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政府小白楼街道办事处机关 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政府小白楼街道办事处食堂餐饮项目 (项目编号:ZX2021-CZFW-164)竞争性磋商公告
包号 | 是否设置最高限额 | 预算(万元) | 最高限额(万元) | 采购目录 | 采购需求 |
第1包 | 是 | 141 | 141 | 餐饮服务 | 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政府小白楼街道办事处食堂餐饮,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项目需求书。 |
中轩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26日
项目需求书
一、项目背景
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政府小白楼街道办事处位于天津市和平区太原道19号,办事处内设职工食堂,为提高职工整体就餐水平及餐饮服务质量,现对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政府小白楼街道办事处食堂餐饮项目实施政府采购。
二、项目预算
141万元
三、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四、付款方式
按季度付款,每季度前5日经采购人对供应商季度服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后支付上一季度管理费和餐费(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五、具体服务要求
(一)供应商工作范围
%2. 严格按照国家及天津市餐饮行业的法律法规、行业标准,负责食品原材料的采购、加工制作、成本核算、餐具用具的清洗、消毒工作。
%2. 负责食堂整体的保洁服务。
%2. 负责食堂及食堂全体服务人员安全管理工作。
%2. 完成采购人临时交办的其他就餐任务。
(二)人员要求
食堂配置的工作人员总人数不少于6人。其中厨师长兼项目负责人1人、中餐厨师1人、助厨1人、面点师1人、服务员1人、洗刷保洁员1人。食堂服务人员男性不超过55岁,女性50岁以上人员不得超过3人;厨师长、中餐厨师及面点师,需持相关行业证书,具有餐饮服务行业的相关工作经验。
(三)供餐服务内容
1.供餐模式及餐次
提供早餐、午餐均采用自助模式供餐。值班、加班餐采用套餐模式供餐。
2.就餐人数
工作日:早餐140人左右、午餐140人左右、值班加班餐据实。
3.餐饮标准:
工作日:早餐5元/人、午餐15元/人、加班餐每餐30元/人,上述餐标含税(6%)。值班加班餐据实另行结算。
4.供餐品种
早餐供餐品种:主食4种、汤粥2种、小菜4种、咸菜2种、小吃2种、中/西点1种、蛋类1种;
午餐供餐品种:热菜5种(1主荤2副荤2素菜)、小吃1种、汤粥2种、杂粮1种、主食4种、水果/酸奶1种;
值班加班餐供餐品种:热菜3种(1主荤1副荤1素菜)、汤粥1种、主食1种、水果/酸奶1种。
菜单每周一更新,每日供应品种80%不重样;口味应融汇南北及西部地区风味,重点体现天津特色,口味丰富。
菜单制作应考虑满足回民就餐要求。
节日就餐要根据就餐需求增加相应品种(如:春节、中秋节、端午节等)。
(四)项目管理要求
1.为了保证食材采购与职工食堂全面管理服务的一致性与服务配套需要,避免相互推卸责任,保证服务质量及供餐服务安全,按时、按质、按需保障供给,由供应商购买食材(要通过“832平台”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完成采购人的采购预留份额)。大米、面、食用油、调味品、肉、禽蛋、蔬菜、水产、豆制品、半成品、牛奶、水果等,以上项目要求能做到日配送,保证食材和原材料的安全与新鲜。
2.供应商需具有良好的责任心,有完善的规章制度,具备较强的供货能力、良好的信誉及售后服务能力,具备相关餐饮服务经验,在餐饮服务过程中严格按照国家及天津市相关法律法规,做到食品加工安全卫生,供应商应严格遵守《食品卫生法》和《动物检疫法》等相关规定,一经发现供应(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对人体健康有害的;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害物质污染,对人体健康有害的;含有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或者微生物含量超过国家先定标准的;未经动物检疫部门检疫、检验或者检疫、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蓄、兽、水产动物等及其制品;掺假、掺杂、伪造、影响营养、卫生的;用非食品原料加工的,加入非食品用化学物质或者将非食品当做食品的;超过保质期限的)的食品,除全部退货外,取消资格。加工人员做到身体健康,持有效期内健康证上岗,按时按点提供就餐服务。运送食材人员在运送过程中发生一切意外伤害、生病或非正常死亡均与采购方无关,相关纠纷及赔偿均由供应商承担并处理善后事宜。
3.供应商须制定详细系统的服务方案,须明确各岗位的人员配置、工作内容、职责和标准等。
4.配备的工作人员必须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并经过卫生知识培训、安全知识培训。
5.供应商需根据天津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明确职责,压实责任,加强培训演练,做好重点场所和人群防控,强化疫情科学应对。要按照《防控方案》要求,修订完善工作方案、工作措施,在实际工作中抓好落实,因地制宜组织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6.食堂操作环境要求:干净、干燥、无污染、无杂物、无残渣、无异味、无油垢、无蝇虫、无老鼠。垃圾要随有随清,垃圾桶加盖、内外袋无外溢。
7.供应商需提报投诉处理流程、解决方案及满意度调查制度。采购人有权对供应商在经营本项目的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责令整改,其中包括:原材料来源需可追溯,并提供原材料供应商资质证明;在服务过程中,每周四前提供下周食谱,每周食谱不得重样,做好花样调剂,采购人有权对用餐方案进行调整。如供应商拒不整改,采购人有权根据供应商服务情况和满意度调查结果,决定终止供应商服务。
8.供应商上岗工作人员应统一着装。
9.供应商需具备根据采购人的工作需求,按要求提供正常餐饮服务项目之外的应急任务,如重大节日、重要活动和各类应急任务的餐饮保障。
10.供应商应对每餐餐品进行48小时留样备查向采购人提供原材料的动物检疫合格证等。
11.供应商应提报食堂内外区域消杀灭“四害”计划并进行消杀工作。
12.供应商招聘员工需进行严格审查,持证上岗,应为留用人员建立档案,特殊岗位人员去留应提前通知采购人;供应商与员工应签订正式合同,员工的工资福利待遇要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执行;员工工作期间造成人身伤害、疾病等问题由供应商负责处理,与采购人无关。
13.供应商应对采购人单位发生的突发事件或应急情况,能够及时参与并保证相关服务。因供应商服务管理不善,出现安全生产事故,由供应商承担责任,并提供相应赔偿。
14.因供应商管理不善,员工玩忽职守造成采购人财产丢失,人身伤害的,供应商需照价赔偿,负担一切费用,视情节给予经济处罚。
注:供应商如需实地查看,由委托的第三方招标代理公司统一时间统一组织,采购人不单独接待任何供应商。
六、费用分割
(一)采购人承担以下费用
1.采购人负责无偿提供用于餐饮服务的场地、库房以及配套的后厨设备设施、餐具、厨具厨杂。
2.采购人负责免费提供涉及餐饮服务的水、电、燃气等能源。
(二)成交供应商承担以下费用
1.成交供应商负责工作人员的聘用、管理、培训,并负担员工工资、保险、福利等支出。
2.成交供应商负担上岗员工统一工服、办公用品等支出。
3.成交供应商负责提供餐饮服务所需合格的食品原材料。
4.成交供应商负担消杀灭“四害”所产生的相关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