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朔州市营商环境促进中心(朔州市政务服务中心)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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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朔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便民食堂购买服务项目更正公告

招标详情

2021年朔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便民食堂购买服务项目更正公告

来源:朔州市政务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2021-11-12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1406992021CCS00067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1年朔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便民食堂购买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1年11月12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更正项 更正前内容 更正后内容
1 采购项目名称 2021年朔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便民食堂购买服务项目 朔州市政务服务中心购买便民食堂服务项目

更正日期:2021年11月12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朔州市政务服务中心

地 址:朔州市开发区招远路8-3

项目联系人:赵晋权

项目联系方式:0349-885250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山西欧鼎冠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朔州市朔城区宝源商务10楼A1008室

项目联系人:沙女士

项目联系方式:18534026867

项目名称错误 600000




附件信息:

  • 食堂磋商文件-最终版.doc

    390.5K

朔州市政务服务中心

购买便民食堂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1406992021CCS00067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名称:朔州市政务服务中心购买便民食堂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1406992021CCS00067

采 购 人:朔州市政务服务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山西欧鼎冠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


目 录

TOC \o "1-2" \h \z \u HYPERLINK \l "_Toc390250466" 第一部分 磋商公告…………………………………………………………2

第三部分 服务商须知 ……………………………………………………12

6

第五部分 资格性、符合性审查及综合评分法评分细则 ………………27

第七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 …………………………………………………34

53

第一部分 磋商公告

朔州市政务服务中心购买便民食堂服务项目

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朔州市政务服务中心购买便民食堂服务项目的潜在服务商应在山西政府采购网云平台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朔州市)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11月22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1406992021CCS00067 

2、项目名称:朔州市政务服务中心购买便民食堂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元):600000元  

  5、最高限价(元):596520元

  6、采购需求:便民食堂服务(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7、合同履行期限: 一年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备食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间:2021年11月12日至2021年11月18日,每天上午09:30-12:00,下午12:00-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朔州市)获取

3、获取方式:只允许在线获取

(1)通过“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在线获取(采购公告下方选取“潜在服务商”处“获取采购文件”),不提供纸质版采购文件;服务商只有在“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完成获取采购文件申请并下载了采购文件后才视作依法获取磋商文件。

(2)凡有意参加磋商的服务商,还须按照以下步骤获取磋商文件:

1>注册山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以下简称“主体库”),详见http://jyzt.sxzwfw.gov.cn/,已入主体库的服务商请跳过此步骤;

2>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请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朔州市)(网址:http://szggzy.shuozhou.gov.cn/)中“CA交叉互认平台”模块进行咨询及办理,已办理CA锁的服务商请跳过此步骤;

3>请于磋商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北京时间),进入朔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 (http://szggzy.shuozhou.gov.cn/),使用企业数字证(CA)在网上获取磋商文件。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1年11月22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在山西省政府采购信息平台(http://www.ccgp- shanxi.gov.cn/home.html)中完成递交(上传),截止时间前未完成响应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服务商自行承担责任。

服务商需在磋商截止时间前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朔州市)”首页“交易系统”-“政府采购”,凭机构数字证书(CA)登录平台进入“我的投标项目”点击“递交响应文件”,并使用CA数字证书进行加密递交上传响应文件并打印“网上递交响应文件回执”。

2、电子响应文件递交方式:山西政府采购网平台线上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朔州市)

五、响应文件开启 

  1、开启时间:2021年11月22日 13:30 (北京时间)

  2、地点:山西政府采购网平台线上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朔州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针对本项目的质疑需一次性提出,多次提出将不予受理 。 

2、凡进入交易大厅人员需佩戴口罩、携带身份证并出示健康码、行程码;14日内有外省(非山西省)旅居史的人员须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证明。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朔州市政务服务中心 

    地    址:朔州市开发区招远路8-3

  项目联系人:赵先生 

    联系方式:0349-885250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山西欧鼎冠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朔州市朔城区宝源商务10楼A1008室  

    项目联系人:沙女士 

    项目联系方式:18534026867 

 

第二部分 服务商须知前附表

序号

内 容

说明与要求

1

磋商服务商应具备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备食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2

纸质响应文件份数

1、纸质响应文件4份(应由朔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电子响应文件导出)(代理机构收)请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到开标现场递交;

2、纸质标书递交地址:朔州市营商环境促进中心三楼。凡进入交易大厅人员需佩戴口罩、携带身份证并出示健康码、行程码;14日内有外省(非山西省)旅居史的人员须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证明等。

3

响应文件(资格证明文件)

1、★服务商代表证明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格式见第七部分);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副本)、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副本)(如三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格式见第七部分);

3、★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复印件;

4、★磋商保证金缴纳凭证

5、★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网页截图打印页;

6、★提供由会计事务所出具的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审计报告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财务报表附注、出具审计报告会计事务所的营业执照和执业证书和两名签字盖章注册会计师的证书);

7、★提供磋商截止日期前本年度任意一次纳税证明复印件(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

8、★提供磋商截止日期前本年度任意一次交纳社保证明复印件(提供养老、医疗、失业、生育、工伤任意一险);

9、★提供食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10、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承诺书(格式见第七部分)

11、★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资料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七部分)

12、服务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本项目将根据磋商服务商提供的上述文件进行资格审查,具体资格审查内容及标准见第五部分。

4

响应文件(商务技术文件)

商务部分

1、★报价函(在报价函中除可填报项目有关内容外,对报价函的任何实质性修改将导致报价无效;格式见第七部分);

2、★服务商基本情况表(格式见第七部分);

技术部分

1、★报价一览表(格式见第七部分);

2、★投标内容技术规范响应及偏离表(格式)

3、报价内容总体服务方案及承诺;

4、项目管理组织架构及管理制度;

5、服务商实施项目拟投入的人员、设备及相关资格证书(格式见第七部分);

6、服务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说明:以上内容涉及的格式资料详见第七部分;

5

保证金金额

保证金交纳数额为人民币(币种):10000元

2、保证金交纳的方式:保证金为线上缴纳。各服务商登录朔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124.167.17.18:8081/G2),自主选择银行转账或保函方式缴纳保证金,如选择保函,保单保函获取成功的时间须为本项目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未按规定的方式、时间缴纳保证金或申请保函,以及线下递交保证金不做统计,按未递交计算。

6

响应文件

有效期

90日历天(从提交响应文件之日起计算)

7

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要求(如涉及的话)

1、本文件列出“品目清单”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服务商必须投报品目清单中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服务商需将政府强制采购产品如实填写到《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明细表》,并提供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

2、本文件未列出的“品目清单”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服务商可投报“品目清单”中政府优先采购产品或“品目清单”范围以外的产品。

3、服务商投报“品目清单”政府优先采购产品的将优先考虑。并提供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

4、中小微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须按照工信部联【2020】46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标准,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经评委会评审确认后,在满足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情况下,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时,按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如实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附相关有效证明文件。经评委会评审确认后,视同小型、微型企业进行评审。

6、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按照《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提供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经评委会评审确认后,视同小型、微型企业进行评审。

7、采购项目中如含有计算机,必须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所采购的其它软件必须为正版软件,否则投标无效。

8、采购货物中含信息安全产品,必须是列入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下发的《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的产品,服务商须附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否则投标无效。

8

本项目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

预算金额:600000元 (大写:陆拾万元整

最高限价:596520元(大写;伍拾玖万陆仟伍佰贰拾元整)

9

现场勘查(或磋商前答疑会)

/

10

磋商过程中根据磋商情况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本项目第四部分采购需求的技术要求、服务要求、商务要求、合同草案。

11

样品

本项目不需提供

本项目需提供样品,样品要求详见本项目第四部分 采购需求。

12

磋商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

通过山西政府采购网平台线上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朔州市)在线发出。服务商应密切关注山西政府采购网平台线上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朔州市),如有磋商文件的澄清必须及时登录查看下载。

13

服务商确认收到磋商文件澄清

服务商无需单独确认,山西政府采购网平台线上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朔州市)将记录服务商下载情况。

14

磋商文件修改发出的形式

通过山西政府采购网平台线上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朔州市)在线发出。

服务商应密切关注山西政府采购网平台线上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朔州市),如有磋商文件的修改必须及时登录查看。

15

服务商确认收到磋商文件修改

服务商无需单独确认,山西政府采购网平台线上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朔州市)将记录服务商下载情况。因服务商自身原因未及时获知澄清内容而导致的任何后果将由服务商自行承担。

16

响应文件的制作及签字盖章

1、响应文件的制作应满足以下规定:

(1)响应文件制作的具体方法详见山西政府采购网平台线上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朔州市)中的帮助文档。

(2)服务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时应按分级目录导入相关内容。

(3)响应文件中证明资料的“复印件”均为“原件的扫描件”。

(4)第八部分“响应文件格式”中要求盖单位章和(或)签字的地方,服务商均应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服务商的单位电子印章和(或)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章。联合体投标的,响应文件由联合体牵头人按上述规定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电子印章和(或)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章(联合体协议书须由联合体各方按规定签署后生效)。

(5)响应文件制作完成后,服务商应使用单位CA数字证书对响应文件进行加密,形成加密的响应文件。

17

响应文件份数及其他要求

1、服务商上传一份经服务商单位CA数字证书加密的响应文件至山西政府采购网平台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朔州市)。因服务商自身原因而导致响应文件无法导入山西政府采购网平台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朔州市)电子开标、评标系统,该投标视为无效投标,服务商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全部责任。

2、纸质响应文件4份(应由朔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电子响应文件导出)(代理机构收)请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到开标现场递交;

18

响应文件的加密

电子响应文件要求使用山西政府采购网平台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朔州市)制作并加密,山西政府采购网平台线上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朔州市)不接收未按要求加密的响应文件,并提示服务商。

19

响应文件的递交

各服务商在规定的磋商截止时间前将加密后的响应文件,通过山西政府采购网平台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朔州市)上传递交;递交时间超过投标截止时间的将不予接收该服务商的全部响应文件。

20

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1)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服务商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响应文件,服务商对加密的响应文件进行撤回的,应在山西政府采购网平台线上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朔州市)直接进行撤回操作;服务商对加密的响应文件进行修改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

(2)服务商修改响应文件的,应使用山西政府采购网平台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朔州市)制作成完整的响应文件,并进行编制、加密和递交,以投标截止时间前最后完成上传的响应文件为准。

21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是:本次开标采用在线开标方式,服务商必须准备好CA数字证书准时到朔州市营商环境促进中心三楼参加在线开标,服务商需使用CA数字证书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解密;因服务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响应文件,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服务商自行承担。

部分服务商响应文件未解密的,其他响应文件的开标可以继续进行。电子开标过程出现故障时(因系统原因导致全部服务商无法解密或开标不能顺利进行),由采购代理机构另行通知开标时间。

注:本表内容与服务商须知内容不一致的,以本表内容为准。

第三部分 服务商须知

一、总则

1. 适用范围

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竞争性磋商活动。

2. 定义

2.1 “采购人”指朔州市政务服务中心。

2.2 “代理机构”指组织本次竞争性磋商活动的执行机构,即“山西欧鼎冠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3 “磋商服务商”指符合本磋商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受邀请获得磋商文件参加磋商,并向代理机构提交响应文件、最后报价的服务商。

2.4 “货物”指服务商按磋商文件的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

2.5 “服务”指磋商文件规定的服务商须向采购人提供的服务和应当履行的承诺和义务。

2.6 “电子签章”指可通过电子签章客户端软件Winaip正确读取签章信息的电子签章,电子签章包含企业电子签章和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

2.7 本磋商文件各部分规定的期间以时、日、月、年计算。期间开始的时和日,不计算在期间内。

2.8 本须知中单独对货物所描述的要求,只针对涉及采购货物。

3. 合格的磋商服务商

3.1 具有本项目生产、制造、供应及/或实施能力,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磋商文件各项规定的国内服务商。

3.2 磋商服务商必须是已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并持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效证件的服务商。

3.3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和本项目所需的特定条件及有关法律、法规关于服务商的规定,有能力提供磋商采购货物/服务的服务商。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提供资格证明文件,具体提供的材料详见磋商服务商须知前附表序号1的要求。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服务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服务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5 本次磋商不允许由两个以上服务商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服务商身份共同参加磋商。

4. 竞争性磋商费用

磋商服务商应当承担参与本次磋商活动发生的相关费用,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5. 通知的告知及获取

5.1通知的告知

对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代理机构将以在本次磋商公告刊登的媒体上发布公告的形式告知所有已获取了磋商文件的磋商服务商及潜在服务商。

5.2通知的获取

已获取了磋商文件的服务商,可在本次磋商公告刊登的媒体上查看已发布的通知。

未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服务商可在本次磋商公告刊登的媒体上查看获取已发布的通知。

因线路故障导致通知延迟获取或无法获取,代理机构不因此承担任何责任,有关的磋商活动可以继续有效地进行。

二、磋商文件

6. 磋商文件的内容

6.1磋商文件由下列九部分内容组成:

第一部分 磋商公告

第二部分 服务商须知前附表

第三部分 服务商须知

第四部分 采购需求

第五部分 资格性、符合性审查及综合评分法评分细则

第六部分 合同原则

第七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

第八部分 相关范本

6.2 磋商文件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要求详见前附表序号7的规定。

6.3 除非特殊要求,磋商文件不单独提供项目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情况,磋商服务商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

6.4 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归代理机构所有。当对一个问题有多种解释时以代理机构解释为准。

6.5 磋商文件未作须知明示,而又有法律、法规规定的,代理机构将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解释。

7. 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7.1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磋商服务商均具有约束作用。

7.2 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代理机构将在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5日前,以发布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到磋商文件的服务商,不足5日的,将顺延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

7.3服务商对磋商文件有疑问,可要求答疑,需在山西政府采购网平台线上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朔州市)内以PDF加盖电子签章的形式通知到代理机构。代理机构将视情况确定采用适当方式予以答复,并认为必要时,将不标明查询来源的答复在山西政府采购网平台线上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朔州市)内通知已获取文件的所有潜在服务商。

7.4 如延长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或项目因故暂停,代理机构将在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以发布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接收到磋商文件的服务商。

7.5 项目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服务商磋商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或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变化,还将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用更正公告(或变更公告)的方式发布。

7.4代理机构将视情况确定是否进行现场勘查或召开标前答疑会,详细内容见第二部分磋商服务商须知前附表序号9的要求。

三、响应文件

8. 响应文件的语言和计量单位

8.1磋商服务商提交的响应文件的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包括技术文件和资料、图纸中的说明)以及磋商服务商与代理机构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简体字。外文资料必须提供中文译文,并保持与原文一致,否则,产生的不利后果由磋商服务商承担。

8.2响应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必须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9. 响应文件的组成及相关要求

9.1响应文件分为资格证明文件和商务、技术文件。响应文件上传后,还须打印出纸质版响应文件,纸质响应文件份数及要求按磋商服务商须知前附表序号2的规定提交。

资格证明文件部分指磋商服务商提交的证明其有资格参加磋商的文件。

商务、技术文件部分指磋商服务商提交的能够证明其提供的货物/服务满足磋商文件规定的文件。

9.2响应文件的编制、递交及要求按磋商文件要求规定执行。

9.3 响应文件规格幅面(A4),纸质版采用双面打印胶印形式装订。封面“响应文件”为华文中宋初号加黑字体,其它为华文中宋三号加黑字体;正文使用宋体四号字体;表格内容为华文中宋五号字体。按照磋商文件所规定的内容顺序,统一编目、编页码装订(响应文件中影印件及彩色宣传资料等均须与响应文件正文一起逐页编排页码)。为方便评审,必须按照磋商文件第七部分格式要求制作。由于编排混乱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其责任由磋商服务商承担。

9.4保证金:

9.4.1 保证金交纳数额为人民币(币种):

10000元

9.4.2保证金交纳的方式:保证金为线上缴纳。各服务商登录朔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124.167.17.18:8081/G2),自主选择银行转账或保函方式缴纳保证金,如选择保函,保单保函获取成功的时间须为本项目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未按规定的方式、时间缴纳保证金或申请保函,以及线下递交保证金不做统计,按未递交计算。

9.5 磋商报价

(1)所有磋商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只要投报了一个确定数额的总价,无论分项价格是否全部填报了相应的金额或免费字样,报价均被视为已经包含了各项购买服务等的费用。在其它情况下,由于分项报价填报不完整、不清楚或存在其它任何失误,所导致的任何不利后果均应当由服务商自行承担。

(2)服务商投报多包的,应对每包分别报价并分别填报“报价一览表”。

10. 响应文件填写说明

10.1 磋商服务商应详细阅读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按照磋商文件中的要求提供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对磋商文件中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和完整性的响应,否则,磋商服务商须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风险和责任。

10.2 磋商文件有固定格式要求的须按第七部分提供的统一格式逐项填写;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填写“无”、“未测试”、“没有相应指标”、 “/”等明确的回答。

10.3 报价一览表应按磋商文件提供的格式统一填写,不得自行增减内容。

10.4 磋商服务商必须保证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磋商小组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0.5因响应文件字迹潦草、提交资料不清晰或表达不清楚所引起的不利后果由服务商承担。

11. 响应文件的有效期

本项目响应文件的有效期详见磋商服务商须知前附表序号6的规定。

12. 响应文件的签署

12.1 组成响应文件的各种文件均应遵守本条规定。

12.2 磋商服务商在响应文件及相关文件的签订、履行、通知等事项的书面文件中的“盖章”、“印章”、“公章”等处均仅指与当事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不得使用其它(如带有“专用章”等字样)印章,否则将做无效报价处理。

12.3 电子版响应文件应在签章位置使用山西CA进行电子签章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13. 响应文件的密封及标记

13.1 磋商服务商须将纸质版响应文件(应由朔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电子响应文件导出)(代理机构收)及磋商服务商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资料密封提交。封皮上须写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磋商服务商全称,并加盖磋商服务商公章。

13.2 如果磋商服务商未按13.1规定对响应文件进行密封,代理机构将拒收其响应文件,并且对由此带来的问题和后果概不承担任何责任。

14.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签到、密封核实

14.1响应文件须按照磋商文件第一部分磋商公告中规定的解密时间进行解密,在解密截止时间之前密封递交纸质响应文件。磋商服务商在规定的时间未进行解密、未递交纸质响应文件的,报价无效。

14.2 代理机构根据本须知的规定,通过修改磋商文件或自行决定延长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日期的,采购人和磋商服务商受提交截止日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截止日期。

14.3 参加磋商的服务商代表须在服务商签到表中签到。

15.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

15.1 磋商服务商在截止时间前,可以对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

15.2 磋商服务商对递交的响应文件内容进行补充、修改的,应当按照响应文件的要求签署、盖章,密封后将修改、补充的内容书面递交代理机构,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15.3 在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后,磋商服务商不得对其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

五、磋商采购程序

16. 成立磋商小组

16.1 代理机构根据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组建成立磋商小组,磋商小组由采购人的代表和有关专家共三人以上的单数组成,其中专家的人数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16.2 磋商小组负责完成具体的磋商评审事务提出经磋商小组签字的书面磋商评审报告。

16.3 磋商活动的组织工作由代理机构负责。

17. 响应文件的审查顺序

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磋商地点,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随机顺序对电子响应文件进行审查。

18. 响应文件审查

18.1磋商小组进行资格性、符合性审查,应严格遵循本文件第五部分资格性、符合性审查及综合评分法评分细则中的相关规定。

18.2 资格性检查,磋商小组对每个磋商服务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参加磋商的服务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

18.3 符合性审查,由磋商小组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进行审查,以确定响应文件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18.3.1 在审查时,磋商小组可以要求服务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磋商服务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18.3.2 磋商小组要求服务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服务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

18.4评审中遵循的原则

18.4.1审查中,磋商服务商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磋商无效:

未按磋商文件的规定提交响应保证金的;

响应文件未按规定标记、密封的;

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响应文件;

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不具备磋商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报价超过磋商文件规定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提交的响应文件有效期短于磋商文件规定有效期的;

未按磋商小组要求对响应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

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评审后,认为在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方面没有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

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没有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

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的。

18.4.2在磋商过程中发现磋商有下列情形的,磋商小组应认定其磋商无效,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A、有恶意串通的;

B、有妨碍其他磋商服务商的竞争行为的;

C、有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磋商服务商的合法权益的。

18.4.3磋商服务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串通行为,其磋商无效:

A、不同磋商服务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的。

B、不同磋商服务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磋商事宜;

C、不同磋商服务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为同一人;

D、不同磋商服务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E、不同磋商服务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

F、不同磋商服务商的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18.4.4审查中,对明显的文字和计算错误按下述原则处理:

A、如果正本与副本不一致,以正本为准;

B、报价一览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一览表为准;

C、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D、单价金额小数点或百分比有明显错误的,以报价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E、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磋商小组将要求磋商服务商按18.4.4规定原则调整确认,磋商服务商确认后的报价对磋商服务商具有约束力,如果磋商服务商不予确认,其报价无效

18.5未通过资格性检查或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规定要求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磋商小组须及时告知有关磋商服务商。

18.6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是指与磋商文件的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根据本磋商文件规定的审查内容,经磋商小组认定的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响应文件。

18.7 重大偏离或保留系指磋商服务商提供的货物/服务的主要技术性能、数量、服务方案和交货(服务)期限等明显不能满足磋商文件的要求,或者实质上与磋商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利或磋商服务商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对其他实质上响应要求的磋商服务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

19. 磋商

19.1 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磋商服务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磋商服务商平等的磋商机会。

19.2 磋商的顺序,按照参加磋商的磋商服务商签到的顺序进行

19.3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

19.4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服务商。

19.5发生实质性变动时,服务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

19.6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包括现场提交响应文件补充文件的形式和约定时间再次提交响应文件的形式。

(1)如发生的实质性变动内容较简单,参加磋商的服务商在磋商现场能够做出书面承诺,并且经磋商小组认可,可以以提交响应文件补充文件的形式重新提交响应文件;

(2)如发生的实质性变动内容较复杂,参加磋商的服务商在磋商现场不能马上做出承诺,而必须给予一定的时间根据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重新制作响应文件,则在磋商现场由磋商小组另行约定时间重新提交响应文件。

19.7 磋商过程中,磋商服务商的所有承诺、书面补充文件以及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需要以PDF格式并加盖法人电子签章在开评标系统内进行提交。

19.8 已提交响应文件的服务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退出磋商要求要以PDF格式并加盖法人电子签章在开评标系统内提出。

20. 最后报价

20.1磋商小组对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服务商首次磋商报价进行记录。

20.2磋商结束后,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的磋商服务商进行最后报价,最后报价在“政采分散交易系统”及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朔州市)进行,磋商服务商最后报价按照磋商小组提供的报价格式单进行报价,磋商服务商须在磋商小组确定的最后报价时间内进行报价,最后报价是磋商服务商响应文件有效的组成部分。

20.2.1 磋商文件对技术、服务要求已详细列明,磋商结束后,所有继续参加磋商的磋商服务商(不得少于3家)要按照磋商小组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20.3 磋商小组认为磋商服务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服务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本项目服务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磋商服务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报价处理。

21. 综合评审

21.1 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服务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磋商服务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21.2 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应按照磋商文件第五部分综合评分法评分细则规定进行。

22. 确认成交服务商

22.1 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中标候选服务商,采购人根据磋商小组的评审结果确定成交服务商。服务商得分相同的,按最后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和最后报价均相同的,按服务方案优劣顺序排列。

22.2 磋商小组组长根据磋商过程中形成的原始记录和评审结果编写评审报告,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

23. 评审复核

23.1评审结果汇总完成后,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审结果:

A、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

B、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

C、磋商小组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

D、经磋商小组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

23.2评审报告签署前,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磋商小组应当当场修改评审结果,并在评审报告中记载;评审报告签署后,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应当组织原磋商小组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审结果的,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24. 磋商保密

24.1采购人、代理机构要采取必要措施,保证磋商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除采购人代表、磋商现场组织人员外,采购人的其他工作人员以及与磋商工作无关的人员不得进入磋商现场。

24.2有关人员对磋商情况以及在磋商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任何人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磋商服务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

24.3 磋商结束后,参与评审磋商的所有人员不得带走磋商现场的任何资料。

25. 关于磋商服务商瑕疵滞后发现的处理规则

无论基于何种原因,各项本应作拒绝或无效处理的情形,即便未被及时发现而使该磋商服务商进入初审、磋商或其它后续程序的,包括已经签约的情形,一旦被发现存在上述情形,导致此前评议结果被取消,其相关的一切损失均由该磋商服务商承担。

26. 采购项目终止

26.1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终止本次磋商活动:

A、符合专业条件的磋商服务商或者对磋商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服务商数量不足3家的;

B、磋商服务商的报价均超过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

C、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D、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26.2 项目终止磋商后,磋商下组应做出书面报告,代理机构将在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项目终止公告。

26.3 如本项目属于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符合竞争要求的提交最后报价的磋商服务商可以是2家,而不被终止。

26.4如本项目属于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服务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服务商(社会资本)只有1家的,采购人(项目实施机构)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

六、签订合同

27. 签订合同

27.1成交服务商确定后,代理机构将在刊登本次磋商公告的媒体上发布成交公告,并以书面形式向成交服务商人发出成交通知书,但该成交结果的有效性不依赖于未成交的磋商服务商是否知道成交结果。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服务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以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服务商放弃成交,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成交服务商应在接到成交通知书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27.2 成交服务商应按照磋商文件、响应文件及磋商过程中的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文件的内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成交服务商不得再与采购人签订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或声明。

27.3本文件第四部分需求中要求成交服务商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成交服务商须按照规定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27.4 成交服务商应当自合同或补充合同签订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将合同提交代理机构进行合同备案。

七、服务费  

28. 服务费

根据发改价格【2011】534号、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计算后作为中标服务费。成交通知书领取前, 由 成交服务商 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交纳成交服务费。请磋商服务商在测算投标报价时充分考虑这一因素。

八、保密和披露

29. 保密

磋商服务商自领取磋商文件之日起,须承诺承担本采购项目下的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磋商获得的信息向第三人外传。

30. 披露

30.1 代理机构有权将磋商服务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政府部门或评审文件的有关人员披露。

30.2 在代理机构认为适当时、或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下,代理机构无须事先征求磋商服务商/成交服务商同意即可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名称及地址、响应文件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必须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磋商服务商/成交服务商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

九、询问和质疑

31. 询问

31.1服务商对磋商文件有疑问的,可按第一部分磋商邀请中载明的联系方式、地址,口头或书面形式向代理机构、采购人提出询问;服务商进行质疑的,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函。服务商对评审过程、采购结果有疑问的,可按成交公告中载明的联系方式、地址提出质疑。

31.2询问事项若属于采购人提交的采购需求范畴的,询问方式为口头询问的,代理机构告知询问对象直接向采购人询问;询问方式为书面询问的,服务商须提供以下资料各2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影印件、询问函。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须在法定时间内向询问服务商进行书面答复。

32. 质疑

32.1 质疑服务商认为磋商文件、磋商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应当在法定质疑期限内按照本磋商文件第九部分提供的质疑函范本以书面形式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对可以质疑的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在收到磋商文件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

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

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

32.2 质疑服务商质疑时须携带以下资料各3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内容包括: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法定代表人质疑时不提供此项内容。);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影印件;质疑服务商领取采购文件时间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原件。服务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服务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服务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质疑函内容包括:

A.服务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B.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C.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D.事实依据;

E.必要的法律依据;

F.提出质疑的日期。

32.3对磋商磋商过程、采购结果提出质疑的,由代理机构进行书面答复。

接收质疑函的方式:现场受理(不接受邮寄、传真等非现场受理方式)

联系部门:***************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32.4代理机构、采购人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时限对磋商服务商的询问、质疑做出处理和答复。

质疑答复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A.质疑服务商的姓名或者名称;

B.收到质疑函的日期、质疑项目名称及编号;

C.质疑事项、质疑答复的具体内容、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D.告知质疑服务商依法投诉的权利;

E.质疑答复人名称;

F.答复质疑的日期。质疑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32.5质疑服务商撤回质疑的,终止质疑处理。

十、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要求(如涉及的话)

1、本文件列出“品目清单”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服务商必须投报品目清单中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服务商需将政府强制采购产品如实填写到《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明细表》,并提供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

2、本文件未列出的“品目清单”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服务商可投报“品目清单”中政府优先采购产品或“品目清单”范围以外的产品。

3、服务商投报“品目清单”政府优先采购产品的将优先考虑。并提供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

4、中小微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须按照工信部联【2020】46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标准,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经评委会评审确认后,在满足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情况下,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时,按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如实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附相关有效证明文件。经评委会评审确认后,视同小型、微型企业进行评审。

6、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按照《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提供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经评委会评审确认后,视同小型、微型企业进行评审。

7、采购项目中如含有计算机,必须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所采购的其它软件必须为正版软件,否则投标无效。

8、采购货物中含信息安全产品,必须是列入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下发的《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的产品,服务商须附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否则投标无效。

第四部分 采购需求

一、项目名称:朔州市政务服务中心购买便民食堂服务项目

二、项目编号:1406992021CCS00067

三、合同履约期限:1年

四、技术、服务要求

(一)、食堂概况

为了更好的服务群众,解决较远地区群众办事来回跑的问题,将“最多跑一次”做到实处,我中心于2018年4月将工作时间调整为朝九晚五制,切实提高了群众办事的便利度。在运行半年中,发现办事群众和工作人员就餐成了一个问题。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做好“双服务”工作,中心于2018年11月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建立了便民食堂,给办事群众和工作人员提供了一个舒适、健康、安全的就餐环境,得到了群众和工作人员的一致好评。

2018年,中心共有工作人员182人,经问卷调查有152人明确表示有就餐需求。按当时餐饮业行业惯例,按20人约需1名食堂工作人员的标准配置人员,至少需要7人(包括厨师和服务员)。按此标准,中心以政府采购的方式选择了一家有资质且信誉良好的餐饮企业(简称“承包人”),购买了其餐饮服务,服务费为453000元/年。服务期间,由中心提供餐厅、厨房的场地及相应配套的厨房设备、餐具等固定资产并承担所用的水、电、暖气、天然气等费用。

(二)目前运营中存在的问题

2.1、就餐人员增加

①因中心现有工作人员增加,从2018年的182人增加到232人,净增50人。

②因机构改革,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涉及招投标评审专家就餐需求,以及窗口工作人员轮时轮岗就餐,造成了厨师劳动强度增加,工作量加大,就餐等待时间延长,延误工作人员工作时间等问题的发生,给群众办事带来不便。

2.2、原材料价格上涨。原食堂购买服务方案是按照2018年的原材料市场价格测算的,时隔三年,主要原材料(如肉、蛋、食用油、调料等)的价格大幅上涨,在保证菜肴品质方面存在较大压力。

2.3、劳动力价格上涨。由于物价上涨,引起劳动用工价格上涨。食堂工作人员的用工预算也是按2018年测算的,目前工作积极性不太高,常有工作人员离职,食堂队伍不稳定,影响食堂菜肴供应。

(三)、解决问题的办法

3.1、重新测算原材料预算按当下原材料行情重新测算原材料预算,以解决原材料价格上涨的问题。同时,为了确保工作人员在工作中有充足的体力、精力,提高工作效率。可提高伙食标准,早餐增加免费牛奶,午餐增加时令水果。午餐伙食标准按1元/人提高,按170人计算:1*170*22天3740元/月;早餐牛奶按1元/人,按60人计算:1*60*22天1320元/月;合计每月增加就餐费用:5060元/月,一年共计60720元。

3.2、食堂工作人员工资预算调整因为劳动力市场行情上涨,食堂工作人员也在申请调整,为了提高团队积极性,稳定团队提高效率需调整提高工作人员的薪酬待遇,此预算每月为3200元(工作人员8人)。一年共计38400元。另外因为食堂就餐人员增加,经过乙方申请,甲方研究后,于2020年12月3日签订了朔州市营商环境促进中心购买食堂管理服务补充合同。食堂工作人员由原来的7人增至8人,其中增加一名的费用为一个月3700元,全年为44400元。

3.3、综合以上情况由原来的费用为453000元/年增加至现在的预算为596520元/年。

(四)、实施方案

4.1、运营模式。

继续以购买服务的方式运营。

4.2、预算。

预算金额为596520元/年。

4.3、就餐人员预估。

早餐60人,午餐170人。

4.4、伙食标准。

伙食标准为早餐6元,提供2道凉菜、2道热菜、3种主食、2个汤,1道牛奶;午餐16元,提供2道凉菜、5道热菜(2荤3素)、4种主食、2个汤,1种水果。

4.5、收费标准。

提供服务的企业,可向就餐人员收取一定的原材料费用,其中早餐3元/人,午餐6元/人。

(五)其他事项

5.1中心的权利和义务

1、中心提供餐厅、厨房的场地及相应配套的厨房设备、餐具等固定资产并承担所用的水、电、暖气、天然气等费用。

2、中心配备食堂监管人员协助管理餐厅的日常工作并对承包人原材料质量、卫生服务、菜品质量进行检查。

3、厨房设施的提供和日常维护费用由中心负责,若发生承包人的人为损坏,承包人按照购买价赔偿。

4、中心对承包人膳食搭配、服务态度、卫生状况、饭菜质量进行监督,并有权要求承包人及时调整;

5、中心积极配合并协助承包人及时处理餐厅所需各项事宜(包括外界因素干扰,如:停水、停电、停气)。

5.2承包人的权利和义务

1、食堂所产生的低值易耗品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承包人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及各项餐饮法律法规,严禁供应腐烂变质食品,确保食品新鲜和卫生;

3、承包人按时、按质、按量供应就餐人员用餐;

4、承包人工作人员必须持健康证上岗;

5、承包人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中心的各项规章制度。

(六)人员要求

6.1后厨人员:8人

1、厨师长(兼炒锅):1人

要求:1)具有中式烹调师资格证书,业务技术精湛,有厨房管理能力和技巧,有出色的团队建设和领导能力;

2)具备对成本控制、食品营养、厨房设备管理和维护的基础知识;

3)具有强烈的责任心,勇于推陈出新,带领厨师们不断创新菜品。

2、炒菜厨师:兼职切配1人

要求:1)主锅师傅具有五级以上厨师资格证书,副厨师傅具有三级以上厨师资格证书;

2)熟悉掌握晋菜烹饪技术,展现地域特色。

3、配菜员:1人

要求:1)熟悉各种食材的特性;

2)熟悉各种菜品的名称及制作方法和特点,把控各种菜品的质量标准;

3)具有审美感,并不断推陈出新,创造新品种、新样式。

4、面点主厨:1人 面点师傅:1人

要求:1)主厨具有五级以上厨师资格证书,副厨师傅具有五级以上厨师资格证书;

2)熟悉各种主食、面点(如:糕、饼、面、饺、包)等的制作工艺;

3)懂得管理和存放各种原材料,能充分合理利用各种原材料。

5、洗碗摘菜:1人

要求:吃苦耐劳,干净利落,有责任心和互助精神。

6.2前厅服务人员:2人

1、前厅经理:1人

要求:年龄在50岁以内,具有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资格证书,并且有十年以上餐厅管理经验,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组织能力。

2、服务员:1人

要求:年龄在18-35岁之间,身高1.6米以上,有工作经验者优先。

第五部分 资格性、符合性审查及综合评分法评分细则

一、资格性审查内容:

1、服务商代表证明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如三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3、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

4、磋商保证金缴纳凭证

5、“信用中国”查询

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网页截图

6、提供由会计事务所出具的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审计报告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财务报表附注、出具审计报告会计事务所的营业执照和执业证书和两名签字盖章注册会计师的证书

7、提供磋商截止日期前本年度任意一次纳税证明(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

8、提供磋商截止日期前本年度任意一次交纳社保证明(提供养老、医疗、失业、生育、工伤任意一险)

9、服务商须具备食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10、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承诺书

11、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资料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12、本项目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证明文件清晰、符合要求

二、符合性审查内容:

1、本文件“服务商须知前附表”中响应文件资格证明文件和商务技术文件中,带★部分证明文件是否完整或有效;

2、投标有效期是否满足;

3、是否按照磋商文件规定报价;

4、是否按磋商文件规定密封、签署、盖章;

5、服务商资信、服务方案等是否满足磋商文件要求和未超出采购人可接受的偏差范围;

6、响应文件是否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7、是否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三、成交标准

1、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服务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服务商的响应文件和报价进行综合评分,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对价格、商务、服务、技术等主要因素的量化指标进行评审得分(后附:综合评分法评分细则),按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3名候选成交服务商。

2、每一磋商服务商的最终得分为所有磋商小组成员评分的算术平均值。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二位。

综合评分法评分细则

评定内容及标准

分值

一、商务部分(由磋商小组共同认定)

16

1、响应文件响应程度

根据服务商是否按照要求制作标书的规范程度(包括:装订顺序、目录及页码、字迹清晰、双面打印等方面)进行打分,不超过3分。

3

3

2、企业有固定营业场所

企业有固定经营场所,经营面积大于等于3000平米的得3分,大于1000平米小于等于2000平米的得2分,小于等于1000平米的得1分

注:以房屋买卖合同或者租赁合同为准。

3

3、餐饮经营年限

经营时间6-8年得3分;经营时间3-5年得2分;经营时间1-2年得1分;

注:以营业执照上的注册日期为准

3

4、企业综合实力

(1)项目团队中具有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资格证书得1分;

(2)项目团队中具有五级以上厨师资格证书人员;

4-5人得3分,2-3人得2分,1人得1分;

(3)服务商或服务商法定代表人获得过相关信誉证书或获奖证明的每有1项得0.5分,最高得3分。

注:未提供或未提供齐全的不得分,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取消其磋商资格;服务商提供的资料不清晰的须查看原件,如不能提供原件将不得分。

7

二、服务部分

14

1、准确提供本项目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详细的地址和联系方式得4分,否则不得分。(须提供证明该负责人为本单位员工的证明材料复印件,证明材料为劳务合同或缴纳社保证明)

4

2、服务承诺

针对本次磋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相关问题,做出相应承诺

服务承诺全面、具体、合理、可行性强得10-8分;

服务承诺较全面、较具体、较合理、可行性较强得7-4分;

C、服务承诺全面、具体、合理、可行性一般得3-0分。

10

三、技术部分

60

1、对项目管理组织架构及管理制度进行评价

根据科学合理和项目实际结合的紧密程度,对下列五项内容分别分出好、一般、差三个档次,分别得10-8 分 ,7-4分,3-0分;

a.项目管理机构及其工作方法与流程

b.项目经理的管理职责

c.内部管理的职责分工

d.日常管理制度(工作制度、岗位制度等)

e.针对本项目的考核及奖惩办法

10

2、原材料采购管理方案及食品保存管理方案

根据科学合理、和项目实际结合的紧密程度分出好、一般、差或未响应三个档次,分别得 10-8 分 ,7-4分,3-0分;

10

3、针对食堂饭菜质量、饭菜品种方案

根据科学合理、和项目实际结合的紧密程度分出好、一般、差或未响应三个档次,分别得 10-8 分 ,7-4分,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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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完善的卫生管理制度

从完整、科学、合理、可行等方面综合评价(如食品卫生,人员卫生,环境卫生,垃圾处理方案等)分出好、一般、差或未响应三个档次,分别得 6-5 分,4-3 分,2-0 分

6

5、对餐饮管理服务的(火灾、地震、其他不可抗力等)应急措施及预案;突发事件(停水、停电、停暖等)的应急措施及预案进行评价

根据科学合理、和项目实际结合的紧密程度分出好、一般、差或未响应三个档次,分别得 6-5 分,4-3 分,2-0 分;

6

6、对本项目餐饮管理运行方案进行评价

从安排合理、措施得当、组织实施方面分出好、一般、差或未响应三个档次,分别得 6-5 分,4-3 分,2-0 分;

6

7、针对人员管理,项目负责人的资质、能力,及人员岗位职能、服务范围和人员安排合理性、年龄、职称(健康证及资格证书等)

从完整、科学、合理、可行等方面综合评价分出好、一般、差或未响应三个档次,分别得 6-5 分,4-3 分,2-0 分;

6

8、对本项目餐饮服务人员培训管理计划进行评价

从培训计划安排合理、组织实施方面分出好、一般、差或未响应三个档次,分别得 6-5 分,4-3 分,2-0 分;

6

四、价格部分(10分)

1、通过符合性审查并提交最终报价的服务商为有效价格,未通过符合性审查或未提交最终报价不参与价格基准价的计算。

2、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终报价最低的服务商的报价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服务商的价格得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终磋商报价)×10%×100

3、磋商报价得分保留两位小数。

注:依据财库【2011】181号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对属于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符合上述要求的服务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相关的有效证明材料。要求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如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全或未提供原件的将不予以按上述规定执行)。

10

第六部分 合同原则

说明:本合同作为合同的基本格式,不作为最终合同,甲方有权在签订合同时对合同的相关条款及内容作进一步的细化和修改。

需 方:

供 方:

我公司于2021年 日参加了 组织的

竞争性磋商活动,经磋商小组评审确定成为成交服务企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开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和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服务条款

供方向需方提供

项目名称

服务条款(技术参数)

单位

数量

单价

小计

合计

二、合同总金额:

人民币(大写):

(小写):

员工工资和社会保险等随国家政策的变动执行。

三、质量要求及技术标准

四、资金支付:签订合同时约定。

五、售后服务及承诺

六、服务

1、服务时间:

2、服务地点:

七、交验

依据服务标准,对服务进行初步检验,如有不符合及时加以解决。

八、需方责任

1、及时办理付款手续

2、对合同条款及价格负有保密义务。

九、供方责任

1、保证所提供的服务均为标书承诺服务,符合相关服务检测标准。

2、保证服务的延续性,严格依据报价文件及相关承诺。

十、违约责任

1、供方所交的服务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标准,需方有权拒绝履行合同。同时,供方向需方支付合同款总额2%的违约金。

2、供方不能及时服务时,供方向需方偿付合同款总额2%的违约金。

3、供方逾期服务时,每逾1日供方向需方偿付合同款总额3%的滞纳金。逾期交货超过30天后,需方有权决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4、因需方错告或变更服务地点而给供方造成的损失,由需方负担。

十一、不可抗力

供需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完全履行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十二、争议解决

供需双方在执行合同中发生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向合同签署所在地法院提出诉讼。

十三、合同生效及其他

1、合同有供、需双方代表签章,即行生效。

2、本合同一式四份,供方持一份,需方持一份,采购代理机构存档一份,朔州市财政局备案一份。

3、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未尽事宜,双方在不违背合同和报价文件的前提下协商解决。协商结果以“纪要”形式作为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四、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

1、竞争性磋商文件(其它形式的采购文件);

2、乙方响应文件;

3、中标(成交)通知书;

4、采购委托协议书;

5、采购合同书。

需方(章): 供方(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第七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

一、服务商提交响应文件须知

服务商应严格按照本磋商文件的相关要求编制及提交响应文件,未按要求编制及提交响应文件的,其响应文件将有可能被按无效处理,并须承担由此带来的相应后果。

二、响应文件格式及编排顺序


正/副本

朔州市政务服务中心购买便民食堂服务项目

响 应 文 件

项目编号:1406992021CCS00067

服务商单位名称: (加盖单位公章)

日期:

目 录

资格证明文件

1、服务商代表的证明………………………………………………………页码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副本)、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副本)(如三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3、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复印件 ……………

4、磋商保证金缴纳凭证…………………………………………………………

5、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网页截图打印页…………………………………………………………………

6、提供由会计事务所出具的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

7、提供磋商截止日期前本年度任意一次纳税证明复印件…………………………………………………………………………………

8、提供磋商截止日期前本年度任意一次交纳社保证明复印件 ………………………………………………………………………………

9、《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10、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承诺书 ………………………………………………………………………………

11、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资料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12、服务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说明:目录内容和排序按磋商服务商须知前附表中响应文件(资格证明文件)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内容及顺序排列。

商务文件

1、报价函…………………………………………………………………

2、服务商基本情况表………………………………………………………

技术文件

报价一览表…………………………………………………………

投标内容技术规范响应及偏离表…………………………………………

3、报价内容总体服务方案及承诺…………………………………………

4、项目管理组织架构及管理制度…………………………………………

5、服务商实施项目拟投入的人员、设备及相关资格证书………………

6、服务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说明:目录内容和排序须按磋商服务商须知前附表中响应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应提交的商务、技术文件内容及顺序排列。

一、服务商代表证明

1.1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经营期限:

姓 名:

年 龄:

(服务商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服务商(公章):

日期:

附法定代表人有效的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

1.2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 (服务商住址)的

(服务商名称)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在下面签字的 (服务商代表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

服务商代表(签字或签章):

服务商全称,服务商公章:

附授权代表有效的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

注:除可填报项目外,对本格式的任何修改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报价,从而导致该报价被拒绝。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副本)、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副本)(如三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三、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复印件

、磋商保证金缴纳凭证

五、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