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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解放军63802部队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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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解放军63802部队超市经营权承包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详情

中国人民解放军63802部队超市经营权承包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21年10月31日 20:03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中国人民解放军63802部队超市经营权承包服务采购项目
品目

服务/其他服务

采购单位中国人民解放军63802部队
行政区域西昌市公告时间2021年10月31日 20:03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1年11月01日至2021年11月05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 下午:14: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5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四川正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标时间2021年11月22日 10:00
开标地点西昌市长安路46号二楼(四川银行凉山祥和路支行对面)
预算金额¥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冉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834-365006
采购单位中国人民解放军63802部队
采购单位地址四川省西昌市礼州镇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名称四川正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西昌市长安路46号二楼(四川银行凉山祥和路支行对面)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冉先生0834-365006
附件:
附件1SCZXDL采招[2021]6号中国人民解放军63802部队超市经营权承包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公告 .doc

项目概况 中国人民解放军63802部队超市经营权承包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四川正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1月22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CZXDL采招[2021]6号

项目名称:中国人民解放军63802部队超市经营权承包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采购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详见附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11月01日 至 2021年11月05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四川正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方式:获取方式:现场发售或网上发售。每套¥500元,售后不退。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需提供单位介绍函、经办人身份证明,格式详见采购公告;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①供应商采取现场发售方式购买采购文件的,所有材料均须加盖单位鲜章,并将相应材料给采购代理机构留存。②供应商采取网上发售方式购买采购文件的,所有报名材料均须加盖单位鲜章后扫描发送至我公司邮箱(1650523913@qq.com)并通过微信或支付宝缴纳报名费,缴纳报名费时须备注供应商公司全称,供应商收到我公司发出的盖有我公司公章的电子采购文件即为报名成功。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11月22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11月22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西昌市长安路46号二楼(四川银行凉山祥和路支行对面)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2、报名所需材料介绍函格式详见附件;

3、采购文件售卖,法定节假日除外。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国人民解放军63802部队

地址:四川省西昌市礼州镇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四川正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西昌市长安路46号二楼(四川银行凉山祥和路支行对面)

联系方式:冉先生0834-36500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冉先生

电 话: 0834-365006

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格式文本

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采购项目名称

中国人民解放军63802部队超市经营权承包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

SCZXDL采招[2021]6号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行政区划

四川省西昌市

公告类型

采购公告

公告发布时间

2021年10月31日

代理机构名称

四川正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

冉先生

联系电话

0834-365006

采购人地址

四川省西昌市礼州镇

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一)投标人的资格和资质性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是指供应商所投标项目(或投标产品)应当取得前置审批或许可证照(相关资质证书)后,方可生产、销售或从业经营、或执业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特别行政许可事项。供应商知道或应当知道所投标项目或投标产品是否具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并自行提供相应的资料予以响应,否则评审中产生的不利于投标人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1)提供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2)本次招标不面向小微企业及个体工商户;

(3)本次招标不允许外资企业,中外合资企业投标。

(二)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1、授权参加本次投标活动的供应商代表证明材料

2、按招标要求向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

二、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一)投标产品的资格和资质性要求:无

(二)其他类似效力要求:投标产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强制性条件。

注:1、新成立企业不满足招标人年度要求的,投标人只提供成立后相应年度的资料;

2、本项目确定供应商重大违法记录中较大数额罚款的金额标准是指:若采购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有明文规定的,以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若采购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未明文规定的,以四川省人民政府规定的行政处罚罚款听证标准金额(五万元)为准;

3、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政府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他经营活动履约过程中未依法履约被有关行政部门处以重大违法处罚的,本项目不认定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 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一、应当提供的投标人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一)投标人的资格和资质性要求相关证明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注:①供应商若为企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未换证的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②若为事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未换证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③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商业信誉的证明材料(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三章格式1-4-1);

3、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注:①可提供2019年度或2020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②也可提供2019年度或2020年度供应商内部的财务报表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③也可提供截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一年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④供应商注册时间截至递交文件递交截止日不足一年的,提供“资格承诺函”及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即可};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良好记录的证明材料(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三章格式1-4-1);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三章格式1-4-1);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三章格式1-4-1);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供应商知道或应当知道所投标项目或投标产品是否具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如果本项目涉及到的但是后面“(一)投标人的资格和资质性要求”中又未列明要求的,请供应商根据本条要求自行提供相关资料实质性响应,否则评审委员会有权判定其投标无效,后果由投标人自负。(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三章格式1-4-1)

8、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的证明材料:

(1)提供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鲜章;

(2)本次招标不面向小微企业及个体工商户;

(3)本次招标不允许外资企业,中外合资企业投标。

(二)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相关证明材料:

1、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直接参与投标并签署投标文件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证明书原件;②不是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现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原件。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被委托人身份证的证明正反面复印件。

2、按招标要求向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由代理机构提供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情况的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用提供证明材料)。

二、应当提供的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一)资格要求和资质性要求:无

(二)其他类似效力要求:投标产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强制性条件。

特别说明:①新成立企业不满足招标人年度要求的,投标人只提供成立后相应年度的资料。

②以上要求投标人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原件须按要求签署和盖章。

③以上证明材料一项不符合要求的,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和事项

获取方式:现场发售或网上发售每套¥500元,售后不退。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需提供单位介绍函、经办人身份证明,格式详见采购公告;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①供应商采取现场发售方式购买采购文件的,所有材料均须加盖单位鲜章,并将相应材料给采购代理机构留存。②供应商采取网上发售方式购买采购文件的,所有报名材料均须加盖单位鲜章后扫描发送至我公司邮箱1650523913@qq.com并通过微信或支付宝缴纳报名费,缴纳报名费时须备注供应商公司全称,供应商收到我公司发出的盖有我公司公章的电子采购文件即为报名成功。

报名费缴纳二维码: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四川正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标书发售起止时间

2021年11月1日 至 2021年11月5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标书售价

500元

标书发售地点

四川正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投标截止时间

2021年11月22日上午10时00分

投标地点

本项目开标室西昌市长安路46号二楼(四川银行凉山祥和路支行对面)

开标地点

本项目开标室(西昌市长安路46号二楼(四川银行凉山祥和路支行对面))

预算金额(元)

本项目是超市经营权承包服务,故无采购预算。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供应商交纳保证金的金额和缴纳方式

金额:10000.00元(大写:壹万元整)

交款方式:电汇或转帐等法律规定的形式提交,转款账号须与开户许可证账号一致,如果以非供应商名义代理缴纳的,响应无效;不接受以现金或现金存款或个人名义汇款、存款交纳的磋商保证金。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时或在开标会议结束后,单独向代理机构递交磋商保证金交纳凭证、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或退款账户信息。

收款单位:四川正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昌水电支行

银行帐号:22654101040021078

供应商因故未能参与采购活动但已缴纳磋商保证金的,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银行缴款回单复印件,交四川正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财务室,或将银行缴款回单扫描件发QQ邮箱1650523913@qq.com、传真0834-2895987

备注

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报名所需材料介绍函格式附后;

采购文件售卖,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项目技术、商务及其他要求

一、项目概述

本项目为中国人民解放军63802部队超市经营权承包服务采购项目。现拟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招标活动。本项目实施地现场情况由投标人自行踏勘,业主不组织现场踏勘,投标人如未踏勘,视为已了解现场情况。

二、技术、服务部分

★(一)服务目标

按照采购人及采购文件的要求,在服务期限内做好超市经营工作,保障采购人日常需求。

(二)服务原则

1、结合实际,合理计划,科学统筹;

2、充分准备,精心组织,规范实施;

3、周密部署,衔接有序,限时完成.

(三)超市经营的范围及要求

1、禁止经营酒类制品及含酒精类饮品、自卤食品、管制刀具、散装零食等。

2、超市经营者要采取正规渠道进货,严把质量关,所经营的商品必须是符合国家食品安全要求。如因违规经营造成伤害的,一切经济、法律责任概由承包人承担,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和赔偿。

3、经营者在经营期限内必须负责对房屋的维护和维修,不得损坏房屋,可在不破坏原房屋结构的基础上进行装修改造。

4、超市内的安全及周围的卫生概由经营者负责清扫和维护,要时刻保持清洁。

5、经营过程中,所产生的水、电、气、网络费用及房屋维修费用,由经营者承担,网络需向所在驻地主管部门申请,申请成功后方可安装。

6、超市内的从业人员必须按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办齐各种证照。

7、超市的装修及经营所需的设备设施由中标者自行解决。

8、中标者经营期满后,将超市房屋内属采购人的财产无条件的完好无损的交还。

9、税费按照国家政策法规要求执行。

10、服从部队管理,遵守国家法律法令及治安、环境卫生等各项规定,若有违反自行负责,与部队无关。

11、在合同经营期间内,采购人将以问卷调查的形式对各超市经营点进行满意度调查,如调查结果不满意,需限期整改,如拒不改正,采购人有权不签订下一年度合同并有权终止合同。

12、超市用工纠纷、超市员工食宿由中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13、如在经营履约期间,因中标供应商原因造成的食品安全事故,所发生的所有费用,均由中标供应商承担,如安全保证金不足以支付所产生的费用,中标供应商应根据实际情况补足差额,如不履行,中标供应商将承担一切后果。

14、经营面积120平方米。

14、投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当中须合理配置人员,提供好各项服务。

三、商务部分

★(一)安全要求

本项目自中标人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服务期限截止之日,中标人将负责实施过程中的人身安全、财产安全、环境安全等一切安全责任。因项目实施过程中造成的直接或间接损失,均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二)经营期限及地点

1、经营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2、经营地点:63802部队营区。

(三)保密协议

成交人在签订合同时须与采购人签订保密协议,具体内容由成交人会同采购人进行协商确定,但总体要与采购人提出的保密要求一致。

(四)营业时间

1、日常:08:30-22:00

2、节假日:09:00-22:30

(五)合同终止条件

1、未按报价时优惠率执行,同一类型商品价格高于周边市场平均价格(达达,家佳,沃尔玛等),如未按报价时的优惠率执行,采购人除有权终止合同外,安全保证金也将不予以退还。

2、如由于采购人政策等进行调整,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不签订下一年度合同,且不赔偿中标供应商任何损失。

(六)其他

本次竞标不接受联合竞标。竞标人中标后不得将超市经营权转让给第三方经营,必须由中标方独立经营,否则将取消超市经营权并承担违约处罚。

四、其他部分

投标人须提供针对本项目第七章评标细则及标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要求深入实地勘察调研,各项措施均须结合实地情况且逐项响应。

注意:1、以上打★号的为本次招标项目的实质性要求,不允许有负偏离。

2、若技术要求中指定或变相指定品牌、型号、产地等均不作为招标文件要求。

注: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


介 绍 函

四川正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兹介绍我单位 同志前往你处购买(项目编号SCZXDL采招[2021]6号),项目名称(中国人民解放军63802部队超市经营权承包服务采购项目)采购文件,包号( )请予以接洽。

此致

单位名称(盖章)

2021年

单位名称: 单位邮箱:

单位地址:

单位电话: (座机)

联系人: 联系人电话:

联系人身份证号码:

(我方承诺以上信息均真实有效,并均作为我方书面送达确认地址,若因联系方式不准确,以致采购中不能顺畅联系或由于我方原因未能及时查收相关书面通知,责任由我方自负)。

说明:1、经办人身份证明材料。(身份证、户口簿、驾驶证、军官证复印件均可)

2、采购文件费用为:500元。

3、以上材料须为纸质且均需清晰度高,不能有污损,加盖企业鲜章

4、报名供应商不得擅自修改以上格式。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