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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富春强制隔离戒毒所厨具设备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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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华杰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杭州市富春强制隔离戒毒所新所食堂设备及配套设施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详情

项目概况

杭州市富春强制隔离戒毒所新所食堂设备及配套设施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 2021年11月11日 13:0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ZHJ-FCJDS2021-012

项目名称:杭州市富春强制隔离戒毒所新所食堂设备及配套设施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元):1202000

最高限价(元):1202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杭州市富春强制隔离戒毒所食堂操作设备
数量: 不限
预算金额(元): 1202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根据招标人要求,提供相关新所食堂设备及配套设施,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2021年12月底前,完成所有设备的供货、安装、调试并通过验收合格。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至2021年11月11日 ,每天上午00:00至12:00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11月11日 13: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进行投标

开标时间:2021年11月11日 13:00

开标地点(网址):杭州市富阳区富春街道体育馆路290号秦汉大厦东区6楼,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五、采购意向公开链接

https://zfcg.czt.zj.gov.cn/innerUsed_noticeDetails/index.html?noticeId=8186341 utm=web-government-front.49399a16.0.0.77d2c8a0325e11ecbdb28b872a123a9c,https://zfcg.czt.zj.gov.cn/innerUsed_noticeDetails/index.html?noticeId=8186341 utm=web-government-front.49399a16.0.0.77d2c8a0325e11ecbdb28b872a123a9c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1、本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包括保护环境、节约能源、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
2、为支持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杭州市财政局出台了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政策,供应商可凭中标合同申请贷款,利率一般在基准利率左右(不同银行略有差异)。具体可登录http://220.191.208.230/login.do办理业务。
3、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说明
(1)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zfcg.czt.zj.gov.cn)”实行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招标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政府采购云平台”将予以拒收。
“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参与在线投标时如遇平台技术问题详询400-881-7190。
(2)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章。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进行查阅;
(3)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政府采购云平台”拒收。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杭州市富春强制隔离戒毒所

地 址: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富春街道三桥和尚岭1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蔡霆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63473820

质疑联系人:陈法

质疑联系方式:1396815432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杭州华杰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杭州市富阳区富春街道体育馆路290号秦汉大厦东区6楼

传 真:0571-63331368

项目联系人(询问):吕工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63331368

质疑联系人:孙霖曜

质疑联系方式:0571-63331368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杭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

地 址:杭州市中河中路152号617办公室

传 真:87715261

联系人 :吕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87715261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附件信息:

  • 招标文件--杭州市富春强制隔离戒毒所新所食堂设备及配套设施采购项目10.21.doc

    18.5M

杭州市富阳区教育局

杭州市富春强制隔离戒毒所

新所食堂设备及配套设施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HZHJ-FCJDS2021-012

(“政采云”线上电子招投标)

招标人:杭州市富春强制隔离戒毒所

采购机构:杭州华杰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第四章 采购需求

第五章 杭州市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附件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杭州华杰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杭州市富春强制隔离戒毒所委托,现就“杭州市富春强制隔离戒毒所新所食堂设备及配套设施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前来投标。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编号:HZHJ-FCJDS2021-012

二、项目名称:杭州市富春强制隔离戒毒所新所食堂设备及配套设施采购项目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内容及数量

标项序号

标项名称

数量

单位

预算金额(万元)

最高限价(万元)

简要规格描述

备注

1

杭州市富春强制隔离戒毒所新所食堂设备及配套设施采购项目

1

120.20

120.20

根据招标人要求,提供相关新所食堂设备及配套设施,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2

合同履行期限

2021年12月底前,完成所有设备的供货、安装、调试并通过验收合格。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招标文件各项规定,所提供的货物和服务须在我国境内合法生产或销售的;

2.本项目谢绝联合体投标。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六、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时间期限:公告发布时间至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3.方式:在线申请获取招标文件。供应商注册为正式供应商或临时供应商后,使用账号登录或者使用CA登录政采云平台;配置岗位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注册账号--点击“商家入驻”,进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料填写;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

4.售价:免费

5.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交的文件资料:无;

6.提示:

(1)采购人、招标人依托政采云平台完成本项目的电子交易活动,平台不接受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进行投标活动;

(2)对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对该文件提出的质疑,采购人或招标人将不予处理;

(3)采购人或者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等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采购人或者招标人将无法通过政采云平台通知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

(4)不提供招标文件纸质版。

七、电子招投标的说明

1.? 电子招投标:本项目以数据电文形式,依托“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进行招投标活动,各投标人应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交投标文件,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

2.? 投标准备:

(1)注册账号--点击“商家入驻”,进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料填写,通过审核后可成为正式供应商;

(2)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投标人应在开标前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预计1-2周左右,各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办理时间等因素。

办理流程详见:《CA证书办理操作指南 》 https://service.zcygov.cn/#/knowledges/cm2eqWwBFdiHxlNd_otq/lwV6GXABiyELHE-oVMj3

CA热点问题汇总:https://service.zcygov.cn/#/knowledges/depk120BkjoVoiMyPhAJ/8QejCnEBiyELHE-ohzp-

(3)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投标人通过政采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投标文件,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并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http://zfcg.czt.zj.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5-27/12946.html

3.? 招标文件的获取:使用账号登录或者使用CA登录政采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获取招标文件。

4.? 投标文件的制作: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中完成“填写基本信息”、“导入投标文件”、“标书关联”、“标书检查”、“电子签名”、“生成电子标书”等操作。

5.? 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

6.? 投标文件的解密:投标人按照平台提示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在开标时间起30分钟内完成在线解密。

7.? 具体操作指南:详见政采云平台“服务中心-帮助文档-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浙江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平台学习专题https://edu.zcygov.cn/luban/e-biding。

8.? 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采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400-881-7190。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11月11日13时00分(北京时间)

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后传输递交的投标、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3.投标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无须参加现场开标会。

九、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标时间:2021年11月11日13时00分(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网址):杭州市富阳区富春街道体育馆路290号秦汉大厦东区6楼,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十、本项目招标文件公告期限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十一、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详见附件。

十二、疫情防控期间(样品指认)投标现场注意事项(按照开标当日疫情情况作具体调整):

为严格落实国家、省市关于要求在坚决打好疫情防控攻坚战的前提下,就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招标活动有关事项如下:

1.进入样品间参加样品指认的投标人代表人员须持有健康绿码。

2.随身携带居民身份证,并做好佩戴口罩等个人防护措施。

3.预留足够时间提前到达,配合场所工作人员做好健康绿码、行程码查验、体温检测、实名登记等防控工作。

4.进入现场开标后,应尽量分散等候、隔空就座,样品指认完成后立即离场,全力保障招投标活动正常开展。样品须在评标结束两个工作日内自行撤回,未撤回的样品采购代理机构有权自行处置。

(注:样品指认人员须与投标人存在劳动关系。疫情防控期间,投标人可委派不超过两名代表前来现场参加样品指认,且必须包含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样品指认人员进场时携带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与投标人的劳动关系证明或在职证明(注明姓名,身份证号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得指认。如因技术原因需增派人员,须现场向招标人提出申请,获得允许后方可参加。)

十三、疫情期间投标现场注意事项(仅限于现场演示或讲解)(按照开标当日疫情情况作具体调整):

为严格落实国家、省市关于要求在坚决打好疫情防控攻坚战的前提下,就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招标活动有关事项如下:

1.参加现场演示或讲解的投标人代表人员必须持有杭州健康绿码。

2.参加现场演示或讲解的人员应当随身携带《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健康承诺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居民身份证原件进入开标现场。

3.做好佩戴口罩等个人防护措施。

4.预留足够时间提前到达,配合场所工作人员做好杭州健康绿码查验、体温检测、实名登记等防控工作。

5.进入现场开标后,应尽量分散等候、隔空就坐,演示完成后立即离场,全力保障招投标活动正常开展。

(注:参加本次投标的单位只允许委派一名代表前来现场参加现场演示或讲解)

十四、业务咨询: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1、招标人:杭州市富春强制隔离戒毒所

联系人:蔡科长 联系电话:0571-63473820

质疑答复人:陈科长 联系电话:13968154321

2、代理机构:杭州华杰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吕工; 联系电话:0571-63331368;

质疑答复人:孙工 联系电话:0571-63331368;

3、财政监管科:杭州市富阳区财政局采监科

联系人:吕科长 电 话:0571-87715261 传 真:0571-87715261

地址:杭州市中河中路152号617办公室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杭州市富春强制隔离戒毒所

杭州华杰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前附表

序号

内容说明及要求

1.? 

项目名称

杭州市富春强制隔离戒毒所新所食堂设备及配套设施采购项目

2.? 

项目编号

HZHJ-FCJDS2021-012

3.? 

采购人

杭州市富春强制隔离戒毒所

4.? 

资金来源与预算

(1)资金来源:财政预算资金。

(2)项目预算:120.20万元

5.?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与地点

详见招标公告

6.? 

开标时间与地点

详见招标公告

7.? 

投标报价

与费用

(1)本项目中价格全部采用人民币元报价。

(2)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3)本项目不接受选择性报价。

8.? 

投标人

资格要求

(1)基本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特定资格要求:无。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9.? 

分包

采购人同意分包的,在采购需求中予以明确。

10.? 

开标前答疑会

或现场踏勘

(1)开标前答疑会:不组织。

(2)现场踏勘:不统一组织,请潜在投标人自行联系采购人进行现场踏勘。

(3)采购单位联系人:蔡科长 联系电话:0571-63473820

11.? 

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法。

12.? 

样品提供

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13.? 

现场演示

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14.? 

项目属性

货物类

15.? 

是否适宜中小企业情况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的规定,本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

16.?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

(1)采购标的:货物类

(2)所属行业:货物类

17.?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1)投标人应对照财政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的要求,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审慎作出判断,是否符合相关要求,并视情况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附件)、《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2)▲投标人应当对其出具的声明函的真实性负责,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投标无效,招标人有权依法将线索移交至政府采购行政监督管理部门处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法律规定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3)如投标人对相关制造商信息了解不充分,或者不能确定相关信息真实、准确的,不建议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以及预留份额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标项,对符合小微企业价格扣除要求的,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对于专门面向中、小、微型企业或者监狱企业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符合资格条件的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

(5)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18.? 

节能环保要求

(1)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产品认证证书。

▲(2)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投标无效。

19.? 

进口产品规定

本项目采购本国生产的货物、工程和服务,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

20.? 

评标结果公示、公告

评标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评标结果公示于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s://zfcg.czt.zj.gov.cn/)

21.? 

合同签订时间

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

22.? 

履约保证金的收取及退还

供应商按政府采购合同要求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总额不超过政府采购合同总金额的5%。履约期(验收合格)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无息退付履约保证金。

23.? 

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需要交纳投标保证金。

24.? 

全流程电子化项目投标说明

本项目实行电子投标。电子投标文件,按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及本招标文件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均由资格文件、商务及技术文件、报价文件组成。

▲投标人须按时自行解密,规定时间内解密失败的,投标无效。

▲未传输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

25.? 

投标有效期

90天。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的,投标无效。

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规定: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应当不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退还投标保证金。

26.? 

其他

1、本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包括保护环境、节约能源、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

2、为支持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杭州市财政局出台了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政策,供应商可凭中标合同申请贷款,利率一般在基准利率左右(不同银行略有差异)。具体可登录http://220.191.208.230/login.do办理业务。

3、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说明

(1)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zfcg.czt.zj.gov.cn)”实行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招标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政府采购云平台”将予以拒收。
“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参与在线投标时如遇平台技术问题详询400-881-7190。

(2)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章。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进行查阅;

(3)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政府采购云平台”拒收。

27.? 

解释

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招标人。

一、总 则

(一)适用范围

仅适用于本次招标文件中采购项目的招标、投标、开标、资格审查及信用信息查询、评标、定标、合同履约、付款、验收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定义

1.“招标方”系指组织本次招标的杭州华杰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2.“投标人”系指向招标方提交投标文件的单位。

3.“采购人”系指委托招标方采购本次项目的杭州市富春强制隔离戒毒所。

4.“产品”系指供方按招标文件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材料、设备、保险、税金、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

5.“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须承担的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技术指导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

6.“项目”系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产品和服务。

7.“电子签名”系指数据电文中以电子形式所含、所附用于识别签名人身份并表明签名人认可其中内容的数据。

8.“电子交易平台”是指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所依托的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9.“▲”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系产品采购项目中重要技术参数。

(三)投标委托

若存在现场演示或讲解或样品递交指认环节的,授权代表须按招标公告要求携带相关证件、证明参加开标会议。

(四)投标费用

无论投标过程和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五)特别说明

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2.价格是评标的重要因素之一,但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依据。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二、招标文件

(一)招标文件的澄清

1.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本招标文件,发现其中有误或有表述不清晰、存在疑问的,投标人应当在前附表规定时间前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在规定时间内予以答复,同时将答复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公示、告知已报名的投标人,由各投标人自行查看、下载,答复中包括原提出的问题,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因投标人原因未及时前往相关网站查看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如规定时间内未收到任何提疑,则视为各投标人完全响应招标文件,均对此无异议。

2.招标人将视情况确定是否有必要在开标前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并将澄清内容等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公示、告知已报名的投标人,由投标人自行查看。因投标人原因未及时前往相关网站查看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二)招标文件的修改

1.在投标截止期前任何时候,招标人无论是出于何种原因,均可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并将修改的内容以更正公告的形式在相关网站发布并通过政采云平台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2.招标文件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招标文件与招标文件的答复、澄清、修改、补充通知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公告为准。

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的最终澄清、修改的内容进行编制的,投标无效。

3.为使投标人有足够的时间按招标文件修改要求修正投标文件,招标人可酌情推迟投标的截止日期和开标日期,并将修改的内容以更正公告的形式在相关网站发布并通过政采云平台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三、投标文件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中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及招标技术规格要求,并结合现场踏勘,详细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相关技术参数、资料,包括采用的单位,并保证投标文件的正确性和真实性。

投标人进行电子投标应安装客户端软件—“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投标人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进行查阅。

(一)投标文件的语言及计量

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以及与招标人就有关投标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汉语书写。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汉语以外的文字表述的投标文件及函电,招标人将不予接受。

2.投标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须逐一对应翻译成中文汉语并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不提供准确翻译资料的,投标无效。

3.投标计量单位,招标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招标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二)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为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按“政采云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及本招标文件要求制作、加密并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由资格文件、商务及技术文件和报价文件组成。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明确响应。电子投标文件中所须加盖公章部分均采用CA签章。

1.资格文件:证明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投标人基本条件和采购项目对投标人的特定条件(如果项目要求)的有关资格证明文件。(以联合体形式进行政府采购的,参加联合体的投标人均应当提供。)

(1)? 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其他工商等登记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以及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如果已经依法办理了工商、税务和社保登记手续,并且获得总公司(总机构)授权或能够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材料),证明其具备实际承担责任的能力和法定的缔结合同能力,可以独立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由单位负责人签署相关文件材料;)

(2)?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并对相应文件签字的,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文件及其身份证复印件;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按招标文件有关格式范例提供联合体投标授权书;)投标文件中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所载内容与本项目内容有异的,投标无效。

(3)? 符合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资格条件并且没有税收缴纳、社会保障等方面的失信记录的承诺函;

(4)?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6)? 具有良好商业信誉特别声明;

(7)? 政府采购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

(8)? 廉政承诺书;

(9)? 与参加本次项目同一合同项下政府采购活动的其他供应商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承诺函;

(10)? 符合特定资格条件(如果项目要求)的有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2.商务及技术文件

(1)? 声明书

(2)? 投标响应函;

(3)? 符合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资格条件并且没有税收缴纳、社会保障等方面的失信记录的承诺函;

(4)? 组织实施方案:投标人根据项目采购需求、评分标准等提出详细组织实施方案;

(5)? 技术和服务方案:投标人根据项目采购需求、评分标准等提出与本项目管理的相关详细计划和实施措施;

(6)? 投标产品配置表:详细列明投标产品设备清单,完整配置方案及技术指标,须明确投标产品的设备名称、品牌、规格型号、规格配置详细说明等具体技术指标;

(7)? 投标产品的技术参数详细介绍、合格证书、质量检测报告、产品认证证书、专利证书(若有)等;

(8)? 节能环保等的资质证书或文件(若有);

(9)? 商务、服务条款偏离表;

(10)? 技术规格偏离表;

(11)? 投标人情况介绍;

(12)? 投标人类似项目实施业绩一览表;

(13)? 本项目实施人员(主要从业人员及其技术资格)一览表;

(14)? 本项目设备投入一览表(若有);

(15)? 备品备件及售后服务承诺:投标人承诺给予采购人的包括售后服务、备品备件、专用耗材等方面的承诺;

(16)? 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技术文件和说明(格式自拟);

(17)? 关于对招标文件商务、合同中有关条款的拒绝声明(若有)。

3.报价文件:

(1)? 投标响应函;

(2)? 报价一览表;

(3)? 投标报价明细表;

(4)? 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若有);

(5)? 投标人针对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资料(格式自拟)。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签署

1.? 投标文件的编制:

各投标人应根据“政采云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及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进行关联定位,混乱的编排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评标委员会查找不到有效文件是投标人的风险。投标文件未按规定的格式编制,导致影响评标的,投标无效;

2.投标文件的签署、盖章:

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格式要求进行签署、盖章,其中电子投标文件中所须加盖公章部分均采用CA签章。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投标无效。

3.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名。

4.投标文件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应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的,须签名或电子签名,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5.资格文件、商务及技术文件中不得出现投标报价等价格信息,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6.投标文件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格式规范,如有修改,修改处须有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名或电子签名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四)投标报价

1.所有投标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投标报价应是唯一的,招标人将拒绝有选择的报价,投标报价应按招标文件中相关附表格式填报。

2.投标价格应该已经扣除所有同业折扣以及现金折扣。投标报价应包括所需缴纳的所有税费、项目实施所需的一切费用。

3.投标报价的确认:招标人在政采云网站“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开标记录(报价)”模块进行开启报价文件操作视同唱标。经解密的投标报价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线签名确认。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未在开放在线签字确认环节进行在线核实的,视作确认报价,不影响评标过程和结果。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电子交易平台收到投标文件,将妥善保存并即时向供应商发出确认回执通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除投标人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解密或提取投标文件。

2.投标文件的补充和修改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传输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3.投标截止时间和有效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见前附表。如因电子交易平台原因影响投标截止时间的,招标人可以视情况延长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在上述情况下,招标人与投标人在之前投标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利、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至新的投标截止期。

(2)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在线解密。在线解密电子投标文件时间为开标时间起30分钟内。

(3)投标有效期为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天。投标文件合格投递后,自投标截止日期起,在投标有效期内有效。在原定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招标人可以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视同放弃投标。

四、开标

招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通过电子交易平台组织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在线电子投标,否则事后不得对采购相关人员、开标过程和开标结果提出异议。

(一)开标会由招标人主持,在电子交易平台进行。

(二)投标截止时间后,电子交易平台按开标时间自动提取所有投标文件,招标人依托电子交易平台发起开始解密指令。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在线解密。在线解密电子投标文件时间为开标时间起30分钟内。所有投标人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

(三)开标解密后,采购人代表应当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特定资格条件进行审查。▲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与基本资格条件、特定资格条件相应的有效资格证明材料的,视为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其投标无效。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采购人或招标人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

特别说明:

1.政采云公司如对电子化开标程序有调整的,请根据本中心相关公告,按调整后的程序操作。

2.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投标人须在规定时间内自行解密。

3.本项目严格采用政采云电子招投标开标及评审程序,但有下情形之一的,按以下情况处理:

(1)若个别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的,作无效投标处理。解密成功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本项目重新组织采购活动。

(2)若因政采云平台原因导致采购活动无法正常进行的,招标人将情况报告政府采购行政监督管理部门,经同意后,重新组织采购活动。

五、评标

(一)评标委员会

1.评标委员会的组成。评标委员会依法组成,人数为5人(含)以上奇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评审开始之前,评标委员会推选一名评审专家担任组长。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质询、评估和比较。如需在线询标,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询标澄清。

2.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的回避。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评标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

(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

(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

(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3.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

(1)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

(2)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

(3)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

(4)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

(5)向采购人、招标人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

(6)法律、法规、规章、招标文件等规定的其它事项。

4.评标委员会及其成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1)确定参与评标至评标结束前私自接触投标人;

(2)接受投标人提出的与投标文件不一致的澄清或者说明,《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五十一条规定的情形除外;

(3)违反评标纪律发表倾向性意见或者征询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

(4)对需要专业判断的主观评审因素协商评分;

(5)在评标过程中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的;

(6)记录、复制或者带走任何评标资料;

(7)其他不遵守评标纪律的行为。评标委员会成员有(1)-(5)行为之一的,其评审意见无效,并不得获取评审劳务报酬和报销异地评审差旅费。

(二)评标原则

1.评标委员会须公平、公正、客观,不带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评标;客观、公正地对待所有投标人,对所有投标评审,均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

2.评标委员会要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投标文件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改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

3.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投标人接触,在招标工作结束后,凡与评标情况有接触的人不得向外界透露任何与评标有关的内容。

4.在开标、评标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评标的正常进行,投标人不得向评标委员会成员询问评标情况,不得进行旨在影响评标结果的活动。

5.评标方法及评分标准等,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三)评标程序

本项目评标一般将按以下程序进行:投标文件初审、样品评审(若有)、投标文件的澄清、商务及技术文件的比较与评价、报价文件的比较与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和编写评标报告等。

1.投标文件初审。

(1)资格性审查:招标人以开标当日为准对投标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记录情况进行核实。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现场查询的投标人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经确认后将与采购文件一起存档。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经查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取消投标资格,其投标文件将作无效标处理。联合体信用信息查询: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在开标前,“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完全反映投标人失信记录的,投标人在知情的情况下应当如实填报,因瞒报或漏报经查实后达到较大数额罚款金额的,作无效标处理。

资格不符合的,应组织相关投标人代表进行陈述、澄清或申辩。资格性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则无须继续进行符合性审查,并且投标文件初审结论不合格。

(2符合性审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商务及技术文件和报价文件(开启后)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比较和评估,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符合性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初审结论不合格。

2.样品评审(若有)。

投标文件初审结论合格的供应商进入后续评审程序。

3.? 投标文件的澄清。

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需要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和投标人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交换数据电文,投标人提交使用签名或电子签名的相关数据电文或通过平台上传加盖公章的扫描件。给予投标人提交澄清、说明或补正的时间不得少于半小时,投标人已经明确表示澄清说明或补正完毕的除外。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4.? 商务及技术文件的比较与评价。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初审结论合格的投标人进行商务及技术投标文件评审。评审结束后,在电子交易平台系统上公开资格和商务及技术评审结果,如投标有效供应商不足三家,评标委员会确定为废标。

5.? 报价文件的比较与评审。

资格和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结果公布后,在电子交易平台系统上公开报价文件有关内容,招标人和公证机构做好开标记录,公开信息作为唱标内容。招标人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平台-开标记录模块开放供应商在线签字确认环节,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对开标记录进行在线核实,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未在10分钟内进行在线核实的,视作无异议,不影响评标过程和结果。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报价的合理性、准确性等进行审查核实。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一定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1)? 投标文件中报价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一览表为准;

(2)? 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 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报价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 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5)? 政采云电子交易平台-开标记录模块的报价与投标响应文件中的报价不一致的,以投标响应文件中的报价为准。

(6)?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财政部第87号令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视作有效,经投标人确认后(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产生约束力。投标人对根据修正原则修正后的报价不确认的,投标无效。

6.? 推荐中标候选人与编写评标报告。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按评标原则、标准和方法推荐中标候选人,同时起草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

多家投标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的该产品或者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的核心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六、无效的投标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文件被视为无效:

序号

无效标条款内容

1

未办理获取招标文件登记手续的。

2

投标截止时间前未传输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的。

3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

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均无效)。

5

投标人未能通过资格审查的: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与基本资格条件、特定资格条件相应的有效资格证明材料的;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协议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联合体协议要求的。

6

投标人有税收缴纳、社会保障等方面的失信记录等情况,且不属于截止投标时间近三年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及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可不出具《符合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资格条件并且没有税收缴纳、社会保障等方面的失信记录的承诺函》,但未详细说明失信记录的情况的。

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经查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或在开标前,“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完全反映投标人失信记录,投标人在知情的情况下未如实填报,瞒报或漏报经查实后达到较大数额罚款金额的。

8

电子投标文件中所须加盖公章部分均采用CA签章,投标文件应盖而未盖公章或盖非公司公章的、未有效授权,投标响应函、报价一览表、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等填写不完整或有涂改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所载内容与本项目内容有异的。

9

投标文件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部分,未进行签名或电子签名的。

10

投标文件组成漏项或未按规定的格式编制,内容不全或内容字迹模糊辨认不清,导致影响评标的。

11

与招标文件有重大偏离的文件(有不响应带▲号要求的)或投标文件不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规定、采购需求的实质性内容或其投标内容有重大缺项或者涂改模糊处未作有效修正或者实质性内容表述矛盾歧义,评标委员会不能确认为有效的。

12

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的最终澄清、修改的内容进行编制的。

13

技术规格偏离表内容与实际不符的。

14

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

15

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的。

16

递交两个或多个内容不同的投标方案的,或投标报价不是唯一的,有选择性的。

17

资格文件、商务及技术文件中出现投标价格信息的,或不符合报价文件规定要求的。

18

商务及技术文件和报价文件中的投标产品或服务不一致的。

19

投标报价超过本项目采购预算或者最高限价的。

20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投标人未能按要求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或相关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

21

报价文件中有0报价的。

22

投标人对根据修正原则修正后的报价不确认的。

23

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投标的(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节):

1.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的;

2.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的;

3.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的;

4.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的;

5.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的。

24

投标人有恶意串通、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情形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或视为恶意串通,其投标无效:

1.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的;

2.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的;

3.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的;

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

5.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中标、成交的;

6.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中标、成交的;

7.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中标、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的。

8.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的;

9.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的;

10.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的;

1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的;

12.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的。

25

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26

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

27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投标情形。

28

法律、法规、规章(适用杭州市的)及省级以上规范性文件(适用本市的)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七、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

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招标人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

(一)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

(二)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

(三)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

(四)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

(五)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

出现以上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招标人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也可以决定某些环节以纸质形式进行;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应当重新采购。

八、废标

在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一)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采购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三)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四)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废标后,招标人应当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

九、重新组织采购

(一)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将停止评标工作,并与采购人、招标人沟通并作书面记录。采购人、招标人确认后,将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

(二)重新开展采购。有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规定的违法行为之一,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中标、成交结果的,依照下列规定处理:

1.未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的,终止本次政府采购活动,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2.已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但尚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无效,从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没有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的,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3.政府采购合同已签订但尚未履行的,撤销合同,从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没有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的,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4.政府采购合同已经履行,给采购人、供应商造成损失的,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

5.因质疑答复,改变原中标结果,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6.政府采购当事人有其他违反政府采购法或者本条例规定的行为,经改正后仍然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中标、成交结果或者依法被认定为中标、成交无效的,依照1-5条规定处理。

十、定标

(一)本项目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和有关规定推荐中标候选人,采购结果由采购人签字确认。采购人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在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

(二)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代理机构通过纸质形式或电子交易平台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发布采购结果公告,中标结果公告内容包括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中标人名称、地址和中标金额,主要中标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中标公告期限以及评审专家名单。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三)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十一、评审过程的保密与录像

(一)保密。评审活动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评审过程中凡是与采购响应文件评审和比较、中标人推荐等评审有关的情况,以及涉及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等信息,评标委员会、采购人和招标人工作人员、相关监督人员等与评审有关的人员应当予以保密。

(二)录音录像。招标人对评审工作现场进行全过程录音录像,录音录像资料作为采购项目文件随其他文件一并存档。

十二、合同签订及其他

(一)签订合同

1.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澄清文件及中标通知书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2.中标人按规定的日期、时间、地点,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与采购人代表签订合同。如中标人为联合体的,由联合体成员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与采购人代表签订合同。已申领电子签章的单位可在线签订合同。

3.中标人拖延、拒签合同的,或提出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致使合同无法签订,除按照合同条款处理外,采购人将书面报告财政部门。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次序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签订合同或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4.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5.采购人和中标人应当在政府采购合同中明确约定双方的违约责任。对于因采购人原因导致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应当依照合同约定对中标人受到的损失予以赔偿或者补偿。

6.政府采购合同应当约定资金支付的方式、时间和条件,明确逾期支付资金的违约责任。

7.采购文件和采购合同可约定根据项目实施进度分期支付采购资金,不得强制中标人接受不合理的支付期限、方式、条件和违约责任等,不得以审计作为支付中标人款项的条件,不得约定验收合格后分期付款和预留质量保证金。

8.采购人应当在采购合同中约定履约保证金退还的方式、时间、条件和不予退还的情形,明确逾期退还的违约责任,并在供应商履行完合同约定义务事项后及时退还,延迟退还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9.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

10.实行政府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等,应当遵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合同履行期限一般不超过1年;在预算保障的前提下,对于购买内容相对固定、连续性强,经费来源稳定、价格变动幅度小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可以签订履行期限不超过3年的政府购买服务合同。

11.政府采购合同:采购人及中标人各执贰份,代理机构执壹份。

12.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二)履约保证金

1.拟签订的合同文本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供应商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签订合同时中标人应向采购人缴纳不超过政府采购合同总金额的5%作为履约保证金。履约期(验收合格)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无息退付履约保证金。采购人不得拒收履约保函。

2.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中,采购人可根据杭州市政府采购网公布的供应商履约评价情况减免履约保证金。

(三)货款的结算

1.按合同约定内容进行货款的结算,结算时按财政结算要求办理资金结算手续。

2.采购人应当在政府采购合同中约定预付款,预付款比例原则上不低于合同金额的30%;项目分年安排预算的,每年预付款比例不低于项目年度计划支付资金额的30%。采购项目实施以人工投入为主的,可适当降低预付款比例,但不得低于10%。鼓励和支持采购单位根据项目特点、供应商信用等实际情况提高预付款比例,最高预付比例可以达到50%。采购人应在合同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15日内,支付预付款。

3.采购人应积极履行合同,及时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应及时将合同款支付完毕。采购项目实施以人工投入为主的,可按季度支付合同款。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采购人应自收到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供应商账户,有条件的采购人可以即时支付。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政策调整、单位放假等为由延迟付款。

4.采购人不得无故拒绝或者迟延支付政府采购合同款项,应当畅通供应商催款维权渠道,及时处理诉求,维护政府公信力。供应商对于采购人违规拖欠账款的行为,可向有关部门反映。

(四)验收

1.采购人应当根据项目特点制定验收方案,明确履约验收的时间、方式、程序等内容,并按照合同规定的验收方案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

2.采购人成立验收小组,供应商应积极配合。验收小组应当由五人以上单数组成,相关专业人员人数不得少于验收小组人员总数的三分之二。采购人可以邀请参加项目采购活动的其他供应商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对供应商的履约验收。大型或者复杂的政府采购项目,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公共服务项目,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验收并出具意见。受采购人委托组织采购活动的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和评审专家不得参加验收小组。如果发现与合同中要求不符,供应商须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并接受相应的处理。

3.验收结束后,验收小组应当出具验收报告。验收小组成员应当在验收报告上签字,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采购人应当根据验收报告明确验收意见,并盖章确认。除涉密情形外,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结果应在采购人评价后2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告。履约验收的各项资料应当存档备查。

4.验收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合同的约定及时向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退还履约保证金。验收不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应依法及时处理。

5.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式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供应商在履约过程中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违法违规情形的,采购人应当及时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五)询问、质疑和投诉

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询问。

2.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方提出质疑。

3.供应商提交的质疑书需一式三份,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质疑书至少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联系电话,以及被质疑人名称及联系方式;

(2)被质疑采购项目名称、编号及采购内容;

(3)具体的质疑事项及事实依据;

(4)认为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或可能受到损害的相关证据材料;

(5)提出质疑的日期

4.招标方会在收到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审查质疑事项,作出答复或相关处理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投标人,但答复的内容涉及商业秘密的除外。若质疑涉及招标制度或程序,会被转交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审查。

5.质疑应当采用加盖投标人公章的书面形式,质疑书应明确阐述招标过程或中标结果中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实质性内容,提供相关事实、依据和证据及其来源或线索,便于有关单位调查、答复和处理,否则,招标方将不予受理。

6.质疑投标人对招标方的答复不满意或招标方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询问函范本:

关于XXX项目公开招标的询问函

关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标项)我公司有以下几点疑问:

询问事项一:(请明确具体内容,并附事实依据。)

询问事项二: ...

供应商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签章):

授权代表(签名):

联系电话(手机):

电子邮箱:

询问日期:

质疑函范本:

质疑函

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

质疑供应商:

地 址: 邮 编: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地 址: 邮 编:

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

质疑项目的名称:

质疑项目的编号: 包 号:

采购人名称:

采购文件获取日期:

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

质疑事项1:

事实依据:

法律依据:

质疑事项2

……

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

请求:

签字(签章): 公章:

日 期:

附:招标文件获取日期及政采云截图。

质疑函制作说明:

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

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

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

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7.供应商依法对政府采购项目提起质疑的,可以通过现场送达(需一式三份)、邮寄送达(需一式三份)、在线提交质疑函等方式提起。

投诉书范本:

投诉书

一、投诉相关主体基本情况

投 诉 人:

地 址: 邮 编: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地 址: 邮 编:

被投诉人1:

地 址: 邮 编: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被投诉人2

……

相关供应商:

地 址: 邮 编: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二、投诉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项目编号: 包 号:

采购人名称:

代理机构名称:

采购文件公告: 是/否 公告期限:

采购结果公告: 是/否 公告期限:

三、质疑基本情况

投诉人于 日,向 提出质疑,质疑事项为: 采购人/代理机构 日,就质疑事项作出了答复/没有在法定期限内作出答复

四、投诉事项具体内容

投诉事项 1:

事实依据:

法律依据:

投诉事项2

……

五、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

请 求:

签字(签章): 公章:

日 期:

投诉书制作说明:

1.投诉人提起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副本。

2.投诉人若委托代理人进行投诉的,投诉书应按照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投诉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

3.投诉人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投诉,投诉书应列明具体分包号。

4.投诉书应简要列明质疑事项,质疑函、质疑答复等作为附件材料提供。

5.投诉书的投诉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6.投诉书的投诉请求应与投诉事项相关。

7.投诉人为自然人的,投诉书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投诉书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第三章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结合本项目的实际需求,制定本办法。

一、总则

1.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为100分。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2.各合格投标人综合得分的计算公式为:

投标人评标综合得分=资信及技术得分+商务价格得分。

3.合格投标人的评标得分为各项目汇总得分,中标候选资格按评标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并形成评标意见。

4.综合得分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次高分的投标人为候补中标人,依次类推。

5.评分过程中采用四舍五入法,并保留小数2位。

二、评分内容及标准

(一)商务价格评分(30分)

1.报价的合理性:分析总报价及各个分项报价是否合理,报价范围是否完整,有否重大错漏项,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报价出现异常时,有权要求投标人在评标期间对投标报价的详细组成和投标产品的供应渠道等事项作出解释和澄清,并确认其投标报价是否有效。

2.商务价格分的计算:根据各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商务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商务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有效投标报价)×30%×100;

(二)资信及技术评分(70分)

1.资信及技术分的计算。

资信及技术评分按照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独立评分结果汇总后的算术平均分计算,计算公式为:资信及技术评分=评标委员会所有成员评分合计数/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数。

2.评分细则

序号

评分条款

评分细则

分值

1

投标产品的基本功能、技术指标与需求的满足情况

全部满足招标文件明确的功能、性能和技术指标要求,得10分;允许偏离的功能、性能和技术指标低于招标需求(负偏离)的,每项扣1分,标注“★”为重要参数,需提供证明材料,标注“★”参数低于招标需求(负偏离)的或不提供证明材料的,每项扣1分,扣完为止。

10

2

合理化建议

投标人能根据采购人提供的厨房设备清单结合现场勘察针对本项目提出一些符合采购单位特殊性的合理化建议,提供现场踏勘的相关资料(如现场拍摄场地的图片等)进行打分,未提供不得分0-2)。

2

3

安装、施工方案

组织实施方案:投标人组织实施方案的科学性、合理性、规范性和可操作性,包括:

①工作时间进度表(0-3);

②关键步骤的思路和要点等,内容是否完整、是否符合采购需求(0-2);

5

4

节能产品检测报告、食品安全、卫生认证

(1)投标产品提供有效的检测机构出具的中国节能/环保产品认证试验报告每个检测报告的每一份得1分,最多得3分(提供报告复印件并加盖生产厂家公章)。

(2)投标人具有食品接触产品安全认证证书的,得3分(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3)投标人具有食品接触产品卫生认证证书的,得3分(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9

5

主要核心产品的性能情况

(1)投标产品中餐燃气炒菜灶符合GB35848-2018(或CJ/T28-2013)商用燃气燃烧器具标准,热负荷准确度≤±10%,热效率≥50%,额定热负荷≥32,达到上述要求的,得1分(需提供国家权威质量监督检验机构出具的热负荷准确度、热效率检测报告,不提供不得分)。

1

(2)投标产品炊用燃气大锅灶符合GB35848-2018(或CJ/T28-2013)商用燃气燃烧器具标准,热负荷准确度≤±10%,热效率≥70%,额定热负荷≥35,达到上述要求的,得1分(需提供国家权威质量监督检验机构出具的热负荷准确度、热效率检测报告,不提供不得分)。

1

(3)投标产品全自助燃气三门海鲜蒸柜符合GB35848-2018(或CJ/T28-2013)商用燃气燃烧器具标准,热负荷准确度≤±10%,热效率≥96%,额定热负荷≥35,达到上述要求的得1分(需提供国家权威质量监督检验机构出具的热负荷准确度、热效率检测报告,不提供不得分)。

1

(4)投标产品四眼煲仔炉符合GB35848-2018商用燃气燃烧器具标准,两个燃烧器热负荷准确度不应小于90%,三个及以上燃烧器热负荷准确度不应小于85%,检测结果≥95%,达到热负荷准确度要求的,得1分(须提供国家权威质量监督检验机构出具的报告,不提供不得分)。

1

(5)投标产品厨房灭火装置提供生产厂家的应急管理部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心出具的消防产品认证证书的,得1分(须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不提供的不得分)。

1

(6)投标产品厨房灭火装置提供食用油专用灭火剂检测报告,检测内容必须有无色透明液体和急性经口毒性试验等内容的,得1分(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不提供的不得分)。

1

(7)投标产品厨房灭火装置提供生产厂家的投保产品责任险金额≥1000万的第三方产品责任险保险单的,得1分(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不提供的不得分)。

1

(8)投标产品厨房灭火装置提供生产厂家通过智能自动灭火系统装置控制盘通过静电放电抗扰度检测(依据GB/T17626.2-2018);射频电磁场辐射骚扰抗度检测(依据GB/T17626.3-2016);射频场感应的传导骚扰抗扰度检测(依据GB/T17626.6-2017);电快速瞬变脉冲群抗扰度检测(依据GB/T17626.4-2018);浪涌(冲击)抗扰度检测(依据GB/T17626.5-2008);电压暂降及短时中断抗扰度检测(依据GB/T17626.11-2008);电源端子的传导骚扰检测(依据GB/T 9254-2008),以上七项检测全部合格的得1分(须提供以上七项检测全部合格的相关检测报告证明材料,不提供或不满足要求的不得分)。

1

(9)投标产品油烟净化器整机符合GB/T 2423.1-2008《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 第2部分:试验方法 试验 A:低温》,根据GB/T 2423.1-2008进行试验,将样品进行初始检测后放入试验箱,在(-15±2)℃条件下通电连续运行24h。实验结束室温处理2h后,样品外观无异常,样品能正常工作。提供检测检测报告的得1分(提供相关检测报告复印件,不提供或不满足要求的不得分)。

1

(10)投标产品油烟净化器绝缘陶瓷应符合GB/T 2423.2-2008《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 第2部分:试验方法 试验 B:高温》,其中绝缘陶瓷应入箱后在(70±2)℃条件下放置96h高温老化,结束室温处理2h后,检查样品外观,结构以及功能正常。提供检测检测报告的得1分(提供相关检测报告复印件,不提供或不满足要求的不得分)。

1

(11)投标产品油烟净化器柜体应符合GB/T2423.17-2008中关于电子电工产品环境试验的标准并在(35±2)℃、PH值6.5-7.2、盐雾沉降速度为每80cm2面积上为(1.5±0.5)ml/h、氯化钠浓度为(50±5)g/L,连续喷雾48h后取出,外观无裂纹、气泡、生锈。提供检测检测报告的得1分(提供相关检测报告复印件,不提供或不满足要求的不得分)

1

6

生产设备投入情况

根据投标人所具备的生产加工机械设备进行评审(包括但不限于激光切割设备类、数控折弯设备类等设备情况)

注:提供现场实物照片及其它采购拥有证明(如设备发票),未提供不得分。

2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