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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政府下陈街道办事处食材配送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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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永阳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关于下陈街道办事处食材配送项目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招标详情

一、项目编号:TZYY-2021-0801号

二、项目名称:下陈街道办事处食材配送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中标(成交)金额(元)中标供应商名称中标供应商地址
1最终报价(结算率):75(%)台州吉华盛商贸股份有限公司路桥区路南街道机场路29号
2最终报价(结算率):75.0(%)浙江玉麟农产品有限公司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洪家洪西路1号(星星电子商务产业园B1幢)

2.废标结果:

序号标项名称废标理由其他事项
////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标项名称标的名称品牌数量单价(元)规格型号
1下陈街道办事处食材配送项目(每月1-15号)下陈街道办事处食材配送项目(每月1-15号)按需1批725000按需
2下陈街道办事处食材配送项目(每月16号-月末)下陈街道办事处食材配送项目(每月16号-月末)按需1批725000按需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郑春明,陈清建,李金华,凌赛芬,陈友清

六、技术评分明细表

标项供应商名称专家1专家2专家3专家4专家5得分
1台州天鲜农业发展有限公司49.049.047.049.049.048.6
1浙江玉麟农产品有限公司45.047.045.050.050.047.4
1台州好生活生鲜食品配送有限公司45.047.050.046.050.047.6
1台州吉华盛商贸股份有限公司48.047.048.048.047.047.6
1浙江彩食鲜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38.039.036.039.039.038.2
1台州市万农食品有限公司41.042.041.043.041.041.6
1永康市校园如海贸易有限公司50.048.048.050.050.049.2
1浙江万民生态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41.042.046.042.041.042.4
1浙江荣祥农业发展有限公司42.043.042.043.038.041.6
1浙江厚米农业发展有限公司40.040.042.040.035.039.4
1台州小背篓食品有限公司39.040.043.039.035.039.2
标项供应商名称专家1专家2专家3专家4专家5得分
2台州天鲜农业发展有限公司49.049.047.049.049.048.6
2浙江玉麟农产品有限公司45.047.045.050.050.047.4
2台州好生活生鲜食品配送有限公司45.047.050.046.050.047.6
2台州吉华盛商贸股份有限公司48.047.048.048.047.047.6
2浙江彩食鲜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38.039.036.039.039.038.2
2台州市万农食品有限公司41.042.041.043.041.041.6
2永康市校园如海贸易有限公司50.048.048.050.050.049.2
2浙江万民生态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41.042.046.042.041.042.4
2浙江荣祥农业发展有限公司42.043.042.044.038.041.8
2浙江厚米农业发展有限公司40.040.042.040.035.039.4
2台州小背篓食品有限公司39.040.043.039.035.039.2

标项1 标项2

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5000元/标段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10000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

十、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椒江区人民政府下陈街道办事处

地 址:椒江区镇前路8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陶主任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6-88155536

质疑联系人:陈主任

质疑联系方式:1375760106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台州市永阳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葭沚街道文鼎苑16-1-302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周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8958682891

质疑联系人:金万里

质疑联系方式:0576-88205219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台州市椒江区财政局

地 址:台州市椒江区建设路6号

传 真:/

联系人 :李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6-88553889


附件信息:

  • (定稿)下陈街道办事处食材配送项目.docx

    97.6K

  • 小微企业声明函.pdf

    256.9K

温馨提醒

1. 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将“资格文件”、“商务和技术文件”、“报价文件”分别编制。

2. “商务和技术文件”中不得出现涉及投标价格的内容,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3. 采购人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将以“更正公告”的形式发布在政采云平台,供应商应及时登录政采云平台,进行浏览并下载,未及时浏览下载的责任自负。

4. 供应商一旦依法被确认为中标人,其投标文件中的相关内容(主要中标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等),将会随中标结果公告一并发布在采购信息发布网上,接受社会监督。

5. 供应商必须如实填写《小企业声明函》内容,如不属实的,按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 第一款的内容“……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 中标(成交)供应商的《小企业声明函》随采购结果公告同时对外公告。


(本提示内容非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仅为善意提醒。如有不一致,以招标文件为准。)

投标无效汇总

1. 资格证明文件或商务与技术文件跟报价文件出现混装或在资格证明文件或商务与技术文件中出现投标报价的,或者报价文件中报价的货物跟商务与技术文件中的投标货物出现重大偏差的;

2. 不具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3. 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4. 投标代表人未能出具身份证明或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身份不符的;

5.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6. 报价超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

7. 投标文件提供虚假材料的;

8.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并移送采购监管部门:

1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  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9. 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制作机器码一致的;

10. 不符合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采购文件中打“▲”内容及被拒绝的条款)。

采购文件中打“▲”内容

1. 投标文件组成中标“▲”的部分。

2. 投标人应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投标文件内容中有要求盖章或签字的地方,必须加盖投标人的公章以及法定代表人或全权代表盖章或签字,其中投标文件中所须加盖公章部分均采用CA签章(此为实质性条款)。

3. 付款条件:由中标供应商凭验收单及有效正式的税务发票,在次月初10号前向采购人申请结算。每月结算的款项将于提交结算申请并经采购人审查同意后2个星期内结清。合同价款的结算方式:结算价=台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官网(http://fgw.zjtz.gov.cn/col/col1229044212/index.html)公布的最新一期万济池市场同类同级食品平均零售价为基价×结算率。

4. 履约保证金:各中标供应商必须在签订合同之日起10天内向采购人交纳人民币10000元作为本项目履约保证金。

5. 经采购人主任班子会议讨论决定终止合同的,中标供应商必须无条件配合,不得以此为由主张任何权利,中标供应商也不得以此为由向采购人进行索赔、要求补偿等。


台州市政府采购

采购文件






项目编号

TZYY-2021-0801号

采购项目

下陈街道办事处食材配送项目

项目类别

货物类







采购

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政府下陈街道办事处

采购代理机构

台州市永阳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10

目 录



1、 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2、 投标人须知

3、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4、 公开招标需求

5、 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指引

6、 投标文件格式附件

关于本项目中标候选人的特别说明

同一投标人只能中1个标段,不能兼中。各标段的中标候选人推荐原则及定标原则如下:

1. 评标时二个标段同时进行,但按照标段一、标段二的先后顺序评审,依次推荐各标段的中标候选人。定标顺序将按标段一、标段二的顺序进行。

2. 若同一投标人在两个标段同时评审排名第一,则按照标段一、标段二的先后顺序,确定其为前面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其余标段的中标候选人,按评审排名先后顺序依次上升替补确定,以此类推;

3. 如果出现某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因其他原因被取消中标资格的:仅在该标段内按照已确定的中标候选人顺序依次上升替补定标,以此类推,不影响其他标段的中标候选人推荐及定标工作;若替补上来的中标候选人已成为其他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供应商,则该单位不得成为该标段的中标供应商,由该标段排名紧随其后的中标候选人上升替补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并以此类推;若该标段所有中标候选人都不能成为中标供应商,则该标段招标失败,不影响其他标段中标供应商的确定。

4. 若某标段在确定中标候选人后,因其他原因导致该标段重新招标或中标通知书尚未发出,将不影响其他标段中标供应商的确定。

5. 若某标段招标失败而重新招标的,其他标段的中标供应商不能再成为该项目重新招标标段的中标供应商

第一章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下陈街道办事处食材配送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0月22日09: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1、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ZYY-2021-0801号

项目名称:下陈街道办事处食材配送项目

预算金额(元):145万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下陈街道办事处食材配送项目(每月1-15号)

数量:1
预算金额(元):72.5万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公开招标需求”

备注:本次采购产品为非进口产品。


标项二

标项名称:下陈街道办事处食材配送项目(每月16号-月末)

数量:1
预算金额(元):72.5万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公开招标需求”

备注:本次采购产品为非进口产品。

合同履行期限:标项 1、2,服务期一年。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2、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经营项目包含预包装食品(含冷藏冷冻食品)销售)。

3、 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至2021年10月22日 ,每天上午00:00至12:00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

方式:在线获取。(登录“政采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应用模块,在获取招标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招标文件。采购公告上附件里的采购文件仅供阅览使用,未按上述流程依法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提起质疑投诉的,不予受理。)

售价(元):0

4、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10月22日09:00分(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

开标时间:2021年10月22日09:0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在线开标

5、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6、 其他补充事宜:

1.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或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同一环节的质疑。否则,被质疑人可不予接受。不符合要求的质疑函在法定质疑期内及时补充完整,否则,被质疑人有权作质疑不成立处理。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 标前准备:各供应商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浙江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流程详见本招标公告附件:“CA申领操作指南.pdf”)。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 投标文件制作:应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交投标文件。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采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电话:400-881-7190。

4. 投标人通过“政采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投标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下载网址:zfcg.czt.zj.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9-24/12975.html),投标文件制作具体流程详见本招标公告附件:“供应商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操作指南.pdf”。

5. 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及截止时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

1  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2  截止时点:开标后评标前。

3  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由采购组织机构在规定查询时间内查询信用信息记录并归入项目档案。

4  使用规则: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

6. 银行(中标项目贷款咨询):中标供应商可根据项目情况及自身需求向银行申请企业贷款,利率从优。详见本招标公告附件:“政采贷.docx”

7、 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 称: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政府下陈街道办事处

地 址:椒江区镇前路8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陶主任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6)881-55536

质疑联系人:陈主任

质疑联系方式:13757601062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台州市永阳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葭沚街道文鼎苑16-1-302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周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8958682891

质疑联系人:金万里

质疑联系方式:0576-88205219

3.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台州市椒江区财政局

地 址:台州市椒江区建设路6号

传 真:/

联 系 人:李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6-88553889

第%1章 投标人须知

前附表

序号

项 目

内 容

1

供应商特定资格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

2

答疑会或现场踏勘

不组织。供应商可自行对本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勘察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不论何种原因所造成,在勘察过程中,供应商自行对由此次踏勘现场而造成的死亡、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损害以及任何其它损失、损害和引起的费用和开支承担责任。

3

电子投标要求

投标人须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21年10月22日09点00分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温馨提醒:供应商应提前上传,以便在上传时遇到技术问题,有充足的时间请教平台的技术人员。政采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400-881-7190)

4

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解密

供应商代表应当在接到解密通知后30分钟内自行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在线解密。

温馨提醒:如遇到技术问题,可致电政采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400-881-7190)

5

备份投标文件

通过“政采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投标文件产生的备份文件),投标人自行确定是否提交(自愿提供,非实质性要求,因无法读取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以邮件收到的时间为准,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若提交,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备份投标文件打包压缩加密(未加密造成泄密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404475481@qq.com ,备份投标文件在“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在线解密失败后启用,否则不予以启用;投标人确认“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在线解密失败后,将打包压缩加密的备份投标文件的解密密码在解密规定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发送至上述邮箱内,未在规定时间内发送造成的投标无效或失败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和解密密码时,应写明投标人名称和所投项目名称。

提示:

1  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

2  投标文件未按时解密,供应商提供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作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

3  投标文件未按时解密,又未提供备份投标文件的,视为放弃投标。

4  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

6

开标说明

本项目为电子投标项目,供应商不需要参加现场投标和开标。

7

投标有效期

90天,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

8

开标时间及地点

详见招标公告

9

投标保证金

10

履约保证金

各中标供应商必须在签订合同之日起10天内向采购人交纳人民币10000元作为本项目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采用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险、保函或者支票、汇票、本票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如中标供应商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任何义务,采购人有权扣除相应履约保证金)。

11

投标文件签章

投标文件中所须加盖公章部分均采用CA签章

12

纸质投标文件

根据存档需要,中标供应商需提供纸质投标文件两份给采购代理机构,纸质投标文件系投标文件纸质版,两者内容应一致。

收 件 人:周先生(台州市永阳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葭沚街道文鼎苑16-1-302

联系方式:18958682891

13

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组织管理办法》的通知(浙财采监【2015】13号)文件要求,由各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文件解密后半小时内如实填写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并以扫描件形式发送至404475481@qq.com邮箱,如未如实填写,将有可能影响你的投标文件评审(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格式见附表)

14

浙江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供应商

根据《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浙财采监【2009】28号文件,中标供应商必须在签订合同前成为正式注册供应商。否则,将无法办理合同签订和款项支付手续,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15

实质性条款

带“▲”的条款是实质性条款,投标文件须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16

解释权

本采购文件解释权属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注:前附表的内容与本采购文件其他内容不一致的,以本前附表为准。


1、 总 则

(1) 适用范围

本采购文件适用于本次项目的招标、投标、评标、定标、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 定义

1. 采购组织机构:指台州市永阳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2. 采购人:是指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政府下陈街道办事处。

3. 投标人:是指向采购组织机构提交投标文件的单位或个人。

4. 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

5. 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政府采购对象,包括各类专业服务、信息网络开发服务、金融保险服务、运输服务,以及维修与维护服务等。

6. “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等。

7. 本采购文件所称公章是指单位法定名称章或者CA签章。

8. “▲”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

(3) 投标费用

1. 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采购文件有相关规定除外)。

2. 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5000元/标段,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

名称

台州市永阳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台州银行黄岩天长北路支行

账号

550260418200015

(4) 特别说明

1. 投标人投标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必须为本法人所拥有。投标人投标所使用的采购项目实施人员必须为本法人员工(指与本法人签订劳动合同员工)。投标人拥有的资格、证书等必须在有效期内,如有年审(年检)要求的,还须通过年审。

2. 投标供应商所投产品除采购文件中明确规定要求“提供官网截图或相应检测报告的证明材料”以外,所有技术参数描述均以投标文件为准。投标供应商对所投产品技术参数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项目招标结束后、质疑期限内,如有质疑供应商认为中标供应商所投产品、投标文件技术参数与招标需求存在重大偏离、错误、甚至造假的情况,应提供具体有效的证明材料。    

3. 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其投标无效,并报监管部门查处;中标后发现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妨碍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采购人或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投标人不得以向采购人、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

5. 投标文件格式中的表格式样可以根据项目差别做适当调整,但应当保持表格样式基本形态不变。

6.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7.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相关供应商均按无效标处理。

8.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不属于政府购买服务的承接主体,不得参与承接政府购买服务。

9. 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10.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

11. 本项目的核心产品是:本项目不适用。

2、 采购文件

(1) 采购文件由采购文件总目录所列内容组成。

(2) 采购文件的澄清或修改

1. 采购组织机构可视采购具体情况对已发出的采购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组织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组织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2. 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采购文件提出疑问、质疑或要求澄清的,将视其为无异议。对采购文件中描述有歧义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评标委员会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应当停止评标工作,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沟通并做书面记录。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应当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

3、 投标文件

(1) 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人接到采购文件后,按照采购组织机构的要求提供:资格证明文件、商务与技术文件和报价文件。

1. 资格证明文件的组成:

1  投标声明书;

2  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投标事宜的,则无需提交);

3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4  食品经营许可证;

5  需要说明的其他资料。

2. 商务与技术文件的组成:

1  需求响应表;

2  其余内容根据评标办法自拟

招标需求中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及根据评标办法提供的证明材料均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扫描件。

3. 报价文件的组成:

1  开标一览表;

2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视情提供);

3  小微企业声明函(视情提供);

4  投标人认为其他需要说明的内容组成。

提示:

a. 此报价为投标人一次性报出唯一的最终价格,包含其它一切所要涉及到的费用,有选择的报价将被拒绝。

b. 投标报价单不得涂改和增删,如有错漏必须修改,修改处须由同一签署人签字或签章。由于字迹模糊或表达不清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c. 投标报价应按采购文件中相关附表格式填写。

(2) 投标文件的制作及递交要求

1. 投标文件的制作要求

1  投标人应按照投标文件组成内容及项目招标需求和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要求制作投标文件

2  投标文件:投标人应根据“供应商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操作指南”及本采购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投标文件并进行关联定位。

3  投标人应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投标文件内容中有要求盖章或签字的地方,必须加盖投标人的公章以及法定代表人或全权代表盖章或签字,其中投标文件中所须加盖公章部分均采用CA签章(此为实质性条款)

4  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组织机构就有关投标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汉语书写。除签字、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汉语以外的文字表述的投标文件视同未提供。

5  投标计量单位,采购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采购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采购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6  若投标人不按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资格审查材料,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  与本次投标无关的内容请不要制作在内,确保投标文件有针对性、简洁明了。

8  项目如分标段,各标段投标文件必须分开编制。

2. 投标文件的递交要求

1  投标人须按照采购文件和政彩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

2  投标人如有提交备份投标文件的,必须按前附表的要求进行提交。

3. 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

补充或者修改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3) 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1. 自投标截止日起90天投标文件应保持有效。有效期不足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 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以书面形式进行。

3. 投标人可拒绝接受延期要求,拒绝延期的视同放弃投标,评审同意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人不能修改投标文件。

4. 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自开标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均应保持有效。

4、 投标保证金

无。

5、 开标

(1) 开标事项

采购组织机构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不参加开标会。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参加开标活动。(本次招标采用先评审资格证明文件和商务与技术文件,后公开并评审报价文件的办法实施)。

(2) 开标程序:

1. 开标会由招标项目负责人主持,主持人宣布开标会议开始;

2. 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对投标文件进行在线解密。在线解密投标文件时间为开标时间起半个小时内;

3. 公布开标结果。

特别说明:政采云公司如对电子化开标及评审程序有调整的,按调整后的程序操作。本项目原则上采用政采云电子招投标开标及评审程序(若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采购组织机构将开启投标人递交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上传至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模块,以完成开标),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组织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

1  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

2  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

3  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

4  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

5  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

出现前款规定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也可以决定某些环节以纸质形式进行;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应当重新采购。

6、 评标

(1) 组建评标委员会

本项目评标委员会由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和采购单位评审代表组成。

(2) 评标程序

1. 资格审查

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采购组织机构应当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对审查发现无效的进行必要的询标,结束后公布无效投标的投标人名单、投标无效的原因。

2. 符合性审查

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对审查发现无效的进行必要的询标,结束后公布无效投标的投标人名单、投标无效的原因。

3. 综合比较与评价

1  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给予供应商提交澄清说明或补正的时间不得少于半小时,供应商已经明确表示澄清说明或补正完毕的除外)。

2  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3  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并汇总每个投标人的得分。

4. 得分确认及评审报告编写

1  评标委员会对报价文件进行复核,对于系统计算出的价格分及总得分进行确认;

2  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3  评标委员会按评标原则及得分情况编写评审报告。

5. 评价

采购组织机构对评标委员会评审专家进行评价。

(3) 澄清问题的形式

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CA签章),或者由法定代理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4) 错误修正

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采购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1. 政采云系统报价与投标文件报价不一致的,以响应文件中的报价为准;

2. 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电子签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5) 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

1. 资格证明文件或商务与技术文件跟报价文件出现混装或在资格证明文件或商务与技术文件中出现投标报价的,或者报价文件中报价的货物跟商务与技术文件中的投标货物出现重大偏差的;

2. 不具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3. 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4. 投标代表人未能出具身份证明或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身份不符的;

5.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6. 报价超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

7. 投标文件提供虚假材料的;

8.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并移送采购监管部门:

6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7  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8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9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10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9. 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制作机器码一致的;

10. 不符合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采购文件中打“”内容及被拒绝的条款)。

(6)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本次招标作为废标处理

1. 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2. 评标委员会发现采购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采购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

3. 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4. 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导致评标结果无效的。

(7) 评标原则和评标办法

1. 评标原则。评标委员会必须公平、公正、客观,不带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不得向外界透露任何与评标有关的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评标的正常进行;评标委员会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投标人接触。

2. 评标办法。具体评标内容及评分标准等详见《第三章:评标方法及评分标准》。

(8) 评标过程的监控

本项目评标过程实行全程录音、录像监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视情进行现场监督,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所进行的试图影响评标结果的不公正活动,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7、 定标

1. 确定中标供应商。评标委员会根据采购单位的《授权意见确认书》,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供应商。其中推荐中标候选人的,采购组织机构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采购人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

2. 发布中标结果公告。采购组织机构应当自中标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及相关网站上公告中标结果。

3. 发出中标通知书。采购组织机构在发布中标结果的同时,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

8、 合同签订及公告

(1) 签订合同

1. 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采购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的规定,与中标供应商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2. 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

3. 中标供应商无故拖延、拒签合同的,取消中标资格。

4. 中标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同时,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供应商,由同级财政部门依法作出处理。

5. 询问或者质疑事项可能影响中标结果的,采购人应当暂停签订合同,已经签订合同的,应当中止履行合同(中标结果的质疑期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

(2) 合同公告及备案

1. 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及相关网站上公告

2. 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副本报同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备案以及采购组织机构存档。


第%1章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1、 采购组织机构将组织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审。

2、 本次招标项目的评标方法为综合评分法,总计100分。评标标准按以下内容及分值进行评审。

标段

类别

/二

服务方案

20

实力信誉及业绩

30

价格(指结算率)

50

(一)商务与技术文件由评标委员会在规定的分值内单独评定打分。

(二)各投标人商务与技术文件得分按照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独立评分结果汇总后的算术平均分计算,计算公式为:

商务与技术文件得分=评标委员会所有成员评分合计数/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数(得分保留2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三)投标报价得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报价得满分。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得分按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分值%×100(得分保留2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四)政府采购政策及优惠:

1. 关于小型、微型企业(简称小微企业):小微企业是指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小微企业小微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必须提供小微企业声明函》(供应商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否则无价格优惠扶持

2. 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小微企业政府采购优惠政策;

3.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小微企业政府采购优惠政策。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  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

2  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3  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4  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5  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

具体优惠:对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同一供应商(包括联合体),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格扣除优惠只享受一次,不得重复享受。

三、在最大限度地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评标委员会按照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以评标总得分次高的投标人为第二中标候选人

四、如综合得分相同,投标报价低者为先;如综合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抽签确定。

五、本次评分具体分值细化条款如下表:(适用于标段一/二)


附件(4)

评分项目

评分细则

分值

服务方案

项目配送方案

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配送流程图的得1分,否则不得分。

1

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的配送保障措施进行评审,措施得力、有效、有针对性的得3分,一般得2分,其他得1分,未提及的不得分。

3

食品安全保障

根据投标人为保证食品安全采取的保障措施进行评审,措施得力、有效、有针对性的得5分,一般得3分,其他得1分,未提及的不得分。

5

应急方案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在自然灾害、新冠疫情、不可预见等紧急状况(如由于交通因素、重大活动因素引起的)等情况下的应急方案进行评审:

应急方案全面的得3分,较全面的得2分,其他得1分,未提及的不得分。

3

应急方案可操作性强的得3分,具有一定的可操作性的得2分,其他得1分,未提及的不得分。

3

售后服务方案

退换货服务承诺

在1小时内无条件提供同数量合格的货物的得2分,承诺在1.5小时内无条件提供同数量合格的货物的得1分,其他或无承诺的不得分。

2

配备2名及以上专职售后人员的得1分;

专职售后人员的工作经验2年及以上且业主满意度良好,每提供一个证明得1分,最高得2分。

工作经验需提供在XX项目中担任售后岗位且业主满意度良好或优秀的业主证明(业主盖章)。

3

实力信誉及业绩

实力信誉

供应商具有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质量管理体系证书且在有效期内,每提供一个得2分,最高得6分。

需提供证书或权威网站(如: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查询页面截图。

6

冷藏、冷冻库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