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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河市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厨具设备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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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131082210151三河市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内部食堂设备询价(二次)成交公告

招标详情

Z131082210151三河市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内部食堂设备询价(二次)成交公告
发布时间: 2021-11-09
一、项目编号:
Z131082210151
二、项目名称:
三河市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内部食堂设备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供应商组织机构代码
北京大江富地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市密云区河南寨镇密顺路18号产业基地办公楼420室-3789911101065768959788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
供应商名称 货物名称 货物品牌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 中标金额 下浮率 费率 优惠率 优惠产品说明 优惠价
北京大江富地科技有限公司食堂设备食堂设备食堂设备1382000382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薛书德、何军、田磊(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无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三河市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本级)
地址 : 三河市鼎盛东大街4号
联系方式: 田磊 0316-321562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 三河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地址 : 三河市贤人西大街216号
联系方式 : 王慧 0316-715196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慧
电话: 0316-7151965
十、附件
Z131082210151三河市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内部食堂设备询价 (二次)
QQ截图202111091436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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询价采购

询价通知书

项目编号:Z131082210151

项目名称:三河市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内部食堂设备询价

三河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0二一年十一月


询价通知书目录

1.目 录 ……………………………………………………………………1

2.第一部分 询价邀请函 ……………………………………………………2

3.第二部分 采购人需求书 …………………………………………………7

4.第三部分 供应商须知……………………………………………………16

5第四部分 评标程序及标准 …………………………………………… 24

6第五部分 政府采购合同(样本)………………………………………27

7.第六部分 询价响应文件格式 ………………………………………… 31


第一部分 询价邀请函

三河市政府采购中心受三河市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委托,就内部食堂设备进行询价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一、项目编号:Z131082210151

二、项目名称:三河市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内部食堂设备询价

三、项目内容

1、采购需求:采购项目详细技术参数、执行标准及具体要求详见询价文件第二部分“采购人需求书”。

2、项目预算金额:41.5350万元整。

3、交货时间:签订合同后10日内送货、安装、调试、运行完毕。

4、交货地点:三河市正新商务大厦。

5、支付方式:验收合格后一次性全额支付。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

投标人应当遵守我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和本项目所需的特定条件。投标单位电子投标文件中附资格文件(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为无效投标,具体为: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报名适用);

(2)授权委托人或法人身份证;

(3)投标人需提供营业执照(新版)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已办理三证合一的投标人仅需提供营业证照);

(4)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当年新成立的企业不能够提供上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提供其它的财务状况证明);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开标日期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纳税的凭据(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6)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开标日期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养老保险的缴费凭据;

(7)参与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

(8)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本项目为专门面向小微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五、获取询价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询价文件售价

1、获取询价文件时间:2021年10月9日至2021年10月12日,每日8:30—12:00| 13:30—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获取招标文件地点及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hebpr.c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修改等内容。

3、询价文件售价:免费。

六、提交投标文件

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11月9日09时30分。

2、本项目为网上开标大厅交易方式的全流程电子开评标项目,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制作并提交:

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LFTF 格式),应在文件领取开始时间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廊坊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业务管理-投标文件上传(电子)】菜单”上传;

注:投标人登录“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打开【业务管理-文件下载】菜单,点击页面左上角【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下载】按钮,下载“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廊坊版) ”;也可在文件下载详情页面点击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图标下载“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廊坊版) ”;或者直接登录新点标桥 https://www.bqpoint.com/在下载栏目中搜索“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廊坊版)”下载“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廊坊版) ”;

电子投标文件制作需使用 CA 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具体可参考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告《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办理 CA 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有关事项通知》公告链接:

http://www.hebpr.gov.cn/zwgk/001001/001001002/20190305/2e987d81-8656-4c48-a7e2-5749d1cd559c.html.

3" http://www.hebpr.gov.cn/zwgk/001001/001001002/20190305/2e987d81-8656-4c48-a7e2-5749d1cd559c.html.

因本项目采用网上开标大厅交易方式,招标人特别说明如下:

(1)远程开标项目的时间均以国家授时中心发布的时间为准。

(2)本项目招投标文件均用专用招投标工具软件编制,并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完成招投标过程。投标人投标文件的编制和递交,应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如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将可能导致废标,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负。投标人如对正确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有疑问的,请拨打系统内客服电话咨询。

(3)投标人通过网上招投标平台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为评标依据,投标人须使用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生成加密投标文件,用于上传投标文件;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在任意地点通过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开标大厅系统(以下简称:“网上开标大厅”)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使用网上开标大厅与现场开标主持人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疑以及文件传送等活动。

(4)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小时内,各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人或法人代表均提前进入网上开标大厅,选择进入对应标段的开标会议区在线签到。登录廊坊市网上开标大厅:

http://222.222.66.156:8050/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 ,根据操作手册(请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 办事指南- -“操作手册”中下载)收听观看实时音视频交互效果,在开标过程中如有疑义请及时在讨论组中反馈。投标人未按时加入开标会议区或未能在开标会议区内全程参与交互的,视为放弃交互和对开评标全过程提疑的权利,投标人将无法看到解密指令、废标及澄清、唱标、开标结果等情况,并承担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

(5)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将在系统内公布投标人名单,然后通过开标会议区发出投标文件解密的指令,投标人在各自地点按规定时间自行实施远程解密。因投标人网络与电源不稳定、未按操作手册要求配置软硬件、CA密钥发生故障或用错、故意不在要求时限内完成解密等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系统内投标文件将被退回;因招标人原因或网上开标大厅发生故障,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或开、评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温馨提示:请使用制作投标文件CA密钥进行解密;如解密失败请立刻通过使用网上开标大厅交互功能联系开标主持人,或拨打技术支持电话0316- -2920630】。

(6)开评标全过程中,各投标人参与远程交互的授权委托人或法人代表应始终为同一个人,中途不得更换,在废标、澄清、提疑、传送文件等特殊情况下需要交互时,投标人一端参与交互的人员将均被视为是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人或法人代表,投标人不得以不承认交互人员的资格或身份等为借口抵赖推脱,投标人自行承担随意更换人员所导致的一切后果。

(7)为顺利实现本项目开评标的远程交互,建议投标人配置的硬件设施有:高配置电脑(操作系统要求Windows7及以上, IE浏览器暂只支持IE11及以上)、高速稳定的网络(独享网络带宽4M以上)、电源(不间断)、CA密钥、音视频设备(话筒、耳麦、高清摄像头、音响)等;建议投标人具备的软件设施有: 安装河北省通用数字证书驱动最新版本 (可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hebpr.gov.cn/hbjyzx/bszn/006005/bsznmore.html 下载数字证书驱动)。为保证交互效果,建议投标人选择封闭安静的地点参与远程交互。因投标人自身软硬件配备不齐全或发生故障等问题而导致在交互过程中出现不稳定或中断等 情况的,由投标人自身承担一切后果。

3、本项目将采用全流程电子交易无纸化开标评标,供应商提供的资格文件和业绩等所有资料均须以扫描件形式附在投标(响应)文件中,不再接收纸质投标文件及资料。具体要求请关注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政府采购项目全流程电子交易无纸化的通知,网址: 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tzgg/001002/20190807/12c0b4a4-16ee-4e5d-b842-be49dcffcde2.html

4、在询价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之后送达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文件,三河市政府采购中心予以拒收。

5、电报、电话、传真、邮寄形式的投标文件概不接受。

七、询价时间、地点

1、询价时间:2021年11月9日09时30分。

2、询价地点:三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厅(投标人通过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开标大厅系统远程参加开标)

八、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九、现场考察及开标前答疑

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在询价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组织已获取询价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会。

2、本项目不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

十、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1)采购人名称:三河市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2)采购人地址:三河市鼎盛东大街4号

(3)采购人代表:田磊

(4)采购人代表联系电话:0316-3215627

(5)电子邮箱:xxzx3215627@163.com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采购代理机构:三河市政府采购中心

(2)联系人:王慧

(3)邮编:065200

(4)电子邮箱:shcaigou@126.com

(5)电话:0316-7151965

第二部分 采购人需求书

第三部分 供应商须知

一、投标费用

无论询价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询价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二、名词解释

1、“采购人”系指本询价文件询价邀请函中所叙述的采购单位。

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三河市政府采购中心。

3、“提交响应文件”即供应商按照询价文件编制要求制作并提交的响应文件。

三、询价通知书

询价通知书的编制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及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等。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三河市政府采购中心或者询价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询价通知书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询价通知书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三河市政府采购中心或者询价小组应当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3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接收询价通知书的供应商,不足3个工作日的,应当顺延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

四、投标文件

1、投标人应按第六部分“询价响应文件格式”完整编制“投标文件”。

2、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制作并提交:

(1)投标人登录“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打开【业务管理-文件下载】菜单,点击页面左上角【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下载】按钮,下载“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廊坊版) ”;也可在文件下载详情页面点击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图标下载“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廊坊版) ”;或者直接登录新点标桥https://www.bqpoint.com/在下载栏目中搜索“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廊坊版)”下载“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廊坊版) ”。

(2)投标人凭CA秘钥登录电子交易系统自行下载所参加项目的招标文件及变更澄清文件(如有)。招标文件格式为*.LFZF,需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廊坊版)”打开。

(3)投标人应使用投标文件编制工具编制投标文件。并使用数字证书(CA)对投标文件进行加密、签名。电子交易系统不接收潜在投标人未按规定使用数字证书(CA)加密、签名的投标文件。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销。

(4)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制作并提交:

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为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廊坊版)”软件制作生成的加密版投标文件。

(5)招标文件格式所要求包含的全部资料应全部制作在投标文件内,严格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所有格式如实填写(不涉及的内容除外),不应存在漏项或缺项,否则将存在投标文件被拒绝的风险。

(6)投标文件以外的任何资料采购人和采购中心将拒收。

(7)投标人编辑电子投标文件时,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用法人CA秘钥和企业CA秘钥进行签章制作;最后一步生成电子投标文件(*.LFTF 格式和*.nLFTF 格式)时,只能用本单位的企业CA秘钥加密。

3、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地点

(1)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

①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 *.LFTF )到电子交易系统的指定位置。上传时必须得到电脑“上传成功”的确认,请投标人在上传时认真检查上传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正确。

②投标人因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问题无法上传文件时,可拨打技术支持电话:4008503300。

4、价格构成

报价总价为项目现场交货价,包括报价货物的设计、制作、运输到指定现场、保险、现场临时保管、卸货、搬运就位、安装、调试、交付技术资料及专用工具、验收、培训、设备最终验收后质保期内正常运行所需的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质保期内的维修、售后服务等各项费用。

5、澄清、修改和撤回

供应商在提交询价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因河北省公共资源全流程电子交易系统在开标前具有保密性,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须自行查看项目进展、变更通知、澄清及回复,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而造成的后果自负。

五、成交通知书

三河市政府采购中心在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成交结果,同时发出成交通知书。

六、合同签订

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超出采购文件以外的任何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订立背离采购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七、采购项目验收

1、采购人应当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组织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书。验收书应当包括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

2、采购人应当及时对采购项目进行验收。采购人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

八、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强制性产品认证

根据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文件规定,投标文件中对于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必须提供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书,没有按规定提供的,评委会有权拒绝对该投标文件的进一步评审。

对列入财政部、环境保护部最新一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产品为政府优先采购产品。对于同时列入环保品目清单和节能产品品目清单的产品,应当优先于只列入其中一个清单的产品。

采购的产品是市场监督总局发布的《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2020年第18号)内的产品,必须符合《认证认可条例》第二十八、二十九、三十条规定,供应商应当提供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相应产品上需加施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

九、中小微企业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规定:

1、本办法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

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一)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

(二)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

(三)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

3、主管预算单位应当组织评估本部门及所属单位政府采购项目,统筹制定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的具体方案,对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项目和采购包,预留采购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并在政府采购预算中单独列示。

4、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 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 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5、超过 200 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 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 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 60%。预留份额通过下列措施进行:

(一) 将采购项目整体或者设置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二)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且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达到一定比例;

(三) 要求获得采购合同的供应商将采购项目中的一定比例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

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6、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7、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为大型企业。

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1、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报价给予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认定时,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否则不予认可。

十一、监狱企业

1、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监狱企业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

2、若是监狱企业则需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若不是则不需要提供。

十二、信用信息查询

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财库〔2016〕125 号第二条第三款规定、冀社信办发〔2019〕8 号文件及冀财采〔2020〕5 号文件要求,信用信息查询起始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查询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评审过程中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提供的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和查询,查询截止时点为投标截止时间;证据留存:根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提供信用记录的甄别结果判断,结果一致时,则该记录作为该单位的信用记录证据留存。甄别和查询时如发现供应商信用记录不实或发现其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则重新将查询结果页面下载或截图打印,作为证据留存,同时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十三、质疑与投诉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以书面形式(加盖投标人公章)在质疑有效期限内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交质疑函原件,逾期质疑无效,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2、供应商提出的质疑涉及资格条件、采购需求、供货地点和期限内容的,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的委托授权范围,请供应商直接向采购人提出,不需向采购代理机构重复递交。

3、供应商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明确的请求包含:

(1)明确对采购文件还是对采购过程还是对中标、成交结果提出质疑、投诉。

(2)质疑、投诉想达到的结果,如中标、成交无效、废标、重新采购、赔偿、追究法律责任等。

(3)必要的证明材料包含: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含社保证明、身份证)、参加采购项目的证明、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证明提出质疑的事实存在的材料。

(4)供应商质疑资料不完整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接受。

质疑函(范本)

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

质疑供应商:

地址: 邮编: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地址: 邮编:

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

质疑项目的名称:

质疑项目的编号: 包号:

采购人名称:

采购文件获取日期:

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

质疑事项1:

事实依据:

法律依据:

质疑事项2:……

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

请求:

签字(签章): 公章:

日期:

(5)对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滥用维权扰乱采购秩序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上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4、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十四、投标无效情形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响应文件未按询价文件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

6、不具备询价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7、报价超过询价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8、询价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9、投标文件未实质上响应询价文件要求的;

10、法律、法规和询价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十五、废标情形

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询价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十六、其他法律责任

串通投标、政府采购当事人违法责任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四部分 询价程序及资格审查

1、开标及其有关事项

采购中心按询价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主持开标活动,采购人代表、投标人代表及有关工作人员参加。

本项目开标时通过廊坊市网上开标大厅系统及相应的配套硬件设备(摄像头、话筒、麦克风等)完成远程解密、提疑澄清、开标唱标、结果公布等交互环节。

为保证本项目远程开标会议顺利进行,特做如下提醒:

1)本项目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各投标人务必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仔细确认投标文件已成功递交到系统内(以往项目中,经常发生投标人多次撤回修改投标文件,而却忽略最终递交的步骤) ,若因投标人原因导致递交失败,开标当日不得使用备用非加密文件进行补救,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2)可使用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

(http://publicservice.hebpr.cn/PublicService)中的模拟解密功能,如能正常解密,说明本机满足远程自助解密要求。

3)进入廊坊市网上开标大厅系统后,请将CA密钥插入电脑并做好解密准备,在主持人的发出解密指令后,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请投标人务必确保电脑、操作系统、浏览器等满足远程开标的使用、具备高速畅通的网络,并确保 CA 密钥不出故障。若因投标人自身的网络及软硬件问题导致在解密截止时间仍然未解密,投标文件将会被打回,不能参与后续评标。

4)廊坊市网上开标大厅系统访问地址

http://222.222.66.156:8050/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

【温馨提示:请使用制作投标文件 CA 密钥进行解密;如解密失败请立刻通过使用网上开标大厅交互功能联系开标主持人(开标厅电话:0316-7151997),或拨打技术支持电话 0316-2920630】。

2、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

3、资格审查

(1)开标结束后,采购人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

(2)资格审查标准中11项审查全部合格的为资格审查通过,否则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其投标按无效投标处理。

(3)资格审查表

资格审查表

序号

资格审查项目

合格要求

1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有效

2

授权委托人或法人身份证

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有效

3

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有效

4

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

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有效

(已办理三证合一的不提供)

5

企业税务登记证书

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有效

(已办理三证合一的不提供)

6

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当年新成立的企业不能够提供上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提供其它的财务状况证明)

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有效

7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开标日期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纳税的凭据(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有效

8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开标日期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养老保险的缴费凭据

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有效

9

参与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

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有效

10

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以采购人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11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小微企业

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加盖投标人公章、有效

结 论

(通过或不通过)

4、成立询价小组。询价小组由采购人的代表和有关专家共三人以上的单数组成,其中专家的人数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5、询价小组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未实质性响应询价通知书的报价文件按无效处理。

(1)在审查时,询价小组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询价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3)询价小组在询价过程中,不得改变询价通知书所确定的技术和服务等要求、评审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和合同文本等事项。

6、参加询价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按照询价通知书的规定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

7、询价小组应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提出3名以上成交候选人,并编写评审报告。

8、三河市政府采购中心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

9、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询价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10、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询价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一)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询价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三)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

第五部分 政府采购合同

(注:此文本仅供参考,合同签订双方可根据项目的具体要求自行修订相关内容。)

甲方(采购人):

乙方(中标人):

甲、乙双方根据 日三河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 项目(项目编号: )的招标结果和招标文件的要求,并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采购合同:

一、货物内容

货物名称

制造商

品牌

规格型号

技术参数

数量

单价

总价

总金额(大写):

签订合同时此表中具体参数内容必须与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中的具体参数一致,信息不一致,此合同无效,表格可扩展。

以上价格以人民币进行结算,该价格中包括货物、安装、随机零配件、标配工具、运输保险、调试、培训、质保期服务、各项税费及合同实施过程中不可预见费用等。

二、合同金额

合同金额为(大写):____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

三、交货的时间、地点、方式

合同签订后,于 日之前将所供货物在甲方或甲方指定处交付(具体地点: ),并于 日之前完成安装、调试工作,货物运送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乙方应随货物向需方交付货物的使用说明书及与货物相关的资料。如果所提交文件是外文的,乙方有义务为甲方提供中文或译成中文文件。

四、验收

验收工作由甲方负责组织实施。甲方在乙方按规定履约完毕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等组织对供应商履约情况的验收,并出具《政府采购验收报告》。验收报告应当包括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大型或者复杂的项目,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

验收要求:

1、货物若有国家标准按照国家标准验收,若无国家标准按行业标准验收,为原制造商制造的全新产品,整机无污染,无侵权行为、表面无划损、无任何缺陷隐患,在中国境内可依常规安全合法使用。

2、进口产品必须具备原产地证明和商检局的检验证明及合法进货渠道证明。评审小组在各投标人的报价有效期内有权要求投标人提供进口货物的报关单。

3、货物为原厂商未启封全新包装,具有出厂合格证、序列号、包装箱号与出厂批号一致,并可追索查阅。所有随设备的附件必须齐全。

4、乙方应将关键主机设备的用户手册、保修手册、有关单证资料及配备件、随机工具等交付给甲方,使用操作及安全须知等重要资料应附有中文说明。

5、甲方组成验收小组按国家有关规定、规范进行验收,必要时邀请相关的专业人员或机构参与验收。因货物质量问题发生争议时,由本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鉴定。货物符合质量技术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否则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五、结算方式

1. 本合同以人民币进行结算

2. 付款方式:

送货完毕,经验收合格无质量问题后2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额 %的货款,一年后支付 %余款。

六、质保期及售后服务要求

1.本合同的质量保证期(简称“质保期”)为 年,质保期内乙方对所供货物实行包修、包换、包退、包维护保养,期满后可同时提供终身 (免费/有偿) 维修保养服务。

2.质保期内,如设备或零部件因非人为因素出现故障而造成短期停用时,则质保期和免费维修期相应顺延。如停用时间累计超过60天则质保期重新计算。

3.对甲方的服务通知,乙方在接报后 小时内响应, 小时内到达现场,48小时内处理完毕。若在48小时内仍未能有效解决,乙方须免费提供同档次的设备供甲方临时使用。

七、违约责任与赔偿损失

1、乙方交付的货物不符合采购文件、报价文件或本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并且乙方须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

2、乙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交付货物的,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本合同总价3‰的数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半个月以上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甲方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3、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到期拒付货物款项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本合同总额5%的违约金。甲方逾期付款,则每日按本合同总价的3‰向乙方偿付违约金。

4、其它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处理。

八、争议的解决

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如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9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日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0税费

在中国境内、外发生的与本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

11其它

1、本合同所有附件、采购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有经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往来信函)即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3、如一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有变更,应在变更当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

4、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义务。

十二、合同生效

1、本合同在甲乙双方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2、合同一式 五 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三河市政府采购办、三河市政府采购中心、财政部门相关业务股室各保存一份,均具同等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或盖章) 代表:(签字或盖章)

签定地点: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开户名称:

银行账号:

开 户 行:

第六部分 询价响应文件格式

采购文件编号:

询 价 响 应 文 件

项目名称:

投标单位名称: (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名或盖章)

日期:

目 录

响应文件必须包含以下内容:

一、投标函…………………………………………………………………X页

二、经济文件及项下文件…………………………………………………X页

三、资格性文件及项下文件………………………………………………X页

四、商务文件及项下文件…………………………………………………X页

五、技术文件及项下文件…………………………………………………X页

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专栏及项下文件(可选)………………………X页

七、监狱企业专栏及项下文件(可选)…………………………………X页


一、投标函

采购项目名称:

致:三河市政府采购中心:

(供应商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注册地址: 。我方就参加本次采购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

一、我方完全理解并接受该项目采购文件所有要求。

二、我方提交的所有响应文件、资料都是准确和真实的,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三、我方承诺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供采购货物的供应(或制造)及技术服务。

四、我方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交以下资料:

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一份(*.LFTF格式,在廊坊市公共资源全流程电子交易系统指定位置上传);

五、我方报价为闭口价。即在报价有效期和合同有效期内,该报价固定不变。

六、如果我方成交,我方将履行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各项要求以及我方响应文件的各项承诺,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合同约定条款承担我方责任。

七、我方理解,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条件。

八、与本次采购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

邮编: 电子邮箱:

联系电话: 传真: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章) :

(供应商公章) 年 月 日

二、经济文件

1、报价一览表

采购项目编号:

采购项目名称:

报价单位

报价总额

(人民币)

金额合计:(大写): (小写):

交货时间

交货地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章):

(供应商公章) 年 月 日

说明:1、此表必须经法定代表人或法人委托代理人签署,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投标报价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第三位四舍五入。

3、此表不允许涂改,否则视为无效处理。

2、分项报价明细表

采购项目名称:

货物名称

制造商

品牌

规格型号

技术参数

数量

单价

总价

图片

金额合计:(人民币)大写: 元整;小写: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章):

(供应商公章)

年 月 日

说明:1、请投标人必须按“采购人需求”逐项填写本表;

2、该表可扩展。


三、资格性文件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采购项目名称:

致:三河市政府采购中心:

(法定代表人姓名)在 (供应商名称)任 (职务名称)职务,是本企业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姓名性别年龄职务

身份证号码

详细通讯地址

电话传真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供应商公章)

年 月 日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双面扫描件,必须清晰可辨)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法人报价的,删除此项)

采购项目名称:

致:三河市政府采购中心: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名称)是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授权 代表我单位全权办理上述项目的报价、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文件、协议及合同。

我单位对被授权人的签名负全部责任。

被授权人姓名性别年龄职务

身份证号码

详细通讯地址

电话传真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供应商公章)

年 月 日

(附:授权代表身份证正反双面扫描件,必须清晰可辨)


3、报价不超出企业自身成本承受范围的声明书

(格式自定)

注:本声明书必须由供应商盖章及由投标人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声明内容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

根据(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采购文件的要求,我公司的报价已充分考虑了本企业为完成本次采购项目所需要承担的全部费用成本,所报价格并未超出我公司的经济承受能力范围。否则,愿意承担提供虚假文件报价的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供应商公章)

年 月 日

4、资格证明文件

(1)第一部分“询价邀请函”第四项“供应商资格条件”的资质扫描件(加盖公章);

(2)供应商认为有必要的资质文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参考格式)

本声明的格式由投标人自拟,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当前无处于被责令停业状态;

当前无被相关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当前无处于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状态;

最近三年内无发生三级以上(含三级)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或近三年在同一年度周期内无发生 2 宗以上(含 2 宗)四级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在最近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在最近三年内无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以司法、仲裁机构或行政主管部门等出具的认定文件为准)。

注:投标人必须对以上声明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否则,一经查实与实际不符,采购人将上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作严肃处理,投标人须承担一切相关的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章):

(投标人公章)

年 月 日

(4)本项目为专门面向小微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 ,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 ,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

日 期:

?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四、商务文件

1、投标人基本情况

(格式自定)

2、近三年同类业绩一览表

序号

客户名称

项目名称

合同金额(万元)

验收时间

客户联系人

及办公电话

1

2

3

4

5

6

7

8

注: 1、如本表格式内容不能满足需要,投标人可根据本表格格式自行划表填写,但必须体现以上内容。

2、填写内容必须真实有效,并附业绩原件扫描件。

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章):

(投标人公章)

年 月 日


3、商务条款响应表

序号

一般商务条款要求

是否响应

偏离说明

1

*完全理解并接受合同条款要求

2

*完全理解并接受对合格投标人、合格的货物要求

3

*完全理解并接受对投标人的各项须知、规约要求和责任义务

4

*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为自递交投标文件起至确定正式中标人止不少于60天,中标单位有效期至项目委托期限完成之日

5

*关于投标报价的要求

6

*关于工期的要求

7

*关于质量的要求

8

*关于保修期的要求

9

*关于售后服务的要求

10

*关于付款方式的要求

11

*同意采购方以任何形式对我方资格条件、投标文件内容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进行审查、验证

12

其它商务条款偏离说明

注:1.本表所列的商务要求,如投标人完全响应,则请在“是否响应”栏内打“√” ,对空白或打“×”则视为偏离,请在“偏离说明”栏内扼要说明偏离情况。

2.其中打“*”项为不可负偏离的重要项。

3.本表中已列示的内容不得擅自修改。

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章):

(投标人公章) 年 月 日

4、强制采购节能产品

提供由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相关投标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1、采购需求中如涉及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本项必须提供。

2、采购需求中如未涉及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本项无需提供。

5、强制性产品认证

采购的产品是市场监督总局发布的《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2020年第18号)内的产品,必须符合《认证认可条例》第二十八、二十九、三十条规定,供应商应当提供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证书扫描件,并加盖公章),相应产品上需加施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

6、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交和说明的其它文件或资料

本项内容由供应商自行决定,可包含:企业信用评价,管理体系认证,企业业务能力和企业优势的相关阐述等相关材料,如无内容,可删除。

五、技术文件

1、技术规格响应表

序号

货物名称

询价货物主要参数

响应货物主要参数

偏离说明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章):

(供应商公章) 年 月 日

注:1.供应商必须对应询价通知书“采购人需求书”的内容逐条响应。

2.供应商应根据自身产品编制“响应货物主要参数”。

2、质保期承诺

(格式自定)

3、售后服务情况

(格式自定)

4、其他说明

(格式自定)

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章):

(投标人公章) 年 月 日


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专栏

(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时适用,其他企业可删除本项)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1、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2、本单位参加 ________单位的_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章):

(投标人公章)

年 月 日

附注:若是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则需提供上述“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若不是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则不需要提供。

七、监狱企业专栏

(投标人为监狱企业时适用,其他企业可删除本项)

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附注:若是监狱企业则需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

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若不是则不需要提供。

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