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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档案馆厨具设备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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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五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杭州市城市档案中心厨房设备采购项目的更正公告

招标详情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ZJWS2021-HZSDAG0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杭州市城市档案中心厨房设备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1年09月23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更正项更正前内容更正后内容
1采购需求原采购文件见附件采购文件
2评分标准评分标准技术和服务方案第(2)条:投标产品的性能与需求的吻合程度(46分):
完全满足招标文件明确的全部技术条款要求的得46分,标注“★”为重要产品,低于招标需求(负偏离)的,每项扣1分,扣完为止,其余技术条款低于技术要求(负偏离)的,每项扣0.5分,扣完为止。注:带“★”为重要产品,须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证书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或投标响应指标与产品检测报告等不一致的,视作负偏离。
(2)投标产品的性能与需求的吻合程度(46分):
完全满足招标文件明确的全部技术条款要求的得46分,标注“★”产品单项每子项低于技术要求扣0.3分,最多扣2分;其余产品单项每子项低于技术要求扣0.1分,最多扣0.5分。
3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1年10月14日 09:002021年10月26日 09:00

更正日期:2021年10月12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杭州市档案馆

地 址:香积寺路3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李工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85370063

质疑联系人:俞工

质疑联系方式:0571-853596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五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杭州市拱墅区白石巷318号中国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北楼512室

传 真:0571-85342190

项目联系人(询问):王工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85342190

质疑联系人:罗秦

质疑联系方式:0571-85342190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杭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

地 址:杭州市中河中路152号617办公室

传 真:87715261

联系人 :吕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87715261

采购需求、评分标准、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调整 1953000


附件信息:

  • 杭州市档案馆厨房设备采购项目(招标文件修正稿)10.11.doc

    2.0M

杭州市城市档案中心厨房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文件
(线上电子招投标)

采购编号:ZJWS2021-HZSDAG01

采 购 人:杭州市档案馆

采购代理机构:浙江五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日 期:2021年10月


目 录

第一部分 采购公告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

第三部分 采购需求

第四部分 评标方法及评分标准

第五部分 拟签订的合同文本

第六部分 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


第一部分 采购公告

公开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JWS2021-HZSDAG01

项目名称:杭州市城市档案中心厨房设备采购项目预算金额:195.3万元

采购需求: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杭州市城市档案中心厨房设备采购项目,主要包括供货、运输、现场安装调试、培训及相关售后服务等各项工作,并保证货物使用的安全性能与检测结果的可靠性。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合同签订后接采购人通知之日起60日历天内完成,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正式交付使用。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本项目的中小企业指货物全部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至2021年10月26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zfcg.czt.zj.gov.cn) 

方式:潜在供应商登陆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申请获取招标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招标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招标文件,本项目招标文件不收取工本费;仅需浏览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可点击“游客,浏览采购文件”直接下载招标文件浏览);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10月26日 09: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zfcg.czt.zj.gov.cn)”实行在线投标响应。

开标时间:2021年10月26日 09:00

开标地点(网址):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zfcg.czt.zj.gov.cn)”在线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⑴本项目招标文件实行“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获取,不提供招标文件纸质版。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前应先完成“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账号注册;⑵方式:潜在供应商登陆政采云平台,在线申请获取招标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招标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招标文件,本项目招标文件不收取工本费;仅需浏览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可点击“游客,浏览招标文件”直接下载招标文件浏览);⑶提示:招标公告附件内的招标文件(或采购需求)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只有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获取招标文件申请并下载了招标文件后才视作依法获取招标文件(法律法规所指的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时间以供应商完成获取招标文件申请后下载招标文件的时间为准)。注:请供应商按上述要求获取招标文件,如未在“政采云”系统内完成相关流程,引起的投标无效责任自负。⑷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实行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招标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投标人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政府采购云平台”将予以拒收。“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参与在线投标时如遇平台技术问题详询400-881-7190。⑸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章。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进行查阅;⑹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政府采购云平台”拒收。⑺投标人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后,还可以(邮寄形式)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以介质(U盘)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及“纸质备份投标文件”,“备份投标文件”与“纸质备份投标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标注投标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⑻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投标人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投标人仅递交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9)本项目对符合财政扶持政策的中小企业(小型、微型)、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给予价格优惠扶持,执行节能产品政府强制采购和优先采购政策,执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优先采购政策。(10)为支持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杭州市财政局出台了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政策,供应商可凭中标合同申请贷款,利率一般在基准利率左右(不同银行略有差异)。具体可登录http://220.191.208.230/login.do办理业务。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杭州市档案馆

地 址:杭州市香积寺路 3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李工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85370063

质疑联系人:俞工

质疑联系方式:0571-853596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五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杭州市下城区白石巷318号中国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北楼5楼512室

项目联系人(询问):王工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85342190

质疑联系人:罗工

质疑联系方式:0571-85342190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杭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

地 址:杭州市中河中路152号617办公室

传 真:87715261

联系人:吕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87715261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

前 附 表

序号

项 目

内 容

1

项目说明

一、项目名称:杭州市城市档案中心厨房设备采购项目。

二、采购内容:杭州市城市档案中心厨房设备采购项目,主要包括方案深化设计、供货、运输、现场安装调试及相关售后服务等各项工作,并保证货物使用的安全性能与检测结果的可靠性。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

三、交货地点:杭州市档案馆指定地点。

四、交货期:合同签订后接采购人通知之日起60日历天内完成,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正式交付使用。

五、具体采购要求:详见采购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

六、采购预算:195.3万元。

2

投标有效期

自投标截止日起90天。

3

报价要求

投标报价包含为完成有关本项目实施所需的方案深化设计费、制造和设备购置费、运输费、安装调试费、售后服务、质检费、培训及售后维护费、税金等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均计入报价《投标(开标)一览表》是报价的唯一载体。投标人在投标报价中应充分考虑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否则采购人将视投标报价中已包括所有费用。投标文件中价格全部采用人民币报价。报价应是唯一的,不接受有选择的报价。

投标报价出现下列情形的,投标无效:

▲投标文件出现不是唯一的、有选择性投标报价的;

▲投标报价高于本项目采购预算;

▲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设备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未能按要求提供书面说明或者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

▲《投标(开标)一览表》填写不完整或字迹不能辨认或有漏项的;

▲投标人对根据修正原则修正后的报价不确认的。

4

分包或转包

采购人不同意中标人中标后将工作分包,且不得转包。

5

投标文件的组成

完整的《投标文件》由“资格文件”、“报价文件”和“商务技术文件”三个部分组成。

6

投标文件的编制

投标人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采购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

7

投标文件的签章

电子签章。

8

投标文件的形式

电子投标文件(包括“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和“备份投标文件”,在投标文件编制完成后同时生成);

(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是指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完成投标文件编制后生成并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

(2)“备份投标文件”是指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同时生成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文件(备份标书),其他方式编制的备份投标文件视为无效备份投标文件。

9

投标文件的份数

(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在线上传递交、一份。

(2)“备份投标文件”:密封包装后(邮寄形式或现场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一份(邮寄地址:杭州市下城区白石巷318号中国杭州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北楼512室;收件人:陈工;联系电话:85334203)。

(3)“纸质投标文件”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后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供一套纸质文件(邮寄地址:杭州市下城区白石巷318号中国杭州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北楼512室;收件人:陈工;联系电话:85334203)

(4)第一中标候选人在评标结束后2天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供2套纸质版投标文件。并确保纸质投标文件与最终上传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一致,因纸质投标文件与电子投标文件不一致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中标候选人承担。

10

投标文件的上传和递交

(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

a.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否则投标无效。

b.“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递交后,投标人可自行打印投标文件接收回执。

(2)“备份投标文件”的密封包装、递交:

a.投标人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后,还可以(邮寄形式或现场递交)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以介质(U盘)存储的“备份投标文件”(一份);

b.“备份投标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标注投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并加盖公章。没有密封包装或者逾期邮寄送达至投标地点的“备份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c.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成功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仅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而未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的,投标无效。

11

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解密和异常情况处理

(1)开标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向各投标人发出“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解密通知,各投标人代表应当在接到解密通知后30分钟内自行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在线解密。

(2)通过“政采云平台”成功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投标人如按规定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为依据(由采购代理机构按“政采云平台”操作规范将“备份投标文件”上传至“政采云平台”,上传成功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自动失效),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

(3)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仅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而未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至“政采云平台”的,投标无效。

12

开标前答疑会或现场考察

不统一组织。投标人应自行到工地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实际情况、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报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获批准。

13

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2021年10月26日09时00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实行在线投标响应。

14

开标时间

同投标截止时间。

15

样品提供

(1)投标时提供以下货物各一套作为样品:单水池连台。投标样品不得出现任何厂家标志、投标人信息,如出现,该样品得分为零分。

(2)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递交至采购组织机构安排的存放处。存放处地址为:杭州市白石巷318号中国人力资源产业园北楼1楼大厅。未提供样品的或样品作标记的,样品得零分。

(3)评审时,主要考察样品无法量化或需直接感受才能评判的性能指标,如加工工艺、外观材质感受、观感触感、与环境的协调等内容。

(4)评审结束后,第一中标侯选人样品由采购人直接运回采购人指定场所封样留存,并由采购人做好货物的成品保护工作,其余样品由投标人自行取回。

(5)提供样品的时间:2021年10月26日上午9时止;地点:杭州市白石巷318号中国人力资源产业园北楼1楼大厅。

(6)制作、运输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16

演示

不组织。

17

采购代理机构代理费用

本项目的采购代理费由中标人支付。计费标准:

以中标金额为计费基准,按差额定率累进制计算,具体标准为:

按计价格【2002】1980号文规定向中标供应商收取。结算方式及时间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由中标人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付清。(开户名:浙江五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高新支行杭州学院路分理处, 账号:1202223219900021603)

18

节能环保要求

1、节能产品的强制采购政策

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生态环境部等部门公布的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的规定,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内的强制采购品目的,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应具有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该产品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无效。(注:本项目执行最新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

2、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优先采购政策

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生态环境部等部门公布的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的规定、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内的优先采购品目的,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应具有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该产品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注:本项目执行最新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

19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采购标的:厨房设备。

所属行业:工业(制造业)。

20

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情况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规定依据本办法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 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21

中小企业信用融资

为支持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杭州市财政局与省银保监局、市金融办、市经信局共同出台了《杭州市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管理办法》,供应商若有融资意向,详见《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相关事项通知》,或登陆杭州市政府采购网“中小企业信用融资”模块,查看信用融资政策文件及各相关银行服务方案。

一、总则

1.适用范围

本采购文件适用于该项目的招标、投标、开标、资格审查及信用信息查询、评标、定标、合同、验收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定义

2.1“采购人”系指招标公告中载明的本项目的采购人。

2.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招标公告中载明的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2.3“投标人”系指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4“负责人”系指法人企业的法定负责人,或其他组织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或自然人本人。

2.5“公章”系指单位法定名称章。

2.6“”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系重要产品。

3.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1本项目原则上采购本国生产的货物、工程和服务,不允许采购进口设备。除非采购人采购进口产品,已经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向财政部门提出申请并获得财政部门审核同意,且在采购需求中明确规定可以采购进口产品(但如果因信息不对称等原因,仍有满足需求的国内产品要求参与采购竞争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会对其加以限制,仍将按照公平竞争原则实施采购)。

3.2 节能环保要求

3.2.1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投标人须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关产品认证证书。

3.2.2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投标人未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投标无效。

3.3支持中小企业发展。

3.3.1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

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3.3.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

(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

(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

在货物采购项目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3.3.3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条件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件1)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3.4符合《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的监狱企业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

3.3.5可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3.6中小企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3.4企业信用融资:为支持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杭州市财政局与省银保监局、市金融办、市经信局共同出台了《杭州市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管理办法》,供应商若有融资意向,详见《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相关事项通知》,或登陆杭州市政府采购网“中小企业信用融资”模块,查看信用融资政策文件及各相关银行服务方案。

4.询问、质疑、投诉

4.1供应商询问

供应商可以就采购文件中特定资格条件、采购需求、评分办法及开标前答疑会事项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代理机构将对此作出答复;供应商也可以就采购活动中的其它事项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代理机构将对此作出答复。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4.2供应商质疑

4.2.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

4.2.2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否则,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1)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为供应商获得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采购文件在获取截止之日后获得的,应当自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且应当在采购响应截止时间之前提出。对采购文件中特定资格条件、采购需求、评分办法提出的质疑,对采购文件中其他内容提出的质疑,原则上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答复;

(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计算。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须一次性提出。对采购过程中其它事项提出的质疑,原则上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答复。

(3)对采购结果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自采购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对采购结果提出质疑的,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答复。

4.2.3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4.2.3.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4.2.3.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4.2.3.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2.3.4事实依据;

4.2.3.5必要的法律依据;

4.2.3.6提出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提交的质疑函需一式三份。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质疑函范本及制作说明详见附件2。

4.2.4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与质疑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当事人,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4.2.5询问或者质疑事项可能影响采购结果的,采购人应当暂停签订合同,已经签订合同的,应当中止履行合同。

4.2.6质疑接收人:罗工;联系电话:0571-85342190;地址:杭州市下城区白石巷318号中国杭州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北楼512室。

4.3供应商投诉

4.3.1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4.3.2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基于质疑答复内容提出的投诉事项除外。

4.3.3供应商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4.3.5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投诉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共同提出。

投诉书范本及制作说明详见附件3。

二、采购文件的构成、澄清、修改

5.采购文件的构成

5.1 采购文件包括下列文件及附件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

第三部分 采购需求

第四部分 评标方法及评分标准

第五部分 拟签订的合同文本

第六部分 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

5.2与本项目有关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

6. 采购文件的澄清、修改

6.1已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若有问题需要澄清,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采购代理机构与采购人研究后,对认为有必要回答的问题,将以书面解答形式通知所有采购文件收受人。

6.2采购代理机构如对已发出的采购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将在发布招标公告的网站上发布更正公告,同时视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

投标文件未按采购文件的澄清、修改的内容编制,又不符合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无效。

三、投标

7. 采购文件的获取

详见招标公告中获取采购文件。

8.开标前答疑会或现场考察

不组织。

9. 投标文件的语言

投标文件及投标人与采购有关的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中文。

10. 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资格文件、报价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采购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明确响应。

10.1资格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均需加盖公章):证明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基本条件和采购项目对供应商的特定条件(如果项目要求)的有关资格证明文件。(以联合体形式进行政府采购的,参加联合体的供应商均应当提供)

10.1.1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其他工商等登记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以及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如果已经依法办理了工商、税务和社保登记手续,并且获得总公司(总机构)授权或能够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材料),证明其具备实际承担责任的能力和法定的缔结合同能力,可以独立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由单位负责人签署相关文件材料;

10.1.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及其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并对相应文件签字的,只需提供其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件);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按采购文件有关格式范例提供联合体投标授权书。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应当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各方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同时应当提交联合协议,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联合体协议中应当注明由联合体各成员方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并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协议中仅约定由牵头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某一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或联合体协议中仅约定由牵头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某一方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责任的,视为联合体协议不成立,该联合体投标文件将被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投标文件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所载内容与本项目内容有异的,投标无效。

10.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10.1.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10.1.5具有良好商业信誉的特别声明;

10.1.6符合特定资格条件的有关证明材料:本项目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10.2投标人的报价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均需加盖公章):

(1)投标响应函;

(2)投标(开标)一览表;

10.3投标人的商务技术文件应至少包括:针对本项目的维护和服务响应方案,技术偏离说明表,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等(均需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其他工商等登记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须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及其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并对相应文件签字的,只需提供其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件)。▲投标文件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所载内容与本项目内容有异的,投标无效。

(3)资信文件:见投标须知前附表所述。

(4)针对本项目实施的详细投标方案;

● 产品的主要技术、结构、性能、特点和质量水平的详细描述,产品的图文资料及说明;

● 材料及配件一览表;

● 随机特殊工具和备品备件清单;

● 主要工艺装备和主要检测设施的拥有情况和现状,产品样本说明书、选型手册、具体结构图;

● 产品在设计、制造、检验、试验方面的主要标准等。

(5)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技术偏离说明表中,应对采购需求中所提出各项要求进行答复、说明和解释;首先对实现或满足程度明确作出“满足”、“不满足”、“部分满足”等应答,然后作出具体、详细的说明。回答“满足”应说明如何满足,回答“部分满足”要明确哪部分满足和哪部分不满足。同时明确满足的程度。若采用“详见”、“参见”方式说明的,应指明所指文档(应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的具体章节及页码。任何含糊不清的表示对评标结果的影响将是投标人的责任(所有技术指标表述均应采用中文,否则任何含糊不清的表述导致评标委员会技术扣分直至认定为投标无效都将是投标人的责任)。

(6)针对本项目建设的详细实施计划,包括产品设计、生产、供货、安装调试、使用维护培训、项目验收等内容。本项目详细工作实施组织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组织机构、工作时间进度表、工作程序和步骤、管理和协调方法、关键步骤的思路和要点;

(7)投标人为完成本项目组建的工作小组名单,包括产品安装、调试、维护、修理,每个专业人员的情况应该明确表示,明确各阶段投入人数,在提交的投标文件中安排的人员,须为公司的固定职员;每个参加项目人员的履历表应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主要内容包括学历、职位、经验与业绩等。

(8)备品备件及供选择的配套零部件清单;

(9)声明书;

(10)投标人介绍;

(11)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投标人的主要业绩证明材料(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分别提供与联合体协议中规定的分工内容相应的业绩证明材料,业绩数量以提供材料较少的一方为准,如联合体协议中未进行分工约定的,联合体成员各方应就所有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提供业绩证明材料,有一方未能提供全部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的业绩证明材料的,视为联合体未提供业绩证明材料;以分包方式履行采购合同的,还需提供其项目采购人同意分包的证明材料);

(12)商务偏离说明表;

(13)廉政承诺书;

(14)关于对招标文件中有关条款的拒绝声明;

(15)针对本项目的投标人认为需要的其他技术商务文件或说明。

▲投标文件组成漏项,内容不全或内容字迹模糊辨认不清的,投标无效;

▲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投标无效;

▲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投标的,投标无效。

11. 投标文件的编制

11.1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zfcg.czt.zj.gov.cn)”实行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投标人应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招标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

11.2投标人应当按照本章节“投标文件组成”规定的内容及顺序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投标文件。其中《资格文件》和《商务技术文件》中不得出现本项目投标报价,如因投标人原因提前泄露投标报价,是投标人的责任。

11.3投标文件分为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三部分。各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请按照采购文件第六部分规定的格式进行,并按格式要求在指定位置根据要求进行签章,否则视为未提供,未提供格式的,请各投标人自行拟定格式,并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签字或盖章),否则视为未提供。

11.4《投标文件》内容不完整、混乱的编排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评标委员会查找不到有效文件是投标人的责任。《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投标文件未按规定的格式编制的,投标无效;

12.提供纸质投标文件要求:见《前附表》

13.投标文件的签章

投标文件按照采购文件第六部分格式要求进行签署、盖章。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未按照采购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其投标无效;其中电子投标文件中所须加盖公章部分均采用CA签章,并根据《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及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进行关联定位。

14. 备份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志

14.1备份投标文件须密封包装没有密封包装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14.2备份投标文件包装封面物应写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联合体投标的,包装物封面需注明联合体投标,并注明联合体成员各方的名称和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牵头人的名称)。

15. 投标文件的上传和递交

15.1“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见《前附表》▲未传输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

15.2“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解密和异常情况处理:见《前附表》。

15.3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将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和纸质备份投标文件分别密封送交到招标公告规定的投标地点。▲未按规定提供相应的备份投标文件,造成项目开评标活动无法进行下去的,投标无效。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

15.4投标文件的备选方案

投标人不得递交任何的投标备选(替代)方案,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作无效标处理。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同时生成的“备份投标文件”不是投标备选(替代)方案。

16. 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撤回

16.1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上传、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上传、递交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政府采购云平台”将予以拒收。

16.2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得撤回、修改投标文件。

16.3在开标后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能撤销投标文件。

17.投标文件的无效处理

有采购文件第四部分第13项规定的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

18.投标有效期

18.1投标有效期为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天。▲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少于采购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的,投标无效。

18.2投标文件合格投递后,自投标截止日期起,在投标有效期内有效。

18.3在原定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无效。

四、开标、资格审查与信用信息查询

19.开标形式

19.1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组织开标、开启投标文件,所有投标人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

19.2开标准备

19.2.1开标的准备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落实;

19.2.2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组织开标、开启投标文件,所有投标人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投标人如不参加开标大会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事后不得对采购相关人员、开标过程和开标结果提出异议,同时投标人因未在线参加开标而导致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等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19.3开标流程

19.3.1向各投标人发出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开始解密】通知,由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自行进行投标文件解密。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无法完成已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解密的,如已按规定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将由采购代理机构按“政府采购云平台”操作规范将备份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成功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自动失效;

19.3.2开标时,由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宣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等内容。

19.3.3开标过程应当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记录,投标人在线签字确认投标报价,由参加开标的相关工作人员签字确认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

19.3.4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

20.资格审查

20.1开标后,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20.2采购代理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的规定,对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特定资格条件进行审查。

20.3投标人未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供与基本资格条件、特定资格条件相应的有效资格证明材料的,视为投标人不具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其投标无效。

20.4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采购代理机构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

20.5合格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再评标。

21.信用信息查询

21.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及截止时间: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投标人投标截止时间前的信用记录。

21.2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现场查询的投标人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经确认后将与采购文件一起存档。

21.3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经查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21.4联合体信用信息查询: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五、评标

22.本项目采用电子评审方法。详见采购文件第四部分“评标方法及评分标准”

六、定 标

23.确定中标人

采购代理机构将自评审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交采购人。采购人将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

24.中标通知与中标结果公告

24.1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在发布招标公告的网站上公告中标结果。

24.2中标结果公告内容包括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中标人名称、地址和中标金额,主要中标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中标公告期限以及评审专家名单、评分汇总及明细及成交(中标)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24.3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七、合同授予

25.合同主要条款详见第五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

26.合同的签订

26.1 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26.2中标人按规定的日期、时间、地点,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与采购人代表签订合同。如中标人为联合体的,由联合体成员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与采购人代表签订合同。

26.3如签订合同并生效后,中标人无故拒绝或延期,除按照合同条款处理外,列入不良行为记录一次,并给予通报。

26.4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27.履约保证金

拟签订的合同文本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中标人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数额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5%。

采购人不得拒收履约保函。

八、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

28.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

28.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

28.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

28.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

28.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

28.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

29.出现以上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也可以决定某些环节以纸质形式进行;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应当重新采购。

九、验收

30.验收

30.1采购人按照《杭州市政府采购履约验收暂行办法》(杭财采监[2019]10号)规定组织对供应商履约的验收。大型或者复杂的政府采购项目,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验收方成员应当在验收书上签字,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发现与合同中要求不符,供应商须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并接受相应的处理。

30.2采购人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参与验收的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

30.3严格按照采购合同开展履约验收。采购人成立验收小组,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验收时,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确认,出具验收报告并经验收小组全体成员签字。采购人根据验收报告形成验收意见并经采购人与中标人签字盖章,并在财政指定媒体上公示无异议后生效。验收结果与采购合同约定的资金支付及履约保证金返还条件挂钩。履约验收的各项资料应当存档备查。

30.4验收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将根据采购合同的约定及时向中标人支付采购资金、退还履约保证金。验收不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将依法及时处理。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式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标人在履约过程中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违法违规情形的,采购人应当及时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30.5验收产生的费用首次验收费用由采购人承担,如首次验收不合格,后续验收费用由中标人支付。

31.解释权

凡涉及本次采购文件的解释权均属于杭州市档案馆。


采购需求

一、实施地址:杭州市城市档案中心内

项目实施时间:安装、调试具体时间由采购人确定;设备投入运行后,由采购人组织验收,培训、试运行2个月。投标人应具有较强的服务能力,并配有较强的专业技术队伍,提供快速的售后服务响应,对故障能即时响应,2小时内到现场。

二、工作范围

1、投标人须完成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提供清单内的厨房设备。

(2)设备的就位和安装(包括和外部系统的联接)。设备基础如有特殊工艺处理;制冷设备(室内外机)(如有)的安装和连接;各排烟罩至排烟道的连接;各种水电汽管线的非埋墙埋地部分等。

(3)设备的检查、检验及测试。

(4)设备的电气线、上下水管连接和检查,排烟通风管连接与安装以图纸及现场为准。

(5)总体调试及验收、整改(包括整体验收)。

(6)售后服务,包括对采购人操作人员的使用及维护培训。

2、此项目技术规范和服务要求只是对采购设备的一些基本的原则性规定,并不是详尽的要求,投标人有责任对此次厨房设备的相关要求负责,并向采购人提供满意的产品。采购人提供的文件资料若有漏项或未明确的内容,而根据国家标准和相关规范应有的,须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3、在投标之前,投标人须仔细阅读招标文件,如发现有任何疑问、冲突或技术问题,投标人须向采购代理机构咨询。

4、投标人须对招标文件中涉及到的专利负责,并保证不伤害采购人的利益。在法律范围内,所有文字、商标和技术侵权造成的相关费用,采购人概不负责。

设备清单见下表:

三、技术参数

采购设备清单(设备清单所列品牌仅作参考,供应商可以选用其他品牌)

序号

产品名称

产品规格

设备详细说明

参考品牌

数量

单位

图 片

一层

验货、粗加工

1

电子磅秤

400*500*800

—称重范围:150KG
—产品精度:5g
—屏幕显示:红字数码显示
—产品功率:220V/0.5KW

友声

朗科

英衡

1

2

单水池连台(样品)

1500*700*800

—台面/水池斗板厚1.2mm,采用SUS304-2B不锈钢制作
—φ48mm厚1.0mm不锈钢圆通腿,采用SUS202不锈钢制作
—φ25mm厚1.0mm不锈钢圆通腿,采用SUS202不锈钢制作
—配一套不锈钢落水器,配不锈钢可调脚 ,不含水龙头

厂制品

1

3

台式混水摇臂龙头

参考型号:5F-8DLS10/B-0225-LN+061X/DK306
说明:1.冷热水龙头中心间距:16";2.配置杆式把手;摇摆式鹅颈龙头伸出的垂直中心距:254mm;3.陶瓷阀芯,进水接口1/2"。

T&S

Fisher

L&Q

1

4

高压洗地龙头

参考型号:5HR-232-12-A/B-0225-LN+061X/DK306
—全环保材料支架,耐温-20度-120度
—配置喷头或水枪,可360度旋转
—35’(10.7M)长

T&S

Fisher

L&Q

1

5

四层平板架

1200*500*1800

—面板板厚1.0mm,采用SUS304-2B不锈钢制作
—加强筋全部采用板厚0.8mm不锈钢板制作
—立管φ38厚1.0mm,配全钢可调子弹脚

厂制品

1

6

双层工作台

1500*700*800

—台面板厚1.2mm,采用SUS304-2B不锈钢制作
—φ48mm厚1.0mm不锈钢圆通腿,采用SUS304-2B不锈钢制作
—下一层搁栅板,厚1.0mm,采用SUS304-2B不锈钢制作
—面板下衬木板减噪,木板下复镀锌板,配不锈钢可调脚

厂制品

2

7

拖把水池

600*600*600

—台面/水池斗板厚1.2mm,采用优质不锈钢制作
—φ48mm厚1.0mm不锈钢圆通腿,采用优质不锈钢制作
—φ25mm厚1.0mm不锈钢圆通腿,采用优质不锈钢制作
—配两套不锈钢落水器,配不锈钢可调脚 ,不含水龙头

厂制品

1

8

台式混水摇臂龙头

参考型号:5F-8DLS10/B-0225-LN+061X/DK306
说明:1.冷热水龙头中心间距:16";2.配置杆式把手;摇摆式鹅颈龙头伸出的垂直中心距:254mm;3.陶瓷阀芯,进水接口1/2"。

T&S

Fisher

L&Q

1

9

大单水池

1000*700*800

—台面/水池斗板厚1.2mm,采用SUS304-2B不锈钢制作
—φ48mm厚1.0mm不锈钢圆通腿,采用SUS202不锈钢制作
—φ25mm厚1.0mm不锈钢圆通腿,采用SUS202不锈钢制作
—配一套不锈钢落水器,配不锈钢可调脚 ,不含水龙头

厂制品

2

10

双星盆平台

1500*700*800

—台面/水池斗板厚1.2mm,采用SUS304-2B不锈钢制作
—φ48mm厚1.0mm不锈钢圆通腿,采用SUS202不锈钢制作
—φ25mm厚1.0mm不锈钢圆通腿,采用SUS202不锈钢制作
—配两套不锈钢落水器,配不锈钢可调脚 ,不含水龙头

厂制品

2

11

台式混水摇臂龙头

参考型号:5F-8DLS10/B-0225-LN+061X/DK306
说明:1.冷热水龙头中心间距:16";2.配置杆式把手;摇摆式鹅颈龙头伸出的垂直中心距:254mm;3.陶瓷阀芯,进水接口1/2"。

T&S

Fisher

L&Q

6

12

★全自动开水器连底座

520*300*1490

参考型号:PK-12H/FEHHB560/ZK-120
功率:12KW/380V
接线方式:三相四线;
连续出水量:150L/H
材质:内胆采用食品安全级不锈钢(SUS316不锈钢)。
30MM高密度聚氨酯保温,表面接近常温,环保节能。

腾飞

海克

捷恩斯

1

13

灭蝇灯

370*220*180

参考型号:KL-QX-0271/KL-QX-0261/TMS-8WB
—类型:粘捕式
—有效范围:约40平方
—用电功率:220V/0.55KW

紫蝶

紫蜻蜓

汤玛斯

1

14

★序化器.
(蔬果农残降解机)

350X570X350

1、名称:序化器B型
2、功能:采用纯物理方式降解农药,安全高效,节水,无二次污染,无刺激性气味,无有害物,不损伤菜叶。
3、水温度:常温
4、进/出水管尺寸:4分/6分管
5、主体材质:304不锈钢
6、降解量:200KG/天
7、降解指数:农残降解优于国家标准;
8、电源需求:220V,1100W
9、检测报告:可提供市级及以上具有国家资质单位出具的相关检测报告。

茀水

明水

力元素

1

洗消间

1

残菜回收台

1500*700*800

—台面板厚1.2mm,采用SUS304-2B不锈钢制作
—φ48mm厚1.0mm不锈钢圆通腿,采用SUS201不锈钢制作
—φ25mm厚1.0mm不锈钢圆通腿,采用SUS201不锈钢制作
—配不锈钢可调脚、选配车、残食桶

厂制品

1

2

回收餐车

900*500*800

—采用304板材制作,层板板厚均为1.0mm
—加强筋采用板厚0.8mm,采用优质不锈钢板制作
—立柱φ32圆管壁厚1.0mm,配4寸聚胺脂静音轮4只

厂制品

1

3

灭蝇灯

370*220*180

参考型号:KL-QX-0271/KL-QX-0261/TMS-8WB
—类型:粘捕式
—有效范围:约40平方
—用电功率:220V/0.55KW

紫蝶

紫蜻蜓

汤玛斯

1

4

高压洗地龙头

参考型号:5HR-232-12-A/B-0225-LN+061X/DK306
—全环保材料支架,耐温-20度-120度
—配置喷头或水枪,可360度旋转
—35’(10.7M)长

T&S

Fisher

L&Q

1

5

双星污碟台

1800×760×870

—面板板厚1.2mm,采用SUS304-2B不锈钢制作
—加强筋全部采用板厚0.8mm不锈钢板制作
—立柱采用φ38X1.2不锈钢管材
—拉档采用25X38X0.8不锈钢方管,配全钢可调子弹脚

厂制品

1

6

台式混水摇臂龙头

参考型号:5F-8DLS10/B-0225-LN+061X/DK306
说明:1.冷热水龙头中心间距:16";2.配置杆式把手;摇摆式鹅颈龙头伸出的垂直中心距:254mm;3.陶瓷阀芯,进水接口1/2"。

T&S

Fisher

L&Q

1

7

高压花洒龙头

参考型号:B-0113-B/B-0225-LN+061X/DK306
—4"台式旋转龙头底座,10"(254mm)摇摆水嘴,供水螺纹接头(4 分),陶瓷阀芯,旋转式水嘴 10" (254mm)

T&S

Fisher

L&Q

1

8

★揭盖式洗碗机

690*777*1473

参考型号:PT-500/H-1/HW-600A
1、产品功能:对碗碟等餐具进行清洗和漂洗。
2、规格:690*777*1473mm 。
3、洗涤能力:60筐/小时。
4、最大耗水量:2.5升/筐。
5、总功率:12.6KW。
6、可视化电子面板,实时显示机器工作状态。
7、独特的门结构设计,防止高温水外溢。
8、内凹防堵喷设计,增加接触面积,冲洗无死角。
9、洗臂采用不锈钢材质,更经久耐用。
10、水箱及加热包防干烧设计,安全可靠。
11、提供可选洗涤周期,满足不同的洗涤需求。

MEIKO

VEETSAN

WINTERHALTER

1

9

洁碟台

1200*760*870

—面板板厚1.2mm,采用SUS304-2B不锈钢制作
—加强筋全部采用板厚0.8mm不锈钢板制作
—立柱采用φ38X1.2不锈钢管材
—拉档采用25X38X0.8不锈钢方管,配全钢可调子弹脚

厂制品

1

10

★双门消毒柜(热风循环)

1285*640*1980

参考型号:YW-R-D4/GBR-2/XYXDE20A
—板厚1.2mm,采用SUS304-2B不锈钢制作
—高效远红外线发热管耗电量低,比电热蒸汽消毒节电75%
消毒效率高、灭菌力强、消毒器具后干爽、明净、无破损
—采用优质保温材料,升温快、恒温稳定。
有自动控温、恒温和定时装置超温保护安全节能操作简便
—功率:220V/5KW 温度:120度

宇王

MEICHU

名厨

1

11

★密封碗柜

1200*500*1800

—侧板厚1.0mm,层板厚1.0mm,采用SUS304-2B不锈钢制作
—不锈钢框架式加强筋,板厚1.0mm,门采用上挂式移门
—门板厚1.0mm,采用SUS201不锈钢,配不锈钢可调脚

厂制品

1

二层

切配区、烹饪区

1

四层平板架

1200*500*1800

—面板板厚1.0mm,采用SUS304-2B不锈钢制作
—加强筋全部采用板厚0.8mm不锈钢板制作
—立管φ38厚1.0mm,配全钢可调子弹脚

厂制品

3

2

灭蝇灯

370*220*1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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