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扬州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物业管理项目 | ||
品目 | 服务/房地产服务/物业管理服务 | ||
采购单位 | 扬州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 ||
行政区域 | 邗江区 | 公告时间 | 2021年11月08日 16:22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1年11月08日至2021年11月12日 每日上午:8:00 至 14:00 下午:12:00 至 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扬州市邗江区平山堂西路249号西湖西苑18栋2楼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1年11月18日 09:3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扬州市邗江区平山堂西路249号西湖西苑18栋2楼 | ||
预算金额 | ¥28.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余晨晨 | ||
项目联系电话 | 15052523602 | ||
采购单位 | 扬州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扬州市邗江区秋雨东路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联系人:李主任, 联系电话:15952588777 | ||
代理机构名称 | 江苏明润资产房地产评估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扬州市邗江区平山堂西路249号西湖西苑18栋2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余晨晨 15052523602 | ||
附件: | |||
附件1 | 供应商参加磋商确认函.docx |
项目概况
扬州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物业管理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扬州市邗江区平山堂西路249号西湖西苑18栋2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11月1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MRZFCG-20211108
项目名称:扬州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物业管理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8.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8.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第四章 项目需求一、工程概况:
扬州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面积约6969㎡,扬州市文汇派出所面积约3000㎡,本次招标的主要内容是食堂服务、卫生保洁、维修等相关的物业管理项目。
二、具体要求
(一)人员要求
项目物业服务工作人员
保洁:4人(其中2名保洁服务地点在文汇派出所),55岁以下,具有初中以上学历,五官端正,身材适中,具有保洁工作经历。
电工兼职1人,60岁以下,具有电工证,能熟悉水电维修工作。
(二)、整体服务要求
1、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共秩序和室内外卫生的维护;
2、物业管理区域内建筑物的水电维修;
3、物业管理区域内各类应急预案的制定和落实;
4、物业档案资料的保管及有关物业管理服务费用的账务管理等;
5、业主委托的其他物业管理管理服务事项。
按专业化要求配置管理服务人员,配备调整管理服务人员必须经业主面试或审核同意;物业管理服务与收费质价相符。
(三)卫生保洁服务要求
1、办公室保洁:办公室内地面、办公桌椅、文件柜等设施在每天上午8:30前完成卫生保洁工作,天花板每半年清理1次,室内窗户玻璃每季度擦洗1次。保持办公室卫生环境整洁。
2、公共场所保洁:各类常用会议室按每天1次清理打扫,大厅、走道、电梯轿厢、道路等公共部位实行不间断循环保洁,每日不少于4次。
3、楼道走廊及玻璃保洁:每日打扫4次各楼层安全通道和楼梯台阶,并拖洗干净,并保持地面干燥;每日收集各公共部位垃圾;每日用干净的抹布擦抹1次楼梯扶手、地脚线、指示牌等公共设施;各楼梯间墙面、天花板每周除尘1次;保证扶手、指示牌等公共设施无污渍、水渍、灰尘,楼梯间顶面无蜘蛛网、灰尘,地脚线干净无灰尘,地面干净无灰尘、无杂物、无污迹;楼梯道内外玻璃,门窗等要保持明亮、干净。
4、电梯厅保洁:保持电梯轿箱清洁,白天对电梯轿箱进行不间断循环清洁不少于2次;每周对电梯的轿箱和地面进行全面的擦拭清洗1次;保证电梯内光亮、轿箱四壁干净无灰尘,无手印、无污迹,地面清洁。
5、共用卫生间保洁:卫生间实行巡环保洁(每日不少于4次)。及时通风换气、清洁洁具、清扫地面垃圾、清倒垃圾篓垃圾、换新的垃圾袋;用洗洁剂清洗大、小便器;用快捷布擦洗洗手盆并冲洗干净;用毛巾抹墙面、台面、开关、门牌;用毛巾擦干净玻璃、镜面;用拖把拖干净地面;小便器内放置香球等;每日早上用玻璃清洁工具清洁共用卫生间的玻璃镜;每月2次对共用卫生间进行消毒杀菌,室内无异味、臭味;地面无烟头、纸屑、污渍、积水,天花板、墙面无灰尘、蜘蛛网,墙壁干净,便器洁净无积垢。
6、停车场、共用车库或车棚保洁:及时清扫停车场;每日2次清扫院内外停车场所的杂物;发现油迹、污迹应及时擦洗干净;地面无垃圾、果皮、纸屑、无积水和杂物。
7、道路保洁:每日对道路、人行道进行保洁;目视道路、绿地、人行道干净、无浮尘、无杂物、无油污,无烟头、纸屑;无积水、污渍、泥沙。
8、标识、宣传牌保洁:标识、宣传牌每周擦拭1次,无污渍、无积灰,无损伤;
9、绿化带保洁:每日对绿化带、草地进行保洁,无垃圾、无积叶。
10、垃圾桶、果皮箱保洁:每日清运;每日抹布抹1次;每周清洗1次,清洗工作在非工作时间集中在指定场地进行;垃圾桶及周围地面无散落垃圾、无污水、无明显污迹;垃圾桶、果皮箱无污迹、无油污;经常喷洒药水,防止发生虫害。
11、垃圾收集与处理后清理:垃圾日产日清;保证垃圾桶内呈半空状态,回收垃圾桶垃圾后重新铺好新的垃圾袋,铺垃圾袋时将垃圾袋口完全张开,袋口反卷5cm折贴在垃圾箱外沿,垃圾在运送途中应加以遮挡,防止垃圾掉落或飞扬引起二次污染。
12、卫生消杀毒:夏季蚊、蝇孳生季节每半月消杀1次,其他根据季节和当地情况制定具体计划;灭鼠:每季进行1次,确保操作人员和办公人员安全,不干扰办公人员正常生活。
(四).突发公共事件处置
依照《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要求:
制定物业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并在物业办公室、监控中心、机房等处室内悬挂,在每个楼层固定位置悬挂疏散示意图及引路标志;
当物业发生突发公共事件时,各岗位管理人员必须按规定实行岗位警戒,根据不同突发公共事件的现场情况应变处理,在有关部门到达现场前,保证人身安全,减少财产损失,并全力协助政府部门处理相关事宜。
三、其他
1、采购人不负责中标供应商所有工作人员的衣食住行等非合同约定事项。
2、本项目采用固定总价报价方式,任何有选择的报价(方案)将不予接受。投标人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所有可能影响到报价的价格因素,一旦评标结束最终中标,总价将不予调整。如发生漏、缺、少项,都将被认为是中标人的报价让利行为,损失自负。
3、投标报价应包括所有的费用:人员工资、法定的各种社会保险(包括养老、医疗、工伤、生育险、失业保险等)、节假日福利费、防暑降温费、加班费、服装费、工具折旧费、日常耗材费、法定税费、管理费等,为完成招标文件规定的物业管理工作所涉及到的一切相关费用,采购人不负责中标供应商所有工作人员的衣食住行等非合同约定事项。服务期内,所有产生的费用均为中标人承担。
4、投标报价时,如人工工资低于扬州市最低工资标准、社会保险未全员缴纳测算的请提供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兼职人员除外,未提供证明材料的作无效投标处理。
5、中标人若在三个月内未能达到项目服务要求的予以辞退,并扣除一个月的服务费用。该项目由为中标候选人第二名来承担。
6、本项目服务时间为1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中标人履行合同期满时,经采购人组织评审,对中标人服务情况满意的,在预算落实的情况下,经双方商定同意,并报采购处备案。
合同履行期限:1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11月08日 至 2021年11月12日,每天上午8:00至14:00,下午12:00至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扬州市邗江区平山堂西路249号西湖西苑18栋2楼
方式:报名后领取(电子或纸质)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11月1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扬州市邗江区平山堂西路249号西湖西苑18栋2楼
五、开启
时间:2021年11月1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扬州市邗江区平山堂西路249号西湖西苑18栋2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扬州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地址:扬州市邗江区秋雨东路
联系方式:联系人:李主任, 联系电话:1595258877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明润资产房地产评估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扬州市邗江区平山堂西路249号西湖西苑18栋2楼
联系方式:余晨晨 1505252360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余晨晨
电 话: 15052523602
八、供应商参加磋商确认函
江苏明润资产房地产评估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扬州分公司:
本单位将参加贵单位于 月 日磋商的采购编号为 的 项目的投标。特发函确认。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附:
供应商联系表
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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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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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邮 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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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电话 |
传真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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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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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电话 |
联系人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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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投项目名称 |
备注:1、供应商如确定参加磋商,请如实填写《供应商参加磋商确认函》,并按要求回复(电子邮箱:709772322@qq.com,联系电话:15052523602)或原件送至代理机构,回复接收截止时间:2021年11月12日17:00。如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去做,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未报名(提交确认函)者、超过时限者不得前来投标,内容不全者后果自负。
2、有关本次磋商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