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受扬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委托,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就扬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楼物业服务(YZSZCGK2021070104)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项目概况
1.本项目物业管理服务的主要内容 本项目物业管理区位于星耀天地商务中心4号楼,共16层,建筑面积约15000平米。
1.1物业管理区域内所有设施、设备的使用管理(消防系统维护、电梯系统维护、弱电监控系统维护、中央空调系统维护除外);
1.2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共秩序和室内外环境卫生的维护;
1.3供水、供电、供气、排污、电信等专业单位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对相关管线、设施维修养护时,进行必要的协调和管理;
1.4物业管理区域内会议、接待等管理服务保障;
1.5物业管理区域内各类报刊、信函、邮件的收、发;
1.6物业管理区域内水电设施的维护和管理;
1.7食堂餐饮服务;
1.8物业管理区域内各类应急预案的制定和落实;
1.9物业档案资料的保管及有关物业管理服务费用的账务管理等
1.10采购人委托的其他物业管理管理服务事项。
2.扬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楼物业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可在 “扬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省政府采购网”、“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和“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自行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0月2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YZSZCGK2021070104
2.项目名称:扬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楼物业服务
3.预算金额:162.38万元
4.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最高限价:162.38万元。
5.采购需求: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6.合同履行期限: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1.2 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的提供证明材料)
1.3 投标人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的提供证明材料)
1.4 上一年度的财务报告情况(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1.5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1.6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7 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截图)
1.8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中小企业申明函》,《中小企业申明函》不符合要求或未提供的,投标文件无效。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方式:在“扬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省政府采购网”、“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和“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自行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21年10月2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扬州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网上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公告期限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七、本次招标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扬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 址:扬州市盐阜西路18号
联系人:陶俊
联系方式:0514-87329755
2.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
地 址:扬州市文昌东路9号广陵新城市民中心1号楼5楼1518室
联系人:张自美
联系方式:0514-82087196
八、为提升政府采购供应商的融资可得性,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中国人民银行、市财政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推出了政府采购线上应收账款融资模式。各供应商如果有融资需求,可以凭借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或政府采购合同,通过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www.crcrfsp.com)”向参与政府采购融资业务的金融机构申请线上融资,相关事宜可向市人民银行咨询,联系电话:0514-87936653。
九、其他
1.本次采购采用“扬州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招标、投标、评标和中标结果发布全程电子化,开标方式为不见面开标。投标人应当按照《扬州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以下简称《操作手册》下载地址:(http://ggzyjyzx.yangzhou.gov.cn/ggzyjyzx/xzzq/202012/b11ac1f574524d1c84885b7d49544090.shtml)参加投标活动。如投标人未按要求操作,由此所产生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供应商如确定参加投标,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按照《操作手册》进行注册,领取CA和办理电子签章,并按《操作手册》要求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具体联系方式见《操作手册》。
3.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4.本次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5.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扬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省政府采购网”、“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和“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发布的信息。
6.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所有斜体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条款,如不满足,则为无效投标。
附件:
1 . YZSZCGK2021070104扬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楼物业服务公开招标.doc
编号:YZSZCGK2021070104
扬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楼物业服务
公开招标文件
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1年09月30日
目 录
TOC \o "1-3" \f 第一章 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扬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楼物业服务(YZSZCGK2021070104)项目的招标公告 3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7
第三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18
第四章 项目需求 23
第五章 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 31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36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中小企业申明函》,《中小企业申明函》不符合要求或未提供的,投标文件无效。 38
四、开标一览表 50
五、分项报价表 51
六、技术参数响应及偏离表 52
七、商务条款响应及偏离表 53
第一章 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扬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楼物业服务(YZSZCGK2021070104)项目的招标公告
受扬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委托,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就扬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楼物业服务(YZSZCGK2021070104)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项目概况
1.本项目物业管理服务的主要内容 本项目物业管理区位于星耀天地商务中心4号楼,共16层,建筑面积约15000平米。
1.1物业管理区域内所有设施、设备的使用管理(消防系统维护、电梯系统维护、弱电监控系统维护、中央空调系统维护除外);
1.2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共秩序和室内外环境卫生的维护;
1.3供水、供电、供气、排污、电信等专业单位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对相关管线、设施维修养护时,进行必要的协调和管理;
1.4物业管理区域内会议、接待等管理服务保障;
1.5物业管理区域内各类报刊、信函、邮件的收、发;
1.6物业管理区域内水电设施的维护和管理;
1.7食堂餐饮服务;
1.8物业管理区域内各类应急预案的制定和落实;
1.9物业档案资料的保管及有关物业管理服务费用的账务管理等
1.10采购人委托的其他物业管理管理服务事项。
2.扬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楼物业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可在 “扬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省政府采购网”、“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和“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自行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0月2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YZSZCGK2021070104
2.项目名称:扬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楼物业服务
3.预算金额:162.38万元
4.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最高限价:162.38万元。
5.采购需求: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6.合同履行期限: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1.2 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的提供证明材料)
1.3 投标人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的提供证明材料)
1.4 上一年度的财务报告情况(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1.5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1.6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7 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截图)
1.8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中小企业申明函》,《中小企业申明函》不符合要求或未提供的,投标文件无效。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方式:在“扬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省政府采购网”、“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和“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自行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21年10月2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扬州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网上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公告期限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七、本次招标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扬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 址:扬州市盐阜西路18号
联系人:陶俊
联系方式:0514-87329755
2.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
地 址:扬州市文昌东路9号广陵新城市民中心1号楼5楼1518室
联系人:张自美
联系方式:0514-82087196
八、为提升政府采购供应商的融资可得性,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中国人民银行、市财政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推出了政府采购线上应收账款融资模式。各供应商如果有融资需求,可以凭借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或政府采购合同,通过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www.crcrfsp.com)”向参与政府采购融资业务的金融机构申请线上融资,相关事宜可向市人民银行咨询,联系电话:0514-87936653。
九、其他
1.本次采购采用“扬州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招标、投标、评标和中标结果发布全程电子化,开标方式为不见面开标。投标人应当按照《扬州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以下简称《操作手册》下载地址:(http://ggzyjyzx.yangzhou.gov.cn/ggzyjyzx/xzzq/202012/b11ac1f574524d1c84885b7d49544090.shtml)参加投标活动。如投标人未按要求操作,由此所产生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供应商如确定参加投标,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按照《操作手册》进行注册,领取CA和办理电子签章,并按《操作手册》要求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具体联系方式见《操作手册》。
3.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4.本次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5.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扬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省政府采购网”、“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和“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发布的信息。
6.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所有斜体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条款,如不满足,则为无效投标。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1、招标方式
1.1 本次招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YZSZCGK2021070104号项目。
2、投标人
2.1 本招标文件中“供应商”,即“投标人”,是指参加投标竞争,并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资格条件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2合格的投标人
2.2.1 满足招标公告中供应商的资格条件要求的规定。
2.2.2 满足本文件实质性条款的规定。
3、适用法律
3.1 本次招标及由此产生的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的法律法规制约和保护。
4、投标费用
4.1 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无论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4.2本次招标交易中心和采购人不收取标书工本费与中标服务费。
4.3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到扬州市公证处交纳合同金额0.2%的公证费。
5、招标文件的约束力
5.1 投标人一旦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即被认为接受了本招标文件的规定和约束。
6、招标文件构成
6.1 招标文件有以下部分组成: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合同条款及格式
(4)项目需求
(5)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
(6)投标文件格式
请仔细检查招标文件是否齐全,如有缺漏请立即与交易中心联系解决。
6.2 招标的最小单位是包。招标服务数量及技术要求中未分包的,供应商对要求提供的服务不得部分投标;招标服务数量及技术要求中已经分包的,应当以包为单位投标。
6.3 招标文件如果要求供应商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供应商可以提交备选方案;否则,备选方案将被拒绝。
6.4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按招标文件要求和规定编制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招标文件的澄清
7.1 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日期的十日前按招标公告中的通讯地址,以书面形式通知交易中心。
8、招标文件的修改
8.1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交易中心可以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
8.2交易中心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有权按照法定要求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8.3招标文件的修改将在“扬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省政府采购网”、“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和“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公布,补充文件将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
9、投标文件的语言、度量衡单位、货币
9.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交易中心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简体中文。
9.2 除技术性能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须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9.3投标人应使用人民币报价。
10、投标文件构成
1、资格审查响应对照表
2、符合性审查响应对照表
3、非实质性响应对照表
4、开标一览表
5、分项报价表
6、技术参数响应及偏离表
7、商务条款响应及偏离表
8、其他 (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声明和文件,如有自拟并自行添加)
10.2 投标人应当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并在相应的投标文件中逐条标明满足与否。
11、证明投标人资格及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
11.1投标人应按要求提交资格证明文件及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
11.2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独立履行合同的文件。
11.3投标人除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需提供的产品或服务的能力外,还必须具备相应的财务、技术方面的能力。
11.4投标人应提交根据合同要求提供的证明服务质量合格以及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
11.5证明投标人所提供服务与招标文件的要求相一致的文件可以是手册、图纸、文字资料和数据。
12、分项报价表
12.1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格式填报分项报价表,每项服务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12.2 标的物
采购人需求的服务供应、安装,调试及有关技术服务等。
12.3其它费用处理
招标文件未列明,而投标人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报价。
12.4投标货币
投标文件中的服务单价和总价无特殊规定的采用人民币报价,以元为单位标注。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13、技术参数响应及偏离表、商务条款响应及偏离表及投标服务说明
13.1 对招标文件中的技术与商务条款要求逐项作出响应或偏离,并说明原因;
13.2 提供参加本项目类似案例简介;
13.3 详细阐述所投服务的主要组成部分、功能设计、实现思路及关键技术;
13.4 投标人认为需要的其他技术文件或说明。
14、服务承诺及售后服务机构、人员的情况介绍
14.1投标人的服务承诺应按不低于招标文件中商务要求的标准。
14.2提供投标人有关售后服务的管理制度、售后服务机构的分布情况、售后服务人员的数量、素质、技术水平及售后服务的反应能力。
15、投标函和开标一览表
15.1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格式完整、正确填写投标函、开标一览表。
15.2 开标一览表中的价格应与投标文件中分项报价表中的价格一致,如不一致,不作为无效投标处理,但评标时按开标一览表中价格为准。
16、投标有效期
16.1 投标有效期为交易中心规定的开标之日起六十(60)天。投标有效期比规定短的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
16.2 在特殊情况下,交易中心于原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可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投标人可以拒绝交易中心的这一要求而放弃投标;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本招标文件受投标有效期约束的所有权利与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有效期。
17、投标文件的递交
17.1 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人应当按照《操作手册》规定,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制作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18、投标截止日期
18.1 投标人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到网络环境、网络带宽等风险因素,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不成功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18.2 交易中心可以按照规定,通过修改招标文件延长投标截止日期,在此情况下,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投标人受制的截止日期均应以延长后新的截止日期为准。
19、投标文件的拒收
19.1交易中心拒绝接收在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后上传的任何投标文件。
20、投标文件的撤回和修改
20.1 投标文件的撤回
20.1.1 电子投标文件的撤回
投标人可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其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方法见《操作手册》。
20.1.2 投标人撤回电子投标文件,则认为其不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
20.2 投标文件的修改
投标人可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对其电子投标文件进行修改,具体操作方法见《操作手册》。
20.3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电子投标文件作任何修改。
20.4 在投标截止时间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满之间的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
21、开标
21.1 交易中心将在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投标人应当按照《操作手册》规定,参加开标活动。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21.2开标仪式由交易中心组织。“扬州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将自动对项目进行开标,并宣读各投标人的《开标一览表》。
21.3投标人在开标过程中涉及到的投标文件解密、开标结果确认等工作,应按照《操作手册》规定执行。
21.4投标人如果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应当根据《操作手册》规定提出, “扬州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中《开标记录表》宣布后5分钟内未提出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22、评标委员会
22.1 开标后,交易中心将立即组织评标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进行评标。
22.2 评委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且人员构成符合政府采购有关规定。
22.3评委会独立工作,负责评审所有投标文件并确定中标候选人。
23、评标过程的保密与公正
23.1公开开标后,直至签订合同之日止,凡是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建议等,采购人、评委、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均不得向投标人或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员透露。
23.2在评标过程中,投标人不得以任何行为影响评标过程,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作为无效投标文件。
23.3 在评标期间,交易中心将设专门工作人员与投标人联系。
23.4 交易中心和评委会不向未中标的投标人解释未中标原因,也不公布评标过程中的相关细节。
23.5 采用综合评分法的项目,未中标的投标人可于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通过“扬州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查看自己的评审得分及排序情况。
24、投标的澄清
24.1评标期间,为有助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委会有权以电子函件形式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进行澄清,但并非对每个投标人都作澄清要求。
24.2接到评委会澄清要求的投标人应派人按评委会规定的时间和格式在“扬州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中做出澄清,澄清的内容作为投标文件的补充部分,但投标的价格和实质性的内容不得做任何更改。具体操作方式见《操作手册》。
24.3 接到评委会澄清要求的投标人如未按规定做出澄清,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5、对投标文件的初审
25.1投标文件初审分为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
25.1.1资格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由采购人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并将审查结论以书面形式向评委会反馈。
采购人在进行资格性审查的同时,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投标人是否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情况进行查询,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查询结果将以网页打印的形式留存并归档。
若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项目,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25.1.2符合性检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由评委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25.1.3 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交易中心将在“扬州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中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原因,评审结束后,交易中心将不再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原因。
25.2在详细评标之前,评委会将首先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性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投标。
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与招标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存在负偏离,或者在实质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合同中买方(采购人)和见证方(交易中心)的权利或投标人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性响应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是否属于重大偏离由评委会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评委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
25.3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评委会将予以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改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
25.4评委会将对确定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进行进一步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或累加上的算术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2)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错误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
25.5评委会将按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调整投标文件中的投标报价,并通过“扬州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告知投标人,调整后的价格应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25.6评委会将允许修正投标文件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的、不一致的或不规则的地方,但这些修改不能影响任何投标人相应的名次排列。
25.7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评委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通过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其他投标无效。
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评委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一个中标候选人,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招标文件中将载明其中的核心产品。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两款规定处理。
25.8 投标人在开、评标全过程中应保持通讯畅通,并安排专人与交易中心及评委会联系。
26、无效投标、废标及投标人不足三家的处理
26.1无效投标条款
26.1.1 投标人未成功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
26.1.2 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
26.1.3投标人在报价时采用选择性报价的。
26.1.4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
26.1.5投标人的报价超过了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
26.1.6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
26.1.7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本招标文件中斜体且有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26.1.8 投标人被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若接受联合体的项目,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应用记录。
26.1.9 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26.1.10 评委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将通过“扬州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委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26.1.11 本项目采购产品被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等列入“节能产品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强制采购范围,而投标人所投标产品不在强制采购范围内的。
26.1.12 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加盖电子签章。
26.1.13其他法律、法规及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属无效投标的情形。
26.2废标条款:
26.2.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26.2.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26.2.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26.2.4评委会认定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
26.2.5 因“扬州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系统故障原因造成开标不成功的。
26.3 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处理:
26.3.1如出现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或者在评标期间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情况,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执行。
27、确定中标单位
27.1评委会根据本招标文件规定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向采购人推荐出中标候选人。
27.2 采购人应根据评委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27.3交易中心将在“扬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省政府采购网”、“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和“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发布中标公告,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27.4若有充分证据证明,中标人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一经查实,将被取消中标资格:
27.4.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
27.4.2向采购人、交易中心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27.4.3恶意竞争,投标总报价明显低于其自身合理成本且又无法提供证明的;
27.4.4属于本文件规定的无效条件,但在评标过程中又未被评委会发现的;
27.4.5与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的;
27.4.6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27.4.7不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的。
27.5.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投标无效:
27.5.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7.5.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27.5.3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27.5.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27.5.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28、质疑处理
28.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
对项目需求部分的质疑,潜在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28.2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交易中心提出质疑。
28.2.1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
28.2.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
28.2.3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
28.3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如在法定期限内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提出多次质疑的,交易中心、采购人将只对供应商第一次质疑作出答复。
28.4质疑函必须按照《质疑函范本》及《授权委托书》要求的格式和内容进行填写,格式见网址:http://zfcg.yangzhou.gov.cn。供应商如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则《质疑函范本》及《授权委托书》中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之处,联合体各方均须按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
28.5 交易中心及采购人只接收以纸质原件形式送达的质疑。
采购人质疑接收人及联系方式见招标文件第一章。
28.6交易中心收到质疑申请后,将对质疑的形式和内容进行审查,如质疑内容、格式不符合规定,交易中心将告知质疑人进行补正。
28.7质疑人应当在法定质疑期限内进行补正并重新提交质疑函。
28.8 以下情形的质疑不予受理
28.8.1 内容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质疑。
28.8.2 超出政府采购法定期限的质疑。
28.8.3 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的非原件形式的质疑。
28.8.4 未参加投标活动的供应商或在投标活动中自身权益未受到损害的供应商所提出的质疑。
28.8.5供应商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联合体中任何一方或多方未按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的质疑。
28.9 供应商提出书面质疑必须有理、有据,不得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进行恶意质疑。否则,一经查实,交易中心有权依据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报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对该供应商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和记录该供应商的失信信息。
28.10交易中心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29、中标通知书
29.l 中标结果确定后,交易中心将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29.2 中标人可在“扬州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中标通知书下载模块中自行下载中标通知书。
29.3中标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30、 签订合同
30.l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十五日内,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30.2 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招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承诺文件均应作为合同附件。
30.3 签订合同后,中标人不得将货物或服务及其他服务进行转包。未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人也不得采用分包的形式履行合同,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转包或分包造成采购人损失的,中标人应承担赔偿责任。
30.4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中标人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32、其他
32.1 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享受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第三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以下为中标后签定本项目合同的通用条款,中标人不得提出实质性的修改,关于专用条款将由采购人与中标人结合本项目具体情况协商后签订。
扬州市政府采购合同(服务)(合同编号)
项目名称:扬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楼物业服务
项目编号:YZSZCGK2021070104
甲方:(买方)扬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乙方:(卖方)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项目公开招标的结果,签署本合同。
一、服务及产品内容
1.1 项目(产品)名称:
1.2 项目服务内容:
二、合同金额
2.1 本合同金额为(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圆(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
三、技术资料
3.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使用服务或产品的有关技术资料。
3.2 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
四、知识产权
4.1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接受本合同服务或产品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版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起诉。一旦出现侵权,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五、产权担保
5.1 乙方保证所交付的服务或产品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
六、履约保证金
6.1 收取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在采购合同中约定履约保证金退还的方式、时间、条件和不予退还的情形,明确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
6.2履约保证金用以约束乙方在合同履行中的行为,以及弥补合同履行中由于乙方自身行为可能给甲方带来的各种损失;若履约保证金额不足以弥补乙方违约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可继续向乙方主张索赔。
6.3 履约保证金扣除甲方应得的补偿后的余额,在本合同履行结束后由甲方无息退还。
七、转包或分包
7.1本合同范围的服务或产品,应由乙方直接供应,不得转让他人供应;
7.2 除非得到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部分分包给他人供应。
7.3如有转让和未经甲方同意的分包行为,甲方有权给予终止合同。
八、质保期
8.1 质保期 年。(自交货验收合格之日起计)
九、交付期、交付方式及交付地点
9.1 交付期:_________
9.2 交付方式:_________
9.3 交付地点:_________
十、货款支付
10.1 本合同项下所有款项均以人民币支付。
10.2 本合同项下的采购资金由甲方支付,付款前乙方向甲方开具发票。
10.3 甲方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甲方自收到发票后15日内,支付乙方合同总价10%的预付款;服务开始后,甲乙双方按6个月为周期结算服务费用,甲方自收到发票后15日内支付。
十一、税费
11.1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
十二、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12.1 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服务或产品性能、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向甲方提供。
12.2 乙方提供的服务或产品在质量期内因服务及产品本身的质量问题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免费更换。对达不到技术要求者,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
⑴更换: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⑵贬值处理:由甲乙双方合议定价。
⑶退还处理:乙方应退还甲方支付的合同款,同时应承担该服务或产品的直接费用(运输、保险、检验、款项利息及银行手续费等)。
12.3 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在______小时内到达甲方现场。
12.4 在质保期内,乙方应对服务或产品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
12.5上述的服务或产品免费保修期为 年,因人为因素出现的故障不在免费保修范围内。超过保修期的机器设备,终生维修,维修时只收部件成本费。
十三、调试和验收
13.1 甲方对乙方提交的服务或产品依据招标文件上的技术规格要求和国家有关质量标准进行现场初步验收,外观、说明书符合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给予签收,初步验收不合格的不予签收。交付后,甲方需在五个工作日内验收。
13.2 乙方交付前应对服务或产品作出全面检查和对验收文件进行整理,并列出清单,作为甲方交付验收和使用的技术条件依据,检验的结果应随服务或产品交甲方。
13.3 甲方对乙方提供的服务或产品在使用前进行调试时,乙方需负责安装并培训甲方的使用操作人员,并协助甲方一起调试,直到符合技术要求,甲方才做最终验收。
13.4 对技术复杂的服务或产品,甲方可请国家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参与初步验收及最终验收,并由其出具质量检测报告。
13.5 验收时乙方必须在现场,验收完毕后作出验收结果报告;验收费用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十四、服务或产品包装、发运及运输
14.1 乙方应在服务或产品发运前对其进行满足运输距离、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破损装卸等要求包装,以保证服务或产品安全运达甲方指定地点。
14.2 使用说明书、质量检验证明书、随配附件和工具以及清单一并交付甲方。
14.3 乙方在服务或产品发运手续办理完毕后24小时内或交付到甲方48小时前通知甲方,以准备接受交付。
14.4 服务在交付甲方前发生的风险均由乙方负责。
14.5 服务或产品在规定的交付期限内由乙方送达甲方指定的地点视为交付,乙方同时需通知甲方服务或产品已送达。
十五、违约责任
15.1 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服务或产品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拒收款项总值的百分之五违约金。
15.2 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款项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15.3 乙方逾期交付服务或产品的,乙方应按逾期交付总额每日千分之六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甲方从待付款项中扣除。逾期超过约定日期10个工作日不能交付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逾期交付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5%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
15.4 乙方所交的服务或产品数量、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及招标文件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收该服务或产品,乙方愿意更换服务或产品但逾期交付的,按乙方逾期交付处理。乙方拒绝更换服务或产品的,甲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
十六、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6.1 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16.2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16.3 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十七、诉讼
17.1 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合同签订地法院起诉,合同签订地在此约定为扬州市。
十八、为提升政府采购供应商的融资可得性,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中国人民银行、市财政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推出了政府采购线上应收账款融资模式。各供应商如果有融资需求,可以凭借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或政府采购合同,通过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www.crcrfsp.com)”向参与政府采购融资业务的金融机构申请线上融资,相关事宜可向市人民银行咨询,联系电话:0514-87936653。
十九、合同生效及其它
19.1 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并经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见证盖章后生效。
19.2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合同法》有关条文执行。
19.3 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乙方、见证方及财政监管部门(扬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处)各执一份。
甲方:扬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乙方: |
地址:扬州市盐阜西路18号 |
地址: |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
联系电话: |
联系电话: |
日期: 年 月 日 |
日期: 年 月 日 |
见证方: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项目经办人:张自美
日期: 年 月 日
第四章 项目需求
本项目物业管理服务的主要标准及要求
按专业化要求配置管理服务人员,配备调整管理服务人员必须经采购人审核同意;物业管理服务与收费质价相符;本项目物业管理区域内所有物业管理服务达到《江苏省住宅物业管理服务标准DB32/T 538-2002》以上。
(一)公共服务
1、会务接待:统一着装,佩戴统一标志,仪表端庄、大方,衣着整洁,表情自然和蔼、亲切;接待时主动、热情、规范;用语准确,称呼恰当,问候亲切,语气诚恳,耐心细致;使用文明用语,不使用服务忌语。
2、安保值守:在采购单位工作时间,大厅必须有人值班,做好工作记录及外来人员登记,必要时与被拜访人联系确认。
3、服务时限:急修服务10分钟内到位,4小时内修复,若不能,要有紧急处理措施,并对扬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做出合理解释,做出限时承诺;小修2日内修复,特殊情况必须做出说明和限时承诺。
(二)秩序维护
1、配备专职的大厅及门岗值班人员,身体健康,责任心强,工作认真负责,体态良好;熟悉办公区域环境;思想品质好,作风正派,热爱本职工作,无犯罪记录;配备必要的安全护卫工具;当班时佩戴统一工号牌,穿戴统一制服,仪容仪表规范整齐;上岗时精神饱满,举止应文明,姿态良好,大方、得体,抬头挺胸,注意检查和保持仪表;在值班时不吸烟、吃零食,不袖手、背手、插腰或将手插入衣袋,不弯腰驼背,前倾后靠;讲普通话,交接班制度完善,并有工作及交接班记录。
2、门岗24小时有保安值守,上班期间对访客进行询问、登记。
3、物业管理区域内所有搬出物品,须检查、登记、核实后放行。
4、谢绝采购人拒绝的访问人员以及推销产品、回收废品、快递等其他闲杂人员进入物业管理区域内。
5、在遇到突发事件时,及时报告警方与采购人,必要时采取正当防卫,防止事态扩大,协助保护现场和证据。
6、设有采购人求助与报警电话,24小时有人值守;接到报警信号,确认后管理处应立即派人赶往现场查看,予以恰当的紧急处理;涉及人身安全处,设有明显标志并有防护措施;协助有关部门维持服务区域正常工件秩序,防止不安全事件发生。
8、制定紧急事故处理预案,至少包括:火灾、电梯应急等;有紧急事件救护组织,并始终处于紧急事故反应状态;书面描述紧急事故救护组织职责,并让每位成员了解,周期性地进行反应训练;按消防要求组织进行疏散演习;对紧急事故做出快速、正确的反应;尽可能减少破坏和损失程度。
(三)办公区域水电、会议室音响控制系统
1、确保水、电、电梯、空调、消防、监控、水泵、有线电视等设备设施的正常安全运行,做好日常维护维修。
2、确保高、低压配电房安全运行,定时巡查,做好相关设备、设施检修、维保计划的编报以及代表采购人与有关单位联系年检、专业维修等工作。
3、定期对不经常使用、运行或非正常情况下使用的设施设备的保养和检查,如消防泵、喷淋泵等。
4、确保会议室音响系统的正常运行。
5、电梯设备,扬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单独外包给专业维保单位进行维保,在设备出现故障时要及时通知维保方。
6、物业服务管理区域内的所有备品、配件由扬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供。
7、维修人员应在接到报修信息后5分钟内到达现场;一般性故障现场能排除的应即时排除;暂时不能排除的,应立即向扬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汇报,联系有关专业机构人员及时检修。
8、遇有各类突发事件、重大故障等危急情况时,应及时启动有效的应急措施。
(四)主要设备
1、照明系统
每月检修1 次清洁照明配电箱,确保配电开关与导线连接良好无松动。加强日常巡视、维护和检修工作,通过看、听、嗅、摸等,及时发现问题,确保照明系统设备完好、安全运行。
2、给排水设备
(1)水泵:每天巡检1次,巡检中发现问题(如跑冒滴漏或故障),及时安排修理。同时对水泵每月定期润滑一次。
(2)雨水井:每月巡检污1次雨水井(雨季每月增加1次巡检);暴雨过后及时清理封堵在各雨水井口的杂物,及时清理封堵在各个雨水井内潜水泵口的杂物。
3、会议室影响系统
每周检查1次会议室音响系统,并在接到会议通知后对会议室音响系统进行检查,确保音响系统的正常运行。
3、空调设备
按照中央空调机组(VRV系统)技术要求,制定维护保养计划并认真实施。保持中央空调系统及其配套设施的清洁完好,运转正常;保持主机房及主机清洁,至少每周清洁1次,要求主机和控制柜表面无污渍;根据运行及设备状况,对空调系统及其附属设施进行清洁、保养和维护;每年清洁不少于2次风口,每月查机房消防设施,保持消防设备完好,控制柜内线路每年吸尘2次;空调维护及运行时每日填写运行记录,建档备查。分体式空调每年对空调滤网清洗不少于2次,确保空调遥控器正常使用。
(五)消防管理
1、检查消防器材是否完好,确保处于有效期内;
2、及时熄灭烟头、遗留火种等,确保无明、暗火种隐患;
3、检查电器设备运行情况,确保无超负荷运行,电线电缆绝缘有无老化、损坏、漏电短路等现象,电动机无空转现象,防雷设施、设备完好,无乱拉电线等情况;
4、检查消防器材和消防系统,确保楼内消防器材无损坏;
5、每月检查1次消防疏散灯,保持正常;
6、发现出入可疑人员均应进行严格的检查,对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的人员,及时采取控制措施;
7、在国家法定节假日期间要加强巡视、监控、安检等工作;
8、对各类活动场所开放、结束关闭后,要即时清理环境,检查火种等,确保无安全隐患:及时关闭所有电源,做好记录,建立安检台账。
(六)清洁管理
1、每天对大厅、过道、楼梯地面实行循环保洁,保持整洁,无积尘、无杂物、无污渍、无异味、无手印、无水印、无水锈,无广告类张贴物、无蜘蛛网、无卫生死角。
2、会议室、电梯轿厢、楼梯扶手、活动室及活动器材每天清理打扫不少于1次。
3、局领导办公室卫生每天(8:30前)打扫1次,包括办公室的地面、办公桌椅、窗台、门面等;
4、保持电梯轿箱清洁,白天对电梯轿箱进行不间断循环清洁;每日下班后对电梯的轿箱和地面进行全面的擦拭清洁1次;电梯轿厢壁不锈钢每周保养1次;灯饰及轿箱顶部每月清洁1次。保证电梯内光亮,灯具、天花板无灰尘,轿箱四壁干净无灰尘,无手印、无污迹,用纸巾擦拭50cm无污迹,地面清洁。
5、标识、宣传牌每周擦拭1次,无污渍、无积灰,无损伤。
6、定期对内墙面、玻璃隔断、玻璃门等进行清洗保洁,保持整洁,无积尘、无污迹。内墙面每半年清洗1次,大厅玻璃门每周清洗一次,室内玻璃隔断每月清洗1次,公共部位窗户内侧每月清洗1次。
7、每日对共用卫生间清洁4次,保洁时悬挂醒目标识;清洁内容包括:通风换气;冲洗洁具;清扫地面垃圾、清倒垃圾篓垃圾、换新的垃圾袋;用洗洁剂清洗大、小便器;用快捷布擦洗洗手盆并冲洗干净;用毛巾抹墙面、台面、开关、门牌;用毛巾擦干净玻璃、镜面;用拖把拖干净地面;补充卷纸、擦手纸、洗手液;小便器内放置香球等;每日早上用玻璃清洁工具清洁共用卫生间的玻璃镜;每月1次用毛巾擦灯具;每月1次对共用卫生间进行消杀,发现墙壁有字及时清洁。室内无异味、臭味;地面无烟头、纸屑、污渍、积水,天花板、墙面无灰尘、蜘蛛网,墙壁干净,便器洁净无黄渍。
8、每天及时收集清理垃圾桶、果皮箱垃圾,集中堆放在指定地点。清运垃圾应避开人流高峰,清运时确保无飘洒、无异味、无满溢和无渗水等现象。每日收集垃圾1次,垃圾日产日清;垃圾桶、果皮箱周围地面无散落垃圾、无污水、无明显污迹。
9、每周清扫1次屋面及地面排水明沟内的泥沙、纸屑等垃圾,拔出沟内生长的杂草;达到目视基本干净无污渍、无杂草,排水畅通,无积水、臭味。
(七)会议接待
会议接待负责扬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各类会议服务,每次会议召开前应做好各项会议准备工作。
1、会务服务人员要做到:
(1)仪容、仪表:着装干净整洁,无异味,服务员应化淡妆,不得浓装艳抹,禁止穿高跟鞋,保持口腔清洁,不吃异味食物,面部保持微笑,身上不得佩带手机。
(2)站姿:采用手背式,双腿直立,上身挺直,眼睛平视。立于会议室门外,发现参会人员进入应立即添加茶水,阻止会议室外大声喧哗者及影响会议人员。
2、接到会议通知,准备清洁的茶具,水瓶若干,茶叶、纸巾、纸杯(根据人数量)、托盘、毛巾(两条,大、小各一)等会务用品。
3、根据会议时间和参加会议人数,提前将会议室门、灯、空调或窗户(空调停开期间打开窗户,会议前5分钟关闭)打开。检查调试好音响、照明、投影仪。对会议室清洁进行检查,发现污损,及时处理。
4、上茶时,应注意端稳,轻拿轻放于参会人员面前,加茶时注意参会人员的动作,避免和参会人员身体发生接触。
5、会议结束后,收茶杯--收烟灰盅--擦桌子--摆放椅子--关灯、空调、窗户(散会后立即开窗户)--关门--清洗烟灰盅, 放置于指定地点。
(八)食堂内餐饮服务
为扬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堂提供工作日餐饮制作供应服务。早餐用餐人数50人左右,中餐用餐人数200人左右,晚餐40人左右。
1、工作餐标准
早餐每日翻新,自制包子、烧卖、馒头、蒸饺、稀饭、面条等供就餐人员选择。
中餐标准为五菜二汤,其中大荤1种、小荤1种、素菜3种、1荤汤、1素汤,主食为米饭、粗粮,水果,牛奶。
晚餐标准为三菜一汤,其中大荤1种、小荤1种、素菜1种、1素汤,主食为米饭。
2、餐饮服务要求
确保食品安全,制定每周菜谱,做到菜品花样翻新,做好成本把控,杜绝不必要的浪费。定期收集就餐人员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改善服务。
3、厨师负责制定每周菜谱,报扬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审核后实施,每日下班前将第二天需要的食材品种、数量等报扬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堂原材料由扬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定点采购,厨师要负责对供货商配送的物品进行验收,严格把关。
(九)资料档案管理
加强物业管理区域内有关物业管理服务的档案和资料的管理。档案和资料的管理包括:来电来访记录、采购人投诉和意见档案、秩序维护值班记录、清洁卫生管理档案、人事管理及人员培训档案以及具体的管理方案、工作计划等资料档案,所有资料档案做到保存完整,管理完善,交接手续完备,检索方便准确,符合有关标准。
(十)建立健全物业管理制度
根据本项目的具体情况,制定内部管理、日常服务运作等管理方案和管理制度。
1、物业管理员工行为规范;
2、物业管理中心和各部门工作职责;
3、各类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4、各类工作人员培训计划、岗位考核办法和考核奖惩制度;
5、各类设备运行管理制度、设备维修制度;
6、消防制度;
7、安全保卫制度;
8、值班制度;
9、交接班制度;
10、其他管理服务制度。
三、本项目人员岗位配备要求
总人数不少于29人,其中项目经理1人,会务接待员4人(其中主管1人),保安员4人(其中主管1人),保洁9人(其中领班1人),工程人员1人,主厨1人,副厨5人,勤杂工4人。具体要求如下:
1、项目经理1人:男女不限,45周岁以内,5年以上物业管理经历,具备物业管理相关资质证书掌握智能化行政办公楼管理的相关知识和技能,知识面宽,专业只能熟练,服务意识和责任心强,懂管理,会做思想工作,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协调能力。
2、会务接待员4人:女,年龄在30周岁以内,身高1.60米以上,体重60公斤以内,容貌清秀,仪表端庄,具有2年以上会务工作经验。
3、保安员4人:男,50周岁以内(保安主管35周岁以内),身高1.70米以上,五官端正,举止大方,身体健康,具备保安员证。
4、工程人员1人:男性,50周岁以内,同时具有高压、低压、制冷与空调作业证,具有丰富工作经验,能够处理复杂电路、水路等问题的能力。
5、保洁员9人:女,50周岁以内,具有初中以上学历,五官端正,身材适中,具有2年以上保洁工作经历。
6、主厨1人:男,50周岁以内,身体健康,品行端正,工作责任心强,具有三级及以上中式烹调师及中式面点师证,体检合格,无传染性疾病,持有有效期内的健康证。
7、副厨5人:男,50周岁以内,具备中式烹调师及中式面点师证,体检合格,无传染性疾病,持有有效期内的健康证。
8、勤杂工4人:女性为主,年龄55周岁以内,责任心强,身体健康,体检合格;具有初中以上文化,能吃苦耐劳,体检合格,无传染性疾病,具有有效期内的健康证。
9、共性要求:
(1)敬岗、爱业、专业、精干、高效、健康、思想品质好,作风正派,服务意识强。
(2)男员工不准留胡须、蓄长发、染发(黑色除外)、刺青纹身、佩带过分的饰物;女员工不准浓妆艳抹或佩带过分的饰物,头发染色不能过艳。
(3)所有进驻的物业人员工作时间不准抽烟或吃零食、闲谈以及做和工作无关的事;使用语言要文明,举止要大方,要具有一定的工作经验。
(4)物业员工需统一着装上岗。
(5)所有进驻的物业人员不得有任何不良记录(以公安部门登记为准)。
四、其他
1、投标报价应包括所有的费用:人员工资、法定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法定税费、管理费等(含为完成招标文件规定的服务工作所涉及到的一切相关费用)。
2、报价时,人员工资低于扬州市最低工资标准及未依法测算缴纳社会保险的作无效
报价处理。
3、中标人承诺实施服务前,应将保安人员资料送公安局治安警察支队备案(提供承诺原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自拟)
4、中标人应配合采购人开展各类创建活动,配合属地社区开展的有关活动。
5、中标人在签订合同时应向采购人提供派入服务人员花名册。
6、中标人的服务人员须服从采购人的工作安排以及统一调配的要求。
7、如果发生因中标人工作失职造成消防事故、失窃事件或其他财产损失和人身伤害,均由中标人承担经济和法律责任。
8、中标人不得利用服务区域内的采购人房产、物业、水电等资源从事经营活动,不能改变其使用性质。
9、服务人员须报采购人处备案;在工作时间须全员全时在岗,接受采购人的检查和考核(须提供承诺书)。不得有脱岗、混岗、串岗现象发生。
10、中标人所有工作人员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采购人的各项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素养和上岗资质,政治清白,无不良记录及嗜好,爱岗敬业、工作勤快,礼貌待人、和蔼处事,相貌端正、着装统一,身材适中、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
11、中标人不得随意调整主要管理人员和重要技术岗位人员,如需调整须经采购人同意和备案。
12、本项目不接受《扬州市区社会保险补贴实施意见》的通知中持有《再就业优惠证》的“七类人员”。
注:本章内容里斜体且有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投标文件不满足的,视为无效投标处理。请各供应商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将实质性响应的内容在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符合证明文件格式”中准确填写或上传。
第五章 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
一、评标方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委会将对确定为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
二、政府采购政策功能落实
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或分包,对符合条件的小微型企业、监狱和戒毒企业价格或残疾人福利单位所制造生产的货物或提供的服务进行价格扣除,具体如下:
1、小微型企业价格扣除
(1)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给予10%的扣除价格,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供应商需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相应的《企业声明函》。
2、残疾人福利单位价格扣除
(1)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
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残疾人福利单位需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残疾人福利单位标准请参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
〔2017〕141号)。
3、监狱和戒毒企业价格扣除
(1)本项目对监狱和戒毒企业(简称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给予10%的价
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
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如不提供上述证明文件,价格将
不做相应扣除。
(3)监狱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4]68号)。
4、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5、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并与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单
位、监狱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残
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给予联
合体2%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6、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的,联合体享受10%
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根据《江苏省政府采购信用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供应商信用评价结果为三星的
扣2分,评价结果为二星的扣3分,评价结果为一星的扣4分。
三、评标标准
项目 |
评分标准 |
价 格 (20分) |
以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最低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得满分20分,其他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其他投标报价)×20×100%。 |
管理方案 (31分) |
1、项目分析、管理服务目标,服务设想细致全面、合理、可行性强的得5分;项目分析、管理服务目标,服务设想基本细致全面、具有一般可行性的得3分;项目分析、管理服务目标,服务设想具有明显不合理项,不可行性的得1分;其余不得分。 2、组织架构,机构运作及制度管理。包括监督机制、信息反馈处理机制、录用与考核及淘汰机制、培训计划等方案详细具体、切实可行的得5分;方案基本可行的得3分;方案简单空洞的得1分,其余不得分; 3、安保服务方案:投标人管理机制健全,具有保安服务资质或全资子公司有保安服务资质,能有效结合管理经验,根据招标文件提出的标准及要求制定的保安服务具体措施等,包括安保服务整体模式,各岗位服务内容及注意事项,车辆管理的具体措施等方案详细具体、切实可行的得5分;方案基本可行的得3分;方案简单空洞的得1分,其余不得分。 4、保洁方案:保洁服务整体模式,保洁服务具体措施,方案科学、严密、合理,描述详细且具有针对性的得4分;保洁服务方案基本合理,描述一般、存在可操作性的得3;保洁服务方案具有明显不合理项、描述欠缺,存在实施难度的得1分;其余不得分。 5、工程维护服务方案:水电维修服务模式,水电维修服务时限承诺,各类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措施,高压电房的值班方案等。方案科学、严密、合理,描述详细且具有针对性的得4分;维修服务方案基本合理,描述一般、存在可操作性的得3;维修服务方案具有明显不合理项、描述欠缺,存在实施难度的得1分;其余不得分。 6、针对食堂服务方案科学、严密、合理,描述详细且具有针对性的得4分;食堂服务方案基本合理,描述一般、存在可操作性的得3分;食堂服务方案具有明显不合理项、描述欠缺,难以实施得1分;其余不得分。 7、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包含消防、疫情防控等):应对处理突发事件的方案严密、合理(包括:应急响应优势、应急响应组织,完整的应急响应指导书),且能在短时间内调集一定数量的人员应对。方案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细致、合理且可行性强得4分;方案基本合理全面,具有一定的可行性得3分;方案简单有明显的不合理项、不可行项的得1分;其余不得分。 |
管理服务人员要求(22分) |
1、拟派项目经理:具备物业管理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得1分;具备物业经理相关证书的得1分;具备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证的得1分;有政府及机关服务管理5年及以上项目经理工作经验且客户服务单位服务评价为优秀的得2分(提供项目合同及服务业主单位开具的任职证明),本项最高5分。 2、拟派工程人员:具备机电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得1分;具备中级职称的得1分;持有二级建造师(机电)证书得1分;同时具有高压、低压、制冷与空调作业证的得1分;有政府及机关服务3年及以上工程管理工作经验的得1分(提供项目合同及服务业主单位开具的任职证明),本项最高5分。 3、拟派保安主管: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得1分;退伍军人得1分;三级保安员上岗证1分;建(构)筑物消防员资格证书1分;本项最高4分。 4、拟派会务主管:具备酒店、旅游管理相关专业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得1分;具备酒店管理专业技术初级及以上职称的得1分;本项最高2分。 5、拟派厨师人员:拟派主厨持有效期内的健康证,同时具备三级及以上中式烹调师及中式面点师证得1分;拟派副厨持有效期内的健康证,同时具备中式烹调师及中式面点师证的有1人得1分,最多得5分;本项满分6分。 人员年龄须符合采购要求同时提供投标人近三个月连续为其缴纳的社保缴费证明(须提供以上证书及相关证明,原件扫描上传)。 以上相关证书原件扫描上传(须在有效期内),否则不得分。 |
拟投入设备 (8分) |
1、配置1台室内洗地机(功能:地面刷洗、污水回收、地面吸干),有得1分,满分1分,无不得分。 2、配置2台打蜡机(功能:对地板和光整地面上蜡、打光、清洁),有1台得1分,满分2分,无不得分。 3、配置工程用移动升降平台1台(功能:保洁人员高处作业、工程人员高处维修),有得2分,满分2分,无不得分。 4、配置1台吸尘器(功能:打扫室内灰尘、吸取尘屑),有得1分,满分1分,无不得分。 5、配置1台高压清洗机(功能:疏通下水管道),有得2分,满分2分,无不得分。 注:拟投入本项目所有设备必须为投标人自有,须提供设备购置发票,发票开具时间应在招标公告发布前,原件扫描上传,不提供不得分;发票无法证明为本单位装备的视为无,不得分。 |
业绩 (10分) |
2018年1月1日以来承接与本项目相匹配的类似物业管理服务项目且采购人服务评价为满意或优秀的,每有一份合同得2分,满分10分。 (须提供合同、业主单位服务评价及合同对应的服务期内任意一个付款周期的发票凭证,同一合同不同年限的不重复计分,原件扫描上传) |
综合实力 (9分) |
1、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质 量 管 理 体 系 认 证 证 书ISO9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1、职业健康体系认证证书ISO ISO45001),满足得3分。 2、投标人2018年1月1日以来,获得市级及以上政府部门表彰的,有1个得1分,满分2分。 3、投标人2018年1月以来获得过省级行政主管部门评定的类似物业服务示范项目的,有1个得2分,最多得2分;获得过市级行政主管部门评定的类似物业服务示范项目的,有1个得1分,最多得2分。此项满分4分(同一个项目不同年限,只计一次得分)。 (以上1-3须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上传) |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投 标 文 件
项 目 名 称:
招 标 编 号:
投标人名称 :
日 期 :
投 标 人: (电子签章)
投标主要文件目录
一、资格审查响应对照表
二、符合性审查响应对照表
三、非实质性响应对照表
四、开标一览表
五、分项报价表
六、技术参数响应及偏离表
七、商务条款响应及偏离表
八、其他 (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声明和文件,如有自拟并自行添加)
一、资格审查响应对照表
序号 |
资格审查响应内容 |
是否响应 (填是或者否) |
通用资格条件 |
||
1 |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身份证为正、反面) |
|
2 |
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 |
|
3 |
投标人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 |
|
4 |
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
|
5 |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
|
6 |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
|
7 |
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截图) |
|
8 |
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
9 |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中小企业申明函》,《中小企业申明函》不符合要求或未提供的,投标文件无效。 |
|
特定资格条件 |
||
10 |
无 |
|
其他资格条件 |
||
11 |
投标函 |
|
12 |
法人授权书 |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我单位郑重声明:我单位具备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为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我公司具备如下主要设备和主要专业技术能力:
主要设备有: 。
主要专业技术能力有: 。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声 明
我公司郑重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我公司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 月 日
供应商信用承诺书
承诺主体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为维护公平竞争、规范有序的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的信用环境,共同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完善,树立企业诚信守法形象,本企业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政府采购活动郑重承诺如下:
一、对提供给注册登记部门、行业管理部门、司法部门、行业组织以及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提交的所有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
二、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开展采购活动,全面履行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全面做到履约守信,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三、严格依法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主动接受行业监管,自愿接受依法开展的日常检查;违法失信经营后将自愿接受约束和惩戒,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四、自觉接受行政管理部门、行业组织、社会公众、新闻舆论的监督;
五、自觉做到自我约束、自我管理,不制假售假、商标侵权、虚假宣传、违约毁约、恶意逃债、偷税漏税、垄断和不正当竞争,维护经营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六、提出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坚持依法依规、诚实信用原则,在全国范围12个月内没有三次以上查无实据的政府采购投诉;
七、严格遵守信用信息公示相关规定,向社会公示信用信息;
八、在“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中无违法违规、较重或严重失信记录;
九、如违反承诺,自愿接受管理部门依法给予的行政处罚,同意将违反承诺的行为作为不良记录记入信用档案,依法依规进行信息公示,并承担所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
十、本承诺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注: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主体名称发生变更的应当重新做出承诺。)
承诺单位(签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年 月 日
投标函格式
致: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根据贵方的()号招标文件,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_________________(姓名)代表我方______________(投标人的名称),全权处理本次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
据此函,__________签字人(姓名)兹宣布同意如下:
1.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买方提供所需货物与服务。
2.我们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将合同授予最低报价的投标人。
3.我们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及其有效补充文件,我们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问题的权利。
4.我们同意从规定的开标日期起遵循本投标文件,并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
5.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是真实的、准确的。
6.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并保证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完成项目,交付买方验收、使用。
7.与本投标有关的正式通讯地址为:
地 址:
邮 编:
电 话:
传 真:
投标人开户行:
账 户:
行 号:
日 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法人授权书
本授权书声明:________________(投标人名称)授权________________(被授权人的姓名)为我方就(项目编号)号(项目名称)项目采购活动的合法代理人,以本公司名义全权处理一切与该项目采购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特此声明。
被授权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 __
联系电话(手机):
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
日期:
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符合性审查响应对照表
序号 |
符合性审查响应内容 |
是否响应 (填是或者否) |
响应情况 |
1 |
采购需求中必须满足的实质性要求(即加斜体下划线内容,每条详细列出) |
||
2 |
|||
3 |
|||
4 |
|||
5 |
…… |
非实质性响应对照表
序号 |
非实质性响应内容 |
是否响应 (填是或者否) |
响应情况 |
1 |
《企业声明函》 |
||
2 |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
3 |
…… |
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扬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楼物业服务) ,属于(物业管理);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2、供应商如不提供此声明函,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
3、企业声明函请完整填写,中标后将公示。
4、投标人应当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投标人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对相关制造商信息了解不充分,或者不能确定相关信息真实、准确的,不建议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
5、物业管理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
行业名称 |
指标名称 |
计量单位 |
中型 |
小型 |
微型 |
物业管理 |
从业人员(X) |
人 |
300≤X<1000 |
100≤X<300 |
X<100 |
营业收入(Y) |
万万元 |
1000≤Y<5000 |
500≤Y<1000 |
Y<500 |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采购文件编号为______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产品或服务(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产品或服务(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产品或服务)。
本单位在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中提供的残疾人福利单位产品报价合计为人民币(大写) 圆整(¥: )。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备注:1、供应商如不提供此声明函,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2、中标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单位的,此声明函将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接受社会监督)
供应商全称(盖章):
日 期:
四、开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分包号(如有):
投标服务或产品名称 |
投标总报价 |
小写: (人民币:元) |
日期: 年 月 日
五、分项报价表
1 |
2 |
3 |
4 |
名称 |
数量 |
单价 |
总价 |
合计 |
六、技术参数响应及偏离表
序号 |
招标要求 |
投标响应 |
超出、符合或偏离 |
证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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