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招标通

龙泉市综合行政执法局(龙泉市城市管理局)食材配送招标公告

您的位置: 首页 > 招标公告 > 浙江龙泉汇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龙泉市综合行政执法局食堂食材采购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浙江龙泉汇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龙泉市综合行政执法局食堂食材采购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详情

项目概况

龙泉市综合行政执法局食堂食材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11月19日 09:30(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CCG2021-032

项目名称:龙泉市综合行政执法局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450000

最高限价(元):450000

采购需求:


数量:1

预算金额(元):450000

单位:年

简要规格描述:龙泉市综合行政执法局食堂食材采购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按第二章采购需求执行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

时间:/至2021年11月19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

方式:潜在供应商登陆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仅需浏览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可点击“游客,浏览采购文件”直接下载采购文件浏览)。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

截止时间:2021年11月19日 09:3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1年11月19日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浙江龙泉汇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龙泉市中山东路79号一单元201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2.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应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 94 号令)的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供应商须知,十一质疑)。
2.2潜在供应商以“游客”身份获取的采购文件仅供浏览;未按获取采购文件要求方式获取的不得对采购文件提起质疑投诉。
2.3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 个工作日内,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 94 号令)的规定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起投诉。
2.4本项目的更正、终止、澄清(修改)、中止(暂停)等公告内容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发布。
2.5供应商应自行关注政府采购云平台发布的本项目相关公告内容,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再一一通知。供应商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龙泉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地 址:龙泉市中山西路53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雷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8-7753190

质疑联系人:廖女士

质疑联系方式:0578-775319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龙泉汇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龙泉市中山东路79号一单元201室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黄湘君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8-7128816

质疑联系人:叶亚雄

质疑联系方式:0578-7128816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龙泉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地 址:/

传 真:/

联系人 :沈力翔

监督投诉电话:0578-7760601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附件信息:

  • 2.龙泉市综合行政执法局食堂食材采购项目.pdf

    442.9K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名称:龙泉市综合行政执法局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HCCG2021-032 采 购 人:龙泉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采购代理机构:浙江龙泉汇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 浙江龙泉汇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电话/传真:0578-7128816 1 项目名称:龙泉市综合行政执法局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HCCG2021-032 采 购 人: 龙泉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委托人: (签字或盖章) 采购代理机构: 浙江龙泉汇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委托人: (签字或盖章) 备案单位: 龙泉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盖章) 日期:2021 年 11 月 09 日 浙江龙泉汇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电话/传真:0578-7128816 2 目 录 目 录............................................................................................................................................ 2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3 第二章 采购需求........................................................................................................................ 6 第三章 供应商须知.................................................................................................................. 17 第四章 政府采购合同格式...................................................................................................... 37 第五章 投标(响应)文件格式.............................................................................................. 42 第六章 评审办法和细则.......................................................................................................... 66 浙江龙泉汇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电话/传真:0578-7128816 3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龙泉市综合行政执法局食堂食材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府采购云平台 (www.zcygov.cn)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 2021 年 11 月 19 日 09:30(北京时间) 前提交(上传)投标(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CCG2021-032 项目名称:龙泉市综合行政执法局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450000 最高限价(元):450000 采购需求: 序号 项目名称 数量 单位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备注 1 龙泉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1 年 龙泉市综合行政执法局食 堂食材采购项目,详见第二 章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按第二章采购需求执行。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 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 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1 本项目根据《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 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文件规定,在政府采购 活动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 3.2 本项目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在政府 采购活动对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给予扶持政策;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给 浙江龙泉汇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电话/传真:0578-7128816 4 予小微企业扶持政策。 3.3 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政策:根据“浙江省政府采购融资畅通工程”,鼓励供应商通 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申请“政采贷”和履约保函等金融服务,有效缓解资金难题。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11月09日至2021年11月19日,每天上午 00:01至12:00 ,下午 12:00 至 23:59 (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 方式:潜在供应商登陆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 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仅需浏览采购文件的供应商 可点击“游客,浏览采购文件”直接下载采购文件浏览)。 售价:0元 四、投标(响应)文件提交 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1 年 11 月 19 日 09: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电子投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 五、开启 开标时间:2021 年 11 月 19 日 09:3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浙江龙泉汇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龙泉市中山东路 79 号一单 元 201 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 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 7个工作日内,应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 环节的质疑,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 94 号令)的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 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供应商须知,十一质疑)。 2.潜在供应商以“游客”身份获取的采购文件仅供浏览;未按获取采购文件要求方式 获取的不得对采购文件提起质疑投诉。 3.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 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 15 个工作日内,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 浙江龙泉汇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电话/传真:0578-7128816 5 诉办法》(第 94 号令)的规定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起投诉。 4.本项目的更正、终止、澄清(修改)、中止(暂停)等公告内容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发布。 5.供应商应自行关注政府采购云平台发布的本项目相关公告内容,采购人和采购代理 机构不再一一通知。供应商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龙泉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地 址:龙泉市中山西路 53 号 项目联系人:雷先生 联系方式:0578-7753190 质疑联系人:廖女士 联系方式:0578-775319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浙江龙泉汇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龙泉市中山东路 79 号一单元 201 室 项目联系人:黄湘君 邮箱:1664930986@qq.com 联系方式:0578-7128816 质疑联系人:叶亚雄 联系方式:0578-7128816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龙泉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联系人:沈力翔 监督投诉电话:0578-7760601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 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府采购云平台服务热线 400 -881-7190 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 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 CA 400-888-4636;天谷 CA 400-087-8198。 浙江龙泉汇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电话/传真:0578-7128816 6 第二章 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1.为规范食堂食材采购,将食堂所需的米、面粉、食用植物油、干货类及腌腊肉类、 蔬菜类、水产类、鲜肉类、冷冻食品类、家禽及禽蛋类、豆制品类及酱腌菜类、调料类、 干湿面类、副食及其他类、水果类等与食品安全密切相关的原辅材料,通过竞争性磋商方 式确定供应商,实施统一采购、配送。 2.具体配送时间及数量以采购人通知为准,最终以实际配送数量和中标结算率结算。 二、食材质量要求 (一)总体要求 1.供应商对所有食品原料严格把关,加强食品源头管理,做好索证索票工作,确保食 品质量安全,做到来源可溯。所供各类食品原料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及采购人制定的验收要 求,配送到食堂时食品有效期在该食品保质期限的一半之前,并提供所供商品生产企业的 资质、产品合格证等相关证件。 2.供应商的鲜活食品原料优质、新鲜、清洁卫生并符合《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同 时对每批次食品原料进行检测,并按国家最新相关规定出具产品合格证明、“SC”食品生 产许可认证标志等条件。食品原料必须符合食品安全管理相关规定,分类仓储保鲜、分类 包装运输。 3.所采购货源必须持有与销售内容相对应的有效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流 通许可证;猪肉等肉类产品的质量要求符合肉类产品的生产、检验检疫、销售的相关规定; 禽、蛋、水产、海鲜、冻品等必须具有动物检验检疫合格证明或化验单,有外包装的需保 证外包装完好,有清晰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蔬菜必须保证新鲜,按供货批次提供蔬菜农 药检测结果,且符合食品卫生安全法要求;调味品等符合国家食品卫生安全有关规定,从 正规渠道采购。 4.所有进货台账,实行电子监管。 所有索证索票材料,要有供货单位的印章或签名。 5.要符合配送规定的其他要求。 (二)质量要求:所有配送物品需满足有关行业标准,物品的等级规格应满足国家有 关物品等级规格标准的一级标准执行,国家无明确等级规定的,按照浙江省物价局官方网 站“菜篮子 红绿灯”板块公示的规格/等级执行。 1.米(供应商应按照采购人指定品牌进行配送) 浙江龙泉汇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电话/传真:0578-7128816 7 1.1 质量要求:生产企业应具有该品种有效期内的生产许可证,每批次应提供该批次 产品的出厂检验合格证或者其他合格证明。产品包装、标签标识应符合相关食品安全国家 标准的要求。质量等级应达到或超过国家标准 GB1354—2009《大米》中“一级”的要求, 必须为非转基因产品。需是本年度或上一年度出产的稻谷生产的新米。 1.2 退货依据:无法提供产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或者其他合格证明,产品质量等级达不 到一级要求,不是本年度或上一年度出厂的稻谷生产的新米;属于转基因产品。存在因配 送不规范造成受潮等情况;不是采购人指定品牌。 2.面粉(供应商应按照采购人指定品牌进行配送) 2.1 质量要求:①生产企业应具有该品种有效期内的生产许可证,每批次应提供该批 次产品的出厂检验合格证或者其他合格证明。产品包装、标签标识应符合相关食品安全国 家标准的要求。②面粉(分通用小麦粉、高低筋小麦粉和蛋糕、面包等专用小麦粉三大类) 的产品质量应符合其包装上明示的产品标准要求及相应的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其中通用小 麦粉质量等级应达到或超过国家标准 GB1355——1986《小麦粉》中“特制一等”的要求。 2.2 退货依据:无法提供产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或者其他合格证明,质量达不到等级要 求,配送到食堂时食品有效期在保质期限的一半之后的。存在因配送不规范造成受潮等情 况;不是采购人指定品牌。 3.食用植物油(供应商应按照采购人指定品牌进行配送) 3.1 品类描述:包括菜籽油、大豆油、葵花籽油、玉米油、棉籽油、油茶籽油、花生 油等。 3.2 质量要求:①生产企业应具有该品种有效期内的生产许可证,每批次应提供该批 次产品的出厂检验合格证或者其他合格证明。产品包装、标签标识应符合相关食品安全国 家标准的要求。②大豆油、玉米油、菜籽油、玉米油等原料应为非转基因产品,产品质量 应符合其包装上明示的产品标准要求及相应的国家食品安全标准要求,质量等级达到或超 过该种食用植物油国家标准中“一级”的要求。 3.2 退货依据:无法提供出厂检验合格证明或其他合格证明,为转基因产品,产品质 量等级达不到一级要求。配送到食堂时食品有效期在保质期限的一半之后的;不是采购人 指定品牌。 4.干货类及腌腊肉类 4.1 质量要求:必须是无酸变、无腐烂、无变质、整齐、均匀、完整、质优、无污染, 硫等物质含量不得超过国家有关规定,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产品。生产企业应具有该产品 浙江龙泉汇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电话/传真:0578-7128816 8 的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SC 证),并应在其包装袋上印有“SC”证证号。产品有 包装、非散称,产品标签标识规范,产品质量应符合其包装上明示的产品标准及相应的国 家食品安全标准要求。必须提供标的物具有资质的全项目检测报告。 4.2 退货依据:原材料不新鲜,添加违禁食品添加剂,无法提供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出 具的批次检测报告,存在因配送不规范造成受潮等情况。 5.蔬菜类 5.1 品类描述:包括叶菜、根茎菜、花果菜等。 5.2 质量要求:①做到去根、去菜帮、去粗垃圾。必须是质优、新鲜、无污染、无变 质,蔬菜农药残留在国家规定 GB2763-2016 允许的范围内,每批次应携带农药残留检测合 格证明及产地准出证明。②叶菜类:外形正常,叶梗光滑幼嫩,不干瘪凋萎,无过多黄叶, 色泽正常。去除根须,不含土,无虫害,大白菜、卷心菜心不变黑,无腐烂情形,无明显 浸水现象;农药残留不超标。③根茎菜(如莴笋、土豆等),无虫咬、发芽、发霉现象, 新鲜,形态大小与采购人自购标准相当;农药残留不超标。④花果菜(如:西兰花、白菜 花等),无虫害,成熟度良好,新鲜固有的色泽鲜明,无发霉发黄;农药残留不超标。 5.2 退货依据:①叶菜类:味苦,鲜度嫩度明显不佳,含黄叶须根,泥土、虫害严重, 萎蔫严重,浸水后仍不可恢复,农药残留超标。②根茎菜类:发芽严重、发霉,新鲜度不 佳,形态大小与采购人自购标准存在较大负偏差,农药残留超标。③花果菜类:不新鲜, 发霉,虫害过多,农药残留超标。 6.水产类 6.1 质量要求:必须是鲜活、质优、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产品,每批次货物提供必要 的质量证明材料。具有鲜鱼固有的鲜明体色与光泽,粘度透明;鳞完整或稍有花鳞,紧贴 鱼体不易剥落,有透明黏液;鳃盖紧合,鳃丝鲜红或紫红,色清晰,黏液透明无异味;鱼 眼饱满,角膜光亮透明;腹部呈白色或淡玫瑰红色,破肚率小于等于 5%;肌肉结实或富 有弹性;无污染、无风干、无变质、无异味。 6.2 退货依据:体表色暗淡无关,黏液透明度较差、浑浊且有腐败味;鳞不完整、易 剥落;鳃盖松弛,鳃丝粘连,呈淡红暗红或灰红褐色,有显著腥味;眼球凹陷,角膜混沌 或发糊;腹部膨胀或变软,表面发暗色或淡绿色斑点;肌肉松弛,弹性差。 7.鲜肉类 7.1 质量要求:①鲜猪肉:必须是本地定点屠宰场当日现宰新鲜猪肉,并且每方肉上 必须盖有屠宰场的检验检疫章,必须具有动物检验检疫合格证明。要按照食堂实际需求提 浙江龙泉汇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电话/传真:0578-7128816 9 供加工服务。②其他肉食(牛羊肉、内脏等):必须是符合政府规定的放心肉,必须提供 由养殖场出具的动物检验检疫合格证明的复印件和分销凭证;本县域外调入的,必须提供 畜牧部门出具的报验单的复印件和分销凭证。③鲜肉必须保证当天屠宰,肉色鲜艳,观感 好,层次分明,干净、卫生、不注水、无病变。④提供定点屠宰证明或协议,可溯源。⑤ 运输须使用符合国家卫生标准的运载工具,鲜肉应当使用具有保温措施的车辆运输,车辆 必须要保持清洁卫生,使用前后要清洗消毒。 7.2 退货依据:与验收标准不符,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鲜肉类及其制品等。 8.冷冻食品类 8.1 品类描述:包括鸡腿、鸡翅等。 8.2 质量要求:①生产企业应具有该品种有效期内的生产许可证,每批次应提供该批 次产品的出厂检验合格证或者其他合格证明。产品包装、标签标识应符合相关食品安全国 家标准的要求。②皮肤有光泽,呈淡黄、淡红、灰白色等,肌肉切面有光泽,指压后凹陷 恢复得慢,冻品来源可靠(能提供生产厂家,联系电话和代理证明和合格证书)。 8.3 退货依据:干缩凹陷、表面干燥粘手,新切面湿润粘手,肌肉松弛,指压后凹陷 不能恢复,并有明显的痕迹;有腐败味或霉味;烧制后缩水严重,同批次产品可退货。 9.家禽及禽蛋类 9.1 质量要求:①家禽类:本地产家禽类,必须是符合政府规定的放心肉,必须提供 由养殖场出具的动物检验检疫合格证明的复印件和分销凭证;本县域外调入的家禽类和其 他肉食,必须提供畜牧部门出具的报验单的复印件和分销凭证;保证当天屠宰,肉色鲜艳, 观感好,干净、卫生、不注水、无病变。 ② 禽蛋类:必须是不霉烂、无酸变、无腐烂、无变质、整齐、均匀、完整、质优、 无污染,硫等物质含量不得超过国家有关规定,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产品。鲜蛋外壳有光 泽;用光照,能透光,呈桔红色,气室小而透亮,蛋黄轮廓完整清晰,无斑点;用鼻闻,清新、 无异味;将蛋轻轻摇动,听不到声音或感觉不到振动,鲜鸡蛋依据标准 GB2748-2003《鲜 鸡蛋卫生标准》。每批次货物提供必要的质量证明材料。 9.2 退货依据:①家禽类:与验收标准不符,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等。 ②蛋类不新鲜,有散蛋黄,有破损,来源不安全可靠。 10.豆制品及酱腌菜类: 10.1 品类描述:包括豆腐、千张、豆腐干、素鸡、油豆腐、腐竹等。 浙江龙泉汇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电话/传真:0578-7128816 10 10.2 质量要求:生产企业应具有该产品的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SC 证)或食 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生产许可证(仅限于豆腐类、豆腐干类及腐竹类三种非发酵型非即食豆 制品),拥有食品生产许可证企业的应在其包装袋上印有“SC”证证号,拥有食品生产加 工小作坊生产许可证企业的应在其包装上印有食品加工小作坊生产许可证证号。产品质量 应符合其包装上明示的产品标准及相应的国家食品安全标准要求。原材料要保证新鲜、无 异味,保证不添加任何违禁食品添加剂,加工场所必须整洁卫生、无蚊蝇。 10.3 退货依据:原材料不新鲜、有异味,添加违禁食品添加剂。 11.调料类(供应商应按照采购人指定品牌进行配送) 11.1 品类描述:包括食用盐(必须是由盐业公司提供)、味精、酱油、鸡精调味料、 食醋、酱、调味料、香料等。 11.2 质量要求:生产企业应具有该产品的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SC 证),并 应在其包装袋上印有“SC”证证号。产品质量应符合其包装上明示的产品标准及相应的国 家食品安全标准要求。各类货品保证新鲜度,外包装清洁卫生,完整坚固,且包装上的商 品名称、厂址、规格等与内容物相符,标示清晰,批次清楚等。 11.2 退货依据:不符合验收标准的、无“SC”食品质量安全认证的产品;无品名、 产地、厂名、生产日期、保质期及中文标识及原料说明的定型包装食品;不符合食品标签 规定的定型包装食品;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 感官性状异常,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食品。配送到食堂时食品 有效期在保质期限的一半之后的;不是采购人指定品牌。 12.干湿面类 12.1 品类描述:包括干湿面条、干湿粉干、年糕、粉皮、馄饨皮、水饺皮等。 12.2 质量要求:①干面类(包括干面条、干粉干等)生产企业应具有该产品的有效 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SC 证),并应在其包装袋上印有“SC”证证号。产品质量应符 合其包装上明示的产品标准及相应的国家食品安全标准要求。②湿面类(含湿面条、湿粉 干、年糕、粉皮、馄饨皮、饺子皮等)要求当日加工、新鲜、无异味,保证不添加任何违 禁食品添加剂,加工场所整洁卫生、无蚊蝇和无污染。需提供定点采购的证明或协议,可 溯源。 12.3 退货依据:原材料不新鲜、有异味,添加违禁食品添加剂。 13.副食及其他类 浙江龙泉汇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电话/传真:0578-7128816 11 13.1 质量要求:①生产企业应具有该产品的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SC 证), 并应在其包装袋上印有“SC”证证号。产品质量应符合其标准上明示的产品标准及相应的 国家食品安全标准要求。②预包装食品或散装食品质量要求:不得采购食品生产加工小作 坊或食品摊贩生产加工的预包装食品或散装食品。 13.2 退货依据:原材料不新鲜,有异味,添加违禁食品添加剂。 14.水果类 14.1 质量要求:必须是当季水果,外形正常,成熟度良好,口感好,色泽鲜明,无 发霉发黄,无变质,无虫害、无虫咬,且大小均匀。农药残留不超标。 14.2 退货依据:不新鲜,发霉,变质,虫害过多。农药残留超标。 三、质量要求 1.供应商所提供的食材必须符合国家有关食品卫生、安全质量等方面的要求。所提供 的食材数量、质量,必须经采购人验收,验收合格后才能进入食堂。如验收达不到采购文 件要求,则应立刻退回,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供应商承担。若供应商不听劝告,一再坚 持错误继续供货,采购人有权拒付货款,并有权终止与供应商的采购合同,由此造成的卫 生、安全质量后果,全部由供应商承担。 2.供应商提供的食材必须符合卫生防疫部门检测标准,优质足量,根据采购人要求按 规定时间送到食堂并提供相应辅助服务,提供蔬果类食品农药残留检测报告,由于食材质 量问题或超过送货时间造成事故的采购人有权退货并追究责任,如不能提供规定品牌或要 求的食材须提前向采购人通报,经采购人确认后,无质量问题方可提供。 3.供应商必须按规定索取所经销食品的生产企业(或供货商)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 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质量安全有效检验报告、食品包装上所明示的各类荣誉证 书等其他有效证明,索证率达 100%。 4.供应商必须保证配送的食品从正规渠道采购,具有合法、有效的检验合格证书或检 测报告;所供肉类必须经农业检验部门检验检疫合格,并加盖检验印戳,做到肉色新鲜, 无变质现象;所供蔬菜符合绿色蔬菜、无公害蔬菜的国家有关标准,并做到每批次均经检 验,四十八小时留样备查;生熟食品必须按照食品卫生安全相关要求分类仓储保鲜,分类 包装送货;严禁销售“三无”食品、有毒有害、过期变质、假冒伪劣等不合格食品。 5.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应当安全、无害,保持清洁,防止食品污染, 并符合保证食品安全所需的温度、湿度等特殊要求,不得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同贮 存、运输。 浙江龙泉汇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电话/传真:0578-7128816 12 四、服务要求 1.遵守法律法规:供应商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相关规定;配送人员需持健康证上岗。 2.配送服务: 2.1 每天必须按照食堂厨师长提供的菜单按时配送,供应商不得更改菜单和配送数量。 2.2 早餐食用的面条,粉皮 6点半前配送到食堂; 2.3 白天的所有食材 7点半至 8点钟前配送到食堂; 2.4 营业期间随时给予补货配送。 3.售后服务:供应商保证一天内处理好采购人投诉服务;保证每月 1-2 次进行回访工 作并及时整改。 4.供应商承担运输途中的安全问题。运输工具、配送人员、包装材料和食材运输途中 的防护措施必须符合相关规定和要求;配送车辆和人员进入采购人所在单位,必须遵守单 位有关交通、安全等方面的相关规定。 5.供应商必须按采购人下达的配送数量,及时保质、保量完成配送任务,对不符合质 量要求的食材需及时更换、不符合数量要求的食材需及时补足,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 失。并附本次食品安全检测报告及配送单据(单据内容包括供货日期、食品名称、规格、 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联系方式等,一式三联,验收签字后一张留食堂 记台帐,一张作为月底结帐凭据),不无故推诿或缓送,确保食堂正常运行。 6.验收:采购人指定人员进行验收,负责食材的数量及新鲜程度的把控。 ▲五、履约保证 1.中标人应在收到中标(成交)通知书后,5 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交纳合同金额 5% 的履约保证金,合同期满无违约责任无息退还。 2.供应商应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和《动物检疫法》等相关规定,一经发现供应以 下食品,除全部退货外,采购人将单方终止合同,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供应商并承担由 此造成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①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 对人体健康的害的; ②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害物质污染,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③含有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或者微生物含量超过国家限定标准的; ④未经动物检疫部门检疫、检验或者检疫、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 浙江龙泉汇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电话/传真:0578-7128816 13 ⑤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蓄、兽、水产动物等及其制品; ⑥掺假、掺杂、伪造,影响营养、卫生的; ⑦用非食品原料加工的,加入非食品用化学物质或者将非食品当作食品的; ⑧超过保质期限的。 3.履约保证金与考核:考核分季度考核和年度考核,季度考核每 3个月 1次,四次考 核分数的平均值即为年度考核结果。季度考核采购人按《龙泉市综合行政执法局食堂食材 配送考核表》对供应商的供货及服务质量进行综合考核且根据考核结果同履约保证金挂 钩。年度考核分以 80 分为界,80 分及以上的,履约保证金不扣减;年度考核分数在 60~ 79 分之间的,每低一分扣减履约保证金的 5%;年度考核分数低于 60 分以下的,履约保证 金全扣。 4.质量考核:因中标人配送的食材质量、品牌、规格等与本项目合同、采购文件和中 标人投标(响应)文件不符的,每发现一起扣罚 2000 元,连续三次以上的,采购人有权 单方解除合同;存在假冒伪劣产品的,每发现一起扣罚 10000 元,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合 同。 5.配送考核:因中标人原因不能及时配送或不能进行售后服务造成不良后果的,且影响食 堂正常运作的,每发生一起扣罚 2000 元,发现三次以上的则扣除全部已配送费用及履约 保证金,并终止合同。 六、报价及结算要求 1.报价方式: 1.1 本项目采用结算率进行报价,请供应商参照丽水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http://f gw.lishui.gov.cn/)公布的丽水市区民生商品市场价格信息和粮油零售价格信息及龙泉 市各农贸市场价格进行综合报价。 1.2 整个项目分品类报价,供应商需根据分类分别报出结算率,投标价格包括货物价 款、劳务、质检(自检)、包装、运输、搬运、管理、风险、保险、税费、质保及不可预 见费用等全部费用,即运送至各使用单位食品仓库内的包干价格,请供应商自行考虑价格 波动等等一切风险。 2.基准单价的确定:以每周丽水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http://fgw.lishui.gov.cn/) 公布丽水市区民生商品市场价格信息公示显示三家农副市场(府前菜市场、仓前菜市场、 灯塔菜市场)的最低价格和丽水市粮油零售价格信息中同类(规格和质量相当或同品牌) 商品的最低价格作为基准单价。如丽水市发改委公布价格中没有参考价格的,由采购人组 浙江龙泉汇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电话/传真:0578-7128816 14 织采价小组到龙泉市各农贸市场进行采价,选择同类(规格和质量相当或同品牌)商品最 低价(特价促销商品除外)作为基准单价。 3.结算方式:结算金额=基准单价×中标结算率×实际送达验收合格的数量。 4.结算依据:中标后,以中标人的中标结算率作为最终供货结算依据,合同期内结算 率不作调整。 七、转让和分包 未经采购人事先书面同意,供应商不得转包或变相转包、分包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否则,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八、项目安全事项 1.中标人须按国家有关规定及标准完成本次项目的各项工作,并保证食材的质量、安 全性与检测结果的可靠性。中标人对食材的质量、安全性与可靠性负全部责任。 2.中标人在本项目合同履行期间必须为完成本项目所招用的所有人员【劳务服务人 员、管理人员等】办理人身意外保险。 3.中标人应严格执行各项国家地方有关规定,应实施严格的各类安全防护保证措施, 做好安全工作。中标人在实施期间,若发生与本项目相关的安全事故、交通事故等事故, 一切法律和经济责任均由中标人承担,采购人概不负责。 ▲九、商务要求 1.服务期限: 1.1 本项目服务期限为一年(具体期限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1.2 中标人逾期提供服务的,每日向采购人方支付千分之六违约金。逾期超过约定日 期 3个工作日不能提供服务的,采购人可解除本合同。中标人因逾期提供服务或因其他违 约行为导致采购人解除合同的,中标人应向采购人支付合同总值 5%的违约金,如造成采 购人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中标人继续承担赔偿责任。 1.3 在服务期内如果中标人因管理不善或投诉产生严重不良影响,采购人责令中标人 整改仍未改善的,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1.4 在合同期满后,如中标人达到采购人各项考核要求,在年度预算能够保障的前提 下,经双方协商,合同服务期限可续签一次/年(最多续签二次),否则采购人将另行选 择其他供应商,采购人对本条款具有决定权。 2.付款方式: 2.1 结算方式:结算金额=基准单价×中标结算率×实际送达验收合格的数量。 浙江龙泉汇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电话/传真:0578-7128816 15 2.2 食材配送每月结算一次。由采购人根据前一个月的结算金额按实支付,最后一个 月的结算金额在合同结束后 10 日内结清(遇节假日顺延),(中标人必须开具支付金额 100%的全额增值税发票)。 2.3 中标人在本项目合同履行期间,采购人将对其服务态度和产品质量进行评价,若经采 购人评价为服务质量差、服务态度差的,采购人将暂不予以支付费用,待纠纷解决后再根 据具体情况予以支付。 ▲十、其他 1.中标人未按本项目合同、采购文件和中标人投标(响应)文件的规定及政府采购法 律、法规的规定履行责任和义务,采购人有权解除或终止合同,并提请监管部门将其列入 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2.本项目所涉及的报价,应包括本次项目实施所需的食材、包装、运输费、上下车、 检测设备、人工工资(含节假日加班费)、人员食宿与交通、运输工具、办公 、通信、 劳保、福利、利润、税金、培训、奖罚措施、保险(包括医疗、工伤、养老等社会保险、 人身意外保险及公众责任险)、政策性收费以及实施本项目所需的其他一切费用,供应商 应列入而未列入其中的费用,均视为已包含在内,风险由供应商承担。 3.本章和第五章内容为磋商过程中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 浙江龙泉汇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电话/传真:0578-7128816 16 龙泉市综合行政执法局食堂食材配送考核表(根据采购人最新要求更新、执行) 序 号 考核 内容 考核细则 分 值 标分标准 考核情 况 得分 1 供货 质量 (60 分) 包装产品有 SC 标志。 10 每缺一项扣 2分 散装产品有质量合格证明、检 疫证、检测报告。 10 每缺一项扣 2分 规范建账,财会人员与采购人 及时对帐,票据规范。配送物 品清单与实际配送数量、规格、 等级等吻合无出入。 10 存在不及时、有差错、 不吻合等情况的,每发 现一次扣 2分 食品离保质期时间在保质期限 一半之前。新鲜度好,产品感 观佳,按要求加工处理到位, 不存在虫害过多、食材异味、 霉变、腐烂,农残超标等不合 格情况。 10 一次不符合要求扣 2 分 车辆统一标识、车况整洁。仓 库、运输工具、储物筐箱等每 天保持清洁卫生,按规定消毒 并做好记录。 10 一次不符合要求扣 2 分 大米、面粉等主食与其他副食 品分车配送。有专用配送框。 6 一次不符合要求扣 2 分 配送人员统一服装。 4 一次不符合要求扣 2 分 2 服务 质量 (24 分) 按采购人需求配送,保质保量。 10 一次规格、数量、等级 等不符合要求扣 2分 按指定品牌或协商品牌采购配 送。 6 一次不属指定或协商 品牌的扣 2分 送货准时,所需食材一并送达。 6 一次不及时扣 2分 产品存在质量、数量问题时做 到退换货、补货及时。 6 一次不及时扣 2分 配送人员服工作认真,服务热 情周到,运送搬装文明。 4 存在工作态度差、运送 人员野蛮运送等情况 的,每次扣 2分,扣完 为止。 3 承诺 兑现 (6 分) 按照招标文件、投标(响应) 文件、采购人要求落实配送。 8 每发现一项不落实,扣 2分 总分(100 分) 总得分 考核日期: 年 月 日 浙江龙泉汇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电话/传真:0578-7128816 17 第三章 供应商须知 前附表 序号 须知项目 内容、要求和时间 1 项目名称 龙泉市综合行政执法局食堂食材采购项目(项目编号:HCCG2021-032) 2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3 采购人 龙泉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4 采购代理机构 浙江龙泉汇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5 投标有效期 投标截止日后 90 天内有效 6 现场踏勘 不组织,供应商自行前往踏勘,如供应商投标前未进行现场踏勘, 所造成的损失及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7 澄清或者修改 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采购文件进行必要的 澄清或者修改,但不得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澄清或者修改 应当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 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 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 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 5 日前,在政府采 购云平台发布公告;不足 5 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 顺延提交投标(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 8 履约保证金 履约金额:详见第二章采购需求。 缴纳时间:详见第二章采购需求。 退还时间:详见第二章采购需求。 退还具体要求:详见 37.6 条 9 投标(响应)文 件提交 1.电子加密投标(响应)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政府采购云 平台”上传提交,“电子加密投标(响应)文件”成功上传提交 后,供应商自行打印投标(响应)文件接收回执; 2.备份电子加密投标(响应)文件:为确保采购项目顺利实施, 避免因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加密投标(响应)文件解密失败导致 供应商投标无效,供应商应于响应截止时间前将在政府采购云平 台上最后生成的具备电子签章的备份电子加密投标(响应)文件 打包压缩加密(未加密造成泄密的由供应商自行承当)后以电子 邮件的形式发送至 1664930986@qq.com,备份电子加密投标(响 应)文件在“电子加密投标(响应)文件”在线解密失败后启用, 否则不予以启用;供应商确认“电子加密投标(响应)文件”在 线解密失败后,将打包压缩加密的备份电子加密投标(响应)文 件的解密密码在解密规定的时间(开标时间后 60 分钟内将)发送 至上述邮箱内,未在规定时间内发送造成的投标无效或失败由供 应商自行承当。 浙江龙泉汇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电话/传真:0578-7128816 18 10 投标截止时间 2021 年 11 月 19 日 09:30(北京时间) 11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1 年 11 月 19 日 09:3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浙江龙泉汇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龙泉市 中山东路 79 号一单元 201 室)供应商无需前往开评标现场,应当 准时在线参加。供应商需在开标时间后 60 分钟内登录政府采购云 平台进行电子加密投标(响应)文件解密,解密电子加密投标(响 应 ) 文 件 时 须 插 入 CA 锁 。 ( 详 见 流 程 https://edu.zcygov.cn/luban/e-biding) 12 评审办法和细则 采用综合评分法,详见采购文件“第六章评审办法和细则” 13 中标(成交)结 果公告及中标 (成交)通知书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在浙江政府采购网 (http://zfcg.czt.zj.gov.cn)、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龙泉) (http://lssggzy.lishui.gov.cn/lqweb/)等媒体上发布,并发 放中标(成交)通知书。 14 签订合同 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按照采购文件和中标人 投标(响应)文件的规定,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 得对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 改。 15 发布媒体 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丽水市公共资 源交易网(龙泉)(http://lssggzy.lishui.gov.cn/lqweb/)等 16 电子开标注意 事项 1.请务必确保投标(响应)文件制作客户端为最新版本,旧版本 可能导致投标(响应)文件解密失败。 2.为避免出现意外,建议全程由一台电脑进行操作(包括标书制 作、上传、解密、磋商等),中途不要更换电脑) 3.请务必确保投标(响应)文件制作 时所用的 CA 锁与投标(响 应)文件解密时的 CA 锁为同一把,否则可能导致投标(响应) 文件解密失败。 4.请务必确保在开标、评审期间政府采购云平台账户在线,以便 遇到评审小组要求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情况时,供应 商能够及时上传答辩。 5.请务必确保在开标、评审期间政府采购云平台账户在线,在政 府采购云平台规定的时间内报价,如未报价将默认上轮报价。 6.特别说明:政府采购云平台如对电子化开标及评审程序有调整 的,按调整后的程序操作。 17 采购文件解释 本项目采购文件的解释权属于浙江龙泉汇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 司 浙江龙泉汇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电话/传真:0578-7128816 19 一 总则 1. 适用范围 1.1 采购文件适用于本次所述项目的采购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 定义 2.1.1 “采购人”系指龙泉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1.2 “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浙江龙泉汇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1.3 “供应商”系指符合本项目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并报名参与项 目的供应商。 2.1.4 “负责人”系指法人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组织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 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或自然人本人。 2.1.5 “合同”系指采购人与中标人双方签署的规定双方权利与义务的协议,以及所 有附件、附录、采购文件和投标(响应)文件所提到的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 2.1.6 “产品”系指供应商按采购文件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产品(包括:虚 拟产品),以及产品相关的保险、税金、备品备件、附件、耗材、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 技术资料和材料等。 2.1.7 “服务”系指供应商按采购文件规定应承担的送货上门、安装、调试、技术协 助、校准、培训、技术指导以及其他类似的附随义务。 2.1.8 “▲” 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 3.合格的供应商 3.1 符合本文件第一章 采购公告第“二”条的规定。 3.2 供应商应遵守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条例。 4.联合体说明 4.1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5. 特别说明 ▲5.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以及属于同 一母公司或集团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2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 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3 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浙江龙泉汇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电话/传真:0578-7128816 20 二 采购文件说明 6. 采购文件的构成 6.1 采购文件用以阐明项目所需产品、服务、投标程序和合同条款等。本采购文件由 下述部分组成: 6.1.1 竞争性磋商公告 6.1.2 采购需求 6.1.3 供应商须知 6.1.4 政府采购合同格式(范本) 6.1.5 投标(响应)文件格式 6.1.6 评审办法和细则 6.1.7 与本项目有关的更正、终止、澄清(修改)、中止(暂停)等公告内容 7. 供应商的风险 7.1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采购文件中的所有条款。供应商没有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 全部资料,或者供应商没有对采购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并可能 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8. 采购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8.1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采购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但 不得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澄清或者修改应当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澄 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 8.2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 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 5日前,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发布公告;不足 5日的,采购人或 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 三 投标(响应)文件的编制 9. 要求 9.1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采购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响应) 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9.2 投标(响应)文件、供应商与采购有关的往来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中文。 如涉及非中文内容的,供应商有义务将其内容翻译成中文,一切对非中文内容的误解,都 浙江龙泉汇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电话/传真:0578-7128816 21 将由供应商承担。 9.3 其中电子加密投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供应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投标 工具制作投标(响应)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 装 ( 下 载 网 址 : http://zfcg.czt.zj.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9-24/12975.html),电子投标 具 体 流 程 文 档 详 见 网 址 : https://service.zcygov.cn/#/knowledges/CW1EtGwBFdiHxlNd6I3m/6IMVAG0BFdiHxlNd Q8Na 和本采购文件要求编制并进行关联定位; 9.4 投标(响应)文件的形式和效力 9.4.1 投标(响应)文件分为:电子加密投标(响应)文件、备份电子加密投标(响 应)文件(政府采购云平台上最后生成的具备电子签章的备份电子加密投标(响应)文件) 两种形式。 9.4.2 投标(响应)文件的效力:电子加密投标(响应)文件、备份电子加密投标(响 应)文件(政府采购云平台上最后生成的具备电子签章的备份电子加密投标(响应)文件) 具有同等效力,内容应完全一致。 10. 投标(响应)文件的组成 ▲10.1 提交的投标(响应)文件应分为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三部分, 其中电子加密投标(响应)文件中所须加盖公章部分均采用 CA 签章。 10.2 采购文件“第五章投标(响应)文件格式”所列的格式、内容以及供应商认为 有必要提供的其它文件。 11. 投标(响应)文件(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编制的内容和要求 11.1 资格文件编制内容和要求 ▲11.1.1 营业执照扫描件; ▲11.1.2 负责人身份证扫描件;有被委托人的,则还应当提供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 人的身份证扫描件; ▲11.1.3 具有良好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函; ▲11.1.4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11.1.5 无重大违法及相关失信记录声明书; 11.1.6 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扫描件(若有); 11.1.7 以上扫描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浙江龙泉汇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电话/传真:0578-7128816 22 11.1.8 以上材料有格式的严格按格式要求填写(格式见“第五章 投标(响应)文件 格式”) 11.2 商务技术文件编制的内容和要求 ▲11.2.1 投标声明书; ▲11.2.2 供应商投标申请表; ▲11.2.3 商务响应表; 11.2.4 供应商应对照采购文件 “第二章 采购需求”所列的内容提供完整产品、服 务、技术指标等。 11.2.5 项目承诺:采购文件规定的要求仅为基本要求,供应商可以作出优于或高于 采购文件中所要求的承诺。 11.2.6 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技术证明资料。 11.2.7 供应商未在投标(响应)文件的商务技术文件中注明上述相关明细或证明的, 造成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11.2.8 以上材料有格式的严格按格式要求填写(格式见“第五章 投标(响应)文件 格式”) 11.3 报价文件编制的内容和要求 11.3.1 开标一览表; 11.3.2 分项报价表; 11.3.3 供应商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规定 的,应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11.3.4 供应商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 策; 11.3.5 供应商应提供监狱企业证明格式,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11.3.6 按采购文件“第五章 投标(响应)文件格式”所列的内容和格式的要求,以 及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文件。 11.3.7 投标报价 ▲11.3.7.1 供应商应在采购文件所附表格格式填写产品、服务的单价和投标报价。 投标(响应)文件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有选择的或者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11.3.7.2 相关报价明细表填写时,应详细注明该表列举的费用及分项清单。 ▲11.3.7.3 报价超过采购最高限价的,供应商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浙江龙泉汇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电话/传真:0578-7128816 23 ▲11.3.7.4 供应商报价只有总报价而无分项报价的,供应商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供应商报价只有分项报价而无总报价的,其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11.3.7.5 最后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应包括本次项目实施所需的食材、包 装、运输费、上下车、检测设备、人工工资(含节假日加班费)、人员食宿与交通、运输 工具、办公 、通信、劳保、福利、利润、税金、培训、奖罚措施、保险(包括医疗、工 伤、养老等社会保险、人身意外保险及公众责任险)、政策性收费以及实施本项目所需的 其他一切费用,供应商应列入而未列入其中的费用,均视为已包含在内,风险由供应商承 担。 11.4 供应商未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注明上述相关明细或证明的,造成后果由供应 商自行承担。 11.5 排版:所有文字及表格采用黑色,正文字体采用宋体小四号字体,标题字体采 用宋体小二号字体。页码应逐页连续编注,并应设在每页的页脚正中,页码应采用单纯的 阿拉伯数字标示,数字两侧不出现诸如括弧、小横线等其他符号,页码字体为小四号宋体。 任何一页上不设置页眉。正文文字说明部分的行距为 1.5 倍行距,表格内文字部分的行距 为单倍行距。 11.6 封面: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要求制作封面,并按本章的要求加盖供应商公章。 12. 投标产品(或服务)应符合第二章采购需求的要求。 12.1 供应商需提交其拟供产品(或服务)所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其应作 为投标(响应)文件的一部分。上述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文本、图纸和数据。 13. 投标有效期 ▲13.1 投标(响应)文件自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投标有效期均为 90 天。 14. 投标(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14.1 供应商应按采购文件规定的内容和要求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投标(响应) 文件须清楚的标明“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的字样。 14.2 其中电子加密投标(响应)文件中所须加盖公章部分均采用 CA 签章。 四 投标保证金 15. 投标保证金(无) 浙江龙泉汇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电话/传真:0578-7128816 24 五 投标(响应)文件的加密、标记、提交、修改和撤回 16.1 投标(响应)文件的加密、密封及标记 16.1.1 电子加密投标(响应)文件:供应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 投标(响应)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下载 网址:http://zfcg.czt.zj.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9-24/12975.html),电 子 投 标 具 体 流 程 文 档 详 见 网 址 : https://service.zcygov.cn/#/knowledges/CW1EtGwBFdiHxlNd6I3m/6IMVAG0BFdiHxlNd Q8Na 进行加密; 16.1.2 备份电子加密投标(响应)文件:为确保采购项目顺利实施,避免因政府采 购云平台电子加密投标(响应)文件解密失败导致供应商投标无效,供应商应于响应截止 时间前将在政府采购云平台上最后生成的具备电子签章的备份电子加密投标(响应)文件 打包压缩加密(未加密造成泄密的由供应商自行承当)后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 1664930986@qq.com,备份电子加密投标(响应)文件在“电子加密投标(响应)文件” 在线解密失败后启用,否则不予以启用;供应商确认“电子加密投标(响应)文件”在线 解密失败后,将打包压缩加密的备份电子加密投标(响应)文件的解密密码在解密规定的 时间(开标时间后 60 分钟内将)发送至上述邮箱内,未在规定时间内发送造成的投标无 效或失败由供应商自行承当。 17. 投标(响应)文件的提交 ▲17.1 在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应按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 点提交投标(响应)文件。在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浙江龙泉汇诚项目管理 咨询有限公司将拒收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 18. 投标(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销 18.1 在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对已提交的投标(响应)文件 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修改或撤回的意思应以书面电子形式通知浙江龙泉汇诚项目管理 咨询有限公司。 18.2 修改后重新提交的投标(响应)文件应按采购文件的规定编制、加密、标记和 提交。 18.3 在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供应商不得未经允许修改、撤回已提交 的投标(响应)文件。 浙江龙泉汇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电话/传真:0578-7128816 25 18.4 投标(响应)文件不得涂改,若有修改错漏处,须加盖供应商公章。投标(响 应)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 六 开标和投标 19. 开标 19.1 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进行开标、资格审查、评审、询标、磋商,供应商 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否则产生的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务必不要离开电脑太久, 并留意手机短信,建议供应商提前做好检查“政府采购云平台”内,关于“项目采购”的 岗位权限是否勾选。如有问题,请致电 400-881-7190)。 19.2 浙江龙泉汇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在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采购会 议。 19.3 采购会议由浙江龙泉汇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主持,主持人介绍项目前期基 本情况、供应商名单,宣读日程安排,宣布评审期间的有关事项。公布采购会议主持人、 记录人、监督人等人员名单。 ▲19.4 开标时间后的 60 分钟内,由各供应商自行对电子加密投标(响应)文件进行 解密(请各供应商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电子加密投标(响应)文件的解密工作,在电子 开评标期间,供应商(授权代表)需确保在各自所在的区域具备上网的技术条件并保持网 络及联系方式畅通),同时为避免出现意外,建议全程由一台电脑进行操作(包括标书制 作、上传、解密等),中途不要更换电脑 ▲19.5 本项目优先采用电子加密投标(响应)文件进行开标、评标;若有以下特殊 情形的,采用备份电子加密投标(响应)文件(政府采购云平台上最后生成的具备电子签 章的备份电子加密投标(响应)文件)进行开标、评标: 19.5.1 因网络或政府采购云平台或其他问题造成所有供应商的电子加密投标(响应) 文件无法正常解密的; 19.5.2 电子加密投标(响应)文件成功解密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19.6 备份电子加密投标(响应)文件:为确保采购项目顺利实施,避免因政府采购 云平台电子加密投标(响应)文件解密失败导致供应商投标无效,供应商应于响应截止时 间前将在政府采购云平台上最后生成的具备电子签章的备份电子加密投标(响应)文件打 包压缩加密(未加密造成泄密的由供应商自行承当)后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 1664930986@qq.com,备份电子加密投标(响应)文件在“电子加密投标(响应)文件” 浙江龙泉汇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电话/传真:0578-7128816 26 在线解密失败后启用,否则不予以启用;供应商确认“电子加密投标(响应)文件”在线 解密失败后,将打包压缩加密的备份电子加密投标(响应)文件的解密密码在解密规定的 时间(开标时间后 60 分钟内将)发送至上述邮箱内,未在规定时间内发送造成的投标无 效或失败由供应商自行承当。 19.7 唱标 19.7.1 浙江龙泉汇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宣布供应商名称、磋商初始报价和采购 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 19.7.2 浙江龙泉汇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做好开标记录。 19.8 开标会议结束。 特别说明:政府采购云平台如对电子化开标及评审程序有调整的,按调整后的程序操 作。 20. 资格审查 20.1 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按资格要求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及记录。并当场告知 审查结果。 20.2 经资格审查后合格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不得进入磋商,并按相关规定重新组 织采购。 21. 磋商流程 21.1 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将根据采购货物和服务的特点组建评审小组,其成员由 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和采购人代表组成。评审小组对投标(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 查、询标、评议和推荐中标候选人。 21.2 磋商 21.2.1 符合性审查 根据采购文件的规定,从投标(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采购文件的响应程 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通过符合性审查不足三家的, 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按相关规定重新组织采购。 21.2.2 磋商 评审小组对投标(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并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程序、评定中标的标 准等事项与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进行多轮磋商。 (1)评审小组按递交投标(响应)文件的逆顺序,对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评审小 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 浙江龙泉汇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电话/传真:0578-7128816 27 商机会。 (2)在磋商过程中,评审小组可以根据采购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 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条款。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 对采购文件作出实质性变动是采购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评审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电 子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投标的供应商。 供应商应当按照采购文件的变动情况和评审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投标(响应)文件。 (3)采购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评审小组 应当要求所有继续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 不得少于 3家。 采购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 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评审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 3家以 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最后报价是供应商投标(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4)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评审小组采用综合评 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21.2.3 评审 (1)商务技术文件评审 评审小组依据采购文件的规定,对各投标(响应)文件商务技术文件进行独立评审评 分,对客观分应统一意见后统一给分。 (2)报价评审 评审小组依据采购文件的规定,对供应商最终报价的合理性进行审查后计算得分。 22. 投标(响应)文件澄清 22.1 对投标(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 算错误的内容,评审小组应当以书面电子形式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电子形式。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 超出投标(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2.2 磋商过程中,实质性变动的内容,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后,评审小组可以根据采 购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 动采购文件中其他内容。否则评审小组不得变动采购文件中的实质性内容。供应商应当根 据磋商变动情况和评审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内容。 浙江龙泉汇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电话/传真:0578-7128816 28 22.3 报价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修正: (1)报价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报价文件中明细表相应内容不一致的, 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2)报价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的总价为 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5)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上述顺序修正。 (6)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7)修正错误的的磋商最终报价,经供应商的负责人(或被委托人)同意确认后产 生约束力。调整后的磋商最终报价对供应商具有约束作用。若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磋商 最终报价,则其投标(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响应处理。 23. 对投标(响应)文件的比较和评估 23.1 评审小组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办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供应商的投 标(响应)文件、澄清答复内容及重新承诺情况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并按照平等、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投标(响应)文件进行综合评审和评分。 24. 评标报告 评审小组根据磋商记录、全体评审小组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评审结果编写评标 报告,并推荐中标候选人,评审报告由评审小组成员签字确认后提交。 25. 保密和磋商过程的监控 25.1 自项目评审时起至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发布时间止,凡属于审查、澄清、评 估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且与授予合同有关的信息都不得向任何供应商或与上述评审过程无 关的人员透露。 25.2 本项目开标、磋商、评审过程实行全程录音、录像监控,供应商在采购会议、 评审过程中所进行的试图影响评审结果的不公正行为或授予合同决定的过程施加影响的 企图和行为,可能导致其报价被拒绝。 七 投标无效的情形 26. 实质上没有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投标(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供应商如有下 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投标(响应)文件无效: 浙江龙泉汇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电话/传真:0578-7128816 29 26.1 供应商没有按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提交电子加密投标(响应)文件的; 26.2 电子加密投标(响应)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的(出现特殊情况,采用备份 电子加密投标(响应)文件(政府采购云平台上最后生成的具备电子签章的备份电子加密 投标(响应)文件)开标、评标的情形除外); 26.3 不具备投标(响应)文件规定资格要求的; 26.4 投标有效期不足的; 26.5 评审小组评定有实质上 “▲”条款的负偏离的 26.6 评审小组评定有非实质性负偏离超过采购文件规定项数的; 26.7 投标(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款的; 26.8 报价超过投标(响应)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26.9 采购文件中未要求供应商额外免费、无偿赠送或分项报价为 0元情况的; 26.10 投标报价存在漏项或报价数量少于采购要求的; 26.11 评审时如发现供应商的最后报价明显高于其市场报价或低于成本价的,且不能 合理说明原因和提供证明材料的; 26.12 评审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 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 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小组应当将其作为 无效投标处理。 26.13 供应商已明知采购期间或之后企业将发生兼并改制,或提供的产品将停产、淘 汰,或必须有偿使用专供的备品备件和试剂耗材的,及其他应当告知采购人可能影响采购 项目实施或损害采购人利益的信息,不在投标(响应)文件中予以特别说明的; 26.14 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 26.15 在投标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磋商、不按采购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响应) 文件订立合同,或者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 26.16 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投标(响应)文件无效情形。 八 法律责任 27. 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政府采购项目中标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 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公告, 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 浙江龙泉汇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电话/传真:0578-7128816 30 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7.1 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 27.2 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27.3 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27.4 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27.5 在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磋商的; 27.6 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27.7 未按合同的规定、采购文件、投标(响应)文件及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规定 履行责任和义务的。 供应商有前款 27.1 至 27.6 项情形之一的,中标、成交无效。 28. 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 任: 28.1 向评审小组或者评审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28.2 中标或者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28.3 未按照采购文件和中标人投标(响应)文件的规定,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28.4 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 28.5 提供假冒伪劣产品; 28.6 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 供应商有前款第一项规定情形的,中标无效。评审阶段资格发生变化,供应商未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的规定通知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的,处以采购金额 5‰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中标无效。 29. 供应商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由财 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 1至 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30.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对供应商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 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二条 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30.1 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情况 并修改其投标(响应)文件; 30.2 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投标(响应)文件或者 投标(响应)文件; 浙江龙泉汇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电话/传真:0578-7128816 31 30.3 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投标(响应)文件或者投标(响应)文件的 实质性内容; 30.4 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 采购活动; 30.5 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中标、成交; 30.6 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中标、成交; 30.7 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 中标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 30.8 不同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30.9 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0.10 不同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30.11 不同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磋商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30.12 不同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相互混装; 九 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31.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前采购代理机构将对中标候选人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如有行贿犯罪纪录的,将按有关法律、法规及有关文件规定办理。 十 询问 32. 供应商有权就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事项提出询问。 32.1 供应商对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但 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 32.2 对采购文件有疑问的,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 32.3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为合理安排工作进度,建议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前,准 备好书面询问的内容,以现场提交、邮寄或电子邮件方式提交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 项目联系人。 32.4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 5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 32.5 答复内容可能影响投标(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 投标截止时间至少 5日前,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发布公告;不足 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 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 浙江龙泉汇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电话/传真:0578-7128816 32 十一 质疑 33.1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 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 7个工作日内,应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 序环节的质疑,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 94 号令)的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 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33.2 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33.3 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采 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 个工作日 内提出。 33.4 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33.5 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33.6 质疑供应商提供的相关材料中有外文资料的,应将与质疑相关的外文资料完整、 客观、真实地翻译为中文,并注明翻译人员姓名、工作单位、联系方式等信息。 33.7 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质疑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 7 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 面形式答复质疑供应商。 33.8 质疑供应商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进行质疑的,采购代理机构应报告同级政 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由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审查,情况属实的,应列入不良行为 记录,并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 十二 投诉 34.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 15 个工作日内,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 投诉办法》(第 94 号令)的规定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起投诉。 十三 授予合同 35.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及中标(成交)通知书 35.1 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浙江政府采购网”和“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龙泉)” 上发布中标(成交)结果公告。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将包括中标人名称、地址和中标金 额,主要中标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等内容,但不包括国家秘密、 浙江龙泉汇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电话/传真:0578-7128816 33 商业秘密。 35.2 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发放中标(成交)通知书,中标人可现场或通过邮 寄方式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 36. 授予合同时变更数量的权力 36.1 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 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人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总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 金额的百分之十。签订补充合同之前,采购人须经龙泉市财政局相关部门批准,并签书面 补充协议,经浙江龙泉汇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鉴证报龙泉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备 案。 37. 签订合同 37.1 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签订政府采购合 同。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对合同内容进行审查,如发现与采购结果和投标承诺内容不一致 的,应予以纠正。 37.2 采购文件、中标人的投标(响应)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37.3 中标人不遵守采购文件和投标(响应)文件的要约条款及所作的承诺,擅自修 改报价或在接到中标(成交)通知书 30 日内,无故拖延、拒签合同者,采购代理机构和 采购人有权取消供应商的中标资格。 按有关法律法规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 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37.4 询问或者质疑事项可能影响中标(成交)结果的,采购人应当暂停签订合同, 已经签订合同的,应当中止履行合同。(中标(成交)结果的质疑期为中标(成交)结果 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 37.5 中标人应按采购代理机构根据采购文件确定的履约保证金的金额,向采购人交 纳履约保证金。 37.6 履约保证金退还:履约期满后由中标人向采购人申请退还,采购人将以电汇或 转账方式无息退还。中标人在办理退还履约保证金时,应开具保证金收据。 37.6.4 如中标人在履约期间未履行有关义务或项目未验收通过的,采购人将延期退 还中标人履约保证金,直到中标人正常履行有关义务止。 37.6.5 中标人提供的货物质量和服务符合合同约定并经验收合格的,其履约保证金 在项目产品质保期满或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期满后无息退还。 浙江龙泉汇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电话/传真:0578-7128816 34 37.7 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 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 内容除外。 十四 验收 38. 采购人应当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组织对中标人履约情 况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书。验收书应当包括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 38.1 政府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验收时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并出具意 见,验收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告。 38.2 如本项目采购人将邀请其他供应商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核对中标产品的 技术指标、规格型号、保修服务、承诺等内容,是否和采购文件、中标人投标(响应)文 件的内容相符合。 38.3 其他供应商,在项目中标结果公告前将参与验收的人员名单、联系方式等相关 信息书面告知采购人。采购人在验收二日前告知其参加验收的具体时间和地址。参加验收 工作的人员,应提供供应商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38.4 其他供应商应遵守诚实信用、实事求是的原则,在验收期间积极配合采购人组 织的验收工作,不得影响或阻扰验收工作的正常进行。参与验收的一切费用,原则上由供 应商自行承担。 38.5 中标人未按本项目合同、采购文件和中标人投标(响应)文件的规定及政府采 购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责任和义务,采购人有权解除或终止合同,并提请政府采购监管 部门将其列入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十五 政府采购政策 39.1 根据《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文件规定,采购人拟采购的产 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 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 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 39.2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在政府采购 活动对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扶持政策: 39.2.1 本办法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 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 浙江龙泉汇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电话/传真:0578-7128816 35 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 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39.2.2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 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一)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 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 (二)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 (三)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 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 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 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39.2.3 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 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本办法规定 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 6%(工程项目为 3%)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 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 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 3%作为其价格分。 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 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 金额 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 2%(工 程项目为 1%)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 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 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 1%作为其价格分。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 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 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 政策。 39.2.4 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要求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 明函》之外的中小企业身份证明文件。 39.3 供应商符合《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 库〔2017〕141 号)文件要求,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则视同小型、微 浙江龙泉汇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电话/传真:0578-7128816 36 型企业,享受第 39.2 条的扶持政策。 39.4 供应商符合《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4〕68 号)文件要求,并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 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则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第 39.2 条 的扶持政策; 十六 其他事项 40.根据《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 知》财库〔2015〕124 号,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 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 2 家的,竞争性 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 1家的,采 购人(项目实施机构)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 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41. 解释权 41.1 本采购文件是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规定编制的,解释权属浙 江龙泉汇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42.浙江龙泉汇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对决标结果不负责解释。 43.项目监督 43.1 本项目接受市监察、财政、审计等部门的监督。 44.采购代理服务费 44.1 本次采购代理服务费按中标金额的 1.5%收取。 44.2 评标专家评审、交通费用:参照现行的财政部门规定支付; 44.3 采购代理服务费支付:由中标人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中标人在领取中标(成 交)通知书时向浙江龙泉汇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采购代理服务 费可以是现金或银行转账形式支付。 浙江龙泉汇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电话/传真:0578-7128816 37 第四章 政府采购合同格式 政 府 采 购 合 同 合同编号: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采购人:(以下称甲方) 中标人:(以下称乙方) 签署地点: 签署日期: 浙江龙泉汇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电话/传真:0578-7128816 38 根据 的采购文件,项目编号: , 在 年 月 日开标会上,经评审小组评定 (乙方)为中标人。甲、乙 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 及采购文件和乙方投标(响应)文件的规定,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同意按照下面的条 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 一、组成本合同的有关文件 下列文件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应该认为是一个整体,彼此相互解释,相互补充。 组成合同的多个文件的优先支配地位的次序如下: 1.补充协议(如有) 2.本合同书 3.中标(成交)通知书 4.乙方澄清修改文件 5.乙方投标(响应)文件 6.采购文件澄清(修改)、更正文件 7.采购文件 二、主要服务内容 1. 2.乙方应按照采购文件和乙方投标(响应)文件的规定提供服务,详细服务内容见 采购文件和乙方投标(响应)文件。 三、合同金额 1.本合同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整(¥: 元),分 项价款详见乙方投标(响应)文件“分项报价表”。 2.本合同金额应包括本次项目实施所需的 政策 性文件规定费用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所有费用。 四、技术资料 1.乙方应按采购文件和乙方投标(响应)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有关技术资料。 2.没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 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 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 五、知识产权 浙江龙泉汇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电话/传真:0578-7128816 39 乙方应保证提供服务过程中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 六、转包或分包 1.本合同范围的服务(产品),应由乙方直接供应,不得转让他人供应; 2. 除非得到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部分分包给他人供应。甲方有绝对权力阻 止分包。 3.如有转让和未经甲方同意的分包行为,甲方有权给予终止合同。 七、服务质保期和服务质保金(选用) 1.服务质保期 年。(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 2.服务质保金 元。 八、合同履行时间、履行方式及履行地点 1.履行时间: ; 2.履行方式: ; 3.履行地点: ; 九、款项支付 付款方式: 。 十、税 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 十一、质量保证 1.乙方应按采购文件和乙方投标(响应)文件规定向甲方提供服务。 2.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在 6小时内到达甲方现场。 3.在服务质保期内,乙方应对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 用。 4.本项目质量保证的特殊条款: 十二、违约责任 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接受服务的,甲方向乙方偿付合同款项百分之五作为违约 金。 2.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款项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五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3.乙方逾期提供服务的,每日向甲方支付千分之六违约金。逾期超过约定日期 3个 工作日不能提供服务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逾期提供服务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 浙江龙泉汇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电话/传真:0578-7128816 40 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 5%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 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 4.乙方未按本合同、采购文件和乙方投标(响应)文件的规定及政府采购法律、法 规的规定履行责任和义务,甲方有权解除或终止合同,并提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将其列 入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十三、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除《政府采购法》第 50 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双方不得擅自 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 十四、不可抗力 1.如果双方中任何一方遭遇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 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不可抗力所影响的时间。 2.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的事故发生后尽快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尽快 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送达另一方。 3.不可抗力使合同的某些内容有变更必要的, 双方应通过协商达成进一步履行合 同的协议,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的,合同终止。 十五、争议的解决 1.因服务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 能解决争议,则采取以下第 1.1 种方式解决争议: 1.1 向 丽水 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申请仲裁; 1.2 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在仲裁期间,本合同应继续履行。 十六、合同生效及其他 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被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需经浙江龙泉汇诚项目 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见证。 2.浙江龙泉汇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为甲方的采购代理机构,根据甲方的授权代 其采购确定乙方为中标人,浙江龙泉汇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作为合同见证方,但不 承担本合同规定的甲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3.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甲方须经龙泉市财政局相关 部门批准,并签书面补充协议,经浙江龙泉汇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见证报龙泉市财 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备案,方可作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浙江龙泉汇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电话/传真:0578-7128816 41 4.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5.本合同一式七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一份交浙江龙泉汇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 司存档,二份报送龙泉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备案。 6.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 甲 方: 乙 方: 盖 章: 盖 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被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被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地 址: 地 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 话: 电 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见证方:浙江龙泉汇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备案方: 盖 章: 盖 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注:本合同作为示范文本,具体以中标人与采购人所签定正式合同为准。 浙江龙泉汇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电话/传真:0578-7128816 42 第五章 投标(响应)文件格式 一 资格文件格式 资格文件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供应商名称(盖章): 日 期: 浙江龙泉汇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电话/传真:0578-7128816 43 1、营业执照扫描件 要求: 1.提供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营业执照扫描件; 2.扫描件须加盖公章确认。 浙江龙泉汇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电话/传真:0578-7128816 44 2、负责人身份证扫描件;若有被委托人的,则还应当提供授权委 托书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扫描件 2.1 负责人身份证扫描件 内容要求: 1.提供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2.扫描件须加盖公章确认。 浙江龙泉汇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电话/传真:0578-7128816 45 2.2 授权委托书 (采购人名称) : 我 (负责人姓名)系 (供应商名称)的负责人,现授 权委托本单位在职职工 (姓名)以我方的名义参加就贵方组织的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的投标活动,并代表我方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 的磋商、开标、评审、签约等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 我方对被委托人的签字或盖章事项负全部责任。 本授权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送达贵方以前,本授权委托书 一直有效。被委托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 被委托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声明。 供应商盖章: 日 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被委托人工作单位: 职务: 身份证号码: 性别: ▲注: 1.供应商为法人企业的,其负责人为其法定代表人;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其负责 人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其负责 人为自然人本人。 2.委托人为上述条款中的负责人。 3.本“授权委托书”需附负责人、被委托人身份证件扫描件,如扫描件不清晰或错 误的,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4. 若是负责人参会的,不需要提供此授权委托书。 浙江龙泉汇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电话/传真:0578-7128816 46 负责人身份证件扫描件: 正面: 反面: 被委托人身份证件扫描件: 正面: 反面: 供应商盖章: 日 期: 浙江龙泉汇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电话/传真:0578-7128816 47 3、具有良好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承 诺函 (采购人名称) : 我方参与的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的投标活动,我方郑重承诺, 我方具有良好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不偷逃税款和逃避 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如有虚假,采购人可取消我方任何资格(投标/中标/签订合同), 我方对此无任何异议。 特此承诺! 供应商盖章: 日 期: 浙江龙泉汇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电话/传真:0578-7128816 48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采购人名称) : 我方参与的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的投标活动,我方郑重承诺, 我方承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如有虚假,采购人可取消我方 任何资格(投标/中标/签订合同),我方对此无任何异议。 特此承诺! 供应商盖章: 日 期: 浙江龙泉汇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电话/传真:0578-7128816 49 5、无重大违法及相关失信记录声明书 (采购人名称) : 我方参与的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的投标活动,我方郑重声明, 我方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 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 政处罚);投标截止之日至前三年内,在“信用中国网” (www.creditchina.gov.cn) 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 记录名单;投标截止前,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在处罚有效期 内无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记录名单。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 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我方对此声明负全部法 律责任。 特此声明。 供应商盖章: 日 期: 6、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扫描件(若有) 浙江龙泉汇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电话/传真:0578-7128816 50 二 商务技术文件格式 商务技术文件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供应商名称(盖章): 日 期: 浙江龙泉汇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电话/传真:0578-7128816 51 1、投标声明书 (采购人名称) : (供应商名称) 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经营地址。 我(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名字)系 (供应商名称) 为负责人,我方愿意 参加贵方组织的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的投标活动。为便于贵方公正、择 优地确定供应商以及投标产品和服务,我方就本次投标有关事项郑重承诺如下: 1、我方向贵方提交的所有投标(响应)文件、资料都是准确的和真实的。 2、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 购法实施条例》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条件,并真实提供相关 材料。 3、提供供应商须知规定的全部投标(响应)文件,包括: 电子加密投标(响应)文件; 备份电子加密投标(响应)文件份(政府采购云平台上最后生成的具备电子签章的 备份电子加密投标(响应)文件); 电子加密投标(响应)文件、备份电子加密投标(响应)文件(政府采购云平台上 最后生成的具备电子签章的备份电子加密投标(响应)文件)具有同等效力,内容应完 全一致; 供应商须知要求的供应商提交的全部文件; 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和交付的货物和服务的价格详见报价表。 4、如果我方中标,在合同签订后天(日历天)完成该项目 5、如果我方中标,将派出(姓名及身份证号码),作为本项目与采购单位联系的 项目实施负责人,联系手机号码:。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并承诺项目实施负责人不更 换,若确需更换的,书面征得采购人同意后才准予更换。 6、我方的投标有效期自在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 90 天内有效。 7、我方在磋商之前已经与贵方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完全理解并接受采购文件的各 项规定和要求,对采购文件的合理性、合法性不再有异议。 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真实完整的任何与该项磋商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 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 8、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采购文件,包括采购文件的澄清或修改文件(如有的话)、 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已经了解我方对于采购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有依法进行询 浙江龙泉汇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电话/传真:0578-7128816 52 问、质疑、投诉的权利及相关渠道和要求。 9、我方不是采购人的附属机构,并未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 管理、监理、监测等服务。 10、我方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供应商有下 列情形之一的,处以采购金额 5‰以上 10‰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 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 (二)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三)与采购人、其它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四)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五)在投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磋商的; (六)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 11.如中标,本投标(响应)文件至本项目合同履行完毕止均保持有效,我方将按 本项目合同、采购文件和投标(响应)文件的规定及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责 任和义务,否则我方愿意承担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将我方列入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名 单。 12、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不利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 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 与本次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供应商盖章: 日 期: 注:▲按照本声明书要求填报。 浙江龙泉汇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电话/传真:0578-7128816 53 2、供应商投标申请表 机构代码编号 供应商名称 营业执照编号 供应商地址 注册日期 注册资金 供应商网址 E-mail 负责人 联系电话: 手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手机: 主营项目 兼营项目 本单位申请参加下列采购项目的投标: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投标品牌(如采购文件有 品牌可选) 1 2 3 4 供应商盖章: 日 期: 浙江龙泉汇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电话/传真:0578-7128816 54 3、商务响应表 内容要求: 1.供应商须针对采购需求中有关要求逐个作出实质性的响应,请按采购需求内容的顺序 进行详细描述。 2.本项目采购需求中有关要求只是基本要求,供应商可以根据投标产品/服务实际技术 指标作出优于或等同于采购需求的承诺。 3.内容请按第二章和第五章内容要求编制,格式自拟。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类别 采购文件要求 供应商承诺 备注 1 2 3 4 供应商盖章: 日 期: 浙江龙泉汇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电话/传真:0578-7128816 55 4、整体服务方案 内容要求: 1.供应商须针对采购需求中有关要求逐个作出实质性的响应,请按采购需求内容的顺序进 行详细描述。 2.本项目采购需求中有关要求只是基本要求,供应商可以根据投标产品/服务实际技术指 标作出优于或等同于采购需求的承诺。 3.内容请按第二章和第五章内容要求编制,格式自拟。 浙江龙泉汇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电话/传真:0578-7128816 56 5、项目现状分析 内容要求: 1.供应商须针对采购需求中有关要求逐个作出实质性的响应,请按采购需求内容的顺序进 行详细描述。 2.本项目采购需求中有关要求只是基本要求,供应商可以根据投标产品/服务实际技术指 标作出优于或等同于采购需求的承诺。 3.内容请按第二章和第五章内容要求编制,格式自拟。 浙江龙泉汇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电话/传真:0578-7128816 57 6、管理规章制度及考核方法 内容要求: 1.供应商须针对采购需求中有关要求逐个作出实质性的响应,请按采购需求内容的顺序进 行详细描述。 2.本项目采购需求中有关要求只是基本要求,供应商可以根据投标产品/服务实际技术指 标作出优于或等同于采购需求的承诺。 3.内容请按第二章和第五章内容要求编制,格式自拟。 浙江龙泉汇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电话/传真:0578-7128816 58 7、项目设备配置 内容要求: 1.供应商须针对采购需求中有关要求逐个作出实质性的响应,请按采购需求内容的顺序进 行详细描述。 2.本项目采购需求中有关要求只是基本要求,供应商可以根据投标产品/服务实际技术指 标作出优于或等同于采购需求的承诺。 3.内容请按第二章和第五章内容要求编制,格式自拟。 浙江龙泉汇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电话/传真:0578-7128816 59 8、项目人员配置 项目负责人等人员简历表 姓名 性别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毕业院校专 业 毕业时间 从事本专业 时间 为供应商服务 时间 执业时间 职称 在本项目拟任职务 说明及相关介绍: 主要经历 时间 参加过的类似项目名称及规模 该项目中担任职务 浙江龙泉汇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电话/传真:0578-7128816 60 人员配备表及职责分工情况 序号 姓名 性别 出生日期 学历 专业 技术职称 在本项目 拟任职务 一旦我单位成交,我方保证并派驻上述项目管理机构。上述填报内容真实,若不真实,愿按有关规 定接受处理。项目管理班子机构设置、职责分工等情况另附资料说明。人员班子应附有毕业证书、 资格证书、职称证书、评标办法中所涉及的评定内容等复印件。 浙江龙泉汇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电话/传真:0578-7128816 61 9、食材要求保证措施 内容要求: 1.供应商须针对采购需求中有关要求逐个作出实质性的响应,请按采购需求内容的顺序进 行详细描述。 2.本项目采购需求中有关要求只是基本要求,供应商可以根据投标产品/服务实际技术指 标作出优于或等同于采购需求的承诺。 3.内容请按第二章和第五章内容要求编制,格式自拟。 浙江龙泉汇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电话/传真:0578-7128816 62 10、质量要求保证措施 内容要求: 1.供应商须针对采购需求中有关要求逐个作出实质性的响应,请按采购需求内容的顺序进 行详细描述。 2.本项目采购需求中有关要求只是基本要求,供应商可以根据投标产品/服务实际技术指 标作出优于或等同于采购需求的承诺。 3.内容请按第二章和第五章内容要求编制,格式自拟。 浙江龙泉汇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电话/传真:0578-7128816 63 11、服务要求保证措施 内容要求: 1.供应商须针对采购需求中有关要求逐个作出实质性的响应,请按采购需求内容的顺序进 行详细描述。 2.本项目采购需求中有关要求只是基本要求,供应商可以根据投标产品/服务实际技术指 标作出优于或等同于采购需求的承诺。 3.内容请按第二章和第五章内容要求编制,格式自拟。 浙江龙泉汇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电话/传真:0578-7128816 64 12、突发事件或重大活动保障措施 内容要求: 1.供应商须针对采购需求中有关要求逐个作出实质性的响应,请按采购需求内容的顺序进 行详细描述。 2.本项目采购需求中有关要求只是基本要求,供应商可以根据投标产品/服务实际技术指 标作出优于或等同于采购需求的承诺。 3.内容请按第二章和第五章内容要求编制,格式自拟。 浙江龙泉汇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电话/传真:0578-7128816 65 13、项目履行承诺 内容要求: 1.供应商须针对采购需求中有关要求逐个作出实质性的响应,请按采购需求内容的顺序进 行详细描述。 2.本项目采购需求中有关要求只是基本要求,供应商可以根据投标产品/服务实际技术指 标作出优于或等同于采购需求的承诺。 3.内容请按第二章和第五章内容要求编制,格式自拟。 14、其他 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商务技术证明资料。 浙江龙泉汇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电话/传真:0578-7128816 66 三 报价文件格式 报价文件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供应商名称(盖章): 日 期: 浙江龙泉汇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电话/传真:0578-7128816 67 1、开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报价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名称 金额 项目总报价 大写:肆拾伍万元整(¥:450000.00) ▲注: 1.投标(响应)文件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有选择的或者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2.相关报价明细表填写时,应详细注明该表列举的费用及分项清单。 3.报价超过采购最高限价的,供应商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4.供应商报价只有总报价而无分项报价的,供应商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供应商报 价只有分项报价而无总报价的,其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5.报价一经涂改,应在涂改处加盖单位公章,否则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 人。 6.本次报价采用综合报价,应包括本次项目实施所需的食材、包装、运输费、上下车、 检测设备、人工工资(含节假日加班费)、人员食宿与交通、运输工具、办公 、通信、 劳保、福利、利润、税金、培训、奖罚措施、保险(包括医疗、工伤、养老等社会保险、 人身意外保险及公众责任险)、政策性收费以及实施本项目所需的其他一切费用,供应商 应列入而未列入其中的费用,均视为已包含在内,风险由供应商承担。 7.供应商未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注明上述相关明细或证明的,造成后果由供应商自 行承担。 供应商盖章: 日 期: 浙江龙泉汇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电话/传真:0578-7128816 68 2、分项报价表 序号 品类 投标结算率(%) 1 米、面粉、食用植物油 2 蔬菜类 3 调料类、冷冻食品类 4 鲜猪肉 5 其他肉食(牛羊肉、内脏等) 6 水产类、家禽及禽蛋类 7 干货类及腌腊肉类、豆制品及酱腌菜类、干湿面类、副食 及其他类、水果类 ▲注: 1.报价方式: 1.1 本项目采用结算率进行报价,请供应商参照丽水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http://f gw.lishui.gov.cn/)公布的丽水市区民生商品市场价格信息和粮油零售价格信息及龙泉 市各农贸市场价格进行综合报价。 1.2 整个项目分品类报价,供应商需根据分类分别报出结算率,投标价格包括货物价 款、劳务、质检(自检)、包装、运输、搬运、管理、风险、保险、税费、质保及不可预 见费用等全部费用,即运送至各使用单位食品仓库内的包干价格,请供应商自行考虑价格 波动等等一切风险。 2.基准单价的确定:以每周丽水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http://fgw.lishui.gov.cn/) 公布丽水市区民生商品市场价格信息公示显示三家农副市场(府前菜市场、仓前菜市场、 灯塔菜市场)的最低价格和丽水市粮油零售价格信息中同类(规格和质量相当或同品牌) 商品的最低价格作为基准单价。如丽水市发改委公布价格中没有参考价格的,由采购人组 织采价小组到龙泉市各农贸市场进行采价,选择同类(规格和质量相当或同品牌)商品最 低价(特价促销商品除外)作为基准单价。 3.结算方式:结算金额=基准单价×中标结算率×实际送达验收合格的数量。 浙江龙泉汇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电话/传真:0578-7128816 69 4.结算依据:中标后,以中标人的中标结算率作为最终供货结算依据,合同期内结算 率不作调整。 5.投标结算率保留小数 1 位,如 95.1%。 供应商盖章: 日 期: 浙江龙泉汇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电话/传真:0578-7128816 70 3、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 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 (单位名称) 的 (项目名称) 采购 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 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 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 ,属于 (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承建(承接)企业为 (企业名称) ,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 元?,属于 (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2. (标的名称) ,属于 (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承建(承接)企业为 (企业名称) ,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 元,属于 (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 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 不填报。 浙江龙泉汇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电话/传真:0578-7128816 71 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 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 单位,且本单位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 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 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浙江龙泉汇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电话/传真:0578-7128816 72 5、监狱企业证明格式 监狱企业证明 注:须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 业的证明文件。 浙江龙泉汇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电话/传真:0578-7128816 73 第六章 评审办法和细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本项目的实际, 按照公正、公平、科学、择优的原则选择中标人,特制定本办法。 一 总则 1.1 为最大限度地保护各当事人的权益,评审小组应严格按照采购文件的商务技术、 报价要求,对投标(响应)文件进行综合分析评价并编制评标报告。评审小组成员必须严 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泄漏评审有关的情况,不得索贿受贿,不得参加影响评审的任何活 动。 1.2 本次评审方法采取百分制综合评分法,按最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最终得分 相同的,按最终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最终得分且报价相同的,按商务技术得分由高到 低顺序排列。评审小组按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二 评审小组 2.1 评审小组 2.1.1 成员: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评审小组成 员总数的三分之二。除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的情形外,评审小组成员由浙江龙泉汇诚项目 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在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2.1.2 职责:严格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执行,评审小组成员应按采购文件 规定的评审要求、评审程序、评审内容、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评审,对评审意见承担 个人责任。 2.2 评审小组成员的评审情况和评审意见受监督人员和浙江龙泉汇诚项目管理咨询有 限公司审查,如发现评审小组成员的评审意见带有明显倾向性,或不按规定程序和标准评 审、计分的,可要求评审小组成员进行书面澄清和说明。 三 磋商程序 3.1 符合性审查 评审小组会依据采购文件的规定,从投标(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采购文 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通过符合性审查 不足三家的,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按相关规定重新组织采购。 3.2 磋商 3.2.1 评审小组对投标(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并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程序、评定中 浙江龙泉汇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电话/传真:0578-7128816 74 标的标准等事项与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进行多轮磋商。 (1)评审小组按投标(响应)文件送达的供应商逆顺序分别进行磋商。评审小组所 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 会。 (2)投标(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 错误的内容,评审小组应当以书面电子形式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 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投标(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响应)文 件的实质性内容。 (3)在磋商过程中,评审小组可以根据采购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 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条款。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 对采购文件作出实质性变动是采购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评审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电 子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4)采购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评审小组 应当要求所有继续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 不得少于 3家。 采购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 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评审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 3家以 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最后报价是供应商投标(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5)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评审小组采用综合评 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3.2.2 磋商注意事项 (1)磋商时,参与磋商的供应商应派代表在指定的地点参加磋商。参与磋商的供应 商人员应及时解释和澄清投标(响应)文件相关内容,以书面的形式重新做出承诺并签署 确定。后一轮磋商的价格、服务承诺及优惠条件等必须优于或等于前一轮磋商的价格、服 务承诺及优惠条件等。 (2)评审时如发现供应商的报价明显高于其市场报价或低于成本价的,应要求该供 应商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该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原因并提供证明材料的,评审 小组应将该供应商的采购投标(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同时采购组织机构应将该情况报 同级财政部门,并视情将其列入不良供应商名单。 (3)出席磋商的有关人员:监督小组、评审小组成员和浙江龙泉汇诚项目管理咨询 有限公司工作人员;监督小组负责现场监督。参与磋商的供应商的所有投标(响应)文件 (包括每次报价及重新承诺)截至时间前由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进行接收,任何参与磋商 的个人均不得私自拆封。评审小组负责本次项目所有磋商任务,包括全程磋商、推荐中标 候选人、填写评审报告等。 浙江龙泉汇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电话/传真:0578-7128816 75 3.3 评审 3.3.1 商务技术文件评审 (1)评审小组依据采购文件的规定,对各供应商的商务技术文件进行独立评审。对 各投标(响应)文件进行比较和必要的澄清,并根据审查、澄清、演示、样品等情况结合 评审办法进行独立打分; (2)各供应商的商务技术得分,为各评审小组成员对该供应商的商务技术得分结果 汇总后的算术平均数。 (3)磋商小依据采购文件的规定,对各供应商的商务技术文件进行评审,对客观分 应统一意见后统一给分。 3.3.2 报价文件评审 (1)评审小组依据采购文件的规定,对各供应商的最终报价的合理性进行审查,必 要时可要求供应商对其报价做出澄清、说明。 (2)报价修正; (3)评审小组根据供应商的报价和评审标准,计算各供应商的报价得分。 3.3 评标结果 3.3.1 评审结果汇总,供应商结果排序; 3.3.2 起草评标报告,确定中标候选人; 3.3.2.1 评标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采购公告刊登的媒体名称、开标日期和地点; (2)供应商名单和评审小组名单; (3)评审方法和标准; (4)开标记录和评审情况及说明,包括无效供应商名单及原因; (5)评审结果,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或者经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的中标人; (6)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包括评审过程中供应商根据评审小组要求进行的澄清、 说明或者补正,评审小组成员的更换等。 四 评审一般规定 4.1 本评审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 100 分。 4.1.1 由评审小组讨论后统一打分。 4.1.2 本项目商务技术权重为 80%,总分值为 80 分:评审小组对各投标(响应)文件 的商务技术标经充分审核、讨论后,在规定的分值内由评审小组成员单独评定打分。如果 某个单项的打分超过所规定的分值范围,则该张打分表无效。供应商最终商务技术得分为 各评审小组成员对该供应商的商务技术得分结果汇总后的算术平均数。 4.1.3 商务技术总分为 80 分, 评审小组成员按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办法进行评审。 浙江龙泉汇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电话/传真:0578-7128816 76 4.1.4 报价权重为 20%,总分值为 20 分(其中米、面粉、食用植物油报价满分为 2 分,报价权重 2%;蔬菜类报价满分为 5 分,报价权重 5%;调料类、冷冻食品类报价满分 为 2 分,报价权重 2%;鲜猪肉报价满分为 5 分,报价权重 5%;其他肉食(牛羊肉、内脏 等)报价满分为 2 分,报价权重 2%;水产类、家禽及禽蛋类报价满分为 2 分,报价权重 2%;干货类及腌腊肉类、豆制品及酱腌菜类、干湿面类、副食及其他类、水果类报价满分 为 2 分,报价权重 2%。),由评审小组成员按各供应商的报价统一计算。 4.1.5 评审小组成员在规定的分值范围内独立打分,评分保留两位小数,如某分项评 分要素为 2分,则评审小组成员在 0.01~2 分内打分。 五 评审内容及标准 5.1 商务技术部分评审内容及分值 序号 评审内容 评审标准 分值 1 整体服务方案 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服务方案、服务方式、食材采购 方式、配送响应及处理时间以及资金运转保证等的全面 性、科学性、规范性和可操作性以及对采购需求响应情 况等内容由评审专家酌情打分。 0-8 2 项目现状分析 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现状的分析、难点、欠缺点描述、 服务目标等内容由评审专家酌情打分。 0-4 3 管理规章制度 及考核方法 根据供应商食品采购、食品安全检测、配送、卫生管理、 从业人员管理等制度或标准的规范性,科学性、详细完 备等内容由评审专家酌情打分。 0-6 4 项目设备配置 根据供应商配置的配送车辆、仓储设备、检测设备、留 样设备的全面性、先进性、专业性以及对采购需求响应 情况等内容由评审专家酌情打分。 0-9 5 项目人员配置 根据项目服务人员的数量,工作经验,年龄结构以及对 采购需求响应情况等内容由评审专家酌情打分。 0-8 6 食材要求保证 措施 根据供应商食材的采购地或生产地远近、新鲜度、保障 性以及对采购需求响应情况等内容由评审专家酌情打 分。 0-9 根据供应商食材要求保证措施的全面性、可行性、可靠 性以及对采购需求响应情况等内容由评审专家酌情打 分。 0-9 7 质量要求保证 措施 根据供应商质量要求保证措施的全面性、可行性、可靠 性以及对采购需求响应情况等内容由评审专家酌情打 分。 0-9 8 服务要求保证 措施 根据供应商服务要求保证措施的全面性、可行性、可靠 性以及对采购需求响应情况等内容由评审专家酌情打 分。 0-8 9 突发事件或重 根据供应商突发事件或重大活动保障措施的及时性、可 0-5 浙江龙泉汇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电话/传真:0578-7128816 77 大活动保障措 施 靠性以及对采购需求响应情况等内容由评审专家酌情打 分。 10 项目履行承诺 根据供应商项目履行承诺以及对采购需求响应情况等内 容由评审专家酌情打分。 0-5 5.2 供应商报价满分为 20 分,报价权重 20%(其中米、面粉、食用植物油报价满分为 2 分,报价权重 2%;蔬菜类报价满分为 5 分,报价权重 5%;调料类、冷冻食品类报价满 分为 2 分,报价权重 2%;鲜猪肉报价满分为 5 分,报价权重 5%;其他肉食(牛羊肉、内 脏等)报价满分为 2 分,报价权重 2%;水产类、家禽及禽蛋类报价满分为 2 分,报价权 重 2%;干货类及腌腊肉类、豆制品及酱腌菜类、干湿面类、副食及其他类、水果类报价 满分为 2 分,报价权重 2%。),由评审小组成员根据以下内容统一计算打分: 5.2.1.报价评分应在报价范围口径一致的评定价基础上进行。属采购文件不清楚引起 的报价内容和口径不一致的,则按有关规定统一调整报价内容和口径,计算出供应商的最 终报价。属供应商失误造成的报价差错和遗漏,不得调整。 5.2.2 最终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作无效投标(响应)文件处理。 5.2.3 最终报价有漏项的或报价数量少于采购文件要求数量的,其报价无效,且报价 得分为 0分,并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如最终报价有增项的或报价数量多于采购文件要求数量的,不对其价格进行修正。若 该供应商中标的,将按其承诺的有利于采购人的增项和数量进行供货,风险由供应商自行 承担。 5.2.4 报价得分按以下方式计算: ⑴对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办法规定的小 微企业报价给予 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各品类投标报价计算公式如下: 各品类投标报价=∑各品类其他的报价+∑各品类小微企业报价×(1-6%); ⑵并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各品类评标基准价和各品类投标报价; ⑶各品类评标基准价=各品类投标报价中的最低报价; ⑷各品类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总计得 20 分(其中米、面粉、食用植物油报价 满分为 2 分,报价权重 2%;蔬菜类报价满分为 5分,报价权重 5%;调料类、冷冻食品类 报价满分为 2 分,报价权重 2%;鲜猪肉报价满分为 5分,报价权重 5%;其他肉食(牛羊 肉、内脏等)报价满分为 2 分,报价权重 2%;水产类、家禽及禽蛋类报价满分为 2 分, 报价权重 2%;干货类及腌腊肉类、豆制品及酱腌菜类、干湿面类、副食及其他类、水果 类报价满分为 2 分,报价权重 2%。),其他供应商的报价得分按下列公式计算: 各品类投标报价得分=(各品类评定基准价/各品类投标报价)×各品类报价权重× 浙江龙泉汇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电话/传真:0578-7128816 78 100。 5.3 本项目最终得分=商务技术得分+报价得分(米、面粉、食用植物油得分+蔬菜类 得分+调料类、冷冻食品类得分+鲜猪肉得分+其他肉食(牛羊肉、内脏等)得分+水产类、 家禽及禽蛋类得分+干货类及腌腊肉类、豆制品及酱腌菜类、干湿面类、副食及其他类、 水果类得分); 5.4 评分时保留小数 2位,计算评分值时保留小数 2位,小数点采用四舍五入方法。 六 评审纪律和要求 6.1 评审小组成员必须公平、公正评审,遵纪守法,客观、廉洁地履行职责。 6.2 评审小组成员在评审开始前,应关闭并上交随身携带的各种通信工具。 6.3 评审小组成员在评审过程中,未经许可不得中途离开评审现场,不得迟到早退。 6.4 评审小组成员和工作人员不得透露评审过程中的讨论情况和评审结果。 6.5 评审时,评审小组成员须按采购文件规定的程序、条件和标准,对供应商投标(响 应)文件的合规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进行审查、比较和评估,其中对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主要技术参数、报价和其他评审要素等,评审小组成员应逐项进行审查、比较,不得漏评 少评。如发现与采购文件要求相偏离的,应对其偏离情形进行必要的核实,并在工作底稿 中予以说明;如属于实质性偏离或符合无效投标(响应)文件的,可询问供应商,并允许 供应商进行陈述申辩,但不允许其对偏离条款进行补充、修正或撤回。 6.6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向评审小组的评审小组成员作倾向性、误导性的解释 或者说明。 6.7 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为评审小组成员提供必要的评审条件和相应的评审工作底稿, 并严格按规定程序组织评审小组成员有步骤地进行项目评审,对各评审小组成员的评审情 况和评审意见进行合理性和合规性审查,对明显畸高、畸低的重大差异评审情况(如其总 评分偏离平均分 30%以上),提醒相关评审小组成员进行复核或书面说明理由。 6.8 评审小组成员在评审过程中不得将自己的观点强加给其他评审小组成员,评审小 组成员应自主发表见解,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6.9 评审结束后,评审小组应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项目评审报告。评审报告是采购人 确定中标人的合法依据,评审小组应当如实、客观地反映评审情况,按采购文件的评审办 法和细则的规定推荐中标候选人,说明推荐理由,并重点对中标候选人的技术、服务和价 格等情况进行评价和比较。如供应商报价为最高报价的,评审报告中必须对其报价的合理 性等进行分析和特别说明。 浙江龙泉汇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电话/传真:0578-7128816 79 6.10 评审小组成员应当独立、客观、公正地提出评审意见,不得带有倾向性,不得 影响其他评审小组成员评审,并在评审报告上签字;如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可在报告上 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将视为同意。 6.11 评审小组成员应当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评审中 获悉的商业秘密。 评审小组在评审过程中发现供应商有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为的,应 当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 6.12 采购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评审小组应当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代 理机构说明情况。 6.13 评审小组成员应当配合采购代理机构答复供应商提出的质疑。 6.14 评审小组成员应当配合财政部门的投诉处理工作。 6.15 评审小组成员有如下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 的罚款: 6.15.1 明知应当回避而未主动回避的; 6.15.2 在知道自己为评审小组成员身份后至评审结束前的时段内私下接触供应商的; 6.15.3 在评审过程中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的; 6.15.4 在评审过程有明显不合理或者不正当倾向性的; 6.15.5 未按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进行评审的。 6.15.6 上述 6.15.1 至 6.15.5 行为影响中标(成交)结果的,中标(成交)结果无 效。 6.16 采购代理机构可对各评审小组成员的专业技术水平和职业道德素质等情况进行 评价,并可将评价意见在评审结束后 2个工作日内反馈给财政部门,财政部门以此作为对 评审小组成员的考核管理依据。 6.17 政府采购评审小组成员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 进行独立评审或者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的,由财政部门给予警告,并处 2000 元以上 2万元以下的罚款;影响中标、成交结果的,处 2万元以上 5万元以下的罚款,禁止其参 加政府采购评审活动。 政府采购评审小组成员与供应商存在利害关系未回避的,处 2万元以上 5万元以下的 罚款,禁止其参加政府采购评审活动。 政府采购评审小组成员收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贿赂或者获取其他不正当 浙江龙泉汇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电话/传真:0578-7128816 80 利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处 2万元以上 5万元以下的罚 款,禁止其参加政府采购评审活动。 政府采购评审小组成员有上述违法行为的,其评审意见无效,不得获取评审费;有违 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目 录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四、投标(响应)文件提交 五、开启 六、公告期限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第二章 采购需求 第三章 供应商须知 前附表 一 总则 二 采购文件说明 三 投标(响应)文件的编制 9.3其中电子加密投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供应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投标(响应)文件 9.4投标(响应)文件的形式和效力 四 投标保证金 五 投标(响应)文件的加密、标记、提交、修改和撤回 六 开标和投标 七 投标无效的情形 八 法律责任 九 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十 询问 十一 质疑 十二 投诉 十三 授予合同 十四 验收 第四章 政府采购合同格式 第五章 投标(响应)文件格式 一 资格文件格式 1、营业执照扫描件 2.1负责人身份证扫描件 3、具有良好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函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5、无重大违法及相关失信记录声明书 二 商务技术文件格式 1、投标声明书 2、供应商投标申请表 3、商务响应表 4、整体服务方案 5、项目现状分析 6、管理规章制度及考核方法 7、项目设备配置 8、项目人员配置 9、食材要求保证措施 10、质量要求保证措施 11、服务要求保证措施 12、突发事件或重大活动保障措施 13、项目履行承诺 14、其他 三 报价文件格式 1、开标一览表 2、分项报价表 3、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日 期: 5、监狱企业证明格式 第六章 评审办法和细则 一 总则 二 评审小组 三 磋商程序 四 评审一般规定 五 评审内容及标准 六 评审纪律和要求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