填写前请认真阅读《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 库〔2014〕68 号)相关规定。如不符合前述相关规定所确定的监狱企业,则不需要在投标文件中提 供本《监狱企业声明函》;若符合前述相关规定所确定的监狱企业,除了提供本《监狱企业声明函》, 还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 文件。否则视为在本项目中放弃政府采购政策扶持,不进行价格扣除。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 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 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本单位知悉《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承 诺提供的声明函内容是真实的,如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则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投标人: 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填写前请认真阅读《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 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相关规定。如不符合前述相关规定所确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则不需要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本《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若符合前述相关规定所确定的残疾人 福利性单位,但在投标文件中没有提供本《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视为在本项目中放弃政府 采购政策扶持,不进行价格扣除。 59 16.招标文件要求的其它内容或投标人认为需要补充的商务和技术资料 60 17.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单位名称: 地 址: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的法定代表人。为维护本项目,签署上述项目的投标文件、 进行合同投标、签署合同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 特此证明 投标人名称: 日 期: 年 月 日 ★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有效期内身份证的正反面扫描件,非中国国 籍管辖范围的,可提供公安部门认可的身份证明材料,否则将导 致投标无效。 61 18.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现授权委托我公司的 (姓名)为我公司签署本项目已递交的投标文件的法定代表人的 授权委托代理人,代理人全权代表我所签署的本项目已递交的投标文件内容我均承认。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投标人代表: 性别: 年龄: 联系电话: 手机: 身份证号码: 职务: 投标人: 法定代表人: 授权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须提供投标代表人有效期内身份证的正反面扫描件,非中国国 籍管辖范围的,可提供公安部门认可的身份证明材料,否则将导 致投标无效。(若投标代理人为法定代表人则不需提供法定代表 人授权书) (本章未提供的招标要求的其他文件格式由供应商自拟) 62 19. 政策文件 一、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 展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库〔2020〕46 号 各中央预算单位办公厅(室),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工业和信息化 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为贯彻落实《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促进中小企 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等法律法规, 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了《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 执行。 附件: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 政 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2020 年 12 月 18 日 附件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发挥政府采购的政策功能,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 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 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 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 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63 第三条 采购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通过加强采购需求管理,落实预留采购份额、价格评审 优惠、优先采购等措施,提高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中的份额,支持中小企业发展。 第四条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办法 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一)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 号或者注册商标; (二)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 (三)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 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 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 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 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第五条 采购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合理确定采购项目的采购需求,不得以企业注册资本、 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从业人员、利润、纳税额等规模条件和财务指标作为供应商的资格要求或者 评审因素,不得在企业股权结构、经营年限等方面对中小企业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第六条 主管预算单位应当组织评估本部门及所属单位政府采购项目,统筹制定面向中小企业 预留采购份额的具体方案,对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项目和采购包,预留采购份额专门面向中 小企业采购,并在政府采购预算中单独列示。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一)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明确规定优先或者应当面向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非企业主体 采购的; (二)因确需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基础设施限制,或者提供特定公共服务等原因, 只能从中小企业之外的供应商处采购的; (三)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 购目标实现的情形; (四)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五)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除上述情形外,其他均为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情形。 64 第七条 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 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 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 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第八条 超过 200 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 400 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 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 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 的比例不低于 60%。预留份额通过下列措施进行: (一)将采购项目整体或者设置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二)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且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达到一定比例; (三)要求获得采购合同的供应商将采购项目中的一定比例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 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 股、管理关系。 第九条 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 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 予 6%—10%(工程项目为 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 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 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 3%—5%作为其价格分。 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 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 2%-3%(工程项目为 1%—2%)的扣 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 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 1%—2% 作为其价格分。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 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价格扣除比例或者价格分加分比例对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同等对待,不作区分。具体采购项目 的价格扣除比例或者价格分加分比例,由采购人根据采购标的相关行业平均利润率、市场竞争状况 等,在本办法规定的幅度内确定。 第十条 采购人应当严格按照本办法规定和主管预算单位制定的预留采购份额具体方案开展 采购活动。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通过发布公告方式邀请供应商后,符合资格条件的中 小企业数量不足 3 家的,应当中止采购活动,视同未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按照本办法 第九条有关规定重新组织采购活动。 65 第十一条 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附 1), 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要求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之 外的中小企业身份证明文件。 第十二条 采购项目涉及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文件应当明确以下内容: (一)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明确该项目或相关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以 及相关标的及预算金额; (二)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合同分包的,明确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合 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并作为供应商资格条件; (三)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明确有关价格扣除比例或者价格分加分比例; (四)规定依据本办法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 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五)采购人认为具备相关条件的,明确对中小企业在资金支付期限、预付款比例等方面的优 惠措施; (六)明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七)法律法规和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三条 中标、成交供应商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应当随中标、成交结果公开中标、成交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应当在公示中标候选人时公开中标候选人的《中小 企业声明函》。 第十四条 对于通过预留采购项目、预留专门采购包、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合同分包等 措施签订的采购合同,应当明确标注本合同为中小企业预留合同。其中,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 购活动或者合同分包的,应当将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作为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十五条 鼓励各地区、各部门在采购活动中允许中小企业引入信用担保手段,为中小企业在 投标(响应)保证、履约保证等方面提供专业化服务。鼓励中小企业依法合规通过政府采购合同融 资。 第十六条 政府采购监督检查、投诉处理及政府采购行政处罚中对中小企业的认定,由货物制 造商或者工程、服务供应商注册登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负责。 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应当在收到财政部门或者有关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关于协助开展中小企 业认定函后 10 个工作日内做出书面答复。 66 第十七条 各地区、各部门应当对涉及中小企业采购的预算项目实施全过程绩效管理,合理设 置绩效目标和指标,落实扶持中小企业有关政策要求,定期开展绩效监控和评价,强化绩效评价结 果应用。 第十八条 主管预算单位应当自 2022 年起向同级财政部门报告本部门上一年度面向中小企业 预留份额和采购的具体情况,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开预留项目执行情况(附 2)。未达到本办法 规定的预留份额比例的,应当作出说明。 第十九条 采购人未按本办法规定为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按照本 办法规定要求实施价格扣除或者价格分加分的,属于未按照规定执行政府采购政策,依照《中华人 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第二十条 供应商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 于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第二十一条 财政部门、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中违反本办法规定及存在 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违法违纪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有关国家机关处理。 第二十二条 对外援助项目、国家相关资格或者资质管理制度另有规定的项目,不适用本办法。 第二十三条 关于视同中小企业的其他主体的政府采购扶持政策,由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另行 规定。 第二十四条 省级财政部门可以会同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根据本办法的规定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 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 号)同时废止。 二、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 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 67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及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 干意见》(国发〔2009〕36 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研究制定了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统计局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 二○一一年六月十八日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 意见》(国发〔2009〕36 号),制定本规定。 二、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 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 三、本规定适用的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 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 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 四、各行业划型标准为: (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 2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 5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 5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 5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 企业。 68 (二)工业。从业人员 10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4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 人员 3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2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 入 3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3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三)建筑业。营业收入 80000 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 8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 营业收入 6000 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5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 300 万元及以上, 且资产总额 3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 300 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 300 万元以下的为微 型企业。 (四)批发业。从业人员 2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4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 业人员 2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5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5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 入 1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5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五)零售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2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 业人员 5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5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 入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 10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3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 从业人员 3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3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及以上,且营 业收入 2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2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七)仓储业。从业人员 2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3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 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及以上,且营业 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八)邮政业。从业人员 10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3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 业人员 3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2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及以上,且营业 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九)住宿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 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2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且营业 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69 (十)餐饮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 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2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且营业 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 20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 且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 业。 (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 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5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50 万元以下的 为微型企业。 (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 200000 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 1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 企业。其中,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5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2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 100 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 20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 10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5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 从业人员 3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 业收入 5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5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或资产总额 12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 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8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及 以上,且资产总额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以下或资产总额 100 万元以下的为 微型企业。 (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 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五、企业类型的划分以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为依据。 70 六、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织形式的企业。个体 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 七、本规定的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型企业标准的下限,国家统计部门据此制定大中小微型 企业的统计分类。国务院有关部门据此进行相关数据分析,不得制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企业划型标 准。 八、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修订情况 和企业发展变化情况适时修订。 九、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 十、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国家经贸委、原国家计委、财政部和国家统计局 2003 年颁布 的《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同时废止。 三、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 (2017)》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统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统计局,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国家统计局各调查 总队: 《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已正式实施,现对 2011 年制定的《统计上大中小 微型企业划分办法》进行修订。本次修订保持原有的分类原则、方法、结构框架和适用范围,仅将 所涉及的行业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1)和《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的对应关系,进行相应调整,形成《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现 将《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印发给你们,请在统计工作中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修订说明 国家统计局 2017 年 12 月 28 日 71 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 一、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 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为 基础,结合统计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二、本办法适用对象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种组织形式的法人企业或单位。个 体工商户参照本办法进行划分。 三、本办法适用范围包括:农、林、牧、渔业,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 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 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 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 15 个行业门类以及社会工作行业大 类。 四、本办法按照行业门类、大类、中类和组合类别,依据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 标或替代指标,将我国的企业划分为大型、中型、小型、微型等四种类型。具体划分标准见附表。 五、企业划分由政府综合统计部门根据统计年报每年确定一次,定报统计原则上不进行调整。 六、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国家统计局 2011 年印发的《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 (国统字〔2011〕75 号)同时废止。 附件 《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修订说明 一、修订背景 目前执行的《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是 2011 年国家统计局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 家统计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 300 号),同时依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1),制定并颁布的。 72 2017 年 6 月 30 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正式颁布。8 月 29 日,国家统 计局印发《关于执行新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国家标准的通知》(国统字〔2017〕142 号),规定从 2017 年统计年报和 2018 年定期统计报表起统一使用新分类标准。为此,我们对 2011 年印发的《统计上 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进行修订。 二、修订主要内容 本次修订是在 2011 年《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基础上进行的,修订延续原有的分类 原则、方法和结构框架,在保持适用范围不变的情况下,依据标准由《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1)修改为《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并根据新旧国民经济行业的对应 关系,进行了行业所包含类别的对应调整。 将交通运输业中包括的“装卸搬运和运输代理业”修改为“多式联运和运输代理业、装卸搬 运”。 仓储业所包括的行业中类,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调整为“通用仓储,低 温仓储,危险品仓储,谷物、棉花等农产品仓储,中药材仓储和其他仓储业”。 附表 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标准 行业名称 指标名称 计量 单位 大型 中型 小型 微型 农、林、牧、渔业 营业收入(Y) 万元 Y≥20000 500≤Y<20000 50≤Y<500 Y<50 工业 * 从业人员(X) 人 X≥1000 300≤X<1000 20≤X<300 X<20 营业收入(Y) 万元 Y≥40000 2000≤Y<40000 300≤Y<2000 Y<300 建筑业 营业收入(Y) 万元 Y≥80000 6000≤Y<80000 300≤Y<6000 Y<300 资产总额(Z) 万元 Z≥80000 5000≤Z<80000 300≤Z<5000 Z<300 批发业 从业人员(X) 人 X≥200 20≤X<200 5≤X<20 X<5 营业收入(Y) 万元 Y≥40000 5000≤Y<40000 1000≤Y<5000 Y<1000 零售业 从业人员(X) 人 X≥300 50≤X<300 10≤X<50 X<10 营业收入(Y) 万元 Y≥20000 500≤Y<20000 100≤Y<500 Y<100 交通运输业 * 从业人员(X) 人 X≥1000 300≤X<1000 20≤X<300 X<20 营业收入(Y) 万元 Y≥30000 3000≤Y<30000 200≤Y<3000 Y<200 仓储业* 从业人员(X) 人 X≥200 100≤X<200 20≤X<100 X<20 73 营业收入(Y) 万元 Y≥30000 1000≤Y<30000 100≤Y<1000 Y<100 邮政业 从业人员(X) 人 X≥1000 300≤X<1000 20≤X<300 X<20 营业收入(Y) 万元 Y≥30000 2000≤Y<30000 100≤Y<2000 Y<100 住宿业 从业人员(X) 人 X≥300 100≤X<300 10≤X<100 X<10 营业收入(Y) 万元 Y≥10000 2000≤Y<10000 100≤Y<2000 Y<100 餐饮业 从业人员(X) 人 X≥300 100≤X<300 10≤X<100 X<10 营业收入(Y) 万元 Y≥10000 2000≤Y<10000 100≤Y<2000 Y<100 信息传输业 * 从业人员(X) 人 X≥2000 100≤X<2000 10≤X<100 X<10 营业收入(Y) 万元 Y≥100000 1000≤Y<100000 100≤Y<1000 Y<100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从业人员(X) 人 X≥300 100≤X<300 10≤X<100 X<10 营业收入(Y) 万元 Y≥10000 1000≤Y<10000 50≤Y<1000 Y<50 房地产开发经营 营业收入(Y) 万元 Y≥200000 1000≤Y<200000 100≤Y<1000 Y<100 资产总额(Z) 万元 Z≥10000 5000≤Z<10000 2000≤Z<5000 Z<2000 物业管理 从业人员(X) 人 X≥1000 300≤X<1000 100≤X<300 X<100 营业收入(Y) 万元 Y≥5000 1000≤Y<5000 500≤Y<1000 Y<500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从业人员(X) 人 X≥300 100≤X<300 10≤X<100 X<10 资产总额(Z) 万元 Z≥120000 8000≤Z<120000 100≤Z<8000 Z<100 其他未列明行业 * 从业人员(X) 人 X≥300 100≤X<300 10≤X<100 X<10 说明: 1.大型、中型和小型企业须同时满足所列指标的下限,否则下划一档;微型企业只须满足所列 指标中的一项即可。 2.附表中各行业的范围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为准。带*的项为行业组合 类别,其中,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业包括道 路运输业,水上运输业,航空运输业,管道运输业,多式联运和运输代理业、装卸搬运,不包括铁 路运输业;仓储业包括通用仓储,低温仓储,危险品仓储,谷物、棉花等农产品仓储,中药材仓储 和其他仓储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其他未列明行 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 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房地产中介服务,其他房地产业等,不包括自有房地产经营活 动。 3.企业划分指标以现行统计制度为准。(1)从业人员,是指期末从业人员数,没有期末从业人 员数的,采用全年平均人员数代替。(2)营业收入,工业、建筑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限额 以上住宿和餐饮业以及其他设置主营业务收入指标的行业,采用主营业务收入;限额以下批发与零 74 售业企业采用商品销售额代替;限额以下住宿与餐饮业企业采用营业额代替;农、林、牧、渔业企 业采用营业总收入代替;其他未设置主营业务收入的行业,采用营业收入指标。(3)资产总额,采 用资产总计代替。 四、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 政府 采购政策的通知 财库〔2017〕141 号 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高法院, 高检院,各民主党派中央,有关人民团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民 政厅(局)、残疾人联合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民政局、残疾人联合会: 为了发挥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的作用,进一步保障残疾人权益,依照《政府采购法》、《残 疾人保障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现就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通知如下: 一、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 25%(含 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 数不少于 10 人(含 10 人); (二)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三)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 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四)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 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五)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 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 国残疾军人证(1 至 8 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 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 75 二、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本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 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均不 得要求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其他证明声明函内容的材料。 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中标、成 交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 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 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三、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 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 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四、采购人采购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上的货物或者服务,因落实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的需要, 依法履行有关报批程序后,可采用公开招标以外的采购方式。 五、对于满足要求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集中采购机构可直接纳入协议供货或者定点采购 范围。各地区建设的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电子商城、网上超市等应当设立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专 栏。鼓励采购人优先选择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产品。 六、省级财政部门可以结合本地区残疾人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细化政府采购支持措施。对 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条件的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机构,可通过上述措施予以支持。各地制定的有关 文件应当报财政部备案。 七、本通知自 2017 年 10 月 1 日起执行。 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 2017 年 8 月 22 日 76 第四章 招标邀请 深圳市中正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机构”)就深圳宝安区文汇学校申报的文汇学校厨 房设备招标项目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招标要求的国内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项目编号 BACG2021172001 项目名称 文汇学校厨房设备招标项目 标的内容 详见本文件第六章 投标文件制作 重要说明 投标人应使用最新版本的投标书编制软件制作投标文件,因投标人未及时更新投标书 编制软件造成投标文件出错(如:开标一览表空白,无法正常导入投标书浏览软件等) 而导致的投标无效,后果由投标人自负。(请投标人制作投标文件前,在宝安政府采 购网左下角“相关软件下载”中下载并安装最新版本的投标书编制软件,或在打开新 版投标书编制软件时按自动升级提示要求安装投标书编制软件至最新版本。) 标书获得办法 凡已注册的深圳市网上政府采购供应商,可于投标文件发布日起登录“宝安区政府采 购网站”(ba.szzfcg.cn)报名参加投标,并可在网站相应栏目中下载招标文件。供 应商在下载招标文件后如确认参加投标应在网站的“应标管理栏”中点击“确认邀请”。 网上响应投标后但因故不能参加投标的供应商,须在距投标截止 1个工作日之前登录 深圳市宝安区政府网后点击“拒绝”或“撤销”以通知招标机构。网上点击响应投标 而未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且未在规定的时间前将其不参 加投标的情况通知招标机构的供应商,招标机构将会视为网上违规操作,对于超过三 次违规操作的供应商招标机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2 年,并通报各级招标机构。 答疑事项 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前 5 日凡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的(包括认为招 标文件的技术指标或技术参数存在倾向性或不公正性条款),可登录“深圳市宝安区 政府采购网”(ba.szzfcg.cn)提出疑问,也可以向深圳市中正招标有限公司书面提 出,逾期不予受理。深圳市中正招标有限公司将于投标截止前将问题答复在上述网站 中答复,望投标人予以关注。 投标及开标 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21年 10月 8日 14:30 分(北京时间)之前上传到深圳市宝安区政府采购网站。具体操作为登录“深圳市宝安 区政府采购网”,用“应标管理?上传投标文件”功能点上传投标文件。技术咨询电 话:0755-27758326 开标时间 2021 年 10 月 8 日 14:30 分 开标地点 深圳市福田区民田路 171 号新华保险大厦 903 中正招标会议室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0755-83026699 深圳市中正招标有限公司 2021 年 9 月 24 日 77 第五章 投标资料表 本表关于要采购的服务的具体资料是对投标人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 条款号 内容 说明 1.1 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2.1 招标人:深圳宝安区文汇学校 4.5 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招标文件 8.1 对招标文件澄清答复时间:投标截止前。 8.2 对招标文件质疑的答复时间:投标截止前。 13 投标报价以人民币报价,为采购单位指定地点交货价。投标报价必须是完成该项目的一切 费用总和,包括但不限于投标费、设备费、设备安装辅助材料费、安装费、软件费、运输 费、装卸费、人工费、保险费、管理费、接口费、调试费、系统集成费、技术培训费、售 后服务费、投标人承诺项目所产生的费用及国家规定的各项税费等。 投标文件的编制 17.1 投标有效期:从投标截止之日起 90 天内有效。 投标文件的递交 18.2 项目编号:BACG2021172001 项目名称:文汇学校厨房设备招标项目 18.5 投标文件将对外公开。投标人对公示信息的质疑,按现规定和做法执行。 望各投标人要珍 惜本次投标机会,诚实、守信、依法、依规投标。 20.1 投标截止时间:2021 年 10 月 8 日 14:30 分(北京时间) 23.1 评标委员会共有 5 人,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开标与评标 24.1 开标时间:2021 年 10 月 8 日 14:30 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民田路 171 号新华保险大厦 903 中正招标会议室。 30.1 授予合同时对货物或服务增加或减少的幅度:数量的±10%(按投标报价计)。 34 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如出现以下情形,其(预)中标资格将被取消: (1)未通过资格后审; (2)不在规定的时间内与用户单位签订协合同或不提交履约保证金。 (3)有弄虚作假的情况。 (4)由于不可抗力或自身原因放弃中标资格。 78 第六章 货物和服务需求书 本章需求书中所出现的工艺、材料、设备或参照的品牌仅为方便描述而没有限制性, 投标人可以在其提供的文件资料中选用替代标准,但这些替代标准要优于或相当于技术 规格中要求的标准。 技术参数中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投标文件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扫描件(原件备查) 并注明证明材料在投标文件中的具体位置,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未注明证明材料的 具体位置或提供的证明资料显示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模糊不清无法判断或未显示是否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均视为负偏离;未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可以不提供。 投标人提供证书或检测报告等证明材料的,颁发证书、出具报告的机构须是合法设 立的机构,且具有颁发相应证书或者出具相应报告的资质。 技术参数设置为区间要求的(例如:潮气量:0-2000ML),投标产品参数区间与招 标要求不完全一致的均视为负偏离。 对于定制类产品,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分项报价清单”中明确注明“定制”,否 则该产品技术参数按负偏离处理。 注:加注▲的条款为重要条款要求,如不满足将按照“评标信息”进行扣分;加注 ★的条款为废标条款,如不满足将导致投标无效。 一、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BACG2021172001 项目名称 文汇学校厨房设备招标项目 采购单位 深圳宝安区文汇学校 投标文件制 作重要说明 1.投标人应使用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编制软件制作投标文件,因投标人未及时更新投 标文件编制软件造成投标文件出错(如:开标一览表空白,无法正常导入投标文件浏 览软件等)而导致的废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请投标人制作投标文件前,在宝安 政府采购网左下角“相关软件下载”中下载并安装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编制软件,或 在打开新版投标文件编制软件时按自动升级提示要求安装投标文件编制软件至最新版 本。) 79 2.投标人在使用《投标文件编制软件》时,请尽可能在如下环境运行:32 位 Windows XP SP3 或 32 位 WIN7、Microsoft Office 2007 SP3、Adobe Reader 9。 ★控制金额 本项目采购控制金额为人民币 1,500,000.00 元,投标总价超过采购控制金额的将作投 标无效处理。 二、采购清单 序号 标的名称 数量 单位 备注 二层厨房设备清单 售菜窗口,煮粉面 1 挂墙洗手星 1 台 2 单通工作台 1 台 3 壁挂式空调 2 台 4 紫外线消毒灯 3 台 5 单通工作台 1 台 6 单星盆台柜 1 台 7 双玻璃门留样雪柜 1 台 8 双层工作台 1 台 9 四格保温售饭工作台 5 台 10 双层工作台 3 台 汤饭区,残渣区,洗手区 1 暖饭车 1 台 2 双层工作台 1 台 3 暖汤车 1 台 洗碗间,保洁消毒间 1 四门碗柜 1 台 2 双门不锈钢餐具消毒柜 1 台 3 开水器带底座 1 台 4 浸泡池 1 台 5 大单星盆台 2 台 80 6 双孔收餐柜 1 台 7 双孔收餐柜 1 台 三层厨房设备清单 鱼类加工,肉类加工 1 落地绞切肉机 1 台 2 大单星盆台 4 台 3 单层工作台 1 台 4 双层斩台 4 台 蔬果加工间 1 落地式多功能切菜机 1 台 2 双层斩台 2 台 3 双层斩台 2 台 4 大单星盆台 4 台 冷藏冷冻区 1 六门高身低温雪柜 1 台 2 六门高身高温雪柜 2 台 3 平板车 1 台 烹调区,蒸饭煲汤区,精加工区 1 六门高身低温雪柜 1 台 2 六门高身高温雪柜 1 台 3 大单星盆台 1 台 4 双层工作台 1 台 5 双层斩台 6 台 6 双通工作台柜 3 台 7 大单星盆台 1 台 8 三门海鲜蒸柜 1 台 9 18KW 双头汤炉 1 台 10 油网烟罩 17.4 米 81 11 隔油网 35 块 12 双门蒸饭柜 1 台 13 双门燃气蒸菜柜 1 台 14 炉位拼板 4 台 15 不锈钢封墙钢 17.4 米 16 燃气双头小炒连双尾撑 1 台 17 鼓风机 2 台 18 燃气双头大炒炉 3 台 核心产品 19 鼓风机 6 台 20 炉位拼板 1 台 面点间,烘烤房 1 落地式压面机 1 台 2 落地式和面机 1 台 3 落地式搅拌机 1 台 4 面粉车 2 台 5 木案工作台 1 台 6 四门高身双温雪柜 1 台 7 单星工作台 1 台 8 冷藏醒发箱 1 台 9 高身饼盆车 1 台 10 油网烟罩 4.6 米 11 隔油网 10 块 12 三层六盘电烤箱 1 台 13 电饼铛 2 台 14 双层工作台 1 台 预进间,售菜窗口 1 挂墙洗手星 1 台 2 壁挂式空调 2 台 82 3 单通工作台 2 台 4 拼板 1 台 5 单通工作台 1 台 6 单星盆台柜 1 台 7 双玻璃门留样雪柜 1 台 8 紫外线消毒灯 3 台 9 四格保温售饭工作台 3 台 10 双层工作台 3 台 11 双层工作台 1 台 12 三格热汤池柜 1 台 13 方形油网烟罩 1.6 米 14 隔油网 3 块 15 双头粉面炉(电热) 1 台 汤饭区,洗手区 1 暖汤车 2 台 2 双层工作台 2 台 3 暖饭车 2 台 洗碗间 1 四门碗柜 1 台 2 双门不锈钢餐具消毒柜 1 台 3 开水器带底座 1 台 4 浸泡池 1 台 5 单星污碟台 1 台 6 高压花洒 1 台 7 抽气罩 1.5 米 8 隔油网 3 块 9 双缸通道式洗碗机 1 台 10 自动式传输回收带 9 米 83 11 洁碟台 1 台 12 大单星盆台 1 台 13 大单星盆台 2 台 14 双孔收餐柜 2 台 15 大理石靠背餐桌 85 张 16 天花机空调 6 台 17 不锈钢隔油池 1 套 抽风系统 1 后倾式抽风柜 1 台 2 风柜电机 1 台 3 风柜支架 1 台 4 风柜减震装置 1 套 5 启动保护控制箱 1 台 6 风柜软接 2 台 7 风柜变头 1 套 9 油烟净化器 1 台 10 净化器防震软接 1 台 11 净化器支架 1 台 12 净化器变头 1 套 13 不锈钢消音器 1 台 14 集烟管 10 个 15 油烟管道 420 平方 16 止回阀 1 套 17 防火阀 1 套 18 接油盆 1 个 19 弯头 4 个 20 三通 1 个 21 调节阀 2 个 84 22 风管安装配件 1 项 鲜风系统 1 鲜风柜 1 台 2 风柜电机 1 台 3 风柜支架 1 台 4 风柜减震装置 1 套 5 启动保护控制箱 1 个 6 鲜风管 180 平方 7 鲜风咀 25 个 8 帆布软接驳 1 项 9 调节阀 2 个 10 防雨百叶 1 个 11 法兰与吊码 1 项 12 风管安装配件 1 项 注:(1)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工业 ,投标人应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 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的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 (2)本项目核心产品为:燃气双头大炒炉。如同时有两家或两家以上(均为制造商的合法代理商) 通过资格审查及符合性审查的合格投标人所投核心产品为相同品牌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在此种 情况下,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报价相对最低的 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及报价均相同的由技术标评分相对最高的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以 上均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 87 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六十条规 定: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 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 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若评标委员会成 员对是否须由投标人作出报价合理性说明,以及书面说明是否采纳等判断不一致的,按照“少数服 从多数”的原则确定评标委员会的意见。 (4)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选用进口产品参与投标;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 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即所谓进口产品是指制造过程均在国外,如果产品在国内组装,其中的零 85 部件(包括核心部件)是进口产品,则应当视为非进口产品。相关内容以“财库【2007】119 号文” 和“财办库【2008】248 号文”的相关规定为准。 三、技术参数要求 备注: 1、技术参数中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投标文件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扫描件(原件 备查)并注明证明材料在投标文件中的具体位置,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未注明证明 材料的具体位置或提供的证明资料显示产品参数信息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均视为负 偏离;未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可以不提供。 2、投标人提供证书或检测报告等证明材料的,颁发证书、出具报告的机构须是合 法设立的机构,且具有颁发相应证书或者出具相应报告的资质。 3、技术参数设置为区间要求的(例如:潮气量:0-2000ML),投标产品参数区间 与招标要求不完全一致的均视为负偏离。 4、对于定制类产品,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分项报价清单”中明确注明“定制”, 否则该产品技术参数按负偏离处理。 序号 标的名称 招标技术参数要求 数量 单位 二层厨房设备清单 售菜窗口,煮粉面 1 挂墙洗手星 1、尺寸:450*450*250mm(±10%) 2、面板及侧板采用 304 不锈钢板,£=1.2mm。 3、星盆采用 304 不锈钢板,£=1.2mm。 1 台 2 单通工作台 1、尺寸:1800*760*800mm(±10%)。 2、柜台面:1.2mm304#不锈钢板材。侧板及底板:1.0mm304# 不锈钢板。 3、吊门、掩门板:1.2mm304#不锈钢板。 4、柜柱脚:ф51×1.2mm304#不锈钢管。 5、柜内活动层板:1.2mm304#不锈钢板材,吊门轮。 1 台 3 壁挂式空调 1、操控方式:遥控式。 2、能效等级:一级能效。 3、变频/定频:变频。 4、类型:壁挂式。 5、净化类型:除菌。 6、匹数:3 匹。 2 台 86 序号 标的名称 招标技术参数要求 数量 单位 7、冷暖类型:冷暖。 8、功能:自清洁,独立除湿。 4 紫外线消毒灯 1、功率:36W/220V(±10%)。 2、UV-C 紫外线杀菌消毒灯管。 3、长度:842.4(长)mm。 4、电压:220V/50Hz/1。 3 台 5 单通工作台 1、尺寸:1500*760*800mm(±10%)。 2、柜台面:1.2mm304#不锈钢板材。侧板及底板:1.0mm304# 不锈钢板。 3、吊门、掩门板:1.2mm304#不锈钢板。 4、柜柱脚:ф51×1.2mm304#不锈钢管。 5、柜内活动层板:1.2mm304#不锈钢板材,吊门轮。 1 台 6 单星盆台柜 1、尺寸:600*760*800mm(±10%)。 2、面板采用 304 不锈钢板,£=1.2mm。 3、星盆采用 304 不锈钢板,£=1.2mm,星盆尺寸: 500x500x280Hmm/450x450x280Hmm。 4、柜身及门采用 304 不锈钢板,£=1.0mm。 5、背板与面板采用 R9.5 圆弧角制作,便于清洗,不留卫 生死角,100mm 挡水背。 6、台脚采用 38x38x1.2mm 不锈钢方管及配可调节子弹脚。 1 台 7 双玻璃门留样雪柜 1、尺寸:620*760*2000mm(±10%)。 2、采用 304#不锈钢,表面细砂纹。 3、压缩机,全铜管管路。 4、高密度环保发泡,增加发泡厚度,新款门磁封。 5、温度范围:0℃~5℃。 6、制冷方式:风冷、除雾玻璃门。 1 台 8 双层工作台 1、尺寸:900*700*800mm(±10%)。 2、工作台面:1.2mm304#不锈钢板材。 3、支架、柱脚:ф38mm304#不锈钢管。 4、层板:1.2mm304#不锈钢板。 5、台内加强梁:1.2mm304#不锈钢板。 1 台 9 四格保温售饭工作 台 1、尺寸:1500*700*800mm(±10%)。 2、柜台面:1.2mm304#不锈钢板材。 3、侧板及底板:1.0mm304#不锈钢板。 4、吊门、掩门板:1.2mm304#不锈钢板。 5、柜柱脚:ф51×1.2mm304#不锈钢管;配 304#1/1 份数 盘 4个;优质电发热管 1.2KW×2 条,3kw/220v。 5 台 10 双层工作台 1、尺寸:600*700*800mm(±10%)。 2、工作台面:1.2mm304#不锈钢板材。 3、支架、柱脚:ф38mm304#不锈钢管。 4、层板:1.2mm304#不锈钢板。 3 台 87 序号 标的名称 招标技术参数要求 数量 单位 5、台内加强梁:1.2mm304#不锈钢板。 汤饭区,残渣区,洗手区 1 暖饭车 1、尺寸:600*700*800mm(±10%)。 2、柜身采用 1.0mm304#不锈钢板,内胆采用 0.8mm304#不 锈钢板。 3、配一组 1.2KW 发热管、配 4 寸万向轮 4 个。 1 台 2 双层工作台 1、尺寸:600*700*800mm(±10%)。 2、工作台面:1.2mm304#不锈钢板材。 3、支架、柱脚:ф38mm304#不锈钢管。 4、层板:1.2mm304#不锈钢板。 5、台内加强梁:1.2mm304#不锈钢板。 1 台 3 暖汤车 1、尺寸:700*700*800mm(±10%)。 2、柜身采用 1.0mm304#不锈钢板,内胆采用 0.8mm304#不 锈钢板。 3、配一组 1.2KW 发热管、配 4 寸万向轮 4 个。 1 台 洗碗间,保洁消毒间 1 四门碗柜 1、尺寸:1200*550*1800mm(±10%)。 2、底板及层板采用 304 不锈钢板,£=1.0mm。 3、围板采用 304 不锈钢板,£=0.8mm。 4、内分四层,内置中层板二片;底板选用 1.5mm 厚 U 形不 锈钢加强型槽钢承托补固。 5、台脚采用不锈钢可调节重力脚。 1 台 2 双门不锈钢餐具消 毒柜 1、尺寸:1860*850*1540mm(±10%)。 2、功率:9KW/380V3N~。 3、配 12 个不锈钢抽斗。 4、采用优质不锈钢板制造,整体聚氨酯发泡。 1 台 3 开水器带底座 1、功率:9KW/380Vmm(±10%)。 2、缺水自动断电,发热管防干烧保护装置。 3、采用优质雪花不锈钢材料制造。 1 台 4 浸泡池 1、尺寸:1200*800*800mm(±10%)。 2、星盆台面:1.2mm304#不锈钢板。 3、星盆材料:1.2mm304#不锈钢板;ф38mm304#不锈钢及 高度调整钢脚。 4、下层管架:ф25mm 管。 5、排水管:2寸 PVC 排水管。 1 台 5 大单星盆台 1、尺寸:1200*760*800mm(±10%)。 2、星盆台面:1.2mm304#不锈钢板。 3、星盆材料:1.2mm304#不锈钢板。 4、ф38mm304#不锈钢及高度调整钢脚。 2 台 88 序号 标的名称 招标技术参数要求 数量 单位 5、下层管架:ф25mm 管。 6、排水管:2寸 PVC 排水管。 6 双孔收餐柜 1、尺寸:1200*700*800mm(±10%)。 2、柜外壳:1.2mm304#不锈钢板。 3、吊门、掩门板:1.0mm304#不锈钢板。 4、可调钢脚:ф51×1.2mm304#不锈钢管,高度可调整钢 脚。 5、柜内活动层板:1.2mm304#不锈钢板材。 1 台 7 双孔收餐柜 1、尺寸:1500*700*800mm(±10%)。 2、柜外壳:1.2mm304#不锈钢板。 3、吊门、掩门板:1.0mm304#不锈钢板。 4、可调钢脚:ф51×1.2mm304#不锈钢管,高度可调整钢 脚。 5、柜内活动层板:1.2mm304#不锈钢板材,吊门轮。 1 台 三层厨房设备清单 鱼类加工,肉类加工 1 落地绞切肉机 1、尺寸:510*410*800mm(±10%)。 2、功率:0.8KW/220V。 1 台 2 大单星盆台 1、尺寸:1200*760*800mm(±10%)。 2、星盆台面:1.2mm304#不锈钢板。 3、星盆材料:1.2mm304#不锈钢板。 4、ф38mm304#不锈钢及高度调整钢脚。 5、下层管架:ф25mm 管。 6、排水管:2寸 PVC 排水管。 4 台 3 单层工作台 1、尺寸:1200*760*800mm(±10%)。 2、工作台面:1.2mm304#不锈钢板材。 3、支架、柱脚:ф38mm304#不锈钢管。 4、层板:1.2mm304#不锈钢板。 5、台内加强梁:1.2mm304#不锈钢板。 1 台 4 双层斩台 1、尺寸:1500*600*800mm(±10%)。 2、面板采用 304 不锈钢板,£=1.2mm,用 18mm 高密度板加 硬,附防油防水膠紙。 3、层板采用 304 不锈钢板,£=1.0mm。 4、台脚采用 38x38x1.2mm 不锈钢方管及配可调节子弹脚。 4 台 蔬果加工间 1 落地式多功能切菜 机 1、尺寸:1200*600*1100mm(±10%)。 2、功率:1.1/0.75KW/220V。 1 台 2 双层斩台 1、尺寸:1500*600*800mm(±10%) 2、面板采用 304 不锈钢板,£=1.2mm,用 18mm 高密度板加 2 台 89 序号 标的名称 招标技术参数要求 数量 单位 硬,附防油防水膠紙。 3、层板采用 304 不锈钢板,£=1.0mm。 4、台脚采用 38x38x1.2mm 不锈钢方管及配可调节子弹脚。 3 双层斩台 1、尺寸:1800*600*800mm(±10%) 2、面板采用 304 不锈钢板,£=1.2mm,用 18mm 高密度板加 硬,附防油防水膠紙。 3、层板采用 304 不锈钢板,£=1.0mm。 4、台脚采用 38x38x1.2mm 不锈钢方管及配可调节子弹脚。 2 台 4 大单星盆台 1、尺寸:1200*760*800mm(±10%)。 2、星盆台面:1.2mm304#不锈钢板。 3、星盆材料:1.2mm304#不锈钢板。 4、ф38mm304#不锈钢及高度调整钢脚。 5、下层管架:ф25mm 管。 6、排水管:2寸 PVC 排水管。 4 台 冷藏冷冻区 1 六门高身低温雪柜 1、尺寸:1820*760*1980mm(±10%)。 2、采用优质 304#不锈钢,表面细砂纹。 3、优质压缩机,全铜管管路。 4、高密度环保发泡,增加发泡厚度,新款门磁封。 5、温度范围:0℃~5℃。 6、制冷方式:风冷。 ▲7、所投产品抗扰度需满足:GB/T4343.2-2009 试验依据 标准,投标时提供第三方检测报告。 ▲7、投标产品需符合 GB/T2423.2-2008《电工电子产品环 境试验第 2 部分:试验方法试验 B:高温》试验依据标准, 投标时提供第三方检测报告。 ▲8、投标产品需符合 GB4806.9-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 品接触用料及制品的标准,投标时提供第三方检测报告。 ▲9、投标产品在高温 60℃环境下工作 240 小时,仍正常 的证明文件,投标时提供第三方检测报告,试验标准: GB/T2423.2-2008。 1 台 2 六门高身高温雪柜 1、尺寸:1820*760*1980mm(±10%)。 2、采用优质 304#不锈钢,表面细砂纹。 3、优质压缩机,全铜管管路。 4、高密度环保发泡,增加发泡厚度,新款门磁封。 5、温度范围:0℃~5℃。 6、制冷方式:风冷。 2 台 3 平板车 1、尺寸:850*600*800mm(±10%)。 2、层板面:δ=1.2mm304#不锈钢板材。 3、车身拉手:ф32mm304#不锈钢管。 4、5寸万向橡胶承重轮(纤维轮)。 1 台 90 序号 标的名称 招标技术参数要求 数量 单位 烹调区,蒸饭煲汤区,精加工区 2 六门高身低温雪柜 1、尺寸:1820*760*1980mm(±10%)。 2、采用优质 304#不锈钢,表面细砂纹。 3、优质压缩机,全铜管管路。 4、高密度环保发泡,增加发泡厚度,新款门磁封。 5、温度范围:-12℃~-18℃。 6、制冷方式:风冷。 1 台 3 六门高身高温雪柜 1、尺寸:1820*760*1980mm(±10%)。 2、采用优质 304#不锈钢,表面细砂纹。 3、优质压缩机,全铜管管路。 4、高密度环保发泡,增加发泡厚度,新款门磁封。 5、温度范围:-12℃~-18℃。 6、制冷方式:风冷。 1 台 4 大单星盆台 1、尺寸:1200*760*800mm(±10%)。 2、星盆台面:1.2mm304#不锈钢板。 3、星盆材料:1.2mm304#不锈钢板。 4、ф38mm304#不锈钢及高度调整钢脚。 5、下层管架:ф25mm 管。 6、排水管:2寸 PVC 排水管。 1 台 5 双层工作台 1、尺寸:1800*760*800mm(±10%)。 2、工作台面:1.2mm304#不锈钢板材。 3、支架、柱脚:ф38mm304#不锈钢管。 4、层板:1.2mm304#不锈钢板。 5、台内加强梁:1.2mm304#不锈钢板。 1 台 6 双层斩台 1、尺寸:1800*800*800mm(±10%)。 2、面板采用 304 不锈钢板,£=1.2mm,用 18mm 高密度板加 硬,附防油防水膠紙。 3、层板采用 304 不锈钢板,£=1.0mm。 4、台脚采用 38x38x1.2mm 不锈钢方管及配可调节子弹脚。 6 台 7 双通工作台柜 1、尺寸:1800*800*800mm(±10%)。 2、柜台面:1.2mm304#不锈钢板材。侧板及底板:1.0mm304# 不锈钢板。 3、吊门、掩门板:1.2mm304#不锈钢板。 4、柜柱脚:ф51×1.2mm304#不锈钢管。 5、柜内活动层板:1.2mm304#不锈钢板材,吊门轮。 3 台 8 大单星盆台 1、尺寸:1200*800*800mm(±10%)。 2、星盆台面:1.2mm304#不锈钢板。 3、星盆材料:1.2mm304#不锈钢板。 4、ф38mm304#不锈钢及高度调整钢脚。 5、下层管架:ф25mm 管。 1 台 91 序号 标的名称 招标技术参数要求 数量 单位 6、排水管:2寸 PVC 排水管。 9 三门海鲜蒸柜 1、尺寸:1000*900*1850mm(±10%)。 2、电压/功率:380V/30KW。 3、尺寸:1000*900*1850mm。 ▲4、材质 304,1.0mm 厚,提供 304 板材的检测报告。提 供 304 板材的食品接触检测报告,依据:GB4806.9-2016。 与食品接触的不锈钢在 4%的乙酸,煮沸,温室放置 30 分 钟,镉含量<0.001。 5、显示用电量、实时功率、实时电压、屏带有中文故障原 因描述。 ▲6、5 档磁控滑档火力调节器通过 IPX7 防水检测。 ▲8、具有国家级的辐射报告。前、后、左、右、上、下辐 射值≤20%,投标时提供报告扫描件。 ▲9、具有国家级的《CQC 标志认证试验报告》依据 GB4806.9-2016,投标时提供报告扫描件。 1 台 10 18KW 双头汤炉 1、尺寸:1300*750*500+770mm(±10%)。 2、采用优质 304 不锈钢面板,实厚 1.25,侧板 201,厚 1.0。 3、尺寸:1300×750×500+770mm。 4、功率/电压:18KW*2/380V。 5、显示屏带有中文故障原因、用电量、实时功率、实时电 压。 6、配厚度>9mm 复合板,承重 300 公斤。 ▲7、该产品通过 GB4706.1-2005GB4706.52-2018 执行标准 检测,提供带有 CMA 标志的检测报告。 ▲8、该产品通过 SB/T10548-2009 标准检测,热效率≥95%。 提供带有 CMA、CANS 标志的检测报告。 ▲9、产品依据 SB/T10548-2009 标准,符合 CQC31-448184-2011 认证规则,提供国家的节能产品认证 证书。 1 台 11 油网烟罩 1、尺寸:17400*1350*610mm(±10%)。 2、壳体:1.0mm304#不锈钢板。 3、隔油网:0.8mm304#不锈钢板。 17.4 米 12 隔油网 1、尺寸:500*500mm(±10%)。 2、隔油网:0.8mm304#不锈钢板。 35 块 13 双门蒸饭柜 1、尺寸:1150*900*1850mm(±10%)。 2、电压功率:380V/12KW*2。 3、尺寸:1150×900×1850mm。 4、外壳材质 304 材质,框架 1.0,侧板 0.8mm 厚,5 档磁 控滑杆开关。 ▲5、面板 304,侧板 201,提供 304 板材的食品接触检测 1 台 92 序号 标的名称 招标技术参数要求 数量 单位 报告,依据:GB4806.9-2016。与食品接触的不锈钢在 4% 的乙酸,煮沸,温室放置 30 分钟,镍含量<0.002。 ▲6、显示屏显示用电量、实时功率、实时电压、带有中文 故障原因、方便售后。提供由省级或以上机构出具中文显 示功能的检验报告。 ▲7、该产品通过 GB4706.1-2005,GB4706.34-2008 检测标 准,提供具有检测资质机构出具的型式检验报告。 ▲8、该产品通过 GB4806.9-2016 标准检测,提供带有 CMA、 CNAS 标志的检测报告。 14 双门燃气蒸菜柜 1、尺寸:1200*1050*1850mm(±10%)。 2、柜身采用 1.0mm304#不锈钢板。 3、内胆采用 5mm 钢板、1.2 寸无缝钢管(可放置 20 个 304# 不锈钢蒸盘活动托架)门内安装隔热棉。 4、主架采用 40x40x3.5mm 角铁焊接而成,采用 1.2 厚 304# 不锈钢板焊接而成、自动进水装置、缺水自动保护装置, 蒸气过压泄气装置;配ф51 可调子弹脚。 1 台 15 炉位拼板 1、尺寸:500*1250*810mm(±10%)。 2、面板采用 1.2mm 厚 304#不锈钢。 4 台 16 不锈钢封墙钢 1、尺寸:17400*10*2000mm(±10%)。 2、面板 1.0mm304#不锈钢板。 17.4 米 17 燃气双头小炒连双 尾撑 1、尺寸:2200*1250*810mm(±10%) 2、炉面采用 1.5mm 厚 304#不锈钢板。 3、档水、侧板采用 1.0mm 厚 304#不锈钢板。 4、主架采用 50x50x5mm 角铁面铺 A33mm 铁板焊接而成,配 4"底沟风炉头、点火枪、优质主气阀、火种阀及优质 E4 中 压风机;配ф51 可调子弹脚。功率:1kw/220v。 1 台 18 鼓风机 1、功率:550W/220v。 2 台 19 燃气双头大炒炉 1、尺寸:2200*1250*810mm(±10%)。 2、炉面采用 1.5mm 厚 304#不锈钢板。 3、档水、侧板采用 1.0mm 厚 304#不锈钢板。 4、主架采用 50x50x5mm 角铁面铺 A33mm 铁板焊接而成,配 4"底沟风炉头、点火枪、优质主气阀、火种阀及优质 E4 中 压风机;配ф51 可调子弹脚;功率:1kw/220v。 3 台 20 鼓风机 1、功率:550W/220v。 6 台 21 炉位拼板 1、尺寸:600*650*810mm(±10%)。 2、面板采用 1.2mm 厚 304#不锈钢。 1 台 面点间,烘烤房 1 落地式压面机 1、尺寸:450*360*1040mm(±10%)。 2、功率:1.5KW/220v。 1 台 93 序号 标的名称 招标技术参数要求 数量 单位 3、25~30kg,压面长 250mm/厚 0.5~5mm。 2 落地式和面机 1、尺寸:430*730*770mm(±10%)。 2、功率:0.8/1.1KW/380V。 3、最大和面量 12kg/次。 1 台 3 落地式搅拌机 1、尺寸:610*530*1020mm(±10%)。 2、功率:1.5KW/380/220V。 3、容量:30L。 4、最大和面量 10kg。 1 台 4 面粉车 1、车身壳体:δ=1.2mm304#不锈钢板材。 2、车轮:4 寸万向橡胶承重轮。 3、车身拉手:ф25mm304#不锈钢管。 2 台 5 木案工作台 1、尺寸:1500*800*800mm(±10%)。 2、面板:采用 80mm 厚松木。 3、主托架采用 1.2mm#304#不锈钢板。 4、柱脚:ф38mm304#不锈钢及高度调整钢脚,配 304#不 锈钢可调子弹脚 4个。 1 台 6 四门高身双温雪柜 1、尺寸:1220*760*1980mm(±10%) 2、面板采用优质 304#不锈钢,表面细砂纹。 3、优质压缩机,全铜管管路。 4、高密度环保发泡,增加发泡厚度,新款门磁封。温度范 围:0℃~5℃,-12℃~-18℃。 5、制冷方式:风冷。 ▲6、所投产品抗扰度需满足:GB/T4343.2-2009 试验依据 标准,投标时提供第三方检测报告。 ▲7、投标产品需符合 GB/T2423.2-2008《电工电子产品环 境试验第 2 部分:试验方法试验 B:高温》试验依据标准, 投标时提供第三方检测报告。 ▲8、投标产品需符合 GB4806.9-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 品接触用料及制品的标准,投标时提供第三方检测报告。 ▲9、投标产品在高温 60℃环境下工作 240 小时,仍正常 的证明文件,投标时提供第三方检测报告,试验标准: GB/T2423.2-2008。 1 台 7 单星工作台 1、尺寸:1100*760*800mm(±10%)。 2、星盆台面:1.2mm304#不锈钢板。 3、星盆材料:1.2mm304#不锈钢板。 4、ф38mm304#不锈钢及高度调整钢脚。 5、下层管架:ф25mm 管。 6、排水管:2寸 PVC 排水管。 1 台 8 冷藏醒发箱 1、尺寸:640*1075*2100mm(±10%)。 2、技术参数①采用喷雾式结构,在机器开始工作后极短时 间内产生蒸汽②全部为双层不锈钢制作,PU 保温层,完全 1 台 94 序号 标的名称 招标技术参数要求 数量 单位 符合卫生标准③全自动触摸式控制,使温度、湿度精准, 有时间控制、报警模式④热风循环结构,使醒发的面包均 匀一致,⑤大玻璃门可随时观察醒发情况。 ▲3、所投产品需提供具有副省级或以上的第三方检测机构 依据 GB4806.9-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用金属 材料及制品》标准要求,出具的对感官、浸沟液、对与食 品直接接触的铝制品铅、镉、砷及迁移实验各项均合格的 检测报告。 ▲4、所投产品需提供设备产品责任险,并提供保单。 9 高身饼盆车 1、尺寸:500*650*1360mm(±10%)。 2、主架采用 1.2mm 厚 304#不锈钢 38x38 方管。 3、支管采用 1.2mm 厚 304#不锈钢 25x25 方管,配 5 寸万向 轮 4个。 1 台 10 油网烟罩 1、尺寸:4600*1000*610mm(±10%)。 2、壳体:1.0mm304#不锈钢板。 3、隔油网:0.8mm304#不锈钢板。 4.6 米 11 隔油网 1、尺寸:500*500mm(±10%)。 2、隔油网:0.8mm304#不锈钢板。 10 块 12 三层六盘电烤箱 1、尺寸:1720*1310*1885mm(±10%)。 2、技术参数:功率:24.6KW/380V,采用微电脑数字控制 系统,温度精准+-1 度,加厚保温层,烤箱内部采用食品 级镀铝板材,双层钢化玻璃,视线好便于观察烘焙情况, 磨砂拉手,不传热,无高温,不烫手,外观全不锈钢。 ▲3、所投产品需提供具有副省级或以上的第三方检测机构 依据 GB4806.9-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用金属 材料及制品》标准要求,出具的对感官、浸沟液、对与食 品直接接触的铝制品铅、镉、砷及迁移实验各项均合格的 检测报告。 ▲4、所投产品需提供具有副省级或以上的第三方检测机构 依据 GB4706.1-2005《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安全第一部分: 通用要求》和 GB4706.52-2008《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安全 商业电炉灶、烤箱、灶和灶单元的特殊要求》,出具的检 测报告。 ▲5、所投产品需提供设备产品责任险,并提供保单。 1 台 13 电饼铛 1、尺寸:760*640*770mm(±10%)。 2、功率:4.5KW/220V。 2 台 14 双层工作台 1、尺寸:1200*600*800mm(±10%)。 2、工作台面:1.2mm304#不锈钢板材。 3、支架、柱脚:ф38mm304#不锈钢管。 4、层板:1.2mm304#不锈钢板。 5、台内加强梁:1.2mm304#不锈钢板。 1 台 95 序号 标的名称 招标技术参数要求 数量 单位 预进间,售菜窗口 1 挂墙洗手星 1、尺寸:450*450*250mm(±10%)。 2、面板及侧板采用 304 不锈钢板,£=1.2mm。 3、星盆采用 304 不锈钢板,£=1.2mm。 1 台 2 壁挂式空调 1、操控方式:遥控式。 2、能效等级:一级能效。 3、变频/定频:变频。 4、类型:壁挂式。 4、净化类型:除菌。 5、匹数:3 匹。 6、冷暖类型:冷暖。 7、功能:自清洁,独立除湿。 2 台 3 单通工作台 1、尺寸:1500*760*800mm(±10%)。 2、柜台面:1.2mm304#不锈钢板材。侧板及底板:1.0mm304# 不锈钢板。 3、吊门、掩门板:1.2mm304#不锈钢板。 4、柜柱脚:ф51×1.2mm304#不锈钢管。 5、柜内活动层板:1.2mm304#不锈钢板材,吊门轮。 2 台 4 拼板 1、尺寸:600*360*50mm(±10%)。 2、面板采用 1.2mm 厚 304#不锈钢。 1 台 5 单通工作台 1、尺寸:1220*760*800mm(±10%)。 2、柜台面:1.2mm304#不锈钢板材。侧板及底板:1.0mm304# 不锈钢板。 3、吊门、掩门板:1.2mm304#不锈钢板。 4、柜柱脚:ф51×1.2mm304#不锈钢管。 5、柜内活动层板:1.2mm304#不锈钢板材,吊门轮。 1 台 6 单星盆台柜 1、尺寸:600*760*800mm(±10%)。 2、面板采用 304 不锈钢板,£=1.2mm。 3、星盆采用 304 不锈钢板,£=1.2mm,星盆尺寸: 500x500x280Hmm/450x450x280Hmm。 4、柜身及门采用 304 不锈钢板,£=1.0mm。 5、背板与面板采用 R9.5 圆弧角制作,便于清洗,不留卫 生死角,100mm 挡水背。 6、台脚采用 38x38x1.2mm 不锈钢方管及配可调节子弹脚。 1 台 7 双玻璃门留样雪柜 1、尺寸:620*760*2000mm(±10%)。 2、采用 304#不锈钢,表面细砂纹。 3、压缩机,全铜管管路。 4、高密度环保发泡,增加发泡厚度,新款门磁封。 5、温度范围:0℃~5℃。 6、制冷方式:风冷、除雾玻璃门。 1 台 96 序号 标的名称 招标技术参数要求 数量 单位 8 紫外线消毒灯 1、功率:36W/220V。 2、UV-C 紫外线杀菌消毒灯管。 3、长度:842.4(长)mm。 4、电压:220V/50Hz/1。 3 台 9 四格保温售饭工作 台 1、尺寸:1500*700*800mm(±10%)。 2、柜台面:1.2mm304#不锈钢板材。 3、侧板及底板:1.0mm304#不锈钢板。 4、吊门、掩门板:1.2mm304#不锈钢板。 5、柜柱脚:ф51×1.2mm304#不锈钢管;配 304#1/1 份数 盘 4个;优质电发热管 1.2KW×2 条,3kw/220v。 3 台 10 双层工作台 1、尺寸:600*700*800mm(±10%)。 2、工作台面:1.2mm304#不锈钢板材。 3、支架、柱脚:ф38mm304#不锈钢管。 4、层板:1.2mm304#不锈钢板。 5、台内加强梁:1.2mm304#不锈钢板。 3 台 11 双层工作台 1、尺寸:900*700*800mm(±10%)。 2、工作台面:1.2mm304#不锈钢板材。 3、支架、柱脚:ф38mm304#不锈钢管。 4、层板:1.2mm304#不锈钢板。 5、台内加强梁:1.2mm304#不锈钢板。 1 台 12 三格热汤池柜 1、尺寸:1200*700*800mm(±10%) 2、柜台面:1.2mm304#不锈钢板材。 3、侧板及底板:1.0mm304#不锈钢板。 4、吊门、掩门板:1.2mm304#不锈钢板。 5、柜柱脚:ф51×1.2mm304#不锈钢管。 6、配 304#1/1 份数盘 3 个。优质电发热管 1.2KW×2 条。 1 台 13 方形油网烟罩 1、尺寸:1600*900*500mm(±10%)。 2、壳体:1.0mm304#不锈钢板。 3、隔油网:0.8mm304#不锈钢板。 1.6 米 14 隔油网 1、尺寸:500*500mm(±10%)。 2、隔油网:0.8mm304#不锈钢板。 3 块 15 双头粉面炉(电热) 1、尺寸:1500*700*800mm(±10%)。 2、功率:9KW*2/380V。 3、面板采用 1.5mm 厚 304#不锈钢板。 1 台 汤饭区,洗手区 1 暖汤车 1、尺寸:600*700*800mm(±10%)。 2、柜身采用 1.0mm304#不锈钢板。 3、内胆采用 0.8mm304#不锈钢板,配一组 1.2KW 发热管、 配 4寸万向轮 4 个。 2 台 2 双层工作台 1、尺寸:600*700*800mm(±10%) 2 台 97 序号 标的名称 招标技术参数要求 数量 单位 2、工作台面:1.2mm304#不锈钢板材。 3、支架、柱脚:ф38mm304#不锈钢管。 4、层板:1.2mm304#不锈钢板。 5、台内加强梁:1.2mm304#不锈钢板。 3 暖饭车 1、尺寸:600*700*800mm(±10%)。 2、柜身采用 1.0mm304#不锈钢板。 3、内胆采用 0.8mm304#不锈钢板,配一组 1.2KW 发热管、 配 4寸万向轮 4 个。 2 台 洗碗间 1 四门碗柜 1、尺寸:1200*550*1800mm(±10%)。 2、底板及层板采用 304 不锈钢板,£=1.0mm。 3、围板采用 304 不锈钢板,£=0.8mm。 4、内分四层,内置中层板二片;底板选用 1.5mm 厚 U 形不 锈钢加强型槽钢承托补固。 5、台脚采用不锈钢可调节重力脚。 1 台 2 双门不锈钢餐具消 毒柜 1、尺寸:1860*850*1540mm(±10%)。 2、功率:9KW/380V3N~。 3、配 12 个不锈钢抽斗。 4、采用优质不锈钢板制造,整体聚氨酯发泡。 1 台 3 开水器带底座 1、尺寸:600*700*800mm(±10%)。 2、柜身采用 1.0mm304#不锈钢板。 3、内胆采用 0.8mm304#不锈钢板,配一组 1.2KW 发热管、 配 4寸万向轮 4 个。 1 台 4 浸泡池 1、尺寸:1200*800*800mm(±10%)。 2、星盆台面:1.2mm304#不锈钢板。 3、星盆材料:1.2mm304#不锈钢板。 4、ф38mm304#不锈钢及高度调整钢脚。 5、下层管架:ф25mm 管。排水管:2 寸 PVC 排水管。 1 台 5 单星污碟台 1、尺寸:1500*800*800mm(±10%)。 2、星盆台面:1.2mm304#不锈钢板。 3、星盆材料:1.2mm304#不锈钢板。 4、ф38mm304#不锈钢及高度调整钢脚。 5、下层管架:ф25mm 管。 6、排水管:2寸 PVC 排水管。 1 台 6 高压花洒 1、座台式单孔单温高压花洒、黄铜铸造表面抛光镀铬处理。 2、陶瓷阀芯、一字手柄。 3、横向固定杆长度 300mm,工作高度 1310。 4、打孔尺寸 25mm,标准 1/2''外螺纹。 5、不锈钢软管配大流量喷阀,耐热手柄。 6、配 12 寸摇摆龙头。 1 台 98 序号 标的名称 招标技术参数要求 数量 单位 7 抽气罩 1、尺寸:1500*1000*460mm(±10%)。 2、壳体:1.0mm304#不锈钢板。 1.5 米 8 隔油网 1、尺寸:500*500mm(±10%)。 1、隔油网:0.8mm304#不锈钢板。 3 块 9 双缸通道式洗碗机 1、洗涤能力:246 篮/小时。 2、尺寸:1755*768*1752mm(±10%)。 3、洗涤篮尺寸:500x500mm 双主洗缸。 4、水槽容量:208L。 5、洗涤温度:55~65。 6、喷淋温度:82~90。 7、总配电量:57.5kW380V/3/50Hz 内置机械式按钮及高亮 数字温度显示。全不锈钢 8字型内凹防堵喷嘴。采用 304 不锈钢。 ▲8、具有 CMA、CNAS 标识的,由国家饮食服务机械质量监 督检验中心依据国标 GB4706.1-2005、GB-4706.50-2008, 对设备电气安全与机械危险做全面检测的检测报告。 ▲9、产品符合 CQC12-439351-2009;CQC12-448100-2009 认证规则,符合认证模式为产品型式试验+初次工厂检查+ 获证后监督标准的认证证书。 ▲10、具有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依据《家用和类似用途电 动洗碗机》QB/T1520-2013 检验出具的检测报告。 ▲11、商用洗碗机排水PH值达到GB/T6920-1986水质标准, PH 值测定以玻璃电极法为依据,PH 值达到 7.01;五日生 化需氧量达到 HJ505-2009 水质标准,五日生化需氧量测定 以稀释接种法为依据,五日生化需氧量达到 81.3mg/L;排 水悬浮物达到 GB/T11901-1989 水质标准,悬浮物以重量法 为依据,达到 116mg/L,并出具第三方检测检构证明性文 件; ▲12、洗碗机控制箱符合 IP66 防护等级,并提供相关证明 材料。 1 台 10 自动式传输回收带 1、尺寸:8000*535*850mm(±10%)。 2、通过链板式系统传送平底托盘,可与洗碗机和其它传送 系统配套使用。 3、传送带速度:5-12m/min。 4、链板宽度:300mm。 5、传送餐具长度:≤450mm。 6、传送餐具宽度:≤350mm。 7、设备宽度:535mm。 8、单电机功率:0.37kW(电机数量需根据客户需求及具体 应用确定)。 9、电源:220V/50Hz。 9 米 99 序号 标的名称 招标技术参数要求 数量 单位 10、304 不锈钢框架结构,链板式传动,结构简单,清洗 方便,主体结构材料厚度 2.0 以上。 11、模块分段式设计,组装灵活。 12、系统末端配置光电感应限位开关,供彩页证明材料。 13、配置传动绳张紧装置,便于现场调整。 14、传送速度无级变速,可根据现场就餐人数进行调整。 15、配置启动停止按钮。 11 洁碟台 1、尺寸:1500*800*800mm(±10%)。 2、工作台面:1.2mm304#不锈钢板材;支架、柱脚:ф 38mm304#不锈钢管。 3、层板:1.2mm304#不锈钢板;台内加强梁:1.2mm304# 不锈钢板。 1 台 12 大单星盆台 1、尺寸:1200*650*800mm(±10%)。 2、星盆台面:1.2mm304#不锈钢板。 3、星盆材料:1.2mm304#不锈钢板。 4、ф38mm304#不锈钢及高度调整钢脚。 5、下层管架:ф25mm 管。 6、排水管:2寸 PVC 排水管。 1 台 13 大单星盆台 1、尺寸:1000*650*800mm(±10%)。 2、星盆台面:1.2mm304#不锈钢板。 3、星盆材料:1.2mm304#不锈钢板。 4、ф38mm304#不锈钢及高度调整钢脚。 5、下层管架:ф25mm 管。 6、排水管:2寸 PVC 排水管。 2 台 14 双孔收餐柜 1、尺寸:1500*700*800mm(±10%)。 2、柜外壳:1.2mm304#不锈钢板。 3、吊门、掩门板:1.0mm304#不锈钢板。 4、可调钢脚:ф51×1.2mm304#不锈钢管,高度可调整钢 脚。 5、柜内活动层板:1.2mm304#不锈钢板材。 2 台 15 大理石靠背餐桌 1、尺寸:1200*1600*750mm(±10%)。 2、桌面采用浅色大理石台面,凳板采用防火板灰制作,支 架采用 304#1.5mm 不锈钢方通制作。 85 张 16 天花机空调 1、操控方式:遥控。 2、能效等级:三级能效。 3、变频/定频:定频。 4、类型:天花机。 5、接入电源:220V。 6、制热量:12500W,直冷量:12000W。 7、匹数:3 匹。 6 台 100 序号 标的名称 招标技术参数要求 数量 单位 17 不锈钢隔油池 1、尺寸:2100*1400*1200mm(±10%)。 2、采用 304#1.5mm 不锈钢材质制作,内配置三级自动过滤 系统。 1 套 抽风系统 1 后倾式抽风柜 1、处理风量:40000m3/H。 2、产品须满足 GB19761-2009《通风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 等级》,能源效率等级评定为 2 级,并提供有国家权威认 证机构出具的有效期范围内检测报告。 ▲3、所投低噪音离心通风机生产厂家具有符合 GB/T 1236-2017《工业通风机 用标准化风道性能试验》标准认 定的《离心通风机性能测试中心》并获得中国合格评定国 家认可委员会认可。需提供机械工业风机产品质量监督检 测中心颁发的《通风机性能测试系统认定证书》与《中国 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认可决定书》(需加盖颁发机构 公章)。 ▲4、所投低噪音离心通风机型号系列具有中国质量认证中 心颁发的 CQC《中国节能产品认证证书》(需加盖颁发机 构公章)。 ▲5、所投低噪音离心通风机型号系列具有中国质量认证中 心颁发的 CQC《中国节能产品认证证书》(需加盖颁发机 构公章)。 1 台 2 风柜电机 1、功率:18.5KW/380V 电机。 1 台 3 风柜支架 1、支架采用 5mm×50mm×50mm 的角铁。 1 台 4 风柜减震装置 1、配风柜。 2、吊式阻尼弹簧减震。 1 套 5 启动保护控制箱 1、电子元件,国标电线。 2、室内普通型。 3、功率:18.5KW/380V。 1 台 6 风柜软接 1、采用帆布连接。 2 台 7 风柜变头 1、采用 1.0mm 优质不锈钢。 1 套 9 油烟净化器 1、风量:45000M 3 /H。 2、设备箱体用材:采用 1.2mm 镀锌板材,外壳静电防腐喷 涂。 3、安装方便:可根据处理风量大小模块化组合拼装。 4、高低压电场,95%以上净化效率。 5、安全性能好:电箱双层安全保护锁,安装有门磁,具有 开门断电功能。 ▲6、搭载最新恒压纯数字电路高压电源:多次放电保护、 1 台 101 序号 标的名称 招标技术参数要求 数量 单位 过压开路保护、高压短路保护、电源过载保护、变压器过 温保护;并具有自动升降压、在线监测、远程操控、CPU 全控功能。 ▲7、油烟净化器电源通过权威机构 UDEN 认证的欧盟 CE 认证; ▲8、采用高品质陶瓷绝缘材料,绝缘耐压、击穿电压、爬 电距离须按GB/T1408.1-2016和GB/T16935.1-2008标准检 测,并提供检测报告。 ▲9、油烟净化设备须采用板式结构电场,电场宽度不得 <36CM、高度不得<55CM、极板间距不得>0.75CM。 ▲10、油烟净化器须通过中国环境保护产品认证,并提供 CCEP 认证证书。 ▲11、提供由权委机构出具的依据 HJ/T62-2001《饮食业 油烟净化设备技术要求及检测技术规范》、GB18483-2001 《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判定标准的认证检验报告。 ▲12、油烟净化器须通过《可靠性测试性能常规检验》(防 水防尘、高低温、振动),并提供检测报告。 ▲13、油烟净化器须通过《电磁兼容试验检测》,并提供 检测报告。 10 净化器防震软接 1、采用帆布连接。 1 台 11 净化器支架 1、支架采用 5mm×50mm×50mm 的角铁。 1 台 12 净化器变头 1、采用 1.0mm 优质不锈钢。 1 套 13 不锈钢消音器 1、外层采用 304#不锈钢材质厚 1.5mm 厚,内用 0.7mm 镀 锌孔板,内贴消声棉。 1 台 14 集烟管 1、采用 1.0mm 优质不锈钢。 10 个 15 油烟管道 1、采用 304#1.0 不锈钢材料制作。 420 平方 16 止回阀 1、配风喉,1100x600mm(±10%)。 2、采用 304#1.0 不锈钢材料制作。 1 套 17 防火阀 1、配风喉,1100x600mm(±10%) 2、采用 304#1.0 不锈钢材料制作。 1 套 18 接油盆 1、采用 304#1.2 不锈钢材料制作。 1 个 19 弯头 1、采用 304#1.0 不锈钢材料制作。 4 个 20 三通 1、采用 304#1.0 不锈钢材料制作。 1 个 21 调节阀 1、采用 304#1.0 不锈钢材料制作。 2 个 22 风管安装配件 1、法兰、吊杆、玻璃胶等。 2、现场配制法兰用 1-1/2"x3.0mm 厚,角铁制作内衬,防 1 项 102 序号 标的名称 招标技术参数要求 数量 单位 漏胶垫。 3、配件数量需满足项目所需。 鲜风系统 1 鲜风柜 1、规格:22"。 2、处理风量:23000m3/H。 ▲3、所投低噪音离心通风机生产厂家具有符合 GB/T 1236-2017《工业通风机 用标准化风道性能试验》标准认 定的《离心通风机性能测试中心》并获得中国合格评定国 家认可委员会认可。需提供机械工业风机产品质量监督检 测中心颁发的《通风机性能测试系统认定证书》与《中国 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认可决定书》(需加盖颁发机构 公章)。 ▲4、所投低噪音离心通风机型号系列具有中国质量认证中 心颁发的 CQC《中国节能产品认证证书》(需加盖颁发机 构公章)。 ▲5、所投低噪音离心通风机型号系列具有中国质量认证中 心颁发的 CQC《中国节能产品认证证书》(需加盖颁发机 构公章)。 1 台 2 风柜电机 1、功率:5.5KW/380V 电机。 1 台 3 风柜支架 1、配风柜,支架采用 5mm×50mm×50mm 的角铁。 1 台 4 风柜减震装置 1、配风柜。 2、吊式阻尼弹簧减震。 1 套 5 启动保护控制箱 1、电子元件,国标电线。 2、室内普通型。 3、功率:3KW/380V。 1 个 6 鲜风管 1、采用 304#1.0 不锈钢材料制作。 180 平方 7 鲜风咀 1、材质:铝合金。 2、外型尺寸:400*200mm(±10%)。 25 个 8 帆布软接驳 1、采用帆布连接。 1 项 9 调节阀 1、采用 304#1.0 不锈钢材料制作。 2 个 10 防雨百叶 1、采用 1.0mm 铝合金材料。 2、外型尺寸:1000*600mm(±10%)。 1 个 11 法兰与吊码 1、与风管相配,数量需满足项目所需。 2、现场配制法兰用 1-1/2"x3.0mm 厚,角铁制作内衬,防 漏胶垫。 1 项 12 风管安装配件 1、法兰、吊杆、玻璃胶等。 2、现场配制法兰用 1-1/2"x3.0mm 厚,角铁制作内衬,防 1 项 103 序号 标的名称 招标技术参数要求 数量 单位 漏胶垫。 3、配件数量需满足项目所需。 备注:以上技术参数中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均提供扫描件(原件备查)并标注参数在招标文件中 的具体位置作为证明,未提供证明材料或未按要求标注参数具体位置或提供的证明资料显示产品参 数信息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均视为负偏离;未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可以不提供, 如果投标人提供了相应的证明材料,则按照上述对应情形处理。 四、商务条款要求 1、项目名称:文汇学校厨房设备招标项目 2、项目控制金额:人民币 150 万元 3、交货地点:深圳市宝安区 34 区前进一路 297 号文汇学校 4、交货及完工期限:本项目要求在进场施工日起 30 个日历日内交货并完工,进场施工时间由学校 确定。 5、验收方式;由学校组织监理公司和中标单位共同验收,验收报告报区教育信息中心备案。 6、付款方式:项目完成并经初验合格后,即付项目款总额的 50%,全面验收合格后,即付项目款总 额的 45%,余下项目款总额的 5%作为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于项目验收合格后使用期满一年时支 付;如果项目达到终验标准,也可直接进行全面验收,全面验收合格后,支付项目款总额的 95%, 余下项目款总额的 5%作为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于项目验收合格后使用期满一年时支付。支付要 求及时限以财政部门的规定为准。 7、报价要求:投标总价必须是完成该项目的一切费用总和,包括投标费、设备费、运输费、装卸费、 保险费、技术培训费、设备安装费、调试费、检测费、国家规定的各项税费等。 8、售后服务要求: ★(1)要求中标单位对本项目所采购的设备提供不少于 3 年免费维护。 (2)要求中标单位在工程完工后一周内,免费向招标单位进行技术培训工作,直至招标单位能熟练 掌握设备的操作。 9、其它要求: (1)中标单位在签订合同时应提供投标文件打印稿贰份,并加盖公章(一份交给监理公司,一份交 给学校),同时提供投标文件的电子文档。 104 ★(2)上报初验报告、终验报告时,除了表格中写明的材料外,还需要验收记录表、产品三证(指 产品合格证、供货凭证(含生产厂家或代理商证明)、产品检测证明(含第三方有资质检测机构出 具的含有设备核心参数的有效检测报告、合同及附件。 ★(3)投标人必须确保中标后提供的货物为正规渠道供货,不存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情况。 10、现场勘察:建议进行现场踏勘,以明确施工场地情况并准确了解相关工程量等,否则中标后必 须完成且不得变更增加费用。请投标人在 X 月 X 日 14:30 到采购单位进行现场勘察,逾期采购方可 拒绝投标人现场勘察要求。用户单位联系人:姚老师,联系方式:13510138301。 文汇学校厨房设备招标项目 招标文件信息 资格性审查表 符合性审查表 评标信息 投标书目录 文汇学校厨房设备招标项目 招标文件信息 资格性审查表 符合性审查表 评标信息 其它关键信息 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 一、说明 二、招标文件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五、开标与评标 第二章 合同格式(供参考) 第三章 附件 1. 投标书 2. 投标一览表 3. 分项报价清单 4. 商务条款偏离表 注:1、投标人根据《货物和服务需求书》四、商务条款要求的相关内容逐项填写“招标文件商务条款”,并在“ 2、“偏离情况”栏中应如实填写“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 5. 技术参数偏离表 注:1、投标人根据《货物和服务需求书》三、技术参数要求的相关内容逐项填写“货物名称”和“招标参数要求 6. 货物说明一览表 7. 投标人情况介绍 8. 项目管理主要技术和售后服务人员情况表 9.售后服务计划 10.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11.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 12. 股东构成审查表 13. 诚信承诺函 14.信用承诺书 15.符合政府采购优惠政策的证明材料 1、中小企业声明函 2、监狱企业声明函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16.招标文件要求的其它内容或投标人认为需要补充的商务和技术资料 17.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18.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19. 政策文件 一、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 二、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 三、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 (2017)》的通知? 四、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 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第四章 招标邀请 第五章 投标资料表 第六章 货物和服务需求书 一、项目基本信息 二、采购清单 三、技术参数要求 四、商务条款要求

附件(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