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招标通

安徽省定远中学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您的位置: 首页 > 招标公告 > 安徽省定远中学教职工食堂劳务外包服务项目
安徽省定远中学教职工食堂劳务外包服务项目

招标详情

序号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文件下载
1 czcg202110-077-01 安徽省定远中学教职工食堂劳务外包服务项目 点击下载

附件:安徽省定远中学教职工食堂劳务外包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doc 附件:[czcg202110-077-01]安徽省定远中学教职工食堂劳务外包服务项目.CZZF 附件:招标文件.pdf

滁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中心信息网络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安徽省定远中学教职工食堂劳务外包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czcg202110-077

竞争性磋商文件

采购人:安徽省定远中学

采购代理机构:安徽科信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21年10月18日


目 录

TOC \o "1-1" \h \u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3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6

第三章 采购内容及要求 21

第四章 评审办法 22

第五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29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34

第七章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本磋商文件的确认 50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安徽省定远中学教职工食堂劳务外包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chuzhou.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10月29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zcg202110-077

项目名称:安徽省定远中学教职工食堂劳务外包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竞争性谈判 □询价

邀请供应商方式:□公告 □从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建立的供应商库中随机抽取 ?采购人和评审专家分别书面推荐

预算金额:45万元;具体详见“采购内容及技术参数要求”

服务期限:一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①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有效证件),且具有独立签订并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

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

③本项目只接受评审专家和采购人书面推荐产生的供应商参与磋商。

4.信誉要求:供应商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①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②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③供应商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

④供应商被税收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

⑤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⑥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披露仍在公示期的严重失信行为的;

⑦被滁州市县两级行业主管部门及公管部门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且在禁止期限内的;

⑧被滁州市县两级公管部门记入不良行为记录或者信用信息记录,且在披露期内的;

⑨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的。

5.供应商所属分公司、办事处等分支机构存在第4条信誉要求①-项情形之一的,?接受拒绝 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按照交易文件中附件1“关于联合惩戒失信行为加强信用查询管理的通知”查询)。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10月18日至2021年10月29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地点: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方式:网上下载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10月29日9点00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定远县新行政服务中心三楼第三开标室(地址:定远县永康路与泉坞山路交叉口东侧300米)

五、开启

时间:2021年10月29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定远县新行政服务中心三楼第三开标室(地址:定远县永康路与泉坞山路交叉口东侧300米)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保证金金额及缴纳账户

1.是否要求供应商提交投标保证金:不要求。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只接受在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http://61.190.70.20/ahggfwpt-zhutiku)登记并进行信息确认提交的供应商投标,未登记的供应商请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并登录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进行信息填写及确认提交;已办理过CA数字证书视为已在省库登记,进行信息更新及确认提交即可。办理流程为登陆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服务指南>办事指南中的“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及“市场主体登记”。相关服务电话:1.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使用相关问题(系统登录、信息登记、录入及提交、数字证书关联等):010-86483801转5-2 ;2. CA数字证书有关问题:安徽CA客服400-880-4959、0550-3019013(工作日),CFCA客服025-66085508 、0550-3801669(工作日);3.市场主体招标环节和投标环节系统使用问题:400-998-0000(8:00-21:00)、0550-3801701(工作日)。因未及时通过CA数字证书登录省主体库对相关信息进行补充完善并确认提交,导致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为保证系统使用过程中产生的问题能够及时得到解决,请各主体在工作时间进行主体信息登记、更新、投标文件制作等相关操作。

2.请供应商登录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查看参加本项目的程序。(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请参见服务指南>交易须知>供应商填写投标信息、下载文件及网上提问操作手册)。

3.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远程解密)方式,开标时供应商无须至开标现场进行解密,开标采取远程解密方式解密投标文件,供应商远程解密可以选择以下两种方式,方式一:供应商在开标时间前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滁州市“不见面开标系统”,网址为https://ggzy.chuzhou.gov.cn/BidOpening,等待开标并按系统提示进行相应的供应商解密等事项,无需到开标现场。采用本方式可以观看开标现场音视频直播并进行互动交流。具体操作方法见中心网站>服务指南>交易须知中的《滁州市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手册》;方式二:可继续在电子交易系统>开标签到解密>远程解密中进行解密操作。采用此方式仅能实现解密功能,无法观看开标现场音视频直播并进行互动交流。具体操作方法详见服务指南>交易须知>开标大厅远程解密、质疑(异议)及回复以及评标过程中询标流程操作手册。两种方式的解密时间要求为:从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开始计时,至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时间,不得超过60分钟,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4.供应商接到远程解密指令后,须在规定时间内解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投标文件无效;因采购代理机构原因或网上平台发生故障,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的,经采购代理机构申请后可延迟解密时间。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安徽省定远中学

址:定远县定城镇 

联系方式:尹天泉 1396563282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科信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杨锐 0550-402714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锐

电 话:0550-4027143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一、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

1

项目名称

安徽省定远中学教职工食堂劳务外包服务项目

2

项目编号

czcg202110-077

3

服务期限

一年。

4

地点

安徽省定远中学

5

采购人联系人

及电话

联系人:尹天泉

联系方式:13965632820

6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及电话

联系人:杨锐

联系方式:0550-4027143

7

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

8

项目预算

45万元

9

采购需求(内容)

具体详见“采购内容及要求”

10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11

供应商资格条件及其他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①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有效证件),且具有独立签订并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

②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

③本项目只接受评审专家和采购人书面推荐产生的供应商参与磋商。

4.信誉要求:供应商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①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②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③供应商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

④供应商被税收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

⑤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⑥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披露仍在公示期的严重失信行为的;

⑦被滁州市县两级行业主管部门及公管部门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且在禁止期限内的;

⑧被滁州市县两级公管部门记入不良行为记录或者信用信息记录,且在披露期内的;

⑨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的。

5.供应商所属分公司、办事处等分支机构存在第4条信誉要求①-⑨项情形之一的,?接受□拒绝 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按照交易文件中附件1“关于联合惩戒失信行为加强信用查询管理的通知”查询)。

13

磋商预备会

不召开

14

供应商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及方式

如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有疑问,请于2021年10月24日 17 时前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chuzhou.gov.cn/)“网上提问”栏目提交疑问内容。(操作手册请查看:http://ggzy.chuzhou.gov.cn/infodetail/?infoid=9445c218-441c-443e-8ec8-c1d4d3dd7155&categoryNum=004003)。

15

采购人澄清的时间及方式

采购人将在2021年10月25日 17 时前以澄清公告形式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chuzhou.gov.cn)“答疑澄清文件”栏目予以公告。

16

联合体磋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17

代理服务费

代理服务具体金额:5000(不含专家推荐费专家评审费专家费用据实支付);

代理服务费及专家费支付主体:成交供应商。

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本项目评委费、专家推荐费按实际发生为准(不提供发票、收据),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支付。

18

供应商要求澄清磋商文件的截止时间及方式

同表14

19

最高投标限价

最高投标限价为45万元,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标。

20

磋商有效期

磋商有效期为 60 日历天(从磋商之日算起)。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本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均保持有效。

21

投标保证金

是否要求供应商提交投标保证金:不要求。

备注:本项目交易文件中涉及到投标保证金的相关条款均不作要求。

22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2021 10 29 9 00 分(北京时间)。

供应商无须至现场进行解密,磋商采取远程解密方式解密响应文件,供应商远程解密要求:

(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供应商自行登录系统进行响应文件解密;

(2)解密时间:从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始计时,至完成响应文件解密时间,不得超过60分钟,否则响应文件将被拒绝。具体操作方法详见“供应商远程解密操作手册”http://ggzy.chuzhou.gov.cn/Front_jyzx/infodetail/?infoid=e92ef2b0-f400-411f-9642-35ce240a75d6&categoryNum=013。

23

磋商时间及地点

2021 10 29 9 00 分(北京时间)。

定远县新行政服务中心三楼第三开标室

(地址:定远县永康路与泉坞山路交叉口东侧300米)。

24

响应文件数量

网上递交的电子响应文件:一份;

(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须向代理公司递交与网上电子响应文件完全一致的纸质版响应文件,并按要求加盖公章;份数:正本1份,副本3份。)

25

磋商程序

磋商顺序:先资格审查,后开技术标,最后开商务标,然后进行磋商。

竞争性磋商实行两次报价。最终报价(二次报价)在响应文件通过评审后,由磋商小组通过评标系统以询标方式,向响应文件评审有效的各供应商进行询标,各供应商应在评标系统询标规定的时间内,通过“评标澄清回复”进行最终报价(二次报价)。各供应商应及时查看系统质询问题并及时进行最终报价(二次报价)。若供应商未在系统询标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最终报价(二次报价),磋商小组默认其响应文件中填报价的价格为供应商的最终报价(二次报价),磋商结果以供应商的最终报价(二次报价)为准。最终报价(二次报价)不得高于供应商原商务标报价(即一次报价),否则取消其磋商资格。望各供应商务必全程在线,及时进行回复,否则,因此造成相关后果,自行承担。

26

磋商小组的组建

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磋商小组由3名专家评委组成,专家评委由采购人在磋商前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27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成交候选人

是,评标委员会推荐1名成交候选人。

28

磋商结果公告媒介

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chuzhou.gov.cn)等网站

29

成交通知书

成交通知书须加盖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见证章后方可发出。

30

履约担保

是否要求供应商提交履约担保:不要求。

备注:本项目交易文件中涉及到履约担保的相关条款均不作要求。

31

付款方式

采购方每月对卖方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 5个工作日内拨付上月费用,即合同款/12。

特别提示

1、本项目采用网上投标方式,请供应商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chuzhou.gov.cn)首页左侧点击下载电子标书制作工具;

2、如果过程中出现交易文件更改,应以最后发布的答疑澄清文件中的模板制作本工程最新响应文件;

3、各供应商请注意磋商报名成功后,一定要用本单位身份下载交易文件并制作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制作成功后进行文件上传。如出现供应商相关MAC地址一致,投标无效;

4、磋商所需材料可以选择上传到投标企业系统-诚信库管理中对应栏目,制作响应文件时插上CA数字证书,从企业注册信息中挑选相关材料。或按交易文件要求上传至指定位置;

5、供应商须用CA数字证书签章和加密响应文件,建议使用主锁。(如未办理CA数字证书请及时到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证书办理窗口办理。查看办理所需资料请登陆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事指南>我是供应商>诚信库申请>关于企业办理CA证书和证书延期的一次性告知书。网址:http://ggzy.chuzhou.gov.cn/Front_jyzx/infodetail/?infoid=5c136bed-337f-4baf-8b89-677d85ac0805&categoryNum=004001001。 因未及时办理CA锁手续导致无法报名投标的,责任自负;

6、请各供应商磋商时,务必携带本项目加密响应文件所用CA锁。磋商时进行响应文件的解密;

7、本项目供应商需采用最新版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工具下载请至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首页左下方进行下载,软件运行需在国际互联网络通畅状态,各供应商需注意更新,以免造成标书制作错误,如因此导致无效投标,责任自负。如有技术问题请联系0550-3801701;

8、本项目响应文件解密后不强制要求供应商继续参加磋商。如因供应商未参加磋商导致磋商磋商过程中无法澄清、说明或补正的,后果自负。供应商未参加磋商的,视同认可磋商结果。

9、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远程解密)方式,开标时供应商无须至开标现场进行解密,开标采取远程解密方式解密投标文件,供应商远程解密可以选择以下两种方式,方式一:供应商在开标时间前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滁州市“不见面开标系统”,网址为https://ggzy.chuzhou.gov.cn/BidOpening,等待开标并按系统提示进行相应的供应商解密等事项,无需到开标现场。采用本方式可以观看开标现场音视频直播并进行互动交流。具体操作方法见中心网站>服务指南>交易须知中的《滁州市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手册》;方式二:可继续在电子交易系统>开标签到解密>远程解密中进行解密操作。采用此方式仅能实现解密功能,无法观看开标现场音视频直播并进行互动交流。具体操作方法详见服务指南>交易须知>开标大厅远程解密、质疑(异议)及回复以及评标过程中询标流程操作手册。两种方式的解密时间要求为:从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开始计时,至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时间,不得超过60分钟,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0、供应商接到远程解密指令后,须在规定时间内解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投标文件无效;因采购代理机构原因或网上平台发生故障,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的,经采购代理机构申请后可延迟解密时间。

重要说明

1、 本项目只接受在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http://61.190.70.20/ahggfwpt-zhutiku)登记并进行信息确认提交的供应商投标,未登记的供应商请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并登录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进行信息填写及确认提交;已办理过CA数字证书视为已在省库登记,进行信息更新及确认提交即可。办理流程为登陆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服务指南>办事指南中的“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及“市场主体登记”。相关服务电话:1.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使用相关问题(系统登录、信息登记、录入及提交、数字证书关联等):010-86483801转5-2;2. CA数字证书有关问题:安徽CA客服400-880-4959、0550-3019013(工作日);3.市场主体招标环节和投标环节系统使用问题:400-998-0000(8:00-21:00)、0550-3801701(工作日)。因未及时通过CA数字证书登录省主体库对相关信息进行补充完善并确认提交,导致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为保证系统使用过程中产生的问题能够及时得到解决,请各主体在工作时间进行主体信息登记、更新、投标文件制作等相关操作。

2、企业报名程序请登陆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请参见“办事指南>我是供应商>投标报名栏目>“企业报名、下载文件及项目网上提问操作手册”。网址: http://ggzy.chuzhou.gov.cn/Front_jyzx/infodetail/?infoid=9445c218-441c-443e-8ec8-c1d4d3dd7155&categoryNum=004003;

3、磋商时查询响应文件制作机器码和创建标识码。若存在响应文件制作机器码或创建标识码与其他供应商雷同的,投标无效、保证金不予退还、进行信用信息披露。行政监管部门将依据线索依法查处;

4、供应商相关MAC地址一致,投标无效;

5、供应商必须报名并下载交易文件,否则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6、供应商被县级(含)以上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或招投标综合监督管理部门限制投标资格且磋商日在处罚期限内的,一律限制进滁交易资格,不得参加我市公共资源交易项目招投标活动,若中标取消中标资格;

7、凡供应商在我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出现违法违规、破坏市场秩序等不良行为且被监管部门处罚的,一律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等相关网站曝光;

8、供应商因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以及其他扰乱秩序等行为被滁州市公管局披露信用信息的,采购人不接受其在披露期内的响应文件;

9、供应商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一律限制进滁交易资格,不得参加我市公共资源交易项目招投标活动,若中标取消中标资格;

10、若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将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11、供应商的不良行为、失信行为及行政处罚等效力不因企业名称的变更而改变;供应商单位、法定代表人和拟任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有行贿行为的,投标无效,如中标的将被取消中标资格;

12、成交候选人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候选人资格的,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并被记不良信息记录。

13、若存在不予退还供应商投标保证金(供应商保证金)的情形,银行转账的,由定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为收缴,递交保函的,由招标(采购)人予以追缴。

需要补充

的内容

1、本磋商文件前后条款若有不一致之处,在澄清答疑时又未作出明确规定时,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只要满足其中任一条款,均视为对本磋商文件的响应。

2、本项目磋商公告与本磋商文件不一致之处,以本磋商文件为准。

3、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后须将合同副本(二份)及电子版送采购代理机构备案。

二、供应商须知

(一)总 则

1. 项目概况

1.1 本次磋商采购项目名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项目编号: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采 购 人: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工期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项目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2 采购人及联系人: 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采购代理机构及联系人: 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 资金来源: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4 本项目预算: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5 本项目最高限价: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 采购范围:

2.1 采购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 标包划分:

3.1 本项目划分:个标包。

4. 采购方式:

4.1 本项目采购方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5. 联合体磋商:

5.1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6. 评审办法:

6.1本次评审采用 综合评分法 ;详见评审办法。

7. 供应商资格:

7.1 参与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必须是满足本次磋商规定的资格条件及有关要求供应商。

7.2 由于政府采购项目的差异性,供应商在参与具体政府采购项目活动时,应仔细阅读该项目的资质要求,具体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7.3 根据电子化政府采购的特点,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磋商,需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库中注册并且审核通过,未入库的供应商请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办理注册登记请登陆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事指南>我是供应商>诚信库申请栏目>“关于企业注册申报诚信库的一次性告知书”)。

7.4 供应商必须确保自己在信息库中注册的信息真实、准确,并保证响应文件中的有关信息与库中的信息相一致。否则,供应商因此蒙受损失,采购人概不负责。

8. 磋商费用

8.1 供应商准备和参加磋商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9. 踏勘现场

9.1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采购人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供应商踏勘项目现场。

9.2 供应商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9.3 除采购人的原因外,供应商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9.4 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时参考,采购人不对供应商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0. 磋商预备会

10.1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磋商预备会的,采购人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磋商预备会,澄清供应商提出的问题。

10.2 供应商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将提出的问题送达采购人,以便采购人澄清。

10.3 采购人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将对供应商所提的问题进行澄清。该澄清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

11. 代理服务费

11.1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二)磋商文件

12. 磋商文件的组成

12.1 磋商文件包括内容: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第三章 采购内容及要求

第四章 评审办法

第五章 合同条款

第六章 响应文件部分格式。

第七章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本磋商标文件的确认

12.2 除12.1内容外,答疑澄清亦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供应商同样起约束作用。

12.3 供应商在下载磋商文件后,应仔细检查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在规定的时间前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chuzhou.gov.cn/)“网上提问”栏目提交疑问内容(操作手册请查看:http://ggzy.chuzhou.gov.cn/Front_jyzx/infodetail/?infoid=d659ce8d-a179-412f-b1c5-772eb8bed33f&categoryNum=004001002),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均由供应商自己承担。供应商同时应认真审阅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没有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响应文件没有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响应文件有可能被否决。

13. 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解释

13.1 磋商文件发出后,采购人可对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修改和补充,并以澄清公告形式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chuzhou.gov.cn/)中予以公告。磋商文件的修改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13.2 本磋商文件由采购人(或委托的代理机构)负责解释。

(三)响应文件的编制

18. 响应文件的组成

响应文件由响应文件一(资信证明文件)、响应文件二(技术标文件)、响应文件三(商务标)部分组成。

18.1响应文件一(资信证明文件)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本人有效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格式见附件);

(2)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三证合一的仅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3)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

(4)诚信磋商承诺书(格式见附件);

(5)供应商根据评分细则提供的相关材料。

18.2响应文件二(技术标)

技术部分是证明供应商提供的服务是合格的、并符合交易文件要求的证明文件,以及对响应报价表中的服务的详细说明,这些文件可以是但不限以下资料:

(1)服务承诺书;

(2)供应商根据技术标评分细则提供的相关材料。

18.3响应文件三(商务标)

(1)报价函(格式见附件);

(2)分项报价表(格式见附件);

(3)最终报价(二次报价)表;

(4)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提供,格式见附件)(如是);

(5)残疾人福利性企业、监狱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如是);

(6)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如有)。

18.3响应文件的上传及其刻录说明

(1)供应商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利用用户名或CA锁登录下载交易文件(.czzf格式)后,在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后,在线制作响应文件,自行准备投标光盘,制作好的响应文件格式有2种:第一种.cztf格式加密响应文件,此种响应文件通过系统“上传响应文件”来上传响应文件;第二种.ncztf格式是不加密响应文件,此种响应文件不需要提供。

(2)如果一个项目有多个标段,则需按标段分别生成对应的响应文件。

(3)请供应商通过系统下载投标工具制作响应文件,并利用CA锁进行上传响应文件,上传已加密的响应文件,务必通过此方式上传响应文件。

供应商在响应文件编制、签章、上传过程中如有任何操作的疑问请及时联系 井工、吴工,电话:0550-3801701。

18.4响应文件的编制

(1)响应文件应按第八章“响应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2)本次磋商不需要提供纸质响应文件,供应商应按照电子招标投标的要求,在供应商的会员系统中制作、电子签章、上传响应文件。

(3)网上递交的电子响应文件制作工具等要求详见系统内帮助模块。

(4)网上递交的电子响应文件及电子光盘响应文件应按交易文件规定的格式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和供应商分别签章。

19.磋商报价

19.1磋商报价文件中的价格全部采用人民币表示。

19.2磋商报价表上应清楚地标明供应商拟提供服务的名称总价。

19.3供应商只允许有一个方案、一个报价。

19.4磋商报价应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所有费用,报价包括但不限于:验收、服务期内免费服务等相关过程中产生的人员工资、差旅费、交通费、管理费、利润、风险费用、代理费、专家评审费及国家对成交供应商征收的各种税费及完成本项目工作所需所有一切费用,合同价今后将不作任何调整,采购人将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19.5磋商报价的价格是完成项目全部工作内容(包括后期的相关服务)的价格,其总价即为履行合同的固定总价。

19.6因供应商对磋商文件阅读不深、理解不透、误解、疏漏、或因市场行情了解不清造成的后果和风险均由各供应商自负,采购人将认为这些费用供应商已计取,并包含在报价中。

19.7供应商的报价不得高于本次最高限价,否则将作为无效响应处理。最高限价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9.8如响应文件中未列明全面实现响应服务功能而必须配置的配套或辅助设施及相应技术措施的费用,这些费用将被视为已包含在报价中。

19.9磋商报价中不得包含磋商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审时不予核减,但在授予合同时,采购人有权将这部分价格从其成交价格中扣除。

19.10磋商报价中不得缺漏磋商文件所要求的内容,否则,评审时将有效响应中该项内容的最高价计入其评标总价,但在授予合同时,缺漏项目的报价视作已含在其他项目的报价中,这些项目将作为免费赠送而包含在合同内。

20. 磋商有效期

20.1 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磋商有效期为60天。

20.2在磋商有效期内,供应商撤销或修改其响应文件的,应承担磋商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

20.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磋商有效期的,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延长磋商有效期。供应商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响应文件;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响应失效,但供应商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21. 投标保证金

21.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的,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的同时,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供应商不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响应。

21.2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成交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人的投标保证金。

21.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供应商在规定的磋商有效期内撤回或修改其响应文件;

(2)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七天内,成交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磋商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

(3)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

(4)经查实属于陪标、串通的等。

(四)响应文件的密封和递交

22. 响应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22.1 网上递交的电子响应文件:一份;(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须向代理公司递交与网上电子响应文件完全一致的纸质版响应文件,并按要求加盖公章;份数:正本1份,副本3份。)

22.2电子响应文件须按格式文件要求签字或盖章(或电子签章),否则经磋商小组一致认定后, 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23. 响应文件的装订、密封和标记(本项目不采用)

23.1 响应文件的装订要求

23.1.1 响应文件的资信证明文件、商务标应当分别装订。

23.2 响应文件的密封

23.2.1 供应商将资信证明文件、商务标分别密封或密封在一个密封袋中均可。

23.3 响应文件的标记

23.3.1 在响应文件密封袋上应写明供应商名称和地址、磋商项目名称。

23.3.2 所有响应文件的密封袋应加盖供应商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否则,该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24. 响应文件的提交

24.1 响应文件提交的收件人、截止时间及地点:具体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4.2 迟交的响应文件

24.2.1 供应商在本须知第24.1款规定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以后递交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24.3 到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止,采购人收到的响应文件少于3个的,采购人将依法重新组织磋商。

24.4未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网上招标投标系统递交有效电子响应文件的,开标系统不予接收。出现上述情况的,将被取消磋商资格。

24.5所有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里完成响应文件的解密工作【供应商须带其有效加密锁(CA锁)在线解密,以网上招投标系统解密倒计时为准】,否则响应文件被否决。

25. 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

25.1 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以后,在规定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前,可以补充、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响应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25.2 供应商对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应按本须知第23条有关规定密封、标记和提交,并在响应文件密封袋上标明“补充” 、“修改”字样。(本项目不采用)

25.3 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补充、修改响应文件。

25.4 采用网上招投标的,在规定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自行从网上招投标系统撤回已递交的响应文件,并可修改后重新上传,磋商时以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最终上传的响应文件为准。

(五)磋商、评审和成交

26. 磋商

26.1 磋商的时间和地点

26.1.1采购人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磋商,并请所有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26.2 参加磋商的见证部门

26.2.1参与磋商的部门包括: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部门。

26.3 对参加磋商的供应商的要求

26.3.1供应商规定时间内解密其电子响应文件,及时按要求进行最终报价。

26.4 磋商程序

(1)公布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名称;

(2)宣布采购人、见证人、公证人、代理机构等有关人员姓名;

(3)采用不见面开标形式,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由供应商远程解密;

(4)请磋商小组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

(5)供应商进行最终报价;

(6)磋商小组根据评审结果推荐成交候选人,主持人宣布评审结果;

(7)有关人员在会议记录上签字确认;

(8)会议结束。

多标段项目应按以上顺序依次进行。

27. 磋商小组

27.1 磋商小组的组成

27.1.1磋商小组由3名专家评委组成。专家评委由采购人在磋商前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27.2 磋商小组成员名单在成交结果确定前应当保密。

27.3 磋商小组成员有下述情形的,应当主动提出回避。

①从属于该项目代理公司或在该代理公司注册执业的;

②供应商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或供应商的职员;

③在该项目磋商中,为供应商提供咨询服务或磋商决策的;

④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8. 评审

28.1 磋商小组应当编制书面竞争性磋商报告,所有成员应签字确认。对评审结论持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可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竞争性磋商报告上签字且不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结论。

29. 响应文件的澄清

29.1 在评审过程中,磋商小组认为需要,可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的有关问题进行澄清或提供补充说明及有关资料,供应商应做出书面答复。

29.2 书面答复须经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签字或盖章的书面答复将被视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30. 响应文件的有效性

30.1 磋商时,响应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经磋商小组确认,应当作为无效响应文件,不得进入评审。

①响应文件有关内容未按规定加盖供应商公章或未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但未随响应文件一起提交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原件的;

②供应商未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

③响应文件的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辩认的;

④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应当作为无效处理的其他情形。

30.2 响应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作为废标处理。

①在评审过程中,磋商小组发现供应商以他人的名义参加磋商、串通磋商、以行贿手段谋取成交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磋商的;

②响应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

③供应商之间的响应文件的技术标关键部分雷同的;

④供应商拒不按照要求对响应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又拒绝根据磋商小组建议进行修正的;

⑤未能在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的。

30.3 有效响应过少的处理

30.3.1如果否决不合格响应或者界定为废标后,如无有效供应商,磋商小组可以否决全部响应。

31. 评审过程的保密

31.1 磋商开始后,直至授予成交供应商合同为止,凡属于对响应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有关的资料以及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与评审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均须严格保密。

32. 成交

32.1 成交候选人的确定

32.1.1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人外,采购依据磋商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人确定成交人,磋商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人的人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2.2 成交结果公示

32.2.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网站公告成交结果并同时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

32.2.2成交通知书须加盖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见证章后方可发出。

32.2.3成交人的最终报价(二次报价)即为最终成交价。

33. 开评标异常情况处

33.1 重新磋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将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一)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在采购活动中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采购活动,通知所有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并将项目实施情况和采购任务取消原因报送本级财政部门。

33.2 变更交易方式

按照滁州市公管局《招标失败转变采购方式暂行规定》(滁公管【2017】4号)相关规定执行。

(六)合同的授予

34. 合同授予标准

34.1本项目的合同将授予按本供应商须知第32条规定所确定的成交人。

35. 合同协议书的签订

35.1采购人与成交人将于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7日内,按照磋商文件和成交人的响应文件订立书面合同。采购人和成交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35.2 采购人如不按本供应商须知第35.1条的规定与成交人订立合同,或者采购人、成交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采购人应当按投标保证金的数额对供应商进行赔偿,给供应商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同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5.3成交人如不按本供应商须知第35.1条的规定与采购人订立合同,则采购人将取消成交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同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5.4成交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成交项目,不得将成交项目转让(转包)给他人。

36. 履约保证金

36.1在签订合同前,成交人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担保形式、金额和磋商文件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采购人书面认可的履约担保格式向采购人提交履约担保。

36.2 成交人不能按本章第36.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成交,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成交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七)纪律

37. 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

37.1采购人不得泄漏磋商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供应商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38. 对供应商的纪律要求

38.1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或者与采购人串通,不得向采购人或者磋商小组成员行贿谋取成就,不得以他人名义参加磋商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就;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审工作。

39. 对磋商小组成员的纪律要求

39.1磋商小组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

39.2在评审活动中,磋商小组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审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审。

40. 对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40.1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审活动中,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


第三章 采购内容及要求

一、服务范围及内容

1、服务范围:一日餐,中餐约300人、晚餐约150人;每日两餐(特殊情况除外),餐前做好各项服务准备工作。学校教职工食堂设在学生食堂三楼

2、服务内容:

供应商至少引进9(其中厨师长1名,帮厨 2 名,其他员工 6 名)持有健康证和食堂工作经验的专业人员(厨师长、帮厨必须为投标文件中拟派人员;其他员工年龄限定50周岁以下;厨师的聘用须经过学校考核面试,对于就餐过程中学校差评的厨师,公司应予以更换),负责食堂劳务工作。①每周提前开出下周食谱、菜单及食品原材料清单、采购量(每周食谱须经过学校审核修改后使用;原材料不得要求切块、冷冻、清洗);②参与每天的原材料的验收;③食品原材料的加工、分配;④餐具的清洗消毒;⑤食堂内外的环境卫生。

3、服务期一年,每月考核1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合同。

二、服务要求

1、食品卫生管理

① 参与食品原材料的验收,要保证新鲜卫生;未经有关部门检验的肉类,病死、毒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水产品及有异味、腐烂、发霉、生虫的原材料不得验收通过;各种食品、调料要符合卫生要求,防止过期变质;存放食品、原料要做到离地、离墙,干湿物品不得同室存放。

② 食品要做到生熟分开,以确保食品味美纯正。

③ 操作时要分台、分池操作,以免交叉污染;蔬菜类要按一拣、二洗、三切、四浸泡的顺序操作。

④ 处理过的原材料应及时加工烹调,烹调时要煮熟,以保证食用安全,以防止中毒。

⑤ 加工好的熟食品要妥善保管,如存放时间超过1小时,要重新回炉加热处理后才能食用。

⑥ 生、熟食品要分冰箱存放,以防熟制食品受到污染。

2、个人卫生管理

① 员工须持有效的健康证方可上岗,并定期接受体检。

② 员工须接受卫生培训,保持个人卫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做到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澡、勤洗衣服、勤洗被褥、勤换工作服,使自己保持良好的工作风貌。

③ 在工作范围内不得随地吐痰、吸烟、留长指甲、涂口红等;工作时间中严禁谈笑打闹、不得在厨房内洗涤衣物。

④ 保持良好的卫生操作习惯,上班时穿好工作服,戴好标识牌、工帽、口罩,不得对食品咳嗽、打喷嚏及其它不卫生动作,不允许用勺直接尝味。

⑤ 员工有感冒等疾病时须休假,以免造成食物感染。

3、厨房卫生管理

① 厨房清洁设立岗位责任制,所有日常用厨具每天在工作后都必须进行严格消毒,清洗时要做到一洗、二刷、三冲、四消毒、五保洁,在消毒后要加盖保管,防止再污染,未经消毒的厨具不得使用。

② 厨房所有厨具在用完后要摆放有序,砧板要竖放,以确保底、面、边三面光,且切生熟食品的砧板要分开使用。

③ 洗菜池、洗肉池、洗厨具池要分开,不得混合使用。

④ 炉灶、配料台、工作台在完工后要予以擦拭,确保干净整洁。

⑤ 下水道要每日进行清洁,彻底清除菜渣等杂物,以保证排水畅通及清除异味。

⑥ 清除卫生死角,定期灭老鼠、蟑螂、苍蝇等。

⑦ 仓库物品要摆放整齐,保持室内空气流通,以防止物品发霉变质。

4、餐厅卫生管理

① 用餐后须擦拭桌椅,保持干净无灰尘、无油渍,地面无垃圾杂物,保证不积水、干净、清爽。

② 门窗、墙壁、风扇、灯管要定期清洗,要定期清洁与维护通风、排污设备,以确保运转正常。

③ 每周大清洁一次,用清洁剂清洗桌椅、地面,做到厨房无苍蝇、蟑螂、蚂蚁。

5、用具清洁管理

餐厅都是按规定操作程序进行清洁消毒的,严格执行“一洗、二清、三消毒、四保洁”制度,凡没有进行清洗、消毒的一律不准使用。厨师配备专用毛巾、抹布,保证一班一洗一消毒,专物专用,下班时将毛巾、抹布清洗净,然后煮沸消毒,在太阳下干晒,保洁存放,下次再用。菜刀、菜板、案台保证天天清洗消毒。食品容器用完后立即清洗,及时清除食品残留物,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必须消毒后再用。

6、食品留样管理

① 每餐前或后取每样食品不少于(规定量)125g样品留样;

② 留样食品应按品种分别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密闭专用容器内,必须在冷藏条件下保证(规定时间)24小时以上;

③ 食品样品留存须存放在规定的冰箱(柜)内;

④ 食品样品留存不得与其它生、熟食品混放,以防交叉污染;

⑤ 食品样品留存24小时后应及时销毁,留存食品不得混入用餐食品中;

⑥ 食品留样留存有专人负责、记录管理。

7、厨房设备及用具管理

① 厨房所有设备、设施、用具实行文明操作,按规范标准操作与管理。

② 对厨房所有设备、制定的保养维护措施,人人遵守。

③ 厨房内共用器具,使用后放回规定的位置,不得擅自改变,同时加强保养和正常使用。

④ 厨房一切用具、餐具(包括零部件)不准私自带出。

⑤ 厨房一切用具、餐具应轻拿轻放,避免人为损坏。

⑥ 厨房内用具,使用人有责任对其进行保养、维护、因不遵守操作规程和厨房纪律造成设备工具损坏,丢失的,照价赔偿。

⑦ 备定期检查、维修。凡设备损坏后,须经维修人员检查,能修则修,不能修需更换者,应向学校相关领导报告审查批准。

8、其他管理制度

餐厅属于承包者管理范围。食堂工作人员主要由承包者自行安排(部份人员由学校推荐并经得承包人同意录用),人员经费自理。工作人员要遵守餐饮法规以及校纪、校规,要有良好的服务态度并监督实施,不能与教职工发生争吵或冲突,如发现违规者,学校有权视情节提出处理意见。

工作人员体检、伤残疾病等费用均由承包者自理,因经营者的管理不善造成教职工食物中毒,由承包方负全部责任。

餐厅内水、电、暖费用由学校负责。

9、食堂的食材及配料由招标人自行采购。

附:

安徽省定远中学教职工食堂劳务外包服务项目

管理考核细则

为了利于我校与公司共同做好食堂管理工作,规范操作行为,提高服务品质,排除安全隐患,杜绝安全事故,确保食品安全,根据双方合同规定,特制订此细则。

一、严格遵守执行《食品卫生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学校教工食堂就餐须知》、《学校教职工食堂厨师、服务员岗位职责》做好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公司食堂负责人要认真做好本职工作,虚心听取学校反馈意见建议。抓好食堂各个环节食品安全卫生工作,要求各岗位员工要认真履职尽责,细心操作。对于因管理不善、员工未做好岗位工作,而影响教职工生活质量或健康安全的,视其情节轻重,每次扣款100至1000元;情节严重的,解除合同并追究相关责任。

二、严格执行考勤制度。按合同岗位规定,职员不得擅自缺岗,擅自缺岗1人次扣款100元。

三、不准在食堂内做与食堂工作无关的私活,违者一人次扣款100元。

四、员工每餐就餐必须是在教职工吃完后,且工作期间严禁吃零食,违者一人次扣款100元。

五、坚持做到空手上下班,不得带包进入食堂,不准携带食堂任何物品出门,违者按物品价值的3倍扣款。

六、搞好食堂卫生和个人卫生,保持食堂清洁卫生,物品摆放整齐,定时进行清洁消毒,每周进行一次卫生大扫除。违者一次扣款200元。

七、上班期间必须穿戴工作服、帽、口罩等,不留长指甲,勤洗澡,保持工作服干净。操作间内不吸烟,不随地吐痰。违者一人次扣款100元。?

八、未经学校允许不得让非食堂工作人员、学校管理人员进入食堂后堂,特许进入必须专人陪同并做好佩戴口罩等卫生防护。违者一人次扣款100元。

九、提倡节约、杜绝浪费。由于工作失误造成浪费的,给予同等价值的扣款。对于工作不负责任造成浪费的,给予3倍以上扣款,情节严重者建议公司辞退。

十、节约用水、用电、用气,及时关水、关电、关气。每天下班后必须关水、断电、关气。违者每次扣款100元。

十一、?爱护公共财产,对于人为损坏财物的照价赔偿。

十二、提倡爱心服务和微笑服务。不得与教职工发生口角。违者一人次扣款50元。?

第四章 评审办法

一、总则

1、评审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进行评审。

2、评审内容:评审内容包括:资信证明文件、技术标、商务标。

3、评审程序:先评资信证明文件,后评技术标、最后评商务标,然后进行磋商。

二、评审办法前附表

1.资格审查标准

序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1

重要要求

1、法定代表人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本人身份证(或代理人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

核验电子标书

2、保证金交纳情况

按规定数额和时间交纳(本项目不采用)

2

供应商应符合

的资格条件

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三证合一的仅须提供营业执照)

核验电子标书

2、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

3、诚信磋商承诺书(格式见附件)

4、供应商根据评分细则提供的相关材料

备注:(1)、以上要求提供的相关材料,须上传原件的扫描件或复印件的扫描件均可。

(2)、独立法人单位或个体工商户均可投标。个体工商户投标的,涉及到法定代表人的可以由经营者替代。

2、初步审查标准

序号

审查因素

审查内容

1

标书的

有效性

(1)响应文件签署

签字、盖章符合要求。

(2)投标方案

每个分包只能有一个方案投标。

(3)报价唯一

只能在限价范围内报价,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

(4) 响应文件的有效期

完全响应。

2

标书的

完整性

(5)响应文件份数

网上递交的电子响应文件:一份;

(6)响应文件形式内容

响应文件内容清晰、齐全无遗漏。

3

标书的响应程度

(7)技术响应程度

满足交易文件的要求。

(8)商务条款响应程度(包括不限于业绩、供货期、售后服务、技术培训等)

满足交易文件的要求。

2.1 评委会判定响应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但响应有不真实不正确的内容时除外。

2.2 如果响应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磋商文件的要求,评委会将予以拒绝,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成为实质上响应的磋商。

2.3 只有通过初审的供应商才能进入下一步评审程序。

3、磋商程序及要求

3.1 资格评审和初步评审合格的供应商进入磋商程序。

3.2 磋商小组将与进入磋商程序的供应商,依照递交响应文件次序或者磋商小组确定的次序,分别进行一对一磋商,供应商的磋商代表应按照磋商小组通知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磋商。

3.3 磋商轮次数及每个供应商的磋商时间将由磋商小组根据具体磋商情况确定。

3.4 磋商小组可要求供应商就磋商中的具体问题作出书面回答或承诺,供应商提交的书面回答或承诺应由授权代表的签字或加盖单位章,并将作为其响应文件的一部分。

3.5 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评审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

任何调整的部分磋商小组将会在下一轮磋商前及供应商提交最后报价前,以书面方式告知每个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该调整构成磋商文件的一部分。

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或作出变动说明,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3.6 在磋商内容不做实质性变更及重大调整的前提下,供应商下轮报价不得高于上一轮报价。

3.7 提交最后报价

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家数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

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报价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不少于前附表规定家数供应商,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3.8 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其响应保证金将予以退还。

3.9 除非磋商文件另有规定或经采购人同意支付的,最后报价不得高于磋商文件(公告或邀请)列明的控制价、项目预算,否则响应无效。

3.10 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三、综合评分法前附表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确定成交候选人。磋商小组会将按下列评分标准进行评分,总分值为100分。

评分细则见下表: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1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资格证明文件: 10分

技术部分: 60

商务部分: 30

2

评审基准价

计算方法

(1)评审价的确定:

评审价=初步评审合格供应商的最后报价;

(2)评审基准价的确定:

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报价作为评审基准价。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资格证明文件评审细则

1

供应商业绩

(10分)

供应商提供食堂服务项目或餐饮服务项目的类似业绩,每提供一份业绩得5分,本项最高得10分;提供服务合同。

注:提供服务合同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扫描件。

技术标文件评审

细则

1

人员响应

(30分)

人员配置完全满足或优于磋商文件中“采购内容及要求”的,得30 分。人员数量不满足要求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2

拟派人员资格(10分)

拟派人员中具有三级及以上中式烹调师职业资格证书证书的,每提供一个得3分,最高得6分。

拟派人员中具有中式面点师职业资格证书的,得2分。

拟派人员中具有食品安全管理员证书(或食品安全管理员培训合格证)的,得2分。

注:响应文件中须提供上述人员证书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扫描件。

3

公司荣誉(10分)

投标人获得表彰或荣誉的,每提供一份得5分,最高得10分。

注:响应文件中须提供表彰或荣誉证书(或文件)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扫描件。

4

服务承诺

(10分)

提供服务承诺书的,得10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商务报价评分标准

1

响应报价评审

(30分)

采购人设置响应报价最高限价,各供应商有效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否则,其响应文件按无效标处理。

1、(1)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价格给予 6%的扣除后参与评审;其评审价=最后磋商报价*94%;

(2) 对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企业的给予 6%的扣除后参与评审;其评审价=最后磋商报价*94%。

中小型企业的划型标准执行财库〔2020〕46号文件,残疾人福利企业认定执行财库〔2017〕141号规定。若上述企业中标,中标价(合同价)以其有效投标报价为准;上述企业由评标委员会依据供应商相关承诺、声明认定

2、评审基准价=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报价为磋商基准价;其得分为满分;

3、其它报价得分=评审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30分,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4、本项分值由评审委员会负责组织计算。

注: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审基准价和磋商报价。

四、评审办法

1、评审方法

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最终评审得分出现两家或两家以上相同者,按最终报价由低到高排序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如还相同,由采购人代表抽签确定。

2、评审原则

遵循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

3、磋商小组的组成和职责

3.1磋商小组的组成

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依法组建。

3.2磋商小组的职责

磋商小组应当根据评审方法,对响应文件进行系统地评审和比较,向采购人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各评委独立评审,提出评审意见,不受任何单位或者个人的干预。各评委对其各自评审结果负责,并在评审报告上签字确认。磋商小组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磋商小组应当对此作出书面说明并记录在案。

4、评审程序

评审先做准备工作,再进行资格审查,之后进行初步评审,资格审查和初步评审完成进行磋商,磋商结束后进行详细评审。

4.1评审准备工作

磋商小组熟悉评审工程情况:

(1)听取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对采购项目情况的介绍。

(2)阅读、研究磋商文件和相关评审资料,获取评审所需要的重要信息和数据,至少应了解和熟悉以下内容:采购的目标、采购项目的范围和性质、磋商文件规定的主要技术要求、标准和商务条款。

(3)熟悉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标准和评审方法及在评审过程中需要考虑的相关因素。

(4)核对评审工作资料。

4.2初步评审

4.2.1初步评审的内容见前附表。

4.2.2磋商小组依据本章规定的标准对响应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按无效响应处理。

4.2.3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1)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3.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4)供应商不按磋商小组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5)响应文件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实质性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6)其他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

(7)响应文件中存在采购人不能接受的其它附加实质性条件的。

(8)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4.2.4响应报价有算术错误的,磋商小组按以下顺序和原则对响应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供应商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供应商不接受修正价格的,按无效响应处理。

4.2.4.1分项报价表修正

(1)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2.5供应商有报价漏项的,以其他供应商该项的最高价修正,如其他供应商均无此项价格时,由磋商小组根据市场情况确定修正,修正后的价格作为评审价,以此作为计算得分依据。供应商不接受修正价格的,按无效响应处理。

此修正仅作为评审依据,不作为签订合同依据。被确定为成交供应商后,合同价仍为其原响应报价,其漏项部分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视为已含在其他分项的报价中。供应商超过采购范围报价部分,评审时不予核减。

4.2.6磋商小组按照规定的原则对响应报价进行校核时,发现响应报价存在多处算术错误或者漏项的,使得响应报价校核无法进行的,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4.2.7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4.2.8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家数不符合前附表规定要求的,按采购失败处理。

4.3详细评审

4.3.1技术评审:技术方案、售后服务等方面评审。

4.3.2商务评审:响应报价等方面的评审。

4.3.3供应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1)参数、规格偏离超过磋商文件规定的。

(2)其他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

(3)响应文件中存在采购人不能接受的其它实质性条件。

(4)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4.4磋商小组成员对供应商的价格分等客观评分项的评分应当一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评审数据进行校对、核对。

4.5根据评审结果,磋商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

5、评审标准

5.1初步评审

5.1.1资格评审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5.1.2初步评审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磋商小组依据评审标准对响应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5.2磋商

磋商程序及要求见前附表。

5.3详细评审

5.3.1分值构成: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5.3.2评分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5.3.3取评委对各供应商评审得分的平均值作为供应商得分,其中报价得分按规定进行计算。供应商得分为其技术标得分与商务标得分之和。

6、响应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6.1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供应商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6.2磋商小组对供应商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供应商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磋商小组的要求。

6.3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响应文件成为实质上的响应文件。磋商小组不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7、评审结果

7.1磋商小组完成评审后,应当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审报告。评审报告应当如实记载以下内容:

(1)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具体方式和相关情况;

(2)响应文件开启日期和地点;

(3)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名单和磋商小组成员名单;

(4)评审情况记录和说明,包括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情况、供应商响应文件评审情况、磋商情况、报价情况等;

(5)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排序名单及理由。

8、其他

8.1供应商提供的各类证书、证明、文件、资料等的真实性、合法性由供应商负全责。磋商小组一律不负责进行核查确认。评审时磋商小组发现供应商存在弄虚作假嫌疑的,或者由其他供应商和其他利害关系人投诉举报发现供应商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提请有关监督部门另行立案调查,评审工作正常进行;有关监督部门调查确认弄虚作假情况属实的,如果该供应商已被确定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由采购人依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取消该供应商成交资格,并从其他成交侯选供应商中依照推荐次序确定成交供应商。

8.2供应商提供业绩证书以及证明材料等文件级资料均须在响应文件中有相应复印件方才予以认可。如未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则初审项目视为不通过;评分项目相应项不予计分。

8.3交易文件中资格审查中涉及到的供应商需要提供的相关证书、证明,磋商单位均需提供清晰的复印件,便于项目单位选用于网上公示。


第五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安徽省定远中学教职工食堂劳务外包服务项目经营合同

甲 方(采购人):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邮 编:

乙 方(供应商):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邮 编:

采购人决定与乙方签订本项目之合同。为进一步明确双方的责任,确保合同的顺利履行,根据现行有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安徽省定远中学教职工食堂劳务外包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

项目内容:

签订地点:

二、合同标的及要求:

三、合同履约期限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四、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 (人民币)¥: 元

五、合同价款支付方式

1、付款方式:采购方每月对卖方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 5个工作日内拨付上月费用,即合同款/12。

3、拨付费用前,乙方将当月业务外包费(扣除违约金)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交予甲方,甲方将服务费足额转入承包方账户。

4、合同金额包含乙方人员工资、福利、保险、服装及劳保用品、利润、税金、风险等一切费用,甲方无须就本合同履行再向乙方支付任何其他费用。

六、验收方式

按磋商文件要求验收

七、不可抗力

1.如果双方任何一方由于受诸如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等不可抗力的事故,致使影响合同履行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以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不可抗力事故系指买卖双方在缔结合同时所不能预见的,并且它的发生及其后果是无法避免和无法克服的事故。

2.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八、履约保证金

不收取履约保证。

九、转让与分包

1.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转让、全部转让、分包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2.乙方应在投标文件中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对甲方确认本合同项下所授予的所有分包合同。但该确认不解除乙方承担的本合同下的任何责任或义务。意即在本合同项下,乙方对甲方负总责,承担连带责任。

十、合同文件及资料的使用

1.乙方在未经甲方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将合同、合同中的规定、有关计划、图纸、样本或甲方为上述内容向乙方提供的资料透露给任何人。

2.除非执行合同需要,在事先未得到甲方同意的情况下,乙方不得使用前款所列的任何文件和资料。

十一、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应当按合同约定资金支付的方式、时间和条件,及时支付采购资金。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甲方应当自收到发票后5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供应商账户,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政策调整等为由延迟付款,不得将采购文件和合同中未规定的义务作为向供应商付款的条件。甲方逾期支付资金的违约责任 / 。

2.因甲方原因导致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的,甲方应当对乙方受到的损失予以赔偿或者补偿,赔偿或补偿标准为 / 。

3.其他违约责任约定: / 。

(二)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达到所承诺的服务质量和有关技术规范标准,乙方赔偿因违约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赔偿标准为:按损失的原价赔偿。

2.因乙方原因导致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的,乙方应当对甲方受到的损失予以赔偿或者补偿,赔偿或补偿标准为:按损失的原价赔偿。

3.其他违约责任约定: / 。

十二、争议处理

1.按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当在明确责任后10天内,按银行规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

2.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按以下第(②)项方式处理:

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的规定向滁州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②向采购人所在地有级别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③向项目所在地有级别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3.本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十三、下列关于安徽省定远中学教职工食堂劳务外包服务项目的招标文件及有关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这些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协商一致达成的洽商文件。

(2)本合同文本及附件

(3)成交通知书

(4)磋商文件及关于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

(5)乙方的响应文件及关于响应文件的澄清、承诺。

本合同一式8份,甲乙双方各执 3份,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及招标代理单位各一份。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一、资信证明格式文件

资信证明文件

(响应文件一)

项目

<

附件(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