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系统发布时间:2021-11-08 11:00
项目概况 2021年退休人员慰问品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网上获取,详见采购文件。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11月12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项目编号 | 511525202100029 | ||
项目名称 | 2021年退休人员慰问品采购项目(第二次) | ||
采购方式 | 询价采购 | ||
预算金额(元) | 553000 | ||
最高限价 | 553000 | ||
采购需求 | 详见采购文件。 附件 | ||
合同履行期限 | 交货时间:2022年1月5日前。 | ||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企业)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 |||
三、获取采购文件 | |||
时间: | 2021年11月09日到2021年11月11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地点: | 网上获取,详见采购文件。 | ||
方式: | 登录四川政府采购网“采购公告”栏目或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交易信息—政府采购”栏目,在本项目采购公告附件处免费获取word版采购文件。同时,凭数字证书登录宜宾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平台,在“报名及下载资格预审文件/采购文件”栏,免费获取后缀为“..PDF”的采购文件(供应商须下载此文件,才能制作电子投标或响应文件)。采购文件只在网上发布,不再提供其他发布方式。 | ||
售价: | 0 | ||
四、响应文件提交 | |||
截止时间: | 2021年11月12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 ||
地点: | 网上递交,详见采购文件。 | ||
五、开启 | |||
时间: | 2021年11月12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 ||
地点: | 网上开标室。 | ||
六、公告期限 | |||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 |||
七、其它补充事宜 | |||
一、本项目预算金额55.3万元,最高限价55.3万元,财政计划备案号:SCZC401401_20210001。二、监督部门:高县财政局;监督电话:0831-5418361。三、供应商信用融资: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和贷款流程申请信用融资贷款。 | |||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1.采购人信息 | |||
名称: | 高县社会保险事务中心 | ||
地址: | 宜宾市庆符镇恒远兴城政务大厅2楼 | ||
联系方式: | 沈女士:13350190688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
名称: | 宜宾市政府采购中心高县分中心 | ||
地址: | 高县庆符镇恒远兴城四幢四楼 | ||
联系方式: | 万先生:0831-5410676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沈女士 | ||
电话: | 13350190688 |
项目编号:高采询委〔2021〕1号(第二次)
高县社会保险事务中心
2021年退休人员慰问品采购项目(第二次)
询 价 通 知 书
采 购 人: 高县社会保险事务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 宜宾市政府采购中心高县分中心
共同编制
2021年11月8日
目 录
第一章 询价邀请 - 3 -
第二章 供应商 须知 - 7 -
第三章 确定被询价的供应商数量 - 20 -
第四章 供应商的资格条件要求 - 2 1 -
第五章 供应商应当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 - 21 -
第六章 采购项目技术和商务要求 - 2 2 -
第七章 采购项目的价格构成 - 2 2 -
第八章 体现满足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采购项目最低要求 - 2 2 -
第九章 响应文件编制要求 - 2 3 -
第十章 询价程序和成交标准 - 2 4 -
第十一章 询价工作纪律和注意事项 - 2 5 -
第十二章 响应文件相关文书格式 - 2 7 -
第十三章 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 - 3 5 -
第十四章 采购项目履约验收标准和要求 - 3 9 -
第一章 询价邀请
宜宾市政府采购中心高县分中心受高县社会保险事务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采用询价方式,为委托方的2021年退休人员慰问品(财政计划备案号:SCZC401401_20210001)组织政府采购,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询价。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编号:高采询委〔2021〕1号(第二次)。
(二)项目内容:本次采购的货物共计一包,即:2021年退休人员慰问品。
(三)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四)采购预算(最高限价):金额:¥553000元(大写:伍拾伍万叁仟元)。(超过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作无效响应处理)。
(五)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二、询价通知书获取
(一)公告时间自四川政府采购网上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二)获取时间:2021年11月9日至2021年11月11日17:00(北京时间,下同)。
询价文件获取时间,以宜宾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记录的时间为准(下同)。在质疑处理中,仅以“宜宾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报名及采购文件下载回执”作为判定潜在供应商是否在“获取时间”内获取采购文件的依据。
(三)获取方式:登录四川政府采购网“采购公告”栏目或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交易信息—政府采购”栏目,在本项目采购公告附件处免费获取word版采购文件。同时,凭数字证书登录宜宾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平台,在“报名及下载资格预审文件/采购文件”栏,免费获取后缀为“..PDF”的采购文件(供应商须下载此文件,才能制作电子投标或响应文件)。采购文件只在网上发布,不再提供其他发布方式。
三、询价保证金的交纳
本项目不收取询价保证金。
四、响应文件的提交
(一)提交方式:网上递交。
供应商应登录宜宾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平台 (具体操作方式详见宜宾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平台“政府采购模块”操作指南<适用于供应商>),选择要递交响应文件的项目并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响应文件的上传,完成“确认并签名”后确认上传,并成功打印出“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方为网上递交成功。
(二)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1年11月12日9时30分。
(三)本次采购不接受邮寄的响应文件。
(四)本项目不提供样品。
五、响应文件的开启
(一)开启方式:远程在线开启。
(二)开启时间:同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三)开启地点:网上开标室。
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宜宾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平台→政府采购→网上开标室,选择本项目进入本项目在线开标界面,并在响应文件解密环节规定的解密时间内,使用对本项目响应文件进行加密的数字证书完成本单位所有响应文件解密操作(即,点击解密、输入密码、密码确认)。否则,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一切不利后果。
六、询价方式、时间及地点
(一)询价时间:2021年11月12日上午9:30。
(二)询价方式:现场询价。供应商须在2021年11月12日上午 9:30前到达高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地址:高县庆符镇恒远兴城四幢四楼)签到,并在高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交易评审股工作人员通知的时间内进入询价地点参与询价,逾期未进入,视为放弃询价资格。
(三)询价地点:高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评审区。
七、相关事宜
(一)首次参与宜宾市政府采购电子化交易活动的供应商应先办理数字证书,下载数字证书驱动进行安装后,并在宜宾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平台注册。
★(二)响应文件签署
响应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且必须采用本单位数字证书进行签名,并使用制作响应文件的本单位数字证书对电子响应文件进行加密,否则,不能生成响应文件,并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不利后果。响应文件开启时,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宜宾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平台中对响应文件进行远程解密,否则,其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若出现无法解密的情况,则其响应文件将不予受理。使用与投标单位不一致的数字证书签名和加密的响应文件,视作无效响应。此外,建议使用同一家数字证书机构制发的数字证书(电子签章<本采购文件所指电子签章是指以单位公章或个人印章形式办理的电子签章,不包括以亲笔签名形式办理的电子签章,下同>)对同一份响应文件进行签署和加密,且在生成响应文件后,务必使用标书查看工具对响应文件进行检查,否则,其一切不利后果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响应文件明确要求相关材料需供应商进行电子签章的,供应商应按照响应文件要求使用电子签章在相应位置进行签章,并将相关材料编入响应文件。否则,其响应作无效响应处理。除采购文件明确要求必须使用电子签章进行签章的情形外,供应商可直接输入相关名称,也可自行使用电子签章。询价小组对供应商自愿使用电子签章进行签署的情形应予认可,但对以亲笔签名形式办理的电子签章进行签署的情形不予认可。
备注:1.数字证书签名以电子响应文件正上方边框显示的信息为准;
2.电子签章以电子响应文件中印章形式呈现的信息为准。
(三)信息发布
本邀请函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并同时在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发布。
(四)特别提醒
1.为促进充分竞争,尽可能降低交易成本,切实方便广大供应商,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现已全面推行电子化。相关单位或个人如需参加宜宾市的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应提前办理数字证书、开通网上银行等相关事宜,其具体办法详见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相关公告,或电话联系我们:0831-8088828、8088838(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站注册、审核咨询);0831-5410676(项目受理、询价通知书内容咨询);0831-5415715(保证金收退);0831-5410676、0831-5415715(质疑受理)。
如需咨询政府采购电子化交易系统相关操作事宜,请随时拔打北京筑龙公司技术服务热线:010-86483801(工作日:8:00-19:00,非工作日:9:00-12:00、14:00-18:00),常规问题可随时通过点击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首页的智能机器人进行查询;或登陆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并通过“交易指南——操作指南”路径下载查阅《宜宾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平台(政府采购模块)操作指南(适用于供应商)》。
2.数字证书、电子签章是重要的保密资料,须慎重保管。在本项目采购活动中,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使用均具有法律效力,须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3.询价通知书中设置了可选项(用“□”标识),并用“?”标识时表明该选项被采购代理机构选用,用“□”标识时表明该选项未被采购代理机构选择。
八、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
高县社会保险事务中心 |
采购代理机构: |
宜宾市政府采购中心高县分中心 |
地 址: |
高县庆符镇 |
地 址: |
高县庆符镇恒远兴城四幢四楼 |
联 系 人: |
沈女士 |
联 系 人: |
万先生 |
电 话: |
13350190688 |
电 话: |
0831-5410676 |
宜宾市政府采购中心高县分中心
2021年11月8日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一、供应商须知附表
序号 |
条款名称 |
编 列 内 容 |
1 |
采购人 |
名 称:高县社会保险事务中心 联系人:沈女士 电 话:13350190688 |
2 |
采购代理机构 |
名 称:宜宾市政府采购中心高县分中心 联系人:万先生 电 话:0831-5410676 |
3 |
项目编号 |
高采询委〔2021〕1号(第二次) |
4 |
项目名称 |
高县社会保险事务中心2021年退休人员慰问品采购项目(第二次) |
5 |
采购主要内容 |
本次采购的货物共计一包,即:2021年退休人员慰问品。 |
6 |
采购方式 |
询价采购 |
7 |
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根据财政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以及工信部等四部委《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 |
8 |
★供应商应当提供的 资格、资质性及其他 类似效力要求 |
供应商应按第四、五章要求,将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并添加到《宜宾市政府采购响应文件编制系统》中(该章有关资格审查文件另有特殊要求的除外)。 |
9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 不接受 □ 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 注:本项为单项选择。 |
10 |
现场踏勘 |
?无 □有: |
11 |
标前答疑会 |
?无 □有: |
12 |
★合同分包 |
?不允许 □允许 |
13 |
★资金来源及采购预算(最高限价) |
财政资金:?采购指标 □非采购指标 采购预算(最高限价):金额:¥553000元(大写:伍拾伍万叁仟元)。超过采购预算(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响应。 |
14 |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
2021年11月12日9:30 |
15 |
响应文件提交地点 |
网上提交。 |
16 |
响应文件开启 时间和地点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同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网上开标室。 |
17 |
询价小组的组建 |
询价小组共3人,其中采购人代表1人。 |
18 |
评审方法 |
最低评标价法。 |
19 |
成交原则 |
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资质、符合性审查均通过)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
20 |
成交供应商或成交 候选供应商产生方式 |
?由询价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并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2个。 □由询价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3个,再由采购人根据相关规定并按评审报告推荐的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 |
21 |
询价保证金的交纳 |
本项目不收取询价保证金。 |
22 |
询价保证金的退还 |
本项目不收取询价保证金。 |
23 |
★履约保证金的交纳 |
金额:成交总金额的10% ,成交供应商须在合同签订前提交至采购人处。 |
24 |
★履约保证金退还 |
由采购人退还。 |
25 |
交货地点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26 |
交货期限 |
详见第六章。 |
27 |
★供应商资质条件、 能力和信誉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交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其他要求:详见询价通知书第四、五章。 |
28 |
★响应有效期 |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届满后90日历天。 |
29 |
响应文件格式 |
响应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必须使用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资料下载”—“软件下载”栏最新发布的《宜宾市政府采购投标书编制系统》制作,响应文件格式为xxx.ZFTBJ。 |
30 |
★响应文件的签署 |
响应文件必须采用数字证书进行签名。 备注:相关规定详见第一章第七条第(二)项“响应文件签署”。 |
31 |
响应文件递交份数 及其包含内容 |
网上递交。具体递交方式由供应商按本章“一、须知附表”第32条“响应文件开启方式”的相关规定办理。否则,其响应文件不予受理。 任何原因导致供应商未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成功递交响应文件而产生的一切不利后果,均由供应商人自行承担。 响应文件应包含宜宾市政府采购投标书,其格式为xxx.ZFTBJ。 |
32 |
响应文件开启方式(远程在线开启) |
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开标系统中下达“网上解密”指令,设置解密时间(即供应商完成解密操作的时间,下同),解密时间不得少于30分钟。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宜宾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平台→政府采购→网上开标室,选择本项目进入本项目在线开标界面,并在响应文件解密环节规定的解密时间内,使用对本项目响应文件进行加密的数字证书完成本单位所有响应文件解密操作(即,点击解密、输入密码、密码确认)。否则,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一切不利后果。 若供应商未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完成解密操作或因供应商自身原因致使其响应文件未被成功解密,其本次响应视为无效响应;供应商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完成解密操作但解密时间截止后,其响应文件未导入完成的,应继续在线导入响应文件;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致使仍无法成功导入响应文件的,视为无效响应。 供应商若对本项目在线开启过程有任何异议,应在开标结束指令下达前提出。否则,视为供应商人对本项目开启过程无任何异议。 因断电、断网等系统层面故障或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导致远程在线开标系统无法正常运行的,开标活动中止或延迟,待在线开标系统恢复正常后继续进行开标活动。 |
33 |
响应文件的真实性要求 |
(1)供应商所提交的响应文件(包括有关资料、澄清)应真实可信,不存在虚假(包括隐瞒)。 (2)供应商声明不存在限制响应情形但被发现存在限制响应情形的,构成隐瞒,属于虚假响应行为。 (3)如响应文件存在虚假,或在成交候选人确定后发现的,采购人和采购行政监督部门可以取消成交候选人或成交资格。 注:响应文件真实性是指:“第四、五、六章”供应商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内容的真实性。 |
34 |
询价通知书内容冲突的 解决及优先适用次序 |
询价通知书中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编制的内容前后有矛盾或不一致,有时间先后顺序的,以时间在后的修改、澄清或补正文件为准;没有时间先后顺序的,则以有利于供应商的原则进行处理。 |
35 |
★低于成本价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 |
在询价过程中,供应商报价低于采购预算50%或者低于其他有效供应商报价算术平均价40%,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询价小组应当要求其在询价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成本构成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应根据供应商企业类型予以区别)、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进行详细陈述。 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供应商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 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询价小组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询价小组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
36 |
采购人澄清或修改的时间和方法 |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询价通知书进行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须在询价通知书要求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三个工作日前进行,不足三个工作日的,顺延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澄清或者修改内容一律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以更正公告形式公开发布,并视为已将更正内容书面通知所有获取了询价通知书的供应商。 在此期间,相关供应商应自行上网查阅相关信息;供应商因自身原因未及时查阅、下载而带来的一切后果,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询价通知书的组成部分。 |
37 |
供应商提出问题的 截止时间 |
供应商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1.供应商对询价通知书进行询问或质疑的,应在获取询价通知书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或询价通知书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书面递交。 2.供应商对采购过程进行质疑的,应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书面递交。 3.供应商对采购结果进行质疑的,应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书面递交。 |
38 |
成交通知书领取 |
成交结果公告发出后,成交人凭数字证书登录宜宾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平台下载打印成交通知书。 |
39 |
采购资金拨付 |
项目验收合格后,由采购人根据《验收结算书》、货物发票等,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款。 |
40 |
样品处理 |
若本询价通知书要求提供样品的,采购活动结束后,立即退还非成交候选供应商提供的样品,并由其自行处理;或待成交结果公告期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无质疑投诉或者质疑投诉处理完毕且不影响成交结果,退还非成交供应商提供的样品,并由其自行处理;对于成交供应商提供的样品,由采购人进行保管、封存,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参考。 |
41 |
询价通知书的 询问、质疑 |
1.对询价通知书中的资格条件及相关证明材料要求,货物清单内容及其规格型号、技术参数及证明材料要求,服务清单及服务要求,评审方法、评审因素及评审标准、合同主要条款等采购需求提出的询问、质疑,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提出,并由采购人按相关规定作出答复。 联 系 人:沈女士 联系电话:13350190688 2.对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的询问和质疑,向宜宾市政府采购中心高县分中心提出。 联 系 人:万先生、罗先生 联系电话:0831-5410676、5415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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