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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北仑公共交通有限公司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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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北仑公共交通有限公司餐饮服务外包项目预公示

招标详情

宁波市北仑公共交通有限公司餐饮服务外包项目预公示 信息发布时间: 2021-10-15 10:00:44

一、招标人:宁波市北仑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二、项目名称:宁波市北仑公共交通有限公司餐饮服务外包项目
三、招标内容:餐饮服务外包
四、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应具备的条件。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五、公示时间:2021年10月15日至2021年10月20日。
六、征求意见和建议的范围
(一)技术要求是否存在问题;
(二)是否出现明显的倾向性意见和特定的性能指标;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是否具有明显的倾向性和歧视性;
(四)影响政府采购 公开、公平、公正 原则的其他情况。
七、其他内容:
各供应商提出修改理由和建议的,请于2021年10月20日下午16时前(节假日除外)将书面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和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确认密封后送至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业务三部,外地可邮件送达,电子邮箱:438633959@qq.com,传真件必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八、对建议和修改理由的要求:对逾期送达的意见、建议书恕不接受。
九、本项目招标文件征求意见结束后,将在本公告发布的网站上公开发布招标公告。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北仑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徐军、高书焓、张龙锋、林申杰、陈露
电话:0574-88090336、88090039
传真:0574-87425386

北仑公交餐饮服务外包招标文件预公示稿.docx

宁波市北仑公共交通有限公司餐饮服务外包项目 (招标编号:CBNB-20213198) 招标文件 招标人: 宁波市北仑公共交通有限公司(盖单位章) 2021年10月 2 目 录 第1章 招标公告 第2章 投标人须知 第3章 评标办法 第4章 合同条款(参考) 第5章 供货要求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第一章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宁波市北仑公共交通有限公司餐饮服务外包项目(项目名称),招标人为宁波市北仑公共交通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资金来源)。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餐饮服务外包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招标内容 服务期限 服务需求 餐饮服务外包 三年 常规经营早中晚餐,投标人提供餐饮服务(材料购买、餐饮加工、送餐等),餐价按成本价出售,补贴中餐费用10元/人/餐。投标人在5个固定就餐点设立制作厨房,同时每天对16个配送点进行配送。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应具备的条件。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 月 日至2021年 月 日,每日上午08:30时至11:00时,下午13: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宁波市鄞州区天童南路666号中基大厦19楼前台)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购买联系人:李小姐,88090098,邮箱:719126619@qq.com)。 投标人付款后应及时将汇款底单直接传真或发邮件至我司前台标书发售人员,并在底单上注明需要购买标书的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联系人、手机号及邮箱,如未按此要求操作,供应商将有可能不能及时收到招标文件,请给予配合。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请勿个人或支付宝汇款。(本招标文件支持在线购买,网址:https://dwz.cn/BzVsB93Q)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如投标人于2021年 月 日17:00时前递交投标文件,请密封送达(或快递形式)至宁波市鄞州区天童南路666号中基大厦19楼业务三部,联系人高书焓,联系电话0574-88090039(请务必要求本人签收,否则如出现遗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如投标人于2021年 月 日17:00时后递交投标文件,请密封送达至宁波市北仑区长江路1166号行政大楼B楼3层宁波市北仑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厅,联系人高书焓,联系电话0574-88090039(请务必要求本人签收,否则如出现遗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5.3本次招标将采用不见面形式开标(投标人可通过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60.190.61.234/live,投标单位在线观看开标直播过程,并和代理机构进行交互),于2021年 月 日 :00时在宁波市北仑区长江路1166号行政大楼B楼3层宁波市北仑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厅直播开标。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北仑区分网和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网站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北仑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招标机构名称: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天童南路666号中基大厦19楼 电 话:0574-88090336、88090039 传 真:0574-87425386 联 系 人:徐军、高书焓 监管机构名称:宁波市北仑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574-89384082 主管部门:宁波市北仑区交通运输局 联系电话:0574-89384336 招标有关款项汇入的账号: 开户银行:宁波银行科技支行 账号: 31010122000005488 户名: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 容 1.1.2 招标人 名称:宁波市北仑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北仑区龙角山路11号 联系人:范科 电话:0574-86107990 1.1.3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天童南路666号中基大厦19楼 联系人:徐军、高书焓 电话:0574-88090336、88090039 1.1.4 招标项目名称 宁波市北仑公共交通有限公司餐饮服务外包项目 1.2.1 资金来源及比例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1.2.2 资金落实情况 已经落实 1.3.1 招标范围 餐饮服务外包 1.3.2 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合同一年一签。采购人有权根据上年合同履约考核情况或相关政策文件决定是否续签。 1.3.3 交付地点 招标人指定地点 1.3.4 技术性能指标 详见第五章 供货要求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信誉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应具备的条件。 39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2)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与本招标项目其他投标人代理同一个制造商同一品牌的材料设备投标; (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6)为本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7)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8)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9)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0)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1)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4)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6)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7)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投标人书面承诺,格式见第六章); (18)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9.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1.9.2 投标人在投标预备会前提出问题 时间:/ 形式:/ 1.9.3 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 书面 1.10.1 分包 不允许 1.11.1 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详见第五章 供货要求,投标人须对供货要求中的所有商务条款和货物技术规格无负偏离,如有负偏离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1.11.3 其他可以被接受的技术支持资料 / 1.11.4 偏差 不允许负偏离 2.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澄清通知(如有) 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 月 日 形式:书面 2.2.2 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 书面 2.2.3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 时间:2021年 月 日 形式:书面 2.3.1 招标文件修改发出的形式 书面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2.3.2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 时间:2021年 月 日 形式:书面 3.1.1 构成投标文件的资料 1)投标报价部分包括以下内容: (1) 投标一览表(格式附后); (2) 投标明细表(格式附后); 2)投标响应部分包括以下内容: (1) 投标函(格式附后); (2)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投标人的代表若为非法定代表人的,必须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3) 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4) 投标人资格声明(格式附后); (5) 供货要求偏离表(格式附后); (6) 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附后); (7) 同类项目业绩 (业绩一览表格式附后); (8) 企业认证; (9) 企业荣誉; (10) 企业许可证; (11) 项目经理; (12) 项目组人员的配备与管理; (13) 餐饮服务相关荣誉; (14) 食品安全责任险; (15) 就餐管理方案; (16) 食堂环境卫生服务方案; (17) 原材料采购相关制度; (18) 安全应急方案; (19) 物品管理方案; (20) 网络订餐; (21) 人员培训管理方案; (22) 节能措施; (23) 应急预案; (24) 合理化建议; (25) 评分办法中所要求的资料; (26) 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料。 3.2.1 增值税税金 符合国家增值税税金缴纳要求 3.2.4 最高投标限价 见第五章供货要求最高限价,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作无效标处理。 3.2.5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 投标报价为完成本项目的所有费用。 3.3.1 投标有效期 90天 3.4.1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40000.00元(人民币)。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投标保证金以汇票、电汇、网银等非现金形式交至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宁波银行科技支行,银行账号:31010122000005488。 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 月 日16:00 投标保证金退还(不计息):除招标文件规定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外,未中标的供应商,凭保证金收据和开户银行账户办理退款手续,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供应商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凭合同、保证金收据和开户银行账号办理退款手续。投标保证金以网银形式退还公司账户。 3.4.4 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1)开标后在投标有效期间,投标人撤回其投标文件。 (2)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人擅自修改或拒绝接受已经承诺的条款的。 (3)中标人未按规定提供履约保证金。 (4)中标人未按期与招标人签订中标经济合同。 (5)因投标人弄虚作假、串通投标等原因造成重新招标或者重新评标的。 3.5 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 无 3.5.2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无 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的时间要求 无 3.6.1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 3.7.3(2) 投标文件份数及其他要求 投标文件正本:1份 投标文件副本:4份 3.7.3(3) 投标文件是否需分册装订 分册装订要求: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投标文件需分册装订的。 4.2.1 投标截止时间 2021年 月 日 :00(北京时间) 4.2.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宁波市鄞州区天童南路666号中基大厦19楼业务三部 4.2.3 投标文件是否退还 否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2021年 月 日14:00(北京时间) 本次招标将采用不见面形式开标(投标人可通过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60.190.61.234/live,投标单位在线观看开标直播过程,并和代理机构进行交互) 5.2(4) 开标程序 开标顺序:技术商务部分和报价部分一起开启 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 其中招标人代表 0 人,专家 5 人;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从专家库中抽取 6.3.2 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 1人 7.1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 公示媒介:宁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北仑区分网(网址http://beilun.bidding.gov.cn/) 公示期限:3个日历天 7.4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否 7.6.1 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金额:人民币40000元; 履约保证金的收取及退还: 1、履约保证金的收取:人民币; 履约保证金形式:保函等非现金形式。在签订合同之前支付给采购人。 2、履约保证金的退取:待中标人完成合同履约后无息返还(如在合同履约期间未完全履行合同内容的,采购人将视其情节严重程度给予相应处罚,直至没收其履约保证金,采购人保留终止合同的权利)。 1.总则 1.1招标项目概况 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设备、材料、服务采购进行招标。 1.1.2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招标范围、工期、交付地点和技术性能指标 1.3.1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交付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4技术性能指标: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投标人为代理经销商的,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包含对制造商、供应商、服务商的资质要求,对投标人的业绩要求包含对投标设备的业绩要求。 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见本章第 3.5 款的规定。 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 1.4.1 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2)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与本招标项目其他投标人代理同一个制造商同一品牌的材料设备投标; (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6)为本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7)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8)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9)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0)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1)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4)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6)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7)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投标人书面承诺制); (18)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5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本项目招标代理费用由招标人承担。 1.6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7语言文字 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1.8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投标预备会 1.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9.2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9.3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10分包 1.10.1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设备、材料、服务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非主体设备、材料、服务外,其他工作不得分包。 1.10.2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接受分包的人不得再次分包。中标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招标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1.11响应和偏差 1.11.1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做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招标人的响应,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1.2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设备、材料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技术支持资料及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服务大纲等内容以对招标文件做出响应。 1.11.3投标文件中应针对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中列明的技术要求提供技术支持资料。技术支持资料和服务支持资料以制造商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或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的其他形式为准,不符合前述要求的,视为无技术支持资料,其投标将被否决。 1.11.4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了可以偏差的范围和最高偏差项数的,偏差应当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偏差范围和最高项数,超出偏差范围和最高偏差项数的投标将被否决。 1.11.5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全部偏差,均应在投标文件的商务和技术偏差表中列明,除列明的内容外,视为投标人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 2.招标文件 2.1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供货要求; (6)投标文件格式; (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 根据本章第 1.9 款、第 2.2 款和第 2.3 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招标文件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日的,并且澄清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 2.2.4除非招标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回复投标人在本章第 2.2.1 项规定的时间后的任何澄清要求。 2.3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招标人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日的,并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2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 2.4招标文件的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做出答复;做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3.投标文件 3.1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详见投标前附表; 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做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1.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 3.1.1(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 3.1.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未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 3.1.1(4)目所指的投标保证金。 3.2投标报价 3.2.1投标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增值税税金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投标人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在投标函中进行报价并填写分项报价表。 3.2.2投标人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 3.2.3投标报价为各分项报价金额之和,投标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价不一致的,应以各分项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投标报价;如分项报价中存在缺漏项,则视为缺漏项价格已包含在其他分项报价之中。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分项报价表”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 4.3 款的有关要求。 3.2.4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3.2.5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投标有效期 3.3.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 90 天。 3.3.2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 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及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3.4投标保证金 3.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和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境内投标人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可以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 3.4.1 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4.3招标人最迟将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 5 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3)发生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3.5资格审查资料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审查资料,以证明其满足本章第 1.4 款规定的资质、财务、业绩、信誉等要求。 3.5.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及其制造商(适用于代理经销商投标的情形)资格或者资质证书副本和投标材料检验或认证等材料的复印件以及: (1)投标人为企业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投标人为依法允许经营的事业单位的,应提交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 3.5.2“业绩一览表”应附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具体时间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 3.5.1 项至第 3.5.2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 3.6备选投标方案 3.6.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6.2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 3.6.3投标人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报价,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个报价,但同时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供货方案的,视为提供备选方案。 3.7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7.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供货期、服务期、投标有效期、供货要求、招标范围、服务要求等实质性内容做出响应。投标文件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3.7.3(1)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投标函及对投标文件的澄清、说明和补正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应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 (2)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右上角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供电子版文件。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或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 (3)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并编制目录,投标文件需分册装订的,具体分册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4.投标 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投标文件应密封包装,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 4.1.2投标文件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3未按本章第 4.1.1 项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4.2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4.2.2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2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3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4.2.4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在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 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4.3.2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 3.7.3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4.3.2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 5 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 4.3.3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 3 条、第 4 条的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5.开标 5.1开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人在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2开标程序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宣布开标纪律; (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 (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4))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工期、交付地点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 (5)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6)开标结束。 5.3开标异议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做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6.评标 6.1评标委员会 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 6.1.3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评标的,招标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做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评标委员会成员重新进行评审。 6.2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评标 6.3.1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6.3.2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合同授予 7.1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 3 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示媒介和期限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 3 天。 7.2评标结果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做出答复;做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7.3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 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提请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审查确认。 7.4定标 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招标人或招标人授权的评标委员会依法确定中标人。 7.5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 3.3 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6履约保证金 7.6.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金额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保证金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保证金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 7.6.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 7.6.1 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7签订合同 7.7.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7.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中标人提出附加条件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7.7.3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8. 纪律和监督 8.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露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8.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8.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8.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8.5投诉 8.5.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 10 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8.5.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应当按照投标人须知第 2.4 款、第 5.3 款和第 7.2 款的规定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第 8.5.1 项规定的期限内。 9.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 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1 评标方法 中标候选人排序方法 根据综合得分从高到低依次排序。 2.1.1 形式评审标准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一致 投标函签字盖章 有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章。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应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投标文件格式 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联合体投标人 / 备选投标方案 除招标文件明确允许提交备选投标方案外,投标人不得提交备选投标方案 …… …… 2.1.2 资格评审标准 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5.1 项规定,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资质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财务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业绩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信誉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其他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联合体投标人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2 项规定 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投标人的资质要求 (如有)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投标人的业绩要求 (如有)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 ……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 投标报价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2 款规定 投标内容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1 项规定 工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2 项规定 交付地点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3 项规定 技术性能指标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4 项规定 投标有效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3.1 项规定 投标保证金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4.1 项规定 权利义务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11.1 项规定和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质保期和售后服务 符合第五章“供货要求”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技术支持资料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11.3 项规定 …… ……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2.2.1 分值构成 (总分 100 分) 商务部分:20分 技术、服务部分:70分 投标报价:10分 其他评分因素: /分(如有)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最低的参与评审的价格。 2.2.3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条款号 评分因素(偏差率) 评分标准 2.2.4 (1) 商务评分标准 同类项目业绩 (5分) 2018年1月1日至今(合同签订之日为准)投标人具有食堂服务业绩的且就餐人员不少于800人的,每提供1份合同得1分,最高得5分。 (提供完整合同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不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 企业认证(5分) 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能源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商品售后服务认证证书(五星级),每提供一个得1分,本项最高5分。 (提供以上有效的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企业荣誉(6分) 1、投标人服务过的食堂项目获得省级及以上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食堂的得2分;获得过市级餐饮服务食堂安全示范单位食堂的得1分;获得过区级餐饮服务食堂安全示范单位食堂的得0.5分; 2、投标人服务过的食堂项目获得食品安全监督量化管理A级食堂的得2分; 3、投标人服务过的食堂项目获得“示范职工食堂”的得2分。 (提供相关证明、证书或网页截图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并提供对应合同复印件,均加盖投标人公章,不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 企业许可证(4分) 1、投标人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得2分。 2、投标人具有有效的人力资源许可证的得2分。 (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不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 技术、服务评分标准 项目经理(3分) 根据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从事过食堂服务管理工作,工作经验5年以上的得3分,3年-5年(含)工作经验的得1分,其他不得分。 (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及投标单位为项目经理近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投标人公章,不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 项目组人员的配备与管理(9分) 拟派本项目厨师长: 1、 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得1分;2、具有人社部门颁发的一级或高级技师中式烹调师职业资格证书的得2分;3、具有人社部门颁发的公共营养师职业资格证书的得2分。 本项最高得5分。(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及投标单位近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投标人公章,不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 拟投入本项目其他人员持证、素质等综合情况打分,本项最高得4分。(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及投标单位近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投标人公章,不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 2.2.4(2) 食品安全责任险(3分) 投标人具有有效的食品安全责任保险保险单,且累计赔偿限额在3000万元(含)及以上的得3分,2000万元(含)-3000万元的得1分,2000万元以下的得0.5分,没有不得分。 注:投标文件中提供保险单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不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 就餐管理方案(8分)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服务方案对采购需求的响应情况、从管理方案的规范性、相应的保证措施等方面进行综合评议。被评为优的得6-8分,被评为良的得4-6分,被评为一般的得0-3分。未提及此项不得分。 食堂环境卫生服务方案(8分)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食堂环境卫生服务方案(包括餐桌、地面、餐具、排水沟、设备设施、工具、员工仪表等)以及落实的保障措施等情况进行打分。被评为优的得6-8分,被评为良的得4-6分,被评为一般的得0-3分。未提及此项不得分 原材料采购相关制度(5分)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进货检验规范、大宗荤素菜采购管理方案等进进行打分。被评为优的得4-5分,被评为良的得2-3分,被评为一般的得0-2分。未提及此项不得分。 安全应急方案(8分) 针对本项目的食品安全、生产安全的风险分析及可行控制方案。评委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方案的相关内容,被评为优的得6-8分,被评为良的得4-6分,被评为一般的得0-3分。未提及此项不得分。 物品管理方案(5分) 针对食堂设备设施维护、物品的保存等进行打分。管理方方案是否合理,全面。被评为优的得4-5分,被评为良的得2-3分,被评为一般的得0-2分。未提及此项不得分。 餐饮创新服务(5分) 投标人根据公交公司实际情况提出的创新性工作服务的合理性、创新性等进行打分(如遇节假日免费提供小礼品、餐后水果、夜间值班免费提供夜宵等)。被评为优的得4-5分,被评为良的得2-3分,被评为一般的得0-2分。未提及此项不得分。 人员培训管理方案(5分)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人员培训方式及内容、人员管理进行打分。被评为优的得4-5分,被评为良的得2-3分,被评为一般的得0-2分。未提及此项不得分。 节能环保措施(5分) 针对投标人提供的节能管理措施、垃圾分类措施等进行打分。被评为优的得4-5分,被评为良的得2-3分,被评为一般的得0-2分。未提及此项不得分。 应急预案(3分) 针对投标人提供的公众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消防应急预案,对食堂的防火、防燃气泄漏应急措施进行打分。被评为优的得2-3分,被评为良的得1-2分,被评为一般的得0.5-1分。 合理化建议(3分) 根据投标人依据本项目服务要求、采购单位需求提出的合理化建议进行打分。被评为优的得2-3分,被评为良的得1-2分,被评为一般的得0.5-1分。 2.2.4 (3)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价格评分 (10分) 评标基准价=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最低的价格为评标基准价。 基准价得分为满分10分, 其他投标报价得分计算公式如下: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100 得分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一位。 2.2.4 (4) 其他因素 评分标准 …… …… 1. 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 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技术得分高的优先;如果技术得分也相等,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的规定确定中标候选人顺序。 2. 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 分值构成 (1)商务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技术服务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其他评分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 评分标准 (1)商务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技术服务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投标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其他因素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 评标程序 3.1 初步评审 3.1.1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 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1 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3.1.2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做出响应,或者对招标文件的偏差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或最高项数; (2)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受贿等违法行为。 3.1.3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及其他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并要求投标人书面澄清确认。投标人拒不澄清确认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投标报价为各分项报价金额之和,投标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价不一致的,应以各分项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投标报价; (4)如果分项报价中存在缺漏项,则视为缺漏项价格已包含在其他分项报价之中。 3.2 详细评审 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 (1)按本章第 2.2.4(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商务部分计算出得分 A; (2)按本章第 2.2.4(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技术服务部分计算出得分 B; (3)按本章第 2.2.4(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报价计算出得分 C; (4)按本章第 2.2.4(4)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其他部分计算出得分 D。 3.2.2 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 投标人得分=A+B+C+D。 3.2.4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的定义为: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低于所有有效投标报价平均价的70%的情形),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做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 3.2.5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 3.3.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 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且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并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4 评标结果 3.4.1 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 1.1.1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 第4章 合同条款(参考) 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 (以下简称乙方) 第1条 服务内容 常规提供早中晚餐,早餐甲方若有需求需制作。乙方提供餐饮服务(材料购买、餐饮加工、送餐等),餐价按成本价出售,不得赚取差价利润。 第2条 承包期限 本合同期限为 年,从20 年 月 日起至20 年 月 日止。 第3条 维护养护 承包期间相关餐饮设备的更新及维修由中标人负责,费用按实结算,甲方每年承担的费用不多余人民币50000元,多出部分由乙方承担。 第4条 餐饮服务内容 1)出租方式:所有场站餐饮服务统一打包由一家单位独立承包,实行统一管理,综合服务,不得分包经营。要求乙方承诺派出的核心服务团队成员到岗率达100%,并接受甲方的考核。 2)餐饮服务总体内容: 2.1 乙方配备专业的管理团队(主要包括管理人员、厨师队伍、服务人员等)进行餐饮管理服务,为甲方职工和驾驶员提供营养、健康、科学、合理的工作餐。要求管理专业,服务热情,保证餐厅有序运作,确保公司满意,职工、司机满意。 2.2 乙方负责主副食的加工供应、人员管理、卫生管理、厨房设备及安全管理、菜肴质量管理、采购和验收管理、财务和预算管理、成本控制等。 2.3整体运行管理须符合卫生行政部门对甲方餐饮的各项规定和管理要求。建立各项规章制度,拟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建立工作台账,落实实施。 3)餐饮服务具体要求: 3.1要求乙方配备专业的管理团队(主要包括管理人员、厨师队伍、服务人员等)进行餐饮服务管理。要求管理专业、服务热情,保证餐厅有序运作,确保职工满意。 3.2乙方负责主副食的加工供应、人员管理、卫生管理、厨房设备管理、安全管理及菜肴质量管理等。乙方负责采购和甲乙双方共同验收管理,干货备料仓库管理。配合甲方做好财务和预算管理、成本控制等。 3.3 对进入窗口的饭菜品种(以宁波当地菜品为主)执行甲方审批制度,菜谱一周一定。每月确保菜品30%以上更换率。可按公司需求变化由中标乙方和公司共同协商进行合理调整。 3.4确保所用人员均持有健康证、服务证,并统一着装上岗。 3.5 坚持“服务第一”宗旨,需按公司规定的时间内职工提供优质服务,不得无故提前或延迟开饭时间,做到文明待人、热情服务。 3.6严格执行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如出现,食物中毒、违法违纪等损害职工身体健康和信誉的事故,必须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并赔偿经济损失,如果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或被行政主管部门处罚的,采购方有权立即解除合同,并要求中标人支付月服务费3倍的违约金。在服务期内所聘人员不符合操作要求,必须及时调整或更换,否则,采购方有权扣除其相应费用,直至中止合同。 3.7菜品的原材料采购确保不提供三无产品及不合格产品。 3.8要求打包盒等采用可降解环保材料,方便垃圾分类。 3.9安全责任:乙方在提供服务过程中,发生的一切事故及损失(如操作不当、使用工具不规范、用电、用煤气不规范等)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4)就餐情况:全年365天无休,提供午餐及晚餐,甲方有需要的情况乙方需经营早餐。就餐对外不开放,不接受现金交易。甲方公司目前拥有员工约1250人,每月就餐天数为30天,甲方仅补贴午餐费用10元/人。其余相关外包服务单位就餐人数约100人/天,就餐自行充值。乙方对五个餐饮点配备厨师,同时对16个站点进行配送。严禁乙方赚取就餐差价利润。 5)就餐标准:早餐要求:每日品种4种以上。每周有更新,每日有豆浆或者紫菜或者万年青等汤材。中晚餐主要以套餐为主,套餐为两种:自行搭配一荤一半荤一素(含米饭和汤)费用为10元(不含税)/人/餐,自行搭配一荤一素(含米饭和汤)费用为7元(不含税)/人/餐。同时允许单点。中餐每天提供荤菜种类不少于3样,半荤不少于3样,素菜不少于3样,晚餐根据实际情况菜品适量减少,菜品一周内不重复。配送仅提供一荤一半荤一素(含米饭和汤)10元(不含税)/人/餐标准,菜品自行搭配。上述甲方可视餐饮服务运营情况做适当调整。米和油采用非转基因产品,且需甲方认可的品牌。食材原料需有关部门检验合格,相关产品需注明出厂日期、保质期、QS标识等规范标签。 6)餐饮点设置:5个。分别为滨江站、珠江站、大碶站、柴桥站、梅山站。 7)送餐服务16个。分别为小港联合车站、红联渡口、东环南路站、宁波南站、邬隘站、松花江路站、公交西站、保税东区站、凤凰山、长江路站、大榭客运站、学校场站、白峰码头、郭巨客运站、洋沙山和三山。另外甲方有要求需另增加配送的(如大型活动服务),乙方需无条件满足。 8)送餐服务中就餐餐具由甲方提供,所产生的配送工具和人员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送餐点的餐具必须24小时内收回,就餐残渣打扫服务由保洁公司负责。运输过程中必须做好保温措施。 9)餐饮服务时间: 9.1早餐:开设自选餐服务。时间6:30-8:00 9.2午餐:开设自选餐服务。时间9:30-13:00 9.3晚餐:开设自选餐服务。时间15:30-18:30 9.4上述供餐服务方式可按实际需求变化中标乙方根据甲方要求进行调整。 9.5各个点位配送10:30分前送达,具体送餐时间可根据甲方要求进行调整。 10)设施设备: 餐饮服务相关设备如煤气灶、消毒柜、电饭锅、碗筷等设施设备由甲方提供(原有利用),今后相关设备的更新及维修由中标人负责,费用按实结算,甲方每年承担不多于人民币50000元,多余部分由中标人承担。水、电由甲方提供。 厨房作业场地改造费用由中标人负责。 11) 燃气费 燃气费由中标单位承担,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此项费用。 12) 餐饮服务人员最低配备数量与配置要求: 12.1大碶总公司配置项目经理1名,项目主管1名,厨师长1名,统计1名,厨师2名,面点师1名,勤杂3名,共10人(要求每日在岗人数不少于10人)。 梅山站配置厨师1名,勤杂1名,共2人(要求每日在岗人数不少于2人)。 滨江站配置厨师1名,勤杂2名,共3人(要求每日在岗人数不少于3人)。 柴桥站配置厨师2名,勤杂3名,共5人(要求每日在岗人数不少于5人)。 珠江站配置厨师2名,勤杂4名,共6人(要求每日在岗人数不少于6人)。 12.2配置要求 序号 人员类别 基本要求 备 注 1 管理人员 管理人员需具有不少于500人食堂管理三年及以上经验,身体健康。 所有人员男性55周岁及以下,女性50周岁以下。所有工作人员在服务期内按国家要求相关保险。 2 厨师长、厨师 应具有相关厨师工作经验两年以上,其中具有为三级(含)以上中式烹调师证的,身体健康,持健康证。 3 面点师 应具有相关面点师工作经验两年以上,其中职称为三级(含)以上中式面点师证的,身体健康,持健康证。 4 洗杂工 都应有一定服务经验,具有良好的服务意识,具备一定的服务技能与技巧,形象良好,身体健康,持健康证。 5 统计员 大专以上学历,相关财务统计工作经验。 注: 1、本项目所配置的人员均须投保意外险。 2、以上人员在服务过程中发生变化,补充的新进人员必须符合上述要求并签订劳动合同后报甲方同意并备案。服务期间乙方与投入本项目的服务人员发生劳动纠纷由乙方自行解决。 甲方采用微信或其他方式建立网络点餐、订餐、充值等电子化服务系统,交由中标人使用,中标人必须在甲方要求的权限内使用网络订餐系统,做好餐费营收、统计、结算、菜单发布等工作,并配合甲方做好餐费发放工作。未经甲方同意,中标人不得擅自修改财务等数据。 13)监管:甲方相关职能科室对餐饮服务卫生、饭菜质量、服务质量进行定期检查,并根据公司出台的餐饮服务标准每月进行考核。对中标人提供的食材定期进行市场询价,对食材价格及数量进行对比。 14)中标人必须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自行办妥各餐饮点的各类证件证书,涉及违法违规事件和造成的后果全部由中标人负,所有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15)付款方法和条件 15.1全年餐饮服务费分十二次支付,当月服务费由甲方在收到中标人开具的正规发票后在下个月月末前向中标人支付完成。 15.2当月餐费由甲方在收到中标人开具的正规发票后在下个月月末前向中标人支付完成,餐费根据上月餐费的实际发生额结算(第一个月餐费由中标人垫付)。 15.3食堂清洁消耗品由中标人免费提供,厨房作业场地改造费用由中标人负责不另计费用。 16)投标报价: 16.1 本项目以人民币报价。投标报价包括但不限于人员工资、人员综合费用(各种社会保险、残保金、福利、行政办公费用、服装费、节假日加班费、疫情防控相关费等)、配送费、煤气费、服务公司的管理费、除甲方提供以外的消耗品、脱排油烟机清洗等、不可预计费用、税金等完成本项目一年服务的全部费用。 16.3 餐费税金:(1)税金(按327万元/年的餐费进行测算,实际餐费按实结算) 16.4 乙方须承诺: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对甲方的餐饮服务造成影响。 16.5 如发生餐饮服务点位(5个)或乙方工作人员数量的增加或减少,以甲方统一调配并签证认可的联系单为准,产生的费用协商调整。 16.6 投标报价中的人员基本月工资不得低于2021年浙江省最低月工资标准。在服务期限三年内,如遇最低工资、社保基数、社保系数上调,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人在投标报价中考虑,甲方不再补偿。 16.7 本项目的最高限价为人民币210万元/年,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作无效标处理。 第5条 配送方式 1、配送点位共计16个:分别为小港联合车站、红联渡口、东环南路站、宁波南站、邬隘站、松花江路站、公交西站、保税东区站、凤凰山、长江路站、大榭客运站、学校场站、白峰码头、郭巨客运站、洋沙山和三山。另外甲方有要求需另增加配送的(如大型活动服务),乙方需无条件满足。 2、送餐交通工具和人员费用由乙方承担。 3、送餐点的饭菜接收、餐具回收、就餐残渣和各站点保温箱打扫服务由乙方承担。 第7条 卫生管理 乙方应加强卫生管理,总的要求是符合国家饮食业卫生的标准,确保卫生安全,具体为: 1、工作人员应持有效身体健康证件上岗。 2、仓库物品摆放整齐,建立仓库收发管理明细账目、严格物品检查程序,防止出现过期食品存放,保持仓库通风,定期清洁卫生,防止不合格食品存放。 3、严格食品原料采购关,食品采购必须到持有正规卫生许可证、检验检疫合格证的固定场所,产品名称必须注明保质期、出厂日期、生产厂家等规范标签。 4、食品加工环节按规定操作,从原料粗加工、切配到烹饪的每个环节,厨房人员必须分工明确,专人负责,执行自检、互检、专检制度。 5、餐厅桌椅摆放整齐,台面、地面干净无油污,每餐前派专人负责卫生清洁,客人用餐结束后,饭、菜、餐具及时回收,保持整洁、舒适的用餐环境。 6、严格按照高温消毒程序清洗餐具,餐具每次使用后高温消毒,餐具按规定位置摆放,工作台、调料台、炉灶等在工作完成后,及时清理,保持冰箱、冰柜卫生清洁。 7、定期清理疏通下水管道。保持食堂空调、吊扇及各站点保温箱清洁。 8、食品加工间的人员进出有严格的管理制度。 9、采购的大米、调料、油等均为品牌产品。 10、其他符合饮食行业要求的卫生条件。 第8条 安全责任 1、如出现,食物中毒、违法违纪等损害职工身体健康和信誉的事故,乙方必须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并赔偿经济损失,如果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或被行政主管部门处罚的,甲方有权立即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月服务费3倍的违约金。在服务期内所聘人员不符合操作要求,必须及时调整或更换,否则,甲方有权扣除其相应费用,直至中止合同。 2、菜品的原材料采购确保不提供三无产品及不合格产品。 3、乙方切实做好安全教育工作,严格做好各站点用水、用电、用气等安全操作及安全检查。在工作过程中发生的劳动事故、人员安全、生产安全、用电用气安全等全部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9条 考核 1、甲方每月度采取定期普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办法对中标人服务质量进行考核验收。合同签订后每12个月为一个考核周期。考核周期内成绩不转入下个考核周期。 第10条 结算方式 1、全年餐饮服务费分十二次支付,当月服务费由甲方在收到中标人开具的正规发票后在下个月月末前向中标人支付完成。 2、当月餐费由甲方在收到中标人开具的正规发票后在下个月月末前向中标人支付完成,餐费根据上月餐费的实际发生额结算(第一个月餐费由中标人垫付)。 3、食堂清洁消耗品由中标人免费提供,厨房作业场地改造费用由中标人负责不另计费用。 第11条 服务承诺 乙方对食堂管理提供以下承诺: 1、按星级酒店服务标准提供餐饮服务。 2、工作人员着装整洁,微笑服务,对用膳人员热情、主动。 3、严格按照饮食卫生标准执行各项操作。 4、接受甲方提出改进意见,及时妥善处理。 第12条 其他 甲方不再向乙方收取租金、水、电、煤气及物业等其他费用,乙方不得将水电等做它用如洗衣等。 第13条 批准手续 乙方的服务如果需要办理批准手续,由乙方负责,甲方给予协作配合。 第14条 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造成对方损失,应当承担责任。 第15条 不可抗力 房屋及各类设备、设施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损毁和造成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16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经签署盖章后生效,一式四份,甲方、乙方各执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第5章 服务要求 1、 项目概况 为了进一步加强公司餐饮服务水平,提高饭菜品质,改善公司员工的用餐环境及质量,规范餐饮服务的统一管理。公司计划将各场站餐饮服务通过公开招标的形式进行统一外包,具体方案如下: 1)出租方式:所有场站餐饮服务统一打包由一家单位独立承包,实行统一管理,综合服务,不得分包经营。要求投标人承诺派出的核心服务团队成员到岗率达100%,并接受招标人的考核。 2)餐饮服务总体内容: 2.1 投标人配备专业的管理团队(主要包括管理人员、厨师队伍、服务人员等)进行餐饮管理服务,为招标人职工和驾驶员提供营养、健康、科学、合理的工作餐。要求管理专业,服务热情,保证餐厅有序运作,确保公司满意,职工、司机满意。 2.2 投标人负责主副食的加工供应、人员管理、卫生管理、厨房设备及安全管理、菜肴质量管理、采购和验收管理、财务和预算管理、成本控制等。 2.3整体运行管理须符合卫生行政部门对招标人餐饮的各项规定和管理要求。建立各项规章制度,拟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建立工作台账,落实实施。 3)餐饮服务具体要求: 3.1要求投标人配备专业的管理团队(主要包括管理人员、厨师队伍、服务人员等)进行餐饮服务管理。要求管理专业、服务热情,保证餐厅有序运作,确保职工满意。 3.2投标人负责主副食的加工供应、人员管理、卫生管理、厨房设备管理、安全管理及菜肴质量管理等。投标人负责采购和甲乙双方共同验收管理,干货备料仓库管理。配合招标人做好财务和预算管理、成本控制等。 3.3 对进入窗口的饭菜品种(以宁波当地菜品为主)执行招标人审批制度,菜谱一周一定。每月确保菜品30%以上更换率。可按公司需求变化由中标投标人和公司共同协商进行合理调整。 3.4确保所用人员均持有健康证、服务证,并统一着装上岗。 3.5 坚持“服务第一”宗旨,需按公司规定的时间内职工提供优质服务,不得无故提前或延迟开饭时间,做到文明待人、热情服务。 3.6严格执行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如出现,食物中毒、违法违纪等损害职工身体健康和信誉的事故,中标人必须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并赔偿经济损失,如果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或被行政主管部门处罚的,采购方有权立即解除合同,并要求中标人支付月服务费3倍的违约金。在服务期内所聘人员不符合操作要求,必须及时调整或更换,否则,采购方有权扣除其相应费用,直至中止合同。 3.7菜品的原材料采购确保不提供三无产品及不合格产品。 3.8要求打包盒等采用可降解环保材料,方便垃圾分类。 3.9安全责任:中标人在提供服务过程中,发生的一切事故及损失(如操作不当、使用工具不规范、用电、用煤气不规范等)由中标人承担全部责任。 4)就餐情况:全年365天无休,提供早餐、午餐及晚餐。就餐对外不开放,不接受现金交易。招标人公司目前拥有员工约1250人,招标人仅补贴午餐费用10元/人。其余相关外包服务单位就餐人数约100人/天,就餐自行充值。投标人对五个餐饮点配备厨师,同时对16个站点进行配送。严禁投标人赚取就餐差价利润。 5)就餐标准:早餐要求:每日品种4种以上。每周有更新,每日有豆浆或者紫菜或者万年青等汤材。中晚餐主要以套餐为主,套餐为两种:自行搭配一荤一半荤一素(含米饭和汤)费用为10元(不含税)/人/餐,自行搭配一荤一素(含米饭和汤)费用为7元(不含税)/人/餐。同时允许单点。中餐每天提供荤菜种类不少于3样,半荤不少于3样,素菜不少于3样,晚餐根据实际情况菜品适量减少,菜品一周内不重复。配送仅提供一荤一半荤一素(含米饭和汤)10元(不含税)/人/餐标准,菜品自行搭配。上述招标人可视餐饮服务运营情况做适当调整。米和油采用非转基因产品,且需招标人认可的品牌。食材原料需有关部门检验合格,相关产品需注明出厂日期、保质期、QS标识等规范标签。 6)餐饮点设置:5个。分别为滨江站、珠江站、大碶站、柴桥站、梅山站。 7)送餐服务16个。分别为小港联合车站、红联渡口、东环南路站、宁波南站、邬隘站、松花江路站、公交西站、保税东区站、凤凰山、长江路站、大榭客运站、学校场站、白峰码头、郭巨客运站、洋沙山和三山。另外招标人有要求需另增加配送的(如大型活动服务),投标人需无条件满足。 8)送餐服务中就餐餐具由招标人提供,所产生的配送工具和人员费用全部由投标人承担,送餐点的餐具必须24小时内收回,就餐残渣打扫服务由保洁公司负责。运输过程中必须做好保温措施。 9)餐饮服务时间: 9.1早餐:开设自选餐服务。时间6:30-8:00 9.2午餐:开设自选餐服务。时间9:30-13:00 9.3晚餐:开设自选餐服务。时间15:30-18:30 9.4上述供餐服务方式可按实际需求变化中标投标人根据招标人要求进行调整。 9.5各个点位配送10:30分前送达,具体送餐时间可根据招标人要求进行调整。 10)设施设备: 餐饮服务相关设备如煤气灶、消毒柜、电饭锅、碗筷等设施设备由招标人提供(原有利用),今后相关设备的更新及维修由中标人负责,费用按实结算,招标人每年承担不多于人民币50000元,多余部分由中标人承担。水、电由招标人提供。 12) 燃气费 燃气费由中标单位承担,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此项费用。 12) 餐饮服务人员最低配备数量与配置要求: 12.1大碶总公司配置项目经理1名,项目主管1名,厨师长1名,统计1名,厨师2名,面点师1名,勤杂3名,共10人(要求每日在岗人数不少于10人)。 梅山站配置厨师1名,勤杂1名,共2人(要求每日在岗人数不少于2人)。 滨江站配置厨师1名,勤杂2名,共3人(要求每日在岗人数不少于3人)。 柴桥站配置厨师2名,勤杂3名,共5人(要求每日在岗人数不少于5人)。 珠江站配置厨师2名,勤杂4名,共6人(要求每日在岗人数不少于6人)。 12.2配置要求 序号 人员类别 基本要求 备 注 1 管理人员 管理人员需具有不少于500人食堂管理三年及以上经验,身体健康。 所有人员男性55周岁及以下,女性50周岁以下。所有工作人员在服务期内按国家要求相关保险。 2 厨师长、厨师 应具有相关厨师工作经验两年以上,其中具有为三级(含)以上中式烹调师证的,身体健康,持健康证。 3 面点师 应具有相关面点师工作经验两年以上,其中职称为三级(含)以上中式面点师证的,身体健康,持健康证。 4 洗杂工 都应有一定服务经验,具有良好的服务意识,具备一定的服务技能与技巧,形象良好,身体健康,持健康证。 5 统计员 大专以上学历,相关财务统计工作经验。 注: 1、本项目所配置的人员均须投保意外险。 2、以上人员在服务过程中发生变化,补充的新进人员必须符合上述要求并签订劳动合同后报招标人同意并备案。服务期间中标人与投入本项目的服务人员发生劳动纠纷由中标人自行解决。 招标人采用微信或其他方式建立网络点餐、订餐、充值等电子化服务系统,交由中标人使用,中标人必须在招标人要求的权限内使用网络订餐系统,做好餐费营收、统计、结算、菜单发布等工作,并配合招标人做好餐费发放工作。未经招标人同意,中标人不得擅自修改财务等数据。 13)监管:招标人相关职能科室对餐饮服务卫生、饭菜质量、服务质量进行定期检查,并根据公司出台的餐饮服务标准每月进行考核。对中标人提供的食材定期进行市场询价,对食材价格及数量进行对比。 14)中标人必须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自行办妥各餐饮点的各类证件证书,涉及违法违规事件和造成的后果全部由中标人负责,所有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15)付款方法和条件 15.1全年餐饮服务费分十二次支付,当月服务费由招标人在收到中标人开具的正规发票后在下个月月末前向中标人支付完成。 15.2当月餐费由招标人在收到中标人开具的正规发票后在下个月月末前向中标人支付完成,餐费根据上月餐费的实际发生额结算(第一个月餐费由中标人垫付)。 15.3食堂清洁消耗品由中标人免费提供。 16)投标报价: 16.1 本项目以人民币报价。投标报价包括但不限于人员工资、人员综合费用(各种社会保险、残保金、福利、行政办公费用、服装费、节假日加班费、疫情防控相关费等)、配送费、煤气费、服务公司的管理费、除招标人提供以外的消耗品、脱排油烟机清洗等、不可预计费用、税金等完成本项目一年服务的全部费用。 16.3 餐费税金:(1)税金(按327万元/年的餐费进行测算,实际餐费按实结算) 16.4 投标人须承诺: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对招标人的餐饮服务造成影响。 16.5 如发生餐饮服务点位(5个)或投标人工作人员数量的增加或减少,以招标人统一调配并签证认可的联系单为准,产生的费用协商调整。 *16.6 投标报价中的人员基本月工资不得低于2021年浙江省最低月工资标准。在服务期限三年内,如遇最低工资、社保基数、社保系数上调,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人在投标报价中考虑,招标人不再补偿。 *16.7 本项目的最高限价为人民币210万元/年,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作无效标处理。 2、 考核办法 采购人每月度采取定期普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办法对中标人服务质量进行考核验收。合同签订后每12个月为一个考核周期。考核周期内成绩不转入下个考核周期。 场站公司外包餐饮服务管理办法及餐饮服务月考核表(试行)详见附件(月考核表采购人可每年根据具体情况和要求修改和制定)。 附件1: 场站公司外包餐饮服务 管理办法 (试行) 北仑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场站公司 二0二0年五月 目录 第1章 总则……………………………………………………3 第2章 工作人员岗位职责……………………………………4 第3章 餐饮安全及卫生标准…………………………………5 (1) 服务工作人员………………………………………5 (2) 食品制作场所环境…………………………………6 (3) 炊事用具……………………………………………6 (4) 食品原料采购………………………………………6 (5) 食品加工过程………………………………………6 (6) 食品存放……………………………………………6 (7) 机具的操作…………………………………………7 (8) 监督检查……………………………………………7 餐饮服务月考核表(试行)………………………………………8 附则:………………………………………………………………8 (27) ?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外包餐饮服务安全行为,保障食品卫生安全,确保职工的身体健康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公司产权范围内所有场站外包餐饮服务企业及个人。 第三条 本办法由公司监管部门组织实施监管,其它部门各负职责,协同实施监督工作。 第二章 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一、由于公交行业特殊性,外包者需安排好工作人员,全年提供餐饮,在春节、十一等节假日也不得停业。   二、搞好伙食卫生、安全保卫工作。 三、经常听取员工的工作意见和要求,不断改进服务态度,提高饭菜质量。 四、搞好主副食调配,增加花色品种,提高饭菜质量,搞好成本核算,做到饭菜份量足、价格合理,经济实惠,花样多,品种多,质量好。   五、做好厨具、餐具的日常清洗、消毒和伙房内环境卫生的清扫工作。   六、注意节约、杜绝浪费,经常检查、保养所有的餐饮设备,做好防火、防盗等安全工作。 七、随时准备完成其它临时性任务。 第三章 餐饮安全及卫生标准 一、服务工作人员 1、餐饮工作人员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健康证上墙,无健康合格证者,不得上岗。 2、着统一餐饮工作服,佩戴工作帽、口罩及手套。 3、上班要做到勤剪指甲、勤洗手、勤换衣,严禁佩带手链、戒指等装饰物品。 4、要注意安全操作,严禁持菜刀等利器嬉戏打闹,不得在厨房吸烟。 5、在厨房和餐厅内严禁穿拖鞋、短裤和赤膊。 6、严禁在操作间内随地吐痰,乱扔废弃物。 7、生病时应及时就医,不准带病上岗。 8、统一刷卡消费,不收取任何形式的现金。 二、食品制作场所环境 1、应设置标志,禁止非工作人员进入食品制作区。 2、禁止在餐饮场所及场站饲养狗、猫、鸡等家畜。 3、饭、菜、汤等食物应加盖或纱罩,以防蚊蝇叮咬食物和跌入菜中。 4、场所内严禁存放化肥、农药、强酸、强碱等有害物品。 5、场所应配备污水排放、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施设备,垃圾箱和泔脚桶要加盖,并当天清理。 6、操作台、地面保持全天无积水、整洁;排油烟器要定期清洁,不得有明显的积油流淌现象。 7、坚持每餐餐后清扫,每周一次大扫,保证室内外清洁。 8、下班时,要关闭煤气、水电,在确保无异常情况后锁好门、关好窗。 9、餐饮场所禁止提供酒水及饮酒。 三、炊食用具 1、餐具、杯具做到一洗、二清、三消毒。 2、盛器、容器、食品等不得着地存放。 3、餐具、炊具、菜具、熟食容器应在使用后应立即清洗消毒,做到使用一次,清洗消毒一次。 四、食品原料的采购 1、把好食物采购关。严禁腐烂、变质和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入库。 2、严禁购买病死、毒死或死因不明的禽、畜及水产制品。 3、把好质量关,严禁重污染、有毒食物流入,防止食物中毒。 4、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等应当对人体安全、无害。 5、严禁使用地沟油等不合格、劣质调味料。 五、食品加工过程 1、蔬菜清理后,应先洗后切,菜要洗净,防止泥土或昆虫夹杂在菜中。 2、对直接入口的食品,应使用专用餐具盛装、发放。 3、在切制食品时,应生熟分开,菜板和刀具保持清洁。 4、食品必须烧熟煮透,隔餐隔夜须回烧。 5、使用明火时,人员不得离开岗位。 六、食品存放 1、食物应在专门的库房存放,实行“三隔离”,熟与生隔离;成品与半成品隔离;食品与杂物隔离。 2、食品入库后应分类、分架、离墙离地存放,并定期对食品进行检查,发现变质、过期食品应及时处理,出库时要做到“先进先出”。 3、需冷藏的原料、食品应进行冷藏。 七、机具的操作 1、要熟悉机具的操作方法,熟悉安全装置及知识,使用压力锅、蒸饭箱要正确开启,防止蒸汽烫伤。 2、熟悉电气用具用电常识,湿手不得操作带电设备和接触电源插座及开关,以免触电。 3、严格遵守液化气、煤气安全使用规定,做到勤检查、不泄露,使用后关闭气阀,防止火灾。 八、监督检查 1、按标准对食品进行售卖,严禁赚取就餐差价利润,管理人员就菜价不定时就行抽查、核对、市场对比。 2、管理人员对食品质量卫生、场所卫生及工作人员卫生要进行日常督促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3、办公室及各单位安全管理人员每月对餐饮卫生工作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并做好相关记录,对提出整改的问题应跟踪解决。 附则: 第一条? 本办法的解释权属北仑区公交场站公司。 第二条? 本办法自2021年5月1日起试行。 宁波市北仑公共交通有限公司食堂外包服务项目 49 餐饮服务月考核表(试行) 场站____________ 考核部门_________ 考核日期____________ 内容 考核标准 评分标准 扣分原因 分公司扣分 物管科扣分 保洁 卫生保洁到位,地面无积水、整洁,不在工作间乱吐痰、乱扔废弃物,勤洗手、剪指甲等(10分) 1、卫生保洁不到位,每次扣1—5分,2、乱吐痰、乱扔废弃物,每次扣5分;2、指甲过长、穿拖鞋等,每次扣5分 食物应加盖或纱罩,配备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严禁存放化肥、农药等有害物品(10分) 1、食物未加盖或纱罩,每一次扣1—2分;2、未配备相应的垃圾存放设备,每处扣5分;3、存放化肥农药等有害物品,每一处扣10分 餐具整洁,定期清洗排油烟机、灶具、下水管道,不饲养家畜(10分) 1、餐具不洁,灶具污渍较多,每一次扣1—3分;2、每月未定期清洗排油烟机,每一次扣5分;下水道堵塞未及时疏通清理每次扣5分;3、饲养猫、狗、鸡等,每一次扣5分 质量 食品加工洗净、清洁,食品存放需分类隔离(10分) 1、食品未洗净,含虫、泥等,每一次扣3—5分;2、食品存放冷藏、熟、生食品未分类隔离,每一处扣2—3分 熟练机具的操作,熟悉电气用具,严格遵守液化气、煤气安全使用规定(10分) 1、机具、电气用具不规范,每一次扣2—3分;2、液化气、煤气未及时关阀,未做好防火、防盗工作每一次扣10分 把好采购质量关(10分) 1、菜品存在变质等不良质量等,每一次扣10—10分;再次发现终止合同。2、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有害,使用地沟油,劣质调味料,终止合同。 每星期菜品未按规定及时更新,菜品质量明显不符合要求,员工合理投诉(10分) 每星期菜品未按规定及时更新,每一次扣2—5分,菜品质量明显不符合要求,员工合理投诉每次扣5—10分。 纪律 规范 健康证上墙,按管理办法规定时间服务到位,禁止提供酒水及饮酒(15分) 1、健康证未上墙,每次扣15分;2、提供酒水或有饮酒未及时制止的,每次扣15分。 积极听取员工意见,提高服务(10分) 1、对员工意见不积极听取改进的,每次扣3—5分 不得带病上岗、衣着得体干净(5分) 1、穿着不整、不净,每次扣2—3分2、发现带病上岗,一次扣5分; 其它 发生严重卫生保洁问题 每发生一起扣20分 发生严重菜品质量问题 每发生一起扣20分 发生严重服务质量问题 每发生一起扣10—20分 无正当理由未按时完成整改通知书内容 每发生一起扣10—20分 重大节假日及活动期间未按规定执行任务 每发生一起扣10—20分 公众投诉或领导、上级部门举报 每发生一起扣10—20分 受到上级及监管部门书面警告 每发生一起扣10—20分 新闻媒体批评或曝光及造成负面影响 每发生一起扣20分;特别严重的终止合同 总得分 考核人: 制表日期:2021 年 月 日 说明: 1、 本考核表按月考核,总分为100分制,月扣款分按当月各部门检查扣分累积,同一问题不重复扣分。 2、 月度考核部门为物管科、综稽科、分公司,得分低于95分以下,按每扣1分扣50元的标准在每月中标人的服务费中进行扣除。 3、95(含)-100分为优秀;81-95分为合格; 80分(含)以下为不合格, 年度内出现两次任何部门月度考核分80分以下,公司有权终止合同。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1.投标文件封面可选用 (项目名称)采购招标项目 投 标 文 件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宁波市北仑公共交通有限公司食堂外包服务项目 51 格式一 一、投标函 (招标人名称):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项目名称)采购招标项目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 (? )的投标总报价(其中,增值税税率为 )提供 (设备、材料、服务名称及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 2. 我方提交的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4份。 3.我方承诺除商务、技术和服务偏差表列出的偏差外,我方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 4.我方承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不撤销投标文件。 5.如我方中标,我方承诺: (1)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在签订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 (3)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如有); (4)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 6.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7. (其他补充说明)。 投 标 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地 址: 电 话: 传 真: 年 月 日日 格式二 开标一览表 招标编号: 项目名称: 序号 服务名称 投标报价(元/年) 服务期限 备注 1 餐饮服务承包 三年 本报价含一年服务费和一年餐费税金。 总价(大写) 投标声明 若无,请写“/” 注: 1、报价一经涂改,应在涂改处加盖单位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否则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 投 标 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 日 期: 3 60 格式三 分项报价表 招标编号: 项目名称: 人员费用 序号 项目名称 数量 基本工资 缴纳五险 奖金 加班费 高温费 其它费用 总计 1 项目主管 2 厨师 3 洗杂工 4 统计人员 5 …… 设备费用 序号 项目名称 数量 单价 总价 4 消耗品、脱排油烟机清洗 序号 项目名称 价格 备注 其它费用 1 不可预计 2 税金 3 餐费税金 (按327万元/年的餐费进行测算,实际餐费按实结算) 总价(大写) 注: 1、报价一经涂改,应在涂改处加盖单位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否则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 投 标 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 日 期: 格式四 商务条款偏离表 序号 招标文件的商务条款 投标文件的商务条款 说明 1 履约保证金金额: 2 履约保证金形式: 3 服务年限: 服务地点: 4 付款方法和条件: 5 合同条款 6 其他 投 标 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 日 期: 格式五 供货要求偏离表 序号 招标文件的供货要求 投标文件的响应 说明 1 2 3 4 5 6 7 8 9 ... 投 标 人 (盖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 期: 格式六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致 (招标代理公司) : (投标人全称) 法定代表人 (姓名、职务) 授权 (被授权代表姓名、职务) 为本公司合法代理人,参加贵招标代理公司组织的 (招标编号) (项目名称) 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代表本公司处理招标投标活动中的一切事宜。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 投标人单位全称(公章): 日 期: 附:提供投标人为授权代表缴纳的近开标日一个月的有效社保证明复印件。 被授权代表姓名:(印刷体) 职 务: 被授权代表签字: 详细通讯地址: 邮 政 编 码: 传 真: 电 话: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法定代表人不来投标的,此表不用) 供应商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周岁 职务: 身份证号码: 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单位全称: (盖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格式七 投标人资格声明 投标人单位:(公章) 日期: 单位名称 所属行业 电话 传真 法定代表人 地 址 邮编 单位类型 被授权代表 一、从事本投标货物的制造(或开发或集成)或销售的经验及企业概况 投标人声明 二、单位概况 注册资金 万元 职工总数 人 上年主要经济指标 营业总额 万元 出口 万元 实收资本 万元 工程技术人员 人 国内 万元 固定资产 原值 万元 净值 万元 长期负债 万元 主要货物名称及产量 1. 流动负债 万元 1. 占地面积 平方米 房屋建筑面积 平方米 1. 厂房建筑面积 平方米 1. 三、主要货物情况 货物名称 型号 生产能力 四、投标货物中本单位不生产,需从其他单位购买的主要零部件(或软件) 主要零部件(软件)名称 供货单位的名称和地址 注:1. 若内容较多,表内空格填不下,投标人可以加添附页。 2. 单位类型是指:国有、事业、股份制、有限责任 格式八 业绩一览表 序号 项目/合同名称 服务期限/连续签订期限 服务内容 服务人数 1 2 3 4 5 6 7 8 9 ... 投 标 人 (盖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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