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详情见附件。
甘泉幼儿园食堂采购公告.docx
甘泉幼儿园食堂采购9.29.docx
扬州市邗江区甘泉幼儿园、邗江区甘泉实验幼儿园关于食堂食材供应服务采购项目招标文件
为强化管理,规范采购程序,提高采购质量,降低采购成本,保障食品安全、卫生,根据扬州市教育局《扬州市中小学食堂管理工作意见》(扬教发[2015]82号)、邗江教育局《邗江区学校、幼儿园食堂原材料采购管理办法》的文件精神,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扬州市邗江区甘泉街道办事处拟对食堂所需食品原材料面向社会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质要求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一、招标内容、数量和要求
分A 包:大米、面粉、食用油、调味品、干货;B 包:鸡蛋、猪肉、杂烩、牛肉、家禽、水产类;;C 包:豆制品、冷冻食品;D 包:蔬菜、水果;E 包:饼干;F 包:点心;共六个包分别招标,投标人可以兼投 6 个包,可以兼中。开标顺序为 A-B-C-D-E-F。投标人按教职工80人左右、幼儿660人左右供应自行估算供货数量,A 包、E 包每半月送货一次;B 包、C 包、D 包、F 包要求每周一至周五(节假日另行通知)上午 7:30 之前送达(食物食品分别配送至扬州市邗江区甘泉幼儿园、扬州市邗江区甘泉实验幼儿园)。
二、各类食品具体要求
1.大米、食用油、面粉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并拥有“QS”食品质量安全认证标志,大米为上年度的稻子制成的三级粳米;食用油为非转基因食用油,且符合食用植物油国家标准;
2.猪肉、牛肉、鸡肉、鸭肉、鹅肉等必须具有动物检验检疫合格证明,冷冻食品需提供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3.豆制品及其半成品必须具有“QS”食品质量安全认证标志;
4.禽蛋、鱼虾类、蔬菜必须保证新鲜、绿色、无公害,且符合食品卫生安全法要求。
三、供货商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经年检合格的税务登记证;产品生产企业生产许可证、卫生许可证;
2.销售企业食品流通许可证,或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3.代理商须取得授权书;
4.须具备独立完成本项目的能力,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符合安全卫生要求并具有配送能力。
四、投标文件的编制
1. 投标单位服务承诺书(见附件一);
2.报名者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见附件二);
3.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包括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卫生许可证;
4.单位简介及2019年9月至2020年12月营业额证明材料;
5.货物简介及服务承诺(重点突出所提供货物的特点和供货商的服务特色、优惠方案、售后服务);
6.近三年内典型案例简介及合同复印件、中标通知书复印件;
7.所供商品报价表(见附件三),报价表须按规定格式完整、清晰、正确填写,不得涂改,没有的应注明“无”字样,不得缺项、增项,报价表每页须有供货商签章,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中投标报价表的格式进行详细分项报价。如果单价与总价有出入,以单价为准。所报单价必须包括货物价格、运杂费(含保险费)、包装费、各种检测费、管理费、售后服务费等直至完全交付采购人使用的所有费用。同一类别商品市场价格下浮率只能为一个;
8.评标办法(附件四)中提到的影响评分的证明材料及其他供货商认为需要提供的材料;
9.所有材料装入文件袋后密封,加盖公章(封口处注明“请勿在2021年10月18日上午9:30前启封”字样),一式肆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四份,所有递交的材料原件备查。
五、开标与定标
1. 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公开开标。投标人委派代表准时参加,(每个投标单位限1人),参加开标的代表须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参加开标人员应在开标前14天申领“健康码”,开标当天“健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C,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参加开标。14天内有去过或接触国内中高风险地区的人员或有国(境)外旅居史、有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密切接触史人员的不得参加开标。参加开标人员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无呼吸阀的N95口罩,除身份确认需摘除口罩以外,应全程佩戴,做好个人防护。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其投标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2. 开标时,投标文件中“报价单”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单”为准。
3.开标时发现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情形时,一律作废标处理。
4.评标办法:招标采购评议小组按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评标标准见附件四),并由甘泉街道办事处工作领导小组参与监督,统一开启标书,审查招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投标文件的密封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视为无效投标),对投标单位进行供应商评审,评定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按照得分高低顺序对中标候选供应商进行排列,从每类商品择优选择一家供货商中标,甘泉街道办事处工作领导小组对定标结果均需签字确认。
5.中标供应商确定后,在扬州市邗江区甘泉街道办事处网站http://www.hj.gov.cn/gqjd/tzgg/list.shtml;上发布公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发放中标通知书。
七、合同的主要条款及签订方式
1.中标供应商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的约定签订采购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逾期不签或弃标则视为自行放弃,由本次招标下一名次替补,依次类推;中标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与排位在中标供应商之后第一位的中标候选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以此类推。
2.被确定为本次定点采购中标供货商的,只能提供规定类别的商品,不得跨类别供货,否则取消供货资格;
3.供货商按中标品牌及中标技术标准、规格供货,供货商不得擅自更改,否则我校有权中止供货合同;
4.在扬州信息网上有同类商品零售参考均价的供货商品(粮、油、猪肉、蔬菜、禽蛋、鱼虾、水果),每周采集一次扬州价格信息网价格,如果扬州价格信息网同类商品价格上涨,供货商价格可按同等比例上调,如果网站同类商品价格下降,供货商价格也要按相应比例下调,供货商不得擅自更改,否则甲方有权中止供货合同。
5.在扬州信息网上没有有同类商品零售参考均价的供货商品(豆制品、调味品及干货、冷冻食品等),原则上每月在大润发、苏果、永辉三家超市调研后以同类商品的零售均价作为定价的参考价,供货商不得擅自更改,否则甲方有权中止供货合同。
6.服务期限:2021 年 9 月至 2022 年 6 月(两学期,学生上学期间,不含寒暑假)。
7.合同期内供货商出现下列情况,取消供货资格:
(1)经常短斤少两、或故意弄虚作假的;
(2)配送不及时被食堂投诉三次以上或配送不及时、服务不到位,影响食堂正常供应一次的;
(3)中标后被发现价格经常性明显高于价格通均价的;
(4)出现各种质量问题,配送的食品出现腐败变质、混有异物、含有毒有害物质、寄生虫或微生物超标、未经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含病死禽兽水产品及其制品、掺假掺杂伪造、用非食品原料加工或超过保质期等情况的。
八、时间与地点:
1.网上发布招标信息时间:2021年9月29日
网址:扬州市邗江区甘泉街道办事处网站http://www.hj.gov.cn/gqjd/tzgg/list.shtml;
2.报名领取招标文件时间:2021年9月29日起从扬州市邗江区甘泉街道办事处网站自行下载。供应商如确定参加投标,请在2021年10月11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之前如实填写《供应商参加投标确认函》盖章后并按要求回复(电子邮箱:849239178@qq.com,联系电话:18952587955。如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去做,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开标时将投标确认函原件携带至开标现场。未报名(提交确认函)者、超过时限者不得前来投标,内容不全者后果自负。售价:300 元/包,售后不退,开标时缴纳,请各供应商悉知。
3.送达标书地点:江苏宁信工程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扬州市邗江区西湖镇汇锦花苑南门办公楼二楼),时间: 2021年10月18日上午9:30(其他时间不接收);
4.开标时间:2021年10月18日上午9:30,地点:江苏宁信工程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扬州市邗江区西湖镇汇锦花苑南门办公楼二楼)
5.代理服务费由各分包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一次性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服务费5000元整,由各分包成交供应商共同支付。
(1)代理服务费以人民币支付;
(2)代理服务费支付方式:一次性以电汇、转账、支票、现金等形式支付;
(3)代理服务费收款账户信息:
户 名:江苏宁信工程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扬州分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维扬支行
账 号:32050174930000000634
专家评审费按照扬财购【2020】40号文《关于进一步规范扬州市政府采购专家评审费标准的通知》执行,本项目专家评审费由中标单位支付,投标报价综合考虑,不单列。
九、联系方式
代理单位:江苏宁信工程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吴工 电话:18952587955
采购人:扬州市邗江区甘泉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徐主任 电话:13338846516
2021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