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2021年09月30日 15:07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惠州市水务调度中心大楼职工食堂食品原材料采购项目 | ||
品目 | 货物/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食品及加工盐/其他食品 | ||
采购单位 | 惠州市东江给排水劳动服务有限公司 | ||
行政区域 | 惠州市 | 公告时间 | 2021年09月30日 15:07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1年09月24日 | 更正日期 | 2021年09月30日 |
更正事项 | 采购文件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邱小姐/何先生 | ||
项目联系电话 | 0752-2689330、2689359 | ||
采购单位 | 惠州市东江给排水劳动服务有限公司 | ||
采购单位地址 | 广东省惠州市江北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朱经理 电话:0752-2802911 | ||
代理机构名称 | 惠州市建佳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惠州市花边北路盛世清华苑二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邱小姐/何先生 电话:0752-2689330、2689359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HZJJ-2021097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惠州市水务调度中心大楼职工食堂食品原材料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首次公告日期:2021年09月24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原招标文件 第二部分 采购项目内容 二、采购项目内容及要求:
(三)主要采购食材要求
类别 | 序号 | 类别 | 须具备的资格条件 |
肉 菜 类 | 1 | 猪肉类 |
2. 提供猪肉近半年的第三方检测报告一份。 |
2 | 蔬菜类 | 1. 提供《营业执照》、经营者的身份证复印件; 2. 提供蔬菜溯源证明; 3. 提供韭菜、豇豆、芹菜、茄子、西红柿、花菜、黄瓜、白菜、瓢儿白近三个月的质检报告各一份(质检品种应包含以上品种但不限于以上品种)。 | |
3 | 畜禽冻制品 | 1. 生产厂家:提供《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2. 非生产厂家:提供《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生产厂家授权参与本次投标的授权书及生产厂家的《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3. 提供冻鸡脯、冻鸭脯近半年的质检报告一份。 | |
4 | 速冻食品类 | 1. 提供《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 2. 提供香酥鸡柳、冻玉米粒、鸡米花、水饺、牛排近半年的质检报告一份(质检品种应包含以上品种但不限于以上品种)。 | |
5 | 禽蛋类 | 1. 生产厂家:提供《营业执照》、《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2. 非生产厂家:提供《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或经营者的身份证复印件; 3. 提供鸡蛋近半年的质检报告一份。 | |
6 | 鲜货、海鲜类 | 1. 提供《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 2. 提供虾类、贝类每类中任意一种产品近半年的质检报告一份(质检品种应包含以上要求但不限于两种)。 | |
7 | 豆制品类 | 1. 提供《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2. 提供豆腐、黄豆芽、绿豆芽近半年的质检报告一份(检测报告品种应包含以上品种但不限于以上品种)。 | |
8 | 鲜鱼类 | 1. 生产厂家:提供《营业执照》、《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2. 非生产厂家:提供《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或经营者签字的身份证复印件; 3. 提供任意三种或以上鱼类近半年的质检报告一份。 | |
9 | 鲜牛羊肉 | 1. 生产厂家:提供《营业执照》、《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2. 非生产厂家:提供《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或经营者的身份证复印件,生产厂家授权参与本次投标的授权书及生产厂家的《营业执照》、《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3. 提供鲜牛肉、鲜羊肉近半年的质检报告一份。 | |
10 | 鲜禽肉 | 1. 生产厂家:提供《营业执照》、《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2. 非生产厂家:提供《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或经营者的身份证复印件,生产厂家授权参与本次投标的授权书及生产厂家的《营业执照》、《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3. 提供鸡、鸭、兔近半年的质检报告一份(检测报告品种应包含以上品种但不限于以上品种)。 | |
11 | 湿粉类 | 1. 提供《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2. 提供河粉、肠粉、陈村粉近半年的质检报告一份(检测报告品种应包含以上品种但不限于以上品种)。 | |
副 食 品 类 | 12 | 干杂香料类 | 1. 提供《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 2. 提供花生米、小米、糯米粉、腐竹、木耳、银耳、粉丝、红苕粉、白糖、泡菜、干豇豆近半年的质检报告各一份(质检报告品种应包含以上品种但不限于以上品种)。 |
13 | 切面类 | 1. 需提供《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或经营者签字盖章的身份证复印件、面粉原料的《食品生产许可证》; 2. 提供面粉原料近半年的质检报告一份。 | |
14 | 面粉 | 1. 生产厂家:提供《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 2. 非生产厂家:提供《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生产厂家授权参与本次投标的授权书及生产厂家的《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 3. 提供近半年的质检报告一份。 | |
15 | 大宗调料 | 1. 生产厂家:提供《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 2. 非生产厂家:提供《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生产厂家授权参与本次投标的授权书及生产厂家的《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 3. 提供所有产品近半年的质检报告一份。 |
澄清/更正为:
(三)主要采购食材要求
中标单位在合同履行期间内保证对采购人的货物供应,若中标后后悔或不能履行合同的,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协议,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中标单位自行承担。中标单位供应的各类副食品需符合国家《产品质量法》、《食品卫生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确保所供副食品优质新鲜,符合卫生防疫部门、检验检疫部门的各项合格指标,并有完整的销售合格标注或证书。中标单位供应的蔬菜食品,需符合国家《农产品安全质量无公害蔬菜安全要求》、《食品中污染限量》、《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等规定和采购人有关的质量要求,严格遵守广东省无公害农产品管理办法,供应质量需经过粗加工,食用率达 95%以上。供应的肉类、禽蛋类、水产类食品,需符合相关环境保护、知识产权等方面的法律要求,需符合采购人提出的有关特殊要求和质量标准。中标单位在每次送货时,要将肉菜等的卫生检验报告随同供货清单交由采购人。如出现质量问题或保质期不足的情况,采购人有权拒绝接受所提供的物品或食品。若因食品质量引起食物中毒(经工商、卫生防疫部门鉴定),中标单位应承担全部法律责任,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供应资格。
更正日期:2021年09月30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原招标文件涉及的内容与本澄清/更正公告有不一致的地方,以本澄清/更正公告为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惠州市东江给排水劳动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惠州市江北
联系方式:朱经理 电话:0752-28029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惠州市建佳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 址:惠州市花边北路盛世清华苑二楼
联系方式:邱小姐/何先生 电话:0752-2689330、268935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邱小姐/何先生
电 话: 0752-2689330、26893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