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招标通

东莞市道滘镇人民政府食材配送招标公告

您的位置: 首页 > 招标公告 > 道滘镇人民政府机关食堂食材配送服务供应商资格招标公告
道滘镇人民政府机关食堂食材配送服务供应商资格招标公告

招标详情

道滘镇人民政府机关食堂食材配送服务供应商资格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1-09-30

项目概况

道滘镇人民政府机关食堂食材配送服务供应商资格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东莞市莞城街道创业社区莞太大道120号金马大厦八楼806-809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0月22日 14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441900031-2021-00396

项目编号:441900031-2021-00396

项目名称:道滘镇人民政府机关食堂食材配送服务供应商资格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4,32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道滘镇人民政府机关食堂食材配送服务供应商资格):

合同包预算金额:4,32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其他服务 道滘镇人民政府机关食堂食材配送服务供应商资格 1(个) 详见采购文件 4,320,000.00 4,320,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生效之日起1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 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

6)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报价) 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7)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 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 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查询结果为准, 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 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道滘镇人民政府机关食堂食材配送服务供应商资格)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2.1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2.2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道滘镇人民政府机关食堂食材配送服务供应商资格)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具有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食品流通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9月30日至2021年10月13日,每天上午08:3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东莞市莞城街道创业社区莞太大道120号金马大厦八楼806-809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10月22日 14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省东莞市道滘镇道厚路创新岛2号4楼招投标服务所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开标地点:广东省东莞市道滘镇道厚路创新岛2号4楼招投标服务所

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注: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时建议提供《营业执照》或其他主体证书或供应商授权书等相关资料复印件以便核对供应商名称及相关信息(网上下载或自带U盘拷贝招标文件电子文档)。

投标人须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政府采购供应商栏目进行注册,如遇到相关注册问题,按“操作指南”相关事项处理,请参加本项目投标且尚未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进行注册登记的供应商务必于本项目采购结果公示前完成注册登记。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釆购人信息

名 称:东莞市道滘镇人民政府

地 址:东莞市道滘镇花园大街1号

联系方式:0769-81332106

2.釆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中元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东莞市莞城街道创业社区莞太大道120号金马大厦八楼806-809室

联系方式:2366376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自立

电 话:23663761

广东中元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1年09月30日


相关附件:
(发售稿)道滘镇人民政府机关食堂食材配送服务供应商资格招标文件.doc
委托协议.pdf

东莞市政府采购

东莞市政府采购

招 标 文 件

项目名称:道滘镇人民政府机关食堂食材配送服务供应商资格

采购编号:441900031-2021-00396

采购人:东莞市道滘镇人民政府(盖单位章)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中元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盖单位章)

二〇二一年九月


目 录

TOC \o "1-3" \h \z \u 1

第一册 3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 4

第二部分 用户需求书 8

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0

第四部分 评分方法 23

第二册 28

第五部分 投标人须知 29

一、说明 30

1. 招标范围及资金来源 30

2. 定义 30

3. 合格的投标人 30

4. 联合体投标 30

5. 合格的服务 31

6. 投标费用 31

7. 踏勘现场 31

二、招标文件 31

8. 招标文件的组成 31

9. 招标文件的询问或质疑 32

10. 招标文件的修改 33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34

11. 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34

12. 投标文件的组成 34

13. 投标文件格式 35

14. 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35

15. 投标报价说明 35

16. 投标货币 36

17. 投标有效期 36

18. 投标保证金 36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37

19. 投标文件的装订、密封和标记 37

20. 投标截止期 38

21. 迟交的投标文件 38

22. 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 38

五、开标与评标 38

23. 开标 38

24. 资格审查 39

25. 评标委员会及评标方法 39

26. 投标文件的评审 41

六、合同的授予 45

27. 合同授予标准 45

28. 中标公告及中标通知书 45

29. 履约保证金 46

30. 签订合同 47

31. 中标服务费 47

32. 其他 47

33. 招标文件的解释权 48

第六部分 合同格式 49

第七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58

一、投标函 60

二、开标一览表 61

三、承诺书 62

四、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 63

五、商务条款偏离表 69

六、服务方案 70

七、技术规格偏离表 72

八、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 73

九、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74

十、中标服务费承诺书 75

十一、投标保证金汇入情况说明 76

唱标信封 77

第一册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


投标邀请

广东中元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东莞市道滘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现就道滘镇人民政府机关食堂食材配送服务供应商资格(采购编号:441900031-2021-00396)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欢迎有实施能力和资质的国内供应商参加投标。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内容及简要技术要求:

1、项目内容:道滘镇人民政府机关食堂食材配送服务供应商资格,详细内容请参阅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

2、采购预算金额:?4,320,000.00;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提供下列材料的复印件:

1.1.1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1.1.2 财务状况报告(提供财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2020年以来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1.1.3 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

1.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1.3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2.2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食品流通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1、?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21年9月30日至2021年10月13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 购买招标文件地点:东莞市莞城街道创业社区莞太大道120号金马大厦八楼806-809室。

3、? 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注: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时建议提供《营业执照》或其他主体证书或供应商授权书等相关资料复印件以便核对供应商名称及相关信息(网上下载或自带U盘拷贝招标文件电子文档)。

4、? 投标人须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政府采购供应商栏目进行注册,如遇到相关注册问题,按“操作指南”相关事项处理,请参加本项目投标且尚未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进行注册登记的供应商务必于本项目采购结果公示前完成注册登记。

5、? 文件售价:人民币0.00元(文件售后不退)。

6、? 购买了招标文件,而不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请在开标前三日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7、? 本项目招标文件公示时间为:2021年9月30日至2021年10月13日(共5个工作日)。

四、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地址:

1、?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21年10月22日 下午14:00-14:30(北京时间)。

2、? 递交投标文件地址:广东省东莞市道滘镇道厚路创新岛2号4楼招投标服务所。

五、开标时间、地点及事宜:

1、? 开标时间:2021年10月22日 下午14:30(北京时间)。

2、? 开标地址:广东省东莞市道滘镇道厚路创新岛2号4楼招投标服务所。

3、? 开标事宜: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务必携带有效身份证明出席开标会并现场核对。

六、有关本次招标之事宜,可按下列联系方式查询:

1、采购人:

名称:东莞市道滘镇人民政府

地址:东莞市道滘镇花园大街1号

联系方式:0769-81332106

2、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广东中元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东莞市莞城街道创业社区莞太大道120号金马大厦八楼806-809室

联系方式:0769-23663761 传真:0769-23663760

联系人:杨自立 邮箱:zhongyuanzb@163.com

网址:www.zhongyuanzb.com


第二部分 用户需求书


用户需求书

注:以下带“★”号为必备条款,偏离将导致投标无效。

一、商务要求

★一、供应期限:合同生效之日起1年。

★二、报价要求:

1、投标下浮率有效报价范围:0%-100%之间,投标下浮率报价不得大于或等于100%,也不得为负数,且是固定唯一值的。例:若投标人打八折,即投标下浮率为:20%。

2、报价包括购货成本、包装配送运输、保险、装卸、退换、雇员费用、质保期售后服务、全额含税发票、合同实施过程中的应预见和不可预见费用等。在项目的实施过程中,中标人必须充分考虑在本项目实施期间的一切可能产生的风险和相关费用,采购人将拒绝支付合同约定货款之外的任何费用和补偿。

3、中标人不得擅自变更货物品种及产地、包装、规格和重量等,严格按采购人要求供应,否则采购人有权拒收。对不易购买或暂时短缺的品种,经采购人同意,可由中标人通过其它途径采购或使用指定替代品替换。

4、采购人根据自身的需求,有权终止某类中的某些商品的采购或变更某类商品的采购。

★三、结算要求及定价原则:

1、采购人和中标人按以下方式确定供货价格,结算公式:结算价格=基准价×(1-中标下浮率)×实际供货数量。

2、原则上以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官方网站价格监测专栏中《东莞市菜篮子价格监测日报表》最新公布本期价格作为结算基准价,(http://dgdp.dg.gov.cn/jggl/index.html);

3、原则上每半个月调整一次供货价格,每月的1号和16号为供货价格调整日期。每月的10号和25号前,中标人按指定格式和要求对食材进行下一期供货报价。若《东莞市菜篮子价格监测日报表》无采购人所需的供应品种,则采购人将对邻近市场(道滘镇第一综合市场、道滘镇第二综合市场、佳佳美商场)的市场零售价进行抽样调查,对比相同品种的市场平均价格,按以下公式计算出基准价(基准价= 邻近三个市场抽样价格之和÷3)。

4、定价有效期一般为半个自然月,经采购人核定确认的供货价格方可作为双方结算依据。如采购人临时需求货品不在核定的供货价格清单内的,供货价格按以上要求确定。

★四、付款方法和条件:

1、货款按月进行结算,结算价为采购人核定的供货价格。

2、中标人每月10号前根据上月的收货凭证与采购人对上月货款进行确认,并向采购人开具相应数额的含税发票。采购人收到中标人的有效发票后,20个工作日内以支票或转账付款方式结算。中标人在10号之后才提供发票的,在下一结算周期进行结算。

3、收款方、发票的销售方、合同乙方均必须与中标人名称一致。

4、因特殊原因需要提早或延迟结算的,经采购人和中标人双方协商一致后,按另定的结算期限执行。

★五、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广东省委、省政府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有关决策部署,根据【《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 号】的有关规定,在本项目食材配送服务期内,投标人须承诺预留食堂采购农副产品总额按采购人要求的一定比例定向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须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六、项目验收标准

中标人所供应的货品需要符合国家和东莞市的相关安全质量标准、卫生标准等,同时符合采购人的使用要求,包括但不限于各类所列的货品质量要求。中标人在接受订单时需要确认采购人对货品的使用要求,对于不符合采购人要求的货品,采购人有权拒收或要求更换。

七、考核标准

采购人对食材配送供应商实行考核制度,考核指标包括食品安全、供货质量、供货数量准确性、供货价格、服务质量等,每月进行一次月考核。中标人在服务期限内须接受采购人的考核。考核具体内容详见附件1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3个等次:

1、考核得分为90分或以上的,考核结果为优秀;

2、考核得分80分(含80分)-90分的,考核结果为合格;

3、考核得分低于80分的,考核结果为不合格。

考核结果优秀以下的须对存在问题限时整改。

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采购人有权暂停中标人的服务资格,直至中标人整改完毕。

八、违约处理

针对中标人在服务过程中出现的违反招标文件或合同约定的行为,采购人有权对中标人收取违约金,违约金从未结货款中扣除。情节严重的,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并依法追究中标人法律责任。

1、中标人没有使用专用冷藏、冷冻载具运输配送的,每次违约金1000元,且采购人有权拒收该批次所有货品。

2、中标人提供过期、变质货品的,每次违约金1000元,采购人拒收该批次所有货品。

3、中标人随意报价,导致采购人某货品定价明显低于市场价,但中标人却不能按要求供货的,每次违约金1000元。

4、中标人超过规定时限未提交报价且无书面说明合理理由的,每次违约金1000元,且视为放弃下一期的食材配送服务,采购人可另行组织采购。

5、中标人供货数量与采购人订单偏差超过±10%但没有事先说明的,每次违约金1000元。

6、中标人接受了采购人的采购订单,但不能按要求提供配送服务,导致采购人供餐受影响的,每次违约金1000元。

7、已经定价的货品,中标人称没货,但采购人能通过常规途径在市场、超市等场所购买到所需数量的,每次违约金1000元。

8、中标人货品溯源制度不落实、进货查验记录不全的,违约金1000元。

9、中标人上述违约行为单独累计发生已达3次的,再发生时每次违约金5000元,且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10、中标供应商无故中途退出,处罚违约金50000元。

九、其他要求

1、中标人必须服从采购人的监督、管理,配合采购人到货品配送点进行现场考察。

2、食品供应链要求:所有食品的来源必须清晰可追溯和追责。

3、如发现中标人泄露采购人的秘密,或有弄虚作假行为(如提供假证照、供应假冒伪劣产品等),或以贿赂等不正当手段获取配送资格的,即时取消中标资格,情节严重的还将依法追究其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4、中标人存在违反招标文件和合同约定的行为,并且不予纠正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此项下违约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各项:

1)中标人在收到采购人订货要求后,在承诺的供货时间内不能供货的。

2)中标人未能提供承诺的服务的。

3)中标人不能在约定时间内提供合法票据进行结算的。

4)中标人送货人员在采购人单位活动但不遵守采购人单位各项规章制度或做出有损采购人形象和利益的事情的。


附件1:供应商月评价表

( 年 月)

供应商名称

供货种类

评价指标

指标说明

得分

备注

食品安全

(满分30分)

1. 应附未附货品检验检疫证明的,每次扣3分。

2.应用未用冷链配送货品,或运载工具、盛装容器不符合卫生要求的,每次扣3分。

3. 所供货品包装破损或掺有异物,且有可能对货品造成污染的,每次扣5分。

4. 所供货品过期或变质的,每次扣15分。

货品质量

(满分30分)

1.所供货品质量一般,但都可使用的,每次扣1分。

2.所供货品质量较差且不能使用,或保质期已过半的,每次扣3分。

3.供货品种、规格与订单或送货单不符的,每次扣3分。

货品数量

(满分20分)

1. 供货数量与订单数量相差超过±5%的,每次扣1分。

2. 供货数量与订单数量相差超过±10%的,每次扣2分。

3. 供货数量与订单数量相差超过±20%的,每次扣3分。

4. 供货数量与送货单数量不符的,每次扣3分。

货品价格

(满分10分)

1.不按要求报价,或报价后无货可供的,每次扣1分。

2. 送货单价格与当期定价不符的,每次扣2分。

服务质量

(满分10分)

1.服务态度差,每次扣1分。

2.未按时送货,但不耽误备餐工作的,每迟送一次扣1分。

3. 未按时送货,且耽误备餐工作的,每迟送一次扣2分。

是否存在以下行为

1. 供应假冒伪劣产品。

2. 逾期未整改到位。

1.口是 口否

2.口是 口否

综合评价

综合得分

采购管理人:

日期:

党政办

意见

签名:

日期


二、技术服务要求

一、采购项目概述

目前东莞市道滘镇人民政府机关食堂由采购人负责管理,主要为在东莞市道滘镇人民政府机关大楼工作的干部职工、后勤人员提供早午晚餐服务,工作日早餐、午餐就餐人数约350人次/餐,晚餐就餐人数约80人次/餐。

为进一步完善机关食堂管理,优化食材配送服务,规范供应商配送资格程序,切实提高食堂出品质量,拟通过政府采购的方式招标采购机关食堂配送服务供应商资格,具体模式拟设定如下:

1、采购项目归类分为鲜肉蔬菜类、水产海鲜类、粮油副食品百货类等;

2、采购人根据综合评分从高至低的顺序选取1家中标人(供应商)提供配送服务,供应年限为1年;

二、采购项目技术要求

2.1项目总体要求

2.1.1服务对象:东莞市道滘镇人民政府机关大楼工作的干部职工、后勤人员。

2.1.2★服务期限:合同生效之日起1年。

2.1.3服务地点:东莞市道滘镇人民政府机关食堂(提供早午晚餐服务,工作日早餐、午餐就餐人数约350人次/餐,晚餐就餐人数约80人次/餐,具体数量以实际为准)。

2.1.4中标人不得将中标项目转让或分包给他人,否则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2.1.5中标人在合同履行期间保证对采购人的服务供应,中标后不得拒绝采购人分配的任务。中标人在服务期内没能达到投标文件承诺的服务要求或中标人未按要求履行合同义务或中标人的资质在服务期内发生变化不再符合要求,采购人均有权单方终止协议,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2.1.6中标人获得本项目的服务供应资格,只是表示进入道滘镇人民政府机关食堂食材配送服务供应商资格的供应商名录库并不表示拥有足够的交易额和业务保障。在合同履行期间,采购人结合自身的特点和需要制定具体配送管理方式,有权根据服务质量、专业优势、生产规模和综合评价来选择合适的供应商提供服务。中标人在拟实施新增设备设施和人力资源等投入前,须充分考虑评估潜在的投资经营风险并制定应对措施。

2.1.7采购人根据业务需要再次组织公开招标确定供应商,采购人无需征得原中标人同意,且将不作任何补偿。

2.1.8中标人需服从采购人和食品监督部门的监督管理,配合采购人及时更新所提供的符合卫监部门的有效证明材料。如有效的营业执照、产品合格证或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等。

2.1.9中标人需为采购人提供一份以采购人为受益人、额度不低于人民币300万元的保险(食品安全责任险),保险承保期限不短于1年。

2.2鲜肉蔬菜类要求

2.2.1供应货品质量要求

(1)中标人提供的鲜肉蔬菜需要保证每日新鲜,品种、质量应符合采购人要求,产品符合食品卫生安全法要求并出具有效的《农产品检验报告》。采购人使用“农药测试卡”检验蔬菜农药含量,如含量超标要求中标人无条件退货或换货,同时做好相关记录。

(2)应保持较好的色泽和新鲜度,不得有黄叶,不得腐烂或有异常味道,不存在泥沙和异物,利用率不得低于95%。

(3)不得供应转基因产品。

(4)鲜肉类全部来源于正规肉联厂(或正规肉类屠宰场所)并提供政府检疫部门出示的检疫合格证明。(鲜肉类利用率不低于98%)

2.2.2配送要求

(1)容器要求清洁、干燥、牢固、透气,无污染、无异味、无霉变现象。

(2)需要采用符合卫生要求的运载工具,要保持清洁和定期消毒。运载车厢的内仓应为抗腐蚀、防潮、防虫、防鼠的设计,车厢内无异味。送货车辆应保持清洁,堆放科学合理,避免造成食材的交叉污染;如对温度有要求的应确定食材的温度,记录送货车辆温度,并记录存档。

(3)中标人要免费提供运送及卸货服务。

(4)蔬菜应小心轻卸,严防机械损伤。

(5)需要按照采购人要求的货品规格、数量、质量配送,如数量不足的,中标人应立即补足;如有10%以下(含10%)货品规格、质量不符合要求的,中标人应对不符合要求的货品进行更换;如有10%以上的货品规格、质量不符合要求的,由采购人选择整批退货或要求中标人按时整批更换。

2.2.3中标人需设立自有检测室或有固定的送检机构,每种蔬菜每天都要随货提供农药残留的检测报告,食品检测人员或检测机构资料交采购人存档备查。

2.2.4对食品安全质量问题的处理:

(1)对危及人体健康的食品质量问题(如农药残留超标、腐烂变质等)采取零容忍措施,一经发现,当日所送同批次货品全部退货,并追究相关责任。

(2)若验收时未发现问题,而在加工食用前发现部分货品质量有问题,采购人立即通知中标人,将问题货品作退换货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

(3)中标人所供应货品出现质量问题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经查实后属中标人责任的,中标人应承担全部责任和经济损失。

2.3水产海鲜类要求

2.3.1供应货品质量要求

(1)非冰鲜类必须鲜活,利用率不低于95%;冰鲜类水产品解冻后利用率不低于80%;

(2)鲜鱼鳞片完整,有光泽无脱落,眼球光亮透明,鳃口紧闭,鱼鳃鲜红,鳍尾完整,确保新鲜;

(3)身体饱满结实,无腐烂,无异味(如泥腥味、电油味等),肉质紧密有弹性,无离骨脱刺现象;

(4)来源可靠放心,无毒、无害、无污染。

2.3.2配送要求

(1)需要采用符合卫生要求的运载工具,要保持清洁和定期消毒。运输车厢的内仓应为抗腐蚀、防潮,防虫、防鼠的设计,车厢内无不良气味、异味。送货车辆应保持清洁,堆放科学合理,避免造成食材的交叉污染;如对温度有要求的应确定食材的温度,记录送货车辆温度,并记录存档。

(2)冰鲜类水产品需要用专用冷藏、冷冻载具运输,保证运输过程冷链不中断,到达目的地时外包装箱干爽,无软化现象。

(3)中标人要免费提供运送及卸货服务,并免费向食堂提供至少一个帮厨,对水产品进行现场粗加工。

(4)需要按照采购人要求的货品规格、数量、质量配送,如数量不足的,中标人应立即补足;如有10%以下(含10%)货品规格、质量不符合要求的,中标人应对不符合要求的货品进行更换;如有10%以上的货品规格、质量不符合要求的,由采购人选择整批退货或要求中标人按时整批更换。

2.3.3对食品安全质量问题的处理:

(1)对危及人体健康的食品质量问题采取零容忍措施,一经发现,当日所送同批次货品全部退货,并追究相关责任。

(2)若验收时未发现问题,而在加工食用前发现部分货品质量有问题,采购人立即通知中标人,将问题货品作退换货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

(3)中标人所供应货品出现质量问题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经查实后属中标人责任的,中标人应承担全部责任和经济损失。

2.4粮油副食品百货类要求

2.4.1供应货品质量要求

(1)需要由正规厂家生产,有相应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号,内外包装完整无变形。

(2)所供应货品需要符合相关质量安全要求,需要通过QS认证的货品必须有QS认证标志。

(3)颜色品质纯正,不得有掺假、变质、变味等现象出现。

(4)剩余保质期不得少于75%。

2.4.2配送要求

(1)包装需要符合国家规范,包装、容器清洁、干燥、牢固、透气,无污染、无异味、无霉变现象。

(2)需要采用符合卫生要求的运载工具,要保持清洁和定期消毒。运载车厢的内仓应为抗腐蚀、防潮、防虫、防鼠的设计,车厢内无异味。送货车辆应保持清洁,堆放科学合理,避免造成食材的交叉污染;如对温度有要求的应确定食材的温度,记录送货车辆温度,并记录存档。

(3)中标人要免费提供运送及卸货服务。

(4)需要按照采购人要求的货品规格、数量、质量配送,如数量不足的,中标人应立即补足;如有10%以下(含10%)货品规格、质量不符合要求的,中标人应对不符合要求的货品进行更换;如有10%以上的货品规格、质量不符合要求的,由采购人选择整批退货或要求中标人按时整批更换。

2.4.3对食品安全质量问题的处理:

(1)对危及人体健康的食品质量问题采取零容忍措施,一经发现,当日所送同批次货品全部退货,并追究相关责任。

(2)若验收时未发现问题,而在加工食用前发现部分货品质量有问题,采购人立即通知中标人,将问题货品作退换货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

(3)中标人所供应货品出现质量问题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经查实后属中标人责任的,中标人应承担全部责任和经济损失。

2.5 其他类要求

对于采购人需求供货物资或品种不在上述类别内的,中标人须按采购人要求供货。同时须遵守国家规定的《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食品卫生法》等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提供的货品须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保质、保量、保鲜,严禁配送假冒、变质、过期的货品。不合格的货品,中标人须无条件包退包换。

2.6 质量及包装要求

2.6.1中标人应充分理解并认真遵循本招标文件的要求,所提供的货物需要是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保证供应的货品均为正规生产的新鲜(冰鲜除外)、检验合格、无毒、无辐射、无侵权货品,符合国家有关卫生、质量、包装和保质标准,有使用有效期的货品,其剩余有效期不得少于标注有效期的75%。

2.6.2中标人保证所提供的水产品和蔬菜种类的多样性和季节性,以保证新鲜感。

2.6.3货物有包装的,货物的包装必须完整清洁(无损、无污、无皱),采购人有权拒收包装不整齐、已拆封的货品。

2.6.4货品质量或包装不符合采购人要求的,中标人需要无条件退货或更换。

2.6.5中标人提供假冒伪劣、过期、变质货品的,一经发现,除按采购人要求无条件退货或换货外,还将受到如下处罚:

(1)中标人提供过期、变质货品3次以上或提供假冒伪劣货品的,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2)因中标人供应货品质量问题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经有关部门鉴定后,中标人需要负担全数的医药费及赔偿费等,采购人将取消该中标人的供货资格,中标人同时承担相应的民事及刑事法律责任。

2.7 配送服务要求

2.7.1中标人应当根据采购人实际情况,按照与采购人的约定,在规定的时间内将预定的货物如数送到指定地点。除发生客观不可抗力的情况外,中标人不得推迟送货。如确需延迟送货的,中标人应在得知情况的同时告知采购人并征得采购人同意,由于中标人延迟造成采购人利益受损的,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赔偿。

2.7.2一般每天食堂送货2次,采购人在前一天确认采购订单。每次订单不论数量多少,中标人都需要按采购人要求配送。对于临时性采购订单,中标人需要积极配合,按照采购人要求按时、按质、按量将货品配送到指定地点。

2.7.3中标人负责货品配送前的仓储,采购人不提供仓库。

2.7.4水产品类需要免费为食堂提供至少一名帮厨跟随配送,为采购人进行简单加工。

2.7.5在采购人签收之前,货物的所有权和风险属于中标人,货物发生遗失、损坏由中标人负责。

2.7.6中标人需要严格按照采购人的订单配送货品,不得随意增减数量或改变品种。如因市场流通问题确实需要变更供货内容的,中标人应在得知情况的同时书面告知采购人并征得采购人同意后方可变更,否则,采购人有权拒收,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2.7.7中标人不能按核定的供货价交付本项目中的某些货品、不能提供与其承诺相符的服务或中标人存在违反招标文件和合同的行为,并且不予纠正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此项下违约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各项:

(1)中标人在收到采购人订货要求后,在承诺的供货时间内不能供货的。

(2)中标人未能提供承诺的服务的。

(3)中标人不能在约定时间内提供合法票据进行结算的。

(4)中标人送货专员在采购人单位活动但不遵守采购人单位各项规章制度或做出有损采购人形象和利益的事情的。

(5)中标人泄露采购人的秘密的。如泄密行为造成采购人损失的,中标人将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法律责任。


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

条款号

内容

一、说明

1

1.2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

2.1

采购人:东莞市道滘镇人民政府

3

2.2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中元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东莞市莞城街道创业社区莞太大道120号金马大厦八楼806-809室

电话:0769-23663761 传真:0769-23663760

4

3.5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提供下列材料的复印件:

1.1.1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1.1.2 财务状况报告(提供财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2020年以来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1.1.3 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

1.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1.3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2.2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食品流通许可证》。

5

7

踏勘现场:无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6

14.1

投标人应提交一套正本、五套副本和一份唱标信封的投标文件。

7

17.1

投标有效期:九十天。

8

18.4.1

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肆万元整(?40,000.00)。

2、投标保证金账户信息:

公司名称:广东中元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 户 行:平安银行东莞分行营业部

账 号:30205922000345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9

20

投标截止时间:详见第一部分投标邀请。

五、开标与评标

10

25.4

评标方法:本次招标的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分方法。详见第四部分评分方法。

六、合同的授予

11

29.1

履约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壹拾万元整(?100,000.00)。

12

31.1

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采用定额方式收取:中标人须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招标代理服务费。

13

31.4

中标服务费以转账方式支付的,请转至以下账户:

账户名称:广东中元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 号:654857750168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东莞会展支行


第四部分 评分方法


评分方法

根据评标原则,所有投标文件的评分按技术部分、商务部分和价格部分三个部分分别打分的方式进行。

评标总得分=技术部分+商务部分+价格部分。

评分因素分值表如下:

一、价格部分(满分10分)

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投标下浮率最多)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各供应商的价格评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价格得分=【(1-评标基准价)/(1-评标价)】×价格分值

评标价:按招标文件规定条款的原则校核修正后的价格;

评标基准价:各有效供应商的最低评标价(投标下浮率最多)。

注: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进行评审,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投标无效处理。

二、商务部分(满分40分)

序号

评分内容

分值

评分标准

1

企业认证

8分

供应商具备以下四种认证证书的,每提供一个认证证书得2分(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部门批准设立的认证机构颁发并在有限期内),本项最高得8分。

(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得2分;

(2)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得2分;

(3)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得2分;

(4)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得2分。

(须提供以上相关证书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

企业管理

6分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管理制度(管理服务理念与管理模式;企业管理制度;组织管理架构及岗位职责;安全运作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等)进行评审:

1、制度齐全完善、科学合理、可行性高,得6分;

2、制度基本完整、具备可行性,得4分;

3、制度不完整或可行性较低,得1分;

未提供的不得分。

3

业绩

4分

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食堂食材配送的项目业绩,且具有客户好评证明,每个得1分,满分4分。

注:每个单位的业绩只算一次,须提供配送服务合同复印件且提供客户好评证明及配送期间的单月发票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作为评审依据。

4

食品安全责任险

12分

投标人投保非针对特定项目的“食品安全责任险”保额情况:

1、保额≥5000万元的,得12分;

2、3000万元≤保额<5000万元的,得10分;

3、1000万元≤保额<3000万元的,得8分;

4、保额<1000万元的,得5分;

5、没有投保的不得分。

(提供有效保险单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5

响应服务

6分

1、2016年以来,依据GB/T27922-2011商品售后服务评价体系对售后服务水平进行评价,具体如下:

(1)五星售后服务认证得6分;

(2)四星售后服务认证得4分;

(3)三星售后服务认证得2分;

(4)无售后服务认证的,不得分。

(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4分

2、响应时间承诺得4分,具体为:

投标人承诺自接到采购人电话起,45(含)分钟内到达服务现场的得4分,60分钟内到达服务现场的得2分,超过60分钟不得分。

(以单独的承诺函为准,格式自定)

三、技术部分(满分50分)

序号

评分内容

分值

评分标准

1

拟投入本项目货源情况

8分

投标人自有(或存在合作关系)养殖基地或屠宰场的,得4分;投标人自有(或存在合作关系)蔬菜种植基地的,得4分。【投标人与屠宰企业(或屠宰场)具有合作关系的,需同时提供屠宰企业(或屠宰场)有效的营业执照、定点屠宰证、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和合作协议(或合同)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投标人自营,需提供需同时提供屠宰企业(或屠宰场)有效的营业执照、定点屠宰证、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投标人与养殖基地具有合作关系的,需提供合作协议(或合同)、养殖基地的登记证明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投标人自有,需要提供养殖基地的登记证明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投标人与蔬菜种植基地具有合作关系的,需提供合作协议(或合同)、蔬菜种植基地的登记证明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投标人自有,需要提供蔬菜种植基地的登记证明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

总体实施方案

5分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本项目总体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实施组织计划、总体工作流程和质量服务保障承诺等)进行评分

1、实施组织计划科学合理,总体工作流程详尽完善、步骤清晰明确,质量服务标准高,保障措施切实可行,得5分;

2、实施组织计划基本合理,总体工作流程基本完整,质量服务标准较高,保障措施基本可行,得2分;

3、实施组织计划、总体工作流程、质量服务标准及保障措施合理性一般,得1分;

未提供对应方案的不得分。

3

食品安全保障方案

5分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针对本项目的食品安全保障方案(完整性、合理性、可行性等)进行评分:

1、切合本项目实际需要、科学合理、切实可行,得5分;

2、部分符合本项目需求、比较合理、可行,得2分;

3、偏离本项目需求较大或可行性较低,得1分。

未提供对应方案的不得分。

4

应急处理

方案

5分

根据投标人针对食品流通和使用环节可能会出现的问题(如仓储、运具达不到标准致使食品变得不合格,验收或使用时发现食品质量不达标等)的具体方案内容进行评分:

1、方案设置合理、可行、更优,得5分;

2、方案设置基本符合实际情况,比较合理、可行,得2分;

3、偏离本项目实际情况较大或可行性较低,得1分。

未提供对应方案的不得分。

5

远程监控情况

3分

投标人提供完善的食品安全远程监控可行性方案(含高清监控设备可清晰观察配送点环境、食材整理、包装、分派等流程),及安装了远程监控设备的,得3分;只提供方案没有安装远程监控的得1分。

注:须远程监控现场实况截图(截图必须能够清晰看现场环境、食材整理、包装等内容,模糊不清不得分)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6

拟投入人员情况

8分

1、根据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数量评分:拟投入4人或以上的得3分;拟投入3人的得2分;拟投入2人的得1分;拟投入1人及以下不得分。

2、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中具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核发的的食品检验工职业资格证书或食品安全监督部门颁发的食品安全管理员证书的,每提供1个证书得1分,满分5分;(同一人只计算一次)

须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及投标人为持证人缴纳的开标当月前6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7

拟投入本项目仓储情况

8分

根据拟投入本项目投标人自有或租赁的冷库面积进行评分:

1、冷库面积≥500平方米的,得8分;

2、400平方米≤冷库面积<500平方米的,得5分;

3、300平方米≤冷库面积<400平方米的,得2分;

4、200平方米≤冷库面积<300平方米的,得1分;

5、冷库面积<200平方米的,得0.5分;

6、没有冷库的不得分。

(冷库计量单位为立方米且未标明高度的,按冷库高度3米进行计算,即300立方米对应100平方米。须提供场地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以及平面图、现场照片等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证明材料须体现冷库的面积、库温等相关内容。)

8

拟投入配送车辆情况

8分

本项目投入车辆情况进行评审,具体评审标准如下:

1、本项目投入一般车辆,每辆得1分,满分2分;

2、投入冷链配送车辆,每辆得2分,满分6分。

本项最多得8分。

注:自有车辆须提供车辆行驶证复印件(车辆所有人为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租赁车辆须提供车辆租赁合同、租金发票和车辆行驶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注:以上证明文件需在有效期内,并在投标文件中需按要求提供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若中标将在发放中标通知书前逐一核对核查原件,请勿提供虚假材料,否则将依据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第二册


第五部分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

一、说明

1.? 招标范围及资金来源

1.1.? 招标范围:详细要求见本招标文件中《用户需求书》。本次招标,投标人必须对全部内容(每包号)进行报价,不得缺漏。

1.2.? 资金来源: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 定义

2.1.? 采购人: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2.?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中元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3.? 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组建的专门负责本次招标其评标工作的临时性机构。

2.4.? 日期:指日历日。评审时,对投标中出现的“工作日”按五个工作日折合七个日历日计算,且评标委员会可能会就有关日期作出对该投标人不利的折算或量化,投标人不得对此提出异议,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2.5.? 时间:指北京时间。

2.6.? 合同:指由本次招标所产生的合同或合约文件。

2.7.? 招标文件中所规定“书面形式”,是指任何手写的、打印的或印刷的方式,通讯方式包括专人递交或传真发送。

3.? 合格的投标人

3.1.? 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 联合体投标

4.1.? 联合体各方应共同签订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权利义务,该协议为投标文件的必要组成部分。

4.2.? 联合体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共同签署的合同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法律约束力,并承担连带责任。

4.3.? 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再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它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否则,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4.4.? 联合体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合同的全面履行和协调联合体内部工作。

5.? 合格的服务

5.1.? 投标人提供的有关服务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企业标准和/或其它标准。

5.2.? 投标人所提供的服务必须符合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和采购人要求。

6.? 投标费用

6.1.?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不负责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文件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7.? 踏勘现场

7.1.? 如有必要,采购人将组织投标人对项目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投标人获取须自己负责的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7.2.? 采购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采购人现有的能使投标人利用的资料。采购人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

7.3.? 投标人及其人员经过采购人的允许,可为踏勘目的进入采购人的工程现场,但投标人及其人员不得因此使采购人及其人员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并应对由此次踏勘现场而造成的死亡、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损害以及任何其它损失、损害和引起的费用和开支承担责任。

7.4.? 如果投标人认为需要再次进行现场踏勘,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将予以支持,费用自理。

二、招标文件

8.? 招标文件的组成

8.1.? 招标文件包括:

目 录

第一册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

第二部分 用户需求书

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四部分 评分方法

第二册

第五部分 投标人须知

第六部分 合同格式(仅供参考)

第七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8.2.?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作投标无效处理。

9.? 招标文件的询问或质疑

9.1.? 询问

9.1.1.? 供应商对招标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

9.1.2.? 询问可以采取电话、当面或书面等形式。

9.1.3.?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收到供应商询问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或者依法应当保密的内容。

9.2.? 质疑

9.2.1.?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原件形式(质疑函应当由质疑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留有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并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质疑无效。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9.2.1.1.? 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或下载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9.2.1.2.? 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9.2.1.3.? 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9.2.2.? 质疑函应明确阐述招标文件、采购过程、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法律依据、事实依据、相关证明材料及证据来源,以便于有关单位调查、答复和处理(范本详见附件)

9.2.3.? 供应商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内容不得含有虚假、恶意成份。依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提出质疑者必须同时提交相关确凿的证据材料和注明证据的确切来源,证据来源必须合法,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质疑函转发质疑事项各关联方,请其作出解释说明。对捏造事实、滥用维权扰乱采购秩序的恶意质疑者,将上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9.2.4.?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受理供应商书面质疑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提出质疑的投标人和其他有关投标人,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或者依法应当保密的内容。

9.2.5.? 接收质疑单位、联系电话及联系地址

接收质疑单位:广东中元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769-23663761

联系地址:东莞市莞城区莞太路120号金马大厦八楼806-809室。

10.? 招标文件的修改

10.1.? 采购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将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广东中元招标网(http://www.zhongyuanzb.com/)》,以网上公告形式发布上发布澄清公告,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0.2.? 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前,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如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10.3.? 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等内容均以书面形式明确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11.? 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11.1.?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件均应使用简体中文书写。对于任何非中文的资料,都应提供简体中文翻译本,有矛盾时以简体中文翻译本为准。

11.2.? 在投标文件中以及所有投标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往来文件中的所有计量单位和规格都应按国家有关规定使用公制标准。

12.? 投标文件的组成

12.1.? 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

12.1.1.? 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封面

一、投标函

二、开标一览表

三、承诺书

四、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

五、商务条款偏离表

六、服务方案

七、技术规格偏离表

八、中小企业声明函(可选)

九、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可选)

十、中标服务费承诺书

十一、投标保证金汇入情况说明

上述文件须按顺序装订成册,并编制投标文件目录及注明页码。

12.1.2.? 唱标信封

(1)开标一览表;

(2)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3)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投标保证金汇入情况说明;

(5)投标保证金汇款底单(复印件加盖公章)。

12.2.? 供应商应如实详细提供第12.1款所要求的全部资料,“唱标信封”必须单独制作并封装,唱标信封中应包括:开标一览表、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保证金汇入情况说明、投标保证金汇款底单(以上资料需加盖公章)。在提交书面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提交该投标文件的电子文档(电子文件用CD-R/DVD-R光盘或U盘储存,包装上注明投标人名字及项目名称、编号),电子文件随正本提交。

12.3.? 对招标文件“用户需求”部分作出书面响应,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时主要需求等。

13.? 投标文件格式

13.1.?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当使用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全部格式(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

14.? 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4.1.? 投标文件份数: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 投标文件正本均须用不褪色墨水书写或打印,投标文件副本的所有资料都可以用投标文件的正本复印而成,并应在投标文件封面的右上角清楚地注明“正本”或“副本”。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14.3.? 投标文件正本主要内容(招标文件格式中要求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的内容和加盖投标人公章)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和加盖投标人公章。

14.4.? 除投标人对错误处修改外,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或行间插字和增删。如有修改,修改处应由投标人加盖投标人的公章或由授权委托人签字。

14.5.? 传真或电传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5.? 投标报价说明

15.1.? 投标人应报完成全部用户需求书内容含税人民币价格。投标人应按用户需求书中所列每个单项逐项报价,每项服务及货物只能有一个投标报价

15.2.? 投标人所报的投标价在合同执行期间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以可调整的价格提交的投标文件将作为非响应性投标作投标无效处理。

15.3.? 本次招标,供应商必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少报无效。

15.4.? 如果投标人对于采购文件或答疑文件中为满足技术要求中所提供的服务或设备有未报价或漏报、错报、缺报等情况,可以视其为投标人予以采购人的投标优惠报价,中标后不予调整。如果投标人不接受对其错误的更正,作投标无效处理。

15.5.? 中标人开出的所有发票都须与中标人的名称一致。

16.? 投标货币

16.1.? 投标人提供的服务价格必须用人民币报价。

17.? 投标有效期

17.1.? 投标应自投标邀请中规定的开标日起,并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所述期限内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不足的投标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作投标无效处理。

17.2.? 特殊情况下,在原有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采购代理机构可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投标人可拒绝采购代理机构的这种要求。接受投标有效期延长的投标人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文件,而只会被要求相应地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在这种情况下,根据投标人须知有关投标保证金将在延长了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

18.? 投标保证金

18.1.? 投标保证金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8.2.? 投标保证金是为了保护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免遭因投标人的行为而蒙受损失。

18.3.? 投标人应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必须采用支票、汇票、本票、银行转账或《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等非现金形式形式缴交,投标人与交款人名称必须一致,非投标人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18.4.? 投标保证金以银行划账形式提交,应符合下列规定:

18.4.1.? 投标保证金金额及账户信息: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8.4.2.? 投标人必须保证资金以其投标人的名称(以分公司或子公司汇款无效)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间截止前汇入到保证金专用账户(以银行到账为准),可采用银行转账方式提交,但不可以采用现金方式(包括以存现方式)提交,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将作投标无效处理。

18.4.3.? 如项目出现分包情况的,投标人必须按包号分别提交投标保证金。

18.5.? 采用《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格式详见附件)提交的,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符合国家规定的金融机构或专业担保机构出具;

②投标担保函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18.6.? ③《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必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间截止前提交,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将作投标无效处理。

18.7.? 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采购代理机构将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作投标无效处理。

18.8.? 没中标的投标人,其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办理退款手续(不计利息)。

18.9.?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办理退款手续(不计利息)。

18.10.? 如投标人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8.10.1.? 投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

18.10.2.?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况。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9.? 投标文件的装订、密封和标记

19.1.? 投标文件的装订要求。投标文件必须装订成册,出现掉页或漏页的由投标人自己承担,其中“唱标信封”必须单独制作封装,并在信封上标明“唱标信封”字样。

19.2.?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的正本、所有副本和唱标信封分开单独密封包装,在密封袋上清楚地标明“正本”、“副本”、“唱标信封”,并在密封袋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公章。

19.3.? 在投标文件密封袋上均应标明以下内容:

收件人:广东中元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采购编号:

分开标,此时间之前不得开封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地址:

19.4.? 如果投标文件没有按本报价须知第19.1~19.3款的规定装订和加写标记及密封,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承担投标文件提前开封的责任。对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绝,并退还给投标人。

20.? 投标截止期

20.1.? 采购代理机构可按本须知第10条规定以修改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投标人受制约的截止时间,均以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时间为准。

21.? 迟交的投标文件

21.1.? 采购代理机构在本须知第20条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收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退回给投标人。

22.? 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

22.1.?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书面形式补充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2.? 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应按本须知第19条有关规定密封、标记和提交,并在内外层投标文件密封袋上清楚标明“补充、修改”或“撤回”字样。

22.3.? 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投标文件。

22.4.? 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投标有效期满之前,投标人不得撤销其投标文件。

22.5.? 除非招标文件另有规定或说明,未拒收的投标文件一律不予退还。

五、开标与评标

23.? 开标

23.1.? 采购代理机构按本须知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

23.2.? 按规定提交撤回通知的投标文件不予开封,并退回给投标人。

23.3.? 开标程序:

23.3.1.? 开标会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务必携带有效身份证明准时参加开标会并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未参加开标会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23.3.2.? 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

23.3.3.? 经确认无误后,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

23.3.4.? 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23.4.? 采购代理机构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投标文件,开标时都应当众予以拆封、宣读。在开标时没有启封和没有读出的投标文件(包括按照本须知第22条递交的补充、修改),在评标时将不予考虑。没有启封和读出的投标文件将原封退回给投标人。

23.5.? 采购代理机构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由投标人签字确认,并存档备查。

24.? 资格审查

24.1.? 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1) 资格证明检查

包括但不限于:①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②未按招标文件要求购买招标文件的。

2) 投标保证金检查: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24.2.? 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

25.? 评标委员会及评标方法

25.1.? 评标工作由采购人依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的规定,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技术、经济等)方面的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25.2.? 评审专家(含采购人代表)不得参与同自己或任职单位有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项目评标活动。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审专家应当主动提出回避,采购人和监督管理部门也可以要求其回避:

1) 本人、配偶或直系亲属3年内曾在参加该采购项目的供应商中任职(包括一般工作)或担任顾问,或与参加该采购项目的供应商发生过法律纠纷;

2) 任职单位与采购人或参加该采购项目供应商存在行政隶属关系;

3) 曾经参加过该采购项目的进口产品或采购文件、采购需求、采购方式的论证和咨询服务工作;

4) 是参加该采购项目供应商的上级主管部门、控股或参股单位的工作人员,或与该供应商存在其他经济利益关系;

5) 评审委员会成员之间具有配偶、近亲属关系;

6) 其他可能影响评审工作公正性情形。

25.3.? 评标中因评标委员会成员缺席、回避或者健康等特殊原因导致评标委员会组成不符合本办法规定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补足后继续评标。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所作出的评标意见无效。无法及时补足评标委员会成员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停止评标活动,封存所有投标文件和开标、评标资料,依法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原评标委员会所作出的评标意见无效。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变更、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的情况予以记录,并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

25.4.? 评标方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25.5.? 评标步骤:先进行符合性审查,再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按照评标程序的规定和依据评分标准,各评委就每个投标人的商务状况、技术状况及其对招标文件要求的响应情况进行评议和比较,评出其商务评分和技术评分。各评委的评分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该投标人的商务评分和技术评分。然后,评出价格得分。将商务评分、技术评分和价格评分相加得出综合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25.6.? 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

25.7.? 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的投标将被作投标无效处理。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

26.? 投标文件的评审

26.1.? 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26.2.? 符合性审查时,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

1)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

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