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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维投物业管理有限公司2021-2022年度办公楼物业管理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招标详情

扬州维投物业管理有限公司2021-2022年度办公楼物业管理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发布日期: 2021-10-26

项目概况

扬州维投物业管理有限公司2021-2022年度办公楼物业管理服务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扬州市邗江区政府采购网、扬州维扬发展投资有限公司网站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1月5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VCCGDLCS-2021270

项目名称:2021-2022年度办公楼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51万元/年

最高限价:51万元/年,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作废标处理。

采购需求:详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需满足以下规定:

1)投标函(原件)

2)资格声明(原件)

3)若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4)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5)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2021年7月至2021年9月三个月内任意一份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

6)供应商2021年7月至2021年9月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7)与第(6)条相对应的纳税申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0年度财务报告 (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8)投标人参加本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9)投标单位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提供网站截图)。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 供应商为本项目授权委托人缴纳的2021年7月至 2021年9月任意一份的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10月26日至2021年11月2日

地点:扬州市邗江区政府采购网、扬州维扬发展投资有限公司网站

方式:自行免费下载

售价:/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 年11月5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江苏唯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2109会议室(扬州维扬路106-1号,扬州商城国际大厦21F)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集中考察或召开答疑会:无

3、投标供应商如确定参加投标,请如实填写《供应商参加投标确认函》,并将加盖投标人公章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确认函》的图片或扫描件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电子邮箱(568250225@qq.com,联系电话:0514-87880638-8010),回复接收截止时间:2021年11月2日下午18 :00。如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去做,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扬州市邗江区政府采购网、扬州维扬发展投资有限公司网站发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

4、投标文件一式五份(一份正本,四份副本),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副本与正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5、本次招标收取投标保证金:本次磋商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伍仟元整,投标截止时间前从基本户缴纳至江苏唯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账户,账号514902159710603,开户行:招商银行扬州分行开发区支行。投标保证金采用电汇或转账方式,投标保证金必须由企业基本账户汇出,在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之前(2021年11月5 日9时30分)到达指定账户,并注明项目名称。(注:以个人名义缴纳的保证金无效。请各投标人务必确认保证金在上述规定时间送达我单位,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开标时携带原件进行复核。未缴纳保证金的,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退还,中标单位至扬州维投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财务处将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

6、本磋商文件中斜体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响应文件,为必须遵守的条件,如不满足将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扬州维投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唯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扬州维扬路106-1号,扬州商城国际大厦19F

联系方式:0514-87880638-801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云

电 话:0514-87880638-8010

【磋商文件】扬州维投物业管理有限公司2021-2022年度办公楼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发布) (1).doc
总 目 录

VCCGDLCS-2021270号

2021-2022年度办公楼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采 购 人:扬州维投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章):江苏唯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发 放 日 期: 2021年10月26日

总 目 录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采购邀请…………………………………………………………3

第二章 磋商须知………………………………………………………………………6

第三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15

第四章 项目需求………………………………………………………………………19

第五章 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26

第六章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29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采购邀请

项目概况

扬州维投物业管理有限公司2021-2022年度办公楼物业管理服务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扬州市邗江区政府采购网、扬州维扬发展投资有限公司网站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1月5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VCCGDLCS-2021270

项目名称:2021-2022年度办公楼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51万元/年

最高限价:51万元/年,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作废标处理。

采购需求:详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需满足以下规定:

1)投标函(原件)

2)资格声明(原件)

3)若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4)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5)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2021年7月至2021年9月三个月内任意一份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

6)供应商2021年7月至2021年9月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7)与第(6)条相对应的纳税申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0年度财务报告 (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8)投标人参加本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9)投标单位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提供网站截图)。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 供应商为本项目授权委托人缴纳的2021年7月至 2021年9月任意一份的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10月26日至2021年11月2日

地点:扬州市邗江区政府采购网、扬州维扬发展投资有限公司网站

方式:自行免费下载

售价:/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 年11月5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江苏唯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2109会议室(扬州维扬路106-1号,扬州商城国际大厦21F)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1、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集中考察或召开答疑会:无

3、投标供应商如确定参加投标,请如实填写《供应商参加投标确认函》,并将加盖投标人公章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确认函》的图片或扫描件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电子邮箱(568250225@qq.com,联系电话:0514-87880638-8010),回复接收截止时间:2021年11月2日下午18 :00。如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去做,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扬州市邗江区政府采购网、扬州维扬发展投资有限公司网站发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

4、投标文件一式五份(一份正本,四份副本),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副本与正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5、本次招标收取投标保证金本次磋商保证金金额为人民伍仟元整,标截止时间前从基本户缴纳至江苏唯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账户,账号514902159710603,开户行:招商银行扬州分行开发区支行。投标保证金采用电汇或转账方式,投标保证金必须由企业基本账户汇出,在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之前(2021年11月5930分)到达指定账户,并注明项目名称。(注:以个人名义缴纳的保证金无效。请各投标人务必确认保证金在上述规定时间送达我单位,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开标时携带原件进行复核。未缴纳保证金的,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退还,中标单位至扬州维投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财务处将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

6、本磋商文件中斜体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响应文件,为必须遵守的条件,如不满足将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扬州维投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唯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扬州维扬路106-1号,扬州商城国际大厦19F           

联系方式:0514-87880638-801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云

电  话:0514-87880638-8010      

第二章 磋商须知

(参加竞争性磋商的供应商以下简称“磋商供应商”)

一、总则

1、适用范围

1.1 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以下简称磋商文件)仅适用此项目。

2、项目采购方式

本次采购采取竞争性磋商的方式。

3、合格的磋商供应商

3.1满足本磋商文件“竞争性磋商采购邀请”中合格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的规定。

3.2 满足本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规定。

4、参加磋商费用

4.1参加磋商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不论最终的成交结果如何,江苏唯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 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4.2本次采购由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一次性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专家评审费(专家评审费暂按 500 元/人次计取,按实结算(不提供发票))。专家评审费以现金形式支付,专家评审费不在报价中单列,包含在总价中,由成交人支付给代理机构。

5、磋商文件的约束力

供应商一旦下载了本磋商文件并决定参加磋商,即被认为接受了本磋商文件的规定和约束,并且视为自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已经知道或应当知道自身权益是否受到了损害。

6、磋商文件的询问及修改

6.1任何要求对磋商文件进行询问的供应商,均应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5日前按采购邀请中的通讯地址,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代理机构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在扬州市邗江区政府采购网和扬州维扬发展投资有限公司网站上发布更正公告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6.2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可以视采购项目的具体情况,组织供应商进行现场考察或召开磋商前答疑会,但不单独或分别组织只有一个供应商参加的现场考察和答疑会。

7、磋商文件的解释

7.1 本磋商文件由代理机构负责解释。

二、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及保证金收取

1、磋商响应文件份数和签署

1.1磋商供应商应严格按照采购邀请要求准备磋商响应文件(以下简称响应文件),每份响应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响应文件的正本和所有的副本均需打印或复印。响应文件正本中,磋商文件要求提供原件的必须按照要求提供,文字材料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响应文件正本须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和加盖磋商供应商公章。本磋商文件所表述(指定)的公章是指刻有供应商法定名称的印章,不包括合同、财务、税务、发票等形式的业务专用章。

1.2 除磋商供应商对错处做必要修改外,响应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响应文件签署人签字或盖章。

2、响应文件编制要求

2.1磋商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磋商供应商与代理机构及采购人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简体中文。磋商文件中既有中文也有外文的,以中文意义为准。

2.2 除技术性能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须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3、参加磋商供应商资格的文件证明

3.1磋商供应商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磋商和成交后有能力独立履行合同的文件,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一部分。

3.2磋商供应商除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需提供的设备以及服务的能力外,还必须具备相应的财务、技术方面的能力。

3.3磋商供应商应填写并提交磋商文件所附的“资格证明文件”。

4、磋商响应报价

4.1磋商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规定格式填报磋商响应报价表。每项产品或服务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4.2标的物

详见项目需求。

4.3有关费用处理

本次采购磋商供应商的总报价应包括为完成本项目发生的所有费用,本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的除外。

4.4其它费用处理

磋商文件未列明,而磋商供应商认为必须的费用也须列入报价。

4.5报价采用的货币

响应文件中的单价和总价,无特殊规定的采用人民币报价,以元为单位标注。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4.6 磋商响应报价表上的价格应按磋商文件规定填写。

5、项目需求响应方案

5.1提供为完成本项目的总体实施方案。

5.2对磋商文件中项目需求的技术与商务条款要求逐项作出应答,并提供依据或说明。

5.3磋商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他技术文件或说明。

6、磋商保证金

6.1磋商供应商在磋商开始前必须向采购人足额提交磋商保证金,作为其磋商的一部分。磋商保证金是为了保护采购人免遭因磋商供应商的行为而蒙受的损失,采购人因磋商供应商的行为受到损害时,代理机构可根据相关规定处理。

6.2参加磋商采购所需交纳的保证金必须是人民币,磋商保证金的交纳形式见采购邀请。

6.3在磋商时,对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前未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响应文件,代理机构将视其为无效响应文件而予以拒绝。

6.4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将在按代理机构规定的磋商有效期或在经磋商供应商同意延长的磋商有效期期满后五天内自行处理退还手续,不计利息。

6.5成交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将在采购合同签订后自动转成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

6.6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

(1)磋商供应商在磋商响应有效期内无正当理由撤回其响应文件或者在磋商过程中无正当理由退出磋商活动(磋商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退出磋商的除外);

(2)为谋取最终成交,磋商供应商在整个磋商过程中提供的相关文件被确认是虚假的、不真实的;

(3)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之间被证实有串通、欺诈行为或者恶意进行竞争,影响采购人合法权益的;

(4)整个采购活动中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5)与采购人、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恶意串通的;

(6)向采购人、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7)成交供应商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根据规定签订合同。

三、响应文件的递交

1、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1磋商供应商应严格按照采购邀请要求的份数准备响应文件,每份响应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磋商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密封。

1.2密封的响应文件应:

(1)按采购邀请中注明的地址送达规定地点;

(2)注明参加磋商项目名称、磋商文件编号及参加的分包号;

(3)密封包装上应写明磋商供应商名称和地址。

1.3如果密封包装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代理机构对误投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对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响应文件,代理机构将予以拒绝,作无效响应处理。

2、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1代理机构收到响应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本磋商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

2.2代理机构有权通过修改磋商文件推迟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磋商供应商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受制的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均应以延长后新的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为准。

3、迟交的响应文件

3.1代理机构将拒绝在规定的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后接收任何响应文件。

4、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4.1磋商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谈判响应文件,但这种修改和撤回,必须在规定的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送达指定地点。

4.2磋商供应商的修改或撤回通知书,应按本文件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发送,并应在封套上加注“修改”和“撤回”字样。

4.3 磋商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代理机构退还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

5、磋商响应有效期

5.1 磋商响应有效期为代理机构规定的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后六十(60)天。磋商响应有效期比规定短的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性而予以拒绝。

5.2 在特殊情况下,代理机构于原磋商响应有效期满之前,可向磋商供应商提出延长磋商响应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磋商供应商可以拒绝代理机构的这一要求而放弃磋商响应,代理机构在接到磋商供应商书面答复后,将在原磋商响应有效期满后五日内无息退还其磋商保证金。同意延长磋商响应有效期的磋商供应商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有关磋商保证金的规定在延长期内继续有效,同时受磋商响应有效期约束的所有权利与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有效期。

四、磋商与评审

1、磋商仪式

1.1代理机构将在采购邀请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磋商开始仪式,仪式由代理机构主持,磋商供应商应委派携带有效证件的代表准时参加,参加仪式的代表需签名以证明其出席。

2、磋商小组

2.1 磋商开始仪式结束后,代理机构将立即组织磋商小组进行评审。

3、磋商评审过程的保密与公正

3.1磋商小组、采购人和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相关监督人员等与评审工作有关的人员,对评审情况以及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

3.2在磋商评审过程中,磋商供应商不得以任何行为影响磋商评审过程,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作为无效响应文件。

3.3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

4、评审过程的澄清、说明和更正

4.1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4.2接到磋商小组要求的供应商应派人按磋商小组通知的时间和地点做出书面澄清、说明或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4.3 接到磋商小组澄清要求的供应商如未按规定做出澄清,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对响应文件的初审

5.1响应文件初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

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采购人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磋商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参加磋商的资格。

符合性检查: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5.2在正式磋商之前,磋商小组将首先审查每份响应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了磋商文件的要求。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应该是与磋商文件要求的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

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与磋商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存在负偏离,或者在实质上与磋商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合同中买方和见证方的权利或供应商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是否属于重大偏离由谈判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磋商小组决定响应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

5.3 被认定为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的情形

(1)未按要求交纳磋商保证金的;

(2)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

(3)供应商在报价时采用选择性报价;

(4)供应商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

(5)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

(6)其他法律、法规及本磋商文件规定的属未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的情形。

5.4 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将予以拒绝,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改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响应文件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文件。

6、磋商程序及评审方法和标准

6.1磋商程序

6.1.1 对于通过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将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

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能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的内容有: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将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

6.1.2 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第四项及《财政部关于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规定情形的,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

6.1.3 磋商供应商未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最后报价的视为放弃磋商,其磋商响应按无效响应处理。最后报价须由磋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代理机构将退还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

6.2 评审方法和标准

6.2.1评审方法。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

6.2.2评审标准

见本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

6.3采购活动终止的情况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将被终止: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除本磋商文件第6.1.2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

五、成交

1、确定成交单位

1.1 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或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符合本文件第6.1.2条情形的,可以推荐2家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

1.2采购人根据磋商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人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后,代理机构将在“扬州市邗江区政府采购网”、“扬州维扬发展投资有限公司网站”发布成交结果公告,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1.3若有充分证据证明,成交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一经查实,将被取消成交资格: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

(2)与评审专家、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恶意串通的;

(3)向评审专家、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4)恶意竞争,最终总报价明显低于其自身合理成本且又无法提供证明的;

(5)不满足本磋商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但在评审过程中又未被磋商小组发现的;

(6)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或者未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7)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

(8)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属于成交无效的其他情形。

2、质疑处理

2.1磋商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质疑申请书》及《授权委托书》格式见网址:http://zfcg.yangzhou.gov.cn

上述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1)对可以质疑的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磋商文件之日或者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2质疑必须由磋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响应文件中所确定的)以原件送达的方式提交,未按上述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含传真、电子邮件等)代理机构有权不予受理。《质疑申请书》及《授权委托书》格式见网址:http://zfcg.yangzhou.gov.cn

2.3未参加磋商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或在磋商采购活动中自身权益未受到损害的供应商所提出的质疑不予受理。

2.4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质疑供应商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

(2)具体的质疑事项及明确的请求;

(3)认为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或可能受到损害的相关证据材料;

(4)提起质疑的日期;

(5)质疑函应当署名: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质疑人委托代理质疑的,应当向代理机构提交授权委托书,并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

2.5代理机构收到质疑函后,将对质疑的形式和内容进行审查,如质疑函内容、格式不符合规定,代理机构将告知质疑人进行补正。

2.6质疑人应当在法定质疑期限内进行补正并重新提交质疑函,拒不补正或者在法定期限内未重新提交质疑函的,为无效质疑,代理机构有权不予受理。

2.7对于内容、格式符合规定的质疑函,代理机构将在收到参加谈判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相关供应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

2.8供应商提出书面质疑必须有理、有据,不得恶意质疑或提交虚假质疑。否则,一经查实,代理机构有权依据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报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对该供应商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

六、合同签订相关事项

1、签订合同

1.l成交供应商确定后,代理机构将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应按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与采购人签订政府购买服务合同,且不得迟于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否则磋商保证金将不予退还,由此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成交供应商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1.2 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磋商采购过程中有关澄清、承诺文件均应作为合同附件。

1.3 签订合同后,成交供应商不得将本次采购项目进行转包。未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供应商也不得采用分包的形式履行合同,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成交供应商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转包或分包造成采购人损失的,成交供应商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2、履约保证金

2.1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

2.2履约保证金的退还:待甲方第一次付款时退还履约保证金,成交供应商凭采购人签署的履约保证金退款通知,办理履约保证金退还手续。


第三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甲方:扬州维投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简称甲方)

乙方:(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业管理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就乙方承担甲方的后勤物业管理事宜,签订如下合同:

甲方工作、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工作:

1、甲方向乙方明确后勤物业管理的项目和范围。

2、定期检查、考核乙方的工作质量,进行奖罚。

3、督促乙方对不足之处及时整改。

(二)甲方权利

1、甲方有权对乙方不称职或不合格的派驻人员提出更换意见,乙方应在7日内更换,并向甲方报备。

2、有权对乙方每月耗材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3、根据实际运作人员或项目情况,甲方如认为需作增加调整,应及时将补充人员和材料等相关配套费用给乙方双方并签定补充协议。

4、乙方有下列行为,甲方有权考核乙方,要求乙方赔偿相应损失并整改到位:

(1)乙方经甲方考核评定连续两个月不能达到合同约定要求。

(2)乙方或乙方聘用人员给甲方造成重大经济损失(2000元及以上)或人员伤亡。

(3)乙方或乙方工作人员扰乱甲方正常工作秩序。

(4)乙方或乙方工作人员冒用甲方名义,造成甲方名誉和财产受损。

(5)乙方或乙方工作人员未能积极配合甲方或甲方管理部门的工作,影响或妨碍甲方正常办公秩序。

(6)乙方在提供服务过程中,违反法律法规或未按服务清单内容提供服务及其他违反合同约定行为的。

5、甲方概不承担乙方的任何法律纠纷。

(三)甲方义务

1、甲方应积极支持乙方工作,并设有对口部门进行甲乙双方的协调、考核等对接工作。

2、甲方为乙方免费提供水电和两间业务用房、内线电话。

3、及时审定、结算并及时支付给乙方相应费用。

4、协调好职工配合乙方物业管理工作。

5、在合同期内,如因劳动部门提高从业人员最低工资标准或社会保险基数,其差额部分及相关税费等由甲方按月给付乙方。

乙方工作、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工作:

1、保安服务要求

(1)规范着装,不酒后上岗,不脱岗、串岗。白班大门正常常开,晚班关闭。

(2)执行来访人员登记制度,对可疑人员进行盘查,及时报告;严禁闲杂人员进入。

(3)谢绝推销产品、回收废品等其他闲杂人员进入物业管理区域内。

(4)发现打架斗殴、社会闲杂人员骚扰滋事等违纪违法事件,要依法处理,并及时向公司领导及采购方汇报,必要时可直接与辖区派出所联系。

(5)执勤过程中,不得与任何方面发生肢体冲突。

(6)文明执勤,不得有打骂行为。发生矛盾冲突,由物业公司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7)做好招标方交办的其它相关工作。

2、卫生保洁服务要求

(1)公共场所保洁:走道等部位实行不间断循环保洁,每日不少于4次。

(2)楼道走廊及玻璃保洁:每日打扫4次各楼层安全通道和楼梯台阶,并拖洗干净,并保持地面干燥;每日收集各公共部位垃圾;每日用干净的抹布擦抹1次楼梯扶手、地脚线、指示牌等公共设施;各楼梯间墙面、天花板每周除尘1次;保证扶手、指示牌等公共设施无污渍、水渍、灰尘,楼梯间顶面无蜘蛛网、灰尘,地脚线干净无灰尘,地面干净无灰尘、无杂物、无污迹;楼梯道内外玻璃,门窗等要保持明亮、干净。

(3)电梯厅保洁:保持电梯轿箱清洁,白天对电梯轿箱进行不间断循环清洁不少于2次;每周对电梯的轿箱和地面进行全面的擦拭清洗1次;保证电梯内光亮、轿箱四壁干净无灰尘,无手印、无污迹,地面清洁。

(4)共用卫生间保洁:卫生间实行巡环保洁(每日不少于4次)。及时通风换气、清洁洁具、清扫地面垃圾、清倒垃圾篓垃圾、换新的垃圾袋;用洗洁剂清洗大、小便器;用快捷布擦洗洗手盆并冲洗干净;用毛巾抹墙面、台面、开关、门牌;用毛巾擦干净玻璃、镜面;用拖把拖干净地面;小便器内放置香球等;每日早上用玻璃清洁工具清洁共用卫生间的玻璃镜;每月2次对共用卫生间进行消毒杀菌,室内无异味、臭味;地面无烟头、纸屑、污渍、积水,天花板、墙面无灰尘、蜘蛛网,墙壁干净,便器洁净无积垢。

(5)有会议时,协助会务员按甲方要求做好会场布置、烧水、清洗茶杯等工作。

(6)标识、宣传牌保洁:标识、宣传牌每周擦拭1次,无污渍、无积灰,无损伤;

(7)监控探头保洁:监控探头每月擦拭1次,镜头用专用纸,探头外表用微湿的毛巾;擦拭不得刮伤镜片,清洁后镜头光亮洁净,探头外表干净无灰尘。

(8)垃圾桶、果皮箱保洁:每日清运;每日抹布抹1次;每周清洗1次,清洗工作在非工作时间集中在指定场地进行;垃圾桶及周围地面无散落垃圾、无污水、无明显污迹;垃圾桶、果皮箱无污迹、无油污;经常喷洒药水,防止发生虫害。

(9)垃圾收集与处理后清理:垃圾日产日清;保证垃圾桶内呈半空状态,回收垃圾桶垃圾后重新铺好新的垃圾袋,铺垃圾袋时将垃圾袋口完全张开,袋口反卷5cm折贴在垃圾箱外沿,垃圾在运送途中应加以遮挡,防止垃圾掉落或飞扬引起二次污染。

(10)卫生消杀毒:夏季蚊、蝇孳生季节每半月消杀1次,其他根据季节和当地情况制定具体计划;灭鼠:每季进行1次,确保操作人员和办公人员安全,不干扰办公人员正常生活。

3、会务服务要求

(1)保证领导办公室干净整洁,地面窗台桌面,无灰尘死角。

(2)保证会议室的茶水。茶叶用后放冰箱存放,茶杯及时消毒,会议期间及时供应茶水,做到勤加水,会议结束及时清扫,会议不结束不得私自离岗。

(3)保证会议室的整洁无灰尘无死角,将与会议室无关的东西清除。

(4)保证作息时间,根据采购方员工上班时间提前上岗,保证在上班前将所有的事情做好。

4、餐饮服务要求

(1)确保食品安全。

(2)制定每周菜谱,做到菜品花样翻新。

(3)做好成本把控,杜绝不必要的浪费。

(4)定期收集就餐人员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改善服务。

5、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规定,同时结合本项目物业管理实际情况,制定本项目服务的各项管理办法、规章制度、服务标准及考核、奖惩办法。

6、按甲方要求派驻相关人员,所有派驻人员均经过系统培训。

7、按照甲方提出的质量要求与标准认真操作实施。

8、进驻人员遵纪守法,严格遵守甲方的相关规章制度。

9、对甲方提出的服务范围内的意见和建议做到及时实施和整改。

10、乙方员工必须遵守各项管理制度,执行质量标准,接受甲方的考核。

11、乙方应建立甲方物业管理档案并负责及时记载有关变更情况。在合同期满终止时,乙方必须向甲方移交原委托管理的全部物业及各类管理档案、财产等资料;乙方自己购置的用具及设备仍归乙方所有。

乙方权利:

1、乙方在保证人员稳定的基础上,根据员工的能力和质量实行用工的奖勤罚懒,员工的工资标准由乙方制定执行,但不得低于劳动部门规定的从业人员最低工资标准,并按规定支付法定假日加班等各类加班费用以及缴纳社会保险费用。

(三)乙方义务:

1、自觉接受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及有关政府部门的监督、指导,并接受甲方的检查监督。

2、乙方必须遵守甲方有关管理制度,参与甲方组织的有关会议及有关考核,确保甲方物业管理工作每天正常运行,向甲方提出物业管理的建议。

3、乙方积极配合甲方评优升级、节日庆典期间的活动,使之后勤物业卫生合格达标。

4、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在发生突发事件时的安全保卫工作,尽量保护甲方工作人员人身安全、使公共财物不受损坏,维持正常公共秩序,同时甲方应给予相应的员工加班费。

三、费用及结算方式:

1、费用为:元/季度(详见费用汇总表)。

2、乙方开具增值税发票,每三个月支付一次,甲方根据考核结果,支付已完成月度的服务费用。

四、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1年,从 日起至 日,自签订当日起生效,合同到期按国家相关法规处理。如有一方违约提前终止合同即赔偿被违约方本合同中约定的全年度后勤物业管理费总额的10%(含员工安置费)。

五、其它说明:

1、合同执行期内如果国家出台提高最低工资和最低社会保险缴纳基数标准的强制性规定,投标文件中人员基本工资、社会保险缴纳基数未达到国家调整后的最低标准的,应当增加提高至扬州市最低工资、社会保险费用标准。调整日期从扬州市宣布最低工资新标准执行之日起执行。

2、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见证方壹份,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补充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章): 乙方(章):

代表: 代表:

见证方(章):

代表:

第四章 项目需求

一、项目概况

扬州维扬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位于扬州市润扬北路幸福魔方综合楼6-8楼,项目主体为3层,是扬州维扬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和扬州市邗江区西区新城管委会的办公场所。

本项目物业管理服务配备人员数量及岗位要求

序号

工种

数量(人)

要求

1

项目经理

兼职

60周岁以下,大专及以上学历。身体健康,品行端正,责任心强,具有沟通及协调能力。持有物业经理证书,相关岗位五年及以上工作经历,持有消防员证书、高级保安员证书及特种设备作业证书。

2

保安

2

男,55周岁以下,高中或以上学历,身体健康,品行端正,工作责任心强,服从指挥。持有保安员证书及消防员证书,具有两年以上保安工作经验。

3

保洁

2

女,50周岁以下,初中或以上学历,身体健康,品行端正,做事勤快,具有两年以上保洁工作经验

4

会务

1

,4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品行端正,工作责任心强,具有大专或以上学历,具有两年以上会务工作经验。

5

厨师

1

男,5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品行端正,工作责任心强,具有大专或以上学历,持厨师证,具有15年以上厨师工作经验

6

帮厨

1

男,4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品行端正,工作责任心强,具有中专或以上学历,持厨师证,具有3年以上帮厨工作经验。

7

勤杂工

1

女,50周岁以下,初中或以上学历,身体健康,品行端正,做事勤快,具有两年以上勤杂工作经验。

备注:作业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A.身体健康,所有从业人员须提供健康证明或体检报告;

B.技术资格证明和职业资格等各类证件齐全;

C.所有学历证书须提供原件。

三、本项目物业管理服务的主要内容

1、物业管理区域内所有设施设备的使用管理;

2、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共秩序和室内外卫生的维护;

3、物业管理区域的安全保障等;

5、物业管理区域会议保障及服务;

6、物业管理区域职工食堂就餐操作及卫生安全生产;

4、物业管理区域内各类应急预案的制定和落实;

7、物业档案资料的保管及有关物业管理服务费用的账务管理等;

8、业主委托的其他物业管理管理服务事项。

四、本项目物业管理服务的主要标准及要求

按专业化要求配置管理服务人员,配备或调整管理服务人员必须向业主进行书面备案;物业管理服务与收费质价相符;本项目物业管理区域内所有物业管理服务达到《江苏省住宅物业管理服务标准DB32/T 538-2002》以上。

(一)公共服务

1、接待:统一着装,佩戴统一标志,仪表端庄、大方,衣着整洁,表情自然和蔼、亲切;对业主一视同仁;接待时主动、热情、规范;接待、迎送业主和来访人员时,用语准确,称呼恰当,问候亲切,语气诚恳,耐心细致;使用文明用语,不使用管理服务忌语。

2、值守:有完善的值班制度和交接班制度,并做好工作记录。

(二)秩序维护

1、配备专职安全护卫人员,身体健康,责任心强,工作认真负责,体态良好;接受过两年以上安全护卫或相关训练,训练有素,掌握基本安全护卫技能,并定期进行安全防范学习,增强安全防范能力;熟悉办公区域环境,熟悉物业管理及有关法律法规,能恰当的处理和应对护卫工作;思想品质好,作风正派,热爱安全护卫工作,无犯罪记录;安全护卫人员配备对讲装置和其他必备的安全护卫工具;当班时佩戴统一标志和执勤工号,穿戴统一制服,工具佩戴规范,仪容仪表规范整齐;上岗时精神饱满,举止应文明,姿态良好,大方、得体,抬头挺胸,注意检查和保持仪表;在执勤时不吸烟、吃零食, 不袖手、背手、插腰或将手插入衣袋,不弯腰驼背,前倾后靠;讲普通话,交接班制度完善,并有工作及交接班记录。 

2、物业管理区域内所有搬出物品,须检查、登记、核实后放行。

3、谢绝业主拒绝的访问人员以及推销产品、回收废品、快递等其他闲杂人员进入物业管理区域内。

4、设有业主求助与报警电话,24小时有人值守;接到报警信号,确认后管理处应立即派人赶往现场查看,予以恰当的紧急处理;涉及人身安全处,设有明显标志并有防护措施;协助有关部门维持服务区域正常工件秩序,防止不安全事件发生。

5、其他防范措施:设有业主求助与报警电话,24小时有人值守;接到报警信号,确认后管理处应立即派人赶往现场查看,予以恰当的紧急处理;涉及人身安全处,设有明显标志并有防护措施;协助有关部门维持服务区域正常工件秩序,防止不安全事件发生。

6、档案资料:档案资料齐全完整;分类成册,管理完善,合理分类,查阅方便;及时变更登记,账物相符。

(三)保洁服务

1、保持地面大理石、地板无脚印、无污渍、无烟蒂、无痰迹、无垃圾;

2、区域内其他部位,如柱面、墙面、沙发等,保持光亮、整洁,无灰;

3、玻璃大门无手印及灰尘,保持干净、光亮、完好无损;

4、走道四角及踢脚板保持干净,无垃圾;

5、走道设施、门框、通风口、灯管、扶梯,保持干净、无积灰;

6、可以根据实际操作合理安排和会务人员分工共同打扫领导办公室卫生及会议室。

(四)食堂餐饮服务

1、食堂工作人员必须持有有关部门认可的资质证书及卫生部门颁发的从事食品类工作的健康证,持上岗证。

2、中标人为采购人食堂提供工作餐制作供应服务。

3、餐饮服务要求:确保食品安全,制定每周菜谱,做到菜品花样翻新,做好成本把控,杜绝不必要的浪费。定期收集就餐人员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改善服务。

4、厨师负责制定每周菜谱,报采购人审核后实施,每日下班前将第二天需要的食材品种、数量等报采购人,食堂原材料由采购人采购,厨师要负责对供货商配送的物品进行验收,严格把关。

(五)资料档案管理

加强物业管理区域内有关物业管理服务的档案和资料的管理。档案和资料的管理包括:设备设施档案、来电来访记录、业主投诉和意见档案、安全管理记录档案、人事管理及人员培训档案以及具体的管理方案、工作计划等资料档案,所有资料档案做到保存完整,管理完善,交接手续完备,检索方便准确,符合有关标准。

(六)建立健全物业管理制度

根据本项目的具体情况,制定内部管理、日常服务运作等管理方案和管理制度。

1、物业管理员工行为规范;

2、物业管理中心和各部门工作职责;

3、各类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4、各类工作人员培训计划、岗位考核办法和考核奖惩制度;

5、消防制度;

6、安全保卫制度;

7、值班制度;

8、交接班制度;

9、其他管理服务制度。

五、服务期限

服务期限为1年,投标报价按1年计算。

第六章保洁服务质量考评细则

为了进一步提升乙方保洁管理服务质量和水平,甲乙双方经过认真商定,就这一期的保洁管理服务质量制定考核细则,具体内容如下:

一、考核内容

以下二十二条内容,触犯每一条,扣罚乙方物业服务费100元。若涉及人身伤害、财产损失赔偿的,将根据相关处理意见,扣除必要的赔偿金。

1、无故迟到、早退、不按时到岗的,不允许扎堆聊天或擅自离岗。

2、工作人员酒后上岗或当班喝酒,更不允许酗酒

3、工作人员,未经同意无故脱岗或当班时间干私活。

4、保洁工作中要请有人配合时,应使用“你好、请、对不起、让一让、谢谢”等文明用语,禁止使用“喂、走开点、让开”等命令式用语;严禁发生任何纠纷,用文明的方式妥善解决问题。

5、工作不到位,经提醒后,24小时内拒不整改。

6、保洁人员应规范操作,清扫时应控制扬尘。

7、虚心接受意见,有则改之,无则嘉勉,不生硬回绝。

8、作业工具按指定位置摆放,每天工作完毕后,工作的工具必须冲洗干净,确保工具的整洁。

9、打扫不认真,垃圾清理不及时,卫生状况较差,甲方工作人员意见较大。

10、提供服务区域内日常水电维修管理服务,确保随时可以接报修,一般维修于当天处理;急修5分钟内到达,15分钟内处理。对于不能及时修复的,要给予限时承诺。

11、不得在作业时吸烟。

12、上班时应着工作服,佩戴工作牌,衣冠整洁,适当得体,服务主动热情。

13、严格遵守物业公司的规章制度,服从业主单位的合理统一管理,自觉接受各部门的检查监督。

14、熟悉公司的基本情况,掌握基本要求。

15、工作中要做到主动服务,快速地解决问题。

16、不私自使用公司的物品。

17、上班时不允许利用公用电话聊天等做与工作无关之事。

18、禁止与公司员工、公司领导争执。

19、保持无灰尘、无污迹、无蜘蛛网

20、保持电梯内外门,轿厢壁干净,保持箱内地面清洁

21、目视灯具无灰尘、灯具内无蚊虫,灯盖、灯罩、灯座明亮清洁

22、垃圾袋装化,及时清理到楼外指定地点。

二、考核及扣费说明

1、甲方负责考核的检查,发现触犯“二十二项违规”的,及时通知乙方管理人员,必要时乙方管理人员要到现场确认,甲方及时书面通知乙方考核处理结果,乙方管理人员签字确认。

2、如因乙方履行合同约定的某一项管理服务内容不到位,甲方有权处以罚款100元/项,从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扣除;如因乙方不能履行合同约定的某一项保洁管理管理服务内容,甲方有权处以罚款500元/项,从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扣除(以上两项罚款,保洁公司不得转扣员工工资);如某一岗位缺岗超过3天的,甲方有权扣除当月10%的保洁管理费;如签订合同后,本项目所配人员与招标文件不相符,甲方有权扣除当月10%-30%保洁管理费,并限期换人;若在甲方限定的时间仍未改正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还应承担相应的损失;如因乙方原因,造成不能完成管理目标或直接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相应补偿,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对乙方履行招标文件和合同情况, 甲方制定百分制考评规定。

3、乙方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扬州市政府的各项政策性规定,为其符合法定年龄的员工按时足额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如有未缴纳的,甲方有权按实扣减。

4、甲方对乙方所用人员工资发放和各项保险缴纳情况有监督检查权和扣减权,每月乙方须如实将发放和缴纳情况报甲方,否则,甲方暂停支付保洁管理费或扣减相关费用。

5、如因乙方造成的责任事故,应赔偿甲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六、其它事项

1、报价必须包括以下费用:人员工资、福利、奖金、社会保险、节假日加班费、办公用品费、员工服装费、防暑降温费、管理费、利润、税金等。

2、报价时,人员工资低于扬州市最低工资标准及未依法测算全员缴纳社会保险的作无效报价处理;报价明显不符合市场行情的作无效报价处理。

3、中标人应配合采购人开展各类创建活动,配合属地社区开展的有关活动。

4、采购人不负责中标人所有工作人员的衣食住行等非合同约定事项。

5、中标人在签订合同时应向采购人提供派入服务人员花名册。

6、中标人的服务人员须服从采购人的工作安排以及统一调配的要求。

7、中标人不得利用服务区域内的采购人房产、物业、水电等资源从事经营活动,不能改变其使用性质。

8、服务人员须报采购人处备案;在工作时间须全员全时在岗,接受采购人的检查和考核(须提供承诺书)。不得有脱岗、混岗、串岗现象发生。

9、中标人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依法按时足额缴纳本项目员工的社会统筹保险及医疗保险。所有中标人的工作人员应具有良好素养和上岗资质,政治清白,无不良记录及嗜好,爱岗敬业、工作勤快,礼貌待人、和蔼处事,相貌端正、着装统一,身材适中、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

10、物业服务单位必须足额、按时发放或缴纳服务团队人员的工资、加班费、福利及社会保障资金,并且工资、加班费、福利及社会保障资金不得低于国家规定的最低标准。

11、合同执行期内如果国家出台提高最低工资和最低社会保险缴纳基数标准的强制性规定,投标文件中人员基本工资、社会保险缴纳基数未达到国家调整后的最低标准的,应当增加提高至扬州市最低工资、社会保险费用标准。调整日期从扬州市宣布最低工资新标准执行之日起执行。


扬州维扬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办公楼物业管理服务质量考评细则表

考核细则及工作要求

扣分标准

扣分

扣分说明

垃圾袋装化,及时清理到楼外指定地点。

发现问题扣5分

上班时应着工作服,佩戴工作牌,衣冠整洁,适当得体,服务主动热情。

不着工作服扣1分,其余有一项不符合扣0.5分。

保持无灰尘、无污迹、无蜘蛛网

发现一处扣0.5分

熟悉公司的基本情况,掌握基本要求。

有一项不符合扣0.5分。

工作中要做到主动服务,快速地解决问题。

有一项不符合扣0.5分。

目视灯具无灰尘、灯具内无蚊虫,灯盖、灯罩、灯座明亮清洁

发现一处扣0.5分

不私自使用公司的物品。

扣0.5分。

严禁在上班期间饮酒、更不允许酗酒。

有一项不符合扣3分。

上班时不允许利用公用电话聊天等做与工作无关之事。

有一项不符合扣1分。

禁止与公司员工、公司领导争执。

有1人次扣2分,并视情节,严重开除当事人。

严禁在办公室、楼道、卫生间及办公楼周围焚烧废纸、树叶等物品。

发现一处扣2分

不迟到不早退,工作期间,不允许扎堆聊天或擅自离岗。

迟到早退1人次扣0.5分,其他一项不符合扣0.5分

熟悉公司的基本情况,掌握基本要求。

有一项不符合扣0.5分。

上班时应着工作服,佩戴工作牌,衣冠整洁,适当得体,服务主动热情。

不着工作服扣1分,其余有一项不符合扣0.5分。

遵守公司的各项规定

有一项不符合扣0.5分。

厨师

帮厨

上班时应着工作服

不着工作服扣1分

服从食堂负责人、食堂卫生监督员和总务处的领导,严格遵守操作程序

有一项不符合扣0.5分

烹调时应注意个人卫生,不准穿背心、拖鞋、严禁抽烟、吐痰。

有一项不符合扣2分

菜盆、盛器等必须清洗干净方可盛菜,待售的菜肴,夏天应加罩防蝇,冬天应加盖保温

有一项不符合扣0.5分

工菜肴必须做到无泥沙、无虫、无草、无黄叶烂叶和其他杂物

有一项不符合扣1分

炒菜过程中,每炒完一道菜应洗锅一次,随时保持灶台干净卫生,烹调工作结束后,应及时将灶台、地面、炊具清洗干净,炒锅内注入清水,未用完的荤食原料及时放入冰箱内保鲜,防止变味、变质。

发现问题扣5分

【考核按每三个月平均得分,达90分以上(含90分)全额支付合同价款,90分以下每扣1分,扣1000元。】


第五章 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

本项目评标方法为:

(1)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

(2)评标考虑的主要因素及其权值是:

项目

评分标准

报价

(10分)

以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最低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得满分10分,其他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其他投标报价)×10×100%,保留两位小数

服务方案

(45分)

管理方案总分达不到27分的不进入实质性评标

1、项目分析、管理服务目标,服务设想是否符合项目实际情况,是否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优得6分,良得2-5分,一般得1分。

2、组织架构,机构运作及制度管理。包括:制定各项管理规章制度、监督机制、信息反馈处理机制、培训计划、录用与考核及淘汰机制,优得7分,良得2-6分,一般得1分。

3、安保服务方案,优得5分,良得2-4分,一般得1分;

4、保洁服务方案,优得5分,良得2-4分,一般得1分;

5、会务服务方案,优得5分,良得2-4分,一般得1分;

6、食堂服务方案,优得5分,良得2-4分,一般得1分;

7、档案资料管理方案,优得5分,良得2-4分,一般得1分;

8、重大活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完备健全,对本项目针对性强,具有实际可操作性等进行综合评分,优得7分,良得2-6分,一般得1分。

人员配备

(20分)

1、拟派项目经理从业经验及证书,其中:具有项目经理相关证书得2分;大专及以上学历证书得2分,具有高级保安员证得2分,具有消防员证书得2分;(提供项目经理身份证、相关证书及企业为其缴纳的2021年7月-2021年9月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满分8分)

2、拟派保安人员具有保安员证书,有1人得1分;同时具有消防员证书有1人得1分;(提供企业为其缴纳的2021年7月-2021年9月连续三个月社保证明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满分4分)

3、拟派会务人员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得2分;(提供企业为其缴纳的2021年7月-2021年9月连续三个月社保证明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满分2分)

4、拟派厨师具有高级厨师证,得2分;同时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证书,得2分;帮厨具有厨师证,得1分,同时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证书,得1分;(提供企业为其缴纳的2021年7月-2021年9月连续三个月社保证明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满分6分)

企业实力

(8分)

投标人提供信用评级机构出具的信用评级报告为AAA级的得2分,AA级的得1分,其余不得分(有效期内,以评定的最高级别为准,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投标人具备IS0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有效期内)、IS0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有效期内)、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认证证书(有效期内),有一个得2分,此项满分6分(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原件备查)

业绩

(12分)

2018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办公楼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每有一项得2分,满分12分。(同一项目不同年限的合同不累计,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原件备查)

服务口碑

(5分)

2018年1月1日以来,企业服务项目的业绩和口碑等情况:业主对服务项目评价意见优秀或很满意的,有一家得1分;业主对服务项目评价意见良好或满意的,有一家得0.5分。可以累加,此项最高得5分。

备注:1、所有材料需提供原件备查,没有原件不得分。

2、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中均需提供相关原件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若发现有提供虚假的证明材料,视为无效投标,没收磋商保证金并追究相关责任。

3、政府采购政策功能落实

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或分包,对符合条件的小微型企业、监狱和戒毒企业价格或残疾人福利单位所制造生产的货物或提供的服务进行价格扣除,具体如下:

1、小微型企业价格扣除

(1)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给予10%的扣除价格,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供应商需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相应的《企业声明函》。

2、残疾人福利单位价格扣除

(1)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

评审。

(2)残疾人福利单位需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残疾人福利单位标准请参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

3、监狱和戒毒企业价格扣除

(1)本项目对监狱和戒毒企业(简称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

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

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如不提供上述证明文件,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

监狱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

4、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5、大中型企业与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2%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的,联合体享受10%价格扣除,

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根据《江苏省政府采购信用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供应商信用评价结果为三星的扣2分,评价

结果为二星的扣3分,评价结果为一星的扣4分。

第六章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

(正本或副本)

项目名称:办公楼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

磋商供应商名称:

日期:


评分索引表

评分项目

在响应文件中的页码位置


响应文件主要目录

一、资格性和符合性检查响应对照表

、资格证明文件

三、磋商响应函

四、磋商响应报价表

五、分项报价表

六、项目需求响应表

七、商务条款响应及偏离表

八、项目组人员表

一、资格性和符合性检查响应对照表

磋商供应商全称(加盖公章):

序号

资格和符合性检查响应内容

是否响应

(填是或者否)

响应文件中的页码位置

1

2

3

4

5

6

7

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二、资格证明文件

1、实质性资格证明文件目录

1 磋商响应函(原件)

2 资格声明(原件)

3 若法定负责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若授权代表参加磋商的,须提供《负责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4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5 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2021年7月至2021年9月三个月内任意一份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

6 供应商2021年7月至2021年9月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7 与第(6)条相对应的纳税申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0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8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9投标单位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提供网站截图)

(二)其他资格条件

1 供应商为本项目授权委托人缴纳的2021年7月至 2021年9月三个月内任意一份的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备注: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中均须提供上述资格证明文件。资格证明文件须清晰可辨,若有缺失或不清晰,将导致投标被拒绝且不允许在开标后补正。

法人授权书

本授权书声明:____________(供应商名称)授权________________(被授权人的姓名)为我方就 号项目采购活动的合法代理人,以本公司名义全权处理一切与该项目采购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特此声明。

被授权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单位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

日期:


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注:1、供应商如不提供此声明函,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

2、企业声明函请完整填写,中标后将公示。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采购文件编号为______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产品或服务(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产品或服务(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产品或服务)。

本单位在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中提供的残疾人福利单位产品报价合计为人民币(大写) 圆整(¥: )。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备注:1、供应商如不提供此声明函,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2、中标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单位的,此声明函将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接受社会监督)

供应商全称(盖章):

日 期:

参加本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声 明

我公司郑重声明:参加本次活动前 3 年内,我公司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______

日期:______


资 格 声 明

1、名称及其它情况:

(1)供应商名称:

(2)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3)成立和/或注册日期:

(4)法定代表人:

(5)实收资本:

(6)近期资产负债表:(到20 年12月31日

<1> 固定资产:

<2> 流动资金:

<3> 长期负债:

<4> 短期负债:

2、近三年同类货物和服务的主要销售业绩(无有效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合同复印件的视为未填报本项目):

甲方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

项 目 名 称

3、近三年的营业额:

年 份

国 内(万元)

出 口(万元)

总 额(万元)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