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招标通

中华人民共和国昆明长水机场海关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您的位置: 首页 > 招标公告 > 昆明长水机场海关食堂管理运行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昆明长水机场海关食堂管理运行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详情

项目概况

(昆明长水机场海关食堂管理运行服务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昆明市五华区滇缅大道2411号金泰国际一期9栋11楼1118号(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0月29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招标编号:DFHT-YN-ZB20210191

1.2项目名称:昆明长水机场海关食堂管理运行服务项目

1.3预算金额:2021年预算金额为193万元(2021年服务期为10个月)

1.4最高限价(如有):19.3万元/月(含税)

1.5采购需求:昆明长水机场海关食堂食品原材料采购,具体需求如下:

1.5.1服务内容:由承包方为采购人提供食堂管理运行服务,满足采购人职工(约300人)的就餐需求,提供的食品、食品原材料及食品添加剂应符合国家相关食品安全标准。

1.5.2供应商应对采购人职工食堂划分为汉族食堂、清真食堂两个部分以满足采购人职工的就餐需求,食堂的装修由承包方负责,不足的设备、餐具、餐桌等须按照采购人要求进行添置。承包方装修方案须经采购人审核通过方可进行,承包方对食堂进行装修不得破坏区域建筑、内部设施及设备(包括供配电、供水设施等),不得改变房屋结构。承包方经营行为及其在装修及经营过程中因管理及自有设备设施原因所引起的一切消防安全责任由承包方自行承担,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由承包方承担,涉及违法依法追究法律责任;承包方在装修及经营过程中不得破坏采购人场地内的建筑、结构及其它资产,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由承包方按原价的三倍进行赔偿,涉及违法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经营期间承包方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由承包方自行负责。

1.5.3因采购人工作性质,承包方需免费提供打包配送服务,打包盒、一次性餐等具均由承包方提供,承包方须安排工作人员将打包后的工作餐按时、按量配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

1.5.4采购人职工餐一天两餐(不含早餐,含午餐及晚餐),均采取自助形式,每餐包含三荤、三素、两汤、两咸菜、两主食、三种饮品(每星期不定时轮换供应以下品种各两次:清汤羊肉、牛肉、鱼肉、鸡肉)。

1.5.5采购人只提供厨房现有厨具,燃料由承包方自行负责。

1.6服务周期:三年(2021年-2023年),本项目采用一招服务三年,项目管理实行合同一年一签订,项目一年一评议,评议合格后,方可续签下一年度合同,2021年服务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月,下一年度服务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服务期内每个月的管理费不变,由于采购人食堂行政管理模式发生变更的不可抗力,采购人将按照实际情况对合同履行期限进行调整。

1.7服务地点:中华人民共和国昆明长水机场海关(昆明市官渡区昆明长水国际机场南工作区一楼食堂)。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2.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参加此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依法经营、管理规范、诚实守信、未出现经营假冒伪劣产品行为,无食品安全不良记录,没有重大违法违纪记录(提供承诺书);(2)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人员、配送能力和售后服务能力,所有派驻本项目的人员必须持有有效的健康证明,派驻本项目的厨师还须具有国家职业厨师资格证;(3)供应商具备有效期内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并同时具备清真食品准营证;(4)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及“中国裁判文书网(网址:http://wenshu.court.gov.cn)” 无不良信用记录。供应商在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的查询截图。采购人查询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经采购人确认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作为查询记录和证据,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信用信息的使用原则:经采购人认定的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不良信用记录以采购人查询结果为准,采购人查询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不再作为评审依据,供应商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评审依据。

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3.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1年10月9日至2021年10月14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3.2获取招标文件地点:昆明市五华区滇缅大道2411号金泰国际一期9栋11楼1118号(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

3.3获取招标文件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如果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按单位负责人执行)、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中须注明授权代理人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报名,法定代表人报名的无需提供)、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清真食品准营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3.4招标文件售价:1200元/份,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10月29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开标厅(昆明市五华区滇缅大道2411号金泰国际一期9栋11楼1118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华人民共和国昆明长水机场海关

地 址:昆明市官渡区昆明长水国际机场南工作区昆明机场海关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昆明市五华区滇缅大道2411号金泰国际一期9栋1118室(云南分公司)

联系方式:李浩然、毛朝锋0871-64153047、15308891827、1352922146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浩然、毛朝锋

电 话:0871-64153047、15308891827、135292214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