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石排镇人民政府食堂食材配送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东莞市南城街道体育路南城段26号盈锋商务中心2栋701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2月07日 14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采购计划编号:441900012-2021-00287
项目编号:441900012-2021-00287
项目名称:石排镇人民政府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5,84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食材配送服务):
合同包预算金额:15,84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其他服务 | 石排镇人民政府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15,840,000.00 |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所约定的全部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 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
4)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食材配送服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2)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3)《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食材配送服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 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 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查询结果为准, 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 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报价) 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时间:2021年11月12日至2021年11月19日,每天上午08:3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东莞市南城街道体育路南城段26号盈锋商务中心2栋701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3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2021年12月07日 14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东莞市南城街道体育路南城段26号盈锋商务中心2栋701室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本项目开标地点:东莞市南城街道体育路南城段26号盈锋商务中心2栋701室开标室
投标人须在广东省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https://gdgpo.czt.gd.gov.cn/)政府采购供应商栏目进行注册,如遇到相关注册问题,按“操作指南”相关事项处理,请参加本项目投标且尚未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进行注册登记的供应商务必于本项目采购结果公示前完成注册登记。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名 称:东莞市石排镇人民政府
地 址:东莞市石排镇石排大道中439号
联系方式:0769-86652008
2.釆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云祥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
地 址:东莞市南城街道体育路南城段26号盈锋商务中心2栋701室
联系方式:0769-21023052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黄先生
电 话:0769-21023052
云祥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
2021年11月12日
石排镇政府大院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招 标 文 件
招标编号:441900012-2021-00284
招 标 人:东莞市石排镇人民政府(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云祥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盖章)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
目 录
目 录 1
第一册 3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 4
第二部分 用户需求书 8
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2
第四部分 评分方法 26
第二册 32
第五部分 投标人须知 33
一、说明 34
1. 招标范围及资金来源 34
2. 定义 34
3. 合格的投标人 34
4. 合格的服务 35
5. 投标费用 35
6. 踏勘现场 35
二、招标文件 35
7. 招标文件的组成 35
8. 招标文件的询问或质疑 36
9. 招标文件的修改 37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38
10. 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38
11. 投标文件的组成 38
12. 投标文件格式 39
13. 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39
14. 投标报价说明 40
15. 投标货币 40
16. 投标有效期 40
17. 投标保证金 40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42
18. 投标文件的装订、密封和标记 42
19. 投标截止期 42
20. 迟交的投标文件 42
21. 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 42
五、开标与评标 43
22. 开标 43
23. 资格审查 44
24. 评标 44
25. 投标文件的评审 45
六、合同的授予 49
26. 合同授予标准 49
27. 中标公告及中标通知书 50
28. 履约 保证金 50
29. 签订合同 51
30. 中标服务费 52
31. 其他 52
32. 招标文件的解释权 52
第六部分 合同格式 53
第七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60
一、投标函 62
二、开标一览表 63
三、承诺书 64
四、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 65
五、服务方案 71
六、商务、 技术 条款( 规格 ) 偏离表 72
七、中小企业声明函(可选) 73
八、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可选) 74
九、中标服务费承诺书 75
十、投标保证金汇入情况说明 76
唱标信封 77
第一册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
投标邀请
云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东莞市石排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现就石排镇政府大院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编号:441900012-2021-00284)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欢迎有实施能力和资质的国内投标人参加投标。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内容及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性质:
1. 项目内容:
序号 |
服务内容 |
服务期限 |
预算金额 |
服务单位数量 |
1 |
食材配送服务 |
签订合同之日起三年 |
1584万元 |
3家 |
2. 详细内容请参阅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按要求提供如下证明材料:
1.1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1.2 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1.3 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
2.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5.1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5.2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5.3《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1年 11月 12 日至2021 年11 月19 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 购买招标文件地点:东莞市南城街道体育路南城段26号盈锋商务中心2栋701室
3、 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注:投标人凭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国税和地税副本、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无需提供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加盖公章)购买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或自带U盘拷贝招标文件电子文档)。
4、 投标人须在广东省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https://gdgpo.czt.gd.gov.cn/)政府采购供应商栏目进行注册,如遇到相关注册问题,按“操作指南”相关事项处理,请参加本项目投标且尚未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进行注册登记的供应商务必于本项目采购结果公示前完成注册登记。
5、 文件售价:300.00元。
6、 已报名成功而不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在开标日期三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7、 本项目招标文件公示时间为:2021年 11 月 12 日至2021年 11 月19 日(共5个工作日)。
四、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地址:
1、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21年 12 月 7 日下午 14:00-14:30 (北京时间)。
2、 递交投标文件地址:东莞市南城街道体育路南城段26号盈锋商务中心2栋701室开标室
五、开标时间、地点及事宜:
1、 开标时间:2021年 12 月 7 日 下午 14:30 (北京时间)。
2、 开标地址:东莞市南城街道体育路南城段26号盈锋商务中心2栋701室开标室
3、 开标事宜: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务必携带有效身份证明出席开标会并现场核对。
六、有关本次招标之事宜,可按下列联系方式查询:
采购代理机构:云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
地址:东莞市南城街道体育路南城段26号盈锋商务中心2栋701室
联系方式:0769-21023052 邮箱:yxdg0810@163.com
联系人: 黄炜 网址:www.glzxyx.com
第二部分 用户需求书
附件:商务及服务主要内容和要求(注:带▲号为重要条款,不满足将严重扣分;带★号的服务要求,不满足则导致无效标处理。)
一、商务要求
1、配送单位数量:三家。
2、服务期限:三年。
3、配送服务地点:东莞市石排镇政府大院饭堂。
4、就餐人数:
东莞市石排镇政府大院饭堂用餐人数约350人;
5、付款方式:按当月实际采购量结算【结算价=基准价*(1-中标单价下浮率)】,中标人需提供每日的配送清单,请款申请及有效的发票。
6、定价原则及周期
6.1 基准价确定方式:根据东莞市石排镇党政综合办公室采购清单列的内容,原则上以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价格监测专栏(http://dgdp.dg.gov.cn/jggl/jgjc/)中东莞市菜篮子价格监测平台最新公布价格作为基准价;若价格监测专栏无采购人所需的品目,则先由中标人对就近三个市场进行抽样统计(大宗货物按市场批发价加税收统计,零星货物按市场零售价统计),核定相同品种的市场平均价格(则基准价=市场平均价=3个市场抽样价格之和÷3),以此(大宗货物中标人当期报价不得高于抽样统计价的10%)计算整理出当期报价清单报采购人审核。
6.2 若遇台风、暴雨等意外原因造成的个别品种价格需临时调整,中标人应通知采购人,并征得采购人同意后方可调整,每次送货按通知价格计算。
6.3 定价周期:每15天更新一次,中标人每次至少提前2天提交下次报价清单给采购人审核,双方签字后生效。
7、供应商选择:本项目共选取3名中标人,每年按照每季度轮送的方式,第一中标人配送第一季度,第二中标人配送第二季度,第三中标人配送第三季度,最后一季度通过采购人对3名中标人的评分对比,由前三季度评分最高的中标人进行配送,详见后附评分表。
8、供应商考核:采购人对中标人采用月度评分的方式进行考核,通过对中标人配送的评分,中标人当季平均得分不足90分或中标人连续三个月得分不足90分,采购人则有权中止该中标人下一季配送资格,由前3季度评分最高的中标人替补配送。
二、技术服务要求
(一)项目简况
本项目主要是为东莞市石排镇政府饭堂提供食品材料供应、配送及相关服务,投标人根据自身能力进行投标,供货内容如下:
A类:肉蛋类──新鲜猪肉、牛肉、羊肉、水产品、三鸟、蛋类、零星冻品副食品类等食品材料;
序号 |
物品名称 |
规格 |
单位 |
所属类别 |
备注 |
1 |
梅肉 |
斤 |
鲜肉类 |
||
2 |
无皮后上肉 |
斤 |
鲜肉类 |
||
3 |
猪踭肉 |
斤 |
鲜肉类 |
||
4 |
无皮花肉 |
斤 |
鲜肉类 |
||
5 |
有皮花肉 |
斤 |
鲜肉类 |
||
6 |
肉眼 |
斤 |
鲜肉类 |
||
7 |
猪展 |
斤 |
鲜肉类 |
||
8 |
猪手 |
斤 |
鲜肉类 |
||
9 |
猪脚 |
斤 |
鲜肉类 |
||
10 |
肋骨 |
斤 |
鲜肉类 |
||
11 |
排骨 |
斤 |
鲜肉类 |
||
12 |
扇骨 |
斤 |
鲜肉类 |
||
13 |
筒骨 |
斤 |
鲜肉类 |
||
14 |
大骨 |
斤 |
鲜肉类 |
||
15 |
脊骨 |
斤 |
鲜肉类 |
||
16 |
颈肉 |
斤 |
鲜肉类 |
||
17 |
猪头皮 |
斤 |
鲜肉类 |
||
18 |
生肠 |
斤 |
鲜肉类 |
||
19 |
小肚 |
斤 |
鲜肉类 |
||
20 |
猪腰 |
斤 |
鲜肉类 |
||
21 |
猪心 |
斤 |
鲜肉类 |
||
22 |
猪肝 |
斤 |
鲜肉类 |
||
23 |
猪肺 |
斤 |
鲜肉类 |
||
24 |
猪肚 |
斤 |
鲜肉类 |
||
25 |
猪舌 |
斤 |
鲜肉类 |
||
26 |
大肠 |
斤 |
鲜肉类 |
||
27 |
粉肠 |
斤 |
鲜肉类 |
||
28 |
肥肉 |
斤 |
鲜肉类 |
||
29 |
猪耳 |
斤 |
鲜肉类 |
||
30 |
猪红 |
斤 |
鲜肉类 |
||
31 |
猪脑 |
斤 |
鲜肉类 |
||
32 |
大油 |
斤 |
鲜肉类 |
||
33 |
猪尾 |
斤 |
鲜肉类 |
||
34 |
头骨 |
斤 |
鲜肉类 |
||
35 |
猪横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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