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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北海航海保障中心天津海事测绘中心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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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北海航海保障中心天津海事测绘中心天津海事测绘中心2022年职工食堂餐饮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详情

交通运输部北海航海保障中心天津海事测绘中心天津海事测绘中心2022年职工食堂餐饮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21年10月09日 17:12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天津海事测绘中心2022年职工食堂餐饮服务项目
品目

服务/住宿和餐饮服务/餐饮服务

采购单位交通运输部北海航海保障中心天津海事测绘中心
行政区域天津市公告时间2021年10月09日 17:12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1年10月11日至2021年10月15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 下午:14: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8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天津市河西区洞庭路16号美年广场2号楼309
开标时间2021年11月01日 10:30
开标地点天津磐宇咨询有限公司第一评标室。
预算金额¥75.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郭老师
项目联系电话022-88391127
采购单位交通运输部北海航海保障中心天津海事测绘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天津市河西区郁江道21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芦老师 18920205864
代理机构名称天津磐宇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河西区洞庭路16号美年广场2号楼309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郭老师 022-88391127
附件:
附件10643项目需求书.pdf

项目概况 天津海事测绘中心2022年职工食堂餐饮服务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天津市河西区洞庭路16号美年广场2号楼309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1月01日 10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PYGP-2021-ZC-0643

项目名称:天津海事测绘中心2022年职工食堂餐饮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75.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天津海事测绘中心2022年职工食堂餐饮服务,本项目共需服务人员至少9名,其中包含:项目经理兼厨师长1人、厨师2人、面点师1人、面案1人、初加工1人、操作工2人、服务员1人,服务期限为2022年01月0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具体内容详见项目需求书。

合同履行期限:自2022年01月0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一)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开标时间之前 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二)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项目是专门面向中型、小型企业采购的项目。

(三)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第二条约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四)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1. 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2. 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提供2020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扫描件(应包括完整的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或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近3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3. 提供2021年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等)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税的证明文件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4. 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注: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实际查询结果以采购代理机构于开标当日,开标时间之前打印的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查询结果为准。(二)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投标人若为法定代表人投标,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如身份证、驾驶证、护照等);投标人若为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投标,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人代表授权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如身份证、驾驶证、护照等)(原件备查)。(三)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要求及采购人的需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型、小型企业采购。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型、小型企业。注:中型、小型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加盖公章,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加盖公章,监狱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并加盖公章,否则不予认定。(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函》。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10月11日 至 2021年10月15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河西区洞庭路16号美年广场2号楼309

方式:现场领取或网上领取,具体详见其它补充事宜。

售价:¥8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11月01日 10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11月01日 10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磐宇咨询有限公司第一评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 提供以下两种方式:

a. 现场领取:为保证开票信息的准确性,请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时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以现金形式支付;

b. 网上领取,具体要求如下:

(1)请将标书款以电汇或银行转账方式从投标人账户汇至我公司的银行账号,并请在汇款备注中标明: PYGP-2021-ZC-0643标书款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信息如下:

单位名称:天津磐宇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大沽南路支行

银行帐号:698198982

(2)标书款汇款后,请将如下报名信息: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地址、营业执照扫描件、汇款单截图、项目编号、投标人联系人、联系电话及投标人邮箱以邮件正文形式发送至info@tjpygp.com,并电话至我公司予以确认。

(3)邮件主题为:PYGP-2021-ZC-0643报名信息。

(4)采用网上领取方式进行报名的,报名日期以标书款到账日期为准。

二、本项目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同步发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交通运输部北海航海保障中心天津海事测绘中心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郁江道21号

联系方式:芦老师 1892020586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天津磐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天津市河西区洞庭路16号美年广场2号楼309

联系方式:郭老师 022-8839112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郭老师

电 话: 022-88391127

项目需求书 (一)项目背景 食堂是现代企事业单位管理中必不可少的重要部分。食堂管理对于维护单 位的安全稳定、服务职工、提高职工福利等具有重大意义。为了使食堂管理更为 专业、节省相应成本、提高职工的餐饮服务质量,拟对天津海事测绘中心2022 年职工食堂餐饮服务进行采购。 食堂供餐采用自助形式,就餐人数随工作需要进行调整,现就餐人数约150 人。 (二)服务要求: (1)中标人需要提供采购人食堂早、午两餐用餐保障。每3-6个月,中标人 与采购人协商沟通后,可以对2名厨师予以更换,以保证菜品样式丰富,口味多 样化,营养丰富。 (2)在采购人单位有各类应急加班等情况时提供好服务。 (3)食堂管理包括:人员管理,食品采购管理、厨房设备日常维护保养, 食堂卫生管理。 (4)人员管理是指按要求配备食堂工作人员,包括食堂厨师、面点师、服 务员,上述人员须提供健康证明,并每年复检。 (5)厨房设备定期维护,各种管道及照明设施每月检修,保证设备设施安 全运转。 (6)食堂卫生保证餐前餐后及时清理。 (7)中标人安排的食堂工作人员应具备良好的健康状况,没有传染性疾病, 中标人应向采购人提供其工作人员的由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或卫生部批准的承担 预防性健康检查的卫生机构颁发在有效期内的《健康证》,并每年对其工作人员 进行一次身体检查,将体检报告交采购人备案。 (8)在合同期间,中标人必须按照本项目要求向采购人提供餐饮服务,履 行义务为采购人员工提供温馨、明快的用餐环境和良好、文明、优良有效的服务。 (9)中标人应认真执行《餐饮服务通用卫生规范》(GB31654-2021),对食 堂、操作间及库房卫生工作、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认真做好食品操作,环境卫 生及消毒工作。 (10)中标人免费使用采购人食堂场所、设备和设施。 (11)中标人应尽职尽责保证所提供的饭菜的质量和数量,做到卫生、营养、 可口、品种多样。 (12)中标人由专人负责对原材料进行验收,并配合采购人相关人员做好办 理入库、出库的手续。同时,签字确认入库后的原材料如发现原发性质量问题(非 保存原因),由中标人承担相应责任。 (13)中标人应按照采购人用餐时间提供各餐,因中标人原因所导致延误采 购人员工用餐的,中标人应以不同形式给予补偿。 (14)中标人应按照食堂的安全要求,对于可能导致服务中断、影响合同执 行、危害房屋、设备或人员安全的侵害或危险,中标人应及时通知采购人,并同 采购人一起进行排除。 (15)中标人应设置食堂负责人,负责食堂的整体管理和日常工作,并负责 与采购人进行联系和沟通。 (16)中标人需保证所有菜品留样48小时。 (17)中标人应积极配合采购人做好能源节约的工作。 (18)每月保证菜品更新不少于25种;客饭菜品更新不少于10种。 (19)适时推出各种风味小吃;各个国家的特色美食,作为用餐调剂。 (20)中标人必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及《中 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食品安全、卫生方面法律法规,中标人对食品卫生 安全事故承担全部责任,采购人视情节轻重,有权提前解除合同。 (三)投入人员岗位及每个岗位的需要人数 序号 岗位名称 人 数 (人) 要求 是 否 接 受 退 休 人员 工作时间 1 项目经理 兼厨师长 1 (1)60周岁以下; (2)具有3年以上本岗工作经验; (3)具备在有效期的二级以上(含 二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资格证书 (中式烹调师)》; (4)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 否 8小时/天 序号 岗位名称 人 数 (人) 要求 是 否 接 受 退 休 人员 工作时间 具备由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或卫生部批 准的承担预防性健康检查的卫生机构 颁发在有效期内的《健康证》。 (5)能够统筹本项目的整体管理 工作,服从采购人现场负责人的调动和 指挥,带领服务团队实现服务项目的管 理目标。 6 食堂服务 人员 8 (1)8名食堂服务人员含2名厨师, 1名面点师,1名面案工,1名初加工,2 名操作工,1名服务员; (2)有相关工作经验; (3)2名厨师具备在有效期内的三 级以上(含三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 业资格证书(中式烹调师)》;2名面 点师具备在有效期内的四级以上(含四 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资格证书(西 式面点师)》; (4)所有服务人员均需身体健康, 无传染性疾病,具备由疾病预防控制中 心或卫生部批准的承担预防性健康检 查的卫生机构颁发在有效期内的《健康 证》。 否 8小时/天 合计人数 9人 注:以上人数为中标人至少投入的服务人员数量,遇重大活动或部分岗位人 员不能满足时,中标人需临时调整岗位或加派人员;在实际工作中,征得采购人 同意后,中标人可根据实际需要调整各岗位人员配置,但实际人数不得少于9人。 (三)费用分割 1. 本项目服务人员不同岗位需要统一服装,服装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2. 采购人负责提供食堂用水、电、燃气,并提供全部的食堂设备、设施、 调料等。 3. 采购人负责提供所有的清洁用品、清洁工具。 4. 与疫情防控相关费用,例如口罩、核算检测等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5. 在服务期内,中标人食堂服务中发生的食材采购费由采购人另行支付, 不包含在本项目当中。 (四)其他要求 ★在本项目服务过程中,若采购人单位发生重大变更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 确需终止合同时,采购人须提前1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中标人,中标人须无条件配 合采购人终止合同及完成其他合理的善后事宜。采购人不承担任何因此产生的赔 偿。 (五)采购人将定期对职工食堂管理进行考核,包括但不限于环境卫生、食 品安全、操作规范、仪容仪表等。采购人将在合同签订前与中标人协商确定职工 食堂服务考核标准,此标准将作为合同附件,与合同、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具有 同等法律效力。 考核不通过的将视情节轻重下达口头或书面整改通知书,对协商未及时整改的, 将扣除相应服务费用作为违约金,对拒不整改的,采购人有权提前终止合同,且 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由于中标人原因,中标人擅自提前终止合同的,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采 购人,并向采购人支付 1个月的服务费用作为违约金。 考核不通过的将视情节轻重下达口头或书面整改通知书,对协商未及时整改的,将扣除相应服务费用作为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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