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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门县人民法院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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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门县人民法院绿化保洁等后勤管理服务采购

招标详情

易门县人民法院绿化保洁等后勤管理服务采购
发布时间:2021-10-19

项目概况:易门县人民法院绿化保洁等后勤管理服务采购 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60.160.190.130:8001/)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1年11月1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编号:A2021004

1.2项目名称:易门县人民法院绿化保洁等后勤管理服务采购

1.3采购方式:R竞争性磋商 □竞争性谈判 □询价

1.4采购内容:易门县人民法院指定区域内的后勤管理服务,包括保洁服务、绿化服务及食堂餐饮服务。

1.5采购内容补充说明:本次采购服务合同期暂定3年(采购人可根据对成交人所提供服务的满意程度考虑是否续签第2年和第3年)

1.6预算金额:18万元/年。

1.7最高限价:18万元/年。

1.8服务期限:3年。

1.9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10是否入围项目: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①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供应商须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至少须包含物业管理服务;

②供应商须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2019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任意3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

③供应商须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2019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任意3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

④财务状况证明文件,供应商须提供2019年度或2020年度的财务状况,提供财务审计报告或“三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新成立不满一年的供应商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⑤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在政府采购经营活动中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安全、质量问题等不良记录;须提供供应商及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2.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3.1凡有意参加磋商者,请于2021年 10 月 20 日08:00至2021年 10 月 26 日23:59分前,凭企业数字证书(CA锁)登陆进行报名及免费下载磋商文件。(磋商文件格式为★.ZCZBJ )。

①供应商须在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60.160.190.130:8001/)进行注册(提交资料并审核通过)以及办理CA证书后方可报名参加磋商。如果报价供应商之前已经办理过云南CA证书,此次只需进入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注册登录,重新确认信息,无需重复办理CA数字证书(注:昆明市办理的上海CA证书(黑色锁)不能对接,云南省内其他地区办理的云南CA证书全省通用)。

②CA数字证书办理窗口:玉溪市红塔区玉龙路2号(保安大厦南侧)政务大楼一楼玉溪市政务中心法人大厅30号窗口。CA数字证书办理相关事宜请咨询:玉溪运维服务热线: 18869746880,QQ:1471654478(如有疑问可咨询24小时技术支持热线:010-86483801)。

③办理数字证书相关操作流程在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下载专区—资料下载栏中下载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文档自行查看。

④供应商可到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60.160.190.130:8001/)点击【学习园地】按钮进行“电子响应文件制作及上传”的学习。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4.1本项目磋商将采用电子评标,响应文件格式为★.ZCTBJ,应使用《云南省政府采购响应文件编制系统》(下载地址: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下载专区--工具下载)制作并进行电子签名及加密。

4.2网上递交:供应商须登录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投标用户(http://60.160.190.130:8001/html/004/sjsb/tbyh.html),在报价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电子响应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响应文件回执”。在报价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修改或撤回已在网上递交的响应文件,无须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注:建议报价供应商上传完成后,将已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重新下载下来,用对应类型的编制工具或标书查看工具进行解密查看,确保上传的文件可以正常解密打开。如报价供应商提交的电子标书不符合编制要求或磋商时无法读取导入或解密,其响应文件将不予受理。】逾期上传的响应文件,视为撤回,采购人不予受理。

4.3网上开标远程解密和现场开标现场解密

4.3.1根据《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积极应对疫情创新做好招投标工作保障经济平稳运行有关要求的通知》(云发改办招投标〔2020〕108号)、《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行网上开标的通知》的相关要求,投标人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选择以下任意一种方式参加投标:

方式一:网上开标远程解密。投标人登录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下载专区,按照“网上开标远程解密指南”完成远程解密、查看开标一览表和签名确认等相关操作。本项目解密时间为20分钟(时间根据项目大小自由设定),若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完成以上解密,则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不再进入评标阶段。开标过程中如有问题,可以在线提出异议,由易门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采购代理机构)给予对应的回复。本项目签名确认时间为10分钟(时间根据项目大小自由设定),在规定的签名确认时间内不进行确认的,则视为对开标结果无异议。

方式二:现场开标现场解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持投标文件加密的CA数字证书到易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号开标厅(易门县财盛商业广场2幢2楼)进行现场开标现场解密,招标文件其他要求不变。到规定解密截止时间后已解密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按规定重新招标,招标文件内容、公告与本条规定有冲突的地方以本条规定为准。

4.3.2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采用“方式二:现场开标现场解密”的投标人务必携带编制投标文件时的加密数字证书到达开标现场。

4.3.3本项目需要进行磋商和二次报价,供应商须到评标会现场进行磋商并提交纸质二次报价表,如供应商未到现场提交二次报价表则以响应文件中的初始报价作为供应商的最终报价。

五、响应文件的开启

5.1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1年 11 月 1 日 15 时 00 分(北京时间)。

5.2地点:易门县菌乡大道财盛商业广场2幢2楼(易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公告期限

6.1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7.1发布公告的媒介:云南政府采购网(http://www.yngp.com/);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yn.gov.cn/);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60.160.190.130:8001/)。

7.2投标保证金交纳采用线上缴纳方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投标保证金须在2021年 11 月 1 日下午 15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前,向磋商文件中载明的保证金专户转入保证金(供应商登录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下载专区-“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保证金系统操作手册 V2.0”下载查看操作流程)。本项目需交纳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2000元(大写:贰仟元整),“保证金缴纳回执”须扫描至响应文件中(保证金成功绑定后,确认状态会显示“已绑定”,点击【打印回执】即可进行打印回执操作)。到账时间以实际到达专用账户时间为准,未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到账并绑定的保证金视为无效。未按时交纳投标保证金或未到达指定账户的,其投标资格审查不通过。

保证金提交程序:采用银行转账方式提交。供应商进入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60.160.190.130:8001/),登录投标系统后,在“确认投标保证金”处查询保证金交纳情况并确认保证金。

保证金专用账户信息及交纳须知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7.3本公告下方磋商文件不是最终版,最终磋商文件格式为★.ZCZBJ ,需持有CA锁报名成功后才可下载。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8.1采购人信息

名称:易门县人民法院

地址:易门县龙泉街道西环路482号

联系人:陈云波 联系电话:15987726586

8.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易门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地址:易门县菌乡大道财盛商业广场2幢2楼(易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邮政编码:651100 联系人:矣智

电话:0877-4868217

8.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矣智

电 话: 18987727900

2021年10月19日

附件信息
附件:
序号 文件名 创建时间
1磋商公告.pdf2021-10-19 15:10:25
采购文件
附件:
序号 文件名 创建时间
1竞争性磋商文件.pdf2021-10-19 16:33:19
1 易门县省级政府集中采购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 目 名 称:易门县人民法院绿化保洁等后勤管理服务 采购项目 项 目 编 号:A2021004 采 购 人:易门县人民法院 采购代理机构:易门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日期:2021年10月 易门县人民法院绿化保洁等后勤管理服务采购 竞争性磋商文件 1 目 录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2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7 第三章 合同书样式及主要条款..................................................................................24 第四章 响应文件格式.................................................................................................. 24 第五章 采购需求.......................................................................................................... 43 第六章 磋商程序和方法.............................................................................................. 43 易门县人民法院绿化保洁等后勤管理服务采购 竞争性磋商文件 2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易门县人民法院绿化保洁等后勤管理服务采购 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玉溪市公 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60.160.190.130:8001/)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1年11月1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编号:A2021004 1.2项目名称:易门县人民法院绿化保洁等后勤管理服务采购 1.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竞争性谈判 ?询价 1.4采购内容:易门县人民法院指定区域内的后勤管理服务,包括保洁服务、绿化 服务及食堂餐饮服务。 1.5采购内容补充说明:本次采购服务合同期暂定3年(采购人可根据对成交人所提 供服务的满意程度考虑是否续签第2年和第3年) 1.6预算金额:18万元/年。 1.7最高限价:18万元/年。 1.8服务期限:3年。 1.9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10是否入围项目: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①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核发的营业执照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供应商须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 业技术能力,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至少须包含物业管理服务; ②供应商须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2019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任意3个月的税务局税 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 易门县人民法院绿化保洁等后勤管理服务采购 竞争性磋商文件 3 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 ③供应商须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2019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任意3个月的社会保险 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 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 ④财务状况证明文件,供应商须提供2019年度或2020年度的财务状况,提供财务审 计报告或“三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新成立不满一年的供应 商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⑤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 件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 录。在政府采购经营活动中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安全、质量问题等不良记录; 须提供供应商及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 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 动。 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2.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3.1凡有意参加磋商者,请于2021年 10 月 20 日08:00至2021年 10 月 26 日 23:59分前,凭企业数字证书(CA锁)登陆进行报名及免费下载磋商文件。(磋商文 件格式为★.ZCZBJ )。 ①供应商须在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http://60.160.190.130:8001/)进行注册(提交资料并审核通过)以及办理CA 证书后方可报名参加磋商。如果报价供应商之前已经办理过云南CA证书,此次只需 进入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注册登录,重新确认信息,无需重复办理CA 数字证书(注:昆明市办理的上海CA证书(黑色锁)不能对接,云南省内其他地区 办理的云南CA证书全省通用)。 ②CA数字证书办理窗口:玉溪市红塔区玉龙路2号(保安大厦南侧)政务大楼一楼 易门县人民法院绿化保洁等后勤管理服务采购 竞争性磋商文件 4 玉溪市政务中心法人大厅30号窗口。CA数字证书办理相关事宜请咨询:玉溪运维服 务热线: 18869746880,QQ:1471654478(如有疑问可咨询24小时技术支持热线: 010-86483801)。 ③办理数字证书相关操作流程在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下载专区—资 料下载栏中下载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文档自行查看。 ④供应商可到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http://60.160.190.130:8001/)点击【学习园地】按钮进行“电子响应文件制 作及上传”的学习。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4.1本项目磋商将采用电子评标,响应文件格式为★.ZCTBJ,应使用《云南省政府 采购响应文件编制系统》(下载地址: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下载专 区--工具下载)制作并进行电子签名及加密。 4.2网上递交:供应商须登录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投标用户 (http://60.160.190.130:8001/html/004/sjsb/tbyh.html),在报价截止时间前 完成所有电子响应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响应文件回 执”。在报价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修改或撤回已在网上递交的响应文件,无须 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注:建议报价供应商上传完成后,将已上传的电子响应文 件重新下载下来,用对应类型的编制工具或标书查看工具进行解密查看,确保上传 的文件可以正常解密打开。如报价供应商提交的电子标书不符合编制要求或磋商时 无法读取导入或解密,其响应文件将不予受理。】逾期上传的响应文件,视为撤 回,采购人不予受理。 4.3网上开标远程解密和现场开标现场解密 4.3.1根据《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积极应对疫情创新做好招投标 工作保障经济平稳运行有关要求的通知》(云发改办招投标〔2020〕108号)、 《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行网上开标的通知》的相关要求,投标人可以根 据自身情况,选择以下任意一种方式参加投标: 方式一:网上开标远程解密。投标人登录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下载 易门县人民法院绿化保洁等后勤管理服务采购 竞争性磋商文件 5 专区,按照“网上开标远程解密指南”完成远程解密、查看开标一览表和签名确认 等相关操作。本项目解密时间为20分钟(时间根据项目大小自由设定),若投标人 未在规定时间完成以上解密,则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不再进入评标阶段。开标过 程中如有问题,可以在线提出异议,由易门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采购代理机 构)给予对应的回复。本项目签名确认时间为10分钟(时间根据项目大小自由设 定),在规定的签名确认时间内不进行确认的,则视为对开标结果无异议。 方式二:现场开标现场解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持投标文件加密的CA数字 证书到易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号开标厅(易门县财盛商业广场2幢2楼)进行现场 开标现场解密,招标文件其他要求不变。到规定解密截止时间后已解密的投标人不 足3家的,按规定重新招标,招标文件内容、公告与本条规定有冲突的地方以本条 规定为准。 4.3.2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采用“方式二:现场开标现场解密”的投标人务 必携带编制投标文件时的加密数字证书到达开标现场。 4.3.3本项目需要进行磋商和二次报价,供应商须到评标会现场进行磋商并提交纸 质二次报价表,如供应商未到现场提交二次报价表则以响应文件中的初始报价作为 供应商的最终报价。 五、响应文件的开启 5.1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1年 11 月 1 日 15 时 00 分(北京时间)。 5.2地点:易门县菌乡大道财盛商业广场2幢2楼(易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公告期限 6.1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7.1发布公告的媒介:云南政府采购网(http://www.yngp.com/);云南省公共资 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yn.gov.cn/);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http://60.160.190.130:8001/)。 7.2投标保证金交纳采用线上缴纳方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投标保证金须 在2021年 11 月 1 日下午 15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前,向磋商文件中载 易门县人民法院绿化保洁等后勤管理服务采购 竞争性磋商文件 6 明的保证金专户转入保证金(供应商登录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下载 专区-“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保证金系统操作手册 V2.0”下载查看操作 流程)。本项目需交纳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2000元(大写:贰仟元整),“保证金 缴纳回执”须扫描至响应文件中(保证金成功绑定后,确认状态会显示“已绑 定”,点击【打印回执】即可进行打印回执操作)。到账时间以实际到达专用账户 时间为准,未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到账并绑定的保证金视为无效。未按时交 纳投标保证金或未到达指定账户的,其投标资格审查不通过。 保证金提交程序:采用银行转账方式提交。供应商进入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 务系统(http://60.160.190.130:8001/),登录投标系统后,在“确认投标保证 金”处查询保证金交纳情况并确认保证金。 保证金专用账户信息及交纳须知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7.3本公告下方磋商文件不是最终版,最终磋商文件格式为★.ZCZBJ ,需持有CA锁 报名成功后才可下载。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8.1采购人信息 名称:易门县人民法院 地址:易门县龙泉街道西环路482号 联系人:陈云波 联系电话:15987726586 8.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易门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地址:易门县菌乡大道财盛商业广场2幢2楼(易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邮政编码:651100 联系人:矣智 电话:0877-4868217 8.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矣智 电 话: 18987727900 2021年10月19日 易门县人民法院绿化保洁等后勤管理服务采购 竞争性磋商文件 7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序号 名称 内 容 1 采购人 名称:易门县人民法院 地址:易门县龙泉街道西环路482号 联系人:陈云波 联系电话:15987726586 2 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易门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地址:易门县菌乡大道财盛商业广场2幢 206室(易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邮政编码:651100 联系人:矣智 电话:0877-4868217 3 项目名称 及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易门县人民法院绿化保洁等后 勤管理服务采购 项目编号:A2021004 4 资金来源及预算金额 省级财政预算资金100%,预 算金额 180000.00 元(大 写:壹拾捌万元整) 5 采购内容 易门县人民法院指定区域内的后勤管理服 务,包括保洁服务、绿化服务及食堂餐饮 服务。 6 采购内容补充说明 本次采购服务合同期暂定3年(采购人可根 据对成交人所提供服务的满意程度考虑是 否续签第2年和第3年) 7 服务期限 3年 8 供应商资格要求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一 章《竞争性磋商公告》 9 采购人根据本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 商应具备的特定条件 投标供应商须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 和专业技术能力,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至少 须包含物业管理服务 10 是否接受联合体 不接受 11 现场考察 不组织 12 磋商前答疑会 不组织 易门县人民法院绿化保洁等后勤管理服务采购 竞争性磋商文件 8 13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询问时间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如有疑问 的,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 询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接到询问后 的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 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 14 磋商文件询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矣智 电 话:0877-4868217 15 竞争性磋商文件澄清、修改时间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 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提交首次响 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 式通知所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 不足5个工作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 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16 供应商确认收到竞争 性磋商文件澄清、 修改时间 供应商确认收到竞争性磋商文件澄清、修 改后,应在收到澄清、修改后24小时内以 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确 认已收到该澄清、修改。 17 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 实质性变动的内容 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 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 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 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 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 18 语言文字 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磋商小组就有关磋商的所 有来往函电统一使用中文(特别规定除 外)。 19 计量单位 响应文件中使用的计量单位除磋商文件中 有特殊规定外,一律使用中国法定计量单 位。 20 构成响应文件的其他资料 1、第五章《采购需求》中要求提供的其他 资料; 2、磋商文件中所涉及到的相关资料及证明 文件或供应商认为必须提供的其他相关资 料。 21 响应文件有效期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起 90 天 22 磋商保证金 磋商保证金金额:¥2000.00元(大写:贰 仟元整)。 磋商保证金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 缴纳。 投标保证金交纳采用线上缴纳方式。参加 本项目报价的供应商,投标保证金须在 2021年 11 月 1 日下午 15 时 00 分(北 易门县人民法院绿化保洁等后勤管理服务采购 竞争性磋商文件 9 京时间,下同)前,供应商向磋商文件中 载明的保证金专户转入保证金(供应商登 录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下载 专区-“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保 证金系统操作手册 V2.0”下载查看操作流 程)。本项目需交纳保证金金额为人民 币:2000.00元(大写:贰仟元整),“保 证金缴纳回执”须扫描至响应文件中(保 证金成功绑定后,确认状态会显示“已绑 定”,点击【打印回执】即可进行打印回 执操作)。到账时间以实际到达专用账户 时间为准,未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 到账并绑定的保证金视为无效。未按时交 纳投标保证金或未到达指定账户的,其投 标资格审查不通过。 保证金提交程序:采用银行转账方式提 交。供应商进入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 服 务 系 统 (http://60.160.190.130:8001/),登录 投标系统后,在“确认投标保证金”处查 询保证金交纳情况并确认保证金。 本项目保证金专用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易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号: 6232813900000477472 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易门县支行 未按时交纳投标保证金或未到达指定账户 的,取消其投标资格。 投标保证金交纳注意事项: ①保证金必须从供应商的基本账户转出, 转账前供应商需确认基本账户信息与电子 服务系统注册时所填的基本账户信息完全 一致,否则无法绑定成功。 ②保证金转账仅限电汇、网银方式,其他 转账方式视为无效,不支持银行存现、提 现业务。投标保证金额:大写:XXX(小 写:XXX)(投标保证金必须一次性足额转 入,不可多转、少转、多笔转入)。 ③跨行转账时请计划好保证金到账时间: 跨行转账请优先采用电汇方式。按照人民 银行相关规定,跨行转账在工作日下午4点 易门县人民法院绿化保洁等后勤管理服务采购 竞争性磋商文件 10 半前办理手续,可以保证实时跨行到账。 ④保证金绑定:确认保证金模块用于供应 商对投标保证金在交纳截止前进行绑定, 及时发现处理各种异常情况,避免因为保 证金问题在开标时造成投标失败。 23 响应文件编制 供应商使用【政府采购响应文件制作系统 工具】编制电子响应文件。 24 响应文件签章 在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提供的格式中的 “公 章”“印章”处,分别签单位公章电子 章、个人印章电子章。个人印章电子章包 括签字章形或方章刻印章形。 25 响应文件加密、上传 通过【政府采购响应文件制作系统工具】 上传时,系统通过供应商当前使用的 CA 数字证书加密电子响应文件。投标时需使 用加密的CA解密。不能解密的响应文件将 做撤回处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成功后, 系统出具上传凭证,供应商可以下载保 存。 26 供应商签到及电子响应文件解密 网上开标远程解密和现场开标现场解密 1.根据《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贯 彻落实积极应对疫情创新做好招投标工作 保障经济平稳运行有关要求的通知》(云 发改办招投标〔2020〕108号)、《云南省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行网上开标的通 知》的相关要求,投标人可以根据自身情 况,选择以下任意一种方式参加投标: 方式一:网上开标远程解密。投标人登录 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下载专 区,按照“网上开标远程解密指南”完成 远程解密、查看开标一览表和签名确认等 相关操作。本项目解密时间为20分钟(时 间根据项目大小自由设定),若投标人未 在规定时间完成以上解密,则视为撤销其 投标文件,不再进入评标阶段。开标过程 中如有问题,可以在线提出异议,由易门 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采购代理机构) 给予对应的回复。本项目签名确认时间为 10分钟(时间根据项目大小自由设定), 在规定的签名确认时间内不进行确认的, 则视为对开标结果无异议。 方式二:现场开标现场解密。投标人应在 投标截止时间前持投标文件加密的CA数字 证书到易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号开标厅 (易门县财盛商业广场2幢2楼)进行现场开 标现场解密,招标文件其他要求不变。到 易门县人民法院绿化保洁等后勤管理服务采购 竞争性磋商文件 11 规定解密截止时间后已解密的投标人不足3 家的,按规定重新招标,招标文件内容、 公告与本条规定有冲突的地方以本条规定 为准。 2.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采用“方式 二:现场开标现场解密”的投标人务必携 带编制投标文件时的加密数字证书到达开 标现场。 3.本项目需要进行磋商和二次报价,供应 商须到评标会现场进行磋商并提交纸质二 次报价表,如供应商未到现场提交二次报 价表则以响应文件中的初始报价作为供应 商的最终报价。 27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见竞争性磋商公告 28 响应文件是否退还 否 29 磋商小组 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磋商由磋商 小组负责。磋商小组由 3人或以上单数组 成。 30 评审方法 磋商小组将对各供应商的工作内容、方 案、质量、服务承诺、服务周期,供应商 的管理能力、经验和实力情况,最终报价 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审,在符合采购需求、 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以技术、综合 实力、信誉得分和商务得分,按照综合得 分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排名在前三家供应 商作为成交候选人。 31 履约保证金 不收取 32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供应商在评标过程中须到现场进行磋商和 二次报价,需携带下列证件(或资料), 交由工作人员现场核验: 1.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时,需提供: 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②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2.委托代理人磋商时,需提供: 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③委托代理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上述证明文件的原件在磋商会议时由工作 人员核验登记,如果有不符或不全的,工 作人员记录,并将该记录结果提交磋商小 易门县人民法院绿化保洁等后勤管理服务采购 竞争性磋商文件 12 组,该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有效性将由磋商 小组评定。 供应商可提前将纸质的二次报价表加盖公 司鲜章带到现场填报,也可以由法定代表 人和委托代理人现场签字按手印确认。 在评审过程中,供应商报价低于采购预算 的70%或者低于其他有效供应商报价算术平 均价的80%,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 诚信履约的,磋商小组应当要求其在谈判 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并提交 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 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处 理。供应商的书面说明材料应当按照国家 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 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 本、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 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 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 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由 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或者其授 权代表签字确认。 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磋商小组应当结 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 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 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 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 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或 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有效书面说明书的, 磋商小组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 理。 33 报价限价 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 ¥180000.00元,大写:壹拾捌万元整。 供应商的总报价不得超出此最高限 价,否则均按不响应磋商文件处理。 34 磋商须知 本次磋商为两轮报价,第一轮报价填报在 响应文件中,第二轮报价在磋商现场填 报,并视为最终报价。评审计算和合同执 行时,均以现场填报的最终报价为准。 34 监督和管理 本次招标投标活动以及相关当事人应当接 受易门县财政局依法实施的监督和易门县 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部门的管理。 一、总则 易门县人民法院绿化保洁等后勤管理服务采购 竞争性磋商文件 13 1、项目概况 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 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相关主管部 门批准,采购代理机构受采购人委托,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选定供应商承担本项目,诚 邀具备实施本项目能力,满足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1.2本项目采购人: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4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资金来源及预算金额 2.1资金来源及预算金额: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采购内容、服务期限 3.1采购内容: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2服务期限: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供应商资格要求 4.1供应商资格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2采购人根据本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应具备的特定条件:详见《供应商须 知前附表》。 4.3是否接受联合体参加: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4如供应商为满足供应商资格要求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视为未实质性响应 竞争性磋商文件,供应商响应文件将按无效响应处理。 5、费用承担 5.1 无论是否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所产生的 全部费用。 6、现场考察 6.1 本项目采购人不组织现场考察。 7、磋商前答疑会 易门县人民法院绿化保洁等后勤管理服务采购 竞争性磋商文件 14 7.1 本项目采购人不组织磋商前答疑会。 8、质疑 8.1供应商认为竞争性磋商、采购过程、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 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 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否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收。 8.2竞争性磋商第二章《供应商须知》8.1 条中“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 日”是指: (一)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 期限届满之日; (二)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三)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8.2供应商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 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 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电子公 章。代理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8.3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8.4供应商提出质疑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令第 94 号)和财政部《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的规定。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 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二)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三)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四)事实依据; (五)必要的法律依据; (六)提出质疑的日期。 8.5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 易门县人民法院绿化保洁等后勤管理服务采购 竞争性磋商文件 15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8.6供应商不得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8.7质疑函应当使用中文。相关当事人提供外文书证或者外国语视听资料的,应当 附有中文译本,由翻译机构盖章或者翻译人员签名。相关当事人向财政部门提供的在中 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形成的证据,应当说明来源,经所在国公证机关证明,并经中华人 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与证据所在国订立的有关条约中 规定的证明手续。相关当事人提供的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内 形成的证据,应履行相关的证明手续。 8.8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收到供应商质疑函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但质 疑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 8.9供应商对评审过程、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组织原 磋商小组协助答复质疑。质疑答复导致中标结果改变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会将 有关情况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8.10接收质疑函的方式:书面方式;接收质疑函的部门:易门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 心;地址:易门县菌乡大道财盛商业广场2幢2楼(易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 人:矣智;联系电话:18987727900。 9、投诉 9.1 投诉必须首先经过质疑程序。质疑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 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 作日内书面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二、磋商文件 10、磋商文件的组成 10.1采购人要求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采购过程及合同条款在竞争性磋商文 件中均有说明,竞争性磋商文件共六章,各章的内容如下: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第三章 合同书样式及主要条款 易门县人民法院绿化保洁等后勤管理服务采购 竞争性磋商文件 16 第四章 响应文件格式 第五章 采购需求 第六章 磋商程序和方法 11、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询问、澄清、修改 11.1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如有疑问的,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 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接到询问后的 3 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 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 11.2磋商文件询问联系方式: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3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可以对已 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 分。 11.4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提 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 商;不足 5 个工作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11.5供应商确认收到竞争性磋商文件澄清、修改后,应在收到澄清、修改后 24 小 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已收到该澄清、修改。 11.6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 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 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本项目磋商小组根据与供应商磋商情况可能实质性变动 的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7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不得对涉及对竞争 性磋商文件公平、公正性内容进行修改、变动。 11.8询问在本项目的公告系统页面在线提交(为确保回复的及时性,请提交后于采 购代理机构联系告知)。询问及答复的内容在本项目的系统页面查看。 三、响应文件 12、响应文件编写注意事项 12.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在完全了解采购的内容、技术性能要求 易门县人民法院绿化保洁等后勤管理服务采购 竞争性磋商文件 17 (见第五章《采购需求》)和商务条件后,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编写响应文件。 12.2对磋商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是指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必须对竞 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成交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或者优于原要求和条件的承诺, 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 13、语言文字 13.1 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磋商小组就有关磋 商的所有来往函电统一使用中文(特别规定除外)。 14、计量单位 14.1 响应文件中使用的计量单位除磋商文件中有特殊规定外,一律使用中国法定 计量单位。 15、响应文件的组成 15.1供应商编写的响应文件按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要求填写。 16、响应文件的格式要求 16.1 供应商应按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提供的格式完整地填写,未按磋商文件 规定格式填写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17、响应文件有效期 17.1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有效期内,供应商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响应 文件。 17.2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响应文件有效期的,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供 应商延长有效期。供应商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响应文件中所有内容及磋商保证金 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响应文件;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响应文 件失效,但供应商有权收回其磋商保证金。 18、磋商保证金交纳及退还 18.1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交纳磋商保证金,磋商保 证金须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从供应商账户交纳到指定的帐户,供应商未按照磋商 文件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响应无效。 18.2本项目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 5 个工作日内退还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 易门县人民法院绿化保洁等后勤管理服务采购 竞争性磋商文件 18 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 5 个工作日内退还,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 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 ①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②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③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④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⑤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19、响应文件的编制 19.1供应商使用【政府采购响应文件制作系统工具】编制电子响应文件。通过【政 府采购响应文件制作系统工具】上传时,系统通过供应商当前使用的 CA 数字证书加密 电子响应文件。投标时需使用加密的CA解密。不能解密的响应文件将做撤回处理。电子 响应文件上传成功后,系统出具上传凭证,供应商可以下载保存。“公章”“印章” 处,分别签单位公章电子章、个人印章电子章。个人印章电子章包括签字章形或方章刻 印章形。通过【政府采购响应文件制作系统工具】上传时,系统通过供应商当前使用的 CA 数字证书加密电子响应文件。投标时需使用加密的CA解密。不能解密的响应文件将 做撤回处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成功后,系统出具上传凭证,供应商可以下载保存。 19.响应文件中提供的资料、关键内容必须清晰可辨,若出现字迹潦草、表达不 清、未按要求填写而导致非唯一理解,视为未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供应商响应文 件将按无效响应处理。 20、报价和报价货币 20.1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 报价,确认最终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 3 家。 20.2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供应商必须对所参加项目内所有 内容进行完整唯一报价,不得缺项、漏项,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 20.3供应商应依据磋商文件的要求及有关资料,执行国家或行业现行技术经济标 准、定额及规范,自行测算出满足采购要求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竞争性报价,该报 价应符合市场行情并能保证供应商完成履行合同所需的一切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各种货 易门县人民法院绿化保洁等后勤管理服务采购 竞争性磋商文件 19 款、安装调试、技术服务、设备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零星耗材、包装装卸、运 输保险、检验保管、检测验收以及税收等所有费用,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计价。合 同一旦签订,此价格在合同实施期间将不因市场价格等的变化而调整。 20.4最后响应文件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在规定的时间统一密封递 交。若已递交的最后报价中出现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签署不完整、有 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可以进行澄清、补充和修正,但不得改变响应文件中实质性内 容。 20.5供应商不得哄抬报价,也不应低于成本价(或进价)报价。磋商小组认为供应 商的最后报价或者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商品质量和不能 诚信履约的,将要求其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 料。否则,磋商小组可以取消该供应商的成交候选资格。 四、提交响应文件 21、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21.1供应商现场开标,须在规定时间到达现场进行解密、开标一览表确认等相关工 作内容。 21.2投标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准备1份电子响应文件(光盘),确保电子响应 文件(光盘)与网上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一致,作为开标时网络导入磋商响应文件失 败的情况下备用,如未准备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磋商响应文件(光盘),导致磋商 响应文件无法导入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1.3应将刻录好的响应文件光盘密封在密封袋中,在封口处加盖供应商单位章或密 封章(鲜章)。不要在光盘盘面上粘贴标签,应使用记号笔在盘面上标注单位名称。 22、响应文件的提交 22.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提交响应文件的地点: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2.2供应商应当在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密封送达 指定地点。 23、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或者撤回 23.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 易门县人民法院绿化保洁等后勤管理服务采购 竞争性磋商文件 20 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 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23.2供应商在提交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响应文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 将自收到供应商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退还已收取的磋商保证金,但因 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五、磋商 24、磋商小组 24.1磋商小组将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磋商,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应按时参加。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磋商由磋商小组负责。磋商小组由 3 人或 以上单数组成。 磋商小组成员人数及名单在磋商结束之前保密。 24.2采购人委派代表参加磋商会议的,要向采购代理机构出具授权函。除授权代表 外,采购人可以委派相关人员进入磋商现场,对磋商工作实施监督。 24.3评审方法: (1)磋商小组将对各供应商的工作内容、方案、质量、服务承诺、服务周期, 供应商的管理能力、经验和实力情况,最终报价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审,在符合招标需 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以技术、综合实力、信誉得分和商务得分,综合得分 最高的3家供应商作为成交候选人。 (2)磋商及二次报价,二次报价不得高于一次报价,否则报价无效。二次报价 即最终报价(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用优惠后的报价参与 评审)将作为计算报价得分的依据。 (3)各供应商的技术和服务方案、供应商的综合实力、信誉,是否符合招标需 求以及质量和服务是否相等由磋商小组统一评定。综合得分取磋商小组各成员打分的 算术平均值,并按各供应商评标总得分由高到低顺序进行排序确定3家供应商作为成 交候选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 (4)磋商小组发现竞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 低于其成本的,应当要求该竞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竞标人不能 易门县人民法院绿化保洁等后勤管理服务采购 竞争性磋商文件 21 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磋商小组应当认定该竞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 竞标,否决其投标。 24.5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 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 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 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4.6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 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电子公章。由授权代表 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 明。 24.7在磋商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 格和其他信息。磋商开始后,直到授予供应商合同止,凡是属于审查、澄清、磋商和比 较的有关资料以及成交建议等均不向供应商或其他人员透露。 24.8磋商小组发现磋商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或者磋商 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要停止评审工作并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书面说明情 况,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修改磋商文件后重新组织采购活动;发现供应商提供虚 假材料、串通等违法违规行为的,要及时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报告。 24.9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并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 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一)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三)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 3 家的,但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的除外。 六、成交结果 25、成交供应商的确定 25.1采购代理机构在评审结束后 2 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 25.2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 5 个工作日内,确定成交供应商。 易门县人民法院绿化保洁等后勤管理服务采购 竞争性磋商文件 22 25.3采购代理机构无义务向未成交供应商解释未成交原因和退回响应文件。 26、成交通知书 26.1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采购代理机构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 通知书,并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公告成交结果。成交公告期限为 1 个工作日。 26.2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27、签订合同 27.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日内,按照磋商文件确定 的合同文本采购的项目内容、采购金额、服务期限、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 购合同。 27.2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超出磋商文件以外的任何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 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订立背离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 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27.3除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在合同中另行商定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 分包的,成交供应商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分包的,采购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磋商保证 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磋商保证金数额的,成交供应商还应当对超过部 分予以赔偿。 27.4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 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 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 27.5除不可抗力等因素外,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 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7.6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 方式管理办法》规定的原则确定其他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并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也可 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 的采购活动。 28、履约保证金 易门县人民法院绿化保洁等后勤管理服务采购 竞争性磋商文件 23 28.1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28.2签订合同后,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 人签订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采购人将没收其全部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足以赔 偿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 29、磋商文件编制依据 29.1 本磋商文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 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编制, 解释权属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31、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31.1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易门县人民法院绿化保洁等后勤管理服务采购 竞争性磋商文件 24 第三章 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 序号 内 容 1 甲方名称:易门县人民法院 地 址:易门县 2 乙方名称: 地 址: 3 服务期限: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履行期限为壹年,自2021年 月 日起至2022年 月 日止。具体服务期限以甲乙双方合同约定为准。 4 付款方式:服务费从乙方正式提供管理服务之日计起,以一年为一付款期,采购人 考核后分二次支付服务费用。 5 服务费调整的情况: 有下述情况出现,经双方协商确定或签订书面补充协议。 1、如果合同期内国家或地方政府调整与本合同约定经济业务有关的各种税费的费率 和社保费等规费,或征收与本合同约定经济业务有关的新的税费和规费,合同金额 同时经双方确定后做相应调整,以回应上述变化。乙方应承担守法按章缴纳各种税 费的全部责任。 2、如果服务范围、服务标准、工作任务总量出现增加、减少或变更的情况,增加或 减少的金额按合同附件中各项目服务费用的人均费用计算,合同金额也可作相应的 增加或者减少,但需经甲乙双方充分协调后确认,这种调整经确认后可在工作量发 生变化后的第一次付款中兑现。 3、当应急、突发事件或国家行政指令性任务、自然灾害发生时(如火灾、水灾、公 共卫生事件、台风等),乙方应以甲方利益为重,服从指挥,全力投入工作。有关 费用待工作任务完成后,根据乙方出力、出资和完成任务表现进行费用结算,由甲 方在支付乙方当月管理费用时同时支付。 6 本合同终止时(包括中途中止合同或合同到期),乙方应在一周内向甲方如数移交甲 方在合同期内交予乙方管理使用的工作用房及各种设施、设备、资料等属于甲方所 有的资产。以上乙方需移交的各种资产,如出现丢失或由于乙方管理、使用不善等 非正常损耗造成的损坏,乙方应负赔偿责任。 7 甲方对乙方的管理服务情况实行考核制度,采取定期或日常不定期进行检查。检查 考核采取现场检查,考核的具体标准由双方共同商定。 8 甲乙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提前终止本合同,应向对方支付三个月管理费等价的违约 金;给对方造成的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应追加赔偿。 易门县人民法院绿化保洁等后勤管理服务采购 竞争性磋商文件 25 9 乙方违反本合同规定,未能达到约定的管理目标,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甲方规定期 限整改,整改后效果不明显仍未达到标准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所造成的经济损 失由乙方承担。 易门县人民法院绿化保洁等后勤管理服务采购 竞争性磋商文件 26 第四章 响应文件格式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 响 应 文 件 供应商: (电子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电子签名) 年 月 日 易门县人民法院绿化保洁等后勤管理服务采购 竞争性磋商文件 27 ★格式 1 报价一览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费总报价(元/ 年) 服务期限(年) 服务承诺 小写: 大写: 满足甲方要求 注: 填写说明: 1. 此表放于投标文件封面后投标文件第一页,应按表格格式完整填写,不得缺项或空项。 2.以上服务费总报价为每年的服务费总报价,即每年为易门县人民法院提供安保、保洁、绿化、水 电、食堂餐饮等所有服务的包干价。 3.本次磋商为两轮报价,该表中服务费总报价为第一轮报价,并非最终报价。评审计算和合同执行 时,均以二次报价表为准。 供应商名称:(电子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名) 日期: 易门县人民法院绿化保洁等后勤管理服务采购 竞争性磋商文件 28 ★格式 2 投标函 致:易门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我单位收到易门县人民法院绿化保洁等后勤管理服务采购的竞争性磋商文件,经 仔细阅读和研究,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无异议,决定参加磋商,完全接受采购文件中的 所有条件和要求。 1、愿意提供采购文件中要求所有资料,并保证完全真实准确。 2、本项目需要进行磋商和二次报价,如供应商未到现场提交二次报价表则以响 应文件中的初始报价作为磋商后供应商的最终报价。 3、磋商后的最终报价已经确认无误。 4、我单位如果未按采购文件要求、合同规定等提出的各项承诺履行义务,愿意 承担本采购文件中所列的违约责任。 5.磋商报价文件中所有关于磋商资格文件、附件材料说明及证明陈述均是真实准 确的,若有虚假和违背,我公司愿意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供应商名称:(电子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名) 日期: ★注:未按照本承诺书的格式要求填写承诺书的,将造成非实质性响应投标,从而导致该供应商投 标无效。 易门县人民法院绿化保洁等后勤管理服务采购 竞争性磋商文件 29 格式3:技术文件 格式3-1: 投标人情况表 1 企业名称 2 总部地址 3 当地代表处地址 4 电话 联系人 5 传真 电子邮箱 6 注册地 注册年份(请附营业执照复印件) 7 公司有关证书 (请附有关证书的复印件) 8 公司(是否通过,何种) 质量保证体系认证(如通过请附相关证书复印件,并提供 认证机构年审监督报告。 9 主营范围 1. 2. 3. …… 10 其他要求说明的情况 供应商名称:(电子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名) 日期: 易门县人民法院绿化保洁等后勤管理服务采购 竞争性磋商文件 30 格式3-2: 主管人员、服务人员配置表 序 号 姓名 性 别 年 龄 学 历 资格证 书 拟任 职务 从事相关工作简 历、年限 备注 注:此表可扩展,后附拟派人员的社会保险登记证(或缴费凭证、凭据)和近期连续 两个月缴纳社会保险费票据复印件;保安人员身份证、资格证书、行业培训合格证、 上岗证等证书复印件。 供应商名称:(电子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名) 日期: 易门县人民法院绿化保洁等后勤管理服务采购 竞争性磋商文件 31 格式3-3: 业绩表 序号 服务业主名称 合同签订时间 服务内容 说明 关于业绩表的特殊说明: 1、业绩表中各项内容请投标人填写,“说明”栏为投标人自行填写其认为的必要内 容 2、此表后请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扫描件上应清晰看到服务业主名称、合 同签订时间的内容 供应商名称:(电子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名) 日期: 易门县人民法院绿化保洁等后勤管理服务采购 竞争性磋商文件 32 格式3-4: 服务质量承诺及保证措施 (内容投标人自拟) 供应商名称:(电子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名) 日期: 易门县人民法院绿化保洁等后勤管理服务采购 竞争性磋商文件 33 格式3-5:投标文件技术部分 保洁服务、绿化服务、及食堂餐饮服务等后勤服务项目实施方案。(投标人自 行拟定)。 此部分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下述内容仅为提示内容,供投标人参考: 1、投标人陈述对管理服务的理解,包括 (1)对此后勤服务项目的总体认识和理解。 (2)保洁服务、绿化服务、及食堂餐饮服务方案 (3)项目服务的难点和重点。 (4)根据管理的难点和重点采取的不同于其他保洁、绿化、等一般后勤管理项目的 特殊措施。 2、管理服务模式及配套措施 3、管理服务机构设置方案、运作流程、管理方式及计划 包括(但不限于)拟为本项目设立的组织机构(附组织机构图)、运作流程图、激励 机制、监督机制、自我约束机制和信息反馈渠道及处理机制等。 4、服务人员配备及相关证明资料 5、办公、保洁、绿化、食堂管理的物资装备配置及耗用品投入 6、应急服务方案及措施 7、管理服务分项标准,服务承诺与及服务保障措施 8、其它。投标人认为需要补充说明的资料、事宜。 易门县人民法院绿化保洁等后勤管理服务采购 竞争性磋商文件 34 四、商务文件 1. 供应商应填写和提交下述规定的5-1、5-2、5-3、5-4以及其他有关资料。 2. 所附格式要求填写的全部内容都必须填写。 3. 供应商资格声明的签字人应保证全部声明和填写的内容是真实的和正确的。 4. 供应商提交的材料将被保密。 ★格式4-1: ★(一)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电子公章) (二)组织机构代码证(扫描件加盖电子公章) (三)税务登记证(扫描件加盖电子公章) (四)食品经营许可证(若有,扫描件加盖电子公章) 注:已办理“三证合一”、“五证合一”的供应商提供营业执照即可。 易门县人民法院绿化保洁等后勤管理服务采购 竞争性磋商文件 35 格式 4-2: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书声明: (供应商全称) 的法定代表人代表本公司授权(委托代 理人姓名)为本公司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有关(项目名称)项目(项目 编号:)的竞争性磋商,以本单位名义参加。代理人在本项目磋商过程中所签 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方均予承认。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供应商(电子公章): 法定代表人(电子签名): 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名): 日期: 附: 委托代理人姓名: 职 务 : 身 份 证 号 码 : 详 细 地 址 : 电 话 : 注:1.委托代理人提交响应文件的,应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如非中国国籍应提供护照)原件 交由工作人员核验。 2.在响应文件中附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易门县人民法院绿化保洁等后勤管理服务采购 竞争性磋商文件 36 格式 4-3: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供应商名称: 单位性质: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供应商(电子公章): 日期: 注: 1. 法定代表人提交响应文件的,应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如非中国国籍应提供护照)原件 交由工作人员 现场登记。 2. 在响应文件中附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易门县人民法院绿化保洁等后勤管理服务采购 竞争性磋商文件 37 格式 4-4: 供应商情况声明 1.名称及概况: (1)供应商名称: (2)地址: 电传/传真/电话号码: (3)成立和/或注册日期: (4)实收资本: (5)近期资产负债表(截止年 月 日) ① 固定资产: ② 流动资产: ③ 长期负债: ④ 流动负债: ⑤ 净值: (6)主要负责人姓名: 2.近 3 年的年 营业额: 年份 总额 2018 万元 2019 万元 2020 万元 3.近 3 年类似项目客户的名称、地址: (名称和地址) (项目名称) (名称和地址) (项目名称) 4.有关开户银行的名称和地址: 5.所属的集团公司,如有的话: 6.其他情况: 兹证明上述声明是真实、正确的,并提供了全部能提供的资料和数据,我 们同意遵照贵方要求出示有关证明文件。 供应商(电子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名): 日期: 易门县人民法院绿化保洁等后勤管理服务采购 竞争性磋商文件 38 五、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 ★格式5-1:供应商缴纳税收证明材料扫描件 供应商须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2019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任意3个月的税务局税 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 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 ★格式5-2: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扫描件 供应商须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2019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任意3个月的社会保险 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 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 ★格式5-3:供应商近期财务状况材料扫描件 供应商2019年度或2020年度的财务状况,提供财务审计报告或“三表”(资产负 债表、和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新成立不满一年的企业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出 具的资信证明)。 ★格式5-4:书面声明 供应商全称在此声明,我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未出现因违法经营受到 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供应商名称:(电子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名) 日期: ★格式5-5: 投标保证金回执(扫描件) 易门县人民法院绿化保洁等后勤管理服务采购 竞争性磋商文件 39 六、构成投标文件的其它资料 格式6-1: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如是才需提供) 格式 6-1-1 《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库〔2020〕46号)价格扣减条件的供应商须提交)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库〔2020〕46号)的规定, 本公司为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 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 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 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的 划分标准,本公司为 (请填写:中 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 担工程、提供 服务,或者提供其他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 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 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 期: 注:1.中小企业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参与磋商时,须提供本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 函》;中小企业 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参与磋商时,还须同时提供货物制造 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2..如属于上述公司的供应商此表需填写、签章和上传。 易门县人民法院绿化保洁等后勤管理服务采购 竞争性磋商文件 40 格式 6-1-2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符合《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 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价格扣减条件的供应商须 提交)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 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 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 项目 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 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 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 期: 注:1.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按《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 进残疾 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提供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 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2.不属于上述公司的供应商此表不需填写、签章和上传。 易门县人民法院绿化保洁等后勤管理服务采购 竞争性磋商文件 41 格式 6-1-3 《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复印件。符合《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 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价格扣减条件的供应商须提交) 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根据《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4〕68 号)的规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 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 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 (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 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 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 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 期: 注:1.符合条件的监狱企业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按《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 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提供规定的《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2.不属于上述公司的供应商此表不需签章和上传。 易门县人民法院绿化保洁等后勤管理服务采购 竞争性磋商文件 42 格式6-2:供应商认为还须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可参照第六章 磋商程序和方法 中的“评分因素”进行提供),自拟格式。 易门县人民法院绿化保洁等后勤管理服务采购 竞争性磋商文件 43 第五章 采购需求 一、后勤服务范围 甲方办公区域室内公共部分楼道、卫生间、会议室、法庭、公用活动室、室外场地等(含地 下停车场)保洁,办公区域绿化、室内盆花日常管护;食堂职工一日三餐供餐服务、公务餐接待 服务。 二、后勤服务内容 (一)采购范围:易门县人民法院指定区域内的后勤管理服务,包括保洁服务、绿化服务、 及食堂餐饮服务。 (二)基本要求: 项 目 服务要求 A.项目 说明 1.绿化管护所需物料费用由乙方中标方承担。 2.保洁设备、工具用具、易耗品、劳动防护所需的劳动工具、器材等,均由中标方自行配 置。 3.服务期限内为甲方服务的乙方人员,由乙方安排,人员工资、保险、福利由乙方负责,包 含在投标总价中,员工工资不低于云南省最低工资标准。 4.服务期内工作人员人身安全由乙方负责,甲方不负任何责任,中标人应每年为员工进行一 次职业健康体检,并提供服务人员健康证明(《健康证》)。 B. 总体 要求 1.主要承担办公区域内的日常保洁服务、绿化服务、餐饮服务、每天的卫生消毒服务, 其他人员工作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双休日一般情况下正常休息。 2.科学合理配备人员,满足法院日常的保洁、、餐饮、绿化等工作的实际需要:绿化间 歇性管理服务。每周工作日具体配备:卫生保洁员人数 2人,餐饮服务 3人,绿化人员 1 人。每差 1人,甲方有权扣除乙方当月服务费用。 3.乙方应明确此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作为与甲方的总联络员进行工作对接,负责严格按 照本项目各项服务内容标准组织实施服务,统筹部署服务人员的工作,监督服务人员的后勤 管理服务事项及服务质量,接受甲方的检查、考核,对甲方提出的意见实施整改。 4.中标人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负责从业人员的聘用、培训(符合从事饮食业要求)、 管理和工资社保待遇,负责运管过程中产生的办公费用、住宿交通费用、税金等; 5.中标服务单位违反国家相关法规,与其聘用人员发生纠纷,均由中标单位负责调解与 处理,采购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并有权解除合同。 6.中标单位必须承诺中标后日内全部人员到位;签订合同后中标人必须在合同规定的时 间内(7个工作日内)向采购单位提供作业人员名单、作业人员的资质证书、健康证明等文 件。 7.中标单位必须按标书方案配置人员到位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设备按标书配置的作业 清单入场使用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采购单位检查发现人员等到位不一致的,按违规处理。 采购单位可责令中标方限期整改,如中标方一个月内仍未达到要求,则采购单位有权解除合 同。 8.因中标单位试用期间不合格终止服务合同,中标单位应承担全部的责任及负责全部人 员的安置,不得向采购单位提出赔偿。 9.中标人在未取得采购单位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将项目非法分包或转包给任何单位 和个人。否则,采购单位有权即刻终止合同,没收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并赔偿相应损失。 10.食堂设备、用具、水电、网络费用由采购单位负责提供。 11.对经营范围内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由中标方负全责,对经营范围内因人为操作失误 易门县人民法院绿化保洁等后勤管理服务采购 竞争性磋商文件 44 引起的其它安全事故由中标人负全责。 C.具体要求 一、保 洁服务 1.保洁服务职责:负责办公楼(五层)院史展示厅、远程接访室、职工书屋、党员活动室、 视频会议室、院委会会议室、卫生间、公共区域的卫生保洁工作;负责法庭、、办案区、健身 房、会议室、值班室、卫生间、公共区域的卫生保洁工作;负责办公楼外的公共区域垃圾的清扫 及清运;负责每天单位所有公共区域、办公场所的消毒工作。 2.保洁服务范围: (1)大楼一至五层,含门厅、院史展示厅、远程接访室、职工书屋、党员活动室、视频会 议室、院委会会议室、法庭、楼梯、楼梯扶手、过道、卫生间等; (2)公共区域:含内部道路、停车场、车库等公共区域。 3.保洁服务要求 (1)地面每日清扫两次、拖洗二次;墙面三天除尘一次。做到目视无垃圾、无污渍、无灰 尘,随时保持清洁。 (2)楼梯扶手、栏杆每日擦抹一次,保持干净、无灰尘。 (3)消防栓、指示牌等公共设施:每周擦二次,目视无灰尘、无污渍; (4)天花板、公共灯具:每月除尘一次,目视干净,无灰尘。 (5)门、窗等玻璃:每半月擦拭一次,目视清洁、光亮、无灰尘。 (6)平台保持清洁、无垃圾;果皮箱及时清理,保持清洁、无垃圾。 (7)卫生间:每天打扫二次以上,保持地面无水渍,无污渍、无异味;提供卷纸、擦手 纸、洗手液。 (8)垃圾桶、垃圾车保证外观洁净。 以上保洁所需的垃圾袋、消毒液(药水)、垃圾桶等耗材由中标方提供。 二、绿 化服务 1.绿化服务工作要求: (1)有相应的专业技术知识、熟知各种植物的习性,制定绿化养护计划并实施,做好本项 目范围内的绿化养护工作,做到科学管理; (2)根据季节、天气等不同要求,及时对各种植物进行修枝、打杈、牵引,修整修剪、浇 水、施肥、打药、除草,防止病虫害发生;农药、化肥、工具、器械等由乙方提供。 (3)如遇发生病虫害,及时施药处理,原则上负责花草树木的成活率 100%,如因病虫害有 损亡情况,负责包换包植包成活。 (4)管护期间,因管护不当、不力造成植物死亡须按市场价值进行赔偿; (5)保持绿地、水景观无垃圾、石砾、砖块,干枝枯叶、粪便等,无鼠洞、蚊蝇滋生; (6)服从临时性工作安排。 易门县人民法院绿化保洁等后勤管理服务采购 竞争性磋商文件 45 三、餐 饮服务 1.餐饮服务职责: 负责全院干警工作日的早餐、午餐、晚餐制作;负责公务接待用餐制作;负责食堂操作间、 餐厅、储藏间的卫生保洁。 2.餐饮服务要求: (1)只对单位职工及家属供餐,不得对外经营。 (2)甲方支付餐饮服务费,确定餐标。餐饮所需食材及保洁耗材、餐巾纸等由中标方自行购 买,保证所用食材来自正规渠道,有食品质量检验报告,杜绝使用过期食材,中标方自主经营、 自负盈亏。 (3)早餐提供主食、面食、米粥、饮品、水果少于四个品种,正餐不少于三荤三素一汤,并进 行科学营养搭配。餐标为早餐不高于 5元/人/餐,正餐不高于 8 元/人/餐。公务接待用餐由甲方 根据具体情况通知餐费标准。 (4)中标方要做好防火、防盗、安全用电等安全工作,节约水电,若发生食物中毒和各种安全 事故,责任和经济赔偿均由中标方自行承担。中标方对食堂所有设备设施、用具等合理使用,若 人为损失或丢失必须照价赔偿。 (5)中标方所聘请员工上岗前必须通过当地劳动部门指定医院或防疫站进行体检,合格后持健 康证上岗。中标方所聘用的员工在服务期内发生的一切事故由中标方承担。 (6)厨房作业区分区明确,标注明晰,物品归类有序;生食物和熟食物的盛用容器、刀具等严 格区分,不得混用;厨房每餐后台面地面要及时擦扫干净,刀具、机械用具、盛用器皿等用后热 水洗净,擦干保存;厨房排水保持畅通,污水及时倒入污水池,不积存脏水污物,厨房地面、墙 壁无污物。工作人员进入厨房作业区必须着工作服,工作服保持整洁干净,禁止穿工作服离开厨 房、食堂或做与制作饭菜无关的工作;工作人员做好个人卫生,不留长指甲,工作前或工作中接 触脏物后必须洗手,不得对着食物咳嗽、打喷嚏,不能用工作服擦鼻涕、擦汗、擦手或厨具等, 不能随地吐痰。 (7)餐厅餐桌椅摆放整齐、桌上物品摆放有序;餐厅地面、墙壁无污物;餐具整洁干净,摆放 有序,每餐洗净后及时进行消毒。工作人员着工作服,工作服保持整洁干净;工作人员搬送菜肴 和餐具前必须洗手。 易门县人民法院绿化保洁等后勤管理服务采购 竞争性磋商文件 46 第六章 磋商程序和方法 一、评标办法采用的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二、评标因素: 本项目评标因素包括:投标报价及合理性、理解程度及服务方案、公司相关资 格、项目团队人员配置及实施方案、相关业绩及用户反馈、服务期、付款方式和服务 承诺等。 三、评标形式(采用以下具体步骤) 第一步:资格及符合性审查 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四十四 条第一款规定,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审查对 投标文件是否按照规定要求提供资格性证明材料、是否按照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是 否属于禁止参加投标的供应商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符 合者将作为有效标,并进入第二步评议。不符合,其投标作为无效标,不能进入第二 步评议。 (1)资格审查 序号 检查因素 检查内容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能够独立承担 民事责任,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 执照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供应商须具备履 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且营业执照 经营范围中至少须包含物业管理服 务。 2 投标供应商须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2019年1月至 投标截止日期前任意3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 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 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 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 提纳税证明文件(或银行缴税凭 证)扫描件 3 投标供应商须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2019年1月至 投标截止日期前任意3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 或银行电子缴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 提供社会保险缴款证明(或银行缴 税凭证)扫描件 易门县人民法院绿化保洁等后勤管理服务采购 竞争性磋商文件 47 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 的相关证明文件; 4 财务状况证明文件,供应商须提供2019年度或 2020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三表”(资产负 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新成立不满一 年的供应商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 明; 提供2019年度或2020年度的财务审 计报告或财务状况“三表”(包含 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 表) 5 投标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在政府采 购经营活动中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安全、 质量问题等不良记录;提供投标供应商及法定 代表人或负责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 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提供书面声明 6 磋商保证金 足额、按时缴纳投标保证金,提供 保证金缴纳回执 (2)符合性检查。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对符合资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以 确定其是否满足本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本项目符合性审查事项仅限于本招标文件 的明确规定。投标文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必须以本招标文件的明确规 定作为依据,否则,不能对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评标委员会不得臆测符合性审查 事项。符合性检查资料表如下: 序 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1 投标文件签署 按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格式要求: 1、有要求盖单位公章处加盖单位公章或CA电子签 章; 2、有法定代表或授权委托人电子签章处电子签章 或CA电子签章。 3、不需要逐页盖章或签字。 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 托书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有效,符合招 标文件规定的格式,电子签章或CA电子签章齐 全。 3 投标报价 完整,且未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 最高限价 易门县人民法院绿化保洁等后勤管理服务采购 竞争性磋商文件 48 第二步:确定中标人(按评分细则对供应商给相应的评分,并计算其总得分, 按各项评标因素权重计算各有效供应商的最终得分) (一)评分细则及各项评标因素权重值如下: 报价分(满分10分):按以下方案计算:供应商报价分=(有效投标供应商最低 报价/有效投标供应商报价)×10。(注: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 法》的通知)的规定投标单位所投产品属于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其价格给予6% 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总得分=下表中1-7项分值总和。总得分最高的推荐为第一成交候选人,以此类 推。 序号 评审项目 评分标准 分值 1 报价得分 (40分) 基准价=所有有效投标报价的最低价(通过资格审查和初步 评审所有效投标报价的最低价) 当投标报价高于基准价时: 报价得分 =(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40 40 2 服务方案 (10分)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方案,横向比较其各个方案的针对性, 按照对易门县法院的服务特点、性质、服务内容进行评价 第一档次:[4-5分]针对性强,服务方案科学、系统性 第二档次:[2-3分]针对性一般,或者服务方案科学性一 般,或者服务方案有缺漏 第三档次:[0-1分]没有针对性,或者服务方案缺乏一定的 科学性系统性 5 根据供应商是否对本项目重点、难点进行分析进行横向比 较。 第一档次:[3分]针对性强,分析准确 第二档次:[2分]针对性一般,或者分析有缺失 第三档次:[0-1分]没有针对性或者针对性差 3 根据供应商是否提供对本项目的建议,并且建议内容富有 执行性横向比较。 第一档次:[2分]具有执行性,内容具体 第二档次:[0-1分]没有执行性或具有一定的执行性、但是 内容不具体或者有缺失 2 易门县人民法院绿化保洁等后勤管理服务采购 竞争性磋商文件 49 3 质量保证 及承诺 (15分) 按照易门县法院的服务特点,对后勤管理服务进行质量保 证及承诺,根据保证措施、承诺内容以及违约内容,横向 比较,酌情打分。 第一档次:[11-15分]质量保证措施完整,违约内容具体, 质量承诺内容针对性强 第二档次:[6-10分]质量保证措施有缺失,有违约内容但是 具体,质量承诺内容针对性一般 第三档次:[0-5分]质量保证措施没有针对性,或者没有违 约内容或者违约内容不具体 15 4 装备配备 (5分) 按照易门县法院的服务特点,对后勤管理服务进行装配配 置,包括保洁、绿化、食堂等各项设备配置的完善程度, 横向比较,酌情打分。 第一档次:[4-5分]配备完整,内容具体完善 第二档次:[2-3分]]配备有缺失,或者内容不具体 第三档次:[0-1分]配备没有针对性,或者没有内容 5 5 人员配 备、人员 培训及管 理(15 分) 人员的配备、培训与管理方面,按照易门县法院服务内容 的特点,对绿化、保洁、食堂及管理人员岗位人数进行明 确配置。 第一档次:[8-10分]人员配备具体、人数明确、符合岗位基 本专业要求,满足岗位需求 第二档次:[4-7分]人员配备具体、人数不明确,岗位专业 要求不明确 第三档次:[0-3分]人员配备不具体、人员配备不足,难以 满足岗位需求 10 根据供应商是否具备随时可调用的后备资源进行横向比较 第一档次:[4-5分]具备随时可调用的后备资源,并且资源 内容充足,说明清楚,准确 第二档次:[2-3分]具备一定的随时可调用的后备资源,并 且资源内容,说明清楚,准确 第三档次:[0-1分]不具备随时可调用的后备资源,或者资 源内容没有说明清楚 5 易门县人民法院绿化保洁等后勤管理服务采购 竞争性磋商文件 50 6 管理经验 (10分) 提供自2018年以来承担过的物业管理服务或后勤服务的类 似业绩,特别是近三年完成的类似项目实施情况及工作效 果评测情况。提供业绩及业主评测证明材料扫描件。按各 供应商提供的财务状况评审。供应商以往履约情况。业绩 承担最多、业主评测效果好的得8-10分,业绩承担次多、 效果次多的得4-7分,业绩承担一般、无业主评测或效果一 般的得1-3分,每个档次递减分数,以此类推。 10 7 突发事件 处置预案 (5分)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突发事件处置预案种类是否齐全、措施 考虑是否周全,有切实可行的预测与防范措施、事故应急 预案针对性强进行评分。 第一档次[4-5]分:突发事件处置预案合理完善;有切实可 行的预测与防范措施、事故应急预案针对性强 第二档次[2-3]分:突发事件处置预案基本满足要求;有一 定切实可行的预测与防范措施、事故应急预案针对性一般 第三档次[0-1]分:突发事件处置预案较差;没有一定切实 可行的预测与防范措施、或者事故应急预案没有针对性 5 政策性加分的相关说明: 注:关于小微企业报价扣除比例说明 1、关于小微企业: 按<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 46 号)的通知>之规定,中小企业的标准为: 1.1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 的货物,不包括提供或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1.2本规定所称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 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 〔2011〕300号)执行,须提供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的证明文 件。 1.3小型、微型企业提供有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小型、微 型、中型企业提供有大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大型企业。 2、依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 库〔2014〕68号)之规定,监狱企业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2.1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 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 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 易门县人民法院绿化保洁等后勤管理服务采购 竞争性磋商文件 51 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 2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 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具体投标报价扣除比例说明: 3.1投标人为非联合体投标的,对小型企业给予6%的扣除,微型企业给予8%的 扣除(注册资金十五万及以下的微型企业给予10%的扣除),以扣除后的报价参与评 审。 (二)排序原则:按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序。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 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 (三)中标原则:由评标委员会根据计算各有效供应商的最终得分排名向采购人 推荐得分最高的前三名,原则上由采购人依序确定中标供应商。 易门县人民法院绿化保洁等后勤管理服务采购 竞争性磋商文件 52 易门县人民法院绿化保洁等后勤管理服务采购 竞争性磋商二次报价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费总报价(元/ 年) 服务期限(年) 服务承诺 满足甲方要求 注: 填写说明: 1. 竞争性磋商二次报价表,此表不做入磋商响应文件中。(请各供应商自行打印此表,表上签 章可提前盖好,也可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现场按手印确认) 2.以上服务费总报价为每年的服务费总报价,即每年为易门县人民法院提供保洁、绿化、食堂餐 饮等所有服务的包干价。 3.该表中服务费总报价为第二轮报价,即最终报价。评审计算和合同执行时,均以该报价表为 准。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日期: 目 录 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一、总则 1、项目概况 3、采购内容、服务期限 4、供应商资格要求 5、费用承担 6、现场考察 7、磋商前答疑会 8、质疑 9、投诉 二、磋商文件 10、磋商文件的组成 11、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询问、澄清、修改 三、响应文件 12、响应文件编写注意事项 13、语言文字 14、计量单位 15、响应文件的组成 15.1供应商编写的响应文件按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要求填写。 16、响应文件的格式要求 16.1 供应商应按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提供的格式完整地填写,未按磋商文件规定格式填写的响应文件按 17、响应文件有效期 17.1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有效期内,供应商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响应文件。 17.2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响应文件有效期的,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延长有效期。供应商同 18、磋商保证金交纳及退还 18.1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交纳磋商保证金,磋商保证金须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 18.2本项目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 5 个工作日内退还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 ①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②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③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④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⑤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19、响应文件的编制 19.1供应商使用【政府采购响应文件制作系统工具】编制电子响应文件。通过【政府采购响应文件制作系统工 19.响应文件中提供的资料、关键内容必须清晰可辨,若出现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未按要求填写而导致非唯一 20、报价和报价货币 20.1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确认最终报价的供应 20.2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供应商必须对所参加项目内所有内容进行完整唯一报价,不 20.3供应商应依据磋商文件的要求及有关资料,执行国家或行业现行技术经济标准、定额及规范,自行测算出 20.4最后响应文件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在规定的时间统一密封递交。若已递交的最后报价中出 20.5供应商不得哄抬报价,也不应低于成本价(或进价)报价。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最后报价或者某些分项 四、提交响应文件 21、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22、响应文件的提交 23、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或者撤回 五、磋商 24、磋商小组 六、成交结果 25、成交供应商的确定 26、成交通知书 27、签订合同 28、履约保证金 29、磋商文件编制依据 31、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第三章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 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 (项目编号: ) 供应商: (电子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电子签名) 年 月 日 ★格式 1 报价一览表 ★格式 2 投标函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供应商情况声明 五、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 格式 6-1-1 《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价 中小企业声明函 注:1.中小企业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参与磋商时,须提供本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 提供 2..如属于上述公司的供应商此表需填写、签章和上传。 格式 6-1-2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符合《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 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注:1.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按《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 人就 2.不属于上述公司的供应商此表不需填写、签章和上传。 格式 6-1-3 《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复印件。符合《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注:1.符合条件的监狱企业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按《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 2.不属于上述公司的供应商此表不需签章和上传。 第五章采购需求 一、后勤服务范围 二、后勤服务内容 第六章磋商程序和方法

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