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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许昌市人民检察院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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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FCG(S)——G2021001——1号河南省许昌市人民检察院“河南省许昌市人民检察院许昌市人民检察院机关物业管理服务项目(不见面开标)”-招标[采购]公告

招标详情

ZFCG(S)——G2021001——1号河南省许昌市人民检察院“河南省许昌市人民检察院许昌市人民检察院机关物业管理服务项目(不见面开标)”-招标[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1年11月08日18:00
公告内容文档

中小微企业融资申请

项目概况

河南省许昌市人民检察院许昌市人民检察院机关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http://ggzy.xuchang.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2月01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豫财招标采购-2021-815
2、项目名称:河南省许昌市人民检察院许昌市人民检察院机关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3,600,000.00元
最高限价:3600000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1 ZFCG(S)G20210011号-1 1 3600000 3600000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主要内容为许昌市人民检察院提供物业服务,主要包括为(1)物业服务的综合管理;(2)建筑物及附属物、路面的日常养护维修;(3)供电设施设备运行管理维护;(4)消防等设备设施日常维护及专业维保;(5)给排水设施设备运行管理维护;(6)中央空调系统运行管理及专业清洗维护;(7)秩序维护与管理安全维护;(8)环境卫生保洁服务;(9)餐饮服务;(10)会议及接待服务;(11)电梯的运行与专业维保;(12)市院机关绿植租摆;(13)配合、协调及其它相关服务等。
6、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两年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1年11月08日 至 2021年12月01日,每天上午00:01至12:00,下午12:01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http://ggzy.xuchang.gov.cn/)
3.方式:在线下载
4.售价:0元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1年12月01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本项目采用网上投标,请符合投标条件的供应商使用CA数字证书加密上传投标文件。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1年12月01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本项目采用“不见面”网上开标方式,请投标供应商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进入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ggzy.xuchang.gov.cn:8088/ggzy/)点击“项目信息项目名称”在系统操作导航栏点击“开标不见面开标大厅”, 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内进行解密开标。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许昌市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中国.许昌 许昌市政府网》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首页“资料下载”栏目的《交易系统全电子操作手册(投标人)》及其附件。
2.投标供应商在电子系统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致电0374-2961598进行咨询。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河南省许昌市人民检察院
地址:许昌市建安大道东段2028号
联系人:徐宁波
联系方式:1356991236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许昌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
地址:许昌市龙兴路与竹林路交汇处创业服务中心C座
联系人:许昌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
联系方式:详见http://ggzy.xuchang.gov.cn/ywdh/38864.jhtml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方式:03742968687



附件下载:“河南省许昌市人民检察院许昌市人民检察院机关物业管理服务项目(不见面开标)”招标文件.pdf

1 2 招标文件目录 第一章 投标邀请 第二章 项目需求 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四章 投标人须知 一、概念释义 二、招标文件说明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五、开标和评标 六、定标和授予合同 第五章 政府采购政策功能 第六章 资格审查与评标 第七章 拟签订的合同文本 第八章 投标文件有关格式 3 第一章 投标邀请 许昌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中心)受河南省许昌市人民检察院的委托, 对“河南省许昌市人民检察院许昌市人民检察院机关物业管理服务项目(不见面开标)”的相 关货物和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ZFCG(S)-G2021001-1号 二、项目名称:河南省许昌市人民检察院许昌市人民检察院机关物业管理服务项目(不见面开 标)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招标内容 1.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要求:主要内容为许昌市人民检察院提供物业服务,主要包括 为(1)物业服务的综合管理;(2)建筑物及附属物、路面的日常养护维修;(3)供电设施设 备运行管理维护;(4)消防等设备设施日常维护及专业维保;(5)给排水设施设备运行管理维 护;(6)中央空调系统运行管理及专业清洗维护;(7)秩序维护与管理安全维护;(8)环境卫生保 洁服务;(9)餐饮服务;(10)会议及接待服务;(11)电梯的运行与专业维保;(12)市院机关绿植 租摆;(13)配合、协调及其它相关服务等。 2.预算金额:360 万元/两年,180万元/年 3.最高限价:360 万元/两年,180万元/年 4.交付(实施)时间(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两年。 5.交付(实施)地点(范围):河南省许昌市人民检察院 6.分包:不允许 五、投标人应具备的特殊要求:无特殊要求。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即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投标人/ 供应商登录”入口(http://ggzy.xuchang.gov.cn:8088/ggzy/)自行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七、投标文件的提交方式及注意事项 4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投标人必须通过许昌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下载“许昌投 标文件制作系统 SEARUN 最新版本”制作并上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截至投标截止时间,交 易系统投标通道将关闭,投标人未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的,投标将被拒绝。 八、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 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21年 12月 1日 8时 30分(北京时间),逾期提交或不符合规 定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2. 开标地点: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不见面开标一室。(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 方式,投标人无须到现场)。 九、开标注意事项 开标时间前,投标人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 ——进入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ggzy.xuchang.gov.cn:8088/ggzy/)——点击“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在系统操作导航栏点击“开标——不见面开标大厅”,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内 进行解密开标。 十、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许昌市政府采购网》、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中国·许昌 许昌市政府网》发布。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河南省许昌市人民检察院 地址:许昌市建安大道东段 2028号 联系人:徐宁波 联系电话:13569912366 集中采购机构:许昌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 地址:许昌市龙兴路与竹林路交汇处创业服务中心 C座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0374-2968687 温馨提示: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请注意以下事项。 1. 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提前自行联系 CA服务机构办理数字认证证书并进行电子 签章。 2. 招标文件下载、投标文件制作、提交、远程不见面开标(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环 5 节,投标人须使用同一个 CA数字证书(证书须在有效期内并可正常使用)。 3. 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 3.1 投标人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 (http://ggzy.xuchang.gov.cn:8088/ggzy/)下载“许昌投标文件制作系统 SEARUN 最新版本”, 制作投标文件。 3.2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应分别下载所投标段的招标文件,按标段 制作投标文件。一个标段对应生成一个文件夹(xxxx项目 xx标段),其中后缀名为“.file”的 文件用于投标。 4. 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 4.1 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应按标段分别提交。 4.2 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成功提交后,《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 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ggzy.xuchang.gov.cn:8088/ggzy/)生成“投标文件提交回执单”。 5. 远程不见面开标(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 5.1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前请详细阅读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 台(河南省?许昌市)首页“资料下载”栏目的《许昌市不见面操作手册》。 5.2 投标人提前设置不见面开标浏览器,并于开标时间前登录本项目不见面开标大 厅,按照规定的开标时间准时参加网上开标。 5.3 根据采购代理机构在“文字互动”对话框的通知,投标人选择功能栏“解密环 节”按钮进行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投标人解密应自采购代理机构点击“开标开始”按钮后 120分 钟内完成)。投标人未解密或因投标人原因解密失败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5.4 开标活动结束时,投标人应在《开标记录表》上进行电子签章。投标人未签章 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5.5 投标人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如有疑义,可在本项目不见面开标大厅“文字互 动”对话框或“新增质疑”处在线提出询问。 6. 评标依据 6.1 全流程电子化交易(不见面开标)项目,评标委员会以成功上传、解密的电子 投标文件为依据评审。 6 6.2 评标期间,投标人应保持通讯手机畅通。评标委员会如要求投标人作出澄清、 说明或者补正等,投标人应在评标委员会要求的评标期间合理的时间内通过电子邮件形式提供。 6.3 投标人通过电子邮件提供的书面说明或相关证明材料应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 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 7 第二章 项目需求 一、采购清单 1、许昌市人民检察院物业服务主要内容:(1)物业服务的综合 管理;(2)建筑物及附属物、路面的日常养护维修;(3)供电设施设备 运行管理维护;(4)消防等设备设施日常维护及专业维保;(5)给排水设 施设备运行管理维护;(6)中央空调系统运行管理及专业清洗维护;(7) 秩序维护与管理安全维护;(8)环境卫生保洁服务;(9)餐饮服务;(10) 会议及接待服 务;(11)电梯的运行与专业维保;(12)市院机关绿植租摆; (13)配合、协调及其它相关服务等。 2、物业人员的基本配置及要求 2.1▲ 服务人员配置要求。本项目配置人员 47人,具体包括: 管理人员 1 人(经理 1 人);保安 17 人(设保安队长 1 人,分南门 岗、一楼大厅、监控室、信访大厅、消防监控室、大院巡逻);室内 保洁人员 8人(按照保洁服务范围和要求);大院绿化、保洁 6人; 水电工程、维修人员 4 名;餐厅服务人员 6 人;会务、接待、统计 员 3人(负责物业人员工作统计、报表,日常工作计划制定等);其 他服务保障人员 2 人。中标人可根据要求增加人员,但不可低于上 述服务岗位人员数量要求。 ▲物业服务组成人员基本要求 8 岗位 人数 主要工作要求 管理人员 1人 负责单位物业各项管理事务,监管各服务人 员严格落实各项管理制度和服务标准,做好 与采购人的沟通、对接等工作。 室内保洁员 8人 负责机关大楼楼内的环境保洁,主要包括大 厅、走廊、步梯、功能室、会议室、卫生间 等卫生保洁。 保 安 17人 ▲消防值班室人员(3人)要有人社部门颁发 的消防设施中级及以上操作证书,负责机关 门前秩序维护、来客登记、进出车辆登记等; 负责一楼大厅负责来客询问、引导;负责机 关监控安全;负责机关大院及楼内安全巡查、 院内车辆停放,及时发现和处置涉及机关人 身财产、消防等安全隐患,维护机关大院内 公共秩序;负责控申大厅维护信访秩序、安 全;协助机关重大活动及任务的警卫等工作。 保安人员除控申大厅 8 小时制(特定时期除 外),其他岗位 24小时值守。 维修人员 4人 负责机关水电气设施设备维修、巡检;负责 机关大楼、大院及办公用具的维护维修;及 时处理电梯、中央空调、水电气等突发事件, 9 以及采购人安排的其他工作。 ▲ 工程维修人员:至少 3人持有应急管理部 门(或安监部门)颁发的电工作业证,其中 至少有一名持有高压电工作业证;24小时值 班。 机关大院保洁 绿化 6人 负责机关大院公共区域卫生、保洁,机关大 院绿化、施肥、修剪、灌溉、维护保养。 机关餐厅 6人 负责机关餐厅日常运行保障,其中厨师 4人, 餐厅服务员 2人。 会务、接待、统 计员 3人 会务员 2 人,负责机关会务、公务接待等服 务保障。值班室清洁及被单换洗工作;统计 员负责物业服务中心档案管理,服务电话接 听、登记;采购人管理部门安排的其他工作。 其他服务人员 2人 负责机关其他服务工作。 2.2▲中标人对许昌市人民检察院机关物业服务方案、组织架构、人 员录用等建立的各项规章制度,在实施前要报告采购单位,采购单位有审 核权。采购单位对一些重要岗位的设置、人员录用与管理和一些重要的管 理决策有直接参与权与审批权。中标人选用的物业服务人员要有过硬 的政治素质,所有人员必须经过政审合格后方能上岗,保证录用人 员没有犯罪记录。为保持稳定,要求安保人员的全年人员交换率不 超过 15%。领导区域配置的清洁人员全年交换率不超过 15%。对录 10 用的上岗人员要保证定岗定位,人员花名册要报采购人以备日常检 查。 2.3▲中标人要有应急处理上访、安保、消防、配电等突发事件的具 体处置措施。在处理特殊事件和紧急、突发事故时,采购人对中标人派驻 现场的人员有直接指挥权。中标人派驻现场的主要管理人员要具有相 应的从业人员证书。专业人员必须具有相关专业的上岗证书,持证 上岗,电工持有应急管理部门(或安监部门)颁发的电工作业证, 其中至少有一名持有高压电工作业证;消防监控值班员要有人社部 门颁发的消防设施中级及以上操作证书;投标文件提供拟派人员相 关证书,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4、中标人在管理期间要严格按照招标文件所制定的标准执行。不 得擅自改动红线内所有房屋、管线、设备等的位置和用途,如需改动应报 采购单位审核、批准执行。中标人在物业服务方案中,要有环保和资源节 约具体措施,在负责项目中水、电、气各类设施设备的安全、经济运行的 同时,协助采购人开展创建资源节约型机关活动,实现资产的保质增值。 中标人派驻现场的人员按岗位要求统一着装、言行规范,要注意仪 容仪表、公众形象。派驻现场的保安人员要求年龄在 50岁以下,五 官端正,普通话流利,体形标准,身体健康。 2.5、中标人因管理服务质量问题或使用不当而对采购人造成的任何 损失均由中标人承担责任,同时承担相应经济处罚。对中标人服务质量差, 11 不配合工作人员,采购人有权采取相应的惩罚措施,或责令中标人另行派 遣人员。机关绿化养护符合要求,因养护不力造成的绿植死亡,由中 标人负责赔偿。 2.6▲ 中标人员工在任何时间发生人员的医疗费、抚恤费、善后费 和其他相关费用,均由中标方承担与采购人无任何关联,采购人除承担物 业管理服务费外不承担其他任何费用。中标人要严格遵守采购人工作制 度、工作纪律,严守工作秘密,特定岗位要签订保密安全协议。 2.7物业服务项目清单 2.7.1、房屋日常养护维修 (1)保持建筑办公室、会议室、公共区域、卫生间、走廊、屋 面、外墙立面等各区域原有完好等级和正常使用,进行日常养护和 及时修复小损小坏等维护管理工作。对房屋进行日常管理和维修养 护,检修记录和保养记录应齐全;检查中发现问题应及时修缮;避雷 系统应每年由具有相应资质机构进行检测,检测所产生的费用有中 标人负责。 (2)每周巡视检查建筑物,确保建筑物外观、各种指示标识完 好、清洁和正常使用。建筑物及附属设施按计划维修、维护,建立 维修回访制度且记录完整。每年向采购单位提交建筑物年度维修养 护计划,每季向采购人提交建筑物季度维修养护计划。 (3)建筑物本体完好率 98%以上,物业零修、急修及时率 98% 以上,维修合格率 100%。室外红线范围内场地、道路的完好率 98% 12 以上。 2.7.2、供电设施设备运行管理维护 (1)按照国家规范对供用电系统进行严格管理。建立严格的变 配送电运行制度、电气维护制度和配电管理制度等,确保供配电系绕 运行良好;建立 24 小时运行值班制度和相应的各项设备档案;落实 配送电运行制度,电气维修制度和配电房管理制度,制定临时用电 管理措施;限电、停电应有明确的审批权限,按规定要求通知采购 人使用;对突发事件有应急预案;按照规定的周期进行高压电气设 备试验,留存并将高压电气测试合格的报告上报相关部门。及时排除 故障,保证供电设施完好,及时购置后备部件,以防急用。保证大楼 各出入口充电式紧急照明设备完好;做好夜景照明、节日灯系统的 运行管理;建立节电措施。加强日常维护检修,公共使用的照明、 指示灯具线路和开关要保证完好。设备出现故障时,维修人员应及 时到达现场,设备零维修合格率达到 100%,一般性维修不过夜。 ▲ 试验测试所产生的费用包含在本项目的总费用内。 (2)变配电房应建立定期巡视制度,定期检修维护,运行维护 记录完备。 (3)设备整洁,标示明显,状态良好,设备合格率 100%。每天 巡检公共电器柜、电器设备、公共照明系统,遇有故障,应及时处 置,保证运行安全、正常,巡检记录完备,完好率 100%,公共部位 照明完好率 97%以上,零修、急修率 97%联上,继修合格率 100%。 13 变配电房要符合“四防一通风”要求。(防火、防汛、防雨雪、 防小动物,保持良好通风)变配电房须配备专人值班管理,变配电 房要经常巡视,发现问题要及时查明原因,立即处理解决。始终保 持其室内清洁,做到无污迹、无灰尘、无垃圾,防止大量尘埃积聚 而引起高压放电,造成短路。变配电房电气设备定期由供电公司进 行预防性电气试验,试验报告均应妥善保管存档。变配电房限电、 停电应严格遵照规定按倒闸操作顺序进行。停电前必须事先发出通 知。严禁在变配房内吃饭和将食品带进变配电房内,防止小动物进 入而严重威胁供电设备的正常安全运行。保证避雷设施完好,有效、 安全。 2.7.3、给排水设施设备运行管理维护 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制定应急预案;应定期对给排水系统进 行巡视养护;用户末端的水压及流量满足使用要求;每年两次对二次 供水水箱进行清洗,确保水质无污染并符合规定的要求:定期对水泵 水质处理和消毒装置及设备控制柜进行保养;每季对楼宇排水系统 进行检查,定期对排污泵启动检查,确保系统畅通,设备完好;如遇供 水单位限水、停水,应按规定时间通知办公楼内物业使用人。生活水 箱应按规定要求定期清洗消毒,水箱清洗消毒工作由自来水公司专 业人员实施,水质由卫生防疫部门采样化验并提供水质鉴定书,屋 面天沟及机房内排水明沟定期进行清理疏通。 ▲ 化验费用包含在本项目的总费用内。 14 2.7.4、中央空调系统运行管理维护 定期对空调系统主机、冷却塔、水泵、电器控制箱、膨胀水箱 等进行保养检修;保证空调主机及除湿系统安全运行和正常使用, 保证采暖设备及附属设施的正常运行和良好保养,能量计费系统处 于完好状态;定期检查空调机组马达、风机的运转情况,运行中无 超标噪音和严重滴漏水现象;定期检修养护空调除湿设备,定期清 洗过滤网,保证空调及除湿设备、设施处于良好状态;空调及除湿 系统出现运行故障后,维修人员应 30分钟内到达现场维修,并做好 记录,运行值班人员必须做到定时巡视设备,做好记录。应考虑定 期安排对空气品质的测定,定期安排对风管系统的清洗;包含主机 专业维保。 ▲ 中央空调的清洗和专业维保所产生的费用包含在本项目的 总费用内。 2.7.5、消防系统运行管理维护 (1)定期对办公楼内消防设施进行检查维护,保持消防通道畅 通,办公楼明显位置设有消防设施平面示意图;定期对消防设备设 施进行巡视、检查和维护,包含专业维保公司的定期维保,保持其 完整、完好,能正常使用;消防管网压力应在规定范围内;检查记 录详细;如发现消防器材有异常情况,应及时予以调换或维修; ▲ 消防专业维保费用包含在本项目的总费用内。 (2)消防监控 24 小时运行值班;火灾探测器定期进行实效模 15 拟试验,及时维修更换失效的器件;检测各类消防系统各类运行参数 和状况并作记录;消防灭火设施应处于良好的待命状态,消防泵每 月启动一次并作记录;消火栓每月巡查一次,保持消火检箱内各种配 件完好;完好率 100%,零修、急修率 100%,维修合格率 100%。 2.7.6、安防报警监控系统运行管理维护(含机关安全监控系统、 消防监控系统等)。 (1)建立相应管理巡检制度,定期对安防报警监控系统进行巡 视、检查和维护;发现隐患及时汇报(24 小时内),保障中央监控 系统,巡更系统,周界报警系统,门禁系统等工作正常。定期对各种 系统性能状态进行检查,确保楼宇安全监控系统运行正常,状态良 好,设备整洁、标识明显,汇报及时率 98%以上。加强消防系统日 常检查巡视,确保消防控制中心及消防系统的设施、线路齐全,完 好无损,随时可启用,定期进行测试,确保整个系统反应正常;及 时发现并排除故障;制定突发性火灾等应急方案,紧急疏散通道通 畅,照明设备,引路标志完好,零修合格率 100%;对过期的消防器 材进行更换;中标人派驻现场的物业服务人员定期进行消防灭火演 练。中标人要按照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制定《消防设备定期检查保养 计划》,并按照《消防设备定期检查保养计划》的内容严格落实。清 除设备、管道附件各部分灰尘。检查消防水喷淋系统和中控室消防 监控系统的联动是否正常可靠。烟烙烬气体灭火系统应由经过培训 的专人负责定期检查和维护。烟烙烬气体灭火系统应按照消防安全 16 机房气体灭火系统管理规定的要求《消防设备定期检查保养计划》 进行设备的维护保养。检查烟烙烬气体消防系统和中控室消防监控 系统的联动是否正常可靠。 (2)安防报警监控 24小时值班, 定期对系统进行实效模拟试 验,及时维修更换失效的器件;每天检测各类安防系统运行参数和状 况并作记录;办公楼(区)的监视监控设施应 24小时开通,保持完整的 监控记录;监控录入资料应至少保持 30天;完好率 100%,零修、急修 率 99%以上,维修合格率 100%。 2.7.7、机关秩序维护与安全管理服务 (1)实行 24 小时安全管理,人防、机防相结合,监控、巡视、 值班相结合,确保无漏岗、脱岗、睡岗等失职现象。上岗期间着装 整齐,保持通讯设备畅通;明确巡视工作职贵,规范巡视工作流程,制 定相对固定的巡视路线。根据办公楼的情况设置行车指示标志,规定 车辆行驶路线,指定车辆停放区域。保安人员应对进出办公楼的各类 车辆进行管理,维护交通秩序,保证车辆便于通行、易于停放;停车场 应 24小时有专人管理;对外来人员实行出入登记管理;制定针对群访 等突发性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预案。 (2)物业管理区域的主出入口安排 24小时值班岗;对外来人员 实行进出管理;对来访客人用语规范,必要时引导至电梯厅或指定区 域; 明确巡查工作职责、规范巡查工作流程,对重点区域、重点部 位、重点设备机房至少每 3小时巡查一次并记录;每年组织应急预案 17 演习不少于一次;物业区城地面、墙面按车辆道路行要要求设立指 示牌和地标,车辆行驶有规定路线,车辆停放有序;有专联人员巡视 和协助停车事宜; 在本物业项目的安保人员全年人员交换率不超过 30%。建立、健全和落实内部治安、消防管理规章制度,实行 24 小 时安全管理,人防、机防相结合,监控、巡视、值班相配合,确保 无漏岗、脱岗、睡岗等失职现象。落实各项安全保卫任务,并积极 协助相关部门调查各种违法活动和侦破各类案件。有针对性地提供 突发事件的安全保卫服务,措施得力,制度健全、人员到位,编制 切实可行的如“被盗”、“火灾”等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及措施,特 别是要建立处理上访事件的应急方案。中标人负责对保安人员的业 务技能培训,定期自行组织考核,提高保安人员业务技能和自身素 质,考核结果上报采购人。对考核不合格人员进行复训,在下次考 核当中仍不合格的,中标人应对该岗位人员进行调整更换。 对来访人员应及时通报,在经过采购人管理人员确认后、方可放行 进入,并做好证件检验、登记等,并负责对携带的大宗物品进行检 查。 中标人应实行24 小时巡逻,经常进行巡视检查,及时消除不安全隐 患,保证机关安全。做好对易燃易爆、放射、剧毒等危险品的安全 管理工作。经常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和演练,消除不安全隐患,保证 重点部位的安全。负责公共秩序维护、道路交通安全、机动车和非 机动车停放管理及车库管理等工作。制定应急抗灾工作预案,提高 18 处理自然灾害、意外事故的能力,并协助处理突发事件。做好重大 活动,重要人物、宾客及重大节日的安全保卫工作。消防、安全控 制室 24 小时值班,随时了解机关消防自动报警系统及附属设备、 安全监控系统的运行情况。消防、安全监控室人员要随时与安保巡 逻人员、维修人员保持通讯畅通,建立联动机制,及时消除各类安 全隐患。有重大活动、接待或会议时,须按采购单位要求增加适当 的安全保卫人员。加强机关大院内及前后门口交通、车辆管理,确 保道路通畅,路面相关设施完整,交通标识规范完好,无乱停乱放 和阻塞现象。 2.7.8、环境卫生保洁 (1)应建立健全环境卫生管理制度并认真落实。环卫设施设置 合理、完备,垃圾日清,保持办公楼地面、镜面和墙面以及走廊、楼 梯扶手、屋顶、公共卫生间、服务性能性用房、地下车库等不同部 位清洁。各类清洁设施设备配备齐全,并有专人管理,各类管理制度 完善。保持公共区域整洁、无异味.使用环保的清洁材料。做好卫生 虫害的防治工作。 (2)物业管理区域内的道路、绿地、楼道、停车场等公共部位 的清洁每天不少于一次,目视地面、墙面于净; 公共卫生间目视地 面、墙面、台面、镜面等无污迹无水渍、无垃圾、无积水、光洁明 亮,保持空气清新、无异味;电梯轿厢、操作板、地面等清洁保养每 天不少于二次;电梯门壁、轿厢打蜡上光每季度不少于二次,表面光 19 亮、无污迹;办公楼大堂地面抛光或晶面研磨每季度不少于一次; 5-10月的灭蚁、灭鼠、灭苍蝇、灭蟑螂等消杀工作每月不少于二次, 其余月份每月不少于一次。 2.7.9、会议服务 (1)加强会议管理服务人员的法制教育和保密教育;严格执行 《保密法》的规定。根据会议的不同性质、不同规模制定切实可行 的会务保障方案,并严格按照方案执行;茶杯使用后要及时洗消。 (2)会务人员根据会议通知,提前对会议室照明、空调、音响、 卫生进行检查;会议结束后对会场清洁服务,擦桌、椅子归位、关 闭空调、灯、音响设备、门窗;会议室各种设施设备完好率 100%,服 务满意率 97%以上。根据采购人的统一安排负责会议、接待常备物品 (茶杯、水壶、纸张、纸巾、瓶装水等)的保管、摆放,会议接待 期间的茶水供应、就餐服务,负责协助会议、接待部门材料的文印、 打印等;服务人员在会务、接待期间,要举止端庄大方、态度热情 主动,要注意形象气质,懂礼仪,说普通话;会议、接待结束后要 及时收回接待用品,做好相关物品的消毒、整理。服务人员应做好 相关工作的会议、接待工作的记录,做好物品使用登记,注重节约。 每天及时打扫值班室,换洗被单,确保值班室卫生清洁。及时接听 服务电话接听并做好记录,服务人员应严守有关工作纪律,不得泄 露会议等工作内容。 2.7.10、电梯运行维护 20 (1)中标人应配备管理人员每天对电梯进行巡视检查,做好电 梯日常运行的巡检记录; 电梯安全措施齐全、有效,准时开启关闭, 定期进行巡视,确保通风、照明及其它附属设施完好;轿厢、井道 保持清洁。电梯运行巡检记录完备;编制电梯应急预案,在接到紧 急报修通知后 15分钟内赶到现场,及时、正确、有效处理电梯困人 等故障;保障办公楼电梯 24 小时运行,电梯运行平稳,乘座舒适,电 梯准确启动运行,停层准确,轿厢内、外按钮、灯具等配件保持完好, 轿厢整洁;完好率 100%,零修、急修率 100%,维修合格率 100%。电梯 应根据国务院下发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有关规定,经有国 家认证的具有电梯检验资质的单位对电梯每年进行检验,检验合格 后到质监局申请电梯《安全使用许可证》,在有效期内安全运行;运 行期间应由专业电梯维保公司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发生故障及时抢 修处理;制定电梯应急预案。 ▲ 电梯专业维护和安全检测费用包含在本项目的总费用内。 (2)安全监控室安保人员负责监控电梯的运行状况,实行电梯 24 小时运行监控,通过监控电视观察轿厢内状况,如发现乘客吸烟、 哄闹、打斗或损坏电梯部件等情况,用对讲电话制止并录像,严禁 易燃、易爆等危险品和超长超重等物品进入电梯;保证电梯机房通 风良好,风口有防雨措施,机房内悬挂温度计,机房温度不超过 40℃; 保证电梯机房照明良好,并配备应急灯,灭火器和盘车工具挂于显 眼处;定期对电梯机房进行全面清洁,保持机房干净整洁,保证机 21 房和设备表面无明显灰尘:机房及通道内不得住人、堆放杂物,任 何人不得在电梯机房、轿厢、井道内吸烟;电梯机房内消防器材齐备 良好,各项规定及各种警示牌应清晰并挂于显眼处。 2.7.11、绿化养护服务 (1)有专业人员进行绿化管理,各类管理制度健全。物业管理 区域内的草坪生长良好,花卉、绿篱、树木根据其品种和生长情况, 及时修剪整形,做好病虫害的防治工作。 (2)室外绿地或花坛内各类乔、灌、草、树木等绿化存活率达 到 98%,草坪常年保持平整,边清晰;乔、灌本以及攀援植物每年普 修五次以上、切边整理三次以上,各种植物生长茂盛,无枯枝、缺 枝;绿地无绿化生产拉圾(如树核、树叶等),无积水,无干旱。根 据植物生长习性、种植环境等因素进行科学养护,制定年度养护方 案。包括光照管理、温度管理、水分管理、土壤管理、施肥管理、 修剪整形、病虫害防治等。落实公共绿地、花坛、树木养护措施, 修剪、更换及时,无破坏、践踏、无病虫害、枯死及随意占用现象, 绿化达标率 100%。绿地、花坛、树丛无杂草、纸屑、枯死树叶、烟 头等杂物。根据季节补种已枯死的树、灌木和草坪等,确保机关大 院内无死树,草地,无杂草,草坪无斑秃,道牙围栏整齐、无缺损。 保证建筑小品和水系设施(喷灌、喷泉等)正常使用。机关水系清 洁,水系内无杂物、漂浮物和水藻产生。 ▲ 绿化养护不能达标的,死亡率超过采购人要求的,中标人要及时 22 补种,并承担补种费用。 ▲ 绿化养护所需要的物品产生的费用包含在本项目的总费用 内。 2.7.12、机关餐饮服务 中标人负责抓好食品卫生安全和餐厅卫生防疫工作,对厨房用 具必须每天消毒处理,并保持操作间干净整齐、厨房内摆设有序整 洁,按照有关规定,处置好泔水等食堂垃圾。采购人监督其对卫生 环境管理工作,并对整个厨务运作定期考核和监督。食堂服务人员 供餐时,需穿工衣、戴口罩、手套,文明礼貌、保质保量,及时阻 止非采购人指定管理人员擅自进入厨房。 ▲ 采购人负责餐饮食材采购,中标人负责组织人员,验收、保管、 加工食材,提供餐饮服务,打扫操作间卫生,员工不得私自使用和 窃取食材。采购人有权对中标人膳食管理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有 权对食品卫生、安全、服务质量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可向中标人要 求限期整改,提出人员更换。 ▲ 中标人提前一周拟定下周食谱,并接受采购人提出的修改建议, 如不能满足大多数用餐人员的口味或质量,采购人有权对中标人提 出改善要求,如一直不能改善,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立即更换厨 师,更换厨师后,如中标人仍不能满足采购人要求,采购人可以直 接把餐饮服务单独摘出进行管理,费用根据上一年度餐厅工作人员 工资发放金额中扣除。 23 ▲ 中标人应对餐厅工作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如果食堂工作中发生事 故,一切后果由中标人负责;餐厅员工人身安全由中标人负责。 2.7.13、公共区域卫生保洁。 清理保洁建筑内的所有垃圾,对垃圾进行分类回收。收集及清 理所有垃圾箱和花槽内的垃圾;清洁所有窗户及指示牌,所有花盆 及植物,出入口、大门及门牌,所有楼梯、走廊、灯饰。清除所有 手印及污渍,包括楼梯墙壁、扶手、栏杆及玻璃表面。清扫所有通 风窗口、空调风口百叶及照明灯片,洗刷大厅入口地台及梯级。拖 擦地、台表面。擦净入口大厅内墙壁表面和所有玻璃门窗及设施。 定期投放喷洒鼠、蟑螂、蚊蝇药物。地面光亮无水迹、污迹,无尘 物。楼梯、走廊、指示牌、门牌、通风窗口、地角线、墙壁、柱子、 顶板无尘和无污物。垃圾筒内垃圾不超过 3/4,并摆放整齐,外观 干净。玻璃、门窗无污迹、水迹、裂痕,有明显安全标志。厅堂内 无蚊蝇。灯饰和其它饰物无尘土、破损。大厅入口地台、梯级、墙 壁表面、所有玻璃门窗及设施无尘土,大理石墙面光亮、无污迹、 水迹。无鼠害、无蚊蝇、无蟑螂。擦净所有门、天花板、洗手间设 备、洗手间镜面、地、台表面。天花板及照明设备表面除尘。及时 补充清洁液(洗手液)和卫生纸等日常消耗品。清理卫生桶脏物。 门、窗、天花板、墙壁、隔板无尘物、无污迹、无尘物。玻璃、镜 面明亮无水迹。地面墙角无尘、无污迹、无杂物、无蛛网、无水迹, 水龙头、弯管、马桶座及盖、水箱等无污迹、无污物,电镀件明亮。 24 便池无尘、无污迹、无杂物,小便池内香球不少于 1/2 个,并及时 更换。 设备(灯、开关、通风口、门锁等)无尘、无污迹。空气清新、无 异味;物品码放整齐,不囤积;扫净及清擦电梯门表面,擦净电梯 内壁、门及指示。电梯天花板表面除尘,门缝吸尘。擦净电梯通风 及照明;电梯表面涂保护膜;清理电梯槽底垃圾;电梯门表面、轿 箱内壁、指示牌无尘土、印迹,表面光亮;电梯天花板、门缝无尘 土,井道、槽底清洁,无杂物,电梯大堂、走廊表面干净、明亮, 室外垃圾桶内垃圾的清运,围栏的清洁,全楼垃圾清运,庭院广场 地面清洁,夏季清除积水、冬季清扫积雪,机关大院、广场地面清 洁无废弃物。保洁重点是烟头、废纸、杂物等,随时捡拾入桶。垃 圾清运及时,垃圾站消毒,无蚊蝇滋生,清扫及时,地面无积水、 积雪。 2.7.14、专项保洁 (1)指办公楼内所有大理石、花岗岩地面的晶面处理。按操作 程序进行晶面处理工作,达到目视地面无灰尘、光亮,可映出物体 轮廓。地毯清洗工作服务要求及标准指办公楼内所有地毯清洗工作, 保持地毯表面无污渍,清洁、干净。 (2)照明系统(含室外灯光)。外观整洁无缺损、松落和安全 隐患,光源完好率、维修更换及时率 100%,无蚊虫、蜘蛛网、积尘 等。 25 2.7.15、机关公共区域绿植摆放服务 ▲ 中标人为采购人提供以下绿植摆放清单内容里的绿植,保证所摆 放绿植生长茂盛,色泽鲜艳,美观大方。如需调整摆放绿植品种, 需经向采购人申报,经同意后方可调整。 ▲ 绿植摆放费用包含在本项目的总费用之内。 位置 花卉名称 数量(盆) 大门口 铁树 4 大厅门口 大铁树 4 1楼大厅内 大幸福树 2 1楼图案下 鸿运当头(4组合) 6 2楼玄观 夏威夷竹 4 2楼走廊 凤尾竹 1 3楼走廊 凤尾竹 1 4楼走廊 柱子绿萝 1 5楼走廊 平安树 2 6楼会议室 凤尾竹 2 柱子绿萝 2 红掌(三组合) 2 金钱树 4 6楼接待室 红掌(三组合) 2 6楼走廊 柱子绿萝 2 26 7 楼、8 楼、9 楼、 10 楼、11 楼走廊每 层 2盆 夏威夷竹 10 12楼、14楼、15楼、 16楼每层 2盆 大龙血树 8 领导办公室 发财树盆景 2 2.7.16、机关洗车房要有专人管理,每日负责定时开关门,打扫卫 生,整理洗车设备。 2.3.17、其他物业服务 中标人根据机关从优待警工作要求及自身服务保障需求,从事 有关后勤服务内容的事项。 3.物业服务人员基本要求。 3.1、给排水设施设备运行管理维护要求 给排水设备设施按要求进行巡检并依照维修保养计划进行相应 的维护保养工作, 确保设备始终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按中标人制 定的《给排水设备定期检查保养计划》的要求对给排水设备设施进 行维护保养,并将维修保养情况做好记录;排除给排水设备故障一 般不超过 4 小时,若 4 小时内无法解决的重要部位故障,应将故障 原因、解决方案、解决时间书面上报采购人;水泵房及机组设备、 地面、墙壁无积尘、水渍、油渍;确保给排水系统通畅,各种水泵、 管道、阀门完好,仪表显示正确,无跑、冒、滴、漏,完好率 100%, 27 零修、急修率 100%,维修合格率 100%。 3.2、中央空调系统运行管理维护技术要求 对空调系统的维护保养应该按照规定的频次进行;建立空调及 除湿系统运行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记录运行参数;制定经济 运行和节能降耗措施。 3.3消防系统运行管理维护技术要求 应建立健全消防管理制度,建立消防责任制;按照消防安全管理 规定消防值班人员必须取得人社部门颁发的消防设施中级操作证书 后持证上岗;中标单位对物业服人员每月至少安排两次消防灭火预 案学习及现场实地训练; 每季度应组织全体物业人员进行一次消防 联动演习,对易燃易爆品设专人专区管理。 本采购清单中所列技术规格或主要参数为最低要求,不允许负偏离,否则将承担 其投标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的风险。 二、技术要求 1、采购人管理办法 采购人定期或不定期对中标人服务质量进行检查,并提出整改 意见;采购人参照合同履约内容负责拟定物业管理考核办法, 采购每月对中标人提供的物业服务进行考核,当月考核得分在 90 分以上(含 90 分),全额支付当月相应的服 务费用,考核得分 在 80 分~90 分之间(含 80 分),扣除当月相应服务费用的 5%, 考核得 分在 80 分以下(不含 80 分),扣除当月相应服务费用的 28 10%。半年内,累计两次考核得分均低于 80 分的(含 80 分),采购 人经报政府采购监督部门同意后,可无条件解除合同。 2、物业考核扣分标准 (每月总分值 100分,次月重新计算。) 物业值班人员应严格落实值班制度,无脱岗漏岗现象,如发现 脱岗漏岗一次扣 10 分,电力维护人员应保持 24 小时在岗在位,发 现脱岗漏岗的,一次扣 10分,并对责任人进行调整处理。消防监控 室应保持 24小时不间断值班,确保消防设施完整好用,发现问题及 时解决,监控室值班人员如发现脱岗漏岗的一次扣 20分。 对招标文件所规定的采购内容采购人不定期抽查,在检查中每 发现一项不合格的,从当月总分值扣除 2 分,中标人针对存在问题 应立即整改,并向采购人承诺整改完成日期,到期如果还不能完成 整改的,直接扣 10分。 中标人派驻项目现场人员不能低于 47 人,按照中标人投标文件 提供的人员进行配备,根据实际情况需增加人员或减少人员时,经双 方协商后,可签订补充协议增加或减少,服务费用按人员岗位工资数 额做相应调整。采购人每月不定期对中标人服务人员进行抽查,发 现未按合同履约的,可依据中标人实际派驻人数、岗位等情况,依投 标编制预算额从合同金额中扣除相应部分的双倍工资。 中标人要保证物业服务人员的稳定性,对项目负责人的变动需 征得采购人同意,对重点区域配置的清洁人员、设备人员全年更换率 应符合投标承诺,如不能满足承诺要求,采购人可依照中标人未满足 29 承诺要求的岗位扣除相对应的岗位工资。 本项目执行标准参照《物业管理条例》、《河南省省直机关办公 用房物业费管理办法(暂行)》豫财行【2015】214 号文件,中标人 提供的服务项目均需达到《河南省省直机关办公用房物业费管理办 法》规定的三级服务标准要求。 三、商务要求 1、交付(实施)时间(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两年。 2、交付(实施)地点(范围):河南省许昌市人民检察院 3、付款条件: (1)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2)支付进度:根据考核结果,采购单位按月向中标人支付服务费用。 四、验收标准 1、采购人在收到供应商项目验收建议之日起 7个工作日内,由采购人成立验收 小组,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中标人履约情况进行实质性验收。验收时,按照采购合同 的约定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确认。验收结束后,出具验收 书,列明各项标准的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由验收双方共同签署。 2、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响应和承诺验收; 五、采购标的的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 1、投标人应就本项目(每包或者标段)完整投标,否则为无效投标。 2、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 3、投标文件中须有实施(技术)方案,否则为无效投标。 4、中标人提供培训后的服务人员及服务所用的服装、工具、物料,自行解决服 务人员的吃、住、交通等,免费提供各楼层清洁专用告示牌(如:小心地滑;清洁卫 生、暂停使用等)。 在工作中需爱惜采购人设备设施,由于中标人工作人员造成的 采购人财产损失或其他损失由中标人负责,由于垃圾清运不及时等违反市政有关规定 遭政府罚款,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30 5、投标人投标报价在满足招标文件第四章 投标人须知 13.4、13.5 的同时,支 付给本项目所用工的工资不得低于许昌市区最低工资标准。 六、本项目预算金额 360万元/两年,180 万元/年。最高限价 360 万元/两年, 180 万元/年。超出最高限价的投标无效。 31 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招标文件中凡标有★条款均为实质性要求条款,投标文件须完全响应,未实质响应的,按照无效 投标处理。 序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 1 采购项目 项目名称:河南省 许昌市人民检察院许昌市人民检察院机关物业管理服 务项目(不见面开标) 项目编号:ZFCG(S)-G2021001-1号 项目内容:主要内容为许昌市人民检察院提供物业服务,主要包括为(1) 物业服务的综合管理;(2)建筑物及附属物、路面的日常养护维修;(3) 供电设施设备运行管理维护;(4)消防等设备设施日常维护及专业维保; (5)给排水设施设备运行管理维护;(6)中央空调系统运行管理及专业 清洗维护;(7)秩序维护与管理安全维护;(8)环境卫生保洁服务;(9)餐 饮服务;(10)会议及接待服务;(11)电梯的运行与专业维保;(12)市院 机关绿植租摆;(13)配合、协调及其它相关服务等。 项目地址:河南省许昌市人民检察院 2 采购人 名称:河南省许昌市人民检察院 地址:许昌市建安大道东段2028号 联系人:徐宁波 电话:13569912366 3 代理机构 名称:许昌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 地址:许昌市龙兴路与竹林路交汇处公创业服务中心C座 联系人:李女士 电话:0374-2968687 4 ★投标人资格 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企业投标提供) 2、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事业单位投标提供) 3、执业许可证。(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投标提供) 4、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个体工商户投标提供) 32 5、自然人身份证明。(自然人投标提供) 6、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投标提供) 二、财务状况报告相关材料 1、投标人是法人(法人包括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和社会 团体法人),提供本单位: ①2020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 ②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③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的证明文件和担保机构出具的 投标担保函。 注:仅需提供序号①~③其中之一即可。 2、投标人(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本单位: ①2020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 ②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③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的证明文件和担保机构出具的 投标担保函。 注:仅需提供序号①~③其中之一即可。 三、依法缴纳税收相关材料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凭 据。(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依法免税) 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 险凭据。(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五、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1、相关设备的购置发票、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证书、用工合同等; 33 2、投标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或声明(承 诺函或声明格式自拟)。 注:仅需提供序号1~2其中之一即可。 六、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 面声明”。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 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七、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 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 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 “中国社 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网站(www.chinanpo.gov.cn)严重违法失信社会 组织(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视同联合体 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1、查询渠道: ①“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②“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③“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网站(www.chinanpo.gov.cn)(仅查 询社会组织); 2、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经采购人确认的查询结果网 页截图作为查询记录和证据,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 4、信用信息的使用原则:经采购人认定的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 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 严重违法失信社会组织,将拒绝其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5、投标人无须提供信用记录查询结果网页截屏。投标人不良信用记录以 采购人查询结果为准,采购人查询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不再 作为评审依据,投标人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 34 不作为评审依据。 5 ★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接受联合体投标 6 ★最高限价 360万元/两年,180万元/年,超出最高限价的投标无效 7 现场考察 □√不组织 □组织,时间: 地点: 8 开标前答疑会 □√不召开 □召开,时间: 地点: 9 进口产品参与 □√不允许 □允许 10 ★投标有效期 90天(自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 中标人投标有效期延至合同验收之日,中标人全部合同义务履行完毕为 止。 11 中标人将本项目非主 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 □√不允许 □允许 12 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 2021年12月1日8时30分(北京时间) 13 开标地点 开标地点: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一室(本项目采用远程 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须到交易中心现场)。 14 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 投标人应提供投标承诺函。 15 公告发布 招标公告、中标公告、变更(更正)公告、现场勘察答复等相关信息同 时在以下网站发布:《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许昌市 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中国·许 昌许昌市政府网》 16 采购人澄清或修改 招标文件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澄清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 17 投标人对采购文件 质疑截止时间 招标公告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 35 18 投标文件份数 □√电子投标文件:成功上传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 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加密电子投标文件1份(文件格式为: XXX公司 XXX项目编号.file)。 □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 一 份。使用格式为“投标文件(供 打印).PDF”的文件。 电子投标文件和纸质投标文件的内容、格式、水印码、签章应一致。 19 投标文件的 签署盖章 □√电子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要求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和法人电子印章。 □纸质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封面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文件是指投标人 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完成后生成的后缀名为“.PDF”的文件打印的纸质投标 文件)。 20 评标委员会组建 □√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其中评审专家的人数不少于评标委员 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评审专家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由评审专家组成。评审专家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21 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法□最低评标价法 22 中小企业有关政策 1、根据工信部等部委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 (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按照本次采购标的所属行业的划型标 准,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应按照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 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2、本次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物业管理 3、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 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投标价格给予6% (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 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 企业。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 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 36 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 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2%(2—3%)的扣除,用扣 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 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 优惠政策。 6、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 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7、符合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条件且提供《残疾人 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23 节能环保要求 执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 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 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关于印 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市场监 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 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本次投标产品类别属于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类 别的,须按照要求提供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 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否则投标无效;属于政府优先 采购产品类别的,须按照要求提供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 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否则不予认定。 24 信息安全要求 按照《关于信息安全产品实施政府采购的通知》(财库【2010】48号)要 求:信息安全产品,需提供由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 发的有效认证证书。 25 履约保证金 □√无要求 □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数额为合同金额的%(不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 额的10%)。中标人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 保函等非现金形式向采购人提交。 37 26 代理服务费 □√不收取 27 授权函 采购单位委派代表参加资格审查、评审委员会的,须向采购代理机构出 具授权函。除授权代表外,采购单位委派纪检监察人员对评标过程实施 监督的须进入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电子监督室,并向采购代理 机构出具授权函,且不得超过2人。 28 电子化采购模式 □√是。投标人投标时须成功上传、解密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资质、业 绩、荣誉及相关人员证明材料等资料原件不再提交(本招标文件第六章 另有要求提供原件的除外)。 □否。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纸质投标文件。投标人资质、业绩、荣誉及 相关人员证明材料等资料原件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供。 29 特别提示 按照《关于推进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和在线监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许 公管办[2019]3号)规定: 不同供应商电子投标文件制作硬件特征码(网卡MAC地址、CPU序号、 硬盘序列号)均一致时,视为‘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 个人编制’或‘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响应事宜’,其投 标无效。 评审专家应严格按照要求查看“硬件特征码”相关信息并进行评审,在 评审报告中显示“不同投标人电子投标文件制作硬件特征码”是否雷同 的分析及判定结果。 38 第四章 投标人须知 一、概念释义 1. 适用范围 1.1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投标邀请”中所述采购项目。 1.2 本招标文件解释权属于“投标邀请”所述的采购人。 2. 定义 2.1 “采购项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所述的采购项目。 2.2 “招标人”:“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所述的组织本次招标的代理机构和采购人。 2.3 “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采购人名称、 地 址、电话、联系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4 “代理机构”:接受采购人委托,代理采购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代理机构名称、地址、 电 话、联系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采购代理机构及其分支机构不得在所代理的采购项目中投标或者代理投标,不得为所代 理的采购项目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提供投标咨询。 2.5 “潜在投标人”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本招标文件的各项 规定,且按照本项目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法人、其他组 织 或者自然人。 2.6 “投标人”:是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本招标文件的各项 规定,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从招标人处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 求向招标人提交投标文件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7 “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包括已经进 入中国境内的进口产品。详见《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07]119号)、《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 号)。 2.7.1 招标文件列明不允许或未列明允许进口产品参加投标的,均视为拒绝进口产品参加投 39 标。 2.7.2 如招标文件中已说明,经财政部门审核同意,允许部分或全部产品采购进口产品,投标 人既可提供本国产品,也可以提供进口产品。 2.8 招标文件中凡标有“★”的条款均系实质性要求条款。 3. 合格的投标人 3.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本项目生产、制造、供应或实施能力,符合、承认并 承诺履行本招标文件各项规定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3.2 符合本项目“投标邀请”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合格投标人所必须具备的条件。 3.3 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要求,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投标人信用记录的具体要求为:投标人未被列入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严重违法失信社会组织名单(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视同 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3.3.1 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 www.ccgp.gov.cn ) 、 “ 中 国 社 会 组 织 政 务 服 务 平 台 ” 网 站 (www.chinanpo.gov.cn); 3.3.2 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3.3.3 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经采购人确认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作为查询记 录和证据,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 3.3.4 信用信息的使用原则:经采购人认定的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严重违法失信社会组织名 单的社会组织,将拒绝其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3.3.5 投标人无须提供信用记录查询结果网页截屏。投标人不良信用记录以采购人查询结果为 准,采购人查询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不再作为评审依据,投标人自行 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评审依据。 3.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40 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 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6 “投标邀请”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3.1项和3.2 项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3.6.1 在投标文件中向采购人提交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 3.6.2 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 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3.6.3 招标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 符合采购规定的特定条件。 3.6.4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 采购活动。 3.6.5 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 责任。 3. 7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 合格的货物和服务 4.1 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应当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并且其质量完全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或地方标准,均有标准的以高(严格)者为准。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企业标准的, 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采购目的的特定标准确定。 4.2 投标人所提供的服务应当没有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技术秘密等合法权利。 4.3 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 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要求,采购属于政府强制采购产 品类别的,该产品必须具有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或 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4.4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质检总局、国家认监委联合发布《关于信息安全产品实 施政府采购的通知》(财库[2010]48号)要求,投标人所投产品如被列入《信息安全产 41 品强制性认证目录》,则该产品应具备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颁发的《中国国家信息安 全产品认证证书》。投标人不能提供超出此目录范畴外的替代品。 5. 投标费用 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招标人在任何 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6. 信息发布 本采购项目需要公开的有关信息,包括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公告、中标公告 以及延长投标截止时间等与招标活动有关的通知,招标人均将通过在《中国政府采购 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许昌市政府采购网》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 南省·许昌市)》、《中国·许昌 许昌市政府网》公开发布。投标人在参与本采购项 目招投标活动期间,请及时关注以上媒体上的相关信息,投标人因没有及时关注而未能 如期获取相关信息,及因此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和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在任 何情况下均不对此承担任何责任。 7. 采购代理机构代理费用收取标准和方式 本项目不收取代理费用。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8. 其他 本“投标人须知”的条款如与“投标邀请”、“项目需求”、“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和 “资格审查与评标”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的,以“投标邀请”、“ 项目需求”、 “投 标人须知前附表”和“资格审查与评标”中规定的内容为准。 二、招标文件说明 9. 招标文件构成 42 9.1 招标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 (1)投标邀请(招标公告) (2)项目需求 (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投标人须知 (5)政府采购政策功能 (6)资格审查与评标 (7)拟签订的合同文本 (8)投标文件有关格式 (9)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补充内容(如有的话) 9.2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修改内容、重要事 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参数及要求等),按招标文件要求和规定编制投标文件, 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否则有可能导致投标被拒绝,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 承担。 9.3 投标人应认真了解本次招标的具体工作要求、工作范围以及职责,了解一切可能影响投标报 价的资料。一经中标,不得以不完全了解项目要求、项目情况等为借口而提出额外补偿 等要求,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中标人负责。 10. 现场考察、开标前答疑会 10.1 招标人根据采购项目的具体情况,可以在招标文件公告期满后,组织已获取招标文件的 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会。 招标人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会的,所有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规定的时间、地点前往参加现场考察或者开标前答疑会。投标人如不参加,其风险由投 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10.2 招标人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的,应当在招标文件中载明,或者在招标文件公告 期满后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 昌市)》发布更正公告。 43 10.3 招标人在考察现场和开标前答疑会口头介绍的情况,除招标人事后形成书面记录、并以 澄清或修改公告的形式发布、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以外,其他内容仅供投标人在编 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0.4 现场考察及参加开标前答疑会所发生的费用及一切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1. 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 11.1 在投标截止期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招标人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潜在投标人提出的澄清 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 11.2 招标人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 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将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 发布媒体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发布更正公告。 11.3 澄清或修改公告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当招标文件与 澄清或修改公告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内容为准。 11.4 如果澄清或者修改发出的时间距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招标人将顺延提交投标 文件的截止时间。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12. 投标的语言及计量单位 12.1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人就有关投标事宜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应使 用中文。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以外的文字表述的投标文件视 同未提供。 12.2 投标计量单位,招标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招标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招标文件没 有规定的,一律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3. 投标报价 13.1 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均以人民币为计算单位。 44 13.2 采购人不得向投标人索要或者接受其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 务。 13.3 投标人应对项目要求的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少报漏报将导致其投标为非实质性响应予以 拒绝。 13.4 投标人应当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结合自身服务水平和承受能力进行报价。投标报价应是 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除“项目需求”中另有说明外,投标报价应当是投标人为提供本 项目所要求的全部服务所发生的一切成本、税费和利润,包括人工(含工资、社会统筹 保险金、加班工资、工作餐、相关福利、关于人员聘用的费用等)、设备、国家规定检 测、外发包、材料(含辅材)、管理、税费及利润等。 13.5 本项目所涉及的运输、施工、安装、集成、调试、验收、备品和工具等费用均包含在投 标报价中。 13.6 本次招标不接受可选择或可调整的投标方案和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或可调整的投标方案 和报价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而作无效投标处理。 13.7 报价不得高于本项目最高限价,且不低于成本价。本次招标实行“最高限价(项目控制 金额上限)”,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项目控制金额上限)的,该投标人的 投标文件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予以拒绝。 13.8 最低报价不能作为中标的保证。 14. 投标有效期 14.1 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本项目投标有效期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应当不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载明的投标有效期。投 标有效期比招标文件规定短的属于非实质性响应,将被认定为无效投标。 14.2 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将承担违背投标承诺函的责任追究。 14.3 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招标人可要求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这种要 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投标人可拒绝招标人的这种要求,但其投标在原投标有 效期期满后将不再有效。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 标,而只会被要求相应地延长其投标承诺函的有效期。在这种情况下,有关投标人违背 45 投标承诺的责任追究措施将在延长了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同意延期的投标人在原投标 有效期内应享之权利及应负之责任也相应延续。 14.4 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作为项目合同的附件,其有效期至中标人全部合同义务履行完毕为止。 15. 投标文件构成 15.1 投标文件的构成应符合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的要求。 15.2 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 条件作出明确响应。 15.3 投标文件由资格证明材料、符合性证明材料、其它材料等组成。 15.4 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和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 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 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 15.5 投标人登录许昌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下载“许昌投标文件制作系统SEARUN 最新版本”,按 招标文件要求根据所投标段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一个标段对应生成一个文件夹(xxxx 项目xx标段),后缀名为“.file”的文件用于电子投标使用。 电子投标文件制作技术咨询:0374-2961598。 16. 投标文件格式 16.1 为便于评审及规范统一,建议投标文件参照招标文件第八部分(投标文件有关格式)的 内容要求、编排顺序和格式要求,以A4幅面编上唯一的连贯页码,并在投标文件封面上 注明:所投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日期等字样。 16.2 招标文件未提供标准格式的投标人可自行拟定。 17. 投标保证金 17.1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17.2 投标人应提供投标承诺函。 46 18. 投标文件的数量和签署盖章 18.1 投标人应提交投标文件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8.2 在招标文件中已明示需盖章及签名之处,电子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加盖投标人电 子印章和法人电子印章或授权代表电子印章。 四、投标文件的提交 19. 投标截止时间 19.1 投标人必须在“投标邀请”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 电子投标文件(.file格式)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 交易系统成功上传。 19.2 招标人可以按本须知第14条规定,通过修改招标文件自行决定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期。在 此情况下,招标人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日 期和时间。投标人按招标人修改通知规定的时间提交投标文件。 20. 迟交的投标文件 投标截止时间之后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绝接收。 21. 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1.1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对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的,须书面通知招标人。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可以补充、修改或撤回。投 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电子投标文件提交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21.2 投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或修改应当按招标文件要求 签署、盖章、提交,并应注明“修改”或“补充”字样。 21.3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后,可以撤回其投标,但投标人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以 书面形式告知招标人。 21.4 投标人不得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否则投标人将承担违背投标承诺函的责任追 47 究。 22.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五、开标和评标 23. 开标 23.1 招标人将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远程不见面开标。开标由代理机构主持,投 标人无须到现场。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参加开标活动。 23.2 招标人应当对开标、评标现场活动进行全程录音录像。录音录像应当清晰可辨,音像资 料作为采购文件一并存档。 23.3 开标时,由代理机构开通远程不见面开标大厅及开启“文字互动”等功能;投标人、代 理机构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解密后投标人选择功能栏“开标记录”按钮可查看投 标人名称、投标价格、修改和撤回投标的通知(如有的话)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 的其他内容。 23.3.1 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电子投标文件采用双重加密。解密需分 标段进行两次解密。 23.3.1.1 投标人解密:投标人使用本单位CA数字证书远程进行解密。 23.3.1.2 代理机构解密:代理机构按电子投标文件到达交易系统的先后顺序,使用本单 位CA数字证书进行再次解密。 23.3.1.3 因投标人原因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23.3.2 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 23.3.3 开标过程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记录,《开标记录表》经投标人进行电子签章、由参加开 标相关工作人员签字确认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投标人未电子签章的,视同认 可开标结果。 23.3.4 投标人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如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 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在不见面开标大厅“文字互动”对话框或“新增质疑” 48 处在线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代表提出的询问 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 23.3.5 项目远程不见面开标活动结束时,投标人应在《开标记录表》上进行电子签章。投标人 未签章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24. 资格审查 开标结束后,采购人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 25. 评标委员会的组成 25.1 招标人将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 当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的人数不少于评标委员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评审 专家依法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25.1.1 招标人将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5人以上单 数。评审专家依法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25.1.2 采购项目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应当为7人以上单数: 25.1.2.1 采购预算金额在1000万元以上; 25.1.2.2 技术复杂; 25.1.2.3 社会影响较大。 25.1.3 评审专家对本单位的采购项目只能作为采购人代表参与评标。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 得参加由本机构代理的政府采购项目的评标。 25.2 评审专家与投标人存在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 25.2.1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或者担任过供应商的董事、监事,或者是 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25.2.2 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 系; 25.2.3 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25. 3 评审专家发现本人与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应当主动提出回避。采购人或 49 者代理机构发现评审专家与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应当要求其回避。 25. 4 采购人不得担任评标小组长。 25. 5 采购人可以在评标前说明项目背景和采购需求,说明内容不得含有歧视性、倾向性意见, 不得超出招标文件所述范围。说明应当提交书面材料,并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 25. 6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在评标结果公告前应当保密。 26. 符合性审查 26. 1 评标委员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 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25. 1 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 25. 2 可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 27. 投标文件的澄清 27.1 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 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27.2 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 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 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7.3 投标人的澄清文件是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8. 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修正 28. 1 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 价表)为准; 28. 2 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8. 3 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28. 4 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 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投标人须知”28.2规定经投标 50 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29. 投标无效情形 29.1 投标文件属下列情况之一的,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29.1.1 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承诺函的; 29.1.2 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29.1.3 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29.1.4 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29.1.5 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29.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29.2.1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9.2.2 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29.2.3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29.2.4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29.2.5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29.3 投标人应当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得恶意串通,不得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不 得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上述情形的,评 标委员会应当认定其投标无效,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29.4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 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期间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 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 效投标处理。 29.5 按照《关于推进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和在线监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许公管办[2019]3 号)规定,不同投标人电子投标文件记录的网卡MAC地址、CPU序号、硬盘序列号等 硬件特征码均相同时,视为‘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或‘不 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响应事宜’,其投标无效。 29.6 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51 30. 相同品牌投标人的认定(服务类项目不适用本条款规定) 30.1 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 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 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招标 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 30.2 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 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 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 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 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31. 投标文件的比较与评价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 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32. 评标方法、评标标准 32.1 评标方法分为最低评标价法和综合评分法。 32.1.1 最低评标价法 32.1.1.1 最低评标价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 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32.1.1.2 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评标时,除了算术修正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的价格扣除外, 不能对投标人的投标价格进行任何调整。 32.1.2 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 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32. 2 价格分 32.2.1 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 52 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0 评标总得分=F1×A1+F2×A2+??+Fn×An F1、F2??Fn分别为各项评审因素的得分; A1、A2、??An 分别为各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1+A2+??+An=1)。 32.2.2 评标过程中,不得去掉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 32.2.3 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 32. 3 本次评标具体评标方法、评标标准见(第六章 资格审查与评标)。 33. 推荐中标候选人 33.1 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评标结果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 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 选人。 33.2 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 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 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 34. 评审意见无效情形 34. 1 评标委员会及其成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其评审意见无效: 34.1.1 确定参与评标至评标结束前私自接触投标人; 34.1.2 接受投标人提出的与投标文件不一致的澄清或者说明,《投标人须知》26条规定的情形 除外; 34.1.3 违反评标纪律发表倾向性意见或者征询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 34.1.4 对需要专业判断的主观评审因素协商评分; 34.1.5 在评标过程中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的; 34.1.6 记录、复制或者带走任何评标资料; 34.1.7 其他不遵守评标纪律的行为。 53 35. 保密 35.1 评审专家应当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评审中获悉的商业秘 密。 35.2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采取必要措施,保证评标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有关人 员对评标情况以及在评标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 六、定标和授予合同 36. 确定中标人 36.1 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 顺序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 36.2 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1个工作日内未按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 又不能说明合法理由的,视同按评标报告推荐的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 人。 37. 中标公告、发出中标通知书 37.1 采购人确认中标人后,1个工作日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37.2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中标结果,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中标。 37.3 中标人在接到中标通知时,须向代理机构发送投标报价及分项报价一览表(包含主要中 标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等)电子文档,并同时通知代理机构联系人。 38. 质疑提出与答复 38.1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按照《政府 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提出质疑。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本项目采购 活动的供应商。提出时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二条规定提 54 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提出后潜在投标人应及时联系招标公告中集采机构联系人查看。 如未提出视为全面接受。 38.1.1 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潜在投标人应已依法获取采购文件,且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或 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 省·许昌市)》一次性提出。 38.1.2 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投标人通过《全 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一次性提出; 38.1.3 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投标人通过《全 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一次性提出。 38. 2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供应商质疑不成立,或者成立但未对中标结果构成影响的, 在收到质疑函7个工作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交易系 统作出答复,并继续开展采购活动;认为供应商质疑成立且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中标结果 的,在收到质疑函7个工作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交 易系统作出答复,并按照下列情况处理: 38.2.1 对采购文件提出的质疑,依法通过澄清或者修改可以继续开展采购活动的,澄清或者修 改采购文件后继续开展采购活动;否则应当修改采购文件后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38.2.2 对采购过程、中标结果提出的质疑,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中标候 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供应商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中标供应商;否则应当重新开展 采购活动。 39. 签订合同与备案 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7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 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 实质性修改。 采购人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到许昌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进行合 同备案,并登陆“许昌市政府采购网”进行网上备案。 55 40. 履约保证金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中标人应当以支票、汇票、本 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数额 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10%。 41. 政府采购合同融资 41.1 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题 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是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针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融资难、融 资贵问题推出的一项融资政策。根据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深入推进政府采购合同融 资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我市目前已与以下金融机构合作开展政府采购信用融资 业务,中标供应商可持政府采购合同,通过“许昌市政府采购网”向所选的金融机构申 请贷款,无需抵押、担保,融资机构将根据《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实施方案》 (豫财购〔2017〕10号),按照双方自愿的原则提供便捷、优惠的贷款服务。 41.2 合作金融机构(排名不分先后) 合作金融机构名称:中原银行许昌分行(小微金融部) 联系人及电话:陈阳 13137407575 方金龙 15836539901 地址:许昌市建安大道与紫云路交汇处中原银行 合作金融机构名称:浦发银行许昌分行 联系人及电话:赵勇 0374-7313569、7313502 18937459920 地址:许昌市许继大道1163号许继花园 合作金融机构名称:交通银行许昌分行 联系人:宋纪刚 0374-2369912 13733951305 地址:许昌市莲城大道114号 合作金融机构名称:光大银行许昌分行 联系人:李东磊 0374-2928168 18569936868 地址:许昌市魏都区八一路文峰路交叉口西北角 合作金融机构名称:招商银行许昌分行 56 联系人及电话:崔星迪 0374-5376058 18839983051 地址:许昌市建安大道中段新天下AB座 合作金融机构名称:邮储银行许昌市分行 联系人及电话:张彦峰13839001972 武松涛18839902679 徐亚爽15038297574 地址:许昌市莲城大道邮储银行莲城支行二楼 合作金融机构名称:中国银行许昌分行 联系人及电话:白炜 13938772680 刘晓飞 0374-3338596 地址:许昌市魏都区建设路1488号 合作金融机构名称:中信银行郑州红专路支行 联系人:韩晨 13253490679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经三路北26号中信银行郑州红专路支行 41.3 “许昌市政府采购合同融资金融产品推介名录”链接 http://xuchang.hngp.gov.cn/xuchang/content?infoId=1606365368231095&channelC ode=H711001 57 第五章 政府采购政策功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 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本项目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 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等政府采购政策。 一、节能能源、保护环境 按照《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 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和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 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 号)以及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 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采购属于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类别的,该产品必 须具有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采购 属于政府优先采购产品类别的,该产品具有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 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应当优先采购。 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不含民办非企业) 1、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 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规定,对符合该办法规定的小型和微型企业报价给 予 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 不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 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4、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 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 30%以上 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 2—3%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 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 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58 5、按照本次采购标的所属行业的划型标准,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应按照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提 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三、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 政策,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 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四、促进残疾人就业 1、按照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和残疾人发布的《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 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本单位制 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 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 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2、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 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均不得要求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其他证明声明函内容的材 料。 3、中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招标人应当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 明函》,接受社会监督。 59 第六章 资格审查与评标 一、资格审查 (一)开标结束后,采购人依法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确定符合资格的投标人不少于 3家的,将组织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 (二)资格证明材料(本栏所列内容为本项目的资格审查条件,如有一项不符合要求, 则不能进入下一步评审)。 (三)资格审查中所涉及到的证书及材料,均须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提供原件扫描件(或 图片)。 序号 资格审查因素 说明与要求 1 投标函 参考招标文件第八章 3.1格式填写 2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 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 然人的身份证明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企业投标提供) (2)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事业单位投标提供) (3)执业许可证。(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投标提供) (4)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个体工商户投标提供) (5)自然人身份证明。(自然人投标提供) (6)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投标提供) 3 财务状况报告相关材料 (1)投标人是法人(法人包括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 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提供本单位: ①2020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 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 ②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③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的证明文件和担保机 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注:仅需提供序号①~③其中之一即可。 (2)投标人(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本单位: 60 ①2020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 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 ②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③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的证明文件和担保机 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注:仅需提供序号①~③其中之一即可。 4 依法缴纳税收相关材料 投标人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 意一个月缴纳税收凭据。(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 证明依法免税) 5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的证明材料 投标人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 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凭据。(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 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6 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 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 材料 ①与本项目投标相关设备的购置发票、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证书、 用工合同等; ②投标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或 声明(承诺函或声明格式自拟)。 注:仅需提供序号①~②其中之一即可。 7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 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按照招标文件提供格式填写。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重大违法 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 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8 信用记录查询及使用 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投标人信用记录的具体要求为:投 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 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 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 网站(www.chinanpo.gov.cn)严重违法失信社会组织;(联合 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视同联合体存 61 在不良信用记录)。 (1)查询渠道: ①“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②“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③“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网站(www.chinanpo.gov.cn) (仅查询社会组织); (2)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经采购人确认的 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作为查询记录和证据,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 保存; (4)信用信息的使用原则:经采购人认定的被列入失信被执行 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 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严重违法失信社会组织,将拒绝其参与 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5)投标人无须提供信用记录查询结果网页截屏。投标人不良 信用记录以采购人查询结果为准,采购人查询之后,网站信息 发生的任何变更不再作为评审依据,投标人自行提供的与网站 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评审依据。 9 投标人应具备的特殊 要求 无 10 投标报价 投标报价是否超出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超出预算金额 的投标无效。如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最高限价,则超出预算 金额和最高限价的投标无效。 11 投标承诺函 投标人以投标承诺函的形式替代投标保证金。 12 联合体协议 招标文件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投标人应提供 本协议;否则无须提供。 62 13 投标人身份证明及授权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 权人身份证明。(法人投标提供) (2)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或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 权人身份证明。(非法人投标提供) 注: ①企业(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除 外)、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投标人以法人身份参加投标 的,法定代表人应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载明的一致。 ②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以法人 身份参加投标的,法定代表人应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 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以非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 “单位负责人”指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应 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 ③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无需填写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1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 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 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 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 政府采购活动 投标人提供与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其他供应商之间,单位负责人 不为同一人并且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承诺函(承诺函格 式自拟)。 15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 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 管理、监理、检测等服 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 项目投标 投标人提供未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检测等服务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 二、评标 63 (一)评标方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为 100分。 (二)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 1、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 评标委员会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 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 注:符合性审查中所涉及到的证书及材料,均应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提供原件扫描件(或图片)。 2、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 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 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 的代表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 内容。 3、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 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 行评价,并汇总每个投标人的得分。评标过程中,不得去掉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 注:评标标准中所涉及到的证书及材料,均应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提供原件扫描件(或图片)。 (1)价格分计算 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 其价格分为满分。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 报价。 1)如果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 库〔2020〕46 号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 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以联合体形式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 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 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 64 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 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 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 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按照本次采购标的所属行业的划型标准,符合 条件的中小企业应按照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 持政策。 小型和微型企业不包含民办非企业单位。 2)对监狱企业价格给予 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 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 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价格给予 6%的扣除, 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三 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 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2)关于相同品牌产品(服务类项目不适用本条款规定) 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 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 员会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其他投标无效。 采用综合评分法的,提供相同品牌产品(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 品牌相同)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 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推荐;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 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人 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3)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和优先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环保产品 1)对《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所列的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投标人投标文件中应 提供具有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否 则将承担其投标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的风险。 投标人所投其他产品若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优先采购产品,投标文件中应提 65 供具有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评标委员会根据本项 目评标标准予以判定并赋分。 2)投标人所投产品若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产品,投标文件中应提供具 有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评标委员会根据本项 目评标标准予以判定并赋分。 (4)信息产品要求 1)投标人所投产品如被列入《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应提供由中国信息安全认证 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 (5)投标无效情形 1)投标人应当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得恶意串通,不得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不得 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上述情形的,评标委员会应 当认定其投标无效。 2)符合性审查资料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a.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b.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c.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d.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e.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4)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 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 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5)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6)评标标准 分值构成 (总分 100分) 价格分值: 20 分 技术部分: 40 分 商务部分: 40 分 66 评审项 评分因素 评标标准 价格分 ( 20 分) 投标价格 (20分)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 格分为满分。其他合格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 20 %×100 技术部分 (40分) 技术方案 (40分) 1、根据对本项目物业管理状况和特点分析详细、全面得 4分。简 单描述得 2 分,不提供的不得分。 2、根据对本项目的管理,提供思路清晰管理目标定位明确、方案 详细的得 4分。简单描述得 2 分,不提供的不得分。 3、提供清晰组织架构设计方案的得 4分,方案叙述简单得 2分, 不提供的不得分。 4、人员配备充足、具有详细配置方案得 4分,配置方案简单得 2 分,没有不得分。 5、提供明确岗位职责的得 4分,不提供的不得分。 6、提供详细管理制度健全方案的得 4分。方案简单描述的得 2 分, 不提供不得分。 7、提供详细有效的员工绩效考核方案得 4分。方案简单的得 2分, 不提供不得分。 8、提供详细有效的物业管理监督及客户反馈机制方案的得 4分, 方案简单的得 2分,不提供的不得分。 9、提供全面详细员工培训计划方案的得 4分,方案简单的得 2 分, 不提供的不得分。 10、提供全面详细的应急处理方案的得 4分,方案简单的得 2 分, 不提供的不得分。 67 商务部分 (40分) 业绩 (14分) 投标人提供 2018年 1月 1日以来签订的同类合同(服务期限(含 一年)一年以上),合同内容必需包括卫生保洁、绿化保养、保安 服务、维修维护,需提供合同,中标通知书,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提供不全不得分,每提供 1份得 2分,最高得 10分。 投标人自 2018年 1月 1日以来,物业管理项目获得过住建部门荣 誉的,提供一项得 2分;满分 4分。 人员配备 (26分) 1、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得 5分;提 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近 12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社保证明材料的(学 历提供学历证明材料)不提供的不得分。 2.本项目拟派的管理团队中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的,(项目经理不 能重复参与评分)1 人得 2 分,每增加一人得 2 分,最高得 6分; (提供学历证明材料) 3.本项目拟派的安保服务人员中退伍军人或警校毕业生 1 人得 1 分,每增加 1人得 1分,最高得 9分。(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派驻的消防人员、电工具有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近 12个月内任意 一个月社保的,提供 1人得 1分,满分 6分。 其中:价格分计算(落实政府采购政策价格调整部分) 序号 情形 价格扣除比例 计算公式 1 非联合体投标人 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报价 扣除 6% 评标价格=小型和微型企业 报价×(1-6%) 2 联合体各方均为 小型、微型企业 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报价 扣除 6% (不再享受序号 3的价格 折扣) 3 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 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 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 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 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 的报价扣除 2% 评标价格=投标报价× (1-2%) 68 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 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 合同总金额 30%以上 4 监狱企业 对监狱企业产品价格扣除 6% 评标价格=投标报价—监狱 企业产品的价格×6% 5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 价格扣除 6% 评标价格=投标报价—残疾 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 6% 1、中小企业应在投标文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由省级 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 利性单位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2、经评标委员会审查、评价,投标文件符合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且进行了政策性价格扣除 后,以评标价格的最低价者定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下列 公式计算。即: 评标基准价=评标价格的最低价 其他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评标价格)×评标标准中价格分值 备注: a、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项目,本表中第 2 项、第 3 项情形不适用。 b、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 或者注册商标。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 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 位为中小企业;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 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 c、中小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其他企业制造的货物的,则该货物的制造商也必须为上 述企业,否则不能享受价格优惠。 d、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E、小型和微型企业不包括民办非企业单位。 (7)评标结果汇总完成后,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标结果: 1) 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 69 2) 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 3) 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 4) 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 评标报告签署前,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当场修改评标结果,并 在评标报告中记载;评标报告签署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应当 组织原评标委员会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标结果的,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投标人对本条第一款情形提出质疑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组织原评标委员会进行 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标结果的,应当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8)按照《关于推进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和在线监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许公管办[2019] 3 号)规定:评标专家应严格按照要求查看“硬件特征码”相关信息并进行评审,在评审报告中 显示“不同投标人电子投标文件制作硬件特征码”是否雷同的分析及判定结果。 (9)评标委员会争议处理 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 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 4、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 70 第七章 拟签订的合同文本 (此合同仅供参考。以最终采购人与中标人签定的合同条款为准进行公示, 最终签定合同的主要条款不能与招标文件有冲突) 物业服务合同书 甲方:河南省许昌市人民检察院 (委托方) 乙方: (受托方) 依照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许昌市人民检察院 物业管理服务项目相关事项经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1.服务范围 1.1 机关大楼、附属楼及院内室外公共区域的卫生保洁及洗车房的保 洁与维护。 1.2 办公区域的园林绿化保养; 1.3 机关水电暖气维护; 1.4 建筑物及附属物、路面等维护; 1.5 机关秩序与管理安全维护工作; 1.6 机关餐厅服务; 71 1.7 机关会务活动、接待活动及其他勤杂服务等; 1.8中央空调系统运行管理及专业清洗维护; 1.9消防等设备设施日常维护及专业维保; 1.10电梯的运行与专业维保; 1.11市院机关绿植租摆; ● 本合同服务范围包含招标文件内所有内容。 2.技术规格和标准 ● 本合同执行内容包含招标文件全部技术规格和执行标准,详见招标 文件制定: 3.本协议期限 3.1 合同期限为2年; 3.2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4.价格与支付 4.1 本合同服务期限内的物业服务费用中标总价: 元/两年 (大写:)。月度费用: 元( )。以上价格(费用)均为含税价格 (费用)。 4.2 甲方于次月底(依据甲方财务制度办理),支付乙方上月月度物 业服务费。(银行支付)。 5.甲乙双方权利与义务 5.1 乙方员工在工作期间发生工伤事故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应 与员工签订劳务合同,并办理各种用工手续,如因用工不当或由于乙方员 72 工操作不当给甲方造成损失由乙方承担;由于甲方原因给乙方员工造成的 损失根据过错大小承担相应责任。 5.2 甲方有义务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办公场所及水、电、办公设备等, 乙方对甲方提供的办公物品具有维护义务,由乙方使用不当造成损失的由乙 方承担。 5.3 乙方自行提供物业工作必须的秩序维护、保洁和工程维护等相关 工具;低值易耗品及机关保障物品、绿化养护物品、工程维修材料及设备 年检、维修保养等费用由甲方提供。 5.4 乙方应每月定期向甲方报告物业管理服务实施情况。 5.5乙方需按招标文件的标准和相关法律、法规为甲方提供服务。 5.6 甲方定期或不定期对乙方服务质量进行检查,并提出整改意见; 服务中心参照合同履约内容负责拟定物业管理考核办法,每月组织对中标 人提供的物业服务进行考核,当月考核得分在 90 分以上(含 90 分), 全额支付当月相应的服 务费用,考核得分在 80 分~90 分之间(含 80 分),扣除当月相应服务费用的 5%,考核得 分在 80 分以下(不含 80 分), 扣除当月相应服务费用的 10%。半年内,累计两次考核得分均低于 80 分 的(含 80 分),采购人经报政府采购监督部门同意后,可无条件解除合 同。 6.不可抗力 6.1 签约双方任一方由于受诸如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 等不可抗力事故的影响而不能执行合同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以延长, 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不可抗力事故系指甲乙双方在缔 结合同时所不能预见的,并且它的发生及其后果是无法避免和无法克服的 73 事故。 6.2受损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故发生后尽快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 后14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 确认。一旦不可抗力事故的影响持续6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 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 7. 违约责任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均应当全面履行合同义务。任何一方违约, 均应当按照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由此受到的损失。其中: 1、乙方逾期履约或不履约责任 (1)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完成服务义务的,造成甲方资产受到损 失的,乙方应按照甲方受损资产的价值进行赔偿。 2、甲方逾期付款责任 (1)甲方每月根据考核结果,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物业管理费。如 逾期支付乙方管理费用,甲方承担逾期违约责任,按照应付乙方资 金金额日息万分之一计算赔偿。 8. 项目验收 采购人在收到供应商项目验收建议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由采购人 成立验收小组,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中标人履约情况进行实质性验 收。验收时,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 约情况进行确认。验收结束后,出具验收书,列明各项标准的验收情况 及项目总体评价,由验收双方共同签署 9.争议的解决 9.1 在执行合同中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争端,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 74 解决,经协商在60天内不能达成协议时,应提交诉讼解决。 9.2 争议解决由合同发生地法院进行审理判决。 9.3 在法院审理期间,除正在进行的法院审理部分外,合同其他部分 继续执行。 10.合同终止 合同期内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停止协议,否则应负担所造成的一切损 失。 11.协议修改 对于合同的未尽事宜,需进行修改、补充和完善的,甲乙双方必须就 所修改的内容签订书面的合同修改书,作为合同的补充协议。 12.适用法律 本协议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解释。 13. 合同生效 本协议一式六份,甲执四份,乙方执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除非 合同中另有说明,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即开始生效。 甲方:河南省许昌市人民检察院 乙方(盖章): 地址:许昌市建安大道东段 地址: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75 电话:0374-2610511 电话: 开户行: 开户行: 账号: 账号: 税务登记证号: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76 第八章 投标文件有关格式 77 一、投标人应答索引表 序 号 项 目 投标人应答 (有/没有) 投标文件中所 在页码 备注说明 1 投标人应答索引表 2 开标一览表 3 投标函 4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资格证明书 5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6 营业执照等证明 7 依法纳税凭据 8 财务 状况 报告 经 审 计 财 务 报 告 资产负债表 利润表 现金流量表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附注 基本开户银行资信证明 银行资信证明 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 9 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凭据 10 履行 合同 能力 证明 材料 设备购置发票 技术人员职称证书 用工合同 投标人相关承诺函或声明 11 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12 投标人应具备的特殊要求 13 投标承诺函 78 14 联合体协议 15 投标人与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其他供应 商之间,单位负责人不为同一人并且不 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承诺函 16 投标人未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 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承诺函 17 投标分项报价表 18 技术规格偏离表 19 技术方案(实施方案) 20 售后服务方案 21 业绩情况表 22 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品目清单情况 23 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 情况 24 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 清单情况 25 中小企业声明函 26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27 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28 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 证颁发的信息安全产品有效认证证书 29 其它资料 注:①本表序号8请按照本招标文件 “第六章资格审查与评标”资格审查表中序号3 要求,根据所提供经审计财务报告、基本开户银行资信证明、银行资信证明、政 府采购投标担保函情况填写其中一项即可。 ②本表序号10请按照本招标文件 “第六章资格审查与评标”资格审查表中序号6 要求提供,根据所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函(声明)情况填写其中一项即可。 79 二、开标一览表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单位:元(人民币) 标段 项目名称 投标报价 交付日期 备注 大写: 小写: ? 大写: 小写: 投标人名称: (全称) (公章): 日期:年月日 注:1、交付日期指完成该项目的最终时间(日历天)。 2、如招标公告明确项目交付日期以年为单位,本表应填写完成该项目的年限。 80 三、资格审查证明材料 81 3.1 投 标 函 致:许昌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 根据贵方__ _(项目名称、招标编号)采购的招标公告及投标邀请,_______(姓名和职 务)被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投标人名称、地址)提交。 我方确认收到贵方提供的(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 我方在参与投标前已详细研究了《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澄清、修改文件(如果有) 和所有已提供的参考资料以及有关附件,我方完全明白并认为此招标文件没有倾向性,也不存在 排斥潜在投标供应商的内容,我方同意招标文件的相关条款和已完全理解并接受招标文件的各项 规定和要求及资金支付规定,对招标文件的合理性、合法性不再有异议,并承诺在发生争议时不 会以对《招标文件》存在误解、不明白的条款为由,对贵中心行使任何法律上的抗辩权。 我方已完全明白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要求,并申明如下: 一、按招标文件提供的全部货物与相关服务的投标总价详见《开标一览表》。 二、我方同意在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开标日起 90天内遵守本投标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 限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我方同意并遵守本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中第十四条第三款关于延 长投标有效期的规定。如中标,有效期将延至供货终止日为止。在此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均至投 标截止日有效,如有在投标有效期内失效的,我方承诺在中标后补齐一切手续,保证所有资格证 明文件能在签订采购合同时直至采购合同终止日有效。 三、我方明白并同意,在规定的开标日之后,投标有效期之内撤销投标的,则我方承担违背 投标承诺的责任追究。 四、我方同意按照贵方可能提出的要求而提供与投标有关的任何其它数据、信息或资料。 五、我方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投标价或任何贵方可能收到的投标。 六、我方如果中标,将保证履行招标文件及其澄清、修改文件(如果有)中的全部责任和义 务,按质、按量、按期完成《项目需求》及《合同书》中的全部任务。 七、我方在此保证所提交的所有文件和全部说明是真实的和正确的。 八、我方投标报价已包含应向知识产权所有权人支付的所有相关税费,并保证采购人在中国 使用我方提供的货物时,如有第三方提出侵犯其知识产权主张的,责任由我方承担。 82 九、我方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承诺如下: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有 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2. 我方已依法缴纳了各项税费及社会保险费用,如有需要,可随时向采购人提供近三个月内 的相关缴费证明,以便核查。 3. 我方已依法建立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如有需要,可随时向采购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 便核查。 4.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 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以上内容如有虚假或与事实不符的,评审委员会可将我方做无效投标处理,我方愿意承担相 应的法律责任。 十、我方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十一、我方对在本函及投标文件中所作的所有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所有与本招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请寄: 地 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投标人代表姓名:. 职 务:. 投标人名称(并加盖公章): 日期:年月 日 83 3.2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资格证明书 单位名称: 地址: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本人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就参加贵方招标编号为项目编号的项目名 称公开招标项目的投标报价,签署上述项目的投标文件及合同的执行、完成、服务和保修,签署 合同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 特此证明。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联系电话(手机): 【此处请粘贴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需清晰反映身份证有效期限】 投标人名称(并加盖公章): 签署日期:年 月 日 说明: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的,仅须出具此证明书。 84 3.3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本人 法人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现委托 姓名,职务以我 方的名义参加贵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的投标活动,并代表我方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 的投标、开标、投标文件澄清、签约等一切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 我方对被授权人的签名事项负全部责任。 在贵方收到我方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 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除我方书面撤销授权外,本授权书自投标截止之日起直 至我方的投标有效期结束前始终有效。 被授权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投标人名称: (全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签名或加盖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代表: (签名或加盖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代表联系电话(手机):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正面)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反面)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代表身份证 (正面)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代表身份证 (反面) 85 3.4 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声 明 本公司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 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 罚。) 特此声明。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名称(并加盖公章): 日期:年月 日 86 3.5 投标承诺函 许昌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 经研究,我方自愿参与贵方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招标编号、项目名称)的投标, 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并无条件地遵守本次采购活动 各项规定。我们郑重承诺:我方如果在本次投标活动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愿接受政府采购监督 管理部门给予相关处罚并承诺依法承担相关的经济赔偿责任和法律责任。 一、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 二、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 三、除因不可抗力或招标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中标后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四、与采购人、其他投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 五、法律法规及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严重违法行为。 投标人名称(并加盖公章):____________ 日期:年月 日 87 3.6 投标人提供与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其他供应商之间,单位负责人不为同一人并且不 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承诺函 (承诺函格式自拟) 88 3.7.投标人提供未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 务承诺函 (承诺函格式自拟) 89 3.8 其他资格证书或材料 90 四、符合性审查证明材料 91 4.1 投标分项报价表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请投标人根据情况自拟格式 投标人名称(并加盖公章): 92 4.2 技术规格偏离表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请投标人根据情况自拟格式 投标人名称(并加盖公章): 93 4.3 技术方案(实施方案) (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自行编制) 94 4.4 业绩情况表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序号 客户单位名称 项目名称及主要内容 合同金额 (万元) 联系人及电话 1 2 3 4 ?? 投标人名称(并加盖公章): 95 4.5 售后服务方案 (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自行编制) 96 4.6“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强制节能产品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序 号 产品名称 品牌 产品型号 认证证书编号 证书有效期 认证机构 1 2 ? 投标人(并加盖公章): 说明:所投产品节能认证证书须附后。 97 4.7“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序 号 产品名称 品牌 产品型号 认证证书编号 证书有效期 认证机构 1 2 ? 投标人(并加盖公章): 说明:所投产品节能认证证书须附后。 98 4.8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优先采购产品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序 号 产品名称 品牌 产品型号 认证证书编号 证书有效期 认证机构 1 2 ? 投标人(并加盖公章): 说明:所投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须附后。 99 4.9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 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 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建)。相关企业(含 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 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 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 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说明: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2、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 政策。 100 4.10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 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 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 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101 五、其他资料(若有) 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或资料加 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后应在此项下提交。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