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招标通

江门市机关事务管理局食材配送招标公告

您的位置: 首页 > 招标公告 > 江门市机关大院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江门市机关大院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详情

项目概况

江门市机关大院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jiangmen.gov.cn/bmpd/jmsggzyjyzx/)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0月28日 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440701-2021-03189

项目编号:440701-2021-03189

项目名称:江门市机关大院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48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江门市机关大院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480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

(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其他服务

江门市机关大院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4800000.00

4800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1年(服务期限的具体起止时间以合同约定为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

6)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7)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江门市机关大院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江门市机关大院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须具有与经营相适应且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不接受分包或转包;

4. 投标人需在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成功报名本项目并下载招标文件。(提供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标文件下载确认回执》打印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10月8日至2021年10月14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30:00至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jiangmen.gov.cn/bmpd/jmsggzyjyzx/)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15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10月28日1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会议室(地址:江门市蓬江区堤西路88号3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开标地点: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会议室(地址:江门市蓬江区堤西路88号3楼)

接收投标文件时间:2021年10月28日上午09:30-10:00。

供应商(包括江门市的供应商和外地供应商)必须通过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jiangmen.gov.cn/bmpd/jmsggzyjyzx/)进行网上报名,完成报名步骤后,缴纳标书款人民币150.00元至(收款人名称:中山远信工程咨询招标有限公司江门分公司;开户银行:工商银行滨江支行;账号:2012002109085853134,备注项目名称),供应商报名并成功缴费后视为报名成功。供应商报名后可在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打印《招标文件下载确认回执》。未登记的供应商应当先完成供应商网上登记再下载招标文件。供应商登记办法请登陆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查阅。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釆购人信息

名称:江门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地址:江门市蓬江区白沙大道西1号

联系方式:0750-3277076

2.釆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中山远信工程咨询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中山市石岐区第一城怡景5幢二层10、11卡

联系方式:0760-339969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廖小姐、张小姐

电话:0750-3399692

中山远信工程咨询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1年9月30日

附件:

招标文件-江门市机关大院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发标).pdf

江门市机关大院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440701-2021-03189 江门市政府采购项目 招 标 文 件 项目名称:江门市机关大院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440701-2021-03189 采购人:江门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中山远信工程咨询招标有限公司编制 发布日期:2021 年 9 月 江门市机关大院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440701-2021-03189 温馨提示 1.如无另行说明,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30 分钟内。 2.投标截止时间一到,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不接收投标人的任何相关投标资料、文件。为 此,请适当提前到达。 3.投标保证金必须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中山远信工程咨询招标有限公司账户(开户行 及账号见投标邀请函)。由于转账当天不一定能够到账,为避免因投标保证金未到账而导致 投标被拒,建议至少提前 2个工作日转账。 4.请正确填写开标一览表。 5.请仔细检查投标文件是否已按招标文件要求盖章、签名、签署日期。 6.投标文件应按顺序编制页码和目录。 7.投标人请注意区分投标保证金及招标代理服务费收款账号的区别,务必将保证金按招 标文件的要求存入指定的保证金专用账户,招标代理服务费存入指定的服务费账户。切勿将 款项转错账户,以免影响投标。 8.建议供应商在报名前登录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zyjy.jiangmen.gov.cn) 进行用户注册登记,便于顺利完成网上报名。并在本项目完成前登录广东省政府采购网智慧 云平台(http://www.gdgpo.gov.cn/)进行供应商注册,注册过程中如有疑问,可咨询广东省 政府采购网技术部,电话:020-83726197、 020-83188500。 (本提示内容非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仅为善意提醒。如有不一致,以招标文件为准) 江门市机关大院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440701-2021-03189 目 录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函..................................................................................................................1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6 (一)总则.......................................................................................................................................... 7 (二)招标文件.................................................................................................................................. 9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10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3 (五)开标与评标............................................................................................................................ 14 (六)授予合同................................................................................................................................ 21 第三部分 用户需求书................................................................................................................32 一、商务要求.................................................................................................................................... 33 二、技术要求.................................................................................................................................... 35 第四部分 合同书格式................................................................................................................47 第五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52 表 1: 自查表................................................................................................................................... 53 表 2: 投标函................................................................................................................................... 56 表 3: 资格声明函........................................................................................................................... 58 表 4: 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 60 表 5: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61 表 6: 开标一览表........................................................................................................................... 63 表 7: 政策适用性说明表............................................................................................................... 64 表 8: 中小企业声明函................................................................................................................... 65 表 9: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适用)................................................... 66 表 10: 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监狱企业适用)......................................................................... 67 表 11: 投标承诺书......................................................................................................................... 68 表 12: 重要指标响应表................................................................................................................. 69 表 13: 投标响应与招标文件差异一览表..................................................................................... 70 表 14: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71 表 15: 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人员一览表..................................................................................... 74 江门市机关大院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440701-2021-03189 表 16: 项目业绩一览表................................................................................................................. 75 表 17: 项目实施方案..................................................................................................................... 76 表 18: 采购人配合的内容............................................................................................................. 77 表 19: 中标服务费承诺书............................................................................................................. 78 表 20: 投标保证金退还说明格式................................................................................................. 79 江门市机关大院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440701-2021-03189 1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函 江门市机关大院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440701-2021-03189 2 投标邀请函 项目概况 江门市机关大院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江门市公共 资源交易网(http://www.jiangmen.gov.cn/bmpd/jmsggzyjyzx/)获取招标文件,并 于 2021 年 10 月 28 日 10 时 0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440701-2021-03189 项目编号:440701-2021-03189 项目名称:江门市机关大院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4800000.00 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 1(江门市机关大院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4800000.00 元 品目 号 品目 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 (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 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其他 服务 江门市机 关大院食 堂食材配 送服务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4800000.00 4800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1年(服务期限的具体起止时间以合同约定为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 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 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 构的授权书。 江门市机关大院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440701-2021-03189 3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 6个月内任意 1 个月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 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 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20 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参加采购活动前 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 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 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 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 来认定) 6)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 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 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7)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 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 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 目投标(响应)。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 1(江门市机关大院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如下: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 1(江门市机关大院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须具有与经营相适应且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不接受分包或转包; 江门市机关大院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440701-2021-03189 4 4. 投标人需在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成功报名本项目并下载招标文件。(提供江门市公 共资源交易网《招标文件下载确认回执》打印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 年 10 月 8 日至 2021 年 10 月 14 日,每天上午 09:00:00 至 12:00:00,下午 14:30:00 至 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jiangmen.gov.cn/bmpd/jmsggzyjyzx/)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150 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 年 10 月 28 日 10 时 00 分 00 秒(北京时间) 地点: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会议室(地址:江门市蓬江区堤西路 88 号 3 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开标地点: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会议室(地址:江门市蓬江区堤西路 88 号 3 楼) 接收投标文件时间:2021 年 10 月 28 日上午 09:30-10:00。 供应商(包括江门市的供应商和外地供应商)必须通过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www.jiangmen.gov.cn/bmpd/jmsggzyjyzx/)进行网上报名,完成报名步骤后,缴纳标 书款人民币 150.00 元至(收款人名称:中山远信工程咨询招标有限公司江门分公司;开户银 行:工商银行滨江支行;账号:2012002109085853134,备注项目名称),供应商报名并成功 缴费后视为报名成功。供应商报名后可在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打印《招标文件下载确认 回执》。未登记的供应商应当先完成供应商网上登记再下载招标文件。供应商登记办法请登 陆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查阅。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釆购人信息 名称:江门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地址:江门市蓬江区白沙大道西 1号 联系方式:0750-3277076 2.釆购代理机构信息 江门市机关大院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440701-2021-03189 5 名称:中山远信工程咨询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中山市石岐区第一城怡景 5幢二层 10、11 卡 联系方式:0760-339969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廖小姐、张小姐 电话:0750-3399692 中山远信工程咨询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1 年 9 月 30 日 江门市机关大院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440701-2021-03189 6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 江门市机关大院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440701-2021-03189 7 (一)总则 1. 说明 (1) 招标范围:见本招标文件第三部分《用户需求书》。 (2) 在招标文件中凡有“★”标识的内容条款被视为重要的响应要求、技术指标要求 和性能要求。投标人必须对此作出回答并完全满足这些要求不可以出现任何偏离,如果出现 偏离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3) 购买了招标文件,而不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请在开标日期三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 采购代理机构。 (4) 若所投产品类别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目录范围的,须按该目录执行,否则, 其投标文件将被评定为无效投标文件。 (5) 本项目将优先确定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自主创新产品、节能产品、环保产品供应 商参加投标。 2. 定义及解释 (1) 工程:指投标人为满足《用户需求书》要求而提供的所有工程施工。 (2) 货物:是指投标人制造或组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货物等。招标文件中没有提及 招标货物来源地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均应是本国货物,优先 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投标的货物必须是其合法生产的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的货物,并满 足政府招标文件规定的规格、参数、质量、价格、有效期、售后服务等要求。 (3) 服务: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其中包括:投标人须承担的运输、 安装、技术支持、培训以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服务。 (4) 采购人:江门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 (5) 投标人:投标人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的依法成立的公司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6) 采购代理机构:中山远信工程咨询招标有限公司。 (7) 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是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及有 关法规组建的专门负责本次招标评标工作的临时性机构(其成员称为评委)。 (8) 日期:指公历日。 (9) 时间:指每天 24 小时制。 (10)合同: 指由本次招标所产生的合同或合约文件。 江门市机关大院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440701-2021-03189 8 (11)实质性响应:是指符合招标文件的所有要求、条款、条件和规定,且没有重大偏 离或保留。 (12)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投标文件中影响到招标文件规定的工程、货物和服务质量 或限制了招标人的权利/投标人的义务的规定,而认可该等规定偏离将影响到其他投标人的公 平竞争地位。 (13)招标文件中的标题或题名仅起引导作用,而不应视为对招标文件内容的理解和解 释。 (14)招标文件中所规定的“书面形式”,是指任何手写的、打印的或印刷的通讯,包 括电报和传真发送。 3. 招标采购 (1) 中山远信工程咨询招标有限公司受江门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的委托,接受合格的供 应商就招标文件所述的江门市机关大院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进行投标。 4. 供应商资格 (1) 按《投标邀请函》的规定。 5. 纪律与保密事项 (1) 凡参与招标工作的有关人员均应自觉接受有关主管部门的监督,不得向他人透露 已获得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以及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其他情 况。 (2) 开标后,直至向中标的投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时止,凡与审查、澄清、评价 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意见等,均不得向投标人及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透露。 (3) 除投标人被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外,从开标至签订合同期间,投标人不得就 与其投标文件有关的事项主动与评标委员会、采购代理机构以及采购人联系。 (4) 从开标至签订合同期间,投标人试图在投标文件审查、澄清、比较和评价时对评 标委员会和招标机构施加任何影响或对采购人的比较及授予合同的决定进行影响,都可能导 致其投标文件被拒绝。 (5) 投标人不得串通作弊,以不正当的手段妨碍、排挤其他投标人,扰乱招标市场, 破坏公平竞争原则。 (6) 获得本招标文件者,应对文件进行保密,不得用作本次投标以外的任何用途。若 有要求,开标后,投标人应归还招标文件中的保密的文件和资料。 6. 保证 江门市机关大院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440701-2021-03189 9 (1) 投标人必须保证所提交给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的资料和数据是真实的,并承担 相应的法律责任。 7. 投标人知悉 (1) 凡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人被视为已充分认识和理解了任何与本项目有关的影响 事项和困难、风险等情况。 (2) 如招标文件规定允许投标人转包和分包的,投标人可根据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 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 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 8. 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投标文件及参加本次投标活动的所有费用,不论投标的 结果如何,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二)招标文件 9. 招标文件构成 (1) 要求提供的货物、服务、招标过程和合同条件在招标文件中均有说明。招标文件包 括: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函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 第三部分 用户需求书 第四部分 合同书格式 第五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10. 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1)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 采购代理机构将在 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2) 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 损害之日起(即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 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收到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后 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投标人和其他有关投标人,但答复的内容包 括相关问题,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不涉及商业秘密。 江门市机关大院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440701-2021-03189 10 (3)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投标邀请书进行必要的澄清 或者修改,但不得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澄清或者修改应当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 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投标邀请书的组成部分。 (4)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投 标截止时间至少 15 日前,以书面形式或网上公告或系统推送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 在投标人;不足 15 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在推迟 了投标截止时间的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 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时间。 (5) 投标人在收到采购代理机构发出的任何澄清和修改文件的通知时,都应在收到通 知后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确认;未书面确认的,将视为已收到澄清和修改文件的通知。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11. 投标语言及计量 (1) 投标文件及投标人和招标人就投标交换的文件和来往信件,应以中文书写。 (2) 除在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 量单位(国际单位制和国家选定的其他计量单位)。 12. 投标文件的构成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部分《投标文件格式》。 13. 投标报价说明 (1)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附件的开标一览表格式填写投标供应服务的投标费率。 (2) 投标人所报的投标价在合同执行期间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 投标价不是固定价的投标文件将作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 (3) 本次招标不接受选择性报价,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4) 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附加条件的报价,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14. 投标货币 (1) 投标人提供的方案和服务价格用人民币报价,为含税全包价。 15. 证明投标人合资格的文件 (1) 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以及证明 其拟供的合同项下的货物和服务的合格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 部分。 江门市机关大院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440701-2021-03189 11 (2) 投标人提交的中标后履行合同的资格证明文件应满足招标文件中对资格证明文 件的要求。 (3) 证明货物和服务与招标文件的要求相一致的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包括 货物的主要指标、性能和系统安装调试、验收的详细说明。 16.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1)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 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17. 标书费与投标保证金 17.1、标书费 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标书费汇入指定账户,标书费账户信息如下: 户名:中山远信工程咨询招标有限公司江门分公司 开户行:工商银行滨江支行 账号:2012002109085853134 (不能以个人账户汇入) 17.2、投标保证金 (1) 投标人必须按规定提交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 投标保证金是为了保护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免遭因投标人的行为所造成的损 失。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在因投标人的行为而受到损害时,可以根据本须知的规定没收投 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3) 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转账形式提交,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 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为?96000 元(大写:玖万陆仟元整)】汇入以下指定账号,并成功到 达。 收款人:中山远信工程咨询招标有限公司 账号:4405 0178 0352 0000 0945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市分行 (注明项目编号,投标保证金不能以个人账户汇入) (4) 凡没有根据投标人须知的规定随附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视为非响应性投标予以 江门市机关大院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440701-2021-03189 12 拒绝。 (5)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的,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 之日起 5个工作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 除外。 (6) 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但因投标人 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7)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的退还必须同时满足以下要求(但因中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 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a) 中标人按《投标人须知》规定签订合同的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5个工作日内退还。 b) 中标人按《投标人须知》规定支付了中标服务费。 (8) 下列任何一种情况发生时,将不以退还投标保证金: a) 投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 b) 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按《投标人须知》规定签订合同,或未能按《投标人须知》 规定支付中标服务费。 c) 投标人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的。 18. 投标有效期 (1) 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截止日后的 90 天内保持有效。中标人投标有效期顺延至项目 完成验收之日,在此有效期内投标文件的一切内容和补充承诺均为持续有效且未经采购人同 意不予改变。 (2) 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应当 不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采购人或者采 购代理机构可以不退还投标保证金。 (3)特殊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可于投标有效期期满之前,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 效期,要求与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投标人可以拒绝上述要求而其投标保证金不被没收。对 于同意该要求的投标人,既不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投标文件。但将要求其相应延长投标保证 金的有效期,有关退还和没收投标保证金的规定在投标有效期的延长期内继续有效。 19. 投标文件的式样和签署 (1) 投标人应提交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和副本五份,在每一份投标文件上要明确注明“正 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有差异,以正本为准。 江门市机关大院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440701-2021-03189 13 (2) 投标人应同时提交所提交的投标文件的电子文件一份。投标人应将电子文件(U 盘或光盘)单独密封于一小信封内,并在该信封上标明“电子文件(U 盘或光盘)”、“投 标人名称”字样,然后再装入投标文件正本的密封袋中密封。电子文件与纸质文件不符的, 以纸质文件为准。 (3) 所有正本均须用不褪色墨水书写或打印,由法定代表人或经过正式授权并对投标 人有约束力的代表在正本上要求的地方签字。 (4) 投标文件副本,所有资料都可以用投标文件的正本复印而成。 (5) 投标文件的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 表在旁边盖个人名章或签字或盖投标人公章或经公章授权的投标专用章才有效。 (6) 在招标文件中已明示需盖章及签名之处,正本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并经投标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章。 (7) 传真和电传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0. 知识产权 (1) 投标人应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使用货物、软件及服务或货物、软件及 服务的任何一部分时,如有第三方向采购人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 诉或法律和经济纠纷,该责任应由投标人承担。 (2) 投标报价应包括所有应支付的对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而需要向其他方 支付的版税。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2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分别用信封密封,在密封袋上标明招标编号、投 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并注明“正本”或“副本”。正本的外包装必须粘贴《标书下载 确认回执》。 (2) 为了方便开标时唱标,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中的“开标一览表”复制一份, 单独密封于一个信封,与投标文件一同提交,并在该信封上标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及“开 标一览表”字样,封口处加盖公章。 (3) 每一份投标文件的密封袋两头封口处均需贴封条,封条上应注明“于(投标截止 时间)之前不准启封”的字样,并加盖骑缝章(公章)。 江门市机关大院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440701-2021-03189 14 (4) 投标文件需由专人送交。投标人应按上述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后,将投标文件按 照招标文件中注明的开标时间和地址送至采购代理机构。 (5) 如果未按上述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文件的误投或提前拆封 不负责任。 (6) 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密封不完好的投标文件。 22. 投标截止时间 (1) 本次招标的投标截止时间见第一部分《投标邀请函》的规定; (2) 本次招标的投标文件递交时间见第一部分《投标邀请函》的规定,采购代理机构 收到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规定的截止时间。 23. 迟交的投标文件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应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 24.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1)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 并书面通知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密封后, 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至投标有效期之间的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 做任何修改,亦不得撤回其投标。 (3) 投标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在评标结束后,无论中标与否都不退还。 (五)开标与评标 25. 开标 (1) 采购代理机构按《投标邀请函》规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 (2) 采购代理机构组织和主持开标会,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务必准时参加 开标会并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 (3) 开标时,应当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 后,由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唱标,唱标主要内容为《开标一览表》的内容以及采 购代理机构认为合适的其他内容,并做唱标记录。除了按照规定原封退回迟到的投标之外, 开标时将不得拒绝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投标文件。 江门市机关大院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440701-2021-03189 15 (4) 采购代理机构将记录开标过程的有关内容,并由各投标人代表和相关工作人员签 字确认,存档备查。 (5) 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 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投 标人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 (6) 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26. 公开招标失败后的处理 如果开标当天,投标截止后投标人不足 3家或者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 足 3 家的,除特殊情况外,本项目作废标处理。废标后,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按照以下 方式处理: (1) 招标文件存在不合理条款或者招标程序不符合规定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改 正后依法重新招标; (2) 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招标程序符合规定,采购人需要采用其他采购方式采 购的,经财政部门同意后可依法转换采购方式进行。 27. 评标委员会 (1) 本次招标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组建评标 委员会。评标委员会成员由采购人代表和(技术、经济等)方面的评审专家组成,采购人代 表人数、专家人数及专业构成按政府采购规定确定。评标委员会成员依法从省级以上财政部 门设立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对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通过随机方 式难以确定合适评审专家的,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采购人可以自行选定相应专业领域的评 审专家。 (2)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在评标结果公告前严格保密。评审专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受到邀请应主动提出回避,采购当事人也可以要求该评审专家回避: a) 参加采购活动前 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 b) 参加采购活动前 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 c) 参加采购活动前 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d) 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 关系; e) 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江门市机关大院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440701-2021-03189 16 (3) 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 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提交评标报告并推荐中标候选人。 (4) 评标中因评标委员会成员缺席、回避或者健康等特殊原因导致评标委员会组成不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法补足后继续评标。被更换的评标委员 会成员所作出的评标意见无效。无法及时补足评标委员会成员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 将停止评标活动,封存所有投标文件和开标、评标资料,依法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 原评标委员会所作出的评标意见无效。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会将变更、重新组建评标委 员会的情况予以记录,并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 (5) 评标委员会及其成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a) 确定参与评标至评标结束前私自接触投标人; b) 接受投标人提出的与投标文件不一致的澄清或者说明,本招标文件条款“投标文件的 修正和澄清”规定的情形除外; c) 违反评标纪律发表倾向性意见或者征询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 d) 对需要专业判断的主观评审因素协商评分; e) 在评标过程中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的; f) 记录、复制或者带走任何评标资料; g) 其他不遵守评标纪律的行为。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前款第一至五项行为之一的,其评审意见无效,并不得获取评审劳务 报酬和报销异地评审差旅费。 28. 评标原则和步骤及评标方法 (1)评标基本原则:评标工作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以及国 家和地方政府有关政府采购的有关法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信用”的原则进 行。 (2)评标步骤及定标规定:第一阶段:先进行投标人资格性审查。第二阶段:进行投 标人符合性审查。第三阶段:对通过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按照评标办法进行详 细评审。 (3)评标办法:本次招标的评标方式为综合评分法,符合性审查阶段采取评委一人一 票的评标方式,详细评审采用百分制综合评分法,分数按四舍五入原则计至小数点后 4位。 江门市机关大院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440701-2021-03189 17 (4)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 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 为同意评标报告。 29. 第一阶段:资格性审查 (1)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根据招标文件对各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资格性审 查,资格性审查内容为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通过资格性审查的供应商进入下一阶 段评审。合格投标人不足 3家的,不得评标。 (2) 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况的,投标无效: 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3) 资格性评审标准:详见附表 1-1。 30. 第二阶段:符合性评审 (1) 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 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检查投标文件提交的内容是否齐全、签署是否合格、 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是否能证明有能力承担本项目的任务、是否按招标文件的要求作 出了相应的承诺。 (2) 投标文件出现但不限于下列情况被认定为无效投标: a) 投标选择性报价、或是具有附加条件的报价的; b) 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c) 投标有效期不足的; d) 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e) 投标资料虚报或者谎报的; f) 投标费率不固定或报选择性报价; g) 投标费率出现前后不一致,又不接受评标委员会修正的投标费率或投标费率明显低 于其他投标费率而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的; h) 投标费率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投标费率的; i) 投标文件不能满足招标文件中的实质性要求或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3) 符合性评审标准:详见附表 1-2。 31. 第三阶段:详细评审 (1)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符合性评审的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审,评标委员会对每一投标 文件进行详细技术、商务、价格评审。按照评标程序的规定和依据评分标准以及各项权重, 江门市机关大院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440701-2021-03189 18 各位评委就每个投标人的技术、商务状况及其对招标文件要求的响应情况进行评议和比较, 评出其技术、商务评分。各评委评分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该投标人的技术商务评分(精确到小 数点后 4位)。然后,评出价格评分,将技术、商务评分和价格评分相加得出综合得分(精 确到小数点后 4位),并按综合得分从高到低依次排名(第一名、第二名 … ,出现并列得 分时,价格低者优先)。最后,评标委员会将依据综合得分的次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2) 评分标准: a) 分值分配 评分项目 合计 技术评分 商务评分 价格评分 100 分 20 分 60 分 20 分 b) 技术商务评分标准:详见附表 1-3。 c) 价格的核准和评分 ?投标文件投标费率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1 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 表为准; 2 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 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 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投标费率按照本招标 文件条款“投标文件的修正和澄清”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 其投标无效。 (3) 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监狱企业或小型或微型企业投标的扶持: 1 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满足《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 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规定的条件,且在参加政府采购活 动时,应当提供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第五部分投标文件格式),并 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中 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 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江门市机关大院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440701-2021-03189 19 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 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2 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 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 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 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在参加政府采购 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 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 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监狱企业采购的金额,计 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3 本条款所称小型或微型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 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 中视同中小企业。 4 投标人提供的服务全部由小型或微型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监狱企业)承接, 投标报价给予 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即:评标价=投标报价×(1-6%);(调 整后的价格仅作为评标价格,不作为中标价格。若该投标人中标,合同价以其原报价为标准。) 5 投标人为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监狱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 投标人为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监狱企业)分包且联 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投标报价给 予 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即:评标价=投标报价×(1-2%);(调整后的价 格仅作为评标价格,不作为中标价格。若该投标人中标,合同价以其原报价为标准。) 6 本条款中两种修正原则不同时使用。 (4) 价格评分:将评标委员会进行价格扣除后的投标费率,取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价 格扣除后的最低投标费率作为评标基准费率,定评标基准费率的价格评分为 20 分。其他投标 人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价格扣除后的投标费率得分(精确到小数点后 4 位)=评标基准费率/价格扣除后的投标 费率×20。 (5) 综合得分的计算 1)综合得分=技术评分+商务评分+价格评分。 江门市机关大院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440701-2021-03189 20 将综合得分从高到低排出名次,总分第一名为第一中标候选供应商,第二名为第二中标候选 供应商,以此类推(综合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 32. 投标文件的补正和澄清 (1) 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 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2) 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 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 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3)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投标费率, 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 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投标费率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 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33. 中标人的确定 (1) 根据评标委员会评审的结果,由采购人依法确定中标人。 (2) 如果中标人不能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及投标文件的承诺签订合同或中标人的投标 文件与事实不符,采购人可以取消该中标人的中标资格并将合同授予下一名中标候选人递补, 或者依法重新招标及采取其它采购方式。采购人对受影响的投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34. 中标结果公告 采购代理机构将中标结果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 ttps://gdgpo.czt.gd.gov.cn/)、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jiangmen.gov.cn /bmpd/jmsggzyjyzx/)等相关媒体公告,公告内容包括招标项目名称、中标人名单、采购人 名称和电话。 35. 质疑 (1)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 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 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 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2) 提出质疑的供应商(以下简称质疑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 应商。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采购文件 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个工作日内提出。 (3) 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江门市机关大院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440701-2021-03189 21 1) 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 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 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 事实依据; 5) 必要的法律依据; 6) 提出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 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4)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拒收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发出的质疑函,应当 在收到质疑函后 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 (5) 供应商对评审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 组织原评标委员会协助答复质疑。 采购代理机构:中山远信工程咨询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江门市蓬江区丰乐路17号(中国邮政银行二层) 电 话:0750-3399692 传 真:0750-3399978 E-mail: yxjmfgs@163.com 联 系 人:廖小姐 (六)授予合同 36. 中标通知书 (1)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应当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的,还应当告 知未中标人本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 (2)《中标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重要依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中标 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中标结果,中标人无正当理 由不得放弃中标。 (3)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二(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 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 除外。 37. 合同签订及验收 江门市机关大院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440701-2021-03189 22 (1) 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 的规定,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中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拒绝签订合同。所签订的合 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2) 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 (3) 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应按照《中标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地点,派 遣其授权代表前往与采购人签署合同。 (4) 如中标人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或来书面函退出,则采购人视为 该中标人放弃中标资格。采购人有权将本项目重新组织采购或推荐符合采购要求且综合得分 次高的投标人为中标人。 (5) 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 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6) 采购人应当及时对采购项目进行验收。采购人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 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参与验收的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 一并存档。 (7) 采购人应当加强对中标人的履约管理,并按照采购合同约定,及时向中标人支付 采购资金。对于中标人违反采购合同约定的行为,采购人应当及时处理,依法追究其违约责 任。 38. 中标服务费 (1) 中标人应在收取《中标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中标服务费,中标服务费 的收费标准参照国家计委颁发的计价格【2002】1980 号文规定,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收 费标准如下表所列: 中标金额 (万元人民币) 服务招标 收费费率 100 以下 1.5% 100-500 0.8% 500-1000 0.45% 例如:某服务类招标代理业务中标(成交)金额为 200 万元,计算中标服务费收费额如 下: 100 万元 × 1.5% = 1.5 万元 江门市机关大院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440701-2021-03189 23 (200-100)万元 × 0.8% = 0.8 万元 计收费 =1.5 万元 + 0.8 万元= 2.3 万元 (2) 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需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中标服务费。其中,本项目均 以服务招标收费标准收取中标服务费,中标服务费按预算金额计取。 收款人:中山远信工程咨询招标有限公司江门分公司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滨江支行 开户账号:2012 0021 0908 5853 134 (3) 中标服务费的货币为人民币。 (4) 中标服务费支付方式:一次性以银行划账的形式支付。 (5) 中标服务费支付时间:中标服务费必须在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付 清,如果中标人未能按时交纳中标服务费,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保留取消其中标资格并追究 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6) 中标服务费不在投标费率中单列。 39. 招标文件的解释权 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中山远信工程咨询招标有限公司所有。 江门市机关大院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440701-2021-03189 24 附表:1-1 资格性审查表 序号 招标文件要求 (详见《供应商资格》各项) 1 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 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 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 6个月内任意 1个 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 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 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20 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 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 参加采购活动前 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 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 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 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 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 6) 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 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 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 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7) 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 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 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 江门市机关大院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440701-2021-03189 25 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2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 投标人须具有与经营相适应且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 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不接受分包或转包; 是否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备注:1、每一项目符合的打“○”,不符合的打“×”;出现一个“×”的即为不能进入下 一阶段评审;全部为“○”即为能够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2、“是否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一栏中应写“是”或“否”。 采购人代表签名: 日期: 江门市机关大院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440701-2021-03189 26 附表:1-2 符合性审查表 序号 投标人 投标保 证金已 足额递 交并有 效 投标 有效 期符 合要 求 投标文 件按招 标文件 要求签 署、盖 章 投标费 率是固 定价且 不接受 选择报 价 投标费率 不超出招 标文件中 规定的预 算金额或 最高限价 没有其 他未实 质性响 应招标 文件要 求的 是否同意进 入下一阶段 评议 1 2 3 4 备注:1、每一项目符合的打“○”,不符合的打“×”;出现一个“×”的结论为不通 过。 2、表中全部条件满足为通过, 同意进入下一阶段评议。 3、是否同意进入下一阶段评议一栏中应写 “是”或“否”。 评委签名: 日 期: 江门市机关大院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440701-2021-03189 27 附表:1-3 技术评审表(分值 20 分) 序号 评分项 分值 评分细则及分值范围 1 配送方案 10 分 根据各投标人的配送方案,包括运输计划、送货时间、验货 标准等进行比较: 1.配送方案完善、完整齐全、科学合理、可行性强的,得 10 分。 2.配送方案基本完整、科学合理、可行性一般的,得 7分。 3.配送方案完整性、合理性、可行性较差的,得 5分。 4.配送方案不完整、较不合理性,得 2分。 注:不提供不得分。 2 应急措施 10 分 根据各投标人对本项目的组织实施突发状况,包括紧急配 送,安全卫生意外事件的应急保障措施进行比较: 1.应急措施完善、完整齐全、科学合理、可行性强的,得 10 分。 2.应急措施基本完整、科学合理、可行性一般的,得 7分。 3.应急措施完整性、合理性、可行性较差的,得 5分。 4.应急措施不完整、较不合理性,得 2分。 注:不提供不得分。 合计 20 分 备注:1、评委对各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后打分,最好的为优,其余的根据优劣相应打分。 2、凡涉及以上评分细则中相关证明材料,均要求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 公章)。 评委签名: 日期: 江门市机关大院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440701-2021-03189 28 商务评审表(分值 60 分) 序号 评分项 分值 评分细则及分值范围 1 企业体系 认证 11 分 投标人具有有效的体系认证 1、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得 1分; 2、具有有效的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的,得 1分; 3、具有有效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的,得 1分; 4、具有有效的 HACCP 管理体系认证的,得 1分; 5、具有有效的 ISO22000 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的,得 1 分; 6、投标人具备完善的食品配送操作规程体系,达到 GB/T33129-2016、SB/T10428-2007 及 CTSSES1001-2019 的 要求,并获得相对应的《食品配送操作规程体系认证证书》 的,得 2分; 7、投标人具备完善的绿色农副产品保障体系,达到 GB/T19220-2003、GB/T19221-2003 及 CTSSES1001-2019 的 要求,并获得相对应的《农副产品绿色供应商评价体系认 证证书》,得 2分; 8、具有有效的供应链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的,得 2分。 本项最高得 11 分。 注:须提供相应认证证书复印件、认证证书在国家认证 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官网(http://www.cnca.gov.cn/) 查询在有效状态的公示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投 标现场需提供原件现场查验,不能提供原件或原件与投标 文件中的复印件不符的,对应项不得分。 2 企业信誉 4分 投标人获得过行政事业单位颁发“农业龙头企业”称号的, 得 4分; 注: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期内的相应证书(或证明)复 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不提供不得分。 3 同类业绩 5分 投标人承担过的食材配送业绩,每个得 1分,最高得 5分。 江门市机关大院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440701-2021-03189 29 注: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项目合同关键页(须体现出签订 合同双方的单位名称、合同项目名称、项目内容与签订合 同双方的落款盖章、签订日期等)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 单位公章。同一委托方或业主单位项目业绩不可重复计分。 投标现场需提供原件现场查验,不能提供原件或原件与投标 文件中的复印件不符的,对应项不得分。 4 经营场地 5分 根据投标人经营场所面积情况进行评分: 面积≥1000 平方米的,得 5分;1000 平方米>面积≥800 平方米的,得 3分;面积 <800 平方米的,得 1分,无经 营场所或不提供证明材料的,得 0分。 注:若为租赁场所,投标人需投标文件中供经营场所的房 产证明材料、租赁合同复印件及(公告之日起前 3 个月) 缴纳租金的发票(或转账单),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若自有经营场所,投标人需投标文件中提供该场所的房产 证明材料或买卖房产合同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 章。 5 食品安全 保障 6分 投标人每具备一辆冷藏运输车(自有或租赁)的,得 2分, 满分得 6分。 注: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的车辆行驶证复印件,如是 租赁车辆还需提供租赁截止期限在 2022 年 10 月后的租赁 合同证明,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投标现场需提供原件 现场查验,不能提供原件或原件与投标文件中的复印件不 符的,对应项不得分。 4分 1、投标人具有食品安全检测室,并配备检测人员的,得 2 分; 2、投标人自有食品安全相关检测仪器,包括微生物检测、 农药残留检测、重金属检测、瘦肉精检测、食品添加剂检 测、肉类综合检测,每提供一项得 0.5 分,本小项最高得 2分;未提供不得分。 本项最高得 4分。 江门市机关大院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440701-2021-03189 30 注: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设备的购买发票复印件及税务局 查询结果证明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投标现场 需提供原件现场查验,不能提供原件或原件与投标文件中的 复印件不符的,对应项不得分。 4分 投标人提供所销售产品的有效的第三方检验检测证明,包 括且不限于肉类产品检验检疫合格证明、蔬菜农残项目检 验合格证明、水产类产品检验合格证明、家禽类产品检验 合格证明等产品检验合格证明的,每提供一个得 1分。 本项最高得 4分。 注: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期内的相应证书(或证明)复 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同类检验合格证明不可重复 计分。投标现场需提供原件现场查验,不能提供原件或原件 与投标文件中的复印件不符的,对应项不得分。 5分 投标人能提供有效的食品安全责任保险 保险金额≥5000 万元的,得 5分;5000 万元>保险金额≥ 3000 万元,得 3分;3000 万>保险金额≥1000 万的得 1 分,保险金额低于 1000 万的不得分。 本项最高得 5分。 注: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保单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 位公章。投标现场需提供原件现场查验,不能提供原件或原 件与投标文件中的复印件不符的,对应项不得分。 6 人员素质 5分 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 1、项目负责人 1名:具有有效的高级食品安全管理员培训 证书的,得 2分; 2、项目服务人员:具有人社局颁发的农产品食品检验员证 书或食品安全管理员培训证书的,每提供一个得 1分,本 小项最高得 3分; 本项最高分得 5分, 注: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人员的证书、近三个月(公告之 日起前 3 个月)本单位购买社保证明的复印件,并加盖投 江门市机关大院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440701-2021-03189 31 标人单位公章。投标现场需提供原件现场查验,不能提供原 件或原件与投标文件中的复印件不符的,对应项不得分。 7 种养殖基 地面积 7分 根据投标人自有或合作的种养殖基地面积进行评审: 种养殖基地面积≥4000 亩的,得 7分, 4000 亩>种养殖基地面积≥3000 亩,得 5分; 3000 亩>种养殖基地面积≥2000 亩,得 3分; 2000 亩>种养殖基地面积,得 0分。 注:有多个种养植基地计算合计总和面积,若自有种养殖 基地,投标人需投标文件中提供该基地的产权证明材料和 第三方测绘公司出具的测绘报告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若 合作种养殖基地,投标人需投标文件中提供与该基地合作 协议等材料和第三方测绘公司出具的测绘报告复印件作 为证明材料;不提供不得分。 8 企业内部 管理 4分 根据各投标人的企业内部管理方案,包括相关内部管理制 度、内部管理系统等进行比较: 1.内部管理规章制度完善齐全,得 4分。 2.内部管理规章制度一般,得 2分。 3.内部管理规章制度较差,得 0分。 合计 60 分 备注:1、评委对各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后打分,最好的为优,其余的根据优劣相应打分。 2、凡涉及以上评分细则中相关证明材料,均要求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复印件(加盖 投标人公章)。 评委签名: 日期: 江门市机关大院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440701-2021-03189 32 第三部分 用户需求书 江门市机关大院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440701-2021-03189 33 一、商务要求 1.本次招标内容为江门市机关大院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具体详见技术要求)。投标 人不得将本项目中的内容拆散来投标。 2.投标人如属于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的, 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投标人应当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 4.投标人应当具有良好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记录及良好的社会信誉。 5.投标人应当提供相关的财务及资信资料,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资信证明、信誉 证明、质量反馈等资料以证明本单位的经营状况及业绩。 6.服务期限:1年(服务期限的具体起止时间以合同约定为准)。 7.结算方式: (1)采用按月结算的方式。 (2)中标供应商完成当月订货通知书核对且确认无误后,中标供应商按经双方确认的每 天送货清单汇总金额于次月 10 日前凭正式发票向采购人申请付款,采购人收到申请后在 15 个工作日内结清当月所有货款。 8.履约保证金金额: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为人民币10万元。中标供应商通过提供履约保证 金的方式为本采购项目合同执行提供履约担保,中标供应商应当在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 内,把相应的履约保证金存入采购人指定的银行账户。若中标供应商在履约期间有违约行为, 给采购人造成损失,采购人有权在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已确认的损失部分,若给采购人造成的 损失超过保额时,由中标供应商赔偿采购人超过保额部分的损失。履约保证金在合同期满未 发生违约责任的,采购人需在合同期满之日起30日内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 9.法律责任: (1)不合格的货物将被无条件退货,由此而产生的费用将由中标供应商负责。 (2)由于提供不符合质量要求的货物而使采购人增加的成本将由中标供应商补偿。 (3)中标供应商应严格遵守投标时作出的承诺,优先保证采购人所需货物的质量、数量 和时间要求,确保食材的保障。如因中标供应商原因,导致采购人损失的,供应商应给予赔 偿。 10.投标人应当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如实填报投标文件,并装订成册。 11.投标人必须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仪式,随时接受评标委员会 的询问,就有关问题予以正式回答。 江门市机关大院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440701-2021-03189 34 12.本项目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零售业。 江门市机关大院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440701-2021-03189 35 二、技术要求 1.项目概况 为规范江门市机关大院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工作,确保食品安全、卫生,江门市机关 大院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 本项目配送地点为江门市白沙大道西 1号。 2.基本要求 (一)项目服务内容 中标供应商须在本项目服务期内向采购人供应:禽畜鱼肉类、瓜菜水果类、粮油副食类, 及其他食材等,具体以采购人订单为准。采购人至少提前一天以书面方式(含微信、传真等) 向供应商下订单,内容包括:品种名称、数量、规格、送货时间、加工要求等,中标供应商 按照订单的要求,按时送货至指定位置,交付验收合格。肉类果蔬类须使用冷藏车运输,所 供应的货品必须安全卫生、量足、质量合格,并提供有完善的售后服务。 (二)货物质量要求 (1)中标供应商所供货物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 (2)中标供应商所供货物须符合国家行业生产及经营标准,货真价实,能提供每批次供 货商品的合格检验证明。食品供应链明确,来源清晰,来源应当是受到地方政府部门监管的 流通市场或具有相关资质的厂家生产,生产食品的源头与中标供应商要有固定的合法的供应 关系。中标供应商应对食品的来源和质量标准有详尽的描述。严禁中标供应商收购非标准产 品供应给采购人。 (3)中标供应商所供货物均为正规生产的新鲜、检验合格、无毒、诚实、无辐射、无侵 权的货物,各项技术指标须完全符合国家有关质量检测、产品出厂标准、环保标准、节能安 全标准等,必须可在中国境内合法销售,须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须具有检验合格报告。 有使用有效期的货物,其剩余有效期不得少于标注有效期的 80%。 (4)中标供应商所供货物有外包装的,其外包装必须完整清洁(无损、无污、无皱),其 中油粮产品每件包装必须有《农产品包装和标识管理办法》规定的标识,标明品名、产地、 生产者或销售者名称、生产日期等。每批次的粮油产品须提供厂家自检与第三方的检验报告。 商品的外包装必须有简体中文标识。不得配送来源不当的商品,采购人有权拒收包装不整齐、 已拆封的商品。所提供的食用油、酱油等食材商品,不含有转基因的成分。 (5)中标供应商应能够配合采购人及时更新所提供的符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卫监部 江门市机关大院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440701-2021-03189 36 门)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如有效营业执照、产品合格证、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 证等。 (6)中标供应商提供假冒伪劣、过期、变质、有毒食品的,货物出现损坏(包括表面损 坏),出现水渍、串味、受潮等导致货物改变的,采购人有权要求无条件退货或换货,情节严 重的追究责任、没收履约保证金、或终止合同。 (7)若因中标供应商提供货物的问题造成食品安全问题或事故,并经国家质检机构鉴定 为中标供应商责任的,中标供应商除须负担全数医药费外,还须承担相应的民事及刑事法律 责任及放弃先诉抗辩权;采购人没收履约保证金外,取消中标供应商供货资格、解除供货合 同,将视情节轻重主张经济赔偿和违约金。 (三)验收标准 (1)肉类(含生鲜、冻品、鱼类、熟食等) ①中标供应商所供货物须保持较好的外观和质量等级,符合国家食品部门的有关标准。 鲜肉保证来源于正规肉联厂,严禁私宰肉,每批肉类必须提供检验检疫证明、检验合格证、 分割销售凭据等,必须有生猪屠宰厂(场)进行预包装或在包装物上标注可溯源的标签、标识 等相关资料,随货一同交付。冻食品类产品,投标人须清晰地列出产品品牌、型号、包装类 型、包装方式、包装净重量、含冰量等相关参数,包装箱上须有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 ②鲜肉确保每日新鲜,肌肉红色均匀,有光泽,脂肪洁白。外表微干或微湿润,放血状 况良好,肉边整齐,无破碎肉,无黏液渗出或很干的表皮,无点状、虫状等小颗粒灰白色寄 生虫。弹性良好,压后凹陷立即恢复。具有鲜肉正常气味,无泥污、血污、肉边整齐、无碎 肉、无碎骨,无注水。 五花肉指肥瘦比例为 3:7(三线肉)猪肉;瘦肉指脂肪含量低于 5%的去皮瘦猪肉;排骨 指脂肪含量低于 5%,不带排骨头,整排的猪排骨。鱼体饱满结实、新鲜,无腐烂异味,肉质 紧密有弹性,无离骨脱刺现象,可靠放心,无毒、无害、无污染。 冷冻肉要求肉体冻实而坚硬,无化冻现象,肉质紧密而有弹性,色泽均匀,不粘手,交 货时干净、新鲜、无异味,冷冻鱼类要求鱼眼睛清亮,角膜透明,鳞片上覆有冻结的透明黏 液层,皮肤天然色泽明显。 ③冷冻禽类食品解冻后净重量不少于 90%,冷冻肉类食品解冻后净重量不少于 92%,冷 冻水产类食品解冻后净重量不少于 85%,解冻时间为 4小时以内(室温 20℃)。所有冷冻食 品要求清晰列出产品品牌、规格、类型、包装方式、包装净重、含冰量等相关参数。 ⑤家禽类交货时提供本批次产品的出厂检验合格证明,随车同行,提供《产品合格证》; 江门市机关大院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440701-2021-03189 37 肉制品须出具半年内有效的《卫生检疫报告》及《产品合格证》;水产品须出具贮存地的出 入库检疫证明。 (2)粮油类 ①油、面、豆类货物须符合卫生,不得有腐烂、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 结、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并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物质。散装粉、面需提供生 产厂家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国家机关发出的产品检验合格证书。 ②油:要提供国家机关发出的产品检验合格证书。包装食品:包装箱完整,同时包装箱 要印有注册商标、生产厂家名称、厂址、出厂日期、产品合格证、保质期限、产品成份、厂 家电话号码。散装豆类:提供生产厂家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国家机关发出的产品检验合 格证书。供应方所提供产品质量须要符合行业标准要求,不得有掺假、变质、变味、过期等 现象出现,严禁伪劣、假冒、无证不合格物品进入仓库。 ③中标供应商在供应过程中,如果发生出现质量问题或造成食物中毒,如变质等情况, 经查实后确属中标供应商责任,中标供应商应承担全部责任,主要包括食物中毒人员医疗费、 误工费、事故处理费等,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3)蔬菜瓜果类 ①所有蔬菜瓜果均来自蔬菜瓜果生产基地。所有蔬菜瓜果须有无农药残留等检测报告。 农药残留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2763-2021)的规定。所有 蔬菜瓜果在交付采购人前须经过前期处理,可食用率达到 95%以上。 从蔬菜色泽看,各种蔬菜都应具有本品种固有的颜色,大多数有发亮的光泽,以此显示 蔬菜的成熟度及鲜嫩程度; 从蔬菜气味看,多数蔬菜具有清馨、甘辛香、甜酸香等气味,可凭嗅觉识别不同品种的 质量,不允许有腐烂变质的亚硝酸盐味和其他异常气味; 从蔬菜滋味看,因品种不同而各异,多数蔬菜滋味甘淡、甜酸、清爽鲜美,少数具有辛 酸、苦涩等特殊风味以刺激食欲,如失去本品种原有的滋味即为异常; 从蔬菜形态看,应尽量避免由于客观因素而造成的各种非正常、不新鲜的蔬菜,例如萎 蔫、枯塌、损伤、病变、虫害侵蚀等引起的形态异常等。 ②叶菜类:菜心、生菜、麦菜、苋菜、大白菜、小白菜、通心菜、菠菜、椰菜、芥菜、 春菜、上海青等绿叶菜类,属同一品种规格,菜叶鲜嫩形态好,色泽正常,茎基部削平,无 枯黄叶、病叶、泥土、明显机械伤和病虫害伤,无烧心焦边、腐烂等现象,无抽苔(菜心除 外),无异味,结球叶菜要结球适度,椰菜应新鲜洁白,不带叶麸,无畸形花。 江门市机关大院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440701-2021-03189 38 瓜果类:冬瓜、节瓜、黄瓜、丝瓜、苦瓜、莴笋、南瓜等。属同一品种规格,色泽一致, 无疤点,无断裂,无腐烂、异味、明显机械伤,不带泥土。 根菜类:白萝卜、胡萝卜、沙葛等。属同一品种规格,皮细光滑,肉质脆嫩致密新鲜, 无干心、脱水、腐烂、裂痕、糠心、异味,不带泥沙,不带茎叶和须根。 薯类:马铃薯(土豆)、红薯、香芋等。属同一品种规格,色泽一致,不带泥沙,不带须 根,不干瘪,无腐烂、异味、明显机械伤、病虫害斑,马铃薯无发芽,皮不变绿。 茄果类:茄子、圆椒、尖椒、西红柿(番茄)、玉米等。属同一品种规格,果实整洁,成 熟度适中,无裂果及空洞现象,茄果不能有裂蒂及果皮变硬现象,无腐烂、异味,无明显机 械伤。 葱蒜类:蒜头、洋葱、生葱、生姜、韭菜等。属同一品种规格,允许葱、青蒜类保留干 净须根,葱、蒜、韭菜不带老叶,蒜头、洋葱去根去枯叶,可食部分新鲜幼嫩,无腐烂、异 味。 水生菜类:莲藕等。属同一品种规格,肉质嫩,成熟度适中,无腐烂、异味,无明显机 械伤,不带泥土和杂质,不干瘪,不黑心。 芽苗类:黄豆芽、绿豆芽、蒜苗等。芽苗幼嫩,不带豆壳杂质,新鲜,不浸水,无腐烂、 异味。 ③投标人需承诺所供蔬菜符合上述质量要求及农药残留不超过国家限量标准,若不符合, 愿意接受退货处理并承担违约责任。 ④包装要求:容器(框、箱、袋)要求清洁、干燥、牢固、透气,无污染、无异味。每件 包装必须按《农产品包装和标识管理办法》规定,在包装上或附加标识标明货物品种、种植 地。 (4)其他农副产品类及副食品 ①供货商品均为合格产品,符合食物标准,均在保质期内,严禁使用过期食物。食品制 造过程中不得使用劣质原料,不得添加有毒物质;不得超量使用食品添加剂,不得滥用非食 品加工用化学添加剂,加工食品过程中不得使用劣质原料;抗生素、激素和其他有害物质不 得残留于禽、畜、水产品体内;必须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禁止供应有毒、有害、腐烂变质、 超过保质期限酸败、霉变、混有异物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 ②所有食品均为正规厂家生产,包装完整,所有产品食品须有生产许可证编号,标明食 品名称、规格、生产商、产地、生产日期、保质期等。 江门市机关大院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440701-2021-03189 39 (四)配送食材及用品的具体种类 名称 类别 种类名称 农副 产品 蔬菜类 生菜、菜心、油麦菜、苦麦菜、通心菜、苋菜、菠菜、上海青、大白菜、 小白菜、包心菜、水通芥菜、芥菜、奶白菜、西洋菜、枸杞叶、绍菜、 潺菜、番薯叶、香花菜、春菜、韭菜、韭菜花、韭黄、葱、姜、沙姜、 蒜头、蒜苗、蒜芯、菜花、圆椒、尖椒、兰豆、豆角、西芹、香芹、香 菜、通菜、菠菜、紫苏叶、莴笋、皇帝菜、豆芽、洋葱、芦笋、牛蒡、 洋葱、雪里红、西兰花、黄豆芽、绿豆芽等 瓜果类 (蔬果产 品) 黄瓜、白瓜、丝瓜、节瓜、冬瓜、南瓜、葫芦瓜、水瓜、佛手瓜、木瓜、 苦瓜、云南小瓜、茄子、西红柿、土豆、白萝卜、红萝卜、沙葛、黄豆、 青豆、板栗、玉米、花生、毛豆、鲜百合、马蹄、红薯、芋头、粉葛、 莲藕、淮山、鲜莲子等 瓜果类 (水果产 品) 香蕉、粉蕉、大蕉、橙、苹果、雪梨、石榴、番石榴、龙眼、香瓜、柿 子、红枣、青枣、香梨、圣女果、西瓜、哈密瓜、贡柑、砂糖橘、柚子、 提子、荔枝、椰子等 肉类(含 蛋类) 生猪(肉、骨)、生牛(肉、骨)、羊(肉、骨)、驴(肉、骨)、光禽鸡肉、 光禽鹅肉、光禽鸭肉、光禽乳鸽、冻品肉类、蛋类等 干货类 菜干、干冬菇、干木耳、干茶树菇、陈皮、提子干、鸡骨草、五指毛桃、 干腐皮、干金针菜、干沙姜、干葱头、昆布、干云耳、虾米、瑶柱、贝 壳类干货、当归、无花果、干鱿鱼、虾皮、水草、菊花、海带、面筋、 腐竹、榄角、粽叶、冬瓜干、丁香、虫草花、花旗参、淡菜、干生蚝肉、 召实、沙参、玉竹、枸杞、党参、萝卜干、笋干等 淡水产 品类 草鱼、大头鱼、鲫鱼、鲮鱼、生鱼、边鱼、鲈鱼、海鲈鱼、盲曹鱼、和 顺鱼、桂花鱼、泥鳅、福寿鱼等 咸水产 品 马头鱼、红三鱼、金线鱼、马鲛鱼、划鱼、池鱼、带鱼、龙利鱼、泥猛 鱼、金仓鱼、跳跳鱼、海鲫鱼、乌头鱼、鱿鱼、墨鱼蟹等 食用菌 类 金针菇、茶树菇、海鲜菇、鲜平菇、蘑菇、鲜草菇、袖珍菇、鲜冬菇、 鲜木耳等 腌制类 酸豆角、酸笋、梅菜、榨菜、大头菜、酸菜、雪菜、萝卜干、冬菜等 江门市机关大院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440701-2021-03189 40 名称 类别 种类名称 豆制品 类 豆腐、白豆干、凉皮、烟干、炸豆腐、香干丝、小豆卜、千张皮、香干、 面筋等 米面制 品类 河粉、布拉肠、饺子皮、云吞皮、猪肠粉、陈村粉、濑粉、面条(非干面 类)、粉条、糯米盏、饺子、云吞、汤圆、生切面、包子、面包、汤圆等 乳制品 类 全脂乳粉、脱脂乳粉、全脂加糖乳粉、调味乳粉、炼乳类、乳脂肪类打 蛋糕用的稀奶油、常见的配面包吃的奶油、干酪类、乳冰淇淋类、干酪 素、乳糖、奶片等 副食 品 原粮产品 谷类、麦类、杂粮类和豆类,包括稻谷、小麦、燕麦、玉米粉、大麦、 荞麦、大豆、小豆、蚕豆、芸豆、甘薯等 成品粮 小麦粉、小米、油菜籽、白芝麻、黑芝麻、油茶籽等 粮油制品 挂面、荞麦挂面、通心面、面饼、方便面、米粉、粉丝、花生米、色拉 调料、面粉、糯米粉、粘米粉、生粉、奶粉等 调味品 盐、酱、醋、味精、糖、辣椒酱、腐乳、豆鼓、鸡粉、番茄酱、炼奶、 鸡汁等 投标人所投报的货物符合招标文件所描述的质量标准,如发现不符合质量标准的货物, 投标人接受退货处理并承担违约责任。 (五)配送服务要求 (1)采购人至少提前一天以书面方式(含微信、传真等)向中标供应商下订单,内容包括: 商品品种名称、数量、规格、送货时间、加工要求等。中标供应商按照订单要求,按时送货 至指定位置,交付商品并验收合格。 (2)中标供应商须建立及时响应机制:采购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对订单进行调整,临时修 改订单内容或增加新的订单,中标供应商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 1小时内将货物送达,经采购 人验收核对后,才算完成供货。 (3)中标供应商须严格按照采购人的订单配送货物,不得擅自更换品种、增减数量、改 变规格,否则采购人有权拒收。如因季节因素、商品短缺等客观原因确需变更品种或规格的, 应事先与采购人沟通,并经采购人同意后方可变更。中标供应商不得推迟送货,如因客观不 可抗力确需延迟送货的,中标供应商应及时告知采购人,并采取紧急应对措施满足采购人需 求。 江门市机关大院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440701-2021-03189 41 (4)中标供应商须做好各种食品的索证记录,按采购人的要求提交。中标供应商须提供 经国家认可机构出具合格的检测报告,报告类型包括但不限于青菜类、鱼类、肉类、水果类、 鸡蛋类。 (5)中标供应商运输食品须采用符合卫生标准的外包装和运载工具,送货车辆应保持清 洁和定期消毒。运输车厢的内仓,包括地面、墙面和顶,应使用抗腐蚀、防潮,易清洁消毒 的材料。车厢内无不良气味、异味。送货车辆需保持清洁,性能稳定,整个运输过程科学合 理,车厢内符合规定的温度要求,使运输食品处于恒定的环境中,食品堆放科学合理,避免 造成食品的交叉污染;如对温度有要求的食品应确定食品的温度,记录送货车辆温度,并记 录存档。 (6)中标供应商送货车辆须实行 1小时配送圈运作,禽畜鱼肉、冰鲜类等需冷藏保鲜的 食品,必须冷藏车配送,肉类中心温度控制在-2 至 7℃范围内,保证运输过程冷链不中断。 商品到达目的地时外包装箱干爽,无软化现象。在配送卸货环节中应保证冷藏食品脱离冷链 时间不得超过 20 分钟。冷冻食品脱离冷链时间不得超过 30 分钟。 (7)中标供应商须安排专职送货员及专车送货,负责货物的搬运、过秤,并协助采购人 验收货物,货物的品种和重量以采购人验收结果为准。 (8)中标供应商送货车辆进入采购人所在的市府大院,必须服从管理,车辆按规定行使, 在指定时间内送货,在指定地点停放、卸货,相关送货车辆信息、配送人员需提前报备。 (9)中标供应商须按照采购人要求对食材进行前期处理。 (10)采购人特殊情况或紧急所需要食材,中标供应商应在接到采购人采购通知 30分钟 内按要求配送相应食材;若中标供应商无法在要求时间内提供的,采购人可代买,由中标供 应商支付货款。 (六)货物的验收 (1)采取现场验收的方式,中标供应商送货到指定地点后,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双方验 收人员共同检查货物质量,货物须符合本标书的质量要求及验收标准,按索证→抽查→过磅 →入库的程序完成验收。中标供应商每次配送商品须附有电脑打印的送货清单,送货单必须 详细注明商品的品种名称、规格、单价、数量,送货单上内容必须与采购人订单一致,送货 单打印清晰,不得手写涂改。中标供应商每次配送须提交采购人要求的商品合格证、检疫证、 检验报告等原件或复印件。 江门市机关大院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440701-2021-03189 42 (2)验收人员根据订单及送货单、商品合格证明等,查验商品以确保符合要求。对于商 品验收的全部信息数据,双方验收人员一起签名确认。若有不合格产品、保质期过期的商品 等不符合质量要求或验收标准的商品,验收人员当场拍照存档、记录,开出退货单。 (3)为从源头上防止食品隐患,中标供应商须严格按照溯源标准提供票证,做到货证相 符,货到票证到,验收中无票证、货与票证不相符或要素不全的,采购人有权拒收。 (4)采购人对货物质量进行抽查,对危及人身安全的食品质量问题采取零容忍措施,一 经抽查发现,当日所送同批次产品全部退货。若抽查未发现问题,而在加工食用前发现部分 产品质量问题,将问题产品退货处理。情况严重者,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采购人的 损失由该违约中标供应商承担。 (5)中标供应商供货商品若与订单不符,须立即更正,补送或更换的商品必须在 1 小时 内送达。对不符合质量要求或验收标准的商品,当场清退,数量不足或部分退换货的,中标 供应商必须在 1小时内将补送或更换的商品送达。中标供应商未能履行合同所定事项,或供 应不合格的、假冒伪劣、以次充好的商品,采购人退货后将记录在案,并有权要求中标供应 商赔偿因此给采购人造成的一切损失并承担违约责任。情况严重者,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 合同,采购人的损失由该违约中标供应商承担。 (6)如双方对质量或重量有争议的可送具有检验资质的部门检测,同时留样备检。在退 货过程中,对有碍公共卫生安全的食品,将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或进行协议销毁,不退货给 中标供应商。 (七)定价机制及报价方式 (1)报价要求:本项目采用费率报价进行报价,报价格式为收费百分比(xx.xx%)报价, 精确到小数点后 2位。投标人进行投标报价时,投报一个费率作为所有食材的统一计价费率, 为含税全包价。 (2)中标费率为中标供应商在合同服务期内一年的中标费率,合同期内不得作任何更 改。 (3)每个采购周期开始前,采购人以江门市发展和改革局(http://www.jiangmen.gov. cn/bmpd/jmsfzhggj//)中公布的江门市菜篮子报价市区价格下浮 10%(定价日当天没有公布 价格的,以最近一次日期公布的价格作为参照)为本采购周期货物的预算价。按中标费率计 算每个货物品种的各产品单价。最后,经过采购人定价程序定价后确定每个货物品种的最终 供货单价。采购人按最终供货单价向中标供应商下采购订单。中标供应商按采购订单的内容 和要求供货。最终供货单价在当次采购周期内保持不变。 江门市机关大院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440701-2021-03189 43 各产品单价=本采购周期货物的预算价(江门市菜篮子报价市区价格下浮 10%)×中标费 率 结算价=各产品单价×实际供货量 (4)江门市菜篮子报价市区价格未公布的品种,则参照同类及相近品种产品。若无法参 照同类及相近品种产品的,由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与采购双方共同在周边市场调研(胜利市 场、白沙市场、育德市场)的价格作为本采购周期货物的预算价。 (5)每个采购周期前干货制品、酱类食品、调味料由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与采购双方共 同在周边市场调研(胜利市场、白沙市场、育德市场)的价格作为本采购周期货物的预算价。 各产品单价=本采购周期货物的预算价×中标费率 结算价=各产品单价×实际供货量 (6)中标供应商在实施货物供货期间,不得将供货的实际数量及供货地点泄露给其他企 业或者个人,中标供应商必须指派相对固定的人员完成货物配送服务,并需将配送人员的详 细资料报采购人备案,货物配送人员必须遵纪守法、品行良好,无违法犯罪记录。如需要更 换配送人员,必须事先通知采购人并将其个人资料送采购人审批,审批合格者才能更换。 本项目的最高投标费率为 100%,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费率,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若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费率,有可能影 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 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费率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 处理。 (八)退出机制及相关说明 (1)中标供应商按要求与采购人签订配送合同、安全承诺书、廉洁承诺书,在服务期满 后自然退出。 (2)合同期间,若中标供应商配送服务与采购文件中各配送品种质量要求不一致,或提 供不合格产品,或不按要求配送,或延迟配送影响正常就餐的,按照退出机制或合同约定方 式,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如造成责任事故的一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3)合同期间,若采购人发现中标供应商服务过程中出现价格欺诈现象的,将在当月考 核机制中作扣分处理,如累计出现三次的,采购人将扣除中标供应商履约保证金 3%,并承担 由此给采购人造成一切损失和法律责任。 (4)在项目采购过程中以弄虚作假等欺诈手段中标,或配送过程中由于情况变化不再符 合准入条件的,采购人有权立即取消其配送资格,责令限期退出。 江门市机关大院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440701-2021-03189 44 (5)按合同约定供货,中标供应商不得转包、分包,否则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中标供应商承担由此给采购人造成一切损失。 (6)中标供应商在合同期间未按配送要求提供食材等商品,影响正常就餐的,三次及以 上者,采购人有权立即取消其配送资格,责令限期退出。 (7)确认为中标供应商而造成的食物中毒事故或配送食品质量引发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采购人有权立即取消其配送资格,责令限期退出,对所造成损失有权追究中标供应商的法律 责任和经济赔偿。 (8)中标供应商在合同履行期间内保证对采购人的货物供应,若中标后反悔或不能履行 合同的,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中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9)服务期限内如因相关法律法规等政府规范性文件要求或不可抗拒力等原因,采购人 客观条件发生变化,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支付实际发生采购费用。 (10)投标人报价为人民币含税全包价,即为实施和完成本项目所需的包括商品价款、 粗加工、包装、运输、搬运、储存、调换、质量检测、管理费、人工费、保险、税金、利润 等一切费用。 (九)考核机制 (1)采购人每月对中标供应商的服务和管理情况进行考核(考核内容详见:供应商月度 评价表),并根据考核的结果、反映的情况,要求中标供应商进行相应的整改; (2)服务期限内,如中标供应商出现考核不及格的,中标供应商应积极改进,若出现 3 次或以上考核不及格,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 (3)中标供应商的服务评价总得分有 1个月低于 80 分,采购人将出具书面通知要中标 供应商进行整改。累计 2个月考评分低于 80 分,采购人将当月结算款的 3%作为罚金从履约 保证金中扣除。累计 3个月考评分低于 80 分,扣收全额履约保证金并无条件解除合同,后果 由中标供应商负责。 (4)采购人原因导致中标供应商无法按服务评价考核表完成工作的项目,该服务评价项 目评价不予扣分。 (5)在项目执行过程中采购人将对中标供应商的分包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如中标供应商 未按分包意向协议的内容执行,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 (6)因特殊情况,中标供应商不能达到考核项要求的,应在考核前 7天书面告知采购人, 经采购人管理部门同意后,可免除对应项的考核扣分。 江门市机关大院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440701-2021-03189 45 供应商月度评价表 序号 项目 扣分事项 扣除 分数 1 配送 要求 配送车辆、实际运输不符合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的,车厢内有异味, 不整洁每次扣5分 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配送、供货,每次扣5分 实际配送食品少于订购数量且不能及时补充的,每次扣5分 送货单没有详细注明商品的品牌、品种、单价、数量,送货单出现 涂改,标记不清的情况的,每次扣3分 实际配送的食品与订购货物种类、质量不符,未能及时更换的,每 次扣5分 人员没有出示健康证,没有穿着工衣和配戴胸卡的,每次扣3分 没有建立供货团队负责对职工饭堂供货,扣3分 没有由供货团队人员送货的每次扣3分 没有按照采购人要求将食品送到指定地点,每次扣3分 2 质量 要求 相应批次的食品未能提供对应合格检验证明或合格证明的,每次扣3 分 不及时了解市场信息,提供社会负面反响大的食品,每次扣3分 无法向采购人提供上游企业票证,无法保证每批次进货能溯源,每 次扣3分 未按照标准严格采购,出现次、差、来历不明货物,每次扣3分 供应商没有建立食品安全卫生制度或有设备但没有使用,每次扣3分 3 安全 生产 管理 要求 没有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 规程,或没有按相关职能部门规定操作,每次扣5分 没有相关应急预案的,每次扣5分 4 纪律 要求 提供资料弄虚作假的,每次扣10分 江门市机关大院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440701-2021-03189 46 序号 项目 扣分事项 扣除 分数 5 诚信 服务 经营场地、设备、人员配置、经济实力与承诺不符,每次扣3分 被投诉并经查证属实,每次扣3分 拒绝采购人提出的合理服务要求,每次扣2分 6 原材 料价 格 供应商出现价格欺诈现象的,每次扣5分。 供应商不按议定的价格结算的,每次扣5分 群众监督对食品价格有特别异议的记录,每次扣2分 7 满意 度要 求 监管部门的日常监督检查,被通报批评1次扣5分 8 现场 调查 不能提供采购人要求的食品安全相关材料,缺1份扣2分 膳食监督管理委员会对现场查验食品,通报批评1次扣3分 9 其他 有违反招标文件及合同规定的其它违约事件的,每发现1次,需按违 约性质并结合上述违约类别,每次扣5分 总体评价: (可附页) 被考核单位负责人签名 (盖章): 考核人员签名: 备注:1、总分为 100 分,低于 80分为不及格。 2、根据实际需要,可由采购人调整并实施。 江门市机关大院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440701-2021-03189 47 第四部分 合同书格式 (以下合同格式仅供参考) 江门市机关大院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440701-2021-03189 48 服务合同 项目名称: 江门市机关大院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委托方(甲方) : 江门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受托方(乙方): 签订时间: 2021 年 月 签订地点: 江门市 江门市机关大院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440701-2021-03189 49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按照 2021 年 月 日江门市机关大院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招标编 号: )的招标结果、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及澄清文件和中标通知书的要求, 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合同如下: 一、服务工作内容及要求 二、服务工作质量标准 三、项目服务费率、项目服务费额结算与支付 1、项目服务费率: 2、项目服务费的结算与支付: 四、本期服务有效期 本期租赁服务有效期为 个月,即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江门市机关大院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440701-2021-03189 50 五、项目具体实施双方权责与分工 六、甲方违约责任 七、乙方违约责任 八、合同备案与监督检查 (一)本合同生效后,应当报送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双方经协商一致需要变更 合同内容或订立补充协议的,应当报请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备案。 (二)双方均应当接受和配合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和检查,如实反映情况。 (三)如合同被宣告无效的,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 承担相应的责任。 九、甲方如对乙方所提供的服务提出投诉,经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调查核实,属于有 效投诉。有效投诉超过三次的,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可以终止本合同,无条件取消乙方的 中标资格,并按有关规定接受处理。 十、争议的解决 (一)如因工程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法定的质量技术鉴定机构进行质量鉴定,双方 应当服从该鉴定的结论。 (二)若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发生纠纷,双方当事人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 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甲乙双方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如本合同有未尽事宜,双方应当友好协商, 制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 江门市机关大院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440701-2021-03189 51 (一)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一份送中山远信工程咨询招标 有限公司归档。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法定代表人(签字): 乙方法定代表人(签字): 地 址: 地 址: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开户账号: 开户账号: 日 期: 日 期: 注:本合同样本仅供形式上的参考,合同的具体内容由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协商确定。 江门市机关大院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440701-2021-03189 52 第五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江门市机关大院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440701-2021-03189 53 表 1: 自查表 自查表 1、 资格性自查表 评审内容 招标文件要求 (详见《资格性审查表》各项) 自查结论 证明资料 资格性 审查 □通过 □不通过 见投标文件()页 □通过 □不通过 见投标文件()页 □通过 □不通过 见投标文件()页 □通过 □不通过 见投标文件()页 □通过 □不通过 见投标文件()页 □通过 □不通过 见投标文件()页 注:1、以上材料将作为投标人资格性审查的重要内容,投标人必须严格按照其内容及要 求在投标文件中对应如实提供。对资格审查证明文件的任何漏缺和不符合项将会直接导致无 效投标。 2、后附资格性审查证明文件。 江门市机关大院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440701-2021-03189 54 2、 符合性自查表 评审内容 采购文件要求 (详见《符合性审查表》各项) 自查结论 证明资料 符合性 审查 投标保证金已足额递交并有效 □通过 □不通过 见投标文件()页 投标有效期符合要求 □通过 □不通过 见投标文件()页 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 □通过 □不通过 见投标文件()页 投标费率是固定价且不接受选择报价 □通过 □不通过 见投标文件()页 投标费率不超出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最 高投标费率 □通过 □不通过 见投标文件()页 没有其他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的 □通过 □不通过 见投标文件()页 注:以上材料将作为投标人符合性审查的重要内容,投标人必须严格按照其内容及要求 在投标文件中对应如实提供,对符合性证明文件的任何漏缺和不符合项将会直接导致无效投 标。 江门市机关大院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440701-2021-03189 55 3、技术、商务评审自查表 序号 评审分项 内容 证明文件(如有) 1 见投标文件()页 2 见投标文件()页 3 见投标文件()页 4 见投标文件()页 5 见投标文件()页 6 见投标文件()页 … 注:投标人应根据《技术评审表》、《商务评审表》的各项内容填写此表。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签字: 日 期: 江门市机关大院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440701-2021-03189 56 表 2: 投标函 投标函 致:中山远信工程咨询招标有限公司 根据贵方的江门市机关大院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的投标邀请函(项目编 号: ),签字代表 (姓名、职务) 代表投标人(投标人名称) 参 加投标,并提交投标文件。 据此函,本人宣布同意如下: 1、 投标费率为: %。 2、 投标人承诺:除投标文件与用户需求差异表中列明的偏离外,投标人将全部满足招 标文件中的各项实质性要求,如果发现投标文件中另有与招标文件中不一致的响应或没有响 应的,投标人同意采购人有权要求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货物及服务。投标人同意 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3、 我方承诺在本次投标响应中提供的一切文件,无论是原件还是复印件均为真实和准 确的,绝无任何虚假、伪造和夸大的成份,否则,愿承担相应的后果和法律责任。 4、 投标人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果有的话)以及其他有关文件。 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 5、 本投标有效期为开标日起 90个日历日。 6、 如果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后,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其投标保证金将被贵 方没收。 7、 投标人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贵 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 8、 本附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9、 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 江门市机关大院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440701-2021-03189 57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姓名、职务(印刷体):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签字: 投标人名称: (公章) 日 期: 注: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人签字的,需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江门市机关大院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440701-2021-03189 58 表 3: 资格声明函 资格声明函 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关于贵方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项目编号: 的投标 邀请,本签字人愿意参加投标响应,提供投标文件中规定的货物及服务,并证明提交的下列 文件和说明是准确的和真实的。 1、我方为本次投标所提交的所有证明其合格和资格的文件是真实的和正确的,并愿为其 真实性和正确性承担法律责任; 2、我方 具有 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法律上、财务上和运作上完全独立于(采 购人名称)(采购人)及中山远信工程咨询招标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 1)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 6个月内任意 1 个月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 相应证明材料。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 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20 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我方 具备 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我方在参加本次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 没有 重大违法记录; 5、我方 无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 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我方 无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 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7、我方 无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我方如果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就 不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8、我方 有 在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成功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 9、我方 具备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0、我方不是 联合体投标。 11、我方 具备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江门市机关大院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440701-2021-03189 59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签字: 日 期: 附相关文件如下: 1. 营业执照; 2. 供应商有关资质证书(若有); 3. 总公司的营业执照、总公司出具给分公司的有效授权书(若分公司投标的); 4. 其他相关证明文件或材料。 注: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以上证书或文件的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江门市机关大院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440701-2021-03189 60 表 4: 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 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投标人全称) 参加贵方组织的 (采购项目编号: )、 的采购活动。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已通过(银行转账)形式交纳人民币 (大写) 元 的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开户银行: 投标人银行帐号: 说明:上述要素供银行转账及银行汇款方式填写,其他形式可不填。其他方式以现场递 交为依据。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签字: 日 期: 附: 粘贴转帐的银行凭证/证明复印件 注:投标人投标响应时,应当按招标文件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 江门市机关大院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440701-2021-03189 61 表 5: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按以下格式填写,如由法定代表人投标并签署投 标文件,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否则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同志,现任我单位 职务,为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 签发日期: 单位: (盖章) 附:代表人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营业执照/登记证书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单位类型: 经营范围/业务范围: 业务主管单位(若有): 说明:1.法定代表人为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的主要行政负责人。 2.内容必须填写真实、清楚、涂改无效,不得转让、买卖。 3.将此证明书提交对方作为合同附件。 (为避免废标,请报价人务必提供本附件) 附身份证复印件 江门市机关大院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440701-2021-03189 62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致:中山远信工程咨询招标有限公司 兹授权 同志,为我方签订经济合同及办理其他事务代理人,其权限是: 。 授权单位: (盖章) 法定代表人 : (签名或盖私章) 签发日期: 附:代理人性别: 年龄: 职务: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营业执照/登记证书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单位类型: 经营范围/业务范围: 业务主管单位(若有): 说明: 1.法定代表人为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的主要行政负责人。 2.内容必须填写真实、清楚、涂改无效,不得转让、买卖。 3.将此证明书提交对方作为合同附件。 4.授权权限:全权代表本公司参与上述采购项目的投标,负责提供与签署确认一切文书 资料,以及向贵方递交的任何补充承诺。 5.投标签字代表为法定代表人,则本表不适用。 附身份证复印件 江门市机关大院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440701-2021-03189 63 表 6: 开标一览表 开标一览表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单位:百分比(%) 序号 投标费率(%) 备注 01 % 注:1、请根据招标文件用户需求进行投标费率报价。 2、报价要求:本项目采用费率报价进行报价,报价格式为收费百分比(xx.xx%)报价, 精确到小数点后 2 位。投标人进行投标报价时,投报一个费率作为所有食材的统一计价费率, 为含税全包价。 3、本项目的最高投标费率为 100%,投标费率不得超过最高投标费率,否则作无效投标 处理。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签字: 日 期: 江门市机关大院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440701-2021-03189 64 表 7: 政策适用性说明表 政策适用性说明表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序号 服务内容 服务商 名称 服务商 企业类型 该服务价格在投 标报价中所占比 例(%) 注:1、根据有关规定,投标人如是符合政策的小型或微型企业的,则应在本表中详细注 明。 2、根据有关规定,按以下价格扣除条件对投标报价进行价格扣除,价格扣除的原则如下: ①对小型和微型企业在评审时对投标报价给予 6%的价格扣除。 3、服务商小型或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单位时才需要填“承包商企业类型” 栏,填写内容为“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单位”。 4、投标人如符合价格扣除条件的,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具体格式详见《中 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 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在评审时将不给予价格扣除。 5、投标人所提交的证明材料均应当是原件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名称(盖章): 日期: 江门市机关大院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440701-2021-03189 65 表 8: 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 规定,本公司参加的 (单位名称) 的 (项目名称) 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 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 ,属于 零售业 ;承接企业为 (企业名称) ,从业人员 人, 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 (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 ,属于 零售业 ;承接企业为 (企业名称) ,从业人员 人, 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 (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 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签字: 日 期: 注:1、本声明函中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 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 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活粉标准的个体工商户, 在招标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2、企业划型标准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 [2011]300 号)的规定执行。 3、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多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 不填报。 江门市机关大院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440701-2021-03189 66 表 9: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适用)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 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且本单位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 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 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签字: 日 期: 江门市机关大院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440701-2021-03189 67 表 10: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监狱企业适用) 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 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签字: 日 期: 江门市机关大院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440701-2021-03189 68 表 11:投标承诺书 投标承诺书 (采购人名称): 本投标人已详细阅读了 (项目名称) 招标文件,自愿参加上述项目投标,现就有关 事项向招标人郑重承诺如下: 1.本投标人自愿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内按照招标文件及采购合同、用户需求书、技术 规范等要求完成采购任务,按时交货并验收合格。货物质量按照投标文件的承诺并满足招标 文件要求。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省、江门市有关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规定,自 觉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否则,同意被废除投标资格并接受处罚。 3.保证投标文件内容无任何虚假。若评标过程中查出有虚假,同意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并被没收投标担保,若中标之后查出有虚假,同意废除中标资格并被没收投标担保。 4.保证投标文件不存在低于成本的恶意报价行为。 5.保证按照招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规定提交履约担保并商签采购合同,对招标文件第四 部分《合同书格式》中的条款项下的内容完全响应,不作任何的偏离。否则,同意接受采购 人违约处罚并没收投标担保。 6.保证按照采购合同约定完成采购合同范围内的全部内容,履行保修责任。否则,同意 接受招标人对投标人违约处理。 7.保证中标之后不转包,若分包将征得招标人同意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8.保证中标之后按招标文件要求向招标项目配置承诺的资源,否则,同意接受违约处罚 并被没收履约担保。 9.保证中标之后密切配合采购人开展工作,接受采购人的监督管理。 10.保证按招标文件及采购合同约定的原则处理采购调整事宜,不发生签署采购合同之后 恶意索赔的行为。 本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限内,将受招标文件的约束并履行投标文件的承诺。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签字: 日 期: 江门市机关大院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440701-2021-03189 69 表 12:重要指标响应表 重要指标响应表 序 号 招标文 件页数 节/段 招标要求(内容提要) 投标人应答 备注 注:如招标文件中标有 “★” 、“▲”或投标人认为重要的内容,请在上表填写。 (此表可延长)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签字: 日 期: 江门市机关大院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440701-2021-03189 70 表 13:投标响应与招标文件差异一览表 投标响应与招标文件差异一览表 序号 章节 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人应答 响应或差异情况说 明 商务部分 (此表可延长) 技术部分 (此表可延长) 注:1、请在上表填写与招标文件要求有差异的内容,包括优于/差于招标文件的要求; 2、投标人投标的内容与招标文件的技术、商务要求有差异时,无论这种差异是否有利于 采购人,投标人都应按上述格式如实填写; 如果与招标文件完全没有差异,此表填写全部响应,此时将被视为完全响应招标文件中 所给出的关于该项目要求的全部指标。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签字: 日 期: 江门市机关大院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440701-2021-03189 71 表 14: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一、公司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 地址 主管部门 法人代表 职务 经济类型 授权代表 职务 邮编 电话 传真 单位简介及机构 设置 单位优势及特长 单位概况 注册资本 万元 占地面积 M2 职工总数 人 建筑面积 M2 资产情况 净资产 万元 固定资产原值 万元 负债 万元 固定资产净值 万元 注:1)文字描述:单位性质、发展历程、经营规模及理念、主营产品、技术力量等。 2) 图片描述:经营场所、主要或关键产品介绍、生产场所及工艺流程等。 3) 如报价人此表数据有虚假,一经查实,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二、公司简介 (自行描述) 三、公司规章管理制度 (自行描述) 江门市机关大院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440701-2021-03189 72 四、公司财务状况 年份 年营业总值 总净利 资产负债率 平均值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年度财务报告的复印件、近期缴纳税费证明的复印件(加 盖单位公章) 五、投标人获得资质证明文件(须后附相关认证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证书名称 发证单位 证书等级 证书有效期 五、投标人需按技术评分表、商务评分表需提供的其他证明资料。 六、其他 近 3年完成及正在执行的合同中发生的由于投标人违约或部分违约而引起诉讼和受到索 赔的案件具体情况及结果(须如实填写,若对此进行隐瞒,而后又被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发现,或被他人举证成立,其投标资格将被取消)。 江门市机关大院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440701-2021-03189 73 时 间 受处理的原因 (注明采购项目名称及处 理原因) 处理的内容 (如受到禁止一段时期参加 江门市范围内某种项目的政 府采购活动的,要说明解禁时 间) 备 注 (此表可延长) 我/我们声明以上所述是正确无误的,您有权进行您认为必要的所有调查。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签字: 日 期: 江门市机关大院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440701-2021-03189 74 表 15: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人员一览表 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人员一览表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职责分工 姓名 职务/职称 专业年龄 资格 证书 曾主持/参与的同 类项目经历 项目负责人 其他项目团队 成员 … 注:投标人需按技术商务评分表提供证明资料。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签字: 日 期: 江门市机关大院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440701-2021-03189 75 表 16:项目业绩一览表 项目业绩一览表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序号 项目名称 合同金额 签订时间 采购单位及联系人 …… …… …… (此表可延长) …… (此表可延长) 注:投标人需按技术商务评分表提供证明资料。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签字: 日 期: 江门市机关大院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440701-2021-03189 76 表 17:项目实施方案 项目实施方案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技术方案必须科学合理、真实可行,能充分体现出自身技术和专业优势。其要点和主要 内容为: 投标人应当在充分分析和理解 “用户需求书”、技术评分表及商务评分表的基础上,提 出自己认为最合理的实施方案书(可以对采购人的项目需求提出有建设性的修改意见)。 方案书主要内容要求: 1) 项目总述及评价 2) 项目管理部署 3) 项目组织机构人员配备及管理体系 4) 项目服务方式和进度计划及保证措施和违约责任承诺 5) 项目执行方案(包括人员、设备投入等) 6) 履约能力(服务响应时间、售后机构的设置情况等) 7) 其它服务承诺 8) 投标人认为按技术评分表、商务评分表的要求需提供的其他内容 注:1.为配合本项目合同执行计划所进行的各阶段工作,投标人可在投标文件中列明需 采购人配合的工作内容和具体要求。 2. 投标人应尽可能提供详细的实施方案,以便评委会对投标人方案有详细了解。如因提 供内容不详导致投标人方案被否决,责任由投标人自负。 3、格式自拟。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签字: 日 期: 江门市机关大院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440701-2021-03189 77 表 18:采购人配合的内容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为配合本计划进度时间表所进行的各阶段工作,投标人必须列明需采购人配合的工作内 容和具体要求。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签字: 日 期: 江门市机关大院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440701-2021-03189 78 表 19:中标服务费承诺书 中标服务费承诺书 致:中山远信工程咨询招标有限公司 如果我方在贵单位组织的江门市机关大院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项目编号:440701-2 021-03189 )中中标,我方保证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按照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向贵单 位(公司地址:江门市蓬江区丰乐路 17 号(中国邮政银行二层),开户名:中山远信工程咨 询招标有限公司江门分公司,开户银行:工商银行滨江支行,开户账号:2012 0021 0908 5 853 134)交纳中标服务费。 我方如违反上款承诺,愿凭贵单位开出的相关通知,按上述承诺金额的 200%在我方提 交的投标保证金及买方根据中标合同约定支付给我方的合同款中扣付。 特此承诺!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投标人法定地址: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签字: 电话: 传真: 承诺日期: 江门市机关大院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440701-2021-03189 79 表 20:投标保证金退还说明格式 投标保证金退还说明格式 致:中山远信工程咨询招标有限公司 我方为 (项目名称) 的投标[项目编号为: ]所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大写金 额)元,请贵公司退还时划到以下账户: 收 款 单 位 收款单位名称 收款单位地址 开户银行 (含汇入地点) 联系人 账 号 联系电话 备注:后附交纳投标保证金转账单或现金交款单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签字: 日 期: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函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 (一)总则 (二)招标文件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五)开标与评标 (六)授予合同 第三部分 用户需求书 一、商务要求 二、技术要求 第四部分 合同书格式 第五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表1:自查表 表2:投标函 表3:资格声明函 表4: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 表5: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表6:开标一览表 表7:政策适用性说明表 表8:中小企业声明函 表9: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适用) 表10: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监狱企业适用) 表11:投标承诺书 表12:重要指标响应表 表13:投标响应与招标文件差异一览表 表14: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表15: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人员一览表 表16:项目业绩一览表 表17:项目实施方案 表18:采购人配合的内容 表19:中标服务费承诺书 表20:投标保证金退还说明格式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