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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管理部天津消防研究所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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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管理部天津消防研究所所本部及第一试验基地食堂服务管理外包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详情

应急管理部天津消防研究所所本部及第一试验基地食堂服务管理外包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1-10-26

项目概况 应急管理部天津消防研究所所本部及第一试验基地食堂服务管理外包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采用电子邮件方式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1月1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MZTJ-DL-202110002

项目名称:应急管理部天津消防研究所所本部及第一试验基地食堂服务管理外包项目

预算金额:15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应急管理部天津消防研究所所本部及第一试验基地食堂服务管理外包项目,食堂共计两个,分别位于天津市南开区卫津南路110号、西青区津涞公路富兴路2号。为向我所干部职工提供优质的餐饮服务,拟选择具有良好信誉和业绩优秀的餐饮服务企业提供餐饮管理服务。现有用餐人数每天约300人,现有餐厅和厨房设施,布局符合卫生饮食合格标准,各功能用房齐全。具体详见项目需求书。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一年服务期结束,采购人将对供应商进行服务综合考核,如供应商服务综合考核优秀,采购人可以续签合同,最多不超过两年(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一)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二)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三)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审方法。

(四)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注:中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餐饮业,供应商须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及《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1. 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2. 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提供2019年度或2020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或2020年度或2021年度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3.2020年度或2021年度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的投标人按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相关证明)。4.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投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二)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仪式。供应商若为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供应商若为被授权人参加开标,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须有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三)投标人需提供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函》。(五)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六)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10月26日 至 2021年11月02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采用电子邮件方式

方式:电汇购买招标文件(开户名:天津市明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户行:建行新技术产业园区支行、银行帐号:12001650472052502173),汇款后将电汇凭证发至招标代理邮箱(dianzizhaotoubiao@163.com),注明所投项目及联系方式,并联系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联系人:靳绪珊,联系方式:022-23611619-801)。每包售价500元人民币,标书售后不退。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11月1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11月1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河西区台儿庄路118号海景广场写字楼223(天津市明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应急管理部天津消防研究所

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卫津南路110号

联系方式:孙工 022-2386114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天津市明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天津市河西区台儿庄路118号海景广场写字楼223

联系方式:靳绪珊 23611619-80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工

电 话: 022-23861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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