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发布日期:2021-11-10
项目概况 云南省消防救援总队训练与战勤保障支队2022年度食堂主副食配送单位采购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昆明市盘龙区金江小区融苑11栋1单元102室或网上信息登记确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2月02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T招-YNXFXB2022ZFPS-HW
项目名称:云南省消防救援总队训练与战勤保障支队2022年度食堂主副食配送单位采购
预算金额: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需求:对云南省消防救援总队训练与战勤保障支队2022年度食堂主副食配送单位进行采购
序号 | 标的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计量单位 | 交货地点 |
1 | 主副食配送 |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采购需求及技术参数 | 1 | 宗 | 云南省昆明市经开区阿拉办事处小石坝石坝路云南省消防救援总队训练与战勤保障支队食堂 |
1.1采购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1.1肉蛋禽类:新鲜猪肉、鸡肉、鸭肉、鱼肉、羊肉、牛肉、鸡蛋等肉类及其加工食品。
1.1.2食用油类:烹饪食用植物油、动物油。
1.1.3蔬菜类:生鲜蔬菜。
1.1.4粮食及制品类:大米、面粉、面条、米线、卷粉、其他等。
1.1.5干货调料类:花生、木耳、酱油、盐、鸡精味精、鲜花酱、散装调味品、包装调味品等。
1.1.6水果类:常见水果等。
1.1.7小食品类:膨化食品、糖果、蛋糕、饼干、土特产等。
1.1.8海鲜类:海鲜类产品。
1.1.9冷冻品类:冷冻品类产品。
1.1.10时令性原料:野生菌等应季食品。
1.1.11饮料牛奶:牛奶、酸奶、可乐、雪碧、果汁等饮品。
1.1.12食堂用品:纸杯(可降解)、洗洁精、保鲜膜、一次性餐具(可降解)、一次性桌布(可降解)等食堂常用物品。
采购需求及具体参数详见下表及招标文件第五章 采购需求及技术参数 。
注:以上所述的内容均不允许再分拆,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完成所投标的采购包全部工作内容的能力,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是否需要供应商供货,由采购人按其单位规定决定)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后提供1年的配送及供货服务。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2.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2.4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注:①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本项目对应政策所适用行业为农、林、牧、渔业、批发业、零售业、餐饮业、其他未列明行业;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详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②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③残疾人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提供财政部或民政部或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出具的证明资料为判定标准。
④投标人满足以上任意一项给予价格6%的扣除,以上政府采购政策不得叠加。
⑤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当采购人有脱贫地区农副产品采购工作任务时,应预留10%的份额通过 832平台进行农副产品采购工作。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3.2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2.1投标人(单位)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查询栏中查询的信息记录不得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2018年10月01日至今)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且未被移出、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且未被移出等不良情况的投标人(查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止,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并将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3.2.2提供2017年度至2019年度或2018年度至2020年度(连续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报表至少应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年份至今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报表至少应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自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资金存款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3.3投标人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或证明材料加盖公章);3.4投标人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3.4.1投标人须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2020年10月01日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连续3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3.4.2投标人须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2020年10月01日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3.5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近三年内(2018年10月01日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提供书面声明加盖公章);3.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3.6.1投标人(单位)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及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查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止,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并将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查询时间期限为2018年10月01日至今;3.6.2投标人(单位)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查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止,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并将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3.6.3投标人(单位)不得为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中查询存在行贿犯罪记录,(查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止,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并将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查询时间期限为2018年10月01日至今;3.7其他要求:3.7.1投标人应加强劳动保障和管理,服务期内,所有服务人员所发生一切问题和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自行承诺加盖公章);3.7.2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者食品流通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11月11日 至 2021年11月17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昆明市盘龙区金江小区融苑11栋1单元102室或网上信息登记确认
方式:方式一:(现场获取)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请持下列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登记确认。(1)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到场除外);(2)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居民身份证原件。方式二:(网上获取)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请将下列材料发送至微信号(zbwjhq123)进行登记确认。(1)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2)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居民身份证(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注:未按上述任意一种方式进行登记的,视为获取文件不成功,开标时不接受其递交的投标文件。
售价:¥8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12月02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12月02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昆明市盘龙区金江小区融苑11栋1单元102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投标人在投标前务必认真阅读本《招标文件》全部内容,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云南省消防救援总队训练与战勤保障支队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经开区阿拉办事处小石坝
联系方式:李队0871-6355997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北京国泰建中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昆明市盘龙区金江小区融苑11栋1单元102室
联系方式:杨能、潘在昌、蒋维0871-63153209/1778787040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能、潘在昌、蒋维
电 话: 0871-63153209/177878704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